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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企业;会计;监督

一、金融企业内部监督及内部控制的目标

1、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是现代金融企业会计监督及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这三个性质是金融企业的经营原则,之所以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会计监督和其内部控制的原因就是要促进这三个性质的实现。

2、现代金融企业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具体目标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由于金融企业的各项决策取决于各种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判断,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将最终决定各项决策的对与错。

3、对国家法律、制度、法规要严格遵守,并依法从事业务经营和财务活动,这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目标的前提。

二、金融企业内部税务会计的特征

1、税法制约下企业税务会计的操作

由于受到税收规定的制约,企业税务会计一定要严格根据税务法规、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来操作,不可以随意更改或者选择。比如:企业的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在固定资产折旧上,可以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工作量法、年限总法、平均年限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选择一种运用;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中选择合适的方法运用。

2、企业税务会计合理税收筹划

企业税务会计的核心是税务会计把税收工作独立到一个完整的体系的同时,还可以更好地进行税务筹划。这也是税务会计最突出的特征。税收筹划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之内,对经营、筹资和投资活动的事进行筹划和安排,以可能取得节税收益等活动。企业税务会计对税务资金运动反映和监督的同时,还可以通过说服因素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目的。

3、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反映和监督工具是企业税务会计

会计学科中的一个分支,即企业税务会计,其具有相对的特殊性和独立性。它可以对企业货币表现出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并对其进行全面、系统地反映和监督。由于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和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不同,所以他们的计算口径和处理方法也存在很大的差异。针对此问题,企业税务会计拥有一套独特地处理准则,即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确保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可以使应纳税金及时、全额地解缴,以防止纳税人进行逃税、偷税、骗税和欠税等问题的出现,保证企业完整、认真、正确地履行他们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三、金融企业税务管理对税务稽查的工作处理

(一)企业税务管理与税务稽查之间存在的问题

1、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业务脱节问题

税务管理与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业务上有衔接,工作上要配合。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稽查部门传递稽查案源,通报管理信息,使稽查部门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税收实现及税款缴纳情况,以便稽查部门有目的的组织检查,有力地打击涉税犯罪行为;稽查部门应及时向管理部门通报检查信息,使管理部门了解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堵塞征管漏洞,有效地遏制纳税人的违法、违章行为,促进依法治税,真正发挥税务稽查“惩处税务违法,追缴流失税收,维护税收秩序,强化税收征管”的作用。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信息不畅、配合不力、业务脱节问题比较严重。

2、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税收争夺问题

管理部门有税收任务,稽查部门有稽查任务,一旦管理部门税收任务的“蓄水池”被稽查部门查到,管理部门想收,稽查部门也要收,双方为任务而争执不休,互不相让。比如一些管理部门将其管辖企业发生的“发出商品”业务实现的税金作为税收任务的“蓄水池”,任务紧时让企业作销售补缴税款,任务不紧便让企业为其严加看管,待稽查部门检查时匆匆忙忙让企业按正常税款清缴入库。

(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1、严格税收执法,规范征管行为

结合目前税收征管改革的实际情况和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各个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岗位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促进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的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规范管理部门的征管行为和稽查部门的执法行为。

2、加强监督制约

稽查部门、监察部门、法制部门要通过案件的检查,监督管理部门的税收征管质量,对管理部门税收征收管理中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要查明原因,划清责任,对直接责任人给以追究;监察部门、法制部门、管理部门要联合组建案件检查复审组,对稽查部门的稽查执法权实施有效的监督。

3、促进协调配合

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要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凡稽查局检查的业户,管理部门除日常管理外,不得介入;稽查部门确定的稽查计划,要按规定期限传送到管理部门;稽查部门检查案件要实行限时结案制度,检查结果要及时通过市局征收管理科或县(市)局综合管理科通报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向市局征收管理科、县(市)局综合管理科反馈整改措施。市局征收管理科、县(市)局综合管理科要定期检查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的协调配合情况,对不按规定协调配合的,直接追究其责任人。

四、金融企业税务中税务会计师工作的作用及意义

如果说税务会计的最重要的目标是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那么税务会计师的业务素质则是税务会计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证。税务会计岗位作为金融会计知识、税务知识、法律知识及其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为一体的高智能活动主体,首先需要社会为税务会计师提供充足的业务培训机会;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税务会计师纳税观念,选拔符合税务机关和企业要求税务会计师担任税务会计,并为其提供培训、调研机会,保证税务会计质量的不断提高。税务会计师具有一定水准的执业素质;并对税务会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完善税收规定和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l]张永忠.枕收筹划的一般方法[J].社科纵枕,2003,(1).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税务稽查机构及其人员配置

美国国税系统机关中主要业务部门有税款征收(追缴)、税收刑事犯罪调查、雇员(工薪税预扣)计划及免税机构管理、税务稽查、国际税收、申报表处理、纳税人服务等。税务稽查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业务处室最多,包括检查程序规范处、稽查协调处、稽查支持系统处、稽查计划调研处、举报管理处、自动稽查系统项目处等6个处。从人员上看,美国联邦税务局系统现有税务人员11.5万人,其中,税务稽查人员4万人,占总人数的35%。美国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工作就是两部分,一部分是为纳税人服务,另一部分就是税务稽查。

二、计算机在税务稽查中的应用

美国不仅在申报、征收环节大量采用了电子计算机,而且在税务稽查中也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选案、稽查计划管理、稽查监控等。在美国,90%以上的案件是通过计算机分析筛选出来的。小区税务局(美国的基层税务局)只有10%的机动数。各级税务局都应根据计算机系统筛选出来的纳税人进行审计。计算机筛选纳税人必须有一定的信息为基础。其信息的取得,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1.纳税人的报表。

2.特殊调查也称特殊审计。这是美国税务稽查部门进行的一项非常重要而且是经常性的工作。美国稽查人员要根据事先设计的“纳税人遵循纳税情况考核表”对纳税人分类抽样进行调查。该考核表长达11页,调查的问题非常具体。如对纳税人的询问包括主要职业、抚养辅养人(确认、验证其实际情况及证明文件)等等。这样的调查比纳税人申报表提供的信息要多,且更可靠。这种调查通常一年才能做完。调查结果全部输入计算机,从而分析出纳税人的基准线,衡量今后纳税人申报正常与否。

3.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如工商注册管理部门、海关、劳工部门、银行或贸易管理部门,土地或地产管理部门、城市建设和交通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福利管理、商品检验、邮政电讯、新闻部门等,还可以包括从举报人、会计师等获得的信息。这一部分信息对于利用计算机选案和加强税收监控十分重要。

根据以上这些信息,计算机系统就可以对各类纳税人作出基本描绘(每年修改一次),从而进行分析筛选。筛选的方法,即按照计算机系统所存标准,对来自各个渠道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并根据其异常情况的大小打分,各项分数的综合越高,成为稽查对象的可能性越大。美国联邦税务局就根据这个分数,选取纳税人作为当年的稽查对象。

筛选的时间,美国通常对上一纳税年度(如 1993年1月1日到12月对日)的申报表,从次年的4月15日开始筛选(计算机数据处理),一般在7月15日左右开始筛选出结果,9月1日开始对上年纳税人进行实地审计。

根据美国的经验,为达到稽查的目的,即通过少数纳税人的稽查,达到对大多数纳税人的震慑,从而依法纳税。挑选出来应稽查的纳税人数为2%左右,其中全面稽查的为1%。当然,各类纳税人的实际稽查比例不同,一般来说,收入越多,经营规模越大,实际稽查比例就高一些。对于筛选出来的纳税人,通过计算机分配给不同地方、不同级别的税务机关去完成实地稽查工作。美国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全国稽查计划,从服务中心(全国共十个)选出具体的纳税人,然后国家档案馆取走纳税人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稽查。实地调查了解的情况、工作进度要不断存入计算机,以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了解工作,并为稽查分析奠定基础。小区税务局每个月要向大区报告稽查的情况,包括通过计算机的分析资料。美国电子计算机在税务稽查中的信息流程大致可以作如下概括:

1.主文件:对所有纳税人进行数据处理、打分;

2.审计抽查:根据筛选情况制作评分情况报告;

3.审计案例数据输入;

4.待审案例的报告;

5.审计案例处理数据输入;

6.审计完毕的案例和管理信息的报告。

三、税务稽查的主要做法

美国在税务稽查中不仅广泛采用了电子计算机技术,而且在工作方式和具体组织形式上也很有特点。

1.税务稽查计划

美国的税务稽查工作是在总部高度集中的计划指导下进行的。

美国联邦税务局总部有专门的审计计划及其研究机构:税务稽查计划调研处。该计划负责税务稽查的规划、调研、制定及任务的下达。计划的基础,一是调查研究的信息及根据这些信息通过计算机对纳税人进行的筛选打分;二是税务稽查人员分14级,9级以下都是新手,只有14级的稽查人员才能稽查公司。所以稽查计划部门要将这两个基本因素综合考虑。通常在每年的6月向税务局公布当年9月1回到次年的8月里目的年度全国稽查计划。全国的稽查计划要说明稽查的重点、稽查对象的具体名单等,下达到小区税务局。小区税务局按总部的稽查计划提取申请表,如应提取1000人,通常可能提出1200人,经筛选提取1000人作为稽查对象。对于这1000人,小区税务局还要作人工挑选,计算机打分毕竟有一定的局限,该纳税人出现异常的具体原因是复杂的,是否属真正异常,都要人去判断,人工挑选又会淘汰一部分。为保证完成总部分配的稽查计划,小区税务局又会补充一些,然后,分给稽查小组去实施稽查。有的接近刑事犯罪的,就交给联邦税务局内的刑事犯罪调查人员去处理。小区税务局除了根据总部的计划稽查外,还有10%的稽查机动权,可以根据小区的情况灵活安排一些稽查工作。

2.税务稽查的分工

税务稽查工作一般由小区税务局负责。总部及大区税务局通常不负责具体的税务稽查工作。对于大公司(全国大概600-800家)的审计,通常采取驻户稽查,由大区税务局或实力比较强的小区税务局派小组驻户常年稽查,小组成员往往是某个方面的专家,如计算机专家、石油天然气专家等。为防止作弊,驻地的小组成员经常轮换。对于转让定价案件,往往由总部牵头,联邦税务局派驻世界各地的代表提供资料,并协助稽查。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务会计;税务筹划;法律

0引言

税务会计,主要是指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相关税务法律的规定,通过以货币作为计量标准,按照会计学的相关理论知识以及具体的核算方法,对企业的缴纳税款额进行计算,并对纳税活动进行完善的核算与监督管理的会计活动。税务筹划,则是在国家税务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依照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降低企业纳税额,减轻企业纳税负担的管理活动。税务会计作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主要实施手段,提高企业的税务筹划效果,必须强化企业的税务会计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实现企业税负的降低,为企业利润与效益的增长提供支持与保障。

1.税务会计对企业的税务筹划作用分析

(1)税务会计工作是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基础。企业的税务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开展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必须能够熟悉了解并运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设置单独的机构或者岗位开展企业的税务会计工作,可以使其充分了解国家的税法政策以及税务知识,进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

(2)强化税务会计工作可以避免企业税务筹划出现违法违规的现象。随着我国税务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企业在税务管理上存在的风险也越来越高。部分企业虽然在主观上并没有偷税漏税的意识,但是如果对于复杂的税务法律知识了解不全面,在税务筹划以及节税管理上,也有可能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因此,将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相结合,由专业的税务会计工作人员开展税务筹划管理,不近可以有效的规避税务风险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可以大幅度提高企业的税务筹划效果。

(3)税务会计可以提高税务筹划工作质量。企业通过成立专门的税务会计工作岗位,与国家税务管理部门进行直接的沟通,可以促使税务管理人员对企业税务筹划方案有着进一步的理解,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税务筹划方案中的一些问题,从而提高企业税务筹划的成功率,有效的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2.当前企业税务筹划管理问题分析

(1)对于税务筹划管理认识不全面。当前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对于企业税务筹划工作认识不全面,没有充分认识到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经营发展的作用,甚至将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混淆,造成企业的税务筹划各项管理工作开展困难。

(2)税务筹划未能严格履行国家税务法律规定。符合国家相关税务法律规定是税务筹划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也是税务筹划工作开展的基本前提。但是部分企业为了降低自身的税务负担,在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上,未能严格遵守相关政策以及法律的要求,这不仅影响了国家税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而且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十分不利的。

(3)企业税务筹划方法不完善。现阶段部分企业在税务筹划工作中,税务筹划的方法不完善,因而造成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效果较差,在降低企业税务负担方面的作用不明显,或者是税务筹划工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框架,给企业税务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3.税务筹划工作中应用税务会计工作策略研究

