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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省人口计生药具管理中心  蒲家富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瞻远瞩、洞察秋毫,站在对党、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智慧,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和国家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兴党为民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总书记的系列讲话,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党情、国情最新实际相结合深入思考的理论结晶,是党章精神的具体体现,为党和国家走向未来勾画出了宏伟图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了新内涵。学习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用讲话精神来武装头脑,切实统一到思想和行动上来,并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

一、领会精神,推进药具工作。

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关键要把握核心要义、深刻理解丰富内涵、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我们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将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中。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是我国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物质保障作用。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长期存在,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要以讲话精神为思想武器,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把讲话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实际本领,在实际运用中出成效,努力谋划好全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思路,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充分发挥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增强党性,坚定理想信念。

总书记在讲话中,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是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思想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市场化、商业化、城市化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结构多元化的形成,一些党员干部迷失方向,动摇了理想信念,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破坏了党的优良作风,损害党的威信,贻误党的事业。对此,我们必须以党章为镜、以党章为纲,严格遵守党章,要自觉学习党章,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理想信念的严肃性。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加强党性锤炼,养成高度的政治纪律意识,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党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发挥党内法规制度的刚性作用。我们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矩办事,这样,我们的党才能建设好,我们的国家才能建设好,老百姓的各方面合法权益才能维护好。我们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绝对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事业,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遇到什么大风大浪,都要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只有这样,我们全党全国人民才能满怀信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三、改进作风,树牢宗旨意识。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性质,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影响着社会风气,决定着党的命运。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根据党和国家社会现状,忧党和国家之生死存亡,想社会民生之和谐安泰,对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提出了新要求,出台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针对领导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准确严谨地提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达到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切实改进了工作作风,密切了群众的血肉联系。这系列举措,备受各界赞扬和关注,深得党心军心民心。总书记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能不能多一点学习、多一点思考,少一点无谓的应酬、少一点形式主义的东西,这也是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可见,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奋斗目标和神圣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因此,我们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做好药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担当,敢于面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的公共服务,让自己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贡献微薄力量。

四、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

洁身自好,清廉自守是当代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总书记强调: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底线就是思想防线,是纪律的红线,是腐败高压线。作为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廉洁自律、心存敬畏,要有职业品格,坚决守住道德底线,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要管住私欲,不能有贪念,要淡泊名利,正确对待手中一点小权利,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谨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严守纪律,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始终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匡扶正义,敢于同腐败分子作斗争,敢于抵制一切不良风气,弘扬公平正义的浩然正气。要勤政廉政,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用在为育龄群众服务上,带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来赢得组织和同事们的信任。只有坚持廉洁自律,守住思想防线,才能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才能不辱使命。

五、真抓实干,提升药具形象。

真抓实干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途径,是一种价值观念、实践精神。指出: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学的讲话,我们要从工作上、身边事做起,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计划生育药具是政府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更是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增加人民福祉、使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我们计划生育药具部门要在卫生计生机构重组中,使药具工作主动融入,增强大局意识,强抓机遇,凝心聚力,以优异成绩展示药具工作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药具部门的形象。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创新实践,建立多渠道的药具发放服务模式。要发扬真抓实干的作风,探索建立药具管理机制,解决药具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药具管理服务各项制度。要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全面提升药具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Xxxx年,我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所的正确指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中心提出的“抓党建引领、促机关作风转变,抓业务拓展、促检测工作提升,抓基础设施建设、促检测能力升级”的工作思路,恪守“xxx”的检测职业精神,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抓思想政治建设,补足检测队伍精神之钙

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是强化检测队伍践行新时代检测工作新使命的“总开关”。今年以来,我所把检测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补足全所干部职工精神之钙,为高质量完成药品检验工作强化了政治保障。

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根据“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安排,全所党员干部制定了学习计划,勤学经典、勤做笔记。

二是系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全面系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涵。

三是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主题教育忆初心、担使命,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强整改,对照廉政准则强廉洁、筑防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我所做到了党员干部认真学、全面血,非党员也坚持学习不放松;全所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忆初心、找差距、强整改,xx月xx日主题党日活动,我所两位党员做了交流发言,受到中心领导高度评价;对照廉政准则,强化我所党员干部“四线”意识,即时刻谨记“脑海里有理想信念的‘天线’、心中有为人民服务的‘轴线’、头上有党纪国法的‘红线’、脚下有清白做人的‘底线’,思维行为不偏‘轴线’”。

二、抓专业素质提升,夯实检测队伍担当能力

专业素质是检测队伍履行使命担当的基本要求,是检测队伍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的“敲门砖”。通过不断强化干部职工专业素质培育提升,夯实干部职工高质量完成药品检验检测工作能力。

一是积极开展内部业务交流培训。我所不定期开展各科室业务技术交流培训会,安排专业素质强的业务骨干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今年共计开展技术交流培训会  次。

二是积极参与中心业技培训。组织全员参加中心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基础理论水平、仪器使用能力、报告撰写能力。今年共计参与中心组织的业技培训会xx次,参训   人次。

三是积极参加省内外交流培训。今年我所共计外派干部职工参加省所组织的工作交流培训xx人次,并于  月  日,派遣业务骨干赴省所交流学习培训  个月。

四是全力培育转录人员。今年机构改革,分配到我所改革转录人员1名,基础薄弱、检验检测能力不足,我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安排精兵强将进行传帮带,培育转录人员尽早具备基本业务技能、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五是倾力提升人员素质。检测工作长期和有毒药品、有毒气体、有毒废弃物打交道,长期需要加班加点。为了减轻有毒药品、气体、废弃物和长期加班加点对干部职工身体的损毁,提高人员素质,我所在经费极度短缺的情况下,新建了职工幸福食堂,新建了乒乓球、健身管和羽毛球场,使干部职工加班加点无后顾之忧、对工作身体无后顾之虑。

三、抓履职尽责,推进高质量完成年度检测任务

药品检验是检测人员的本职,我充分发挥爱岗敬业精神,以药品监督抽检和委托检验为重点,以服务企业、协助稽查为己任,高质量完成全年检验工作任务。

一是高质量完成药品抽检任务。今年共计完成药品抽样检测   批次,共计抽样检测样品    个,出具抽样检测报告   份,其中合格样品  个、合格率  %,不合格样品  个、不合格率 %。

二是高质量完成药品委托检验任务。今年共计完成药品委托检验   批次,共计检测样品    个,出具委托检验报告   份,其中合格样品  个、合格率  %,不合格样品  个、不合格率  %。

三是高质量完成药品稽查技术支撑工作。今年共计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药品市场稽查打假委托检验2批次。x月x日,接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打假委托检测任务  共计检测疑似违法药品样品   个,24小时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x月x日,接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打假委托检测任务  共计检测疑似违法药品样品   个,24小时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稽查打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抓内部体系管理,提升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能力

恪守药品检验工作“  ”的要求,通过狠抓内部管理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能力。

一是强化内部审核。按照中心内部审核计划,全面做好实验室内审工作准备,在   月  日,由   组成的内审组对我所进行了内部审核,内审结果          ,内审结束后,我所对审核报告反馈的问题,按照审核报告制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了整改。

