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

拆迁工作汇报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一、述职:

今年1月至春节前,根据领导安排本人负责会展中心拆迁扫尾现场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该项目是拆迁有史以来面积最大,涉及产权单位,弱势群体最多的拆迁项目,可谓是工作面广、量大,且这些企业单位遗留问题既多又复杂,尤其是项目的拆迁扫尾阶段的工作,剩余户都是难缠户,合法面积少,违章面积大,无理讨价,矛盾错综复杂,我们能继续发扬新区“五加二,白加黑”精神,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在认真吃透政策和企业实际的情况下,深入细致的做好拆迁扫尾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区领导汇报。在政策执行方面力争做到原则性与灵动性相结合,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相结合,在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切实关心群众利益,在补偿金额上没有出现任何差错,比较圆满地完成了会展中心的拆迁扫尾工作,受到市、区领导及被拆迁单位的好评。在“雨润中央新天地项目”拆迁过程中,我带领工作组全体成员,吃苦耐劳,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签约数居全部十五个工作组之首。工作业绩得到了拆迁现场指挥部领导的赞许。

二、述学

本人在拆迁现场工作近五年,拆迁工作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今年在学习方面主要做了这样三方面学习。

一是积极参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教活动,按照区委的统一布暑和单位学教活动计划,园满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利用业余时间撰写读书笔记二万余字,基本确定了在全面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并以指导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参加区委组织的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各项活动,通过学习,让我进一步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性,增强了我党在新世纪、新形势下要肩负全面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和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重大历史使命。

三、述法

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现场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市区组织拆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拆迁谈判的水平。同时,本人是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为了更好的参加庭审,认真学习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法律知识,参加区法院多起刑事、民事案件审理,参加市法院涉外走私弹药,县处级领导干部受贿案件的审理,受到二级法院好评。

四、述廉

今年以来,我按照区委的要求,密切联系拆迁工作,时刻牢记“权力,用在为民服务上是天职,用在为党为公上是尽职,用在碌碌无为上是失职,用在谋取私利上是渎职”的警示理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组织现场办的全体同志参加区纪委召开的警示教育会议,通过发生在本区的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做到自尊、自重、自省。在拆迁工作的五年时间里,没有收受被拆迁人的礼物,即使偶尔有单位或个人出于真诚感激之情送了一些礼券,我都及时上缴领导,没有违法和人情拆迁的事发生。

1、没有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各项规定内容;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

3、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树立民政工作者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4、认真执行买卖商品房相关规定,没有违反规定;

5、能够执行公务用车规定;

6、认真执行不参与等规定;

7、没有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8、没有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

9、没有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10、没有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敛钱财,没有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参军等名义操办;

11、没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没有“跑官要官”、“跑官卖官”,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12、能够执行财政、金融法规,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执行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等规定。

13、能够执行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接待上级、客商除外),不准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规定;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一、恪尽职守,认真做事,尽心尽力工作

一年来,本人围绕市委、市政府及镇党委确定的城市拆迁线的总体工作目标和部署要求,在市拆迁指挥部、镇党委的领导和条线全体同仁的大力支持下,面对工作任务特别重、矛盾特别多、难度特别大的工作环境和现实情况,持认真负责、力所能及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最大限度调动条线其他工作同志的积极性,有序稳妥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就本人内心而言,基本上做到了尽心尽责。

一是攻坚克难,有难不畏难,难中求进,竭力推进城市拆迁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建设的进程,响亮地提出了“大拆迁、大发展、小拆迁、小发展、不拆迁、不发展、拆迁为零、一切为零”的口号。因而,下达给如城镇的拆迁改造地块较多,任务繁重,可谓之面广量大。大家知道,城市拆迁工作是“天下第一难”,而且随着整个拆迁用地形势大背景的影响,因拆迁用地矛盾上访人员不断,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可以说,无论是我们如城镇作为拆迁实施主体责任单位所拆迁的地块,还是下达给市建设局、市国土局作为实施主体责任单位的拆迁地块(不计算在如城的拆迁任务中),每个地块的拆迁都要我们参与研究制定工作计划,都要我们深入街道、社区做基层群众过细的思想教育及拆迁推进工作,都要我们亲临一线协调解决方方面面的矛盾。一方面是上级政府的要求高、任务重,给我们如城的压力也大;另一方面是群众工作的难度大、矛盾多、上访不断。我们既要强势快速推进拆迁的进度,又要逐一面对面解决好拆迁户提出的问题和矛盾。同时,还要注意做好维稳工作,用有的同志的话说,我们就好比“消防队员”。比如:城市花园、汽车站、外国语学校、软件园、绿阳路等项目,由于征地手续、拆迁许可程序来能完善,拆迁、用地的矛盾更为突击,工作推进可以说是举步维艰。为此,本人与今年新分工到这条线工作的副镇长张长健、薛涛、年底前调整过来的马京武委员以及各相关街道、社区的同志一起谋划攻坚克难的方案,提出难中求进、加快推进拆迁工作的思路,选准突破口,亲临一线参与组织协调指挥,及至面对面做关键户、关键人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苦口婆心,说服解释,化解矛盾,促进交房,使一些地块的拆迁局面得以扭转,在艰难中有效向前推进。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今年新分工到这条线的两名政府副镇长,在本人生病期间,他们付出了更多的努力,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我本人为有这样的共同唱好一台戏的搭档而感到自豪。今年以来,我们如城镇作为实施主体责任单位的在中心城区的拆迁地块(项目)11个,拆迁1662户,拆迁面积33万平方米。

二是统筹协调,事多不乱套,弹好钢琴,有序抓好两部门的工作。根据分工,本人分管国土所、规划建设分局两部门工作。虽然城市拆迁工作面广量大,耗用精力较多,但为了使国土管理、建设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本人注意统筹协调,抽时间到所属两部门检查督促他们履职尽责,抓好相关业务工作。一方面注重协调开展好国土管理和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国土所注重狠抓土地复垦,加大挂钩周转指标项目库的推进力度,年内向上级争取了两个复垦项目库:一个是挂钩周转指标项目库,涉及14个村,新增农用地面积107.5亩;另一个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涉及7个村,新增耕地面积59.93亩。两个项目库均已通过南通市级及省级验收。与此同时,积极想方设法争取用地指标。虽然今年市政府只下达我镇用地指标30亩,挂钩周转指标80亩。经过努力,全镇全年实际报批1016.2亩,多争取了906.2亩,为神马、九鼎、东部工业园区等项目解决了用地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注重强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督促规划建设分局(建管站)认真履行职能。特别是今年以来,在控制点外建房,查处、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工作上,动真碰硬,扶正压邪,起到了较好的震慑和遏制作用。一年来,局、城管中队共查处点外违章建房近400处,组织拆违240余起,拆除面积近3万平方米。同时,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过程中,主动积极协助、帮助企业项目落户办理选址及规划许可手续,较好地服务全镇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

