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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研究论文范文

文艺研究论文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文艺学主体性本体论建构解构

上世纪80年代,中国文艺学学术研究的主导趋向是“向内转”:即向文艺本体规律的转靠与回归。作为“带有整体性的文学动态”(1),标示出文艺创作与理论批评“自生自发”“难以遏制”的内在要求。这一时期的文艺学思考者们发现:传统认识论方法只能对文艺做出某种他律的共性本质的解答,而无法进入文艺内在特质的考察。要想深入文艺之“内”,抓住文艺的自律和“本源”,必须改换一种所谓“自我相关”的本体论方法,摒弃以外在角度、非文学内容规范文学的做法,专注于文艺本然的内在规定性的探寻。

一、文学审美论:他律本质论向自律本体论的转向

文学审美论的开拓与探索为新时期文艺学对“本体”意义的追问提供了价值定向和逻辑前提。它以主体论文艺学的“文学向人回归、向自身回归”的“主体性”思想及康德美学的“审美无利害”的自律论学说为理论依据,将审美规律视为文学艺术活动的最重要的内部规律给予了空前的重视和深入的探讨。从审美反映论的主体性强调,到审美体验论的人类学本体论意味的揭示,再到生命论文艺美学对于感性本能及审美形式意义的渲染,文艺学研究实现了由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转向。“审美反映论”超越于传统哲学认识论的重要标志在于:心理意识这一重要的审美主体中介的加入。在“审美反映论”看来,“心理现实”、“审美心理现实”,即由外在现实转换成内在主观的“心理意识”,是艺术内容、艺术形象得以生成的关键。而在这由外而内的转换中,“心理意识”(“心理现实”、“审美心理现实”)已经根本不同于认识论中的那种近于“镜映”的“认识”。作为一个远比“认识”涵盖面宽广得多的概念,“意识”已经包括了认识之外的各种精神心理因素:诸如主体的人格情感、个性心理、道德情操、非理智欲念等等。所有意识因素都在审美反映过程中参与客体与主体、事物与映象之间的关系,从而繁生出“认识”之外丰富的心理内涵。作为一个审美中介系统,审美意识是一个与艺术家的人格结构相关联,与创作者的感情、想像、感知、认识等活跃的心理因素相关联的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结构体”。它不同于发生认识论中所谓“图式”、“格局”,只对外来信息进行选择和同化,还要对其产生调节作用,即:使主体感知到的东西经过调整而更适合主体的需要。审美中介系统的调节作用使审美感知中的主体印象发生变异,而与作家希望看到的样子重合。因此审美中介系统常常赋予反映以个性和人格特征。同时,这个审美中介系统又拥有人性的发生学意义,它在特定的文化中孕育,在真实的历史中生成。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实际上是特定的社会文化制约与个体禀赋气质多方合力作用的结果。显然,在“审美反映论”对于审美中介系统丰富内涵的解释中,文艺审美获得了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双重意义,同时艺术本质论朝向艺术本体论转型的迹象也在此初露端倪。

“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是审美文论步入艺术本体论殿堂的又一关节点。如果说“审美反映论”还是在认识论的框架内所进行的对它的“修正”、“改良”和“更新”;那么,“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则力图打破认识论的框定而去展开艺术的本体思考,力图完全摆脱界参照而把目光凝聚于人类本体、艺术本体自身。所谓本体,指事物内部的根本属性及本源,或称终极的存在。所谓本体论也就是对本体进行描述的理论。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区别在于,它是自我相关的,它并不凭借外界的事物尺度来说明自身,而是以自身整体不断发展的存在为依据,去探求其存在的本然处境,追问其生存的终极意义和根基。因此,人类学本体论只能是探向人类自身本然处境,描述人的生存意义及终极价值的理论;而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则将艺术看做人类生存本体自身的诗化,看做人类重要的本体活动形式。显然,“人类学本体论美学”是从把握人类生存与人类艺术、文艺本体与人类本体的关系入手,将艺术与人类自身的生成及超越联系了起来。在他们看来,人在艺术创造中生成着,又在自身的生成中创造着艺术;同时,艺术还拥有人类生存的超越性质,它试图回答过去、现在、未来的神秘性,向人们显示着存在之谜,将人们引向未来,因而它是理想的世界、是梦境和乌托邦;而艺术作为生存的超越,又是基于人类对自由的追求,对幸福的渴望和在有限中获得无限,于瞬间中获得永恒,达到存在的最高和最高的存在的欲望。显然,在这里艺术审美具有着无可置疑的人类学本体意味,审美既作为人类生存的动因,又作为人类生存的目的,既作为人类生存的起点,又作为人类生存的终点。而艺术作为一种审美超越活动,不仅是人的存在在符号上的显现,而且成为人类生命活动的自我拯救和自我希求。于是,人的生存史与人的审美史重合,审美化成为衡量人生意义和人的历史进步程度的惟一标尺。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超越了审美反映论对哲学认识论的基本依赖,站在了认识论之外、并且进一步站在了认识论的否定者排斥者的立场上来探求文艺的审美本体;但他也同时陷入了割断文艺审美同认识的联系、泯灭审美艺术活动同人类生命活动之界限的片面和极端。

审美体验论、人类学本体论文艺美学摒弃文艺的认识论本质的追问,而着力探究人类文艺审美与人类生命合一的本体意味,自然将那个人生中令人陶醉的审美体验(生命体验)推到了前台,这就为当代文艺美学由认识论向体验论的过渡提供了有力的逻辑支撑点。而文艺的人类学本体观本身也在此过渡中凝结为一种存在论或生命论的文艺本体观。对于感性的艺术本体地位的张扬凸现了审美体验论的诗化特征。在审美体验论者看来:美不是别的,正是人所生活的感性现实的世界对人的个体自由的肯定,即自然的人化,美作为一种感性的存在得以确认(2)。从“人的自由本质”的探讨入手,审美体验论者还在艺术美的研究领域引入了“感性动力”的范畴,认为审美缘于人类追求自由的一种感性动力,审美活动是感性动力行进的一种形式,是一种满足感性动力的需要的活动,而这种感性动力实际上就是植根于人的自然基础深处的自然生命力,是人类创造世界和选择进步方向的一种能力。与艺术的感性本位相并生的是个体本位的强调。在“审美体验”中,艺术审美的意义就在于它给予了感性个体以在其他活动中所不曾有过的自主地位,它使每个个体自身期盼着的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权利得以实现,而艺术审美正是这种实现的特殊方式。当然,多数的审美体验论者是在个体与整体的统一中给予个体以更加显明的地位的。正如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卢卡契所言,“审美体验是以个体和个人命运的形式来说明人类”(3)。审美体验实际上是为个人的心理体验与人类精神的贯通提供一个媒介体,主体正是从个体的人生境遇出发,通过对对象的形式美的愉悦进入人类精神内宇宙的感悟,去体味人类心灵的深层领域的丰富蕴含,从而使个体得以传达总体,实现对人类生命本体的直观表达。审美体验论的复苏还使得那些召唤着深层人生体验的审美形式获得了足以取代审美内容的品格和价值。审美体验论以对形式魅力的关注取代对本质内容的形而上追问,这明显受到了英国著名视觉艺术理论家克莱夫·贝尔的艺术定义的启发,贝尔在1913年出版的《艺术》一书中提出的“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深得中国当代审美文论家的青睐,贝尔认为,意味就在形式之中,离开了形式而作无边的联想不是意味,用说理的方式传达思想也不是意味。那么究竟“意味”是什么呢?贝尔认为是一种能够唤起我们的审美情感的艺术品中存在的某种性质,“离开它,艺术品不能作为艺术品而存在;有了它,任何作品至少不会一点价值也没有”(4)。那么艺术品中能够唤起审美情感的是一种什么性质呢?贝尔并没有说得很清楚,只是说它是一种与人的无意识心灵相对应的东西。然而正是这种含糊诱导出了人们对于形式本体的“终极实在”的思考,使人们发现了人的审美心灵与艺术的创造性形式的某种内在、先验的联系。审美体验论者正是从这里,从人的审美心灵与艺术形式的这种内在的神秘联系出发,在两者的情感生命的交融中去寻求形式美的意味之所在,开始了对艺术形式的独立价值的发掘。审美体验作为一个独立于认识的自主性概念带来了文艺学的“内部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文艺的形式本体论研究也由此发生并逐步蔚成景观。

二、形式本体论:文学的形而上追问

这是一次文论观念的变革,它既不赞成反映论文艺学对客体本位的固守,也不同意表现论文艺学对作家本位的强调,而是以文本为出发点和目的,对作品本位、形式本位、语言本位进行昭示和张扬。在这里,历史的思考和文化的探索被看做让文学心倦意懒不堪承受的重负令人敬而远之,思考的文学变成了文学的思考。文艺作为一种超离现实功利的精神现象,它自身的结构方式和运动规律是什么呢?文学思考者对于文学本体特性的追问,召唤着文学形式本体论的崛起,为文学的艺术形式赋予了自主的意义。在这样一批文论家看来,谈内容本身并不等于谈论艺术,只有在谈论形式的时候,才真正将艺术作品当做了艺术作品,也才是真正地进入了艺术的讨论。所谓“回归自身”就是把艺术当做艺术,平心静气地关注和研究艺术形式。形式本体论是将艺术形式作为超脱于作者意图和读者经验之外的、独立存在的、自主客体进行把握和描述的一种文学观念。这种观念最早出现于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派的理论著述当中,后来又为结构主义语言学、符号学、叙事学所强化;而在同时或稍后,在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理论(接受美学)、读者反应批评等学术派别那里,提出了与形式本体论的观念体系不甚相同的文学观念,二者在对文学的基本理解上既有相通之处又发生某些抵牾,于是形式本体论的某些观念受到抵制或者得以松动。现象学的“意向性还原”,在作品本体和读者经验之间建立起密切的联系,而阐释学则让文学的本体存在向读者经验大幅度开放,到了接受理论和读者反应批评那里,文艺作品的读者和受众则打破作品本文的束缚而获得自由解放。这样,形式本体的神圣性、纯粹性和绝对的独立自足性开始被打破,文学理论和美学又发生了由“内”向“外”的回转。所以说,形式本体论在西方是相对意义上的,也正是这种相对性潜在地牵制和暗示着中国新时期文艺学学术史上形式本体论的逻辑展开和生存命运。

从“作品本体”到“形式本体”。中国当代文艺学的形式本体论研究是以作品本体论为先导的。它的基本思路是文学研究“回到文学作品本身”。将反映论文艺学的客体本位及表现论文艺学的主体本位转换为作品本位,从而把文学作品看做“一个独立的自足体”。正如陈晓明在他的《理论的赎罪》一文中所言:要确定现论范型,就“应当把逻辑起点”移到“作品本文内部”,就应当承认“本文的语言事实存在就构成了文学作品的本体存在”(5)。作品本体论者深受英美新批评及英伽登、韦勒克等人的理论影响,将艺术作品看做一个与客观世界没有真正联系的具有独立而永恒价值的意向客体。认为作品的意义并不在于它传达出了什么,而在于作品的系统本身。于是,他们主张建立独立的文学作品内部研究,对于西方形式主义理论备感亲切。在他们看来,形式主义“为直觉地把握作品寻找到了一条较好的科学表述途径,它比任何批评方法都更加切近作品本身”(6)。由此,作品本体论推出了文学作品的形式结构,并赋予了它本体论意味。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形式本体论试图否弃传统文论的形式与内容的二元论和内容的独断论,而将形式结构视为“有意味的形式”,视为文学区别于其他一切意识形态的关键所在。于是,“形式本身即是内容、形式自身即是目的”成为形式本体论的要旨。随着新时期社会结构的转型及文学内转趋势的出现,那个曾经被受奴役的文学形式,脱离内容的框定获得了独立的意义和本体地位。正如孙津在《形式结构》一文中所言:“形式结构作为人对于自己的自由意志的胜利,它在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的的这双重关系上是一体化的。”(7)形式不再是内容的负载体,它自身就意味着内容。将形式本体论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加以概括的是李劫的《试论文学形式的本体论意味》一文(8)。这篇文章将新时期文论从对艺术形式的探究引向形式本体论的关注,并为新的理论形态的建构寻找到逻辑起点。文章认为:先锋派小说的出现标记着文学形式本体演化的开始。由此对“写什么”的强调被“怎么写”的自觉追求所取代,文学形式由于它的文学语言性质而具有了本体意味。李劫将语感外化和程序编配作为文学形式本体意味的两大方面予以研究。他认为,文学创作的基本动因之一是作家的语感,语感外化的过程即文学创作的过程。语感外化过程由三个层次构成:文字性语感,文学性语感中的表层语感,文学性语感中的深层语感。作品的深层语感因其隐喻、象征功能而变形和语象化为表层语感的描绘和叙述功能,最终通过显示着作家诗人的语言功底的文字符号感得以外化。语言的深层结构中的这种关系性决定着整个语言系统的意义。同时,程序编配又将语感基因诉诸一个特定的有序系统,使整个作品成为一个有意味的形式结构。于是,文学作品如同人一样自我生成为一个自足体。可见,在李劫这里文学的语言系统不再是表意的媒介,而它自己就是意义和目的本身。文学的存在及其意义是经过“文学语言及其形式结构的创造过程”物化为文学作品的,又经过一系列转换功能才“生发出作品的历史内容、美学内容以及文化心理内容等等”。因此,文学的形式结构及语言是先验的固定的,文学研究只有首先回到形式结构,才能抓住根本。文学语言学在此被转变成为以文学语言的创造生成为对象的文学形式本体研究。

从“形式本体”到“语言本体”。在形式本体论的“怎么写”的研究中,语言的生成与转换始终居于核心的地位,文学形式正是由于它的文学语言性质才拥有了自身的本体意味。因此形式本体论自然趋近于语言本体论。新时期的语言本体论是在西方现代语言学和存在主义哲学及文化符号学的综合影响下出现的。它们将语言看做先在于人类精神文化生活的结构性存在,认为语言世界与现实世界无涉,作品的语言系统本身自行产生意义。这是一种“语言中心”意识,是一种对“语言神话”的崇拜。当然,它也是出自对语言之于文学的天然创造性的高度自觉。这种意识同西方的联系是明显的。以语言中心取性中心,是西方哲学的语言论转向的题中之意,无论是存在主义的“语言是存在的家”,还是后结构主义对语言和写作本身的回归,在西方都被视为一种历史的进步,而这一切正是新时期文艺学的语言本体论研究得以生成的理论支柱。当然,新时期语言本体论的提出也有其特殊的针对性,即中国传统文论和文学批评对语言的轻慢。人们往往并不认识文学语言本身的价值,而到语言的背后去寻找文学作品的诸如“现实意义”、“时代特征”、“历史深度”等等,正所谓“得意而忘言”。而新时期文论家在得到西方现代语言学的重要启示之后,对这种传统文论形态做出了尖锐的反省和批评,黄子平在《意思和意义》一文中用了一连串生动的比喻,来表达这种语言本体论的自省,他说“文学语言不是用来捞鱼的网,逮兔子的夹,它自身便是鱼和兔子。文学语言不是‘意义’的衣服,它是‘意义’的皮肤连着血肉和骨骼。文学语言不是‘意义’歇息打尖的客栈而是‘意思’安居乐业生儿育女的家园。文学语言不是把你摆渡到‘意义’的对岸去的桥和船,它自身就既是河又是岸”(9)。于是,人们不能再对语言这个“自主的具体的实体”及它对于文学世界建构的本体意义熟视无睹了。于是,人们认定:“意义其实是被语言创造出来的。”因而提出了“语言是诗的生命”、“诗到语言为止”的口号。李洁非、张陵的《“再现真实”:一个结构语言学的反诘》更加鲜明地表达了这种语言形式的本体论观念(10),对传统文艺学的“再现真实”的可能性提出了追问和质疑。他们否弃了传统理论话语的语言“工具论”,强调“语言世界”的独立性及对文学的创生性,从而将语言奉为诗及文学的生命。在他们的语言本体观看来,“语言事实”并非自然事实,它自我创生,以自己的方式“行动”着,规定着个体思维的形式和范围。因而,语言与实在不可能完全“同构”,文学世界的真实即是“语言世界”的真实、表述的真实,“以‘模仿自然’为目的的再现型艺术终究只是一种幻想”。在这里,结构主义语言学及符号学对传统的历史语言学的反拨表现得尤为强烈。索绪尔的语言独立自足及实体意义的研究成为其“语言中心”论的重要理论支持,罗兰·巴尔特关于语言的先在性的符号学论述,则为其语言本体论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因此,它对“再现真实”传统语言观的反诘是彻底的,对语言的艺术本体的挖掘是深入的。但是,这种语言中心论又往往容易割裂语言的“所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导致语言世界与人类的经验世界、意义世界的分离。因而那个真正的独立自足的“语言世界”的真实性是应当打些折扣的。

语言本体论从现代语言学那里得到启示,把文学作品视为自足的语言符号体系。语言符号不仅成为文学的深刻动因,而且被视为文学的最直接的目的。然而从整体上看,对语言的自主性的强调仍然没有超离内容、形式的二元思维方式的支配,而只是对文学“内部”语言形式研究强调的一种极端形态而已。在“语言本体论”中蕴藏着的仍然是走出“外部研究”进入“内部研究”的努力,语言本体论者所做的仍然是以一种独断论取代另一种独断论。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以至于90年代,学界对这种独断论的弊病逐渐有所反思,并力图加以纠正。例如青年学者王一川90年代初开始倡导的“修辞论”研究,就通过对“修辞”的特殊的界定表现出了这种努力。在《修辞论美学》中,王一川阐述了这样一种思想:以往的认识论美学“往往为着内容而牺牲形式,为着思想而丢弃语言”;语言论美学“在执着于形式、语言或模型方面时,易于遗忘更根本的、为认识论美学所擅长的历史视界”;感兴论美学又往往忽视语言论美学所惯用的模型化或系统化立场。于是他提倡将三者融合,使三股压力形成一股更大的合力:“要求把认识论美学的内容分析和历史视界、感兴论美学的个体体验崇尚、语言论美学的语言中心立场和模型化主张这三者综合起来,相互倚重和补缺,以便建立一种新的美学。这实际上就是要达到修辞论境界:任何艺术都可以视为话语,而话语与文化语境具有互赖关系,这种互赖关系又受制于更根本的历史。显然,上述三种美学的困境及摆脱这种困境的压力,导致了修辞论转向。”(11)显而易见,王一川的“修辞论美学”是要力图避免单纯的语言本体论研究或单纯的认识论和社会学研究的弊病,走向一种综合。

三、解构文论:文艺学本体论的颠覆

从结构主义的形式本体意义追求到解构主义的拆解中心、消解意义,从形式本体论的语言崇拜到解构文论的语言游戏,其间只有一步之遥。而这一步之间却承载着人文心理及历史语境的重大变迁和复杂关联。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国文论家所身处其中的历史语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酝酿和开始启动,人们在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受到强烈冲击。市场经济的历史浪潮在中国大地上的层层推进,“商品”法则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强有力渗入,一方面萌发了许多与新的现实相适应的新的观念、理想、道德、情感和价值欲求;另一方面也破坏和割裂了原本和谐统一的理想主义的文化图景。某些旧的“规范”将破未破,某些新的“规范”将立未立,新旧交替混杂。在这大变动、大转型的历史氛围中,人们(包括思想文化界的人们)对于物质的欲望和追求以迅疾之势拆解着人道主义的权威性话语以及此前的以“人”(“主体性”)为中心的价值法则。正如一位青年批评家所看到的:“当代现实当然是由于突然间兴起的商品经济的冲击而激发了内在的矛盾,引起了价值观念的混乱。新时期文学一直怀着热情去追求人道主义的信念、追求人的价值和尊严,却受到了现实的价值尺度的无情嘲弄。知识分子对自我生存状态的怀疑,必然导致对生存信念和超越性终极价值的怀疑。而当代的怀疑主义是致命的,因为它植根于每时每刻的生存事实。当代现实的短期效应,急功近利,毫无疑问对所谓的终极性价值嗤之以鼻。”(12)