二是开展人员比对。按照中心质量控制计划,  月  日,组织了全所各实验室开展人员比对工作,比对结果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三是开展仪器比对。按照中心质量控制计划,  月  日,组织了全所各实验室开展  仪器比对工作,比对结果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药监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每年年初下发了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安排意见,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重点及要求,局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实行精神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规定凡精神文明建设不达标者,部门不得参加评优评先;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也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并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同药监工作结合起来,定期检查,半年、年终考核,极大地调动了全员投身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思想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为全面提高药监队伍整体素质,我局坚持周一、五学习制度,始终把政治学习和道德教育摆在首位,下发了年度全局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对理论学习和道德教育作了周密安排部署。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全局集中学习、自学、上党课、撰写心得体会等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科学发展观和人才思想指导我局精神文明实践,推动创建活动上台阶。积极开展“两个务必”教育,深入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纪念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了向药监卫士高志全同志学习活动和向优秀公安局长任长霞同志等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活动及向全区药监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公务员学习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职工,弘扬正气。在学习教育中,特别注重廉洁自律教育,局长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区、市药监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和《》及有关法规,认真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了责任意识。深入学习了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讲话,强化了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纪委组织的两个《条例》考试。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了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大家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了牢固的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防线,始终做到自重、自警、自省。坚决执行区纪委等五部委《关于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打麻将和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的规定》及区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条禁令》,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做到了严格执法,廉洁从政。几年来我局未发生违反廉政建设等违纪违规的不廉洁行为,在监管相对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三、积极开展党建和创建工作,大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党的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对党的建设十分重视,把党的建设同药监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党纪观念,使党员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一心一意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创建活动:一是加强对党员的管理,重视党员培养工作。二是建党纪念活动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回顾党的丰功伟绩,重温入党誓词,更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对党的信念。三是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困难群众送去米面、化肥等生产、生活必需品,表达了党组织对群众疾苦的关心。四是积极开展帮贫扶困活动。为帮扶新划归我县的喊叫水乡早日脱贫致富,针对周家沟村干旱、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积极筹措资金,帮助周家沟村群众抗旱自救,受到了贫困山区群众好评。

四、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始终把强化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基础工作来抓,今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药监系统公务员业务培训,工作人员业 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对建局以来的执法案件开展了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全局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明显提高,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法水平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五、广泛开展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

针对《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时间短,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为了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充分唤起全民参与药品监督的自觉性,我们把《药品管理法》普及宣传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改进宣传方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声势。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培训活动,以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为重点,举办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从业人员___余人,提高了药品经营企业及人员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利用“_.__”、“_.__”等宣传日,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挂横幅、展图片、放录音、发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和识别假劣药品的一般常识,不断把《药品管理法》普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三是公开销毁假劣药品,打击违法行为,教育广大群众,有力地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四是编发《中宁药监》,开办《药监普法专栏》,进一步拓宽了宣传途径,提高了宣传工作水平,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欢迎。五是深入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市场、进校园、进农户的“五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面。在宣传过程中,悬挂横幅_条,展出展板__余块,发放科普书籍___余册、宣传材料____余份。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全县药品监管相对人依法经营、使用药品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维权意识明显提高。

六、大力开展行风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

我局紧紧团结“执法效能提高年”活动,成立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和要求,聘请了行风评议监督员,建立完善了有关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清”规定,改进作风,大力开展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认真落实区纪委“三项禁令”和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六条禁令”,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和效率。着力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监管队伍形象,使我局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工作作风有了很大改观,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七、坚持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一是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印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制定并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等措施,公开我局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申办条件和程序、举报投诉电话等,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二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单位及社会各界聘请__名特邀监督员,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执法的公正、公平。

八、因地制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局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尤其注重加强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开展“扫黄”“打非”和“打六害”活动,积极做好反对“*”等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到组织、人员、任务、措施、责任“五落实”,广泛开展宣教工作,严格责任考核,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今年,我局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无贩黄、贩吸毒、人员,职工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形成了政治稳定,治安有序,健康向上,文明和谐和的环境。

九、重视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党报党刊是宣传党的政策的喉舌,是宣传党的政策不可缺少的阵地。我局高度重视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克服经费短缺的困难,每年征订__余份党报党刊,人均_份以上,超额完成了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

十、美化环境,改善面貌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我局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下发了《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和《健康教育工作安排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划分了卫生区域,责任到人,在坚持经常性卫生工作的同时,实行周末大扫除,卫生工作领导带头,人人动手,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形成了全员参与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部卫生区域做到了窗明几净,墙无灰尘,地无垃圾,办公室盆花翠绿,生机勃勃,使整个办公环境给人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____年被评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

十一、积极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元旦、 春节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通过乒乓球、羽毛球、象棋、跳棋比赛等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生活,陶冶情操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结合实际,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政治思想方面:

一年来,我办领导班子狠抓了政治理论学习,始终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来武装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积极践行“三个代表”,注重班子道德素质的修养和提高,自觉维护党和人民利益,及时、准确地传达、执行上级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完成好每一项工作任务。把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结合起来,努力培养和增强了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我们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保持了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做到了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始终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第一线,狠抓综合治理工作,重视民族团结,坚持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办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又是积极的参与者和受教育者。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使大家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细化学习内容、进一步确保学习时间;做到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做学习笔记、带头写心得体会、带头讲党课、带头开展大讨论和“回头看”、带头下基层调研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有效地推动了我办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

二、工作能力方面: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以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持以政策规定办事,走群众路线,廉洁奉公。对单位的一切事务都和同志们商议,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集思广义,不搞一言堂。按照责、权、利统一原则,实行了科学的分工和授权,建立和完善了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在重大事务的处理上,上听取有关领导的指示,下征求全体工作人员的意见。这样既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又培养和锻炼了干部。平时注重人才资源的开发,在用人上做到了知人之明,用人所长,大胆培养启用有真才实学、年轻有为的年轻干部,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发挥其特长。使计生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目标和行动上协调统一,有力地促进了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平时加强了对基层的督导和检查,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征求育龄群众的需求意见,总结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拓宽工作思路。对组织上交给我们的一切任务,我们总是想法设法,克服种种困难和一切不利因素,圆满地去完成。为使各乡(镇)场领导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加强了与他们的协调、沟通与协商,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与想法,及时解决了基层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发展。

三、勤政工作方面:

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能自觉遵守与县人民政府及**计生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加强了党性修养。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能尽心地工作,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无、损公肥私的现象发生。在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过程中,严格按政策执行,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七不准”的规定及“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做到了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能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树立清正廉洁、克已奉公的高尚品格,自觉牢筑拒腐防变的堤坝,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和地位,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干部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四、工作成绩方面:

(一)加强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人口计划完成情况

截止2005年*月*日,全县总人口**人,出生婴儿**人,出生率为**‰,低于自治州下达的指标**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长效节育率为**%,综合节育率为**%,术后和药具随访率服务率达**%以上,农牧民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服务率达**%,群众享有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率达**%以上,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达**%,群众满意率达**%以上。

