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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在办事处、区关工委的指导下,以《若干意见》为指导思想,以“五老”队伍为主体,努力发挥“五老”的优势,本着“联系青少年,凝聚青少年,服务青少年”的工作思路,引导青少年努力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在青少年中坚持进行爱国主义、艰苦奋斗教育,努力探索社区、家庭、学校三级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为此,××社区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关工委队伍建设

社区关工委定期组织政治和业务上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认识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是我们关工委工作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

二、充分发挥老同志作用

调动社区内老同志的积极性,尊重、关心、爱护老同志,发挥老同志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五老”特点和优势,切实履行“指导、推动、协调、配合”的职能,组织开展好老少共建活动,以便更多的老同志发挥优势,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办好事、办实事,充分发挥“五老”的作用。

三、继续开展“献爱心”、“五教”互助活动

1、把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开展“送温暖”、“手拉手”、“扶残助困”志愿者爱心活动。

2、继续开展学雷锋小分队,老年志愿者活动,开展“五小公民”活动增强青少年创新意识和提高道德素质。

3、认真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和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守法、懂法、不违法,同时做好矫正工作,以诚心、爱心、耐心、细心做好青少年的思想转化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就业,掌握他们的思想、行为,每季一次监管帮教。

四、努力做好寒假、暑期“三结合”教育工作

1、寒、暑假中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活动。

2、做好两次假期“三结合”教育工作,组织社区关工小组、楼院和假日小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实施活动。

3、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学雷锋活动。

4、积极开展社区科普教育,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文化、体育、读书教育场所。

5、加大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营造社区良好的育人环境。

2020年度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二】

社区针对青少年的思想,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从以德治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入手,进一步全面推进教育,从而达到提高青少年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富民社区关工委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从本辖区实际情况出发,成立社区关工委组织机构。

二、热情关心青少年学习、生活问题。

三、组织辖区青少年参观学习革命先辈光荣传统,激发青少年热爱祖

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四、认真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帮助树产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五、开展形式多样化宣传教育活动

六、组织青少年开展关心帮助困难群众,退休老党员的献爱心活动,使他们在相互关爱中成长。

1、巡逻工作。社区治安巡逻工作做到队伍专业化、报酬货币化、责 任契约化。现社区有一支4人的专业巡逻队伍,每天晚上9点30 分到凌晨5点进行治安巡逻。

2、调解工作。社区调解工作规范,做到发生一起调解一起,并做好 调解记录工作,书面调解档案齐全,口头调解也做好记录,并每 月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统计(月报)表。

3、外来人口管理。社区聘请专人负责,定期对来人员租住户进行登 记、建档、挂牌,及时督促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做好外来育龄 妇女计生验证,对可疑外来人员要联络社区民警进行检查,做好 外来人员服务工作。

4、禁毒工作。对涉毒人员做到底数清、去向明,积极开展禁毒宣传 工作,定期开展毒情排查,及时更新涉毒人员信息,通知涉毒人 员按时参加尿检,对达到脱毒要求的涉毒人员及时帮助办理脱毒手续。

5、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做好出租房消 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登记在册,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 书,消除消防隐患,帮助购买灭火器,确保社区居民、财产安全。 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低龄的如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工作,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6、归正人员帮教工作。对劳教出狱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及时建立帮 教档案,了解人员动态,掌握人员信息,及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 助,帮助他们走上正常的人生道路。

7、老年人工作。对社区60岁以上老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专人负责 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优待证,为老人们办证提供方便。

8、弱势群体工作。对辖区居民、特困家庭、残疾人、现役军人、革 命伤残等家庭的情况做好调查记录,做到应保尽保,使他们都能 享受国家的优抚政策。每年节日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慰问社区内的 弱势群体,送上慰问品,带给他们党和政府的温暖。

9、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工作。开展除“四害”整治卫生环境工作,做 好健康教育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10、征兵工作。建立社区应征青年名册,及时发放通知征兵通知单, 做好征兵服务工作。

11、计生工作。建立、健全孕检妇女名册,及时通知应检妇女参加孕 检,做好外出流动妇女工作,及时上报违法生育信息。

12、青少年和妇女工作。在寒假、暑假期间,为中小学生到社区开展 实践活动提供方便,“三•八”妇女节组织妇女开展活动。

2020年度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三】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传达贯彻重要指示、纪念中国关工委成立25周年暨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精神和省委王宪魁书记重要批示。积极落实中国关工委、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市九届三次党代会重要精神。积极在青少年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扎实地完成各项工作,努力为开创我市改革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一、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践行,组织各社区、学校关工委点面结合、全面铺开,同时抓一二个试点。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以“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正面教育,开展“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主题读书教育活动。

2016年9月3日,国家确定的抗战胜利七十周年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纪念日,要以此为契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三利用”活动(即:利用纪念日进行宣讲教育、利用教育基地进行实物教育、利用老革命进行现身教育)。组织各中小学校举行纪念活动,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

二、做好关爱弱势群体、特殊群体青少年工作

1、爱心助学做到“三不让”。进一步发挥“爱心基金会”作用,用三种形式进行募集捐款:

一是设立爱心助学月。将每年的6月份设定为爱心助学月,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

二是建立爱心桥。关工委作为爱心桥的桥梁和纽带,收集贫困学生和有爱心的企业信息。及时将贫困学生信息向爱心企业传递,使爱心企业与贫困学生结成帮扶对子,随时资助献爱心。

三是发挥爱心志愿者作用。关工委不定期的向全市爱心志愿者贫困学生需求信息,爱心志愿者可捐款或把闲置的衣物、书本、文具等捐献给有需求的孩子。通过这些捐助形式真正做到“三不让”即:不让贫困生失学辍学、不让贫困生读不起书、不让大学新生入不了校门。

2、针对留守儿童的组成情况,积极开展 “四关、一抚”活动。我市的农村留守生数量少,因为农村与城市紧密联系在一起,基本不存在农村人到外地打工的情况。绥芬河是边境对外贸易城市,主要面向的市场是俄罗斯,大部分外地的打工者来绥芬河参与对外工作,将孩子交给祖辈或亲属监护,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国外”留守儿童,对待这些孩子关工委积极开展“四关、一抚”活动。

即教育上关心、感情上关爱、生活上关怀、品德上关注、心灵上抚慰。通过此类活动,用真情浇灌那些寂寞的花蕾,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乃至心理的问题,做到让父母在外工作安心、让留守儿童在家开心、在学校有信心。

三、召开一次“三结合”教育经验交流会,促进“三结合”教育工作广泛开展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三结合”教育功能,通过校内外、家内外、课外活动使学生成长为会学习、长知识、知美丑、爱生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6月份组织开展学校、家长、社会对青少年教育成果进行交流探讨,召开“三结合”经验交流会。交流会分三个层次:

一是“家长”层。交流怎样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怎样给孩子养成好习惯、怎样给孩子 生活;二是“学校”层。交流怎样做到“三教”(一教知识、二教做人、三教体育),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三是“社区”层。交流怎样做到“三让”。怎样让孩子了解社会、怎样让孩子用爱心回报社会、怎样让孩子在社区平台上展示才能。

通过交流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理念,为学生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架起教育的桥梁。重点解决学校怎么培养学生这个关键,家长如何教育孩子这个基础,社会怎么提供锻炼这个平台。通过“三结合”工作,教育出全面发展可靠的接班人。

四、继续开展争做“新三好”学生活动 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在家争做好孩子、在校争做好学生、在社会争做好少年”的“新三好”学生评比活动。由班级、学校、全市逐级推荐评选出三好学生,并于12月份召开全市三好学生表彰大会。新三好学生的标准:

一是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孝亲敬老,自我服务,文明礼貌,勤劳俭朴,诚实守信;二是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尊师爱校,勤奋好学,团结互助,身心健康,品学兼优;三是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助人为乐,热爱祖国。

五、深入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活动,力争达到“五个一”、“三无”、“五个一”即: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公、检、法联合组织一个报告团;法制副校长讲一堂法律知识课;组织初一、高一学生,镇社区关工委主任和小学大队辅导员(包括小学大队长、中学团支部书记)去一次警示教育基地——看守所加强法制教育;中学搞一次模拟法院审判。达到“三无”即:青少年无不良行为、无违法记录、无犯罪。结合关工委自身工作职责,配合公检法司,重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关工委要继续发挥“五老”作用,做好“五失”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六、搞好学校、社区结对子活动,社区关工委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积极开展四项活动

充分发挥社区五老、十大员作用,搞好14个社区、14个学校结对子活动,继续健全以学校社区结对子为主导的教育网络,形成全体学生在校教师管,放学(放假)社区管,回家家长管的“三结合”教育网络和格局,积极开展以下四项活动:

一是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搞校外实践活动;

二是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搞教育活动,如五恩教育:七•一感恩党的造福情、母亲节、父亲节感恩父母养育情、教师节感恩老师教育情、国庆节感恩社会关爱情、端午节感恩自然赋予情;

三是组织社区五老开展老少同乐活动;四是组织学生志愿者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七、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各层次关工委组织建设

绥芬河市关工委把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关工委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目标。各学校、社区、村关工委:

一是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各级关工组织的组织建设;

二是要大力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按照街道办事处具体要求,全面贯彻区关工委的政策精神,完善我社区关工委的各项工作,使我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科学发展,并推向新的阶段。

为我社区的大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以主题教育为着眼点,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开展活动是我社区关工委组织的工作载体,关工委组织的活力在于开展活动。通过活动更好地贯彻党的“xx大”精神;通过活动进一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通过活动大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青年,不断丰富学生的活动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

1、继续抓好寒假社区文化建设。寒假期间,xx社区关工委因地制宜,创新特色,为丰富青少年的假期生活,在硬件设施优越的群乐社区组织“过一个让孩子学习,让父母放心的寒假”活动,通过广开群乐社区的电教室、阅览室、图书室、等场所,进一步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少年的学习兴趣,引导青少年度过一个充实、愉快、有意义的寒假。

2、在“七一”开展“学党史,树理想”文艺汇演。去年六月在我社区的文化广场举办了一场大型红诗红歌会,在居民中得到了很好的反响,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今年我们继续抓好七一活动,开展“学党史,树理想”文艺汇演,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群众都可以参加,丰富大家的文娱生活,以文艺娱乐的形式为社区居民带来一场精彩的宣讲。(二)以家长学校为切入点,创新“三结合”教育。

坚持办好家长学校。家长学校工作是关工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为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社区关工委联合街道妇联及团委举办一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家庭教育调查,了解家庭教育的有关情况、孩子在家的生活、学习及行为习惯和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困惑。二是聘请专家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三是举办一场家长咨询活动。如果今年开展的好,我社区将把这项有意义的活动推广到更多社区,帮助家长走出家庭教育困境,引导家长运用合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教育孩子。

(三)以部门联动着力点,关注“五孩”教育。

我社区一直关注“五孩”教育,对于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主动作为,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扶贫帮教”活动,发动“五老”志愿者积极关注“五孩”(贫困孩、德困孩、单亲孩、孤残孩、留守孩)教育。今年我社区将继续开展对“五孩”的帮扶教育,重点放在教育上,由于今年我社区计划定为学习年,所以在开展不同形式活动的基础上我社区关工委都会第一时间让“五孩”参加,把对“五孩”的教育放在首位,广泛发展五老志愿者,注重老少结对子,大手牵小手,做好培养典型人物,创新工作方法、开发工作亮点,使“五老”志愿者为“五孩”。

篇二:

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将向场部地区集中,面对场部地区青少年人数增多的实际,怎样将xx广大青少年的工作、学习、生活时间科学有效地安排好,使广大青少年紧密联系起来,发挥作用,共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同时也为实现“抓城、强工、带农”目标营造良好氛围,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为了动员全社会关心教育下一代,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格局,成立以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为组长、老党员或老垦荒为副组长,居民组长、女工主任为成员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吸收“五老”人员,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建立活动档案,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其活动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全面提高xx青少年的整体素质。

二、工作安排

第一季度:1、对本社区范围青少年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家庭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聘请老垦荒队员对本单位青少年进行一次北大荒传统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在适当的时间组织青少年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片。3、对青工进行科技培训。4、开展读一本书活动。5、组织迎新春老少同乐联欢会。

第二季度:1开展科技咨询,抓好青年科学致富工作。2、利用“邻居节”搞一次有意义的活动。3、抓好青少年春季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好公益活动。继续开展学生爱我家乡征文活动,今年将收集80篇。4、半年工作总结。5、制定暑假活动计划。

第三季度:1、举办一期家长培训班。2、聘请司法科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讲座2次。3、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德育教育,借此机会使单位和学校、家长互相沟通,以便更好的掌握学生的情况,对学生有针对性的教育。

第四季度:1、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自查和检查。2、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工作中经验和不足。

三、工作措施

在实施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责任,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注重道德思想教育

为了培育一代健康向上、奋发向上的青少年队伍,关工小组要有计划的组织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常年开展“四个一”和“六心”活动,即:读一本好书、开展一次读书竞赛、举办一次中华美德故事大赛、开展一次读书征文活动和忠心献祖国、爱心献社会、热心献集体、关心献同学(同志)、孝心献父母、信心留自己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以团结互助、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和道德修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倡导学科技、育新人、奔小康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读书状元和道德楷模评比活动。

(二)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聘请公安、司法人员以案说法,进行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守法意识,从而养成他们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三)充分发挥居民组和“五老”的作用

要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项活动,社区关工组织积极配合学校利用假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有益活动。占领青少年思想文化阵地,使思想道德教育更富有时效性。切实发挥“五老”优势,采取让老垦荒话当年,访老垦荒战士等形式征集垦荒故事,宣传老一辈艰苦创业史,弘扬北大荒精神。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加强关工委组织制度建设

建设好一支身体状况好,能热心关心下一代的“五老”基本队伍,完善其工作职能,调整、充实关工委小组成员,完善关工委各项制度。制订好工作计划,有内容地开展各项工作,并做好各种活动的记载和资料积累,力争社区关工委工作创特色、有实效。

二、充实关工委工作基本队伍

把身体好,热心关心下一代教育工作,有特长和威望的离退休老干部充实到社区关工委基本队伍中来,发挥这部分老同志的余热,为关工委工作添彩。

三、提高对关工委工作的认识和宣传

通过关工委组织,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关工委工作的性质、内容、任务、工作方针及工作对象,营造浓厚氛围。

四、开展多种活动,把关工委工作做实。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20__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__年3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我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我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我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我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我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 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我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分析我县社区建设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计划生育进社区工作,推动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快推进社区建设