(1)明确企业的税务会计以及税务法律规定。企业借助于税务会计开展税务筹划工作,首先必须组织税务会计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税务会计制度以及国家的税务法律进行系统、规范的学习。综合考虑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的情况,开展企业的税务筹划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框架内开展,避免各种税务筹划法律风险问题的发生。

(2)利用税务会计优化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法。不同的税务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效果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首先,由于收入确认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以及流转税,因此在收入确认上应该在国家税务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当的推迟应税收入确认,在选择收入确认方法时,也应该结合企业的性质、规模等多种因素综合选择会计方法。其次,由于费用扣除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因此在费用扣除的税务会计处理上,应该按照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采取足限额扣除标准、税收加计扣除项目的方式进行处理。第三,对于企业资产计价的会计处理,由于资产计价会影响到以后的折旧和摊销,并对所得税造成影响,因此在这些内容的处理上应该充分考虑成本以及费用增加的内容,并根据计算选择最佳的税务筹划方案。

(3)完善税务会计管理监督机制的建设。税务会计作为实现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企业经济利润收益的重要措施。为了避免不当的税务会计处理造成税务筹划风险问题的发生,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进一步的完善税务会计管理制度规章以及税务会计流程与操作方法,规避税务筹划风险问题的发生,在根本上提高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效性。

(4)提高税务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随着我国税务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税务会计工作与税务筹划管理工作也更加复杂繁琐。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在会计学、税务理论以及统计学等方面具备较高的知识涵养。因此,为了提高企业税务会计工作水平,必须强化企业税务会计人才队伍的建设,结合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及税务会计工作的实际特点,对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人员在税务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学等方面开展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税务会计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确保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语

税务会计作为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实现手段,也是确保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开展的关键。因此,企业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税务会计对企业税务筹划的作用,积极革新企业税务筹划方法,减轻企业的税负,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国家税务局)

参考文献: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税收收入依法治税税收管理税收原则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依法治税成为我国当前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指令性税收计划对税收行政执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矛盾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而日益显现。如何严格坚持和推进依法治税、如何处理好组织税收收人与依法治税两者的关系成为一个值得深人研究、努力实践的重大课题。

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之间的现实矛盾

(1)“收人中心说”带来的治税观念的误区。在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我国对税收收人实行计划管理,强调以组织收人为中心,以税收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来考核工作绩效,在税务部门形成了“唯收人论英雄、唯收人论成就”的观念。税务部门任务观念很强,将主要精力放在平衡、调剂税收收人,确保收人计划完成上,相对而言,法制意识较为淡薄,不太注重自身征管质量的提高和执法水平的规范。

(2)税收计划制定的不科学性成为依法治税的重要障碍。从理论上讲,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对经济有调控作用,所以两者的内在发展趋势应是一致的。由于经济的发展呈波浪型的规律,税收收人计划应根据经济发展的规律来编制,但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编制税收计划的主要方法是“以支定收”“基数增长法”,其公式为:税收计划二基数x系数+特殊因紊,即每年国家下达税收计划任务是以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需支出为基础,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确定一定的增长比例作为当年的税收计划任务分配数。这种方法具有明白直观、简便易行、连续性强、较为稳定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各地的客观经济状况,对保证国家财政收人的稳定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计划分配方法的缺陷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基数对计划的影响程度较大,基数越大,税收收人任务越重。即上年度完成收人越多,意味着下一年度的收人任务越重,实际上是一种“鞭打快牛”的做法。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为减轻以后年度的任务压力.出现了有税不收等现象。第二,基数与依照税法有可能取得的税收收人不完全吻合,不利于公平税负和宏观调控。在税撅充裕的地方容易造成“藏富于民”,在税撅不足的地方容易助长收“过头税”,导致“寅吃卯粮”。第三,系数的人为操作性大,不是建立在对税源全面、科学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而是通过财政预算反推出来的,可依据性较差,只考虑财政支出的增长需求,而没有充分考虑经济总量与结构的变化,从而容易导致税收什划的增长偏离实际税撅、税收任务崎轻畸重等悄况,会给执行税收政策带来一定的负面影晌。

(3)过度强调组织收人导致了对征管质量的忽视。组织收人固然是税务部门应尽的基本职能之一,但过度强调收人任务导致了税务部门对征管质量的忽视,有悖依法治税的原则和规范征管的要求。在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税撅充足,税务部门完成当年度税收收人任务后,放松了对漏征漏管户的清理,企业欠税大幅度地增加,压欠措施不到位,查处案件过程中随意性较大,甚至个别地方政府常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借口,超越权限要求税务部门特别是地税部门违法实施税收减免和制定片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这种做法一方面助长了企业的欠税、偷税的风气.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的蔓延,加剧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税务部门征管水平和征管质量的提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脱离税源实际,片面迫求政绩和地方收人规模的最大化,税务部门在地方政府和收人计划的双重压力下出现了征“过头税”“空转税”“以票引税”等税收违法现象,有的地方为完成“屠宰税”“农业税”等收入任务强行拉牛拉羊、甚至按人头来计征屠宰税,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更不用提征管质量的提高和执法水平的规范了。

(1)正确处理好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的关系

依法治税是组织收人的基础和保障,组织收人是衡量依法治税水平和力度的重要结果,依法治税贯穿于组织收入始终。只有坚持依法治税才能圆满地完成收人任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要正确处理好组织收人与依法治税两者的关系,缓解、解决两者矛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强化税收法定原则,克服单纯追求收人的观点。在“依法治国”已成为宪法基本原则的今天,应重新对“依法治税”与“税收收人计划”进行定位。从理论上讲,税收计划是由财政机关和税务部门制定的,是税务部门内部的工作计划,不具有强制的约束力,而税法是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及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违反税法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孰轻孰重显而易见。再者,从当前形势上讲,虽说组织收人是税收的基本职能,却不是唯一职能,特别是我国加人WTO后,税收更注重的是体现一种“公平”和“中性”的原则,与国际接轨,“依法治税”显得尤为重要。这里的“法”就是“税法”,“税法”才是全部税收工作的依据,而不是“税收收人计划”。组织收人应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应退尽退。而所谓依法治税,其内涵就是“应收尽收”,就是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规范的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对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税款解缴人库,实现税款从纳税人到国家的财产利益转移,既不能有税不收,也不能因盲目追求完成税收收人任务收“过头税”。由此可见,“依法治税”与“税收收人计划”两者的定位是:在遵循依法治税这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来完成税收收人计划。

(2)改变现行不尽科学合理的税收计划制定方法。税收与经济是木与本、水与源的关系,不能脱离经济去追求税收增长,更不能超越经济发展水平侈谈什么税收增长。所以,税收计划的制定应逐步改变现行的“基数增长法”,要以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原则,以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特别是根据税收收入的增长与CDP增长存在着密切的正相关关系,可以考虑运用GDP来编制税收收人,主要有弹性系数法(税收弹性系数是指税收收人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和税收负担率法(税收负担率是指税收收人占GDP的比重)两种方法。

(3)改变税收工作考核办法。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征管格局形势下,各级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对税务部门工作业绩的考核标准应多样化,税收收人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不应当成为考察和评价税收工作的唯一标准。能否完成税收计划任务主要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情况,所以在税收计划执行阶段,应当将税收计划作为预侧性、规划性、指导性计划,而不是强制性、必须完成的指令性计划,对税收工作的评价应该既有量的要求.也要有质的要求。没有质的量是没有意义的,应当适当弱化税收计划任务的考核,强化依法治税工作的考核,由税收计划的数量考核逐步转变为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将重点放在考核税收管理的有效性上,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率、纳税申报率、申报真实率、催报催缴率、税款人库率、滞纳金加收率、违法行为处罚率、涉税复议变更撤销率等指标。衡量税收工作的优劣,不应单纯看收人总童的多少,关键是看是否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缩小应征与实征的差额。

(4)切实改革政府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税收计划是财政预算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要改革现行的税收计划,在财政预算上必须坚持“量人为出”的原则,彻底改变当前财政支出制约税收收人的做法。如果财政预算与税收计划差别较大,由此产生的财政支出缺口,应通过紧缩支出、发行国债或者其他途径解决,而不是将组织收人任务强加于税务部门,这样可以避免因支出需要而迫加税收计划产生的负面效应,保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的独立性,做到依法行政、依率计征。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税收收入依法治税税收管理税收原则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依法治税成为我国当前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指令性税收计划对税收行政执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矛盾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而日益显现。如何严格坚持和推进依法治税、如何处理好组织税收收人与依法治税两者的关系成为一个值得深人研究、努力实践的重大课题。

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之间的现实矛盾

(1)“收人中心说”带来的治税观念的误区。在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我国对税收收人实行计划管理,强调以组织收人为中心,以税收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来考核工作绩效,在税务部门形成了“唯收人论英雄、唯收人论成就”的观念。税务部门任务观念很强,将主要精力放在平衡、调剂税收收人,确保收人计划完成上,相对而言,法制意识较为淡薄,不太注重自身征管质量的提高和执法水平的规范。

(2)税收计划制定的不科学性成为依法治税的重要障碍。从理论上讲,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对经济有调控作用,所以两者的内在发展趋势应是一致的。由于经济的发展呈波浪型的规律,税收收人计划应根据经济发展的规律来编制,但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编制税收计划的主要方法是“以支定收”“基数增长法”,其公式为:税收计划二基数x系数+特殊因紊,即每年国家下达税收计划任务是以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需支出为基础,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确定一定的增长比例作为当年的税收计划任务分配数。这种方法具有明白直观、简便易行、连续性强、较为稳定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各地的客观经济状况,对保证国家财政收人的稳定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计划分配方法的缺陷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基数对计划的影响程度较大,基数越大,税收收人任务越重。即上年度完成收人越多,意味着下一年度的收人任务越重,实际上是一种“鞭打快牛”的做法。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为减轻以后年度的任务压力.出现了有税不收等现象。第二,基数与依照税法有可能取得的税收收人不完全吻合,不利于公平税负和宏观调控。在税撅充裕的地方容易造成“藏富于民”,在税撅不足的地方容易助长收“过头税”,导致“寅吃卯粮”。第三,系数的人为操作性大,不是建立在对税源全面、科学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而是通过财政预算反推出来的,可依据性较差,只考虑财政支出的增长需求,而没有充分考虑经济总量与结构的变化,从而容易导致税收什划的增长偏离实际税撅、税收任务崎轻畸重等悄况,会给执行税收政策带来一定的负面影晌。

(3)过度强调组织收人导致了对征管质量的忽视。组织收人固然是税务部门应尽的基本职能之一,但过度强调收人任务导致了税务部门对征管质量的忽视,有悖依法治税的原则和规范征管的要求。在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税撅充足,税务部门完成当年度税收收人任务后,放松了对漏征漏管户的清理,企业欠税大幅度地增加,压欠措施不到位,查处案件过程中随意性较大,甚至个别地方政府常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借口,超越权限要求税务部门特别是地税部门违法实施税收减免和制定片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这种做法一方面助长了企业的欠税、偷税的风气.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的蔓延,加剧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税务部门征管水平和征管质量的提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脱离税源实际,片面迫求政绩和地方收人规模的最大化,税务部门在地方政府和收人计划的双重压力下出现了征“过头税”“空转税”“以票引税”等税收违法现象,有的地方为完成“屠宰税”“农业税”等收入任务强行拉牛拉羊、甚至按人头来计征屠宰税,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更不用提征管质量的提高和执法水平的规范了。

(1)正确处理好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的关系

依法治税是组织收人的基础和保障,组织收人是衡量依法治税水平和力度的重要结果,依法治税贯穿于组织收入始终。只有坚持依法治税才能圆满地完成收人任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要正确处理好组织收人与依法治税两者的关系,缓解、解决两者矛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强化税收法定原则,克服单纯追求收人的观点。在“依法治国”已成为宪法基本原则的今天,应重新对“依法治税”与“税收收人计划”进行定位。从理论上讲,税收计划是由财政机关和税务部门制定的,是税务部门内部的工作计划,不具有强制的约束力,而税法是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及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违反税法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孰轻孰重显而易见。再者,从当前形势上讲,虽说组织收人是税收的基本职能,却不是唯一职能,特别是我国加人WTO后,税收更注重的是体现一种“公平”和“中性”的原则,与国际接轨,“依法治税”显得尤为重要。这里的“法”就是“税法”,“税法”才是全部税收工作的依据,而不是“税收收人计划”。组织收人应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应退尽退。而所谓依法治税,其内涵就是“应收尽收”,就是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规范的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对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税款解缴人库,实现税款从纳税人到国家的财产利益转移,既不能有税不收,也不能因盲目追求完成税收收人任务收“过头税”。由此可见,“依法治税”与“税收收人计划”两者的定位是:在遵循依法治税这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来完成税收收人计划。