2、加强队伍建设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为缓解计生系统多年来基层人员素质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我办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结合巴州其它县(市)的先进经验,提出对**县计生系统人事制度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此举得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去年8月及今年8月,我县在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了**名计划生育宣传员和4名专业技术人员,保证了乡中心服务站技术人员**人,一般服务站**人,县指导站**人,大大解决了多年部分乡计生业务人员短缺的问题。为了全面提升计生干部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服务需求,结合计生队伍的实际情况,县计生办大力实施人员培训战略。采取组织培训、跟班学习和进修学习等方式,对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计生助理员进行了培训。今年共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12次,其它计划生育业务培训10次,培训率达**%以上。同时,结合岗位培训和大练兵活动,定期对计生工作人员进行技能考试,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测试6次,计生助理员综合测试2次,岗位比武大练兵活动2次。通过强化培训、综合测试、岗位练兵等多项措施,我县的计生干部及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有了很大的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不断增强。今年9月初,在巴州计生委举办的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我县代表队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版权所有

3、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了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开展了“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有效增强了技术服务人员的责任心和主动性。二是制定了《服务承诺制度》,要求计生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向群众提供人性化、温馨化服务。三是制定了《县、乡计生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同时,在全体计划生育干部中(包括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广泛开展了“热情服务,情暖群众”活动,维护和实现好广大育龄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在社会中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开设了计划生育服务监督电话,设立了群众举报箱,有效畅通了监督渠道,使计生干部的思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

4、做好技术服务

一是积极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与育龄群众签订《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协议书》,指导育龄群众选择安全、长效、适宜的避孕方法,现有95%以上的已婚育龄夫妇掌握了5种以上的避孕节育相关知识。二是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对生育夫妇重点做好优生咨询、优生检测和孕期保健服务工作,及时为新婚期、孕产期群众送去优生优育的相关知识,大力推广使用孕前、孕后三个月补叶酸、福施福减少出生缺陷,对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妇女用b超进行检测。三是积极关注育龄群众身体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活动。在努力做好避孕节育技术的同时,围绕生殖健康积极开展生殖感染综合防治技术服务。四是做好随访服务。以入户和术后随访为突破口,加强了对新婚对象、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后的宣传与随访工作。每月坚持对使用避孕药具者送药上门随访,每季度对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夫妇登门随访,每年对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育龄群众有针对性地提供咨询随访服务。对结扎、皮埋、中引和人流手术者,服务站技术人员通过电话和入户随访指导术后注意事项。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服务,使群众对计划生育综合满意率达到98%以上。五是认真开展群众需求调查工作。为掌握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为更好地服务人员群众,今年县指导站技术人员共下乡开展技术120天,为育龄妇女提供了查环、查孕、查病等服务,为已婚丈夫提供了b超检测肝、胆、脾、双肾、前列腺等服务。据统计,截止9月30日,全县服务人数达**余人,其中男性**人;查环、查孕、查病**人次,建立规范的生殖健康档案**份。我们在对农牧民进行免费检查的同时,还对城镇低保人员及流动人口实行了免费检查,免费金额达**元。

(二)深化宣传教育活动,为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保驾护航。

我们以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为龙头,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举办培训班,对乡(镇)场科级干部、村“两委”正职及村级后备干部进行人口理论知识培训,为计划生育工作在乡村的开展做好准备。二是制作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电视访谈专栏,定期报送广播稿,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营造了电视上有像、广播上有声,经常宣传不断线的声势和氛围。三是编印内容精、品位高、实用性强的各种宣传手册进村入户。每户都有4种以上精品手册。四是举办宣传活动,改进宣传方式。在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发放纪念品,在围裙、口杯、手提袋、扑克等日常用品上,印制了相关计划生育的宣传口号及宣传内容,同时充分发挥乡人口学校电教设备的功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宣传环境,并积极开展“关爱女孩”、“关心男性健康”等活动。目前组织各种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6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知晓率达**%以上。版权所有

(三)强化利益导向机制,积极争取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

今年我们主要解决了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政策的落实问题。一是加大了对优惠政策的宣传、兑现力度。县委、县政府在6月4日召开了全县农牧民领取“两证”人员奖励金兑现大会,为领取《光荣证》的**户家庭发放了2000元奖励金。二是认真完成了奖励扶助工作。我县从**计生委购买了70份奖励扶助宣传挂图,**份奖励扶助宣传小册子,免费发放到各村各户。计生系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确认条件,深入各家各户,逐户逐人登记、核实、造册、建卡。县计生办严把审核确认关,反复进行调查核实,最终确定了**名奖励扶助对象。7月30日,我县举行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仪式,为**名奖励扶助对象每人发放了**元奖励金。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我县今年全面落实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规范《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和发放,我们对2004年以来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证》进行了认真地清理清查。县、乡、村按统一标准制作了依法行政公开栏,公开执法依据、程序、优惠政策等,使计生工作全程透明,全程亮相,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我县无计划生育干部严重违法行政行为,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计划生育服务证》发放准确率达100%。今年共有案件2件,现结案2件,结案率达100%。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水平,结合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现状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规范了《村民自治合同》、《民约》和章程,大力推进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在54个村开展了村民工作,其中模范村14个,先进村14个,合格村26个。在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过程中,继续加强了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建设,各级协会积极组织会员参与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之中。

(六)以住地管理和服务为主,实现流动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

我县贯彻落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加大了各部门对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对流入到我县的已婚育龄妇女,村(居)宣传员积极主动上门开展宣传咨询服务,认真进行了查验证。并免费享受b超查环、查孕、查病等服务,流动人口怀孕妇女还免费享受出生缺陷干预等服务。同时我县还把加强对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作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管理水平。

(七)加快了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强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

目前,我县已全部配备了计算机及计算机设备,建立了乡级育龄妇女个案信息管理系统,大多数乡实现了宽带上网,各乡镇每月都能及时将反馈信息送到村级宣传员手中,以指导基层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县级建立了育龄妇女管理信息库,初步实现了计划生育统计与管理、服务工作紧密结合,以信息引导服务,使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了计划生育部门的自动化办公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实现全州育龄妇女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八)做好药具管理工作,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及《中共湖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和《湖北中医药大学针灸骨伤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安排》细则,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湖北中医药大学针灸骨伤学院2009级研究生党支部实际发展状况和研究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及中医事业发展的坚定实践者为着力点,教育和引导本支部研究生党员增强对党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实践党的宗旨,切实提高研究生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为促进我支部的创先争优和院校各项事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和要求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精神,在工作中切实发扬比、学、赶、帮的工作热情,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部的每一位研究生党员,要加强学习,在思想上创先争优,要增强责任感,在落实上创先争优,要开拓进取,在行动上创先争优,要立足本职,在岗位上创先争优。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和《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问答》的学习。

(二)、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对《党员承诺书》进行展示、接受群众监督(上墙、上网)。

(三)、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阶段学习小结(一月一小结)。

(四)、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学结思想汇报(三月一汇报)。

(五)、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每月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如专题文件的学习,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如何加强党性修养,怎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发扬党员形象,怎样发挥在业务学习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六)、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一次邀请上级专家领导指导学习会。

(七)、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一次院际支部交流学习(展开跟兄弟院系研究生党支部联系和专业学习交流并形成常态化)。

(八)、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条件允许时开展一次校级支部交流学习会(主题:研究生支部党建工作经验和研究生中医药创新性实践成果交流)。