二、独善其身,诚实做人,干干净净从政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段房屋拆迁工作由路桥建设开发总公司组织实施。根据工程规划红线,需拆迁街道社区、社区民房及住户共户,面积约平方米;企业家,面积约平方米。现就拆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至11月17日,共签定拆迁补偿协议243份,占应签定拆迁补偿协议份的64%。其中签定民房拆迁补偿协议239份,占应签定民房拆迁补偿协议379份的63%,面积约46400平方米;签定企业拆迁补偿协议4份,占应签定企业拆迁补偿协议12份的33%,面积约9500平方米。同时对施工建设需要的重点区域和地段先行拆除房屋约32000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1、依法有序开展拆迁工作。一是实事求是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根据房屋动迁的实际情况,参照周边重点项目拆迁补偿的有关标准,认真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及时向市房管局请示、协商,同时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经多次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房管局备案。二是按程序做好拆迁许可证办理工作。抓紧整理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文等要件,依法向市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三是根据该项目的拆迁规模,委托拆迁公司及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代为实施项目动迁工作。四是根据项目动迁进展情况,依法向市房管局申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会议、办公事务管理、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征迁碰头会、资金使用审批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征迁办的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3、及时组织拆迁补偿费用。多渠道筹集拆迁补偿资金,根据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编报拆迁计划及拆迁资金计划,及时向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申请拆迁资金。按照目前拆迁进度,拆迁补偿资金均足额到位。

4、认真执行拆迁补偿的“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动迁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做好拆迁安置补偿的有关政策、规章及各种标准公开;拆迁安置工作程序公开;被拆迁人原房屋的坐落、人口、结构、建筑面积(包括各种附属物)等公开;被拆迁人搬家、验收的时间、选房顺序公开;安置房屋的地段坐落、公开;拆迁过渡、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公开。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企业的动迁难度较大。部分企业损失较大,动迁工作难度大。

2、大部分应拆迁户没有居住,且物业管理处对这些住户的有效信息掌握不齐全,一些拆迁户虽已取得联系,但进行面对面的实质性协商效果不理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了解住户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动迁工作。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模式

(一)工程概况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至河口公路云南境内昆明至河口中的一段,是连接各省区域中心城市、重要港口及对外口岸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我国外接越南及东南亚的主要国际大通道,也是云南省滇东南的主要经济干线,更是红河州的经济大动脉、“生命线”。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全长186.5公里,其中昆明市境内26.5公里,红河州境内160公里。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执行。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分两段建设,石林至锁龙寺为一段,全长107.482公里。其中,红河州境内81公里,昆明市境内26.5公里;锁龙寺至蒙自为一段,全长78.943公里。工程总投资91.5亿元,其中,石林至锁龙寺49.81亿元,锁龙寺至蒙自41.69亿元。工程于11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__年11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三年。

(二)建设模式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云南省交通厅按照省政府“既积极引资建设,又全额争取国家支持”的总体要求,于在广州泛珠9+2经洽会上与云南久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建设项目。6月、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分别组建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石锁高速公路由云南省公路局、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奥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通达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其他三家公司出资90%。

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云南省公路局、云南久保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云南久保公司出资90%。

二、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石蒙高速公路于11月28日在弥勒县举行进场道路开工仪式,随即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

(一)工作机构健全

为确保石蒙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州政府及时调整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沿线的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也先后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为加大工作力度,弥勒、开远两县市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多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弥勒按4个片区划分工作小组,开远按工作性质划分综合协调、征地、拆迁、林地四个工作小组。沿线各乡镇也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工作职责明确

11月、12月州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先后签定了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明确了省、州政府和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12月,州人民政府与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为征地拆迁工作划分了明确的责任界限,确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三)宣传动员到位

为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顺利推动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州人民政府于12月召开了有州级各有关部门、沿线县市政府、石锁、锁蒙公司参加的动员大会。2月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委、政府先后也召开了动员大会,作了全面而具体的工作布署和安排,沿线乡镇、村委会也采取各种形式向沿线群众和相关单位宣传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动员群众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从而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合法合理

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征地拆迁的核心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州政府十届七次常务会议专门作出决定,明确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蒙新高速公路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县市政府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10%。州政府常务会议后,州石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又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并对沿线三县市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提出了相关原则和指导意见。为确保补偿政策合法、合理、可行,沿线三县市先后召集有关部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乡镇调查研究,广泛争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州协调领导小组审查。经过反复审查、修改,三县市补偿政策都能及时出台,为征地拆迁提供了政策保障。

(五)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按设计地亩图计算,石蒙高速公路需征地14228亩,其中,弥勒8482.7亩,开远3439.7亩,蒙自2305.9亩。目前实际丈量的土地面积17967.4亩,其中,弥勒11125亩,超出2642.3亩;开远4403亩,超出1461.9亩;蒙自2445亩,超出139亩。最后能达到21000亩。全线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约4000亩,其中弥勒约3100余亩,开远约410亩,蒙自530亩。

截止4月30日全部提供7条新建进场道路建设用地,征地350余亩。

截止5月30日,完成全线正线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并开始提供控制性工程和部份路段的建设用地。

截止6月30日,完成正线永久性用地、弃取土场临时用地的丈量工作和地上各种拆迁物的核查、登记工作。并提供大量正线建设用地。

截止10月30日,全线已提供正线建设用地14057.6亩,其中,弥勒县提供8304亩,占总数的75%;开远提供3965余亩,占总数的90%;蒙自提供1788.6亩,占总数的73%。全线提供弃取土场临用地3174亩,弥勒已提供28处,2600余亩,开远提供409亩,蒙自提供165亩。全线迁坟2911冢,其中,弥勒迁坟1195冢,开远迁坟609冢,蒙自迁坟1107冢。全线房屋

、通信、电力管网拆迁工作已全面展开。已完成房屋拆迁100余户,拨付线网拆迁费余万元。7家通信线网拆迁协议已签定,并全面实施拆迁工作。电力拆迁仍在恰谈之中。(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地亩图用地量是水平投影面积,与实际丈量面积出入较大;地上各种拆迁物数量增多,价格增大,三县市征地拆迁包干经费都有较大突破。

2、军用土地征用、军事设施、电力设施拆迁工作难度大,费用高。虽然多次与军方协商,终因要价太高至今仍无协商结果。

3、由于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从7月1日起,实行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给补偿政策带来巨大影响。此标准在国家《土地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基础上提高较大,许多乡镇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0%。部份群众已到县、州、省上访,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工作难度加大。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一)、拆迁实施情况

