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按照XXX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责任分工,本人督导的学校为XX乡中心学校、XX乡中心学校、XX学校、XX幼儿园四所学校。根据XX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及《XXX教育局督导室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精神,为加强对督查学校的整体工作的检查、评价、指导,本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责任督学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大对督查学校整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使之能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1、按时参加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加强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使督导能力得到提高。

2、通过督导使四所学校能依法办学,规范办学。

3、化解校内、校外的各种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利用率。

5、通过深入课堂,指导教师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实施质量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6、督促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美化、绿化校园。

7、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8、做好教育局督导室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具体措施

1、认真学习,使督导工作有章可循。学习《XX省督学管理办法》、《XX区督学聘任与管理办法》、《XX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XX区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及《XX区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计划》等文件,督导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督导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深入到学校中,了解学校的各种情况,对该校各项工作要了如指掌。

3、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支持、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分析汇总部门执行和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4、做好师生关系和学校领导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深入到老师和学生中去,倾听教师的心声和意见,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及时将教师的想法和领导的要求进行沟通。

5、对课堂教学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特别是课堂教学工作。要经常性走动式巡视课堂,组织教师听课并汇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6、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督查。开学对招生行为、分班行为、收费行为、周边环境整治进行督查,学期中间对教学行为、课程开设、课程方案的执行、课程改革的进展、学校工作计划的落实、学校安全排查进行督查,学期末要对学校工作计划的完成等进行督查。

7、对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进行督导。要把重点放在各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上,要让设施设备发挥作用。一定达到教师人人能用,科科用好。督导时如果出现不会用,不想用,不愿用的局面,要求学校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8、对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导。要监督学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各种安全预案,并进行安全演练,确保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四、工作行事历

二月份:

1、制定督学工作计划。

2、督促、指导学校制定《学校工作计划》。

三月份:

1、督查学校收费行为。

2、督查学校开课行为。

3、督查学校绿化美化。

4、督查周边环境整治。

四月份:

1、召开好学生、教师、家长三个座谈会。

2、召开经费使用专题会议。

五月份:

1、指导学校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对各校各功能室使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2、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

六月份:

1、督促学校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2、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工作。

七月份:

1、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2、对学校管理进行工作考核。

3、根据前期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有真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八月份: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强化挂牌督导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教育督导专业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现制定2019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新模式,强化挂牌督导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锻造一支能够真正担当政府的“得力助手”、学校的“专属顾问”、群众的“贴心专家”、决策的“信息参谋”,合格履职的优秀责任督学队伍,提升教育督导专业能力,为@@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挂牌督导的新模式,提高责任督学的依法督导、规范督导和服务学校的意识,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高效。

2.积极开展专项督查、随访督导、协作督导相结合的实践与研究,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更适合区域实际和学校需求。

3.做好责任督学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责任督学督导理论水平和督导能力。

4.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平台”,研发@@区教育督导大数据“工作平台”,实现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化。

三、主要任务

1.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坚持集中学习与网络学习、组织培训与派出参训、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业务培训与能力考核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的督导机构人员以及专兼职督学能力提升培训机制,打造一支层次多样、覆盖全面、专业精湛、作风过硬的教育督导队伍。3月份编印督学工作手册,7月份编印督学培训资料,暑期开展一轮督学专题培训,纳入区级培训。

2.完善挂牌督导工作运行机制。围绕督学责任区管理、督学培训、督导方法、责任督学五项职责、八项经常性督导任务、工作流程等各个环节健全并完善工作制度,使挂牌督导工作在更加科学、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依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职责,形成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的问题联动解决机制,切实落实问题整改工作。

3.强化督学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中小学幼

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强化督学动态管理和任期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教育督导工作部署,各级督学要深入一线、深入学校,听真话、查实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各级督学要敢于担当,做到严格自律、风清气正、秉公执法、真督实查,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树立督学良好形象。

4.加强理论学习。首先要重点学习《教育督导条例》及教育督导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其次是加强教育督导宣传与理论研究。加强教育督导政策法规、典型经验成果、工作特色亮点的宣传,利用教育督导内部平台和新闻媒体推介工作成果、探究工作方法、交流经验体会,充分展示@@教育督导风采。引导、鼓励教育督导人员总结实践经验,升华理论研究,撰写督导论文,积极探索教育督导工作新思路。再次找标杆,学先进,组织督导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5.

将新建的@@五中、八中和民办(有证)幼儿园纳入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督导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确保到2019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6.加强对责任督学的考核与表彰。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依据《襄阳市@@区责任督学考核办法》,采取过程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查阅责任督学工作计划、随访记录、督导报告、听课记录、督学案例等材料,参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平台上传情况,对该项工作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价,季度末进行通报,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情况与学校发展进行捆绑式考核,每年度进行总结表彰。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季度:

1.制定2019年督学责任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工作;

3.开展2019年@@区规范办学“春季行动”;

4.制发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5.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季度:

1.开展督导先进工作单位、优秀督学和督导员评选工作;

2.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

3.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4.编印《@@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资料汇编》;

5.责任督学提交半年督导有关材料;

6.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季度:

1.开展督学案例评选;

2.迎接市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检查;

3.开展两类学校建设和控制大班额专项检查工作;

4.开展督学集中培训工作;

5.调整区级督学;

6.开展2019年秋季开学检查工作;

7.开展民办幼儿园督学挂牌工作;

8.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季度:

1.开展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成立考核小组,对责任督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表彰;

3.总结2019年挂牌督学工作情况;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要学法、懂法、依法,提高督导工作政策水平 

督学的职责是代表国家对政府的办学行为进行督政,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督学,并通过对政府及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评估、督导、督办,进一步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这是实行教育督导制度的根本目的。督学要想胜任这项工作,就必须掌握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制度、教育法律,吃透国家政策的精神、法律、制度的思想,掌握法律在一些重大方面的具体要求,这就决定了督学首先必须学习,然后才会掌握,这是做好督导工作的前提。 

作为督学应当认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基于实现并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享受公平教育的基本权利”:又在于实现国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及“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入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目标”的一种策略。作为督学就要掌握:为达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国家配套实施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制度、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国培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基础教育课程计划等系列制度与计划。更要明白:开足开齐各门课程是在课程实施上保障对学生的素质教育:强化各功能室的建设与使用是从教学手段上保证对学生素质教育的实施。有了对国家政策与法律的正确理解,就能很好地把握督导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二、要摆正位置,处理好关系,和谐开展督导工作 

责任督学通常都由中心学校在职分管教育、教学的副校长兼任。这就决定了责任督学既是基层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者与国家教育政策的执行者。又是责任区学校教育管理督导者的双重身份。在对自身学区的管理与责任学区督导两方面的工作中,首先要做好自身学区所主管及分管的主体工作,甚至要做得很模范,要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才有资格也有实力去指导别人的工作。作为中心学校的分管校长,去兄弟学校开展督导工作时,要有虚心学习他人成功办学经验的雅量。作为代表县级教育督导机关去开展工作的责任督学,也要成为责任区学校办学成功做法的发掘者与推介者,成为办学症结的诊断者与工作改进的指导者,更要成为不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者与执行国家法律、政策易出错方面的保健者,而绝非是他们工作中麻烦的制造者;在相同办学条件下,督学还是共同办学问题的研究者与探索者。我们的共同任务,都是贯彻国家的办学方针,落实国家的办学政策;双方的共同目标,就是将地方的教育办实、办好。自己的位置摆正了,关系就好处了,工作也就能和谐地开展了。 

三、要深入责任区。将督导工作与学区工作结合起来 

监督责任学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的教育政策,遵守国家的教育法律,就必须深入学区充分了解学区的办学情况。《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明确了一个月至少要深入责任学区开展一次工作的任务,这样就势必影响责任学区的正常工作。如果把督导工作同责任学区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便可避免工作上对学校及教师重复性的检查,节约了责任学区学校接待性开支。比如每个中心学校都有开学、中期的工作督查及期末的综合考评,中心学校集中组织的就有教学研讨、教代会等教师活动,以及艺术节、运动会等学生综合素质的展示活动等等。参与他们的活动,指导并考察他们的活动,在活动中去落实,更在活动中去提高,督导效果一定很好。 

四、要坚守原则,把握重点,保障国家教育政策的落实 

责任督学对责任区需要督导的内容包括办学条件、安全管理、办学行为、养成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等,头绪很多。“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是督政工作的重点,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后,这项工作已不再是督导工作的重点。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始终是督导工作的核心。要将巩固“均衡发展”、强化各功能室的使用,落实到提高教育与教学质量的中心上来;要将义保经费的开支、课程计划的执行、特岗计划与国培计划的实施、校园文化建设等各类办学行为的规范化,归结到实施国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上来。义务学校管理中“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基本理念,要求我们对养成教育、艺体及地方课程的实施要有所侧重:“安全和谐充满活力”的管理理念,要求我们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教师的纪律管理、后勤与财务管理也不可松懈。在督导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守原则、把握重点,教育督导工作就能化繁为简,驾轻就熟,国家的教育政策也就能得到保障落实。 

五、要善于发现责任区学校办学特色,提炼并进行推广 

每个校长都有自己的办学思想,并通过管理去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每一个教师也都有自己的个性特点,在长期的教育管理及课堂教学中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与教学风格。无论是学校成功的办学经验,还是教师的教育教学风格,都是形成基础教育管理的巨大财富。作为督学应该去发掘、总结、提炼并给予大力的推介。督导主管部门应该建立自己的网站或刊物,为推介各学校及教师的成功经验搭建平台。推介责任区学校的成功经验,可以从正面引导学校的办学行为。引领学校的发展。在为责任区学校做宣传的同时,也提高了责任区学校接受督导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两年来,笔者写过诸如《霍山县:校本课程百花齐放呈异彩》《霍山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工作督察报告》等督导新闻、案例及论文。这些新闻及案例对于推介并引导学校加强校本课程建设、强化学生的养成教育起到推动作用。 

六、要深入调研教育问题,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对于责任区学校办学中的成功经验,可以通过《督导报告》向责任区以至全县进行推广,可以在媒体上介绍推介,以便帮助其他学校在解决相同或类似问题时找到正确的方法。对于大家在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共同困难或由制度带来的无法解决的共同问题,作为督学应该深入调研、认真思考,寻找解决的计策,撰写调研报告,将其发表在相应的教育网站或期刊上,为学校提供解决办法,为国家提供政策性的参考。这些年来,针对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一些现实性问题,笔者写了《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所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乡村陪读大军为何如此壮大》等文章为指导责任区工作提供了参考与借鉴。   [本文由WWw.dYlW.nEt提供,第 一专业,欢迎光临dYLW.neT]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

格责任追究。第五章 附则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第七条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局作为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部门,按照年初与市局、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结合本区实际,认认真真地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的综治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考核任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我局始终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这项国策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分别与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了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各科室、中心以及两个劳动保障服务站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的管理模式。为了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去审视,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使全局上下形成一股合力,脚踏实地做好计生综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我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各科室、中心的职能,将计生工作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到中心、到责任人,将目标考核与年终奖惩挂钩。我们严格抓落实,要求将计生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认真、仔细地做好各类业务的计生查验和登记工作。在局务会和全局人员大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强调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各科室、中心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局计生领导小组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科室、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全面地督促检查,对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找出差距和失误,坚决予以改进和改正,督查和奖惩情况结果均以正式文件予以通报。实行规范化管理,硬条件做到硬,计生工作需要经费开支予以保证,软条件做到优,材料齐全完整美观。职介所是涉及计生工作较多的部门,我们更是勤于督促、反复检查,不允许有任何失误。

