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农业,关心农村,致富农民的部署和《东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跃、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全市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推动全市农村的科技进步、科学知识普及、实用技术培训、新品种试验推广和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整合农村科普资源,服务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东港市是省科协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试点县(市)之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试点的行政村建立和配备“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旨在搭建科技传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按照省科协要求,2006年1月—12月为试点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确2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中,建设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2007年为示范推广阶段,全市行政村60%完成“三个一”建设;2008年所有的村建成“三个一”,实现农村科普网络的全覆盖。同时,组织科普志愿者80人;建设《科普大蓬车》播放点15个;组织科技工作者为农村科技服务200人次;年培训农民13万人次,培训农村党员干部1000人次,培训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及乡土人才200人,培训农村青少年1500人,培训农民经纪人500人;引进实验示范推广新品种、实用技术20项。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民科技增收工程”的深入开展,完善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强化农村科普实践,抓好农民科技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三、工作内容

(一)、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为起点,巩固和发展完善已经取得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辽宁省科普工作达标县(市)”荣誉和成果,深入开展科普示范镇区、示范村、示范户、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全市逐步实现科普网络建全,科普设施完备,科普队伍稳定壮大,科普示范基地完善规范,科技活动经常,科普成效显著。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和驾驭市场经济与现代农业的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科技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及农业产业化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突破。

(二)、以农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和科普宣传员即“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为突破口,依托农技协、村委会、科普示范基地等建立科普服务站,配套建设科普宣传栏,把农技协负责人、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农民经纪人等致富骨干组织起来,培养成为科普宣传员,形成村级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科普宣传阵地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在试点村至少培养一名以上科普宣传员。科普活动站要建立组织机构,做到有管理制度、有标牌、有电教设施、有活动记录,每月至少活动1次,并有效发挥作用。科普宣传栏一般修建在村部明显处,贴墙或立式,用白钢和铝型材制成,长5米,高1.5米(8块科普标准挂图),每月更换1次内容。市科协组织50名涉农专家组成新农村科技服务团,结合“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和培训任务,定期、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普讲座、技术服务,实现专家与农民的零距离对接合作。

(三)、以“农民科技增收工程”为载体,结合“大孤山庙会科技咨询”、“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活动日”、“科普之冬”等大型科普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科普工作,使农民的科技意识明显增强,科技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农业经济中科技贡献率逐步加大,农民收入明显增长。与此同时,市科协继续组织开展“赶科普大集,送科技下乡”和“百名专家进百村带千户富万民”活动,使之成为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了使工作扎实开展而富有成效,东港市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市科协,主任由市科协主席鞠素澜兼任,负责“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将于8月份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评比。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明确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明确指导思想: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此次组织实施“计划”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省农村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不断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和科普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科普工作真正惠及农业、农村、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二)明确实施原则

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各级科协要认真了解并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实施原则,使“计划”在我省顺利实施展开。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总体要求,把“吉林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与服务我省“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结合,把促进农村的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二要社会举荐,立足公益。评选范围要面向社会各界,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并要以立足农村科普工作战线为主,注重社会公益效果,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百业科技致富竞赛评选的科普致富能人及农村科普带头人创造更好的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坚持从我省中、东、西部农村区域划分特点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业区域特点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等农业发展实际和客观规律,将能够有效促进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及优秀的科普示范带头人大力扶持并予以推荐,着力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实施好、落实好。

(三)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结合我省实际,各级科协要认真明确目标,抓紧落实任务,将“计划”组织落实好。通过“计划”的有效实施,逐步在我省广大农村建立起适应需求、服务农民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扶持并建成一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大、综合实力强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组建起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并以此为基点,建立适应当前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有科协特色、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体系,进而形成科协组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科普工作运行机制。

1、以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突破口,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实用技术、新品种、新信息的引进和推广,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增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2、以建立农村科普示范体系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乡镇、科技示范村、“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等农村科普示范网络体系,向农村和农民积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成果,传播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普及科学生活知识,形成速度快捷、运转有效的农业信息传播渠道,实现科普信息和农业信息的有效流通。

3、以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为基础,通过乡土科技人才、农业专家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深入开展农村科普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4、以强化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建设为保障,通过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建立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科学掌握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凡经政府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含县级)均可推荐。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确、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3、拥有农户会员在100户以上,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协会组织成立3年以上,前景看好,有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面向农民和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等科普活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长期从事农村科普工作,热心农村科普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致富,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曾获得省级农村百业科技致富竞赛大王、能手称号的科技致富能人具有优先权。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2、科普宣传设施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科普工作队发挥的作用明显;

3、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4、常年面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活动。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贡献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与认可。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重要意义与深远影响。对“计划”的实施,各级科协领导要亲自主抓,积极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培育典型计划及实施细则,探索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组织,严格推荐