于是,近半个世纪左右的时间里才在西方兴起、60~70年代才渐次传播开来的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由于历史的巧合和相似,竟在80~90年代的中国部分人群、特别是部分青年知识分子中找到了虽不“理想”、但相当“热情”的接受群体。某些敏感的中国理论家因而产生了强烈的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的话语欲望。一些批评家和理论家在那个消解意义、颠覆中心的解构主义理论当中,找到了自己对这个新的世界图景的相近似的体验和感悟。于是,“后”学(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后结构主义即解构主义)在思想文化的某些领域兴起并活跃起来。后现代主义的最重要、最显著的核心思想和理论表现就是解构主义,即拆解“中心”、颠覆“在场”、削平“深度”、反“元话语”、反“元叙事”、反“体系性”⋯⋯因此可以说,“后现代主义”即“解构主义”对包括形式本体论在内的所有“中心主义”和“意义”追求的颠覆是剧烈的、带根本性的。

从理论特征来看,解构主义为中国当代文论所提供的主要是一种本文策略和阐释方式。正如王宁所言:德里达的解构理论没有提出知识和真理的要求,因而它主要是一种本文策略(13)。作为一种解构式本文策略,它要求于作者的是在其本文中如何实施对自己所言喻的东西的颠覆;作为一种解构式阅读方式,它要求于读者的是如何发现本文中的盲点,如何对本文中的稳定的秩序、封闭的系统、终极的意义实施瓦解。解构主义对于作者自我言说的颠覆与瓦解,以及读者的旨在摧毁本文之确定性的解构式阅读方式,特别是其中解构式阅读方式作为本文可读性瓦解以及读者创造力之解放,尤其得到了中国理论家的重视和关注。他们发现,解构式阅读不再是一种符号的解码活动和能指与所指的表述关系的呈示,而是对本文在“痕迹”和“差异”活动中变得捉摸不定的符号衍生和意义转换。它强调本文的不稳定性和互文性,认为阅读是一种意义的无限补充、替换、撒播和误读(当然,这种相对主义的阅读模式又是导源于本文的能动性生产,因此最终还是无法摆脱本文的牵制而完全随心所欲)。有的学者认真分析了解构策略的三个步骤:首先,面对结构主义的二元对立的稳定自足系统,揭示其不和谐性;而后实施消解的第一步:颠倒,即原有等级,取缔原核心的主导地位;最后是寻求一种不稳定的漂移状态,使新等级无法建立(14)。这种解构策略摧毁了在丰富的本文中再建中心和追求意义的可能性,使本文在符号的不断衍生、意义的不断转换中变得捉摸不定,天经地义地拒绝理解和阅读,而导致误解和误读。在解构文论的阅读策略中,“文本和作者已经变成了一个神秘莫测的作案高手,而读者只有从蛛丝马迹中重读出各种相互抵触的意义,才不至于沦为受害者”(15)。同时这些纷杂的歧义和差异,也赋予了批评家极大的精神自由,使他们超越本文,从“能指的游戏”中获得无穷的造语。新时期中国文论家也正是作为这种解构式本文策略和阅读方式的传播和实践者,一方面检点着解构文论的相对主义立场,一方面试图从中找到一条走出文学“载道”的沉重传统的超越之途。

然而,从理论的创造、生成及深化角度看,解构文论在中国学界所得到的实质性拓展并不令人乐观。新时期文论家对于解构策略的研究是与解构批评的理论操作相伴相生的。他在后新潮小说中找到其理论的“实验场”:包括从后新潮小说的“平面化”、“浅表性”读出解构主义的“深度模式”的拆除,及瓦解结构主义形式本体论的“有意味形式”;从后新潮的“叙述圈套”中读出世界统一性的颠覆,即打破结构主义的形式完整性及意义体系;从语言游戏中体验主体及意义的失落,即在消解语符的意义同时,取缔形式结构的人生隐喻功能。这其间,理论观点的复述往往代替了自己的创见,肯定性的介绍与阐释往往淹没了理智而审慎的批判与吸纳融合,这必然使得理论的拓进力度显示不足。当然,解构文论作为中国当代文论的一股新的带有“异己”意味的力量,在一定时间里给新时期文艺学研究带来了某些生机和活力。尤其是它对于传统的文学法则的冲击,使人们获得了对于文学的异质多样性的认识。解构主义的“深度模式的拆除”则逐渐成为某些中国理论家面对日益破碎的文化语境思考和解决自己文明的新问题的理论参照。然而解构文论的文化再造力的缺失也带来了中国当代文学者终极使命的消解,正如一位资深学者所说:“后现代的反文化一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道家哲学合谋,一方面它会使西方最先进的思潮成为中国传统思想复苏的传声筒;另一方面,则会延误文化转型,价值重建等现代人文学者的终极使命,具有很强的破坏性,逻辑上的解构就会成为文化上的破坏。”(16)解构文论的反文化特征使之颠覆所有价值体系,又不再导向新的价值的确立;它与人类的所有精神成果实行诀别,而不去承担再造历史的重任;它不仅否决了人生的深度和意义,而且否决了对意义和深度的追求本身。因此,解构文论完全消除了理论发展的原创意向,它无法完成“破”中有“立”的理论革新任务,因而也无力引导中国当代文论走向未来。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市场经济下多元文化态势对于意识形态整合性的拆解,新启蒙话语失效后所谓“人文精神的失落”和理想的“沦丧”,以及价值相对主义的离散状态,为文艺本体论的建构与解构文论的生成,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和社会心理准备。中国文论的建构与解构的双向运动,也只有在那个“众声喧哗”、“杂语共生”的多元文化背景之上才获得了生长繁衍的可能。

注释:

(1)鲁枢元:《论新时期文学的“向内转”》,《文艺报》,1986年10月8日。

(2)李泽厚:《美学四讲》,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66、53页。

(3)卢卡契:《审美特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48页。

(4)克莱夫·贝尔:《艺术》,中国文艺联合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4页。

(5)陈晓明:《理论的赎罪》,《文学研究参考》1988年第7期。

(6)孙歌:《文学批评的立足点》,《文艺争鸣》1987年第1期。

(7)孙津:《形式结构》,《当代文艺探索》1986年第4期。

(8)李劫:《试论文学形式的本体意味》,《上海文学》1987年第3期。

(9)黄子平:《意义和意思》,《小说文体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1页。

(10)李洁非、张陵:《“再现真实”:一个结构语言学的反诘》,寻找的时代》,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04页。

(11)王一川:《修辞论美学》,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8~79页。

(12)陈晓明:《冒险的迁徙:后新潮小说的叙事转换》,《艺术广角》1990年第3期。

(13)王宁:《后结构主义与分解批评》,《文学批评》1987年第6期。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一评价体系与学术规范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马克思主义,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曹禺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欢桓鑫薹ɑ乇艿氖率凳牵渲兄辽?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图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官方与民间二元且以官方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官方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政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我在从事台州戏班的田野考察时经常提醒自己将艺术层面的问题作为主要对象,不仅是由于我一直受到的是艺术学研究的训练,因此只有艺术学问题才是我在专业领域范围有能力研究和回答的,而且也只有艺术学领域的问题才是我所真正应该去关注和感兴趣的。举例而言,我的研究中涉及到许多有关宗教与民间祭祀、民间信仰方面的现象,我当然知道从人类学或者社会学角度对这些现象进行剖析是非常之必要的,但是我的研究仍然会相对地集中于这些现象与民间戏班的运作和表演、与当地观众的欣赏之间的关系,将这些现象与戏剧活动之间的联系,小心地剥离出来,分析它们对戏班以及戏剧活动的艺术方面的影响力,寻找这些现象与近二十年台州戏班的繁荣与发展之间的联系。同样,当我剖析和研究戏班的内部构成以及戏班内部的人际关系时,不仅把戏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亚群体看待,同时更注重把它们看作一个关乎戏剧艺术的群体看待,这样的研究当然明显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英文名称:Theoretical Studies In Literature and Art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中国文艺理论学会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上海市

种:中文

本:16开

国际刊号:0257-0254

国内刊号:31-1152

邮发代号:4-323

发行范围:

创刊时间:1980

期刊收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2004)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联系方式

期刊简介

《文艺理论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80年6月,是由为中国文艺理论学会、华东师范大学联合主办的文艺理论学术刊物。办刊宗旨:为全国从事文艺理论教学、研究、评论和编辑出版的同志提供学术园地。为提高教学、深化研究、活跃评论、繁荣创作、建立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文艺理论作出贡献。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一评价体系与学术规范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马克思主义,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曹禺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欢桓鑫薹ɑ乇艿氖率凳牵渲兄辽?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图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官方与民间二元且以官方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官方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政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

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我在从事台州戏班的田野考察时经常提醒自己将艺术层面的问题作为主要对象,不仅是由于我一直受到的是艺术学研究的训练,因此只有艺术学问题才是我在专业领域范围有能力研究和回答的,而且也只有艺术学领域的问题才是我所真正应该去关注和感兴趣的。举例而言,我的研究中涉及到许多有关宗教与民间祭祀、民间信仰方面的现象,我当然知道从人类学或者社会学角度对这些现象进行剖析是非常之必要的,但是我的研究仍然会相对地集中于这些现象与民间戏班的运作和表演、与当地观众的欣赏之间的关系,将这些现象与戏剧活动之间的联系,小心地剥离出来,分析它们对戏班以及戏剧活动的艺术方面的影响力,寻找这些现象与近二十年台州戏班的繁荣与发展之间的联系。同样,当我剖析和研究戏班的内部构成以及戏班内部的人际关系时,不仅把戏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亚群体看待,同时更注重把它们看作一个关乎戏剧艺术的群体看待,这样的研究当然明显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一评价体系与学术规范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马克思主义,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曹禺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著,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其中至少8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图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官方与民间二元且以官方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官方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政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我在从事台州戏班的田野考察时经常提醒自己将艺术层面的问题作为主要对象,不仅是由于我一直受到的是艺术学研究的训练,因此只有艺术学问题才是我在专业领域范围有能力研究和回答的,而且也只有艺术学领域的问题才是我所真正应该去关注和感兴趣的。举例而言,我的研究中涉及到许多有关宗教与民间祭祀、民间信仰方面的现象,我当然知道从人类学或者社会学角度对这些现象进行剖析是非常之必要的,但是我的研究仍然会相对地集中于这些现象与民间戏班的运作和表演、与当地观众的欣赏之间的关系,将这些现象与戏剧活动之间的联系,小心地剥离出来,分析它们对戏班以及戏剧活动的艺术方面的影响力,寻找这些现象与近二十年台州戏班的繁荣与发展之间的联系。同样,当我剖析和研究戏班的内部构成以及戏班内部的人际关系时,不仅把戏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亚群体看待,同时更注重把它们看作一个关乎戏剧艺术的群体看待,这样的研究当然明显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一评价体系与学术规范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马克思主义,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曹禺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欢桓鑫薹ɑ乇艿氖率凳牵渲兄辽?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图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官方与民间二元且以官方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官方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政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我在从事台州戏班的田野考察时经常提醒自己将艺术层面的问题作为主要对象,不仅是由于我一直受到的是艺术学研究的训练,因此只有艺术学问题才是我在专业领域范围有能力研究和回答的,而且也只有艺术学领域的问题才是我所真正应该去关注和感兴趣的。举例而言,我的研究中涉及到许多有关宗教与民间祭祀、民间信仰方面的现象,我当然知道从人类学或者社会学角度对这些现象进行剖析是非常之必要的,但是我的研究仍然会相对地集中于这些现象与民间戏班的运作和表演、与当地观众的欣赏之间的关系,将这些现象与戏剧活动之间的联系,小心地剥离出来,分析它们对戏班以及戏剧活动的艺术方面的影响力,寻找这些现象与近二十年台州戏班的繁荣与发展之间的联系。同样,当我剖析和研究戏班的内部构成以及戏班内部的人际关系时,不仅把戏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亚群体看待,同时更注重把它们看作一个关乎戏剧艺术的群体看待,这样的研究当然明显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7篇

当新时期开始之际,对于文艺学界来说,所面对的是“”时期留下的“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一套僵硬的理论和口号。文学理论的泛政治化泛哲学化是当时最为严重的问题。诚然文学理论是有政治性的,是必须以一定的哲学为基础的,但单一政治的或哲学的对文学问题的解决,把文学仅仅说成是政治斗争的风雨表,是社会生活的形象反映,并不能解决文学自身的种种复杂问题,尤其不能揭示文学固有的特征问题。文学理论是做政治的附庸,还是要寻找自己的学理的园地,成为当时在这一领域工作的人们必须作出的选择。我认为新时期的文艺学建设就是从这种选择开始的。

一、面对六种文学观念

新时期二十年来文学理论最大的变化莫过于文学观念的多样化。可以列出十几种甚至几十种不同的文学观念,但我以为影响最为持久和巨大的文学观念有以下六种:

第一,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或审美反映论。这种观念采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视角,但与传统的单一的认识论视角又不同。传统的认识论实际上是知识论,把文学仅仅理解为一种知识,这种观念的局限是明显的。审美意识形态论最重要的改变是引入“审美”这一概念,从而把文学看成是美的价值系统。在80年代初、中期的美学热潮中,它力图摆脱了对“文学政治工具”论的单一的、僵化的思想的束缚,力图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地平线上揭示文学自身的特征。这一观念二十年来历久不衰,在我看来,至今仍是文艺学的第一原理。当然这种观念的不足之处是过分看重作品,没有把文学理解为一种活动的过程。

第二,文学活动论。这种观念采用马克思早期人学的视角。它的新颖之处是把文学看成是区别于动物的生命活动的生活活动和精神活动,这种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这种观念的长处是揭示人与人性与文学的密切关系,揭示了主体的人的实践是文学活动产生的根源,进而说明人的自由是人的实践的收获。但这种观念立意在揭示人的文学活动与其他活动的共性,对于如何来确定文学区别于人的其他活动的特性,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三,艺术生产论。这种观念采用的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它的突出的特点是把文学看成是一个生产与消费的过程。在这种观念下面,作家从独特的创造者变成普通的生产者,作品从高雅的艺术品变成普通的商品。文学的商品价值被突出强调。文学消费等许多新的问题被提出来了。这种观念对于实行商品经济的社会来说,无疑是有时代性的。但是,文学被完全纳入生产与消费的视野,未免太狭隘了。这就必然要有许多不可缺少的补充,如说明艺术生产的二重性等问题,需要有更充分的研究。更重要的是,这种观念要揭示文学固有的特性也比较困难。

第四,艺术情感论。这种观念采用的是文艺心理学的视角。文艺心理学是新时期文艺学发展得比较好的一个部门。文艺心理学研究的中心是情感为核心的各种创作和欣赏的心理机制。文学是情感的表现(或自我表现),文学是体验,文学是回忆,文学是投射,这种种观念把文学主体性问题落到细微处。它在揭示文学的审美特质上也有不容忽视的贡献,因为审美的核心问题是情感的评价。但是这种文学观念往往忽视了文学的历史文化的维度,也是有弱点的。

第五,语言本体论。这种观念采用符号学的视角。其基本点是,文学是一种语言结构,语言是文学的直接现实,因而文学的本体是语言。语言不是媒介,不是载体,它本身就生成意义。写小说不是写生活,而是写语言。这种观念的长处改变了长期以来对文学语言本身的研究忽视,唤醒了我们对文学语言的重视,让人们理解文学所展现的生活与语言是无法剥离的,从而推进了文学文体学的研究,这是有很大贡献的。但这种观念一旦被推到极端,提出什么“不是人说话,而是话说人”,就似乎很难被人理解。而且语言论在揭示文学自身的特征上面,也缺少了有力的理论表述。

第六,文化论。这种观念采用社会文化视角。女性主义批评、新历史主义批评、后殖民主义批评、社会政治批评等,都属于这种观念下的不同流派。这种观念的基本点是把文学理解为与社会文化密切相关的事物,文学是文化的象征,文学必然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从而纠正了那种不注重文学的社会历史维度所谓“内部研究”的偏差。目前这种观念在国内外都逐渐成为“显学”。文化诗学是可能的。它的优势也是明显的。但是,这种观念也不是没有弱点,即它较难切入文学固有的审美特质,也有脱离文学作品的实际而单纯关注社会文化问题的可能。

上面六种文学观念能够在中国文论界同时流行,说明它们既从某一个方面切合文学的实际,同时又有某种理论依据。我们完全可以采取“亦此亦彼”的态度,容纳这多种的文学观念。

但是如果我们要确定文艺学的第一原理(既对文学作出第一规定)的话,那么我们就要找到一个参照系。如是这样,那么我认为这个参照系必须是能从文学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揭示文学的本质特征。譬如,起码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来看确立文艺学的第一原理,1、文化的层面,把文学首先规定为一种文化形态;2、社会结构的层面,把文学首先规定为审美意识形态;3、语言的层面,把文学首先规定为一种语言结构。不同的层面给出文学的不同规定。文化的层面,可以揭示文学内容的社会文化的维度的许多特征,但难于深入到艺术区别于非艺术的特征。语言的层面,可以深入到文学形式的主要方面,但难于完全包容文学内容的特征。这样看来,审美意识形态论倒是更能从文学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揭示文学的本质特征。文学是意识形态,同时这种意识形态又与审美有机地融合为一,审美意识形态论就延伸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我的意思是,各种文学观念都是有道理的,但其中必有一种更根本的、更具决定性的。在这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导言》中所说人类“掌握世界”的“方式”,可分为“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论点,就具有了特别的意义。从掌握世界的方式上面,文学、音乐、绘画、雕塑、舞蹈等艺术,都属于“艺术的”。世界纷繁复杂,如何去切入它并进而掌握它,而“艺术的”的方式就是人类切入世界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与“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方式一样,具有根本的意义。所以把文学与其他艺术联系考察,认为文学与其他艺术都是审美意识形态,也就具有更根本的意义。正是基于这个理由,我们说审美意识形态论是文艺学的第一原理。作为文艺学的一个分支的“文艺美学”在新时期特别活跃,也是与我们对文学的这种“定位”密切相关的。最近出现了一些总结新时期20年来的文章,都不约而同提到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质。这种总结无疑是有意义的,必须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在这类总结中又往往把当时提出的“审美反映”论、“审美意识形态”论,仅仅看成是对“政治工具”论的“冲击”而已,似乎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时过境迁,现在已经失效,并不是什么理论建树。更有甚者,有的人把“文学反映”论、“审美意识形态”论说成是“审美”加“反映”、“审美”加“意识形态”的简单拼凑,说成是过时的“纯审美主义”等等。我并不认为他们这些说法是公正的,或者说他们并没有真正了解“审美意识形态”论的真谛。

二、“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整一性

我们说文学是人类的一种社会的审美意识形态。并非把文学看成是“审美”与“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当我们提出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时候,就明确把“审美意识形态”自身当作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一的系统。这里我想首先说明“审美意识形态”的整一性和独立性问题。