我县房屋拆迁工作自2001年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已走过十个年头。十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指导和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发展目标,本着“拆迁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的原则,严格按照拆迁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拆迁,平安拆迁,先后实施了双凤开发区园区拆迁,大房鄞水库项目拆迁,镇园区拆迁,阜阳北路改扩建项目拆迁,县镇旧城改造项目拆迁,新站托管区拆迁,合蚌高铁项目拆迁等一系列重大拆迁项目,全县累计拆迁面积达220万平米左右,其中南部地区拆迁量较大,双凤开发区拆迁房屋面积已达100万平米,共拆迁84个村民组,拆迁4862户,人口12697人;双墩镇累计拆迁房屋面积32.8万平方米,拆迁村民组31个,单位23家,拆迁户数2620户,人口6331人(不含高铁拆迁人口);镇已拆迁1362户7500人,22万平方米(不含整村推进及新农村拆迁);三十头镇拆迁面积35万平米;水湖镇拆迁面积近10万平米。所有拆迁项目均已平稳完成,安置工作都在稳步推进,实现和谐拆迁。

(二)拆迁政策情况。

我县房屋拆迁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并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补偿安置有产权调换和货币化补偿两种方式供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货币化采用评估制,以市政府批准的《县年度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作为房屋评估依据。

总体来说,我县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区分为两个片区,南部片区(一区三乡镇)和北部片区。南部片区为双凤开发区、双墩镇、三十头镇、镇等一区三乡镇,由于该片区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拆迁量较大,涉及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较多,加之毗邻市区,其拆迁方案参照市区,采用以拆迁征地范围内的人口为补偿安置依据,按照人均给予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北部乡镇片区拆迁量小,大规模拆迁主要集中在县城(水湖镇),主要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我们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评估价格以《县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为依据,结合年度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被拆迁人以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和安置房的评估价格相互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三)、安置情况

目前,全县安置情况不容乐观,安置楼建设严重滞后,亟待解决。双凤开发区应建恢复楼面积为885754.12㎡,现已建成徐桥苑、凤霞社区、凤梅家园三个安置小区,已建成安置面积538833㎡,目前已回迁安置面积489217.83㎡,占应安置面积的50%左右。在建安置房面积21.6万㎡,待建安置房面积14万㎡。

双墩镇应安置房屋4995套,43.9万㎡,已建成丰湖苑社区、万里社区、外环花园等三个安置小区共建成33幢1193套,99320㎡,目前已安置521户,1122套,占应安置户数的22%左右,差距较大,安置房建设任务繁重。

镇已拆迁1362户7500人,应安置面积219320平方米,已安置832户4597人,103200平方米,占应安置面积的47%左右。

镇近年来拆迁工作主要在规划的工业聚集区4.3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涉及徐大郢、后郢、前郢、郑小郢、双井、井岗7个村民组403户,目前已拆除368户,35户在正在拆迁之中。2008年,9月,镇政府投资4000万元建设了百花馨园安置小区,共12栋4.2万平方米,去年5月份交付使用,目前已安置部分拆迀户。

县镇已建成“益民苑”安置小区,建筑面积33596.69平米,332套,现已安置250套,剩余82套。在建“锦湖家园”安置小区,规划建筑面积43万平米,入住户数4060户。目前一期在建13.6万平米,可安置拆迁户数1140户,建成后能够保障县城拆迁安置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着力抓好政策制定,保障拆迁有据可依。

认真抓好拆迁政策的制定是保证全县拆迁平稳有序进的前提。2003年以来,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长政〔2003〕35号),用以指导全县房屋拆迁工作的开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会同物价、土地等部门认真调查摸底,根据我县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了《县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已上报2007年、2009年度基准价,由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作为评估依据。目前,我们正在积极组织开展2011年度房屋拆迁基准价的制定工作。

(二)、强化拆迁日常管理,实现和谐、平稳拆迁。

工作中,我们始终秉承“保障用地、依法拆迁、有情操作”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突出方案审查。拆迁方案是一个拆迁项目的“核心”,方案制定必须合法合规,细致精确,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实践中我们强化对各乡镇拆迁方案的指导把关,在方案制定上,采取事前认证调查摸底,听取群众代表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在政策把关上,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内涵,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不打折扣。在方案内容上,突出审查方案的科学性、操作性和统一性,对拆迁补偿指导价格、拆迁实施步骤、补偿方式、激励政策进行细致审查分类,为拆迁工作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严格依法拆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加大对于无证、超范围拆迁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拆迁项目必须实行“三榜公示”,即在拆迁范围内、相关人员密集场所和报上,对被拆迁户信息、房屋评估情况、房屋安置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履行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程序,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裁决拆迁纠纷,对于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当事人,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或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统一拆迁操作程序,坚持阳光拆迁。制定详细的拆迁操作流程和细则,采取集中培训与现场培训等形式对所有业务人员进行政策和程序普及。统一拆迁操作程序,实行“五个一”制度,即一套人马、一把尺子、一个口子、一个标准、一户一档,确保拆迁工作“零差错”、“零失误”、“零投诉”。四是强化补偿安置监管,坚持规范操作。实行补偿安置资金专户储存、专账专管、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的“三专一封闭”的管理制度。实现严格的资金管理倒查追究制度,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错谁负责,确保资金安全及时补偿到群众手中。房屋安置实行全程公开,按照签订协议先后顺序挑选安置房,现场选定、现场安置,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五是建立正确高效的现场工作方法。在实施拆迁前,把拆迁宣传作为中心来抓,分别召开不同层次的征求会、座谈会,宣传拆迁的好处,给群众算好拆迁账。在拆迁实施过程中,分片包干到人,特别是发挥社居委干部的优势,人人头上有指标,有任务,发挥全体人员的能动性,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统一行动,使大家拧成一股绳,一鼓作气共同去完成拆迁安置工作。六是坚持个案协调机制,有情拆迁。对于拆迁过程中矛盾焦点问题给予跟踪解决等,着力化解矛盾,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保障群众的最大利益,放弃简单粗暴的行政强制,认真深入的了解被拆迁户的需求,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把政策法规讲透,让群众该得利益一分不少。坚持“以调为主,调、裁结合”的原则,积极发挥行政裁决的功能作用,也依托行政诉讼的审判优势和相关部门的协作优势,灵活运用,务求实效。七是切实加强服务意识。工作中,针对我县拆迁战线狭长的特点,为了把方便留给群众,我们建立“流动办公”制度,坚持把“办公室”放在每个拆迁现场,靠前指挥、一线协调,拆迁现场一但出现问题,办公室立即现场办公,问题不解决人员不撤离,被拆迁当事人和群众亲切的称为“流动办公室”,切实提高了协调服务效率。