我县社区建设从2003年开始启动,经过各级各单位的积极努力,取得明显成效。邢侗街道10个社区居委会都配齐了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制定了有关工作规章制度,社区工作已全面铺开,逐步深化。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大力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还没有形成。不仅广大居民的认识有待提高,而且一些驻区单位的领导认识也不到位,配合力度不够,缺乏“共建意识”,有的单位至今没有成立社区网点办公室,直接影响了社区整体建设步伐。二是社区办公条件和设施比较简陋。有的社区办公场所狭小,有的社区租赁单位的房屋,多数社区占用四关四街的办公场所。由于活动场所限制,大部分社区还没有自己的社区居民活动室等公益设施,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受到限制。三是社区经费严重不足。部分社区干部的待遇没有解决,楼长、巷长、居民小组长的补助没有落实。四是社区管理许多方面不到位。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存在“空档”,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比较混乱,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加快城市的发展,抓好社区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社区建设搞得如何,不仅关系到我县“撤县设市”目标的实现,而且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单位和城区广大居民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区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尽心竭力地把社区建设好。

我县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构建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加强城市管理,强化社区服务,完善社区功能,发展社区事业,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文化繁荣、环境舒适优美、管理规范有序、服务设施配套、人际关系和谐、社会治安良好的现代化文明城市。当前,我县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仍然带有明显的农村管理体制特点。街道、居委会建制时间不长,组织机构不健全,功能发挥不完善。针对这种情况,会后我县社区建设的重点放在建立完善街道、居委会工作体制上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街道、居委会班子的生机和活力。要加快推进体制改革,打破条块分割的传统模式,强化块块职能,通过下放管理权限,下移管理重心,使街道对管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事务负总责,充分发挥街道在管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职能。要打破“村改居”后居委会只负责原村民的工作模式,将经济实体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管理、服务工作分开,促进社区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农村管理向城市管理转变,把“村改居”纳入城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居委会。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以街道、居委会为依托,加紧建设适应小城市特点的社区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社区设施,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大力发展“居办经济”,不断增强社区居委会的实力、活力和凝聚力。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多为社区居民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强化社区管理职能,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培育功能完善的街道社区,不断提升社区管理的标准和水平。要健全社区管理考核制度,将所有驻区单位都列入社区考核范围,增强各级各单位的参与意识、共建意识,全力打造上下一盘棋、合力建社区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计生进社区工作

我县从2004年10月份开始实行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许多方面还没有落实到位。社区计生管理是社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要以计生进社区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区计生管理工作水平,以此完善社区功能,推进社区建设。

(一)计划生育进社区的基本原则。城区计划生育进社区是指将城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驻临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县计生局直接管理,转变为邢侗街道10个社区居委会直接管理。今后,驻社区各单位凡是办理新婚、生育计划、新生儿落户等有关手续,都必须经过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或出具证明。原有的各项计生管理制度不变,尤其要坚持例会制度、定期报表制度。各单位的计生专职人员要坚持每月1号到所在的社区参加例会,各种计生报表按原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从7月份开始,各单位育龄群众的健康查体,由邢侗街道办事处具体安排。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区位优势和组织网络优势,将城区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村内居民,纳入有效的管理与服务,实现“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形成“社区管理、单位负责”的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

(二)健全组织网络,确保“计生进社区”新体制的有效运行。县委、县政府决定自今年7月份开始,在我县城区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进社区的管理体制。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计生局要帮助各个社区居委会建立起计划生育办公室,形成邢侗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计生办——单位计生办和村计生主任的三级管理网络。邢侗街道办事处要选用年富力强、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同志,从事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临单位、民营企业都要配备专职计生主任。会后,各单位要将确定的专职计生主任名单,报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县计生局要组织精干力量对新上任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她们尽快熟悉和掌握计划生育业务,及早进入工作状态。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工作的开展。从7月份开始,没有邢侗街道社区居委会的手续,公安部门不再为城区人口办理落户、户口迁移等事项。

(三)明确责任范围,实现城区无缝覆盖。县委、县政府对这次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改革工作非常重视,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计生进社区”的意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在此,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管理范围是:1、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2、本单位家属院住户和有产权的沿街门店商户的计划生育工作。单位开发的家属院、沿街门店不在同一社区的,要安排专人分别向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城区各村庄管理范围是:1、本辖区内常住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2、本辖区内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失业和无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3、本辖区内法人单位管理范围以外的沿街门店的计划生育工作。对于无单位,又不在各村庄管理范围内的,由各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管理。各社区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城区各单位、村庄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县计生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计划生育进社区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四)摸清底数,加强监督考核。实行“计生进社区”,摸清底数是关键。会后,要立即对城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工厂院校、沿街门店、城区内村庄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清查前,各单位要把育龄群众的底数报到所在的社区。此次清查由邢侗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具体实施,主要摸清三个底数:一是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的底数;二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底数;三是破产单位人员、下岗、失业、无业、口袋户口等特殊人群的底数。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这次全面清理清查工作,精心组织,科学安排,采取自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法,努力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全面准确地掌握育龄妇女的基础信息,为今后的科学决策、实施管理和计生服务提供准确依据。这次清查,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专职计生主任要靠上具体组织实施,清查结果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后,交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办公室。清查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组织专门力量对这次清查工作进行验收,发现敷衍应付、走过场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清查中发现的2006年6月底以前政策外出生,属单位故意隐瞒的,将给予所在单位黄牌警告或纳入重点管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实行“计生进社区”后,邢侗街道要与单位、村庄签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单位、村庄的主要负责人、计生主任都要在责任书上签字。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抓好落实,凡是原来处于“空档”的通过清理后,都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单位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哪个单位出了问题,追究哪个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对新开发的居民楼,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其开发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小区住户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外地客商开发的,由外地客商负责管理,开发客商走后,谁的地盘谁负责管理。县委、县政府将组织专门力量,每半年对城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将具体到各单位,并将考核结果,连同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计生主任的姓名,通报县五大班子领导及各单位。对年终考核完不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的,县委、县政府将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大会上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领导,确保社区建设和“计生进社区”工作落到实处

社区建设和“计生进社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城市管理体制和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齐抓共管。每一个居民都是直接参与者,不是旁观者,都有责任、有义务深入其中,叫响“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口号。按照上级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社区建设和社区计生工作新路子,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县的社区建设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广播、宣传车、散发宣传单、设立永久性宣传栏、悬挂条幅、文艺宣传队和制作电视专题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新世纪广场、邢侗公园等场所和重大节日,做到四个确保:确保周周有活动,确保居居有活动,确保电视台周周有节目,确保临邑大众期期有报道。今年要抽出一个月的时间组织一次“社区建设宣传月”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大造声势,牢固树立城区居民的社区观念和意识,进一步营造“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浓厚氛围。邢侗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以“双进(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双建(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幸福文明家庭)”活动为载体,搞好“计生进社区”的宣传活动。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计划生育宣传图版和宣传栏,开办人口学校;邢侗街道要定期组织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培训班,广泛深入地宣传国情、法律法规、计生知识,引导育龄群众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树立大局观念,加大帮扶力度。社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新旧体制更替,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必须理顺各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县级领导联系社区、县直部门帮扶社区责任制,每个社区由1-2个县级领导负责联系、由2-3个驻区县直部门负责帮扶。组织、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指导。各职能部门要重心下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自觉支持社区建设,自觉服从这项改革,坚持服务社区,保证“社区自治”,落实好“权随责起、费随事转”,齐心协力开创社区工作新局面。这次会议,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计生进社区”的意见》和《关于在计划生育进社区工作中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离职审计、追踪奖惩制度的若干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2006〕1号),规范我省城市社区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社区居委会的重要职责,社区居委会应组织本社区群众通过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制订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在街道人口计生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不断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和自治能力。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和居委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保证。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是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人口计生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社区居委会成员要共同承担做好本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组织本居委会积极开展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第四条居委会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力量,把做好本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分配集体福利等相结合,与保护儿童、妇女、老人权益相结合,为本居委会独生子女户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第五条居委会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和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居委会人口计生委设主任1名,享受居委会副主任或居委委员待遇;居委会人口计生委应按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计生专职干部,享受与村委委员同等待遇。