(2)改变现行不尽科学合理的税收计划制定方法。税收与经济是木与本、水与源的关系,不能脱离经济去追求税收增长,更不能超越经济发展水平侈谈什么税收增长。所以,税收计划的制定应逐步改变现行的“基数增长法”,要以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原则,以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特别是根据税收收入的增长与CDP增长存在着密切的正相关关系,可以考虑运用GDP来编制税收收人,主要有弹性系数法(税收弹性系数是指税收收人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和税收负担率法(税收负担率是指税收收人占GDP的比重)两种方法。

(3)改变税收工作考核办法。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征管格局形势下,各级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对税务部门工作业绩的考核标准应多样化,税收收人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不应当成为考察和评价税收工作的唯一标准。能否完成税收计划任务主要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情况,所以在税收计划执行阶段,应当将税收计划作为预侧性、规划性、指导性计划,而不是强制性、必须完成的指令性计划,对税收工作的评价应该既有量的要求.也要有质的要求。没有质的量是没有意义的,应当适当弱化税收计划任务的考核,强化依法治税工作的考核,由税收计划的数量考核逐步转变为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将重点放在考核税收管理的有效性上,具体包

括税务登记率、纳税申报率、申报真实率、催报催缴率、税款人库率、滞纳金加收率、违法行为处罚率、涉税复议变更撤销率等指标。衡量税收工作的优劣,不应单纯看收人总童的多少,关键是看是否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缩小应征与实征的差额。

(4)切实改革政府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税收计划是财政预算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要改革现行的税收计划,在财政预算上必须坚持“量人为出”的原则,彻底改变当前财政支出制约税收收人的做法。如果财政预算与税收计划差别较大,由此产生的财政支出缺口,应通过紧缩支出、发行国债或者其他途径解决,而不是将组织收人任务强加于税务部门,这样可以避免因支出需要而迫加税收计划产生的负面效应,保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的独立性,做到依法行政、依率计征。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税收筹划 问题 对策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及国内外税收筹划的现状

1.税收筹划的含义

我国学术界对税收筹划的定义普遍认为:税收筹划也称节税,是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和差别待遇,通过对公司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事先谋划和安排以减轻税负,实现整体税后收益最大化的活动①。

2.国外税收筹划发展现状

国外税务筹划几乎家喻晓,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已形成了财务决策活动中税务筹划先行的习惯性做法。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税务筹划专业化趋势十分明显。 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或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从事税务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另外,国外较重视对经济类人才的税务筹划知识教育和培训。

3.国内税收筹划的现状

在我国,近年来,税收筹划不仅开始悄悄地进入人们的生活,企业的税收筹划主动性也在不断增强,税收筹划意识不断提高, 不少机构已开始介入企业税务筹划活动。但是由于税收筹划只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才逐渐被企业所理解和接受,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短,与国外相比,税收筹划的意识、税收筹划能力及专业化方面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现阶段,我国税收筹划主要表现为:

(1)单位纳税筹划态度”冷热不均”,事业单位纳税筹划意识低。税收筹划在国内尚未被普遍认知和接受的同时,也存在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不同性质的单位对税收筹划的态度不一样,外企和民企追捧,国企冷落,事业单位纳税筹划更是少之又少。有调查显示,在重庆,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是民营企业,国企、事业单位很少。事业单位税收筹划意识较弱,尤其是事业单位,他们认为自已不以营利为目的,税多税少都是国家的,与自身关系不大,用不着进行税收筹划。

(2)我国纳税筹划主要是会计人员。据调查,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进行税收筹划基本上是会计人员,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很少参与税收筹划,聘请专业化队伍进行税收筹划更是少见。

(3)我国会计人员的现状。据财政部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共有近千万人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为会计从业人员,其中有初级会计技术资格为268万人、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为131万人,有5.9万人通过国家合格标准取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评审资格④,初、中、高级职称分别占全国总会计从业人员的26.8%,13.1%,0.59%,初、中、高级人才共占会计从业人员的39.69%,其余60.31%的会计从业人员没有取得会计技术职称。而初、中、高级的比例为:0.66:0.32:0.01,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会计人员结构不合理,初级人才相对充足,中级人才相对不足,高级人才严重缺乏。

二、事业单位纳税筹划存在现状探究

1.事业单位收支体制的原因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可见在传统计划体制下,事业单位本身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完成了国家赋予的某方面事业任务即可,不存在经费紧张,资金出现缺口的问题。

正是因为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传统计划体制,造成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筹划内在动力不足,大部分人观念陈旧,认识模糊,认为“吃皇粮”的,没有必要纳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征税、公平税负的原则理解不充分,对依法纳税感到不适应,纳税意识淡薄,消极待税思想严重,税收筹划能力较弱。

2.事业单位集中核算后造成纳税筹划意识更加弱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化,为了探索公共财政资金管理和监控的有效形式,越来越多的行政事业单位成了财务核算中心,将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纳入财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各单位撤消了计财处,基本保留1名会计人员负责原单位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但是,财务集中核算后使得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相对分离,导致一方面由于原单位财务人员的大大减少,极大程度上削弱了原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而另一方面,财务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进行财务核算,节约税金支出与他们自身利益和所在单位利益没有关系,因此从主观上缺乏纳税筹划意识。

3.会计人才缺乏,税收筹划能力相对较弱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与企业相比,由于体制不同,竞争激烈程度不同,薪酬待遇的差距,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税收知识相对匮乏,税收筹划能力相对较弱,中高级人才更加缺乏。经分析,事业单位会计人才缺乏主要原因如下:

(1)会计职称制度起步晚及存在不完善之处。我国的会计职称制度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至1983年,主要进行评定技术职称,第二阶段,1986年至1989年,实行会计专业职务聘任制度,第三阶段,1990年至今,主要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实行评聘分离的“双轨制”。 会计人员技术等级仍为1986年4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确定的职务等级,即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由于高级会计师在评审条件上只相当于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副高级,因而高级会计师实质上仍是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享受副高级职称的待遇,客观上限制了人才的发展。

(2)部分会计人员缺乏理论背景和业务实际操作背景。由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缺乏,加之事业单位编制的问题,一方面很多单位的会计人员是从其他岗位转岗从事财务工作,一般年龄偏大,无会计专业方面学历。而另一方面有些单位会计人员虽有专业背景知识,但由于体制的原因直接从大学毕业后进入会计主管岗位,没有按正常出纳岗、会计岗、主管会计岗等程序进行煅练和培养,由于这部分人员缺发对业务流程、业务处理及有关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把握,纳税意识低,缺乏纳税筹划经验,导致事业单位纳税筹划意识低。

(3)事业单位会计队伍不稳定。纳税筹划需要会计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主管会计人员相对于一般会计人员不仅需要长期工作经验的积累,而且工作任务繁重,但工资待遇却和普通会计人员无差异,有的会计人员干到主管会计后重新去干出纳却仍然享受主管会计的待遇,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主管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会计部门相对于业务单位,会计人员职务升迁较慢、培训少、知识更新较慢,导致很多中、高级会计人员急于调离岗位另寻它路,不利于事业单位会计队伍的稳定,也就更谈不上对事业单位的纳税进行筹划。

4.部分税务机关税收管理滞后,宣传和征管措施不到位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随着相关税收法规的颁布实施,行政事业单位成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均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依法纳税。

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两种情况:(1)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有的根本就不知道行政事业单位要缴纳所得税,总强调自己是事业单位,有财政拨款,不必纳税也没有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涉税问题。(2)对税政策了解不够,如我国对事业单位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是有期限的,由于财务人员了不够,导致单位在优惠期限过了以后仍按优惠政策申报纳税。这说明我们税务机关税收管理滞后,宣传和征管措施不到位。

三、事业单位提高纳税筹划能力对策和建议

1.事业单位要转变纳税观念,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也日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管,完善事业单位的税收政策。同时随着事业单位体制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在经费上出现缺口。因此,作为事业单位应当主动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研究,转变“事业单位不必纳税筹划”观念,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收筹划能力。

2.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的育才、用才、聚才机制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和实用性很强,涉及多领域的系统工作,纳税筹划需要纳税人对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相关政策及对业务的了解和掌握。在没有条件聘请专业化队伍进行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一个单位税收筹划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主要依靠中高级会计人才。为此,事业单位应加强中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建立科学的育才、用才机制,并营造一种的良好聚才环境。

(1)事业单位应建立正常有序的会计用人机制。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各会计岗位的职责权限及任职条件、专业胜任能力及程序来聘用各级会计人员,制定与业绩、岗位挂钩的新酬制度,切实做到薪酬安排与员工贡献相协调,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确保各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能胜任相关会计岗位工作,并能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的潜能。

(2)事业单位要完善会计岗位培训和考核。事业单位要建立上岗培训和定期各会计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来检验培训效果,将培训合格作为上岗或继续留用原岗们的前提条件,使岗位培训不能仅仅流于形式,而是真正落到实处。也为会计人才的成长提供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

(3)事业单位要重视优秀会计人才的储备。事业单位要注重优秀人才,建立一种激励机制,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使其在各个阶段、各个时期,在薪酬上、职务上或在业务上等有上升的空间,以尽可能确保优秀人不流失。

3.事业单位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形成“三位一体”纳税筹划理念

税收筹划是进行经营管理的事前策划和安排,而经营管理主要涉及业务部门和管理门,因此一个单位的税收筹划涉及管理者、会计人员,及业务部门。事业单位尤其是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的事业单位,只有形成税收筹划“三位一体”理念,加强管理者同会计人员、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及协调工作,加强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才能从源头、事前做好税收筹划。

4.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税收宣传和财会人员的培训

税务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税收政策的宣传,并组织力量对事业单位进行纳税辅导,使其领导和财会人员扭转纳税观念,重点使其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毫无例外地履行税法所规定的纳税义务,牢固树立税法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切实提高其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为需要税收筹划的单位提供政策支持。

四、结论

总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国普遍征税、公平税负的原则下,事业单位纳税不可避免,事业单位只有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符合税法的要求下,税收筹划才能成功,才能较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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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静斌.论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及可行性[J].总裁, 2009年第9期.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问题;建议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企业通过对资金募集、经营和投资等活动,在一定合理条件下安排、统筹,并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使用税法中独有的起征点、减免税、加计扣除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实现企业税收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最大化。近年来,我国为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环境,相继实施了一些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制度,成为中小商贸企业减轻赋税、增加收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发展的内在动力,为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现实基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因为受先天规模小、起步晚、融资难、经营条件较差等因素影响,在我国整个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因此,中小商贸企业为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开展科学高效税收筹划工作刻不容缓。

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意识不强和认识不深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的中小商贸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浅薄,并没深刻全面的了解其真正的内涵。其认为企业的税收成本是由税务机关决定的,只需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申报纳税。一方面有些管理者只将提高商品销售额作为企业的唯一目标,其他的经营目标并不重视。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钻法律的空子,或是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在企业成立时一次性的行为,无需浪费资源过多关注;另一方面有些企业管理者意识到了税收筹划对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意义,但由于对税收筹划概念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只将企业的税收筹划局限于“减轻税收”,只将眼光瞄准一种税种,并没有从全局出发、整体考虑企业,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从而不利于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

(二)不熟悉税收法规

中小商贸企业由于缺乏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不熟悉,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充分的利用良好的外部条件为企业发展做贡献。如国家出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当商贸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时,可以在税收上享受一定的优惠,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除了可以据时扣除之外,还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实际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按100%加计扣除。还有些地方规定中小商贸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时,可以享受少交企业所得税甚至是免税的优惠。但很多企业不熟悉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忽略了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利益,无法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三)税收筹划的基础较差

税收筹划的重要基础就是确保企业存在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财务工作机制。目前中小商贸企业财务工作机制不健全,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不完善,并未严格地执行会计政策,出现错误的账目、原始凭证缺失、企业小金库等现象,造成企业账实不统一。这使相应的税收筹划制度不能正常的实施;二是财务人员的职责意识较弱,没有尽到工作的责任,有时账务处理存在疏漏,不能为财务分析提供准确数据,不利于税收筹划工作的实际展开。

