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主要职责

(一)招商引资。负责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年度对外招商合作项目,组织与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组织的联系和投资合作,组织各种形式的联络互访、投资考察、招商洽谈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赴国(境)内外开展招商活动。

(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社会及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着重抓好工业经济、科技和工业性投入(技术改造);综合管理开发区各类项目,做好项目的审批、审核报批、管理、会审和统计等工作。

(三)统计及统计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和规划;依据《统计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区内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和经济核算工作,协助配合市统计行政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开发区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开发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乡镇街道及社会事务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市政府授权,负责所辖范围内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社区管理等社会发展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和民政等有关社会发展与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行使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组织、指导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六)城市规划及建设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办理进区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配合做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区内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审查,核定建设用地面积;做好进区项目开工前、投产前的筹建服务工作。

(七)配合、协调市公安、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等部门派驻开发区机构开展工作。

(八)配合、支持和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配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6个职能处室(局)。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管委会的政务、事务工作,协助领导做好开发区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委机关各职能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督查;负责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负责电子政务、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处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开发区的政策调研和课题调研工作;做好委机关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开发区财务概预算、收支计划的编制和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调拨平衡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财务核算及资金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开发区财务报表;指导和管理区内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开展工作;负责区内乡镇、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联系协调区内财政、税务工作。

(二)政治处(监察室)

负责区内党的组织建设、干部教育、统战和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指导区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区内乡镇、街道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考察、配备、调整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和区内乡镇、街道党委、人大、政府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区内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区内乡镇、街道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重大事项报告,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与落实。

(三)经济发展与统计局

负责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科技和产业发展计划,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与管理,科技和技改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负责经济统计及综合统计工作;牵头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全区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联系协调区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四)建设局

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办理进区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工程建设中的相关事宜;负责审核区内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核定建设用地面积;做好进区项目开工前、投产前的筹建服务工作;联系协调区内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社会发展局(农村工作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拟订开发区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计划的分解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区内综合治理、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区内计划生育、政法、人民武装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进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区内乡镇、街道的农村农业工作;联系协调区内公安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区内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实施监察;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要认真贯彻《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按照上级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计生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统筹协调机制,坚持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一票否决”不动摇,坚持经济工作和人口计生工作两手抓,落实“三抓三到位”责任,即:抓工作部署、抓问题解决、抓督促检查,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全区各项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监督科、技术科)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计生工作氛围

认真学习领会、宣传贯彻党的十会议精神,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一要坚持创新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第四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倡导先进思想、文明观念,宣传和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推进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监督科)二要开展经常性宣传活动。推动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等部门加强协作,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主题,在计生国策30周年、世界人口日和节假日、活动日,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工具和文艺文化活动进行广泛的“国策”宣传。(监督科)三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的深入开展。大力弘扬“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把“关爱女孩行动”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延伸和拓展引向深入。(监督科)

三、强化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2012年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要联合相关部门继续保持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推动适时召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部署专项督查工作。全面落实组织领导、宣传倡导、利益导向、社会保障、优质服务、全程管理、“两非”打击和统计监测等各个工作环节。落实出生人口、孕妇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实名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区域协作办案工作机制等,动员方方面面齐心协力、严抓共打“两非”行为,营造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技术科、监督科)

四、加强综合改革,切实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做好动态监测工作,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和清查活动。一要继续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尤其是要加大对试点社区的帮助指导力度,不断总结经验,加以推广运用。(监督科)二要加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综合治理流动人口问题。(技术科、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三要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出台政策、制定措施等途径,在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不断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技术科、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四要抓好法人代表计生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物业管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抓好各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计生工作责任制和私房出租户责任制的落实。(技术科、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五要及时抓好信息交换工作。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子系统,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信息沟通,进一步提高信息通报率、反馈率。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和验证率。(技术科、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六要经常开展流动人口入户随访服务。提高“双查”到位率,对政策外怀孕的及时动员落实补救措施。(技术科、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

五、加强改革创新,全面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

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是国家、省、市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主题,全面启动创建活动。一要突出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家庭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完善家庭社会功能为主线,以构建幸福家庭为目标,从计生家庭最关心的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统筹策划,研究制定方案,多层面提升面向计生家庭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多角度提升面向计生家庭的教育文化服务水平,多渠道提升面向计生困难家庭的帮扶水平,创新活动载体,力争实现服务全覆盖。(监督科、计生协会)二要以项目为抓手求实效。围绕生育文化、青春健康、健康生育、生育关怀、心灵家园“五项工程”,精心制定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争取每个街道都有l-2个亮点,使“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成为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服务品牌。(监督科、技术科)三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加。依托社区自治组织、各级计生协会、社会团体组织,广泛开展争创幸福家庭活动。(计生协会)

六、加强政策推动,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要把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各相关部门在出台相关惠民政策时要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尽量向计生家庭倾斜。一要抓好落实。坚持主动上门服务,全面落实现有的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居规民约规定的各种奖励、扶助、优先、优惠、免费政策,积极做好向辖区育龄群众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四术”、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妇科病普查服务,严格实施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大力实施“金秋助学”、“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启动实施“生育关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监督科、计生协会)二要不断完善。要结合区、街道、部门、社区实际,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围绕计生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培养、抵御风险、生殖健康、经济发展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的要求,不断制订、完善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导向政策。(监督科、技术科)三要注意衔接。处理好普惠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的关系,在社会救助、征地补偿、集体资产分红、土地换社保、入园入学、就业推介、人员招聘等方面向独生子女户和其他计生户倾斜,让计生户享有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使他们感到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促进群众自觉计划生育,推动计生政策的落实。(监督科)

七、加强技术服务,着力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

一要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大力开展科技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继续加强对技术服务和药具市场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四优一满意”的要求,推进区计生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技术科、计生服务站)二要抓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技术科、区计生服务站)三要积极参与预防艾滋病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网络比较健全的优势,结合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经常和随访工作,普及有关科学知识,主动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艾滋病的防治工作,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技术科、计生协会)

