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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我镇共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4个,其中镇区安置社区1个,中心村安置点3个,分别为杜荆河畔易地搬迁安置社区、显众村易地搬迁安置点、荆彰村易地搬迁安置点、草店易地搬迁安置点,共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341户1076人。

一、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产业发展和搬迁群众转移就业情况

在群众搬迁入住后,我镇一直着力于搬迁群众的后续产业发展:杜荆河畔安置社区一是依托民湾村食用菌蔬菜基地,建设香菇棚92个,蔬菜棚38个。通过建立“公司+基地+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共带动易地搬迁户63户,同时在基地对岸征地95亩,计划再建设香菇棚60个,目前已进入三通一平阶段;二是计划总投资1400万元在马院村建设扶贫车间一处,目前厂房、办公用房、附属用房、岗亭等已完工,室外场地完成60%,变压器安装到位,报装后可供电,初步具备工作条件。杜关镇积极进行招商引资,目前引进巩义市制鞋企业一家,已在杜关镇注册成立三门峡生辉鞋业有限公司,正在制作员工招募简介,近日可进行工人招募工作,主要面向杜荆河畔小区贫困户及周边村贫困户。近期上缝纫机50台,后续100台陆续跟进。该项目的实施可实现杜荆河畔小区及周边村贫困户200人家门就业,完成搬迁群众稳得住的目标,按件计酬预计月工资2000元,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奠定良好基础;草店村安置点通过吸纳搬迁群众加入本村的两个养牛、养羊合作社,共带动搬迁群众36户,同时通过光伏扶贫带动搬迁群众13户;显众村安置点通过发展260亩太子参种植产业,共带动搬迁群众15户,同时通过光伏扶贫带动贫困群众5户;荆彰村安置点一是依托烟叶育苗合作社吸纳搬迁群众务工,二是种植的百亩玉露香梨,可带动12户搬迁群众发展致富。

同时,我镇在发展原有烟叶、养殖的基础上,通过设置公益岗位和劳动转移就业,进一步增加搬迁群众收入。截止目前,杜荆河畔安置社区共设置公益岗位63个,实现劳动转移就业302人;显众村安置点设置公益岗位1个,实现劳动转移就业14人;荆彰村安置点设置公益岗位2个,实现劳动转移就业11人;草店村安置点实现劳动转移就业36人。

二、安置点社区服务体系和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

1、社区服务管理。为更好的为社区群众服务,促进搬迁群众更快融入社区生活,我们一是在每个安置点都组建了社区管理委员会,并依托转移就业公益岗,为每个社区都配备了保洁员。同时,为加强日常管理,我们制定了社区管委会轮岗值班、保洁员岗位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制作成版面悬挂上墙。二是在每个安置社区都设立了专门的服务窗口,保障了对搬迁群众的日常服务,以“真诚、热心、贴心、高效”的服务,真正做到“惠民、利民、便民”。

2、社区党员管理。 杜荆河畔社区搬迁群众中共有中共党员7名,我们成立了马院村党支部第四党小组,第四党小组隶属社区所在地的马院村党支部,截止目前,7名党员已参加了十余次党员活动日,第四党小组平时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等活动。其余三个中心村安置点搬迁群众中的党员共有党员4人,则在所在中心村的党支部参与日常的党员活动日等各项活动。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 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 20平方米的原则 建设。

三、 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自愿搬迁到 置点,房号 ,安置房面积为 平方米。

安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1 筹资金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 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 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 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 执一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人(签字) : 丙方(签字、手印)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2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自治区和 x 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 策部署,根据《x 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 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x 政办发〔x〕90 号)文件精神, 促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下简称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 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种渠道,引 导和促进 x—x 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 4.13 万名搬迁移民中 0.94 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以下简称搬迁家庭)的劳动力就业,确保每 个搬迁家庭有 1 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 稳定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

一是周密准备,落实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易地扶 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情况,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开展各类要素调查论证, 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经费,印制调查表格,做好 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开展搬迁劳动 力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每个搬迁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 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 电话以及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 培训协议 等情况。对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搬迁劳动力,要摸清就业创业地点、从 事行业类别、 薪酬待遇、 创业项目、 带动就业情况; 尚未就业创业的, 要掌握其就业创业和劳务输出意愿、 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等, 做到 “调 查一户、登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 。三是做好信息录入。要 及时将调查采集的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 建立已 就业和未就业人员电子化动态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开展精 准培训、 就业帮扶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制定集中安置点就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工作管理、扶 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资源要素、产业要素、就业要素的调查 论证工作,逐个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把搬迁 劳动力就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搬迁家庭,于 x 年 12 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 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责 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 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 成期限:x 年 9 月底前完成首次调查摸底〕 (二)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1.培训目标。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专项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 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 1 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2.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 组织实施面向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以职业大典为依据,鼓励 通过项目制方式,在市场有明确需求、参加培训人员有明确就业方向 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明确就业项目的条件下, 可不受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限制,在全区及结对帮扶的广东江门 市中选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对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家庭子女,可按“两后生”(初、高 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 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专项计划接受为期 1 年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农业部门优先选择一批 专业大户、 农民合作社负责人、 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作为培训重点对象, 定点定向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优先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 近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搬迁劳动力提供 就业岗位。

扶贫部门负责对搬迁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 实用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负责通过帮助搬迁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接 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

科技部门负责在易地扶贫搬迁 集中安置点附近开展科技下乡促生产活动等专项培训活动。

3.经费保障。由人社部门组织的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所需 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培训期间可给予参加培训人员适当食宿、 交通等补助,所需资金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统 筹安排。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教 育局、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财政 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期限:x—X 年〕 (三)多渠道促进搬迁劳动力就业。

一是大力发展就业扶贫车间。

各县 (市、 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扶贫、财政部门要按照《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 市扶贫开发 办公室 x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崇人社发〔x〕65 号)文件要求,加快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 作,落实相关补贴。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预留一定场所 支持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

对与搬迁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 同, 且搬迁劳动力在 1 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 6 个月并给付不低于 6000 元劳动报酬的就业扶贫车间,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达不到 x 人社发〔2017〕82 号文件要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 社等,但已被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 实际,确定县(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认定范围和条件,并做好县 (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作。二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 织吸纳就业。

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并与搬迁劳动力签订 1 年以上劳 动合同、 连续工作 6 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 织,给予不超过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标准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其中,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 10 人以下的,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10 人(含本数)以上、 20 人以下的,按 12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20 人(含 本数)以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 署,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可致富,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2399 户 10239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4 户 9117 人。搬迁至县城 X 镇安置点 1134 户 4634 人、X 乡安置 点 1164 户 5204 人。X 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 3000 人以上,就业 2700 人以上。通过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多渠道 开辟就业岗位,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以 上就业。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X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28 日) 1.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移民局局长和 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 其他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 成员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部署。

2.摸清底数。

各乡(镇)对搬迁至县城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 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精准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 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于 4 月 28 日前将 调查核实的《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经乡(镇)主要领导 签字后报县就业局。

3.强化宣传。

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召集各用工单位和企业研究 落实用工人数、用工标准、待遇等相关事项,制定并发放县内企事业 单位用工宣传手册。

各乡(镇)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就业培训相关 政策,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第二阶段(X 年 4 月 28 日至 12 月 30 日) 1.做好就业跟踪服务。

各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情 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按月更新《易地搬 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 。对已就业劳动力做好跟踪管理,对未 就业劳动力进行岗位推荐, 确保向每个易地扶贫搬迁未就业劳动力推 荐就业岗位 3 个以上,并将就业服务全过程录入《易地搬迁劳动力培 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 ,确保一户至少有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2.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和用工需求,针对 性地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未就业劳动力免费开展家政护工、挖掘机、 电工、厨师等技能培训;县上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企业要对新招用 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师带徒”培训,对有创业愿望 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电商培训等, 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 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X 年计划开展家政护 工培训 300 人,挖掘机、电工、焊工、厨师等培训 600 人,企业岗前 培训 1400 人,乡村特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500 人,创业电子商务培 训 200 人。

3.加强劳务合作,推荐输出就业。加大与劳务协作帮扶地区沟通 协调,通过用工信息,举办易地搬迁专场招聘会等形式,组织县 外和劳务协作帮扶地区规模以上企业进场招聘, 提供适合易地搬迁群 众的就业岗位,努力向县外以及帮扶劳务协作地区输送 1500 名以上 劳动力外出就业。

4.建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扶贫点、扶贫基地并组建扶贫就业专 班,吸纳就业。县上玉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要引导贵旺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辉公司等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力争吸纳 5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县投促局要积极引进 1-2 家企业在易地扶 贫搬迁居住点创建就业扶贫加工点, 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 业,各乡(镇)要依托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建立 2-3 个就业扶贫示 范基地,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

5.扶持鼓励创业。各乡(镇)安置点以及县城集中安置点,要利用 临街门面等优势,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 200 名以上搬迁劳动者就 近创业,并带动其他搬迁对象实现就业。

6.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控制总量、适度开发”的原则, 合理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困难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 业。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增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 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资金承担 60%,用 人单位承担 40%。(安置期限除聘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 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7.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发包 的重点工程,要督促施工企业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力争全县组建就 业扶贫施工队 10 个以上,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达 150 名以上。

8.实行就业服务窗口前移。X 镇、X 乡要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别 设立就业服务窗口, 每个窗口至少安置 2-3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相 关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9.建立就业创业联盟。建立完善企业与求职人员的有效衔接机 制。县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经贸局、市场监 管局、工商联、人社局要加强与县内企业联系,积极建立道真自治县 就业创业联盟,开发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时时就业相 关优惠政策和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对收集到的各类用工信息,各挂帮 干部要及时对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者进行宣传推荐, 确保实现信 息及时共享。

10.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县扶贫办、人社局等部门就业扶贫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和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兑 现。同时,县人社局、扶贫办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 使用效率,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稳定脱贫。

三、优惠政策 1.鼓励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主创业。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陕南 避灾扶贫搬迁 安康 实践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重大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改变贫困山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2011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工程。在未来10年里,陕南秦巴山区将有240万人搬离洪水地质灾害多发区、不适宜人类生存的高寒山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仅安康市就有22.6万户88万人需要搬迁。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移民搬迁工程”。它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保护脆弱生态环境的理性选择,也是推进陕南城镇化进程,实现陕南循环发展的综合措施。

一、科学规划、扎实推进

安康市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的秦巴土石山区,当地山势陡峭,地廋土薄,洪涝、泥石流等灾害频发。资料显示,1949年以后,安康地区每年在救济灾民、灾后重建以及零星的搬迁工程中投入巨大。但仍是年年有灾年年救,年年救灾年年灾。尤其是2010年,陕南遭遇“7·18”特大暴雨泥石流灾害导致多年来对农村的巨大投入毁于一旦,房屋倒塌,良田被毁,道路被埋……,仅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村一夜间就有12人死亡、17人失踪,几十间民房被深埋进了四十余米深的泥石流下。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重大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改变贫困山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2011年省委省政府果敢决策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工程,依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未来十年安康全市一共需要搬迁22.6万户88万人,其中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56854户,224229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25.12%、25.57%;洪水灾害避险移民搬迁16740户,65515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7.4%、7.5%;扶贫移民搬迁69685户,274995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30.8%、31.3%;生态移民搬迁82973户,312090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36.67%、35.6%。

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启动3年来,安康已经搬迁7.5万户,28.6万多人,其中,2011年,计划搬迁2.2万户8.8万人,实际搬迁25964户92771人,占计划任务的118%。2012年,计划搬迁3.1万户11.4万人,截至2012年11月份,已搬迁34313户12.7万人,占2012年总任务数的105.5%。2013年的搬迁计划任务是:2.2万户8.36万人。在已经搬迁移民中,安康的集中安置率2011年为75.54%,2012年为89%。安康市移民社区建设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实施。在住房建设的同时规划了给排水、堤防、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休闲健身、文化教育、购物消费等公共设施。充分发挥社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辐射带动作用,吸纳周边群众搬入社区居住。经过积极探索,安康市形成了“6663”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思路:将避灾扶贫搬迁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实行移民集中安置与县域经济发展、农民进城入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六个结合;推行进城居住、集镇安置、社区安置、产业园区安置、支持外迁和分散安置六种搬迁安置方式;建立分级负责、科学规划、示范带动、资源整合、督查考评、公开运行六个机制;建设市、县(区)、镇(办)三级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示范小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难题颇多、亟待解决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搬得出、住得下”的问题正在解决,而“稳得住、能致富、可持续”的问题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以下几点。

1、生产用地难调剂

陕南人均耕地少,连片的耕地更少,落实避灾移民有土的难度很大,为移民调剂耕地实施有土安置的难度更大。在原承包地退耕还林或难以远距离耕种的情况下,要保证搬迁移民人均至少1亩的基本口粮田,只能把目光投向迁入地农民承包地,而迁入地往往人口压力重、人均耕地少,耕地调整的余地不大,且迁入地农民不愿将自己原有的承包地调剂给新搬迁的移民户,要实现搬迁移民的有土安置难度很大。

2、建设用地难寻找

省国土厅计划今年为陕南三市安排6000亩移民搬迁安置建房用地指标。而按照陕南三市今年搬迁6万户的任务,实际需要用地12000亩,用地指标缺口很大。而地质专家们对安康乃至陕南地质的总体定位是:地质环境极其脆弱,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多、分布广、密度大、发生频繁、危害严重。目前,陕南地区约有400万人生活在距离公路5公里以上的山区和水库库区,安康所辖的一区九县,大块平地只有平利县灞河川道和汉阴县、汉滨区的月河川道,在其它地区“巴掌大”的平地都难找。建设用地难寻找是移民搬迁的一大难题。

3、有业安置难实现

从已经搬迁的移民就业状况看,要让移民们达到“搬得出、住得稳、能致富”的要求,恐怕还有相当的距离。虽然各地都非常注意将移民安置社区建设与地方产业布局、劳动就业相衔接,但大多数移民社区经济基础薄弱,产业项目少,吸纳就业能力低,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除此以外由于职业安康教育资源相对短缺、职业教育水平不高、培训方式单一、培训的针对性不强,移民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技能培训,外出就业谋职难,所以实现有业安置,保障收入水平难度很大。

4、致富愿望难圆梦

“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是陕南移民搬迁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有土安置难实现、有业安置不到位,移民致富梦难圆。搬迁前村民住在山上,均以种地养猪为主,少数年轻人外出务工,就业门道窄,仅靠几亩薄地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很难致富。搬迁后大家居住在新社区,种田不便,就业无路,而生活成本支出加大,经济负担加重,致富难的问题更加突出。

5、市县资金难配套

按照陕西省的规定,每搬迁户政府将补贴3到5万元,算下来,这笔钱大约为120亿元。安康市的搬迁补贴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即按照分散安置,集中安置中的统规统建、统规自建,集中安置的上楼单元房安置三个类型,每户分别补助3万元、4万元、5万元。按照省政府规定:移民搬迁建房资金省、市县按5:5的比例筹措。特困户每户按30―50平方米标准,由政府建房集中安置,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特困户、五保户比例不得超过搬迁安置总户数的10%);仅此安康市县政府需要投入60亿元,如果加上每户基础设施和和公共服务建设资金4万元,则安康市县政府需要投入160亿左右。这对财政十分拮据的安康市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市县配套资金很难足额到位,现在所有的集中安置点建设工地,材料以及工费都在上涨,由于资金短缺导致的停工现象时有发生。

三、破解难题、稳步推进

陕南移民搬迁,贵在“搬得出、住得稳、能致富、可持续”,这也是检验移民搬迁成功与否的标准。破解移民搬迁过程中的诸多难题,既要多方着眼多处着手,又要着眼当前考虑长远;既要科学发展,又要有效推进,从实践的状况来看,解决移民搬迁的诸多难题,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农民如何富?怎么可持续的问题?