三、各负其责落实到位全局计生综治工作责任人按照责任制各负其责,在工作中较好地实现了业务工作与计生综治工作的统一,扎扎实实地做好了计生工作。我局成立了领导班子,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与上级单位、所属科室和中心、两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站分别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局计生综治工作责任制以文件形式发出;按照要求做好了督促检查并有督查记录;每年度局务会上专题研究计生工作2次以上。今年对两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站的计生综治工作和局内部三科两中心计生综治工作分别进行了两次以上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书面通报。人事方面,在审核出席省、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时,均有计生部门签署意见,今年,共审核推荐记二等功3人,推荐记三等功8人,表彰先进个人4人,年度考核优秀77人,计划生育查验率100%。办理干部调动手续时,严格审核有无计划生育或计划外怀孕情况60人,审核率100%。办理人事手续14人,与托管人员签订计生合同14份,签订率100%。劳动方面,办理《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38份,《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83个,100%查验登记计生证明。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手续6人,100%查验并登记计生证明。指导两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失业人员登记证483人(嵩办167人、泰办316人),100%查验和登记了计生证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是关系到新区发展的大事,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局将一如既往,常抓不懈,在过去大量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将更好地完成新的一年的目标管理任务,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我局始终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这项国策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分别与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了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各科室、中心以及两个劳动保障服务站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的管理模式。为了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去审视,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使全局上下形成一股合力,脚踏实地做好计生综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按照我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各科室、中心的职能,将计生工作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到中心、到责任人,将目标考核与年终奖惩挂钩。我们严格抓落实,要求将计生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认真、仔细地做好各类业务的计生查验和登记工作。在局务会和全局人员大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强调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各科室、中心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局计生领导小组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科室、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全面地督促检查,对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找出差距和失误,坚决予以改进和改正,督查和奖惩情况结果均以正式文件予以通报。实行规范化管理,硬条件做到硬,计生工作需要经费开支予以保证,软条件做到优,材料齐全完整美观。职介所是涉及计生工作较多的部门,我们更是勤于督促、反复检查,不允许有任何失误。

三、各负其责落实到位版权所有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全区教育方针、法规、政策的落实实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热点问题和各类举报案件;负责调查、处理本系统违纪案件。

(三)负责本系统干部考核、培训、培养选拔、任免及组织发展,干部档案的建立、保管。

(四)负责本系统理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工作和干部、教师理论学习,师德教育管理;党建资料管理,党刊发行。

(五)负责群团组织建设、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教工民主权利的落实,组织教工社会性活动。

(六)负责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计划;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对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宏观管理、调查、总结和分类指导;对中小学办学方向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七)贯彻落实国家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科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校“阳光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八)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创建“平安校园”。

(九)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对高中、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组织与指导;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反向小综合会考、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批民办学历(非学历)学校的审批、监督、宏观管理及日常视导、年度检查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计划,教工需求预测、人事调整、大中专毕业生的调配计划;负责教师教育工作、教师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培训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负责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技术工作考试、伤残人坚定,教师奖惩、人事档案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中小学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经费核查、统计分析、监督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配备;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与审计。

(十三)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所开办、停办、级别评定工作和全区托幼园所业务视导、年度审验评估工作。负责园所长和保教人员的资格审定和培训。

(十四)负责中小学科学技术、劳动技术课程的整合与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十五)负责对教育系统信息化设备进行管理和指导。建立覆盖全区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为学校提供设备技术和设备应用的服务支持。

(十六)负责新建、翻建和扩建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舍、教师公寓维修和维护。

(十七)负责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学生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负责教育事业开发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全区教育方针、法规、政策的落实实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热点问题和各类举报案件;负责调查、处理本系统违纪案件。

(三)负责本系统干部考核、培训、培养选拔、任免及组织发展,干部档案的建立、保管。

(四)负责本系统理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工作和干部、教师理论学习,师德教育管理;党建资料管理,党刊发行。

(五)负责群团组织建设、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教工民利的落实,组织教工社会性活动。

(六)负责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计划;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对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宏观管理、调查、总结和分类指导;对中小学办学方向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七)贯彻落实国家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科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校“阳光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八)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创建“平安校园”。

(九)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对高中、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组织与指导;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反向小综合会考、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批民办学历(非学历)学校的审批、监督、宏观管理及日常视导、年度检查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计划,教工需求预测、人事调整、大中专毕业生的调配计划;负责教师教育工作、教师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培训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负责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技术工作考试、伤残人坚定,教师奖惩、人事档案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中小学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经费核查、统计分析、监督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配备;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与审计。

(十三)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所开办、停办、级别评定工作和全区托幼园所业务视导、年度审验评估工作。负责园所长和保教人员的资格审定和培训。

(十四)负责中小学科学技术、劳动技术课程的整合与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十五)负责对教育系统信息化设备进行管理和指导。建立覆盖全区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为学校提供设备技术和设备应用的服务支持。

(十六)负责新建、翻建和扩建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舍、教师公寓维修和维护。

(十七)负责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学生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负责教育事业开发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建立领导干部相关动态数据库,做好基础工作。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与当地组织部门进行协商,请求其为审计部门适时提供纳入审计范围的各级领导干部信息。包括现任职单位、起始时限、职务等相关信息。在得到以上信息后。审计部门可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这样对哪些领导干部和单位已审、哪些多年未审,就能做到一目了然。二是审计部门可以对近年来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其他审计项目进行整理,建立起电子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并将两类电子数据库有机结合,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二、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点。为了科学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满足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审计机关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可将地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掌握各县(市、区)经济决策权、经济执行权和承担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县(市、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派出机构;第二类为重要经济主管部门,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财政资金较多、下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类为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院校、医疗等事业单位;第四类为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五类为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和规模较小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未改制企业等;第六类为市管县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通过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对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一届审两次或离任审一次等。按照党政部门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资金运作总量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大的重要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下属单位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领导,以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导,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三、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到争取主动、协商一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干部任免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只是一家部门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必须改变过去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审计,不好作计划、不能作计划的观点和被动等任务上门的做法,把制定计划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主动与组织、纪检等成员单位多进行一些沟通。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要求和干部调整动向,向他们说明年度内审计力量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然后将计划初稿分别送有关部门,或者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意见,最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执行。

四、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做到综合平衡、长短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同时审计部门任务量的来源很多,既有上级指令性任务和授权任务,又有地方政府交办的任务,还有部门之间的委托任务和协调任务。因此在制定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审计期间任务量和审计资源的均衡配置,做到统筹兼顾,长短结合,年度计划与长期计划均衡。把当年计划与前几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未来几年审计工作规划一起统筹考虑,采用滚动式计划法,确定当年计划。既保证能对审计范围内的审计时象在一定的时间内轮审一遍,又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不至于集中在某一年度,确保审计资源的高效利用。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是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下面给大家分享2020-2021学年度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教学督导工作计划【1】

一、督导工作主要内容

1、督促检查减负增效工作。切实做到一科一辅,杜绝一科多辅。

2、与教务处共同做好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质量评价等项工作。督促检查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杜绝不备课上课、非特殊情况坐着上课,上课时接听手机,在课堂上玩游戏等现象发生。

3、继续关注课堂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质量。继续学习新课标,开展期中质量抽测活动等。

4、加强对青年教师和教学骨干的培养工作。

5、督促、检查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开展情况。

6、督促、检查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情况。

7、关注毕业班教学、复习迎考工作,做好模考分析、反馈等工作。

8、配合区督学来校听课、指导教学工作。

二、督导工作主要措施

1、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精神,“作业的分量和难度要适当。小学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二、三年级每日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

2、按照区《课堂教学常规实施办法》意见精神,开学初、期中、期末检查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等,希望老师们及时认真批改作业,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3、配合校长室、教导处开展推门听课活动,深入课堂了解授课情况,及时开展评课议课活动。

4、教研组、备课组、学生社团要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讲人或主持人,活动前要有计划、出通知,活动后要有总结,并及时上传有关资料。社团活动将作为本学期重点检查的内容。

5、毕业班新课应于5月上旬结束,中旬将举行一模,六月上旬举行二模。

三、督导工作行事历

二月份:

1、超周课与学科计划制定情况检查;

2、了解教研组、备课组计划制定情况。

三月份:

1、督促开展语文学科青年教师开展白板运用课堂教学评比活动;

2、督促社团活动正常开展;

3、了解教辅资料使用与星月书屋开放情况;

4、迎接区督学组来校检查。

四月份:

1、督促做好第17届家长开放周活动;

2、期中抽测与总结反馈;

3、期中教学常规检查;

4、督促开展数学学科青年教师开展白板运用课堂教学评比活动。

五月份:

1、督促开展综合学科青年教师开展白板运用课堂教学评比活动;

2、毕业班一模;

3、督促、指导艺术节活动正常开展;

六月份:

1、毕业班二模;

2、开展复习研讨活动;

3、期末教学常规检查;

4、配合教导处、教研组做好期末质量检测与总结反馈活动;

七月份:

1、配合做好招生工作;

2、配合做好暑期校本研修工作。

教学督导工作计划【2】

一、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

1、全面落实了对教师课堂教学检查。每个督导组成员通过课堂听、看、查、导方式,检查了教师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等工作。

2、开展了期初、期中、期末阶段性教学检查。初期教学检查了教师选聘、教材、教学大纲到位情况,资源准备情况,教学秩序正常情况,以上情况一切正常;从期中检查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上看,老师教学认真,作业布置批改到位,学生对教师的评价良好;期末检查中,各教师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学生考试、实训正常,技能竞赛周工作顺利完成,教学工作全过程正常,学生民主测评情况良好。

3、执行了常规工作检查。全学期落实人员,每天检查教师如下常规工作:是否提前到班,有无迟到、早退、接听手机、随意调停课等现象,并将各专业课堂上课出勤情况张榜公布,既督教又督学。

4、检查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查看实验课教师、学生是否到位,教学内容是否有针对性,能力培养是否体现应用性等,从检查情况看,教师工作认真负责,实验开出率很高,学生实习反映良好,课程设计基本合理,个别科组提出调整教学科目,有些科目教材已经过时,落后时展要求。

5、检查了毕业设计、毕业作业工作。特别要从课题选题、过程指导、答辩、考核等环节着手,防止课题来源陈旧,设计(作业)内容雷同,答辩考核走过场,完成质量不高等现象。保证毕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二、督导组检查建议

1、加强对教师的培训。通过以老带新、主题讲座、短期培训班等对新任课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2、加快本校重点专业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如学习培训、转专业学习、重点专业设立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等。

3、加强“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学习与推广,同时建议学校配足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

4、让教师“走出去”,到兄弟学校学习和交流。

5、各科组教师认真研究教学用书,更换或调整过时落后的教材。 教学督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教学督导成员缺乏对职业教育管理和督导的理论和实践的理解和认识,在处理督导工作上做得不到位。望今后加强学习与各方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督导工作业务水平。

教学督导工作计划【3】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以升本改建迎评估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为目标,以加强常规教学检查、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督导结合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过去教学督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推进教学督导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良好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1、以升本改建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为工作指南,做好迎接升本改建评估的专项督导工作。

(1)按要求完成学院升本改建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中教学督导承担的工作任务。

(2)认真做好师资队伍建设、特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专项督导工作,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作出客观评价,提供合理意见和建议。

2、深入教学一线,督导教学全过程,抓好教风、教学管理与教学服务保障的督导。

(1)加强日常教学秩序和教师课堂教学常规执行情况的督查。

(2)分期初、期中、期末对教学院部教学管理和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情况进行阶段性重点督查。

(3)随机听课与重点听课有机结合,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指导。从教学内容的取舍、教学过程的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推动工学结合教学模式在我院的推广和我院双师型教师的成长。

(4)做好院领导、教学院部、处室负责人随堂听课、评课制度的督导工作。

(5)做好教师课堂教学和系部教学管理评价。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活动。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发放教学质量问卷调查表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以及对院部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抽查学生作业、实训报告、考试试卷等形式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

(6)加强教师业务学习、教科研活动环节的督查,提高学习和活动的质量及效果。

(7)加强教学管理与教学服务保障的督导。督促教学管理部门严格履行教学管理职责;督促教学院部认真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使督导与教学管理有机结合;督促服务保障部门按照学院要求切实做好教学服务,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修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工作职责,成立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进一步明确院系两级管理;制订教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的院系两级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教学督导体系。

(2)召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会议,部署教学督导工作要求,总结交流教学督导工作经验,表彰优秀院部教学督导组和优秀教学督导员。

(3)规范教学督导文书、报表的格式,统一教学督导评价标准,及时归档教学督导资料。

(4)将教学督导纳入院系绩效考核工作中。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_年9月:期初教学准备与督导工作检查,督查课程表安排、教材与师资到位;督查学生到课率,督查教师教学日历、备课本、课件以及调停课等情况。

20_年10月:升本改建评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整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随机抽查听课;督查组织学生技能大赛情况。