毫无疑义,在马克思的关于社会结构的理论中,社会经济基础制约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分成两类,一类是社会政治制度等,一类是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形态归根到底要寻找社会经济基础的解释。但是由于社会经济基础对意识形态的制约要经过多种“中介”,有时候这种制约作用并不是看得很清楚的。意识形态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特别是哲学、宗教和文学艺术等作为“更高悬浮于空中的思想领域”(恩格斯语),其相对独立性就更加明显。有时候我们很难找到最“上层”的艺术与最“下层”的经济的联系。马克思在其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揭示“物质生产的发展对于艺术生产的发展的不平衡的关系”,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盛唐时期无论如何“昌盛”,其物质生产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与我们今天高科技时代的物质生产相比拟,但是却生产了魅力无穷的、无与伦比的盛唐诗歌。诗歌的生产不是直接与经济的发展的程度相联系的。物质生产存在着一条不断进步的规律,而文学艺术的发展却不存在这种“进步”的规律。诗歌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诚然是那个社会的产物,有产生它的独特的多种的社会条件,但一味把艺术的发展直接与社会的经济基础直接联系,是没有意义的。文学艺术作为审美意识形态自身有很强的独立性。这一些都是大家都熟悉的,我在这里旧话重谈,只是为了强调我们的讨论还未离开马克思思考的原野。

这里重点要强调一个观念,即所谓的“意识形态”是对各种社会意识形态的抽象,并不存在一种称为“意识形态”的实体。苏联著名“审美学派”的主将阿·布罗夫曾说过:

“纯”意识形态原则上是不存在的。意识形态只有在各种具体的表现中—作为哲学的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才会现实地存在。[1]

这种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是不但是正确的,而且是极有意义的。可惜布罗夫对这个问题未展开来论述。不过如果我们细细体会的话,这里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意识形态都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通常我们所说的“意识形态”只是对具体的意识形态的抽象和概括。请给我们指出那种所谓的无所不在的一般的“意识形态”来,这是不存在的。意识形态只存在于它的具体的形态中,如上面所说的哲学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就是这些具体的形态。没有一种超越于这些具体形态的所谓一般的意识形态。第二,这是更重要的一点,所有这些具体形态的意识形态--哲学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都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系统。哲学意识形态不是“哲学”与“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政治意识形态也不是“政治”与“意识形态”的机械拼凑……,不是这样。当然所有这些形态的意识形态有它们的共性,即它们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但不同的意识形态反映的对象是不同的。哲学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生活的总体的根本性的反映,着重回答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何者为根基的问题。政治意识形态一般而言是反映社会生活中不同集团之间的利益的冲突与妥协问题。法意识形态则是对于社会生活中统治集团按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所反映出来的思想领域……审美意识形态一般而言是对于社会中人的情感生活领域的反映。意识形态的不同形态的对象的差异,也导致它们的形式上的差异。这样不同形态的意识形态有自己独特的内容与形式,并形成了各自独立的完整的思想领域。自然,各个形态的意识形态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相渗透的,但又互相独立。这些不同的意识形态领域,对于社会的经济基础来说,的确有靠得近与远的区别,但它们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它们之间并不存在谁为谁服务的问题。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不可避免的。但这里没有“老子”控制“儿子”的那种关系。例如审美意识形态在政治意识形态的关系,并不总是顺从的关系,相反审美意识形态对政治意识形态的“规劝”、“监督”、“训斥”等,也是十分正常和合理的。例如,西方的浪漫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总的说就是对于资本主义的政治秩序表示不满,对于在资本主义政治意识形态主导下的人性的丧失、人的异化、人的悲惨的生存状况以及非人的生活环境等,进行“诗意的裁判”。在这种情况下,审美意识形态自身形成一个独特的思想系统,它的整体性也就充分显现出来。如果我们上面所说的能够站地住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文学艺术作为审美意识形态是意识形态中一个具体的种类,它与哲学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是有联系的,可它们的地位是平等的。在这里不存在简单的谁为谁服务的问题。像过去那样把文学等同于政治、把文学问题等同于政治问题的观念是不符合马克思的理论精神的。80年代初期,学术界提出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论、文学的“审美反映”论等,也就不是简单地把“审美”和“意识形态”嫁接起来,更不是什么权宜之计,是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完整的理论建树。

三、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复合结构

文学艺术的意识形态性,是文学艺术与其它形态的意识形态的共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则是文学区别与其它意识形态的特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作为独特的思想系统,并非现在某些人所说的“纯审美主义”或“审美中心主义”。与文学情感表现论也不相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是有丰富的完整的内涵的,总的说它是一种复合结构。这大致可以从下面几点加以说明:

第一,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性质上看,既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确表现出集团的、群体的倾向性,这是无须讳言的。这里所说的集团、群体,包括了阶级但又不止阶级。例如,工人、农民、商人、官吏、知识分子等,都是社会的不同集团与群体。不同集团、群体的作家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这样他们必然会把他们的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渗透到文学的审美描写中,从而表现出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和思想感情的倾向性。如一个商业社会,老板与雇工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也各有自己的利益,作家若是描写他们的生活和关系,那么作家的意识自然也会有一个倾向于谁的问题,如果在文学描写中表现出来,自然也就会有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

但是,无论属于哪个集团和群体的作家,其思想感情也不会总是被束缚在集团或群体的倾向上面。作家也是人,必然也会有人与人之间相通的人性,必然会有人人都有的生命意识,必然会关注人类共同的生存问题。如果体现在文学的审美描写中,那就必然会表现出人类普遍的共通的情感和愿望,从而超越一定的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例如描写男女之情、父子之情、母子之情、兄弟姐妹之情、朋友之情的作品,往往表现出人类普遍的感情。大量的描写山水花鸟的作品也往往表现出人类对大自然的热爱的普遍之情。这些道理是明显的,无须多讲。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在一部作品的审美描写中,往往既含有某个集团和群体的意识,同时又渗透了人类共通的意识。就是说,某个集团或群体的意识与人类的共通的意识并不总是不相容的。特别是下层人民的意识,常常是与人类的普遍的意识相通的。下层人民的善良、美好的情感常常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的表现。例如下面这首《菩萨蛮》:

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这是下层人民的歌谣,但那种表达恋人对爱情的忠贞这种感情,则不但属于下层的百姓,而且也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的美好感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集团倾向性和人类共通性的统一,是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性的重要表现。

第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功能上看,它既是认识又是情感。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无疑包含了对社会的认识。这就决定了文学有认识的因素。即使是那些自称是“反理性”的作品,也包含了对现实的认识,只是其认识可能是虚幻的、谬误的而已。当然有的作品,其认识表现为对现实的批判解析,如西方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就表现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种种不合道义的弊端的评价与认识;有的作品则表现为对现实发展的预测和期待的认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都是如此。有的作品看似十分客观、冷静、精确,似乎作者完全不表达对现实的看法,其实不然。这些作品不过是“冷眼深情”,或者用鲁迅的话说“热到发冷的热情”,不包含对现实的认识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说文学的反映包含了认识,却又不能等同于哲学认识论上或科学上的认识。文学的认识总是以情感评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文学的认识与作家情感态度完全交融在一起。例如,我们说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它深刻揭示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的法国社会发展的规律,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他的这种规律性的揭示,不是在发议论,不是在写论文,他是通过对法国社会的形形的人物及其命运的描写,通过各种社会场景和生活细节的描写,通过环境氛围的烘托,暗中透露出来的。或者说,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现实的情感评价渗透在具体的艺术描写中,从而表达出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和理解。在这里,认识与情感是完全结合在一起的。

那么,这样的认识与情感结合的形态,究竟是什么呢?黑格尔把它称为Pathos,朱光潜先生译为“情致”。黑格尔说:

情致是艺术的真正中心和适当领域,对于作品和对于观众来说,情致的表现都是效果的主要来源。情致所打动的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回响着的弦子,每一个人都知道一种真正的情致所含蕴的价值和理性,而且容易把它认识出来。情致能感动人,因为它自在自为地是人类生存中的强大的力量。[2]

黑格尔的意思是,情致是两个方面的互相渗透,一方面是个体的心情,是具体感性的,是会感动人的,可另一方面是价值和理性,可以视为认识。但这两个方面完全结合在一起,不可分离。因此,对那些情致特别微妙深邃的作品,它的情致往往是无法简单地用语言传达出来的。俄国的批评家别林斯基在发挥黑格尔的“情致”说时也说:

艺术不容纳抽象的哲学思想,更不容纳理性的思想,它只容纳诗的思想,而这诗的思想—不是三段论法,不是教条,不是格言,而是活的激情,是热情……,因此,在抽象思想和诗的思想之间,区别是明显的:前者是理性的果实,后者是作为热情的爱情的果实。[3]

这应该是别林斯基在他的文学批评活动中把握到的真理性的东西。事实的确如此,文学的审美意识作为认识与情感的结合,它的形态是“诗的思想”。因此文学史上一些优秀作品的审美意识,就往往是难于说明的。例如《红楼梦》的意识是什么,常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至今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仍没有满意的“解味人”(曹雪芹:“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因为《红楼梦》的审美意识形态是十分丰富的,人们可以逐渐领会它,但无法用抽象的言辞来限定它。有人问歌德,他的《浮士德》的主题思想是什么,歌德不予回答,他认为人们不能将《浮士德》所写的复杂、丰富、灿烂的生活缩小起来,用一根细小的思想导线来加以说明。这些都说明文学作品的审美意识由于是情致,是认识与情感的交融,认识就像盐那样溶解于情感之水,无痕有味,所以是很难用抽象的词语来说明的。

第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又有功利性。文学是审美的,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游戏,就是娱乐,就是消闲,似乎没有什么实用目的,仔细一想,它似乎又有功利性,而且有深刻的社会功利性。就是说它是无功利的(Disinterested),但又是有功利的(Interested),是这两者的交织。

在文学活动中,无论创作还是欣赏,无论作者,还是读者,在创作和欣赏的瞬间一般都没有直接的功利目的性。如果一个作家正在描写一处美景,却在想入非非地动心思要“占有”这处美景,那么他的创作就会因这种“走神”而不能艺术地描写,使创作归于失败。一个正在剧场欣赏《奥赛罗》的男子,若因剧情的刺激而想起自己的妻子有外遇的苦恼,那么他就会因这一考虑而愤然离开剧场。在创作和欣赏的时刻,必须排除功利得失的考虑,才能进入文学的世界。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狄德罗(Diderur1713-1784)说:

你是否在你的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就作哀悼诗呢?不会的。谁在这个当儿去发挥诗才,谁就会倒霉!只有当剧烈的痛苦已经过去,感受的极端灵敏程度有所下降,灾祸已经远离,只有到这个时候当事人才能够回想起他失去的幸福,才能够估量他蒙受的损失,记忆才和想象结合起来,去回味和放大过去的甜蜜的时光。也只有到这个时候才能控制自己,才能作出好文章。他说他伤心痛哭,其实当他用心安排他的诗句的声韵的时候,他顾不上流泪。如果眼睛还在流泪,笔就会从手里落下,当事人就会受感情的驱谴,写不下去。[4]狄德罗的意思是,当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满心是得失利害的考虑,同时还要处理实际的丧事等,这个时候功利性最强,是不可能进行写作的。只有在与朋友或情人的死拉开了一段距离之后,功利得失的考虑大大减弱,这时候才能唤起记忆,才能发挥想象力,创作才有可能。这个说法是完全符合创作实际的。的确,只有在无功利的审美活动中,才会发现事物的美,才会发现诗情画意,从而进入文学的世界。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G.Brandes,1842-1927)举过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我们观察一切事物,有三种方式—实际的、理论的和审美的。一个人若从实际的观点来看一座森林,他就问这森林是否有益于这地区的健康,或是森林主人怎样计算薪材的价值;一个植物学者从理论的观点来看,便要进行有关植物生命的科学研究;一个人若是除了森林的外观没有别的思想,从审美的或艺术的观点来看,就要问它作为风景的一部分其效果如何。[5]

商人关心的是金钱,所以他要算木材的价值;植物学家关心的是科学,所以他关心植物的生命;惟有艺术家是无功利的,这样他关心的是风景的美。正如康德所说那样:“那规定鉴赏判断的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会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6]康德的理论可能有片面性,但是就审美意识形态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角度而言,他是对的。其实中国古代文论讲究文学创作和欣赏时的“虚静”说,也是审美无功利的理论。

但是,我们说文学审美意识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并不是说就绝对无功利了。实际上,无论是作家的创作还是读者的欣赏在无功利的背后都潜伏着功利性,在间接上看,创作是为人生的,为社会的,就是所谓的“无功利”实际上也是对人生、对社会的一种态度,更不必说,文学创作往往有很强的现实性的一面,或批判社会,或揭示人生的意义,或表达人民的愿望,或展望人类的理想等等,其功利性是很明显的。就是那些社会性比较淡的作品,也能陶冶人的性情,“陶冶性情”也是一种功利。所以鲁迅说:文学“给人的愉快与休息。是劳作和战斗前的准备”[7]鲁迅还说过,文学是“无用之用”。这意思就是说,文学意识的直接的无功利性正是为了实现间接的有功利性。

第四,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方式上看,是假定性但有是真实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与科学意识是不同的。虽然艺术和科学都是人类所钟爱的两姐妹,都是创造,都是对真理的追求,但他们创造的成果是不同的。科学所承认的意识,是不允许虚构的,科学结论是实实在在的对客观规律的揭示。文学意识是审美意识,它虽然也追求真实,但它是在艺术假定性中所显露的真实。这里,科学与文学分道扬镳了。

文学虽然有不同的对现实的把握方式,有的作品运用了神话、传奇、荒诞、幻想等(如《西游记》)来反映生活,有的作品则“按照生活本来的面目”(如《红楼梦》)描写来再现生活,但不论把握方式有何不同,文学按其本性是假定性的。所谓假定性就是指文学的虚拟的性质。所以文学的真实是在假定性中透露出来的。可以说是“假中求真”。一方面,它是假定的,它不是生活本身,纯粹是子虚乌有;可另一方面,它又来自生活,它会使人联想起生活,使人感到比真的还真。文学作品所显示的审美意识就是这种假定与真实的统一体。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可以说是与读者达成的一种默契。读者允许作者去假定去虚拟,他们却津津有味地去看作品中的故事,并为它欢喜或落泪,可并不认为它是实有其事。作者却也“宽宏大量”,允许读者不把他的作品中的故事当作事实看待,允许读者把他的作品当作“谎话”(或者如巴尔扎克所说的“庄严的谎话”)。正是在这种默契中,文学放心大胆走到了艺术假定的这一极。文学之所以不是生活本身的实录,不是科学论文,不是通讯报告,不是外交协议,不是电脑说明,不是私人日记……,就在于它的假定虚拟性质。或者说文学作为审美意识的前提,就是它不是事实的记录,是假定的虚构。如果谁违反了文学的假定性的前提,把文学变成事实经过的流水帐,那么文学就要变成非文学。俄国著名戏剧导演曾说明戏剧的假定性:

在生活中太阳从上边射来,在剧场里则是相反,是从下边射来的。在大自然中不存在均匀工整的线条,在剧场里却设置了各个景次,树木被排成笔直的间隔相同的行列。在生活中一个人无法把手伸到巨大石屋的二层楼,在舞台上却是可能的。在生活中房屋、石柱、墙壁等始终屹然不动,在剧场里却由于最轻微的风吹而抖动起来。在舞台上房间的设置始终不像生活中那样,整个房屋建筑也完全不同。例如,我们在生活中,从来没有看见到过几乎在所有剧本中作者们都这样指示的房间:在前景上左边和右边都有门;后墙中间又有门;在后景上左右两边都是窗户,你就试来建筑这样的房间看看……在生活中这简直不可能的,然而为了艺术的、假定的真实,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可以自由地加以解决。[8]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这里谈的是剧场的假定性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对所有的艺术都是相同的。著名画家毕加索也说过:

艺术是一种使我们达到真实的假想。但是真实永远不会在画布上实现,因为它所实现的是作品和现实之间发生的联系而已。[9]

毕加索是从艺术本性的角度来谈艺术的假定性的,实际上把生活转移到书本上去这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假定。这两位艺术家的论点同样蓍适用于文学。文学的假定性不但表现在那些描神画鬼、神奇幻想的作品上面,就是那些以反映生活本来面貌的完全写实的作品里假定性也是不可或缺的。没有艺术的假定性,也就没有文学。

文学的审美意识是假定的,但也是真实的。就是说,这假定是具有真实性的。鲁迅说:

艺术的真实非即历史的真实,我们是听到过的,因为后者需有其事,而创作则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然而他所据以缀合,抒写着,何一非社会上的存在,从这些目前的人,的事,加以推断,使之发展下去,这便好象豫言,因为后来此人,此事,确也正如所写。[10]

鲁迅这里所说的创作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意思就是文学是假定的,但这假定如果“加以推断”,那么就像预言一样准确,这就是艺术的真实了。

这就说明假定性如果不同真实性结合,那就成为虚假的谎言,那就没有价值了。艺术真实性是文学意识的一个基本要求。那么什么是艺术真实性呢?

艺术真实性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时有认识又不止是认识。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过程中,投入了全部的心理动作—感知、情感、想象、回忆、联想、理解等。因此艺术真实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有理,又有情。简括地说,艺术真实性是指文学作品的艺术形象的合情合理的性质。

所谓“合理”,是指艺术形象应符合生活发展的逻辑,有了这种合理的逻辑,也就可以被读者理解,大家也就会觉得他真实。作家完全可以虚构,虚构是作家的权力,这是不容怀疑的。因此作家可以不写真人真事,关键是要写得合理,写得合乎逻辑。换句话说,一件生活中没有发生过的事情,由于作家揭示了它在假定情境中的内部发展逻辑,内在的联系,内在的规律性,也完全可以是真实的。对于艺术真实性来说,不在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真实存在过,而在于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展现了整体的必然的联系。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真实性的看法,就很有意味。大家知道,稻香村是大观园的一景,若孤立起来看,那茅舍,那青篱,那土井,那菜园,都与真农舍十分相似,甚至可以说逼真极了。贾政看了此处后,说:“倒是此处有些道理”。但贾宝玉则不以为然。他说:“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是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立,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巧而终不相宜。”贾宝玉的这段话是很有见地的。在他看来,“天然”不“天然”(即真实不真实),不在事物布局的逼真,而在符合不符合事物的内在联系。稻香村作为一个农舍,放在大观园中,与那些雕梁画栋、楼台庭榭连在一起是不自然的,因而是不合理的。倒是“怡红院”、“潇湘观”等与大观园的景观有一种内在的整体的联系,所以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贾宝玉的话给我们这样的启发,对于文学,当然是可以假定和虚构的,但在假定和虚构的情境中,则不可人为地编造,不可“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要充分注意到事物之间的整体的天然的联系,即要“合理”,这样才能创造出艺术真实来。

“合理”是艺术真实性的客观方面,艺术真实性还有主观方面,因此除了“合理”之外,还有“合情”。按文学的审美要求,“合情”是更重要的。因为文学审美意识不是直接用道理说出,而是主要以情感作为中介,所以“合理”必须与“合情”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艺术真实性。所谓“合情”就是指作品必须表现人们的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可以把假定的虚构的升华为真实的。

真切的感受是很重要的,它可以把看起来不真实的描写提升为艺术的真实。例如李白的诗句“黄河之水天上来”,如果按事实来考察,这个诗句所描写的是不真实的。因为黄河之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上只下雨,而不下“河”。但是大家都觉得李白这句诗很真实,原来李白在这里写的是自己的真切的感受:黄河之水从高原奔腾而来,水流湍急,巨浪涛天,一泻千里,使人觉得这河水从天而降。黄河的雄伟气魄被这诗句淋漓尽致描写出来了。一个并不符合事实的描写,由于写出了作者的真切的感受而变得真实了。在文学审美描写中,真挚的感情更为重要。真挚的感情可以把虚幻的提升为真实的。汤显祖的《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因痴情,生而死,死而复生,这在生活中是完全不可能的,但由于作者在描写中灌注了浓浓的感情,虚幻之笔竟然也成为可以接受的艺术真实。在文学审美描写中,作者的真诚的意向,也十分重要。一旦这个真诚的意向成为作品的艺术逻辑,成为作者与读者之间达成了默契,那么十分怪诞之笔,也可以令人信服。如鲁迅的小说《药》,在革命者夏瑜的坟上,凭空添了一个花环,若隐若现。表面看是不可理解的,不真实的。但是由于作家的真诚的意向(同情革命者),得到了读者的认同,于是怪诞的描写也成为真实的描写了。