1、多方筹措资金保证“搬得出”

安康移民搬迁涉及的农户大多居住在深山,本身就不富裕,要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确保群众搬得出来,资金就成为最关键的问题。

(1)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要按照搬迁群众“不拿钱、少拿钱”的原则,合理确定搬迁建房补助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现在是每户3万块钱的补贴标准,省上应该对这一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据建房成本的变化实时调整,并适当提高省级财政的负担比率。县区按照省上要求,根据搬迁安置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落实配套资金。县区要通过土地开发增值、减免土地出让金以及市场运作等多种方式筹措移民搬迁安置配套资金,同时要整合各类政策和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移民搬迁工程建设,要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支持移民搬迁,2012年安康市向省上争取了20亿元的补助资金,同时还为汉滨区恒口镇等典型的跨区县、跨镇办集中安置小区从省上争取筹措了周转金2亿元。安康市县本身筹集了配套资金2亿元,同时,向上申报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资金10亿元。

(2)做好部门资金整合。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确保效益”的原则,引导部门项目资金集中投向移民搬迁项目。如:由水利部门负责河堤和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交通部门负责配套路、桥设施建设,住建部门负责硬化、亮化市政工程建设,林业部门负责园林苗木绿化,教育部门配套建设小学、幼儿园,电力、电信、移动等部门配套建设电力和电话通讯设施。

(3)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吸纳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安置建设,探索移民搬迁安置建房与商品房开发建设有机结合的路子,用商品房开发增值收益补助移民搬迁安置建房,降低移民搬迁安置房价格。如汉滨区牛蹄镇陈龙新,是北京京康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去年年初回到家乡牛蹄镇后,他垫资一千余万元,连片建成统一样式和风格的80间2层砖混新房,让镇内30户116名群众喜住新居。宁陕县皇冠镇利用企业和社会资金来实施一个镇的移民搬迁,把搬出后的山沟投资20多亿建成旅游景点。在重点镇建设方面,可以通过对居民点的重新规划布局,用节约的建设用地开发增值部分补贴移民搬迁,农民不仅不拿钱,而且在获得住房的同时解决了经营用房。

(4)鼓励银行贷款投放。信用联社要加大对移民搬迁户的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应总体按照户均5万元的信贷规模投放移民搬迁安置建房贷款。鼓励农行、工行、建行、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移民搬迁安置户投放建房和产业发展及创业项目贷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特别是要结合生态保护、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治理、退耕还林等方面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资金支持。

2、促进产业发展实现“稳得住、能致富”

(1)把移民搬迁与工业园区建设相统一。以县域生态工业园为抓手,创建就业创业平台。旬阳生态工业园位于县城近郊,园区里有矿产开采加工、水泥生产、汽车制造、魔芋加工及烟草生产等多种企业,已经展现出蓬勃的发展生机。据介绍,目前园区就业人数已达4800多人,预计未来5年将达到25000人。形成配套产业链,是园区增加岗位、解决就业的重要举措。当地的尧柏水泥生产线,依靠配套产业尤其是下属公司解决了大量农民的就业问题,也依靠农民促进了资金流转问题,取得了多重效益。同时县域工业还给1万多名城乡居民提供了就地就业岗位,成为解决就业、实现增收的重要渠道。

(2)把集中安置与主导产业建设相同步。着力培育致富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对搬迁群众原有的山林土地依法流转,引导有特长和开发能力的农户进行集中连片种植经济作物及林木,搞规模化经营,引导群众参加农技知识、实用技术等技能培训,转变他们的就业观念,增强社区群众的“造血”功能。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社区,在社区建设的同时同步规划了农业主导产业,逐步打造出“1234”的产业发展增收模式:一条绿色景观长廊;两大龙头大企业。即茶叶精加工企业和规范化无公害养猪厂;三个千亩示范园;四项特色产业。

(3)把产业发展与增加就业岗位相结合。现在规划的小区里面都有一部分经营用房,可以让一部分移民在居民区里从事第三产业,同时,可以依托当地资源发展旅游等产业,通过搞农家乐等方式扩大就业,另外,对于原来土地,只要不是很远且愿意耕种的,还可以继续耕种。

(4)把资本注入与土地流转入股相衔接。借助“工商业主资本+土地流转入股”形式,让搬迁群众有安全的住房、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紫阳县投资1.3亿元的双安闹热村富硒油茶综合开发项目,由业主集中修建农民公寓,对高山农户进行整体搬迁,集中流转土地开发种植油茶2万亩。同时农户与业主签订土地流转,置换房屋合同,再通过房产、林权、土地等形式入股,参与企业分配。这种“公司+农户+基地”的移民搬迁经营模式,已列为市级重点项目并广泛推广,紫阳县还在工业园区周边建设移民安置点,为农民就业创造便利条件。该县在蒿坪镇工业园区建立了10余个移民安置点,敞开大门迎接农民进社区入住,并推荐搬迁农民进企业打工挣钱,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

3、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可持续

夯实移民社会保障制度是基本前提。移民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群体,搬迁后他们的生产、生活面临一定的风险和困难。如何解决移民安置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移民目标的顺利实现,除了移民安置政策外,要从根本上长久地保持移民生活安定,就必须完善移民社会保障制度,为移民提供根本保障。

(1)要全力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移民搬迁后三年左右时间在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方面都面临着过渡期的一系列不适应问题:一是物质上的经济贫困;二是文化精神上的困惑和与诸多不适应。虽然过渡期的移民贫困是短暂的,但这个过渡期非常关键。若不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解决经济贫困,从文化心理上加以调适,从精神素质上加以培养,移民的搬迁乐业就会打折扣,潜伏下来的历史问题就会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所以在具体操作中,要完善政策,确保住房安置、生活补贴、就业安置、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这也是将来政府工作的核心问题。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三峡工程 移民 生计困难 对策

三峡工程举世瞩目,百万移民世人关注。随着三峡大坝一期、二期、三期蓄水的实现,百万三峡移民的搬迁任务已完成大半,但是实现安稳致富的目标仍是任重道远。随着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深入,部分已搬迁安置移民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生计困难等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这些问题引起了库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均在积极加强调查研究,探讨相关政策措施,以利移民稳定和库区长治久安。为全面掌握移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切实解决移民的生计问题,确保库区稳定,笔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情况报告及对策建议:

一、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移民生产生活现状

1.贫困区县集中连片,搬迁后经济收入降低。重庆库区的15个淹没区县中,有11个属于扶贫开发重点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多在330美元~500美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40%左右,库区各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一般为1600元~1800元,仅相当于全国的60%左右,也远低于重庆市的平均水平。多数区县财政困难,自我发展能力弱。搬迁移民的人均纯收入更是急剧下降,以奉节县为例,从白帝、康乐、永安、安坪等镇乡随机抽取的55户255名农村移民的调查情况看,搬迁前年人均纯收入为2730.35元,到2004年人均纯收入仅为1266.3元,收入下降了53.6%;从新县城(含鱼复社区)随机抽样调查的32户106人看,搬迁前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98.1元,到2004年仅为758.49元,收入下降了65.5%。调查的万州、忠县、丰都的移民生活水平搬迁后也都明显降低。

2.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基础薄弱。库区多数区县以传统农业为主,工业十分落后,县域经济出现“一产弱、二产缺、三产虚”的窘境。2004年库区15个区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333亿元,仅占全市15.8%。重庆市淹没的1397户企业中,有804家由于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环境污染严重、市场竞争能力弱,在移民迁建过程中关闭破产。万州区淹没工矿企业370家,关闭破产201家,下岗失业人员4.6万人;奉节县114户工矿企业,破产关闭80家,下岗失业16780人;丰都淹没工矿企业 94家,关破76家,下岗失业8616人。

3.部分移民生活困难,就业和生计问题突出。我市库区淹没耕地36万亩,就地后靠后移民安置达不到人均0.8亩标准的占45%,0.5亩以下的占30%,后靠农村移民因人均耕地面积减少,形成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失去土地又无谋生手段,生活十分艰难。大量的占地移民虽然住房条件、居住环境比原来好,但生产生活水平大不如征地前。居住在丰都县城平都西段社区的许洪模,征地前一家6口人,种植5亩多地,每年产粮6000多斤,产榨菜头5000多斤,出槽肥猪两头,两年出售一头牛,加上其他农副业收入,一家人生活较为富裕。现在许洪模老俩口,年老多病,儿女家境也不好,对老人无经济资助,征地安置费基本用光。两老人主要靠低保(每月每人50元)维持生活,由于经济困难,他家两年半时间消费天然气120多方、照明电135度、生活用水21吨。搬迁企业大量“关闭破产”,造成下岗失业人员成倍增长,全市库区下岗职工达13万人。商贸、流通业搬迁后丧失了原有的地段优势,新的门面人气不旺,生意难做,多数门面闲置。万州双河口街道螺蛳包社区已建成的950个各类门面近950个,仅又300余个维持营业,营业率为31%,丰都县新县城门面利用仅占总数的 29%。已利用的门面,经营状况也不容乐观,租金逐年下降。

4.基础设施条件差,移民生存环境恶劣。三峡工程蓄水后,受淹没的基础设施复建按“三原”原则进行补偿和建设,标准普遍较低,县乡公路状况较差,农村电网设施落后,部分农村移民人畜饮水困难。库区自然条件和地质条件极其复杂,环境容量非常有限,暴雨、洪灾频繁,滑坡、崩塌、边坡失稳等地质灾害隐患多。基础设施不配套,城市功能不完善也影响着移民的生产生活。以万州螺蛳包社区为例,常住人口近万人,但是,街道上没有正规的金融、邮政、电信、医院的服务机构,也没有像样的超市、商场和娱乐场所。

二、部分移民生计困难的主要原因

三峡库区移民县大多属于贫困县,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空心化程度高,多数工矿企业、商贸企业搬迁后实施了关破或改制,县域经济出现“一产弱、二产缺、三产虚”的窘境,县、乡镇财政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社会购买力低下,经营门面闲置较多,就业门路少,移民收入下降,部分移民生计困难,其原因是:

1.农村移民安置量少质差,产出较低。后靠农村移民人均耕地面积大多数不达标,土地贫瘠,水利设施不配套,种植作物单产低,收入少,缺乏保证或提高生活的基本条件。

2.占地移民缺乏谋生手段,生活下降。城镇占地移民原来靠城郊种、养业、加工业、运输业为生,生活相对稳定。土地征用后随城安置,在社区购房居住,由于占地移民文化低,多数无谋生技能,在城里就业十分艰难,加之现在的企业对劳动素质有专门的要求,一般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劳动力,移民在应聘上又处于相对劣势,致使有业也难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因此,大多数占地移民靠剩余的安置费维持生计,缺乏长远生活的保障。

3.企业迁建关破、改制,再就业率低。万州淹没企业搬迁关破新增失业人员4.6万余人,有60%以上没有实现再就业;奉节下岗失业16780人,通过各种渠道再就业的仅3000人;忠县城镇移民23699人,再就业人数只有6707人,占28.3%;丰都县城镇移民30140人,再就业人数只有7925人,占26.3%,家中无一人就业就达12265人,占城镇移民总人数的40.7%。这种情况在库区普遍存在,大同小异。

4.库区投资锐减,也是造成移民生活水平下降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库区GDP增长约50%由移民投资拉动,在二期移民任务完成后,移民迁建工程接近尾声,移民失去务工场所,收入减少。城镇移民迁建工程基本接近尾声,投资较少,农村、城镇移民前几年务工的机会现在没有了,人均减少务工收入上千元。移民的生活水平也成逐年下降趋势。

5.市场经济萧条,商业门面闲置多。城镇搬迁后,工矿商贸企业关破改制较多,新城区人气不旺,城市功能不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空虚,致使商业门面做生意的少,闲置的多。

6.国家搬迁补偿政策不尽合理。库区淹没商贸企业补偿低于工矿企业,大多数商贸企业补偿资金用于职工生活安置后,再无资金从事经营。按政策实施企业关破、改制后,职工安置费较低,生产生活较为困难。这一问题再库区反映尤为强烈,同一幢楼,由于用途不同,补偿标准不一致。

7.农村移民和占地移民生产生活补偿费偏低,也是部分移民出现困难的重要原因。

三、对移民的生计问题已采取的主要措施

1.移民后期扶持全面展开。2004年,财政部共审批下达我市后期扶持项目505个,基金13920万元。这些项目中,用于解决移民“五难”(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用电难)问题的占50%,特困救助833万元。目前,这些项目已全面实施,部分项目已经完成建设任务,有的项目已经发挥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移民效益。这些项目实施后,将会有22万余移民不同程度受益。特别是正在实施的特困移民救助,为缓解移民的眼前困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5年,全市申报的1.5亿元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用30%的资金直接发给困难移民,用于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70%的资金用于生产扶持,其中重要的一个项目就是实施“万户移民致富”工程。该项目以种、养、加为基本方向,以繁荣市场流通、加强技能培训为辅助方式,以移民户为基本单元,以庭园经济、门面、摊位为载体 ,达到增加移民造血功能的目的。

2.优势产业项目顺利实施。一是完成了在巫山、奉节、云阳、万州、开县、忠县、丰都、涪陵、长寿等9个区县建设的2.28万亩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目前,园区内柑橘苗木长势良好,前景喜人。示范园的建成,将有7884移民直接受益和4715移民间接受益。二是完成了万州区肉牛良种繁育及育肥示范场建设项目,万州优质肉用山羊产业化移民示范工程项目,涪陵养猪示范项目,项目实施后,可带动7200户2.2万移民安稳致富。2005年,全市已实施3.95万亩以柑橘为主的移民果园和涪陵、奉节、石柱、开县4个畜牧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可以使3万余移民受益,可以有效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部分移民增收。

3.产业基金项目整体推进。2004年全市申报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年度预算项目共225个,总投资232亿元。截止目前为止,财政部已批复150个项目,核定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共35539万元,其中:投资补助类项目共48个,补助资金16800万元;款贴息类项目102个,贴息资金18739万元。目前,已建成投产24个,共完成投资21.5亿元,新增就业岗位12812个(其中安置移民5611人)。2005年全市上报项目415个,其中投资补助项目234个,申请产业基金155582万元,提供移民就业岗位173415个;贴息补助项目181个,申请基金47298万元,提供移民就业岗位46319个。

