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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论文范文

教育公平论文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1篇

1.教育经费的投入不足且分配不合理

首先,我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不足。从教育经费绝对投入水平来看,目前全世界年人均教育经费已接近500美元,发达国家的教育投入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五、六倍,而我国2005年人均教育经费还不足100美元,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5。其次,三级教育所占份额不合理。在有限的教育经费中,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过多地用于高等教育,对义务教育投资不够。最后,教育经费的地域分配也极不合理。地区间、城乡间、学校间经费投入不均衡状况十分突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的教育投入水平远低于东部地区和城市。

2.教师资源配置失衡

首先,多年计划经济和城乡二元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区别对待的教育政策偏向于城市。如教师编制政策等,而就实际情况而言,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学校数量多,规模小,农村教师配置编制理应等于或高于城市。其次,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其他因素,导致中东部地区的师资远远优于西部偏远地区,形成新的不公平。

3.学校教育之间的不公平

如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不公平。重点学校一直是各级政府投资的重点,而非重点学校则因政府不重视、投入少而无人问津,师资队伍较差,教育质量低下,人为地把学校、学生分成不同的等级,“就近入学”和愈演愈烈的“择校”大战,很大程度上是家长在经济实力和社会背景的竞争,固化了社会阶层间的差别,使教育资源配置人为地出现倾斜。

4.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教育的不公平

如流动儿童与城市儿童的不公平;正常儿童与特殊儿童教育的不公平;女性教育与男性教育之间的不公平;穷学生与富学生教育之间的不公平,等等。

5.教育政策不尽合理

高考录取中的“分省定额”、“划线录取”,人为地造成高考录取线的地区差异,违背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原则,这是一种省际间考生的严重“教育不公平”。

二、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

1.法律保障

为了确保教育的公平和平等,许多国家注重通过立法来保障教育的平等和公正,在其宪法和教育法律中,都明确规定了在教育发展过程中实施平等公正的理念。我国也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在全国范围内高质量高水平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以权利为基础的教育,确保每个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均等。

2.经费支持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很低。近年来经过努力,虽有较大改善,但情况仍不乐观,极大地阻碍着教育的发展,进而阻碍着实现教育公平的历史进程。所以,现阶段必须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求。

3.合理安排教师资源

目前的择校热等现象背后的直接原因就是教师资源的不均衡。薄弱学校之所以薄弱,除了教育基础设施薄弱以外,教师不足、学科不配套、教师素质偏低、教育质量不高,是其薄弱的主要表现。所以,要制定和执行特殊的优惠政策,鼓励并支持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比如提高同类别地区薄弱学校教师的岗位津贴标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数比例向薄弱学校倾斜,并适当降低薄弱学校教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论文数量和教育科研成果标准,新招聘的教师一律到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任教一定时期,城镇学校及中心学校教师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或支教的经历,或定期安排教师校际互换,一帮一结对子等政策,逐步实现教师资源的平衡。

4.政策保障

对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采取补偿措施。在教育中,处境处于劣势的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对这些群体和地区的扶助应该成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点。在这方面,韩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韩国政府首先将有限的公共资金用于收益率最高的初等教育,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达到教育的普及和均等化并举的目的。我国也在不断地学习借鉴,如,“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两免一补”政策等。在政策上体现了一定的倾向性,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城乡二元治理结构、分级管理体制和重点校政策和质量评价标准不合理等多种原因,导致目前我国的教育公平还存在严重的问题。

综上所述,优先发展公平公正的教育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之本,是人民安定和谐之本。我国实施教育公平应当借鉴世界上成功的经验,建立相关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明确实施教育公平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明确各级政府在实施教育公平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师资、经费等保障措施,明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机制,真正把实施教育公平纳入法制轨道,从而保障教育公平的持久、健康、有效推进。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2篇

长期以来世界各国都认识到了教育立国的重要性,并致力于实施教育公平,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其中教育立法、政府作为被认为是确保教育公平平等的决定性因素。许多国家在其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了在教育发展过程中实施平等公正的理念。比如美国的《初等与中等教育法》(ElementaryandSecondaryEducationt),它是美国的基础教育法案,重点在于关注入学与公平,认为财政应补贴弱势群体。再如日本,多年实行义务教育“平准化”政策,通过财政支出全覆盖公立学校,其义务教育办学宗旨是,尽量不在义务教育阶段提供富裕阶层歧视其他阶层的机会。在城乡学校硬件建设上日本通常使用同一张图纸,没有薄弱校和豪华校之分,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学校,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体育馆、天文馆、游泳池等等,各种教学设施均齐备且标准化,这就从基础教育设施方面保证了公平性;从师资方面看,日本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没有重点学校和非重点之分,老师从属于每个市、区,而不是学校,每隔一定年限老师就要流动交流到其他学校,待遇不变,这就保证了师资的公平性;从入学方式看,日本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择校”这一说法,进什么学校完全取决于居住地的从属,没有任何赞助费。

2推进我国义务教育公平的若干建议

(1)政府立法,严格执法。美国著名教育家贺拉斯•曼曾经说过:“教育是实现人类平等的伟大工具,它的作用比任何其他人类文明都要大得多。”确实,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义务教育关系着整个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国家的命运,关系到社会公平的实现,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义务教育不公平现象绝不是“市场化”所能解决的,追求和实现教育平等起主导作用的是国家和政府,这是一种政府责任和政府行为,需要依靠行政力量和公共财政来逐步消除。政府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个责任,不仅要针对义务教育公平立法,还要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必须在教育的强制性、免费性、普惠性三个方面达成基本共识,否则就背离了义务教育的立法原则。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第二十二条)。但当前部分地方尽管名义上取消了“重点学校”,实际上通过五花八门的名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依然存在。只有通过教育立法、强力监管及问责的方式真正地建立标准化学校,取消重点中小学,才能真正将旨在促进教育公平实现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2)财政均衡投入,建立标准化小学。我国多年来的义务教育现状表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在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经费负担、生均经费等方面仍存在着巨大差距。义务教育公平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与教育财政制度密切。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造成了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一不平衡必然带来地区间教育投入的不平衡,教育公共服务的差异应当由中央政府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来解决,用以保证薄弱地区达到最低教育公共服务标准。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只应加强而不能弱化。政府和教育部门应该树立新的资源配置理念,改变传统的观念,积极支持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造薄弱学校,尽快使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

(3)均衡配置师资,真正取消重点,建立师资流动制度。师资的配置在地区间、城乡间、校际间的差异是非常巨大的,这种差异不仅表现在数量上,还表现在质量上。“教育名师往重点学校跑,优秀教师往大城市里跑,合格教师朝城镇挤”是现今师资配置不均衡的真实写照。解决这个问题必需从制度上改革,让所有教师资源在各个学校之间流动起来,建立有效的教师交流轮岗机制,这种均衡的“软件配置”可以瓦解当前的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区分现象,基本能保证学生接受到质量与水平大致相同的教育,满足人们平等的教育需求和地区教育对人才的需求,教育公平与社会公正也就能因此而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实现。

(4)从政策上倾斜补贴边远贫困地区。公平在很大程度上看的是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的政策。边远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主要还是要靠国家的政策。政府要从政策上保证学生的救助,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教育普及率;政府要保证这些地区教师的工资福利水平,让教师安心进行义务教育,最好能在教师工资待遇上根据区域进行科学地划分,实行不同的工资标准,越是偏远艰苦的地方,工资就要越高,鼓励教育人才流动到不发达地区。

3结论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共产品理论;教育公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义务教育,是指我国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基础教育。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1986年国家制订《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强调了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合理、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任务,强调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受教育需求的公平性是义务教育的出发点。为了从理论上阐明义务教育必须以教育公平为目标,笔者引入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并通过分析我国目标义务教育存在的非公平现状,提出确保义务教育公平推进的对策。

一、理论:教育公平是基础教育的终极目标

作为公共事业,教育管理通过提供优质足量的教育产品来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求。优质足量涉及效率,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公平。公共事业的发展涉及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

效率是一个完全的经济概念,强调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公平强调教育管理的效果与教育管理的本质和最终目的的关系。企业基于其生存和追求利润的目标,效率成了其当然的首要指标。效率作为一种手段,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它与私营企业的区别就在于效益在私营企业看来是一种目标,而就公共事业而言,只能是一种手段,是服务于公平的手段,最终必须服务于公平的需要,教育不能本末倒置,这是公共教育事业管理的特性所决定的:

从本质上讲,教育事业是关系到社会大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公共利益的特定的社会公众事务。从理论上分析,公共教育事业管理,涉及到两个理论:一个公共事务理论,一个是公共产品理论。当然由于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也说明教育既有公共性又有私人性,教育的不同部分,其纯与私的程度是完全不同的:非义务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受益,很大程度主要体现在教育者个人,私人产品性也很突出,产品提供的方式以混合提供为主要,实行成本分担机制。基础教育阶段,实行强制义务教育,以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为主要目标,社会受益面最大,教育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外部性最高,因此决定了这类教育产品公共性程度非常高,已是倾向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甚至某种意义上就是纯公共产品。产品的提供方式以政府的公共提供为主要形式,即由政府无偿地向消费者提供,实行免费教育,满足社会的公共消费需要。

二、问题:目前义务教育的非公平问题

目前教育最受诟病的就是教育公平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由于牵涉到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社会大众对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人人公平接受高质量的敦育。但是基础教育阶段存在背离公平原则的倾向,主要体现在校际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教育政策制定上的不合理。1986年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对于基础教育来说,由于政府实行义务教育的政策,基础教育是公共性很强的准公共产品。既然是公共产品,每个人的享用应当是公平公正的,不应该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由于提倡提高办学效益,教育提出重点发展个别高质量的小学、中学的主张,政府在教育投入、教师资源配置、学生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这样的结果是优质教育基本上集中在少数学校手中。重点学校制度使国家有限的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来说,资源的非均衡分配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学校间的差距造成了公众享受教育资源的不公平,重点学校制度以精英教育培养尖子生为目标,与义务教育使人人享用平等教育的宗旨是背离的。就近入学制度是保证义务教育的主要手段,但是教育资源配置现状的不合理,学校间明显差距的存在使这一政策无法体现它的公平原则。就近入学意味着你没有选择好学校的余地,碰巧跟好学校做邻居,那么你就可以上好学校,碰不巧就只能上差学校,这本身就是带有偶然性的,有人称之为是“家庭居所决定是否享有优质资源”。

择校意愿的产生和择校制度,就是因为伴随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化而派生出来的。从理论上看,择校是“家长们放弃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就读”,是个人选择性的行为,并没有违背“人人享有教育机会”的教育公平。而且从理论上讲,择校给予受教育者选择自己心仪学校的权利,择校有助于构筑学校间的竞争机制,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从现实上看,择校与高收费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许多名校通过留出一定比例的择校名额而获得额外的经费,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教育优质资源的稀缺,为了能得到较好的教育,老百姓不得不在义务教育阶段就为孩子的受教育付出高昂的教育成本。对家境富裕的家庭来说,择校制度能使他们通过交纳高额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到好的教育资源,好的教育资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但是当它一旦与高收费联系在一起时,就意味着部分的人占有了本应是大家共有的资源,这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如果说民办学校因为其民办性质,是有满足个体(下转第151页)(上接第147页)受教需要,提高办学质量、效率的话,无须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采取择校高收费无可厚非,那么,通过将公办学校的优质初中部转化为民办途径而使择校高收费合法化,这就是说把本来属于公共的物品变成了部门和教育实体的私人物品,而使公众失去平等享受优质公共资源,这就是从理论上和道德上完全说不过去的。尽管从理论上说择校可以帮助你通过交费或考试的方式,重新选择,但这是不是又是对交不起高学费的人来说是不公平呢?而实际上对负得起高额学费的家庭来说,也并不意味着公平,因为教育的公平除了基本的要求是上学的人人机会平等外,还包含“人人公平享受高质量的教育”,但是高质量的教育却必须花费高额的费用。目前各项制度推出的结果并不能实现对公平的维护,而恰恰相反是对公平的损害,以“精英教育”为导向,以分数为取向的重点学校制度成为了推广普及素质教育的障碍,损害的正是大多数人享受义务教育阶段高质量教育的利益,这是对义务教育普及素质教育的宗旨的背离。对此杨东平教授深刻地指出:一般认为,就事实而言,世界各国在教育质量上的不公平比教育机会不公平严重得多。“人人享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仍然是20世纪末的重大挑战之一”。

三、对策: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政策

为了切实转变应试教育,实现素质教育的良性运作,有必要在基础教育阶段将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是义务教育维护公平原则和公平目标的手段和重要保障。目前应试教育之所以仍然是基础教育的主要内容,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存在着优质教育不均衡。由于重点学校制度和选拔精英的教育主导,就必然会有应试教育和择校高收费,就必然会有学校与学校间进一步的差距。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需要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取消重点小学、重点初级中学;将原来重点小学、重点初中的师资进行重组,调配到原薄弱中小学去,加强薄弱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以强带弱,实现义务教育水平均衡发展。在各校资源均衡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就近免费、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才能够真正实现,水平相当的基础上的竞争才是有效和合理的。没有了重点小学、重点初中,各校均衡水平发展,老百姓也就不需要为子女避免进入差学校而四处择校,学生也不需要在基础教育阶段为考上一所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奔忙于各种辅导班而失去了本应快乐轻松的童年。只有这样素质教育才能真正取代应试教育,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如此中国的教育才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真正地解放我们的孩子。为保证义务教育公平目标的实现,就有必要加强政府对教育经费的均衡投入和加强政府对教育的宏观调控上。因为教育的相当部分,提供的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特别是义务教育,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政府为保证社会的大部分成员合理享用到公共教育资源,需要承担经费投入和监管调控的职责,以此保证教育公益性。

【参考文献】

[1]崔运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

[2]杨东平.教育公平的理论和在中国的实践[J].东方文化,2000,(6).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4篇