20_年11月:升本改建评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整改;督查教师参加教案、课件、板书、说课等比赛情况;期中教学管理与督导工作检查。

20_年12月:升本改建工作评估;教师课堂教学和系部教学管理评价;召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学督导工作经验,表彰优秀教学督导员。

20_年1月:期末教学管理与督导工作检查,督查按时结课、安排考试、组织阅卷等。

教学督导工作计划【4】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四个转变”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指导、评估和服务,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现代化管理水准,为推动我区教育事业规范、内涵、科学、优质均衡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

1.做好迎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监测、复查工作,确保指标、数据达标。

2.积极申报“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申报成功,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3.做好迎接“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省级抽查工作。

4.深入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责任督学进校开展“一日督导”。

5.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第三方评价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向第三方评价机构购买服务,分别选择1所小学、1所中学进行试点。

6.探索建立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扎实开展综合性、专题性、需求性、随机性督导评估,严格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工作措施

1.坚持“四个”转变

(1)推动督导职能由“重督查”向“重指导”转变,以优质的督导服务助力学校科学发展。

(2)推动督导内容由“全面”向“局部”转变,由关注规范办学行为的全面督查,转向制约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聚焦学校发展,解决实际诉求。

(3)推动督导对象的主观参与度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探索建立学校主动申报制度,量身定制个性化督导方案,按需督导,柔性调控,切实提高督导工作的实效性。指导学校在客观分析学校现有基础上,抓住关键、

突出重点、自主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督导室要把握好规划的方向性、发展性、可行性。

(4)推动督导主体构成由“单主体”向“多主体”转变,逐步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委托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切实提高督导工作的客观公正和生命力。

2.创新“三个”机制

(1)科学重组督学队伍,进一步提升督导效能。推进督导机构建设和督导人员配备,成立区督导委员会,调整充实专、兼职督学队伍,拟聘任专职督学3人、特约督学5人、兼职督学28人、挂牌督导责任督学4人,建立符合新形势下督政与督学需要的较为完备的督学队伍。

(2)创新推出培训模块,进一步丰实督学底蕴。督导工作事在人为,但打铁还需自身硬。深化督学培训工作,计划邀请无锡督导专家集中培训1次,分别赴上海闸北区、无锡崇安区、成都青羊区考察学习发展性督导评价、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第三方督导评价经验。采取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学习上要努力做到“先一步、快一拍、深一层”,要成为“教师的教师、校长的教练”,不断提升督学的学习力、督导力、执行力。

(3)切实聚焦教育现场,进一步推进督导研究。教育督导注重“研”字,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从课题研究入手,提升教育督导研究力。二是从问题研究入手,提升教育督导效能性。三是从制定“规程”入手,提升“一日督导”规范性。“一日督导”坚持做到“一、二、三、四”,即坚持“一个标准”,客观公正,服务学校发展;把握“两个尺度”,严而有格,实而不虚;发挥“三个优势”,信息优势,经验优势,智力优势;实现“四个公开”,文件公告督查内容,集体公示督学名单,投诉电话实行公开,三级责任人全区公布(省、市、区督学三级组成的专兼职互补的督学责任区督查网络)。

3.推进“四大”工程

(1)推进办学行为督查工程。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为抓手,以促进学校提升办学内涵、打造特色亮点为关键,认真开展教育重点工作“八无”的督查评估。八无:课程计划落实无挤占,无体罚和变相体罚,无教育乱收费,作业量无过重,在校时间无过长,考试无

排名,无重点班、特色班。加大随机督导的频次,建立随机督导的常态机制,重视常态,反对突击,促进学校规范发展、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品质。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价,扎实开展综合性督导、专题性督导、随机性督导和需求性督导,确保学校办学行为规范。

(2)推进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程。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将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责任区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清河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适当调整责任区督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与要求。扎实开展随访督导工作,以省、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为基本依据,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方位落实素质教育这一中心,开展对学校管理、招生收费、课程开设、教育教学、师德师风、课业负担、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督导,全面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力求做到督学工作“月通报、年考核”,接受责任区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3)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工程。根据市督导室部署,整合引导发展,建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的通知》[苏教督(201_)4号]文件精神,积极整合中小学素质教育考核和综合督导体系,启动2所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4)推进第三方评价工程。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价制度的研究,在部分项目上试点第三方督导评价,确保教育评价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完善教育教学评价制度,重点是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切实增强每个学生的进取自信心、每所学校的发展自信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记实、民主、公开原则,做到客观真实、公开透明,探索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考试招生的更紧密挂钩。学校发展性评价要引进“增值评价”方法,重在考核学校在促进不同情况学生进步方面的努力程度和实绩。

4.完成“两个”创建

(1)积极做好“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认真释读

文件精神,细心研读文件,把握指标内涵,突出关键环节,会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创建监测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认真核查各项年报数据,对照指标,分析现状,逐条核查,做到每个数据有来源,每项材料“零误差”。认真部署满意度调查,第一时间制定方案,第一时间明确职责,强调纪律,确保调查结果的可信性。认真调研区情,按照“办实事、务真功、求实效”的原则,进行全方位调研,对优质均衡发展的现实基础、存在问题及路径进行深入思考和系统规划。

(2)扎实做好“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年度监测复核工作。继续围绕义务教育均衡主题,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监测要求及督导评估整改要求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薄弱环节整改情况专项督导,重点督导“国检”中各校存在的薄弱环节、规划项目的整改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政府落实教育责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5.建立“一个”体系

围绕“教师幸福、学生快乐、群众满意”三个维度,努力建立以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办学满意度考核为主的绿色评价体系。探索督导工作与其他科室相关工作的融合和结果共用的有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力争统筹“同工作不同部门的评价一致性”。每次督导评估结果按比例纳入第三方评价体系中,对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学绩效考核、评优、验收等合为一项工程,一次完成。

教学督导工作计划【5】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以升本改建迎评估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学院_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为目标,以加强常规教学检查、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督导结合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过去教学督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推进教学督导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良好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1、以升本改建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为工作指南,做好迎接升本改建评估的专项督导工作。

(1)按要求完成学院升本改建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中教学督导承担的工作任务。

(2)认真做好师资队伍建设、特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专项督导工作,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作出客观评价,提供合理意见和建议。

2、深入教学一线,督导教学全过程,抓好教风、教学管理与教学服务保障的督导。

(1)加强日常教学秩序和教师课堂教学常规执行情况的督查。

(2)分期初、期中、期末对教学院部教学管理和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情况进行阶段性重点督查。

(3)随机听课与重点听课有机结合,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指导。从教学内容的取舍、教学过程的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推动工学结合教学模式在我院的推广和我院双师型教师的成长。

(4)做好院领导、教学院部、处室负责人随堂听课、评课制度的督导工作。

(5)做好教师课堂教学和系部教学管理评价。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活动。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发放教学质量问卷调查表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以及对院部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抽查学生作业、实训报告、考试试卷等形式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

(6)加强教师业务学习、教科研活动环节的督查,提高学习和活动的质量及效果。

(7)加强教学管理与教学服务保障的督导。督促教学管理部门严格履行教学管理职责;督促教学院部认真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使督导与教学管理有机结合;督促服务保障部门按照学院要求切实做好教学服务,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修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工作职责,成立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进一步明确院系两级管理;制订教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的院系两级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教学督导体系。

(2)召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会议,部署教学督导工作要求,总结交流教学督导工作经验,表彰优秀院部教学督导组和优秀教学督导员。

(3)规范教学督导文书、报表的格式,统一教学督导评价标准,及时归档教学督导资料。

(4)将教学督导纳入院系绩效考核工作中。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_年_月:期初教学准备与督导工作检查,督查课程表安排、教材与师资到位;督查学生到课率,督查教师教学日历、备课本、课件以及调停课等情况。

20_年_月:升本改建评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整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随机抽查听课;督查组织学生技能大赛情况。

20_年_月:升本改建评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整改;督查教师参加教案、课件、板书、说课等比赛情况;期中教学管理与督导工作检查。

20_年_月:升本改建工作评估;教师课堂教学和系部教学管理评价;召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学督导工作经验,表彰优秀教学督导员。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关键词】高校 招生工作 廉政风险 防控 研究

1.研究高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意义

高校招生是一项年度常规工作,自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每年都重复进行。因为高考招生具有趋利性、选拔性、竞争性;因为高校招生是一种公权运用,由此,必然产生公权滥用,招生腐败和维护公平公正,廉洁招生的矛盾。前者毁掉教育公平、教育秩序和教育可持续发展,甚至毁掉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最终导致。后者则相反。研究高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就是研究防控前者,匡扶后者,所以,具有积极的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2.高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分析

廉政就是不,正当使用权力。腐败就是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所以,权力不一定产生腐败,但是,腐败一定来自权力。高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分析,就是分析高校招生工作权滥用的可能性,它是高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

高校招生工作权,包括招生计划制定权和招生计划执行权。下面就从招生工作权的正当性、滥用风险、风险点、责任主体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2.1招生计划制定廉政风险分析

2.1.1招生计划制定权的正当性

招生计划制定廉政风险有两个关键因素。第一、招生计划制定权的正当性;第二、招生计划制定权是否存在滥用的可能性。高校按照国家规定,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制定招生计划,是教育管理部门赋予高校的权力,也是学校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的基本要求,它不仅具有必要性,也具有正当性。

2.1.2招生计划制定权滥用的风险

招生计划制定权由学校领导掌握,学校领导应该正当行使。但是,受到追求利益,包括追求额外利益的影响,学校领导有可能违背国家规定,超出自身条件,制定超量招生计划,造成招生计划制定权的滥用。

招生计划制定权滥用,除了学校领导自身的原因外,也有政策环境的因素。比如,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1999年至2010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政策,但是,一些地方和高校,并不理解为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实现高等教育外延和内涵协调发展,而是片面理解为扩大招生规模,实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提高。其实,扩大招生规模与扩大办学规模是两个有着明显区别的概念。前者没有将办学的其它要素与招生有机地联系起来,单独或片面地强调扩大招生,有着滥用招生计划制定权的嫌疑。而后者,却是将办学的其它要素与扩大招生有机地联系起来,强调办学其它要素与招生共同增加的有机联系,是招生计划制定权的正确使用。2010年3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4月24日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3月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明确提出高等教育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由此改变了招生计划制定的政策环境。但是,时至今日,具体到一些地方和高校,还没有完全改变制定超量招生计划的倾向,招生计划制定权滥用的风险依然存在。

招生计划制定权滥用,会给学校或学校领导带来眼前利益,但是,其后果是办学条件承载不了招生人数,满足不了办学需要,办学质量下降,损害学生利益和学校长远利益,造成学校和社会问题。

2.1.3招生计划制定权滥用的风险点

招生计划制定的过程,就是学校行使招生计划制定权的过程。因为招生计划制定权与学校利益或学校领导个人利益(政绩)交织在一起,如果学校领导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没有全局意识、大局意识、长远观点,只从局部、学校、个人和眼前利益考虑,就有可能制定出超承载力的招生计划,发生招生计划制定权的滥用。可见,招生计划制定权滥用的风险点就是招生计划制定本身,焦点人员就是学校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

2.1.4招生计划制定权滥用的责任主体

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谁拥有权力,谁就负有责任;谁拥有的权力最大,谁的责任就最大。学校领导拥有招生计划制定权,就负有责任,就是责任主体。其中,主要领导的权力最大,其责任就最大,就是主要责任者。当然,教育管理部门也有招生计划的审批权力,也负有监管责任。

1999至2010年是我国一些高校滥用招生计划制定权,制定超量招生计划现象比较严重的时期。期间,许多高校的师生比,生均教育教学场地场所、教学设备价值和图书资料比等,远没有达到教育部的要求。为此,教育部也进行了治理整顿,其中包括用黄牌整治了一些盲目扩大招生的高校。

2.2招生计划执行廉政风险分析

招生计划执行廉政风险表现为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和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

2.2.1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风险分析

(1)招生计划处置权的正当性

一所高校的招生计划,面对全国全省不同地区、不同生源,及其不同情况的变化,需要做各种不同的适应处置,其必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教育管理部门赋予高校调整、调剂、追加招生计划,使用“机动指标”的处置权是具有正当性的。

