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委办〔2007〕9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优秀人才外招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衢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赴哈尔滨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卫生计生委下属单位工作需要,拟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共19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面向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招聘信息

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qzrls.com)、衢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网址:qzwsj.gov.cn)、衢州人才网(网址:qzrcw.com)、学校就业网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9日上午(8:30-12:00),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阳光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表。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招聘计划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紧缺岗位(如放射、超声医生岗位)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核。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

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进编条件的对象及紧缺岗位(如放射、超声医生岗位)报考对象不参加笔试外,其他报考对象均须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的人员,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衢州市卫生计生委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参加笔试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形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察

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办法,以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进行。

考察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录用对象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递补,整个招聘过程中递补只限一次。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突出学习教育,强化思想防控

今年以来,人行官渡区支行党组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前提和基础,以上级行的纪检监察会议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通报、中支纪委下发的各项通知(廉政提醒),以及“两学一做”活动学习内容等有关规章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班子成员带头学、集中讨论交流学、参观考察实地学、个人登录远程培训系统自觉学等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建设,促使支行职工在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向,为高标准完成中支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奠定了稳固的思想基础。截至7月29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7次、班子成员讲党课4人(次)、班子成员带头领学6次、集中学习教育11次、开展廉政知识在线测试1次,撰写心得体会、信息、文章近20篇、采用12篇。此外,注重拓展学习教育的形式和空间,先后建立了“人行官渡区支行青年志愿者”、“人行官渡区支行党员之家”两个微信平台,让干部职工多方位补精神之钙,筑牢理想信念之本。4月份前往云南省工商系统首家获得“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官渡区工商局进行警示教育活动;5月份分两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昆明市青年路节孝巷39号中共云南地下党建党旧址展馆、寻甸县红军长征柯度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7月1日,组织开展了集中抄写、同唱革命歌曲迎接建党95周年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职责防控

近年来,人行官渡区支行党组从一把手做起、从党组书记严起,把落实主体责任视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想全抓细、抓紧抓实。一是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支行党组书记既是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全面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既统抓统管、又亲力亲为,以“四个亲自”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在学习教育上发挥好引领作用,作为党组书记凡事做到先学一步、先用一步、先行一步。今年先后在1月份、4月份率先讲了两次党课,第一个抄完、远程培训第一个学完、学习体会第一上报。二是切实执行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分管行领导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严格管理好分管部门,做到自己不出事,分管部门也不能出事,使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与业务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使党组的主体责任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确保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严格执行纪律,强化制度防控

倡导“严管才是厚爱”的理念,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和防线。在政治纪律方面,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远离拉帮结派、乱评乱议、口无遮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无视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在组织纪律方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会前没有酝酿通气事项不急于上会、班子成员意见不统一不急于拍板、干部职工不赞成的不急于决策”。与此同时,坚持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行务公开工作。此外,班子成员注重沉下身子、广泛开展交心谈心,多方位听取群众意见。在廉政纪律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对外履职履权过程中以及“权、钱、物”等环节中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在财经纪律方面,严格预算管理,落实“一支笔”审批、按层级审批、大采会议研究、内审专项审计等制度,做到不挤占、不挪用、不虚列开支。3月份重新修订了《支行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在工作生活纪律方面,坚持执行上下班考勤、不定时巡查、奖励性工作考核等制度,促使支行干部职工做事前先想工作纪律、事中尊崇工作纪律、事后对照工作纪律。兑现“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承诺,支行干部职工没有从事有损于单位形象的活动,没有参加任何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人或事。

四、规范系统管理,强化岗位防控

风险监督管理系统是基层央行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有效抓手,人行官渡区支行坚持从平台、岗位、人员着手全方位做好要害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防控工作。一是及时对支行国库会计部岗位进行整合,以“优化资源配置、严格风险控制、提升履职效能”为指导,按照“一岗一人、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的思路对岗位进行了整合,最终形成岗位4个,达到“保证履职、精简高效、风险可控、岗位最简”的整合工作目标。同时依照相关业务操作及内控管理规定对支付结算、国库、会计财务的登记簿进行了调整与合并,最终形成登记簿12种,保证了登记簿的规范与严谨。二是严格要害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在人员变动和新行员入行等时机,及时开展岗位风险防控教育和考核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把岗位风险防范作为在基层央行工作的一道“紧箍咒”和“护身符”。三是落实总行明确的县支行6项指令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分管行领导、各岗位责任人作为落实指令性监督计划的第一责任人,按时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录入监督信息,切实发挥系统在防控岗位(廉政)风险工作中的功能作。截至6月底已完成11项计划的检查录入工作。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根据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18年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2日至2000年1月16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2018年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1月16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月1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4)在报名阶段,如有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拟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8年1月15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市卫计委及招聘单位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该专业需及时上网公布。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1月22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或《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各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含部分人员放宽学历、年龄等报考条件所依据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1月22日-2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06室(扬州市维扬路268号),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8)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1月25日-26日自行登录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各审核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8年1月27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于组织笔试的岗位,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6)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计算机等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

面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素质等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资格备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14-87866966,扬州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0514-87959776、87959817。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目前,我公司设置的职能部门为十一部一办:总经理工作部,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安全监督部,生产技术部,审计部,物资与资产管理部,后勤部,变电运行管理部,工会办;设置的生产部门:客户服务中心,调度所,修试所,计量所,十一个供电所(二个电管站);设置的副业部门:兴电公司.按照供电公司机构改革的要求,为实现集约化经营管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坚持主辅分开,精干主业,责权对应,管理高效,运作协调,职能专业统一,互不交叉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劳动定员标准,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具体为:

一,设置的部门

1,设置的职能部门(将现设的十一部,一办整合为九部一办):总经理工作部,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资与资产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安全监督部,生产技术部,审计监察部,工会办.