从目前的学校实际情况来看,学生座位的安排往往不是以学生的身高、视力等生理因素来进行的,而常常是把那些教师平时比较喜欢的、学习成绩好的或者是与教师有特殊社会关系的学生排在前排或中间等比较容易与教师交流的位置。而把那些平时上课爱捣蛋、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排在后排或是两边,这样的安排就具有明显的偏见性,从这点也能看出优势学生与劣势学生在学校是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坐在前排及中间的学生有了更多的与教师交流的机会,而坐在后排或者是两边的学生就成了课堂教学中的“看客”,处于课堂教学的边缘。也有学者研究认为,即使学生的座位是按照学生的身高、视力等因素来进行安排,也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按身髙排列座位从形式上看起来是比较公平的,但是事实上,那些中等个子的学生常常占据了课堂的优势位置,而个子比较高的学生则往往处于课堂的边缘位置,这往往是导致教师疏远学生、忽视学生的一个原因。座位客观上存在中心与边缘之分,所以,往往处于中心位置的“好座位”就成了一种稀缺资源,有了这种稀缺资源,就必然存在竞争。而这种所谓的“好座位”往往不是学生自己能够选择的,选择权在教师手中。而我们知道,教师如何去安排学生的座位往往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而这套标准往往不是那么公平的。通过访谈,笔者的内心很有感触。其实很多时候,当我们围着“公平”(包括座位安排的公平)在绞尽脑汁进行“合理”设计尽可能“客观地”创造出平等环境的时候,真的显得有点多余或者说太过于斤斤计较。和受访者的交流,让笔者感到了人性的美的一面。充分信任并尊重每一个个体,给予每一个个体积极的充分关注,其实座位的前后、优劣已经不是很重要了。这使笔者想起了很多学生设计的座位排布方式,马蹄式、圆桌式等看似比较公平合理的座位安排布局,却在中小学课堂几乎从未被采纳。为什么如此看似合理的设计不被采纳?并不是老师们不接受,相反没有人觉得不合理,而是现实的可能性太低。既然如此,那种被专家们称作“插秧式”的座位安排必然有其很理性、现实性的一面。而今,通过对这位老师的访谈,让我们又一次回归到教育的“人本”的一面。真的,“尊重”“信任”“坦诚”富含着人性美,不是一切表象上看似客观或者人为制造的客观所能解决的,这是更深层次、更为本真的“公平”。

二、从教师课堂教学方式看教育公平

从教师教学方面来说,不公平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第一,重教法轻学法,教学方法单调。重视教法,而忽视学法的探讨,使学生的“学习权”受到了侵犯,不能真正地参与课堂,这使课堂教学首先失去了公平、公正的基础。单一的教学方法在促进一部分学生发展的同时,也限制了一部分学生的发展。单一的教学方法对于具有不同个性、不同资质的学生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因材施教”的想法是很好的,但是在应试教育下这种理论往往是流于形式。第二,师生互动不公,主要在互动对象、互动内容、互动评价不公等方面。教师在课堂上往往采取的是选择往。这种选择性往往有这样的特点,他们选择互动的对象往往是那些成绩比较好,或者是在班上比较有优势地位的,比如说班干部或者家庭社会地位比较高的学生。而那些成绩一般,在班上没有什么特殊优势的学生,在课堂上与教师的互动频率是较少的。在当前的课堂教学中,由于教学目标的限制,教与学往往就是知识的传授与接受,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教学内容不能照顾到学生的差异。这也间接造成了课堂教学的不公。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也存在不公平的现象。教师对成绩好的学生与成绩差的学生其评价是不同的,对于前者,教师评价是积极的、肯定的,而对于后者教师的评价则不够积极,有时甚至不做评价。在谈到课堂教学中的公平问题的时候,被访者的自信、从容给了笔者太多的震撼。说实在的,仅用“震撼”一词真的都不足以形容笔者当时的感受。被访者看似一个极其普通甚至柔弱的一个人,但是他的话语却非常有力。他好像不屑于很多人对于课堂不公平的质疑和鞭挞,而他的课堂不刻意追求公平,却更显得自然而然的公平。当许多人在大力批判课堂教学的不公平性,大力斥责现在教育的功利性的时候,可否有过这样的思考:只有批判能促进公平吗?只有细枝末节上为公正平等而制造出(请原谅我用制造这一词)时时、事事、处处都能达到的教育公平的理论或者说叫条条框框的时候,再看看这位教师——他的课堂甚至忘记所谓的公平或者不公平。对此,“自然而然,和谐成长”,是笔者对公平的重新定义。作为研究者、观察者甚至局外人在一定程度上真的是考虑得太多了,事实上世间真的没有时时事事处处的公平,关键在于“心”的公平。

三、从学生参与学的机会看教育公平

在课堂教学中,不同的学生所获得的学习机会不等,是由教师的不公平分配造成的。这主要体现在课堂中的提问、讨论、演示中。在这些教学活动中教师偏向于把机会分配给成绩好的学生,因为在教学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只有这样做才能完成教学任务。有研究发现,在我国小学课堂教学中,10%左右的所谓成绩不好的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次数只是成绩好的学生的1/4。而教师往往将课内3/4的问题让班级中的活跃者或是成绩好的学生来答。除此之外,教师给予学生理解知识的时间也是分配不均的。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把更多的学习机会、思考时间留给了那些自己喜欢的学生,而给不喜欢的学生留的时间很少。回顾许多专家们对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参与度进行的批评,在这位被访者的眼里却显得无足轻重。事实上,那些统计出诸如“10%左右的所谓成绩不好的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次数只是成绩好的学生的1/4,而教师往往将课内3/4的问题让班级中的活跃者或是成绩好的学生来答”,“教师把更多的学习机会、思考时间留给了那些自己喜欢的学生,留给不喜欢的学生的时间很少”等等这样的评判,在这位被访者面前就真的太过于较真和教条了。难道一节课中对每一位同学的提问次数都一样就公平吗?难道成绩好的学生提问次数多就不公平吗?反思我们的教学,笔者倒是觉得对于优生来说,回答问题的机会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差生”以楷模和示范引领作用。机会的均等在一定意义上是需要与先天资质、学习习惯、思维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匹配的。那种只图形式上的所谓的公平平等只能贻误不同学生的成长。

四、从教学评价标准看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会公平;教育公平;教育机会;知识社会

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社会公平是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体现。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公平不仅是一种美好的价值理想,更是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和日常生活秩序得以建立的价值基石,是保障现代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鉴于教育在整个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地位,教育公平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平,在整个社会公平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一、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

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在法律上,是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在教育政策领域,是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在教育活动中,是人人受到平等地教育对待,人人具有同等的取得学业成就和就业前景的机会。为了真正体现和维护教育公平所蕴含的平等精神,在实际教育活动中,教育公平还必需包括:在客观上存在着社会发展不平等的历史时期,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不平等”的矫正);在现实层面上,反对和遏制旨在破坏教育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的教育特权(“平等”的维护)。

(一)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

作为现代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教育公平意味着在一个国家内部,凡具有同等公民资格的人包括青少年学生,不因为他们的性别、种族、地域、健康状况或家庭背景等因素的不同而在教育上受到不同对待,反对形形的教育排斥或教育歧视。这项权利已经明确地写入现代国家法律之中,成为一项受到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1954年)。后来历次宪法修正案中(1975、1978和1982年)都保留了这一条款,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第46条将这一条款扩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宪法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作为现代社会的普遍人权,教育公平体现了《世界人权宣言》(1948)的基本精神。《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其他的一些得到国际普遍承认的人权公约,如《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76)、《儿童权利公约》(1990)等,也明确地将人人享受平等教育权利作为基本人权加以确认,认为其基础源于人的固有尊严与平等的要求,源于此项权利与其他基本人权之间的内在关联。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在现代社会中,如果人人不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那么他们彼此之间就不能享受同等的生存权、发展权以及其他各项基本人权。在此意义上说,教育不公平损害的不仅是人们之间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而且是人们之间的平等人权;不仅是部分人的人权,而且是整个人类的人权体系。

(二)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

人人享受同等教育权利在公共政策领域主要表现为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从性质上说,公共教育资源是指由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所支持和提供的教育资源,具有鲜明的公共性、共享性和开放性,不同于私人或个别团体所提供旨在满足个别人或某一团体需求的教育资源;从类型上说,公共教育资源包括由政府所提供的入学机会、生均公共经费、课程资源、师资条件、教学设备、信息技术支持等。这些资源是公共教育事业发展和青少年素质形成的重要社会条件,是公民或儿童教育权利实现所指向的实际内容。因此,依法平等享受教育权利就意味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能够依照法律或政策规定,平等地享有各种类型公共教育资源,不因为自己的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等而受到不同对待。在此意义上,教育公平是现代教育制度与政策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价值原则,旨在倡导、维护和实现人人享受平等的公共教育资源。

在各种各样的公共教育资源中,教育机会是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教育资源,它意味着一个人接受某种类型和阶段教育的可能性。因此,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最直接地体现在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机会。比较普遍的认识是,教育机会均等包括了入学机会均等、参与教育过程的机会均等、教育结果的机会均等以及教育结果对未来生活前景的影响均等。根据教育的阶段或层次,又可以将教育机会均等划分为学前教育机会均等、初等教育机会均等、中等教育机会均等和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从这方面说,教育公平即是不同类型或阶段的教育机会在不同社会人群之间的平等分配,或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缩小业已存在的教育机会差距。

(三)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

无论中国还是外国,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种种复杂的地理、历史与经济社会和家庭等原因,在事实层面上,并非人人享有的公共教育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都是平等的。公共教育资源的供给或配置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地域、城乡、性别乃至种族的不平等,不同学校、不同性别、不同家庭背景和身体健康状况的青少年儿童也往往受到不平等的对待。因此,教育公平所要求的人人享受平等受教育权利、人人平等享有公共教育资源要想真正地得到实现,就不能简单地停留在法律或政策文本中,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矫正历史形成的教育不均衡,减少不同地域、城乡、性别、种族及学校类型等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整个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更加均衡和协调地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公平不仅要求平等地分配公共教育资源,还要求公共教育资源的分配适当地向各种社会处境不利的弱势群体倾斜。从政治哲学的角度上说,前者体现了分配正义的要求,后者体现了矫正正义的要求。矫正正义是分配正义的补充和完善,建立在矫正正义理念基础上的弱势补偿使得真正的社会公平包括教育公平得以可能。

(四)反对各种形式的教育特权

教育公平的实现要求反对各种形式的教育特权。形形的教育特权是威胁与破坏教育公平、引发社会舆论公平性抱怨的现实因素。特权是崇尚身份差别和阶级不平等的传统社会的产物。特权的实质就是要求社会不平等、崇尚特殊待遇。教育特权的实质是要求公共教育资源的分配违背公平正义的原则,按照权力大小、财富多少或关系远近来分配,以满足个别人或少数强势利益集团的特殊教育需求。我国是一个具有漫长封建专制历史的国家,在社会文化心理层面,特权思想比较顽固。尽管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政治领域、文化领域和教育领域开展了持续的反对特权的斗争,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平等的意识,消除了特权赖以存在的社会制度基础。但是,勿庸讳言的是,直到今天,在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反对特权的斗争还很难说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在公共教育领域,个别人或少数强势利益集团热衷于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财富或各种社会关系,试图影响或牺牲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以实现自身教育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从思想上、制度上、社会舆论上加快教育民主化进程,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有效地遏制教育特权、预防教育腐败成为维护和实现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二、教育公平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人类在进入现代社会之前,尽管也提出了“有教无类”之类的教育思想,反映了进步思想家对于某种程度教育公平的追求,但是它没有成为古代社会所信奉的基本价值原则,也缺乏实现教育公平所需要的深厚社会物质基础与制度保障。只有当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之后,伴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教育公平的理念才被明确提出,并不断地从一种水平走向另一种更高的水平。教育公平是社会现代化包括教育现代化的直接产物和重要特征。

(一)教育公映了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教育公平观念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根本上反映了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现代化大生产不同于古代农业生产或手工业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现代化大生产的知识基础不再是狭隘的个体经验,而是不断发展的现代科学技术。因此,从事现代化大生产的人就不能在家里、田野里或作坊里采用古老的“师徒制”形式培养,必须在现代的学校里接受制度化的正规教育。组织现代化大生产的人要想获得合格的、源源不断地能够为自己赚取利润的劳动者,也必须拿出钱来向他们提供最基本的教育。现代化的机器大工业使得现代公共教育成为可能与必要。现代化大生产的出现,使得扩大教育机会、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不再是一种善良的愿望,而是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现代生产方式的内在要求。资产阶级不对广大劳动人民及其子女进行基本的读、写、算以及劳动技术教育,现代化大生产就失去其劳动力的基础和再生产的可能;不持续地提高广大劳动人民及其子女的受教育水平,现代化大生产就不能跟上科技革命的步伐。

在现代化大生产的驱动下,起源于新教教义宣传需要的“义务教育”思想很快地与经济生产结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它不断发展最深厚的动力,实施义务教育的年限不断延长;各国实科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打破了古典学科与古典教育本身的贵族性、等级性与阶级性,广大劳动人民及其子女开始享有最基本的教育权利;“双轨制”的出现和陆续并轨使得教育公平从教育的初始阶段向教育的高级阶段发展,广大劳动人民子女接受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人数越来越多;高等教育也越来越走出中世纪大学的古典传统,开始与社会经济生产并从而与广泛的劳动力需求相联系,在20世纪中叶开始了自己的大众化历程。

可以说,近代以来人类在教育公平方面提出的每一个新要求,所迈出的每一个新步伐,无不直接或间接反映了具有革命性的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这种要求的不断满足又反过来为现代化大生产准备和输送符合新要求的劳动力大军,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现代化大生产从一种比较低级、简单的形态走向另一种更加高级、复杂的形态。

(二)教育公平是现代政治民主化的重要内容

现代政治是民主政治,不同于古代社会形形的专制政治、寡头政治。民主政治的具体样式不同,与民主政治形成的具体社会历史环境和要解决的具体社会历史问题密不可分。但是,不论是选择和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制度,民主都离不开教育的支持,都致力于教育权利的扩大和教育机会的增加。