(九)、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到武汉市党员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如八七会议旧址、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武汉刘少奇故居、中共“五大”开幕式旧址、辛亥革命博物馆、省博物馆等)。

(十)、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优秀党员风采展(网络博客和实体展板)。

(十一)、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观看优秀大学生电教片(网络形式和集体观看)。

(十二)、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经验交流会(关于文献查阅、科研设计、动物养护、实验设计、动物实验、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论文撰写和发表、临床实践操作及转科实习经验心得体会、典型病案讨论的交流探讨,对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进行解决,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具体形式通过网络及面对面进行)。

(十三)、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关心和爱护贫困大学生的系列志愿者活动(座谈、学习辅导、介绍兼职工作、捐款捐物等)。

(十四)、促进本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和进一步增强党建带团建的意识,切实抓好党团共建工作。(制定本党支部年度计划:《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加强党建文档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党支部与近期发展对象谈话,预备党员转正及预备党员发展;建立和完善本支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评优细则,建立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档案;制定党员工作记录簿,党员对平常的工作及思想情况进行记录,支部对每个党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等)。

(十五)、对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进行总结和表彰。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及《中共湖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和《湖北中医药大学针灸骨伤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安排》细则,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湖北中医药大学针灸骨伤学院级研究生党支部实际发展状况和研究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及中医事业发展的坚定实践者为着力点,教育和引导本支部研究生党员增强对党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实践党的宗旨,切实提高研究生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为促进我支部的创先争优和院校各项事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和要求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精神,在工作中切实发扬比、学、赶、帮的工作热情,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部的每一位研究生党员,要加强学习,在思想上创先争优,要增强责任感,在落实上创先争优,要开拓进取,在行动上创先争优,要立足本职,在岗位上创先争优。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和《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问答》的学习。

(二)、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对《党员承诺书》进行展示、接受群众监督(上墙、上网)。

(三)、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阶段学习小结(一月一小结)。

(四)、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学结思想汇报(三月一汇报)。

(五)、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每月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如专题文件的学习,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如何加强党性修养,怎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发扬党员形象,怎样发挥在业务学习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六)、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一次邀请上级专家领导指导学习会。

(七)、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一次院际支部交流学习(展开跟兄弟院系研究生党支部联系和专业学习交流并形成常态化)。

(八)、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条件允许时开展一次校级支部交流学习会(主题:研究生支部党建工作经验和研究生中医药创新性实践成果交流)。

(九)、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到武汉市党员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如八七会议旧址、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武汉刘少奇故居、中共“五大”开幕式旧址、辛亥革命博物馆、省博物馆等)。

(十)、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优秀党员风采展(网络博客和实体展板)。

(十一)、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观看优秀大学生电教片(网络形式和集体观看)。

(十二)、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经验交流会(关于文献查阅、科研设计、动物养护、实验设计、动物实验、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论文撰写和发表、临床实践操作及转科实习经验心得体会、典型病案讨论的交流探讨,对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进行解决,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具体形式通过网络及面对面进行)。

(十三)、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关心和爱护贫困大学生的系列志愿者活动(座谈、学习辅导、介绍兼职工作、捐款捐物等)。

(十四)、促进本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和进一步增强党建带团建的意识,切实抓好党团共建工作。(制定本党支部年度计划:《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强党建文档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党支部与近期发展对象谈话,预备党员转正及预备党员发展;建立和完善本支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评优细则,建立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档案;制定党员工作记录簿,党员对平常的工作及思想情况进行记录,支部对每个党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等)。

(十五)、对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进行总结和表彰。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及《中共湖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和《湖北中医药大学针灸骨伤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安排》细则,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湖北中医药大学针灸骨伤学院2009级研究生党支部实际发展状况和研究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及中医事业发展的坚定实践者为着力点,教育和引导本支部研究生党员增强对党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实践党的宗旨,切实提高研究生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为促进我支部的创先争优和院校各项事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和要求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精神,在工作中切实发扬比、学、赶、帮的工作热情,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部的每一位研究生党员,要加强学习,在思想上创先争优,要增强责任感,在落实上创先争优,要开拓进取,在行动上创先争优,要立足本职,在岗位上创先争优。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和《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问答》的学习。

(二)、组织本支部党员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对《党员承诺书》进行展示、接受群众监督(上墙、上网)。

(三)、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阶段学习小结(一月一小结)。

(四)、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学结思想汇报(三月一汇报)。

(五)、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每月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如专题文件的学习,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如何加强党性修养,怎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发扬党员形象,怎样发挥在业务学习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六)、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一次邀请上级专家领导指导学习会。

(七)、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一次院际支部交流学习(展开跟兄弟院系研究生党支部联系和专业学习交流并形成常态化)。

(八)、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条件允许时开展一次校级支部交流学习会(主题:研究生支部党建工作经验和研究生中医药创新性实践成果交流)。

(九)、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到武汉市党员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如八七会议旧址、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武汉刘少奇故居、中共“五大”开幕式旧址、辛亥革命博物馆、省博物馆等)。

(十)、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优秀党员风采展(网络博客和实体展板)。

(十一)、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观看优秀大学生电教片(网络形式和集体观看)。

(十二)、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经验交流会(关于文献查阅、科研设计、动物养护、实验设计、动物实验、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论文

撰写和发表、临床实践操作及转科实习经验心得体会、典型病案讨论的交流探讨,对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进行解决,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具体形式通过网络及面对面进行)。

(十三)、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关心和爱护贫困大学生的系列志愿者活动(座谈、学习辅导、介绍兼职工作、捐

款捐物等)。

(十四)、促进本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和进一步增强党建带团建的意识,切实抓好党团共建工作。(制定本党支部年度计划:《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加强党建文档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党支部与近期发展对象谈话,预备党员转正及预备党员发展;建立和完善本支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评优细则,建立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档案;制定党员工作记录簿,党员对平常的工作及思想情况进行记录,支部对每个党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等)。

(十五)、对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进行总结和表彰。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截止六月份,医药商业销售总额完成1183万元,占年初目标任务的50,比去年同期增长7,实现税金6.2万元。

二、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从三讲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理论水平提高,才能有政治素质的提高。为此,我们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作为武装头脑、交流思想、提高素质的重要形式,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落实。确定每周六上午为集体学习日,坚持进行政治学习。在学习中,我们以保持共产党员教育活动读本为重点,注重把学习理论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医药经济发展中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全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了实际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同时,工作中大家能够主动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找位置,团结协作,不搞无原则纠纷,维护了单位整体形象,呈现了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医药经济发展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推动医药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们的具体作法是:(一)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使干部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就是要把干部职工心中蕴藏的巨大热情激发出来,把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我们坚持做到:一是以目标激励人。没有目标,就没有奋斗方向,就没有前进的动力。二是以形势警醒人,我们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业务经营部门负责人,时刻关注医药经济的发展变化趋势,准确市场定位,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为医药经济发展奠定强有力的思想基础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帮助干部职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新观念作为思想政治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集体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培训等多种途径,持之以恒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两个务必、十六大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从而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发展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为医药经济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思想基础。