2,设置的生产部门:客户服务中心,调通中心,信控中心,十一个供电所(二个电管站),修试所,计量所.

3,设置的副业部门:兴电公司

4,撤消或合并的部门:后勤部,治安室交兴电公司管理;变电运行管理部撤消,组建信控中心;

5,更名的部门:调度所更名为调通中心,审计部更名为审计监察部.

6个变电所每所只留1人,最终实现无人值守;

二,设置部门职责及定编定员

1,总经理工作部1.1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本公司内外公共关系,制定公司政策和发展战略,协助领导协调日常工作,法律事务,文秘,档案,保密,政务信息及日常事务等工作.1.2定员:现岗位7人(不含驾驶员9人),定员6人,减员1人,即:主任1人,副主任1人,文秘(兼档案管理员)2人,公勤人员2人.驾驶员9人按生产定员人数的4%计算,不算在部门人数之中,以其他计算,现9人不超编.成立汽车队,设队长1人,驾驶员8人.

2,政治工作部(内设纪检室)

2.1工作职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统战,组织,中层人员管理,党员教育管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管理,负责党总支日常事务处理,纪律监察等工作.

2.2定员:现岗位2人,定员3人,增员1人,即:主任1人,文秘1人,宣传报道员1人.纪检室现岗位1人,定员2人,增员1人,即:纪检员2人.

3,人力资源部3.1工作职责:劳动组织,人事,职工管理,工资奖金分配,社会保险,职工教育培训,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劳保

计划,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3.2定员:现岗位2人,定员3人,增人1人,即:主任1人,劳资专责1人,教育培训,劳动管理,社会保险,技能鉴定,职称申报1人.4,财务部

4.1工作职责:负责资金,税务,成本,材料核算,费用审核,出纳,报销等财务管理工作.

4.2定员:现岗位7人,定员7人,即:主任1人,副主任兼会计1人,出纳1人,记帐员2人,核算及审核员1人,社会保险管理员1人.

5,经营管理部5.1工作职责: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生产经营计划,政策研究,发展规划制定,统计信息,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其他计划汇总,多种经营职能管理等工作.5.2定员:现岗位5人,定员6人,增1人,即:主任1人,统计专责1人,计划专责1人,经营专责1人,考核专责2人.

6,安全监督部

6.1工作职责:生产安全,车辆安全监察,安全工器具管理配置,需求侧安全监督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6.2定员:现岗位6人,定员5人,即:主任1人,安全监督员4人.

7,生产技术部

7.1工作职责:各生产单位的生产设备运行,技术改造,生产性检修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及技术管理;节能降耗,科技新技术推广及资料管理,生产,基建工程概预算管理,负责城农网改造,环境保护等工作.

7.2定员:现岗位6人,定员6人,即:主任1人,技术管理专责1人,生产计划专责1人,生产设备管理专责2人,资料管理1人.

8,审计监察部

8.1工作职责:对企业资金,资产运营,经营责任管理,生产,基建,财务状况,人员调离,违纪等进行内部审计,检查,监察.8.2定员:现岗位3人,定员3人,即:主任1人,审计员1人,监察员1人.

9.物资与资产管理部

9.1工作职责:职能以物质采购,资产管理,劳保采购,发放,库房管理等工作.

9.2定员:现岗位7人,定员5人,减员2人,即:主任1人,物质采购员1人,保管员1人,记帐员1人,打字员1人.

10.工会办公室

10.1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工会法》,负责工会,职代会,女工委员等工作.

10.2定员:现岗位2人,定员2人,即:干事2人。

三,拟设置生产部门按生产部室制模式,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劳动定员标准》,将现设的三所改为二所(修试所,计量所),调度所更名为调通中心,作为主业基层单位,其人员按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计算.

1,调通中心

1.1工作职责:电力调度与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参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劳动定员标准》.)

1.2,定员:现岗位7人,定员8人,增员1人,即:主任1人,调度员5人,电力通讯2人,调度自动化管理及运行方式(主任兼).

2,信控中心(内设操作班)

2.1工作职责:信息网络维护管理,变电运行管理,变电站控制与监测等工作.

2.2定员:定员11人,即: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兼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员1人,自动化控制4人,操作员4人.

3,客户服务中心

3.1工作职责:客户管理及服务,营销管理,电费管理,用电检察等工作.3.2定员:现岗位20人,定员20人,即: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兼供电营销),收费员4人,客户代表5人,用电稽查4人,记帐员1人,会计1人,出纳1人,统计1人,线损管理1人.

4,修试所

4.1工作职责:继电保护试验,仪表试验,高压试验,油务管理,变电检修(具体工作范围参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劳动定员标准》.)

4.2定员:现岗位5人,定员7人,增员2人,即:主任1人,继电保护专责1人,开关专责1人,高压试验及油务管理1人,设备检修3人.

5,计量所

5.1工作职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修校表,外勤校表),仪表测验(具体工作范围参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劳动定员标准》.)

5.2定员:现岗位8人,定员8人,即:主任1人,内勤3人,外勤3人,值班1人.

6,供电所及电管站

6.1工作职责:抄表收费,线路维护等工作.

6.2定员:11个供电所定员180人.

7,6座变电所(留守人员交所在供电所管理)

7.1工作职责:设备巡视,环境维护.

7.2定员:拟定员6人,即:每所设备巡视,环境维护1人.