教育公平是现代政治民主化的重要内容,与广大劳动人民不断争取平等受教育权利的教育民主化运动密不可分。如上所述,现代化大生产尽管为教育公平的提出提供了深厚的物质基础和强烈的客观需要,但是资本主义制度自私和贪婪的本性总是力图阻碍教育公平的实现,总是把广大劳动人民的受教育权利限制在一个最低的水平。这就激起广大劳动人民为争取平等受教育权利而进行长期的斗争,教育民主化运动蓬勃开展。当广大劳动人民意识到教育权利不仅与自己的生产能力和职业前景有联系,而且还与他们的普选权和自身的社会解放有着密切联系时,他们参与教育民主化运动的热情就更加高涨,他们要求教育公平的呼声也就更加响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黑人围绕着争取平等受教育权而进行的卓有成效的斗争最终迫使联邦最高法院于1954年5月17日裁定1896年确立的“隔离但平等”违反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精神,要求各地审慎地消除学校中种族隔离。在这种情形下,围绕着教育权利和教育公平进行的斗争就不仅具有教育学意义,而且还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政治意义。

(三)教育公平是现代社会文化价值观在教育领域内的体现

教育公平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更直接地反映了现代社会文化中“自由”“平等”“正义”“人权”等基本价值观念,是这些基本价值观念在教育领域的反映,构成教育现代性的基本内容。教育现代性包含着许多丰富的内容,如教育的生产性、教育的科学性、教育的世俗性、教育的终身性、教育的普及性、教育的民主性,等等。这些教育的现代特征既是社会现代性的反映,也构成了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其根本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出具有现代意识、现代素质和从事现代社会生产与生活能力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公平与现代人的生存和发展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反映了现代人生存和发展的价值需要。教育公平性是教育现代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应该被视为一个核心的部分。

教育公平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凸显了现代社会中人的地位与价值。历史地看,人的地位与价值在历史上是不断改变的。马克思在谈到人的地位和价值时曾经说过,古代社会是人身依附的社会,现代社会则是物的依赖基础上的独立个性阶段,未来社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则是人的自由个性得到全面发展的阶段。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现代社会中人的个性解放为公平观念的普遍应用提供了人类学前提。事实上,没有人的个性解放,就根本没有什么公平可言。在强调人身依附的古代社会,君臣之间、男女之间、长幼之间、封建主(贵族)和农奴之间是不会产生公平观念的,也根本不会去讨论教育公平与否。接受与自己的身份相一致的教育,这是古代社会对教育的唯一要求。例如,在古代社会,女子不受教育是天经地义的,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尽管遭到很多开明人士的批评,但是基本上反映了古代社会男性中心主义的文化和教育立场。现代社会随着性别的依附、家庭的依附、阶级的依附等依附性社会关系的解体和个性的解放,必然带来对更加广泛的社会平等包括教育平等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人的独立和解放为教育公平从观念到实践提供了社会文化基础和思想条件。

作为一种现代教育价值观,教育公平要求在政府制定公共教育政策和配置公共教育资源过程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反对各种各样的特权思想,摒除各种各样的等级观念,克服精英主义的偏见,防止“有者愈有,无者愈无”现象的出现,逐步地缩小或消除历史形成的教育差距。比起西方社会来,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起步晚,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还没有得到全面实现,在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权思想、等级观念和精英主义的心态还时常出现,影响到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特别是那些稀缺或优质的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合理性,教育公平从观念到实践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三、教育公平是社会的基础性公平

根据公平理念所适用的社会领域,可以将社会公平区分为政治公平、经济公平、文化公平、法律公平和教育公平等。社会公平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条件,教育公平是一种基础性的社会公平。教育公平的缺失或受到损害,将极大地影响到其他领域的社会公平,使得其他领域的社会不平等得以延续并进一步放大。因此,促进和扩大教育公平,是缩小和克服形形的社会不平等、反对社会排斥、鼓励社会流动、社会参与和社会团结的必由之路。

(一)社会公平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条件

作为整个社会公平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教育公平的水平和状况反映着整个社会的公平水平和状况。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不得不采取原始的共产主义制度,集体劳动,平均分配财物和社会政治权利,整个社会处于一种低水平的绝对公平状态。这导致原始社会的教育也是如此,处于一种低水平的绝对公平状态。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原始的共产主义制度解体,人们进入到一个极不公平的时代,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封建主与农民之间以及在其他的各个社会群体如种族、性别等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这种不公平不仅体现在劳动和分配领域,而且体现在政治领域、法律领域、文化领域等所有的社会生活领域,教育领域也不例外。这个时期的教育处于一种绝对的不公平状态。直到近代社会,在工业革命、资产阶级革命、民权运动等多种力量的推动之下,社会公平问题才受到广泛的关注,公平理念开始在政治领域(如选举权的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如按劳分配制度的普遍确立以及高额遗产税的征收)、法律领域(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的确立)、文化领域(如性别平等、种族平等等)、教育公平(如废除双轨制、取消种族隔离、方便女童入学、入学机会均等、开放入学政策、全纳教育出现等)被认同和实施,整个社会进入了一个反对特权和崇尚公平的时代。人类对教育公平的期望程度直接反映着整个社会公平所达到的水平和程度。转不仅如此,现实生活中其他社会领域内的公平状况深刻地、多方面地影响着教育公平。教育公平不是处在一种真空当中。从政治领域来说,如果国家内部的公民不能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那么也就不会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期间,由于在政治上奉行“以阶级斗争为纲”,将“敌我矛盾”泛化到一切社会生活领域,被认定为地(主)、富(农)、反(动派)、坏(分子)、右(派)的人们及其子女就不能享受同等的教育权利和机会。从经济领域来说,如果一个社会还存在着多种劳动形式和分配制度,不同地区和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别还比较大,那么自然会影响到不同地区和社会群体的教育投入能力、教育期望水平、实际受教育的程度以及通过教育所获得的最后收益。如果整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和分配制度是不平等的,那么指望建立一种充分公平的教育体制也是不可能的。在某种程度上,学校教育体系与社会经济制度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同样,如果一个存在多样文化的社会中,各种文化之间的关系不平等、不民主、不公正,那么反映到学校中来也必然会影响到不同文化背景和文化出身的青少年儿童的学习成就。其中,出身于居于支配地位的文化系统中的青少年儿童会比出身于被支配地位的文化系统中的青少年儿童更易于适应学校环境并取得成功。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要想真正彻底地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就要同时提高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领域的公平水平,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着一种同源或共生的关系。因此,对教育不公平的分析和考察也不能局限于教育系统内部,而应该以分析和考察整个社会关系的公平状况为条件和前提。

(二)教育公平在促进整个社会公平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教育公平一方面受到其他社会公平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反过来影响到其他类型社会公平的实现,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现实的、交互的功能性关系。评估教育公平在整个社会公平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个基本的途径就是评估教育在整个现代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

在这个时代,教育已经完成了由社会结构的边缘到社会结构中心的位移,对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由单一的政治功能发展到综合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功能,全方位地影响着社会发展的进程,成为社会发展的“催化剂”和“加速器”。具体而言,教育能够改善人口质量,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把沉重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同时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打下良好的文化基础;教育能够促进优秀文化的延续和发展,传播文化多样性的观念,有利于文化理解、文化融合和文化创新;教育能够传播法律文化,培养青少年学生健全的法律,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心理氛围;教育能够传播公平理念,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高尚的人生理想、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使他们热爱正义、关心弱小、远离特权、关注民生。因此,教育公平尽管自身受到复杂的社会因素影响与制约,但是却对促进整个社会的政治公平、经济公平、文化公平和法律水平、培育公平文化和有正义感的人有着基础性、前提性和关键性的作用。

教育公平是社会的基础性公平,是矫正社会不公平的重要手段。教育公平的丧失,必将使得整个社会原有的不公平状况进一步加剧。当前,我国社会的改革开放事业正在向纵深发展,并且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然而,由于种种复杂的自然、历史和社会原因,在整个社会蓬勃发展的同时,人们也看到,社会收入差距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社会差距也日益显现出来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根据国际公认的指标体系,其严重程度甚至超过了一些发达国家。伴随着不断扩大的社会差距,人们在意识领域也重新出现了社会区隔乃至社会歧视和社会排斥的意识,社会成层和分化的速度在不断加快。如何解决这种社会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如何防止这种社会差距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之间进一步扩大?政治的决策、经济的手段都是不可缺少的。除此而外,教育也是一种缩小社会差别重要的杠杆,“治贫先治愚”的口号就生动地说明了教育的杠杆作用。实现和扩大教育公平,关心西部教育,关心农村教育,关心社会处境不利群体的教育,是缩小社会差别、促进共同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三)教育公平是保障人的发展的起点公平

教育公平不仅是社会的基础性公平,而且是人的发展的起点公平。这是由教育在人的发展中发挥的主导作用所决定的。教育学告诉人们,人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许多先天与后天、主观与客观、内部与外部因素的影响。在影响人的发展诸因素中,遗传素质、社会环境、教育环境和个体的自觉努力是几种关键的因素。在这些因素之中,教育又是最关键的,在其他几种影响因素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教育几乎成为决定性的因素。倘若离开了教育,个体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尤其是在当代,受不受教育,受怎样的教育,从某种程度上就决定了人未来的发展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公平为不同的人们之间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发展基础或平台,教育公平是保障人的发展的起点公平。

教育公平是保障人的发展起点公平,不仅是在教育公平保障每一个人个体发展的意义而言的,也是在教育公平保障所有人共同发展的意义上而言的。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发展时曾经对一小部分(统治者)的发展以牺牲一大部分人(工人阶级)的发展现象进行过严厉的批评,认为这种状况既损害了工人阶级的发展,也损害了统治者自身的发展,导致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人的片面发展或畸形发展。他创造性地重新诠释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并为这种思想的实现找到了物质基础。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的人的全面发展不是指单个人的发展,而是指所有人的发展。或者说,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人的全面发展不可能一个个地、一部分一部分地实现,只有在促进每一个或所有人发展的基础上才可能实现。在此意义上,我们自身发展的程度与他人发展的程度存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相关性。从这个角度说,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是个体全面发展的重要社会条件。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理论,精辟地揭示了作为社会存在的人的发展规律。根据这一理论,教育公平通过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而为个体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在此意义上,教育不公平最终损害的不是个别人或哪个弱势社会阶层的利益,而是整个社会、整个人类的利益。

(四)知识社会中教育公平的基础性地位更加凸显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6篇

教育公平是人类的一种教育理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里的表现。什么是教育公平?瑞典著名教育学家托尔斯顿·胡森(TorstenHusen)认为,教育公平主要指教育机会均等,包括教育起点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平等和教育结果的平等。我们可以将教育公平界定为:每个人可以平等的、有选择的分享其所处的公共教育资源以及人们此时所持有的平等的价值观念和准则。

1.从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来看,户籍制度限制了部分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教育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最直接反映,它是人们在接受教育时所最先接触到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问题。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体制是以户籍制为基础,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户口所在地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后,没有流入地的常住户口,往往无法享受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就无法像流入地儿童那样进入公立学校就读。后来由于国家的政策调整及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公立学校原则上不排斥农民工子女入学,但必须交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由此看来,在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下,农民工子女与流入地的儿童不可能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

2.从教育过程的不公平来看,主要体现在公立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质量上的差异

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是无法消除的,因为人们无法做到经济上和社会上的绝对平等。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教育公平的主要可操作层面的教育过程的平等,这主要体现在教育质量的差异上。面对“没有城市户口”、“收费高”两大拦路虎,多数农民工子女只能进入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工子弟学校,但这类学校的弊端很多。如缺乏最基本的办学条件、消防设施不具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隐患、办学者和教师素质较差、学校开设科目不完整、部分学校除了语文和数学以外,其他科目课程的教学均不能确保,学生使用的依然是以前的五年制教材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办学条件还是教学质量,此类学校都无法与公立学校相提并论,从而使农民工子女的学习质量没有保证,素质也得不到全面提高。

3.从教育结果的不公平来看,缺乏良好的正规教育阻碍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无论是教育起点公平也好,还是教育过程公平也好,教育公平最终还是要体现在教育结果的公平上。在现代社会中,正规教育程度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在现实条件下,一方面少数社会精英占据着国家和城市最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使得自己的下一代能够继续他们的社会精英身份和继续他们的优越生活;另一方面,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们,为了使自己的后代能够尽快摆脱现实的卑微地位,获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上升,从而想方设法获取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但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教育起点、教育过程的不公平,部分人的“希望”只能成为“奢望”,从而陷入又一轮的贫困代际传递中,家庭收入低=没钱提供教育=子女教育水平低=子女就业机会少=子女收入低=新一代低收入者产生。由此看来,缺乏教育既是贫困的原因,又成为贫困的结果。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失衡的原因

1.户籍管理体制不合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本身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物。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对人口给予了人为划分,即把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这种制度人为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同时还直接导致了城乡居民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的不同。就义务教育领域而言,正是由于城乡户籍制度的存在,才造成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孩子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户口成为他们在城市中公平地生存和发展的“瓶颈”。这种情况表明,户籍管理体制的城乡分割已严重落后于社会需要,不能适应在改革中急剧变化的城乡关系,以及人口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社会现实。

2.义务教育体制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规定了适龄儿童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目前我国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经费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则由乡镇政府以教育统筹的方式向农民征收,相当于农民自己掏钱解决法律要求的义务教育。但现实中,农民工离开农村后,他们流入地的城市财政中在义务教育经费里没有包括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这项经费,从而使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如果增加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即要增加财政的支出,还会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这必然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再者地方政府如果按照本市学生人均教育经费的拨款标准,那么用在农民工子女身上的教育投入无疑会变成当地政府财政的巨大开支,仅靠当地政府筹措,压力很大。

3.民工子弟学校师资力量薄弱

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低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这类学校的师资人员,既无教学经历,更无教师资格证书,有的自身不过初中水平,根本不具备任何任职条件。民工中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放下屠刀,立地成校长。”意思是杀猪卖肉的,办起了学校也可摇身变为校长。“半路出家”办教育,既无资质,又少有人“充电”进行深造,多数人只是将办学作为自己赚钱的一条“捷径”。同时,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也是很成问题的,特别是初中,专业对口的教师很少,绝大部分教师从教的并不是他本身所学的专业,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更是从未接触过,之所以从事教育这一行业,只是为了有份稳定的工作。三、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对策研究