(四)税收筹划脱离企业经营状况

不同的企业在规模、经营方式、产品特点以及企业发展阶段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很多中小商贸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容易盲目的模仿大企业成功案例,直接的照搬来进行企业自身的筹划工作,忽视了将税收筹划与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导致税收筹划失败,扩大企业风险的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税收筹划。

(五)税收筹划整体统筹能力不足

中小商贸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没有关注税收因素,企业缺乏整体统筹安排。如在公司开设分支机构时,企业在选择分设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上没有一个周祥严密的方案,对这两种选择哪一种更节税也不是很清楚。选择开设分支机构,也没有根据开设地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率来考虑,有时做出的决策只是依据公司领导的个人喜好。又如市场部门在进行商品促销时,选择促销方案也没有考虑节税的问题,哪一种促销方案最节税,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最大。再如大部分采购部门忽视了最终的价格优惠,仅仅依靠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来选择供应商。如果本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的供应商最好也是一般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方便提供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可能会使企业得到更多的价格优惠。而企业的采购一般会选择表面价格更低的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这对企业自身的整体发展不利。

二、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企业领导不重视税收筹划工作

我国的中小商贸企业领导税收筹划意识普遍淡薄。部分领导并未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企业具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不认为税收筹划会对企业产生有利的影响。因此,企业管理者就不会主动的从企业战略上布局,战术上要求,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工作会耗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中小商贸企业本身的资金就很有限,这笔开销公司投入来进行税收筹划只会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小企业无条件也无需完成,这是大企业才会计划实施的工作。

(二)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

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良好的企业管理制度作为支撑,中小商贸企业管理制度的不规范,导致财务工作不能为税收筹划的有序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是责任主体不明确,如企业购进商品时,需经部门领导的同意且签字,但往往有时企业的采购单上只有采购人员的签名,没有部门领导的签名,这样就很难确认责任主体;二是工作内容不明确,如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其职责就是会计核算并向相关利益主体提供财务报告,对之前的比较税收成本的预测、分析、控制以及相关决策的项目与自己无关是上层领导的事情,税收筹划工作不在其职责范围;然而管理者认为所有的涉税事务都应该由财务部门所负责。

(三)税收筹划人员专业知识薄弱、综合素质低

一方面由于国家高等院校课程体系不完善,对税收筹划专业重视程度低,导致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缺失;另一方面,从业人员在择业时,在观念上普遍存在对中小商贸企业“歧视”心理,而高端专业人才更是选择大企业就业,所以,在专业人才拥有上,中小商贸企业明显不占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中小商贸企业在管理能力资源上弱于大企业,现实中,也存在因为成本控制原因,中小商贸企业通常采用会计人员、甚至行政人员兼职税收筹划岗位,兼职人员专业知识的薄弱对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四)企业部门间沟通协调能力较弱

税收筹划工作需要企业各部门相互沟通、协调,才能整体统筹安排。中小商贸企业的各部门在采用相应方案时,只考虑本部门的可操作性和便利性,没有与税收筹划相关人员协调统一,而税收筹划人员在设计筹划方案时,没有做到及时有效的与其他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只是从自身角度出发,没有考虑到所选的方案对其他部门来说是否可行。所以,企业很难整体统筹安排工作。

三、完善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

(一)加深对税收筹划的认知

首先,税收筹划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统筹工作,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并取得效果,需要企业领导足够的重视,在企业管理系统顶层设计中应适当增加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应该投入专门的资金、专业的人才以保障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其次,在思想意识上,企业领导和相应职能人员要加强对税收筹划的深入理解。在宏观上,不仅要掌握国际经济及政策形势,更应加强与税收筹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跟踪最新税收筹划政策形势和行业动态。在微观上,要将国家政策及相应要求同自身管理结合起来,在合规运行的基础上,探索一套适合自身经营特点的税收筹划工作方案。同时,要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将制约税收的政策、条件及因素进行详细地分析,做出更科学合理的税收规划。

(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的规章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中小商贸企业合理有效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便利。一是中小商贸企业应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适当时可通过专业咨询公司辅助建立完整、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企业在制度建设上就规避风险。同时,中小商贸企业应建立和健全商品购销存环节管理办法,及时有效地掌握商品流动的情况;二是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同时,应严格执行内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落实企业内部责任问题,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保证会计制度的落实和有效执行。

(三)促进内部整体统筹工作

中小商贸企业各部门间要重视沟通、加强合作,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同为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首先企业在确定一个具体的税收筹划方案之前,相关部门先进行分析,确定方案的可行性,选择出最佳的方案,实现节税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其次在执行纳税筹划方案时,各部门应互相配合并能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四)加快税收筹划人才培养

一是中小商贸企业要不断地提升企业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并积极参与税务部门组织的年度税收政策培训班,使纳税筹划当事人接受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后,能够深刻了解国家税法及通晓与税法相关的经济法规、熟悉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财务管理知识,将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中资金、价值、时间等理论和技术方法相结合,把纳税筹划工作做好;二是中小商贸企业应将“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给企业的税收筹划人才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在与国内优秀企业以及国外企业交流的过程中增加认识、提升能力;同时,重视吸引专业的税收人才,满足企业人才的需求。

(五)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的联系

税务中介机构的引导和服务,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专业的税务中介机构拥有税务筹划方面经验丰富的人才,能给企业提供了“外援”,税务机构有效的指导会弥补中小商贸企业专业人才上的不足,专业的指导也能及时促进中小商贸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并规避潜在的财务风险。税务中介机构的参与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大力支持,能够促进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更好更快的发展,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档次和水平。

[参考文献]

[1]董继华,刘秋月.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14(14):1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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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磊,高桂萍.论我国增值税税收筹划[J].安阳工学院学报,2013(5):40-42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会计纳税;风险控制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多元化如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发展过程中,正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会计问题。若坚持延用原有的会计管理模式,必然会限制会计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可见,实施新会计准则至关重要。新会计准则是在原有会计准则基础上,不断补充和完善的。相对于原有会计准则,内容更加具体全面,能够有效解决会计发展中很多问题。

(二)标准化在经济市场持续健全完善下,企业税制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同时正向着国际化方向发展和迈进。新会计准确在完善和健全我国会计制度时,结合了我国当前国情,符合国际普通债务法。换言之,我国新会计准则不断缩小了与国际会计计量方法之间的差距,这也是我国企业走向开放和开展的必要前提。

二、施工企业在税务筹划中存在问题和风险

(一)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对建筑企业影响自实施“营改增”后,国家税收变化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变化,施工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选择合理的计税方式。最近几年,部分税率逐年下降,企业不断优化调整生产经营业务,重新核算了采购材料和项目。所以,施工企业特别是在采购环节,不但要实时调整商品税率,而且还要不断优化税务筹划。

(二)施工企业操作风险意识淡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大部门企业都盲目追求企业利润创造,而忽略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只有有效预防事前风险,提高风险预警,减少企业经营成本,合理规划和控制施工企业成本费用,降低企业资金风险,促进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不断提升,同时不断提高企业抵御经济风险能力和企业税收筹划能力。

(三)施工企业相关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一部分企业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对于总管财务方面的工作人员,往往只掌握了财务方面内容,而不具备财务税收解决问题的能力,导致企业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潜在的风险,最终使企业陷入经济危机。对于施工企业而言,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清晰地认识自身岗位职责,同时合理规划自身,不断努力学习,同时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从而整体提升企业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如何加强施工企业税收筹划与风险控制

(一)建立风险意识税收筹划通常在纳税人采取经济行动之前进行。由于企业的业务环境复杂多变,并且经常发生非人为事件,因此可以看出税收筹划风险随时可能发生。企业经营者和纳税筹划人都需要全面考量,考虑风险的存在,同时,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税务相关事务中,必须时刻保持对风险的规划。纳税筹划实施之后,必须要时刻留意纳税筹划风险,从而做出正确决定。

(二)财务人员应及时了解财税政策的变化,并根据最新政策动向进行会计核算随着新政策、新税收规定的推出,对企业管理者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需要管理人员时刻关注最新动态和紧张,结合最新会计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会计制度,同时结合最新指导方针处理相关问题。企业管理者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税务管理水平开展相应会计核算。施工企业应当谨慎、负责地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

(三)综合衡量筹划方案,降低风险首先,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考量,权衡利弊,绝不能为计划做计划。有必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整体投资,严格遵循“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原则,不应局限于个人税收。一旦有许多可供选择的计划,总体利益最大化计划就是最佳选择,而不是最低的税收负担。第二,必须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在实施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有关管理费用。一个好的计划应该是合理的,合法的,并能达到预期的结果。但是,税收筹划的实施通常是“一把手、全身而退”,这不仅为实施税收筹划付出了额外的费用,而且由于选择了税收筹划方案而产生了机会成本。因此,税收筹划应考虑企业面临的各种因素,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低的双赢目标。因此,税收筹划必须充分考虑企业面临的各种干扰因素,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四)保持税收筹划的灵活性由于纳税人的经济环境大不相同,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不断变化,这就要求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税收筹划,并灵活规划。为了适应国家税制,税法,相关政策和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项目投资,审查税收筹划计划,及时更新计划内容,并采取措施分散风险,奔向有利的一面,而避开有害的一面,确保税收筹划目标尽快实现。

(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因纳税筹划的运作很多都是徘徊在法律边缘,纳税筹划策划人难以精准地把控实际界限,同时一部概念定义界限含糊不清,每个地方税务征收都存在一定地域差异,因此,施工企业必须与当地税务主管机关单位联系,详细了解当地税务征收税收的特点及相应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纳税筹划和避税不通电,避免因各地税务部门自由裁量权造成不确定性。实际上,一旦纳税筹划方案不符合当地税务机关管理特点,此方案将不能充分体现它的作用价值。因此,纳税筹划人员需要重视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从而取得税务部门的肯定,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而且得到了当地税务部门的批准,实现了企业效益和税务部门效益的“双赢”,避免了税收筹划方案无法实施或适得其反的风险。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由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内外部环境复杂多样,企业税务风险种类繁多,成因复杂,具体分析如下:

(1)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企业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划分,企业风险可以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属于企业面临的外部风险中的法律风险,它是指由于税收政策变动或税收执法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形成企业税收政策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税收政策发生改变导致的风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法制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对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新现象,税务部门往往需要在税收法律法规方面做出相应政策变动,从而给企业带来税收政策风险,比如根据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税收政策;其二,税务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由于目前我国实行分头管理的税务管理模式,税务执法部门包括国税、地税、海关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实际税务执法过程中会有重叠现象,具体职责划分不清。同时,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也直接影响到税务管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有法不依、不能完全理解税收法律法规等问题也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收操作风险和筹划风险

企业具体的税务工作需要会计人员身体力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是引起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原因。一方面,会计人员专业素养不合格会导致企业税务工作难以开展,由于缺乏对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的学习培训,会计人员无法对业务活动进行正确的会计和税收处理,由于没有及时更新自身知识系统,会计人员可能会采用错误的税率和税基进行税收金额计算,会计人员操作失误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增大;另一方面,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会导致企业无法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工作。税务筹划工作是对会计人员能力极大的挑战,它需要会计人员具备税法、财务管理、企业战略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技能,企业税务筹划不当会被税务执法部门定性为偷税漏税行为,可能给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声誉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2、加强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

针对企业税务管理可能面临的风险,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强化税务风险观念,建立风险导向型税务管理

企业领导层应当转变陈旧过时的税务管理观念,树立风险导向型税务管理理念,提高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将其上升到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一方面,企业需要强化税务风险观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和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科学设置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和岗位,合理安排会计税法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负责企业税务风险工作,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另一方面,企业需要深入分析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交易过程中可能的涉税行为和类型,尤其是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要加强对合同方纳税资格的审核工作,防范合同当事人将税务风险转嫁给本企业,在充分了解企业税务风险类型、成因和预计对企业影响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措施将企业税务风险降低到企业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措施,加强对企业日常经营中税务风险的管理。

(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降低人为操作风险

税务管理工作最终需要落实到企业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有效措施。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提升会计人员薪资待遇水平、提高会计人员进入门槛等措施,也可以加强与高校进行合作,积极吸引高校财会专业优秀毕业生等方式,招纳外部高素质会计人员为本企业服务;另一方面,企业也要加强对本企业现有会计人员的培训,定期举行税收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的学习班,及时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系统,从经济方面加大对会计人员的支持力度,鼓励会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税法方面的资格认证考试,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提高会计人员的精神境界,防范人为偷税漏税和会计舞弊现象的发生,为降低企业税务风险打下扎实的基础。