四,拟设置的副业部门职责及定编定员

1,兴电公司将后勤部,治安室交兴电公司管理,职能和人员一并移交.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参加高等院校招聘会,采取双向选择、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对象

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岳西县中医院2016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学历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

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由岳西县2016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按照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岳西县卫计委网,并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现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3月4日上午9:00—11:00,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招聘会现场。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须填写《岳西县中医院2016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1、A01岗位

采取面试和双向选择的方式,不设笔试环节,符合该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1)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其他岗位

(1)笔试

①时间和地点:3月4日下午,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②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A02、A05、A06、B01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医学基础知识(西医)70分,A03、A04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医学基础知识(中医)7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③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面试

面试人选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①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②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知识、专业能力。

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五)总成绩合成

A01岗位因未设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70%和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A01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予以确定考察对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上述原则仍不能区分的,则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在校(或在原单位)表现和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考察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察合格者方能聘用。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对象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时提交到岳西县卫计委,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双方约定。

六、其他事项

考生在面试环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而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最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考生在考察体检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最后一位总成绩相同的,遵照考察体检环节确定人选方式进行),每个环节的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体检结束后,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附件: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岁以下(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岁以下(196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桐梓县、凤冈县自行确定。报考者可在附件一、附件二查询桐梓县、凤冈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在编教师(含20*年和20*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计划及单位

20*年*市安排“特岗计划”指标共计202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指标40名(初中岗位)安排在桐梓县。县“特岗计划”指标162名(小学岗位)分别安排桐梓县100名,凤冈县62名。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桐梓县、凤冈县人民政府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通过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和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再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若第一阶段招聘的岗位已满,不再进入第二阶段的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在*市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桐梓县、凤冈县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报名时间:20*年5月5日-6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师范学院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分别按桐梓县、凤冈县招考工作方案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年5月5日-6日,与报名同时进行。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地点:*师范学院

3、面试及体检

①面试时间:20*年5月7日-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面试的具体办法由桐梓县、凤冈县人民政府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在5月8日面试工作结束后分县张榜公布。

②体检时间:20*年5月8日-9日

*市教育局和桐梓县、凤冈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3比例,按学科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5月8日下午张榜公布。体检由*市教育局商桐梓县、凤冈县临时确定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省教育厅要求进行。

4、录取、签约

被录取者在20*年5月11日与桐梓县、凤冈县签订聘任合同。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市“特岗计划”于5月12日完成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工作。录取签约名单以及“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5月20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第一阶段招聘指标不满时,启动第二阶段招聘工作。

1、报名:20*年5月22日-6月2日。

报考者登陆贵州教育网()下载并填写《贵州省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日前交至桐梓县、凤冈县教育局(通过邮局寄送的,须用特快专递,以邮戳时间为准)。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桐梓县、凤冈县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桐梓县、凤冈县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张榜公示。

桐梓县、凤冈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于20*年6月5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于6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处,6月1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2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安排由*市教育局连同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一并报省教育厅师范处。

4、考试

(1)笔试(20*年6月22日)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分初中和小学。

初中按报考学科分别命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年8月至20*年4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小学按文科类和理科类命题。报考小学语文、英语、品德、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等学科(或专业)的考生考文科类试题;报考小学数学、自然或科学(含实验)、信息技术的考生考理科类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部分文科类试题为中师至大专阶段的语文基础知识,理科类试题为中师至大专阶段的数学基础知识,均以大专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内容同初中试题要求,但在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中含少量中师阶段内容。

笔试时间:6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师范学院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评卷由市教育局、桐梓县、凤冈县教育局共同完成。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按学科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当参加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面试)。

市教育局于6月23日公布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贵州教育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20*年6月24日-25日)

面试地点:*师范学院。

面试由桐梓县、凤冈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面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面试的具体安排参照第一阶段形式进行。

20*年6月26日张榜公示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20*年6月27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桐梓县、凤冈县、学科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3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6、录取、签约(20*年6月28日)

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桐梓县、凤冈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6月28日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于8月10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确定。培训合格后,由省教育厅发给《“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按桐梓县、凤冈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桐梓县、凤冈县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省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处:*

*市教育局人事科:*

桐梓县教育局人事科:*

凤冈县教育局人事科:*

七、监督投诉

市教育局、桐梓县教育局、凤冈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市教育局监察室:*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计划工作制度。年初,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时,要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与粮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制度,健全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建立并落实廉政风险定期自查制度。各科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照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落实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要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一并报市纪委派驻一组。

三、建立职责调整廉政风险机制跟进制度。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化后,在正式任命后1个月内,适时启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岗位调整人员要重新对照岗位职责,查找、确立新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重新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责任人,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附件一)和《驻在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申报表》(附件二),报市纪委派驻一组审核、备案。科级干部《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建立临时性工作任务防控机制跟进制度。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接受上级或市粮食局临时交办的重要任务或重大项目时,根据工作任务内容,及时启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人,并填写《临时重大任务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附件三)报送市纪委派驻一组。

五、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岗位廉政风险预警,是针对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出现问题或苗头,及时发出不同级别的警报,督促有关科室(单位)或个人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改进问题,警示自律,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科学评估、分级预警,务求实效,坚持预警监督与鼓励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岗位廉政风险信息采集要以科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不廉洁问题和乱作为、不作为作为重点内容。岗位廉政风险信息的来源:一是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投诉、行风热线反映、举报、媒体网络披露中收集;二是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廉政谈话等监督活动中发现问题;三是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关部门移送反映等渠道挖掘等方式,收集、分析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划分。对采集到的岗位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去伪存真,认真分析,重点分析工作人员潜在风险转为现实风险的可能性,可能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根据分析结果,按照存在问题的风险大小、影响程度、轻重缓急,对廉政风险划分为“红、黄、蓝”三级,其预警等级依次降低。具体划分标准是:

1、信息反映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或廉洁勤政方面存在问题苗头,如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严重违纪问题或构成立案条件的,为“红色”一级预警;

2、信息反映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或廉洁勤政方面存在问题苗头,如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严重问题的,为“黄色”二级预警;

3、信息反映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或廉洁勤政方面存在问题苗头,如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问题的,为“蓝色”三级预警。

(四)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根据预警分级,采取质询、告诫、约谈等方式预警处置。

1、被确定为“红色”一级预警的,报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审批表》(附件四),发送红色《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附件五),采取质询和责令限期整改形式进行;被确定为“黄色”二级预警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审批表》,发送黄色《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采取告诫的形式进行;被确定为“蓝色”三级预警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审批表》,发送蓝色《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采取约谈的形式进行。

2、按照领导批示,针对不同的预警级别,分别填写不同颜色的《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由局办公室送达被预警科室(单位)或工作人员,由批准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3、被预警科室(单位)或工作人员接到预警通知书和接受谈话后,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针对预警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认真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局办公室。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2019年,公司纪委将认真贯彻股份公司党委和监察总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有效作为,积极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公司发展生态,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全面落实责任制

1、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2、根据股份公司监察总部的要求及参考模版,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至各支部,并由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进行签订。

3、分解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根据股份公司监察总部的要求,分解、转化各敏感岗位《廉洁从业承诺书》,并组织全体敏感岗位人员签订。

4、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和加强廉政谈话工作。公司纪委将按照《**公司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任职廉政谈话、日常廉政谈话及廉政约谈工作。廉政谈话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5、加强纪委监督监察。一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继续做好竞价监督工作, 监督各项业务的竞价开标、评标,并撰写竞价监督报告等, 通过季度监察和回头看监察,监督廉洁风险业务是否执行《竞价监督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三是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司岗位职责履行责任追究制度》中情形及公司规章制度,或是履职不当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责任追究。用好问责这个武器,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问责。

二、加强廉洁风险管控

(一)全面梳理风险业务并制定防控措施。

1、进一步识别、细化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业务。

2、进一步识别风险业务的风险点,并确定每一个风险点的责任人和监督人。

3、针对每一个风险点制定、完善风险业务控制措施。

(1)涉及到不同部门协同的重大风险业务,由公司纪委牵头组织开展讨论,针对不完善的地方,重新修订完善防控措施;

(2)其它风险业务,由支部所在部门自行组织讨论,完善、确定措施,针对不完善的地方,重新修订完善防控措施;

4、根据完善后的防控措施重新评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查核。

1、支部查核:要求支部每月开展自查,根据防控措施,从制度设计和执行性方面进行查核,要有查核结果、证据材料、整改措施;

2、公司监察:要求公司根据总部纪委的要求和年度监察计划,实施季度监察。要有查核结果、证据材料、整改措施;

3、查核问题的改善:公司监察发现风险及时有效完成改善(包含改进材料提交及时性、按计划时间完成改进和改进结果有效三种情况)。

4、开展“回头看”监察:针对2018年监察及发现的廉洁风险业务整改问题,纳入季度监察计划,再次进行监察。

三、廉洁文化培育

(一)分类别开展纪律教育。

1、明确不同的教育对象。包括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及基层敏感岗位人员。

2、明确不同的教育学习内容。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包括:廉政教育书籍、党中央纪委相关文件、公司规章制度、警示教育简报、党委工作督导函等。基层敏感岗位人员: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廉洁从业教育课件及公司的廉政制度。

3、明确不同的教育培训形式。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公司党委组织的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基层敏感岗位人员:支部所在的部门自行开展的定向教育培训。

4、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效果评估。公司纪委组织中层干部开展德廉知识集中测试。各支部组织相关敏感岗位人员进行测试。

(二)实行线上与线下互动,实体与网络并行的廉洁文化教育形态。

1、线上:通过微信群 、公司KM、网络视频进行廉洁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

2、线下:通过党建、党廉阵地 、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廉洁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

   3、公司纪委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根据股份公司纪委下发的廉洁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要求,遏制节日期间的不良风气,坚决防止反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正领导干部收受下属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四、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1、提升能力: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提升纪检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监察能力。一是参加总部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业务培训班;二是邀请当地纪检机关人员来公司授课;三是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亲自授课;四是到其它优秀兄弟单位或是本地纪检工作突出的单位学习。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2019年,公司纪委将认真贯彻股份公司党委和监察总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有效作为,积极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公司发展生态,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全面落实责任制

1、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2、根据股份公司监察总部的要求及参考模版,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至各支部,并由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进行签订。

3、分解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根据股份公司监察总部的要求,分解、转化各敏感岗位《廉洁从业承诺书》,并组织全体敏感岗位人员签订。

4、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和加强廉政谈话工作。公司纪委将按照《**公司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任职廉政谈话、日常廉政谈话及廉政约谈工作。廉政谈话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5、加强纪委监督监察。一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继续做好竞价监督工作, 监督各项业务的竞价开标、评标,并撰写竞价监督报告等, 通过季度监察和回头看监察,监督廉洁风险业务是否执行《竞价监督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三是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司岗位职责履行责任追究制度》中情形及公司规章制度,或是履职不当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责任追究。用好问责这个武器,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问责。