第六条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组成育龄妇女小组,并选配组长1名。组长配合居委会“两委”和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会做好组内育龄妇女的人口计生工作,组长的报酬可实行误工补贴,也可享受居民小组长同等待遇。

第七条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行居委会成员包户制度。按照街道关于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好月度(或季度)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做到月清月结。

第八条居委会党支部委员、居委委员、居民小组长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人口计生专门业务培训。

二、政策法规

第九条依法制定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条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各种计划生育证明。

(一)协助已婚育龄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告知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妇怀孕3个月后至生育前持证进行登记;

(二)告知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在未孕前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

(三)在接到《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加具婚育状况意见,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连同有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批;

(四)协助无业、个体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申请表加具婚育状况意见,并协助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及有关奖励。

第十一条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对来信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重点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二)建立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办信、咨询、接访、查办的程序做好工作。

第十二条协助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三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基础知识咨询服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并定期上报。

第十四条协助街道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查验工作;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孕情监测和节育措施,动员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做好药具发放、随访服务;做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同管理和其他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积极在社区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将其融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在社区内形成一种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谐、少生优生的良好氛围。

第十七条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符合本社区居民需求的各种活动。

第十八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育龄群众的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在社区内的居民楼梯间、住宅小区等设立免费宣传资料取阅箱,并根据群众的需求送宣传资料上门。

五、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一)查环查孕对象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者;使用避孕药具者;应落实而未落实节育措施者;实施绝育术未满一年者;

(二)流动人口应查对象每年查环查孕不少于3次,城镇失业人员、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中的应查对象原则上不少于每年2次,采用皮下埋植术者在药物有效期内每年检查一次;

(三)居委会进行查环查孕的具体时间应相对固定,并让群众普遍知晓;

(四)结合孕情检查为居委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并协助提供有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居委会应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或与居委会卫生室合建)。服务室应有妇检床、避孕药具专柜。有足量、品种齐全的避孕药具及药具失效登记本。

第二十三条居委会人口计生专干要掌握群众生育、节育、不育、避孕和生殖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对象的随访工作。

第二十四条积极、稳妥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已婚育龄夫妇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六、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居委会人口计生办要配备至少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已应用《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居委会配备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并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卡,及时掌握育龄群众的结婚、生育、节育、生殖保健和人口及户籍变动等情况。

设立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术后随访、药具发放、奖励对象等登记册。

第二十七条每年9月底前核实街道提供的由《信息系统》生成的一孩登记、二孩审批名单,并将核实情况上报街道人口计生办。10月份,根据街道人口计生办的批复,对符合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第二十八条建立人口计生统计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居委会人口计生统计例会;

(二)街道驻居委会干部、居委会党支部委员、居委委员、居委会计生专干参加例会,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汇报、小结当月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四)汇总本辖区内育龄妇女婚嫁、怀孕、生育、节育和人口及户籍等变动情况,及时填写月变更报告单或同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次月2日前上报街道人口计生办。

第二十九条建立计划生育基础资料保管制度。

(一)已使用《信息系统》的居委会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统计报表及各种登记册;

(二)统计报表、各种登记册、《育龄妇女信息卡》要长期保管,信息变更报告单、已退出育龄期和迁出的育龄妇女信息资料应保管两年以上;

(三)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四)居委会应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十条配合上级做好各种统计质量调查、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等工作。

七、计划生育协会

第三十一条社区居委会应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社区内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可根据居住区域或楼房、行业或摊位划分会员小组,建立会员联系户,发挥会员小组长作用,经常开展活动。

第三十二条社区计生协会应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协会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第三十三条依托和利用社区资源,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建立“会员之家”活动阵地,组织会员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服务等活动。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自觉参与社区居民人口计生居民自治事务。

八、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范各项规定的执行与落实情况,是平时检查及年终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检查、考核指标、标准参考本规范制定。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准确把握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

区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监督法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以下要领,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1、人大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2、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总的目标是一致的,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必须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切实提高监督的实效。

3、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由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人大机关是常委会的集体参谋、服务班子。在贯彻实施监督法中,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开展监督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提供优质服务,是机关各部门的共同职责。

4、办公室作为常委会的协调部门,应努力做好机关实施监督法的协调工作。

二、采取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监督工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四个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既要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部署与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还要通过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对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既可以在分别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再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也可以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几个突出问题,深入进行专项监督。

3、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为促使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必要时应当再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务求一抓到底,见到实效。

4、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手段,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更佳效果。

三、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制定工作计划

1、机关有关部门每年根据监督法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按下列分工收集、综合分析和汇总整理有关反映,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确保议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1)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具体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

(2)区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及闭会期间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由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

(3)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

(4)机关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进行该项调查研究的部门负责。

(5)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室科负责。

(6)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办公室根据媒体报道负责分析归纳。

2、每年12月上旬,负责上述各个途径反映问题汇总整理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送办公室综合平衡。

3、办公室提出常委会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的征求意见稿,先交由各工作委员会分别征求和反馈“一府两院”相关部门意见后,再拟定出计划草案,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提请下一年度代表大会后的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4、计划的内容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指导思想、重点、时间及负责承办的工作委员会等。

5、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送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一府两院”,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办和各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

6、机关有关部门根据计划,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沟通情况,掌握动态,督促其按照计划的要求,按时提出专项工作报告。

(二)开展视察和调研

1、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将要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具体组织工作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2、常委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调研的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三)准备会议材料

1、有关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应当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在视察和专题调研中提出的问题,以及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整理,提前转送“一府两院”,以便他们认真研究,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2、“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20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稿送交有关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并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修改,有关工作委员会就专项工作报告稿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交换意见,修改完善,力求在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

3、专项工作报告修改后,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有关工作委员会如需提供相关参阅资料,应同时送交。

4、办公室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7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和相关参阅资料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便他们提前阅读报告,做好审议准备。

(四)听取和审议报告

1、专项工作报告由“一府两院”负责人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区政府可以委托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2、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进行审议。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五)处理审议意见

1、会后,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由有关工作委员会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汇总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2、在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后,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整改,落实整改建议,改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常委会汇报整改的进展情况。

3、在“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前,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继续保持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进一步了解情况。在收到“一府两院”提出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4、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一府两院”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四、关于计划和经济工作监督

(一)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1、区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

区人大财经工委应当在报告之前开展前期调研,向区政府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取得资料,听取意见,形成若干材料,提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区政府的报告和财经工委提供的参考材料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2、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管部门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时,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应当分派熟悉情况的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要求说明情况、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3、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财经工委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计划调整方案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区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除特殊情况外,区政府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个月前,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议案报送常委会,由区人大财经工委对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财经工委应当及时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听取他们的情况通报,认真做好方案初审。

3、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议案和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4、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的计划调整方案和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并作出批准调整的决议。

五、关于预算监督

(一)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区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决算草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向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

决算草案应当按照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调整数或者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并作出说明。

2、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1个月前,将区决算草案提交区人大财经工委,由财经工委结合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查。

财经工委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之前开展前期调研,向区政府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取得资料,听取意见,形成若干材料,提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区政府的报告和财经工委提供的参考材料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3、常委会举行会议时,由财经工委提出关于上一年度决算的审查报告。主要内容是:

(1)总的评价,提出是否批准政府决算草案的建议;

(2)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做好财政预算工作的建议。

4、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监督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6)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5、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财政部门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上年度决算草案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应当分派熟悉情况的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要求说明情况、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6、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财经工委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1、区预算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区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整。预算安排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整的,区政府应当提请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3、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1个月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提交区人大财经工委进行初步审查。