4.移民培训工作有序进行。从2004年到2007年,全市计划完成移民培训10万人,去年完成移民技能培训3万人,其中定单式劳务输出培训0.87万人,绝大多数在沿海省市就业。通过移民培训和劳务输出,有效地缓解了库区的就业压力。

5.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库区各级民政部门在执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中,对符合现行低保政策条件的城镇搬迁居民、淹没工矿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占地移民和进入城集镇安置的“农转非”移民优先考虑纳入低保,尽量做到应保尽保。万州享受低保的移民占城镇移民总数的6%;奉节县城镇移民进入低保的有15947人,占城镇移民总数的34%;忠县城镇移民享受低保人数6578人,占城镇移民总人数的27.8%;丰都县城镇移民享受低保人数11170人,占城镇移民总人数37%。各级民政部门已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特困农村移民纳入特困救助。

6.对口支援工作成效显著。从1992年实施移民对口支援以来,已有29个中央部委和20个兄弟省市到重庆库区开展对口支援。通过对口支援,引进了大批前景看好的发展项目,推动了移民搬迁,促进了库区对外开放,改善了库区的发展环境,造就了一大批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近几年开展的定单式劳务输出,拓展了移民的就业门路,为促进移民安稳致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解决移民生计问题的建议

1.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三峡工程成败的关键在移民。随着三、四期移民的实施,我们的搬迁任务是逐年减少了,但是,库区移民的生计问题却越来越突出了,已经影响了库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库区各级党委、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的地方没有将移民的生计及稳定问题纳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重搬迁安置、轻发展稳定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库区各级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为移民负责到底的思想,切实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

2.进一步加大后期扶持的力度。在已明确农村移民提高后期扶持提取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计提后期扶持基金、延长移民后期扶持时间到20年的基础上,还应扩大移民后期扶持的范围,及时出台对城镇移民包括企业移民、占地移民、农转非的农村移民以及享受低保和企业再就业政策的移民和超规划安置的移民的生产生活扶持政策。

3.进一步明确产业基金的使用方向和重点。一是明确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要与移民挂钩结合起来。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是用于促进三峡库区与移民安稳致富密切相关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其使用要以《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必须与移民挂钩充分结合起来,使用产业基金的发展项目要以带动移民发展致富为目标。二是明确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要与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统筹使用结合起来。根据《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农副产品加工和种植基地、旅游业及相关服务业、劳动密集型特色产业的有关项目,以贴息和投资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为此,建议在安排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使用项目的时候,应充分统筹考虑与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打捆使用,形成合力,实现最大效益。三是明确在资金分配上,库区各区县除了市里可适当统筹外,应按淹没实物指标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否则,会造成富的更富,穷的更穷。四是在项目支持上,为了确保受益的移民更多、更广泛,基金应主要支持库区中小型生产经营性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工业项目一律不予支持。

4.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和移民培训力度,千方百计扩大移民就业。实践证明,对口支援是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库区人民的亲切关怀,我们要珍惜和抓住这一机遇。各区县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的力度,广泛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改造一批老企业,引进一批名优企业,培育一批支柱产业,促进库区经济发展。同时。继续加大移民培训力度,库区最多的就是人力资源,丰都县18岁~60岁适宜就业的20064名移民中,未就业的就有11757人,大量的劳动力滞留在库区无业可就,形式十分严峻。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移民就业技能培训,做到培训一批,上岗一批,上岗一批,致富一批,使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5.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政策。按照现行后期扶持政策,享受了低保和实现了再就业的就不享受后期扶持,事实上这批人的生活是最困难的,是最需要扶持的。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和体系,将这部分人纳入后期扶持范围,同时,要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让更多的困难移民享受低保政策。此外,还要大力探索农村困难移民的救助办法。

6.建议实行市级部门对口帮扶库区,干部帮扶特困移民户的制度,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市级部门在开展集团扶贫工作时应把扶持移民作为重中之重,落实部门帮扶责任制,在帮助解决移民增收致富、务工就业等方面下深水、出重拳、见实效;库区各地也要认真按照二期移民搬迁安置中已有的办法,落实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责任制,指导和帮助移民脱贫致富。

参考文献:

[1]卢纯主编:《三峡工程与移民概论》 .中国三峡出版社出版发行,1999年12月第1版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南京邮电大学 高校图书馆 搬迁 心得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图书馆作为高校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也随之发展。由于馆藏数量、载体手段、馆藏结构、服务功能等不断地发展和创新,众多高等学校图书馆都进行扩建和新建,不管是新建还是扩建图书馆都要涉及搬迁问题。南京邮电大学和全国其它高校一样,为推动学校发展,也新建了校图书馆。2010年5月初,我校一座3万多平米的新馆交付使用,在长达一年的前期准备的基础上,我们仅利用2周的时间便完成了旧馆近80万册藏书的搬迁工作,并完成了文献整理、馆舍布局,达到了开馆接待读者状态。高效的搬迁,源于周密的计划,赢在细节的安排,总结搬迁的实践,我觉得有许多心得可以与大家分享。

1.搬迁前的准备工作

图书馆搬迁的效率,直接取决于前期准备工作的程度。在新馆建设的过程中,我馆对新馆搬迁的重要性、意义有充足的认识,把新馆的规划、搬迁准备与具体搬迁工作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并在全馆达成共识,使整个搬迁准备工作分工负责,责任落实到位,大家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准备。

1.1外出调研

面对馆舍面积、服务设施等新的硬件服务条件的改善,面对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包括领导的期盼,我们先后派出多批骨干到多所兄弟院校进行参观交流,了解、学习兄弟院校图书馆的管理模式、服务方式与馆舍布局。在此基础上,又多次到施工中的新馆舍实地考察,确立各楼层的服务区域及藏书布局,对馆藏作出了总体分配方案,并根据我馆的实际情况,针对新馆设计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设计方、施工方沟通解决。

1.2规划新馆布局

作为图书馆搬迁的主体,书库搬迁是图书馆搬迁过程中最复杂、工作量最大的一项任务。我馆在充分考虑读者流、工作流等因素的基础上,对新馆所有区域(室)的名称、功能、面积、藏书量、读者座位数、家具、设备类型与数量进行了多次讨论。最终确定了新馆具体各区域(室)的名称、楼层,为顺利搬迁做好了准备。

1.3确定新馆部门设置及人员岗位

早在搬迁前,我馆就对现有部门和人员进行了重新设置和安排,把原来的四个部变成了十个部,根据岗位需求与人员特点合理安排了每个员工,为我馆科学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

1.4设立搬迁计划表

搬迁前就对搬迁的流程、顺序、要求,搬迁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班子、办公室、各部室主任组成,分工负责等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合理安排。

2.搬迁期间的组织工作

藏书搬迁的组织应立足于搬迁整个过程,才能做好科学、周密、细致的规划工作。藏书搬迁的组织过程主要体现在架位测算、图书打捆、图书搬运、图书上架整理这四个主要的环节上。

2.1图书打捆

图书打捆是藏书搬迁工作中最艰巨工作量最大的一项工作,而且工作要仔细,全馆要统一行动。

2.1.1按类下架

首先,图书要按类打捆,依种次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打捆。其次,无论图书大小,要确定每包书的厚度,以便对新馆书架空间充分把握。我们把每捆厚度定为30cm,过高书会散,过低会浪费人力、物力。

2.1.2写好标签

书写标签是打包时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每包书打好包后都要写明类别、编号。编号要简单明了,标上大类号和这包书的编号就可以了。具体做法是在打包前按图书分类号和书架的顺序写好标签,标签的内容包括图书类型、分类号、包次号,以便搬迁后对号入座,如我馆I247.5这个类,共打358包,从种次号1开始打第1包,依次打到第358包,并列出清单。如I类第一包:I―1,第二包:I―2。以此类推,书写要清晰工整。最好标在上面便于查看。打好的包最好一类放一堆,以便于按类别顺序搬迁,避免发生混乱。

2.2架位测算

由于新旧馆舍图书承载量、库位布局、书刊馆藏量均存在差异,故原有各类图书需要重新组合和布局,以利更好地流通。为此,就必须进行架位测定。书刊架位测定准确无误,可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降低不必要的损耗,加快图书馆搬迁速度;反之,书刊架位测定不合理,有误差,轻则导致图书大倒架、倒库现象的发生,重则导致图书搬迁的混乱无序,影响搬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书刊架位测定主要是根据系统与非系统统计提供的详细数据,结合新图书楼的承载量、馆藏布局、藏书空间大小情况等因素来决定各库的拟藏量,不同的书库有不同的拟藏量,并由此而细化到各区间、各类图书,再根据各区间图书量预测、确定各类图书所需的书架数并给出架位顺序号。

下面以南邮图书馆仙林文学室为例略作说明。仙林文学室的藏书为I类的所有文学类图书。我们把需上架的图书按照新馆的摆放要求重新进行整理排序。为了精确架位,我们仔细测量了I类准备上架图书书脊的总长度,在此基础上结合I类书的总册数计算出每类书的总捆数,然后根据新馆I类书籍的书架层数计算出每一层书架需放的捆数,再算出每排书架需放的捆数,并在每排书架左端显著位置处标出书捆序号的区间与分类号,每个小架上端标出书捆序号的区间及分类号,绘制详细的排架图表,从而把这些图书按照新馆的架序进行排架、打包。

2.3图书搬运

图书搬运是图书馆搬迁中劳动强度最大的一项工作,具体搬运工作可委托搬家公司,按图书馆具体搬迁顺序安排分区域、分时段进行。装车、卸车时,发现松弛或散捆的图书应及时整理,重新捆扎后再进行搬运。

2.3.1图书馆工作人员分成几个组,各司其责

每类图书都要有专人负责,装车时将各类打好包的图书按新馆的布局依次搬运,保持装车过程有条不紊。负责出库登记的人员要认真记录藏书出库情况,记录出库的是何类图书,其包号是多少,以及该车共装了多少包书。运输图书时图书馆要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押车。

2.3.2明确所运图书的入库位置

卸车时要明确所运图书的入库位置,并且清点包数与装车时所登记的包数是否相符,确保准确无误,然后组织搬迁人员把各类图书直接搬运到它们所对应的书架附近。负责上书的人员就可以按照书架上的标号直接上架了。即使有个别临时找不到的包也可以空出架位,保证后面的书继续上架,不会造成窝工现象。

3.搬迁后期的整理及准备工作

3.1对图书按照规划进行上架和排架

文献整理工作是图书馆搬迁的最后一环。图书运到后,要全面检查搬入新馆书架上的打捆图书,编号是否与事先编的序号相符,确定无误后方可剪绳拆捆整理。由于打包时基本保留原架图书排列顺序,只要顺序无误就可以上架了。工作人员一部分排列书包的顺序,一部分人拆包上架,保证任务落实到人。

3.2对数据库和电子资源进行相应的调整

搬迁后要对图书数据库进行调整,尤其是要重新整理进入密集书库的图书数据,更改其属性。因为密集书库的特殊性,必须将图书精确到每一架、每一层,这就需要采编部和自动化部协调工作,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另外,要做好自动化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其中主要是服务器和电脑的安装和测试。设备到位之后,根据先读者服务部门后其他部门的原则,安装并调试图书馆的工作用机和其他电脑设备。

4.对图书馆搬迁的几点建议

4.1加强领导

藏书搬迁绝不是图书馆通过自身的努力即可完成的事情,需要人力、物力和一定的财力保证为前提条件。由此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个精干、高效、权威的指挥系统,以规划统筹藏书搬迁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确定藏书组织原则、藏书发展规划安排、馆舍布局,指导藏书搬迁准备工作,指挥搬迁工作过程等。

4.2科学组织

藏书搬迁工作要有计划性预见性,因为在藏书搬迁时将会遇到各种问题与矛盾,如库房与藏书配置和原计划有出入的问题、人员力量安排与调库不统一的问题、准备工作进度与实际工作进度不同步的问题等,因此必须通过科学决策加以明确规定。

4.3做好善后工作

藏书搬迁要做好善后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老馆要做到书尽物空。“书尽”指对打捆的书都要搬入新馆内,不得丢失。对剔除待处理的书,应按规定统一处理完毕。“物空”是指老馆内各种物品包括旧书架旧书柜等都要登记安排去处,待搬迁结束老馆不得有任何遗留问题。二是新馆应做到账物相符。“账”指藏书搬迁单据,“物”指藏书。通过核查,确认藏书搬迁单据是否与实际藏书包捆数相一致。

5.结语

总之,高校图书馆的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要做到精心策划,合理安排,全馆人员齐心协力、尽职尽责,一定能把这项工作做好,使图书馆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在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搬迁过程中,每位工作人员都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各单位也十分注意相互配合,搞好各个环节的衔接,从而圆满地完成了搬迁任务。

参考文献

[1]曹沛.图书馆搬迁规划的制定与实施[J].医学信息,2008,(7):1077-1078.

[2]戴红霞,刘慧娟.高校图书馆搬迁工作的实践及思考[J].上海高校图书馆情报工作研究,2007,(3):121-122.