1、名额确定。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要求及结合我省各地区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省科协确定了各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州。

2006年,各市、州可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各1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推荐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经省科协与省财政厅核实、筛选,将在全省选出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申报。

2、申报时间。各市、州的推荐工作截至到2006年9月10日,各地要将申报推荐名单及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科协科普部(推荐材料需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正式报送的函;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材料。

3、申报办法。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签发的《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及《“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由县(市、区)科协与财政部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手段,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申报,通过县级科协与财政部门审批后,向市、州科协申报。市、州科协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省科协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

省科协与财政厅将联合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吉林科技网”及有关媒体上公示10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选。

4、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和有效经验,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市、州科协要认真做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在12月中旬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科协科普部。

省科协科普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农村科普 科学素质 农民增收 支农惠农

中图分类号:G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12-184-02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在总结多年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06年联合实施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每年在全国推荐、表彰一批辐射性较强、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通过表彰对象以点带面、榜样示范,辐射带动周边的农民逐步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在农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生产方式,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七年来,共表彰了8253个科普惠农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4132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98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2094名,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45支。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5亿元。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财政首次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个人,激发了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热情,培养了农村科普工作骨干力量,促进了农村科普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1促进了农民群众科学素质的提高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对象常年以科技培训、科普展览、科普宣传、开展科普活动等形式,把新的管理理念、生产技术传递到农民手中,向广大农民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培养农民科学生产和生活的意识,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1)注重把推广实用技术与提升农民科学素质的有机结合。大部分表彰对象建有专门的科普活动室,常年为会员订阅科技报刊、科普期刊,为会员提供科普图书、科普挂图、科普光盘等资料,指导农民开展科学生产,向农民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全国科普日”、“科技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期间,开展科普宣传,发放科普资料,举办科普培训,在表彰对象的引领下,农民群众自觉参加科普教育活动,增强了科技意识和自身素质。据福建省2009年统计,表彰对象利用奖补资金,新建了120个农村科普宣传栏,购买科普图书10万册,购买多媒体设备100多套,依托这些设施设备,受表彰对象共举办各类农技、科普讲座3000多次,受众达到100多万人。

(2)切实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将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增强农村持续发展能力作为一个重要目标,采取各项积极措施,提高农民科学素质。2008年12月,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认真解决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几个重点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河北省科协立即贯彻落实,在2009年初组织成立了“河北省农村科普带头人联谊会”,会员达2800多人,制定了联谊活动制度,定期在全省农村开展致富技术讲座或报告,培养了2万个农村科技致富户,宣传了近600万名群众,促进了农民的科学素质的提高。

(3)不断提高农民参与社会公益科普活动的自觉性。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过程中,表彰对象开展社会公益性科普活动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农民自觉参与社会公益科普活动的热情明显加强。辽宁省普兰店市元台镇利兴村蔬菜协会使用奖补资金20万元和镇政府所支持的170万元建立了辽宁省第一家农民科技文化培训中心,常年开展科普活动,传播科技和文化,也带动了农民参与社会公益科普活动的自觉性。

2加快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步伐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而实现增收必须依靠科技。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资金支持下,表彰对象积极引进示范推广农业先进技术,提高农民专业技能,推动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据统计,七年来,8253个表彰对象累计辐射带动农户3615万多农户,培育和推广农、林、牧、渔业等各类新技术新品种10.5万项(次),协会会员年均纯收入都高于所在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1)努力促进农民提高现代生产能力。“要致富,学技术”,广大农民已经深刻认识到科技对农业的指导作用。许多表彰对象通过开展各类技术推广活动,提高农民生产能力。表彰对象还通过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取得产品质量认证,帮助农民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水平,促进农民致富增收。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获奖的项目中,产品获得质量认证的共3000余个,并远销国内外。

(2)积极带动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增收。许多受表彰对象借助奖补资金,突破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普通经济作物,积极发展近些年新兴的农村旅游、农闲观光、传统工艺、特种养殖等特色产业,并逐步从生产技术领域向流通、加工、储运、营销等领域延伸,在他们的带动下,一些特色产业已成为当地农村的支柱产业。同时,受表彰对象把“惠农”当品牌来做,把“兴村”当作产业来抓,不断地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社会影响,实现品牌经济的做大做强。

3完善了农村科普服务体系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激发了基层科普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了农村科普队伍,完善了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

(1)激发了农村科普活力。七年来,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超过12亿元,极大地缓解了基层从事科普资金短缺的难题,使表彰对象实现了从“想干事、没钱干事”到“想干事、能干事”的转变,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使农村科普组织和个人倍受鼓舞。在表彰对象的示范带动下,数以万计的农村科普组织和个人积极投入到农村科普的热潮之中,科普活动空前活跃。