(3)密切关注税法变动,加强税务筹划管理

企业会计人员应当及时掌握我国税收方面的法律变动情况,一方面是为了防范企业税收政策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企业会计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深入解读当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的具体含义,保证自身的税务筹划不违反当前的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本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因素,在税务筹划中既要考虑企业价值最大化,同时也要考虑法律界限,开展高效率的税务筹划工作。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对税务筹划管理的评估,定期对企业税务筹划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防范企业由于税务筹划过度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3、结语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税务管理组织分工;税务登记、税务核算 及纳税申报;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税务审计及税务稽查;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的奖惩办法。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税务政策及法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及时收集、税收法规;建立健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研究会计、税务制度的差异,处理好二者关系;做好税务筹划,降低运营成本。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守国家税务政策,打造公司诚信纳税形象; 维护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 协调好公司与税务部门的关系。

下面从七个方面论述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管理组织分工

集团公司根据需要,可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隶属于集团财务部,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各类经济业务的税务处理流程;服务、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对子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进行论证并促进实施; 建立与税务部门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和谐的税企关系;负责集团本部的纳税申报及日常税务管理工作。

子公司税务管理职责:执行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对本单位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 负责本单位的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申报; 负责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及筹划;负责本单位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本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涉税问题进行把关,在重大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前与集团税务部门协商沟通和汇报,防止出现重大涉税问题。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制定业务流程中的税务处理流程,并执行税务处理流程的规定。

二、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

(一)税务登记方面

集团新设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前, 应及时报告集团财务运营管理中心,由集团财务运营管理中心根据税收征管范围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指导子公司选择合适的地区进行税务登记;子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变更征管范围时,由集团财务运营管理中心指导、协调办理;子公司宣布歇业或清算时, 原则上应先对清算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问题解决完毕, 再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二 )税务核算及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避免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 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损失。子公司应充分考虑税务成本,事前对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并积极 进行税务筹划,事后对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找出税收异常变动的原因,从而达到合理运用税收法规节约税收支出之目的。税收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公司税收筹划涉及到调整税收核算的,应按照税收筹划要求进行核算;对经济事项的处理涉及到税法和会计法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法之间存在冲突时,应作出一个合理选择。

(三) 纳税申报方面

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流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税务会计每月依据应交税金明细账与相关涉税科目等资料填制纳税申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按规定上报,同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子公司需延期申报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集团备案。

(四)发票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领取、开具、接收和保管本单位的各类发票。在经济业务运行中,应按发票使用规定,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开具和取得合规的发票,严格杜绝跨期发票或过期发票列支成本费用;避免业务人员人为压票影响增值税抵扣和不能按期抄报税的情况。

三、 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建立税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税务档案管理,定期对本单位税收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建立本单位税负率标杆。当税负出现异常变动时,应及时分析并向集团财务运营管理中心提交税务分析报告。子公司应及时整理、装订本单位的税务报表,对每年所得税汇算中调整的明细事项,应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对每次国、地税稽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项整理归档。税务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税务资料、档案的移交手续,按照会计法规要求,实施监交。

四、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

集团本部各单位应及时向集团税务部门提供有关纳税申报的资料,承担税款;集团本部单位的各类资产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在年终由集团税务部门负责收集清单, 报 董事会申请核销,经批准后向税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集团本部各单位在对各类资产进行盘点的基础上,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完备损失的原始手续、资料,准确计算资产损失的计价金额,需做进项税转出的按要求转出。子公司进行财产损失申报、所得税汇算需聘请税务中介机构时应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各单位聘请中介机构作税务顾问,要将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 费用等有关事项报告集团备案。

五、税务审计及检查方面

(一)税务审计方面

原则上由集团税务部门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进行税务专项审计。集团公司对审计过程实施监控,子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集团沟通;子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必须经集团审核确认,正式审计报告要交集团备案。

(二)税务检查方面。

对子公司税务稽查事项的规定:对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子公司财务主 管为税务检查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受询问和解释,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应经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批准;在得知纳税消息或接到纳税检查通知书时, 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部门, 对本单位存在的税务问题应及早发现并提出解决方案。 检查中, 要积极与检查人员沟通,时刻关注整个检查进展情况,对涉及到集团层面的涉税处理事项,在了解事情全貌后给出答复;检查后应及时将稽查结果整理归档并交集团备案;税务检查结束后,子公司应积极取得税务检查结论草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复核税务检查结论,并制定改进方案。

六、 税务筹划。

子公司财务主管和税务会计应积极关注和学习各类税收法规,要认真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 在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取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种申报材料。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税务筹划,实施前应征求集团财务运营管理中心意见,筹划方案应提交集团备案;集团定期组织子公司讨论税收筹划论证会及举办讲座, 提高税务人员税收筹划意识。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税务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一门新兴的会计学科。税务会计也就是企业纳税会计,其特点是以应纳税所得与会计收益的差异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专门的所得税会计理论和方法而形成的独立的专业会计。是以国家税收法令为准绳,以经济业务为背景,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是以保证税款正确、及时入库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专业会计。而且税务会计师作为新经济的人才,通过核算、监督和参与决策,能够加强企业的税收管理,从而增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税务会计既是对国家税务部门服务又对企业服务,既对企业进行监督又为企业因纳税而引起的一系列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并通过在涉税活动的反映保证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合法且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这与财务会计不论从服务主体、对象、范围、目的上都有很大不同。现在的会计工作就仅仅限于财务会计的范围内。如仍然按财务会计的要求来处理现在的账务与税务问题,明显已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要了。税务会计正好适应了这种的发展趋势。

二、税务会计的作用

在新形势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只要发生了应税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如何掌握和做好有关税收方面的调整及变化,分析研究相关的税收法规,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合理税收筹划,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纳税成本,防范纳税风险,已成为税务会师的日常工作。

(一)税务会计在税务筹划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从税务会计的角度我公司主要通过如下方面进行纳税筹划: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收入确认既影响所得税也影响流转税);费用扣除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费用扣除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成本计价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资产计价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资产计价会影响到所得税和财产税);下面就我公司纳税筹划中的两小方谈点粗浅的认识:

1.收入确认上的纳税筹划

我公司是一家集团公司,总公司是矿石进口和销售、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的商贸企业,八家子公司销售生产高碳铬铁,一家子公司是水电发电企业(正建设中)。由于子公司铬铁产品的价值高产品的销售额大,客户往往不能一次性付款,而是分成几期付款;以前签订的是普通合同,产品发出后按合同全额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税金,税款就一次性缴纳,对现金流的压力很大,没有很的利用好资金,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通过学习发现:我国《企业增值税法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采用现销方式,收到货款或是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或是委托收款方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的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可以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因此对销售人员进行规定:对于大单销售业务,如果一次不能收回全部货款,一定要签订分期销售合同。因为依据税法规定,签署分期销售合同可以按合同上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税金,否则就按合同全额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税金。同时总结出大额销售的节税思路:一是依据税法,尽量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节约税款;二是在法律许可范围的最后一天划转税款,起到延缓纳税的作用。对于延缓纳税,在签订大额销售合同时一定要遵循两个原则:“月初1号原则”和“最后一天原则”。所谓“月初1号原则”,就是在签订收入合同时,收款日期一定要签在1号。这样,款项就不属于上期的收入,能起到延期纳税的效果,同时收到的款项(资金)又能最大化使用。如果是签订支出合同,就要遵循“最后一天原则”,在合同上约定于某一期间的最后一天支付所欠款项。

2.对不同供应商做出选择,可以降低增值税税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不仅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纳税金额,同时对其产品的使用者也会产生税负的影响。由此对不同纳税人身份的供货人的选择,也会影响增值税税负。

我集团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还有大宗的辅助材料的采购,仅包装袋的采购一年就达15万条,采购的渠道有两种:方案一: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价格为每条12元,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案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价格为每件9元,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案一:进货总价款=12×15=180(万元),进项税额为180×17%=30.6(万元),进货成本为180-30.6=149.4(万元)。方案二:进货总价款即为进货成本,即9×15=135(万元)。可见,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从供货方纳税人身份、货物的价格等方面进行考虑,最终选择使得企业净利润或现金净流量最大的方案进行选择供应商。有的采购表面上节约了成本,实际上经纳税筹划后发现有更好的采购方案,充分发挥财务部税务会计的作用,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筹划方案,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二)税务会计在企业税务管理及涉税风险中的作用

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价值管理系统,是企业内部管理者为了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与方法,对企业纳税过程中涉及的人、才、物、信息等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活动的总成。因此,控制风险与创造价值,是现代企业税务管理的两大根本目标。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一个目标不可能脱离了另一个目标的支持而得以实现。成功的税务管理应该既能够确保遵守税法,控制税务风险,又能够为企业经营提供好的节税建议,创造税务价值。

税务管理的核心是防范税务风险,那么什么是企业税务风险呢?企业税务风险可以理解为: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导致企业多交了税或者少交了税,最终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控制税务风险,要搞清风险来源,其主要来自于:政策遵从风险——纳什么税的风险;准确核算风险——纳多少税的风险;税收筹划风险——纳最少税的风险;业务交易风险——何时何地如何纳税(这是最难控制的一种风险)。当然,以上四种风险来源并不是彼此孤立的,一项具体的税务风险,往往同时涉及到以上几个方面。要控制风险,就必须要从风险产生的基本元素出发。这就要求公司建立就税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我集团就税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

1.进行有效的税务管理,企业内部税务组织的建设至关重要,包括税务会计部门与涉税岗位。对于涉税岗位,有三层含义。第一,单独设置税务部门可能是并不现实的,但是,合理的涉税岗位安排是必不可或缺的;第二,无论是单独设置税务部还是仅设置专业的税务专员,涉税岗位是最基本的元素;第三,涉税岗位不仅仅是指税务会计部的人或者财务部的人,(下转封三)(上接第271页)还包括公司与税收联系紧密的其他人员,我集团公司涉税岗位的设置如下:1、集团公司由副总经理牵头对集团涉税进行管理,主要职责:审核、批准公司税务策略;审核、批准公司税务计划。2、集团设税务总监一名,主要职责:进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调研;制定公司税务策略、税务计划;与区域、各级公司税务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业务品种及其对税收的影响;税收筹划。3、母公司设税务主管一名,主要职责:复核计算的应交税额;复核填制的税务申报表、附表和其他要求的材料;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4、子公司设税务专员一名,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计算应交税额;及时填制税务申报表、附表和其他要求的材料;积极完成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及时缴纳公司的应付税金,取得完税凭证。

第二、完善内部风险汇报。风险汇报,包括汇报制度与汇报标准两个方面,主要作用是明确各级涉税人员的责任,提高公司对涉税风险的反应速度。汇报制度以公司管理的高度,明确重大涉税事项必须要进行汇报,哪些属于重大事项,根据各子公司、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分析,主要是税务检查、税收筹划、重大涉税合同、重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等属于必须汇报的事项。汇报标准解决公司各级涉税人员如何进行汇报,是一个流程标准的问题,便于汇报在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签字流转中的统一理解。比如,税务专员在工作中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不合规处理,可能存在较大税务风险,他应该向他的税务总监及时汇报,并以标准化的内部文本进行签字流转,税务总监可能与其他部门的总监进行沟通,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在我国,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而设置的一种社会服务组织,主要包括科教文卫等四个方面。改革开放前,上述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经费补助,因此,事业单位没有纳税义务产生的社会大环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改革目标是“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因此,事业单位可据补助方式的不同,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三种类型。

国家对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方式的改革,允许部分事业单位参与市场活动,从市场活动中自筹部分经费。然而参与了市场活动,从市场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收益,与企业具有部分相同的功能,因而纳税义务也就随着市场经营而产生了。

随着改革和创新两大发展方向的提出,各行各业的发展战略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重大调整,部分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市场活动,取得较快发展,有些事业单位成为当地纳税大户。然而,事业单位普遍对依法纳税感到不适应,存在消极待税现象,税收筹划能力较弱。

二、事业单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的含义

税收管理是指事业单位依据自身的经营行为和税收法律条文的相关规定,进行自身的监督与控制的管理活动。其中应包括与纳税相关的政策管理,程序管理,成本管理,风险与争诉管理等几大方面,贯穿于税收管理过程的始终。

(二)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1、从认识和制度层面看,事业单位税收管理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重视不够,纳税筹划意识弱化

事业单位本身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完成了国家赋予的某方面事业即可,只因存在经费紧张,资金有缺口的情况,才部分参与了市场活动,筹集部分经费,以便更好完成事业任务和改善员工待遇。但因为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传统计划体制,造成不少事业单位对纳税行为管理内在动力不足,大部分人观念陈旧,认识模糊,认为 “吃皇粮”的,税多税少都是国家的,与自身关系不大,用不着进行事先税收筹划。对国家“普遍征税、公平税负”的原则理解不充分,对依法纳税感到不适应,纳税意识淡薄,消极待税思想严重,税收筹划能力较弱。