二、加强廉洁风险管控

(一)全面梳理风险业务并制定防控措施。

1、进一步识别、细化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业务。

2、进一步识别风险业务的风险点,并确定每一个风险点的责任人和监督人。

3、针对每一个风险点制定、完善风险业务控制措施。

(1)涉及到不同部门协同的重大风险业务,由公司纪委牵头组织开展讨论,针对不完善的地方,重新修订完善防控措施;

(2)其它风险业务,由支部所在部门自行组织讨论,完善、确定措施,针对不完善的地方,重新修订完善防控措施;

4、根据完善后的防控措施重新评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查核。

1、支部查核:要求支部每月开展自查,根据防控措施,从制度设计和执行性方面进行查核,要有查核结果、证据材料、整改措施;

2、公司监察:要求公司根据总部纪委的要求和年度监察计划,实施季度监察。要有查核结果、证据材料、整改措施;

3、查核问题的改善:公司监察发现风险及时有效完成改善(包含改进材料提交及时性、按计划时间完成改进和改进结果有效三种情况)。

4、开展“回头看”监察:针对2018年监察及发现的廉洁风险业务整改问题,纳入季度监察计划,再次进行监察。

三、廉洁文化培育

(一)分类别开展纪律教育。

1、明确不同的教育对象。包括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及基层敏感岗位人员。

2、明确不同的教育学习内容。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包括:廉政教育书籍、党中央纪委相关文件、公司规章制度、警示教育简报、党委工作督导函等。基层敏感岗位人员: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廉洁从业教育课件及公司的廉政制度。

3、明确不同的教育培训形式。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公司党委组织的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基层敏感岗位人员:支部所在的部门自行开展的定向教育培训。

4、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效果评估。公司纪委组织中层干部开展德廉知识集中测试。各支部组织相关敏感岗位人员进行测试。

(二)实行线上与线下互动,实体与网络并行的廉洁文化教育形态。

1、线上:通过微信群 、公司KM、网络视频进行廉洁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

2、线下:通过党建、党廉阵地 、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廉洁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

   3、公司纪委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根据股份公司纪委下发的廉洁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要求,遏制节日期间的不良风气,坚决防止反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正领导干部收受下属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四、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1、提升能力: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提升纪检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监察能力。一是参加总部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业务培训班;二是邀请当地纪检机关人员来公司授课;三是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亲自授课;四是到其它优秀兄弟单位或是本地纪检工作突出的单位学习。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㈠人民医院计划招聘86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1、旗内招聘医技人员30名。内科3名、外科2名、儿科1名、妇产科1名、五官科1名、影像1名、B超1名、检验3名、药剂5名、护理12名。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或相关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现旗医院法人聘用人员工龄满3年以上的、原医药公司下岗人员、大学生志愿者;除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现旗医院法人聘用人员、原医药公司下岗人员、志愿者外,其他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或相关医学专业毕业。

2、面向全国招聘医技人员30名。内科3名、外科2名、妇产科2名、儿科2名、中医科1名、影像2名、B超1名、心电1名、麻醉1名、检验1名、药剂2名、护理12名。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检验、药剂、护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3、面向全国招聘卫生信息化管理人员1名。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毕业。

4、旗外医疗单位聘用专家、协作医院专家、旗医院退休返聘专家25名。在临床医学上有一定造诣的专家,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5、旗医院现聘用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免试。

㈡蒙医院计划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名。

1、旗内招聘医技人员10名。蒙医科2名、蒙医药剂1名、护理7名。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职称及以上职称;除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外,其他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或相关医学专业毕业,能够熟练掌握蒙古语文字。

2、面向全国招聘医技人员10名。内儿科3名、外妇科3名、蒙医五疗1名、药剂3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医学专业毕业;药剂、检验、护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蒙古语言文字。

3、在中蒙医等临床医学上有特殊专业技能的医学专家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㈢面向全国招聘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名、B超2名、检验1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医学专业毕业。

㈣校医计划招聘8名。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

㈤蒙西中心卫生院计划招聘13名。内科1名、外科1名、妇科1名、儿科1名、中医(蒙医)1名、B超1名、X光机1名、药剂2名、护理3名、检验1名。从现应聘人员中招聘(先聘用旗医院、蒙医院、校医,然后再聘用蒙西中心卫生院医技人员)。

以上五项招聘计划,可根据考生报名及考试情况,对招聘困难的岗位,可打破地区界线,在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内做适当调整。

四、招聘程序方法

㈠公告

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才网站、内蒙古日报、鄂尔多斯电视台、鄂尔多斯日报、鄂托克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告,公告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9月25日。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日至9月25日。

2、报名地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有关事项:应聘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本人所在单位介绍、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务费200元。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务必将上述证件复印件发至邮箱eqrlj@,应聘时带原件进行验证。

4、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若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时,可根据岗位需求由考聘领导小组考核聘用。

5、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旗纪检委、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㈢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旗内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旗外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组织专人统一命题,以实际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知识为主。

2、面试: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3、加分条件。⑴具有主治医及以上职称(包括医、护、药、技等)总成绩加10分;⑵报考旗医院、中心卫生院、校医的少数民族用汉语答题的考生总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旗内考生按笔试、面试6:4比例加分;旗外考生按笔试、面试8:2比例加分。⑴、⑵两项不累计加分。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向全国招聘医技人员,总成绩按笔试、面试8:2比例计算。旗内招聘医技人员,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6:4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确定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㈣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全面情况。考核合格者由旗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

㈤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占用事业编制,试用期六个月。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六、招聘纪律