财经工委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之前开展前期调研,向区政府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取得资料,听取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4、区政府财政部门在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10日前,将预算调整方案及其报告送交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的初审意见同时送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5、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的报告和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并作出批准调整的决议。

六、关于审计工作监督

1、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提出的审议机关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区审计机关代区政府起草的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的1个月前,送交区人大财经工委进行初步审查。

3、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财经工委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常委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区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七、关于组织执法检查

(一)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1、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时间、工作分工和程序,按本“意见”第三部分第(一)项所述制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的规定执行。

2、拟订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时,在议题选择和时间安排上应当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综合考虑,平衡安排。

(二)拟定执法检查方案

1、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就其负责的执法检查项目,在检查实施前1个月制定出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

2、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并就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与“一府两院”做好沟通,请有关方面参与。

3、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审定通过后,由有关工作委员会以常委会办公室的名义书面通知“一府两院”并通知检查组全体人员。办公室协助有关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应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三)开展执法检查

1、执法检查组的组成参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组织。

2、开展执法检查的有关事项参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执行。

(四)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1、有关工作委员会在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协助执法检查组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现状的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的分析、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对有关法律法规所提出的修改完善建议等进行综合,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2、执法检查报告由执法检查小组或有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向主任会议汇报,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

3、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进行的执法检查,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将执法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级人大常委会。

(五)执法检查报告的处理

1、常委会会议听取执法检查组组长或副组长作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2、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连同审议的报告,分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3、在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2个月内,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就整改情况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进行跟踪督查,并督促“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间内向常委会分别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改进的情况的书面报告。

4、在收到“一府两院”提出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由常委会组织跟踪检查,也可委托有关工作委员会跟踪检查。

5、关于执法检查其它事项,参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执行。

八、关于通报和公布

(一)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的内容

1、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

2、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

3、常委会听取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区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

4、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5、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上述第2、3、5点内容依法向区人大代表通报。

(二)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的形式。

向区人大代表通报一般采用书面或其他媒体形式。

向社会公布采取刊登《*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区公众信息网、区政务网上公开报道等形式。具体形式是:

1、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等,在《*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上刊登,并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区公众信息网、区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布。

2、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3、对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可以通过区公众信息网、区政务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向社会公布的审签工作程序

1、凡以常委会名义的公告和常委会会议通过的需经媒体公布的决议、决定,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送办公室。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孕情管理、长效节育和“月月清”平台出生上报等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奖惩长效工作机制,使我街道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全面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街道11个社区居委会。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1.长效节育指标。社区居委会当年落实长效节育及时率72%以上(含)(以当年市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得满分,72%以下按比例得分。

2.孕情掌握指标。社区居委会六个月内孕情掌握率75%以上(含)(以当年市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得满分,75%以下按比例得分。

3.人口统计指标。社区居委会“月月清”出生平台上报率,以平台上按PIS分发的总出生为分母,其中已上报的出生为分子,按比例得分。

4.依法行政工作。社区居委会依法实施计划生育工作,

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5、按当年度计生重点推进工作或阶段性计生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累计得分。

(二)评分标准

街道计生办根据各社区月报表、“月月清”出生平台数据,pis上报率及“月月清”清理平台等上一月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相加,对各社区居委会进行考核排名。

四、奖惩办法

(一)街道对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排名通报,季度排名奖励制度,对月各项考核指标总分排名前3名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月排名倒数3名内未达标的社区居委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每季度对各项考核指标总分排名前3名的社区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奖励经费;对季度排名倒数3名内未达标的社区居委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每季度综合排名末位的社区书记、主任要向办事处主任做检讨,计生专干要向分管计生的领导做检讨。

(二)社区居委会计生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被群众投诉或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调查属实的,当月排名直接列入倒数3名内;造成恶劣影响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社区人口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1.公安机关是人口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户口登记工作,包括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和暂住登记。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设立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户口登记的同时,负责对公民申请的户口事项进行核查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户口核对调查,及时督促居民进行户口登记。

2、根据《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设立的暂住人口管理站及配备的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负责办理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登记,定期核对暂住人口,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变动情况。

用工单位、外来务工单位、社会办学单位负责人及个体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责任人,应协助暂管站搞好暂住人口登记。

(二)理顺管理关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公安派出所在该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簿。集体户口簿由该单位户籍协管员负责保管、保存,公安机关办理公民申请登记的事项时,直接在集体户口簿上进行签注或增撤,单位给予必要协助。

2、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的家庭户口在“村改居”前已由村(居)委会登记建档管理的,可继续管理并保管档案,设立主户户头。

“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部分,对居住集中、自成一院、自成一区或楼群集中的,可在该社区居委会名下设立分户单位建档管理;“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零散家庭户,统一纳入到主户户头,与“村改居”前该社区居民一同管理。

3、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集体户、家庭户,统一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登记管理权,依照政策决定人口的出、入、登、销,其他组织和单位根据公民申请负责对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无合法理由不得拒绝。

(三)坚持户口登记管理的原则,适时开展社区户口整顿。

1、社区居民户口管理的原则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一个公民有几个居住地的,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

2、适时开展户口整顿。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后,要及时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区域划分立即开展户口整顿,对居住该社区的人口逐步将其常住户口过户到该社区,以便于社区各项工作的管理。

二、社区治安管理

(一)做好社区实有人口的管理工作。对社区内常住人口(尤其是16-45岁的重点年龄段人口和有违法犯罪的女性)、暂住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人口档案,并及时做好各类人口的调查和跟踪考察等日常管理工作,为现实斗争服务。

(二)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社区内要建立敌、社情动态信息员,在社区警务室和公安派出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人口档案,及时掌握社区内敌情、社情动态,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的发生。同时,社区警务人员要建立各类特情耳目,及时搜集信息,帮助破获案件。

(三)做好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专职治安联防队伍,并指导带领社区居委会及各驻区单位的治保、保卫人员开展站岗值班、巡逻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内治安积极分子(楼长、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志愿工作者等等)的作用,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社区群众遵纪守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三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大的案件和的发生。四是积极推广物防、技防措施。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安装物防(如防盗门窗、车棚等)、技防(如无线报警器、电视监控等)产品,提高防范能力。

(四)做好社区治安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租赁房屋、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管理,落实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措施,查处社区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三、社区人口与计生管理

(一)明确职责

1、计生行政部门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辖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的职能,协助政府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社区内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履行各自职责,企事业单位要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抓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承担主要责任。落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及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等有关政策和各项保障措施。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3、社区民委会按属地管理要求,统一管理驻本辖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教育。使居委会范围内常住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计划生育率、流动人口“三率”达到上级要求。

(二)理顺管理职能

1、社区是属地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单位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居委会要从根本上摸清社区计划生育底数,解决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界限清、辖区单位清、居民小区清、商业路段清、集贸市场清、辖区人员清、管理对象清、每家每户婚育状况清,彻底澄清社区各类人员的底子。对个体私营企业、居民小区和“社会人”(散住户、商住户、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社区居委会要建立专门档案,直接纳入管理并将具有常住趋势的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管理统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用的临时外来务工人员(18-49周岁)要在15日内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验证。对本单位发生婚育现象的育龄妇女要在当月上报社区居委会。形成计划生育双向管理的工作机制,使单位负责与社区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在“村改居"前已由村(居)委会登记建档管理的,仍然继续管理并保留档案。“村改居"后纳入管理的原市直单位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可在该社区居委会名下设立分户单位建档管理;“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个体私营企业、居民小区和“社会人”(散住户、商住户、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与“村改居"前该社区的育龄妇女一同管理建档。