八、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推进计生工作重心下移

一要提高各级计生例会质量。坚持开好区、街、社区三级计生例会,尤其要加强对社区计生例会的检查指导。(技术科、计生协会)二要完善居民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街道创建活动,坚持居务公开,不断提高居民自治水平。(计生协会、监督科)三要狠抓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下大气力抓好后进社区的转化工作,加强对计生工作基础薄弱社区的督查和指导。培育一批新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监督科)四要提高社区计生队伍素质。加强培训教育,妥善处理好稳定在职社区计生队伍与更新、提高队伍素质的关系。(监督科)五要继续抓好行风评议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大力保持党员和干部清正廉洁。继续做好“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区计生服务站、街道计生办和社区文明窗口建设,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监督科)六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专项规划》。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数据质量,抓好药具管理系统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努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广大群众的满意率。(监督科)七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巩固和拓展全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成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动单一的计生服务向健康服务转变,积极探索将人口计生工作融入到公共服务管理工作中,打造“大人口”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监督科)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2021最新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xx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xx年x—x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督查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x个,规范x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x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x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x人;抽查案卷x份,平均合格率%。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深化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各地简化生育登记程序,部分地区推行网上办证,探索“多证合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工作;实施“生育关怀”工程,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部分地区卫生计生、公安、纪检、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查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2021最新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1、关于区政府工作报告中任务的督办。年初,在区委全会扩大会议和人代会闭会后,按照主要领导的指示,与区发改委一起将全委会和人代会上安排的20xx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逐一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街办,具体到科室和人员,每项任务还明确了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最后以两办文件下发。平时随时掌握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步全面督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这样以来改变了过去只由区发改委进行分解任务,发文后却无人督促的局面,确保政府的决策有人管、有人干、有结果。目前,已对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

2、关于领导批示件的督办。领导批示件多是一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办及时介入,准确判别,把握好领导的意图,与职能部门多交流,了解其中的症结所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做好问题处理的督促落实工作。例如,原工业总公司牵头的“日利洋房”购房户反映的问题,在督查办的积极协调下,事情进展顺利,购房户情绪稳定,没有再发生集体上访。

3、关于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对于召开的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做到一会一督,逐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基本上做到在x个工作日内发出督办通知,x个工作日内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对于完成时限较长的事项通报后,定期进行电话督促落实,确保政府决定事项尽快落到实处,因客观原因不能落实的事项要求责任单位要讲请理由。全年督办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x件,区政府常务会议x次、议题x个、决定事项x多件,区政府专题会议x次。市政府每个季度对各区县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我区的办结率均为百分之百。

4、关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长信箱)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投诉栏目(区长信箱)反映问题办理规程,制作了办理单。为加快办理流程,对群众反映的每个问题核实下载后,一份送区长,一份送分管副区长,督查办按照领导的批示精神,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办理。对于办理结果,经过整理送领导审阅后,再回复给网民,并做好回复后的跟踪落实。该投诉机制的建立,为群众提供了一个有话可说、有要求能提、有意见敢讲的平台。群众网上反映的问题,除部分短期难以解决外,约90%能得到较满意的答复。今年共收到市区门户网站的感谢信、表扬信x件。

5、积极开展专项查办。今年x月份,为贯彻落实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全体会及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区政府召开了第三次全体会议,对下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并就各部门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我办就各部门贯彻落实会议情况及时进行督办,确保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位、落实到位。针对渣土运输车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了对相关部门的督促力度,促使相关部门对渣土车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还就放心馒头店创建、甲型hini流感防控、三年植绿大行动等重要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办,定期通报,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6、加强重点项目督查。在重点项目督查方面,我们与区委督查室、区考评办、区发改委联合,形成了大督查格局。定期联合,由区级领导带队分组检查重点项目,特别是针对x个重大项目以及进度缓慢、未开工项目进行督办。这样既增强了督办权威,同时也减轻了由于多头督查对各责任单位造成的负担。今年共联合督查11次。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农村、社区、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为内容,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和人民满意站所建设为抓手,全面、客观、公正的督导各村、社区、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情况,充分发挥督导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作用,推动全镇各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仙女”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督导对象

按照分类督导、整体推进的原则,用三年时间完成全镇农村、社区、事业单位督导工作。依据镇2007年度农村、社区分档晋级定级排名,随机抽样,确定今年下半年督导的对象有6个村、4个社区、两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勤丰、七闸、三和、新民、黄庄、长红等6个村,云峰、南苑、东苑、张纲等4个社区,农机站和企管站。

三、督导内容

1、班子整体运行情况。按照着力增强五个方面能力的要求,看班子的凝聚力、公信力。一看“班长”对班子的驾驭能力,是否决策民主、政令畅通;二看班子成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是否经济有增长、发展有速度;三看班子成员思路创新、工作创新的能力,是否开展特色工作、有亮点的工作;四看班子成员对上级和本级党政组织决策部署的执行能力,是否工作到位、效果明显;五看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是否既独挡一面、又相互配合;六看班子组织结构情况,是否交叉兼职、效率提高;七看班子成员走村(居)入户情况,是否结对帮扶、群众满意;八看班子清正廉洁情况,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包括工资、福利、奖金的确定和发放、养老保险以及“三费”的标准和使用)。

2、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查镇党委、政府下达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完成任务的可行性,看经济工作的增长点、社会事业的闪光点以及行政工作的亮点。

3、市、镇各项重点工作和突击性工作完成情况。针对发展高效农业、开展三大合作、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国家环保和卫生城市、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园区建设、服务城市建设以及防违治违等重点工作,查组织网络、计划制定、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和完成效果情况。

四、督导要求

1、加强督导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和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督导小组要制定督导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督导工作。

2、督导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在组织面上督导工作的同时,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村、社区和事业单位深入剖析、长期跟踪,及时发现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努力提高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要建立对农村、社区、事业单位督导工作的有关制度。对被督导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并限期整改,要将督导结果及时公开,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办事处人口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社区(村)示范活动领导小组。

2、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本社区(村)群众自治示范活动,要把示范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生专干具体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制定好具体实施安排工作计划,并于4月3日前报办事处计生办。

3、办事处计生办要配合区计生委、计生协会的要求,指导做好社区(村)开展群众自治示范活动,加强社区(村)计生协会建设,做好居(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二、主要目标任务

1、开展“万居(村)示范活动”,就是进一步加强居(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加强居(村)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机制建设,引导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2、活动时期为年至年,活动期内要求处属9个社区居委会和红旗村要100%达到“示范居(村)委会”。各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创新性开展活动,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开创出新的示范“亮点”,争取在全区推广。

3、年8月开始,办事处选择在下壕塘社区开展示范活动试点,探索开展示范活动的做法,其它8个社区和红旗村将逐步开展示范活动。同时,办事处适时将组织召开“群众自治示范活动”现场会,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氛围。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认识开展“万村(居)示范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发挥社区(村)党总(支)部的核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党员依法正确行使民利,保证村(居)示范活动真正落实实处。

2、创新工作。要把“万村(居)示范活动”与全年计生工作贯穿起来,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万村(居)示范活动”。

3、加大投入。在活动开展期间,各社区(村)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做到三集中,加入投入的力度,确保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

4、加强督查。在活动开展期间,办事处将抽调计生办、督查办等有关人员组成活动督查组,对各社区(村)示范活动的各个阶段、环节的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并召开调度会,对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5、要完善村规民约。村(居)示范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进行,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规定权利义务,切实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

6、要加强民主管理。村(居)示范活动中,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实行村(居)务公开,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的制度、规范和程序。