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民主化的主要原则之一,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以致成为“两会”的重点问题之一。诚然,就现实条件而言,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的实现受到诸多限制,但是我们必须通过以下途径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1.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户籍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尽管近年来户籍管理体制有所松动,但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革。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导向仍然是:放开小城镇户籍,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进行严格控制。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根本之策就在于从我国的现状出发,彻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全新户籍制度,根本改变“同居一城,群体隔离”的局面。

2.改革义务教育经费的分配方式,实行“教育券”制度

发放教育券是20世纪90年代

以来美国公共教育改革实现私有化与市场化过程中流行起来的一种新的教育资助方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人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最早提出了“教育券”(schoolvoucher)理论。弗里德曼所提出的“教育券”制度是指:政府将用于教育的公共经费以券的形式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而不是发给学校;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并用教育券支付学费和相关费用;学校则向政府兑取与券值相等的现金流入。这样学生可凭教育券到任何一所政府认可的学校就读。同时,学校之间也会因为学生掌握充分的主动权而增加竞争,从而提高学校教育的整体质量。采取这项制度关键是保证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的落实。学生自主选择学校,也有助于打破地区和户籍的限制,为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了条件。这无疑是保证教育公平的一项十分有借鉴意义的措施。

3.公立学校要承担起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重要任务

在公立学校就学是承认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的合法地位的重要标志,拥有平等的入学机会体现了社会公平,是其公民权利的积极体现。公立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扩大招生容量,尽可能多地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降低收费标准、减少收费项目,对特困学生应酌情减免费用,通过设立助学金、免费提供教科书、捐赠学习用品等办法,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就学。

4.加强培养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

提高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首先要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待遇,例如户口、住房、高薪等现实问题,以便吸收到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学人才。其次可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请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来参加公立学校举办的公开课及教研活动,或者送教到校,实行校长委任制和骨干教师支教制的措施。委任公立学校的校长及多名骨干教师去民工子弟学校进行管理、教学(其工资待遇仍由原校负责)。最后政府还可与师范院校联手。各大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每年都有近半年的实习时间,政府可以倡议大学生进行义务支教活动,让部分大学生到民工子弟学校进行实习(时间上错开),这样既解决了部分大学生联系实习单位难的局面,又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类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的局面。

摘要: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日益成为我国教育界面临的突出问题,以致成为“两会”的重点问题之一。目前我国约有2000万左右的农民工子女处于流动之中,这当中有9.3℅的学龄儿童处于失学状态。如何处理好这一游离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社会边缘群体的教育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子女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及国家的长治久安。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民工潮

20世纪80年代的“民工潮”造就了中国日益庞大的进城务工的农民群体。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流动人口总数仅为200万人左右,迄今为止已超过1.2亿,短短20余年间,流动人口总数增幅达60倍左右。伴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涌人,他们的适龄子女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受教育群体,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应运而生。

参考文献:

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赵欢君,陶李刚.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J].教育探索,2005,(12).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改革开放30年;基础教育;重点学校;公平;效率

公平抑或效率?我们究竟应秉承怎样的教育发展价值观呢?效率优先还是关注公平?重点学校政策背后经历了怎样的价值嬗变呢?效率与公平真是两难抉择吗?在重点学校政策的历史变迁中,公平与效率交织于其中,它们演绎着怎样的双重协奏呢?

一、重点学校政策的历史回顾

从重点学校政策的重新确立到重点学校遭受种种质疑,再到义务教育阶段取消重点学校、重点扶持薄弱学校的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重点学校政策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办好重点学校,多出人才,出好人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经过十年“”的浩劫,面对人才匮乏的现状,邓小平从战略发展的高度提出:“办教育要两条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要经过严格考试,把最优秀的人集中在重点中学和大学,以期早出人才、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在这种背景下,教育部在1978年,颁发了《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试行方案》,希望通过“切实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以提高中小学的质量,总结经验,推动整个中小学教育革命的发展”。并对办好重点中小学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统筹规划、领导管理与招生办法都做了一些规定。1980年7月底8月初,教育部在哈尔滨召开了重点中学工作会议,讨论修改了《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并于同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颁布,认为“办好重点中学是迅速提高中学教育质量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更快更好地培养人才,总结、积累经验,起示范作用,带动一般学校前进,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意义。”至此,重点学校政策,从办学思想的提出到政策的制定、实施,随着一批批重点学校的建立而定型。

(二)第二阶段:关于取消重点学校的大讨论,重点学校成为一个问题

《羊肠小道上的竞争叫人透不过气来——来自中学生的呼声》的发表引起了人们对重点学校政策的大讨论。

面对着《试谈办重点学校的几方面问题》《不能取消重点中小学》《坚定不移地办好重点中学》等支持重点学校政策的声音,一些研究者基于重点学校的种种弊端,发表了《现行重点中小学制度必须改革》《论必须尽快取消中小学中的“重点教育”体制》《重点学校制度的弊端种种》等文章。同时,《人民日报》也发表了《不应当歧视非重点中学》,认为如果我们的注意力、工作侧重点只放在少数重点学校,而放松非重点中学的工作,就要脱离大多数教师和学生,脱离大多数学生家长,党的教育方针就不可能得到全面的贯彻。文章呼吁领导部门和学生家长支持非重点中学的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这一争论一直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末,1996年《教育参考》发表了一系列关于重点学校存废问题的讨论文章。

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出,人们开始质疑重点学校政策,认为重点学校政策直接导致了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负担过重,忽视了大多数学生的权利,造成了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

(三)第三阶段:关注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取消重点学校,重点扶持薄弱学校

1988年国家教委在《关于印发(全国初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纪要)的通知》中提出:以治理薄弱学校为重点,全面加强初中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分期分批、综合治理,尽快改变薄弱学校面貌的规划。这就标志着教育政策的焦点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从关注重点学校到扶持薄弱学校,提出要把改变薄弱初中面貌,办好全部初中。作为今后初中工作的重要任务。20世纪90年代,教育部门在政策上明确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班),关注薄弱学校的发展,致力于教育的均衡发展。新世纪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保障广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促进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

二、从效率到公平:重点学校政策背后的价值嬗变

在资源稀缺的现实情形下,实现效率与追求公平这一在理论上相容的概念,在现实中却形成了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兼得的关系。效率的实现以损害公平为代价,在重点学校政策的设计、实施中,形成了效率压倒公平的教育发展取向。重点学校政策的设计及其背后的价值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策制定者的现实困境与价值追求,或出于现实的无奈,或出于价值偏好。不论何种原因,重点学校政策只有得到现实有效性与价值合法性的辩护,才能获得普遍的承认、认可与接受。

重点学校政策现实有效性的辩护源于对现实国情与教育现状的分析,“人口多,底子薄,各地发展不平衡,师资、经费、设备又有限,如果平均使用力量,所有中学齐头并进提高教育水平,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因此,必须集中力量办好一批条件较好的重点中学。”面对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现状,集中力量办好重点学校成为当时教育部门的头等大事,“这是当前在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条件下,是提高教育质量,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一项强有力的措施。我们一定要反对平均主义,下决心把重点学校办好”。将有限的教育资源向重点学校倾斜的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源的利用率,在推动一部分重点学校发展的同时,为社会输出了一批急需人才。

同时,重点学校政策的价值合法性的辩护源于当时关于公平与效率的思想大讨论。在大讨论中,确立的“发展是硬道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重点突出”“两条腿走路”等一系列的价值观念认为,办教育要两条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要经过严格考试,把最优秀的人集中在重点中学和大学。在效率优先的价值导向下,一批又一批的重点学校得到了更多的资源性、政策性的支持,获得了蓬勃发展,出现了一批“名牌学校”“模范学校”“明星学校”。

但随着国家财力与教育现实的变化,同时也由于重点学校的种种弊端的凸显,重点学校政策出现了合法化的危机,备受质疑。面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暧昧的价值观念,很多研究者提出。“兼顾就是不顾”。在教育实践中,关注“重点学校”而忽视了广大“非重点学校”,关注“多出人才”而忽视了大多数人的受教育权。最终在实践中形成了“效率至上”的价值观念,培养国家建设的人才是教育发展的立足点,建设重点学校培养优秀人才成为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兼顾”的口号下。广大群众的受教育权成为一句空话,这也使得“通过重点带动非重点学校”成为美好的愿望,“两条腿走路”变成一条腿跛行。重点学校在为国家培养出所需人才、推动一部分学校大发展的同时,也扩大了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在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以及教育质量上的巨大差距,导致了严重的教育公平问题,使得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突出。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他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修改或废除。”由于重点学校政策的设计者着眼于精英教育体系的构建,这种教育上的安排必然会为了一部分人接受优质教育而忽视了绝大部分人的接受教育的机会与权利。而“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个人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享有同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与权利。基于正义立场的激烈争论过后,我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起,一再重申义务教育阶段不设立重点学校、重点班,加强扶持薄弱学校的发展,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重点学校政策从重新确立到废止反映了人们不断追求公平的理想与价值信念,同时也反映了教育发展价值取向从关注效率到着眼于公平的嬗变。面对价值观的转变,我们需要澄清一种什么样的公正观呢?这种教育公平又包含哪些内容呢?三、公平、差别与补偿:基于公正立场的教育资源分配

教育资源的分配只有建立在公正的基础上,才能是正义的,这样,才能排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才能排除社会历史和自然方面等偶然因素对教育资源分配的影响,使教育资源的分配从不公平走向公平。

根据罗尔斯(JohnRalws)关于正义原则的词典式次序,教育资源的分配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个原则表现为一种“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原则分别表现为“差别原则”与“机会公平原则”。并且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平原则”优先于“差别原则”。

(一)基于相同性的实质公正:基本权利的相同性公平

在义务教育阶段,遵循平等自由原则的优先性,所有儿童都享有基本的受教育机会和获得等额的教育资源。在正义的社会中任何自由都是不可剥夺的,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的受教育权,同样不能因为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其他理由而受损,“否认为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基于“平等自由原则”,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的分配应充分考虑到所有儿童,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信仰、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等,一切儿童的受教育权都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儿童权利宣言》也规定,受教育权对于所有儿童,没有任何例外,不能因自己的或家族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理念、国籍、出生、财富或其他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著名的科尔曼(ColemanJamesS)研究报告《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基本的受教育机会与权利必须向所有儿童开放,不能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背景、先天禀赋、出生籍贯等原因而失学。义务教育是儿童的基本教育权利,应向所有儿童开放,不得以任何原因或理由而剥夺儿童的基本学习权利。

义务教育阶段,追求的是一种平等的自由主义,遵循基本权利的相同性平等原则,强调所有适龄儿童都无差别的获得一种基本的教育。这样,均衡发展成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价值诉求,消除由于政策性、财政性以及历史性原因导致的教育失衡,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阶层之间、性别之间的均衡发展。面向全体、无例外地享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保障每一位儿童都能获得基本的教育资源。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校(班)是保障儿童基本受教育权的必然要求,是消除教育均衡发展的外部障碍重要措施,更是实现教育公正的第一步。

(二)基于差异性的程序公正:非基本权利的差异性公平

教育资源应是开放的,所有人都有选择的权利,选择一种最有利的学习环境,享有对自己来说最好的教育。但由于我国当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资源还处于一种相对匮乏的状态,满足所有人都获得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很不现实。这种情况下,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上对差别的尊重也是一种正义的体现,采用比例平等、能力匹配的原则,给其所应得,按照能力、兴趣、志向等分配教育资源。“无论从政府可能提供的教育机会来讲,还是从受教育者的实际发展的差异来看,只能要求在义务教育之后的教育阶段按照能力或才能实行差异原则下的教育。”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遵循机会公正平等原则,根据每人的自然禀赋、努力程度、个人志向等分配优质的教育资源,但这种分配要基于“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遵循一种程序的公正,保障在教育机会获取的起点上、形式上,获得公正的对待。程序公正强调的是规则的普遍适用性,是一种形式上而非实质上,起点上而非结果上的公正,在教育中,所有儿童遵循同一“游戏”规则,无例外,“不管他们在社会体系中的最初地位是什么,亦即不管他们生来就属于什么样的社会阶层”,所有的教育机会面向社会开放,无特权。要避免种种“特权”因素在学习资源的分配中影响,因为权力、金钱、关系、人情等因素往往在资源分配过程中起着巨大的作用,从而导致不公正的招生、择校。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遵循一种自由至上的平等主义,追求非基本权利的差异性公正,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上优先关注个体的天赋、能力、需求。这样,追求卓越成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价值诉求,关注个体的自由选择,鼓励个体通过竞争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教育资源在程序公正的原则下,根据天赋、能力进行分配,实现一种差异性公正,体现一种自由取向的英才教育原则。

(三)基于关怀的教育补偿:对弱势群体的人道关怀

基于“补偿原则”,教育资源的分配应考虑到处于不利境地的个体,或出于自然偶然性因素、或出于社会任意性因素,他们有权得到一种特殊的关爱,获得一种补偿教育。“为了消除现有的差异,对各个群体及群体中的个人,分别给予与之所处环境的恶劣程度成正比的教育分配倾斜的政策,这就是补偿教育的理念。”社会资源的分配只有向不利境地的个体倾斜,才能避免贫穷的代际遗传,使之最终逃离“贫穷的陷阱”。

公正的教育要求对最少受惠者实施一种补偿,对由于家庭背景等社会偶然因素而造成不利境遇的个体,给予适当的教育补偿,这也是正义的教育所应关注的。“补偿原则认为,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因为穷人的子女或那些遭受民族歧视或社会歧视集团的儿童们,从一开始就处于困难的地位;他们或是由于缺乏儿童早期所需要的身体上或心理上的适当照顾,或由于缺乏学前教育。他们同那些比较富裕阶级的儿童相比,或者同那些生长在较为有利于正常成长和发展的背景的儿童相比,都处于不利的地位。”

罗尔斯致力于一种实质的结果公正,认为正义的社会里,资源必须平等分配,除非一种不平等的分配符合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他站在同情弱者的立场,对遭遇不幸的个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实施一种“补偿”教育。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8篇