(2)高级会计人才缺乏,税收筹划能力相对较弱

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一般对财政预算管理、预算会计核算较为熟悉,对税收法律法规的了解、对涉税业务如何处理却知之甚少。众所周知,事业单位与企业相比,由于体制不同,竞争激烈程度不同,薪酬待遇的差距,使得事业单位部分会计人员缺乏理论背景和业务实际操作背景,税收知识相对匮乏,税收筹划能力相对较弱,中高级人才尤其缺乏,而纳税筹划需要会计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内控意识淡薄,税收管理难以到位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意识普遍相对较为薄弱,特别是单位负责人内控意识淡薄,缺乏对内控制度的了解,没有充分发挥财务部门在内控中的控制监督职能。税收管理要想有效地发挥作用,离不开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目前,在内部监督方面,很多工作的开展还未制度化、规范化,因此,税收管理还不能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2、从具体业务操作层面看,事业单位税收管理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具体问题:

(1)个人所得税方面

事业单位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会根据其经济效益和对职工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职工发放月奖和年终奖。而年终奖金不仅是科研单位激励职工的主要分配方式,还在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用好人才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这样就决定了事业单位更多关注的是年终奖金的发放,而忽略了其中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问题,导致相当一部分人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税率远高于月工资薪金的税率,税负过重的现象存在。

(2)增值税方面

2012 年1月1日起,我国在上海市开始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营改增”),并逐步向全国推广。“营改增”目的在于推进税制结构的优化,打通增值税链条,避免下游纳税人重复纳税,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营改增”将增值税“扩围”延伸到现代服务行业,对事业单位影响最大的是将其原缴纳营业税的业务,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纳入到增值税范围内进行税收管理。而与营业税相比较,增值税管理要求的程序更加复杂,对会计人员要求更高,会计科目设置级次多,明细科目多,核算要求细化。这对于较少涉及增值税的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来讲,无疑对其业务能力是一项极大的挑战。

(3)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单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目前的情况是事业单位对财政拨款资金的管理较为规范,但对经营性收支的管理不到位,经营支出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一是事业收入没有按照规定将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分开核算,导致应税收入不明确。二是经营性支出未执行会计配比原则,没有将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配比,没有正确划分事业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对确实无法划分成本费用的经营支出,也没有合理的成本、费用分摊标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收规定不一致,从而导致事业单位无法正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加强事业单位税收管理应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事业单位要转变纳税观念,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也日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管,完善事业单位的税收政策。同时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在经费上出现缺口。因此,作为事业单位应当主动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研究,转变“事业单位不需纳税筹划”的观念,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收筹划能力。

(二)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的育才、用才机制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和实用性很强,涉及多领域的系统工作。纳税筹划需要纳税人对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相关政策及对业务的了解和掌握。一个单位税收筹划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主要依靠中高级会计人才。为此事业单位应加强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建立激励机制,各尽其用,使其自身和单位都得以更好的发展。

(三)加强事业单位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三位一体”的纳税筹划理念

加强内控的组织领导,有效实施内控,为税收管理营造良好的内部发展空间。一个单位的税收筹划涉及管理者、会计人员及业务人员。只有形成税收筹划管理部门、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三位一体”的理念,加强财务人员参与管理的意识,促进财务部门与管理部门、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与协调,才能从源头、事前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从全局出发,强化纳税理念,提高纳税管理水平。

从事业单位的具体税收来看,笔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举例说明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首先个人所得税方面。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月扣除费用为3500元,最低税率3%,最高税率45%,超额部分按高一级税率纳税。而按照我国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可以将年终奖分为12个月,寻找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可以采用更为优化的发放方式进行纳税,尽量设法保证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税率不高于月工资薪金的税率。科研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在全年工资性支出发放时合理调节年终奖与月工资的分配比例,在不违背国家税收政策前提下,为职工降低个人所得税支出,制定有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从而利于实现职工收入最大化和公平化,有利于提高科研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为科研单位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用好人才,促进科研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其次增值税方面。笔者所在单位是医药卫生行业中的事业单位,承担部分国家药品检验用标准品的供应任务,同时承担科研、市场开发服务工作,以及两份医药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率包括:非生物类检验用标准品收入实行17%税率,杂志出版收入为13%税率, “四技合同”收入为6%税率,杂志广告收入为6%税率,实验动物的供应免征增值税。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率的生物类检用标准品在2014年7月1日前为6%税率,2014年7月1日以后国家统一简并增值税征收率为3%税率。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针对同一纳税人增值税收入品类繁多,同时适用多种税率的,必须分类核算清楚,否则的话,可能对纳税人产生不利影响,税务机关有权从高适用税率对纳税人所有收入征收增值税,加大纳税人税收负担。

我单位的会计科目设置就比较详细,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下设明细科目,分别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标准品收入税金、13%杂志收入税金、6%服务收入税金、6%广告收入税金、3%简易征收税金、动物免税收入、技术转让免税收入。简易征收部分设置科目有: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简易征收税金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转入增值税。这样的设置为我单位合理缴纳增值税奠定了基础。

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复杂。一是所有抵扣发票必须在开票日起180天内通过税务机关认证方可抵扣,并且必须在认证通过当月抵扣才有效,过期限则不得抵扣;二是发票所载的业务事项必须与增值税业务相关才可抵扣,与增值税业务无关的即使认证通过也不能抵扣;三是发票所载业务事项如为增值税和营业税收入共用的(其中包含简易征收、免征增值税、出口的货物或劳务收入),则不得在增值税应税收入形成的销项税中全额抵扣,必须按一定方法计算比例抵扣。

同样以我单位的进项税额抵扣为例,在进项税票报销时由各业务科室相关负责人签字证明业务的真实性;财务部门报销后要及时进行发票认证,同时按税法规定审核是否属于不得抵扣的事项并在认证联上标明会计处理凭证号,以便日后查询;发票认证前并不能直接进行增值税税前抵扣。因我单位应税业务收入来源复杂,除增值税前段所述适用不同税率和免税外,同时还有部分营业税业务的发生。这就需要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公式计算进项税,并进行进项税转出工作。由此可见,增值税计算过程,对理解和掌握政策的要求相当高。

最后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是终端税种,也是政策最复杂,核算要求最高的一个税种。作为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计算时,要充分考虑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不一致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纳税风险。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而事业单位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收付实现制,只有部分经营性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

事业单位收入上的特点就是财政资金来源较多,其中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作为不征税收入。除了基本运营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直接拨付外,更多是的专项资金,可能来源于不同的政府部门。如我单位,专项资金来源有:国家药监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科技部、省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税收上规定对来源于各部门的财政资金,只要不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竞争性收入,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在五年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纳税申报。而不征税收入不是免税收入,根据配比原则精神,单独核算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会计制度仅要求对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配比,而税法并非仅对经营收入征税,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外的各项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都要征税,而税法规定收入和支出的配比性、相关性以及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等,对事业单位的税前可扣除成本费用可能与会计核算的支出大不相同。

事业单位特有的会计核算与税收规定不一致: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一般规定是不计提折旧,这一点是会计与税收的永久性差异。税法对购置的固定资产是不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但允许以折旧方式税前扣除,前提是折旧年限不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因而上述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不管是否允许计提折旧,其通过事业支出科目核算的购置行为都形成与税法的暂时性差异,要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购置当年调增应税所得,以后年度按当期折旧额调减当期应税所得,直至以折旧的方式将购置支出全额在税前扣除。如果是财政拨款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前述不征税收入对应原则,此部分折旧与税法规定的折旧扣除是永久性的,不允许折旧扣除。如果该项固定资产既用于应税收入,又用于免税收入或财政拨付资金的科研项目,且无法计量各使用消耗的,则应采用税法规定方法进行划分,从每年折旧支出中再调增一部分与非应税收入配比的支出。所以作为纳税人不能简单的认为依据财务会计规定核算出的数据就是纳税的数据。在计算所得税时应积极关注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性规定,以避免因未执行税法对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我国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管理的现状

我国税务系统一直在强调要依法治税,但是只要实事求是地分析我国当前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就不难发现,税收任务仍然是一切税收工作的“指挥棒”。衡量各级税务机关工作质量如何,收入任务是否完成及超额多少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指标。

现行的税收计划管理体制出现了两个不适应:一是与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不适应,二是与依法治税的原则不适应。由此导致了在税源充裕之年,税务机关考虑来年税收计划的完成,往往会打埋伏;而在税源较紧时,税务机关就有可能收“过头税”,增加企业负担。完全以税收计划为中心的治税方针将破坏税收法治,损害税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助长人治思想和风气,体现不出公平税负的原则,削弱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从而影响到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给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带来极大的阻力。

二、正确处理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关系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要求税务部门必须具有法制观念,按照法制的要求,规范税收运行的各个环节,将各项税收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总之,税收的基础在于其法治性,要求税务部门必须依法治税。

(一)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是对立统一体

表面上看,二者是矛盾的。依法治税要求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但由于我国现行财政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税收计划编制是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重要内容,而财政预算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一定经济增长和财政支出的需要,这使得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之间往往存在不小的差距,这种情况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突出,形成“寅吃卯粮”或人为的“蓄丰补欠”等种种与依法治税精神背道而驰的现象。但从二者的实质来看,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的对立只是表面上的对立,依法治税离不开税收计划,税收计划起着促进依法治税的积极作用;而正确的、对经济的持续发展起积极引导作用的税收计划必须始终贯穿依法治税的税收工作灵魂,因此,二者是对立的统一体。

首先,从计划的重要性来说,依法治税离不开税收计划。计划是对未来行动的事先安排。“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税收工作千头万绪,内容纷繁复杂,但组织税收收入始终是税务部门的一项中心工作,是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由税收的职能所决定的。要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税收计划是重要的前提。这是由计划工作的性质决定的。按照管理学的理论,税收计划的性质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即目的性、首位性、普遍性、效率性和创新性。每一个税收计划都是旨在促使税务部门的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的完成,因此具有鲜明的目的性;税收计划的首位性在于相对于其他税收管理职能而言,税收计划处于首位,而且,它影响和贯穿于组织工作、人员配备、指导和领导工作以及监督和控制工作;税收计划的普遍性体现在它是各级税务人员的一个共同职能,只是随着税务人员职责分工的不同而具备不同的特点和内容;税收计划的效率性体现为正确的税收计划起着指导税务人员“做正确的事”以及“正确地做事”的促进作用;税收计划是对税收管理活动的设计,是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新情况而作出的,因而是一个创造性的管理活动的设计。

其次,“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依法治税要求,是税收计划存在的内在因素。这是因为,第一,我国税法仍不够完善,税收立法层级不够,造成了税收刚性的弱化。目前我国经过人大立法的税收法规、条例只有《税收征管法》等4个,仍有20个税种是以国务院的条例和暂行条例形式颁布的,其中不少税收规定已经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有的条例甚至已经沿用了40年而没有修订。第二,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实践中存在征收与稽查脱节,应收不收或少收,责任不明。第三,税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法制观念尚不尽如人意,税收“人治”观念仍未能被“法治”观念完全替换。因此,加强税收计划管理,用具体的计划性任务,督促税务人员恪尽职守,强化税收的刚性,在当前及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利于保证税收的应收尽收,实现依法治税。

再其次,税收执法环境欠佳是税收计划存在的外在因素。勿需讳言,目前一是我国公民依法纳税观念不强,社会诚信纳税的氛围不够,偷税现象严重。二是由于纳税人的信息资源未能实现有效共享,工商、银行等社会公共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甚至税务部门的国、地税机关之间未能进行有效的联系和配合,对纳税人经济活动的监控手段比较落后,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由于其在税制设计方面的缺陷,未能涵盖生产的全过程,再加上目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未能覆盖整个经济领域(如涉及增值税进项抵扣的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大量购进建筑材料的建筑业征收营业税等),客观上形成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脱节,为不法经营者谋取不法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实现依法治税,达到应收尽收的目标,我国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一个收入指标去约束征纳双方的行为。此外,社会上各职能部门依靠职权收取的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严重地侵蚀了税基,实行税收计划管理,有利于抵制非税收入,有利于“费改税”的进一步深化。

由此可见,税收计划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及现实需要,是实行依法治税的重要辅助手段,但如不能正确摆正税收计划在税收管理中的位置,过分倚重税收计划来保证财政收入的实现,则不可避免地出现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税收工作原则的冲突。因此,在实际税收管理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趋利避害,充分发挥税收计划对依法治税的促进作用,使税收工作既有条不紊地开展,又严格实行依法行政,依法治税。