(三)、全力以赴确保重大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合蚌高铁建设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工作,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拆迁房屋面积约21万平方米,涉及7个乡镇区和国营水家湖农场,目前已拆迁19万多平米。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我们始终把项目拆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对待,严格做到“四个到位”即:“方案制定宣传到位、操作标准程序规范到位、补偿资金发放监管到位、维稳矛盾化解及时到位”。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机制”、“流动办公机制”、“个案协调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圆满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高铁的征地拆迁工作受到了省市领导和相关单位的充分肯定,全省铁路建设征地拆迁会议放在我县召开,无为、泾县、广德、寿县等县及庐阳区发改委先后来我县学习取经。

三、主要问题及原因

1、回迁问题。目前,全县安置小区建设情况严重滞后,亟待解决。南部三乡镇回迁率最高的双凤也只有50%左右,多数群众从拆迁到目前过渡期已超过30个月,群众强烈要求尽快回迁安置。造成问题主要原因是各乡镇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严重不足,安置小区建设无法保证进度,如不及时筹集资金,加快安置楼建设,易造成,影响社会稳定。

2、安置房房产证办理问题。目前,多数乡镇已回迁安置的房屋均没有办理房产证,主要是有关乡镇的拆迁安置房建设时规划、建管部门需要的报建材料不完备。另外,部分乡镇反映有关部门要求按照现行市场评估价格缴纳税费,群众存在抵触情绪。

3、违法建设问题。各乡镇拆迁中存在违章建筑多,合法房屋认定存在困难,缺乏遏制违法建设滋生有效手段,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碰撞较大,群众利益难以平衡,矛盾较突出。

4、集体土地上拆迁问题。各乡镇因经济建设,需要大规模征地拆迁,但多数征地拆迁未办理拆迁许可证,亟待规范。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只有国有土地上拆迁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集体土地拆迁只能先征地后拆迁,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多数乡镇项目因无法完善征地手续,导致无法办理许可证,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拆迁矛盾,无法律化解手段,导致工作被动,甚至违法诉讼。

5、拆迁政策统一性问题。目前,我县南北部拆迁政策存在差异,虽然总体实施情况较好,但从法律和政策层面长远考虑,需要统一口径、标准,减少政策差异。另外,当前在新老政策交替过程中,由于各乡镇前期拆迁安置周期太长,导致新老拆迁利益差距较大,矛盾积聚,难以处理。

6、拆迁安置小区管理问题。由于各乡镇拆迁安置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问题无法明确,拆迁安置小区管理亟待规范,拆迁户反映较大。

四、下步打算和建议

1、建议各乡镇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到位,县政府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与支持,加快拆迁安置小区建设,尽快回迁拆迁群众。加强拆迁小区管理,完善配套设施,引入物业管理,明确政府承担项目,减少被拆迁户顾虑。无法及时回迁的,及时兑现过渡期补偿费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

2、根据县主要领导要求,县政府尽快研究,以南部地区拆迁实施细则的形式,确定南部地区拆迁政策,保证其合法依据,统一拆迁政策口径,方便操作,并从拆迁补偿政策政策层面,加大违法建设成本,遏制为谋取拆迁利益的违法建设。

3、做好拆迁档案管理工作,尽快收集完备拆迁安置房办证相关资料,将此事提上日程,报请政府牵头明确办证相关单位专人、专责负责办理此项事宜。

4、加大全县各乡镇拆迁工作的指导力度,强化拆迁工作人员培训,着重培训拆迁政策及实际操作标准,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操作标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拿出有力措施,强化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净化拆迁环境。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6篇

一、抓好组织领导工作

对于全区的这一中心工作,区社领导高度重视,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组织实施,成立了区社征收拆迁工作小组,由区社领导挂帅。在一名副主任已抽调到“棚改办”的情况下,按照上级要求不折不扣的又抽调三名人员(其中一名副主任)到街道办事处,全力支持配合棚户区综合改造工作。

为全力做好棚改工作,被抽调人员与区社工作完全脱钩,确保了人员稳定,工作力度不减。在此期间,区社王华茂主任、王士翔书记还经常深入到工作人员所在社区给予工作上的关心和支持。

二、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结合供销社工作服务“三农”的特点,积极配合做好综合改造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与返迁安置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在本单位经济困难条件下,还设法支持棚改挂点社区街5000余元,强化“棚户区”改造宣传的硬件设施,改善工作环境,减轻社区宣传费用负担。

三是抓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有关“棚户区”综合改造及“打击违规违法建设”的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综合改造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与返迁安置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多次召开了有基层负责人参加的宣传动员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职工、家属不参与或教唆违法违规建设,积极支持征地拆迁工作。一年来,区社机关及下属基层单位干部职工没有发现营私舞弊、徇私枉法或煽动、造谣,直接参与阻碍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人和事。我社还积极参与上级布置的拆违工作(如组织全体人员到水西拆违)让干部职工身临其境,受到教育。

三、做好服务配合工作

本单位被抽调人员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到岗到位,服从推进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日,走门串户,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情况,不辞劳苦,扎实工作,受到通报表扬。

由于本单位的职能特点所限,无法为综合改造工作在职能上提供相关服务,但我们在人力、财力方面,最大限度地支持配合这一中心工作。

四、积极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一是做好街社区“棚户”入户宣传工作。为尽早做好棚改工作,我社工作队能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联系有关“棚改”居民户(因为有的居民已不在原址住),如长住户入户了解、外地电话联系了解,8小时以外入户了解等,顺利做好“棚改”准备工作。我社抽调人员分别在两个小组,负责参与街、杨判巷300余户宣传了解摸底,并把情况登记建档。

二是积极做好社区“棚改”准备工作。在顺利完成街社区有关“棚改”的调查摸底工作后,我们按照办事处要求于8月初从街社区转入社区,展开中心城区棚户改造工作,进入社区后,我社工作队对、磨角上、河塔寺路段共计47户私房进行了摸底、走访、宣传动员,一方面宣传省十三次、市第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另一方面基本摸清了47户房屋产权人对棚改的看法和诉求,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三是积极参加社区“棚改”攻坚克难工作。在做好社区“棚改”准备工作中,区政府发出了关于棚户区(危旧房)综合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第5号公告,其中征收范围中含普同塔区域东桥路4号、储运路38号、40号等。根据公告,办事处及时启动该地块棚改工作,我社参加棚改工作的同志积极服从办事处指挥,一名同志从社区抽调到社区参加该地块的“棚改”工作。到目前为止,该地块进入签订协议期,已与“丰源”公司、区佛教协会及一私人商户签好协议,使工作扎实地向前推进了一步。现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7篇