(2)科技培训得到进一步加强。表彰对象借助奖补资金,拓展培训阵地、强化培训手段,加强师资建设,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坚持系统培训与专项技术培训相结合、课堂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专家授课与乡土人才授课相结合、培训技术骨干与培训生产农户相结合,开创了我国农民自我教育的新局面。据统计,2006-2008年表彰对象获奖后平均每年开展科技培训活动4.4万次,比获奖前平均每年增加了2万余次,平均每年受训人数达到1300万人次,比获奖前平均每年多培训660万人次。

(3)壮大了农村科普组织和队伍,提升了科普惠农服务手段。在表彰对象的示范带动下,全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迅速发展,建立起新形势下新型的农技服务网络体系。科普手段落后一直是制约农村科普发展的“顽疾”。近几年,随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表彰对象的科普手段。七年来,中央财政投入的13.5亿元奖补资金,有2亿余元用于购买置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科普设备,以及科普图书、挂图和音像制品等资料,科普服务手段落后的局面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引导和帮助表彰对象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延长科普惠农工作链,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2008年起,中国科协推动表彰对象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2万多个,为广大农民获取技术、信息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促进了科普服务的阵地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4促进了新农村和谐发展

表彰对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农业,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和谐稳定,倡导科学文明的社会风尚,为新农村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

(1)在围绕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农业方面取得成效。许多受表彰对象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中,大力发展低碳农业、都市农业、观光农业以及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使当地居住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领头雁。

(2)在倡导文明风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大多数受表彰对象不但掌握先进的致富技能,而且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他们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反对愚昧迷信和陈规陋习,促进了乡村文明,科学发展。在这些受表彰对象所在的乡村,建立在依靠科技共同致富基础上的邻里关系、人际关系更加和睦,科技治贫又治愚,农村社会风气和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不良风气大为减少。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大田柿花协会的带动下,当地普遍出现“四多四少一提高”的局面,即:忙生产经营的人多了,游手好闲的人少了;家庭邻里和睦的人多了,打架斗殴的人少了;热心学科技的人多了,打牌的人少了;崇尚科学树新风的人多了,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少了,农民群众的科学素质和文明程度普遍得到提高。部分获奖的基层科普组织建立了党支部和党小组,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走向致富道路,许多农技协的会长和骨干还成为政府基层组织的后备干部人选。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委十届八次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三农",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技能水平和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我省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为加快构建和谐陕西和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典型,抓示范,"十一五"期间,在全省每年推荐,评比和表彰一批在科普惠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并有较强区域示范辐射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推荐,评比过程,实际是广大群众向身边典型学习,接受教育的过程,为此,各地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通过"计划"的实施,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民群众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识别和抵御的能力.

3,通过建立我省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以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为主要方式,有效发挥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集成并共享科普资源,共同开展科普工作.通过经常化,社会化,群众化的农村科普工作,让科学技术的阳光雨露惠及我省城乡,恩泽广大农民群众.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全省,凡在推荐范围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性和社会效果,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市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坚持从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的原则.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财政专项奖励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优越的条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各级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能在以上方面处处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6,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1.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2.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坚持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3.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它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4月底前,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将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同时,利用有关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20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对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我省的实施方案,在当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申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6月中旬前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部门.

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并于6月底前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三)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在汇总各市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我省的推荐集体和个人名单;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科协和省财政厅于7月底前,正式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获奖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并于12月中旬前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真正把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精心安排,密切配合,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加强管理.受表彰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首先,要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目标管理,做到夯实责任.其次,要努力抓好实施,协调,指导工作,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第三,及时总结交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第四,要制定激励政策,鞭策和鼓励各级科协及广大科协干部,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积极主动投身我省"计划"的实施.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建立一套科学的评比推荐细则,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那些优秀对象推荐上来.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和媒体的监督.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市当年的推荐名额.凡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该市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12年,中国科协、财政部在全国启动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奖补标准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各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5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50万元。

为加强对评审推荐工作的领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成立了2012年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工作评审组,由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有关单位部门专家组成,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推荐评审工作组依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从各地州市推荐上报的107份申报材料中,评选出32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8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6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15个科普示范社区。评审结果将在自治区科协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再推荐到中国科协、财政部参加国家评选。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区科协李林主席、副主席张子炎组织有关人员专题研究农村科普工作达5次以上,每月定期听取普及部的农村科普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将农村科普工作的发展规范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内容,实行量化目标考核。