[3]郑晓东.图书馆搬迁过程中的架位测定方法[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05,17,(3):74-75.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近年来,水城县积极探索创新易地扶贫搬迁机制,以景区为核心、公司为平台、产业为支撑、股权为纽带、就业为保障,按照“搬迁一个寨子,打造一个景区,发展一个园区,激活一个集镇,脱贫一批群众”的思路,将地处边远、自然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集中搬迁到旅游景区、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城市社区等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成功打造出以高端规划建家业、多元投资壮产业、公司帮扶稳就业、股份连心创大业、盘活资产添实业、景区带动兴百业的“六业并举”易地扶贫搬迁模式。

高端规划“建家业”

水城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牢固树立“精品”理念,着力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高端定位、高端规划,立足打造“贵州彝族第一寨”的目标,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突出地域文化、历史文化、彝族文化等元素,统筹规划占地面积300亩,建房面积11.6万平方米,覆盖玉舍镇、发耳镇、都格镇、勺米镇、杨梅乡、坪寨乡6个乡镇29个村169个组,可容纳1006户4123人的“千户彝寨”。“千户彝寨”按照山地旅游度假房进行打造,使每一栋房屋都兼具农户居住、旅游度假、实体经营等功能。

同时,统筹规划建设希慕遮广场、支格阿鲁广场、九重宫殿、彝族太阳历广场、火把祭祀广场、土司庄园、海坪彝族风情小镇、玉舍雪山滑雪场、野鸡坪山地露营基地等标志性景点,将“千户彝寨”打造成为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民族旅游示范区。

多元投资“壮产业”

水城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全面拓宽投融资渠道,采取搬迁农户与野玉海景区管委会合作建房的方式,整合上级补助资金、农户自筹资金和野玉海景区管委投入资金,扩大建房面积,将安置后剩下的房屋作为搬迁农户的致富产业。

2015年整合各级资金9629.09万元,农户自筹部分7170.49万元由野玉海下属平台公司垫资, 建设安置房32019平方米。300户搬迁农户户均按100平方米面积进行安置,总安置面积30000平方米,剩余的2019平方米作为搬迁农户与公司合作经营的旅游度假房。

2016年整合中央补助资金2225.6万元,野玉海下属平台公司融资14466.4万元,撬动社会投资1亿元,建设安置房103027.13平方米。706户2829人按人均25平方米进行安置,总安置面积70725平方米,剩余的32302.13平方米作为搬迁农户与公司合作经营的旅游度假房。

公司帮扶“稳就业”

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野玉海景区管委会通过“三变”模式,按照“一户一就业”的要求,一方面广泛发动周边群众参与景区景点建设,增加务工收入;另一方面以股份链接的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旅游商品开发、民族歌舞队、旅游餐饮服务等,多渠道增加收入,实现由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变,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致富难问题。

在全面落实以一户一简装、一户一家什、一户一证件、一户一产业、一户一就业、一户一技能、一户一股权、一户一包保、一户一带动、一户一服务的“十个一”保障基础上,积极引进县旅文司、扶司、农林司、茶叶公司、宏业公司、水司、宏赢公司、城司、玉舍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希慕遮彝族文化开发有限公司10家公司入驻“千户彝寨”,每家公司扶持2户搬迁户。搬迁户用房屋入股,与公司合作经营特色实体店,利润按比例分红,公司另外帮助搬迁户解决1至2人的就业问题,确保贫困户搬迁后能稳得住。

同时,野玉海景区管委会积极在景区设置环卫岗位280个、酒店餐饮服务岗位240个、皇家马车队岗位16个、观光火车服务队岗位60个、停车场管理岗位120个、滑雪场服务管理岗位300个,月工资平均2000元以上,帮助搬迁农户解决就业问题。

股份连心“创大业”

野玉海景区管委会积极创新经营模式,由管委会统一规划建设搬迁安置房,建成后产权归农户所有,二楼和三楼由农户居住,剩余部分和一楼门面作为资产入股,由管委会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待管委会收回投资成本后,经营收益按照入股房屋面积折价确定股比进行分红。

另外,由野玉海管委会下属的希幕遮公司出资100万元,与当地彝族群众一起成立六盘水彝源文化有限公司,以股份链接的方式,广泛吸纳和培养当地农户从事文艺演出,负责景区彝族迎宾舞、铃铛舞、山歌对唱、彝家情景剧、彝家酒令、篝火晚会等民族文化活动表演,同时生产、出租、出售彝族服饰和经营特色餐饮,带动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脱贫致富。

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赵音写在w入安置点后,通过与县旅司、希慕遮彝族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入股“彝寨水秀”项目,以21.02平方米房屋(折价4.204万元)入股,占股16.87%,公司除对每月对赵音写入股后的房屋按每平方米5元进行保底分红外,还按照股比进行利润分红。

盘活资产“添实业”

水城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牢固树立循环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可持续”的要求,对搬迁户原有的耕地,采取自行出租或转包、当地政府接收后再出租或转包、政府接收后作为生态林建设并进行生态补偿三种方式进行处理,形成资源的循环利用。

野玉海管委会按照“无物不股”的原则,充分发挥玉舍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希慕遮彝族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的平台作用,全面整合雪域、气候、文化、生态、村落、民俗、空气、负氧离子、亚高原景观等各类资源,让这些特色资源变成产业,产生经济效益,带动搬迁农户脱贫致富。全面整合民族风情文化、荒山荒坡、集体林地等资源,打造海坪彝族风情度假小镇,共建成面积19000平方米的38个院落,用于从事民族服饰、民族乐器等民族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按村集体及村民占30%,景区管委会占70%的比例进行分红,村集体分红收益中的50%再分配给780名村民。

景区带动“兴百业”

水城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依托旅游景区,让搬迁群众吃上“旅游饭”。野玉海景区管委会将滑雪场收入的20%作为资金本,发动周边的1261户农户用5000亩耕地和荒地入股,发展花海旅游、中药材种植等项目,带动周边群众脱贫致富。

同时,依托滑雪场,在周边设立42个扶贫经营点,仅2015至2016年度滑雪季的3个月时间里,搬迁农户依靠扶贫经营点及滑雪场工作岗位实现收入620万元,共计带动182人脱贫,人均月收入达到2839元。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按照中共***委 ***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周办字【2021】3号)文件精神和县扶贫办相关要求,现就我委主要任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积极做好制度建设。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按照规划引领全局的总基调牵头制定了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同时按照省市苏陕协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要求,拟定并印发了我县《2021年苏陕协作工作要点》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点》,两个要点中分别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任务,夯实各项主体责任。目前正在积极编制《***“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县乡村振兴防止返贫规划(2021-2025年)》,现已经完成讨论稿,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下发,做到规划引领、制度先行。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按照《**省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专题会,下发排查整改通知,深入实地现场督导等形式扎实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截止目前2020年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协作方面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统筹考虑区域整体资源优势,通过“县域一盘棋”统筹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引导“业态相近、地域相邻”的村庄实现集聚发展。抢抓部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机遇,成功申报陕西省猕猴桃产业集群,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000万元。申报省级**协作资金1640万元。为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积极争取中省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和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今年申报的**县沙河湿地公园七号坝涵洞桥工程争取到中省资金420万元,申报的**社区工厂二期项目争取到县级涉农整合资金552万元,各类资金的争取到位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协作方面:按照省市县**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谋划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项目征集主要聚焦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项目申报条件,主要从备案、土地、环评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稳定、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等多个方面把关,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目前征集的24个苏陕项目已联合县财政局、扶贫办进行了联评联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加快推进**社区工厂二期项目、**社区工厂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手续,力争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吸纳移民搬迁户就近就业,增加搬迁户工资性收入。

(五)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县人社局组织8户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赴各移民社区安置点,积极引导具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户赴东部结对地区、省内及其他地区稳岗就业。举办3场就业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其中面向50周岁以上的大龄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超过200个),发放各类招聘简章和政策宣传单1200多份,提供务工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100多人次,16人达成了就业意向,25人登记了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意向。

(六)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后续扶持有关政策,起草了《致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一封信》,就户籍迁移政策及户籍迁出后的产权、林权、合疗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说明,打消群众心中疑虑。整理出了户籍迁移所需的资料清单和办理流程,方便群众迁移户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社区服务仍有短板。前期我们着力补齐了基础设施短板,但从目前社区管理和群众诉求来看,文化氛围营造不够浓厚,社区精神文明等软环境建设仍有待提升。因资金原因,群众文化娱乐场所、社区党建活动场所匮乏,3个社区都没有文化大礼堂等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需要进一步改造提升。

(二)社区管理难度较大。搬迁群众来自很多镇村,受地域、习俗等影响,融合需要一个过程。群众户籍意识淡薄,认为迁不迁户籍无所谓,迁了还可能对原已享受的林权、地权造成一定影响,迟迟不愿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同时搬迁群众都属于县域内搬迁,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居住证,给社区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

(三)**项目实施任务重。省市6月上旬才下达了**协作资金计划,按照计划要求,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不低于90%,因项目必须完成相关确定程序后下达投资计划。且开工建设前必须履行相关程序,苏陕协作项目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来看时间紧迫,任务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为切入点,逐步完善社区管理制度,协调民政局、文体局等部门,加大对社区便民服务、老年人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功能设置和配套设施,科学合理设置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办事,丰富文化生活。计划组织社区干部到示范社区参观,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安富园社区是目前全市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也是我县后续扶持工作的重点,下一步将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安富园社区打造成全市“十三五”后续扶持工作的亮点。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避灾扶贫搬迁规范管理,推进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规范化,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建房资金筹措方案和陕南移民搬迁工程有限公司运行机制的通知》和《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立足市情实际,结合相关工作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从落实生命至上、避灾优先的安全工程,改善生存条件、加快脱贫致富的扶贫工程,保护自然环境、推进和谐发展的生态工程,实现住有所居、提升生活质量的安居工程,促进人口聚集、推进城镇化的先导工程的战略高度,不断深化对避灾扶贫搬迁工作的认识,科学定位,统筹安排,高点规划,推动避灾扶贫搬迁工作向 “建设管理项目化、搬迁群众主体化、搬迁规划体系化、建设主体市场化、购房关系合同化、质量监管全程化”转变,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三条 做好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要坚持四条原则:1.坚持把避灾扶贫搬迁工程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力抓手,注重与统筹城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一体的人口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有机衔接,为实现搬迁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快致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助推农业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2.坚持集中安置为主,政府主导,县级统筹,科学规划,企业运作;实行市县统筹谋划,一盘棋部署,一体化布局,分年度实施。

3.坚持安全至上、节约集约、适度规模、抓大缩小、基础配套、长治久安,统筹市域、县域搬迁布局规划,鼓励搬迁对象进城入镇住社区,推进跨区域安置。

4.坚持因户施策,工作到人,实行以户定建、以户定业、以户定扶,确保搬迁群众住的称心、服务跟进、增收有门。第四条 避灾扶贫搬迁要紧紧围绕提速度、强管理、重配套等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抓好落实。

第二章 对象认定

第五条 搬迁对象类型。凡符合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扶贫、生态或工程移民(符合搬迁条件)五种类型之一的农村群众,即可确定为避灾扶贫搬迁对象。搬迁对象依照类型分别由县区发改、国土、水利、扶贫和民政等主管部门审定。

第七条 审核程序。按照本人申请--村张榜公示、向群众反馈确认后上报--镇政府初审、张榜公示向村组反馈后汇总上报--县区张榜公示、向下反馈实施的“三上三下、三级公示、三榜定案”审批程序,张榜公示期为7 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避灾户、危居贫困户、特困户是搬迁安置的重点对象,要按照“避灾户优先、危困户倾斜、特困户交钥匙”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搬迁方式和搬迁时序,实施有序的梯次搬迁。对避灾户要优先实施搬迁。危居贫困户搬迁要采取政策倾斜、干部包抓等办法加大支持,加快搬迁。特困户主要采取“交钥匙工程”,即由政府负责建设50 平方米左右的房屋,供特困户无偿居住,周转使用,产权归公。对五保和孤寡老人等特困户还可以通过入住敬老院(敬老院安置不能超过当年特困户安置总任务数的40%)、调剂闲置房、能人托养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避灾户、危居户和特困户安置户数每年不低于总搬迁任务的30%、20%和10%。

第九条 鼓励搬迁群众进城入镇,跨县区、跨镇办、跨村组集中安置。对跨县区进入集中安置社区的,迁出县区只负责对象资格审查认定,完善相关资料,其他工作由迁入地负责,搬迁任务计入迁入地。跨县区搬迁一律由农户向迁入地申请,由迁入地汇总后报市搬迁办通知迁出地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料完善,由市搬迁办将相关资料、手续转入迁入地。对没有进入集中安置社区的,由迁出县区按迁出市外政策兑付。

第十条 分散安置必须是经过统一规划,完成地灾、洪灾评估等前置审批手续,选择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较好的区域,重点用于进城入镇、特困户安置以及中心村庄整治和传统村庄的保护,以多户联建为主,杜绝新的单庄独户,避免复制传统农村,堵塞各项管理漏洞。每年分散安置户数不超过总搬迁任务的15%。

第十一条 搬迁对象分户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为准。对2011 年以后符合分户条件且在公安部门办理分户户籍的搬迁对象,可以按新户籍享受搬迁安置政策。

第十二条 对干部、职工或城镇人员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且符合搬迁类型的,可以享受搬迁安置政策。

第十三条 坚持实行以户定建,搬迁群众全程参与,增强搬迁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搬迁安置对象的主体地位,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参与权。

第三章 规划设计

第十四条 规划选址

1.避灾扶贫搬迁社区建设选址应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地震断层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避开各类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向城镇、干线公路、中心村、川道、产业聚集区靠近。

2.将避灾扶贫搬迁与区域内市政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敬老院、重大工程建设搬迁安置等结合起来,做到以户定房,以人定建,平衡供求关系。

3.避灾扶贫搬迁规划选址必须进行地质、洪涝灾害评估及环境影响评价。对分散安置和100 户以下集中安置小区,地质、洪涝灾害及环境影响评估评价由县区移民搬迁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后,进行综合论证,并按规范出具结论性意见书。对100 户以上集中安置小区,由县区移民搬迁机构委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县区住建、规划部门将其作为核发 选址意见书的前置要件。

第十五条 规划编制

1.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统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体系规划,精心编制总体规划和县区布局规划,每个安置小区要结合实际编制完善建设规划,形成避灾扶贫搬迁总体规划、县区布局规划和小区建设规划为一体的避灾扶贫搬迁规划体系,统揽避灾扶贫搬迁工作。

2.规划编制应以县区为单位,委托具备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

4.对100 户以下的集中安置小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自然村的标准,规划水、电、路等基本生活所需;对100-500 户的集中安置小区,按照行政村的标准重点保证;对500 户以上的集中安置小区,要按照集镇的标准,实现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

第十六条 规划布点由各县区组织初审后,于每年 9 月底前将第二年确定的符合要求的各集中安置点布点规划报市搬迁办审定,经批准后进行规划并评审,未批准的不列入移民安置计划。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规划评审和技术审查工作。各县区应编制《避灾扶贫搬迁布局规划》和《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并做好规划评审。各县区将初评完成的《避灾扶贫搬迁布局规划》报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完成报批后30 日内报省住房建设厅备案。对《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安置户数100 户以下由各县区住建、规划部门组织评审;安置户数100-400 户的由各县区住建、规划部门初审,报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安置户数400 户以上的,由县区住建、规划部门评审、市规划管理部门初步技术审查后,以县为单位报送省住建厅进行技术审查。完成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都应根据相关法规按程序进行报批。市搬迁办会同市规划局每年末和第二年初集中开展来年规划审查,属省住建厅审批的,由市规划部门邀请省住建厅专家到市上进行集中审批,优化服务,加快进度,提高质量。

第十七条 在避灾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划,按规划实施。凡是没有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或边规划边建设的,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纠正,并视情节做出严肃处理。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有关规定强化规划监督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八条 避灾扶贫搬迁工程要严格按项目管理的要求,以县为主,以安置社区为单位实施,形成以规划定规模、以规模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全程监管、终结审计的项目化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 县区政府是避灾扶贫搬迁的实施主体,县区移民搬迁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做好指导和监督。对集中安置项目,各县区搬迁办要按照规划设计、项目核准、项目备案、招投标、项目验收、终结审计的项目管理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项目备案审批

2.建立搬迁对象台帐,并逐级报备。按照以户定建、以人建房的要求,准确建立移民搬迁台帐,报县区政府审批。避灾扶贫搬迁对象台帐主要内容包括:县区名称、集中安置区名称、安置规模、搬迁安置类型、户主姓名及身份证、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县区移民搬迁办将经市、县区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定批复的各类报批手续以及对象台帐准备齐全,报市移民搬迁办进行初审后,报经省移民搬迁办公室进行技术审查,合格后确认备案。

3.未经备案的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不得开工,不能纳入搬迁安置范围,财政不予拨付建房补助资金,不提供周转金,不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第二十一条 强化质量监管