四、求真务实抓管理,开拓创新谋发展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扭亏为盈,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从树立公司形象,确立经营新理论,创造公司新业绩三新出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狠抓企业管理,促进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公司重点加强了成本管理,全面发展了学习邯钢经验和挖潜增效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节能降耗,减少各种不合理开支,降低经营成本。二是积极推行内部改革,走规模经营之路。年年初,公司对12个零售部、12个乡镇医药购销部进行了资产重组,组建##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大而既减轻了公司的经营负担,又引进了激烈的竞争机制,大大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使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攀升。三是全力实施g认证工作。g认证是医药经营企业向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迈进的重要手段,不仅关系到药品经营企业的前途与命运,而且是提高药品质量、大力调整结构、促进医药经济发展的良机,是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的治本之策。为确保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顺利通过g认证,公司成立了g认证领导小组,要求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切实增强认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在此基础上列出时间表,实行倒计时,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认真整改,在库房改造、人员培训、软件整理等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投入资金30余万元,增设了微机、空调、药柜以及办公用品和其他的配套设施。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年月一次性顺利通过了河南省认证评审中心的验收,取得了g认证证书。

五、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稳定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公司党总支十分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相对集中一个月时间,采取专题学习、辅导讲座、上党课形式,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内监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认真开展讨论,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年党风廉政工作安排意见》、《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范围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医药干部职工的言行,防止了、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为严格纪律,明确责任,公司党总支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违纪必究的原则,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实行效能监察、跟踪问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值班、考勤、车辆管理、来客接待、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市委提出的七项制度、六个减少、八条禁令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在班子的影响带动下,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明显增强。稳定是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稳定工作中,公司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将一切不安定因素消除于萌芽状态之中,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讲大局、讲稳定、讲团结,聚精会神抓经济,一心一意谋发展。此外,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公司党组织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及计划生育专用干层层把关、狠抓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六、存在的问题虽然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还存在有不足之处,一是企业管理方面还需继续加强;二是服务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规范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的药品购销渠道,严把药品质量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七、下半年工作的主要打算年下半年,市医药综合公司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人改革,加强管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确保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确保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率先在中原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贡献。

(一)加强管理力度,搞活商业经营。进一步大胆探索经营方式的变革,积极推广批发企业搞总、总经销的经验,逐步建立高效的物流、商流、信息流及资金管理系统,促进企业形成总、总经销,大批发的规模化优势。年下半年,医药商业总销售额力争突破2380万元,税利25.8万元。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亳州经济开发区原称亳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 1993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XX年地级亳州市成立后,为适应亳州发展新的需要,开发区迁至亳州城区东南部,调整后的规划面积为10.3平方公里。

开发区筹建以来,由于体制机制变动和多重复杂的历史因素,起步迟缓,建设步伐不快,几度处于停滞状态。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开发区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开发区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和加强,进一步形成了务实高效的领导管理机制,开发区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引进内资23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累计引进规模以上项目52个,其中已建成投产项目18个。积极牵头引进康美药业、捷众制药等全市重点药类企业,切实保障丰源汽贸城、奇瑞等汽车4s店顺利建设运营,招商引资工作逐步迈入快车道。

南部新区工业区共承接项目51个, 项目总投资53.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的项目15个,5000万至1亿元的项目30个,3000万至5000万元的项目6个。东方帝维项目等22个新开工项目主体工程进展顺利,东方希望和大宅门业已投产运营,众兴食品项目已试生产。计划年底,同辉香料和四通药业机械可投产运营,重庆啤酒、捷众制药可竣工试产。

二、亳州经济开发区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开发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共有7名,2名党工委副书记,5名党工委委员(其中一人现挂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下设机关工委和社区工委,机关工委下设6个党支部,社区工委下设9个党支部,共有党员297名,其中机关党员49名,企业党员28名,社区(村)党员216名,流动党员4名。

(一)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近年来,开发区党工委进一步加强了思想建设,围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新的提高。坚持每周学习例会制度,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新党章、十七大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正确地领会把握政策。同时,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法制教育,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定期组织优秀律师到开发区讲授法律知识,邀请市国土、计生、宣传部等市直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做相关政策讲解,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一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 “十六字”方针及相关制度,注重对一线青年干部职工的培养、吸收,全面推行“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党员发展公示制”和“预备党员跟踪考察制”、“入党前集中培训制度”等制度。2010年以来,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开发区党工委共发展党员19名。

二是落实专人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标准足额收缴,并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认真组织好党务干部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四是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抓好社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基层班子。及时调整不称职干部,处理失职渎职干部,切实打造一支能干事、干成事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开发区征迁等重点工作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三)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形成整体合力。

一是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特别是干部任用问题一律由党工委讨论决定,使一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真正会办事、想办事、办成事的干部通过严格程序考核上岗,走上了中层干部岗位。

二是加强思想交流,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按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相互勉励,共同促进,在全区上下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作风不散、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

一是成立创先争优领导小组,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进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卞介山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管委会副主任魏师、党工委副书记支训海担任副组长。

二是研究制定创先争优文件,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切实保证创先争优活动的正确方向。

三是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切实保证活动的正确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安排,有计划、有节奏地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保证活动的质量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全面推进联系点结对共建,着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党政办公室党支部与木兰社区党支部签署了结对共建活动协议,着重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方面开展共建活动,实现党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共同提高。

五是制定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留守儿童,使留守儿童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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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挥党员服务中心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完善党员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用制度去约束、引导工作,使党员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并认真做好有关党建和党务知识咨询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党员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四是充分发挥党员服务中心的服务作用,为全区党员群众排忧解难。自成立以来,开发区党员服务中心共为65名困难党员发放慰问金,解决实际困难。

三、下一步打算

开发区的党建工作,在市委、市委组织部的支持和关心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改进、不断创新,全面推进党组织建设和广大党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创建学习型机关建设。在全区上下继续掀起学习的热潮,并形成终身学习的自觉性,营造学习型机关的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抓好堡垒型支部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继续抓好创建服务型队伍建设,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是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各项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是继续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使党员服务中心能为更多的党员、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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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强化学习意识,提高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学习就赶不上时代潮流,为更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着重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地区和市委、市政府等各级会议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个《条例》以及当前开展的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等内容,在深刻学习和领会“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计生服务事业实现健康、和谐发展上下功夫,在武装计生队伍头脑上下功夫,把计生服务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扩大会议精神上来。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深化系统干部职工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学习、贯彻、遵守、维护的自觉性,使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自我认识问题的能力和自我完善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采取了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和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使服务群众的本领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严格标准,锐意创新,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工作一年来,因计划生育工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尤其是我做为一名领导干部工作压力也很大,但我深信只要有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就没有干不好的事情,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工作中,一是我虚心向领导层、计生办调研,走访城乡基层专干和群众,通过调研,对全市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现状有了基本了解。心中有了数,从而确立了我站坚持“宣传教育社会化、技术服务优质化、工作管理法制化”的工作思路,将宣传服务、管理服务融为一体,把计生工作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遇事多和上级领导汇报商讨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委领导当好参谋,积极协助主任抓好各项计划生育业务工作,遇到站内重要工作事项时,能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多听取不同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积极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我市计生服务站被地区计生委推荐为全区计生服务系统内唯一一家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因此本人在认真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突出抓好窗口服务、基础规范、基本技能三个重要环节,着眼群众需求,从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抓起,千方百计把方便留给群众;根据计生服务业务工作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大胆进行服务创新,不断改进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填补服务“盲区”,我站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了办事综合窗口,将计生服务的有关规定、程序、流程图、收费标准上墙,及时地公开办理的结果,提高了服务效率;把服务创优的成果制度化、法制化,努力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三是扎实抓好示范科室建设。本人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宣传教育科、药具供应科、培训科、节育技术科等窗口科室在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窗口科室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以窗口科室创新管理和优质服务的新经验、新成效来增强先进性和带动力,用先进的事迹和思想教育干部职工,用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工作,通过充分发挥示范窗口科室的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推动全站创建活动深入、有序地开展。