7、要注意利益导向。要进一步推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等制度,积极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和幸福工作项目,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计划生育家庭能够优先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8、要强化群众监督。在村(居)示范活动中,应将村规民约上墙公开,通过“阳光计生”热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发展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纳入社区建设中。

9、要健全工作网络。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社会资源、人才资源,实行资源共享,积极开展示范活动。

四、活动规划

(一)年:制定方案,启动实施

1、各社区(村)要制定“万村(居)示范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启动“万村(居)示范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文艺演出,营造辖区内村(居)示范活动良好氛围。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村(居)示范活动培训班,发放培训材料,进步提高对活动的理解力和操作力。

3、向区申报,做好东阳山、土地庙社区第一批示范活动工作,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及归档,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年-年:抓好试点,树立典型

1、切实抓好试点社区下壕塘示范活动,加强网络和阵地建设,建章立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示范主题活动。

2、配合做好第二、三批示范村(居)的评估、审核和表彰工作。

(三)-年: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1、总结村(居)示范活动经验、树立典型。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强化基础工作,构建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服务机制。

结合2011年社区“两委”换届,做好工作交接并加强对新任计生干部的指导和培训,促进社区计生基础工作和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针对新建小区及回迁居民,做好信息摸底和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居民公约的修订与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居民满意度。街道将建立定期指导的工作制度,全年将开展四次对社区的全面督导和两次对驻街单位的全面督导工作,尤其对新合并的社区及管区个体、私营单位加强监督、指导力度,随时追踪工作落实情况。利用社区“三个中心”建设的有利时机,推进社区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强化社区人口计生服务功能,开创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新局面。

二、抓好“三个一”,打造立体化宣传教育氛围。

一是在新建回迁小区打造一条“创生育文明,建和谐家园”生育文化街,通过漫画及主人公日记的形式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亲民性。二是进一步完善街道便民服务网站,加大对惠民政策以及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为居民提供更准确更实用的信息。三是制作“办事程序一本通”,让居民根据自己所需了解相关程序,为居民提供更为方便周到的服务。

三、开展优质服务,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2011年,街道依托区人民医院新建立一个计划生育服务站,跟以往相比,在硬件设备、医疗环境、医务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今年将充分利用计生服务站,规范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咨询、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等工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争取为管区育龄妇女提供更加优质的随访咨询和技术服务。另外,根据上级要求规范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深化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力度,探索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机制,推动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依法行政贯彻在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环节中,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便民维权服务。配合区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抚养费积案、难案公示曝光工作,街道、社区、厂企、市场每月利用公开栏、公示栏、宣传栏公示奖励政策落实、违法生育处理等情况。

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措施,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规范》,规范工作程序,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解决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问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行风建设争先创优活动,形成“比、学、促、帮、带”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利益导向政策,确保各项奖励落实到位

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全面落实。重点抓好“五奖”(晚婚晚育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放弃二孩生育奖励、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城镇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四救助”(计生公益金救助、计划生育扶助金救助、特困家庭生育救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四免”(免费开展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检查、免费生殖健康专项检查)、“一优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向独生子女家庭倾斜政策)等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确保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时足额100%发放到位,督促管区企业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和“人口关爱基金”募捐活动。

六、深化人口与发展研究,破解城区管理难题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研究工作,共同关注管区人口计生工作现状及难点、热点问题,做好调研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市、区上级部门开展国际化城区人口规模研究、人口与经济社会文化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互动关系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宝山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探索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的发展。

二、管理原则

围绕“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针,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明确职责,实行重点指导和分级管理。

三、管理模式

(一)属地管理。宝山区域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均实行属地化管理,管理形式为重点指导和分级管理相结合。

1、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大型企事业单位及区属委、局重点联系与指导。每年召开1—2次会议,通报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举办1—2次业务培训班,培训政策法规、生殖保健等业务知识。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监督指导等工作,与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活动,阶段工作督查,年终考核评比、文明单位审核等形式进行管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站、室,为企事业单位职工及下岗、协保、内退人员提供相关法规政策咨询、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服务。

(二)单位负责。企事业单位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实行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努力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的目标和要求。

(三)居民自治。社区居民依照国家法律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居民自治,积极协助政府做好本社区内小型企业及个体业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把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与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群众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结合起来。

(四)社区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建立完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站、室及人口学校等有关计划生育服务设施,为社区居民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计划生育综合服务。

1、宣传培训。为社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计生干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提供召集企事业单位参加地区内的大型宣传活动的场所。

2、提供政策咨询与服务。为社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对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照顾生育第二孩、享受生育保险、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等社区居民办理审批或审核手续提供方便。对企事业单位下岗、协保、内退人员中的育龄妇女纳入社区管理服务。

3、提供避孕药具。确保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药具供应。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 统计督导工作一般要求

统计督导工作由各区县统计部门组织实施。因涉及调查对象较多,需要一批熟悉统计业务并获得统计执法检查证的人员组成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应事先通知,并依据统一规范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表格作现场督导检查。

被督导单位应提供齐全的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相关证件,如法人营业执照、统计登记证;二是统计相关资料,比如经普方案、2008年经普统计年报和其他统计年报,统计台账等;三是填报统计年报的依据,指单位2008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相关费用的明细账表(如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等),能源指标有的还涉及会计相关原始凭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还应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应缴税金科目的应缴增值税科目,已有2008年审计报告的单位需提供审计报告。

■ 统计督导检查内容

统计督导检查内容围绕两个方面进行,一是统计基础工作,即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人员拥有统计从业资格、参加经济普查工作布置会暨年定报布置会、统计数据审核等情况;二是统计数据质量,主要涉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报表、2009年定报、2008年日常年报的数据质量,通过查看相关内容,了解被督导单位的情况。笔者根据2009年2月份已督导的企业的情况,将督导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归纳如下:

行业划分是否准确

通过查看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2008年《利润表》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判定行业划分是否正确。督导中发现,2008年经济普查新纳入规模以上的企业中,有部分行业划分存在问题,其中一家年营业收入10亿元左右的企业,90%以上的营业收入为销售商品实现的,应为商业的批发业,清查时按工商执照照搬为投资管理的服务业;还有的清查表为商品零售业,企业是在商场设有专柜销售商品,与商场结算货款,实际是以商品批发为主的企业。

在行业划分上,首先要了解单位的主营业务是什么,主营收入是否比较稳定,根据主营收入稳定的最大项划分行业。若是销售商品的企业,问清楚销售(或结算)对象是谁然后才能正确判定行业,参考工商执照但决不能简单照抄。

查看报送的统计数据是否正确

督导人员应熟练掌握所督导企业的经普方案(或相关统计制度)要求,根据经普方案或2008年相关专业统计制度中的指标解释,检查企业报送数据的对错。如财务状况表中的“营业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报告期对应指标计算填列,其他如要求从《资产负债表》上对应科目取数时,注意对应项的期末数即可。督导时还发现,有的企业统计人员根本不看统计制度要求,而是根据自己的理解乱填。有一个2008年新纳入规模以上管理的商业企业,在参加经济普查工作布置会上只听到统计数据是含税的,也不问清楚是哪个数含税,就将上报的财务状况表的营业收入加上了增值税的销项税,导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等出现较大差错。