1.坚持质量安全“零容忍”和“终身制”,全面做好质量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环评、安评、质监工作,采取“行政、中介、群众自治”三结合的办法,抓好全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避灾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包括对象基本信息、对象入住信息、电子影像信息、项目信息、资金信息等,所有资料都要实时准确录入陕南移民搬迁信息化管理系统,严禁随意调整、空项、漏项等。

第二十四条 推进社区化管理

2.用合同方式依法规范搬迁安置群众购房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责。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避灾扶贫搬迁制式合同,约定搬迁户和政府间的权利义务。

3.由搬迁群众自主选择安置社区、安置方式、房屋面积、房屋位置,并取得房屋土地证、产权证,自主决定是否转移户口、自由处理原有财产、继续享受原土地、林地承包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及各项惠农政策。搬迁群众同等享受新居地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以及社区提供的各类服务。

4.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完善基础设施和必要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方便生产生活,促进群众入住。依法依规对群众进行管理,加强对搬迁安置群众的素质教育和文明教育,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引导搬迁安置群众逐步改变生活习惯,适应新环境,建立新关系,享受新生活。

第二十五条 坚持有业安置与有土安置相结合,以有业安置为主。

1.区别情况,分类安置。要按照“一区一策、一户一法”的思路,逐安置小区、逐户制定增收办法,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全市搬迁群众家庭就业状况进行调查摸底,逐户掌握人口、劳动力情况,以安置社区为单位形成台账,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移民户劳动力就业状况信息库。对家庭无就业、无劳动力的移民户,纳入社会保障,按政策享受农村低保等优惠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缺乏劳动技能的,整合人社、扶贫、农业等部门的培训项目,结合贫困人口创业培训工程,大力开展移民户创业就业培训,提供就业创业信息和机会,促进群众增收;对接收移民搬迁对象就业的企业、社会组织,要给予优惠、扶持和奖励政策,鼓励其吸纳搬迁群众就业。

2.广开就业渠道。通过安置社区服务岗位和门面房经营安置一批、城镇经商安置一批、园区景区提供就业岗位安置一批、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安置一批,确保户均至少有一人就业。

3.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土地、山林等涉农生产要素流转信息服务系统,创新流转管理办法,打造流转平台,实现有土安置。要规划产业板块,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建设农业园区,落实一村一品,培育壮大山林经济和涉水产业发展,降低群众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多渠道增加收入。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 资金筹集

1.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省上每户按1.5 万元,特困户再增加0.9 万元的标准补助建房资金;省上整合的项目资金,用于集中安置到户补助和“小配套”设施建设,户均3.9375 万元(按照总搬迁安置任务的80%计算);鼓励楼房化安置奖励资金户均0.5 万元(单体建筑物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搬迁户)。

2.市、县(区)按省政府有关规定,落实农户搬迁建房补助资金,每户不少于1.5 万元,特困户再增加0.9 万元。市、县(区)财政分别于当年10 月30 日和11 月30 日拨付并归集到陕南移民搬迁共管账户。

3.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避灾扶贫搬迁工作需要,足额预算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确保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正常开展。搬迁群众要加大自筹资金力度,采取投工投劳、亲友邻里互助、金融信贷等方式筹措建房资金,发挥主人翁作用。

4.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有实力的企业投入技术、资金参与移民搬迁工程,鼓励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能人通过回报家乡等形式投入移民搬迁工程,允许村组干部、农村能人带头投身移民搬迁工程,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等捐赠、捐助资金投入移民搬迁工程,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工商资本、返乡能人、村组干部以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机制。

第二十七条 建房补助

1.建房资金补助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兜底政策,最低不能少于市上确定的建房差别化补助标准,即按照分散安置、集中安置(占天占地、一户一宅)、楼房化安置三种类型,每户至少按3 万元、4 万元、5 万元予以建房补助。对入住统规统建单体四层及以上楼房的搬迁安置户,每户再增加0.5 万元建房补助资金。各县区对进城入镇上楼的户,还可制定更加优惠的补助、帮扶政策,加大力度。所有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户。

2.对市内跨县区入住集中安置社区的,由迁入县区负责兑现建房补助资金;对迁出市外或市内跨县区安置但没有进入集中安置社区的,由迁出县区负责兑现补助资金。

3.在优先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搬迁对象自愿的原则,可利用存量保障性住房安置搬迁对象,并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管理。搬迁对象资格审查确定后,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县区移民办和保障房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县区移民办按成本价格统一回购保障性住房,并按程序分配到移民户,建房补助资金具体兑付和住房分配、管理办法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资金管理

2.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避灾扶贫移民搬迁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市监察局、市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办下发的移民搬迁“十严禁”工作纪律,切实加强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截留、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 用地管理

第二十九条 坚持依法依规用地、专项指标保障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推进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社区化管理。

2.避灾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农用地转用审批方法和程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所在地县区国土部门初审--市国土局审核--市政府审批。

3.移民搬迁供地方式:申报市人民政府通过农用地转用审批的移民搬迁项目,按照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土地的,可按照经济适用房的用地政策,按划拨方式供地。

4.县区申请受理土地审批项目应完善的相关资料:用地请示、项目立项文件、规划选址意见书、环评意见、地灾评估、用地预审、征地协议、集中安置点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勘测定界报告及勘界图、用地平面布置图等。

5.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分散安置户均不超过0.25 亩(含附属房屋及院落用地),集中安置安置户均不超过0.2 亩(含公共用地),且集中安置率要达到85%以上,上楼安置率要达到60%以上,城镇安置率要达到60%以上。住房面积人均25 平方米,户均按照60-120 平方米确定,最大不超过140 平方米。

第三十条 土地、房产证办理。按照“搬新拆旧、一户一证”的原则,移民搬迁使用国有土地安置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安置的,可在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后,按宅基地进行土地登记并按有关规定核发土地使用证。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土地登记及规划许可结果,依法对移民搬迁安置房进行确权登记,并及时颁发房屋产权证。

第七章 成本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严格控制房屋成本。通过招投标、价格听证、搬迁群众代表与建设企业商讨、配建商品房补差以及争取各类补助资金等多种方式,控制成本,降低价格。

第三十二条 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市县区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陕西省移民搬迁安置税费优惠政策》(陕政发[2012]4 号)等有关文件规划,减免避灾扶贫搬迁有关税费,降低建设成本,减轻群众负担,最大限度保护搬迁群众利益。

第八章 落实责任

第三十四条 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为陕南移民搬迁责任主体,“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工作安排部署、规划实施、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避灾扶贫搬迁工作。县区政府要成立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部门的职责,相互配合,高效工作。要设立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正科级规格,原则上挂靠县扶贫开发局(也可以单设),落实10-15 名人员编制。要保障经费,配强力量,确保避灾扶贫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第三十五条 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要从斩断贫困复制链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的重大意义,广泛开展大调研、大培训、大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调动搬迁群众积极性,进一步加快搬迁步伐。

第三十七条 严格奖惩。坚持每月检查通报、每季度检查评比、半年考核、平时考核和年终单独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考核结果与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对完成移民搬迁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市政府每年从避灾扶贫搬迁省级整合资金中提出10%,用于奖励当年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大型集中安置社区建设;对没有完成年度任务、没有按照省市标准兑现补助资金、工程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问题,并因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进展迟缓、项目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当的,严肃追究县区主要领导责任;对移民搬迁对象审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移民搬迁建房擅自超规划、超面积、超标准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套取、骗取搬迁住房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并依法收回住房;对移民搬迁过程中渎职和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移民搬迁资金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市县制定的与本办法不一致的避灾扶贫搬迁各项政策、规定,一律停止执行,以本办法为准。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按照中共***委 ***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周办字【2021】3号)文件精神和县扶贫办相关要求,现就我委主要任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积极做好制度建设。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按照规划引领全局的总基调牵头制定了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同时按照省市苏陕协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要求,拟定并印发了我县《2021年苏陕协作工作要点》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点》,两个要点中分别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任务,夯实各项主体责任。目前正在积极编制《***“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县乡村振兴防止返贫规划(2021-2025年)》,现已经完成讨论稿,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下发,做到规划引领、制度先行。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按照《**省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专题会,下发排查整改通知,深入实地现场督导等形式扎实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截止目前2020年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协作方面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统筹考虑区域整体资源优势,通过“县域一盘棋”统筹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引导“业态相近、地域相邻”的村庄实现集聚发展。抢抓部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机遇,成功申报陕西省猕猴桃产业集群,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000万元。申报省级**协作资金1640万元。为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积极争取中省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和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今年申报的**县沙河湿地公园七号坝涵洞桥工程争取到中省资金420万元,申报的**社区工厂二期项目争取到县级涉农整合资金552万元,各类资金的争取到位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协作方面:按照省市县**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谋划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项目征集主要聚焦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项目申报条件,主要从备案、土地、环评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稳定、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等多个方面把关,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目前征集的24个苏陕项目已联合县财政局、扶贫办进行了联评联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加快推进**社区工厂二期项目、**社区工厂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手续,力争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吸纳移民搬迁户就近就业,增加搬迁户工资性收入。

(五)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县人社局组织8户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赴各移民社区安置点,积极引导具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户赴东部结对地区、省内及其他地区稳岗就业。举办3场就业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其中面向50周岁以上的大龄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超过200个),发放各类招聘简章和政策宣传单1200多份,提供务工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100多人次,16人达成了就业意向,25人登记了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意向。

(六)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后续扶持有关政策,起草了《致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一封信》,就户籍迁移政策及户籍迁出后的产权、林权、合疗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说明,打消群众心中疑虑。整理出了户籍迁移所需的资料清单和办理流程,方便群众迁移户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社区服务仍有短板。前期我们着力补齐了基础设施短板,但从目前社区管理和群众诉求来看,文化氛围营造不够浓厚,社区精神文明等软环境建设仍有待提升。因资金原因,群众文化娱乐场所、社区党建活动场所匮乏,3个社区都没有文化大礼堂等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需要进一步改造提升。

(二)社区管理难度较大。搬迁群众来自很多镇村,受地域、习俗等影响,融合需要一个过程。群众户籍意识淡薄,认为迁不迁户籍无所谓,迁了还可能对原已享受的林权、地权造成一定影响,迟迟不愿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同时搬迁群众都属于县域内搬迁,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居住证,给社区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

(三)**项目实施任务重。省市6月上旬才下达了**协作资金计划,按照计划要求,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不低于90%,因项目必须完成相关确定程序后下达投资计划。且开工建设前必须履行相关程序,苏陕协作项目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来看时间紧迫,任务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为切入点,逐步完善社区管理制度,协调民政局、文体局等部门,加大对社区便民服务、老年人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功能设置和配套设施,科学合理设置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办事,丰富文化生活。计划组织社区干部到示范社区参观,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安富园社区是目前全市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也是我县后续扶持工作的重点,下一步将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安富园社区打造成全市“十三五”后续扶持工作的亮点。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关键词:罗田馆;图书馆新馆;搬迁;策略

今年罗田县图书馆已经在3月27日召开了全馆职工动员大会,决定在后续搬迁工作结束后对外开放新馆。新馆地处江夏大桥旁边,不仅景色宜人、环境清幽,还配备了电子书借阅机等先进设备。结束了老馆设备老化,文献挤压的局面。

一、搬迁新馆策略的主要要素

罗田图书馆的搬迁工作复杂而庞大,因其没有可以借鉴的固定模式。此馆搬迁工程需要立足于本馆实际具体的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策略,确保搬迁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谨遵搬迁纲领

从某种角度而言,可以说规划是搬迁新馆的纲领。所谓的规划,也就是指开展相对全面而长远的发展计划,对图书馆未来的整体性、长期性等进行综合思考并设计出合理的行动方案。毕竟图书馆搬迁工作复杂而繁多,若是不进行长远的考虑与用发展中的眼光看待,很不利于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务必从责任高度与服务理念着眼,合理规划搬迁图书馆的整体工程步骤,并加以科学运作,从而才能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实施。

2.谨记搬迁准则

从管理学层面分析,可以将计划阐述为计划工作与计划形式。前者旨在结合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未来一段时间内想要实现组织目标的有效方案。后者旨在以文字与指标等形式表达组织与组织内各部门及成员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行动方向、工作内容以及方式等方面的安排。计划可以说是规划的延伸,其更具针对性与预见性,是针对规划而合理制定的实施计划,拥有明确的目的,具备一定指导性。同时也是对正式实施与实施后可能发生情况与效果的一种预见,实现未来目标是其规划的最终目的。换而言之,也就是说计划即明确目标与规定实现目标的途径与方案。

3.紧靠依据

实践是检验事物对错最有效的一种方法,也是人类自觉自我的一切行为。因此想要检验搬迁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可进行实践。科学合理的规划可以尽可能降低新馆搬迁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性,也就是指在迈向目标不断前进的道路上架设起一座便捷稳固的桥梁。健全规范的计划可以确保实践过程中各环节与各部门的活动可以在时间、空间与数量上进行相互衔接,着眼于整体局面的同时,又能兼顾局部,相互协调,促使搬迁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新馆搬迁的理论分析与原则分析

1.理论分析

罗田县图书馆文献众多,职员数量也不少,此处搬迁新馆,不仅仅只是迁移文献资料,搬迁工作不仅需要高效,还需要省力与科学,合理组织藏书,实现书尽其用的目的,始终贯彻服务至上的理念,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与方法。基于本馆实际情况,从读者出发,使文献资料的得以充分运用,进一步健全符合读者需求的服务模式。如:将以往在各个阅览室借还图书改为全馆文献一站式借阅的服务模式等等。从理论上而言,搬迁藏书也可以说是改造藏书组织的契机。乘搬迁之机,根据藏书等级与使用对象进行藏书结构的划分工作,以读者需求为目的,将借、阅与藏进行有机统一,使藏书组织更科学合理化。

2.坚持原则

首先需要坚持的便是排检原则,也就是说对馆内各书库藏书全面进行整序、归类等,以此为新馆库位、架位等提供参考依据,并且在排检过程中还可以整改分编、典藏与排架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其次坚持有序原则,也就是将不常用的图书文献入库,常用的文献入架等。除此之外,还要坚持开放原则,也就是书库与阅览室施行图书文献排放全开放原则,这样便于读者查寻。

三、图书馆搬迁策略实施

1.合理组织搬运力量

让所有参与搬运工作的人员了解掌握新馆规划,使其明确方向与目标。然后进行合理分工,将搬运任务具体落实到个人身上。其次制定搬运期g的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最大限度调动职员主动性与积极性。合理分工,避免出现一窝蜂的情况。科学的将搬运工作划分成几条互不干扰的工作线,把搬运的图书根据各个服务窗口分成几部分,然后把搬运人员根据服务窗口分成几个小组,每小组负责一个窗口的图书,并从小组中选取熟悉馆藏、业务水平高的人员任职组长,负责自己小组。明确图书下架、运送、上架各道工序,同时展开,高效进行。

2.统一调动,合理运用人力、物力与财力

统一协调新馆搬运各项工作,合理运用有限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因此需要成立起高效、精干与权威集于一体的指挥系统。然后合理规划与统筹藏书搬迁工作的各道工序,协调指挥各项事宜。比方说包括人员安排、图书下架、图书打捆、图书运送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3.搬迁期间的读者服务工作

在搬迁时,需要在新馆启动网络信息平台,为读者提供基本的查寻服务。在后续搬迁工作结束后对外开放新馆,一边继续整理一边接待读者。也就是说,必须使读者基本服务正常进行,确保图书馆处于最基本的一个运行状态。

4.新馆的管理方式

搬迁新馆后,需要及时更新现代化管理方式,做到未雨绸缪。首先使管理精细化。新馆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核心,充分利用人力与其他资源,促使服务效率最大化。基于岗位细则、服务细则等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工作制度与管理体系。其次新馆搬迁意味着服务需要有所提升,所以必须强调岗位练兵,增强服务本领。根据新馆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加强职员的业务考核,让整个图书馆馆员的服务水平更加专业化,掌握更高的专业技能。

四、结语

新馆搬迁不仅意味着服务功能需要强化,还意味着整体服务水平需要提升。同时要使新馆管理更加现代化,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面对图书馆搬迁这个契机,不仅要统筹新馆发展规划,还要科学合理的制定相应的整套计划,将新馆现代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出,为读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宋海沂. 图书馆搬迁策略[J]. 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1,01:109-111.