在技术服务工作中,首先从基础软件工作做起,对全站的服务性档案率先在全地区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并确定指导站要生存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具备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因此,在市财政和本站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积极树立社会个体形象、环境形象。在本站一楼大厅设立了滚动电子显示屏、开播了电视节目,对前来就诊者进行零距离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并且设置了图文并茂的避孕药具知情选择展示橱窗,根据自治区药具规范化工作

实施方案,结合我市药具管理工作特点对免费避孕药具发放进行创新改革,在全区率先实行城区免费避孕药具发放“一卡通”,极大的方便了城区的已婚育龄妇女。我深知服务站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具备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高超的技术、先进的诊疗设备、科学的信息管理、统一的服务质量,针对过去检验科业务开展少,积极拓展化验室各项检验技术。在工作中大胆创新,积极开展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新型宫内节育器的普及,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在推广计划生育长效新型宫内节育器工作走在了全地区计生服务的前列,向前来服务者承诺:“您的健康是我们的心愿,您的幸福是我们的追求,您的满意是我们的目标”。在这医疗单位林立的小城,要想取得经济效益不是件容易的事,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奋斗目标又决定了计生工作必须以实现社会效益为最高利益。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推动人口与计生事业的蓬勃发展,要讲经济效益。因此,认真开展做好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把“传婚育新风、送优质服务”活动抓成全市计生工作的一个亮点,我充分发挥以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的优势为依托,亲自带队组织技术服务人员深入乡村免费为育龄妇女施行“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对部分计生贫困家庭免费查病治病,始终坚持宣传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突出育龄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并合理制定出冬春两季为育龄妇女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并对全市192个行政村队的妇科病查治工作进行合理规划。开展优质服务“村村通”活动,流动的计划生育服务车以成为各族育龄群众的“110”。在取得社会效益的同时,争取经济效益,并千方百计节约服务站各项经费支出,全面确保了全市计生工作健康、稳定、有序的向前发展。

20__年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获__地区单项考核第一名,20__年计划生育服务站获__地区单项考核第二名,20__年市计生服务站获得__地区第三届技术大比武优秀奖,所有参赛人员分别荣获b超、护理、药剂一等奖,检验三等奖名次,我本人也被评为十五期间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为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需求,有效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鼓励技术人员自学,采取老带新、强带弱、传帮带的方法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我站工作人员紧缺,原有在职职工11人,通过多方面协调又调入四名优秀技术服务工作人员。本站承担着全市二万多育龄群众的技术服务工作,我在负责本站全盘工作的同时,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面对站内技术服务人员严重不足,又都是女同志,家务重,孩子小的现状,为此,年内下乡搞督查或技术服务工作,我都亲自带队深入乡村,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服务,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满意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时时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每次的下乡工作中,能倾听广大干部职工的心声,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工作上、生活上关心职工,坚持凡事从点滴做起,不牟取私利,不搞关系网。如今,全站上下爱岗敬业,想民、为民、助民、热情服务蔚然成风,使每一个走进站内的人都有种回到家的感受。

三、严格要求,率先垂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能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为广大育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能充分理解“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这句古训,深知“我有多大的官就有多大的责任”。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在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上不动摇,做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模范,勤奋学习的模范,做到躬身践行,当好表率,坚持从日常生活小事做起,从生活作风建设做起,正确行使任命赋予的权力。在工作中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加强工作作风。一是时刻牢记无论职务的高低,都不忘记自己是共产党员这个“第一身份”,时时处处自觉维护党的利益,把为党的事业作为自己毕生的追求。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做到“理想常在,信念常在、本色不褪。二是牢记党的宗旨这重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服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是非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委站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荣辱观、价值观得到全面提高,形成了勤政廉洁的工作作风,全站实现了无吃、拿、卡、要,无育龄群众投诉举报,无“黄、赌、毒”,无违法、违纪案件,无习练__功,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治安案件的“六无”目标。在本职工作中,从思想到政治上、作风上认识自我,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不摇不摆,管理上清清楚楚,不错不乱。经济上清清白白,不贪不占,人格上堂堂正正,不攀不喜,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成为育龄群众的贴心人。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坚持学习,坚定信念,以身作则,模范履行党员义务

欧阳臻同志作为共产党员、系党支部书记,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团结带领党支部一班人,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解放,与时俱进,积极地理解和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该同志作风踏实、不图虚名,廉洁自律,奋发向上,在广大共产党员和群众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该同志重视党员发展,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积极引导和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该同志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狠抓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系教师团结向上,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种政治活动和公益活动,如:运动会、乒乓球赛等,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在系的各项工作中,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充分显示了制药工程系是一个团结奋进、朝气蓬勃的集体。

欧阳臻同志工作认真,长期坚持不断地探索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该同志对待问题不回避,对待成绩不骄傲,该同志一贯坚持的原则是:既然是党员,就应该踏踏实实干好工作。该同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作为系主任,党支部书记,该同志深知,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对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因此,该同志深入细致地了解每位教师的基本情况,并根据他们的特点,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让系里的每位教师都能各展其能,各尽其才,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作好本职工作。

欧阳臻同志对自己一向严格要求,除在工作中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外,该同志还鼓励大家对系里各方面的工作和该同志个人多提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行事。该同志对各种事务的处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同事平易近人,热情大方,始终以宽容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模范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义务,积极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立足本职,一丝不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在教学工作中,欧阳臻同志立足本职,始终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学上,该同志总是一丝不苟,认真备课。课堂上该同志精神饱满,深入浅出,力求把每一节课都当成精品课来上,注重每一个学生能力的开发和参与意识的提高,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设法使自己成为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激发者。该同志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不论课堂上还是实验中都努力营造自由和谐的气氛,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让学生得到一种全新的思维训练,从而培养学生科学研究的兴趣和能力。

欧阳臻同志注重因材施教,对不同层次、不同性格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激发每个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都能得到进步。在该同志的鼓励下,该同志指导的研究生每年都积极参与学校的科技学术活动。该同志从不计较个人报酬,甚至拿出自己的课题经费奖励,利用假期和业余时间支持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该同志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对学生就像自己的孩子,不仅关心他们的学业,在学习上严格要求他们,更重视他们的思想教育。该同志经常告诫学生的一句话就是科学来不得半点虚假,该同志指出,不会我们可以学习,但是千万不能不懂装懂、弄虚作假。该同志在教学中十分注重学生的健康人格培养,该同志要求学生要德才兼备,不仅要踏踏实实做学问,还要堂堂正正做人。正是由于该同志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一丝不苟的态度,得到师生的认可。2006年被评为江苏大学优秀教师,20xx年被评为江苏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乐于奉献,专业、学科建设工作投入