(2)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的风险

权力与利益存在交换关系,是发生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的客观依据。因为调整、调剂、追加招生计划和使用“机动名额”,会影响学校和不同个体的利益,使招生计划处置权与利益交换有了机会和条件,也就是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有了可能性。借此机会和条件,一方面:学校可以获得额外利益;学校领导可以为亲朋好友和关系户的考生打开录取的方便之门;甚至有关招生人员由此可以直接受贿索贿,进行钱权交易。另一方面:考生可以通过用关系、走关系、找关系、买关系,实现权力与利益的交换,获得本不应该属于自己的录取机会。等等。

这里需要说明,权力与利益的交换并不是权力拥有者出卖权力,而是权力拥有者通过行使权力使利益交换者获得好处,这个“好处”是权力行使的产品。比如权力拥有者行使招生机动指标处置权,使利益交换者获得招生机动指标,达到按正常情况实现不了的被录取的目的。

(3)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的风险点

招生计划的调整、调剂、追加,以及“机动名额”的使用,本身就是风险点。它们之所以成为风险点,是因为它们是权力与利益的交换点。在交换点上,权力可以置换利益;利益可以换取权力提供的方便(产品)。风险点上的风险人员,就是掌握招生计划调整、调剂、追加权力和“机动名额”使用权力的人员。

(4)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的责任主体

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的责任主体与招生计划制定权滥用的责任主体大致相同,也是学校领导,其中主要责任者也是主要领导,因为招生计划处置权主要由他们掌握。不同的是,由于招生计划处置权有可能由学校领导延伸到处室院系领导,所以责任主体也有可能由学校领导延伸到处室院系领导,责任主体也有可能增加。但是,可能与否,要看每所学校的集权和放权程度。同时,由于招生计划处置权不可能延伸到基层招生工作人员,所以,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的责任主体,起码是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2.2.2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风险分析

(1)招生政策处置权的正当性

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需要适应经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同样,招生政策的制定,也要适应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全国各地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根据全国各行各业各岗位的特点;根据全国各地教育,各种各类高校、专业和生源的不同情况,教育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招生政策。其中包括招生计划调整、调剂、追加,按比例调阅考生档案,补录(高职),以及各种加分录取和降分录取等等的一般招生政策;也包括自主选拔考生,接受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开展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招生,进行空军飞行员、小语种学生、国防生、免费师范生、军校学员、民族预科生招生等等的特殊招生政策。

教育管理部门要求高校在招生过程中执行招生政策。招生政策一般含有自由裁量权。高校执行招生政策,就意味着拥有招生自由裁量权。我们把高校拥有的招生自由裁量权称为招生政策处置权。可见,高校拥有招生政策处置权是具有正当性的。

(2)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的风险

招生政策处置权含有选择权。选择会影响学校和不同个体的利益,从而为招生政策处置权与利益交换,即为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提供了机会和条件,产生了招生腐败的风险。

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及其与利益交换的情形,与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及其与利益交换的情形相近,可以参看前面,不做赘述。

(3)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的风险点

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的风险点,就在具体的关键的招生工作环节。

比如,一般招生政策的1:1.2的调阅考生档案政策的廉政风险点,就在具体招生工作人员的录取操作上。在无干扰的正常条件下,招生工作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操作录取考生;在有干扰的不正常的情况下,招生工作人员可以在20%的空间里,违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操作录取考生。尽管招生政策规定学校对不录取的20%的考生要做出原因说明,但是,在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这种程式化的说明意义并不大。在20%的空间里,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的风险有多大,取决于相关招生工作人员的社会关系的广度和深度。相关招生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部门院系领导、具体招生工作人员。他们与社会各行各业的人结成广泛的社会关系网。在这张社会关系网上,必然存在用关系、走关系、找关系、买关系,以获取招生便利的风险,使操作录取工作成为不廉洁招生的风险点。

又比如,特殊招生政策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的风险点,就在专业考试考官的考评上。首先,艺术类专业考试与一般匿名,考生与考官隔断见面、不认识的答卷式考试不一样,考官与考生直面,可以相识相认。这样,就为用关系、走关系、找关系、买关系提供了机会和条件。其次,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定的自由裁量权更大,存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差异,不易对考官的考评做出价值判断。再次,在以少数考官,甚至以个别考官的主观判断为依据,决定考试成绩,甚至决定考试录取的条件下,有关系、用关系、走关系、找关系、买关系,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风险更大。2013年暨南大学教师实名举报,“质疑考生艺考分数遭篡改”便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新华网,2013年6月6日)。

由于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的风险点是在具体的关键的招生工作环节,所以,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的风险面和风险点更广、更多,防控的难度更大。

(4)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的责任主体

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风险和风险点的特点,决定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的责任主体不仅是学校与中层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而且开始延伸到基层和一线招考人员。基层和一线招考人员开始成为责任主体。

2.3招生工作直接违规风险分析

2.3.1招生工作直接违规

招生工作直接违规与招生计划制定权滥用、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的最大区别在于,后者有正当性做幌子,前者没有,就是直接违反招生规定。比如《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教学[2005]4号)关于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行为;又比如《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7号)关于“十严禁”的行为。

2.3.2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的风险因素

追求非法利益,是产生招生工作直接违规风险的根本原因。非法利益大于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的成本,是招生工作直接违规风险存在的前提。招生工作直接违规风险的大小,与其成本的大小成反比;与其获得非法利益的大小成正比。招生工作直接违规成本与利益的大小受众多因素影响。比如,受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界定的清晰度、对招生腐败的容忍度的影响;受有效监督、惩罚力度的影响,等等。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的风险因素是变化的,因此,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现象的轻重程度也是变化的。比如,恢复高考招生以来,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的风险因素与制约因素,经历了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的变化。由此,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现象也经历了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的变化。目前招生工作直接违规风险因素与制约因素处在暗明增加对峙状态,谁强谁弱,直接违规现象是多是少,都可能在瞬间发生变化。所以招生工作直接违规风险依然不可轻视。

2.3.3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的风险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7号),及其他方面的分析,招生工作直接违规风险点主要有:

(1)学校参加各类中介机构组织且未经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招生现场咨询活动,甚至做虚假宣传。

(2)学校开展恶性生源竞争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窃取考生密码,篡改考生志愿,欺骗考生入学。

(3)学校无计划录取或超出省级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做所谓“先上车后补票”的违规行为。

(4)学校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

(5)学校未经教育管理部门批准以各种名义招收各种所谓“委培生”、“自费生”和“跟班生”。

(6)学校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其中包括使用“机动指标”指名录取考生。

(7)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承诺吸引生源。

(8)违反规程寄发录取通知书,为冒名顶替上学提供机会。

(9)招生工作中以各种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10)招生工作中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以上情况同时说明,招生工作直接违规风险点带有基层、具体、直接、面广、点多、校内外结合、风险程度高的特点。

2.3.4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的责任主体

具有招生工作权,参与了招生工作的人员,都有可能成为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的责任主体,只是他们扮演的角色不同,而负的责任不同而已。

招生工作权包括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其中决策权起主导作用。按照权力与责任对称的原则,使用决策权的人就要负主要责任,其余人员按使用权力的性质负相应的责任。

在招生工作中,选择也是一种决策和决策权的使用。而每一项具体招生工作都需要选择,要么选择合规;要么选择违规,二者必居其一。也就是说,参与招生工作的部门和人员,都有可能选择违规,都有可能成为招生工作违规的主要责任者。至于谁是主要责任者,要看在那一具体事项上,是谁选择了违规?是谁做了决策?明确了,也就明确了谁是主要责任者。但是,不管谁是主要责任者,在学校、处室、院系范围内发生招生违规现象,学校、处室、院系都要负管理责任。

招生工作直接违规风险点的特点,说明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的责任主体和负主要责任者增多,并且层面和人员已经延伸到基层和一线招生工作人员。

3.高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

首先,不管是招生计划制定权、招生计划处置权、招生政策处置权的滥用,还是招生工作直接违规的风险防控,其防控主体都是学校。当然,防控责任可以层层分解,防控主体也可以细化。

其次,学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必须采取思想防控、体制(组织)防控、机制(制度)防控、技术防控相结合的整体防控。

3.1思想防控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良好的思想是做好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根本保证。良好的思想包括良好的道德意识、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良好的道德意识,就是个人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来对待招生工作,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遵守职业道德,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不。

良好的政治意识。廉洁招生虽然仅是学校一方面的工作,但是,由此及彼,由小到大,它会和学校清廉,政府清政,社会清明,乃至党国兴衰存亡联系起来。我们要树立起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以强烈的政治意识来对待廉洁招生。

良好的法制意识,就是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制意识应用到招生工作,制定、遵守、执行招生规章制度。作为招生工作的管理部门,要有制定和执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的意识;作为招生工作人员,要有敬畏和遵守招生工作规章制度的意识。这样才能在法纪上自觉防控招生廉政风险。

良好的责任意识,就是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有在其位,谋其政,做好本职工作的意识。招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本职工作,就是按照部门和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考生,全面完成招生工作任务。只有加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责任制,包括落实廉政责任制,才能有效防控招生廉政风险。

教育是思想防控的重要方式。从思想防控总的内容看,教育包括道德意识、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从教育形式看,教育包括自我教育和组织教育;从特定的教育内容看,教育包括反腐倡廉通识教育和招生工作反腐倡廉专项教育。通过这些教育,使招生工作人员树立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思想意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廉洁招生,实现思想防控的目的。

3.2体制(组织)防控

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必须是组织行为而非个人行为。

体制防控又称组织防控,就是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置工作岗位,为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提供组织保证和工作载体。

组织机构包括上下级多层组织机构和同级多部门机构。在部门机构中设置有领导岗位和普通工作岗位。它们的有机联系构成组织体系,形成领导与工作体制。

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体制从属于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制,它的建立健全是从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制建立健全中延伸出来。

第一、根据《中国共产程》,高校建立党委、纪委、纪检监察室。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三、根据《中共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在建立健全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0]6号),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教监[2000]1号),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监察工作。这样,就形成校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行政组织体系和学校党委、纪委、纪检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组织体系,从而为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提供组织保证。

针对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组织体系,我们考察一些学校,发现招生工作行政组织体系是建立健全的,廉政风险防控组织体系也是大体建立的,但是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有的学校不一定设立,或者仅作为一个临时机构、挂名机构寄挂在纪检监察室,并不开展工作。同时,廉政风险防控组织体系也存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少,非专业化的情况。这些情况显示,一些学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组织体系头重脚轻,防控承载力弱。表现在工作上,存在说的多,做的少;雷声大,雨点小;以及走过场的现象。

3.3机制(制度)防控

制度和体制机制的制定和建立是互为前提的。

制度,就是由相关部门制定的,是组织体系部门之间和岗位之间的关系、及其工作职责和行为准则的规定。

机制,就是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的统一。

机制防控,就是在组织体系建立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制度,形成工作机制;通过制度执行,使工作机制运行起来,发挥组织体系的功能作用,达到风险防控的目的。

下面对招生工作廉政风险机制防控进行分析。

3.3.1制度制定

从现状分析看,与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有关联的,有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区教育厅和学校四个层面制定的制度。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相关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制度。比如《中国共产程》(2012年11月14日修订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发【2003】1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1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2004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地419号)等等,它们都是招生工作廉政制度的最高上位制度,都是招生工作廉政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要遵守执行的。

第二、教育部制定的与招生相关的制度和条例

这里,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联合颁布的第18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因为它涉及包括高校教职员工在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惩处问题,与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密切相关。

现在主要分析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

从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以来,教育部与时俱进,制定了一系列高考招生工作制度,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其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有:

(1)2000年6月13日颁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文号:教监[2000]1号),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机构根据《暂行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暂行规定》对招生监察的原则、工作机制、职责权限、监察事项、制度和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为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生监督制约机制,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防控高校招生廉政风险做了基础性工作。

(2)2005年3月15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高校招生廉政工作实行责任制,并且具体规定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及其各级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的内容和方式,使高校招生工作廉政建设有了可操作性的责任体系。

(3)2008年下发的《中共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以下简称《意见》)将高校招生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作为第16款纳入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范畴,而《意见》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要求、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方式、工作内容作了规定,使高校招生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有了思想、体制、机制、制度、等重要保障。

