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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1篇

2014 年2 月13 日,中国银监会2013 年度监管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 年12 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为151.4 万亿元,同比增长13.3%;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本外币负债总额为141.2万亿元,同比增长13.0%。2013年全年,商业银行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42 万亿元,同比增长14.5%;拨备覆盖率为275%。2013 年我国银行业交出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这与2013 年起,各商业银行加强绩效考评体系建设,提升银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能力,增强竞争力功不可没。但是当前基层商业银行绩效考核在积极助推其业务发展的同时,实践中过激的绩效考核又成为一些不规范、不谨慎的经营行为的根源。

一、存在问题

(一)银行帮助“倒贷”。《21世纪经济报道》:一些企业由于资金周转不灵等原因,暂时无法归还银行贷款或贷款本息,一种称为“倒贷”或“过桥”的资金提供短期借款,待银行发放新贷款时,再把本金、利息支付给“倒贷”方,“倒贷”资金成本可高达日息2‰,部分情况下,银行客户经理会主动帮助企业寻找“倒贷”帮忙,以避免成为不良资产,影响自己考核。对金融系统来说,银行贷款可能存在潜在的坏账,但“倒贷”暂时掩盖了这些“不良”。

(二)银行经营过程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内部绩效考核加压和贷款规模紧张的情况下,一些基层银行机构钻制度的空子,形成“上有对策、下有政策”的现象。一些银行机构在办理贷款业务时,通过与借款方共同签订《承诺业务协议》,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条款约定,形式上取得了借款方对服务收费价格的认可,既符合“服务价目表”中“协议收取”的规定,也规避银监会禁止的“不规范经营”问题。对于部分民营企业在贷款准入条件、抵押担保等方面存在瑕疵,议价能力较差,为了获取银行贷款,宁愿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

二、成因分析

(一)银行出现“倒贷”行为的成因。主要是因为绩效考评重效益、轻管理。在各行绩效考评方案中,个别机构过度强调利润指标,不能充分体现成本控制、风险调整后收益,且未能考虑资产期限及风险延期暴露等因素。

关键绩效指标(KPI)体系中业务指标设置具体、精细,分值比重高;管理类指标设置相对简单,考核约束力不到位。合规经营及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低于其他类指标,在合规和风险类指标考核中多数银行以是否受到内部处分或外部行政处罚、是否发生案件、风险事件后扣分或是一票否决等事后结果作为考核依据,而对于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执行力等方面事前约束、规范的指标不具体,约束性不强。

(二)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经营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考核指标存在重发展、轻责任。在考核体系中,部分机构的发展转型类指标异化成为“发展指标”,侧重考核利润、存贷款规模、新增有效客户数等,缺乏社会责任指标,不能体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及监管导向,如对社会民生、经济薄弱环节的“三农”、扶持小微企业(除农行对三农服务外)在考核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小,有的甚至没有。大部分机构设置了服务质量类的考评指标,但指标体系考核中对涉及银行业提供金融服务、在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提高社会公众金融意识等方面的考评指标设置较少,部分银行特别对服务质量和公平对待消费者、绿色信贷、公众金融教育等社会责任指标的评价未能在考核体系中体现出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披露和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慈善情况等体现社会责任类指标在评价考核体系中存在较大空缺。

导致上述问题的共同原因,是绩效考评监督机制不健全,银行自我纠偏能力较弱。各家银行制定绩效考评中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方案设计发到各考核单位,进行情况反馈,没有进行科学测评和审计部门的鉴定,基层绩效考核方案一般侧重经营岗位的指标考核,对营销人员的激励过度拉开高管与职工、前台与后台的奖励水平,影响单位内部沟通协调,尚未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合理运用其考核结果,只是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员工的工资奖金等报酬收入挂钩,形成考核激励手段变成了单纯的收入奖励,约束手段变成单纯激效和奖金的扣减,导致短期激励过度、长期激励不足,客户指标和员工发展指标在考核方案的设计上未有测重和具体的考核思路,不能够形成完整体现和引导未来绩效和引领银行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考评结果运用主要反馈给被考评单位和提交行领导及相关部门作为资源分配、经营奖励的参考依据,考评体系建设中在设计、执行和对结果运用的科学性、有效性没有相应的审计监督管理机制,一定程度上缺乏银行自我完善、进化和纠偏的能力。

三、对策建议

(一)树立稳健绩效观,确定稳健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促进银行业机构切实转变粗放经营的发展方式,进一步强化审慎经营理念,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有效防范绩效考核过于激进而导致的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隐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树立审慎、合规经营理念,坚持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并重,严防单纯追求市场份额,盲目扩张和追求规模而放松信贷标准或条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统筹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建立效益与风险、当期成果与可持续性发展兼顾的科学考评机制,引导各级经营机构转变“重规模、比速度、抢市场”的经营理念。

(二)健全完善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细化具体考评指标。一是在考核体系设计方面,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增强评价质效,处理好银行高管人员、技术人员与一般行员的关系;处理好银行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利益的关系,统筹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二是重视非财务的价值驱动因素,适当提高对非财务指标考核的权重,增强银行战略执行力,注重发展指标的长期效益和培育竞争力,如在资产负债表之外的履行社会责任、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等因素,要重视对战略性指标考核的资源配置。三是短期激励手段与长效激励措施有机结合,建立利润分享式的激励机制和以经济增加值(EVA)为核心绩效考评体系,采取多样化的分配制度,建立与考评办法相适应的奖金延后支付、股票期权、员工持股等多样的激励奖励管理。

(三)加强绩效考评自我纠偏能力建设,及时完善绩效考评。一是加强监管引领。从根本上强化各银行总行顶层设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考核制度的缺陷和弊端,表现在基层但根源在总行,各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按照银监2012 年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要求,梳理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的管理和审计监督职能。二是加强统筹管理。各银行要以绩效考评为载体,提升绩效考评与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的紧密度。同时加强考核执行建设,确保商业银行的战略目标能够从管理部门传导到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并充分考虑分支机构差异性。三是加强自我纠偏能力建设。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2篇

商业银行管理会计业绩考核

从近几年商业银行系统发生的重大案件来看,大多和商业银行执行会计制度不严、监督乏力、内容薄弱等有着密切关系。银行会计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必将对银行资金安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威胁,进而扰乱金融秩序甚至社会经济秩序,导致银行资金损失或者发生支付危机,引发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础。管理会计作为贯穿商业银行业务处理始终的特殊手段,对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风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商业银行会计运行流程与特点

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运营模式是以层级管理为特征,以层级最低层的网点为基础,以业务前后台一体化为核心的业务处理方式。业务由网点受理,网点柜员对客户提交的业务凭证进行审核后完成记账核算等操作,其中大额或特殊业务还需由授权人员进行事中进行审核和授权,然后打印凭证给客户签章确认,最后将业务凭证送至监督机构进行事后监督。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进,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取得了较大的改进,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也进入了崭新时代。而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管理模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管理会计将现代管理科学作为前提,应用专门的技术与对策作为实施主体,将各类经济信息通过收集、分类、汇集、分析等,进而对经济的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判断,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在世界商业银行迅速发展的今天,落后的财务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竞争的需要,对管理会计的需求正在不断的上升,重视管理会计现代商业银行中的应用,是各商业银行发展中明智的抉择。

二、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应用中的问题分析

近几年,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关注管理会计应用,并且在努力地探索怎样利用管理会计来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家商业银行拥有相对完善的管理会计系统,多数的商业银行仅仅是将管理会计的理论方法作指导,并没有实际的运用到日常的管理中。伴随着商业银行业务品种持续增加和业务量的持续增长,管理会计在应用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财务核算权限分散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数量已经遍布各级城市,尽管整体看来是属于统一的机构,但是由于规模庞大的影响,很难实现集中的财务核算,不得不把财务核算权限划分到不同的阶层中。会计业务核算处理一般全部通过营业网点的柜面完成,柜员的精力大部分被消耗与业务操作,在应付完各类业务处理之后,往往无暇顾及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浪费了许多发现高端客户的机会,这就失去了营业网点作为营销阵地的主战场功能。财务权限的分散会带来很多负面的效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导致资源的大量损失;第二,逐级汇总方式在获取整体信息时很繁琐。所以,将现代商业银行财务统一化整改作为建立管理会计系统的基本目标。从我国现代商业银行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各银行基本上按要求完成了财务核算向二级分行集中。解决财务核算权限分散问题,可以实现财务收支行为的合理化,减少了财务损失量,更能确保获取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二)业绩考核不够健全,责任机制不完善。

尽管在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运用了特定的业绩考核制度,但是它们应用的依然是落后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在经济市场迅速发展的今天,这样落后的考核制度必然是满足不了当代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以前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依靠财务报表来获取数据信息,因为财务报表是针对银行发生的经济活动所做的记录和分析,所以不能用来作为衡量企业过去历史经营状况的指标,应该划分到商业银行时候管理的范畴,已经不能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策略的需求。商业银行责任中心网络需要以纵向上的各级分支机构和横向上的各职能部门协同工作实现,在责任中心内部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但是,在我国商业银行管理实践,各级银行与责、权、利统一体的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异,甚至一直游离于成本与效益的考核之外,部门收入分配难以真正与部门绩效挂钩,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现象比较普遍。同时,目前已形成的纵向预算管理模式层层分解落实计划和预算,但预算的具体执行者却常常不参与预算的编制与平衡,这也违背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三)资金管理及划转定价不足

尽管商业银行的阶层管理中有了极大改善,银行高层已经不像以往那样对下级部门的各项活动进行直接干涉,而是将经营管理决策权分配给各附属部门,基本实现了分权管理。可是受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类别与服务范围的影响,经营手段日益更新,导致其规模在继续壮大。一个银行会有很多分支行,在分支行内又设立不同的部门。在这样的环境下,会严重制约授权管理制度的推行,甚至产生过分强化强化与上级分行资金调度能力及过分权利化的不良现象。因此要强化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的应用,使得银行内部部门设置更具科学性,对银行各级间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的和谐发展。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应用的对策

管理会计实质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服务的范畴,要将加强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应用作为重点建设内容。要把管理责任制作为改进的中心内容,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实现现代商业银行健康有序的发展。下面就以下几方面进行具体说明:

(一)做好决策分析及编制的全面预算工作

为了赶上当代银行经营活动中的快速变化,就应该运用形式各异的预计分析与战略的分析的手段,以便于银行管理层中在所提众多方案中选出最佳方案,之后在对其方案进行细致的预算方案编制。可以通过综合经营化方案的实行,将预测与觉得所构建的目标机职责利用表格信息真实的反映出来。值得注意的是,要将银行价值的最大化作为银行经营计划编制的核心,结合银行整体的发展目标,把计划编制的过程当做实现资源优化的载体,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通过计划编制流程、计划编制内容、计划编制方法的健全,提高总行政部门在业务目标管理目标的领导职能,使得银行资源配置和计划目标做到透明化,保证全性综合竞争力的快速提升。

(二)科学完善传统的考核制度

要对各责部门的预算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调查、记录、分析,然后结合本行内部管理的实践需求,详细编写业绩报告。将实际数和预算结果的不同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有利于对各职能部门的实践成果做出正确的考核,这也是目前国内考核制度衡量的重要指标。商业银行的业绩报告要实施时时检测,定期考核。各级银行财务部门依据所属行政绩效完成、财产数额、业务计划的完成状况的检测,并把实际的检测结果及时犯规给各级部门。考核制度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级别的指标,把各指标的权重进行再划分,实行考核的百分制,将考核的结果相民众公布。银行内部要确立严格的奖罚制度,对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各部门进行适当的奖励,以此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对不能如期完成规定业绩的部门要给予惩罚,以此来提高此单位下期的业务能力的提升。

(三)推行管理会计责任制度

结合银行的实际状况与管理的需求,要在银行内部推行管理会计责任制度,以便于职能的充分体现。一是在银行内部划分出不同的责任部门。二是根据则、权、利三者间的内在联系,应用理论知识作为指导,确立责任会计制度。三是将整体预算的统一指标进行层层划分,对各个责任部门编制责任预算,有利于对进行全面的掌控。管理会计不仅是简单的管理方法更是一种管理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实现银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现代商业银行为了缓解竞争压力,纷纷将会计管理应用到企业管理活动中,在经济收益和服务范围扩大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未来的商业银行发展中,推行管理会计责任制度会有更多的体现。

参考文献:

[1]楼文龙.中小商业银行案例解析[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团组织,2007.