1、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考核等过程中,若有伪造学历,出具假证明、更改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在报名、考试、体验等招聘工作环节中,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领导小组发出考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降低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廉政风险,保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建立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真正实现“权力在监督中行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根据《关于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一个坚决和三个更加注重”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从正面抓、从上面抓、从源头抓”,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第三条目标任务

按照突出重点、分级管理、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2014年全面试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积累、总结经验;到2011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全院各单位、各部门的廉洁风险防范工作网络,建立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到2012年底,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全院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第四条工作要求

院属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各单位(部门)要选齐配强工作人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从加强业务管理入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进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章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体系建设

第五条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领导,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运行组。办公室设在院纪委,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计划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基层单位以及院机关的政办、处办、管办系统要分别成立由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运行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风险点的摸排、风险评估和措施制订等。各运行组要明确联络人,具体负责日常联络和情况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工作原则

1、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党员干部是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主体,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廉洁风险防范的重点。突出抓好重点部门、重要领域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2、岗位为主,人岗结合。坚持客观和主观并重,既要认识岗位风险的客观性,认真查找并严格防控岗位存在的廉洁风险,也要重视人在履职尽责中的主观能动作用,认真查找并严格防控人为产生的廉洁风险,达到综合防控的目的。

3、注重预防,教育为先。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要义是预防腐败、防微杜渐,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必须坚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创新教育形式、完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果,努力做到腐败隐患早消除,不良苗头早发现,问题初显早解决。

4、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认真落实各环节重点内容,显现廉政建设重点,强化源头防治力度。紧密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注重工作实效。紧密结合岗位实际,认真查找风险点,力戒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本着对事业和个人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查找风险显问题,加强防控促提高。

第七条实施范围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在职领导干部,二、三两级机关工作人员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第八条工作重点

抓好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包括财务资产、基建计划、房屋租赁、机动设备、科技节能、安全环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会经费使用等人、财、物管理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

第三章廉政风险防范点相关界定标准

第九条廉洁风险五种表现形式

1、思想道德风险。主要查找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可能造成履职行为偏移的因素。主要表现为: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缺失;作风飘浮,跟班劳动敷衍了事,不深入基层,不注重分析研究市场规律,工作措施脱离实际等;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将权力当作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到业务关系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等。

2、岗位职责风险。主要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岗位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岗位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工作质量不高;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政承诺和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牟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不执行(上级部门)及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工作制度;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或等。

3、业务流程风险。主要查找由于工作程序不规范或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主要表现为:私自决定或审批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观臆断;超越岗位权限,决定或审批相关事项;不执行上级安排,私自变更工作要求和内容;私自简化运行程序,工作透明度不够或不按内控制度和业务公开要求搞暗箱操作,导致无法监督等。

4、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和监督制度的明确覆盖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约定,可能导致工作用权行为失控的因素。主要表现为:未根据形势需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度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制度不力,贯彻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损失和工作疏漏;工作运行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

5、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查找因工作对象、服务对象、行业所谓“潜规则”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干扰,个人生活圈和社交圈的不利影响等因素。具体表现为:在交友、社交过程中,不慎重,没有原则立场;八小时外的自我管理、约束能力差,贪图享受、心存侥幸;经不起各种利益的诱惑:在业务关系单位投资参股、合伙经营或接受干股;接受业务关系单位的各种佣金、回扣、咨询费、中介费等各种费用;接受业务关系单位提供的车辆、房屋等财产;接受业务关系单位安排自己及亲属节日期间外出旅游;接受业务关系单位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第十条廉洁风险界定

1、岗位廉洁风险。岗位廉洁风险主要界定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人、财、物管理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还要注意业务流程风险和制度机制风险。

2、院一级廉洁风险。院一级廉洁风险界定为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

3、二、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廉洁风险。二、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廉洁风险界定为“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决策和执行风险。

(1)重大决策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决策内容和事项不明确,具有随意性;决策提出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决策提出未经分管领导同意;无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或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不充分;决策研究程序不规范,未经班子民主集中研究决定或交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重要人事任免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提名考察不坚持标准,不能做到任人唯贤;推荐程序不符合规范;组织考核流于形式或考核不深入、不全面;未及时征求单位主管领导和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导致干部“带病”上岗和不胜任工作;未进行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对重要人事任免不公开竞聘或竞聘程序不规范等其它问题。

(3)重大项目投资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对重大项目投资未能按照限额实施分级决策;无项目实施依据或依据不充分;未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对不同限额的重大项目投资,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审批;对投资未能做到专款专用,出现截留或挪作他用的现象。

(4)大额度资金运作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超越权限调动使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金;超资金预算,存在虚假预算、报批等现象;未严格预算执行和项目资金计划划拨;未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对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缺乏监管,导致形成“帐外帐”、“小金库”等。

第十一条廉洁风险点查找

1、查找廉洁风险点要求。查找风险点是实施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环节,一定要突出重点,结合工作目标分解,结合单位(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突出重要职能和职责风险。在查找风险点的过程中要注重实际效果,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式,力求做到准确、全面、深入,防止以偏概全。

2、查找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廉洁风险点。根据岗位职责,个人查找岗位廉洁风险点,填写《岗位廉洁风险查找表》;组织单位(部门)人员和职工群众座谈讨论,补充完善,查缺补漏;送分管院领导审阅;报院领导小组审定。

3、查找机关科室廉洁风险点。根据科室工作职能,查找科室廉洁风险点,填写《机关科室廉洁风险查找表》;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座谈讨论,补充完善;经科室领导集体讨论后,交分管院领导审核,报院领导小组审定。