[2]张铁. 浅议图书馆的搬迁工作[J]. 中国电力教育,2008,S3:186+188.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脱贫攻坚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82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2264户87803人,其中,2014年、2015年退出5748户23494人;

2016-2018年贫困村出列62个、贫困人口脱贫8867户36756人;

2019年贫困村出列16个,贫困人口脱贫6275户23426人,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的6.25下降至2%以下;

2020年,我区将计划脱贫1479户4554人,实现全区所有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目标。

二、脱贫攻坚工作亮点

(一)加快扶贫信息化建设,开创脱贫攻坚新局面。依托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分析对比、统计汇总等智能化功能模块,429名“五级书记”使用app进行走访26208次;

全区1.3万名帮扶联系人安装应用全覆盖,使用扶贫app清洗疑似问题数据38.4万条,修改基本信息28.2万条,确保国扶系统、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帮扶手册、入户核查精准统一;

创新实施以专业化为导向选优配强信息队伍、以信息化为依托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以精准化为抓手强化数据管理运用,“三化”经验做法得到了自治区的肯定,2019年6月,我区扶贫信息队伍建设“三化”工作经验在德保县举办的广西扶贫信息员队伍管理工作现场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二)工作队管理在广西创出“三个率先”。创新开展绩效管理,在广西率先实施工作队员日常量化管理,切实解决了驻村队员工作考核难、评价难的问题。依托大数据平台,在广西率先全面开展信息化管理驻村队员,基本实现无纸化扶贫、信息化管理、全天候监督,“兴宾经验”在全广西进行推广。创新关爱机制,在广西率先出台《工作队员关爱“十条”》,全面解决驻村队员在提拔重用、职称晋升、绩效奖励、驻村条件、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激励驻村工作队员担当作为。量化管理、关爱机制等经验先后刊登在《广西组工信息》、学习强国、广西日报等媒体。

(三)创新开展基础数据信息核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兴宾区立足区情,依托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精心谋划“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组建747个信息采集组、20个专门指导组、4个督导组三支队伍,坚持问题导向,采用“一进二看三算四核五填六照七签八督”八步流程法,对全区农户开展地毯式地农户信息采集核查,严格盯紧基础数据质量关,完成233563户的农户信息采集工作,并完成整改问题数据信息10449条,排查并防范化解教育、医疗等风险点1650个,我区脱贫攻坚基础数据质量稳步提升。2019年6月27日,来宾市农户信息采集核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场会在兴宾区召开。

三、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完善保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我区将原来12个专责小组调整为17个专责小组,进一步压紧压实各行业部门的脱贫攻坚责任。每个贫困村至少安排一个后盾帮扶单位,安排1.2万多名帮扶干部按“5432”帮扶原则与贫困户全覆盖结对帮扶。出台《工作队党委议事规则》,印发《工作队员日常工作量化考评管理办法》《工作队员关爱“十条”》等制度文件,强化管理关爱工作队员。

(二)多措并举,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通过组建工作队247个,工作组1287个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农户信息采集核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脱贫攻坚“回头看”专项行动等工作,进一步核实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信息,有效提升数据质量。如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完成232750户的农户信息采集工作,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2179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210571户,核查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信息条数10430条,完成率为100%;

在疑似问题数据清洗工作中,完成自治区下发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国扶疑似数据问题兴宾区共17023条清洗工作等。

(三)聚焦关键短板,打好“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四大战役”。一是打好医疗保障战役。我区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落实“198”兜底保障政策(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对未脱贫、2年继续扶持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财政补助比例提高到100%,住院医疗合规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门诊特殊慢性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7803人,应参保(符合参保)87803人,已参保87803人,参保率为100%;

我区常住符合签约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6670人,完成家庭医生签约86670人,签约率100%;

全区共有242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均配备有乡村医生。二是打好住房保障战役。2019年兴宾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89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26户,其他三类人员769户。总体开工1900户,开工率100.26%,其中建档立卡开工1126户,开工竣工率100%;

三类人员开工774户,开工率100.65%,竣工380户,竣工率49.41%。总体竣工1506户,总体竣工率79.26%。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等级鉴定和挂牌,已完成所有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鉴定和牌挂牌上墙工作。三是打好教育保障战役。我区实施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责任制,同时对特殊原因无法上学的贫困孩子实行送教上门服务,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及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资助工作。2019年秋学期成功控辍24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76人,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173人。截止11月底,我区建档立卡户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已全部成功劝返回校接受教育,尚有146个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失学辍学。2019年春季学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1129.625万元,受助学生19047人;

2019年秋季学期落实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496.7375万元,受助学生29409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受助学生为11726人,资助金额473.61375万元。寄宿生小学每人500元,初中每人625元;

非寄宿生小学每人250元,初中每人312.5元。四是打好饮水安全战役。我区贫困户通过打井,建水柜、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已全部解决饮水问题且达到安全用水标准。2019年14个饮水安全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

(四)突出“八项重点”,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一是抓好产业扶贫发展,促进贫困群众增收。我区采取产业奖补模式,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今年我区计划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65万元,用于贫困户自主发展种养奖补。第一批产业奖补资金2428万元,受益贫困户9000余户,第二批产业奖补项目资金约1537万元;

区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覆盖率均达90%以上;

全区已培育246名致富带头人,全覆盖82个贫困村,建立有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498名。二是拓宽发展路径,推动村集体经济高效发展。我区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重点扶持各乡(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主要围绕资源经济、物业经济、服务经济、合作经济等四种模式指导乡镇、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同时推行产村融合发展模式,今年评选7个村作为产村融合示范村、10个合作社。截止11月底,全区82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4万元(含)以上。三是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我区易地搬迁主要采取“以购代建”的安置模式。我区已完成搬迁安置1870户8030人,实际搬迁入住率为100%。加大力度帮助搬迁户解决就业困难问题,今年以来,举办2场易地搬迁专场招聘会,实现搬迁户就业上岗(含就业转移)3525人,同时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职业技能培训班共8期,共培训了281人。在城南“老乡家园”安置点附近建立一个扶贫车间,主要生产汽车简易配件,计划招收300名工人,目前扶贫车间建在城南农贸市场二楼,已有73人进行试工生产,其中贫困户45名;

依托农贸市场建设兴宾区扶贫农产品交易中心,预计可提供工作岗位110个。通过发放过渡生活费565.05万元,帮助搬迁户顺利渡过搬迁初期的经济困难。落实拆旧复垦工作,我区今年的拆旧任务为971套,截止目前,我区已完成拆旧971户。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16个预脱贫贫困村“有基本公共服务、有电视看、有电用”三项指标已全部达标。今年实施扶贫道路建设项目4个,总里程4.175公里,总投入资金88.5313万元,已全部完工。五是狠抓就业扶贫工作。我区通过举办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就业招聘会、就业困难援助、建设扶贫车间、开设扶贫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帮助贫困户解决就业困难问题。今年来,我区共有就业培训机构10个,组织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共55期2353人,组织2期农村党员经纪人培训班,共培训农村党员、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160人;

举办12场大规模的招聘会,共有427家企业入场招聘,累计提供就业岗位300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1100人;

走访就业援助对象3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0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70人;

全区完成建设和在建的扶贫车间共18家,完成认定6个扶贫车间,提供了300多个就业岗位,吸纳了53个贫困户劳力。人均年收入均达10000元以上,带动了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开发我区极度贫困户扶贫公益性岗位,帮助我区极度贫困户实现稳定就业,我区共有136户极度贫困户,目前已安置62人上岗就业,其余74户均无就业意愿。六是社会扶贫工作有序进行。我区组织104家民营企业与全区82个贫困村结对帮扶,累计为贫困户捐赠粮油、衣物等物资价值100多万元,培训人员480人,为1800多名贫困劳动力推荐就业,并利用爱心企业资源为全区289个村(社区)每个村免费安装净水器和太阳能路灯以及为蒙村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55户贫困户安装了净水器;

组织引导600多家爱心企业(社会团体、人士)参加社会扶贫资金募捐活动,共募集到社会扶贫资金和物资1060万元(其中资金482万元,物资578万元)。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使用成交明显,全区累计注册爱心人士5678人,贫困户22555人,管理员289人,贫困户累计需求416项。贫困需求对接方面,总对接成功率66.59%,其中资金需求290项,帮扶成功12472次,受捐金额合计260084元,对接成功率66.55%;

物品需求126项,帮扶成功84项,对接成功率66.67%。通过扶贫日活动为126名极度贫困户学生提供资助共计12.5万元,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及智障患者35人提供11万元康复治疗经费,发动21家爱心企业捐款7.1万元。七是强化扶贫宣传,注重营造脱贫攻坚氛围。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1月底,我区扶贫信息稿件在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含兴宾新闻)上稿312条(次),在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等自治区级主流媒体上稿61条(次),在新华社、中新社等中央级媒体上稿25条(次),在兴宾微信公众号上稿136条;

在农村主要道路、村(居)委会、小广场等人流聚集地方设置固定永久墙体宣传标语750余条;

横幅标语、宣传板报宣传720多条(版)。八是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截止目前,我区累计发放扶贫小信贷6712笔25808万元,存量2231笔7670万元,主要投向:种植业、养殖业、工商业、服务业;

已清收小额信贷4481笔18138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财政资金缺口大。我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财政收入少,贫困人口多,点多面广,是全广西8个脱贫攻坚任务比较重的非贫困县之一,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

(二)部分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部分贫困户存在严重的“等、靠、要”的思想,还有因疾病缺乏劳动力和缺资金、缺技术等原因,导致参与产业发展积极性不高,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三)易地搬迁户就业不稳定。部分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劳动力对就业岗位要求较高,周边企业和政府提供的岗位不能满足其对薪酬、劳动强度等方面的要求,加上受贫困劳动力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本地企业工资待遇偏低等影响,难以实现稳定就业。

五、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区将继续对剩余贫困户、贫困村的“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和开展工作,2020我区计划完成4个贫困村4554人的脱贫目标,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区脱贫任务。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向自治区、来宾市申请给予扶贫资金政策支持与倾斜,争取到更多的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向社会非公有经济组织筹集募集,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发展。

(二)继续打好“四大战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一是医疗保障方面,紧紧围绕“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和“198”政策,抓好兜底资金落实工作,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各项工作。二是住房保障方面,继续做好农村危房存量核查和认定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实现贫困群众“安居梦”。三是教育保障方面,狠抓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和部门联防联控责任制,加强力度压实“政府线”、“教育线”和部门的工作责任。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确保贫困家庭的孩子“有学上、上得起学”。四是安全饮水方面,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贫困村水源不断。同时,通过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落实资金,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开展2020年人饮项目建设工作,力争2020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扶贫扶志、扶智教育。通过开展三方见面会、脱贫攻坚宣讲、结对帮扶五个一、就业现场招聘会等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斩断等靠要思想,不断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同时,可通过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新型经营主体等方式,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或自主创业。

(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就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特种职业培训等,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方式,提高搬迁户的劳动技能,确保搬迁户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拆  迁

第三章  补  偿

第四章  安  置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和附属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

第五条  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

第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审批房屋拆迁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查拆迁人(含被委托拆迁人)的拆迁资格;

(四)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拆迁安置发生的争议和纠纷;

(五)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决定和强制拆迁决定;

(六)负责房屋拆迁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的日常工作。

城建、土地、公安、工商等行政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第七条  对在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拆  迁

第八条  凡需拆迁房屋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房屋拆迁申请书、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建设项目的计划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拆迁人必须按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拆迁。

第九条  城市房屋拆迁可由市政府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取得房屋拆迁资格的拆迁人自行组织拆迁;或委托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拆迁人拆迁。

第十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以房屋拆迁公告等形式将拆迁建设项目的名称、拆迁人(或委托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和拆迁期限等有关事宜公布于众;

(二)通知公安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户口迁入和分户;

(三)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使用权变更和使用性质改变等手续;

(四)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五)与拆迁人一起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本条规定的暂停办理期限为从冻结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十二个月。

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接到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暂停办理迁入和分户的通知后,对常住户口的妇女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所生的婴儿和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下列人员,可准予办理常住人口迁入手续:

(一)结(离)婚的;

(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三)因离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入的人员;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批准退学、休学及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的学生;

(五)刑满释放允许回城落户的人员;

(六)国家规定准予办理落户手续的。

第十二条  房屋拆迁公告后,拆迁人或委托拆迁人应在搬迁期限内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一)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向被拆迁人宣传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好解释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被拆迁人的房屋勘察、户口登记、审核被拆迁户和常住人口,并张榜公布;

(三)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评估和灭籍手续;

(四)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定书面协议,其内容应当包括: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扩大面积费等条款。协议签定后三十日内,其副本须上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纠纷仍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组织拆迁人及有关部门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勘察评估,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三条  拆迁工作人员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拆迁工作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  在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不得对未搬迁住户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煤气,影响其正常生活。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拆迁房屋的公有设施。

第十五条  在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等问题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在搬迁期限终了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主管部门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机关应在接到裁决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六条  超过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或超过按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作出裁决的搬迁期限,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可作出限期搬迁决定,逾期仍不搬迁的,可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的过渡用房应自行解决。确有因难的被拆迁居民,由其所在单位或街道协助解决。

职工在拆迁期间,可享有5至10天的公假用于参加拆迁会议和搬家。

第十八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涉外房屋、军事设施、教堂、庙宇、文物古迹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对房屋拆迁安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及拆迁人应建立、健全拆迁安置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需变动原租赁合同的,该合同条款应作相应修改。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的金额按所拆房屋及其附属物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

第二十四条  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按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按房屋的重置价格予以补偿,也可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第二十五条  拆除房产部门直管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原建筑面积偿还,互不结算差价。实行作价补偿的,按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进行补偿,并由拆迁人负责安置被拆除房屋使用人。