[2]张辉.谈商业银行会计核算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广东科技,2010,(12).

[3]吴凡.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对策研究[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4).

[4]刘锋玉.管理会计在企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1,(09).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3篇

未能真正落实保密制度,核销机密遭到泄露。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使银行维护债权的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造成清收工作的被动;另一方面,会在正常的借款人群中形成不良效应,有可能导致诱发出现更多的贷款坏账。

现行绩效考核制度存在不足。一些商业银行现行考核办法中规定对于不良贷款完成核销处理即视同完成该笔贷款的清收任务,导致银行信贷管理部门误认为只要有关责任人得到处理、贷款已经完成了核销,就已经完成了任务,今后这笔贷款收不收得回就与己无关,不会再承担任何责任。这种事不关己的意识无疑人为干扰了回收已核销呆账的工作进程。从另一个层面来看,一些银行未能严惩造成已核销呆账损失的相关人员,甚至一些人员还能继续得到晋升和重用,显示出绩效的导向存在着一定偏差,对此其他员工会感到不公和失望,最终挫伤了广大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激情,使绩效考核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其严肃性及权威性。

对已核销呆账管理工作的建议

基于以上所提到的相关问题的存在,笔者认为,为了减少银行信贷资金损失并且最大限度地及时收回已核销贷款,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健全已核销呆账的管理制度。

(一)完善已核销呆账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当前,商业银行关于已核销呆账的管理和处置要求,多散见于不同的制度规定,较为笼统,不完整不系统,甚至某些制度之间还互相矛盾。

(二)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逐步建立和完善针对已核销呆账管理的会计核算和业务处理的IT系统,使之具备资产信息查询及筛选、客户存款自动查询及扣划、催收处置业务在线审批、时效维护等重要事项自动提醒、业绩考核实时展示等多维度功能,及早实现已核销呆账管理和催收处置工作的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

(三)强化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信贷管理永久数据库。对已核销的呆账资料从其申请发放到批准核销以及核销后所作的追偿动作乃至最后收回的全过程所有有效文件、证明、资料等,必须按每户(笔)逐一登记在案,制订有关档案管理责任制度,永久立档管理,哪一环节出现疏漏就追究哪一环节责任人的责任。

(四)健全已核销呆账催收制度。密切关注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和财产情况的变化情况,及时上门催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五)实行资产分类及差别化管理。为明确工作重点,建议商业银行可按回收价值对已核销呆账进行分类。在分类完成后,针对不同类别的资产,银行实施差别化管理。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4篇

一、结合企业业务实际,建立有效的学习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员工对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认识。

由于受固有观念的限制,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的前期,往往会出现认识不足、学习不深的情况,最终导致内部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内控流于形式,使原本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失去了应有的控制作用。因此,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全员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是有效实施内部会计控制措施的前提。

1.加大内部会计控制知识的前期宣传

煤炭企业结合各部门、各岗位实际,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案,注重国内外先进企业成功经验的导向作用,要充分利用内部网站、矿区广播、电子屏幕、黑板报、专栏橱窗、标语、牌板、班前会、座谈会、例会等各种宣传介质,加大内控知识的前期教育,形成人人重视内部控制的局面。

2.制定科学有效的内控学习方案和考核评价机制。

根据企业工作业务实际,分部门、分岗位,确定学习内容、学习步骤、学习时间、学习方式方法等,并引发学习手册,组织学习,为了保证方案落到实处,企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使内控知识深入人心。

二、做好内部会计控制方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内部会计控制方案的实施,牵扯到原有业务流程、岗位设置、职能划分的调整,大部分企业都会在实施初期遇到各种阻力,加上人们固有的思维模式和操作习惯的影响,要想使内控方案落到实处,必须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做好流程塑造、岗位设置、职能划分的调整工作

大型煤炭企业在实施ERP等控制软件的准备过程中,仅财务模块的流程塑造、岗位设置和职能划分就涉及到单位、财务人员、多项业务的调整,此项工作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系统实施的效果。为此,管理层应通盘考虑,结合分险防范、岗位需要、个人特点以及其他管理要求等统一安排部署。

(二)做好数据备份和过渡期的业务处理

无论是新企业内控系统上线,还是老企业管理系统升级,均需要做好原始数据的备份,防止因系统风险造成数据丢失,另外,对过渡期(不少于3各月)的业务处理,因是并行处理,故此阶段经办人员需特别小心,注意数据核对,并防止数据混乱,同时,对旧系统的单据做好留存,以便检查。

三、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管理系统

(一)制定内部会计管理规范和监督制度,体现出权责明确,相互牵制,制定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文件规定汇编》,是财务人员工作的具体指导。

(二)根据《新会计准则》、集团财务总体要求以及煤炭企业性质,确定使用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以便核算、报表、分析时口径一致,考核时依据充分。

(三)煤炭企业内统一规定会计工作处理程序的方法,各岗位依据控制内容完成自己的工作流程,一环扣一环地完成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做到为单位内部经营与管理提供信息,既当好管家,又当好参谋,为单位外部各相关机构了解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管理状况提供信息。

(四)加强会计工作检查,财务资产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核算点进行会计工作检查,而且范围逐次加大,层面步步加深,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当场提出,问题再小也不放过,书面公开,奖罚分明,效果明显。财务资产部应对基础工作达标提出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的素质进一步得到提升。这也是煤炭企业在煤炭企业精细化管理方面的充分体现。

(五)实行对账控制,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具体体现在财务工作必须经常对账,即各单位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与相关账簿、记账凭证、账簿与报表的核对,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凭证录入问题;财务和核算单位定期对账,及时发现核算单位预算资金余额,资产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的不符。同被核算单位对账还有助于增强核算单位对财务的信任感;出纳及时与银行之间核对被核算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对不符的金额查找原因,及时发现有关问题。

(六)实行会计提示方法,对在财务核算和监督反映出的企业相关部门内控中存在的问题,财务通过出具会计提示进行沟通,起到了一定的效果。目前会计提示编号连续,规避的财务风险可查,及时解决了经营中存在的棘手问题。

(七)建立并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使用工作,根据国家新的《会计档案案卷格式》进行补充修订原《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聘请档案局专家培训全体会计人员。会计档案做到内容齐全、格式专业、库房集中、安全保密的管理规范。

四、实行科学的岗位分工与轮换控制制度

恰当的岗位分工,可以使业务流程中下一环节的人员对上一环节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从而减少差错产生的几率;还可以使不相容的职位分开,使各职位能够相互牵制,减少舞弊的发生。财务人员轮岗率达到力争达到80%以上,并逐步实现全员轮岗。同时财务资产部应强化岗位职责,一是建立 “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资产部经理岗位责任制、核算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财务主管岗位责任制、主办会计岗位责任制、出纳岗位责任制,做到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人人签字明确,岗位清楚、责任分明。二是制定财务主管考核制度,针对各类考核项目,对每个财务主管考评打分,以激励财务主管带领会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建立会计主管审核制,平时及月末由会计主管对每笔会计凭证审核,由会计主管亲笔签字,确保每笔会计技术处理的合规性;对所核算单位每个会计科目审核,确保科目的准确性及安全性。四是建立了岗位轮换制,主要是不同核算单位会计人员之间的轮换,通过岗位轮换,可以降低会计人员和被核算单位合谋作弊的可能性。

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完成轮岗工作时,企业考虑采取现代企业管理中正逐步推行的关键岗位强制休假制度进行补偿性控制。关键岗位员工每年须在一段时间内脱离原工作岗位,所在派驻单位、科室及上级部门应在其休假期间派出人员接手其工作,通过交接工作及时发现差错,并对其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期满销假且离岗检查期间未发现影响其复岗履职问题的,各项工作权限方可自动恢复。通过《会计工作移交清册》检查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键岗位轮岗;关键岗位员工强制休假通知等相关文件,检查是否在未能及时执行关键岗位轮岗的情况下通过强制休假进行补偿控制。

五、加强预算控制,合理配置资源

(一)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成立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企业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原则、目标、政策和程序,制定和更新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确保执行。预算管理委员会委托财务资产部主责全面预算管理中包括制度建设在内各项工作。

(二)预算编制、审批与下达,每年10月企业开展下一年度全面预算编制工作。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应准确将下一年度预算情况汇总,并经本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至财务资产部,财务资产部根据集团下达的产量、收入及成本指标及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对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上报的预算支出进行调整;预算指标经过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进行反复修订后,财务资产部编制年度全面预算草案,提交企业管理层,并召开企业预算审核专题会议,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预算负责人以及财务资产部负责人与会。预算草案获得通过后,由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集团进行审批。

(三)预算分解,企业全面预算经营指标由财务资产部按照各单位上报的预算需求及年度经营指标进行平衡将年度全面预算分解为产量、收入、成本、费用等指标;专项资金则由规划发展部按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及资金类别进行分解。各项预算指标分解完成后,同年度全面预算一同审批后,企业管理部将各项指标汇总形成《年度全面预算指标汇编》并下发。

(四)预算调整,每年年中,企业财务资产部按照集团的要求,根据集团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行预算中期调整,并上报集团进行最终审批。具体控制标准请参见“预算编制、审批与下达”。

(五)预算执行与监控,全面预算指标的执行监控通过每月财务报告分析中对相关指标的分析说明,以及每月经营活动分析会进行。

(六)预算分析,全面预算的指标执行监控通过每月财务报告分析中对相关指标的分析说明,以及每月经营活动分析会进行。

(七)预算考核评价,企业全面预算考核与“五型企业”考核相结合,将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编写《月度、季度、年度指标完成情况报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报告》报企业管理部考核办,由其主责各职能部门形成《“五型企业”绩效考核结算表》,企业管理部考核办将考核结果递交内控审计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及兑现结果进行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按照经审批的《“五型企业”绩效考核结算表》对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六、加强资金控制,防范资金风险

煤炭企业财务加强现金流管理,既保全了资金的安全完整,又对现金流不足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了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采取的管理途径有:

(一)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银行账户控制。在资金管理方面,采取统一调集煤炭企业资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保障了资金的安全完整。成立内部银行,控制了核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即下属各单位只能在内部银行开立内部银行账户,发生的资金收付款业务统一到内部银行办理,而在商业银行,只允许煤炭企业开立了两个账户,一个只收账户和一个只支账户,真正做到收支两条线。

(二)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与复核

每月初,财务资产部内部银行、资金科以及其他银行账户所属单位财务站会计按照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非边远矿区银行账户所有单位还应按照《银行对账单》)与财务系统银行存款科目明细账进行核对,编制上一月度银行余额调节表并签字确认,该单位财务科长对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非边远矿区的《银行对账单》,由资金科会计到银行领取或银行通过邮政寄达财务资产部资金科;边远矿区的《银行对账单》,每季末由银行通过邮寄方式寄达财务资产部资金科。资金科设立《银行对账单登记簿》,对各单位领取银行对账单的信息(领取人、领取时间、银行账户等)进行记录,并要求领取人签字确认。

(三)统一资金过程控制,加强预算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资金控制上,年度、月度资金预算指标与经营考核指标挂钩。通过预算的制定、考核,对资金从物资采购、存货的盘点和处置、煤炭的销售全过程实行控制和管理。预算执行分析制度是一项很有效的监控制度,各单位相关人员按月填报执行数据。

各审核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落实预算执行金额,编写预算执行分析说明,分析说明必须按项目逐一说明节超的原因,同时按当月及累计实际收、支、余节超情况分析说明原因,相关人员必须签字盖章后,于每月月底以书面形式上报至预算办公室。