4、查找二、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廉洁风险点。根据各单位的性质和特点,查找领导班子廉洁风险点,明确在“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填写《二、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廉洁风险查找表》;发班子全体成员补充完善,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职工群众意见;经班子集体讨论后,报院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二条廉洁风险等级划分与评估

1、划分等级依据及风险等级。确定风险等级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以及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内容要求,认真分析部门和岗位对人、财、物、事的自由裁量权大小、权力公开透明程度、岗位制度和工作流程是否完善,以及监控难易程度、发案情况等,并依据廉洁风险可能造成的党纪政纪和法律后果,划分为三个廉洁风险等级。根据职能或职责权限,容易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重大问题的为一级廉洁风险;比较容易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严重问题的为二级廉洁风险;容易引发轻微不廉洁表现但不够给予纪律处分等一般性问题的为三级廉洁风险。

2、评估岗位廉洁风险等级。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廉洁风险等级报院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廉洁风险等级原则上三年一评估。对因工作职责发生变动或承担阶段性重要工作引起权力变化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评定风险等级,及时报院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院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有关举报、案件查处、民主评议、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某部门、岗位廉洁风险等级的,按规定程序做出调整。

第四章、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施章程

第十三条自我防控

针对个人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有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制定并掌握防控措施内容,深刻理解防控措施的必要性。所在单位(部门)党政组织要加强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的指导和审核,提高防控实效。针对单位班子集体风险,由党政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并将相关工作程序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四条组织防控

对确认的廉洁风险,要从组织角度加强防控。

1.强化教育防控。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抓好日常廉政教育的同时,选择干部提拔、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子女出国等廉洁风险容易出现的特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坚持开展警示教育、任前廉政教育、亲情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谈话提醒教育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2.强化制度防控。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业务公开、内控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轮岗交流、重要岗位亲属回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防控廉洁风险。尤其在民主集中制方面,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暂行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物资采购业务公开方面,要按照《物资采购供应业务公开实施办法》,对供应商管理、招标采购、物价管理、货款支付等重点环节按照进度进行公开,达到“决策民主、操作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目标;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制定》、《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廉洁从业个不准》以及有关廉政法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和诫勉、廉政承诺、述学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监督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和支付凭证,违反规定插手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资产处置等活动。

3.监督防控。加强巡视监督,围绕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改革发展稳定、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交流、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方式,每三年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巡视监督一遍。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每年选定一到二个重点项目,按照《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物资采购供应业务监督实施细则》所列的检查内容、检查措施和监督手段,对重点业务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着重抓好对综合评议采购、招投标、采购取费、取样检验、直达物资、废旧物资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开展任期或任中审计,促进其正确行使权力。此外,通过聘请监督员,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决策用权的公开透明水平。

第十五条监督管理规定

1、实施分级监督管理。对存在一级廉洁风险的部门(岗位),在分管院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院主要领导负责;对存在二级廉洁风险的部门(岗位),在科室(部门)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对存在三级廉洁风险的部门(岗位),由单位(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对上述各级廉洁风险,主要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组织制订防控措施,抓好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2、实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自查报告制度。各基层党委(总支)、机关各支部以半年为周期,对廉洁风险防范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二是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履职尽责、廉洁自律;三是单位(部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不足;四是各项资料(实施方案、廉洁风险查找表、防控措施等)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自查评估报告分别于每年5月底、11月底前报院纪委备案。

3、加强对违规违纪的处置。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苗头,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整改、调离岗位等处置措施,避免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查处,分析原因,掌握规律,及时采取新的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责制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廉洁风险考核规定

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考核根据职责权限由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实施百分制量化考核。采取听取单位(部门)负责人汇报、检查相关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每年对各单位(部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主要考核查找的岗位廉洁风险点是否全面准确,对不同廉洁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分析是否到位,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教育、制度和监督等措施是否得当,人、财、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效落实等。具体考核办法将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廉洁风险防控操作规程

建立长效机制。以年度为周期,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对于因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改革发展、社会周边环境变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点变化,要及时修正风险内容,优化更新防控措施,通过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环节的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

第十八条工作进度制定

1.启动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院里的统一部署,于2014年月日前全面启动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于2014年月日前上报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查找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分个人自查、组织确认和审核评估三个步骤,结合单位(部门)以及岗位业务特点,全面排查廉洁风险点。对岗位廉洁风险要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单位(部门)于2014年月日前,上报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岗位廉洁风险查找表》、《岗位廉洁风险查找汇总表》以及《机关科室廉洁风险查找表》、《机关科室廉洁风险查找汇总表》、《二、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廉洁风险查找表》,2014年月日前上报廉洁风险岗位自查报告。

3.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简报等媒体集中宣传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清每个岗位都有职责,每个职责都有职权,凡有职权的地方就一定有潜在的廉洁风险,切实统一思想,提高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章附则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招聘岗位

淮北市2016年计划招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2名(详见岗位简章)。其中: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属应历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者,均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原在岗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已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的应聘者,按照招聘单位聘用方案,在相应岗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经单位同意,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均聘用到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章);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章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他类型在职人员报考,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2016年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北市人事考试网(hb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7日上午8:30至2016年3月11日下午17:00。

报考人员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省淮北市2016年公开招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由招聘办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6年3月15日16:30前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6年3月16日16:30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银联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3月18日16:30之前,在网上按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考前5日内从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一般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被取消及减少的岗位,于2016年3月21日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bshrss.gov.cn)、淮北市人事考试网(hbpta.gov.cn)、淮北人事人才网(wbrc.cn)(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以上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2016年3月23日9:00-16:3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本人。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4月5日9:00至4月9日8:00从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16年4月 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加分: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加分人员包括:安徽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4月11日至4 月12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安徽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上述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每个科目成绩增加2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加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由市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除上述材料外:

1、属全日制201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类型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另行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按每人80元缴纳面试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语言表达等能力。

考生面试顺序按各面试组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以书面形式向考生宣布。

实际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选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计不得超过两次,递补人选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须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如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四个项目检查结果要求复检,须当场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亦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检医生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检结果。对体检结束后考生再提出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四个项目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者,按规定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体检医院的结论向考生发放体检结论通知书,体检结论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定岗聘用等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层次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8926(淮北市人社局事业科)

0561-3053011(淮北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2(淮北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1-3053279(淮北市人社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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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岗位及数量

共引进人才59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7名,乡镇及街道办站所42名)。具体岗位条件及数量见附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乡镇和街道所属岗位限石门县户籍生源;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即: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报名。

(二)其他具体条件见公告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每批次限报一个岗位)

2、时间和地点:

 批次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地点

 第一批

 2018年2月26日-2月28日

 2月28日16:30

 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第二批

 2018年3月27日-3月29日

 3月29日16:30

3、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一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程序: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信息采集—报名结束。

5、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引进人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引进人才实施方案共同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会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领取准考证:

 批次

 领取准考证时间

 地点

 第一批

 2018年3月2日8:30-17:30

 县人社局四楼405室

 第二批

 2018年4月2日8:30-17:30

注意:请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笔试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才计划数未超过3:1的岗位,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时间和地点:

 批次

 笔试时间

 地点

 第一批

 2018年3月7日8:30-10:30

 见准考证

 第二批

 2018年4月4日8:30-10:30

3、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60分,其中报考专业不限的岗位和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一律考材料作文。

4、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8小时之内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六、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未超过3:1的岗位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时间和地点:

 批次

 面试时间

 地点

 第一批

 2018年3月15日

 见准考证

 第二批

 2018年4月12日

3、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测评要素一般包括联想与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信息获取能力、沟通协调与宣讲说服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绪稳定性、仪表举止等。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因为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未超过3:1,而没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排名时,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只参加面试且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政审考核环节,经体检和政审考核后,将有关情况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体检

根据引进人才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才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引进人才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

十、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引进人才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确定拟引进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由引进人才单位和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引进人才人员名单,并按要求提交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人才单位组织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批登记后,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拟引进人才的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三、回避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次引进人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四、监督

整个引进人才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引进人才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十五、信息及其他要求

1、本公告通过石门党建网、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成绩、体检及政审考核等相关信息通过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2、考生应密切关注整个引进人才工作进程,注意浏览相关网站,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3、考生凡不按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以及提供相关资料等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按人社部规〔2016〕3号、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5、郑重提示:此次引进人才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组织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736-5333980(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

0736-5337079(石门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

监督电话: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基层党支部是战斗堡垒,它担负着直接联系党员干部、职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单位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因此,基层党支部书记只有落实“一岗双责”才能通过自身的影响力,使基层党支部工作富于生机和活力,才能使支部工作围绕安全保供抓党建,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力地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使物流局业务工作持续推进,在管理上不断创新。为此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应履行的党内职责和日常工作中应承担的岗位职责,更扎实的推进“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制定如下职责:

一、党务职责

1.负责本支部的日常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岗位职责

1.尽职尽责的做好本岗位的日常工作。

2.工作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强化责任担当,为群众树立好榜样。

3.工作积极上进,努力专研,争取为单位工作开展提出有利意见、创新举措。

4.增强全局意识,积极关爱青年职工,开展业务培训,为单位的发展有生力量。

责任人:

年月日

xx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xxxx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xxxx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xx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招聘原则

(一)专业对口和工作需要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除国家政策性安置、岗位和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外,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原则上都要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

(一)事业单位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的工作人员。

(二)虽未出现编制空缺,但急需的特殊岗位人才或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

(三)根据工作需要,专业技术较强的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四)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勤、协勤及其他辅工作人员。

三、招聘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县人事部门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考试聘用工作。主要负责编制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招聘公告;负责组织或指导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负责组织考试或委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考试合格人员的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申报招聘计划及招聘资格条件;受人事部门委托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配合人事部门或受人事部门的委托组织考试;负责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负责对考试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工作的一般程序

1、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岗位空缺情况,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招聘计划,报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后,由人事部门结合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出招聘方案,呈报县政府审批。

2、向社会招聘公告。

3、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县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发准考证。

4、组织考试。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5、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6、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8、县人事部门对用人单位拟聘人员进行审核。

9、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进行鉴证,并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二)公开招聘由县人事部门结合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必要时也可委托主管部门组织。

(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之和为考试总成绩,应聘教师的还要计算试讲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四)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五)用人单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应当回避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依次递补。

(六)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各岗位拟招聘人员名单,由县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15日。

五、聘用及聘后管理

对经考试、考核、公示、审核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根据招聘岗位性质和聘用对象确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人才市场自行择业。

对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根据所聘岗位,由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部门备案。

六、聘用人员待遇

(一)纳入编制管理的聘用人员,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及开支渠道按本单位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的工资性质和标准确定。

(二)我县急需的特殊人才、高精尖人才,可不受编制数额限制,纳入编制管理,其待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根据工作需要,专业较强的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及开支渠道按批准的招聘方案执行。

(四)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工勤、协勤及其他辅工作人员,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工作性质确定。但其工资不得低于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前各单位已招聘的人员,其待遇按已签定协议执行,合同期满续聘的,按此文件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