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一个根本。即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不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千方百计让他们分享到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实惠。土地征用做到即征即付,房屋拆迁做到即拆即付。征地拆迁工作做到“四不”:拆迁户安置不及时的不拆迁;拆迁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周转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拆迁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拆迁。同时,更把系统性解决农民失地后、居农拆迁后的安置问题置为重中之重,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考虑照顾失地农民的近期、中期和远期利益,创新思路,明确政策,深化措施,配套跟进,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二、抓住两大关键。失地后今后生活靠什么?拆迁后群众住哪去?这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最为担忧的两大问题,也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两大关健环节。我们从换位思考的角度,思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需,千方百计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增强农民就业转型能力。其一,加大就业培训,努力增强就业能力。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已举办8期13个工种的失地农民专场培训班,培训1400多人次;积极收集县内外企业用工信息,推荐5702名失地农民实现就业。其二,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增加就业岗位。狠抓入园企业开工投产,优先安置失地农民进园务工,共安置1659名失地农民就业。其三,规划建设功能性项目,建立保证长效回报机制。积极鼓励行政村或村民个人参与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宾馆、酒店等功能性项目建设,乡镇、村在5个拆迁安置小区内兴建集贸市场,优先安排失地农民的经营摊位,从而保证失地农民长效回报。其四,实施扶助工程,鼓励农民创业。对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比照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核发《上饶县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优惠,并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所涉及的20个部门共6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县现已为失地农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1612份,实现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有1045人。二是多种渠道安置,满足城市拆迁需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思路,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建设了高松岭、旭日、前山、上海交大、罗家石等5个被拆迁户安置小区,相应成立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挂帅的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水、电、路、通讯、闭路电视和土地平整“五通一平”,并在安置小区内规划了农贸市场、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功能性项目。5个安置小区可集中安置被拆迁户近2000户,总投资将达到8000余万元,现已完成投入6200余万元,安置被拆迁户890户,不仅解决了城市建设安置问题,而且成为城市拓展的新区。同时,实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产权调换”等多种方式,供被拆迁户选择,拓宽安置渠道。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8篇

在这短暂而丰盈的一个半月里,我细细的品味着拆迁工作的酸甜苦乐,面对困难,面对质疑,面对非议,我没有放弃,也没有气馁。因为,我深知,能被借调到拆迁办工作,是我的荣幸,是组织对我的关怀和信任,是领导为我提供了一个更大更炫的施展才华的舞台。

一、虚心学习,克服困难

年至今,我一直作为村官在街道工作,从未接触过拆迁工作。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对拆迁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为此,我自家压力,日夜不间断学习,本着“三人行必有我师”的求学态度和经世济用的基本理念,如饥似渴地学习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带着问题寻资料、找答案,坚决打破井底之蛙的狭隘思想,虚心求教于老同志,努力做到见贤思齐、兼收并蓄、开拓视野。在学习中,我不断争取进步,提高执行力,使自己成为拆迁工作的行家里手。现在,我已经弥补了拆迁知识结构的缺陷,熟悉掌握了拆迁工作的有关知识,能够得心应手的开展工作,可以说这都是受益于各位领导的栽培和各位同事的赐教。

二、恪守本职,扎实工作

众所周知,拆迁工作是块硬骨头,是个苦差事。在这一个半月里,我没少听难听话,拆迁户对政策的不理解、对我们工作的误解、对拆迁工作闹情绪都是我们工作的阻力。面对困难,面对忙碌的工作、心里再苦、工作再累,我都没有退缩过,而是始终以一颗真诚的心来说服和感化拆迁户,让他们真正的接受与认可我们的拆迁工作。每一次,看见拆迁户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帮助他们解决了切切实实的困难,我都会感到由衷的高兴,同时,内心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是的,他们的微笑、他们的称赞就是我工作的最大动力。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9篇

探索实践,寻发展思路

长期以来形成的沿袭不变的生活方式,使人们对征地拆迁工作有偏见,不理解,总是拿旧的道德规范来衡量,认为“卖地挖坟”、“拆房留瓦”是忤逆之行,便以情绪抵触,排斥刁难。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街道没有畏难,更没有退缩。并始终认为:“征地拆迁是发展的需要,征地拆迁工作要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针对矛盾问题研究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带着对老百姓深厚的感情搞征地拆迁,老百姓就会给你理解与信任。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解决好群众的后顾之忧,老百姓是会理解和支持政府的。”为扭转局面,顺利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主要做到了“一深入”、“六到位”。“一深入”就是深入调研。通过深入各村(居、社区)进行调研,切实掌握了本街道的实际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理清了本街道的发展思路:抢机遇,争项目,扎实推进科学发展;抓城建,带农村,努力构建和谐。“六到位”:一是人员到位。街道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职工素质,抽调了一批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耐心好、法律政策水平高的骨干力量充实到征地拆迁队伍中,并投入大量经费、调出一辆工作用车专门开展城市建设工作,保证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推进。二是工作到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入门到户,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动员工作,确保思想动员工作深入、到位。三是强制力度到位。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征地、拆迁的钉子户,抓准典型,依法实施强征、强拆,以扩大影响,达到反面教育的目的。四是法律依据到位。严格按照县的有关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五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从而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六是领导干部到位。在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及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工作中,始终坚持“哪里有问题、有困难,哪里就有我们的干部”的理念,用我们的工作热情,深入群众家中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办事处主任、涉及项目包保领导一直在一线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想办法争取解决,尽量为群众利益着想,让群众慢慢接受、支持城市建设工作,确保了本街道城市建设征地及重点项目启动建设的顺利推进。

和谐创新,破解“天下第一难”

征地拆迁始终是城市建设中一道绕不过的坎,如何破解这“天下第一难”,使征地拆迁合理有序推进,又能让群众得到实惠,既应该从发展的整体来考虑,应该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应该让少数“不那么讲理的人”延缓了整个发展的进程,更不应该因少数人的利益而提高社会发展的综合成本。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10篇

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支持市级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原则,根据市有关政策规定对区内已对接经济适用房源但未安置的重点拆迁项目,按照动迁安置办法准入和经济适用房办法予以管理;对还未对接但经经批准后对接动迁房源的重点拆迁项目,按照动迁安置办法准入和管理。

二、动迁安置房适用的项目范围

市级重点项目和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并经市政府同意的重点项目。

三、动迁安置房办理程序

(一)被拆迁人申请。被拆迁人在签订《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拆迁协议》)后,持《拆迁协议》、房地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资料向区开发办提出购买动迁安置房申请,并如实填写《区动迁安置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区开发办负责对被拆迁人申请情况及《审批表》进行初审。

(二)被拆迁人身份核查。区开发办负责将已初审的被拆迁人情况及《审批表》报送区规土分局审核后办理《被拆迁人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人经济适用房资格核查。区开发办负责将被拆迁人及其配偶人员清册材料报送至区房产局核查是否办理了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对已办理了经济适用房资格证的被拆迁人,由区开发办负责收回其资格证并送交区房产局备案,区房产局在《审批表》内签署意见。