通过以上说明,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具有艺术真实的品格。艺术真实性是客观的真理和主观的感情的统一,也就是艺术描写的合情合理性质。当然,在文学中,经常遇到的是情与理不一致,甚至发生矛盾,那么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应该牵情就理呢,还是应该牵理就情?一般来说,由于文学的意识的审美特性,十分重视感情的评价,如果遇到上面所说的情与理矛盾的情况,就应该牵理就情。上面所举的《牡丹亭》和《药》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既着眼与文学的对象的审美特性,也重视把握生对象的审美方式,既重内容,也重形式。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不是所谓的“纯审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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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布罗夫:《美学:问题和争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41页。

[2]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96页。

[3]《别林斯基论文学》,新文艺出版社1958年版,第53页。

[4]狄德罗:《演员奇谈》,《狄德罗美学论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05-306页。

[5]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潮》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161页。

[6]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40-41页。

[7]鲁迅:《小品文的危机》,《鲁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443页。

[8]《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创作札记》,见《世界艺术与美学》第2辑,文化艺术出版社,第239页。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8篇

论宋代山水象喻文学批评

论古代文论的当代价值与意义

蔡仪美学思想的当代学术价值和意义

中国古代文学文本观念的另类表达

中国传统文论话语的边缘化状况调查报告

陶渊明《饮酒·其五》的学术公案及其理论思考

论“道”:泰州学派王襞的审美人格思想

理安·艾斯勒的文化转型理论浅探

贺敬之继承与借鉴中外歌剧遗产论

中西比较视阈中的20世纪西方修辞美学观念研究

中西马克思主义现实主义文艺观念的比较分析

胡风派文论的现代主义色彩及其启蒙性

易学语言观念及其诗学意义

“了解之同情”——一种阐释学循环

审美认识的流程——孔子“兴、观、群、怨”说新探

文学理想:一束普照人类心田的希望之光

呼唤坚挺的艺术——对当下文学平庸化的思考

试论文学本质的多向生成

冗余时代的中国文学现状及理论建构

裂变中的疏离与传承——从内在向度看现代汉语文论的发展理路

先秦两汉时期儒家美学与古希腊罗马美学论创造主体的修养

天文数理遭遇物理几何——关于清宫廷画透视与笔法的反思

立言为何:试论戏曲品评主体之动力

论石涛“变化”说的艺术创新观及其理论意义

梁启超、王国维、蔡元培接受康德思想比较研究

先锋艺术的“雅努斯面孔”

英伽登现象学文本诗学学理逻辑及学术意义

叙事作品中副文本存在的诗学意义

艺术自治与人文规约——康德与席勒的启蒙艺术观解析

“面向时代的文学理论与批评”国际学术研讨会贺词

钱中文先生关于文学本体问题的理论反思

论艺术品的五层次及其来由和关系

略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电视艺术批评的方法论诉求

现代性徘徊的幽灵——法兰克福学派主要代表的电影理论

对同一性的否定和抗拒——阿多诺批判理论中的生存论解读

齐泽克:新马克思主义文化批判理论

巴特比式的“拒绝”与齐泽克“减法”的政治理论

欧美生产型文论:几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新时期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体系论”之争

意识形态批评与文学批评——重读列宁论托尔斯泰

作为文学理论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政治维度”何以重建?——“重返80年代”的一个视域

学术史视角的引人对当代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的重要意义

当代中国文化批评对西马“奇观”理论的研究及其反思

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对中国当代文论建设的影响

从政治到审美:20世纪中马文论意识形态观念的发展轨迹及其与西马差异

符号—结构推演性方法是否是一种可能——就文学研究方法与孙绍振教授商榷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9篇

采油工艺综合研究目的

从上文的表述中,我们已经知道采油工艺综合研究任重而道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研究的目的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l)对具体油田的工艺技术进行合理而有效的选择,充分提高其适应性与科学性。同时,对相关的技术指标进行科学而又严格的制定,提高操作队伍配置的合理性与针对性。除此之外,还应当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适应性较强的采油工艺综合实施规划,为相关科研和生产部分的组织工作与生产工作提供有效参考。

(2)通过对采油工艺综合研究进行有效的探讨,可以对各个方案的优缺点进行一定程度的判断,并科学、有效的对工艺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并对采油工艺的科学性以及实用性进行有效的保证。

(3)对于采油工艺综合研究来说,它能够对系统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对系统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合理而有效的协调,并增强各个环节之间的配合。一个有效的采油工艺综合研究,必然能够对施工效率进行有效的提高,对重复劳动进行规避。除此之外,它还能够推进有提开采技术的提高,促进管理水平的增进,进而对油田开采的经济效益进行有效的提升。采油工艺综合研究和采油工程中的各个环节联系紧密,是优化油田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节点。

采油工艺综合研究的内容

采油工艺综合研究包含了多个环节,首先,它需要对当前状况下的工艺技术进行充分的结合,其次,在此基础之上对油藏采油工艺进行统筹兼顾,最终科学分析研究优化采油工艺。一般情况下,它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l)油井的现状评价。通过对新井的试油试验以及对老井资料层面和生产史层面进行有效的把握,对油井的现状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在评价中,需要涉及到完井方法、开采方式、井身结构以及开发方式等内容。然后,对这些方面的优点与缺点进行判断,并进行一定程度的总结。这样一来,就可以为新井的开发策略提供有效的现实依据。

(2)新井完井技术。通过对开发方案以及采油工艺的相关内容进行有效的结合,对新井的井身结构方面、套管的程序、钻井液的使用方面、完井方法方面以及完井液方面内容进行有效的研究,并注重的研究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然后,结合固井的质量对其提出新的检测方法以及技术要求。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对射孔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并有效的设定射孔参数。(3)修井技术。对于修井技术来说,它是采油工艺综合研究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这一内容之时,一定要充分结合地下的实际环境,然后科学预测未来开采设计的内容和相关工作,并提出针对针对性较强且行之有效的质量要求。

(4)采油金属。对于采油工艺综合研究来说,其最重要的核心内容便是对采油技术的有效研究。针对这一核心内容,需要对采用注采压力的系统进行有效的动态分析和评价,并优化选择自喷管柱的型号,提高油井自喷生产期预测的科学性。

(5)增产技术。对油井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结合,讨论与研究增产方式,计算相关工艺参数,设置所需设备,分析措施的规模以及施工的工艺。

(6)生产测试技术和试井技术。采油工艺综合研究可以提出开发过程以及生产测试过程中的工作内容、设备以及配套队伍。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10篇

传统民间工艺品种繁多,艺术独特,历经千百年的锤炼,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世代相传,融合中外,推陈出新,闽南民间工艺从单纯的手工技艺上升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是闽南文化和艺术的活化石。它以物化的形式融合于闽南民间的日常生活,体现出民间艺人质朴、纯真的情感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闽南石雕整合了工艺元素和文化艺术,化顽石为神奇,极富艺术之魅力,繁多的种类、独特的风格和浓郁的地方色彩,驰名中外,独树一格。闽南木雕始于先秦,兴于唐宋,成熟于宋元,明清时期步入巅峰。既有古朴、淳厚的中原雕刻工艺的痕迹,线条流畅,人物造型生动,又具有闽南文化精巧的成分,充分表现出闽南侨乡的艺术特点,作品更是享誉海内外。闽南陶瓷均属民窑,从内容到形式,处处反映出民族化、大众化的特色。独特的瓷烧技术,精巧的工艺,简洁的装饰,体现了民众淳厚、质朴的审美情趣。闽南花灯将雕刻应用于骨架的设计上,绘画和书法融于纸面的花色调配上,造型和漂染工艺应用于花灯创作的整个过程。丰富的造型、柔美的线条、精巧的工艺,创造出一种意蕴和谐之美。闽南纸扎千年传承,内容丰富,造型生动,简练概括,经过剪、镂、镶、贴形成强烈的装饰效果,作品在海内外颇具影响力。闽南民众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民间工艺美术资源具有丰厚的民俗内涵,艺术的原发性、创造性和手工技艺正是一切艺术表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同时也成为具有闽南特色的民间艺术手工制作课程的资源库。

二、闽南民间工艺美术融入当代艺术设计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分析—以漳浦剪纸为例

漳浦以“中国民间(剪纸)艺术之乡”享誉中外,素有“金漳浦”之美誉。漳浦剪纸艺术源远流长,据《漳浦县志》记载:“元夕自初十放灯至十六夜,乃已神祠家庙,或用鳌山运傀儡,张灯烛,剪彩为花,备极工巧。”可见唐宋时期漳浦剪纸艺术就开始应用于花灯装饰等民俗活动。⑤剪纸俗称“铰花”,与刺绣艺术有关,常被应用于刺绣底样的创作。在中原文化如贴“窗花”习俗等影响下,漳浦剪纸逐步以独立方式使用在各种婚庆典礼、祭拜祖先等民俗活动中。如今漳浦剪纸已被世界认可,并在对外文化交流中发挥作用和产生影响,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继承传统、力求创新是任何民间艺术发展的关键,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命力。漳浦剪纸在中国民间艺术中占有一席之地,主要表现在其艺术风格的独特性、艺术技法的原始趣味性和艺术品自身焕发出的美感。通过高校艺术设计教育从理论上探讨漳浦剪纸的构图形式、造型手法、创作意识等,增强在当代艺术设计中民族性、本土化的创新与应用,并在具体的艺术实践中探索漳浦剪纸与环境设计、装饰设计、平面设计等多个专业领域的结合点,注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以新的设计艺术形式、设计语言符号使设计产生新的飞跃。

1.漳浦剪纸在环境设计中的应用漳浦剪纸所反映的内容非常丰富,其中包括闽南地区的地理环境、百姓的日常生活和传统习俗活动以及民间神话传说等,这些都以独特的符号融入剪纸作品中。例如,茶壶就是剪纸中最常见的装饰图案,这无疑渗透着闽南人爱喝茶的习惯;剪纸中常加入一些龙虾、鱼、螃蟹等水产品,这充分体现剪纸的闽南地域性和其来源于生活的传统特征。作为一种独特的设计素材,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文化的传承上,都将成为本土风格环境设计的创作源泉。同时漳浦剪纸在艺术表现上立足本土,注重主观想象,艺术构图奇巧、简练明朗、古拙抽象,表达着古老的民俗文化传统,具有浓厚的“原生态”趣味及“乡土味”气息,这对设计本土风格的环境设计具有重要意义。设计师应该以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为己任,唤醒人们对本土文化的记忆,将其融入现代城市功能设计中,赋予建筑内外部的空间乃至整个城市浓厚的本土特色风情。漳浦剪纸主要运用红色,通常以单色为主,其他颜色作陪衬,在对比色中求谐调,颜色上的创新运用突出了工艺装饰效果。这对设计闽南本土风格的室内空间有着重要意义。例如,在现代环境设计中可运用漳浦剪纸的图案,采用闽南地区的红砖、白石为装饰材料,设计出有关闽南红砖文化的主题浮雕、壁雕等作品。漳浦剪纸造型独特,收放自如,运用在现代室内外立体造型的细部装饰上,如隔断花墙、装饰品花架、屏风等,具有通风采光、借景叠景等功能,不仅起到了特殊装饰和美化环境的作用,而且也增加了艺术氛围。另外,还可以运用闽南文化元素的剪纸图案制成各种镜框式、挂历式的装饰画和装饰品,以此带动室内陈设品行业的发展。窗帘、沙发靠垫、沙、桌旗、布艺床品等都可以采用漳浦剪纸传统图案,这不仅使室内空间更具本土色彩,还能寄托民众美好的愿望。

2.漳浦剪纸在装饰设计中的应用漳浦剪纸将闽南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以图案的形式表现在作品中,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折射出闽南人的性格和意识形态。漳州剪纸利用本身图案的抽象造型来反映闽南地区的意识形态和思想,糅合闽南传统文化。现代装饰设计对于诸如漳浦剪纸这类传统工艺的应用遵循“批判和继承”的原则,既尊重其自身发展特性,又对其进行产品创新,既将其作为现代装饰的补充,又在现代装饰中很好地对漳浦剪纸进行有效地传承。传统漳浦剪纸在线条、构图、剪功等方面具有特殊性,折射了闽南文化多元化的特征和细腻雅致的审美取向,传达了浓郁的乡土气息。现代装饰艺术中对于漳浦剪纸的应用可从以下方面为出发点:一是结合装饰设计作品的主题,充分挖掘漳浦剪纸的特点,在作品中对其在材料、线条、构图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二是根据不同设计作品的特殊风格,在刺绣种类、色彩选择、图案设计等方面进行搭配,凸显出漳浦剪纸的固有特性,同时又在装饰作品中呈现出典型的剪纸特性。3.漳浦剪纸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鲁迅先生说过:“在现在,艺术上是要有地方色彩的,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打出世界,即于中国之活动有利。”⑥漳浦剪纸蕴藏着特有的文化内涵和艺术韵味,具有特殊的地域性和造型手法。比如,漳浦剪纸通常采用“排剪”技法,结合“阳剪”为主、“阴剪”为辅的表现手法,形成其在工艺上纤巧细腻,构图上线条简练、圆满匀称、对称平衡的特征。同时在物象形态的刻画上应用的简约意象表达方式或夸张的艺术表现形式等都可以为现代平面设计所利用。因此设计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考虑,一是将设计主题与剪纸图形意蕴相联系,从创意选题的角度思考选择恰当的主题表意,有目的地去把握对象的整体结构式样;二是从创新的角度在图形、材质、风格等方面上将漳浦剪纸包含的图形图像或其他意象特征进行夸张变形、化繁为简、重组创新,深化对漳浦剪纸艺术的价值认识,同时与现代平面设计的构型审美相结合,利用剪纸图形的形似和神韵创造出贴切的图形语言;三是在表现技法上运用“排剪”技法创造出新的设计表现语言,扩展设计的表达形式,将漳浦剪纸的视觉特征融入现代平面设计之中。

三、民间工艺美术融入高校艺术设计教学的方法

“生产者的艺术是世代人民所创造、所传播并表现他们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的文化艺术形式。”⑦民间工艺美术作为生活世界的认知和诉求,是群体意识与思想认识的一种反映方式,不仅包含了大量原生态艺术图形和工艺技法,还体现了人类本源的思维意象、审美观念和情感表现。因此,在艺术设计教学中不仅是要拓展学生的技法表现手段和途径,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民间工艺美术的文化价值,真正体味到民间工艺美术的文化内涵和情感魅力,并应用于现代设计。

1.在艺术设计教学中开设民间工艺美术课程审美认知与创造力的培养是高校艺术设计专业教育的核心,民间工艺美术样式几乎都同时具备了高校艺术设计专业教育的基本要素。在艺术设计教学中,应以其审美鉴赏、技艺造型、品格精神等为基本内容,积极开设具有本土特色的民间工艺美术题材的艺术课程。在教授过程中,采用教与学的互动方式,增加学习的趣味性,突出创造的成就感,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造型能力、材料的把握和认识能力以及创新思维精神,激发独立思考的意识,并在教学实践中引导学生去发现美、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诸如剪纸、雕刻、漆艺、陶艺、编织等课程,着重把研究民间美术功能的实用性、技巧的高明性、题材的丰富性、装饰的生动性、形式的多样性置于首要地位,把创造具有独特性和地域性的艺术文化作为教学的宗旨,做好民间工艺美术资源向地方工艺美术课程的转化,由此将传统与现代、现在与未来相互融合,形成未来艺术设计教学的新方向。

2.成立地方民间工艺美术研究机构,定期举办展览和讲座发挥地方的民间工艺美术文化优势,发掘和整合地方文化资源,成立高校民间工艺美术研究机构。组建一支以地方高校教师为主的研究团队,同时聘请地方各个门类的工艺美术大师、领军人物为客座教授,共同探讨民间工艺美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理论研究和相关教学工作。通过对传统工艺的传承、保护、创新、开发和研究,积极运用现代艺术设计理念,将传统工艺的实用性、经验性和学术性特征应用于校本教材的编写中,用时代和科学的态度加以继承和改造,通过条分缕析、去芜取精、发展提高,形成一个特色鲜明而又具有时代感染力的文化产品体系。在教学中将民间工艺如雕刻、剪纸、编织等引入课堂,活化课堂教学,同时又让学生能够直观地感受到民间工艺美术的独特魅力以及其在设计领域中的突出表现。另外,可以让民间工艺大师将制作工艺直接带入课堂,通过举办专题活动,从表演技艺开始给学生讲授和示范制作工艺,让他们亲身体验民间工艺美术的神奇。定期开展民间工艺美术展览、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和专题研讨等,形成多种形式的教育方式,将民间工艺美术资源真正融入现代艺术设计教育。

3.创立民间工艺美术校内工作室和校外实践基地根据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的种类,结合其美术特点对艺术设计教学实验室进行改造形成专门的工作室,以工作室为载体,通过选修等方式实行开放式教学,将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如漳州剪纸工作室、惠安雕刻工作室、闽南“妆糕人”泥面塑工作室、树脂彩绘工作室等。工作室的教学主要采用艺人的“技”和教师的“艺”结合,即通过教师对设计作品创作思想的理论阐述与“请进来”的民间艺人的技术培训相结合,实现与艺人零距离的“手手相传”,将工作室中的工艺技术应用于作品的创作中,寻找与作品主题的契合点、差异点,改进民间工艺的表现形式,突出表现民间工艺技术的独特性,从而引导学生用民间工艺的手法来进行创新设计,提高设计水平。同时,“走出去”设立校外民间工艺美术实践基地,让学生到民间亲身去感受当地乡土乡情,欣赏原汁原味的民间艺术品,培养学生对民间工艺美术的情感和认同感,创造学习民间工艺美术的氛围,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研究水平。

四、结语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11篇

如今,恐怕再没有什么人会否认上个世纪40年代初延安文艺座谈会后到70年代前在文艺与政治关系问题上所产生的失误。那次失误主要表现在将文艺与政治割裂开来,将政治狭义地归结为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及其它非无产阶级的斗争,将文艺理解为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及其它非无产阶级的工具。这个失误不仅严重妨害了文艺自身的繁荣发展,而且严重挫伤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热情,一些在艺术上有独特见地和造诣的人甚至遭到了种种迫害。

20世纪70年代末,中共中央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一失误得到了纠正。第四次全国文代会是一个标志,标志着文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生活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文艺从政治这驾马车上“解放”出来了。上个世纪80年代初,文艺界围绕着文艺与政治关系发表了许多议论,可以看出,当时整个文艺界,不管是作家还是评论家,都是异常兴奋的。人们当作一种教训,批评了“文艺为政治服务”,“政治标准第一”等说法,并开始谈论起文艺自身的规律问题。应该说,这些议论和批评,基本倾向是对的,也是积极的,但思想方法上却是错误的,可以说重复着被批评者同样的错误:把文艺与政治机械地割裂开来,并且依然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角度理解政治;尽管当时最权威的层次上对政治已经做了新的解释[1]。