人们一般认为,教育公平是公平概念在教育领域的延伸与拓展,是社会公平中的一个子系统。教育公平作为现代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教育现代化的一项基本原则。目前对教育公平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1)教育公平就是教育机会均等,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二是人人公平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前者是指尚未实现教育普及时要达到的目标,后者则指已经实现了教育普及时所要达到的目标。从现实情况看,教育公平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即义务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

(2)教育公平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3个层面。起点公平指受教育者的入学机会均等;过程公平指在任何同一层次的教育中,向任何受教育者所提供的教育条件在形式上(学校类型)、数量(学习年限)、内容(学校课程)、质量(教学与师资质量)等方面是相同的;结果公平是指取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平等。为保证教育的公平性,对教育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受教育者采取补偿性的教育措施,以补偿其因不利地位所造成的损害。在实现教育公平的3个层面过程中,教育财政的供给与分配在现代教育中起着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是教育实质平等的基础。

2高等教育中的不公平问题

2.1高等教育起点不公平

高等教育机会是高中教育的扩展和延续。现实存在的各种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距并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整个教育体系结构性不均等的一部分,在相当程度上是高中教育阶段机会不均等的一种累积和延续。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高等教育的大发展,不是建立在义务教育的相应发展之上,而是单向突进的。1998-2002年,中国高等教育的升学率从46.1%上升到83.5%,而初中升高中的升学率却仅仅增长了7.6%。随着高等教育规模急剧扩大,高中教育的发展滞后,成为影响高等教育机会获得的最为狭窄的瓶颈。有了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才可能有结果的公平,高等教育的起点不公平直接影响其结果的不公平。

2.2免费制度下的高等教育不公平

高等教育免费或收费对教育公平的影响,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公立学校应当免费的观点,其主要依据是认为教育是社会流动的重要途径,穷人会因为收费而有可能被排斥在教育之外,这是不公平的。但也有研究认为,免费的高等教育等于用公共资金补贴高收入人群。免费的高等教育是让穷人支付富人上大学的费用。不取消高校免费入学制度,实际上就是坚持把穷人的收入作有利于富人的二次再分配,免费高等教育既不能保证有效又不能保证平等。因此,应该对更具有私人产品特征的教育类型收取较高的学费,而对具有较多公共产品特征的教育类型收取较低学费。

2.3收费制度下的高等教育不公平

在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回收的条件下,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学生在选择高校与专业时表现出不同的倾向性,这不仅对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学生选择的均等性产生了影响,也使得低收入水平家庭的学生在高等教育公费资助的分配中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提高高等教育学费造成越来越多贫困生的事实,已成为社会质疑高等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

2.4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根源

无论是免费的高等教育,还是收费的高等教育,都存在教育不公平问题。究其原因,是高等教育供给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这一基本矛盾造成的。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直接导致居民对高等教育服务的支付能力和有效需求的巨大差距。只要存在经济上的不公平,教育的不公平就无法消除。有学者指出,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即使实行免费教育的政策,也不能消灭机会不均等的经济根源,因为免费学校决不意味着学生的教育成本对任何经济水平的家庭都同样重要。

3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路径

3.1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

当今中国高等教育的不公平,不仅在于结果的不公平,而且在于高等教育的起点和过程的不公平。只有高等教育实现了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才可能有结果的公平。

首先,改变高中教育状况。目前高中主要设在城市,农村学生的入学机会较少,而且城市生均经费比农村高出很多。有些地方已在尝试推行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打破城乡二元的传统教育格局,如统一城市、农村教师工资标准,并给予农村教师额外的补贴;有的地方通过实行教育资源配置的城乡一体化,使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教育待遇,这些经验值得重视和推广。

其次,改革高考招生录取制度。针对高考配额制度产生倾斜的分数线,要改变目前偏重大城市的招生名额配置,克服各地区之间录取分数的差异,逐步过渡到大致按照考生数量平均分配各地招生名额,保证招生过程和环节的公正性。

3.2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受到公平教育

鉴于弱势群体的特殊性,对其实现教育公平的方式或途径也应有所不同。高等教育中弱势群体的教育公平问题突出地表现为贫困生的教育公平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是通过经济的平衡发展消除经济上的不平等,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短期的办法有两个:一个是依靠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对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给予适度财政资助;另一个是疏通贫困生贷款渠道,用提前支取高等教育预期收入的一部分支付现在的高等教育成本。

3.3加强政府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

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等各种形式的乱收费现象。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学院、独立学院、异地办学和专升本等办学行为的规范和管理。落实责任,禁止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制度的建设。

3.4降低高等教育的成本

从高等教育的产品属性出发,收费的高等教育比免费的高等教育更能体现教育公平,并且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应与社会大多数家庭的支付能力相匹配。在中国高等教育总收益中,75%为受教育者的私人收益。这表明中国高等教育主要提供了私人效用,其私人产品属性较强。一直以来,相关主管部门对各高校的收费标准实行严格的上限控制。目前学费的最高标准是生均全部教育成本的25%,这种比例关系是相当不合理的。考虑到高等教育的公平性,即使不能严格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分摊教育成本,但目前的收费标准仍然显得过低。目前高等教育的学费标准已经超出社会大多数家庭的支付能力,因此,现阶段实现高等教育的公平性,就必须从降低高等教育的成本入手,积极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提高高等教育资源使用效率和高等学校的办学效益。其具体途径有开展严格的成本核算、建设节约型校园等

3.5教育券制度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可选途径

教育券又称为教育凭证,是教育领域中试行的一种代币券,是政府将用于教育的公共经费以凭证的形式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而不直接划拨给学校,学生或家长可用此支付所选学校的学费和相关教育费用的一种支付形式。实施教育券制度,打破了原有的国家公共教育经费的分配方式,使得教育经费与学习者个体(学生)直接相关联,从而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推动各个层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的提高。

应当明确,教育券是用来资助教育事业的,然而它的作用远远不只是对教育事业的资助,因为对受教育者而言,教育券为其完成基本的学业提供了保证,教育券使受教育者可以自由选择他认为满意的学校成为可能;对学校而言,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可以凭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吸引更多的教育券,增加创新动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对教育事业而言,教育券流通中产生的竞争体现了自由竞争的原则,有利于探究教育活动自身的规律和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发展教育事业。

教育券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两种发展脉络:一种就是弗里德曼主张的市场机制路线(无排富性路线),通过教育券的发放进行校际之间的教育质量竞争,开拓教育竞争市场,进而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效率,促进教育的发展;另一种就是政策机制路线(排富性路线),通过教育决策部门制定公共政策进行有效控制,帮助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获得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上述二者并不矛盾,因为二者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同,前者强调学习者选择的自由,强调以市场作为教育资源配置的基础,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率,这是以充足的教育财力为保证的,是以社会经济发展较高层次为前提的,它是教育资源配置的较高层次;而后者关注低收入家庭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是以保证社会公平为前提的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教育券是将教育的社会公平和教育的效率公平有机地融为一体,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新创举。在中国这个具有特殊国情的背景下,应该实施以排富性为主的教育券计划;应在确保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均等的前提条件下实现教育竞争,提高教育效率。教育券首先要关注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子女的教育公平和机会均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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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9篇

微信作为一款手机软件与个人信息紧密相关,新媒体的智能手机能够随时随地上网,这是个人电脑不能做到的。微信公众平台相比于其他网络平台在传播方面也具有明显的优势。

1.1操作的便捷性

注册微信公众平台是无门槛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没有注册的QQ号进行登录注册。平台管理员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智能手机推送简单信息,消息发送之后会在终端通过微信平台通知用户;大学生受众群体在浏览信息的时候也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有网络就可以实现对信息的阅读。

1.2信息的高到达率

微信公众平台的传播方式是一对多的传播,直接将信息推送到用户手机上,实现用户对信息的强制阅读,而且信息的到达率几乎是100%。

1.3富媒体传播形式

微信公众平台通过手机终端可以随时随地浏览资讯传递消息,碎片化的时间得以充分利用,同时使得社交不再限于文本传输,而是图片、文字、声音、视频的富媒体传播形式,这一特点迎合了“有图有真相”的社交圈倡导的理念,更加符合大学生对信息多样化的要求。

1.4一对一的沟通机制

虽然微信公众平台是以广播的形式开始,但一旦用户回应,互动又转回一对一的形态,而这种一对一,并非像微博一样是公开的。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的互动更像是双方互相递送“小纸条”,这样有针对性的交流,不仅更容易获得对方的信任和支持,而且用户回复的质量更高,往往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2应用于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可行性分析

2.1微信公众平台在大学生群体中受关注度高

根据腾讯官方公布的信息,仅仅发展了1年8个月的微信,用户已经突破2亿。在这庞大的群体中大学生成为微信的重要用户,而目前,微信用户数量已经超过6亿,每日活跃用户超过1亿。根据艾媒咨询所做的关于“2013年中国微信公众平台用户研究报告”,近九成的用户近半年内使用过微信,占比达到88.30%,其中经常使用微信公众平台的用户占比达24.10%,偶尔使用微信公众平台的用户最多,占比达42.50%。这说明微信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已经获得了用户的青睐,微信公众平台也获得了较高的关注度,这为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2.2传统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不足

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现状总体来说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高校缺乏健全的安全教育机制,安全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当前高校尚未形成专业化的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多数高校承担安全教育的仅仅是保卫部门的管理人员,由于高校对保卫干部缺乏安全教育的系统培养,导致高校安全教育的内容停留在传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问题上,教育内容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很难吸引大学生的关注。二是高校安全教育还采用开设安全讲座、学习安全知识手册等传统的教育模式,虽然这种教育方式针对性强,内容贴近实际,但这种方式让大学生感到枯燥,形式化严重,缺乏互动性,得不到大学生群体的认可,往往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三是大学生对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安全教育采取一种漠视的态度,主动接受安全教育的意识不强。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和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这促使高校安全管理者必须要寻求新的教育平台,构建新的教育模式,以确保安全教育的效果。

2.3大学生青睐新型教育模式

传统高校安全教育的弊端使得大学生对新型安全教育的模式比较向往。一份针对高校700名大学生的关于安全教育形式的调查报告显示,46%的被调查者表示非常愿意接受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的安全教育;对于学校开设网络安全教育平台,60%的被调查者表示一定会或者可能会参与;对于借助何种网络开展安全教育更易接受的调查报告显示,学生更愿意选择微信、微博的形式。这为高校安全管理者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安全教育提供了基础。

3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的载体作用

3.1突出信息推送,做到“内容为王”

面对众多相似的公众平台,用户往往容易出现审美疲劳,只有将公众平台的信息推送功能做出特色才能吸引大学生的目光。在内容上要符合学生的安全需求,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根据高校案件特点,适时发送有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知识,增加心理健康、社交安全、文化安全、网络安全等新型的安全问题;在信息编辑上,要图文并茂,突出人文关怀,使学生在心理上更易接受;把握好信息推送的最佳时间,不要让推送的信息影响用户的学习,一般以17时至18时为宜。微信公众平台在信息的选择上也要做到因人制宜。对不同群体的大学生所侧重的信息要有所区别,注重学生个体的独特性与差异性,使安全教育更具有针对性。如针对新生应以适应新环境教育为重,对安全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针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要以心理健康教育为重,使他们学会面对和调节突如其来的各种压力;针对女生要以人身安全教育为重,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3.2借助平台,实现“以案讲案”

高校常发案件在作案时间、地点、手法上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微信公众平台所推送的消息可根据当天社会或校内所发生的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分为“警情播报”、“法制专栏”、“微警讲堂”等版块,以案讲案。将案件的作案时间、作案空间、案件相关人、案件相关行为、案件相关物等要素进行重点分析,教育大学生如何正确有效地预防类似案件,达到“吃别人的堑,长自己的智”的效果。

3.3引导大学生参与平台建设

高校的安全教育不能只是往下灌输,而要讲实效,让更多的大学生直接参与学校的安全教育,使他们成为安全教育的主角。高校应充分发挥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将微信公众平台开辟成大学生共同参与建设的安全教育新阵地。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可以由大学生提供,将供稿人的信息在所推送的信息中展现;可以将大学生在平台内的精彩评论进行汇集,以信息的形式进行推送;也可以利用平台将以安全为主题的社团活动、团日活动、宿舍活动等进行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动学生营造成一个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安全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以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4应用中需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

4.1转变传统的安全教育观念

一是高校管理层要转变对安全教育的认识,安全教育应是学生素质教育和德育教育的必修课,应使大学生安全教育在时间上、内容上和效果上得到保证。二是高校安全教育者要转变对安全教育模式的认识,安全教育不能仅仅通过集中讲座、宣传展板、学习安全教育手册等平面媒体传统方式进行,新媒体应该在安全教育中得到充分的利用。三是高校大学生群体要转变对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安全重于泰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轻视安全教育。

4.2微信公众平台需要开发信息反馈功能

当账号管理者将一条信息推送出去后,无法得知信息被多少人有效阅读,又有多少人在朋友圈上加以分享和评论。这导致后台运营者无法准确地根据大学生实际学习情况进行信息的筛选和分析。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开发评分功能,用户对推送的信息进行点赞支持或者反对;或者在每条信息推送之后,当用户阅读或传播该条信息时,系统直接向微信平台管理员反馈信息,然后管理员对推送的信息反馈情况加以汇总和分析,使管理员对内容产品与受众需求的契合度有更清晰的认识,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

4.3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需要优秀的编辑人员

在安全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的整体运营中,编辑人员是串联运行后台和大学生用户的纽带,他将各种安全教育的信息通过运行后台源源不断的输送给大学生用户群体。因此编辑作为一个把关人,不仅需要拥有新闻的敏锐性、知识的丰富性和视野的广阔性,还要拥有对受众足够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对各方面信息的整合和分配能力,所以作为微信运营后台的安全教育管理者要具有良好的媒体素养,不断地学习和研究安全知识,才能成为真正的校园意见领袖,才能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的作用。

5结束语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10篇

1.1分析对象

2012-2013学年浙江省共有45所高职院校,其中,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因办学特殊性不列入分析范围。列入分析的44所高职院校中,公办院校35所,民办院校9所;省级及以上示范校22所,非示范校22所。