积极开展农村科普项目的申报表彰工作。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助推农户万元增收计划”、“科普惠农兴涪行动”。2012年组织申报国家、重庆市科普项目10个,获得部级表彰3个、重庆市级表彰2个,其中龙潭水稻专业技术协会、罗云黑山羊养殖专业技术协会理事长王正余分别被中国科协和国家财政部表彰为“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先进单位”和“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农村科普带头人”;白涛渝东黑山羊专业技术协会、马武枳余果品专业技术协会分别被重庆市科协和财政局表彰为“科普惠农助推农户万元增收计划”先进集体,这是涪陵区获得国家、市级科普项目最多的一年,共计获得奖补资金达58万元。同时,区科协积极组织开展全区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人的评先评优工作,10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分别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12年度涪陵区“科普惠农兴涪行动”先进集体和优秀农村科普带头人,区科协在有限的科普经费中剂出7万元进行奖励。

积极开展科普示范基地的命名工作。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涪陵区开展的“科普惠农兴涪行动”,加快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切实打好国、市科普示范基地创建基础,区科协按照《涪陵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申报、评审,决定对“涪陵区龙潭水稻、大木食用菌”等25个种养殖业命名为涪陵区第三批、第四批科普示范基地。至此,涪陵区科普示范基地总数达到了53个。

大力培育发展农技协。充分发挥全区农技协联合会的“航母”作用,采取农技协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建设农技协科普惠农服务站等有效举措,培育发展了龙潭水稻、南沱生猪等一批服务功能配套、辐射带动力强的示范农技协。全年共新发展农技协17个,超额完成了重庆市科协下达发展农技协数量的目标任务。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4月3日,苏州市“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总结推进会召开,总结过去三年全市“兴农富民”工作,启动第三轮“兴农富民”工程。苏州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纪顺俊出席并主持会议,市委农办副主任王纯出席并宣读表彰决定,市科协副主席张亿锋作工作报告。

自2009年以来,苏州市“兴农富民工程”紧紧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局,通过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落实中国科协“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建设一批科普惠农服务站等措施,三年累计实施科技对接项目321个,对接 241个村,参与对接的农业专家407人,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298个;参与各类科技培训人数达 5.66万人次,直接带动农户29712户、辐射达126689户,工程实施成效显著。一是“兴农富民”工程载体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建成省、市级惠农服务站54个,获国家、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优秀农技协11个,优秀科普示范基地 10个,获国家和省奖补资金达 248万元;二是“基地+企业+示范户+农户”的示范辐射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三是覆盖全市农村的科技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各地培育了一大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共有14名科普带头人获得国家、省级表彰,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从2013年起,按照江苏省“万名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苏州市“兴农富民工程”新三年工作正式启动。新一轮工程将以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基本要求,不断深化“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万名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科普惠农服务站”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充分培育并发挥好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惠农服务站的作用,广泛组织农业科技专家与农户挂钩结对,抓好示范项目,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创建科普示范村,加强农村科普服务能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培训,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生态文明。苏州市新三年“兴农富民工程”重点突出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创新农村服务平台,扩大服务覆盖面;二是紧扣现代农业建设目标,提升项目示范水平;三是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四是培育树立示范典型,加大科普示范效应。力争到2015年,实施“兴农富民工程”项目350个,建成国家和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农技协18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8个、农村科普带头人34个,创建省、市级科普示范村50个,建立省级科普惠农服务站50家,覆盖300个行政村,带动3万个农户科技致富,实现参与农户人均年收入增长20%。

会议表彰了苏州市“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优秀科技专家10人、优秀组织单位17个、优秀示范项目15个。吴江区科协副主席曲小敏、常熟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高工任丽珍作了工作交流。各市(县)、区农办负责人、科协分管主席、受表彰代表共60余人参会。(江苏省科协)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促进首都现代农业发展,繁荣乡村旅游,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壮大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助力首都新农村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利用“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服务专家、专业技术指导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标准,公平竞争。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全市统一评审标准,公开评比、公平竞争。

2.差额评选,两级审核。由各区(县)科协负责按照评审标准和办法,对五类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报审;市级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确定给予奖励支持的名单。

3.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经费补助和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4、全国先进,择优推荐。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名额,从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范围:正式登记并通过年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区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经市、区(县)科协正式批准命名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条件:

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任务目标;具有综合标准的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经常化,每年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推广的实用技术基本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依靠科技为农民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增收,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农业科技服务专家

推荐范围:长期致力于服务“三农”,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面貌改变提供技术支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推荐条件:

服务“三农”工作连续2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科技项目促使农民增收致富,或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当地农民的广泛赞誉。

(五)专业技术指导员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专业技术服务第一线,对农民日常的农业生产给予全面、及时、具体的指导的区县、乡镇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条件:

在基层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与服务对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生产技能水平以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成绩显著。

三、实施程序

(一)每年7月初,市科协下发评审通知。

(二)区(县)科协按照通知精神,通过本区(县)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审信息,凡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并根据推荐条件及地区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区(县)内所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最终确定向市科协和市财政局推荐的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区(县)的媒体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县)科协和财政局在8月20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科协。