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所谓“文学主体性”的讨论中,有人为了强化文艺与政治,乃至经济等的区别,更进一步从理论上提出了文艺“向内转”的口号,认为文艺的本质决定于文艺自身,而政治充其量只是条件,文艺的繁荣发展归根结底是文艺自身的事情。这一口号的提出意味着文艺界在刚刚纠正一种失误后陷入一个新的误区。主张文艺“向内转”的人没有认识到任何事物的本质都不是事物自身决定的,而是由这一事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决定的。所谓本质就是内化了的关系。文艺问题不可能仅仅是文艺自身的问题。文艺的繁荣发展固然要靠文艺工作者对文艺规律的不懈探求,同时也要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经济条件。不仅如此,文艺工作者的饱满的政治胸襟与热情往往是他在艺术上能否达到较高成就和具有长久生命力的一个因素。政治对于文艺不完全是外部问题,而常常作为一种契机,一种视野,一种情结,一种价值渗透在文艺创作的肌理中。这一点如果要举例,那么在中国,从屈原到杜甫,到鲁迅;在西方,从荷马到但丁,到卡夫卡,可以说举不胜举。如果没有政治这个因素,我们不知道这些伟大作家会不会创作出那么卓越不朽的作品;如果没有政治这个因素,我们甚至不知道会不会为这些不朽作品所感动,以至于每当提起它们便不禁感到一种强烈的震撼。

二、政治是个历史性概念

为了正确地理解文艺与政治的关系,需要对政治这个概念重新解读。

政治这个概念和其它许多概念一样,是历史的。随着人类政治生活实践的发展变化,不同时代的人们不断赋予它以新的意义。最初,古代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曾以《政治学》命名他的一部著作。那时候他所讲的政治,主要是现在我们说的政治体制,或政权形式。亚里士多德曾详细考察了当时希腊及地中海沿岸各个城邦国家的政治制度,把它们归纳为三种,即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他自己比较赞成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贵族制。后来,古罗马时期的西塞罗也对当时各种政治体制进行了评论,他主张一种包括民众代表、元老院贵族、执政官三位一体的“混合政体”。这种政治观念到了文艺复兴之后有了改变,新生的市民阶级,包括商人、手工业者等,为了把少数人的政治变成多数人的政治、把关注的重心从政治体制扩展为整个国家的结构和权力。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弗利1513年撰写了一部书,叫《君主国》,其中第一次运用了“国家”这个词。他把国家分为“君主国”与“共和国”,认为理想的国家应为“市民的君主国”,国家的核心问题不是古代希腊人强调的“正义”,而是权力。晚于马基雅弗利半个世纪的法国人让·布丹更专门写了一部六卷本的《国家论》,正式把国家概念当作了全部“政治科学”的基础概念。在他看来,“国家”应与“政府”区分开,“国家”的根本特征是“”(summapotestas),“”是维持国家内在统一及独立的根本。之后,从约翰·阿尔都塞、雨果·格劳秀斯、孟德斯鸠、卢梭,以至康德讨论的重心都是国家的本质、起源、形式、职能以及法律、义务和公民权利等等问题,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30年代,资产阶级在欧洲取得了胜利,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之后。这时先是在英国,后是在法国、德国,“阶级”这个词流行起来了。英国学者约翰·韦德1833年写的《中等阶级和工人阶级》率先讨论了阶级的产生及相互关系这一当时国家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现象。随之,马克思便把“阶级”这一概念当作他的全部政治哲学的前提。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要使人民革命和市民社会个别阶级的解放相吻合,要使一个等级成为整个社会的等级,社会的一切缺点就必须集中于另一个等级”,“要使一个等级parexcellence[真正]成为解放者阶级,另一个等级相反地就应当成为明显的奴役者阶级”。[2]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由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谈到了无产阶级作为资产阶级的掘墓人,作为整个社会的“解放者”阶级的历史必然性。在《资本论》最后未完成的章节中,马克思本拟从经济学角度进一步对“阶级”的社会本质及其历史地位作出论证,可惜这一打算未能实现。

正象古代希腊的政治体制或政权形式是协调均衡奴隶主之间权益的产物,近代国家也是各个“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为“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而相互妥协的结果。所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国家并不是从有人类就有的,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这种力量的产生“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3]马克思、恩格斯从阶级与阶级对抗的角度深刻揭示了国家的本质,从而把人们关注的焦点从国家引向了阶级和阶级对抗,阶级问题于是成了19世纪中叶以来政治生活的核心问题。

但是,无论如何,阶级问题不是政治生活的全部问题,特别是进入垄断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后,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竞争和资本的不断重新组合,资产阶级内部矛盾日益突现出来,同时,资本与劳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劳动与享乐的对立则日益减弱;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斗争虽然没有消失但已不再占据主要地位,人民内部的各种冲突相反变得日趋复杂尖锐,因而,政治问题越来越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当代政治概念当然不能不包含阶级问题,马克思有关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的论断并没有过时,但是阶级之外,还应包括由地域、民族、阶层、职业、财团、各种社会组织等构成的“无数的形态”。[4]所以一些政治学家正力图在政治体制、国家、阶级之外寻求一个更能体现政治本质和更具有概括性的概念。

三、政治对人的三重意义

政治一旦成为物质的事实,政治体制、国家、阶级及其它社会形式一旦介入到人类物质生活之中,它便同时成为反思的对象,并通过反思衍化为种种的社会观念,所谓政治学或政治哲学也就相应地产生了。在前一种意义上,政治就是马克思讲的上层建筑,在后一种意义上,就是马克思讲的社会意识形态。此外,政治作为物质事实和社会观念既然是人类生活中不可以须臾离开的东西,既然是人类完善自身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必然渗透在每个人心灵里,与饮食男女、劳动、游戏等一样成为一种基本需要和基本情结。这应该是政治对人的第三重意义。

亚里士多德讲,人是政治动物。不管亚里士多德本来的意思是什么,这个命题显然可以引发我们三个方面的思索:

首先,人是彼此间构成一定政治关系,并在一定政治环境下生活的动物。其它动物,可以是群居的,可以有这样那样的分工和秩序,但是只有人才有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区别,才有剩余劳动和私有制,才需要并实际建立了一定的政治体制和国家机构用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大多数人的各自不同的利益。这一点,早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就已有所表达。亚里士多德讲,人类除了维系自身的生存之外,似乎还有一种更高的目的,那就是“至善”,而家庭、村社、城邦国家就是通向“至善”的途径。对于家庭来讲,个体仅仅是“质料”;对于村社来讲,家庭也仅仅是“质料”,对于城邦国家来讲,村社又仅仅是“质料”,城邦国家才是人类实现“至善”的最高形式,因而才真正实现了人的本质。亚里士多德对人性本善的理解,在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受到了质疑和批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接受了古罗马诗人普劳图斯(Macciusplautus)“人即是豺狼”的说法,认为促使人走向联合并建立国家的不是人的“至善”目的和“社交性”,而是人与人之间永无休止的战争及与生俱有的对同类的恐惧感。国家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国家所遵循的是成文法,不是自然法,而人只有摆脱了自然状态才可能过渡到文明状态。霍布斯的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看似相反,但均立足于对人性的虚拟的设定,马克思、恩格斯之重要就在于他们试图从人的现实的物质生活状况中寻求解释。在他们看来,家庭、私有制乃至国家根源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经济事实。经济是基础,政治体制、国家机构是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便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政治体制、国家机构的根本使命就是为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供保证。国家不是永恒的,当具有不同经济利益的阶级及其对抗逐渐消失后,国家也必将最终消亡。但是,无论如何,政治体制与国家(以及阶级等社会形式)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之一。人类正是通过一定政治体制与国家形式缓和并消除了源于自身的各种矛盾冲突,保持了内在的整体性或统一性,使人类智慧得以集中在物质生产与科学文化事业上,并实际造就了绵延数千年之久的文明史。当然,任何一种政治体制或国家都仅仅是一定政治关系的体现,随着政治关系的改变,人们会不断探寻和创造出与之相应的新的社会结构模式。国家消亡了,人类的政治关系却不会消亡。

其次,人是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政治地位,并且具有某种共同的政治观念的动物。动物生活在群体中,但是并不意识自己是群体的一员,它们既没有个体意识,也没有群体意识;人则不同,正像马克思讲的,人是“类的存在物”,正因为是“类的存在物”,所以是“有意识的存在物”;“类”总是人思考和行动的一个出发点。人不仅创立了一定的政治体制,一定的国家,组成了一定的阶级或其它社会形式,而且形成了与之相应的各种政治观念,乃至政治理论。这些政治观念与理论,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由于超越了任何具体的政治体制、国家、阶级及其它社会形式的特殊性质,由于融入了人类政治生活中的某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经验,同时由于表达了某种理想主义与人文精神的内涵,所以往往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稳定性。建立在“正义”观念基础上的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没有随着城邦国家的解体,罗马专制帝国的建立而丧失其影响。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关于“自然法”及“天赋人权”的观念及理论在几个世纪中成为欧洲政治生活中最基本的用语。如今,法国大革命已经过去了三百多年,但“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仍活在每个人的心中,成为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共同的政治理想。特别是随着马克思主义的建立,阶级的观念,民主与的观念,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观念更成为了人们观察人生,评价历史,瞻望未来的重要依据。政治观念与理论是人为自己营造的另一种精神环境,任何人可以不关心这个环境,但不可以游离这个环境,而恰是这种看似外在于人的环境构成了人的内在生活的一个必然的部分。

再次,人是在本性上趋向政治,对政治怀有原始情结的动物。其它动物不需要也不懂得政治,维系它们生活节律的,尤如任何有机物的自然钟一样,是大自然预先就安排好了的;但是人不同,人在有了自我意识和类意识之后已不再愿意循守自然的指令,于是通过政治重新安排人生,安顿自己成了人的一种基本的生命欲求。应该说,在这一点上,亚里士多德(以及柏拉图)与“社会契约”论者霍布斯、卢梭等并无原则的区别。当然,问题在于这种原始的生命欲求如何转化成为支配具体行为的现实的冲动,而这就不能不求助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经济作为杠杆的解释。近一个世纪来,心理学,特别是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发展为现代政治学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政治作为人的一种原始需要或情结又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格雷厄姆·沃拉斯的《政治中的人性》(1908年)首先开创了政治心理学研究。他指出,政治学在过去数百年中,对政治体制的研究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对政治中的人性因素却关注甚少。而在他看来,“政治行为和冲动是人性与其环境接触的产物”,“政治冲动不仅仅是对手段和目的进行考虑后所做出的理智推理,而且也是先于个人的思想和经验,尽管为思想和经验所修正的意向”。[5]继沃拉斯之后,美国学者詹姆斯·戴维斯(《在政治生活中的人类本性》HumanNatureinpolitics)、阿尔蒙得(《对发展中地区的政治研究》ThepolitiesofthedevelopmentAreas)、克里斯琴·贝(《政治和伪政治:对某些有关行为主义著作的批判性评价》Politicsandpseudopolitics:AcriticalEvaluationofsomeBehavioralLiterature)等借鉴马斯洛的人类需要等级理论围绕政治作为一种需要与人的生存、安全、爱、自尊、自我实现等之间的关系,展开了更深入的讨论。当然,马斯洛的学说本身尚存在一个很大的缺陷,这就是他的出发点是孤立的个体,而忽略了人所归属的群体给人带来的影响。人当然首先需要生存,需要安定,但是人总是在自我与群体的关系中去维系生存,寻求安全,而不是把自我从群体中孤立出来;群体永远是人的一种物质与精神的依托。也正因为如此,人才逐步学会了爱、自尊、自我实现等等。所以,确切的说,对群体的关注本身就是一种需要,而且这种需要贯穿在人的所有需要,特别是高层次需要中。人是政治动物,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是意识到自己是群体的一分子,并且时时关注着群体,必要时甚至为群体放弃自己生存的动物。

四、同一网络中的政治与文艺

如果我们把人类社会比作网络,那么,政治与文艺都是这网络的经纬。

宇宙是一元的,人生是个整体,只是为了认识的方便,人们才将宇宙和人生分析成各个部分,才有了有机物与无机物,自然与社会,物质与精神,以及政治、宗教、伦理、科学、文艺等等的区分。不肖说,这些区分都是相对的,因为不仅其中略去了许多中间性和过渡性的因素,而且相互区别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政治与文艺的关系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就是由于人们把政治与文艺这两个本来密切相关的部分机械地割裂开来,以为它们可以并行不悖,井水不犯河水。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政治是什么?如前所说,至少在上个世纪70年代以前,被理解为阶级斗争;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阶级斗争这个字眼从我们的政治生活中消失了,代之进入人们意识的是政党或政府的行为。这样说来,政治充其量是马克思讲的上层建筑的事,至于意识形态与作为人的生命情结意义上的政治则完全被人们忽略了。既是如此,一个厌倦了阶级斗争,厌倦了听命于某种政治指令的作家或艺术家,就完全有可能为自己营造一个象牙之塔,并且有理由声明自己是不问政治的人;相反,一个对政治本来满怀激情,笔触下不乏讽刺性和批判性文字的作家、艺术家也会以为自己与政治无关,完全在为艺术本身而创作。

文艺是什么?20世纪80年代以来很流行的一种见解是文艺是满足人们审美需要的表现形式。依据这一见解,美是超越一切功利目的的高层次需要,文艺的根本特征是它的超越性,也就是它的美;文艺对人生的意义在于使人在享受审美的同时受到净化或陶冶。其实,正像西方哲学家卡西尔讲的,美并不是文艺的本质,特别是现代艺术中许多作品并不是以美来打动我们。文艺是人的生命的一个侧面,它与人生有着几乎全方位的联系,其中包括政治。文艺给人提供的不仅仅是审美的,常常还是政治的、宗教的、道德的、历史的和科学的。一些人相信屈原的《离骚》、曹雪芹的《红楼梦》、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玛卓夫兄弟》,甚至毕加索的《哥尔尼卡》的魅力全在作家、艺术家精心构制的结构或语言密码,而与政治、宗教、道德等无关,这种论调显然违背了一般的阅读经验,是无法说服任何一个普通人的。

人的生命是个整体,同样,由于历史与文化的种种契机所构成的民族和国家也是个整体。在这样的整体中,政治与文艺作为两种基本的因素互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完全不涉及政治的文艺(指文艺总体,而非单个作品)和完全不理会文艺的政治都是不可想象的。就每个人来说,他对群体的关注,他对政治理想的追求,他对政权机构及其政策法令的意见都会自然地影响到他对文艺的创作或鉴赏,相反,某些文艺作品的创作和鉴赏也会影响他的政治态度。中国人讲的所谓“诗可以怨”,“不平则鸣”就是这个意思。就每个民族或国家来讲,作为执掌政权的人,总是要利用文艺的形式来申张和渲染自己的政治主张,作为从事文艺创作的人,也总是要利用政治机遇和氛围来观察反映社会现实,表现自己的思想情感,这一点古今中外似乎没有例外。

五、作为政治生活干预者的文艺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在现实生活中,政治(指政权机关及政策法令等)属上层建筑,文艺则属社会意识形态。政治与所从属的经济基础的关系是直接的,而文艺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是间接的。这就是说,经济发展状况可以直接反映到政治生活中来,政治必须适应经济状况;而经济对文艺的影响则是经过了政治这个中介,文艺与经济状况的关系常常是不平衡的。这一情况决定了在总的趋向上政治的单一性及文艺的多样性,同时也决定了政治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优先地位及文艺在一定意义上的从属性。政治由于与经济的直接的关系,由于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又是全部社会的基础,所以理所当然地受到社会的更多的关注。

文艺与经济状况可以是不平衡的,经济的繁荣或衰退不一定使文艺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文艺与政治在一定意义上却是平衡的,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总是要通过文艺表现出来,同时文艺总是会通过重大事件的描写作用于政治,构成政治生活中最生动、最富色彩的一页。一个相对稳定和清明的政治环境,作家、艺术家在创作上是自由的,他们能够把笔触伸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能够把内心最真实的体验抒发出来,而且可以指望向较多的读者、观众陈示自己的作品,所以文艺往往是繁荣的;相反,一个相对封闭和晦暗的政治环境,作家、艺术家在创作上是不自由的,他们往往被拘束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失去了与最有生机的那部分社会机体的联系,而大多数民众又苦于生计而无暇或不屑介入文艺生活,所以文艺往往是衰退的。这是文艺发展的一般规律。

在政治与文艺的关系上,一般讲来,政治处于主导地位,但文艺并不总是从属的,这是因为文艺面对的不仅仅是同一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而且是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政治,同时不仅仅是政治,还有宗教、道德,某种绵延不绝、根深蒂固的民族文化传统;作家、艺术家不仅仅是作为一个特定政治环境的公民,而且是作为超越一切政治环境的世界公民的眼光看待生活,进行创作的,他们的作品除了作为当代政治生活的“晴雨表”外,常常触及到人类本性中某些最为普遍的东西。因此,对于政治来说,文艺是天然的思想家和批判家。在某种情况下,文艺似乎是站在政治一边的,它以最绚丽的语言讴歌政治,把政治化解为一缕缕暖风吹入人们怀中;在另一种情况下,文艺似乎又是站在政治的对立的一边的,它的语言就像“投抢”和“匕首”,无情地指向了政治。在某种情况下,文艺似乎逃避着政治,但却以充满忧伤和哀怨的笔触倾诉着自己失落的心理,因而唤起了人们对政治的疑虑;在另一种情况下文艺又似乎超越了政治,在人们面前描绘着类似乌托邦的幻象。这样,文艺不时地改换它的角色:“歌德派”、叛逆者、现实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一切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文艺作品也是如此。文艺因此直接介入了经济生活。但即使如此,文艺也不同于一般商品,因为决定文艺价值的不仅仅是剩余劳动,还有当时的政治、道德、文化状况。不过,恰恰是这一事实使一些更看重文艺的经济效益的作家、艺术家有可能丧失自身的品格,蜕化为文艺掮客。

六、作为政治观念阐释者的文艺

政治作为一种社会观念,与文艺同属于社会意识形态,它们的关系是互相渗透,互为条件的关系。

观念形态的政治与上层建筑意义的政治有着较为直接的关系,但与文艺一样,又有其自身的历史与逻辑。正义、权力、法、等级、领袖等观念虽然在其形成时都有某种特定的政治背景,但是一旦经过反复阐释而稳定下来,便具有了普遍和恒久的意义。由于这一点,政治观念才与文艺结下了不解之缘。政治观念是抽象的,在生活中几乎找不到真正的对应物,文艺则是具象的,酷似生活本身,但文艺与政治观念却是这样的密不可分:它们都属于一定的时代,而又超越这个时代;它们都禀有自己时代的种种倾向,又具有某些共同的历史文化底蕴;它们与宗教、道德等一起构成了人的观念总体,乃至人生观,世界观,同时又把这观念总体,人生观,世界观当作了自己的出发点。

但是,同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政治和文艺在相互作用及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方面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前者由于常常直接体现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的需要,能够得到某些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更强有力的支持;同时由于与广大民众的政治需求和政治倾向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民众中常常获得普遍的呼应,所以一般地总处在强势地位,后者则相对地处在弱势地位。无疑,政治观念需要文艺为之鼓噪和包装,所以我们看到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康有为的“大同”世界,几乎没有一种乌托邦的蓝图是没有经过艺术加工的;但是,文艺更需要政治观念为之依托和引领,因此,我们几乎找不到一部称得上经典的伟大作品其中没有洋溢着强烈的阶级意识、民族观念以及爱国主义的激情。政治观念、还有道德、宗教观念是精魂,文艺是血肉,失去了血肉的精魂是虚幻的,而失去了精魂的血肉是僵死的。