近年来,欧阳臻同志在学科建设和本科专业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心血。从生药学硕士点的筹建申报,包括调研、寻找合作伙伴到申报材料的整理、研究方向的设置等,及硕士点获批后学科点的建设,包括生药学学科点课程的设置、培养方案制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以及学科点实验室的建设,从实验室建设规划到仪器设备购置的选型等调研论证及最初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等,处处都能看到欧阳臻同志忙碌的身影。同时在制药工程本科专业的建设工作中,从专业的调研、论证、申请新办制药工程本科专业报告的撰写,到制药工程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制定,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制订,以及制药工程本科实验室的规划设计,新建实验室、实验台桌的布局,设计,所需仪器设备的调研论证等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把工作做细作实,几年来,欧阳臻同志几乎放弃了所有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将所有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甚至连家中即将参加高考的儿子也很少顾及。对于这些,欧阳臻同志没有怨言,不计得失,依然从大局出发,默默地忙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四、勇挑重担,开拓创新,科研工作成绩显著

欧阳臻同志为学科的发展和学院科研实力的增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该同志始终紧跟时代步伐,勇于开拓创新,科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实践,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机关党建工作新路子,引导和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升发展目标和定位,用科学发展理念谋划好新一轮发展,继续推进新一轮的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新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一年努力,使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目标要求,在机关锻造一支敢打硬仗、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队伍,使之成为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生力军。

(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以党员为骨干的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服务和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举措进一步优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党群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工作特色更加鲜明。

(二)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党员干部个人能力素质明显提高,服务力、创新力、执行力明显增强。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具有奉献精神、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在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示范点和党建“五个好”等活动中成效明显,力争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四)干部干事热情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状态、精神状态良好,能力素质、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力促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有新提高。

1、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组织、筹划、落实工作。健全学习保障机制和学习成果科学考评机制,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组织好支部集中学习、学习心得交流、党员学习日等集中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认真做好考勤和活动情况记录,督促党员干部做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笔记,并定期开展述学、考学、评学工作,推动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2、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一是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党的基本理论和创新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三是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切实增强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3、着力构建全方位学习体系。一是不断完善学习组织形式。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党支部制定年度和月度学习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新党员、党务干部参加区级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加强对参训人员的学习监督,确保学习效果。三是创新学习载体。要精心策划好党员学习日活动,结合“干部学习网”、“周五学习日”、等现有学习载体,开展好“四查四比四提高”、“一周一法”等学习活动,灵活运用学习方式,适时组织学习心得交流、实地考察、重大节日专题教育,不断创新机关学习形式,拓展机关学习途径,丰富机关学习载体。

(二)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在党建工作的规范化进程中取得新突破。

1、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管理。一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与服务的长效机制,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按照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确保党员队伍纯洁性。二是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推进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和票决制,做好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落实党员干部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务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的双向交流。四是健全机关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定期开展党内表彰活动,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加强对离退休老党员和普通党员的关怀帮扶工作,强化党员的归属感,营造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的党内环境。

2、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利,开展好“党员议事日”活动,组织党员对重要业务工作部署、重要活动计划进行讨论,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增强党员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程序,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按照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汇报思想状况,对照检查,整改提高。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务公开,建立健全机关党组织工作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创先争优评比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党务重要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和有关事项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扩大和实现党内民主。

3、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注重对各类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努力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在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有新举措。

1、深入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适应机构改革新任务的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部门权力内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阳光工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察力度,切实规范各项权力运行,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做好机关作风评议工作,加大对党员干部各项机关工作制度的教育与督查力度,优化机关内部管理,创优机关工作环境,树立文明机关形象。

2、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以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周、每月“考廉日”等为载体,采取学党纪国法、读廉政书籍、看反腐倡廉录像片、参观监狱、旁听庭审等多种教育方式,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十不准”、“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加强廉政行为监督。对车辆实行加油卡制度,所有车辆一卡加油,由专人负责管理,杜绝了浪费现象。执法人员实施监管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政监督卡和便民服务卡制度,所有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工作关系,必须有监管相对人填写的廉政监督卡与之对应,亮证监管,填卡结案,否则,以违纪论处,有效地堵塞了工作漏洞,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三是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总结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拓展机关廉政文化内涵,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四)积极构建和谐维护稳定,努力在服务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上建设新业绩。

1、深化包村工作。包村工作要部门联动,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为帮扶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包村工作要重点突出,实事实干,本着“人员往基层走、资源往基层流”的原则,办好力所能及的实事项目。

2、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服务发展,和谐惠民,努力把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为构建和谐,推进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五)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月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了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

1、着力优化服务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深化对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明白纸等各项服务制度的学习与执行力度,杜绝态度粗暴、拖延、推诿等不良行为,落实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举措。

2、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创先争议党员联系点”这一有效载体,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企业、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政策解读、食品药品监管知识宣传、回收家庭过期药品、驻厂监督员等系列便民活动。

(六)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多角度展示改革中前进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风采。

1、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把机关群团工作纳入机关党建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党建带三建”工作制度,对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实施分类指导,明确群团工作重点,优化群团组织工作环境,在经费和场地方面给予保障,有效促进群团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群团组织的工作水平。

2、充分发挥机关群团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群团组织在建设和谐机关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群团组织的影响力。通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争创新业绩。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党支部要增强“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当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按照党建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抓住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大胆探索,及时修改完善,逐步建立健全与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完善的党建制度体系,促进党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加强学习,政治理论基础进一步夯实

要做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就必须注重学习,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讲话和中央、省、市、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特别是抓好对人口计生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奖扶特扶新政策新规定、单独两孩计生新政策的学习,增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和运用的能力,增强推进工作的执行能力,夯实思想认识基础。二是自我剖析学习。按照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部署,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讨论、深入基础、深入群众活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针对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通过问题分析、整改,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加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三是学以致用。坚决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议、决定指导工作和开展实践,在大事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市、县党代会精神,结合中心工作,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全面进步。

二、服务中心,机关党建扎实开展

以思想政治、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机关党建,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为努力提高全县人口计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及时研究制定措施,确保决策落到实处,并积极向县委政府反馈情况。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强力推进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围绕群教活动反对“”、正风肃纪、拒收红包礼金、庸懒散浮拖等专项整治活动,计生系统党员干部认真自查,并及时反馈情况。领导班子在群教活动民主生活会中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系统内先进个人和业务标兵不断涌现。今年来,局机关共开展廉政专题讲座3次,班子成员带头承诺,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认真述廉述职,筑起了一道廉洁自律的牢固防线。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按时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务党组研究制度,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切实抓好党务公开工作,党建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认真执行党员“双报到”制度,深入太子洞社区留守老人家庭开展慰问帮扶、义务劳动。