(四)动迁安置房资格审查。区开发办在对被拆迁人《审批表》、《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和《拆迁协议》进行确认后负责出具《动迁安置房通知书》。《动迁安置房通知书》有效期为半年。

(五)动迁安置房购置及办证。被拆迁人持《动迁安置房通知书》前往动迁安置房建设单位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动迁安置房建设单位在办理完成购房手续后,将《动迁安置房通知书》复印件收取备案,并在《动迁安置房通知书》原件上加盖“已购房”印章;动迁安置房建设单位或被拆迁人持加盖“已购房”印章的《动迁安置房通知书》原件前往房地部门办理权属证书。

(六)动迁安置房安置备案。区开发办在被拆迁人拆迁安置工作完成后,与动迁安置房建设单位核对动迁安置房销售安置情况并进行汇总,汇总后将安置情况登记造册后上报市国土房产局备案。

(七)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中的拆迁户安置工作参照上述办法实施。

四、动迁安置房的监督管理

(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拆迁安置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市政府有关动迁安置房源计划审批下达后,各拆迁工程项目单位不得将计划数量挪作他用,需要进行计划内调整的应报经区政府研究批准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优质、高效、廉洁、和谐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紧密配合,千方百计加快进度,确保东大道向南延伸工程顺利实施,早日竣工通车。

二、建设范围和标准

1、建设范围:

东大道向南延伸工程起点为东大道交汇处,分别与规划建设的路—路—路—路—路­—路—路—路相交,终点位于县工业园区大道交汇处,总长3099.941米,为城市Ⅱ级次干道,设计时速40km/h,规划路幅宽度为24米。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做好东大道向南延伸道路沿线土地、房屋、坟墓和树木的调查摸底工作,圈定征用范围。

②完成东大道向南延伸工程道路沿线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树木移栽和杂树木砍伐等工作。

③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树木移栽(砍伐)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④完成东大道向南延伸工程主干道路面硬化施工工作。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成立县东大道向南延伸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规划建设组、征地组、拆迁安置(含坟墓搬迁)等4个工作组,工作人员从县国土局、城司、城乡规划建设局、房管局、水利局、拆迁办、镇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抽调。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办公室:由同志兼主任,同志任副主任。主要工作职责:

1、办理指挥部日常工作,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2、负责指挥部相关会议的组织安排。

3、负责文件、信息、简报、纪要和总结的起草工作,负责管理和使用领导小组印章。

4、负责文件的登记、拟办、分发、督办和归案工作。

5、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6、负责公物的采购、保管、分发和登记,按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7、协同其他工作组办理工程建设有关报批手续,落实各项工作计划,督促各工作组正常开展工作,及时汇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报请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8、做好工程建设有关数字收集和统计工作。

9、负责与施工方联系协调工作。

10、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规划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土地测量、放线,负责提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标准和要求。

2、负责房屋(坟墓)安置区的选址和规划设计工作。

3、会同指挥部办公室、镇政府、县工业园管委会以及相关村委会做好房屋(坟墓)安置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范围内管线的搬迁和建设工作,审核管线迁移补偿费用、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

5、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报建手续。

6、做好工程建设的各项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征地工作组:由同志任组长,和同志任副组长。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镇政府、工业园管委会以及相关村委会做好工程建设范围内土地征收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和安置区范围内的地类认定、面积丈量、补偿费用审核和登记,做好补偿安置方案,按程序组织听证,组织材料报批。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拆迁安置(含坟墓搬迁)工作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拆迁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规划安置组做好安置区的选址和安置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范围内各类建(构)筑物(含鱼塘护坎)、附着物(含果树)等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计算补偿费用,并负责拆迁合同签订、房屋拆迁验收等工作,负责建(构)筑物、附着物拆迁补偿费用的审核工作。

3、负责坟墓搬迁对象的调查核对,签订搬迁合同,负责搬迁费用的审核,协助做好坟墓安置区的规划和安置工作。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城司:工程建设业主单位。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管理,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管,负责工程交验、竣工验收等。

2、国土局: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配合业主完成设计方案评审,并提供相关数据。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协调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参与工程交验、竣工验收等。负责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负责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地类认定、面积测量和登记,按程序组织听证,负责土地报批等工作;负责办理工程用地方面的手续;依法处理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负责临时用地的审批等工作。

3、城乡规划建设局:做好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负责安置区的规划设计和安置选址工作,负责路网质量监督,负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管等。

4、发改委:负责做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编制和项目立项等工作。

5、财政局:负责办公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置区建设费用及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调度等工作。

6、水利局:协助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负责该工程的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工程交验、竣工验收等。

7、交通运输局:协助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负责该工程的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工程交验、竣工验收等。

8、镇和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向群众做好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组织村、组做好土地丈量登记到户;负责征地范围内坟墓等地上附着物的拆迁、搬迁工作;负责房屋、坟墓安置工作;负责调解征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督促村、组把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发放到户;负责落实并办理本辖区范围内土地征用和临时用地的相关手续。

9、房管局:负责拟定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负责工程建设范围内各类建(构)筑物(含鱼塘护坎)、附着物(含果树)的调查核对,建(构)筑物、附着物拆迁补偿费用的审核,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组织对拆迁重点户的房屋拆迁评估、听证、裁决等相关工作。

10、拆迁办:主要做好房屋拆迁、坟墓搬迁工作,负责房屋拆迁补偿款、坟墓搬迁补偿款的发放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环保局:负责工程建设有关环保工作,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12、文化和广播电视局:负责工程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13、监察局:负责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进度。

14、审计局:负责工程项目决算审计。

15、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协助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依法处理阻扰工程建设的人和事。

16、林业局:负责配合做好工程范围内的林地征用工作,妥善处理好经济林木和古树名木的征迁工作。

17、公安局:协助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8、水保局:负责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19、城管局:协助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管,参与工程交验和竣工验收等。

20、公路局分局: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管,参与工程交验、竣工验收;负责做好有关争资争项工作。

21、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文化和广播电视局、电信局、自来水公司等管线单位:负责按规划要求搬迁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管线,并完善好安置区内管线。

22、工程所涉及的村“两委”:负责向群众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说服工作,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迁坟等工作,处理好有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五、工作时间安排

1、开工前准备工作

(1)做好大道的设计、勘察测量、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2)由建设局、城司负责确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单位;

(3)由国土局牵头,发改委组织,城司配合,完成工程项目的可研评审、立项等相关工作;

(4)由城司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初设评审工作;

(5)由城司组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工作;