(4)2005年3月4日颁布的《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2005教学[2005]4号),提出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的“六公开”;和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六不准”。要求高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5)2011年7月6日颁发的《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 ),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 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6)2012年6月2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7号),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和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在严格遵守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六不准”工作纪律的同时,严格执行“十严禁”,即严禁省级招办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等学校指名投放考生档案;严禁省级招办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等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等学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高等学校参加各类中介机构组织且未经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招生现场咨询活动;严禁高等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承诺吸引生源;严禁高等学校开展恶性生源竞争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高等学校无计划录取或超出省级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高等学校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严禁军事院校未经教育部批准以各种名义招收所谓“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 “阳光工程”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出的高校招生廉政工作的重要举措,“六公开”和“六不准”,以及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和“十严禁”基本覆盖了招生腐败的风险点,大大地规范和抑制了高校廉洁招生和高校招生腐败的行为。

另外,至少从2000年以来,教育部每年都发出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不断重申保证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和反腐倡廉的要求和规定,不断根据每年高校招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要求、新的规定和新的措施,使高校招生反腐倡廉的思想趋向成熟,体制趋于健全,机制趋于完善,办法措施趋于多样,成绩效果趋于明显。从网络舆情搜索结果看,招生腐败话题有淡出社会关注热点的迹象。

第三、省(区)教育厅制定的招生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教育部颁布的招生工作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各地教育厅都结合地方实际适时补充制定相关制度。

比如广西招生考试院2012年下发的《关于广西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2】182号),强调招生录取的方式和人员要求;强调招生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强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实施办法。

又比如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做好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11号),强调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强调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管理水平;强调维护招生工作良好秩序,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强调着力优化招生工作服务,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强调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第四、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制度

学校招生工作制度,是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制度,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所制定的,它是学校及其部门、工作人员招生工作的具体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学校招生工作制度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学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状况。

完善的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应该包括校级机构、中层部门院系、基层科室的设置、职责、及其岗位人员行为的规定。比如在设置学校党委、纪委、行政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的基础上,成立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考试工作组、招生(考试)工作监察组、招生宣传工作小组、招生网络服务小组的规定,其中包括对他们的职责、行为准则做出的规定。

完善的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应该覆盖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其中,关于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度尤其要完善。

以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他们制定的学校招生工作制度有:《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 》(交院招就〔2005〕61号 )、《学院招生计划的制定与上报制度》、《学院招生章程的制定与上报制度》、《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制度》、《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制度》、《学院学生转系(转专业)及转学管理制度 》(交院招就〔2006〕4号 )、《学院招生(就业)专用网页维护与管理制度 》(交院招就〔2006〕6号)、《学院录取大表及录取数据库管理制度 》(交院招就〔2006〕7号 )、《学院招生录取及新生报到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制度 》(交院招就〔2006〕8号 )、《学院2011级新生交款方法》、《学院招生就业处简介》。这些制度涉及了招生工作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责任追究,以及招生工作的全过程,招生工作岗位的全覆盖,在制度上有效防范招生廉政风险。

从以上可见,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教育厅、高校四级制度形成一个制度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制度是顶层设计,坚持原则,统领全局,把握方向;教育部制定的制度是高层建设,明确规定,引导趋势,适应性广,针对性强;教育厅制定的制度是贯彻精神,地方特色,中间推进;学校制定的制度是精神落实,实际需要,操作可行,实效性强。

完善的制度体系对招生廉政风险防控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四级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是,深入分析,也发现一些不足,存在提升的空间。比如一些制度没有归纳分类,没有收集提炼,存在零散对照执行难的现象。如果把这些零散的条例制度归纳分类,收集提炼,形成诸如《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条例》、《高校招生计划执行处置条例》、《高校招生政策执行处置条例》、《高校直接违规招生处罚条例》、《高校阳光招生条例》,会使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计划变动处置、招生计划政策自由裁量权处置、高校阳光招生、直接违规招生得到更好的规范,对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更加有利。

3.3.2制度执行

就制度防控而言,制度制定是前提,制度执行是关键。假设高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体系已经建立完善,那么,关键的因素就是制度的执行。制度得到执行,就意味着招生部门和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招生工作机制运行,招生组织体系发挥功能作用,招生工作廉政风险得到防控。反之,再健全完善的制度也等于零。

影响制度执行的原因众多,其中两个尤其值得重视。一是学校主要领导的认识态度;二是招生工作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第一、学校主要领导的认识态度

在我国,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实行民主集中制。行政领导多为党员和党委成员,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虽然在领导班子中实行民主集中制,但是,其中主要领导起着主导作用。同时,还因为在高校的权力配置与运行中,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是高度集中统一的,如果有人员分工,也是决策权高于执行权,甚至执行权高于监督权。在此情况下,如果主要领导采取积极、主动、支持、同意的态度,执行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规章制度就容易;反之,则困难。这就是为什么一些高校招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得比较好,没有或者极少发生招生腐败现象;一些高校招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得比较差,不时出现招生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

影响高校主要领导认识态度的原因众多,但是根本的原因是学校主要领导的人生态度。理论上说,主要领导是经过考核选拔上来的,有比较好的素质,包括正确的人生态度。但是,谁也不敢保证主要领导的人生态度就是正确的,特别是在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物欲的诱惑,世情的缠绕,任何人随时都可能滑向邪道,违反规定,使执行制度成为困难。也就是说,依靠主要领导正确的人生态度和认识态度来实现制度的执行是没有保证的。

因此,需要改革高校现有的治理方式,探讨出一种不管主要领导的人生态度如何,都必须使制度得到执行,职责得到履行,职能得到发挥,机制得到运行,风险得到防控的高校治理方式。

第二,落实廉政责任制

招生工作廉政责任制是学校招生工作权力制衡的重要形式,是上级部门制定众多工作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执行它是执行其它制度的前提。

落实招生工作廉政责任制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按照权力与责任统一的原则,明确管理范围,明确权限职责,明确行为准则,做到履行好职责,遵守好制度,管理好部门人员。使学校廉明,部门廉政,人员廉洁。

(2)从上到下分解廉政责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招生职能部门与学校签订,招生工作人员与所在部门签订。做到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责任空地。

(3)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分自我监督、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

自我监督,就是学校、招生部门、招生人员,对照工作职责、行为准则、工作效果,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评价,自我纠偏,实现招生工作廉政风险自我防控。自我监督属于事前防控,重在自觉主动,防范未然。一旦发现违规苗头和腐败现象,立即自觉纠偏,制止发展,降低不良影响。

组织监督,就是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招生工作督察组,对照工作职责、行为准则、工作效果,对学校、招生部门、招生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纠偏。组织监督属于事中防控,重在监督到位,检查及时;重在纠正偏差,惩前毖后,减少损害,降低不良影响。

社会监督,就是学校及行政组织以外的监督,包括考生家长、媒体,以及公众、其它社会组织的监督等。社会监督属于事后防控,重在揭露抨击,形成舆论热点和社会谴责氛围,促进组织部门进行组织处理。其意义在于利用社会力量,加大腐败成本,使人们不敢违规腐败。

站在学校的角度看,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对学校的影响程度不同,它们是依次增大。所以学校要重视自我监督,欢迎组织监督,敬畏社会监督。尽可能在组织监督,特别是在自我监督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事情发展到被社会监督发现、揭露、抨击,从而造成对个人、学校、社会更大的伤害。

自我监督,关键是学校领导和部门领导思想重视,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然后认真地贯彻执行。

组织监督,包括上级督察组、巡视组、检查组和校内纪检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组织监督。这里只分析校内组织监督。

在校内,首先按照要求成立学校纪检监察室,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的纪检监察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使纪检监察室能够发挥职能作用。其次,按照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专职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监察。再次,招生监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介入招生工作全过程,并对重点环节、重点事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督。第四,招生工作部门和人员要欢迎、配合监察人员介入招生工作,创造招生监察工作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目前,在高校中,校内组织监督存在不足。以广西高校为例,根据广西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反映的情况,对纪检监察室设立的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和其它工作条件的提供没有明确的要求,各校情况差异较大,大体未能满足工作需要。另外,也有高校未按规定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或者设立了,也没有开展招生监察工作。再是,校内纪检监察的组织监督,依附性关联性强,独立性差,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效用。

社会监督。站在维护学校眼前利益的立场,学校可能不欢迎,甚至反感和抵制社会监督。但是社会监督是客观存在,不以学校的意志为转移。考生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媒体为了体现承担社会道义,提高自身影响力;社会其他组织和公众为了体现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平正义,保卫正常社会秩序,他们会关注廉洁招生,揭露和抨击招生腐败。当然,会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和非法组织,借用社会监督的名义攻击党和政府,攻击现有社会制度,但是,其中也有置于死地而后生的积极意义。所以,学校对社会监督应该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应该敬畏、欢迎、配合、支持社会监督,促进自我完善,赢取社会理解、帮助、宽待和支持。

欢迎社会监督,需要创造社会监督的良好环境。比如营造廉洁的校园文化;树立腐败零容忍的意识;增进招生信息公开和阳光招生,等等。

(4)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未能履行招生职责,违反招生规定,造成招生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包含违规惩处。

坚持责任追究是落实廉政责任制必不可少的环节。没有责任追究,没有对招生腐败的惩处,招生工作的监督就失去意义,廉政责任制就名存实亡。

实践中,组织监督的责任追究普遍存在教育从重,处理从轻;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宽容现象。宽容现象说明法制意识和腐败零容忍意识游离社会现实;说明加大违规腐败成本,减少腐败现象是说做两回事;说明存在党纪政纪和国法两重标准,处罚失衡。从而影响反腐败成效。

社会监督问责追究与组织监督问责追究不同。社会监督揭露的违规招生腐败,其现象和惩处条例就在社会众目睽睽之下。社会只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只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只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以往的案例,只要是社会监督揭露的,组织处理和法律判决都无法做到教育从重,处理从轻;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从而体现社会监督反腐败理论与实践的真正结合;体现社会监督不可替代的更强的反腐败作用;体现加强社会监督的必要性。

3.4技术防控

技术防控,就是利用电子信息等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监督,防控招生腐败。

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监督,防控招生腐败,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看。

从宏观方面看,就是从高校外部看,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高考招生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招生腐败的防控。中国教育报2010年1月24日发表《网上录取实施10年:高招信息化推进教育公平》的文章说:1998年12月,教育部组织了十多个省级招办的工作人员与清华大学的技术人员一道,苦战半年,完成了网上录取系统原型的研发,并于1999年组织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广西、四川、福建、湖北、重庆、云南等10个省(区、市)和199所高校实施了网上录取。1999年实行网上录取后,我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管理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实现了高校招生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推进教育公平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从制度和机制上逐步建立、完善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提供了保障。在网上录取改革的带动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高校招生考试网上评卷;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升级为在互联网统一平台上进行来源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下达工作,从2007年开始,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录取期间的计划调整也纳入了网上实时管理范畴;在2001年实施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后,2007年开始实施高校新生电子注册,这些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了招生违规行为。

到现在,我们已经可以通过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网络平台《阳光高考》和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网络平台,了解高考招生的制度、程序、动态;可以反映、举报各种高考招生违规现象,使得高考招生更加易于监督,更加公开透明,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从微观方面看,就是从高校内部看,通过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在招生工作每一环节的应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对招生腐败的防控。比如将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招生的政策、制度、警示,以及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制度、招生程序、招生动态、招生监督部门及其联系方式放到学校招生网页上,实行信息公开,阳光招生,社会监督;比如考生可以通过网络、电信等途径,及时了解自己被录取的状况,发现不妥,能够及时问询、反映,甚至举报;比如网络舆情和网络监督,能够对违纪招生产巨大的威慑力,对腐败招生产生抑制作用。

目前,从利用现代技术防控高考作弊的情况看,利用现代技术对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还可以扩大范围,提高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使招生工作更具客观性,更能防控招生腐败。