虽然阶级这个概念是近代的产物,但是阶级及相应的阶级观念却是与文明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奴隶主与奴隶,封建庄园主与农民之间的区分与相互对抗不仅体现在各种历史文本中,也体现在许许多多的文艺作品里,但是在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之前,我们看到的主要是占统治地位的奴隶主和庄园主的观念。资产阶级是第一个自觉地意识到自身作为阶级(“第三等级”)的独特地位与力量的阶级。他们在政治上有明确的主张和口号,并且培养了一批为之鼓噪的作家、艺术家。自由、平等、博爱作为资产阶级的政治理念曾支配了从启蒙运动到资本主义制度确立的两百多年的文艺运动。不过,资产阶级是最虚伪的阶级,他们所要维护的明明是自己阶级的私利,却要标以全人类的名义。作为它的对立物的无产阶级却不同,它公开申明它的目的是依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这个世界,是消灭一切阶级和实现共产主义。无产阶级并且明白地要求它的作家、艺术家,把文艺当作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武器,当作革命的“齿轮”和“螺丝钉”。

民族问题一般说就是阶级问题,但是,民族观念由于人种、地域、传统及历史的原因常常更为根深蒂固。世界上许多民族都有自己的神话和史诗,在交通和信息不怎么发达的年代,正是这些神话和史诗将同一民族的人群紧紧地凝固在一起。同一个神,同一部历史,同一种语言,同一块栖息地,这就是一个民族的标志。资产阶级兴起,强化了阶级观念,同时使民族主义成了具有阶级内涵的一个口号。资产阶级文艺正是在民族主义旗号下发展起来的。但丁、薄迦丘、蒙田、莎士比亚、莱辛等最早一批资产阶级作家、艺术家都是民族语言文化的倡导者,他们的作品一般也被视为各个民族经典之作。其后,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盎格鲁撒克逊民族、法兰西民族、日耳曼民族、俄罗斯民族、阿拉伯民族以及我们中华民族在文艺领域里都曾崭领,创造了自己的辉煌。

国家作为一个概念至今还在讨论,但这对于普通人也许并不重要,因为在长久的政治生活实践中,政治家、历史家和作家、艺术家们已经对国家作过种种描述,国家的观念已经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灵中。政治家大胆地为人们构想着国家的未来,历史家小心地为人们追溯着国家的过去,而作家、艺术家则充满激情地为人们描绘着国家的广袤与贫瘠、富足与赢弱,古老与新生、庄严与秀丽。因此,国家观念与阶级观念、民族观念不同,几乎是一个活生生的具象观念。当然,不是所有的作家和艺术家都具有国家观念,都是爱国主义者,但是文学艺术本身与国家观念却有着天然的联系,祖国作为文艺创作的母题,与爱情、母亲、自然一样是永恒的。如果我们不能记住所有的作品,至少应该记得在宋明及清初战乱年代的那些荡气回肠的诗词,第一次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那些慷慨激昂的散文和小说,洋溢在其中并深深打动我们的正是那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国热情及牺牲精神。应该说,这是人性中最崇高最壮丽的一面,文学艺术家常常由于生动地展示了这一面而成为了人类灵魂的导师。

七、作为政治情结体现者的文艺

人都有以关注所属群体为特征的原始的政治情结,作家、艺术家也不例外,而且由于文艺自身的人类性特点更为强烈和深沉。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曾经指出:“在经验里,美只在社会里产生着兴趣,并且假使人们承认人们的社交倾向是天然的,而对此的适应能力和执着,这就是社交性,是人作为社会的生物规定为必须的,也就是说这是属于人性里的特性的话,那么,就要容许人们把鉴赏力也看做是一种评定机能,通过它,人们甚至于能够把他的情感传达给别人,因而对每个人的天然倾向性里所要求的成为促进手段。”康德还指出,如果一个人生活在荒岛上,他不会修饰自己和装点环境,只有在与人往中他才会想到“不仅做一个人,而且按照他的样式做一个文雅的人”,而所谓“文雅的人”,就是“倾向于并且善于把他的情感传达于别人,他不满足于独自欣赏而未能在社会里和别人共同感受”。康德说,如果对美的兴趣是筑基在这上面的话,那么,“鉴赏将发现我们的评判机能的一个从官能享受到道德情绪的过渡。”[6]

康德肯定人性中有一种“社交倾向”,美及对美的鉴赏植根于人的这种社交倾向上,而就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存在着由“官能享受”到“道德情绪”的过渡。应该指出,这里讲的“道德情绪”包括人在处理与社会群体及社会组织的关系时所体现的政治情绪。

文艺无论作为社会生活的反映,还是作为主观情趣和理想的表现,其目的均不是自我欣赏,因而很难设想,当世界仅仅剩下一个人的时候,他还在创作;文艺的目的在于传达和同别人分享。它一方面要求敞显自己,渲泄自己,实现自己;另一方面要求打动他人,影响他人,引起他人的共鸣。所以文艺本身就是为群体而存在的,其性质,其价值,其功用无一例外地决定于群体。

作家、艺术家都应是热切地关注群体的人,特别是那些称得上伟大的作家与艺术家,关注群体可以说是他们的第一修养。一个伟大作家、艺术家与三、四流作家、艺术家(如果还能称为作家、艺术家)的区别就在于能否和在多大程序上超越自我,或者确切地说,将“小我”升华为“大我”,成为人类群体的代言人。记得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评论了许多词人、其中对李后主、纳兰性德最为叹赏,其原因就是他们的词直抒胸臆,“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王国维主张,作家、艺术家应具有“诗人之眼”,能够“通古今而观之”[7],意思就是要求最大限度地超越自我,关注人类群体的命运,承载他们的忧愁和苦难。

如果用这样的尺度来衡量当代作家、艺术家,不用说会有许多遗憾,当然,也有不少令人感到欣慰的。王蒙在发表了“四季”系列之后对记者的一番谈话至今还让我们记忆犹新。他说,许多人劝他写遗老遗少,宫闱秘闻;写俊男美女,月下床上,但他觉得还是社会主义的题材对他最为合适,因为他是在社会主义环境中长大的,眼睛看的,耳朵听的都是与社会主义有关的东西,只有这些东西他最为熟悉,最为亲切。他说他不隐晦自己喜欢写政治,他这不完全是出于个人偏好,而是生活中确实少不了政治,一个诚实的作家没有理由回避政治。

虽然人人都有一种原始的政治情结,但作家、艺术家却能够超越一时一地的政治之外,而升华为对人类整体的命运的关注。政治在他们的眼中永远带有几分理想性,几层浪漫主义色彩。他们虽然有时也会附庸于当时的政治,但更多的时候是作为它的质疑者、批判者。他们引渡人们的不仅仅是从“感官享乐”到包括政治情绪在内的“道德情绪”,而且是从享乐的、道德的以及政治的情绪到完整的和更为人性的人。

注释:

[1]见《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卷第149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4]詹姆斯·A·古尔德、文森特·V·瑟斯比,现代政治思想,第2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5]格雷厄姆沃拉斯,政治中的人性,中文版,第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12篇

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文中认为:“能同别的生产品进行交换的一切产品都是商品。”商品的实质是一种交换关系。它必须体现为一定的物质形态,但又不是物质的本质属性,而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凝结,因此,需要从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联系环节上把握和认识。既然商品体现的是某种社会关系,也就决定了它必然是一个历史范畴,产生于一定的历史时期,存在于特定的历史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消亡。

从马克思对商品的理论界定,我们可以看出,商品这一概念的提出,根本就不是基于物质的自然属性或形态,而完全是从其社会属性出发,目的在于考察和研究某种物质产品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换句话说,某产品的商品性质,不是取决于该物质本身,而是取决于它所体现的社会关系。这是马克思研究商品的出发点,也是我们探讨艺术商品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我们不能在商品与某一具体的劳动产品之间简单地画等号或不等号,而应该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于艺术产品(作品)更应该如此。

确定某艺术产品是否商品,主要看它是否具有交换性,其生产目的是否为了同别的产品进行交换,事实上是否参与了交换。这就要求我们要善于从流通和消费领域来对艺术商品进行认定。根据马克思的商品理论,艺术商品就是:为了同社会其他生产部门进行产品间的交换,换取维持自身生存的生活资料和进行再生产的物质资料,或是被作为一种获取社会财富的手段而生产出来的艺术劳动产品。

与一般物质产品相比,艺术产品(作品)的社会形态要复杂得多、难于把握得多。一般物质产品只有在自给自足的经济社会才更多地呈现出非商品形态,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时代,都要或早或迟地体现为一定的商品形式。艺术品则不然,即使在商品经济最为活跃的时期,也常常会以非商品的面目出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可能跟艺术的特质与生产方式有关。艺术创作说到底还是一种情绪的宣泄。从创作者的主观愿望看,有的仅仅是为了表达、抒发创作者的某种思想情感,至于别人接受承认与否,作品的结局如何,创作者根本不去计较;有的则只是把艺术当做陶冶性情、锤炼意志的手段;有的确实只是为了自我赏析、自我娱乐和玩味而创作或生产的(像一些自娱自乐式的创作);有的希望“藏之名山传之后世”,不想为时人所知晓;有的或是已经脱离作品的原始意义,被升华为某种仪式……这些艺术品,不一而足,它的创作和生产目的都不是为了在市场上同其他产品进行交换,其结果也没有表现出商品的交换形式,因此也就不能当做商品来对待。这是在研究艺术商品时,应该特别注意的。

作为商品的艺术,有着与一般商品共同的社会表现形式,或者说,因为艺术产品具有一般商品的共性特征,我们才把它当做商品。

首先,艺术产品作为艺术劳动的成果,总要附着于一定的物,归根到底要体现为某种物质形式。商品虽说不是物,但总是与一定的物质形态相联系;只有附着于一定的物质形态,才能形成交换的基础。作为哲学意义上认知手段的艺术,是一种观念和理论上的、空泛的、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我们无法拿它去跟别的产品进行交换,自然也就不能把它当成商品。事实上,人们的艺术思想、艺术主张、艺术评判等,总是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通常是以作品或产品的方式)体现出来。这种艺术的物质体现形式,同时也构成了艺术的商品基础,产生了交换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只有当艺术劳动形成产品(作品)后,才有可能成为商品。艺术商品同一般商品相比,除了劳动对象、劳动手段、产品形态不同外(其实这也是不同商品间的共同差异,正因为存在这种差异,一种商品才能跟另一种商品区别开来),从作为商品的角度看,两者之间没有什么本质不同。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论》中把艺术产品分成两类,一类是“具有离开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的形式,因而能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存在,并能在这段时间内作为可以出卖的商品而流通,如书、画以及一切脱离艺术家的艺术活动而单独存在的艺术作品”;另一类是“产品同生产行为不能分离”的艺术作品,如表演艺术等。马克思之所以把艺术产品划入非物质生产领域,并非是要否定该类产品的物质性,而在于强调它不是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的产品。因为无论是哪一类艺术品,最终还是要体现于一定的物。如表演艺术也总要借助于表演环境、道具、演员的形体动作等,这些都属于物质的范畴。即使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音乐艺术,其声音也要通过一定的物质才能传播。如果把这些物质因素撇开,很难想像它是什么样子。

其次,艺术商品是用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的,主要是用来愉悦身心、陶冶情操、调整情绪、恢复与蓄积新的劳动势能等,同样具有使用价值。

商品存在的前提,是因为它对人们有用,即它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艺术商品的使用价值体现为能够满足人们某种精神方面的需要,能够使人得到精神的愉悦和快慰。生活于社会的人,都有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基本需求,在追求维持自身生存的物质满足的同时,也在寻求着精神满足。人类向往美的天性和愿望,培育了艺术的沃土。因为艺术的创造总能带给人身心的愉悦和快慰。原始艺术阶段,艺术创作(准确地说应是娱乐活动)经常是自娱自乐式的自我创造和自我消费。人们对艺术的要求不高,即使是非常简单和粗陋,也能给人带来身心的愉悦。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审美能力和水平越来越高,自我创造常常不能满足自己艺术鉴赏的要求,于是就向社会去寻找美。而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用自己的劳动产品同别人进行交换,或者说去到市场上购买“美”。艺术商品的有用性,不仅是与其他商品交换的基础,客观上也刺激了艺术市场的发展,使得拥有较高的艺术劳动技能、专事艺术生产的人有了把个人劳动变成社会劳动的可能。艺术商品的使用价值,也就形成了它的交换价值的基础。

当然,艺术商品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与一般商品是有区别的。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总是与它的物质形态密切相关,当谈到其使用价值时,也就指的是物本身。而艺术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外部形式虽说是一定的物,但其实质内容却是隐藏于物的背后的艺术审美体验,能够通过人脑的作用,变物质为精神。使用价值的形式与内容呈现游离状态,是艺术商品的独特现象。

再次,艺术商品的价值,是艺术创作过程即艺术劳动在产品中的凝结,同一般商品一样,是一种物化了的劳动。

艺术产品要同其他产品进行交换,势必也应有一个量的尺度,这个尺度就是价值。艺术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产品中的艺术创造的一系列活动,包括创意、选材、构思、艺术提炼、形象塑造、传达情感、结构作品、运用技巧,等等。这些创作过程,虽然没有以物质的方式体现,但却蕴涵凝结在物质产品之中,对一个艺术作品(产品)质量的高低、价值的大小等起着决定性作用。这种掩蔽于作品背后的艺术劳动,既是商品的实质内容,也是商品参与市场交换的价值尺度的依据。一个艺术品所蕴涵的这种劳动越复杂,其价值就越大,反之就越小。一切艺术产品,无论劳动简单或者复杂,规模大或者小,都是某种艺术劳动的结果,体现着艺术劳动者的艺术创造过程。即使是“纯天然”的物质艺术品,像捡来的石头、树根、珊瑚、贝类等,也同样包含艺术的劳动过程,即一种独特的艺术发现。“发现”本身也蕴涵着一种创造,所以也同样具有价值。

然而,艺术的价值问题,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比如艺术价值实现方式的独特性、艺术产品的文化转换与沉淀、价格与价值的严重错位与背离现象、艺术品的现实价值与历史价值的关系等,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清楚,都需专门撰文论述。但艺术商品的价值,最终还是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是由生产这一商品的抽象劳动所决定的。

最后,艺术商品有着与一般商品共同的、赖以产生的社会基础。

艺术商品,归根到底是社会化分工的产物。经过原始人类的长期积累,社会出现了剩余产品,也就出现了交换,又因交换刺激了人们尽量多的去占有社会财富的欲望。于是,拥有一技之长的人就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尽可能多的生产所擅长的劳动产品。然后,通过交换,换回个人想要的东西,达到聚敛财物的目的。正是这种利益的驱动,使得一部分掌握艺术劳动技能的人从物质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成为职业艺人,专门从事艺术产品的生产。他们进行艺术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享用和占有这些产品,而是为了进行市场交换,通过交换换取生活的物质必需品和用于艺术再生产的物质资料,达到积累资源、扩张经济实力、提高生存质量的目的。由此可以看出,经济力量是社会化分工的直接动因;艺术创作职业化,是艺术商品赖以发展的社会基础。从我国历史上看,由于商品经济发展比较迟缓,所以,艺术的职业化进程也相对缓慢,到唐朝“安史之乱”后直至北宋中叶才有了较大的发展。

社会化分工,职业艺人出现,一方面促进了艺术市场与艺术产品交换的蓬勃兴起,另一方面也迅速提升了艺术的创作水平,艺术的繁荣发展也驶上了快车道。

总而言之,艺术产品作为商品,是一种是实实在在的社会现象,对这种现象,我们既不能夸大,也不能否认,应该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市场交换是艺术品是否商品的重要前提;承认艺术产品的商品性,并不等于否认艺术另一方面的价值和作用。

以上是从商品的共性方面对艺术商品进行分析,但是艺术产品毕竟是一种精神劳动产品,与一般物质商品相比,它具有独特的质的规定性。如果忽视这个问题,我们同样会陷入机械的、形而上学的理论和认识误区。

(一)与一般商品相比,艺术商品的消费结果不同;艺术的消费过程是一个由物质到精神的转换过程

—般物质商品的消费,是以该商品的磨损、消耗、转移或是灭失为前提的;只有当该商品被全部损耗或灭失,或是转移为另一种物质形态后,它的价值才能全部实现。换句话说,一般的物质商品,其使用价值一旦丧失,其价值也就随之丧失。它的价值总是跟它的物质外壳形影相随,同生共灭。比如,我们购买一只杯子,它的价值的全部实现是以破碎为前提的。杯子一旦碎了,它也就不在有什么价值。而艺术商品则不然。它的消费过程,实际上是实现了一个由物质到精神的转换过程。在艺术消费过程中,我们总是选择其中那些有益于自己精神需要的东西,经过反复的品味、咀嚼、消化,以记忆、联想、类比、推理等形式存储于人脑,形成一种文化沉淀或精神文化形态,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有时这种文化沉淀会深入骨髓,嵌入灵魂,成为人一生行动的指南和与人、与社会交往的准则。尽管作为商品的物质外形已经消解,但它的价值却一直在延续着,有时甚至还呈现出扩大和膨胀的态势。例如,我们购买一部文学作品,作为作品的物质形态——用纸张印刷、装订成册子的出版物,它无疑是一种商品形式,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总有一天会腐烂掉。而当我们阅读作品时,一旦作品中的文字变成形象时,其商品意义就会退居为次要方面,我们更为关注的是人物、故事、悬念、情感、伦理等,从物质到精神的转换过程也就开始了。艺术产品的这种强大的社会功能,是任何其他商品所不能比拟的。20世纪50年代,我国流传的许多优秀文学作品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青春之歌》、《红岩》等,影响了一大批热血青年,奠定了他们终生的事业基础和人生道路。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党和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才一再要求艺术产品一定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转(二)艺术消费的过程,始终伴随着消费者的再创作过程

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其“用”的指向性是相对稳定的,使用方向不会有大的变化,购买后只需按产品说明使用即可,无须画蛇添足的再另外加以重新改造。而艺术商品则不然,如果不经过消费者的再创作过程,它的使用价值就无法体现,消费也就不能完成。无论是直观的视觉形象(绘画、造型艺术、舞台艺术、影视等),还是文学及听觉形象(小说、诗歌、音乐等),都离不开消费者的再创作过程。所不同的是,前者在消费、鉴赏过程中,主要借助于分析、推理、演绎、判断等抽象的逻辑思维方法,后者则主要借助于联想、想像、情感、体验等形象思维方法,二者是一个逆向互动的活动轨迹。

由于再创作过程需要以消费者自身的社会阅历为基础,又由于艺术产品是思维、创造、历史、文化与评判的凝结,蕴涵和携带着非常丰富的社会信息量,使艺术消费的结果呈现出复杂的、多元的文化价值取向,突出的表现是:不同人欣赏同一部艺术作品,会由于地域、种族、文化程度、鉴赏水平、审美经验等方面的差异得出不同的结论,产生不同的效果(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即使是同一个人欣赏同一部艺术作品,也会因为时间、心境、情绪、精神状态等的变化,形成不同的、有时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体会。

(三)艺术价值与价格的严重背离及错位

一般商品的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能够近似的反映产品的价值。艺术产品以商品形式出现后,却常常出现价值与价格间的倒挂现象,有时甚至十分严重。如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一书中提到的弥尔顿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的《失乐园》,只得到了五个英镑,而忸怩作态的流行歌星的几分钟的低劣演唱,报酬却动辄数万元,其价值与价格的背离程度,是何等惊人!这种现象的形成,大概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对优秀艺术作品价值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有时甚至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二是在市场交换的环节,艺术家的劳动常常被艺术掮客和出版商人无情的刻意剥夺了。三是作为意识形态的艺术作品,有时与居于统治地位的主导思想发生冲突,其价值暂时得不到正常的实现途径。因此,在讨论艺术品的价值时,经常出现截然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恐怕这也是人们否认艺术的商品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这种现象毕竟是暂时的,真正具有较高价值的艺术作品,不管受到多么不公正的待遇,不管它被埋没的时间有多么久远,终究会将它的价值体现出来,为全社会创造出巨大的精神和物质财富。有的艺术品甚至可以体现出类似货币的贮藏手段功能,成为财富和资本的象征,也被一些人用来作为赚取高额利润的巨价商品。