(三)市级专家评审组对所有上报项目进行终审。终审期间对上报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该项目3年内参评资格,并减少所在区(县)下一年度参评数额比例。评审结果在市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授予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进行工作检查。

(五)市财政资金对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补助,市财政局于次年年初将预算指标批复区县财政局。

(六)市财政局、市科协在次年年底前对项目验收,区县科协、区县财政局于次年10月31日前将验收报告及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科协。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区(县)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领导干部要亲自挂帅,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受表彰的“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

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区(县)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亲切会见中国科协和中央媒体一行

梅永红在济宁市政府会议室会见了采访考察团一行,并就济宁市农村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接受了采访。梅永红对中国科协和中央媒体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济宁市的基本概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他说,济宁是个农业大市,中国科协和财政部联合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以及山东省科协开展的科普惠农工程,是科技支农强农惠农工作的一面旗帜,引领了济宁市农村科技和科普惠农工作的开展。济宁市委、市政府把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作为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提升农民科学素质、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途径,采取政府推动、示范带动、政策促动、效益拉动等措施,切实加大了科普惠农兴村工作的力度,先后培育扶持了一大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摸索出了一条具有济宁特色的科普惠农发展之路,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热烈欢迎。

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副主任刘亚东一行对济宁市科普惠农兴村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济宁市把科技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国科协和中央媒体一行听取了邹城市太平镇

食用菌协会的工作汇报

人民日报教科文部记者蒋建详细了解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在济宁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的巨大作用,并从农业科技、农村科普工作如何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合力、济宁市科普惠农工作目前面临的困难和打算等方面与济宁市科协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国科协和中央媒体一行实地考察了邹城市太平镇食用菌协会种植、加工现场

经济日报社政科文部知识前沿版主编佘惠敏就科普惠农工作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等问题,详细询问了邹城市食用菌协会会长、食用菌种植科普示范基地负责人和种植示范农户。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一五”计划时期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十一五”规划期间,在全国每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在推荐、评比过程中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省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从各省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将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5年原*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学会法人魏山峰同志调任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环境科学学会于*6年初着手开展选举新任理事长和学会法人变更等各项工作。由于变更手续繁杂加之多种客观因素的影响,上述工作进展缓慢,直到*6年年底才全部完成,对学会正常运作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6年学会的各项正常工作几乎处于停顿状态。

*环境科学学会在学会法人更换后,学会各项工作正逐步展开。最主要的一项工作是广泛征求会员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制定*环境科学学会*7年的工作计划,使学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7年工作计划

*7年将是*环境科学学会全面开展工作的一年,为了使学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学会办公室根据环保局科技处以及*科协的指示要求,以及会员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对*7年学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以提高广大农牧区群众的环境意识为己任,大力开展千乡万村农村科普活动;建好环境保护工作者之家,为环境科学工作者建立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

(二)学会的工作目的

团结和组织广大环境科学科技工作者、环境管理工作者和环保科技实业家,发挥学科交叉、人才荟萃和横向联系广泛的优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环境科学事业的发展,普及环境科学知识,促进环境科学科技人才的培养,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发展我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反映广大环境科学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

1、积极与学会各分会建立业务联系,建立正常的学会运行机制。在4月30号以前召开各分会负责人及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常务理事联席会议,就学会*7年的工作计划及安排集思广益的征求意见并进行讨论,以获得各分会及相关单位的最大支持,同时落实各分会*7年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2、开展优秀科技论文、质量报告书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奖活动。参照国家环境科学学会和*科学技术协会的相关办法,受环保局的委托制定相应的评奖办法,并具体承办各类评奖业务。

建议优秀科技论文评奖从今年开始,以后每二年举办一次,质量报告书一年一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一年一次(经费来源由环保局拨款一部分、参评单位收费一部分、学会自行解决一部分)。

3、按照*环境学会和*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联合制定的《*千乡万村环境保护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千乡万村环境保护科普行动的各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学会的一项主要工作来安排实施。

(1)、组织培训

培训机构:*环境保护局、*环境科学学会、宣教中心

培训对象:地、州、市(县)级环保局负责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培训内容:*实施“千乡万村计划”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内容和活动方法;

*开展农村环保科普活动经验;

*部署本地区“千乡万村计划”具体实施方案。

培训材料:*《农村基层干部环境保护知识读本》(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编写)。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与技术》(*环保局、*环境科学学会编写)。

阶段目标:*7-*8年,完成对地、州、市(县)环保局负责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任务,增强他们对农村环保科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比较系统的掌握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和开展农村环保科普活动的方法,提高开展农村环保科普工作的实际能力,确保国家“千乡万村计划”在农村真正有效的实施。

(2)、建立《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计划》示范村,广泛开展农村环保科普知识的传播活动