4.综述

综上所述:研究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招生工作廉政风险在于招生计划制定权滥用、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和招生工作直接违规。招生工作廉政风险的根本原因,是存在招生权与利益交换的机会和条件。招生工作廉政风险点在于招生工作具体的关键的环节。招生腐败的责任主体是招生权滥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招生工作廉政风险的防控主体是学校,按照廉政责任分解,还可以是学校、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是思想防控、体制(组织)防控、机制(制度)防控、技术防控。其中:思想防控,最重要的是,开展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责任教育,使相关人员树立起良好的政治意识、道德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体制(组织)防控,最重要的是,建立起校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办公室的招生工作行政组织体系和学校党委、纪委、纪检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组织体系,为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提供组织保证。机制(制度)防控,最重要的是,制定和执行工作制度,特别是制定和执行招生工作廉政责任制、阳光招生制度和监督与惩治制度,明确和履行工作职责。技术防控,最重要的是,将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到招生工作的每一环节,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更具客观性。

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目标,就是通过招生工作廉政风险分析,采取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达到防控招生计划制定权滥用、招生计划处置权滥用、招生政策处置权滥用和招生工作直接违规,抑制招生腐败,保证高校招生工作风清气正,为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持积极贡献。

虽然,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艰巨的工作,需要做长期的不懈的努力,但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强势反腐,教育部教育厅大力反腐和学校积极反腐的条件下,一定能够实现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目标。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高校反腐倡廉研究专项课题:《高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研究》(立项编号:2012ZJ023),批准文号:桂教科学【2012】13号。蔡龙生为独立课题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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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目标、资金安排及工作措施

(一)实施扶贫解困行动(责任单位: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局、州民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科技局、州水利局、州广播电视局、州粮食局、州大骨节综合防治办等)

1.目标。

全面启动**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解决1.5万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改善2万名农村低收入贫困口人生产生活条件。改扩建现有非病区学校27所;3月底前,完成全州大骨节病病情普查和建档立卡,6月底前,建立大骨节病信息管理数据库;建立大骨节病监测点;开展病区硒碘盐普供;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7所、县医院4所、中藏医院1所。新建和改扩建村卫生站119个;将全部Ⅲ度大骨节病患者按照农村“五保”标准纳入供养,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在全州11个病区县各建1所农村敬老院的基础上,在重病区再建10个农村敬老院,入住Ⅲ度大骨节病患者1000名;将Ⅱ度和Ⅰ度大骨节病患者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2.资金安排。

此项资金待国务院批准《**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后,州、县财政根据年度实施方案安排相应支出。在国务院批准前,为推进工作,由州级财政先预拨2543.81万元,把我州能做的工作先做起来。

3.试点工作先期项目。

(1)易地育人(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

①动员组织学生入学。2007年春季开学前,采取租借农民住房、乡政府及机关用房等方式,暂时落实学生住宿问题,将重病区壤塘县、**县、若尔盖县、红原县151个村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19152人(含5岁以上学前儿童)陆续安排到非病区寄宿制学校学习,向省争取新增生活教师和管护人员事业编制135人。

②改扩建校舍建设。2007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改扩建学校29所,其中,乡镇小学中心校21所(新增学前班67个),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中学6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新增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1—3月底前,做好工程前期启动工作(地勘、设计、三通一平、招投标),4—6月底前,完成土建的60%,7—8月底前主体完工,2007年秋季开学前竣工交付使用,开学后学生全部入住。

③学生生活补助。2007年春季开学起,对26411名寄宿制学生实行生活补助,其中,学前班学生4684人、小学生14856人、初中生6871人。

④设备设施购置。4月底前,完成招标,按学生入学情况和学校改扩建进度进行安装,购置课桌凳19612套、上下铺钢架床9806架、卧具19612套,配置29所学校太阳能热水器洗浴设备448吨位,配置实验设备中学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乡镇小学中心校21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异地育人750.14万元,用于购置19612名学生用具400万元、26411名学生生活补助350.14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教育部门负责。

州教育局:①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报省审查备案,指导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②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和落实配套资金;③会同州人事局(编办)共同衔接和落实新增生活教师和管护人员事业编制;

④负责组织检查验收。

县教育局: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审批;②动员组织学生入学;③核实学生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④负责校舍建设,设备设施安装;⑤负责发放学生生活补助;⑥负责组织进行自查。

(2)更换粮食(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需换粮人数为115227人,按每人每年口粮180公斤计算,年需2074.1万公斤;易地育人学龄儿童在家2个月的口粮补差79.23万公斤。两项合计每年2153.33万公斤。

①前期工作。2月底前,核准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筹措资金,组织粮源。

②粮食供应。3月底前,在国家未下达2007年退耕还林计划前,先期实施大骨节病区群众口粮供应。退耕还林未覆盖人口不足部分按当地综合价3.26元/公斤计算,年需2098.5万元,直接供应成品粮643.73万公斤,按月供应到户。

③政策争取。4月底前,争取国家2007年新增实施退耕还林6.2万亩,由国家直补成品粮806.86万公斤。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供应口粮350万元,供应病区退耕还林工程未覆盖的人口1至2月份的口粮107.28万公斤。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粮食、林业部门负责。

州粮食局:(1)负责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报省审查备案,指导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2)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

县粮食局:(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审批;(2)会同有关部门核准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3)负责粮食储运,供应到户。

(3)饮水安全(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2007年底前,解决病区63153人和160所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

①前期工作。1—3月底前,完成非病村和轻病村主要饮用水的水源点调查、部分水源水质化验、工程勘测。

②组织实施。4月1日起,开工建设,12月底前竣工。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饮水安全60万元,用于病区水源点项目启动资金。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水利部门负责。

州水利局:①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报省审查备案,指导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②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③负责协调、督促和组织检查验收。

县水利局: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审批;②负责水源勘测,饮水作业设计和施工;③会同卫生部门对水源水质进行检验;④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饮水安全进行勘测,并组织实施;⑤负责组织进行自查。

(4)社会保障(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对5528名Ⅲ度患者按每人每月100元的实际需要给予生活补助,纳入农村医疗救助。

①从1月1日起,对5528名Ⅲ度患者按每人每月100元的实际需要给予生活补助,保证基本生活。

②从1月1日起,将5528名Ⅲ度患者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社会保障132.67万元,用于解决5528名Ⅲ度大骨节病患者的医疗补助。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民政部门负责。

州民政局:①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报省审批,指导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②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和落实配套资金;③负责组织检查验收。

县民政局: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审查;②会同卫生部门核实患者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③负责发放患者生活补助和医疗救助资金,兑现到人;④负责组织进行自查。

4.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其他项目

(1)社会保障(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

①集中供养。

1—3月底前,完成选址、征地、地勘和设计,4月1日起,动工修建容量为80~140人的Ⅲ度患者集中供养敬老院21个,每个占地面积2600~4200平方米,按10∶1的比例配备管护人员280名,10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安排2600~2800人Ⅲ度患者入住。

②从1月1日起,对17557名Ⅱ度患者和19604名Ⅰ度患者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③从1月1日起,对Ⅱ度、Ⅰ度患者实施医疗救助。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社会保障200万元,用于新建10个敬老院。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民政部门负责,卫生部门协助。

州县民政局:①会同州县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和落实配套资金;②会同州县人事局(编办)落实新增管护人员事业编制;

③负责敬老院选址、设计和施工,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④负责确定对象、发放补助和兑现到人。

州卫生局:负责提供患者人数和患病程度等详细资料。

(2)移民安置(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整体搬迁:30个村、3122户、15830人;分散搬迁:1580户、5220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选址和确定对象等工作。

②4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备料,开始组织实施。

③5—11月底前,完成房屋土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④12月底前,竣工验收,搬迁户入住。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负责,林业、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协助。

州县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选址和落实建房宅基地。

州县规划建设局:负责规划选址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3)调整结构(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

①养殖业。1—3月底前,完成确定对象、选好畜种;4—6月底前,建棚圈12.14万平方米,购牛12150头,发放到户;7—8月底前,建棚圈24万平方米,购牛3900头、购羊21600只、购仔猪25500头,发放到户,人工种草4万亩;9—12月底前,建棚圈12万平方米,购羊10000只、购仔猪10000头,发放到户。

②种植业。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整治农田和水利设施,选种、购种和发种;4—6月底前,播种栽培无公害蔬菜1.5万亩,道地中(藏)药材天然抚育驯化栽培基地1万亩,加工型苹果基地0.7万亩,高原特色马铃薯种薯和商品薯生产基地1万亩。夏季,人工栽培高原中低温食用菌2.5万平方米/200万袋。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调整结构300万。其中养殖业140万元(人工种草4万亩,购种费用60万元;购种畜、仔畜102150头只,80万元)。种植业160万元(1.5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购种费用30万元;1万亩道地中药材基地的购种费用30万元;0.7万亩特色水果基地的种苗费25万元;1万亩特色马铃薯基地的购种费75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畜牧、农业部门分别负责。

州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养殖业资金10637万元,负责畜种选择和引进,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农业局: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种植业资金2086万元,负责选种、购种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4)卫生防治(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

①病情普查。3月底前,完成全州临床调查68万人、拍摄儿童X光手片12万人的病情普查、建档立卡工作,6月底前,建立省、州、县信息管理数据库。

②病情监测。3月底前,完成方案设计,6月底前,完成设立省、州、县三级监测网点58个,开展监测工作,12月底前,完成监测报告。

③医疗救治。3月底前,完成方案设计,4—6月底前,完成招标、购置和发放药品,对现症患者开展对症治疗;3月底前,完成州1个、县7个、乡53个、村294个四级医疗机构建设选址、征地、确定对象等准备工作,12月底前,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对患者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个人缴费补助。

④预防体系。3月底前,完成州地方病预防控制研究所选址、征地等准备工作,4月1日起开工建设辅助用房及实验室2900平方米,12月底完成土建任务;4—8月底前,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装备必要的监测检测设备和监测车辆;3月1日起在病区供应硒碘盐,普服预防性药物。

⑤队伍建设。3月底前,完成培训方案的制定,4—6月底前,完成师资培训160人,7—9月底前完成乡镇、村卫生人员培训452人。10月底前,完成新增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12人,其中,州50人、县110人、乡158人,为294个病区村每村配备1名国家编制医疗卫生人员。

⑥健康教育。3月底前,完成计划、招标、配置宣教设备,4月1日起在州、县、乡、村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深入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引导病区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11月底前,完成经验总结。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卫生防治61万元。其中,用于42689名大骨节患者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补助43万元,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宣传费用18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卫生部门负责。

州县卫生局:①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②会同州县人事局(编办)落实新增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

③负责建筑工程选址、设计和施工,医疗、培训和宣传工作,④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5)科技攻关(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1月1日起,启动科研攻关工作,组织专家实地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数据和资料,进行研究。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科技部门负责,卫生部门协助。

卫生部门:负责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5.扶贫开发项目

(1)整村推进(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已纳入省“十一五”规划村28个,新增村125个,共计153个村。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制定村级实施方案。

②4月底前,完成村级规划,备料,开始组织实施。

③5—11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④12月底前,竣工验收。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扶贫两资以工代赈部门负责。

州县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2)易地移民(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完成2308户、14697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选址和确定对象。

②4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备料,开始组织实施。

③5—11月底前,完成房屋土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④12月底前,竣工验收,搬迁户入住。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扶贫两资以工代赈部门负责,林业、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协助。

州县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选址和落实建房宅基地。

州县规划建设局:负责规划、选址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3)产业扶贫(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

养殖业。建设优良牧草繁育推广基地1个,其中,种子繁育基地1万亩,推广优良牧草生产4.17万亩;建设牲畜良种繁育基地,其中,扩建州畜禽繁育改良站1个,改建县级改良站4个,建设村级改良点362个,购种公畜2600头(只)、冻精4万支;畜产品产业建设,其中,在牧区县建设优质特色商品牛羊肉、奶生产基地5个,在半农半牧区县建设优质商品猪生产基地6个,扶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个,建设畜产品流通市场2个,建立畜产品流通专合组织13个;动物疫病防治,其中,扩建州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1个、县级动物疫病防疫监督站4个,建设乡(镇)畜牧兽医站63个;草地灭鼠治虫,其中,治理草地鼠虫害700万亩次,建设草原资源监测站4个、鼠虫测报站3个;畜牧科技培训推广,其中,培训“畜牧科技明白人”3750人,开展各类畜牧科技示范、关键技术攻关以及重大应用技术试验示范、集成和推广。