除按统计制度要求直接从相应会计账表取数的指标对照核实对错外,还要根据督导要求重点查看行业的重点指标,详细记录指标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核对数据来源是否全面、正确,最后按要求填写督导检查情况表。

■ 重点督导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简称零售额,它是判定消费品市场活跃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特别是当前受国际经济形势不景气影响,国家提出积极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以拉动消费,零售额实现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消费品市场活跃与否。

概念: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全社会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及其他行业对城乡居民、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按统计渠道划分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指专门从事商品转卖业务的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和其他行业附营的批发零售单位以及个体户直接售给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

餐饮业零售额:指专门从事食品的烹饪、调制并直接零售给居民和社会集团饮食的各种饭馆、酒馆、茶馆等餐饮业的零售额。

其他行业零售额:指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直接零售额,包括各种经济类型的农业(不包括农民)、交通运输业、邮电业、建筑业、服务业、公用事业、出版社等行业的零售额。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按用途分

吃类商品:指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食品、饮料、烟酒等吃类商品的零售额。

穿类商品:指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等穿着类商品的零售额。

用类商品:指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除吃、穿、烧类以外商品的零售额。

烧类商品:指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炊事、取暖、照明和动力用的各种燃料的零售额。

正确划分零售额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不是按销售量或销售价格区分,而是按售出商品的最终用途划分的。与批发的主要区别是:购买商品用于生产经营、转卖或加工后转卖、出口的是批发;购买商品用于直接消费的是零售。如销售一台机床,有的企业统计人员认为销售量小应统计为零售,实际上机床的用途是用于生产的,应统计为批发;还有的企业按批发价售给单位的办公用品认为是批发价格就统计为批发,实际办公用品应统计为对社会集团的零售。

商场里的专柜与商场结算销售不是零售额。工作中遇到最多的是商场里的专柜,以品牌类化妆品、服装和鞋类销售为最多,他们多是某品牌在北京的销售公司,如欧珀莱、奥卡索等的销售公司,销售的商品以各个商场结算为主,售于商场实现的销售部分为批发额。

链 接

北京大兴局队从四方面入手做好统计督导工作

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调查队,为确保2009年督导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近期以督导检查业务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统一工作思路,明确方法要求,具体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市和区政府“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督导工作实际,强化对企业服务和业务工作的指导。

二是突出督导重点,提高数据质量。本着“带着问题下企业”的工作态度,对企业报表上报记录和重要指标填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通过全方位督导,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强化现居住地管理为重点,将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加强户籍和居住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新举措,探索新方法,形成新机制,谋求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全面提升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辖区社区(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四同”工作标准,形成信息采集、责任管理在社区(村),服务管理在街道(乡),执法检查、监督考核在区级的工作格局,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到2015年,适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需要的组织网络、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预防、控制和查处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能力不断增强,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及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成立××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区外来务工人员教育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王静同志兼任,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履职开展工作。每季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综合治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经常性的联合执法,督查基层落实情况。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为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四、街道(乡)、社区(村)的职责

(一)街道(乡)的职责

1.配合区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对社区(村)核实上报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流动人口进行查处,并对违法生育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

2.通过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和其他渠道,与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加强工作联系,及时通报育龄流动人口的生育、避孕节育情况。

3.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手续。

4.查验育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办理的督促其限期补办。

5.建立本地流出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台帐,为流出的育龄人员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生育、避孕节育等跟踪服务。

6.指导社区(村)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二)社区(村)的职责

1.与辖区内的用工单位、出租房屋产权单位(个人)、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书,做到服务管理全覆盖。

2.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制度,及时采集婚育、生育情况,实施动态登记管理,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重点跟踪服务。

3.组织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督促违反规定怀孕的妇女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发现并及时上报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5.上门为育龄流动人口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和避孕药具。

6.集中对育龄流动人口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咨询及培训工作。

7.与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建立生育、避孕节育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进一步整合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信息,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面协作、多方共赢”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统一采集、证件统一查验、数据统一应用。公安部门要把流动人口是否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作为采集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的重要内容,并及时反馈到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跟踪管理;卫生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反馈无合法生育证明的生育信息,以便及时查处。

(二)建立责任倒逼制度

按照“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查倒逼落实”,建立综合治理倒逼、目标人群管理倒逼、信息管理倒逼、违法行为查处倒逼制度。

1.综合治理倒逼。一是以提供人、财、物力保障倒逼各街道办事处(乡)实施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不断提高。要广开渠道,保证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二是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倒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的形成和健康运行。

综合治理倒逼根据各部门的履职情况和协作配合力度采取专项工作督查、季度通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2.目标人群管理倒逼。一是以点逼面。通过随机抽查好、中、差三个点的18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婚育、避孕、节育情况,与社区(村)登记在册数据进行对比,倒逼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管理覆盖面。二是以流动人口育龄人群满意度倒逼服务管理质量。通过问卷调查、随机访谈或举报,了解流动人口育龄人群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检验各街道办事处(乡)计划生育工作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

目标人群管理倒逼由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工作检查组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相关内容采取不打招呼方式进行。

3.信息管理倒逼:一是以健全流出、流入、怀孕、生育、出租房屋变动等动态信息,倒逼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问题的有效解决。社区(村)要建立、完善规范的流动人口婚育、避孕、节育信息台帐,做到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特别是育龄妇女底数清、情况明,登记建账率要达到96%以上。二是以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公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卫生部门负责监管的医疗机构生育监测系统提供的无合法生育证明的生育信息倒逼社区(村)流动人口信息动态管理,将三个方面提供的生育信息与社区登记在册的信息进行对比,检验动态管理水平。

信息管理倒逼通过工作调研、数据比对、专项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

4.违法行为查处倒逼。一是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倒逼有法不依、执法不力、违法不究行为的查处。二是以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动态信息倒逼各街道办事处(乡)的依法查处执行力。从2008年10月1日起,在异地违法生育后到现居住地居住未及时进行查处的、在现居住地居住后违法怀孕生育未及时进行查处的,每查实一例,当事人属城镇居民的,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向区政府责缴10万元,属农村居民的,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向区政府责缴5万元。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将督查情况上报区政府进行通报,区财政局负责执行,责缴资金全部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违法行为查处倒逼通过各级领导批示、群众举报、市委目督办和市政府目督办专项督办、区委督察室和区政府督办科专项督办、市人口计生委和区人口计生局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三)完善有奖举报制度