相关部门建立异常预算资金预警制度,对预算实行动态监控、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

同时财务还应加强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预付账款的管理,加快现金的回收,控制坏账损失,利用商业信用,合理利用客户的资金。

七、规范计算机权限控制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A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经营效益

一、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内涵

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在财务预算管理过程中,以日常经营的绩效、银行的战略以及财务成果作为数据基础,来完成预算的计划、编制、执行、控制、考核与激励。在既定的战略目标引导下,通过预算为管理层提供财务建议,从而实现对银行的高效管理,最终实现银行持续稳定经营。

二、商业银行预算组织体系的划分

商业银行的预算组织体系主要由以下三个层面组成:预算决策层、预算执行层和预算监管层。就当前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现状看,预算决策层这一组织机构中许多成员同时还担任着预算管理执行机构中的相关职务,这就形成了现实操作层面上预算决策和预算执行两个组织机构具有互相重叠的部分。因此,这三个层面并非绝对相互分离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协调和促进的关系。

三、A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方案设计

A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方案设计是一个循环过程,是根据银行自身的业务运作流程,结合银行的管理方式以及新经济形势下管理层的要求而对以前的预算管理方案进行指标内容及参与方式的改进。

(一)年度预算编制

年度预算编制一般按照总体目标分解为部门具体责任而进行的。

1.分解A商业银行战略目标,确定年度预算目标

A商业银行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在收集各部门、分行分类业务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对信息的汇总分析对前一年度战略目标进行修正。

2.分解年度预算目标

预算管理委员会将年度经营目标分解细化,确定年度预算编制主要基础、指导措施、考核指标和编制细则。

3.部署年度预算编制

预算委员会召开预算编制部署会议,会同总行财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对外投资部门、人力部门等将年度预算编制内容、格式、原则、要求等进行明确阐述,并初步制定考核方案。

4.部门(分行)编制申报预算

各部门(分行)根据预算编报格式等要求申报部门、分行预算。

5.汇总预算,分析预算、提出调整意见

总行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分行预算,会同总行业务管理部门、对外投资部门、人力部门等对预算申报进行初审并分析预算申报与经营目标的差异,做好调整计划,进一步确定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和内容。

6.预算调整合议

总行财务部门与各部门、分行讨论预算审核调整计划,研究确定具体预算事项及金额,对于讨论后未形成统一意见的项目上报给银行决策层审核。

7.下达预算

预算管理委员会在将审定后的预算上报银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之后,交由A商业银行总行财务部门按部门、分行进行分解,之后通过发文方式正式将审定的年度工作预算管理方案与考核制度下发给各部门、分行。

(二)预算执行与控制

制定出合理的预算方案之后,下一步便需要将预算加以执行,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要实现精准控制,对出现的问题能进行预警控制,将过程控制做好才能将预算方案落在实处。预算的执行和控制既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外部控制,也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自我控制。

1.科学分解预算目标,明确各部门的责、权、利

预算执行的第一步便落在目标分解上,要求各部门、分行通过对预算目标的科学分解以明确各自的年度目标,并将目标具体落实到责任上,使各部门、分行权责明晰。在审定的财务预算方案下达至各部门、分行后,各部门、分行预算执行单位将财务预算指标分解细化,将责任落实至人,让全员参与到预算目标的落实上来。

2.层层分解预算指标,建立电子预算控制预警体系

为使预算能切实完成,要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度或季度预算,并针对不同性质的预算指标赋予一定的差异百分比作为预警界线,利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控制,把预算内容按项目类别列出,通过预算分析,利用计算机程序构建出电子预算控制预警体系。对于预警的预算项目要及时分析差异和原因,向上级预算责任中心汇报。

3.建立预算分析报告制度

结合A商业银行现有的工作报告制度,建立相配套的预算分析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单位将每个报告周期的预算完成情况按期向上级预算管理层报告预算进行汇报,报告中要求对本周期的工作亮点进行总结,对不足之处及预警的预算项目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

(三)预算的调整

预算的制定都是基于若干前提假设基础下的量化预测,在执行过程中,若预算制定的前提条件及经济基础发生重大变化,亦或是银行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变故而使得原定预算不再适宜时,预算也应当根据现实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其科学性、严肃性与可操作性。尤其是预算管理方案设定之初,由于前期可参照因素的局限,其预算的调整内幅度和频率可能会更大一些。但是预算的调整和预算的制定一样,需要有严谨的规范和合理的程度才能进行调整,这样方能保证整个预算体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1.预算调整原则

预算调整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必要性。由于银行系统受宏观经济条件和政策影响较大,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根据各种内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对既定的预算方案适当调整,以使其更有效地适应新的客观状况。二是经济性。因预算方案的制定和调整费时费力,故当内外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预算方案时,应首先考虑其他更为经济的弥补和更替措施,只有在其他方式均不可行的情况下,方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三是重要性。在确定要进行预算调整后,应当在预算调整的过程中将所调重点尽量集中在重要且重大的差异上。

2.预算调整程序

启动预算调整程序需首先以书面形式对调整原因和影响进行详细分析,并上报总行财务部门,经总行财务部门审核后,再按照权限设定报至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审批,最终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最终审定调整方案。

(四)预算分析与考核

预算制定与执行的效果需要通过分析与考核来进行评价,通过对预算制定是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到位、预算流程是否完善等要素进行分析,对预算提出客观评价,从而指导和改进之后年度预算的制定和执行。

1.收集信息并分析

开展预算分析,就必须全面收集预算有关信息,预算期间或预算年度结束后,按照要求,预算各职能部门都要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书面预算分析报告。各部门、分行在上报本部门、分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的基础上,还需对年度预算差异原因和影响作专项分析并上报。总行财务部门在分析汇总各机构预算执行情况基础上,进行总体预算、项目预算分析,确定差异的原因,提出处理办法和奖惩意见。

2.分析差异并改进

总行财务部门协同总行人力部T和各预算执行责任单位要针对预算的执行偏差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或建议,提交A商业银行决策层研究决定。

3.全面考核并评价

预算年度终了,总行财务部门及人力部门要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内部审计机构的有关审计报告,按照年度考核制度进行综合考评,多角度对责任单位进行评价,形成年度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分配方案,报总行决策层审议批准,并按审批后的结果对各预算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绩效奖惩。

四、结论

A商业银行的全面预算管理方案一方面可以更好的体现其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目标,同时通过让各部门、分行和员工参与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调整,能更清晰地了解A商业银行的发展目标,使得银行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增强A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提高A商业银行长期的、稳定的持续经营能力。

参考文献:

[1]韦小庆.XX商业银行总行H分行全面预算管理问题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5 .

[2]王伟.试论全面预算管理在B银行的应用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05.

[3]胡挺,易雪飞,余馥佳.中小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研究――基于战略、预算、绩效一体化框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11.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A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经营效益

一、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内涵

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在财务预算管理过程中,以日常经营的绩效、银行的战略以及财务成果作为数据基础,来完成预算的计划、编制、执行、控制、考核与激励。在既定的战略目标引导下,通过预算为管理层提供财务建议,从而实现对银行的高效管理,最终实现银行持续稳定经营。

二、商业银行预算组织体系的划分

商业银行的预算组织体系主要由以下三个层面组成:预算决策层、预算执行层和预算监管层。就当前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现状看,预算决策层这一组织机构中许多成员同时还担任着预算管理执行机构中的相关职务,这就形成了现实操作层面上预算决策和预算执行两个组织机构具有互相重叠的部分。因此,这三个层面并非绝对相互分离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协调和促进的关系。

三、A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方案设计

A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方案设计是一个循环过程,是根据银行自身的业务运作流程,结合银行的管理方式以及新经济形势下管理层的要求而对以前的预算管理方案进行指标内容及参与方式的改进。

(一)年度预算编制

年度预算编制一般按照总体目标分解为部门具体责任而进行的。1.分解A商业银行战略目标,确定年度预算目标A商业银行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在收集各部门、分行分类业务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对信息的汇总分析对前一年度战略目标进行修正。2.分解年度预算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将年度经营目标分解细化,确定年度预算编制主要基础、指导措施、考核指标和编制细则。3.部署年度预算编制预算委员会召开预算编制部署会议,会同总行财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对外投资部门、人力部门等将年度预算编制内容、格式、原则、要求等进行明确阐述,并初步制定考核方案。4.部门(分行)编制申报预算各部门(分行)根据预算编报格式等要求申报部门、分行预算。5.汇总预算,分析预算、提出调整意见总行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分行预算,会同总行业务管理部门、对外投资部门、人力部门等对预算申报进行初审并分析预算申报与经营目标的差异,做好调整计划,进一步确定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和内容。6.预算调整合议总行财务部门与各部门、分行讨论预算审核调整计划,研究确定具体预算事项及金额,对于讨论后未形成统一意见的项目上报给银行决策层审核。7.下达预算预算管理委员会在将审定后的预算上报银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之后,交由A商业银行总行财务部门按部门、分行进行分解,之后通过发文方式正式将审定的年度工作预算管理方案与考核制度下发给各部门、分行。

(二)预算执行与控制

制定出合理的预算方案之后,下一步便需要将预算加以执行,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要实现精准控制,对出现的问题能进行预警控制,将过程控制做好才能将预算方案落在实处。预算的执行和控制既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外部控制,也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自我控制。1.科学分解预算目标,明确各部门的责、权、利预算执行的第一步便落在目标分解上,要求各部门、分行通过对预算目标的科学分解以明确各自的年度目标,并将目标具体落实到责任上,使各部门、分行权责明晰。在审定的财务预算方案下达至各部门、分行后,各部门、分行预算执行单位将财务预算指标分解细化,将责任落实至人,让全员参与到预算目标的落实上来。2.层层分解预算指标,建立电子预算控制预警体系为使预算能切实完成,要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度或季度预算,并针对不同性质的预算指标赋予一定的差异百分比作为预警界线,利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控制,把预算内容按项目类别列出,通过预算分析,利用计算机程序构建出电子预算控制预警体系。对于预警的预算项目要及时分析差异和原因,向上级预算责任中心汇报。3.建立预算分析报告制度结合A商业银行现有的工作报告制度,建立相配套的预算分析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单位将每个报告周期的预算完成情况按期向上级预算管理层报告预算进行汇报,报告中要求对本周期的工作亮点进行总结,对不足之处及预警的预算项目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

(三)预算的调整

预算的制定都是基于若干前提假设基础下的量化预测,在执行过程中,若预算制定的前提条件及经济基础发生重大变化,亦或是银行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变故而使得原定预算不再适宜时,预算也应当根据现实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其科学性、严肃性与可操作性。尤其是预算管理方案设定之初,由于前期可参照因素的局限,其预算的调整内幅度和频率可能会更大一些。但是预算的调整和预算的制定一样,需要有严谨的规范和合理的程度才能进行调整,这样方能保证整个预算体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1.预算调整原则预算调整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必要性。由于银行系统受宏观经济条件和政策影响较大,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根据各种内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对既定的预算方案适当调整,以使其更有效地适应新的客观状况。二是经济性。因预算方案的制定和调整费时费力,故当内外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预算方案时,应首先考虑其他更为经济的弥补和更替措施,只有在其他方式均不可行的情况下,方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三是重要性。在确定要进行预算调整后,应当在预算调整的过程中将所调重点尽量集中在重要且重大的差异上。2.预算调整程序启动预算调整程序需首先以书面形式对调整原因和影响进行详细分析,并上报总行财务部门,经总行财务部门审核后,再按照权限设定报至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审批,最终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最终审定调整方案。

(四)预算分析与考核

预算制定与执行的效果需要通过分析与考核来进行评价,通过对预算制定是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到位、预算流程是否完善等要素进行分析,对预算提出客观评价,从而指导和改进之后年度预算的制定和执行。1.收集信息并分析开展预算分析,就必须全面收集预算有关信息,预算期间或预算年度结束后,按照要求,预算各职能部门都要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书面预算分析报告。各部门、分行在上报本部门、分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的基础上,还需对年度预算差异原因和影响作专项分析并上报。总行财务部门在分析汇总各机构预算执行情况基础上,进行总体预算、项目预算分析,确定差异的原因,提出处理办法和奖惩意见。2.分析差异并改进总行财务部门协同总行人力部门和各预算执行责任单位要针对预算的执行偏差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或建议,提交A商业银行决策层研究决定。3.全面考核并评价预算年度终了,总行财务部门及人力部门要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内部审计机构的有关审计报告,按照年度考核制度进行综合考评,多角度对责任单位进行评价,形成年度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分配方案,报总行决策层审议批准,并按审批后的结果对各预算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绩效奖惩。

四、结论

A商业银行的全面预算管理方案一方面可以更好的体现其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目标,同时通过让各部门、分行和员工参与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调整,能更清晰地了解A商业银行的发展目标,使得银行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增强A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提高A商业银行长期的、稳定的持续经营能力。

参考文献:

[1]韦小庆.XX商业银行总行H分行全面预算管理问题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5.