2、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不可替代的会长优势、理事优势、组织网络优势、会员队伍优势,形成领导、骨干、群众三结合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动局面。重视发展社区具有威信、能力、热心公益事业有文化的年轻人为会员,优化会员结构,提高会员素质,按照“便于组织、方便活动、讲究实效”的原则,组成若干个会员小组,使计划生育协会成为覆盖整个社区范围的活动和服务网络,从而推动居民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依托社区、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社区居委会设有婚育新风图书角、计生服务咨询站,定期开展计生科普讲座,发放宣传品,组织计生志愿者编排一些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开展生殖保健服务,“三查”(查体、查孕、查环)服务上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指导上门、五期保健指导上门、节育手术后随访上门和中老年咨询保健等技术服务。积极为社区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各种困难和需求,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援助服务。

四、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一)明确职责

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1、市建设局负责市区综合卫生管理和主要街道、人行道路面、市中心广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的卫生保洁,市区垃圾的统管统运,道路两边各单位门前“六包”(包卫生、包绿化、包治安、包规范车辆停放、包清除门前摊点、包铺换人行道)的监督检查。并对城区四环路内所有单位清运到垃圾处理厂的生产、生活、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处理。

主要街道有:密州路(东外环—西外环)、兴化路(东外环—西外环)、人民路(诸日路—潍徐路)、繁荣路(诸日路—潍徐路)、东郊街(南外环—北外环)、东关大街(南外环—密州路)、府前街(人民路—南外环)、和平街(兴华路—密州路)、西关街(兴华路—繁荣路)、西郊街(兴华路—密州路)、老母庙巷(和平街—市场街)、沧湾小区步行街(府前街—和平街)、广场路(府前街—市场街)、电视塔东、西侧路段(密州路—潍河桥中间)。

2、市区各单位负责各自院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门前“六包”。路沿石以上人行道路面,单位、门店不愿清扫保洁的,可委托建设局代为清扫,委托服务费用根据有关规定由委托单位承担。各单位的垃圾原则上由市建设局统管统运,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单位自运的,到建设局办理准运证后,到指定垃圾厂倾倒垃圾,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

3、各街道社区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行政辖区除市环卫处管理范围以外的所有路段、街巷、居民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除外)的环境卫生保洁。社区居委会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各路段、街巷承包到人,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环卫保洁

各社区居委会在街办有关机构(城建管理所)的管理指导下,按照“扫净、存好、运光”和“每日清扫两遍、全日保洁”的作业要求,达到无马粪,无杂草,无薄膜、纸屑,无漏收堆,无淤泥;不脱岗,不乱到垃圾,不撒漏的“五无三不”卫生标准;负责社区内的垃圾清运,按照既方便居民,又便于卫生管理的原则,根据人口密度,合理布设垃圾点,并将垃圾点上的垃圾负责收集清运到市里统一规划设置的垃圾中转站上,由环卫处统一清理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属地收费

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凡社区居委会负责的道路、街巷、居民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除外)的卫生管理,其卫生管理费经社区共建委员会协商同意,在街道的指导下,根据需要由街办城管所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向辖区单位和居民收取,防止双头收费。

五、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开发建设时,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向社区居委会无偿提供房屋建筑总面积1%的管理服务用房,否则市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有关建设、施工手续。

六、社区物业管理(相关问题)

在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成立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及其经营者进行选择、聘用、监督。

(一)明确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服务性企业,不具有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它只能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

,按照业主的委托管理小区的物业,不能将其功能延伸到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治领域。社区居委会在本辖区具有法定的服务、管理和指导职能,物业公司应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两者关系不能颠倒。鉴于目前房屋紧张的实际,社区居委会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合署办公,由物业管理公司为居委会提供办公场所,挂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物业公司两块牌子,物业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据物业条例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2、审验物业资质和年报工作;

3、组织物业企业争创文明小区活动;

4、培训物业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5、查处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三)物业管理业务按国家即将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社区人口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公安机关是人口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户口登记工作,包括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和暂住登记。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设立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户口登记的同时,负责对公民申请的户口事项进行核查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户口核对调查,及时督促居民进行户口登记。

⒉根据《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设立的暂住人口管理站及配备的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负责办理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登记,定期核对暂住人口,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变动情况。

用工单位、外来务工单位、社会办学单位负责人及个体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责任人,应协助暂管站搞好暂住人口登记。

(二)理顺管理关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⒈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公安派出所在该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簿。集体户口簿由该单位户籍协管员负责保管、保存,公安机关办理公民申请登记的事项时,直接在集体户口簿上进行签注或增撤,单位给予必要协助。

⒉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的家庭户口在“村改居”前已由村(居)委会登记建档管理的,可继续管理并保管档案,设立主户户头。

“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部分,对居住集中、自成一院、自成一区或楼群集中的,可在该社区居委会名下设立分户单位建档管理;“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零散家庭户,统一纳入到主户户头,与“村改居”前该社区居民一同管理。

⒊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集体户、家庭户,统一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登记管理权,依照政策决定人口的出、入、登、销,其他组织和单位根据公民申请负责对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无合法理由不得拒绝。

(三)坚持户口登记管理的原则,适时开展社区户口整顿。

⒈社区居民户口管理的原则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一个公民有几个居住地的,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

⒉适时开展户口整顿。社区居委会挂牌成立后,要及时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区域划分立即开展户口整顿,对居住该社区的人口逐步将其常住户口过户到该社区,以便于社区各项工作的管理。

二、社区治安管理

(一)做好社区实有人口的管理工作。对社区内常住人口(尤其是岁的重点年龄段人口和有违法犯罪的女性)、暂住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人口档案,并及时做好各类人口的调查和跟踪考察等日常管理工作,为现实斗争服务。

(二)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社区内要建立敌、社情动态信息员,在社区警务室和公安派出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人口档案,及时掌握社区内敌情、社情动态,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的发生。同时,社区警务人员要建立各类特情耳目,及时搜集信息,帮助破获案件。

(三)做好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专职治安联防队伍,并指导带领社区居委会及各驻区单位的治保、保卫人员开展站岗值班、巡逻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内治安积极分子(楼长、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志愿工作者等等)的作用,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社区群众遵纪守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三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大的案件和的发生。四是积极推广物防、技防措施。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安装物防(如防盗门窗、车棚等)、技防(如无线报警器、电视监控等)产品,提高防范能力。

(四)做好社区治安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租赁房屋、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管理,落实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措施,查处社区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三、社区人口与计生管理

一明确职责

⒈计生行政部门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辖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 综合服务的职能,协助政府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⒉社区内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履行各自职责,企事业单位要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抓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承担主要责任。落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及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等有关政策和各项保障措施。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⒊社区民委会按属地管理要求,统一管理驻本辖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教育。使居委会范围内常住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计划生育率、流动人口“三率”达到上级要求。

二理顺管理职能

⒈社区是属地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单位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居委会要从根本上摸清社区计划生育底数,解决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界限清、辖区单位清、居民小区清、商业路段清、集贸市场清、辖区人员清、管理对象清、每家每户婚育状况清,彻底澄清社区各类人员的底子。对个体私营企业、居民小区和“社会人”散住户、商住户、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社区居委会要建立专门档案,直接纳入管理并将具有常住趋势的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管理统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用的临时外来务工人员周岁要在日内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验证。对本单位发生婚育现象的育龄妇女要在当月上报社区居委会。形成计划生育双向管理的工作机制,使单位负责与社区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在“村改居前已由村居委会登记建档管理的,仍然继续管理并保留档案。“村改居后纳入管理的原市直单位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可在该社区居委会名下设立分户单位建档管理;“村改居后新纳入管理的个体私营企业、居民小区和“社会人”散住户、商住户、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与“村改居前该社区的育龄妇女一同管理建档。