种植业。新建无公害蔬菜基地1.75万亩,发展特色中(藏)药材种植基地0.7万亩,在非病区建设和稳定优质青稞基地3.75万亩,发展高原特色马铃薯种薯和商品薯生产基地2.4万亩,发展优质苹果、甜樱桃、酿酒葡萄、树莓、枇杷等特色水果基地2.7万亩,新建设施栽培示范基地250亩,在适宜区建设花椒基地2.77万亩、核桃基地1万亩。农业支撑体系建设,其中,建立特色水果、蔬菜、中药材、马铃薯良繁基地各1个1000亩;建设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和控制区域站1个;实施小麦条锈病越夏区综合防治以及灭鼠、蝗虫防治1.75万亩;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1000户;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州级中心1个,县级3个;完善州级农技推广服务中心1个,建立和完善县级农技推广服务州级中心1个,县级4个,乡镇12个。

①1—2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选种、购种,作好前期工作。

②3—11月底前,完成作业设计,组织实施。

③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产业扶贫320万元。其中养殖业200万元(1万亩优质牧草种子繁育基地的购种及前期费用80万元;牲畜良种繁育基地的购种及前期费用90万元;培训3750名畜牧科技明白人30万元),种植业120万元(新建1.75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30万元;新建2.7万亩优质水果基地20万元;筹建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1个、40万元;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设1000户、30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畜牧、农业部门分别负责。

州县畜牧兽医局、农业局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衔接和落实养殖业资金12364.4万元,负责畜种选择和引进,指导项目实施,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农业局:负责衔接和落实种植业资金8148万元,负责选种、购种和指导项目实施,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4)劳务扶贫(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设立劳务扶贫培训基地学校5所;全面推进“雨露计划”,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3750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1250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确定对象。

②4—11月底前,完成劳务培训3750人,其中,举办驾驶6期600人,保安6期600人,家电维修7期700人,餐饮、服务6期600人,其它专业培训7期1250人(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同时,开展阳光工程(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7期1250人。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20万元。培训贫困劳动力3750人。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农工办负责,项目学校协助。

州县农工办: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人员,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项目学校:负责培训和转移输出就业。

(5)科技扶贫(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建成川西北高原道地药材人工种植基地2.5万亩,野生抚育基地5万亩,牦牛健康养殖与育肥基地5个、品种改良点25个,培育一批牦牛产品、中藏药科技型龙头企业。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选种、购种。

②4—11月底前,完成建设川西北高原道地药材人工种植基地2.5万亩,野生抚育基地5万亩。

③12月底前,完成5个牦牛健康养殖与育肥基地建设及25个品种改良点,培育一批牦牛产品、中藏药科技型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科技部门负责。

州县科技局: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选种、购种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6.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整治农田(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万亩。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

②4—11月底前,完成培肥土地,改造建设基本农田2.5万亩。

③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农业部门、州农建办负责。

州县农业局:负责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2)交通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新建机耕道及牧道500公里,改造300公里。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道路勘测。

②4—11月底前,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动工修建。

③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200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农业部门负责。

州县农业局、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畜牧兽医局负责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3)水利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引水灌溉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恢复改善灌面3.575万亩。节水灌溉示范工程,新建2500亩。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实施方案。

②4—11月底前,进行引水灌溉和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水利建设100万元,新增灌面2.5万亩、50万元;恢复灌面3.575万亩、50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水利、农业部门分别负责。

州县水利局:负责向上衔接和争取资金,负责引水灌溉工程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农业局:负责向上衔接和争取资金,负责节水灌溉示范工程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4)能源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农村电网,新建与改造35千伏变电站4座、变电容量6000千伏安,35千伏线路169公里,

10千伏线路601公里,低压线路549公里,配电台区198个、容量27140千伏安。农村户用沼气,建设7000户(口)。“一灶一炉”温暖工程4个县、8000户(套)。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及线路和管道设计,制定实施方案。

②4—次年5月底前,完成输变电工程并竣工验收,安装炉灶,让管线、炉灶进村入户。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能源建设项目50万元,用于农村电网设计等工作。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水电、农业部门分别负责。

州县水利局、农业局负责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和落实州级配套资金70万元,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水电局: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资金8105万元,负责农村电网建设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

州县农业局: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资金1800万元,负责农村户用沼气和“一灶一炉”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

(5)广播电视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建设州到县广播电视光纤干线260公里,村级“数字电视小片网”工程339套。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购置设备设施。

②4—11月底前,完成光纤线路铺设及卫星电视设备安装、调试。

③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广播电视部门负责。

州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资金,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与设备安装、调试,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二)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责任单位: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1.目标。

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000人。其中,“4050”等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人;确保全州现有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2.资金安排。

预计各级政府安排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总金额达到2000万元,其中:

2007年争取省级支持1800万元,州、县安排资金200万元。

3.工作措施。

(1)各地分解下达就业再就业以及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加强信息交流和督促检查,确保目标按期完成。

(2)完善落实抓好小额担保贷款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实行政策激励,资金分配与工作实绩挂钩,合理使用就业扶持政策资金。

(3)“两节”期间开展以就业困难对象和农民工为服务重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二季度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三季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

(4)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活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鉴定等“一站式”服务;继续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指导各地将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建成公共就业服务的基层窗口,从今年起每年完成3个县,资金由州、县财政解决。

(三)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行动(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1.目标。

将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及时纳入保障(含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因病、因灾、因残、丧失主要劳动能力家庭和难以维持日常生活的农村困难群众实施每人每月2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由州级承担40%、县级承担60%,足额落实保障资金。把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全部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纳入供养,并通过国家补助和动员社会力量,逐步提高供养水平。

2.资金安排。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预计各级政府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总额达到2430万元,争取省级支持2210万元,州级安排资金100万元,县安排资金120万元。

(2)农村居民最低保障工作。预计各级政府安排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总额达到1376万元,争取省级支持410万元,州级安排资金386万元,县安排资金580万元。

(3)农村“五保户”工作。州县财政根据财力安排适当资金。

(4)老龄工作。提高百岁老人月生活标准和春节慰问金,所需资金10万元,由州、县财政按各50%比例安排预算。

3.工作措施。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制度;建立城市低保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搞好监控;做好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保证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将低保标准调整到位,并将调整标准后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众纳入低保;确保全州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达到88元,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州城市低保对象普查。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低保对象核定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建立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加强资金监督,加快农村低保工作平台和信息话网络建设。

(3)农村“五保”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把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提高供养率;利用国家和社会闲置资源改扩建敬老院,增加敬老院床位。

(4)老龄工作。宣传贯彻《老年法》,抓好乡(镇、街道)、村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和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管理,加强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文体活动。

(四)实施教育资助行动(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民委、州财政局)

1.目标。

2.资金安排。

(1)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政府安排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总额达到8227.5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4897.571万元,省级财政安排2830万元(含为少数民族地区农牧民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1150.471万元)。州、县配套安排500万元,其中:寄宿制生活费325万元(州级承担152.6万元);免杂费州级安排175万元。

(2)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由州本级政府负责预计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需安排资金151万元。(预算已安排67万元,952人,需增加安排84万元)

(3)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各级政府安排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资金总额达到14484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及其他方面支持13984万元,州配套安排500万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费。

(4)抓好特殊教育。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资金6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财政支持40万元,州本级财政安排20万元。

3.工作措施。

(1)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督促各县按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扩大现有公办学校招生规模,增加公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数量,严格学校收费管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3)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两基”攻坚,如期实现“普九”目标;抓好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办好每一所学校;抓好“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全面推进寄宿制学校标准化管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卧具,发放生活补助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民放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建立省、州、县、校四级培训体系,省级培训骨干中小学校长、教师2001人,州、县、校培训中小学校长、教师3500人,使所有中小学校长、教师至少进行一轮规范性培训;发展职业教育;抓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4)抓好特殊教育。完善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学生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扩大普通中小学招生规模,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建立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体系。

(五)实施医疗保障行动(责任单位:州卫生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目标。

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积极搞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建立和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开展农村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到全州100%的县。推进马尔康、茂县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2.资金安排。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预计各级政府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总额资金达到2190万元,按省有关规定确定州、县配套资金。

(2)城市医疗救助。预计各级政府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总额资金达到130万元,争取省级支持80万元,州级安排资金50万元,县级根据财力适当安排相应资金。

(3)农村医疗救助。预计各级政府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总额资金达到456万元,争取省级支持250万元,州级安排资金70万元,县安排资金136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待省政策明确后,再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资金。

(5)推进马尔康、茂县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州级根据财力适当配套相应资金。

3.工作措施。

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范医疗救助工作;取消城市困难群众住院、门诊限制,提高医疗救助封顶线和报销比例,探索解决城市医疗救助与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

(六)实施农村交通建设行动(责任单位:州交通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发改委)

1.目标。

建设农村公路800公里,其中,通乡油路200公里、通村公路600公里。

新改建机耕道及牧道800公里,其中,新建500公里、改建300公里(此项任务与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机耕道及牧道建设任务一致)。

2.资金安排。

(1)通乡油路。州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500万元。

(2)通村公路。州三办专项安排配套资金500万元。

(3)客运站点。州交通局筹措配套资金500万元。

3.工作措施。

(1)坚持公路与客运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村客运协调发展。

(2)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落实县级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强化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能,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完善养护管理机制,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

(3)通乡公路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通村公路建设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委员会根据群众意愿决定工程实施方式。

(4)通乡公路工程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要求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通村公路依靠群众加强现场监督,县交通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在州公路水运质量监督分站指导下组建工程试验(检测)室,加强农村公路的质量检测和通村公路的技术服务。

(七)实施安全饮水行动(责任单位:州水利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

1.目标。

解决6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解决大骨节病区安全饮水问题(按国务院批准的《**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年度任务组织实施)。

2.资金安排。

按照国家批准的《**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及**州2007年行动方案安排下达资金。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和衔接工作,并做好病区水源点的调查、卫生标准检测和勘测等前期工作。

3.工作措施。

(1)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绩率;增强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采取规划建卡制、社会公示制、资金报账制、材料设备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工程质量巡回监理制、落实管理责任制、完善项目建设制度,增强工程建设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健全管护措施,确保长效使用。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禁止生产、生活中人为对水源地的破坏和污染,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

(八)实施农民培训行动(责任单位:州委农工办、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科技局、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目标。

培训农牧民22780名。其中:品牌工程培训14197名、相对贫困人口劳动培训3750名、阳光培训2000名、扶贫培训833名、农村就业培训2000人。

2.资金安排。

品牌工程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劳务扶贫培训、新型农牧民培训按中央、省安排资金执行外,州级安排资金65万元。农村就业培训费用在就业再就业费中解决。

3.工作措施。

实施“农民工培训工程”,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劳务扶贫培训工程”等和我州“劳务品牌工程”;支持劳务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大型设备,提高劳务品牌培训补贴标准,搞好师资培训和高危行业全员农民工安全培训;逐步建立健全异地农民工工作机构,开展培训输出对接及异地培训、办证、票务、维权救助、社会保障咨询等服务。

(九)实施农村安居行动(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规划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民委、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救灾办)

1.目标。

解决农村3400户特困农牧民的住房困难。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7000口(此项任务与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农村沼气建设任务一致)。实施藏区“一灶一炉”温暖工程(具体目标任务以国务院批准的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年度任务数为准)。

2.资金安排。

特困户农牧民的住房按每户5000元执行,两项资金中安排。农村沼气落实资金180万元,藏区“一灶一炉”落实资金120万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100万元。

3.工作措施。

(1)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的住房。认真调查核实农村特困群众中的无房户,采取村务公开的办法确定建房对象,以户为单位建档立卡,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在年末全部完成修建。

(2)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严把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关,坚持技术方案专家审查论证制;严格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责任单位:州环保局、州经委、州规划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

1.目标。

巩固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8户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治理成果;完成7户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任务。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力度,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实现工业生产达标排放。全州化学耗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7826.4吨和5000吨以内;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清洁生产;主要河流出境段面达到Ⅲ类水质;城镇空气质量达到Ⅱ级标准。大力推进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开发复垦整理土地面积1613.4亩,新增耕地面积1226.8亩。开展37个乡镇212个村12所学校2.18万人的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500户。开展金川县八步里沟、理县薛城南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和金川县锂辉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和巩固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建设工程,实施森林管护5481.3万亩,建设公益林47.6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5.43万亩。开展1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专项检查,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2.资金安排。