[2]王伟.试论全面预算管理在B银行的应用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05.

[3]胡挺,易雪飞,余馥佳.中小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研究——基于战略、预算、绩效一体化框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11.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7篇

2007年10月26日,深圳某银行(以下简称“A银行”)和广州某人力资源公司(下称“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约定如下:人力资源公司承包A银行的部分电话银行业务呼叫客户服务;A银行按协议向人力资源公司支付业务外包费用,提供服务场地、设备、设施,承担工作场地水电费、电话费、清洁费、保安费等日常运行费用;人力资源公司安排服务人员到A银行提供的场地工作,这些服务人员与A银行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一切用工手续、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的管理等均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A银行有权对人力资源公司的电话银行业务呼叫客户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人力资源公司设置了一系列相关绩效考核指标。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A银行发现人力资源公司员工宋某、梁某冒充该银行内部职员,通过电话银行违规向客户推销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为此,A银行要求人力资源公司立即更换上述工作人员,并对人力资源公司的违约行为实施了5000元处罚。由于内部管理不规范,人力资源公司未与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也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拖欠员工2008年1~5月工资。2008年6月,人力资源公司员工苑某等40人向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人力资源公司和A银行支付补偿金17.58万元。

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由于人力资源公司经营范围内没有金融业务,A银行将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给该公司,并提供工作场地、设备,进行人员考勤和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实质上属于劳务派遣关系,应当与人力资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裁决苑某等40人的主张成立,人力资源公司应当支付苑某等40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补偿金、未能签订合同劳动补偿金等共计13.88万元,A银行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向法院提讼,人力资源公司履行了仲裁裁决,A银行没有产生实际损失。

焦点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经营管理的转型和产品服务不断创新发展,为强化核心竞争力,降低经营成本,商业银行越来越多的采用了业务外包的经营模式,但随之而来的是面临较为复杂的外包业务法律风险。本案即是一起典型的因商业银行业务外包引发的被诉案件,其争议的焦点是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签订的《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体现的是业务外包法律关系,还是劳务派遣法律关系。

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法律性质不同

业务外包是指商业银行与服务供应商签订协议,将一些非核心的、辅的业务交给服务供应商完成,自身仅专注于具有核心竞争力业务的经营管理模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雇主责任,与商业银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符合要求的劳动者外派到商业银行从事有关工作,接受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二者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一是法律关系不同。商业银行与服务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外包关系可能属于承揽合同关系、服务合同关系、技术开发合同关系或委托合同关系等。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商业银行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是劳务关系。

二是服务供应商及劳务派遣单位所能从事的业务事项不同。商业银行在业务外包模式中,一般不会将核心业务交由服务供应商办理,仅能将非核心的事务性的工作交给服务供应商。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劳务派遣工则既可以从事商业银行核心业务,又可以从事非核心业务。

三是商业银行对服务供应商及劳务派遣单位的人员管理参与程度不同。在业务外包模式中,商业银行与服务供应商的员工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不参与服务供应商的人员管理。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商业银行则要对劳务派遣工进行劳动管理,参与了劳务派遣单位的人事管理。

四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同。就业务风险而言,在业务外包模式中,因服务供应商给客户造成的损失,一般由服务供应商承担。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劳务派遣工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则由商业银行承担。就人员风险而言,在业务外包模式中,从事业务外包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社会保险等均由服务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与服务供应商的劳动争议,与商业银行无关。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劳务派遣工的管理、考核、奖惩等由商业银行负责,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商业银行要承担连带责任。

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

本案中,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的初衷为建立业务外包关系,双方在协议中也明确约定了协议性质为业务外包协议,并约定了人力资源公司的员工与某银行只存在服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由于A银行对外发包业务有关操作不规范,导致业务外包关系掺入了劳务派遣关系因素。主要表现为双方在《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中约定,对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差错率、业务完成率等情况进行考核,较为明显的表明A银行参与了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员管理工作。这种操作模式与业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不参与承包方的人员管理模式相悖,与劳务派遣关系中由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进行管理的模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是基于这点认定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裁决人力资源公司拖欠苑某等40人各项补偿金成立,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裁决A银行应对人力资源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A银行电话银行业务外包存在诸多操作风险

电话银行业务属于电子银行业务范畴。《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2006年第5号)对金融机构电子银行业务外包进行了专门规定,明确电子银行业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将电子银行部分系统的开发、建设,电子银行业务的部分服务与技术支持,电子银行系统的维护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工作,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承担的活动;对外包业务操作的风险评估、防范、控制、安全策略及应急计划等作出要求;规定应与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服务供应商的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对业务处理系统、授权管理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的总体设计开发,以及其他涉及机密数据管理与传递环节的系统进行外包时,应经过商业银行董事会或者法定代表人批准,并在实施前应向银监会报告。本案中,A银行违规将部分电话银行业务外包给外部非专业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司,对人力资源公司的监管也不力,也未准确定位与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导致对人力资源公司与苑某等40人劳动纠纷中承担连带责任。

对银行的启示

本案虽然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A银行最终也未产生财务损失,但其中反映出来的电子银行外包业务风险应值得商业银行充分关注。

第一,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审慎选择外包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一般包含网上银行业务、电话银行业务、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客户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根据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将电子银行业务中涉及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工作,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承担的活动,并且要审慎管理业务外包产生的风险。对于涉及商业银行根本利益的事项,如涉及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重要商业秘密或与客户联系密切的业务事项,即使有关监管规定未明确,也不宜外包,否则可能产生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二,谨慎签订外包合同,妥善安排外包结构。目前,在国内电话银行业务外包缺乏具体行业标准的环境下,商业银行要对服务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内部管理、经营状况、社会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通过规范的集中采购程序选择优质企业作为电话银行业务服务供应商。要充分评估外包服务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实际风险控制与责任承担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尽可能将风险防范工作放在事前。要注意分清外包业务与劳务派遣之间的界限,妥善处理与外包服务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关系,避免因外包服务产生不必要的劳务纠纷。

第三,构建完善的业务外包控制机制,加强对服务供应商监管。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外包服务供应商对电话银行业务风险控制的影响,建立规范的外包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服务供应商的有效监管,并制订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安排专职或兼职外包质量监督人员,监督合同的执行,加强对服务供应商的日常监督。监督的重点可放在关键业务环节、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执行能力变化、履行保密义务情况,以及服务供应商与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方面。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课程改革 改革途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0-257-02

一、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课程教学是实现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的必要手段,但是怎样更好地通过教学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是教育者不断探索的目标。课程的改革与建设是专业改革与建设的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同时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作为职业类院校加大课程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是主要的教学目标。

近年来,高职教育面临供求不平衡、专业设置不合理,知识陈旧、软技能和硬技能差诸多问题,还有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培养模式不能适应社会需要等困惑,导致高职毕业生的就业困难,如果课程问题不解决,我们就不是在为社会培养人才,而是制造大量的新失业者,因此课程改革迫在眉睫。

同时,社会需要的高职人才规格已经发生变化,如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高技能人才、手脑并用的“灰领人才”,要求高职院校进行课程改革;高职生的多元生涯发展目标要求进行课程改革;目前高职的规模扩展已经到了极限,教育部明确提出高职内涵发展的目标,即示范型高职、精品课程和教学名师,没有质量的高职将会被淘汰,而求质量的内涵发展,只有通过课程改革来实现。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作为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主要阐述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业务、业务、基金业务、信托与租赁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的操作方式等,涉及的内容非常多,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操作性,是一门理论与实际联系非常紧密的课程。如果教师在讲解这门课程时偏重理论教学、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手段和方法较为单一、考核方式不合理,这对于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的金融人才目标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必须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来设计和安排课程内容,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多方面的教学方法,从多方面入手进行改革。

二、课程改革的途径

(一)精心调整教学内容

本课题在教学内容的选取过程中,本着“够用、适用、能用”的原则,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教学内容做了精心的调整和改进,使课程更贴近实际工作,更具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例如删掉个人理财业务部分,调整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增加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和托管的理论知识及技能训练。具体来说,调整后的教学内容包括以下六个项目:项目一、银行卡业务;项目二、业务;项目三、电子银行业务;项目四、基金业务;项目五、信托与租赁业务;项目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通过教学内容的调整,旨在培养学生从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基本能力,使学生职业知识、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素质三位一体的综合素养得到提高。

(二)改进教学方法

在教学方法运用与改革方面,应力求创新,尽量采取多种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1.运用启发教学法,增加师生间的互动性。讲授过程中应设置一系列问题: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有哪些类型?我国商业银行为什么要开展中间业务?有何利润?如何开展中间业务等。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尽量提出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启发学生思考并要求他们对问题展开讨论。加深和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加师生间的互动性,激发学生参与教学的兴趣。

2.运用案例教学法,活跃课堂气氛。讲授过程中穿插一些案例,如银行卡使用不当或密码设置不合理给持卡人带来的损失等案例,增加课程的生动性并使学生从案例中获得启发,知识掌握得更加扎实。在实施案例教学时需要注意应选取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最能启发学生思考相关问题的案例,对案例的介绍应突出重点,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需要适时提问、与学生共同讨论案例,活跃课堂气氛并增加学生对案例内容的理解。

3.运用模拟教学法,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现在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少,阅历浅,对课程内容毫无感性认识,很难深入理解并掌握所学内容。所以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教学过程中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实验室模拟教学纳入到课程中来,使学生实际参与到银行的经营过程当中,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讲授中间业务时安排学生在网上模拟代收水电煤气费等业务,帮助学生熟练掌握银行实务操作基本技能、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素养。

倡导以“学生为中心、小组学习”的模式,课堂上,把学生分成若干个学习小组,通过模拟客户经理的职业情景与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使学生具备一定的中间业务能力,掌握基本的业务技巧。教师指导和学生训练相结合,以训练为主。教学方法以情景式教学为主,具体做法如下:综合运用多媒体手段,创设实例情景;情景与案例结合,创设问题情景;学生角色扮演,身临其境;体验模拟分析;教师总结评价。

(三)改革考核方式,强调考核的过程性

对学生的考核坚持以职业岗位能力为重点的全面考核,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并重,以能力考核为主;提高能力考核在课程考核中的权重;能力考核注重平时学习过程考核。具体来说,本课程的考核包括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两部分,前者占60分,后者占40分。

1.形成性考核评价。形成性考核由实训项目、课堂出勤和小测验三项组成,每项20分,合计60分。其中实训项目成绩视学生完成5项实训的情况而定,每完成一次实训记4分;课堂出勤成绩由学生出勤情况而定,若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2分;同时,还要考虑学生课堂表现,积极回答并回答正确一次记2分,不完全正确记1分,针对不积极的同学通过课堂提问的形式进行考核;小测验两次,每次满分100分,期末折合10分,两次共20分。

2.终结性考核评价。终结性考核以情景模拟的形式进行,占期末成绩的40%。考核内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的银行卡申办程序、保险、代收代付、证券、基金、债券类人民币理财产品操作流程等业务的情景模拟。考核步骤:学生以学号分组,5人一组;考核现场抽题(8选一);就所选题目学生自行分配角色进行现场模拟。