(四)艺术商品的价值不能简单地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量度

商品的价值是人类一般劳动的凝结,其价值量的大小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但生产同一种产品的生产者不止一个,有时甚至是成千上百个,由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劳动强度不同,他们生产同一种商品的时间也不同。所以,产品的价值不能由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而应该由生产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即由“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来决定。由此可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存在的意义,在于很多生产者都在制造同一种使用价值(商品),彼此又耗费了不同的劳动时间。这是一般商品生产的普遍情况。而艺术商品的价值却表现出一种特殊的价值倾向。它的使用价值是用来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的,而且,人们的审美需求总是在不停的发展变化着,总不满足于一般的、公式化的、陈陈相因的表达和叙述方式。因此,追求新、奇、美,成了艺术鉴赏的主要倾向。艺术消费的这个特点,势必要求艺术生产必须保持独特性和多样性。事实上,除了艺术的体裁(形式和类别)会在一定时期表现出相对的稳定性外,人们对每一部艺术品的内容、表达方式、艺术技巧、艺术风格、作者的主观评价等都有发展、变化、创新的客观要求。有一句名言:第一个把女人比做鲜花的人是聪明人,第二个把女人比做鲜花的人是蠢人,第三个把女人比做鲜花的人是。这句话非常形象地说明,艺术作品要保持鲜活与生动,就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衡量艺术品价值高低的惟一尺码,越是具有独创性地作品,即越是具有较高的艺术劳动独特性蕴涵值的作品,其价值就越高,反之就越小。雷同、抄袭、亦步亦趋式的作品,既没有艺术价值,也没有商品价值。所以,从这个意义上,人们才说“艺术无价”、“艺术贵在独创”。因此,也就不能简单地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度量艺术商品的价值。

进入工业化时代,大部分产品必然要打上机器制作的烙印,艺术商品同样也不例外,常常会以工业制成品的形式出现,如作为印刷品或音像制品。那么,此时艺术商品的价值表现方式是不是同上面所述有所不同呢?笔者上面说过,作为艺术产品的载体或者说它的物质外壳,与一般商品相比,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对于艺术商品的购买者来说,他买的是物,而用的(赏析的)是掩蔽于物的形式之下的艺术形象,“物”与“用”之间已经产生了转移。作为“物”,可以把它与一般商品同等看待,但作为商品的“核”的艺术范畴(使用价值),仍然是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的。因此,即使作为工业品的艺术,与一般商品的价值表现还是不同的。

在把艺术同商品进行联系的过程中,常常会碰到一些人为障碍,从而影响到我们对艺术商品进行正确地把握和科学地分析。因此,我们研究艺术商品,必须要克服几种倾向,摆正几个关系。

第一,要科学划定艺术商品的范围,把用于交换的艺术产品同非用于交换的艺术品区分开来,不能由于艺术创作存在非商品因素,就根本否认艺术品的商品性,也不能由于艺术产品具有市场交换的属性,就把艺术品与一般商品等同起来,否认艺术创作的非商品的一面。

根据马克思的商品理论,其实本来可以很容易做到对艺术商品进行科学的定性分析。然而,多年来我们却一直不敢触及或是在有意回避这个既抽象又具体、既复杂又简单、既虚泛又实在的问题。原因恐怕有这样几个:一是理论障碍。因为马克思在研究商品问题时,没有或是很少研究艺术产品的商品现象,我们缺少可靠的、令人信服理论依据。二是政治心理障碍。出于某种功利性目的或是一种惯性思维,故意掩饰或排斥艺术品应有的商品地位。三是情感障碍。认为艺术劳动是高雅的、圣洁的,商品是低俗的、肮脏的,不愿意把二者联系起来;或是习惯了养尊处优的历史地位,不愿意让人把自己推向市场,便极力否认艺术创作的商品性,从而掩饰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拙劣与平庸。这些问题,都是在研究艺术商品时首先需要克服的。

第二,要科学分析艺术的不同概念之间的内涵与外延,种属概念的意义指向的差异性,不犯逻辑混乱和偷换概念的错误。

有时候,我们会自觉不自觉地把作为种概念的艺术同其属概念如艺术活动、艺术作品等互相混用和替换,或是不去区分艺术各属概念间的细微差别,造成因偷换概念形成的逻辑错误和是非不清。在艺术这个大家族中,一些概念既互相联系,看似相近,却又有许多细微的差别,有时甚至属于本质差别。为了区分这些差异,我们赋予它们不同的概念和含义。比如,艺术与艺术作品,前者是认知方法,后者是艺术劳动的结果;前者是抽象的,后者是具体的。艺术劳动与艺术生产,前者泛指一切具有艺术创造性的活动,包括个体和集体劳动,而后者更侧重于表示目的性较强的集体劳动。再如,艺术作品与艺术产品,前者侧重指以作品形式出现的原创性的艺术成果,而后者则侧重指经过工业化及其类似过程生产的、以各种物质或准物质形态出现的、突出体现某种特定社会关系的艺术生产结果。有些时候,我们不十分注意对这些不同的艺术现象进行认真的区别和划分,在研究一般艺术问题时,也经常把许多原本有很大差别的概念有意或无意地混用和替换,导致因偷换概念造成的逻辑混乱和歧义。特别是当我们把艺术同商品进行联系的过程中,更是要注意各个概念之间的差异,否则,将给研究艺术商品带来许多麻烦。

第三,要正确分析以某种形式掩盖和伪装下的艺术商品的转换形态。

艺术商品的第一种形式是以艺术劳动力的人身依附形式所确立的艺术劳动产品的交换关系。由于艺术所具有的认知、审美、评价、舆论引导、情感塑造等社会作用,历来被统治阶级作为国家机器的有机成分,作为从意识形态领域控制人的精神世界的必要手段。他们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对拥有艺术劳动技能的艺人进行人身控制,通过限制创作自由来引导艺术的生产方式和艺术的产品向有利于统治舆论的方向发展。作为劳动的报酬,他们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生活必需品(有时以俸禄或薪水方式体现)。而这种劳动报酬的实质,则是统治者通过赋税方式,无偿占有的其他劳动者的劳动果实。这里所发生的交换,不是生产者之间出于自身生存和生产的需要自愿发生的,而是在统治者的干预下进行的,而且一大部分艺术劳动产品被统治阶级从中占有了。艺人也因此对国家形成了一种依附关系。这是封建社会以往艺术产品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13篇

[摘要]设计中所面临的各种因素,如人机操作、使用物的功能与结构、形态的人文特征等等,都反映了人―物、物―人交流的途径与方式。而设计的核心是“人”。以前的人机界面是研究人一机矛盾,适用于物、理分析而缺乏创新分析,相对研究人―物―环境―信息关系的“设计艺术”则显得较为片面。所以探讨设计界面,即人―物、物―人界面是有意义的。

一、设计界面的涵义

界面的说法以往常见的是在人机工程学中。“人机界面”是指人机间相互施加影响的区域,凡参与人机信息交流的一切领域都属于人机界面。“而设计艺术是研究人一物关系的学科,对象物所代表的不是简单的机器与设备,而是有广度与深度的物;这里的人也不是“生物人”,不能单纯地以人的生理特征进行分析。“人的尺度,既应有作为自然人的尺度,还应有作为社会人的尺度;既研究生理、心理、环境等对人的影响和效能,也研究人的文化、审美、价值观念等方面的要求和变化”。

设计的界面存在于人一物信息交流,甚至可以说,存在人物信息交流的一切领域都属于设计界面,它的内涵要素是极为广泛的。可将设计界面定义为设计中所面对、所分析的一切信息交互的总和,它反映着人一物之间的关系。

二、设计界面的存在

美国学者赫伯特.A.西蒙提出:设计是人工物的内部环境(人工物自身的物质和组织)和外部环境(人工物的工作或使用环境)的接合。所以设计是把握人工物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接合的学科,这种接合是围绕人来进行的。“人”是设计界面的一个方面,是认识的主体和设计服务的对象,而作为对象的“物”则是设计界面的另一个方面。它是包含着对象实体、环境及信息的综合体,就如我们看见一件产品、一栋建筑,它带给人的不仅有使用的功能、材料的质地,也包含着对传统思考、文化理喻、科学观念等的认知。“任何一件作品的内容,都必须超出作品中所包含的那些个别物体的表象。”分析“物”也就分析了设计界面存在的多样性。

为了便于认识和分析设计界面,可将设计界面分类为:

1)功能性设计界面接受物的功能信息,操纵与控制物,同时也包括与生产的接口,即材料运用、科学技术的应用等等。这一界面反映着设计与人造物的协调作用。

2)情感性设计界面即物要传递感受给人,取得与人的感情共鸣。这种感受的信息传达存在着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情感把握在于深入目标对象的使用者的感情,而不是个人的情感抒发。设计师“投入热情,不投入感情”,避免个人的任何主观臆断与个性的自由发挥。这―界面反映着设计与人的关系。

3)环境性设计界面外部环境因素对人的信息传递。任何一件或一个产品或平面视觉传达作品或室内外环境作品都不能脱离环境而存在,环境的物理条件与精神氛围是不可忽缺的界面因素。

应该说,设计界面是以功能性界面为基础,以环境性界面为前提,以情感性界面为重心而构成的,它们之间形成有机和系统的联系。

三、设计界面存在的方法论意义

当机械大工业发展起来的时候,如何有效操纵和控制产品或机械的问题导致了人机工程学。二战后,随着体力的简单劳动转向脑力的复杂劳动,人体工学也进一步地扩大到人的思维能力的设计方面,“使设计能够支持、解放、扩展人的脑力劳动”。在目前的知识经济时代,在满足了物质需求的情况下,人们追求自身个性的发展和情感诉求,设计必须要着重对人的情感需求进行考虑。设计因素复杂化导致设计评价标准困难化。一个个性化的设计作品能否被消费者所认同?新产品开发能不能被市场所接受?在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实力还并不强大,设计开发失利承受力还不很强的情况下,如何系统地、有根据地认识、评价设计,使其符合市场,就需要对设计因素再认识。利用界面分析法,正是使设计因素条理化,避免将人作为“生物人”的片面和走出笼统地说“设计=科学十艺术”的简单误区。

现代的人机工程学和消费心理学为设计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它们的成功就在于实验、调查和数理表述,是较为可系的。同样对设计艺术而言,进行设计界面的分析,也要有生理学、心理学、文化学、生物学、技术学学科基础。从理论上来说,它要直接建立在信息论和控制论的基础之上。相对于机械、电子设计和人机设计,以往人机界面设计把握了技术科学的认识和手段,忽视了人文科学观念与思想。它的界面设计只能存在于局部的思考范围内,只成为一个设计的阶段。

有人以功能论来评判设计。“功能决定形态”曾是20世纪上半叶的设计格言,它的提法是片面的。这是因为:第一,功能不是单一的,它包括使用功能、审美功能、社会功能、环境功能等。“过分追求单一的功能会导致将许多重要内容(装饰性、民族性、中间性)被排斥掉”。而且“有些内容并不是‘功能’的概念所能包括了的,更何况物质和精神的内容也并不是时时处处等质等量的融洽在一个统一体中,随产品的不同、时期的不同,它们各自的主次地位也随之变化”。在现今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情感因素越来越成为设计的主要方面。物质意义上的功能在保持其基础地位的情况下,却日益不能代表情感诉求的表述;第二,按“形态服从功能”而设计的产品,对于不熟悉它的使用者来说是难以理解的,产品要为人们所理解,必须要借助公认的信码,即符号系统;第三,满足同一功能的产品形态本来就不是唯一的,象汽车等成熟的产品,年度换型计划等措施成为商品经济中日益不可避免的现象。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出现设计的专业需求,而这时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已能满足,简单地以物质来决定设计是不恰当的。

相反,设计界面体现了人一物交流信息的本质,也是设计艺术的内涵,它包括了设计的方方面面,明确了设计的目标与程序。

四、设计界面的分析

按照设计界面的三类划分,有助于考察设计界面的多种因素。当然,应该说设计界面的划分是不可能完全绝对的,三类界面之间有涵义上也可能交互与重叠,如宗教文化是一种环境性因素,但它带给信仰者的往往更多的却是宗教的情感因素。在这里环境性和情感性是不好区分的,但这并不妨碍不同分类之间所存在的实质性的差异。

1功能性界面

对功能性界面来说,它实现的是使用性内容,任何‘件产品或内外环境或平面视觉传达作品,其存

在的价值首要的是在于使用性,由使用性牵涉到多种功能因素的分析及实现功能的技术方法与材料运用。在这一方面,分析思维作为一种理性思维而存在。如果作为一种处理方式来设计产品,则这种产品会使多种特征性(如民族性、纯粹性)因素中性化,如果去除产品商标,就很难认出是哪国的或哪个公司的产品。当然,这方面也说明了产品中存在着共同性因素,它使全人类能做出同样的反应。人的感觉和判断能力有着国际性的、客观性的特征。

功能性界面设计要建立在符号学的基础上。国际符号学会对符号学所下定义是:符号是关于信号标志系统(即通过某种渠道传递信息的系统)的理论,它研究自然符号系统和人造符号系统的特征。广义的说,能够代表其他事物的东西都是符号,如字母、数字、仪式、意识、动作等,最复杂的一种符号系统可能就是语言。设计功能界面,不可避免地要让使用者明白功能操作。每一操作对人来说应是符合思维逻辑的,是人性的,而对机械、电子来说则应是准确的、确定无疑的,这双方的信息传递是功能界面的核心内涵。

2情感性界面

一个家庭装饰要赋予人家居的温馨,一副平面作品要以情动人,一件宗教器具要体现信仰者的虔诚。其实任何一件产品或作品只有与人的情感产生共鸣才能为人所接受,“敝帚自珍”正体现着人的感情寄托,也体现着设计作品的魅力所在。

现代符号学的发展也日益这一领域开拓,以努力使这种不确定性得到压缩,部分加强理性化成分。符号学逐渐应用于民俗学、神话学、宗教学、广告学等领域,如日本符号学界把符号学用于认识论研究,考察认识知觉、认识过程的符号学问题。同时,符号学还用于分析利用人体感官进行的交际,并将音乐、舞蹈、服装、装饰等都作为符号系统加以分析研究,这都为设计艺术提供了宝贵与有借鉴价值的情感界面设计方法与技术手段。

3环境性界面

任何的设计都要与环境因素相联系,它包括社会、政治和文化等综合领域。处于外界环境之中,“是以社会群体而不是以个体为基础的”,所以环境性因素一般处于非受控与难以预见的变化状态。

联系到设计的历史,我们可以利用艺术社会学的观点去认识各时期的设计潮流。18世纪起,西方一批美学家已注意到艺术创造与审美趣味深受地理、气候、民族、历史条件等环境因素的影响。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孔德指出:“文学艺术是人的创造物,原则上是由创造它的人所处的环境条件决定。”法国文艺理论家丹纳认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性质面貌都取决于种族、环境、时代三大因素”。无论是工艺美术运动、包豪斯现代主义或20世纪80年代的反设计,现代的多元化,“游牧主义”(Nemadism)都反映着环境因素的影响。

环境性界面设计所涵盖的因素是极为广泛的,它包括有政治、历史、经济、文化、科技、民族等,这方面的界面设计正体现了设计艺术的社会性。

以上说明了设计艺术界面存在的特征因素,说明在理性与非理性上都存在明确、合理、有规则、有根据的认识方法与手段。

成功的作品都是完善地处理了这三个界面的结晶。如贝聿铭设计的卢浮宫扩建工程,功能性处理得很好,没有屈从于形式而损害功能;但同时又通过新材料及形式反映新的时代性特征及美学倾向,这是环境性界面处理的典范;人们观看卢浮宫,不是回到古代,而是以新的价值观去重新审视、欣赏,它的三角形外观符合了人们的心理期望,这是情感性界面处理的极致。

五、设计界面的运用原则

1)合理性原则,即保证在系统设计基础上的合理与明确。

任何的设计都既要有定性也要有定量的分析,是理性与感性思维相结合。努力减少非理性因素,而以定量优化、提高为基础。设计不应人云亦云,一定要在正确、系统的事实和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严密地理论分析,能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2)动态性原则,即要有四维空间或五维空间的运作观念。一件作品不仅是二维的平面或三绝的立体,也要有时间与空间的变换,情感与思维认识的演变等多维因素。

3)多样化原则,即设计因素多样化考虑。当前越来越多的专业调查人员与公司出现,为设计带来丰富的资料和依据。但是,如何获取有效信息,如何分析设计信息实际上是一个要有创造性思维与方法的过程体系。

4)交互性原则,即界面设计强调交互过程。一方面是物的信息传达,另一方面是人的接受与反馈,对任何物的信息都能动地认识与把握。

5)共通性原则,即把握三类界面的协调统一,功能、情感、环境不能孤立而存在。

六、设计界面的应用方法

设计界面所包含的因素是极为广泛的,但在运用中却只能有侧重、有强调的把握。设计因素虽多,但它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的结果是物化的形,但这个形却是代表了时代、民族等方面的意识,并最终反映出人的“美”的心理活动。

设计界面的运用,核心是设计分析。在一些国际性的大公司,如索尼、松下、柯尼卡等,都有许多的成功案例可为借鉴。如柯尼卡公司设计其相机时,首先不是去绘制“美”的形和考虑技术的进步,而是进行对象人的日常行为分析,作出故事版(STORY)。它先假定对象人的年龄为35岁,名:Xxxx,从而分析他的家庭、喜好与憎恶,分析他的日常行为,进而考察其人在什么场合需要僚机,从而为设计提供概念(CONCEPT)与目标(TARGET),进行设计。经过分析,设计师有了明确的概念与目标,并随信息的交互产生了创造力。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14篇

环境艺术又被称为环境设计,关于它的学科对象研究和设计的理论范畴以及工作范围,包括定义的界定都没有比较统一的认识和说法。按照生活层次的组织关系,环境设计逐渐分化,对不同的研究对象进行了分类:建筑、园林、城市……这种现代学科研究的分类是人们的认识由混沌走向明晰的演变结果,也是环境设计不断深化过程的表现。著名环境艺术理论家多伯说:环境艺术“作为一种艺术,它比建筑艺术更巨大,比规划更广泛,比工程更富有感情。这是一种重实效的艺术,早已被传统所瞩目的艺术。环境艺术的实践与人影响其周围环境功能的能力,赋予环境视觉次序的能力,以及提高人类居住环境质量和装饰水平的能力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该定义指出,环境艺术范围广泛、历史悠久,不仅具有一般视觉艺术特征,还具有科学、技术、工程特征。在多伯定义的基础上,我将环境艺术的定义概括为:环境艺术是人与周围的人类居住环境相互作用的艺术。“环境艺术是一种场所艺术、关系艺术、对话艺术和生态艺术。”实际上,“环境艺术”有着其自身的内涵,它是依据环境而存在的艺术形式,作品强调与环境的依存、融合关系,强调作者艺术观念的表达,以材质肌理、空间体型、光影色彩、比例尺度等造型西言的表现,使作品融于环境的氛围之中。作品形式包括环境雕塑、壁画、装置、大地艺术等。

如果说“环境艺术”是艺术家更多地依托具体环境并通过其作品表达他们的理想和观念的艺术形式,那么“环境艺术设计”则赋予设计师更多的社会责任,其表现形式除具有艺术审美和精神需求之外,具体的功能、技术、经济等因京也制约着设计与创作,事实上它已是跨越艺术与科学之间具有综合性和边缘性的设计分支学科,具有多种专业内涵和属性。