1.2数据来源

2012-2013学年浙江省高职院校状态数据平台。其中经费收入为2012年度发生数。

1.3分析内容

从2012-2013学年浙江省高职院校状态数据平台中提取“学校总收入(万元)”和与政府投入相关的“财政经常性补助(万元)”、“中央、地方财政专项投入(万元)”等3个字段数据,并以“折合在校生数(人)”计算生均经费后进行收入公平性比较分析。同时,从经费支出中提取“日常教学经费(万元)”、“设备采购经费(万元)”、“教学改革及研究经费(万元)”、和“师资建设经费(万元)”等4个字段数据,同样以“折合在校生数(人)”计算生均值,分析经费收入差异对院校日常教学运行、办学条件改善和内涵建设等方面投入的影响。

1.4分析指标

国际上用来度量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指标有多种,最常用的是意大利经济学家C.Gini提出的基尼系数(Ginicoefficient)。它是以洛伦兹曲线(LorenzCurve)为基础的一种统计指标。现已广泛用于评价收入、资源、人口、教育等社会状况的集中程度。我国已有多名学者将其应用于教育领域的公平性分析。本文选择基尼系数作为评价浙江省高职教育生均经费公平性的指标。

1.5计算方法与评价标准

基尼系数的具体算法有很多,根据44所高职院校折合在校生数的分布情况,本文采用非等份分组的计算公式:G=1-1PW∑ni=1(Wi-1+Wli)×Pi式中,G为某分析项目(如“财政经常性补助”)的基尼系数,P为44所高职院校折合在校生总数,W为44所高职院校该分析项目的合计数,Wi为该分析项目上44所高职院校按照生均数由低到高排序后累计到第i所院校的合计数,Pi为第i所院校的折合在校生数。应用基尼系数评价收入差距时,我国绝大多数学者采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衡量标准,即:G≤0.2,为高度平均;0.2<G≤0.3,为比较平均;0.3<G≤0.4,为比较合理;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以上则属高度不公平的危险状态。本文以此对2012财政年度内浙江省44所高职院校生均经费的公平性进行评价。

2结果

44所高职院校在2012财政年度内生均经费的基尼系数及有关统计指标的计算结果。浙江省44所高职院校的生均总收入、生均财政经常性补助和生均中央、地方财政专项投入等3个办学经费投入项目,其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警戒线,接近高度不公平的危险状态。其中,财政经常性补助主要是政府按照在校生规模和专业性质确定基数后对公办院校的一项经常性补助,因公办与民办院校间学费收费标准不同,民办院校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公办院校,一般没有此项补助,因此“生均财政经常性补助”在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间没有可比性。但在生均总收入和生均中央、地方财政专项投入等2个办学经费投入量上,公办院校与民办院校间存在明显差异,公办院校显著高于民办院校。尤其是在“中央、地方财政专项投入”上,民办院校的生均数仅为公办院校的14.41%(742.19/5149.94),其中有一所民办院校的财政专项投入为零。44所高职院校在2012年财政年度内生均支出经费的统计结果。

3分析与建议

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有多种来源,而且也应该是一种多渠道的投入机制。但在当前高职院校的自身造血功能还不强的情况下,其办学经费的主渠道仍是学费收入、举办方的投入和政府专项投入。可从表1数据的直观分析,无论是总收入(当年度可用于办学的总经费),还是财政专项投入(用于办学的专项建设),公办院校与民办院校间相差悬殊,就基尼系数而言,44所院校在经费总收入和财政专项投入上的集中度均已超过0.4的警戒线,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

上述办学经费上的差异,最终将落实到受教育者学生的身上,接受同一类型和层次教育的受教育者在教育上的公平性也将打上问号。2012-2013学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折合在校生共计328006.30名,其中,公办院校272873.50名,占83.19%,民办院校55132.80名,占16.81%。但院校总收入,公办院校为623254.935万元,占90.46%,民办院校为65715.854万元,占9.54%。在财政专项投入上的分布差异则显得更为明显,公办院校折合在校生占全省的83.19%,却占了全省财政专项投入的97.17%(140528.204万元),民办院校折合在校生占全省的16.81%,却只占全省财政专项投入的2.83%(4091.927万元)。可明显看出,由于经费收入上的差异,民办院校在日常教学运行、办学条件改善和内涵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均低于公办院校,尤其是在设备采购上的投入更为明显。而这都将对民办院校的长远发展产生影响。造成上述公办与民办院校间办学经费上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浙江省现有省级示范校、部级骨干校和部级示范校共计22所,但都集中在公办院校,9所民办院校由于种种原因均没有争取到这一重要的建设项目,因此也就没有相应的财政专项投入。加之前几年扶强不扶弱的财政资助倾向,使得民办院校在专业建设、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重要财政专项投入上也较公办院校少。另外,不可否认,民办院校举办方在院校建设上的投入也显得不足。这些因素累加在一起,最终造成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间办学经费上出现两极分化趋势。公办与民办高职教育都理应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这一历史机遇中获得共同发展,而办学经费则直接关系到院校相关建设和办学水平的提升,是支撑院校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11篇

新中国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教育机会均等的实现开辟了广阔的道路。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我国在实现教育平等的目标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从文盲率的大大降低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巨大成就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出。

一、中国教育公平现状评论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实现化进程中,努力把实现教育机会均等作为自觉追求的目标之一,其成效也举世瞩目。一是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并一开始就实行一元化课程体制,废除了西方至今仍藕断丝连的双轨制,为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奠定了基础。二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目标的提出并以国家的形式确定下来,这在中国追求教育机会均等的历程中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三是我国政府在扫盲上表现出的决心和努力。四是我国高等教育长期实行的高考制度、免费教育和人民助学金制度都曾是计划我国政府坚持教育机会均等所采取的重大步骤。五是近几年国家对西部贫困地区教育的重大举措,将对于逐步削弱教育的地区、民族、性别诸差别起到积极的作用。

国家已认识到西部贫困地区教育的发展,是西部贫困地区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由国家注入发展资金,这也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到为止,国家以及由国家组织的教育扶贫工程主要有:

1、政府扶贫——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是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决定从1995年到2000年,利用中央普及义务教育专款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预计总投入200多亿元,重点投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确定的592个贫困县等老、少、边、穷地区,改善这些地区小学、初中学校的办学条件。整个工程以政府为主投资,政府组织并动员全社会力量扶持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融化政府在完成本地区普及义务教育工作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基金扶贫——社会捐资,以“希望工程”为代表

希望工程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它的宗旨是:根据政府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方针,以民间的方式,广泛动员海内外财力资源,建立希望工程基金,资助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继续学业,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希望工程自1989年10月30日开始实施,截止1996年底,全国各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累计接受海内外捐款额978287526元人民币,累计支出为686977179元人民币。全国希望工程款暂存(待拨)291310347元人民币。

3.国际组织扶贫——引进外资,以世界银行为代表

为了重点扶持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尽快赶上全国“普九”步伐,原国家教委决定进一步引进外资,将世行贷款作为我国教育投资的一个有力补充,推动我国教育事业更快地发展。1992年国家教委出瓦从世行借贷1.3亿美元,启动了“贫困I”,世行贷款与国内配套资金之比为4:6,云南、贵州、湖南、陕西、湖北、山西6个省114个县因此而受益。1995年“贫困Ⅱ”启动,世行贷款1亿美元,国内配套资金为1.2亿美元。江西、四川、新疆、内蒙古、广西、宁夏6个省区的111个县因此受益。

我国当前在西部地区的三种教育扶贫主要形式,从扶贫的规模和力度上看,政府是教育扶贫的主体。教育资源应由政府来配置,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西部教育目前是政府行为,西部地区的教育资源主要由政府来配置,也只能主要由政府来配置。“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实践证明,政府作为教育扶贫的主体,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我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我国每个适龄儿童都有权利并有义务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成年劳动者享有接受适当形式的、文化、和技术教育的权力和义务,就业前的公民有接受劳动就业训练的权利和义务,某些公民有接受扫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每个公民都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各种形式的平等竞争获得高中教育、中专教育或高等教育等权利。尽管我国仍然存在着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状况,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及教育需求水准的提高,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也将逐步列入义务教育范围,这已为某些发达国家所实现,在我国一些发达地区也已提出了普及高中教育的目标。我国作为《德里宣言》的签字国,已做出庄严的承诺:保证到2000年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确保每一位儿童都有入学或依其能力接受适当的教育,不让任何儿童因缺乏师资、教材或足够的校舍而被剥夺受教育的机会;将消除因性别、年龄、收入、家庭、文化、种族和语言等差异及地域偏远之缘故造成的基础教育机会不等。不可否认,我国目前仍然存在着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状况。有的人文化知识丰富,有的人文化知识十分贫乏;有的人享有优厚的教育条件,有的人却成为牺牲品;有的人初步接受了文化知识,有的人却还是文盲;有的人有受到完善的中小学和大学教育的机会,有的人的知识和途径却十分有限。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政府的不懈努力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

二、对中国推进教育公平的建议

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实施区域教育均衡化发展战略,减少个人之间和群体之间教育不平等的种种现象,是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单凭教育自身的力量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必须采取一系列坚定的、长期的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尤其应从根本上解决造成教育不公平的社会经济根源。应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相应机制,加快普及和发展教育,加大对西部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教育支持,逐步实现区域教育发展的均衡化,全面提高西部人口的素质,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要实现教育公平,还必须以法律为保障。我国有关法律除规定了每个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及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外,还制订了一些具体保障措施。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中都有所体现,从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法律依据。当然,许多规定主要是针对入学机会的公平,对于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公平问题,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还难以在法律中做出具体规定。但面向全体学生,实现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则是包含其中的,这也恰恰是实施教育公平的基本。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教育公平的基本内容要求,应逐步为每个受教育者提供真正的机会均等和取得学业成就的最广泛的可能性。为逐步推进教育公平,当前迫切需要在下述方面有所作为:

1、各级政府要加大改革力度,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调整地区、城乡、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逐步缩小贫富差距,推进社会公平,为教育公平创造良好的客观环境。因为,离开社会公平的教育公平是不存在的。另外,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尽早实现免费的义务教育;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有入学机会,为他们争取尽可能多的受教育年限,并帮助他们人人获得学业上的成功:

2、在进行教育公平价值判断时,正确处理公平与自由、公平与竞争、公平与效益、公平与差异之间的关系,把握好公平与效益、自由与规范、竞争与合作的适宜度,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坚持基本权利领域和公共教育资源领域的平等原则,非基本权利领域和非公共教育资源领域的不平等原则,把握好平衡点,充分考虑代价问题;在义务教育中,资源分配重心逐步上移,过渡到县级统筹、省级统筹,同时制定最低受教育标准,采取补助(如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确保所有人群达标。在非义务教育中,可以实施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多元化投资体制。

3、我国现阶段教育资源供给的短缺,既有总量性短缺,又有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为实现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平衡,当前要把重点放在解决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上。因此,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与财政支出结构,扩大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参与,强化政府在教育资源配置中调节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作用;因地制宜地发展教育,改变无视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别的“大一统”模式,消除整齐划一带来的弊端,实现教育发展的地方化和教育模式的多样化;制定区域教育指标,每年,促进地方政府教育改革。

4、加强师资培训、稳定教师队伍,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面向全体儿童,日益关心所有儿童与青少年的最充分发展,为每个孩子提供达到他可能达到的最高学习水平的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者的素质,充分发挥教育者的积极主动性与创造性,正确评价和对待每个学生,在面向全体学生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上狠下功夫;学校应关心、爱护和尊重全体学生,使人人得到充分发展,都成为学业上的成功者。“教育必须日益关心所有儿童与青年的最充分的发展,而学校的责任是提供能够使每个学生达到他可能达到的最高学习水平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章第13条规定:“学校应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基于此,应加强对学习困难的学生的学习上的指导,以促使学业成功机会均等。

5、应在支持和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的同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改善教育资源和力量上分配不公平的状况,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教育及所有薄弱学校教育的面貌。缩小地区之间的质量差异,优先考虑人口稀少的偏僻、牧区,不仅给当地的学生以不同形式的帮助,而且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改进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消除现存他们接受教育的种种不平等现象。国家以扶贫的形式,集中财力在一段时间内扶持西部教育的做法,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这只是权宜之计,不能解决西部教育继续发展过程中新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西部教育既然目前主要是政府行为,政府就应从教育财政制度、教育投资体制和投资方式上,有一个长期的、全面的规划,对西部教育实施非均衡投资战略,并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对西部教育的经常性投资比例,使对西部教育的非均衡投资体制走上法制化轨道;通过非均衡投资体制,保证全国教育相对均衡发展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

6、支持和关注处境不利的弱势群体的——城市薄弱学校教育、偏僻地区儿童教育、贫困地区儿童教育、女童教育、特殊需要儿童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和移民子女教育等。关注各种处境不利的群体的受教育机会,保证生理与智力残疾儿童、移民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确保街头流浪儿、童工及民工子弟获得机会,防止他们成为21世纪的文盲。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大城市和沿海开放地区,流动人口已由群体性民工潮转向家庭型流动。由此而带来的流动儿童少年的数量规模呈上升趋势,其地域分布仍在不断扩大。流动儿童少年的求学不容忽视,为此,原国家教委、公安部于1998年3月联合颁发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要求依法为流动儿童少年创造条件,提供就学机会,保障其接受一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7、摒弃教育中任何有关性别上的陈规陋习,实现性别上的教育平等,确保女童入学机会并完成学业,改变传统的女性与技术无缘的观念,采取措施激发女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鼓励女学生钻研科学技术。招生和就业工作中,应制订不带任何歧视的选拔与录取程序。为此,应充分认识实现性别上的教育平等具有重大意义。1995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行动纲领》确信:“教育是实现平等、与和平目标的一个重要工具。非歧视性教育使女孩和男孩都受益,因而终将使妇女和男子的关系更平等……投资于女孩和妇女的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培训,其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别高,已证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持续的和可行的经济增长的最佳手段之一。”