*环保局、环境科学学会要选择1-2个合适的乡村作为《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计划》示范村。并每年有计划地组织1-2次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传播现场会,结合示范村的经验,组织并指导地、州、县(市)环保局,尤其是县一级环保局开展农村环保科普知识的传播活动。

组织形式:现场会、报告会、讲座、咨询、农村科普知识展示,村委会宣传栏、板报,播放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录像、发放宣传资料等。

(3)、组织农村环保科普志愿者队伍深入乡村普及农村环保科技知识

志愿者队伍人员包括:地、州、市(县)环保局、监测站科技骨干,联合*大学、*师范大学、*农业大学、*教育学院四所大学环保志愿者,当地农村中小学学生,村委会干部。

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通过农村中小学生、高校大学生、村委会干部将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品送到农民父母和农民手中。通过当地环保科技人员骨干、高校大学生为家乡农民传授农村环保科普知识。

(4)、发挥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媒作用,特别是地、县级电视台,村广播站等传媒作用,向当地农民传播普及环境保护科普知识。

(5)、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交流

“千乡万村计划”将作为*环保局科技处、自然处和*环境科学学会科普工作会议交流内容之一。

*环境科学学会将各地实施“千乡万村计划”动态经验情况,通过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环保局网站实现动态,达到省际和*各地之间的信息、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的目的,以推动该项目在*的实施。

(6)、开展实施项目表彰活动

计划在*7、2010年,由*环保局、*环境科学学会对“千乡万村计划”实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活动进行表彰,同时举办项目实施成果图片展。

(7)、编写或翻印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品

*《农村基层干部环境保护科普知识读本》;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挂图》(向农村赠送);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展板(用于农村科普活动展示);

*《农村青少年环境保护科普知识挂图》(向农村中小学校赠送);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系列讲座》VCD(向农村、农村中小学赠送)。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与技术》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挂图》

4、按时召开学会理事会会议,讨论、研究学会的重大工作和今后发展方向。

5、发挥学术团体的作用,积极完成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需要解决的问题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十一五”时期我市科普工作实现自我提升、自我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加快融入大都市,建设新富阳,全面推进“山水文化名市、现代产业新城、人居休闲胜地”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创建和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实现我市科普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1、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科技的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来统揽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必须大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科技意识,牢固树立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效益理念;就必须大力推动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和制度化,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使科学发展的思想深入人心,并成为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的自觉行动。开展创建和试点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科普工作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科普能力,使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

2、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引领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指出,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实现长期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加强科普工作,促进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的基础工程,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越是经济发展,我们越要注重科普和科技创新工作,越要突出和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越要以科技的进步引领经济的发展。创建和试点工作可以进一步动员和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我们要建设一个经济实力强、体制机制活、人文气息浓、生活品质优的新富阳,就要广泛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创建和“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就要以切实的举措推进科普事业的发展,为全面推进“山水文化名市、现代产业新城、人居休闲胜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就要以科技的普及与创新,提升创业水平,拓展创业领域,优化创业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

3、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科学技术的普及程度,是国民科学文化素养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在当前区域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劳动者素质的差距,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制约因素之一。目前,我市城乡广大群众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干部群众对普及科学知识、创新科技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更为迫切。开展创建和试点工作直接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以创建和试点工作为抓手,着力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城乡广大群众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使他们在形形的愚昧迷信和伪科学面前,保持清醒和理智,用科学战胜迷信,用文明战胜愚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创建和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把握重点,切实做好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

我市创建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发动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科普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大科普的格局,力争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手段更加先进,科普队伍逐步壮大,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真正实现科普工作的制度化、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服务,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科学文化素养,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根据这一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健全科普组织网络,发挥科技人才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科普组织,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科普工作。在符合相关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积极发展科协组织。要进一步扩大各类技术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乡镇、街道的覆盖面,不断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以适应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对科普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承担起全市科普工作的重任。要整合现有农民培训资源,形成城乡统一的培训网络,形成以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特色学校为主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要着力加强“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建立健全与科技人员的联系制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潜能,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保障。

2、广泛开展科普实践活动,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开展好科普实践活动,是创建和试点的中心工作和主要形式。必须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联系“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任务,认真抓好各项科普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来加强科普宣传,增强市民爱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和实践能力。一要经常性地组织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科普展览以及大型科普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二要坚持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基层,根据农时季节特点,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科技疑难问题。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手段,围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更高要求,开设大众科普栏目,切实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四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更新科普内容,运用新的科普手段,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实践活动。根据领导干部、城市居民、青少年、妇女、残疾人以及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的需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对于广大社会群众,要重点抓好“科技宣传周(科普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使这些活动成为组织发动面广、对群众吸引力强、社会影响深的科普工作精品。五要大力开展各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工作,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3、整合各类科普资源,加快科普设施建设。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逐步实现科普设备、手段现代化,不断提高科普教育的效果。根据创建和试点工作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市科技馆纳入新区建设的统一规划,争取及早建设;市级要建立科普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农函大辅导站、农村化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文化站、农技协等建立科普活动站;要加大标准科普画廊建设力度,市区要新规划建设高标准科普画廊一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要建设一处10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各建制村要建立5.4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要充分发挥这些场所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科普活动。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的是时间进度问题,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即乡镇、街道建立科普活动站、村建立科普宣传栏和确定科普员工作,今年年底前务必全面完成,其它硬件建设2007年8月底前要全面完成。