拆除房产直管部门非住宅房屋(含国有拨用房屋),按原面积偿还的,互不结算差价,偿还面积大于或小于原面积部分,按房屋重置价格结算。

第二十六条  拆除单位自管住宅房屋,其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互不结算差价,偿还面积大于或小于原面积部分按房屋重置价格结算。

拆除单位自管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大于或小于原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第二十七条  拆除有合法证照的私有住宅房屋,按下列规定补偿:

(一)不要产权需要安置的,拆迁人应按原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

(二)不要产权也不需要安置的,拆迁人应按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三)要产权的,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偿还面积不足或超出原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结算。

拆除私有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补偿。

第二十八条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人重新签定抵押协议。双方在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实施拆迁。

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  拆除按有关规定将住宅房屋改为临时营业用房的,一律按住宅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  拆除住宅房屋的,拆迁人应付给被拆迁住宅房屋使用人搬迁过渡补助费、越冬补助费。如因特殊情况超过回迁时间的,应增发上述补助费。

对在规定时间内提前搬迁的,应适当给予奖励。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付给上述各项费用。

第三十一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应按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被拆迁人以适当补助。

第四章  安  置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依据本条例规定给予安置。

被拆除住宅房屋的使用人具备住房与房证一致、常住人口与户口簿所登记人口一致的,为应安置的拆迁户。应安置的常住人口还包括拆迁范围内住户家庭成员中户籍不在本户的下列人员:

(一)现役军人(不含配偶户籍在外地的);

(二)户籍在学校、幼儿园的学生或学龄前儿童;

(三)支援边疆建设的夫妇一方;

(四)未注销城市户口的劳改劳教人员。

被拆除非住宅房屋的使用人具备非住宅房屋与房证一致的,为应安置的拆迁户。其中,需要作为工商用房安置的,还必须具有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新建拆迁安置房屋不得低于《吉林省民用建筑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依据原房屋使用面积,上靠标准户型安置。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家庭人口中有年满14周岁以上子女的,可与父母分室安置;两对以上(含本数)同辈夫妻居住一套房屋的,可分户安置;属不同辈分的可分室安置。

对非住宅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积安置。

第三十五条  《吉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施行前自建的无房屋证照的独立住宅房屋,其使用人具有城市户口,又确无其他住处的,拆除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拆迁人按照建筑成本有偿安置。

第三十六条  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

住宅使用人的安置地点,新建工程是住宅(含底部为非住宅)的,就地就近安置;新建工程是非住宅的,易地安置。

拆迁人对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的,每户应在原面积基础上增加安置使用面积6至8平方米,拆迁人不得作价结算;不需增加安置面积的,应免收相当于建筑面积8至12平方米的扩大面积费。按照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建筑的除外。

非住宅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对污染环境和有害居民生活的单位易地安置;对公共福利房屋、商业网点等,原则上就近安置;对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建筑按照城市规划统一安置。

第三十七条  拆迁人对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时,对安置使用面积超过原房屋使用面积部分,折算成建筑面积按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扩大面积费。

对按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可分室分户安置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只要一室一厅的可免收扩大面积费。

扩大面积费由使用人所在单位交纳;所在单位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单位和使用人共同交纳;所在单位无力交纳的,由使用人交纳。

扩大面积费交纳者对房屋享有的权益,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应对市人民政府核准的有特殊困难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减免收扩大面积费。

拆迁人对按规定减免扩大面积费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须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安置。不得减少其安置房屋面积和降低标准,并不得延期安置。

第三十九条  对无力交纳扩大面积费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由拆迁人按原拆迁房屋的使用面积进行安置,安置房屋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4平方米。

第四十条  拆迁人安置住户回迁,要按照公开、平等、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其房屋预分方案须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定,并须张榜公布结果。

第四十一条  拆迁人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滥收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由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据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房屋的,责令其停止拆迁,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责令拆迁人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对其中符合拆迁条件的,责令其补办房屋拆迁许可证,处拆迁人以被拆迁人损失额6至8倍的罚款,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3至5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对不符合拆迁条件的,处拆迁人以被拆迁人损失额10至12倍的罚款,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8至10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按房屋拆迁许可证范围拆迁、超过拆迁期限,责令其改正。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由拆迁人负责赔偿被拆迁人的经济损失,处拆迁人以被拆迁人损失额6至8倍的罚款,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3至5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三)违反第九条规定,委托未取得拆迁资格证书的拆迁人进行拆迁的,责令其停止拆迁,赔偿被拆迁人经济损失,并对委托双方各处以造成经济损失金额3至5倍的罚款。

(四)违反第十条规定,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未按该条规定作好各项工作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给直接责任者以行政处分。

(五)违反第十一条规定,公安部门在接到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暂停办理迁入和分户的通知后,未停止办理迁入和分户手续或未按该条规定办理常住人口迁入手续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直接责任者以行政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对未按规定迁入的人员,拆迁人不予安置。

(六)违反第十二条规定,拆迁人(或委托拆迁人)未按该条各项规定做好拆迁前各项工作擅自拆迁的,责令其停止拆迁,并对直接责任者处以相当于本人5至10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七)违反第十三条规定,拆迁工作人员不经培训并未取得《拆迁工作岗位合格证》上岗工作的,责令下岗培训,并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以相当于本人1至2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八)违反第十四条规定,在搬迁期限内擅自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煤气的;拆迁人损坏、拆除拆迁房屋公有设施的,责令限期恢复,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3至5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九)违反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拆迁期限的;拆迁人不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过渡补助费、越冬补助费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拆迁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相当于本人8至10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十)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新建拆迁安置房屋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责令其调整,并处拆迁人减少面积造价的2至3倍的罚款。对未按规定安置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5至10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十一)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不执行市人民政府有关减免收扩大面积费规定和本条例有关减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直接责任者处以相当于本人6至8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十二)违反第三十九条规定,拆迁人不按规定对无力交纳扩大面积费的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或安置房屋的使用面积少于24平方米的,责令其重新安置,并对直接责任者处以相当于本人8至10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十三)违反第四十条规定,在回迁安置中弄虚作假,不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告预分方案、不张榜公布分配结果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重新分配,并处直接责任者相当于本人3至5个月基本工资额的罚款。

(十四)违反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回迁安置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滥收费的,责令其退回滥收的费用,并处以其滥收费额二倍以内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对妨碍拆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威胁、侮辱、殴打拆迁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本办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或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中的商品房价格、搬迁过渡费、越冬补助费的标准、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的标准、扩大面积费标准,减免收扩大面积费的范围和标准以及城市区位划分,均由吉林市人民政府规定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现代西方经济学认为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企业家才能四种。

在中国,土地在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生产与城市发展的多项选择中成为了资源极度稀缺的产品。土地的稀缺性,导致其成为各方竞相追逐的对象。而个别地方政府存在多征、多占、多卖地冲动,导致了违法违规用地事件逐年增加。国土资源部通报称,今年1-9月,全国发生违法用地行为3.7万件,同时,各地的强拆事件也在逐年上升;另外,开发商也想法设法从土地上牟取更多的利益。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从法律上惩治这些事件,对地方官员的问责,往往是治标不治本,只有逐步改变地方以地谋发展的模式,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沈阳30企业千亩厂房遭野蛮强拆

对于年逾七旬的亓宽超来说,眼下正是他最为困难的时候。“这家厂子,我苦心经营了23年。如今因这次搬迁而损失惨重,极有可能就面临倒闭的窘境。”这位老人愤怒中充满着无奈。亓宽超1988年创立沈阳市北方冷拉型钢厂,厂址位于沈阳市皇姑区上岗村。经过20余载的发展,北方冷拉型钢厂在沈阳市乃至东北地区都已小有名气。但是,今年2月末,当地政府的一纸突如其来的动迁令,让亓宽超满是忧愁。

“2月末,我们才接到搬迁通知,必须在6月28日前搬离。时间太紧张,我根本无法履行。”亓宽超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我提出异地安置的请求也遭到拒绝。不准许异地安置也就罢了,可搬迁补偿款实在太低,让我无法接受。”

令人不解的是,按职能划分,城建局本应是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机构,可皇姑区城建局却越俎代庖,成为此次搬迁的实施主体。亓宽超曾就此与对方进行过多次协商,但都未就补偿款达成一致。而就在此情形之下,皇姑区城建局却在9月末采取了极为强硬的措施――“城建局组织上百人闯入企业,毁坏大门,欲图强迁。”

在野蛮搬迁之下,亓宽超陷入绝望之中。“补偿款过低,可能导致企业直接关门倒闭的厄运。”而上岗村的其他30余家企业遭遇了同样的尴尬。

一名企业负责人透露,在企业搬迁完毕、土地整理结束后,世界500强企业日本积水住宅株式会社(下称“积水住宅”)将在此进行房地产开发。这一地块66公顷(约合990亩),地处“黄金地段”。

沈阳市副市长刑凯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沈阳是首个全国现代建筑产业化示范城市。积水的业态符合沈阳的需要,它由建筑工地的现场建造,变成工厂制造、现场安装,是建筑产业的真正革命,也是未来产业的发展方向。”他向记者表示:“(积水住宅)买地的过程也必须是依法依规进行,走正规的招拍挂程序。”但是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10月7日,积水住宅曾参与了由市政府组织的搬迁协调会议。在地块尚未进行公开招拍挂之前,积水住宅便开始介入搬迁事宜,令人不得不怀疑:近千亩地块是否已内定为积水住宅的“囊中物”?

多次发生强拆事件

10月20日,在沈阳市皇姑区上岗村,眼前的荒凉景象,令人触目惊心。

上岗村的金山北路,宽约10米。这条修建多年的水泥路并不平坦。而就是在这条并不起眼的小路两侧却坐落着多达数十家各类企业。位于金山北路最东端的是一家名为崇山的彩色印刷公司。公司大门早不复存在,两根偌大的立柱坍塌在地上,出青色的水泥;损坏的自动伸缩门则干脆被扔置在公司院内。“我现在暂时只能用木板和铁链代替大门了。”公司负责人曹承勇叹了口气:“原本大门好好的,可突然被皇姑区城建局带人给扒拉掉了。现在这么大厂子,连个大门都没有。”

曹接着回忆说:“9月26日上午,突然一大群人闯入金山北路,二话不说就直接把门给毁掉了。”为了证实所言不虚,他随后将当天的监控录像播放给记者查看。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上午11点整,约百名头戴白帽、身着蓝色工装的不明身份人员从东端闯入金山北路。人群后跟随着一辆履带式抓斗机。抓斗机开至崇山彩印公司门前,迅速将大门两侧的立柱直接推倒,而后又野蛮地用抓斗将伸缩门从中折断。不到半分钟,大门便不复存在了。

在同一天,金山北路两旁的企业悉数遭到了此种“待遇”―企业大门、围墙尽数被毁。在富山金属制品厂的大门口,总经理闫富强指着倒塌的围墙气愤不已:“这也是被抓斗机一把推倒的。”路旁的柳树歪倒在已经倒塌的大门立柱上,碎砖块随处可见。

据闫富强向记者回忆说,他与妻子1993年下岗之后,自谋职业,开设富山金属制品厂。“最苦的时候走过来了,如今却遇到这茬。”闫富强感慨道。闫富强的企业经营状况不断好转,突然的搬迁让他损失惨重。“之前签订的合同,因为这事儿已经泡汤了,并且要承担违约的损失。”据他介绍,若重新选择厂址,建造厂房,到实现满产,起码需要一年之久。“这一年的损失谁来承担?”突如其来的打击让二人最近一直烦心不已。

皇姑区城建局的强硬措施引起了企业主的强烈反弹。企业主曾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一直未有实际效果。据多名企业主反映,皇姑区城建局局长林宝山亲自指挥和组织了搬迁的全部过程。一名搬迁企业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自4月以来,多次发生此类强迁事件,已经有26家企业签订合同,实施搬迁。

城建局涉嫌“越俎代庖”

记者了解到,针对上岗村的《征地公告》于2011年1月26日。

当天,沈阳市国土规划局和沈阳市皇姑区政府分别了《征地公告》。两份公告内容完全相同,公告显示:以辽政地字[ 2011]337号批准征用皇姑区陵东街道上岗村集体土地65.9114公顷,用作皇姑区2010年度第十批次建设用地。此次征地按照630万元/公顷的综合标准给予补偿(合630元/平方米)。对于《征地公告》,这些遭遇搬迁的企业负责人表示,当时并不知情,直到2月末,才对此有所耳闻。2月24日,皇姑区城建局又了《动迁工作的各项内容》。随后的3月28日,皇姑区城建局又下发了《搬迁通知》。《搬迁通知》中表述说:为了加快三环以内“城中村”建设进程,加速皇姑区灵动地区村屯建设……现正式对上岗地区企业实施搬迁。搬迁期限为三个月:3月28日―6月28日。

“我在这经营了23年,3个月就要让我搬迁?!”亓宽超认为时间过于仓促:“并且城建局为何担负了搬迁的工作。这本不属于它的职权范围。”

记者就此次搬迁的一系列相关问题,致电皇姑区城建局局长林宝山。对方在得知记者身份之后,迅速挂断电话。记者多次发去信息询问,也未得到林的回复。皇姑区城建局副局长韩驰以不分管此类事宜为由,婉拒时代周报记者的采访要求。

沈阳市城建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城建局向来主管市政设施和环卫方面的工作,搬迁根本不在其业务范围之内。“但是各区城建局由当地区政府管辖,可能分工有些不同。”

而一名沈阳市动迁办的中层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评价说:“常规而言,企业搬迁应该是由动迁办来负责,毕竟动迁办的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都比较熟悉。城建局缺乏相关培训,容易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错误。”

记者了解到,位于上岗村的70余家企业大多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在此设厂。既有村办集体企业,也有个人创立的民营企业。

“1988年,我在此创办企业的时候,这还一片荒芜,基本上都是菜地,基础设施也极为落后。”亓宽超回忆说:“当时一腔热血到这里,开始奋斗。”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企业数量逐渐稳定,并且部分企业之间形成上下游的生产关系,显现出了产业集群效应。随着企业的不断增多,各企业还曾自付资金修建马路,完善基础设施,倾注了诸多心血。如今,这一区域企业雇佣员工总数将近3000人,年产值将近4亿元。“强迁不仅让企业元气大伤,也使数千工人面临失业的困境。”

强拆,不仅企业怨声载道,居住在此的村民也多有抱怨。在一块已经拆迁殆尽的宽阔空地上,只有一栋平房仍孤零零地坚守其中。

补偿款过低引争议

令搬迁企业负责人最为不满的,是无法实现企业的异地安置以及搬迁补偿价格过低。起初阶段,大多搬迁企业均要求能够得到异地安置,但这一要求并未得到同意。沈阳市政府办公厅于2010年9月27日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通知》对非住宅拆迁安置有明确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规划条件允许的,就地就近安置;规划条件不允许的,可异地安置。