8、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观念。改变以学校教育为中心的封闭型教育制度,建立富有弹性、灵活多样的开放式教育体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逐步完善终身学习体系,为每个人任何阶段的继续教育创造充分的条件,使教育成为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如果一个人在一定年龄或一定阶段上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他还应有别的机会接受教育:教育的各个阶段应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应以适当的方式,为那些未受过或未完成初等教育的人以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为中途辍学或从未接受中等教育者,提供继续或重新接受中等教育的机会;尽力为那些未能考入大学但有志于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们,提供函授、自修等形式的高等教育。

9、完善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转移支付、教育凭证、教育费减免等制度,使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有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承担学习费用是应该的,这符合国际惯例。但考虑到目前我国国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实行收费制度时,还要进一步完善与收费制度和人才培养计划配套的奖、贷学金等制度,以保证实现学业成功的机会均等。

10、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尤其要充分利用化信息技术教育手段,不断扩大教育规模,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更应大力发展远程教育、教育,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各类教育既要是公平的,又要能产生最大效益。有时需要突出公平,有时需要强调效益,但对公平与效益的共同追求,是不可回避的最终目的。

三、关子教育公平的思考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12篇

(一)民族地区县域民办幼儿园的生存现状1.创办历史与规模。从幼儿园的创办历史看,样本幼儿园创办时间最长的为16年,最短的还不到1年。如图一所示,于最近5年创办的民办幼儿园有13所,占样本幼儿园总量的40.6℅;创办年限介于6年和10年之间的有10所,占31.2℅;办园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7所,占21.9℅。民办幼儿园在最近几年突飞猛进的发展与该地区经济发展与教育事业的发展是相吻合的。从幼儿园的发展规模看,小规模民办幼儿园拥有绝对优势。如图二所示,样本民办幼儿园的班级在6班及6班以下的有20所,占样本总量的62.4%;班级介于7班到10班的有6所,占样本总量的18.8%;班级在10班及10班以上的有6所,占样本总量的18.8%。样本幼儿园的在园幼儿总数在200人以下的有20所,占样本总量的62.5%;在园幼儿总数在300人以上的仅有3所,占样本总量的9.4%。2.园所布局。该地区民办幼儿园的园所布局极不平衡,城乡之间的差距非常大。如图三所示,本民族地区的61所合法经营的民办幼儿园中,仅有7所位于各乡镇,其余均分布在城区的各街道。位于城区内的民办幼儿园的园所布局也极不平衡,在城区的54所民办幼儿园中,有25所位于河西,而位于市中的仅有12所。此外,在走访调查的幼儿园所中,绝大多数的民办幼儿园均位于临街,外界环境嘈杂,不利于幼儿良好性格的培养以及行为习惯的养成。3.园舍情况。在调查的民办幼儿园中,有30所的主办者即举办者,拥有完全的自;有28所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来源完全靠主办者个人出资;有13所幼儿园是主办者自己买地建筑,其余59.4%的幼儿园用地均是租赁,有园长就幼儿园用地的租赁问题表示出了担忧。统计显示,该民族地区民办幼儿园园舍平均占地面积为759.8平方米,幼儿人平均占地面积为4.29平方米,但是,不同幼儿园之间的幼儿人均占地面积差距较大,最高的幼儿人均占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最低的仅有1.3平方米。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该地区的民办幼儿园存在一个共同的弊端,即没有宽敞的户外活动场地。4.教师队伍建设。从表一可知,该地区民办幼儿园的教师队伍比较年轻,40岁及其以下的就占91.5%。教师的教龄呈现年轻化态势,3年以下的以及3-5年分别占62.6%和23.8%,两者共计86.4%。教师的现有学历水平较低,具有初中及以下的占10.3%,高中(高职)或中专的占46.0%,两者共计56.3%;具有大专学历的占40.6%,而本科学历仅有3.1%。从教师的配置情况看,民办幼儿园的教师配置严重不足,一教包班、一教一包、两教包班、两教一保的比例分别为9.5%、60.7%、9.5%、20.3%,每班配备两名保教人员的比例为70.2%,而每班配备三名及以上保教人员的比例仅为20.3%。

(二)民族地区县域民办幼儿园发展存在的问题1.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缺位。自《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以来,对民办幼儿园的各种扶持政策纷至沓来,在访谈中很多主办者就表示已经深切感受到了国家政策对民办幼儿园的倾斜。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地方有关行政部门仅是“消极”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政策,而没有主动地、积极地制订促进本地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适宜性政策。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各级部门没有从该地区人口的分布特征宏观统筹民办幼儿园的布局,导致该地区民办幼儿园的布局严重失衡,有些位于偏僻乡镇的适龄幼儿无园可上,而在闹区却是园所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二是地方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重在监督,没有对民办幼儿园的真实需求进行针对性的业务指导,比如民办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亟需解决的影响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问题。2.“两极化”现象严重。从幼儿园的建筑面积看,各园之间幼儿人平均占地面积差距悬殊,最大的达到7平方米,最小的仅有1.3平方米。从幼儿园环境看,园所之间的环境创设优劣差距甚大,有省级A类一级示范园(纯蒙台梭利教育机构),环境舒适、光线明亮,玩、教具种类丰富;也存在环境恶劣的小作坊式民办幼儿园,光线昏暗,室内仅有课桌椅及简单的简单的动物卡通墙饰,二十几个孩子像小学生一样端端正正地坐在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全园幼儿共用1间卫生间,办园条件较为不规范。3.民办幼儿园“特色”泛滥。由于民办幼儿园的“盈利”性质,为了在市场的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诸多幼儿园打出所谓的“特色教育”,诸如“双语幼儿园”、“珠心算实践基地”、“国学”、“艺术幼儿园”等称谓的幼儿园琳琅满目。这些泛滥的“特色教育”其实质就是让幼儿过早、过度地进行某种技能、技巧的强化训练,有或甚者会对幼儿身心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违背幼儿教育内在的价值取向,即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等方面的全面发展。4.教师整体素质薄弱,小学化倾向严重。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是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证,其中,教师资源配置是教育资源配置的核心问题。从表一的统计分析来看,该地区幼儿教师的年龄结构、教龄、学历、班级教师人数配置严重失衡。幼儿教师队伍的建设呈现年轻化趋势,没有形成较为合理的老中青教师梯队,不利于年轻教师的培养和专业化成长;班级教师人数配置少,每班配备两名保教人员的比例为70.2%,幼儿教师的工作量繁重;幼儿教师的学历层次较低,大专以下学历的占到56.3%,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幼儿老师在教学活动时,教学材料极度缺乏,环境的创设内容多为汉字、汉语拼音、英文字母等,小学化问题突出。5.本土民族文化缺失。受到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和多元文化的渗透,我们的民族文化正在慢慢地被侵蚀。地处民族地区,民办幼儿园里面应该到处充满民族文化的“影子”,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不管是隐性课程还是显性课程,在这些幼儿园里民族文化缺失现象极为严重,幼儿园课程已经被“大众化”、“西化”了。在幼儿园的教学中,“双语教学”备受崇拜,英语老师备受幼儿园管理者青睐;感恩节、圣诞节等洋节成为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如此等等。相反,该地区具有浓郁地方色彩的苗、侗、土家族文化却被幼儿园课程设计者遗忘。

二、民族地区县域民办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一)切实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地方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责任,制订促进民办幼儿园良性发展的奖励性制度,为民办幼儿园、园长以及幼儿教师提供参与各种创优、评优的机会与平台。比如可以该地区民办幼儿园的实际发展情况提供星级考评制度,不同的星级给予不同等次的奖励,由不同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每三年考评一次,增强民办幼儿园的良性竞争意识。还可以为民办幼儿园教师提供各种关于教学、玩教具制作等的业务竞赛,满足幼儿教师自我实现的需要。此外,相关部门还应明确扶持性制度,不能仅仅是“锦上添花”,而应“雪中送炭”。充分发挥示范性公办、民办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对于一些发展缓慢的幼儿园,应通过政府的宏观统筹制订相应的倾向性政策,给予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实质性的帮扶,理顺办园理念、规范办园行为,为民办幼儿园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

(二)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本地相关部门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积极做出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倾斜性”政策,分期、分批地使一些条件符合的民办幼儿园逐步改善办园条件、降低收费标准,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标准。此外,还可以为民办幼儿园派驻公办教师或提供机动的教师编制,按照考核优先的原则,对民办幼儿园教师进行免费培训,以此推动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稳定性建设、满足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成长需求。

(三)向“有质量的教育公平”进军“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是在保证儿童受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的前提下,关注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为幼儿提供适宜的教育,从而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首先,有关管理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试行统一归口管理,加强对新建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包括地理位置的布局、硬件建设的基本条件等。其次,对现有的民办幼儿园应规范其办园行为和收费行为,遏制泛滥的“特色教育”,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再次,加强民办园负责人的上岗培训,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理念,提高法律、法规意识;逐步完善民办园幼儿教师的岗前培训体系,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幼儿教师师德、教育方法、家园合作工作”。最后,协调统筹“幼小衔接”工作,幼小衔接需要幼儿园和小学的双向努力,应加强小学的衔接工作,减轻幼儿园面临的家长、社会双重压力。

(四)建立教师对等式交流的网络体系为民办幼儿园以及幼儿教师的发展提供平等、宽松的交流、学习、研究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互动载体,建立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的学习共同体,比如组建“一对多的公、民共同体”,由公办幼儿园形成多个团队分别与民办幼儿园一对一组合,也可以由示范性民办幼儿园组建团队分别与公办幼儿园一对一组合,幼儿园的管理、教学可以经过双方的共同探讨统筹计划,教育资源亦可以统筹共享;还可以借鉴一些地区的有益经验,比如建立“县域姐妹型民办研究会”等,可以邀请公办幼儿园走进来,共同商讨民办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13篇

1.1显性教育力缺失和偏离

显性教育力,主要指长辈、父母有意识地对孩子进行教育影响的能力,包括在教育孩子过程当中,所持的教育思想和观念,采取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方式、交流沟通能力等等。

1.1.1教养方式和方法偏颇

农村家庭中,父母对孩子的教养一般呈现两种极端的方式。一种是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情,所以对于孩子的教养一般采取放养式,任由孩子自然发展,不注重对孩子良好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培养。而另一种主流的教育方式便是“棍棒教育”。农村家长普遍认同不打不成才。在家庭生活中,只要子女出现过失或错误,家长不懂得如何理解孩子的错误并加以正确的引导,而较为普遍地采用打骂等简单粗暴的方式。家庭教育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积极作用力,反而产生了偏离,形成教育的负作用力。

1.1.2交流沟通力低下

我国的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已经达到数千万之多,对这些留守儿童的家庭来说,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不能经常陪在孩子身边,直接导致这类家庭亲子沟通的减少,客观上使家长的沟通力的发挥受到限制,导致亲子关系疏离。对于流动儿童或随迁儿童而言,尽管他们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但父母几乎是从早到晚在外工作,工作量大,生活压力大,回到家里几乎没精力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而且大部分父母缺乏与孩子的沟通技巧与能力。

1.2隐性教育力的缺失

1.2.1身教的影响力缺失

天才儿童卡尔•威特的父亲曾说过:“孩子是父母的翻版”。家长应该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诸多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身教重于言教,孩子的素质就是反应父母素质的一面镜子。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家长往往大都没能意识到身教的重要性,忽略自身行为对孩子的影响。不少农村父母在孩子面前有酗酒、、不务正业等不良的行为习惯,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严重的还会导致父母身上的缺点在孩子身上得到继承和放大,从而导致子女走上歧途。

1.2.2梦想力缺失

一个精神世界强大的人,会敢于做梦,敢于接受挑战,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农村家长个人的思想相对闭塞,大多数农村家长普遍认为自己没有文化、读书少,这辈子只能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辛勤劳作,永远都走不出脚下的这片土地,没有机会摆脱这种命运。农村父母大多丧失了做梦的能力,不敢去拥有自己的梦想,梦想对于他们而言也许就是天方夜谭。作为父母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梦想,没有去追逐梦想的能力,安于现状选择听从命运的安排,那孩子又何来勇气与激情去大胆做梦,为了梦想去拼搏、努力奋斗呢?

1.2.3学习力缺失

当今社会强调的是终身学习,活到老,学到老。社会在迅速地发展,要想适应社会的发展,跟上时代进步的步伐,那就必须将上进心和学习转化成一种本能。农村父母忙于生计,没有时间和精力通过学习去丰富自己的闲暇生活,甚至有很多家长沉溺于中,不愿意也完全没有意识去学习提高自己,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久之,学习力便会越来越低下。

1.3物质环境推动力缺失

人是环境的产物,影响家庭教育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家庭的物质文化环境。农村家庭里的图书量少得可怜,几乎是空白的,其他的文化摆设,例如字画、文房四宝等这些对于贫困的农村家庭来说更是天方夜谭。家庭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家长们也没有意识到这样的物质环境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力。很多农村家庭经济富裕,但家里一片狼藉,更谈不上文化氛围。自然而然,家庭物质环境对儿童成长的推动力就显得非常苍白。

2农村家庭教育力缺失的归因分析

2.1农村生活传统中教育意识和观念的先天性不足

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观念是形成家庭教育力的前提性因素。受经济、文化、环境和历史等因素影响,农村大多数父母家庭教育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自己对孩子的成长、发展和教育所负有的不可替代的责任,父母认为自己的责任就是把孩子养大,把孩子“教育成人”自然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因而当前我国的农村家庭教育出现一种“养教失衡”的状态。这直接导致父母先天性缺失对孩子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教育能力。

2.2农村家长受教育水平较低

通常来说,家长的文化素养与家庭教育质量是成正比的。家长的文化素养越高,掌握的科学教育理念与知识就越多,更加重视子女的家庭教育,就越有利于帮助家长选择正确、合理、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能力就越强。这也正如马克思与恩格斯曾指出的那样:“子女的发展能力取决于父母的发展”。农村家长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自身文化素质有限,缺乏基本的教育知识和文化知识,没有能力很好地对孩子进行教育和引导,没有认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一生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导致家庭教育力的缺失。