三、强化法治,依法行政切实加强

(一)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一是稳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实施。3月21日,我省全面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我县迅速召开单独两孩政策专题业务培训会,解读政策,明确申报对象、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通过宣传单、电视、下乡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单独两孩政策,共有118户家庭享受到单独两孩政策,依法办理了《生育证》。二是抓好奖扶特扶政策落实。按照村级评议、三榜公示、审核复查的程序,2014年新增奖扶特扶对象1364人。全县2014年度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对象共计6876人,落实补助资金717.24万元。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确认准确率为100%。三是兑现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政策。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调查审核、县计生局审批的程序,共完成1781户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审批工作,按政策实行每户120元的奖励标准,兑现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1.372万元。四是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将计生“三结合”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积极整合涉农部门的惠农政策,落实扶贫济困、捐资助学、项目帮扶政策。全年新增计生“三结合”户350户,共对1380户计生家庭进行帮扶,在项目、资金、技术方面给予倾斜,使“三结合”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治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局按要求对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进行建设,让权力在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下运行。二是加强行政审批清理。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的要求,我局共对16项行政审批进行清理,其中继续执行10项,继续搁置1项,新纳入公共服务2项,取消3项。进一步明确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并缩短办理时间,加强效能建设。三是加强乡镇规范化建设。开展“省级计生依法行政示范县”回头看活动,巩固下两、正直、元潭等乡镇规范化建设成果。按照基础资料统一标准制制作、统一规范整理的要求,全面完成对流坝、关田、东榆等5个乡镇计生办的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的作用,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民自治,依法制定村规民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能力显著提升。今年,县沙河镇将营村被评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

四、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启动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按照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我县积极启动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以县府办名义下发了国优创建实施方案,县财政预算了专门的创建工作经费,创建工作得到了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大力支持,各项创建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二是开展免费技术服务活动。由县计生局、服务站、药管站的政策宣传、技术服务人员组成服务队伍,每月对边远乡村、基层社区、厂矿企业、流动人口聚集点开展一次送政策、送药具、送关怀活动。三是深入开展生殖保健工作。结合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我县深入开展计生“三查”工作,扎实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工作,对出生缺陷高风险人群进行全面跟踪指导。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被省卫计委评为“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四是全面开展孕检工作。按照领导干部联乡指导、分片区督查促进的工作机制,抓住春节、元旦、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宣传、组织和动员。2014年全县共1317对夫妇参检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孕检目标任务。2014年10月,全省启动城镇人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我县及时宣传动员,先后制定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共组织了43对城镇居民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五是强化避孕药具发放。通过开展免费发放药具、知情选择、生殖健康知识宣讲等活动,使广大育龄妇女真正了解了避孕常识,加强了自我保护。为健全药具发放网络,扩展避孕药具发放渠道,县药管站在人流量较大的政务服务中心和长途客运站设置了自动取套机,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获取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的易得性。

五、筑牢基础,推进人口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以各级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按照考核办法对乡镇计生办实行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并注重强化平时督促检查。全年至少抽出1/2时间深入乡镇、村社指导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科技、政法、发规股的业务骨干,对奖扶特扶政策、单独两孩政策、科技服务、人口信息统计等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特别是及时对单独两孩政策进行培训解读,确保政策宣传准确,落实到位。县计生局共分片区、分批次举办了6期培训会,并对个别乡镇新任计生办主任进行了单独指导,先后有300余人次乡镇、村计生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县计生服务站、药管站也分别针对孕检追踪随访、药具工作进行了下乡指导。二是加强先进典型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计生系统树立了朱公乡计生办主任李显金、关路乡计生办主任黄廷兰、红光乡服务站站长杨丽华三名先进典型,并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介大力宣讲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计生干部学习他们的苦干务实、为民服务精神。三是招考专业人员。今年,我局公开招聘了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充实到人口计生队伍,为计生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强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抓住节点,深入到石滩乡雪花寺村、双流乡、赶场镇,广泛宣传婚育新风。巩固提升正直、朱公等乡镇人口文化宣传长廊、文化大院。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开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计生服务进乡村”活动,先后走进双流乡菩船村、汇滩乡大垭村、北极乡范家山村为群众开展政策宣传和免费服务。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解读计生政策,特别是通过报道县单独两孩《生育证》首发仪式、城镇居民免费孕检等内容,加大了对今年的计生新政策宣传。

(四)强化帮扶关怀,加强家庭发展。一是加强帮扶关怀活动。开展计生贫困女孩帮扶活动,对10名二本以上的女大学生给予了每人2000元的学费资助;对10贫困母亲和留守儿童进行了慰问和看望;对进行摸底排查,协调民政局将全县146人次的失独家庭和124名手术并发症患者,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并将311人计生特扶对象养老保险费纳入政府代缴;给22户贫困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送去了慰问和关怀。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手术并发症困难家庭实行“一对一”帮扶,局党组书记亲自深入等乡镇会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研究帮扶措施,进行慰问关怀,帮助手术并发症患者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二是“挂包帮”活动成效明显。积极配合县级领导抓好挂联村的帮扶活动,先后挤出5万元办公经费,帮助乡村解决饮水、发展产业。对新调整的乡村,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实地考察,并与村民共同探讨致富途径。分管领导主动与乡党委政府沟通,驻村干部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蹲点走访,掌握了每家每户情况,并针对该村的建设发展制定了五年帮扶规划。三是开展地图抽样调查,加强家庭发展监控力度。按照国家卫计委的部署,先后组织5名调查人员对镇、的5个样本点100户开展入户调查,详细了解并跟踪记录家庭经济收支及发展情况,确保上报到国家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五)强化信息建设,加强PIP平台建设。一是加强信息核查。比对公安、统计等部门的人口信息数据,深入村社、农户认真核查统计,开展人口基础信息的核查修正工作,各乡镇计生办组织人员修正错误信息11万余条,进一步提高了人口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开展多元信息采集。结合人力资源、医疗救助、民政救济等途径,实行办事采集、入户采集等方式,开展了多元化人口信息采集,不断推进人口统计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开展信息直报工作。投入专项资金,将镇、元潭乡共40余个村纳入人口信息直报试点,人口信息直报面进一步扩大。

(六)强化流动人口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一是认真落实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共管部门的职责。二是加强流动人口信息核查,各乡镇落实人员负责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我县流动人口协查信息回复率达98%以上。三是为流入人口提供免费孕检、免费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等,实现服务均等化。四是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建设,开展流动人口信息比对,先后修改错误数据近21万条,有效地促进了流动人口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六、廉洁自律,“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

(一)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一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用8个“禁止”、52个“不准”、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规范言行,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二是围绕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制度,通过观看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纪录片、作风建设廉政承诺、拒收红包礼金承诺等方式,抓好班子廉政建设。三是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和亲属,未出现公车私用、、收受红包等现象。

(二)落实部门廉政责任。加强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督促制订符合实际、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层层分解“反腐”责任,对违规违纪的行为绝不护短,更不偏袒。加强教育党员干部廉政学习,抵制各种诱惑,加强监督管理,扎实开展行风评议,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热、难点问题,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营造拒腐防变的良好氛围。定期在计生系统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七不准”、“十禁止”等各项规定,认真督查计生“奖、特扶”等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从中谋取私利的行为。

(三)着力构建惩防体系。按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督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等制度,形成了一套系统、科学、合理、适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事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勤政,保证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七、保持定力,汇聚力量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