区人口计生局要继续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有奖举报的广度和力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加大宣传,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在为举报人进行保密的基础上,既要对流动人口违法怀孕、违法多生育行为的举报者进行奖励,也要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举报进行奖励。对举报流动人口违法怀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每举报一例,由区人口计生局给予举报人400元的奖励;对举报违法多生育,经查证属实,每举报一例,由区人口计生局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对举报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每举报一例,由区人口计生局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四)建立暗察暗访制度

由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乡)、社区(村)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服务态度、规范执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地点的监督查访。暗察暗访的结果将作为通报、限期整改、年终考评、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

(五)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

为及时掌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倒逼各级各部门工作的落实,根据各项需通报内容的实际情况,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进展通报制度。一是日常简报通报。各街道办事处(乡)每月5日前要将上一个月计生相关指标完成进度,存在的问题和落实目标任务所采取的好的措施、经验、做法以简报方式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进行简要通报。二是季度分析通报。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日常检查走访情况,通报各街道办事处(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特别对工作重视不够、出现较大问题的部门,将在全区通报批评。三是半年联席通报。由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根据区人口计生部门了解的情况,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报送、协调配和、履职情况进行半年通报。四是末位预警通报。由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每半年对人口计生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预警通报,主要是通报各街道办事处(乡)工作指标完成实绩的排位。半年和末位预警通报排在末位的,其主要领导要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作专题汇报。

(六)建立健全行政职能部门联动整治长效机制

加强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是当前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点和核心。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时间,各街道办事处(乡)具体组织实施,公安、人口计生、卫生、劳动保障、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职,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查处、“两非”的打击为内容,重点加大对出租户、建筑工地、物业小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联动整治。各部门要协助街道(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动整治,进一步扭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低、计划外怀孕落实补救措施难、违反政策生育处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被动局面,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和约束力,维护良性的生育秩序。

六、考核奖惩

为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真正落在实处,要建立新的考核奖惩机制,考核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实事求是、科学分析的原则,兑现考核坚持奖惩并重、奖罚分明的原则。

(一)考核内容

1.社区(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四同”工作达标率。

2.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乡)、区人口计生局与各街道办事处(乡)社建办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指标完成情况。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实绩考核与群众满意度相结合、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包括暗察暗访、专项督查、责任倒逼、工作通报;年终考核包括随机抽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综合评价,由区委督察室、区政府督办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奖惩方法及标准

1.考核结果评定

按照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和“提醒注意单位”三个等次。

“优秀单位”的考评标准:社区(村)“四同”工作达标率在98%以上,责任书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部完成。

“达标单位”的考评标准:考评标准为社区(村)“四同”工作达标率在95%以上(含95%),责任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分”有1项没有完成的。

“提醒注意单位”的考评标准:考评标准为社区(村)“四同”工作达标率在95%以下,责任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分”有2项以下(含2项)没有完成的。

2.建立责任保证金制度

区人口计生局和每个街道办事处(乡)要向区政府交纳2万元的责任保证金。责任保证金专款专用,用于年终考核奖励经费。

评为“优秀单位”的,除全额返还保证金外,区财政按“以奖代补”的方式再奖励两倍数额的奖金;评为“达标单位”的,除全额返还保证金外,区财政再奖励一倍数额的奖金;评为“提醒注意单位”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四)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进行逐级责任追究。在年终考核被评定为“提醒注意单位”或被处以过经济责缴的街道办事处(乡),除全额扣除保证金、实施经济处罚外,区委、区政府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非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人员由用工单位解聘或辞退;对于指标任务完成进度缓慢、信息报送不及时、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将由区委督察室、区政府督办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责成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督办整改,对于整改力度不到位的,将由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提请区纪委、区监察局进行问责。对工作有突破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名单给予奖励。对于协调配合、履职到位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由区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附件:1.××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2.××区社区(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四同”工作内容及评分标准

××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人口计生部门:

1.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宏观协调工作;

2.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和指导办事处(乡)、社区(村)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和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4.负责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的供应,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育龄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服务;

5.按照市人口计生委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街道办事处(乡)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公安部门:

1.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时,要先核查其现居住地街道(乡)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将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人员名单每季度向其现居住地街道(乡)计生办通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2.配合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工作,每季度向街道(乡)计生办提供一次辖区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信息;

3.对阻挠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法的对象要严肃进行查处,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三、卫生部门:

1.督促辖区内有产科资质的医疗单位在为流动人口开展孕检或分娩诊疗时,要检查当事人的《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及时作好登记,并向医疗单位所在地街道(乡)计生办通报;

2.指导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做好育龄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实行规范管理;

3.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非法为流动人口提供助产服务、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者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报告单》,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为流动人口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查处。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营业执照时,要先核查其现居住地街道(乡)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将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人员名单及时向其营业场所所在地街道(乡)计生办通报,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流动人口进行查处;

2.把市场管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结合起来,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做好集贸市场内流动人口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宣传、督促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五、劳动保障部门:

1.介绍流动人口就业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街道(乡)计生办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将情况及时向其现居住地街道(乡)计生办通报;

2.督促企业在用工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六、房管部门:

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住宅小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教育部门:

1.对流动人口子女在入园、入学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街道(乡)计生办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将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人员名单及时向学校或幼儿园所在地街道(乡)计生办通报;

2.做好向流动人员的学生家长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工作,做好下属学校和企业流动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工作,并登记入册。

八、民政部门: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协助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对困难的计划生育户实行救济和援助。

九、财政部门:

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流动人口管理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达到同等的投入水平,以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需的经费,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提供必要。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相关手续时,须认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积极主动向区人口计生局通报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同时,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协助区人口计生局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区社区(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四同”工作内容及评分标准

××区社区(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是:

一、同宣传(25分)

(一)上门发放免费计划生育宣传品(15分)

全年收到宣传品累计数

宣传品入户率=——————————————————×100%

辖区内流动人口户数x4

评分标准:按要求每季度发一次宣传品,一户流动人口一年发放四次。根据入户率按比例给分,最高15分。

(二)针对不同流动人口人群适时举办生殖健康培训(10分)

评分标准:举办了生殖健康培训的得10分,未举办不得分。

二、同管理(25分)

(一)收集、登记、反馈信息(15分)

1.计生协会志愿者发现社区(村)内外来人员婚育、生育信息,填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后交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

评分标准:社区(村)内出现外来人员婚育、生育情况而未填写报告单的,每查实一例扣1分,最多扣5分。

2.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后,2个工作日内对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评分标准: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对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的,每出现一例扣1分,最多扣5分。

3.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及时做好台账的更新登记。若发现有违法怀孕、生育的,原则上应于当天填写《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怀孕)信息报告单》并报告街道(乡)计划生育办公室,最迟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

评分标准: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而未及时更新台账的,每出现一例扣1分,最多扣5分。

(二)签订责任书(10分)