岷江流域污染治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共计投入229万元。其中:水质监测:6万元;生态监测:6万元;污染治理80万元;专项能力建设:137万元。

3.工作措施。

(1)岷江流域综合治理

强化“党政一把手”环保目标责任制;坚持把住源头、不欠新账,强化整治、多还旧账,全程监管、控制总量,动静结合、平衡容量的原则,严格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和区域(流域)环评,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未批先建”、未落实“三同时”制度和验收后未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停产进行专项整治。

把城市污水处理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发展领域;探索拓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形成开放式、竞争性的建设、运营格局;加快推进价格改革,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良性循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完成目标任务。

(2)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强水质监测,定期水质监测情况,落实辖区监管责任,确保饮水安全。

二、实施主体的职责

**州“十大惠民行动”在州委、州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和州级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协调组织实施。

各县党委、政府是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各县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为本县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县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尽快形成落实惠民行动的工作方案,把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乡,并及时将十大惠民行动“十一五”总体规划和2007年工作目标方案上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

各县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州十大惠民行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提出明确的工作进度时间表,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项目落实、资金落实。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日常监控,及时研究、解决惠民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按季向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级责任部门报告惠民行动目标执行情况,确保惠民行动顺利实施。

各县、乡(镇)政府是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直接责任主体、实施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为本地区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地区“**州十大惠民行动”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及时了解、解决惠民行动实施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各县、乡(镇)要将惠民行动工作目标分解到村,落实到人头,切实将惠民政策、惠民资金、惠民项目兑现落实到位,真正把“十大惠民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惠及群众。

在资金安排上,各县政府要按照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职责将每项工作落实资金,应由本级政府安排的资金纳入预算和计划足额安排,本级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将分项资金安排情况汇总上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级责任部门。要建立资金执行情况季报制度,各县政府每季度10日前,要将工作计划实施、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汇总上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级责任部门。凡涉及惠民行动的项目和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均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部门的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符合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按照招投标制度或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阳光运作”,从源头防止腐败发生。

州级有关部门是全州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州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承担的单项惠民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由本单位承担的单项惠民行动“十一五”总体规划和分年度惠民行动工作目标的制定,并负责抓好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督导等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由责任单位中第一个单位负责牵头做好目标执行情况的信息收集、情况汇总、组织督导等工作。州级各部门都要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十大惠民行动”的实施工作,做到各方互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狠抓落实。

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级责任部门是全州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督导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州十大惠民行动”督导检查制度。

三、加强宣传

按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形式多样、注重效果的原则,加大对“十大惠民行动”的宣传力度。各新闻单位要开设“十大惠民行动”专题或专栏,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为主题,紧紧围绕实施扶贫解困行动、就业促进行动、最低生活保障行动、教育资助行动、医疗保障行动、农村交通建设行动、饮水安全行动、农民工培训行动、农村安居行动、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等展开报道,及时宣传“十大惠民行动”的重大意义、具体举措及成效,为“十大惠民行动”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工作平台和督导机制

(一)强化目标管理。从2007年起,州委、州政府将实施“十大惠民行动”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县和州级各部门的目标管理,做到目标具体、任务明确、层层分解、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报告、督导落实、问题整改、简报交流、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做到全程监控、跟踪管理,定期研究、分析、通报目标执行情况。各县、各部门也要将“十大惠民行动”纳入目标管理,进一步深化、细化年度惠民行动工作目标,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二)建立工作平台。州委、州政府建立“**州十大惠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州十大惠民行动”协调小组,建立实施“**州十大惠民行动”工作平台,负责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组织、宣传、协调、指导、督查、审计、监察等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分别设立规划协调组(州发改委、州财政局)、资金平衡组(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督导检查组(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直机关工委)、信息联络组(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宣传报道组(州委宣传部)、监察审计组(州监察局、州审计局),日常联络和综合工作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承担。

规划协调组负责惠民行动项目的规划和目标衔接等工作,确保规划落实;资金平衡组负责州级财政资金的调度筹措,督促各县配套资金的落实等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导检查组负责惠民行动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跟踪落实等工作,确保惠民行动顺利实施;信息联络组负责惠民行动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交流、汇总、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真实;宣传报道组负责惠民行动的宣传报道,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惠民行动的实施;监察审计组负责惠民行动资金使用、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案件查处,为惠民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纪律保证。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随时掌握所牵头承担的单项惠民行动进展落实情况,加大监控指导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支持牵头单位抓好“十大惠民行动”的实施,确保“十大惠民行动”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三)狠抓督导落实。为确保“十大惠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及年度惠民行动工作目标的落实,“十大惠民行动”协调小组要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对惠民行动工作目标实施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做到按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年度惠民行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各县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将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到跟踪督导、深入督导、严格督查、落实到位。承担实施“十大惠民行动”单项工作任务的州级部门要将所承担的单项工作作为本部门、本行业的重要工作目标,强化对“十大惠民行动”执行情况的监控督导,着力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做到详细规划、规范运作、严格监管、公开透明、增强执行力、提高公信力。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十大惠民行动”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的监督,促进资金安全、完整、规范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十大惠民行动”实施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举报渠道,对涉及“十大惠民行动”的重大举报和投诉,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对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为“十大惠民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认真完成《__市关于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指导作用。坚持弘扬敬业和创新精神,提高督学队伍素质,为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督学目标

1、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遵循教育规律,保障教学工作常规的实施。

3、不断促进安全机制和措施的建立。

4、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5、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开展各类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镇政府履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责任,促进镇政府履行自身职能,做到发展教育的责任不推,管理教育的义务不卸,支持教育的热情不减,投入教育的经费不少。

2、学习宣传实施《教育督导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3、进一步开阔视野,本着科学的态度,拓展思路,向专家学习,向同行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真正把督导评估工作搞实搞活。

4、完成督学责任区(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和开展督学活动记录及材料上报工作任务。

5、完成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点:

1.加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执行课程计划、艺体、等工作的专项督查。

2、对中职学校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

3、开展一轮对责任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教育督查工作。

4、加大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督查力。

5.开展-次对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查;

6.对幼儿园常规管理督查调研。

7.素质教育随机督查。

8.完成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9、为落实省教育厅20号文件通知精神,开展一次‘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的督查。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模式创新,架构挂牌督导工作机制

顺义区在工作中探索出“双轮”驱动挂牌督导模式,保证了挂牌督导工作运行的高时效、高质量。

1.架构“双轮”模式,监督指导并重

业务责任督学、行政责任督学是构成顺义区挂牌督导的“双轮”。

业务责任督学。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督导室的要求,顺义区印发了《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工作方案》,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将全区中小学校划分成六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聘任3名责任督学,并设一名组长,督评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责任区督学主要由知名校长、教育专家担任,工作重点是指导与监督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状况,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这支队伍就是业务责任督学队伍。

行政责任督学。为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便捷高效”的行政优势,便于及时解决百姓反映的教育问题,区督导室聘任各镇(街道)教育助理为责任督学。他们在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工作,有权协调镇、街道相关部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这支队伍就是行政责任督学队伍。

两类责任督学本着“同一目标,各有侧重,有机结合,团结协作”的原则,开展督导工作。“双轮”模式的建立,不仅促进了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了责任督学对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效率,更保证了每一所中小学既有业务督学对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品位的指导与监督,又有行政督学对学校的办学环境和办学行为的监督与指导。

2.规范挂牌督导,确保“双轮”驱动

规范督学工作程序。印发《顺义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确保挂牌督导的规范性。围绕责任区督导任务,梳理了问题处理程序,建立四层组织,由责任督学分类,按流程处理。学校能够独立解决的问题,责任督学建议学校及时解决;需与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协调解决的问题,责任督学协调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需与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责任督学协调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科室共同解决;对重大问题或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督学立即报告给教育督导室,由教育督导室上报主管区长,经责任督学工作区级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规范督学工作行为。印发《顺义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和《顺义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记录单》,要求责任督学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在督导前有督导计划,督导时确定重点督查事项,督导后客观、公正、详细记录总结,及时向学校反馈,向督导部门汇报,对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撰写督导报告,建立督导工作台账。

有效利用挂牌督导结果。顺义区将挂牌督导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校长评优的重要依据。每年由区教育督导室牵头,评选区级教育先进单位,教工委、教委将督导结果作为学校干部任免、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方式科学,实现挂牌督导工作信息化

区政府投入300万元建设挂牌督导信息系统,推进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化进程。一期工程建设已完成。业务督学和行政督学在网上不仅能够进行信息沟通、经验交流、学校评价,而且还可以上向督导部门上交计划、报告工作,下向学校部署工作、反馈意见、下达整改要求。督导部门和学校也可以凭借责任督学在网上的工作痕迹和工作绩效对督学进行全面评价。同时,区教育督导室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顺畅,通过交流互动,了解、探讨和解决教育问题,高效协同工作。网络建设二期工程要整合顺义区现有教育资源数据,加强对这些数据的监控和评估;引进社会监督,对中小学办学质量进行多元评价;建立学校自主发展电子档案,引导中小学校进行自主发展评价,提升区域教育督导现代化水平。

基础扎实,保障督学责任区建设

为保证“双轮”驱动挂牌督导模式的有效运转,我们狠抓挂牌督导工作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1.制度健全,责任督学工作规范有序

建立会议制度。主管区长直接负责挂牌督导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全区力量,制定改进措施,领导全区挂牌督导工作;定期召开教育系统责任督学工作协调会、责任督学工作会,统筹挂牌督导常规工作,协调解决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

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区中小学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了全区学校全覆盖。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统一悬挂督学公示牌,明示责任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及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制定《顺义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明确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和内容;规定了责任督学每月下校不少于一次,应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协作督导等事项。

建立报告制度。要求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完成后,由责任督学组长进行汇总,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责任督学组长每月向区教育督导室汇报责任区督导情况。区教育督导室定期汇总挂牌督导情况,对责任督学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及时向区教委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主管区长。

建立问责整改制度。制定了《顺义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责办法》,确保了挂牌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健全了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机制,保证了责任督学问责程序的规范性。学校形成了“研究督学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有效组织落实―结果及时反馈”的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限定时间内整改。

2.队伍精干,责任督学工作根基扎实

完善督学聘任与培训机制。印发《挂牌督导责任督学聘任及管理办法》,明确了督学选拔聘任标准、工作内容和职权;制定《顺义区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建立了培训机制,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编写了培训教材。采用网络培训、“月末讲堂”、参观考察等多种培训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开展责任督学全员培训。针对督学的专业特点,开展了包括教育督导相关政策和评价理论、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师德标准、安全卫生以及招生、收费、择校、课业负担、学科教学等内容的业务培训,开展了包括督学品行和职业道德等内容的操守培训。

健全责任督学考核机制。印发了《顺义区挂牌督导责任督学考核办法》,规范了责任督学的考核内容和程序,对责任督学进行全面考核。每年年终,各中小学校按照责任督学考核标准,对照责任督学的工作表现,对责任督学进行考核;区教育督导室参照学校考核结果和社会各界对责任督学的评价,对责任督学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称职的责任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责任督学,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责任督学资格。

聚焦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双轮”驱动挂牌督导制度的不断完善,使责任督学真正“沉下去”,进入自己的“责任田”,聚焦学校。

高效利民。“双轮”驱动挂牌督导最大的优势是责任督学能够及时协调学校、镇街、教委科室,解决百姓提出的绝大部分问题,具有高效“利民性”。村民反映:仇家店学校门前的公交站点离学校门口太近,对学生出行造成安全隐患。行政责任督学立即上报镇政府主管领导,并协同安委会及时协调客运公司,对停车地点进行移位,圆满解决了家长反映的问题。

高效利教。责任督学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了“重点引导,全员参与”的督导方式,采取督导内容上“统一要求与自主安排”相结合,督导时间上“规定时间与商定时间”相结合的督导策略,先后开展了“帮助解惑、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的调研式督导、“注重方案设计、注重深入课堂”的基础性督导、“帮助凝练特色理念、打造学校品牌”的帮扶式督导等模式,实现了责任督学工作经常化、柔性化、人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