4、加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科普文明(示范)社区、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基地、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或科普特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努力,争创省级科普示范乡镇3个,科普示范村(社区)4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乡镇、街道10个,科普示范社区10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基地3个,杭州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3个,杭州市级科普特色学校2所。加强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结合,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通信器材、造纸及纸制品、轻纺服装等传统产业,淘汰低端落后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提升我市制造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务实创新,确保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创建和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创的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和试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要搞好结合。创建和试点工作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创建工作与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要把创建工作与履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纳入到本职工作中去,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要把创建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普惠农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科普服务能力。要不断完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加强农村基层的科普设施建设,丰富农村基层的科普活动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科普教育体系、农民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农业产业化技术促进体系、基层科普示范体系,切实提高农村科普工作的层次与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要把创建工作与促进科技创新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学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人们树立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的价值观念。要把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密切结合起来,努力推动科学技术走向大众、走向社会,发展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增强创新能力。

二是要创新载体。创建和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各级科协组织开展科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果局限于传统的科普方法和手段,已很难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创新科普载体,努力实现科普内容、形式、方法、载体的新突破。要在继续搞好科普宣传周、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继续利用科普站、科普画廊等阵地,继续发挥农函大、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作用的同时,创新科普载体,拓展科普渠道,利用各种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手段先进、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载体,不断扩大创建和试点工作的影响力,提高科普宣传工作的实效。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十一五”时期我市科普工作实现自我提升、自我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加快融入大都市,建设新富阳,全面推进“山水文化名市、现代产业新城、人居休闲胜地”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创建和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实现我市科普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1、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科技的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来统揽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必须大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科技意识,牢固树立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效益理念;就必须大力推动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和制度化,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使科学发展的思想深入人心,并成为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的自觉行动。开展创建和试点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科普工作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科普能力,使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

2、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引领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指出,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实现长期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加强科普工作,促进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的基础工程,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越是经济发展,我们越要注重科普和科技创新工作,越要突出和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越要以科技的进步引领经济的发展。创建和试点工作可以进一步动员和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我们要建设一个经济实力强、体制机制活、人文气息浓、生活品质优的新富阳,就要广泛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创建和“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就要以切实的举措推进科普事业的发展,为全面推进“山水文化名市、现代产业新城、人居休闲胜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就要以科技的普及与创新,提升创业水平,拓展创业领域,优化创业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

3、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科学技术的普及程度,是国民科学文化素养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在当前区域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劳动者素质的差距,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制约因素之一。目前,我市城乡广大群众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干部群众对普及科学知识、创新科技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更为迫切。开展创建和试点工作直接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以创建和试点工作为抓手,着力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城乡广大群众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使他们在形形的愚昧迷信和伪科学面前,保持清醒和理智,用科学战胜迷信,用文明战胜愚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创建和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把握重点,切实做好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

我市创建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发动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科普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大科普的格局,力争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手段更加先进,科普队伍逐步壮大,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真正实现科普工作的制度化、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服务,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科学文化素养,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根据这一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健全科普组织网络,发挥科技人才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科普组织,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科普工作。在符合相关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积极发展科协组织。要进一步扩大各类技术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乡镇、街道的覆盖面,不断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以适应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对科普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承担起全市科普工作的重任。要整合现有农民培训资源,形成城乡统一的培训网络,形成以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特色学校为主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要着力加强“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建立健全与科技人员的联系制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潜能,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保障。

2、广泛开展科普实践活动,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开展好科普实践活动,是创建和试点的中心工作和主要形式。必须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联系“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任务,认真抓好各项科普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来加强科普宣传,增强市民爱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和实践能力。一要经常性地组织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科普展览以及大型科普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二要坚持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基层,根据农时季节特点,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科技疑难问题。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手段,围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更高要求,开设大众科普栏目,切实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四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更新科普内容,运用新的科普手段,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实践活动。根据领导干部、城市居民、青少年、妇女、残疾人以及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的需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对于广大社会群众,要重点抓好“科技宣传周(科普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使这些活动成为组织发动面广、对群众吸引力强、社会影响深的科普工作精品。五要大力开展各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工作,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3、整合各类科普资源,加快科普设施建设。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逐步实现科普设备、手段现代化,不断提高科普教育的效果。根据创建和试点工作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市科技馆纳入新区建设的统一规划,争取及早建设;市级要建立科普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农函大辅导站、农村化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文化站、农技协等建立科普活动站;要加大标准科普画廊建设力度,市区要新规划建设高标准科普画廊一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要建设一处10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各建制村要建立5.4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要充分发挥这些场所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科普活动。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的是时间进度问题,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即乡镇、街道建立科普活动站、村建立科普宣传栏和确定科普员工作,今年年底前务必全面完成,其它硬件建设2010年8月底前要全面完成。