社区与辖区内的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单位、雇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责任书》,与房屋产权单位、个人签订《出租、出借房屋单位、个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与小区物业签订《物业管理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协议书》。

签订了责任书的单位数

责任书签订率=———————————————————————×100%

辖区内的用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个人、小区物业总数

评分标准:根据责任书签订率按比例给分,最高10分。

三、同服务(25分)

(一)提供免费避孕药具上门服务(10分)

评分标准:流动人口有需求而未得到免费避孕药具上门服务的,每查实一例扣1分,最多扣10分。

(二)组织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到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展环情、孕情监测、生殖健康检查(5分)

评分标准:组织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进行检查的得5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三)为流动人口维护计划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提供帮助,排忧解难(10分)

评分标准:未及时为流动人口维护计划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提供帮助、排忧解难的,每查实一例扣1分,最多扣10分。

四、同考核(25分)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全区教育方针、法规、政策的落实实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热点问题和各类举报案件;负责调查、处理本系统违纪案件。

(三)负责本系统干部考核、培训、培养选拔、任免及组织发展,干部档案的建立、保管。

(四)负责本系统理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工作和干部、教师理论学习,师德教育管理;党建资料管理,党刊发行。

(五)负责群团组织建设、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教工民主权利的落实,组织教工社会性活动。

(六)负责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计划;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对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宏观管理、调查、总结和分类指导;对中小学办学方向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七)贯彻落实国家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科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校“阳光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八)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创建“平安校园”。

(九)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对高中、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组织与指导;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反向小综合会考、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批民办学历(非学历)学校的审批、监督、宏观管理及日常视导、年度检查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计划,教工需求预测、人事调整、大中专毕业生的调配计划;负责教师教育工作、教师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培训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负责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技术工作考试、伤残人坚定,教师奖惩、人事档案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中小学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经费核查、统计分析、监督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配备;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与审计。

(十三)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所开办、停办、级别评定工作和全区托幼园所业务视导、年度审验评估工作。负责园所长和保教人员的资格审定和培训。

(十四)负责中小学科学技术、劳动技术课程的整合与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十五)负责对教育系统信息化设备进行管理和指导。建立覆盖全区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为学校提供设备技术和设备应用的服务支持。

(十六)负责新建、翻建和扩建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舍、教师公寓维修和维护。

(十七)负责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学生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负责教育事业开发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全区教育方针、法规、政策的落实实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热点问题和各类举报案件;负责调查、处理本系统违纪案件。

(三)负责本系统干部考核、培训、培养选拔、任免及组织发展,干部档案的建立、保管。

(四)负责本系统理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工作和干部、教师理论学习,师德教育管理;党建资料管理,党刊发行。

(五)负责群团组织建设、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教工民利的落实,组织教工社会性活动。

(六)负责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计划;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对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宏观管理、调查、总结和分类指导;对中小学办学方向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七)贯彻落实国家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科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校“阳光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八)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创建“平安校园”。

(九)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对高中、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组织与指导;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反向小综合会考、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批民办学历(非学历)学校的审批、监督、宏观管理及日常视导、年度检查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计划,教工需求预测、人事调整、大中专毕业生的调配计划;负责教师教育工作、教师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培训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负责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技术工作考试、伤残人坚定,教师奖惩、人事档案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中小学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经费核查、统计分析、监督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配备;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与审计。

(十三)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所开办、停办、级别评定工作和全区托幼园所业务视导、年度审验评估工作。负责园所长和保教人员的资格审定和培训。

(十四)负责中小学科学技术、劳动技术课程的整合与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十五)负责对教育系统信息化设备进行管理和指导。建立覆盖全区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为学校提供设备技术和设备应用的服务支持。

(十六)负责新建、翻建和扩建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舍、教师公寓维修和维护。

(十七)负责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学生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负责教育事业开发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关键词]中国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者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2-0023-02

一、社会工作者多青睐青少年和儿童的服务活动,忽视其他服务

社会工作者对于青少年儿童的关注显著高于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其他人群。从受助者的角度看,青少年儿童活泼、好动,求知欲望强,有比较充足的业余时间,而社工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彼此很容易接触并熟悉起来,因而该群体非常乐于参与社工组织的活动。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群体则明显不同。妇女,尤其是那些生活在“村改居”的妇女,大多忙于生计,许多人在周末也需要加班,基本没有闲暇时间,所以很难将她们组织起来开展活动。而且在她们眼中,大多数社会工作者都是年轻人,人生阅历不够,工作经验不足,她们往往不会对社工服务予以认可,在遇到困难时不会想到向社工求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一些社会工作者尝试着开展亲子活动,通过孩子把妈妈引入到活动中来。这样的做法一般能收到很好的效果:从妇女的角度来看,通过活动她们可以相互认识,在过程中如果相处得融洽,会把这种关系延续到生活中;从社工的角度看,如果能够通过活动和这些妇女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这些人很可能成为以后开展服务活动的支持者。但是,这只是一个技巧,它的适用性很有限,为了更好地开展妇女方面的社会工作,需要社工努力挖掘和利用身边的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能吸引和帮助她们的服务活动。以当时的实习经历为例:当时社区中挖掘一名会瑜伽的义工,然后招募18―50岁以下的妇女学习瑜伽,把时间定在周末,当时很受社区妇女们的欢迎,也收到了很好的服务效果。

与妇女群体相比,老年人的业余时间很充足,他们的儿女都忙于工作,因此该群体的生活较为单调。社会工作者把他们组织起来,定期开展一些娱乐和学习型的活动非常有意义,也常常受到老年人的好评。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会遭遇到比较大的困难,“语言障碍”便是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种。由于社工本身的年龄、知识背景与社会来源所限,我们常常无法很好地掌握方言,而许多土生土长的老人都不会普通话,由此导致沟通不便甚至误解,这是许多在南方地区从业的社会工作者都会遇到的障碍。相关机构在服务点配置人员时,要全方面考虑,把会说客家话的社工配置到需要用到这些方言的岗位;还可以在一些本地居民较多的服务点进行定期语言培训;另外,采用政策和待遇优势吸引本地人从事社工行业工作。