(二)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矛盾,促进依法治税

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对立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二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二者的冲突是客观存在的,不容忽视的,处理不好二者的关系,会极大地损害依法治税的税收工作灵魂,甚至出现与依法治税背道而驰的结果。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矛盾,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提高全民素质,营造诚信征纳的氛围,实现依法治税。依法治税内涵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纳税人诚信纳税,二是税务人员依法诚信征税,实质上是通过自然人的诚信行为实现依法治税的目标。因此大力提高社会全员的素质,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提高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诚信征纳的氛围,有利于实现纳税人应缴尽缴,税务机关应收尽收,实现依法治税。

提高人员素质需与制度建设双管齐下,用制度来保证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税务征管考核机制,大力推行人机结合,提高计算机在税务征管中的运用程度,并加快建立税收监控机制,在税务、工商、银行、海关等各职能部门实行纳税人经营情况的有关信息共享,从税源产生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实施监督,尽量减少税收征管中的人为因素,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彻底转变。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处罚机制,通过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有偷必能查的目的,增大偷税被发现的概率,增大违法风险,同时用完备的处罚制度约束征纳双方,实现纳税人应缴尽缴,税务机关应收尽收的依法治税的要求。

2、改革现行财政预算体制。由于我国现行财政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税收计划编制是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重要内容,而财政预算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一定经济增长和财政支出的需要,这使得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之间往往存在不小的差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实行中央大预算,即地方财政支出由中央财政全额拨付,从而解决地方实际税源与地方财政支出出现缺口的矛盾。但这种办法一方面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容易形成小进则满,安于现状,停滞不前的局面,这既与时展的要求格格不入,而且实质上并未解决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发生偏差的问题。因此,这种方法既缺乏现实基础,又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只是将问题上交,将矛盾集中体现于中央财政。

3、提高税收计划的科学性。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不一致,除了上面所说的财政预算因素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我国当前的税收计划编制方式不够科学。长期以来,税收计划的编制一直采取“基数×(1+系数)+特殊因素”的方法,这种编制方法带有深厚的计划经济体制烙印,为了保证税收计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依法治税的要求,应考虑实行“零基”税收计划编制法,而且税收任务应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应改进税收征管业绩考核指标,改变过去片面地强调税收任务完成的“一票否决制”,将考核的重点放在是否应收尽收上。在现行税收计划的编制方法不变的情况下,要改变税收计划与经济的发展存在较大偏离的客观实际,迫切需要提高税收计划的科学性,减少计划编制中的人为因素,降低税收计划的目的性,杜绝随意性。要提高税收计划的科学性,一方面要求计划编制必须立足于调查研究,开发行业税负测算软件,以科学的预测为基础,另一方面要建立纳税人税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制度,全面、彻底地实现税源监控管理,再次要建立和完善事中、后续监督体系,从而充分发挥税收计划对依法治税的促进作用,避免不科学的税收计划的负面影响。

三、确立税收计划管理新思路

由于税收计划自身的特点,税收计划管理作为国家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客观上不是要取消税收计划形式,而是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更好地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和税收计划管理作用。目前,税收计划管理改革,一个重要的思路就是实行指导性计划,取消指令性计划。事实上,一项计划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及执行的实际效果是否与计划预测相符,都是取决于计划制定时是否科学合理。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符合从经济到税收的财政理论,使税收收入目标决策科学化、规范化。

(一)做好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提高税收计划的准确率。税收计划的编制必须借助于经济税源信息的准确、充分,它是税收计划管理的基础,计划的执行也是在及时有效地掌握和解决税源信息所反映的问题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得以顺利实施。全面、完整、连续的经济税源信息系统是税收计划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保证,它使计划管理不仅具有事后分析功能,而且具备可靠的前瞻性。

(二)开展税收预测,建立科学的收入预测模型。当前我国税收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计划的编制缺乏科学依据。其原因是由于我国财税体制是以支定收,税收计划是根据财政部的收入预算制定的,而且在征收中税收收入计划必须完成,所以长期以来,在税务系统一直未开展税收收入的预测工作。缺乏税收预测而编制的计划,往往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不利于税收计划管理乃至整个税收管理工作的开展。而通过税收预测的计划,能够使计划中模拟的税收环境和经济税源变化趋势更加接近客观实际,使税收计划更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用“GDP税收负担率法”取代“基数法”的计划编制分配方法。通过对大量的有关税收与GDP数据进行的实证分析表明,税收收入的增长与GDP的增长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计划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基础。GDP税收负担率相对稳定,又不受价格因素的影响,在横向上,可以反映各地产业构成对税收的影响程度和各地的征管水平,还可以进行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负比较;在纵向上,可以将各个时期的税负进行比较,以反映一定时期内税负变化趋势。

采用GDP税收负担率法编制税收计划,代表了税收计划编制方法改革的方向。但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尚未完全采用这一方法,而是将之与基数法和弹性系数法结合起来,综合测算编制税收计划。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善和这一方法本身的进一步完善,在不久的将来,GDP税收负担率法将彻底取代基数法,成为我国税收计划编制方法的主流。

(四)取消税收计划指标下达时层层分解的做法。当今社会经济活动纷繁复杂,对每个纳税人进行准确的税收预测几乎不可能。在一个小的地域内,纳税户少,个别纳税户的经营变化都可能对整体税收带来很大的影响。因而税收计划是相对宏观的概念,税收计划分配不应层层下达,甚至落实到人。如澳大利亚的税收指标就只保留在联邦税务局总部,不下达于各联邦税务局。

(五)优化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体系。长期以来,在巨大的税收收入压力下,收入任务完成情况成了评价税务机关工作和领导干部业绩的惟一标准。在完成收入任务的耀眼光环下,往往掩盖了许多征管工作问题。推进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将会克服过去“一俊遮百丑”,只重视完成计划任务、不重视税源税基全过程监控的现象。税务机关的工作中心将会围绕提高征管质量,抓漏征漏管、抓申报管理、抓税款入库、抓案件查处。

四、完善和加强税收计划管理的几点设想

税收计划管理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确保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税收计划管理中也长期存在着一些问题,甚至对税收管理产生了一些负效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改革税收计划管理,提高其合理性、科学性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实事求是,增强计划管理的科学性。税收计划的制定,除了参考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收入外,更应从经济税源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市场变化,遵循从经济到税收、积极可靠和留有余地的原则,以“发展变化”的总观点来预测分析经济税源,使税收计划尽量与实际税源相吻合。为做到税收计划的科学管理,要切实抓好涵养税源建设,通过加强对重点税源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培植现有税源,发展潜在税源,形成梯级税源,努力实现从经济到税收的良性循环。应按税款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级次分别建立省、地、县、分局(所)四级重点税源信息网络。为确保计划制定和分配的科学化、合理化,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所有者结构确定相应的调查方法和参数依据,为科学编制税收计划奠定基础;二要在具体编制计划过程中,采取因素测算法与抽样调查法进行综合验证,合理科学地确定每一因素,避免简单推算,提高计划准确度;三要开发设计出税收计划信息管理软件,建立纵向可与各级税务部门联系的征管数据库,横向可与各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互相交流的反映市场动态的数据库,并科学地将这些信息分类、解释、分析、转换成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的正确依据。

(二)完善会计改革,保证计划执行的准确性。现行税收会计核算办法虽以申报应征数作为核算起点,建立了基层征收机关分户分税种明细账,但由于诸多方面原因,在基层会计实践中,除入库数额外,其他数据一定程度上缺乏真实性、完整性,影响了税收计划利用会计资料来计算税收增减因素、测算税收负担和税收增减幅度、预测税源及其变化趋势。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税收会计改革,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在计会领域的应用水平,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税源和税收收入以及欠税情况。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税收管理主要是指以税收工作为主的政府职能机构,它履行国家权力行使对税收从征、收、分等一系列环节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目的是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及时保证国库充盈,同时也通过税收的作用发挥对经济的调节影响。针对税收管理机构来讲,其背后是国家,并履行其在税收方面的职能。由上到下各层级政府税收部门都是税收管理的实际执行机构。从大的方面来讲,税收分配关系到国家跟企业、中央和地方等的收入分配;从小的方面来讲,税收分配是各个税收执行机构同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

二、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必要性

1、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务支付成本,实现企业财务利益效益最大化。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经营活动和范围都会逐渐增多,随之税收成本就会相应的上涨,如果加强税务管理,那么企业就会在税务上花费很多辛辛苦苦赚回来的利润,所以加强税务管理是必要的,通过对延期纳税来增强企业税收获得的实际利润,增加企业经营效益。但是如果企业单纯只盯着很低的税负,并通过各个渠道和方法来实现,一旦被税务机构查出涉嫌避税、偷税行为,企业会付出相当大的成本,加重了企业额财务风险,因为一经被证实,不仅要上缴偷税、漏税罚款,还使得企业的信用蒙上阴影,给以后的融资带来困难。企业要加强税务管理,在投资、筹资、利润分配上等进行有效控制,这样会让企业减轻部分应缴税费,还可以防止因违反税法而面临的缴纳罚款,企业的税务成本降低了,反之企业的利润就提升了,企业才能发展的后劲。

2、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

企业要加强税务管理首先就得让企业管理者、财务管理人员、出纳、结算等人员熟悉会计法、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政策、税收制度等,所以企业要检查相应同事是否具备了基本知识,并强化普及,通过培训等渠道进行补充、完善,让大家都有税法观念,具有财务管理能力。

3、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企业财务部门熟知税务知识,可以通过分析对比税法中的税基和税率之间的差别,找出或创造企业自身能够享有税收优惠的经营活动,帮助企业减轻一定的税务负担,使得企业在竞争行业中处于盈利水平高的企业,并且在过程中可以加深对企业业务结构调整,发挥资本在税收中起到的作用,让其在不同的企业进行流动和合理配置。

三、我国企业税收管理现状

1、少缴税与多缴税同时存在

不少企业都存在少缴税的情况,主要是对税收政策理和把握不准确。然而更有一些企业为了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铤而走险触犯税收法律,造成偷税漏税。其结果是,一经征收部门查出,势必追征偷漏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严重触犯法律的,给予刑事处罚。多缴税的情况也存在于多数企业,尤其是国营企业。有些税种在发现这些问题以前多交的税金,国家是不予退回的,这样企业多交的税金就成了对国家的无私奉献。

2、涉税风险与税收优惠政策运用不足同时存在

部分企业由于对税收信息了解不够,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新出台的优惠政策不了解,对一些税法公式理解不透,不清楚税法与会计的差异等原因,而导致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税收优惠政策在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伴随着风险的存在。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都有期间规定的,稍有不慎,则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熟练全面掌握税收优惠政策,规避涉税风险。

3、企业未形成有效的税收筹划联动机制

所谓税收筹划联动机制就是,加强机关和基层之间、税源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之间、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按照流程化管理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衔接到位的流程运行模式。对相关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或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的,实行扎口管理,部门联动。加强机关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基层增强对机关的理解和配合,实行机关与基层联动。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的税务筹划意识淡薄,尤其是国有企业更是如此。绝大多数企业领导认为税务筹划与安排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没有关系。这样使得国有企业在重大改革和经营决策等问题上往往不考虑税收问题,没有很好地研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有些国有企业为了完成经营责任制而忽略税务筹划,导致事后工作的被动,这样很容易产生被动局面。

四、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创新策略分析

1、企业领导要更新观念,树立税务筹划意识

由于企业领导对财务知识和税务知识不了解,加上财务人员未能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因此在涉及到企业税务问题时,不能主动积极的应对,而是被动接受,或者通过外界关系解决涉税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治税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企业领导班子必须更新思想观念。作为领导不仅要做到自身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理财观,而且要积极关注企业税务筹划,从组织、人员以及经费上为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规范税务筹划基础工作,建立税务筹划内部治理机制

设立完整、规范的会计账目和编制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既是国家有关《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也是企业依法纳税、满足税务管理部门要求的基本需要,同时又构成了企业税务筹划的微观技术基础。完整、规范的会计资料便于企业对税务筹划进行量化分析,为提高筹划效率提供依据。

3、培训专门的税务筹划人员,建立一支精干的税务筹划队伍

税务筹划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而税务筹划是一项比较高层次的理财活动,需要财务部门和企业管理者沟通达成一致后实施,若税务筹划比较成功,能够帮助企业起到降低税收负担;若税务筹划失败或无法实施,比如因为筹划组织者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具体实施办法;企业财务人员缺失会计法律、金融、政策、管理等知识带来筹划不完善;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人员没有执行到位,那么整个税务筹划带来的结果可能会史企业得不偿失。所以企业要重视对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培养,加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4、加强企业关联交易的监控和分析,防范企业的税收转移和偷逃税问题