3.终结性考核评价标准。终结性考核重点考核小组成员在情景模拟时的角色扮演、营销技能、语言表达、业务知识、情景是否合理、团队合作能力等,从而确定综合成绩。其中,教师对角色扮演部分成绩的把握侧重于表演者是否熟练自己的角色,能够自如发挥,要求每一位小组成员都有角色安排,角色扮演部分占总成绩比例为20%;教师对语言部分成绩的把握侧重考察语言使用是否合理,注重使用文明礼貌语言、专业术语,语言部分占总成绩比例为10%;情景表演首先是小组成员的自我介绍,注意礼仪的使用;其次是场景的变换,需要把情景表演更加详细化,情景部分占总成绩比例为10%;营销技能考核小组中相关成员的综合技能,该部分占总成绩比例为20%;业务知识考核每个成员对自己所扮演角色的知识技能,该部分占总成绩比例为20%;教师对团队合作部分成绩的把握侧重考察小组成员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能力,表演环节的安排是否紧凑,团队合作部分占总成绩比例为20%。根据上述标准,给出该小组总体评价,总成绩为40分,小组成员实行“统一分制”,即每位小组组员都享有表演给定的最终成绩,且成绩一致。

(四)课程改革的配套建设

中间业务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认真解决好教学内容设计开发和教学活动组织等基本问题,而且需要高职院校对现有的软硬件进行整合和提升,搞好相关的配套措施建设。笔者认为,这其中应突出解决的是课程教材、教学基地和相关保障机制的建设问题。

特色化教材建设历来是课程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体现,更是组织教学和指导学生学习的基本依据,因此教材建设应具有完全不同于传统课程教材的特点和要求;必须专门建设等同于具体职业工作各种客观条件的教学环境,即建设“校内职场”。另外,建立持续有效的保障机制,是高职院校课程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的必然要求,这方面的重点建设应包括:加强“双师”队伍建设;加强校企合作等。

三、课程改革的意义

首先,该课程改革有利于使高职教育与社会需求接轨,有利于高职院校基于职业素质教育的课程改革,丰富高职院校职业素质教育的内涵及其理论。

其次,该课程改革产生于高职教育的实际需要,其研究成果将直接应用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实践。通过课程开发和建设来达到培养和提高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使他们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大潮中和未来就业岗位的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从而为高职院校办学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形成高职教育发展的良性循环。

第三,该课程改革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是知识与工作任务的联系,只有当知识与工作任务相结合,个体才能富有智慧地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能具备职业能力。本课程的核心任务是以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工作过程来传授课程内容,强调学生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主动构建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从而有利于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

参考文献:

[1] 贺华,周月玲,吴云英,蒋书良.高职院校课程改革思路研究.教育信息,2013(7)

[2] 陈静.浅谈高职课改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北方文学(下),2011(8)

[3] 周占怀.关于高职课改的几点思考.科技资讯,2011(33)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9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会计风险 成因 防范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会计管理机构及其基层部门在进行各项会计业务时,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使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蒙受损失的不确定性。近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呈现出多发性、多元化态势。金融系统内各种大案、要案的发生,大多与会计制度执行不严、监督乏力有着密切关系,也表明了银行会计内部控制仍存在的漏洞与问题。因此,如果通过完善银行会计的内控机制,防范与抵御银行会计风险已成为当前我国银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形成原因分析

当前,许多商业银行存在对内部会计风险控制认识不到位的现象,只强调业务拓展和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而忽视了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严格执行,使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关系失衡,缺乏完善的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环境,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未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风险内控制度体系

近几年来,虽然各家商业银行都把内控制度的建设作为银行经营管理的重点内容来抓,但多数银行没有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与时俱进地对内控制度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内控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原则性较强、完整性不足和操作上的滞后性是各家银行存在的通病。这样,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等新业务的不断涌现,以及银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致使原有的一些制度、管理流程、监督方式与现行的核算方式、业务处理流程不匹配,各部门相应的会计核算往往由各部门自行规定与处理,最终出现各部门会计内部控制各行其是,有的甚至相互抵触的现象,严重削弱了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力度。

(二)有章不循,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确保银行内控制度的充分执行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基础。目前,各商业银行已经建立了渗透到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操作环节并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从现行的制度办法及操作规程来看,应当能够防范操作风险和防止金融诈骗及挪用客户资金等常规案件的发生,但事实上此类案件却时有发生。如某银行按照当地银监局的通知开始对某某支行进行风险排查,当天中午核查ATM机账务时发现短款人民币约10万元,立即电话通知当事员工回行核对账务,当事员工答应尽快赶回,但直到下午上班时间仍未回支行,且手机已关机。检查组随即开始盘点当事员工的尾箱,发现现金实物与电脑系统显示存在很大的差额。究其原因,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授权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履行授权的职责,导致殷某某多次利用会计主管疏于管理的授权卡私自办理转账业务。可见,许多营业网点或机构未能真正执行内控制度,对规章制度及各岗位之间的约束性认识不够,甚至认为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太烦琐,导致部分工作人员风险意识弱,在业务处理过程中以习惯、人情、信任代替制度约束,违规操作。

(三)会计检查和内部审计有待加强

从近年来发生案件的多家银行来看,虽然会计内控检查年年有,但大案要案依然出现。究其原因,一是检查监督机制不完善,处罚不到位。目前,商业银行虽然制定了许多有关会计内部控制的制度,但某些制度的可操作性及执行情况受到质疑,且各级各部门检查监督及相关处罚缺乏相互制衡机制,导致部分领导对检查出的问题并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彻底,查处不严厉,相当一部分检查流于形式。如某银行支行进行储蓄账务核对时发现一柜员员工挪用客户资金。经查,该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在长达20个月的时间里共挪用二手楼托管资金24笔,累计1,092万元左右。分析此案发现,虽然会计主管是由分行委派,但日常考核和管理权完全下放,而涉案支行会计主管没有认真组织对托管资金账户进行核对是产生问题的主要因素。二是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相对不足。内部审计主要依附于银行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高,人员配备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在以上“挪用二手楼托管资金案”中,涉案分行下辖64个营业网点,按照规定30个网点以上应配备5名专职的检查辅导人员,实际上仅配备了4名兼职人员;同时,针对每天需要监督的近3.2万笔业务,按照规定应配备32名事后监督人员,但实际上仅有2名人员。可见,检查辅导人员或事后监督人员严重配备不足,无法进行有效的业务审核的情况,是案件长期潜伏未能暴露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风险监控手段落后,时效性差。随着金融业务的发展和商业银行会计电算化的推广,银行的很多业务都通过上机操作完成,工作中对机器的依赖性比较强,原有的事后监督、手工和现场检查手段已不能完全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而计算机后台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及时梳理出可疑与违规交易信息并进行预警处理,导致银行会计监督控制的弱化。

二、商业银行会计风险控制的防范策略

(一)不断完善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在对现有的各项会计内控制度进行梳理、清理及归类的基础上,根据业务与环境的发展变化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订,逐步形成集全面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为一体的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制度体系。具体包括:

1.在人员岗位配备方面。首先,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柜台人员配置标准,合理测算业务量,综合考虑客户数量、柜台业务量、内部业务量、业务种类分布、内控制度等各方面因素,保证各机构人员配备既能达到最低配备标准,又能满足内部控制和对外服务需要,保证业务处理的优质、高效。其次,严格执行重要岗位人员轮换制度,在同一机构连续任职两年以上的营业经理及时进行岗位轮换,保管现金、抵(质)押物品、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物品的人员,每满一年同一组人员中至少有一人进行岗位轮换,同一支行绝大部分柜员两年以上未进行跨行调整或是同一操作岗位搭档两年以上的应及时进行调整,以降低案件发生的可能性。再次,要综合考虑柜员的业务水平、工作经验、业务量等因素,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合理设置各操作柜员的业务权限,绝不可一刀切,避免因权限过大而导致业务缺乏监督的状况。最后,合理设置岗位,杜绝不合理兼岗现象,严禁出现经办和复核不分离、经办和授权、管理和操作不分离、记账和对账不分离、业务操作一手清等情况,强化岗位间的制约作用。

2.业务手续方面。一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的规定受理、审核各项业务。如合理划分并明确部门职责,避免出现业务审核真空,通过对客户预留印鉴、支付密码以及支付凭证(票据)等的审核,切实做好各项支付业务的核实工作,对于核实过程中发现异常状况的,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确保支付结算业务的合规、合法、安全、高效,不出任何风险事故或案件。二是加强预留印鉴的管理,妥善保管印鉴卡片。如确因业务需要或其他查询等原因需要,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审批,并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才能调阅。无论是客户的预留印鉴还是内部业务部门的预留印鉴(含预留印鉴为个人签字),均须在电脑验印系统进行建库,并通过电脑验印系统进行核验。

3.在账务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内部账户的管理,规范内部账户的核算,不得随意使用内部账户,不同性质的挂账资金应分户核算,便于更加清晰的进行账务核对,如个人贷款业务因挂账资金金额大、周期长、种类多,因此对于需要通过内部账户管理、还款资金以及贷款当日无法划至他行指定账户的贷款资金,应分设不同的账户进行管理,凭业务部门提交的加盖预留印鉴的单据办理监管资金的划转,便于资金的管理,防止出现资金风险。二是要加强内部账户的核实、对账。每日营业终了,各机构应由主管人员指定专人对内部账户挂账资金情况进行勾兑,确保当日新增或清理的挂账资金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解决。每月月初,各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对账人员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内部对账,并督促业务部门按期返还对账回执,对于审核无误的对账回执归档保管,对于对账不符或回执不规范等情况,应限时查找原因或要求相关部门重新确认;对于会计部门内部挂账款项应按照制度规定按月进行勾兑,确保内部资金的安全。分行事后监督人员和会计检查辅导人员也应将内部账户的管理作为重点项目,定期或不定期的实施监督、检查。对于一些挂账金额大、挂账时间长、清理难度大的资金,应联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清理计划,着手清理工作,不得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放任不管。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

1.加强对员工合规、风险意识的培训和思想动态的管理。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分析和专题教育等方式,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提高敏感度,严禁出现以信任代替制度、感情代替制度的现象,同时应通过谈心、家访、建立反馈渠道等有效的形式了解员工是否存在思想不稳定、个人消费异常、等行为,及时进行排查,帮助有困难的员工排忧解难,对于存在异常行为的员工应及时进行调整。

2.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强化岗位资格管理。要建立、健全业务培训体系,新入行员工及调岗员工必须进行专项的岗前培训,使其能够熟悉该岗位的业务操作,满足该岗位的业务要求方可上岗,对于已上岗人员,通过定期考核和年检的方式进行上岗资格的后续认定,对于无法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整。检查辅导人员和营业经理也必须通过上岗资格考试,方可聘用。针对银行风险案件出现逐步向高科技手段发展的趋势,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授课、实践、测试、竞赛等方式,促使柜员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规则和要点,增强业务敏感度,切实提高业务水平,有效防范风险。

(三)强化监督,充分发挥会计检查和内部审计的作用

1.应根据商业银行会计业务发展的特点,采取多样化的检查形式。一是要重视三查,即事前、事中和事后检查,在注重对现金凭证实物检查的同时,注重业务制度、操作流程的检查,有错必纠,防微杜渐。二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内控管理。要充分利用计算机联网通讯技术和数据共享技术,开发计算机监控软件,及时、准确地采集分析数据,实现实时、远程监控,为银行强化会计检查和内部审计提供依据,达到计算机后台对交易监控与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2.要强化内部审计的地位与职能。一是必须保持银行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实行对一级法人负责,按下查一级的要求实行派驻制,以保证其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同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特别是较大案件要有严厉的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二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充实监督管理人员力量,为强化银行内控管理提供坚强有力的监管支持。三是要转变观念,随着社会专业分工的不断提高,可以在实行银行内部审计之外,将内部审计的职能全部或部分地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机构。

总之,商业银行会计贯穿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始终,加强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与国外运作先进的商业银行相比,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会计风险管理的观念、技术、方法、体系和外部环境上都存在着很大差距。因此,深入分析探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产生的因素,从风险管理的体系、机制和技术等方面不断加以完善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才能得到有效抑制。

参考文献

[1]涂佳.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J].金融与经济,2011(8).