“拆的过程必须要依法依规进行。”沈阳市副市长刑凯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对强迁举动也十分不满,“行政强迁早已取消,司法强迁必须按程序办。同时,不要做激化矛盾的事情。不要搞强迁,怎么能动辄就强迁呢?”他还对异地安置如是表示,“皇姑区内找,皇姑区解决不了的,在周边地区协调解决。”

当搬迁企业的异地安置请求未获皇姑区城建局同意的情形下,3月初,皇姑区城建局派人前来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并存在伪造评估基准日的嫌疑。4月初,亓宽超拿到一份评估结论汇总表。“明明是4月才收到,但是评估基准日却注明是2011年1月26日。”

这份评估报告让亓大惊失色。建筑房屋面积为3188平方米,评估值仅为443万元,折合约为1389元/平方米;加之构筑物及附属物、实物资产运费等6个方面资产,总计为612万元。

年事已高的亓宽超早些年已经将经营23年的企业交由儿子打理,可谓付出了两代人的心血。“这份补偿款太低了。现在重新再建一同等规模的厂房就远不止这一数字。”他亲身重新估算得出的补偿款额高达1322万元,若加上其他的违约成本以及诸多的无形损失,这一数字还将扩大。“两代人的付出,理应得到公平的补偿。”

8月1日,亓宽超拿到了最终的评估报告,得出的补偿总额比原先又减少了50万元。补偿款过低同样发生在其他30余家企业的评估过程中。对此,皇姑区新闻发言人、宣传部副部长王军只是简单表示:“补偿款的评估是由评估公司作出。”

确如王军所述,评估报告是由一家名为辽宁中立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报告起始便开宗明义:“受皇姑区城建局委托……进行了评估。”

然而,“选择具体哪家评估公司,并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也没有进行过协商。”多位企业负责人均如是说。

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明文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积水住宅开发成疑

从搬迁企业负责人处获知,这近千亩土地在平整完成后,将极有可能被积水住宅用作房地产开发。该地块离辽宁省政府两公里左右,周边楼盘均价已将近8000元/平方米。“这一地块有极大的上涨空间。”一位当地的房地产人士评价说。据未经证实消息透露,2009年4月,沈阳市政府前往日本进行招商,与积水住宅形成了较为良好的互动。

积水住宅是为日本著名建筑公司,系日本最大的综合性企业之一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的下属企业,总部位于日本大阪。后者名列世界500强企业。积水住宅2010年的销售额14884亿日元(约175亿美元),累计生产销售住宅约205万套,是日本最早实行住宅产业化的先驱者。据公开资料显示,在采用积水住宅的技术之后,建造一栋住宅从打地基到建成只需要3个月时间。

另一方面,2011年3月,沈阳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现代建筑产业化试点城市。沈阳市最新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2011年装配式建筑技术在沈阳市工程建设中达到150万平方米以上,2013年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2015年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

刑凯介绍说:“沈阳市利用老工业基地的优势,再加上当前发展速度很快,需要这方面企业进入。通俗说,就像搭积木一样建房子。”

2010年12月1日,积水住宅成功摘得沈阳市和平区老房产局地块,并于当月完成外资审批、工商注册和项目备案等手续,当月调资5000万美元。

2011年1月,积水住宅总投资1.55亿美元、注册资本7200万美元的积水好施新型建材(沈阳)有限公司正式注册。项目预计今年11月建成,12月投产,达产达标后年产值达24亿元人民币,可形成年产7000万平方米工业化住宅的生产能力。

“第一,设厂;第二,积水依法依规买地,准备买上岗这块地;第三,利用自己生产的产品,在此直接进行建设,实现积水模式的开发。”刑凯介绍说道。来自皇姑区政府官方网站的消息显示,去年8月10日,沈阳市政府、皇姑区政府和日本积水住宅三方进行会谈,进一步明确项目总占地及出让面积,开发容积率及商业比例、限高等规划指标,共同签订项目合作备忘录,预计投资外资额将达到2.4亿美元。

“10月7日,我曾作为代表参加了在沈阳市政府306会议室召开的搬迁协商会议。积水住宅也派来代表参加。”一名王姓的搬迁企业负责人透露说:“皇姑区城建局表示回去解决。但在这过程中,没有提出任何的具体方案。”

积水住宅在土地尚未进行公开招拍挂之前,便介入房屋搬迁,颇有疑点。就此,时代周报记者曾分别向皇姑区国土规划局、皇姑区副区长张志刚要求采访,均遭到对方的拒绝。

沈阳市国土规划局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则似有所顾忌,谨慎地说:“这是市里的招商项目,不能告诉你。你需向沈阳市委宣传部了解。”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北梁地区是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最大的城市棚户区,占地13平方公里,涉及11个行政村和15个社区,有居民4.7万户、12.4万人,大多数为低收入者。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北梁地区90%以上房屋老旧、面积小,街道坑洼不平,排污设施缺乏,雨天道路泥泞,难以通行,基础设施落后,公厕少、如厕难,集中供暖、燃气、健身设施等都属于空白,居民生活条件恶劣。2004年以来,包头市按照“统一规划、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块实施”的思路,以棚户区居民“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为目标,对北梁1.13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实施了大规模改造,完成总投资20.8亿元,安置北梁棚户区核心密集区居民1.02万户,3.06万人受益。随着总理的两次调研,北梁棚户区大规模改造展开。包头市计划3年内,投资约200亿元改造北梁棚户区,“计划2013年完成安置房回购、安置房建设全面开工,并同步实施安置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14年,安置房至少50%交付使用,集中进行征收搬迁安置工作;2015年,要求所有安置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全面完成异地安置、居民产权调换工作和就地回迁居民的安置工作。”目前,北梁棚户区改造已初步确定可用于安置房回购的房源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共计12686套,90.35万平方米。首批909套廉租房已具备入住条件,成果显著。当然在北梁棚改过程中,要想顺利搬迁,按照方案如期进行,有几个关系一定要处理好:

一、搬迁改造与政策宣讲间的关系

北梁棚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通过棚改可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生活条件,但同时也要看到,尽管居住条件差,但对于一些年长者来说毕竟居住了几十年,有难以割舍的情怀。此外,对于其他居民来说,虽然渴望搬迁,但如何搬迁,怎么补偿也是居民关心的问题。对于民众关心的这些问题,此时政策宣讲尤为重要。为了合理、有效搬迁,包头市政府出台了《北梁棚户区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收补偿方案》、《北梁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意见,组建北梁棚户区安置居民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广播宣传站、政策咨询站、消防安全站、治安工作站、交通检查站、接待室、棚改检察室、法官工作站以及综合文化站、综合文化室、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便民服务工作机构,并抽调市区两千名干部,实行三级包联责任制,充分发挥“五级联动、六位一体”工作机制的作用,让干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把搬迁政策宣讲到位,耐心回答群众问题,尽力解决相关困难,消除群众疑问,使搬迁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搬迁与保护古迹间的关系

北梁是包头历史文化的发祥地,早在明朝中期,阿勒坦汗执领土默特部时代,“巴图尔家庭”已在这里驻牧了。此后,在清康熙年间晋陕等地的汉人陆续在此定居。雍正末年,河北、山东、青海等地的回民有的来包头做买卖,有的逃荒至此,大都居住在北梁,清末民初已有780户,3400多回民居住在北梁,北梁逐渐形成了汉、回、蒙、满等民族杂居的地区。随着居民的增多,古巷、院落、寺庙也随之兴起,散发着历史气息,如建于清乾隆八年(1743年),占地3000多平方米,被中国伊斯兰教会列为重点清真寺的包头清真大寺;始建于清咸丰三年(1853年)的妙法寺,是内蒙古西部地区最大的汉佛寺;1940年由信徒捐资建成的基督教西门彼德教堂是内蒙古西部最大的基督教堂。此外,北梁还有革命先辈王若飞工作战斗过的泰安客栈、有乌兰夫等革命先驱播散革命火种的福徵寺,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届包头市委、市政府办公旧址等革命教育旅游圣地等等。在搬迁过程中,如何保护好这些历史古迹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通过考察调研,包头市确定北梁民居保护重点区域1处,保留北梁传统民居院落19处,采集民居建筑构件近万件(块)。北梁地区已发现文物19处,有13处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除了这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梁地区还保存着数量众多的传统民居,部分民居保护得较为完整。这些历史古迹书写着它们的辉煌历史,它们的保留又为包头市的文化市场添砖加瓦。

三、居民需求与现实间的关系

北梁地区占地面积大,有13平方公里,涉及人数多,覆盖面积大,而且北梁地区少数民族居多,有回、满、蒙等7个少数民族,其中回族居民和信教群众占比分别高达12.25%和12%,是包头市区内少数民族居住最为集中和宗教文化氛围最为浓厚的区域。此次北梁搬迁改造居民需求多,有要求通过搬迁改造改善居住条件的,有希望能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的,有的要求安置区有完善的生活设施的,如超市、学校等,还有的少数民族比如回族提出希望政府能够尊重,在清真大寺附近规划设计安置房等。对于居民的需求既要重视也要及时解决。对此,东河区政府专门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落实解决。如东河区投资108.4万元,在沟门村等12个村2800户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工程,投资110万元实施18个村标准化卫生室工程,投资350万元实施18个村文化活动室工程,投资450万元在莎木佳新建2000平方米村幼儿园1所。还从市、区两级抽调20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走上搬迁一线,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联系少数民族群众,推动棚改有序进行。通过特意在清真大寺附近规划设计了部分安置房、将回族住户的门牌做成他们喜好的绿色等举措贴近民心,解决了居民需求。

目前北梁搬迁改造已开展1年多,取得了显著成绩,使4.2万户居民得到了妥善安置,累计安排资金890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640个,通过北梁物业、保洁保绿、劳动保障协理等岗位,帮助北梁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扩大了困难人员帮扶范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低保户全部纳入社保补贴范围,及时兑现社保补贴1843万元,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搬迁保安门岗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贵州

着力实施四个严控

坚持以岗定搬、以产促迁,逐点逐户建立就业脱贫台账。要求城镇、产业园区和旅游服务区安置的必须确保每户就业一人以上,中心村安置的必须确保每户都有脱贫产业扶持。据统计,截至2016年10月底,共有劳动力2.65f人,已实施就业创业培训0.92万人次,就地就近安排就业0.86万人,县外务工1.1万人,户均实现就业1.5人。四个严控,即:严控住房面积,98.3%的安置点均符合住房建设标准,超面积的安置点已全部整改。严控建设成本,城镇建房造价每平方米在1500元左右,中心村建房造价每平方米在1200元左右。严控工程质量,全面推进工程项目“四制”管理,时间服从质量。严控工程进度,按照“当年项目当年建成、当年入住”的要求倒排工期、加强调度。

陕西

探索推广“四个三”

三项规划一体编,同步编制移民搬迁安置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脱贫致富规划,切实做到“三规合一”。三份协议一次签”,一次性签订搬迁协议、旧宅拆除复垦协议和脱贫协议,实现先人后房、以户定建、以户定扶、以户定业。三就措施配套跟,落实就业、就医和就学三项措施,保障搬迁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和脱贫发展有门路。三方力量同发力,通过群众努力、政府给力、市场聚力,形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合力,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四川

强化自查自纠

出台《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标准》,从搬迁对象、住房建设、项目建设、补助标准、资金使用、脱贫措施、组织保障、档案整理和政策培训等9大方面,明确了20项指标,为各地提供可操作性标准,便于各地在工作中对标政策自查自纠,并指导各地对照标准,及时开展全面对标整改。优化用款程序,方便快捷使用资金,出台《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明确各地在工程项目动工后,银行可预拨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30%的启动资金。

广西

设置“红黑榜”通报工作进度

为加强各地工作进度调度,自治区移民搬迁专责小组每月对各项目县工作按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用地落实进度、住房建设进度及搬迁入住率等6个主要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每月初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上月进度情况。设置红黑榜,每月排名前10名的项目县进入红榜,后10名的进入黑榜,连续3个月进入黑榜的项目县将被问责。

甘肃

强化后续脱贫措施

一是在集中安置区因地制宜发展旱作农业、设施农业和草食畜牧业,加快培育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二是对依托城镇化和园区插花安置的群众,大力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增加搬迁群众的工资性收入。三是引导搬迁户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开展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支持将产业发展贷款和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投入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按股分红,负盈不负亏,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湖北

建立四大机制

一是现场拉练机制,一季度开一次全省现场工作推进会。二是工程进度“月报制”、省直和市县推进工作“双通报制”,通报结果直接呈送省领导和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的建设进度都通过微信平台实现共享,有图片、有数据,一览尽知,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实行预警通知、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直至启动问责程序,11月份对工程进度相对较慢的8个市县下达了督办通知。四是宣传推广机制,将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所取得的先进经验通过简报、网络等方式面向全省进行推广。

湖南

大幅降低项目建设税费

出台《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政策的通知》,有效降低在县城、建制镇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税费缴纳水平。税收方面,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内,按照税收征管权限有关规定,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给予最高限度减免优惠,由税务机关按有关程序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方面,比照棚户区改造项目收费政策,对城市(含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政府性基金实行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国土、气象、建设、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消防等方面审批及后续环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由财政拨款单位执收的,按低限减半收取;由非财政拨款单位执收的,本着扶贫支援和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各行业协会协调相关服务机构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按照执业收费标准的低限并打折收取。

山西

建立绿色审批通道

各级发改、城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以县为单位,按年度打包整体立项,由县发改部门先行备案,其他前置手续完善后变更为核准。申报项目资金所需资料短期内难以提供的,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相应的说明性文件替代,随后补充完善。忻州市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办公室,集中办公,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并联审批通道,统一规范了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图,对有关审批事项实行“路条”通行,零障碍审批。

重庆

用好地票政策确保还款有来源,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宅基地优先复垦优先上市交易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资金使用的通知》,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宅基地优先复垦优先上市交易,要求区县优先将融资资金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和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搬迁任务完成后,使用融资资金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发展。

福建

提高省级财政补助标准

一方面,提高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补助标准。整合省级有关部门资金2亿元,全部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对10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每增加100户增加补助150万元。对5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同时,降低安置区建设门槛,对20-49户的安置区,以20户补助20万元为基础,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另一方面,提高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在对所有搬迁户由省级财政按人均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对1.94万省定扶贫标准的搬迁人口再给予每人7000元的补助。

宁夏

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在搬迁选址上坚持“三靠、四结合”原则。⒁泼裥麓宀季衷诳砍恰⒖柯贰⒖克的区域,结合新农村、大县城、工业园区进行规划建设,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设施,让移民新村更适宜居住、更适宜发展。二是在公共设施配套上坚持“六通八有”原则。即通电、自来水、柏油路、公交车、广播电视、信息,有村级活动场所、学校(幼儿园)、医疗服务站、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超市、文化广场、环卫设施、新能源,保障搬迁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三是在惠农政策上坚持“四个享受”原则。即移民享受安置地各种惠农政策;移民在原居住地享受的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政策搬迁后继续执行;搬迁前两年财政向每户移民每年给予1000元取暖费和水费补助;移民搬迁后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以更好融入新环境。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