税务部门会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我国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管理的现状

我国税务系统一直在强调要依法治税,但是只要实事求是地分析我国当前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就不难发现,税收任务仍然是一切税收工作的“指挥棒”。衡量各级税务机关工作质量如何,收入任务是否完成及超额多少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指标。

现行的税收计划管理体制出现了两个不适应:一是与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不适应,二是与依法治税的原则不适应。由此导致了在税源充裕之年,税务机关考虑来年税收计划的完成,往往会打埋伏;而在税源较紧时,税务机关就有可能收“过头税”,增加企业负担。完全以税收计划为中心的治税方针将破坏税收法治,损害税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助长人治思想和风气,体现不出公平税负的原则,削弱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从而影响到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给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带来极大的阻力。

二、正确处理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关系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要求税务部门必须具有法制观念,按照法制的要求,规范税收运行的各个环节,将各项税收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总之,税收的基础在于其法治性,要求税务部门必须依法治税。

(一)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是对立统一体

表面上看,二者是矛盾的。依法治税要求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但由于我国现行财政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税收计划编制是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重要内容,而财政预算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一定经济增长和财政支出的需要,这使得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之间往往存在不小的差距,这种情况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突出,形成“寅吃卯粮”或人为的“蓄丰补欠”等种种与依法治税精神背道而驰的现象。但从二者的实质来看,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的对立只是表面上的对立,依法治税离不开税收计划,税收计划起着促进依法治税的积极作用;而正确的、对经济的持续发展起积极引导作用的税收计划必须始终贯穿依法治税的税收工作灵魂,因此,二者是对立的统一体。

首先,从计划的重要性来说,依法治税离不开税收计划。计划是对未来行动的事先安排。“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税收工作千头万绪,内容纷繁复杂,但组织税收收入始终是税务部门的一项中心工作,是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由税收的职能所决定的。要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税收计划是重要的前提。这是由计划工作的性质决定的。按照管理学的理论,税收计划的性质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即目的性、首位性、普遍性、效率性和创新性。每一个税收计划都是旨在促使税务部门的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的完成,因此具有鲜明的目的性;税收计划的首位性在于相对于其他税收管理职能而言,税收计划处于首位,而且,它影响和贯穿于组织工作、人员配备、指导和领导工作以及监督和控制工作;税收计划的普遍性体现在它是各级税务人员的一个共同职能,只是随着税务人员职责分工的不同而具备不同的特点和内容;税收计划的效率性体现为正确的税收计划起着指导税务人员“做正确的事”以及“正确地做事”的促进作用;税收计划是对税收管理活动的设计,是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新情况而作出的,因而是一个创造性的管理活动的设计。

其次,“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依法治税要求,是税收计划存在的内在因素。这是因为,第一,我国税法仍不够完善,税收立法层级不够,造成了税收刚性的弱化。目前我国经过人大立法的税收法规、条例只有《税收征管法》等4个,仍有20个税种是以国务院的条例和暂行条例形式颁布的,其中不少税收规定已经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有的条例甚至已经沿用了40年而没有修订。第二,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实践中存在征收与稽查脱节,应收不收或少收,责任不明。第三,税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法制观念尚不尽如人意,税收“人治”观念仍未能被“法治”观念完全替换。因此,加强税收计划管理,用具体的计划性任务,督促税务人员恪尽职守,强化税收的刚性,在当前及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利于保证税收的应收尽收,实现依法治税。

再其次,税收执法环境欠佳是税收计划存在的外在因素。勿需讳言,目前一是我国公民依法纳税观念不强,社会诚信纳税的氛围不够,偷税现象严重。二是由于纳税人的信息资源未能实现有效共享,工商、银行等社会公共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甚至税务部门的国、地税机关之间未能进行有效的联系和配合,对纳税人经济活动的监控手段比较落后,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由于其在税制设计方面的缺陷,未能涵盖生产的全过程,再加上目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未能覆盖整个经济领域(如涉及增值税进项抵扣的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大量购进建筑材料的建筑业征收营业税等),客观上形成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脱节,为不法经营者谋取不法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实现依法治税,达到应收尽收的目标,我国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一个收入指标去约束征纳双方的行为。此外,社会上各职能部门依靠职权收取的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严重地侵蚀了税基,实行税收计划管理,有利于抵制非税收入,有利于“费改税”的进一步深化。

由此可见,税收计划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及现实需要,是实行依法治税的重要辅助手段,但如不能正确摆正税收计划在税收管理中的位置,过分倚重税收计划来保证财政收入的实现,则不可避免地出现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税收工作原则的冲突。因此,在实际税收管理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趋利避害,充分发挥税收计划对依法治税的促进作用,使税收工作既有条不紊地开展,又严格实行依法行政,依法治税。

(二)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矛盾,促进依法治税

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对立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二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二者的冲突是客观存在的,不容忽视的,处理不好二者的关系,会极大地损害依法治税的税收工作灵魂,甚至出现与依法治税背道而驰的结果。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矛盾,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提高全民素质,营造诚信征纳的氛围,实现依法治税。依法治税内涵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纳税人诚信纳税,二是税务人员依法诚信征税,实质上是通过自然人的诚信行为实现依法治税的目标。因此大力提高社会全员的素质,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提高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诚信征纳的氛围,有利于实现纳税人应缴尽缴,税务机关应收尽收,实现依法治税。

提高人员素质需与制度建设双管齐下,用制度来保证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税务征管考核机制,大力推行人机结合,提高计算机在税务征管中的运用程度,并加快建立税收监控机制,在税务、工商、银行、海关等各职能部门实行纳税人经营情况的有关信息共享,从税源产生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实施监督,尽量减少税收征管中的人为因素,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彻底转变。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处罚机制,通过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有偷必能查的目的,增大偷税被发现的概率,增大违法风险,同时用完备的处罚制度约束征纳双方,实现纳税人应缴尽缴,税务机关应收尽收的依法治税的要求。

2、改革现行财政预算体制。由于我国现行财政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税收计划编制是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重要内容,而财政预算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一定经济增长和财政支出的需要,这使得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之间往往存在不小的差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实行中央大预算,即地方财政支出由中央财政全额拨付,从而解决地方实际税源与地方财政支出出现缺口的矛盾。但这种办法一方面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容易形成小进则满,安于现状,停滞不前的局面,这既与时展的要求格格不入,而且实质上并未解决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发生偏差的问题。因此,这种方法既缺乏现实基础,又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只是将问题上交,将矛盾集中体现于中央财政。

3、提高税收计划的科学性。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不一致,除了上面所说的财政预算因素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我国当前的税收计划编制方式不够科学。长期以来,税收计划的编制一直采取“基数×(1+系数)+特殊因素”的方法,这种编制方法带有深厚的计划经济体制烙印,为了保证税收计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依法治税的要求,应考虑实行“零基”税收计划编制法,而且税收任务应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应改进税收征管业绩考核指标,改变过去片面地强调税收任务完成的“一票否决制”,将考核的重点放在是否应收尽收上。在现行税收计划的编制方法不变的情况下,要改变税收计划与经济的发展存在较大偏离的客观实际,迫切需要提高税收计划的科学性,减少计划编制中的人为因素,降低税收计划的目的性,杜绝随意性。要提高税收计划的科学性,一方面要求计划编制必须立足于调查研究,开发行业税负测算软件,以科学的预测为基础,另一方面要建立纳税人税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制度,全面、彻底地实现税源监控管理,再次要建立和完善事中、后续监督体系,从而充分发挥税收计划对依法治税的促进作用,避免不科学的税收计划的负面影响。

三、确立税收计划管理新思路

由于税收计划自身的特点,税收计划管理作为国家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客观上不是要取消税收计划形式,而是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更好地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和税收计划管理作用。目前,税收计划管理改革,一个重要的思路就是实行指导性计划,取消指令性计划。事实上,一项计划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及执行的实际效果是否与计划预测相符,都是取决于计划制定时是否科学合理。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符合从经济到税收的财政理论,使税收收入目标决策科学化、规范化。

(一)做好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提高税收计划的准确率。税收计划的编制必须借助于经济税源信息的准确、充分,它是税收计划管理的基础,计划的执行也是在及时有效地掌握和解决税源信息所反映的问题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得以顺利实施。全面、完整、连续的经济税源信息系统是税收计划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保证,它使计划管理不仅具有事后分析功能,而且具备可靠的前瞻性。

(二)开展税收预测,建立科学的收入预测模型。当前我国税收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计划的编制缺乏科学依据。其原因是由于我国财税体制是以支定收,税收计划是根据财政部的收入预算制定的,而且在征收中税收收入计划必须完成,所以长期以来,在税务系统一直未开展税收收入的预测工作。缺乏税收预测而编制的计划,往往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不利于税收计划管理乃至整个税收管理工作的开展。而通过税收预测的计划,能够使计划中模拟的税收环境和经济税源变化趋势更加接近客观实际,使税收计划更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用“GDP税收负担率法”取代“基数法”的计划编制分配方法。通过对大量的有关税收与GDP数据进行的实证分析表明,税收收入的增长与GDP的增长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计划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基础。GDP税收负担率相对稳定,又不受价格因素的影响,在横向上,可以反映各地产业构成对税收的影响程度和各地的征管水平,还可以进行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负比较;在纵向上,可以将各个时期的税负进行比较,以反映一定时期内税负变化趋势。

采用GDP税收负担率法编制税收计划,代表了税收计划编制方法改革的方向。但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尚未完全采用这一方法,而是将之与基数法和弹性系数法结合起来,综合测算编制税收计划。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善和这一方法本身的进一步完善,在不久的将来,GDP税收负担率法将彻底取代基数法,成为我国税收计划编制方法的主流。

(四)取消税收计划指标下达时层层分解的做法。当今社会经济活动纷繁复杂,对每个纳税人进行准确的税收预测几乎不可能。在一个小的地域内,纳税户少,个别纳税户的经营变化都可能对整体税收带来很大的影响。因而税收计划是相对宏观的概念,税收计划分配不应层层下达,甚至落实到人。如澳大利亚的税收指标就只保留在联邦税务局总部,不下达于各联邦税务局。

(五)优化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体系。长期以来,在巨大的税收收入压力下,收入任务完成情况成了评价税务机关工作和领导干部业绩的惟一标准。在完成收入任务的耀眼光环下,往往掩盖了许多征管工作问题。推进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将会克服过去“一俊遮百丑”,只重视完成计划任务、不重视税源税基全过程监控的现象。税务机关的工作中心将会围绕提高征管质量,抓漏征漏管、抓申报管理、抓税款入库、抓案件查处。

四、完善和加强税收计划管理的几点设想

税收计划管理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确保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税收计划管理中也长期存在着一些问题,甚至对税收管理产生了一些负效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改革税收计划管理,提高其合理性、科学性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实事求是,增强计划管理的科学性。税收计划的制定,除了参考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收入外,更应从经济税源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市场变化,遵循从经济到税收、积极可靠和留有余地的原则,以“发展变化”的总观点来预测分析经济税源,使税收计划尽量与实际税源相吻合。为做到税收计划的科学管理,要切实抓好涵养税源建设,通过加强对重点税源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培植现有税源,发展潜在税源,形成梯级税源,努力实现从经济到税收的良性循环。应按税款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级次分别建立省、地、县、分局(所)四级重点税源信息网络。为确保计划制定和分配的科学化、合理化,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所有者结构确定相应的调查方法和参数依据,为科学编制税收计划奠定基础;二要在具体编制计划过程中,采取因素测算法与抽样调查法进行综合验证,合理科学地确定每一因素,避免简单推算,提高计划准确度;三要开发设计出税收计划信息管理软件,建立纵向可与各级税务部门联系的征管数据库,横向可与各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互相交流的反映市场动态的数据库,并科学地将这些信息分类、解释、分析、转换成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的正确依据。

(二)完善会计改革,保证计划执行的准确性。现行税收会计核算办法虽以申报应征数作为核算起点,建立了基层征收机关分户分税种明细账,但由于诸多方面原因,在基层会计实践中,除入库数额外,其他数据一定程度上缺乏真实性、完整性,影响了税收计划利用会计资料来计算税收增减因素、测算税收负担和税收增减幅度、预测税源及其变化趋势。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税收会计改革,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在计会领域的应用水平,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税源和税收收入以及欠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