[2]周逊捷.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及防范浅析[J].现代商业,2010(7).

[3]林芸.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基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4]董乐.论银行会计的风险与防范.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2010(11).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10篇

行长戴相龙

2000年3月2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保证金融业的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其他金融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控股机构,境内其他中资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银行类机构,适用本办法。

上述金融机构不包括在华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对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对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

第四条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应接受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任职资格审核。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分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种。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在任命前应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任职资格核准文件;适用备案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命前应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任职资格取消及任职资格档案管理。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六条担任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七条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

(二)熟悉并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

(三)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具有与担任职务相称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五)具有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工作作风正派。

第八条担任以下职务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核准制,除应满足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担任政策性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8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5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担任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一级分行行长、副行长,境内代表机构、办事处主任、副主任、首席代表,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担任一级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二级分行行长、副行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担任支行行长,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包括高中、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二)担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10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5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

担任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任、副主任),一级分行(包括直属分行、下同)行长、副行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8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

担任一级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任、副主任),二级分行行长、副行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4年以上);

担任支行行长,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包括高中、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范围和条件,比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办理。

(三)担任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行长、副行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8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

担任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分行行长、副行长,异地直属支行行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4年以上);

担任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支行行长、城市商业银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支行行长,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包括高中、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对住房储蓄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范围和条件,比照股份制商业银行办理。

(四)担任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五)担任城乡信用社市(地)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主任、副主任,应具备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担任县(市)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应具备中专以上(包括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担任城乡信用社理事长、主任,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包括高中、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六)担任境外中资银行类机构中方派出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8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外语;

担任境外中资银行类机构总代表、首席代表,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能熟练地运用一门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外语。

(七)对其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范围和条件,比照同类金融机构办理。

第九条对确属工作需要,但不完全符合第八条要求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职务的拟任人,如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专业技能,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具体情况个案审核。

第十条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中属于中共中央、国务院管理的干部的任职资格审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对担任国家派驻金融机构监事会的监事长、副监事长,其任职资格依据《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确定。

第十一条担任以下职位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备案制:

(一)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总稽核、总会计师,信贷、会计、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一级分行行长助理、总稽核、总会计师,支行副行长、国有商业银行支行以下(不包括支行)机构第一负责人。

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范围,比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办理。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副监事长、董事、行长助理、总稽核、总会计师,信贷、会计、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支行(包括异地直属支行)副行长,城市商业银行副监事长、董事,信贷、财务会计部、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支行副行长。

对住房储蓄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范围,比照股份制商业银行办理。

(三)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副监事长、分支机构(包括代表机构)总经理(主任、首席代表)。

(四)城乡信用社县(市)联社监事长,城乡信用社副理事长和副主任。

(五)境外中资银行类机构中方派出的副监事长、董事。

(六)中国人民银行认为需要备案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对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除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外,还应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执行。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临时主持工作超过三个月的副职,应按正职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和条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曾经担任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此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三)对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任职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四)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有、吸毒、等违公德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已累计两次被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当局取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不得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任职资格审核与管理

第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根据金融监管责任制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实行分级审核、分级管理,并及时报上级行备案。

(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审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政策性银行法人机构;

2.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机构;

4.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5.住房储蓄银行;

6.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7.境外中资银行类金融机构。

(二)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审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政策性银行一级、二级分支机构;

2.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级、二级分支机构;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

4.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总行营业部、直属支行;

5.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6.城乡信用社市(地)联社;

7.属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负责审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政策性银行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包括二级分行);

2.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包括二级分行);

3.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以下(不包括分行、直属支行)分支机构;

4.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5.城市信用社及其县(市)联社、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

6.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初审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报分行审核;初审城乡信用社市(地)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报分行审核。

(四)中国人民银行支行负责审核或取消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初审城市信用社及其县(市)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报中心支行审核。

金融机构(包括分支机构)新设立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由中国人民银行机构审批行负责。

对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进行个案审核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经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行初审后,报上一级行审核。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审核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由任免机构直接向承担任职资格审核责任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行(以下简称审核行)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一式三份,包括:

(一)对拟任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

(二)任职资格申请表(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

(三)对拟任人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

(四)拟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拟任人国家认可学历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证明复印件;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所有书面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对需要初审的,任免机构应先向承担任职资格初审责任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中国人民银行初审行应尽快完成初审,转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

第十七条对适用核准制的拟任人,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在接到任职资格申请表等书面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审查,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视为申报资料完整。

在确认申报资料完整、并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获得有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后,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任职资格审核。对未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拟任人,中国人民银行应及时向申报机构发出《任职资格否决通知书》。

第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需要对适用于核准制的拟任人进行考试、考察或谈话。

中国人民银行对适用于核准制的拟任人进行谈话,应安排相应的人员。

第十九条金融机构报送适用备案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由任免机构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提交书面报备材料。报备材料应一式三份,包括:

(一)任职资格备案表(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

(二)拟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拟任人国家认可学历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证明复印件;

(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对适用备案制的拟任人,中国人民银行在接到完整的报备材料后,对需否决拟任人任职资格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报机构发出《任职资格否决通知书》。

拟任人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应否决其任职资格: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二)有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决定,应同时抄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和监管行。

第二十二条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其任职机构的上级机构或干部管理机构应对该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并对其工作业绩作出综合评价,金融机构上级机构或干部管理机构不能进行离任审计的,金融机构应聘请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外部审计师进行。

离任审计应全面、客观、真实地评价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对离任后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申报机构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应提交离任审计报告;对因工作原因不能同时提交离任审计报告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二十三条离任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分管业务经营状况,包括资产质量、赢利水平等;

(二)分管业务合规合法情况;

(三)分管业务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

(四)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经济或刑事案件以及本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五)审计结论。

第二十四条对金融机构系统内同级机构、同类性质岗位之间作平行调动的,需要核准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若已经经过任职资格审核,原有任职资格仍然有效,不需重新进行核准,可在任职后提交离任审计报告,但仍需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对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原有任职资格失效,中国人民银行将重新审核其任职资格:

(一)金融机构不能在拟任人任职后40天内提交离任审计报告,也未提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做出说明;

(二)离任审计报告结论不实;

(三)经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对象存在本办法所规定不宜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

第二十五条对跨系统任职、跨地区任职或本系统内升职、需要核准的拟任人,如果原任职机构的监管部门不是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在审核其任职资格时,可就拟任人的品行征求拟任人原任职机构和监管部门的意见,该意见和金融机构的申报材料一并作为任职资格的审核依据。

第二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建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档案。任职资格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二)中国人民银行凭以审核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或取消任职资格的文件;

(四)金融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处分决定;

(五)其他重要资料。

第二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对具有不良记录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专档,这些人员包括:

(一)被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任职资格的;

(二)被中国证券业监管部门或中国保险业监管部门取消任职资格的;

(三)境外监管当局认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

(四)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为需要建立专档管理的具有其他不良记录的金融从业人员。

档案内容应包括个人履历、身份证件复印件、相关文件资料、不良记录书面材料等信息。

第四章任职资格取消

第二十八条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法取消其一定时期直至终身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对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受到撤职处分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将取消其5至10年(包括10年)直至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将取消其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本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本机构内部规章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处分的同时,必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和监管行备案。中国人民银行可视情节轻重,取消其1至10年直至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二十九条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情节轻重及后果,取消1至10年(包括1年)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一)因长期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连续的严重亏损;

(二)发生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后,不及时报案并采取相应措施,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案、办案,干扰或妨碍案件查处;

(三)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长期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导致发生重大金融犯罪案件;

(四)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管;

(五)因严重违规违章经营、内部制度不健全或长期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金融机构被接管、被迫合并或宣告破产,或者引发区域性或系统性金融危机;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认定应取消任职资格的情形。

第三十条对已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现在前任机构任职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其他不宜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可取消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对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采用适当形式,进行公开或内部通报。

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做出取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决定后,如果被处理者或其所在金融机构不服,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行政复议。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可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按规定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申报任职资格审核;

(二)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三)未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抄报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

(四)未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抄报对高级管理人员纪律处分决定;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在本办法实施前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按本办法执行。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自本办法之日起废止。

第三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平衡记分卡;绩效考核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0)04-0076-04

一、引 言

随着我国银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经营考核的理念和方法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革,绩效考核在保持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等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如何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优化绩效考核方法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初由哈佛商学院的卡普兰(Robert Ka.plan)教授和美国复兴全球战略集团总裁诺顿(David Norton)提出的“平衡计分卡”

(Bal.anted Score Card,简称BSC)打破了传统的单一使用财务指标衡量绩效的方法,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和学习成长等4个维度对企业进行绩效衡量,形成了一套新的经营绩效考核系统。其显著特点是将银行的远景、使命和发展战略与银行的业绩评价系统联系起来,通过具体的目标和指标把银行的使命和战略转换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其核心理念是:只有“根深”(学习成长能力强)、“枝壮”(内部流程有效率)、“叶茂”(客户满意度高),才能“果好”(财务效益高)。这一核心理念对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考核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

二、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商业银行绩效考核的设计

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在整个商业银行考核中居于核心地位。本文在总结了我国商业银行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进行优化和完善。

1.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的构想

商业银行在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方案设计时应实行包括分行卡、公司条线卡、零售条线卡在内的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其中,银行分行卡对应分行整体绩效评价,公司条线卡和零售条线卡是分行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在两大条线的进一步细化。一般地,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的构想应具体体现以下3个方面:首先,商业银行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在各项指标(如对私存款指标、个贷指标、VIP客户数及中间业务收入等指标)的设计上应根据银行特色建设、业务整合情况和历史原因进行综合考虑,突出规模发展和特色发展,注重平衡发展。其次,银行在设计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指标时,要突出客户基础指标、减少绩效考核均衡指标、同时促进业务规模、经济效益等规模指标与业务转型、客户基础、优质服务和风险控制等均衡指标的发展,实现分行与总行卡指标对口衔接。在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应用方面,应坚持以利润为导向、以战略执行效果为调节的应用策略,并补充市场占比调节系数,突出扩大市场份额的要求。最后,银行各个管理部门的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指标设计要考虑各部门之间共性、个性工作,重点突出总行卡分管专业指标、部门重心工作、基础项目推进、定期反馈等主要指标。

2.确定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的关键因素

一般来说,根据银行的具体实际,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的关键因素不超过8个,同时必须兼顾银行的多个层面,在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4个层面取得平衡。对商业银行而言,80%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是由20%的关键行为完成的。因此,应当抓住20%的关键行为,对之进行分析和衡量。在关键业绩指标的选取中,应该结合部门目标和岗位特征,全面分析和判断指标是否是“部门成功关键”或“岗位成功关键”,从而选取适当的绩效考核指标。因此,银行在确定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时,必须要有针对性,要瞄准战略目标,找出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关键因素。

3.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

国外对于商业银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研究开展得较早,研究深入,方法成熟。早在20世纪30年代国外银行就确立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后,理论界和实务界愈来愈认识到商业银行原有的以财务指标作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的局限性,逐渐把客户满意度放在首位,开始重视内部程序管理、学习与成长等无形资产方面的因素,银行绩效考核指标受到越来越多的非财务因素的影响。由此可见,只有处理好非财务指标,有选择性地将客户管理、内部程序及学习与成长等方面的因素融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才是完善的。