二、社区活动和小组开展较多,个案工作易受冷落

作为社会工作的三大工作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各有其独特的工作程序和技巧,从理论的角度看,它们没有等级差异。然而,在实际的社会工作过程中,大多数社会工作者都偏向于社区和小组活动,而冷落个案工作方法。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方面,在机构分配给社会工作者的任务和指标中,社区活动和小组活动部分占据较大部分;另一方面,各个工作方法的难易程度有区别。社区活动从策划、组织、开展到总结都相对简单,一次活动出现的意外状况较少,其形式基本是丰富居民业余生活的娱乐活动,很容易调动起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小组工作也多围绕服务人群的兴趣培养和学习的主题,如青少年手工制作、亲子绘画、老年电脑学习班、羽毛球或兵乓球学习等,这些活动的开展很少遇到困难。而个案工作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就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实务活动,个案活动和心理咨询活动有些相似,社会工作者需要以本专业精神为指导,运用相关的心理学知识和技巧,这对社会工作者的个人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在实务中,从界定服务对象到与其建立信任关系,再到实质性的助人服务的开展,每个过程都需要社会工作者投入很大的精力。另外一个有较强中国特色的是,很少有遇到困难或者问题的居民来求助于社会工作者,大家对于娱乐性的活动很积极,但是很少提出困难性的求助。很多社会工作者为了完成个案工作的指标,不得不找一些平时关系较好的居民来充数,其工作内容和总结也可能是自己编写和杜撰的,所做事情有很强的应付性。

三、实务活动监督不够

在活动开展之前,社会工作者都会有一个活动策划,这个策划包括活动目标、理论应用、具体程序、活动经费申请、活动问题预评估等项目,在活动结束之后也会有满意调查表、活动总结和新闻稿等档案要处理。但是这些程序式的事务在实践过程中常常被扭曲。一个活动一旦开展起来,往往很难按照活动策划的步骤实现,常常出现一些始料未及的突发状况。在撰写活动总结时,大多数时候也只是进行例行的格式化阐述,多数时候不会把真实问题与处理方式写在活动总结中。更有甚者,满意调查表都是由社会工作者自己或者其同工来填写的。

社工从业者常常认为,将活动策划、总结、照片、满意度调查表、新闻稿等文件整理在一起,活动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人们不太在意以下问题:整个活动是怎么进行的,中间发生了什么问题,是否尊重了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技巧,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只要新闻稿写得出彩,照片拍得好,就可以算是成功的活动案例,就有可能发表在报纸上。而机构更关注的是每个社会工作者举办了多少次活动,是否完成了指标,在社会上是否为机构产生了广告效应,等等,这种形式与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精神有所背离。

四、文牍和行政事务繁重

为配合开展服务活动,让工作更有规划性和反思性,社会工作者常常需要制订工作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每个工作者除了必要的活动总结,还要花费大量时间编写周计划、周总结、月计划、月总结等一系列文件,消耗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对此类文件又缺少严格的检查和惩罚措施,因此大多数人都不太上心,常常敷衍了事,或是随手编写,或是复制之前的日志甚至是别人的日志,大多数文件都是在需要提交时临时抱佛脚来完成。这样的计划与总结对我们开展服务活动很难发挥实质性的帮助与引导,社工从业者与管理者都需要反思:是否需要更好的方式去替代或者改进此类事务?对于一种实践性的专业和职业,这种静态、冗杂、死板的工作方式如何能激发人们的工作积极性?

除此之外,由于社会工作的服务点采取驻派方式,社会工作者由机构派遣和管理,它们受机构和用人单位双重领导。因此,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他们常常会被用人单位派出去做一些非专业行政性的事务,比如帮助用人单位打印、整理材料、写报告以及不少跑腿打杂的工作。这对社会工作者的正常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也使得社工的专业形象大打折扣。

五、社会工作者的聘任与督导机制问题

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性和公益性很强的职业,它对从业者的个人素质有很高要求,并不是所有的人经过教育和培训都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工作者。有些人工作很积极热情、乐善好施,有些人则消极冷漠,甚至斤斤计较,经过专业的培养和工作锻炼后,前者常常会成为一位非常优秀的社会工作者,而后者就很难说了。然而由于本行业目前存在许多问题,很难吸引和留住社会人才,于是就对求职于社会工作者的人员来者不拒,缺乏严格的选拔与考察机制,使得社会工作者队伍良莠不齐,影响了社会工作的服务效果和质量,进一步造成了社会工作发展的恶性循环。这是目前每个社会工作机构都面临的难题。

督导机制角色偏于行政化。深圳社工机构采用香港社工+本土督导的方式,着重培养本土督导的发展。在理念上,本土督导依照“一线社工――督导助理――初级督导”的层级关系。这种层级关系并不是严格的上下级关系,督导从事的并不是简单的管理和领导工作,而是担当类似咨询师的作用,督导需要与被督导者开展彼此的良性互动,对后者在实务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建设性的指导,帮助其成长。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督导并不能认清和摆正自己的角色和功能,把自己定位在领导者的角色和地位,认为下级社工和人员要无条件服从自己的意见和工作,这与督导的理念是不一致的。

同时,督导或督导助理的督导专业性水平也让人质疑。这类岗位的选拔需要一定的实务工作年限,由于本领域人才流失问题严重,每个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并不多,这就降低了岗位的竞争性。我们曾经遇到一位督导助理:她本是刚从校园毕业不到一年的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在某社区做了一年的一线社会工作者后,由于其他人员来来回回换了一遍,她竟成为了本社区内资格最老的人员,不得已才被推选到社区督导助理的职位。实际上,她自己的实务能力颇为有限,更不知道如何督导别人,于是苦不堪言。这个案例并不是个案,很多督导或督导助理只是在机构多呆了一些时间,比其他工作者从事一线实务的时间长一些,其专业水平不一定比别人高,那么其督导的作用就让人产生质疑了。

另外,目前对督导助理的工作激励也远远不足。在承担督导一线社会工作者的任务的同时,他们也需要完成自己的实务指标,有的时候还承担了更多的行政管理事务,可是工资水平并没有比一般的社会工作者高出很多。他们每天不仅要写自己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还要督促和指导其他一线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和实务活动,有的时候还被机构派去写项目计划书,工作量增加了很多。这就使得很多督导助理失去了工作积极性,也让此岗位无法吸引新人才,有些社会工作者宁愿在一线岗位上清闲度日,也不去竞争督导助理的岗位。

本文的内容主要以深圳市的社区服务中心为例,探讨了目前中国社工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深圳市的社会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政府非常重视,提供了较充足的资金支持,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值得其他地区学习。但与此同时,深圳市社工实务暴露出的上述问题,也需要各方加以重视,积极反思并推动制度改革,这对全中国的社会工作建设也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沈黎.社会工作视野下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探索――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个案研究[J].青年探索,2007(01).

[2]何雪松.社会工作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2007.