在国家学科目录中环境艺术设计属于艺术设计下的专业,其专业内容包含室内设计和外部环境设计,即以研究和设定室内空间、光色、家俱、陈设诸要素关系为目标的室内设计,和以研究和设定建筑、绿化、公共艺术、公共空间和设施诸要素关系为目标的环境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建立以来的十多年中,环境景观设计借助于室内设计专业的母体迅速成长壮大,加之风景、园林、景观、建筑等专业学术内涵的渗透与融合,“室内”与“室外”由“环境艺术设计”逐渐走向两个相对独立的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也将从单一专业成长为以“环境艺术设计”为名称、由众多相关而又不同的专业组成的专业群。但从历史,世界上最早出现有意识进行绿地经营的年代,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当时经营绿地的意识非常浅显。人们在一些自然条件能满足居住要求,但缺乏与自然山水有更亲密接触的地区,通常利用绿地经营来调节与自然接触的心理需求,获取情感安宁和审美的满足。这是环境艺术与景观设计的初始阶段。也发展到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设计形式,主要是“唯美主义”形式。文人、艺术家、设计师们史诗般的意境创作,给大地织上了无比美丽的锦绣地毯。

十六世纪以后,人类逐渐从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发展,文学艺术思维不断进步,环境艺术环境的艺术性需要自然的要素,也需要人工的要素来实现。为打破传统上生活与艺术相隔离的状态,需要创造出一种能使观众有如置身其中的艺术环境。这也对现代环境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如同城市园林化思想的提出和城市园林艺术的发展一样,环境设计以及大地景观规划等学科的进展,都从不同的方面促进了环境艺术观的形成和发展。环境艺术与人的生活空间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功能使用上我们要结合它的科学性,以科学美为前提,表现功能美,以功能美为基础来完善科学美,以创造出某种艺术氛围或艺术境界,从而使环境艺术实用功能与科学审美功能达到统一。可以说随着审美主体欣赏角度和视点的变化,在静态和动态的发展关系中,环境艺术就会表现出多样变化的形式和形象,但总是以人为中心,以创造空间形态美为目的,将各种要素和艺术手段有机地结合和统一起来。

进入二十世纪以后,工业革命和科学技术有了迅猛的发展,与此同时,人与自然的谐调关系却逐渐产生恶化。特别是在现代化的城市,我们的身体和精神被禁锢在我们自己建造的机械的环境中。在现代都市这样复杂的生活空间里,我们不得不重新来审视人类最本能最深层的需要-----。所以环境艺术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清华大学吴良镛先生针对我国的建筑与环境设计状况早些年就提出了广义建筑学的概念。他认为“广义建筑学,就其学科内涵来说,是通过城市设计的核心作用,从观念上和理论基础上把建筑、地景和城市规划学科的精髓融合为一体”。⑴这无疑是对经典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学科的整合,明晰了环境设计的理念。换句话说就是要实现涉及环境设计各学科之间交融,以及建筑师与艺术家之间的互动。因为只有在这种互动整合的基础上才能使可见的物质环境体现不可见的设计意向,进而达到美化、净化人们生活空间的目的。此外,在一些具体施工的环境设计项目中,往往以盲目选择高档装修材料来掩盖设计的缺陷,甚至为弥补规划失误,而随便添加离题太远的雕塑作品乃至水体,绿化等。这种表面的装点办法,绝非正确之道,只能带来不良的后果。倘若设计没有着眼于或没有体现其整体空间构思意境内在联系的话,则会导致东拼西凑、杂乱无章、乱贴材料等毫无章法的肤浅效果。“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哲理是颇能点破这个因果依存关系的。论及环境空间的创造,就不能不关系到人的参与,弄清人与空间的关系,对创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强烈要求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型环境艺术,已必然成为当今设计的主要趋势。因此我们不仅能随时吸取新思想,运用新科技,而且能创造性地组织实际操作,变美好的蓝图为现实的人居环境”。

总之,环境的艺术性需要自然的要素,也需要人工的要素来实现。为打破传统上生活与艺术相隔离的状态,需要创造出一种能使观众有如置身其中的艺术环境。这也对现代环境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如同城市园林化思想的提出和城市园林艺术的发展一样,环境设计以及大地景观规划等学科的进展,都从不同的方面促进了环境艺术观的形成和发展。环境艺术与人的生活空间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功能使用上我们要结合它的科学性,以科学美为前提,表现功能美,以功能美为基础来完善科学美,以创造出某种艺术氛围或艺术境界,从而使环境艺术实用功能与科学审美功能达到统一。可以说随着审美主体欣赏角度和视点的变化,在静态和动态的发展关系中,环境艺术就会表现出多样变化的形式和形象,但总是以人为中心,以创造空间形态美为目的,将各种要素和艺术手段有机地结合和统一起来。

注释:参考文献

马国馨,建筑师和艺术家共同创造美好的环境.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周干峙,为了一个更加美好的春天,城市规划。

沈蔚等,室外环境艺术设计.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屈德印/李慧玲,中国环境艺术设计扫描河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

文艺研究论文范文第15篇

一、艺术教育是提高人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艺术教育,是指对专业艺术院校以外的普通大学生的艺术教育,它是高校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有着重大意义。艺术教育是以情感教育为特征的一门学科,它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审美观念来培养人正确的审美理想,并通过具体生动的审美形式和审美实践训练,强化人对社会美、科技美、自然美、艺术美等的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心理能力,以提高人对美的感受力、鉴赏力、表现力和创造力。

美国艺术教育学家列维和史密斯(A.W.LeviandR.Smith)在阐述艺术教育时,认为艺术教育有四种目的,即“培养文明感,孕育创造力,传授有效的沟通交流能力和提供工具用以评估人们所读、所观和所听的对象”①。也就是说,艺术教育的目的是开发人的多元智力(multi-intelligence),培养人的多种能力,而这些能力就构成了人自身的素质。列维和史密斯在这里所说的人的素质不是指某种学识、技术或业务,而是指人的身心中潜在的各种品质因素,这些潜在的品质因素的集合,组成人的整体素质。列维和史密斯认为有两种而不是一种艺术和艺术教育学说,“一种我称之为素质(constitutive)学说,另一种我称之为启示(revelatory)学说”②。

关于素质学说。著名的浪漫派诗人和剧作家席勒(F.VonSchiller)和他的信徒里德爵士(SirH.Read)对人格和人品结构的个体如何取得“良好素质”进行了研究,席勒认为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就必须通过艺术和艺术教育。他在《美育书简》中,专门论述了这个问题。席勒相信“美将会表现为人类存在的一种必要条件”,他领悟到高雅的审美情趣,实际上是构成所有人类行为尊严的崇高道德品质。里德也赞同这一见解,并把审美文化界定为“人们可以通过音乐、诗歌和造型艺术来陶冶或修养而成的优雅之境”③。因此,里德的观点同席勒所言一致:只有当人们通过优美艺术的长期熏陶而发展成熟后,社会才会达到和谐的状态。席勒与里德均强调审美教育是提高人的素质的必要手段,并且说明艺术的鉴赏与实践活动本身有助于形成高尚的品格,有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可见,列维和史密斯关于艺术与艺术教育的素质学说是培养人的个体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启示学说的内涵,就是利用艺术作品最大限度地“激活”人内心中隐藏最深的情感,最大程度地借助于感性和理性的思维,发挥自己的想象,即从艺术的“表象”感受到其内在实质,启发人自身创新思维的一系列过程。韦斯特(West)和克拉克(Clark)是艺术启示论的两位支持者。韦斯特在观看《李尔王》(KingLear)时只觉得“血液离开四肢,回流到心脏,刹那间形成一座宏大轩昂的庙宇,高耸的立柱五光十色;随后,那奔流的血液又返回到麻木的肉体,与某种比其更快捷、更轻盈、更像电流一样的东西融合稀释在一起。……这是对人所认识的潜力的一种感受,是对使自身永恒不朽的力量的一种感受”④;而克拉克在观看了美术杰作《暴风雨》后作出这样的评价:“我们在此达到了这样一种境界——幻象的契机与通常的想象感官能力几乎无法分别开来”⑤。列维和史密斯说:“提升或升华了的感知能力经常见诸于伟大艺术作品的许多方面,从而以无法解释的明晰性照亮了每个角落”⑥。这里,无论是韦斯特和克拉克,或是列维和史密斯,都确定杰出的艺术作品会带给我们自身一种感受,一种极为奇妙、极为神秘的情感感受;确定杰出的艺术作品其深刻的内涵和外延不仅会启发人的思维和想象的空间,还会激发人的灵感。由此,“启示学说”揭示的艺术与艺术教育对人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创造能力等等的启迪作用,说明了“启示学说”与“素质学说”一样对人的自身素质的培养发挥着同等重要的作用。

在艺术教育的过程中,列维和史密斯的“启示学说”与“素质学说”不是分离的,而是有机的统一体。也就是说,艺术教育的功能不仅仅是自身内在素质(素质学说)有所提高,更重要的是艺术教育对于培养自身的综合思维能力(启示学说)有着特殊的作用。人的素质有多种,它包括情感素质、心理素质、智商素质、文化素质等等,这些素质集合于人的个体,就构成人的个体所具有的自身素质。人自身或多或少具备一些这样的素质,这些素质的高低取决于受教育的程度和受教育的范畴。艺术教育,无疑会对提高我们的情感、心理、文化等方面的素质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最为重要的是将增强我们的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灵感思维的能力。因此,可以说,艺术教育是提高人的个体素质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手段。

二、当前理工科大学生的艺术审美素质

艺术教育对人个体的整体素质大有裨益,而现阶段我们大学生的艺术素养究竟如何呢?特别是理工科学生的艺术修养处于什么水平?他们的思维状况究竟如何?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工作者)应该对这些方面十分清楚,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笔者毕业于理工大学,并在理工大学从事艺术教育工作多年,对理工科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思维状况有一定的了解。笔者以理工科三个不同类型专业(工商、机电、材料)的学生在同一艺术选修课程的学习为例,取出学习前后的两次答卷成绩(这是根据对广州一所全国重点大学2002年的问卷调查),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学生的艺术鉴赏力进行分析(由于所取样本和计算非常复杂,我们在这里只取用结论),得到的结论是⑦:

1.接受艺术教育较少。多年以来,由于受实用主义的影响,学校教育长期陷入了“智育第一”的误区,形成了以智育为中心的教育体系和制度。尤其是在理工学科为主的大学里,绝大多数学生在入学前,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接触艺术领域。他们除了看过几部电影和听过一些歌曲之外,对艺术的感受机会是很少的。大部分学生的艺术理论知识较为贫乏,艺术实践活动较少。

2.形象思维能力较差。大部分理工科大学生的艺术思维方式在学习艺术审美知识前有一个共同点:思维方式的收敛型。他们对艺术的逻辑性感受较为敏锐,较为注重艺术的变化性和叙事的逻辑性(比如影视的故事情节,音乐的叙事性,舞蹈、摄影、美术中的构图、黄金分割计算等)。他们在艺术审美过程中,力图从艺术的表象里寻找一些有规律的、符合逻辑的东西,而一旦艺术的逻辑性变为次要地位时,他们会对艺术作品一筹莫展。他们对艺术美的感受力仅收敛于艺术的逻辑性范畴,也就是说,理工科学生的思维方式主要是逻辑思维,而形象思维的能力较差。这很符合理工科学生的思维特点,和其学习的专业特性有很大的关系。

3.偏文科的理工科学生有较敏锐的感知能力。统计计算的结果证明偏文科的理工科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艺术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后,对艺术的感受力,与纯理工科学生比较,有显著的差异。这是因为偏文科的理工科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形象思维接受能力也不错。他们能够把这两种思维方式结合起来去分析问题,容易看出问题的实质。这类学生的情感世界也比较丰富,他们的内心世界常常随外界情绪的变化产生共鸣。他们既能够对艺术的逻辑性有较深刻的理解,也能够较好地感受艺术的非逻辑性的情感渲染。这种类型的大多数学生,有着较为敏锐的感知能力,兴趣更广泛也更高雅,情趣也更细腻,处处体现出自身的较高素质内涵。

4.纯理工科的学生在艺术感受力方面有一定的局限。纯理工科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在接受了一个学期艺术基础知识教育之后,虽然他们的艺术基础知识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从两次的平均成绩中可以说明),但他们总是把想象建立在逻辑的范畴内,他们习惯用理性的目光看待情感的形象思维。在对艺术这一形象思维占主体的审美过程中,他们的接受能力则较为迟钝,艺术感受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这就是为什么纯理工科学生与偏文科的理科学生在选修课的成绩上有着显著差异的原因。5.纯理工科的学生对艺术同样有着强烈的追求。虽然理工科学生对艺术的感受力有差异,但并不表明纯理工科学生无“爱美之心”。从选修艺术类课程的学生数量来统计,纯理工科学生所占比例与偏文科的理工科学生所占比例相当。这说明了纯理工科学生对艺术美也有着强烈的追求,只是他们对于艺术的。入门”有一定的局限性,这就给我们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提出一个课题——如何根据理工科学生的思维特点对他们进行审美教育。

三、合理规划适合理工科大学生的艺术教育课堂教学课程

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是开展艺术教育的主渠道,是落实艺术教育各项育人功能和目标的主要场所,也是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重点所在。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是用“艺术创造、艺术史、艺术评论与美学”这四门学科的部分理论知识组合成的一个新的教学体系,是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理解与欣赏严肃艺术作品的能力”作为课堂教学的目的⑧。美国艺术教育学家和艺术批评家沃尔夫(TheodoreE.Wolff)和吉伊根(GeorgeGeahigan)在谈到艺术教育课堂教学作为一种教学体系时说,“艺术史提供了历史的传承和知识;美学给予哲学的分析;艺术制作使我们有了艺术创作的经验,学生对艺术的认识部分地依靠这种经验;艺术评论提供了增强学习的文字帮助”⑨。可见,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就是把这四种不同学科的主要特点和方法综合起来,形成一种颇具影响的新的教学方式。因此,艺术教育课堂教学体系是一种多学科的综合体,是跨学科的产物。

明确了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目的和教学方式后,在规划艺术教育课堂教学时,必须首先考虑如何才能针对所教学生的某一特定群体,最大限度地实现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目的(这包括学生的审美需要、可用于教学的时间、教师个人的特点、兴趣和知识面、可得到的教学材料及现有的教学设施设备等等)。然后根据教师和学生的双重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书面课堂教学计划,使教师可以更容易地、更有效地组织教学。普通高等学校开设艺术教育课堂教学都是按照以上条件来确定开设何种类型的课程。一般来说,在普通高校中开设有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影视类等艺术鉴赏课堂教学和技能实践课程。笔者所在的理工院校也是按照这些条件来组织艺术教育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教学的。

理工科大学生是大学生中的一个群体,他们在思维、情感、艺术感受力等方面有着与其他大学生不同的特点。理工科院校进行的艺术教育主要还是以课堂教学为主,其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必须适合理工科学生的思维特点,才可能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根据多年在理工院校从事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经验,针对理工科学生逻辑思维能力较强这个特点,我们进行了一种全新的、有别于传统的艺术课程教学改革尝试。首先在确定某课程的单元教学主题后,收集、准备教学材料,选择合适的艺术作品,仔细研究艺术作品并结合作品中适合理工科学生审美特点的细节,组织阶段性教学。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阶段,称为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启示阶段(约需6—8学时)。这一阶段非常重要,是艺术教育课堂教学成败的关键。如何走好这第一步呢?经过商讨,我们在艺术课堂教学的第一课,就理工科学生的特点,围绕艺术作品中的逻辑思维部分,选择一部叙事性强的艺术作品,或者一部电影的故事情节作为第一次艺术课程的教学内容,在艺术作品的逻辑思维范畴和形象思维理念中寻找一个切入点,找出自然科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和与艺术学科基础知识相通的地方,以收敛性的逻辑思维方式和发散性的形象思维方式来分析该艺术作品的某一细节。这样,既提高了理工科学生学习艺术的兴趣,也培养了理工科学生的艺术感受力。

第二阶段,称为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知识传授阶段(约需18—20学时)。这一阶段主要是在理工科学生对艺术作品产生浓厚兴趣的基础上,引导他们学会如何更深入地去体会艺术作品的思想内容、情感内涵等的表现性。我们知道,要想了解和理解某一艺术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没有相关的艺术理论知识是不可能的。那么,理工学生究竟需要学习哪些知识才可以更充分地对艺术作品作出较为深刻的心灵反响呢?笔者认为,艺术教育不是为了传授枯燥的系列艺术理论,而是为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在这一阶段,我们根据理工科院校艺术教育的特点,采取了逐渐减少讲授艺术作品的逻辑范畴、加大讲授艺术作品形象思维部分的方法。无论选修何种类型的艺术教育课程,都应该学习一些该艺术类型的“基础知识、艺术美学知识、作者生平及作品背景知识”。这些知识,对理解艺术作品有直接的帮助,也将使学生能够以恰当的方式对新面临的艺术作品作出反应,进而理解艺术作品中隐含的目的和真正的意图。这一阶段是进行整个艺术教育课程最长的一个阶段,如果太注重艺术理论教学,可能使整个课程趋于枯燥;而如果太注重传统的作品欣赏,也可能使该课程陷于浅薄,这两种教学方式都难以达到术教育的最终目的。为防止这两种倾向的出现,我们在教学班上以较为灵活的授课方式,采用课堂讨论、幽默讲授、确定单元教学主题、挑选合适的艺术作品等组织教学,让学生循序渐进地在实践的基础上理解艺术理论,在理论指导下深化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和认识,从而达到开拓艺术教育课堂教学新模式的目的。

第三阶段,称为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鉴赏阶段(约需6—8学时)。在这一阶段,理工科学生通过对艺术课程较为系统的学习,凭借各种艺术实践和已掌握了的一定的艺术基础理论,对艺术的感受力会有一个飞跃的发展。众所周知,理工科院校不是在培养职业艺术家,而是在培养具有多种兴趣、富于想象力的、完全实现自我价值的、有较高素质的人。学生在这一阶段里,对艺术作品有了较好的感受力、洞察力,有了越来越敏锐的形象思维能力。教师则通过更深刻、更细微、更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观看和倾听优秀的艺术作品,促进了学生的空间想象力和对情感的形象思维能力。例如,2003年12月笔者在结束“交响音乐欣赏”选修课程学习时,问一位同学:“现在重新欣赏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你感受怎么样?”他说,我感觉到身体中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用语言难以表达的力量,这种力量使我热血沸腾,使我勇往直前。然后又问一位同学:“从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中你听到了什么?”她告诉我,有一种凄美的“感觉”和“想象”,还有一种揪心的悲怆。这些反映出理工科学生在经过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学习后,欣赏艺术作品、理解艺术作品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他们的形象思维得到了一种升华。如果将他们升华了的形象思维和本身较好的逻辑思维结合在一起,就会极大地提升其创造性思维的能力,形成健康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这就是我们要达到的非专业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最终目的。

毋庸置疑,加强对理工科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艺术教育课堂教学,不仅可以提高理工科学生欣赏艺术作品的能力,还能够传达给学生“一种意识,一种在艺术作品中寻找真正潜在价值的意识,一种寻找有意义的艺术形式的意识和培养一种真实品味的意识”⑩。虽然要培养这种自我意识是一个缓慢而复杂的过程,不是靠一个学期的艺术教育课程教学完成的,但是通过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新模式,我们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带领学生步入“艺术殿堂”的艰巨任务。

注释:

①②⑥⑧列维、史密斯著,王柯平译《艺术教育:批评的必要性》,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

③HerbertRead,TheRedemptionoftheRobot;MyEncounterwithEducationthroughArt(NowYork;SimonandSchuster,1966)

④RebeccaWest,TheStrangeNecessity(London:JonathanCape,1928)

⑤KennethClark,MomentsofVision(NewYork:HarperandRow,1981)

⑦胡健等著《对理工科大学生艺术修养的分析和思考》,原载于《华南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