本文依据平衡计分卡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的独特之处,在明确各层面战略目标之下,尽量保持商业银行原有财务指标,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4个层面,设计了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首先,财务层面。商业银行绩效考核财务层面的指标设置应以利润稳定增长和不良贷款监管达标为战略目标,设置经济增加值、非利息收入等指标。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是评价营运资金及其积累获取报酬水平的指标,通过对该指标的综合对比分析,可以看出银行获利能力在同业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与同类银行的差异水平。其次,客户层面。商业银行是一个真正以客户为导向的行业,在设计绩效考核客户层面的指标体系时,可设置获取目标客户数、客户关注度指标。但是,绩效考核客户层面的指标体系也有其局限性,比如客户关注度、客户满意度的评价是客户的主观态度而不是其客观行动,因此还需要与客户保持率等指标相结合。再次,内部业务流程层面。业务流程是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一系列相关逻辑活动的有序集合,推进流程效率提高和案件发生最小化应为内部业务流程的战略目标,根据银行各单位业务特点、产品和部门的不同,商业银行在内部业务流程层面的绩效考核可以设置风险控制、产品和服务创新、合规经营等指标。最后,学习与成长层面。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学习与成长维度的绩效考核应该是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增强员工满意度,使员工能成为训练有素且士气高昂的工作团队。本文设置各岗位胜任员工占比、员工保持率等绩效考核指标。

4.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指标权重的确定

确定合理、科学的指标权重是商业银行进行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的重要前提。针对商业银行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的特征,本文认为商业银行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指标权重确定的方法可以将定性和定量识别方法结合起来,其中,定性确定方法主要有“头脑风暴法”及德尔菲法,定量确定方法可以用层次分析法。一般地,由于财务层面的各项指标体现的是银行的工作业绩,所以相应权重较高,财务层面的各项指标可以占比

40%左右;而对于像员工流失率这样的指标,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对银行未来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可控性较低,在实际工作中银行对其很难掌控,所以相应的权重就比较低。针对银行各个支行及不同部门的不同工作特性,各个层面指标的权重也会有所不同,相应的会各自有所侧重,但是一般权重都不应该超过30%,权重过高容易导致“抓大放小”对权重相对较小的指标不予以关注,而且容易导致考核结果有失公正;相反,权重的设置也不应该太低。太低会使得考核的指标缺少影响力而相关的部门不予以足够的重视。总之,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是完全可能制定出符合自己银行特点的指标体系的权重的。

三、商业银行实施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时应注意的问题

实施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是商业银行追求精细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可贵探索。在深刻把握平衡计分卡的思想精髓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在实施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目标和指标设定必须因果相联,科学合理

首先是下级行的平衡计分卡必须与上级行平衡计分卡衔接,各部室的平衡计分卡要与本行的平衡计分卡衔接,岗位客户经理或专员的平衡计分卡与部门的平衡计分卡要衔接。其次是时间衔接。年度平衡计分卡的内容分解到季度,季度平衡计分卡的内容分解到月度。同时,为了避免银行管理层在多项指标中耗费大量的精力,减少银行在收集数据和监督活动中花费的时间和资源,测评的指标不应过多,要坚持精而不多,控制在20个以内;明确而不模糊,能够有效量化;关键而不空泛,要抓住关键绩效指标。

2.突出战略重点

设立商业银行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不封顶指标,对公为对公存款日均、中间业务净收入、有效客户指标;对私为储蓄存款日均、个贷时点、中间业务净收入、有效客户指标,采用按绝对值超额完成数加分制。突出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重点。

3.注意沟通反馈

在商业银行实施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是一项需要管理层、各部门、各分支行、团队和个人充分参与的工程,只有各个层次对银行的整体战略、局部策略和阶段性策略充分认同,才能保证平衡计分卡的顺利实施。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地与银行管理层、各部门、各分支行、团队和员工进行沟通和反馈,才能有效地发挥积极作用,如可以充分利用刊物、公告栏、会议等形式及时收集反馈意见,根据需要修正绩效考核计分指标,改进绩效考核的方案和流程,相关部门同时根据沟通及反馈的意见不断地对每个绩效指标进行有效的监测、评估和测算。

4.建立奖惩制度

为了使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顺利实施,真正将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绩效考核结果利用起来,商业银行需要在各部门及个人层次上将平衡计分卡的实施结果与奖惩制度挂钩,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平衡计分卡绩效考核的优越性。

5.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专人负责

平衡计分卡是先进的管理工具,科学又复杂,必须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考核办公室,其职责就是根据商业银行每年的战略目标,按平衡计分卡的原理要求,对各个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定期总结,寻找差距,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使绩效考核成为一种持续的管理活动。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12篇

一、财务战略与绩效评价体系

(一)财务战略

财务战略是指为谋求资金均衡有效流动,实现生产经营目标,增加财务经济优势,在分析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资金流动所进行的全局性、长期性和创造性的谋划。财务战略作为发展战略的子系统,具有其独特性。就银行而言,它的特征:一是从属性,即为银行筹集到适度的资金以实现银行整体战略。二是系统性,即始终保持与其它战略之间的动态联系。三是指导性,即对资金筹划总体谋划,规定资金运筹的总方向、总方针和总目标等重大财务问题。

(二)绩效评价体系

绩效评价体系是以实际业绩效果为考核评价依据的价值衡量体系,由一系列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制度、指标体系、方法、标准以及评价机构等构成。它包括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四个方面,这四部分内容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各有侧重,从不同角度揭示了被评价银行当前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

X行采取的评价方法是在“平衡计分卡”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将原有的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扩展变更为财务、客户、工作进程、员工学习与成长及战略产品附加项五个维度,将组织的战略落实为可操作的衡量指标和目标值,并引入“经济增加值(EVA)”概念及作为财务维度综合效益重要考核指标的综合绩效管理评价体系。

(三)银行财务战略与绩效评价体系的相关性

1、筹资战略

筹资战略就是根据银行的内外环境现状与发展趋势,对银行的筹资目标、原则、结构、渠道与方式等重大问题进行长期的、系统的谋划。筹资目标是银行在一定的战略期间内所要完成的筹资总任务,是筹资工作的行动指南。筹资原则是银行筹资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包括低成本原则、稳定性原则、可得性原则、提高竞争力原则等。此外,银行还应根据战略需求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对筹资进行合理搭配,采用不同的筹资方式进行最佳组合。

鉴于银行业务的特殊性,银行的筹资战略在对基层行的绩效考核中被作为一大重点。X行绩效考核方案客户维度竞争力板块下设有人民币储蓄存款市场份额、人民币公司存款市场份额、外币储蓄存款市场份额、外部公司存款市场份额等四个分指标直接评价筹资业务。在其它不直接标明考核存款的指标中,考核内容涉及存款的有客户金融资产、贷存比等。考核体系另设指标对第三方存管客户、养老金账户、个人中高端客户数等产品进行考核。这些指标的设置对于优化存款结构,从战略上,从长期发展的角度争取存款有重要基础意义。

2、投资战略

投资战略主要解决战略期间内投资的目标、原则、规模、方式等重大问题,它把资金投放与公司的整体战略紧密结合,并要求公司的资金投放要很好地理解和执行公司战略。

一是投资目标。包括:收益性目标,这是公司生存的根本保证;发展性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公司投资战略的直接目标;公益性目标,这一目标是多数公司所不愿的,但投资成功,亦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二是投资原则。主要有:集中性原则,即把有限资金集中投放;准确性原则,即投资要适时适量;权变性原则,即投资要灵活,要随着环境的变化对投资战略做相应的调整;协同性原则,即按合理的比例将资金配置于不同的生产要素上,以获得整体上的收益。

投资放贷作为银行的主营业务,是考核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对于基层银行来说,发放贷款的总数量和总规模由上级行核定,故对基层行贷款的考核主要以资产质量与资源控制为主。X行在绩效考核方案中针对贷款的资产质量设置了信贷资产不良控制率、信贷资产当期发生不良率、BB级以上客户授信抵质押率、人民币零售贷款资产质量四个分指标。针对资源控制设置了贷款规模管理、贷存比指标,各类指标分值合计-7.6-7分,加上考虑资产业务因素的经济资本增加值(EVA)等综合指标,分值在整个绩效评价体系中占比约为18—20%。

3、财务管理

银行处于相对成熟、竞争异常激烈的行业中,要求做财务工作时要精打巧算,用好、用活每一分钱,争取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

X行在绩效考核方案中设有成本收入比指标,以及经济价值增加值(EVA)、资产回报率、人均利润等一系列考核指标,考核从财务角度做好成本收入比把控、纳税筹划等内容。坚持保守的财务政策,努力使财务风险降到最低水平。绝不以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牺牲长期利益。尤其要做好现金流的管理,任何时候都要有足够的现金储备,考核方案在财务维度的资源控制下设流动性管理指标,考核每个月资金供求情况,要求随时保证充足的资金储备。

同时,针对银行业务的特殊性,从战略角度出发,将信用卡、网上银行渠道建设等内容纳入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这些指标得分的高低对未来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对财务战略的制定具备一定的导向作用。

二、基层行财务战略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求全责备,目标脱离本地市场

好的财务战略应当是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基于对外部生态、内部条件的分析,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和经营战略的要求,契合实际来制定的。但是现阶段基层行设立绩效目标制定财务战略惯用做法,是将上级行下达的各种绩效目标直接加码分解布置下去,很少在分析本地市场,发掘本行优势、寻求本行绩效进步的最佳着力点上下功夫。这样略带盲目操作的后果,必然造成效率低下及资源的浪费,甚至存在合规性风险。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绩效管理;农业银行;设计

中国农业银行于2010年改制成为股份制银行,从农业银行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历史方位看,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其中人力资源改革初见成效,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完善机制的任务依然繁重。因此,人力资源的改革势在必行,绩效管理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占据了核心地位,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将是中国农业银行培养世界级竞争能力的重要改革部分。

一、BD分行的绩效管理状况

2012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逐步建立起以境内分行综合绩效考核为核心,以机构等级行评价为基础,以三农金融分部、重点城市行、重点县域支行、境外分行、子公司以及部室绩效考评为补充,横纵结合的矩阵式绩效考评体系。而针对中国农业银行BD分行在绩效管理中,其采取的关键措施是,按照相关单位下发的绩效管理文件要求,拟定相应的考核机制和管理方法,在实行绩效管理时中运用EVA、BSC等目前适合BD分行自身的考核工具,可是从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来看,该分行制定的考核制度和方案还不够完善,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了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些问题使得相关绩效管理成果不显著,难以对踏实工作的好职员产生充分的鼓励作用,团队向心力不高,进而影响对该分行的长远发展。

二、绩效管理方案的设计思路

优化思路第一步:将分解目标及责任与员工目标统一起来,形成自上而下、内在关联的指标系统,力求做到充分量化地考评职能部门的工作结果;针对分行对员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行为指标和标准来考核员工的表现,从而对员工的日常行为起到管理作用。优化思路第二步:我们针对绩效计划、绩效反馈、绩效改进等关键环节进行系统地完善,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循环绩效管理体系。

三、绩效管理流程的优化措施

(一)绩效计划制定。(1)为绩效改革的推行工作做好准备,首先需要做到的是对分行组织以及责任体系进行充分的确认,进而对应相关的职位进行全方位、分类别的管理工作;按照绩效委员会相关管理工作需要,对企业的SWOT系统进行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2)对组织的体系进一步确认。从我国农行BD分行整体的组织构架上进行分析,其基本是采用层级式的基本结构,这其中的各个分行与支行都设有高层的职责系统,主要工作任务是将支行战略目标以及年度的工作重点乃至于其他的主营部门之间建立一套安全有效的准确沟通的桥梁,从而明确部门工作的整体目标;提供各级整合的资源等等。(3)对相关各部门的绩效管理当中的职能进一步明确。支行所配备的人事部门,需要对日常事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起责任;各个部门之间都需要对支行绩效管理工作以及实施落实工作负责;不同下属部门应当准时且保质保量完成其部门的工作任务;人事部门还需要进行人力资源分配这一部分的工作,需要对人力资源的相关数据予以提供,同时还需要向其他各个直属部门提供相应的数据。