4、加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科普文明(示范)社区、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基地、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或科普特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努力,争创省级科普示范乡镇3个,科普示范村(社区)4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乡镇、街道10个,科普示范社区10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基地3个,杭州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3个,杭州市级科普特色学校2所。加强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结合,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通信器材、造纸及纸制品、轻纺服装等传统产业,淘汰低端落后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提升我市制造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务实创新,确保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创建和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创的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和试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要搞好结合。创建和试点工作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创建工作与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要把创建工作与履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纳入到本职工作中去,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要把创建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普惠农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科普服务能力。要不断完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加强农村基层的科普设施建设,丰富农村基层的科普活动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科普教育体系、农民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农业产业化技术促进体系、基层科普示范体系,切实提高农村科普工作的层次与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要把创建工作与促进科技创新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学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人们树立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的价值观念。要把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密切结合起来,努力推动科学技术走向大众、走向社会,发展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增强创新能力。

二是要创新载体。创建和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各级科协组织开展科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果局限于传统的科普方法和手段,已很难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创新科普载体,努力实现科普内容、形式、方法、载体的新突破。要在继续搞好科普宣传周、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继续利用科普站、科普画廊等阵地,继续发挥农函大、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作用的同时,创新科普载体,拓展科普渠道,利用各种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手段先进、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载体,不断扩大创建和试点工作的影响力,提高科普宣传工作的实效。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实施科教兴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在全自治区评比、筛选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集体和个人。从2006年起,每年评选“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2个“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2.在推荐、评比的过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探索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三)、实施原则

1.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将实施“计划”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结合起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普及科学技术为手段,着眼于农民科技意识的增强,致富能力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

2.突出特色。紧密联系当地实际开展“计划”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面向社会,统一标准,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鼓励和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有实绩、示范作用好、带动性强的单位和个人申报;鼓励和支持在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市科协、财政局的推荐名额与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自治区科协、财政厅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并在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资助:

1.业务范围属于广西重点农业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辐射面广,带动面强的,起到积极示范与具有较大辐射作用的;

2.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资助:

1.符合广西重点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方向,并对当地的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示范与较大辐射作用;

2.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资助:

1.在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

3.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4.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

主要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和经常性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科普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4.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3月底前,由自治区科协、财政厅综合各市农村科普工作等情况,确定各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推荐名额均按评选名额的12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自治区科协、财政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本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市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在4月底前下发到各县,并通过本市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本市的推荐工作。

(三)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本县的实施方案,通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5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

(四)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须在本市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6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五)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汇总市级科协报送的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10月底前由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批准公布。对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称号。由自治区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其中: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补助和奖励8万元,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各补助和奖励2万元,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各补助和奖励10万元。

(六)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在获得“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评选。

(七)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于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广西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广西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农业科技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实施科教兴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在全自治区评比、筛选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集体和个人。从2006年起,每年评选“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2个“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2.在推荐、评比的过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探索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三)、实施原则

1.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将实施“计划”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结合起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普及科学技术为手段,着眼于农民科技意识的增强,致富能力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

2.突出特色。紧密联系当地实际开展“计划”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面向社会,统一标准,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鼓励和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有实绩、示范作用好、带动性强的单位和个人申报;鼓励和支持在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市科协、财政局的推荐名额与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自治区科协、财政厅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并在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资助:

1.业务范围属于广西重点农业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辐射面广,带动面强的,起到积极示范与具有较大辐射作用的;

2.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资助:

1.符合广西重点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方向,并对当地的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示范与较大辐射作用;

2.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资助:

1.在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

3.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4.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

主要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和经常性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科普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4.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3月底前,由自治区科协、财政厅综合各市农村科普工作等情况,确定各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推荐名额均按评选名额的12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自治区科协、财政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本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市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在4月底前下发到各县,并通过本市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本市的推荐工作。

(三)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本县的实施方案,通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5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

(四)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须在本市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6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五)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汇总市级科协报送的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10月底前由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批准公布。对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称号。由自治区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其中: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补助和奖励8万元,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各补助和奖励2万元,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各补助和奖励10万元。

(六)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在获得“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评选。

(七)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于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广西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广西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