[3]朱眉华,文军主编.社会工作实务手册[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沈黎.本土社会工作中的伦理困境与伦理抉择――基于上海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的质性研究[J].社会工作,2012

(02).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一)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以此带动其它的帮扶活动,引导基层干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方向转变,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三)通过国家政策性奖励扶助,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有利于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减少新增贫困人口,促进消除贫困,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四)针对特定人群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

(五)通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拓宽政府财政直接补助农民的新渠道,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

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管理机制的改革。

二、试点的范围、内容、目标、原则和组织管理

(一)试点范围

从2004年起,首先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和重庆市,以及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各1个地(州、市),贵州省遵义市进行试点,同时鼓励东部省份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自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开。

(二)试点内容

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所面临的特殊困难,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确保这一制度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的管理运行体系。与地方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各项帮扶救助措施紧密结合,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三)试点目标

1、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的人口,稳定低生育水平。

2、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3、建立以政策性奖励扶助为主体,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补充,相关社会经济政策配套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4、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减少新增贫困人口,促进消除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最低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3、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4、健全机制,逐步完善。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五)组织管理

试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进行。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设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国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试点地区应建立相应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实行申报与审核制度。初步拟定的试点地区按要求向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报送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和奖励扶助资金安排计划,经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批复后,正式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各省(区、市)自行开展试点的地区报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三、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和奖励扶助标准

(一)奖励扶助对象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试点地区省级人口计生委依据上述基本条件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解释,结合本地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

(二)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市、州)、省(区、市)、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三)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四、资金来源和财政负担比例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视各地财力情况,由中央或地方财政确定负担比例,安排专项资金并分别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地方负担的资金,以省级财政为主。西部试点地区的奖励扶助金按基本标准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中部试点地区的奖励扶助金按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50%;鼓励东部地区自行安排资金进行试点。

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必须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五、奖励扶助金发放和管理

(一)奖励扶助金发放

奖励扶助资金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帐核算和直接拨付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或自行确定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发放。

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一年发放两次。

(二)奖励扶助金管理

1、财政部门负责奖励扶助资金的预算决算、转移支付、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地方财政负责奖励扶助金的预算决算并建立奖励扶助资金财政专户,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集中管理,封闭运行,及时足额拨付到委托发放机构。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地方财政通过财政年报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专项资金到位、发放和结存情况。

2、人口计生部门及时掌握并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管理

情况。

3、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并按照委托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发放机构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将建立个人账户和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严禁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奖励扶助金抵扣个人贷款、抵交农业税等款项。

六、评估与监督

(一)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试点工作的综合评估。试点省(市)和地(市)每半年对试点工作组织一次综合评估,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奖励扶助资金的到位、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二)利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和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地(市)级每季度、省级每半年进行一次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反映专项资金落实的情况。

(三)推行村务公开和群众举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协调县以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资金配套、资金发放、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每年由国家和省级财政、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社会力量和中介机构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六)建立观察员制度。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的、随机的监督检查,将结果直接报送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对奖励扶助试点工作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要把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在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社会影响的,追究地方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取消试点资格。

(三)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委托发放机构不按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奖励扶助资金的,取消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试点的任务和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对试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试点工作纳入考核、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二)要积极探索和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以及安全可控的社会化的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奖励扶助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三)继续执行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把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与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西部地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三结合"、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贫困母亲等项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

(四)将奖励扶助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好奖励扶助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加强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登记、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工作。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五)试点地区根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下发的试点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规范制度运行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动态管理。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主要对8个街道20个社区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解决3.3万人的吃水问题,铺设供水管道625.8公里,工程计划总投资3281.69万元,其中:区财政198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街道、社区自筹。供水管网改造完成后,各社区实现供水入户,一户一表,24小时供水。

二、职责分工

1、区水务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及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各项审批手续,负责工程设计、监理、管材采购及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协同区发改、财政等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各街道作为土建工程项目法人,主要负责辖区内社区管沟开挖、回填及闸阀井、水表井砌筑等土建工程施工,负责做好管道安装工程的协调工作。

三、资金安排

该工程概算总投资3281.69万元,其中:土建费用1289.51万元,由各街道及社区承担;设计、监理、管材、安装及前期工作费用共1992.18万元,区财政补助1980万元。

四、有关要求

1、工程前期工作:区水务局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建议书、规划、环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2、招投标工作:区水务局负责工程设计、监理、管材采购及管道安装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各街道负责50万元以上的沟槽开挖回填等土建工程招投标工作。

3、质量监督、项目划分及开工报告手续办理:各工程项目法人应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项目划分和开工报告等审批手续。

4、工程施工组织工作:区水务局于6月底完成工程监理、管材及管道安装工程招投标;各街道于6月底前完成50万元以上的土建工程招投标,并及时向区水务局提报沟槽开挖工程进度计划表;7月初各街道组织沟槽开挖;区水务局将根据沟槽开挖工程完成情况,合理安排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各单位要本着“实施一处,解决一处”的原则,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特别在沟槽开挖回填工程施工中,各街道要派出工程技术人员,社区派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由监督小组对每一项施工程序进行监督,保证沟槽开挖回填达到设计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5、工程工期:该工程计划9月底前全部完成。区水务局将会同各街道、监理、施工单位不断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增加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分段施工等措施,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6、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区水务局会同区发改局、财政局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应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全面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社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各类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涉外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划入原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市旅游局职责。

(四)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五)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物、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全市文物、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文物旅游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申报、保护和管理全市世界文化遗产;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核、申报全市重点文物的保护、考古发掘等项目;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三)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工作。

(四)检查指导全市文物旅游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全市旅游产业;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文物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

(六)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市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和审核、申报工作。

(七)负责和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资源调查、学术科研和相关保护工作。组织文物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流散文物的征集、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文物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监督全市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仿制品管理、文物鉴定工作;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市旅行社的审报和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组织指导全市宾馆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

(九)依法对文物旅游从业人员实施管理,制定全市文物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认定。

(十)指导县区文物旅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博物馆社团和旅游协会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物旅游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年报统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文物、旅游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资格认定工作。

(三)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文物旅游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文物旅游市场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宾馆饭店星级申报、评定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的服务标准;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服务技能的检查、交流和评比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统计工作;负责行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文物社团、旅游协会工作;做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有关工作。

(四)规划发展科

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拟订全市文物、旅游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组织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县区、景区点规划编制、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定、审核与申报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库建设,申报、管理全市旅游投资项目;负责全市旅游专项资金的申报、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文物利用和旅游重点项目开发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文物、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开发工作。

(五)市场促进科

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调研和收集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旅游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促销和国际、国内旅游推介活动;拟订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方案,组织协调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全市旅游宣传品的审定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区域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管理文物旅游网站工作;负责全市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

(六)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管所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承担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管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并监督使用;申报管理全市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市文物业务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建设工程中的考古等文物保护工作。

(七)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

指导全市博物馆工作,承担全市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审核申报设立博物馆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藏品的管理、馆际交流协作及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负责审核设立文物商店及销售文物工作;审核申报文物复制品生产资质证;负责文物流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文物外展及交流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业务统计工作。

(八)督查与安全科

拟订文物旅游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文物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景区、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申报、审批和验收;负责文物旅游执法督查工作,对文物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监管全市文物监管品市场,组织文物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文物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原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市旅游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文物旅游局管理。

(二)撤销市旅游执法大队,组建市文物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过渡期结束后,部门领导职数按局长1名,副局长3名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