⒉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不可替代的会长优势、理事优势、组织网络优势、会员队伍优势,形成领导、骨干、群众三结合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动局面。重视发展社区具有威信、能力、热心公益事业有文化的年轻人为会员,优化会员结构,提高会员素质,按照“便于组织、方便活动、讲究实效”的原则,组成若干个会员小组,使计划生育协会成为覆盖整个社区范围的活动和服务网络,从而推动居民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依托社区、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社区居委会设有婚育新风图书角、计生服务咨询站,定期开展计生科普讲座,发放宣传品,组织计生志愿者编排一些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开展生殖保健服务,“三查”查体、查孕、查环服务上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指导上门、五期保健指导上门、节育手术后随访上门和中老年咨询保健等技术服务。积极为社区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各种困难和需求,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援助服务。

四、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一)明确职责

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⒈市建设局负责市区综合卫生管理和主要街道、人行道路面、市中心广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的卫生保洁,市区垃圾的统管统运,道路两边各单位门前“六包”(包卫生、包绿化、包治安、包规范车辆停放、包清除门前摊点、包铺换人行道)的监督检查。并对城区四环路内所有单位清运到垃圾处理厂的生产、生活、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处理。

主要街道有:密州路(东外环—西外环)、兴化路(东外环—西外环)、人民路(诸日路—潍徐路)、繁荣路(诸日路—潍徐路)、东郊街(南外环—北外环)、东关大街(南外环—密州路)、府前街(人民路—南外环)、和平街(兴华路—密州路)、西关街(兴华路—繁荣路)、西郊街(兴华路—密州路)、老母庙巷(和平街—市场街)、沧湾小区步行街(府前街—和平街)、广场路(府前街—市场街)、电视塔东、西侧路段(密州路—潍河桥中间)。

⒉市区各单位负责各自院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门前“六包”。路沿石以上人行道路面,单位、门店不愿清扫保洁的,可委托建设局代为清扫,委托服务费用根据有关规定由委托单位承担。各单位的垃圾原则上由市建设局统管统运,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单位自运的,到建设局办理准运证后,到指定垃圾厂倾倒垃圾,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

⒊各街道社区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行政辖区除市环卫处管理范围以外的所有路段、街巷、居民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除外)的环境卫生保洁。社区居委会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各路段、街巷承包到人,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环卫保洁

各社区居委会在街办有关机构(城建管理所)的管理指导下,按照“扫净、存好、运光”和“每日清扫两遍、全日保洁”的作业要求,达到无马粪,无杂草,无薄膜、纸屑,无漏收堆,无淤泥;不脱岗,不乱到垃圾,不撒漏的“五无三不”卫生标准;负责社区内的垃圾清运,按照既方便居民,又便于卫生管理的原则,根据人口密度,合理布设垃圾点,并将垃圾点上的垃圾负责收集清运到市里统一规划设置的垃圾中转站上,由环卫处统一清理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属地收费

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凡社区居委会负责的道路、街巷、居民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除外)的卫生管理,其卫生管理费经社区共建委员会协商同意,在街道的指导下,根据需要由街办城管所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向辖区单位和居民收取 ,防止双头收费。

五、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开发建设时,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向社区居委会无偿提供房屋建筑总面积的管理服务用房,否则市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有关建设、施工手续。

六、社区物业管理(相关问题)

在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成立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及其经营者进行选择、聘用、监督。

(一)明确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服务性企业,不具有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它只能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业主的委托管理小区的物业,不能将其功能延伸到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治领域。社区居委会在本辖区具有法定的服务、管理和指导职能,物业公司应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两者关系不能颠倒。鉴于目前房屋紧张的实际,社区居委会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合署办公,由物业管理公司为居委会提供办公场所,挂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物业公司两块牌子,物业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⒈依据物业条例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⒉审验物业资质和年报工作;

⒊组织物业企业争创文明小区活动;

⒋培训物业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⒌查处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三)物业管理业务按国家即将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为进一步做好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人口低生育水平,根据《关于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金府办[]53号)的要求,现就在建立社区行政事务村级点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制度,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需、通过努力又能解决的问题入手,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计划生育服务,不断完善和巩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

二、关于对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工作要求

(一)在村(居)委卫生室设置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名称统一为“XX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

(二)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服务人员一般由村(居)委乡村医生兼任。

(三)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服务职责:

1、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2、开展对新婚人群、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更换措施人群、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六个必访”服务。

3、负责本村(居)委的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

三、关于开展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的工作要求

(一)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的具体项目:

1、办理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申请。

2、受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申请、登记和年审。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申请。

4、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

(二)行政事务的工作分工

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职责一般由村(居)委计划生育干部负责落实,如有条件的村(居)委可由村(居)委计划生育干部委托行政事务员承担具体工作。

四、建立来访接待咨询制度,提供群众知情服务。

(一)点内应放置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所需的小折页等材料,方便群众免费领取;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和社区事务办理点应建立群众来访咨询接待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咨询应做到热情接待、仔细听取,并安排有关人员耐心解答,认真做好来访情况的登记。

(二)各镇(街道)、工业区人口计生办负责开展对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和社区事务办理点的工作指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

附件:关于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现将我委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层层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2月23日,区政府召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部署年工作,区长张建晨和14个镇及部分委办局的行政正职签订了《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副区长景莹对做好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要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后,各镇相继召开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贯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各镇镇长与村(居)、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我委确定了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七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人口重大问题研究;二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三是加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五是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六是推进家庭计划进万家活动;七是推进药具易得工程。对这七项重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到人。

(二)加强人口问题研究

认真贯彻落实区“”规划,重点从区级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人口重大问题的基础性、战略性、综合性和实证性研究。完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完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使专项规划与区“”规划相衔接。同时,开展了两项课题研究:一是启动“临港新城人口集聚对策研究”。由市人口计生委、我委和市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三家单位组成联合课题组。年5月12日,“临港新城人口集聚对策”专项课题组在我委召开立题讨论会,该课题旨在通过对临港新城人口现状和发展趋势等方面的分析,提出具体的人口导入机制和人口导入政策建议。二是开展区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我们与区民政局和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合作,旨在通过课题研究,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对策建议。

(三)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周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全区组织开展了以“宣传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为主题的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宣传和学习活动。二是积极参与区“两新”宣传月活动。5月份,参与了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组织开展的“两新”精神文明宣传月活动,在全区14个镇的14个村开展了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整个活动历时一个月。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免费避孕药具28000只,近300人接受了咨询和服务,得到了相关部门和群众的称赞。三是利用区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区报开设家庭计划指导专栏,连续刊载开展0-3岁科学育儿知识,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在电视台开设的“健康人生”专栏从原来的6分钟延长到了10分钟,并放在上午黄金时间播出,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四)扎实推进镇、居委人口计生宣传服务阵地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进社区(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在完成全区141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规范化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今年我委紧紧抓住区开展社区(居委)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契机,把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区社区(居委)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总体框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二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区有关部门的支持,将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推进镇人口计生服务阵地的规范化建设。

(五)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在全区范围开展了0-3岁婴幼儿家庭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调查,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建立家庭计划指导员队伍的实施意见,选择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惠南和康桥镇试点单位,目前,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抓好各镇“六期”生殖健康教育培训工作。上半年,全区各镇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共举办各类知识培训178期,参加人数近16000多人,各类生殖保健咨询服务达4000多人次,起到了“教育服务一小片,影响一大片”的实际效果。为育龄妇女开展孕(环)情检查服务。1—5月份,先后为周浦、书院等镇检查了17800余人次,检查中发现环脱、环移202人次,意外怀孕12人次,异常阳性率6.6%。拓宽药具免费发放点。对全区娱乐场所避孕药具供应网点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全区目前已有免费药具发放网络891个,其中自助式发放219个。年内,将在269个各娱乐场所设置安全套发放点,推广自助式发放226个,提高群众避孕药具的易得性。