(6)年4月下旬,由城司牵头,完成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7)年5月上旬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2、征地工作。由国土部门会同镇政府和工业园管委会确定征地的范围、地类和数量,实行镇、工业园包干制,即包工作经费、包协调解决本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并会同权属村组和农户分户丈量,经征地农户签字后,汇总复核、张榜公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由县国土局直接汇入村开设的征收土地补偿专户,由村委会按照补偿标准、征用面积、地类及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的分配方案依法发放和使用。此项工作必须在年5月10日完成。

3、拆迁工作。由县、乡、村三级征地拆迁机构及拆迁户共同进行实地丈量,认定房屋结构、数量,汇总复核,张榜公示并签订拆迁协议,拆迁补偿费由县拆迁办直接补偿到户。此项工作必须在年5月10日完成。

4、安置工作。坚持统一规划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在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对镇和工业园区范围折转实行统一规划安置。由建设局配合镇政府和县工业园管委会在拆迁张榜公示后一个月内,按相关规定落实新宅基地进行安置。由乡、村两级应协助拆迁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此项工作必须在年5月30日前完成安置区“三通一平”并组织拆迁户进行安置选址。

六、几点要求

1、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工作组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树立全局观念,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突出重点、把握时限、形成合力。抽调到指挥部工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保证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12篇

一、拆迁安置指挥部机构设置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安排:

(一)完成项目安置用地选址定点工作

1.由区经合局负责完成项目拆迁安置用地选址定点工作。(年11月10日前完成)

2.由区发改局负责,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村配合完成对10、11、30号安置地块地形图的绘制。(年11月20日前完成)

3.由区城投负责,区发改局、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配合,完成10、11、30号安置地块的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年11月30日前完成)

4.由区城投负责,区发改局、区经合局配合,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30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1月30日前完成)

(二)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1.由区拆迁办负责,区城投、区建设局、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配合,完成项目地块中国有土地上单位及居民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年11月5日前完成)

2.由国土城关分局和区城改办负责,区城投、区建设局、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村配合,完成项目地块中集体土地上村民及居民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年11月5日前完成)

3.由区拆迁办负责,区城投、区建设局道办事处、村配合,完成拆迁评估工作,就拆迁安置方案与项目地块及30号居民安置地块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及住户进行洽谈。(年12月25前完成)

4.由国土城关分局和区城改办负责,区城投

5.由区拆迁办负责办理《拆迁许可证》。(年12月30前完成)

(三)开展动迁工作

1.由区拆迁办负责,区执法局、公安城关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雁南街道办事处配合,于年2月20日开始进行项目地块中国有土地居民的动迁工作。(年3月31日前完成)

2.由国土城关分局和区城改办负责,区执法局、公安城关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雁南街道办事处、村配合,于年2月20日开始进行项目地块中集体土地村民的动迁工作。(年3月31日前完成)

3.由区城投负责,完成项目地块“三通一平”工作。(年4月15日前)

4.由区城投负责,在安置地块建设项目动迁户拆迁安置用房。

三、指挥部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流程清晰、任务明确、时限明确的工作推进方案,并于10月31日前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13篇

三部与公众生活相关的法规规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该《规定》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规定》指出,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等国家法定的休假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应支付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规定》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对于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所欠工资的最高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实物配租要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为了保证公平和公正,《办法》还要求,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应当予以公示。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该《规程》明确了行政裁决及强制拆迁的程序,增加了行政调解程序,建立了拆迁听证制度,确立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决原则,规范了拆迁强制执行行为。《规程》指出,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可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重要的行政性法规规章

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依据全国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批准后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地质灾害预报。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与1995年《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相比,修改和补充后的《办法》改变了以往矿产储量统计与开发利用统计分别进行、一个部门多头统计和部分填报内容重复的状况,将原来实行的原矿产资源储量与开发利用两项统计制度合并,建立了新的规范的矿产资源统计制度。同时,明确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的职责分工,并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与评审备案、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等紧密链接起来,同时办理,既强化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便于登记工作的落实,又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进一步明确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作用。另外,新《办法》还制订了新的指标项目,修改了有关专业术语和名称,增加了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方面的规定。

国土资源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该《规定》对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运行、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合法权益、海上作业与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纠纷的解决以及处罚做出明文的规定。《规定》指出,海上作业者在海上作业时钩住海底电缆管道的,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将海底电缆管道拖起、拖断或砍断。海上作业者为保护海底电缆管道致使财产遭受损失,有证据证明的,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擅自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砂、钻探养殖等海上作业的除外。单位和个人造成海底电缆管道及附属保护设施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部与财经有关的法规规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管理进行了统一的规范,还首次对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的准入条件和开办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衍生产品的准入管理。《办法》指出,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中国国内的金融机构,必须具备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衍生产品交易前、中、后台自动联接的业务处理系统和实时的风险管理系统;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获得其总行对该分行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品种和限额等方面的正式授权;除总行另有明确规定外,该分行的全部衍生产品交易统一通过给其授权的总行系统进行实时交易,并由其总行统一进行平盘、敞口管理和风险控制。银监会有权随时检查金融机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资料和报表,定期检查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处理系统是否与其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种类相适应。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办法》统一了发卡行和中国银联在跨行交易中的收益分配比例和办法,规定ATM跨行取款交易收益分配采用固定行手续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行均按每笔3.0元的标准向行支付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暂不规定ATM跨行查询收费。POS跨行交易的商户也须按一定比例向发卡行和银联缴纳服务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明确了外国保险机构申请驻华机构的审批时间,规定了外国保险机构及相关称谓。《办法》指出,“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将改名为“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按照中国入世承诺,新办法加入了保监会审批的期限的规定;对审批的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正式申请表由保监会提供,保监会审批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保监会主席批准,可以延长10日。对代表机构的展期,不再审批,对代表机构变更地址、更换或增减代表、副代表、外籍工作人员,则由审批改为事后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我国境内非居民个人的外汇流入、流出,等各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银行的职责。《通知》指出,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都是非居民个人。《通知》以1万美元和5000美元为界,分别规定了非居民个人办理外汇收支、外汇划转、结汇、开立外汇账户、将外汇汇出境外应办理的相关手续。银行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非居民个人外汇业务,并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

三部与海关相关的法规规章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以及期限。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权利人可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海关总署《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做了较大的修改,并对转入、转出企业办理结转计划备案手续程序、办理结转报关手续的程序进行了细化。《办法》指出,加工贸易企业开展结转的,转入、转出企业无需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只需经主管海关备案后,就可办理实际收发货及报关手续。《办法》还规定了申请结转的加工贸易企业如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的;逾期未报核《手册》的;未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填制结转货物收发货单的;涉嫌走私已被海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等四种情形,海关将不予受理。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该办法加强了对集装箱制作、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制造或改装以及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维修的监管。《办法》规定,境内制造集装箱的工厂、境内制造或者改装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工厂应持《工厂认可证书》,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递交申请书,经核准后由海关颁发相应的核准证书,方可从事集装箱制造、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制造、改装或者维修。海关总署授权中国船级社统一办理集装箱我国海关批准牌照、境内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海关批准牌照。海关可以随时对维修工厂维修的安装海关批准牌照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进行核查。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房地产项目审批、交易、中介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组长:吴延龙;副组长:吴炳灏;成员处室:房地产市场处、土地市场处、房管处、房改处、拆迁办、法规处、法监处、执法总队、信息中心、监察室、宣传部。