(二)绩效实施与管理。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耗时最长的环节就是绩效实施的管理阶段,它贯穿了整个绩效管理的全过程。这一环节中,突出了加大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建立并成立企业绩效管理的委员会,主要是出于对企业相关管理以及监督职能的考虑。这个特殊的部门将由BD分行或是下属支行的多个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主要工作内容是负责整个分行的绩效管理的统计、宣传与发动工作。

(三)绩效考核。BD分行在原来绩效管理方案中实行上级对下级一对一的考核方式,直接主管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的掌握程度比较高,可是这有可能会带有直接主管的个人情感。导致由于个人偏见对考核结果造成影响,有违考核结果的公正。我们在改进方案中采取从分行机关员工(不含高层管理人员)和支行高层管理者两个层面对BD分行分别以不同的绩效考核方法进行管理,考核主体有多个方面的主体共同承担会大大减少单向考核造成的主观偏差,使考核结果更加具有说服力。

(四)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考核对象如果不认同考核结

果,可以在颁布考核结果五天时间内,借助口头亦或书面传达的方式就此向负责绩效考评的办公室提出相应的反对意见,分管的部门需要在一天时间里给出能否申诉的意见。假设在一天内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就可以当作是同意申诉,同时在往后的五天内需要回复考核对象。假如考核对象对其回复存在异议,则能够对分行效考评中心作出申诉,分行绩效考评中心应当在十天时间内给予回复。并且,分行绩效考评中心办公室需要展开一系列考核,若对效结果一时难以判断,则应当呈给分行绩考评中心处理。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绩效考核体系 优点和不足 完善建议

一、基层行绩效考核体系的研究背景及意义

2010年3月,银监会《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商业银行全体员工均成为规范薪酬的对象。在强调银行董事会对薪酬机制负最终责任的同时,指引明确了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该包括经济效益指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其中,风险成本控制指标能够对全行人均绩效薪酬起到约束作用。

作为整个银行实现经营利润增长和内部风险控制的前沿机构,基层行的绩效考核更能体现绩效考核的效果。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信贷目标的单一考核,到随后对单一业务的指标考核,再到现今对财务指标的考核,商业银行经历了一次从片面追求效益和规模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向重视利润增长和风险控制的集约型模式的转变。近年来,随着引入经济增加值和经济资本等风险指标概念,我国商业银行逐渐构建了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前后台相结合并涵盖“业务发展”、“经营效益”、“风险控制”等主要定量和定性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

二、基层行绩效考核体系的突出优点

(一)将经济资本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在探索建立覆盖各级经营行的考核指标体系过程中,商业银行突出了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更加明确了企业“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同时也较好地降低了风险。银行是具有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应当将绩效考核建立在考虑到风险因素之上的资本回报基础上。因此,将经济资本这一资本成本概念引入了绩效考核,强调了资本占用的成本,克服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绩效考核以利润绝对额为指标而不能充分反映风险成本的缺陷,有利于经营者更清醒地权衡经营风险及其回报,从而做出更符合商业银行实际利益的决策;同时也能够反映商业银行不同机构部门、不同产品、不同业务、不同客户的价值创造能力,有助于真实反映各项业务所创造的价值,有利于在内部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其忽视风险、盲目追求规模的传统经营方式。

商业银行努力构建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秉承持续激励措施,结合地区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强化经济资本对风险资产总量的约束,同时运用经济增加值总量和人均概念,重视降低成本和内控合规,体现了对资本价值和经营风险的关注。

(二)基层行采取前台与后台、机关和网点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由于各部门职责分工各异,为使考核内容的确定与考核指标的设置尽可能体现工作职责、任务与要求,现有的考核体系普遍将各部门分为前台营销部门和后台管理部门两个类别分别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为经营发展指标、管理指标、业务量指标三大类。为进一步突出全行主要工作目标、突出部门职能特点,经营行根据前、后台部门职责实施分类考核,分别确定部门考核所需的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对定量目标严格按完成情况量化考核;对定性目标通过民主评议方式分层次进行考核评议,最终形成对各营业机构阶段发展的业务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的综合评定。综合绩效考核与员工和机构负责人工资分配相统一,考核结果直接与效益工资分配挂钩。

(三)突出指标量化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商业银行在探索绩效考核体系改革的过程中,逐渐摆脱了简单分级考核和过分依赖定性考核的老路子。定性考核具有可变性强,伸缩余地大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缺点,例如:考核标准、考核条件过于简单、笼统,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流于形式,易掺杂一些考评人员的个人主观因素等。而相比较而言,定量考核则能较好地克服上述问题,原因具体说来有以下两点:首先定量考核具有全面性和科学性,从利润增长、经营业绩、内控合规等多方面评价被考核对象;其次考核指标的量化有利于考评人员数据的收集,且考核结果也较为客观,个人主观因素较少。

对于网点机构,基层行基本采用经营发展指标、管理指标、业务量三大类考评指标。而经营发展指标主要由中间业务收入、存款旬均增量、营业利润、各项存款增量等构成;管理指标考核各营业机构整体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此项指标通过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评议;业务量指标则主要是以会计业务量和现金收付量为主。对于机关部门,将各部门分为前台营销部门和后台管理部门两个类别分别进行考核。

三、现有绩效考核机制存在的不足

(一)过分强调对单一指标的考核

目前,在对基层行考核中,单一规模指标设置权重较大。当前考核评价标准仍是主要从存款增量、中间业务收入等指标入手,据不完全统计,就单单中间业务收入和存款增量这两项的比重来说,就占到了某些基层网点考核权重的四成以上。如此以来,易造成基层行过分注重业务规模,不利于促进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同时,对规模类指标的过分依赖,导致一些基层行形成“利益当期得到回报,风险隐患留在银行”的观念。

现有各项考核指标是各部室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给网点分配业绩完成任务,往往各部门之前并没有较好协调和沟通,这容易导致考核指标就自身存在一定的矛盾。例如,基层网点一方面要扩大存贷款规模,另一方面则需要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这在很多时候就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

再次,尽管商业银行都在强调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但中资银行分业经营的现状下,一味要求银行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并不现实。一些企业贷款,利率可能按照基准利率执行或者下浮,但基层行却为满足了在中间业务收入上的考核指标任务,会收取额外的顾问费,这就是变相的“率转费”,该做法尤其在贷款紧张的年景屡见不鲜。其实这就是变相的息差收入,只是以中间业务收入的形式呈现,这样加大了从业人员短视经营行为,制约了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以短期指标为主、考核体系尚待完善

目前基层行的绩效考核主要是以年度为周期,同时结合每季度考核为辅助周期。全行在年初下达本年度计划,年末根据各机关处室和网点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在每季末,全行又进行季度考核,部分经营行还出现的每月评比,每旬评比的考核模式。

指标的设置短期化趋势易造成基层行的短视经营行为。一是对于存款增量、贷款增量、等增量指标,考核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存贷款的期限,只是笼统地将全部存贷款的期限设定为一年。由于现有考核模式强调的是时点余额,易造成基层行在处理年末、季末大额票据走款业务时,出现故意压票,拖延支付和违规揽储等行为。二是考核过程中忽视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对于长期战略性指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考虑较少,被考核对象仅仅关心被考核期间的结果。这不利于提高基层行的资本利用效率和业务发展水平,并且易滋生非理,影响银行的稳健运营。

(三)重经营业绩,轻内控管理

不良贷款占比,风险控制水平等内控指标主要体现在对机关后台部门的考核中,而在基层网点和前台部门中占比较小,且相关考核指标大多没有量化。在考核指标体系中,效益类指标权重过大,而内部控制考核则相对滞后,这就导致了内控管理考核环节的薄弱,从而使得内在制衡机制难以真正发挥作用,短视化经营、违规经营以及不正当经营等现象也难以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内控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基础,但基层行内控优先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内控责任缺失现象依然存在,内控文化尚未得到真正的建立,特别是部分基层行的从业人员还未意识到内控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尽管大部分基层行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相继完善了会计主管授权、强制休假、重要岗位轮换等制度,但在实践中,除“案发后一票否决制”外,大部分案件防范工作与绩效考核基本上是各自独立,案防工作主要是作为考核的扣分项,而未能与银行员工的职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议

(一)增强对长期战略性指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的重视

商业银行要保持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益化、效率化,统一于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整体的经营优势,因此在经营模式的选择上最重要的是优化资源配置,保证经营模式的可持续性。考核的可持续性就要体现在对长期战略性指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的重视上。比如可以在对年末、季末等时点存贷款增量考核的同时,也加入期间时段平均增量的指标,并根据存贷款的期限合理分配当期增量。又如法人客户贷款上根据不同的客户评级给予不同的系数,以此作为当期法人信贷的考核指标。这样的做法保证了资产质量,又优化了资源配置并提升了内部控制效果,能有效抑制基层银行的短期经营行为,使其正确地处理好业务开拓与稳健经营的关系,引导其走向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银行的长足发展奠定较为坚实的基础。

(二)提升内控管理在考核中的地位

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的主要目的是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防范金融风险和提高资产质量。而基层行在实际实施具体的绩效考核时,经营理念仍停留在“向规模要效益”上,未能将内部控制提升到重要地位,并且相关内控指标没有得到量化。因此,建议在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的过程中,将主要内控指标量化,并且提高对应考核权重,将案件风险率、工作人员风险管理能力、合规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同时要将违章操作、有章不循、差错事故、屡查屡犯等行为重点纳入对应岗位考核体系,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切实促进绩效考核与案件防范工作,科学引导基层行增强社会责任感,优化资源配置,将自身打造成为流程合规、经营良好和顾客满意的“好银行”。

(三)各级统一思想,为考核过程扫清障碍

1.重视高层领头,建立良好考核风气

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是绩效考核重要环节。考核过程中,应确保整个流程公正和透明,众所周知,绩效考核结果影响到每一位被考核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时牵涉的部门和人员较多。因此考核工作能否进行的顺利与圆满,往往取决于考核机构最高决策层是否全力支持。决策层在制定考核体系的时候需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秉承事实求是,努力适合本行发展规律,优化资源配置,又要尽量杜绝在考核过程中出现部门之间和人员之间矛盾等不利于内部团结的情况。

2.考核组织严密,建议成立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考核小组

在设定考核指标时,应充分考虑考核结果的有效性、目标性和奖惩性。在现有考核模式下,大多是由财务会计部门提出考核方案并负责所在行的部室和网点的考核。这样易造成考核效果的片面性和被考核单位对财会部门的误解。建议成立以基层行最高决策领导为牵头人,各部门和网点主要负责人参与,财务会计部全面贯彻的绩效考核小组,以达到综合考虑各部门意见,尽力完善考核流程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孙艳丽.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的思考[J].科学之友,2011.1.

[2]赵俊民.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的完善[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0.5.

[3]谷雷.关于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的几点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6.

[4]王泽平.四川主要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调研分析[J].西南金融,2010.6.

银行任务考核方案范文第15篇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三、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相应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便于操作掌握。针对目前管理现状,一是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增加和细化履职行为监管相关内容,使基层监管部门有章可循,增强基层监管部门的可操作性。二是出台配套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履职行行为监管的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资格审查和履职行为监管有机结合。1.要严格市场准人,把好任职资格审查关,防止不合格的人员进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一是严格考试谈话制度,着重考察拟任高管人员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严格调查走访制度,着重考察拟任人的思想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严格离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审计中含糊不清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实行任职资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建立高管人员动态监管体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年度谈话、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对在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对高管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环节;二是严把考核关,明确并细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性考核与量化考评相结合,使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考核有依据、监管有标准、处罚有尺度。任职资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经验引入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使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三是严把评价关,对于年度评价为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于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实行降职、劝辞和免职处理,保持高管人员监管的严肃性。3.要严格市场退出,谁撞“红线”就处理谁,促使高管人员严格自我管理和约束。

    (三)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实行微机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拓宽信息收集来源,特别要增加高管人员履职期间行为监管的资料;二是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档案管理软件,对监管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对高管人员及时将高管人员任职期间的违规违纪情况、责任案件或事故等记录在案,并作为对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重要依据,以此增强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提高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