(六)开展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新机制

随着两港一城建设的步伐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导入,流动人口总量已占全区常住人口的近三分之一。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已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重点加强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形成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的工作格局。同时,根据市人口计生委提出“探索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机制,完善双向管理,实现管理关口向源头前移”的工作要求,我委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开展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试点工作。我委与康桥工业区管委会、康桥镇人民政府一起研究,拟定在昌硕科技()有限公司、申怡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两个企业进行试点,开展定向招工,源头培训,双向互动,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七)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作用

区计划生育协会召开一届理事四次会议,总结了年度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部署了年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调整了区计生协会理事会理事成员。区委副书记、区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崔明华参加了会议,并对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提出了要求。开展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系列活动。做好“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项资金”工作,全区完成24万元专题发行任务。开展社会保险服务,提高独生子女家庭抵御意外风险能力。积极争取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的资助,进一步加大救助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的力度,使更多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得到关心和帮助。

(八)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围绕“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加强教育,提高素质;转变作风,勤政为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加强检查,严肃纪律”五个方面,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建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区人口计生系统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区人口计生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计划》和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计划表,确定政策法规科为创建“示范科室”。二是规范行为,提升形象。做到“四个亮”:一是亮身份;二是亮服务;三是亮承诺;四是亮制度。三是教育培训,营造氛围。做到学习培训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办公室统一设计布置,将科室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制作成版面上墙。每层楼面设置“外出留言栏”等。四是示范引领,评选创优。组织科室负责人参观环保局、卫生局和航头工商所先进经验;召开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到本委“示范科室”现场观摩,“示范科室”引领,其他科室同步推进的目标。五是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充实调整人口计生委政风行风(作风建设)特邀监督员队伍,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明查暗访和抽查活动,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区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确保今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面对人口分布、人口结构、人口素质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人口总量将持续增长的态势,人口分布调整和优化任务将日益紧迫,人口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我们将围绕区“”规划,重点完成“临港新城人口集聚对策研究”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两项课题,形成课题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建立人口出生预测预报制度,定期向社会人口综合信息,引导公民结合家庭实际,选择生育时间和生育间隔,避开生育高峰,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均衡使用。

(二)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是建立计划生育奖励机制。以贯彻落实《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13号)为契机,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加大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的力度,确保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公正公平。二是建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机制,落实《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慰问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积极争取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区慈善基金会、区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的资助,救助独生子女特困家庭。三是建立计划生育惩戒机制。在坚持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优待的同时,对违法生育者严格执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一是以《婚育证明》作为办理《市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为突破口,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持证率和验证合格率;二是以《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为契机,与相关部门合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管理;三是坚持对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制度;四是加强源头管理,要与流出人口比较多和集中的外省市、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双向联系,定期反馈信息,落实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继续开展康桥地区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的试点工作,为面上推广积累经验。

(四)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区“”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沪人口委[]37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全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为龙头、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为骨干、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为基础”的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抓住区开展社区(居委)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契机,完成18个社区(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任务。村(委)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开展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达标率达90%以上,示范化率占20%以上。推进镇(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源共享,实行计卫联手、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政策咨询、人口信息采集、行政事务办理、技术指导、避孕药具发放等“一门式”管理服务功能。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更名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转变工作职能,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管理、指导和服务能力。

(五)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进一步推进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和家庭计划指导员队伍的作用,以家庭为载体,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适时生育“三个知情选择”以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为主要内容,为适宜家庭提供多方位、个性化的人口计生优质服务,不断提升家庭的生育、生命和生活质量。加强对0-3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普及婴幼儿健康保健、科学喂养和智力开发知识。继续扩大新建小区、流动人口集聚点、公共娱乐场所等免费药具网点建设,提高群众药具易得性。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大力推广安全套使用,有效阻止性病传播和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继续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做好育龄群众孕情环情检查。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倡导婚前体检,加强人口出生干预,降低人口出生缺陷率,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加强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一)人户分离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离开户籍登记地,跨乡镇街生活居住的育龄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遵循现居住地、户籍地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

(二)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居住在本辖区的人户分离人员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托住房建立基础信息资料;二是及时调整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变更、婚育节育情况变化的信息底档,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和生育关怀等活动;四是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五是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六是协助户籍地落实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七是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指派的工作。

(三)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户籍在本辖区的人户分离人员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女方户籍地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进行审批,发放二孩生育服务证;二是发放独生子父母奖励费;三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四是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五是国家规定的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报销;六是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指派的工作。

(四)充分发挥市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及时变更和完善信息,实现户籍地、现居住地人户分离人员基本情况、婚育情况、节育避孕情况、生育服务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技术服务等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科学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本市内跨区县人户分离人员出现政策外生育的,实行户籍地与居住地双重申报制度。依据户籍地与居住地共同负责、以居住地为主的原则进行考核。遇户籍地、居住地一方未申报以及户籍地与居住地因情况复杂考核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当事双方区县进行个案裁定。

二、加强“盲区”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六)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盲区是指本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本行政区划内尚没有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地区及因行政区划不清没有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地区。计划生育盲区管理服务遵循区分情况、分类解决、属地管理的原则,鼓励积极探索,拓宽思路,大胆实践。

(七)行政区划明确、由于行政归属不明确造成的管理盲区,由所属地和户籍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共同负责管理。所属地管理职责按照本文第(二)条规定执行,但不负责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籍地的管理职责按照本文第(三)条规定执行,但需增加负责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责。

(八)对于因尚未建立社区组织或新建尚未完全入住原因造成的管理盲区,由所属地的区县或区县指定的街(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在尚未建立社区组织之前,由街(乡镇)管理或由街(乡镇)指派相邻的社区代管。

(九)对于因行政区划不清等原因造成的管理盲区,由该地区相邻区县人口计生部门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确保计划生育基础管理服务工作得到落实。

三、加强驻地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指导

(十)驻地单位是指坐落在所辖区域内的各类单位。根据单位规模或级别,采取分级管理。原则上行政级别为局级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国营大企业或职工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单位由区县负责管理,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单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管理。其它单位由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分级管理范围划分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确定。

(十一)区县、街(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与管理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应与管理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书,并建立管理单位名册。对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变更的,要及时变更相关信息底册,实施动态管理。

(十二)实行分类指导。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由区县和街(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管理的单位,要推动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提供计划生育宣传、药具和相关咨询服务,实现单位负责的各项要求。对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由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管理的单位,要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提供计划生育药具、咨询服务为主,并落实协议书的各项内容。

四、加强农村城镇化进程中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十三)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阶段。示范小城镇和已实行农村楼房化的地区,要积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

之中。

(十四)已经成立社区组织的,要逐步承担起社区计划生育相关的职责,建立以社区居委会、邻里和居民小组为基础的新型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

(十五)正在建立社区组织的,育龄人员有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面的事宜仍由原村民委员会负责,同时要做好新旧管理体制的有效衔接,落实好过渡期的各项服务管理措施,待社区组织建立后,由社区组织逐步承担起社区计划生育相关的职责。

(十六)尚未建立新型社区组织的,育龄人员有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面的事宜仍由原村民委员会负责。

五、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务必提高认识,拓宽思路,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指定一个专门科室牵头负责这项工作,建立领导和科室联系乡镇街制度,加强对乡镇街和村居工作的指导,完善和落实基层信息及时上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