2.3农村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落后

我国农村家庭的经济条件普遍比较落后。在大多数农村家庭里,家长必须为生计和改善家庭条件而奔波,根本没精力和时间来教育子女,家庭教育力也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农村家庭的父母也没有多余的资金去购买相关的教育书籍开展自我学习或者参加家长培训班来提升自身修养,提高自己的教育力。也没有多余的金钱来给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家长不能给子女购买必要的课外书籍来满足孩子对课外知识的需求与渴望,也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

2.4农村家庭结构不利于教育力发挥

在农村,大多数都是以大家庭的模式生活,例如同宗家庭、主干家庭等。在这些大家庭里,父母对孩子进行教育活动的时候,由于祖父母过于疼爱孩子,直接导致父母在教育过程中对孩子的教育力受阻。同时大量的农民涌进城市,很多进城务工的父母把孩子托付给子女的祖父母、其他亲戚,或者父母单方一个人来抚育,甚至有些把子女单独留在农村,这都导致了农村家庭结构的改变。在这些特殊家庭里,直接限制了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影响力。父母长期不在孩子身边,教育主体缺失,也有些祖父母教育力匮乏,对孩子没有基本的管教能力。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力的缺失是农村家庭教育中一个很严峻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一个大问题。

2.5社会转型导致农村家庭教育力弱化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长的观念也朝多元化方向发展。父母不同的价值观、人生观,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对孩子产生的教育影响力会有不同的效果与作用。父母观念、观点不一致,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能形成统一的意见,这就会出现父母双方教育力相互冲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教育影响力不仅会大打折扣,甚至不同的教育力会相互抵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起不了积极的作用,相反有的孩子会在两种相对的教育力的作用下,感到迷茫,无所适从,迷失自我。著名的德国社会学家韦伯认为,不同地位群体之间通过长期的权力关系,在各种不同的领域形成了特定的社会资源与机会的分配原则。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分层也出现多元化趋势,不同社会阶层的家庭,所拥有的社会资源与机会也不同。农村家长大多从事体力劳动,处于社会底层,因而他们所掌握的社会资源与机会都比较少,缺少足够的资源与机会来提升自身的教育力。

2.6农村社区文化的稀缺

我国几千年来传统的、相对狭隘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对农村社区的文化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无法给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外部文化环境。农村家长由于农村枯燥、单一的文化环境,其娱乐方式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很多农村家长的娱乐方式主要就是看电视、打牌,那么他们的子女受其父母的影响,回到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有些家长喜欢打牌,其子女也会在潜移默化中迷恋上,同时由于父母喜欢打牌,无暇顾及孩子,孩子想干什么就让他们干什么,甚至为了不让孩子影响自己打牌,就让孩子没有节制地看电视、玩手机或者上网。

3提升农村家庭教育力的策略

改善农村家庭教育力缺失的现状,首先得提升农村家长的教育能力与素质,也需要改善农村环境,为农村家庭教育力的提高提供保障和支持,从而真正地提升农村家庭教育力,为农村孩子创造能够全面、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大环境。

3.1提升家长素质,更新教育观念

21世纪人类已经进入学习型社会。农村家长由于先天与后天的双重不足,更加迫切地需要学习新的文化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文化涵养。家长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思想观念和教育观念都会得到改进。家长只有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掌握科学的教育方式方法,有意识地去培养教育孩子,从根本上改变家庭教育力缺失的现状,为子女提供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促进子女各方面健康发展。

3.2学校加强指导,增进家校联系

孩子的教育只有学校与家庭良好合作,才能发挥最佳的教育效果。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让家长了解到学校教育的内容与责任,并向家长宣传当前最新的教育理念,给家长提供教育孩子的技巧和方法。学校和老师应定期和家长保持各种形式的联系,让家长随时了解子女的在校情况,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孩子,共同解决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问题。而家长也可以及时向学校和老师沟通交流孩子在家的日常表现,遇到孩子教育上的问题,可以和学校、老师共同探讨。通过家校合作,让家长意识到家庭教育力的重要性,并在学校的指导帮助下提高家庭教育力。

3.3加大农村资源投入,增强物质推动力

政府应当进一步落实各种惠农政策,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农村学校的教学环境,加大农村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级政府要为农村的家庭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弥补农村父母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外在环境、物质推动力的不足。当地政府可在农村建设小型图书馆,满足孩子对课外书籍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减轻农村父母在这方面的经济负担。另外,农村不像城市里有那么多的教育资源可供父母选择,因此当地政府可以和学校共同开办各类免费兴趣班,满足孩子的全面发展,同时弥补父母在这方面教育能力的不足。

3.4优化农村家庭教育的外部文化氛围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14篇

人是环境的产物,影响家庭教育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家庭的物质文化环境。农村家庭里的图书量少得可怜,几乎是空白的,其他的文化摆设,例如字画、文房四宝等这些对于贫困的农村家庭来说更是天方夜谭。家庭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家长们也没有意识到这样的物质环境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力。很多农村家庭经济富裕,但家里一片狼藉,更谈不上文化氛围。自然而然,家庭物质环境对儿童成长的推动力就显得非常苍白。

2农村家庭教育力缺失的归因分析

2.1农村生活传统中教育意识和观念的先天性不足

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观念是形成家庭教育力的前提性因素。受经济、文化、环境和历史等因素影响,农村大多数父母家庭教育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自己对孩子的成长、发展和教育所负有的不可替代的责任,父母认为自己的责任就是把孩子养大,把孩子“教育成人”自然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因而当前我国的农村家庭教育出现一种“养教失衡”的状态。这直接导致父母先天性缺失对孩子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教育能力。

2.2农村家长受教育水平较低

通常来说,家长的文化素养与家庭教育质量是成正比的。家长的文化素养越高,掌握的科学教育理念与知识就越多,更加重视子女的家庭教育,就越有利于帮助家长选择正确、合理、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能力就越强。这也正如马克思与恩格斯曾指出的那样:“子女的发展能力取决于父母的发展”。农村家长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自身文化素质有限,缺乏基本的教育知识和文化知识,没有能力很好地对孩子进行教育和引导,没有认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一生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导致家庭教育力的缺失。

2.3农村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落后

我国农村家庭的经济条件普遍比较落后。在大多数农村家庭里,家长必须为生计和改善家庭条件而奔波,根本没精力和时间来教育子女,家庭教育力也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农村家庭的父母也没有多余的资金去购买相关的教育书籍开展自我学习或者参加家长培训班来提升自身修养,提高自己的教育力。也没有多余的金钱来给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家长不能给子女购买必要的课外书籍来满足孩子对课外知识的需求与渴望,也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

2.4农村家庭结构不利于教育力发挥

在农村,大多数都是以大家庭的模式生活,例如同宗家庭、主干家庭等。在这些大家庭里,父母对孩子进行教育活动的时候,由于祖父母过于疼爱孩子,直接导致父母在教育过程中对孩子的教育力受阻。同时大量的农民涌进城市,很多进城务工的父母把孩子托付给子女的祖父母、其他亲戚,或者父母单方一个人来抚育,甚至有些把子女单独留在农村,这都导致了农村家庭结构的改变。在这些特殊家庭里,直接限制了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影响力。父母长期不在孩子身边,教育主体缺失,也有些祖父母教育力匮乏,对孩子没有基本的管教能力。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力的缺失是农村家庭教育中一个很严峻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一个大问题。

2.5社会转型导致农村家庭教育力弱化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长的观念也朝多元化方向发展。父母不同的价值观、人生观,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对孩子产生的教育影响力会有不同的效果与作用。父母观念、观点不一致,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能形成统一的意见,这就会出现父母双方教育力相互冲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教育影响力不仅会大打折扣,甚至不同的教育力会相互抵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起不了积极的作用,相反有的孩子会在两种相对的教育力的作用下,感到迷茫,无所适从,迷失自我。著名的德国社会学家韦伯认为,不同地位群体之间通过长期的权力关系,在各种不同的领域形成了特定的社会资源与机会的分配原则。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分层也出现多元化趋势,不同社会阶层的家庭,所拥有的社会资源与机会也不同。农村家长大多从事体力劳动,处于社会底层,因而他们所掌握的社会资源与机会都比较少,缺少足够的资源与机会来提升自身的教育力。

2.6农村社区文化的稀缺

我国几千年来传统的、相对狭隘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对农村社区的文化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无法给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外部文化环境。农村家长由于农村枯燥、单一的文化环境,其娱乐方式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很多农村家长的娱乐方式主要就是看电视、打牌,那么他们的子女受其父母的影响,回到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有些家长喜欢打牌,其子女也会在潜移默化中迷恋上,同时由于父母喜欢打牌,无暇顾及孩子,孩子想干什么就让他们干什么,甚至为了不让孩子影响自己打牌,就让孩子没有节制地看电视、玩手机或者上网。

3提升农村家庭教育力的策略

改善农村家庭教育力缺失的现状,首先得提升农村家长的教育能力与素质,也需要改善农村环境,为农村家庭教育力的提高提供保障和支持,从而真正地提升农村家庭教育力,为农村孩子创造能够全面、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大环境。

3.1提升家长素质,更新教育观念21世纪人类已经进入学习型社会。农村家长由于先天与后天的双重不足,更加迫切地需要学习新的文化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文化涵养。家长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思想观念和教育观念都会得到改进。家长只有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掌握科学的教育方式方法,有意识地去培养教育孩子,从根本上改变家庭教育力缺失的现状,为子女提供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促进子女各方面健康发展。

3.2学校加强指导,增进家校联系

孩子的教育只有学校与家庭良好合作,才能发挥最佳的教育效果。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让家长了解到学校教育的内容与责任,并向家长宣传当前最新的教育理念,给家长提供教育孩子的技巧和方法。学校和老师应定期和家长保持各种形式的联系,让家长随时了解子女的在校情况,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孩子,共同解决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问题。而家长也可以及时向学校和老师沟通交流孩子在家的日常表现,遇到孩子教育上的问题,可以和学校、老师共同探讨。通过家校合作,让家长意识到家庭教育力的重要性,并在学校的指导帮助下提高家庭教育力。

3.3加大农村资源投入,增强物质推动力

政府应当进一步落实各种惠农政策,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农村学校的教学环境,加大农村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级政府要为农村的家庭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弥补农村父母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外在环境、物质推动力的不足。当地政府可在农村建设小型图书馆,满足孩子对课外书籍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减轻农村父母在这方面的经济负担。另外,农村不像城市里有那么多的教育资源可供父母选择,因此当地政府可以和学校共同开办各类免费兴趣班,满足孩子的全面发展,同时弥补父母在这方面教育能力的不足。

3.4优化农村家庭教育的外部文化氛围

教育公平论文范文第15篇

1.1客户端技术路线

支持个人电脑设备:在目前的个人电脑用户当中,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依然保持着绝对的市场占有率,系统建设过程中应采用瘦客户端与富客户端相结合的方式,基于目前成熟的展现技术,支持个人电脑设备的接入与使用。兼容个人移动终端设备: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潮流中,谷歌公司的Android操作系统、苹果公司的IOS操作系统和微软公司的WindowsPhone操作系统占据了个人移动终端操作系统的绝大部分市场。系统的展现层建设需要考虑对这三大主流移动终端操作系统的兼容与支持。

1.2服务端技术路线

鉴于教育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建议采取统一的技术路线:系统建设基于以XMLWebService为核心的当前最先进的企业级应用开发平台Microsoft.NET,同时采用国际上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标准。系统采用多层服务结构体系,表示层、业务层、服务层、组件层、数据层分开,以满足系统松耦合性、位置透明性以及协议无关性要求。

1.3基础设施技术路线

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维护采取云计算技术,实现对服务器、存储等资源的统一管控,形成资源池,做到基础设施的最大化利用及智能调度,形成按需交付的IT能力。

2功能设计

根据职业教育资源产生的基本流程,设置了个人资源中心、学校资源展示中心、市级资源管理中心、智能搜索引擎四个功能模块。

2.1资源建设流程

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内容,需要不断地更新和补充,实现资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构想了资源构建的流程,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录播教室录课:教师登陆资源公共平台录制课程;第二步:教师上传课程资源到私有资源库;第三步:各学校将资源汇总到武汉市资源公共服务总平台,形成资源云;第四步:资源云在人人通、班班通平台中的多种实际应用。

2.2个人资源中心

普通教师个人设有私有资源库,用于普通教师管理自己的资源。教师可上传资源,上传后可以暂时不(保存),也可以资源,后由学校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的资源可以供共享范围内的人员下载、预览、评分、评价。还有我的工作室功能,用以个人动态、公告、接收消息。

2.3学校资源展示中心

以校为单位建立的资源集中管理和展示的平台,可以管理教师提交的资源信息,建议校级管理员按照市级资源目录来对资源进行分类管理,以便资源继续上传到市级展示平台使用。

2.4市级资源管理中心

各个学校上传的资源如果设置为完全公开的,教育局管理员可以通过后台的资源列表界面,批量选择资源,采集到教育局资源分类下。教育局管理员统一管理全市资源目录,将所有资源汇总展示。

(1)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支持按照不同的分类依据对资源进行多种分类管理,一个资源可以属于多个分类,用户按照每种分类依据均可以查找到资源。系统不但支持资源分类的增、删、改操作,而且支持资源分类的合并、分拆、层级移动、排序等操作。

(2)课程管理系统资源建设以课程为中心,管理员可以增、删、改、检索课程,设置课程考核标准。同时还可以将课程同文档、案例等参考资料的进行关联,设置课程的相关试题、试卷,设置课程包含的知识点,查看、填写课程评估结果,查看课程评分等级。系统对课程进行统一管理,同一门课程学习信息可以被不同的培训项目共享,又可以根据各培训项目自己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即支持一门课程包含在不同的培训项目中,在一个培训项目中学习完毕,则其他培训项目中的学习状态也同时变更。系统创建课件上传工具,使课件管理员可以直接在网页上操作,将课件内容上传到服务器上,即使是包含视音频的大容量课件也可以直接上传,并自动将流媒体文件分拣到流媒体的目录。整个课件内容上传过程就像给邮件添加附件一样简单。

(3)参考资料管理增、删、改、参考资料基本信息,上传各种格式文件的参考资料文件,同可以统计参考资料的被查看、下载的次数和学生对参考资料的评价。系统支持大文件参考资料文件的直接上传。

2.5智能搜索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