(二)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地产市场处,由房地产市场处牵头,土地市场处、房管处、房改处、拆迁办、法规处、法监处、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宣传部、监察室等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负责统筹根据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汇总各单位自查报告,向局领导小组定期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根据《__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局领导的指示,起草各阶段整治工作报告,由局领导小组向市领导小组汇报。根据各处室及区(县)房管局自查情况研究确定重点检查项目。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集中查办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各部门主要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各部门分别负责以下事项:

1、房地产市场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根据本部门职能进行自查,并监督检查20__年1月1日以来各区(县)房管局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销售许可证情况、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以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情况。

2、土地市场处:根据本部门职能进行自查,指导__土地交易中心和各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对20__年1月1日以来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供应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程序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调整出让合同约定规划条件和减免土地出让金行为。

3、房管处:根据本部门职能组织、指导各区(县)房管部门对20__年1月1日以来房屋租赁市场登记备案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屋租赁市场中是否存在出租违章建筑、出租危险房屋、非法转卖租赁房屋、擅自转租等违法租赁行为。

4、房改处:根据本部门职能对20__年1月1日以来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开发建设单位擅自提高经济适用房售价、销售经济适用房给无购房资格对象等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

5、拆迁办:根据本部门职能检查20__年1月1日以来各区(县)房屋拆迁许可审批行为。

6、法规处:根据各部门需求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7、法监处、执法总队:根据本部门职能进行自查;检查20__年1月1日以来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县)房地产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市场违法案件进行转办和查处落实;对区(县)房管局履行查处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信息中心:根据本部门职能检查20__年1月1日以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制度落实情况。

9、宣传部:根据本部门职能进行自查;对发现并已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10、监察室:对各部门落实各项房地产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并查证的各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违规审批、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处理。

三、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按照职能分工,局领导

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完成四项工作:一是做好自查工作。对照国务院和市政府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自查,对口督促指导各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自查,并对各区(县)对口管理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将自查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按照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职责,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开发项目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做好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囤房惜售、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

三是全面检查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取得、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对本处室和各区(县)房管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管理工作中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四是发现典型案例上报局领导小组。并按照局领导小组的部署公开曝光。深刻剖析违法违规行为的成因和环节因素,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二)做好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工作措施,认真自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将落实情况作为本部门和区(县)相关管理部门自查的重要工作内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认真反思原因,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下一步的完善措施。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1、房地产市场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销售许可审批;开发企业销售现场是否按照《__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示相关内容;严格商品房销售方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按《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范围承揽业务,拆迁项目评估是否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规定进行;是否存在不备案从事房地产咨询、经纪服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已备案经纪机构中是否有具备执业条件的从业人员;对开发企业无证售房或以各种方式变相进行无证售房行为的查处情况;完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和工作措施;落实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比例的情况;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每日房价工作落实情况;对虚假信息、误导居民消费预期等行为进行查处。

2、土地市场处:[20__]37号文件下发后经营性住宅项目用地土地供应是否符合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选址;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情况;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不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总量70的指标落实情况;控制低密度、大套型高档住房用地供应情况;是否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普通商品房用地是否采取限套型、限房价、竞房价、竞地价方式公开出让。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房管处:检查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违法行政、、行为;检查各区(县)房管局辖区内从事房屋租赁的机构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租赁行为。

4、房改处:对有关区(县)房管局在审核“双困”居民配租廉租房和最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管理工作中履行审核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关区(县)房管局在审核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管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关区(县)房管局在审核发放《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资格证明》、《住宅平房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资格证明》管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单位在经济适用房销售过程中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5、拆迁办:严格控制拆迁规模,调查20__年拆迁基本情况;审查区(县)拆迁管理部门及拆迁管理人员在拆迁办证、项目审批及拆迁工作人员在动迁和补偿安置中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审计和检查;认真梳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配合司法机关,对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进行原因剖析予以曝光,并引以为戒,开展警示教育;从解决房屋拆迁困难家庭的住房补偿安置入手,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不断完善房屋拆迁住房保障机制,妥善安置拆迁居民;落实拆迁责任制,妥善处理拆迁问题,维护正常的拆迁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6、法监处、执法总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动态巡查;对发现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督办各业务处室及直属单位转到区(县)房管局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案件。

7、信息中心: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实现信息社会共享;商品房项目信息披露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增强商品房销售透明度的制度和措施;是否建立市民举报系统。

8、宣传部:落实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方面情况。

四、工作进度安排及实施步骤

(一)准备及动员阶段(20__年8月31日前)。主要工作任务:

1、组建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审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部门分工和具体检查任务。

2、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起草各部门自查内容及报送材料要求。办公室起草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3、有关材料报送局领导小组审定。

4、局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详细部署。

(二)检查实施阶段(20__年9月15日前)。主要工作任务:

1、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所有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及我市的要求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表并分别报送相关部门进行汇总分析。

2、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本部门并指导各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自查情况,对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和专项检查要求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报送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区(县)房管局、土地管理部门自查情况,对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和专项检查要求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4、局领导小组汇总各成员单位的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

(三)工作总结阶段(20__年1月至2月)。主要工作任务:

1、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形成工作报告。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和曝光。

2、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上报市政府房地产市场秩序

拆迁工作汇报范文第15篇

(一)准备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并确定技术协作单位,县扶贫、财政、规划、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配合,开展业务培训和基础调查,收集相关资料,落实工作经费。

(二)调查摸底。由技术单位和镇村干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移民搬迁规划、腾退农村宅基地及其它拟腾退的外业调查,建新区调查摸底,图斑标注,地类核实。

(三)建立台账。由镇村组人员协助,对照影像图进行判读,量算面积,实地到规划期内拆迁的建设用地现场调查,统计提取建设用地图斑内住户姓名、人口、村组、计划腾退时间、建设用地面积(其中宅基地面积、附属物面积)、享受移民安置政策金额详细信息等,以村为单位建立拆旧和建新台账(台账姓名和移民安置姓名一致)。

(四)统计汇总。将台账信息统计到村组,对规划期内涉及的具体拆迁户的图斑和面积汇总,对安置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预留用地等,按照建新年度计划的要求进行汇总。

(五)编制文本、建设数据库。编制县陕南移民搬迁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文本、专项规划图和土地复垦规划图;建设陕南移民搬迁专项规划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