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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调查报告范文

药物调查报告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医药物流逐渐升温,并在实践中获得了较好发展。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医药物流的发展仍然存在一系列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结合实际,調查医药物流公司内部成本基本情况、和探索该医药物流公司长期存在的问题,同时,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分析提出解决建议。

一、对医药物流公司内部成本基本情况与存在的问题

在医药行业流通的实际操作中,由于同类型企业太多,规模不一,所以整体来说我国医药企业采用的基本上都是分散的物流体系,在运作上主要依靠人力,与国际医药同业相比差距很大。医药物流公司的内部成本基本情况是是如此。在现阶段,医药物流公共的物流作业基本上是以人工作业为主,因此,完善、高效的信息系统可以有效去除物流作业流程中的冗余环节,提高作业效率,降低差错和人力浪费。而在医药物流公司的物流系统中,信息系统软件上不能支持对药品的“批次管理”,不能支持对药品存储的“整零分开”,无法支持货位管理,导致差错较高;另外,库区布局的不合理、流程设计的落后也导致物流成本高:该医药物流公司的配送仓库分布在多个楼层,其出库单传递流程采取“接龙”模式,导致单据丢失、低效等诸多问题。医药物流公司的职工的工资支出方面,包括维持自身运转中合理支出,包括办公室采购、货物运输费用、员工和临时搬运工的保险费等这些都是合理损耗成本上做的比较好。而医药物流公司在营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制作和播出的广告费、参加大型展会的费用、获得各种营销渠道的信息费方面,重视度不够。

二、针对医药物流公司产生长期存在问题的分析

1.竞争性因素

在中国药物物流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对于这类医药物流公司,规模化的物流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就在于以合理的物流成本使用最少的仓储面积存储最多的药品,为医药门店提供最佳的药品配送服务。而现阶段医药物流公司由于发展规模不够大,物流管理更不上层次,竞争力不够强大,导致物流成本增加。

2.时间、空间因素:

空间因素是商业物流中心,制造业相对于目标市场或仓库或供应商的位置关系体系比较偏远。所以此类企业在购买物品的方向、目标市场定位应该有一个清楚的物流成本的核算概念。对物流成本的影响因素还有时间。物流流通速度更快,更快的流动。一方面必然减少,如缩短另一方面通过减少资本积压,提高订单周期,库存,运输路线设计合理,营业额可以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了库存成本和运输成本:从物流系统理论的角度来看,时间空间的合理配置间接降低了成本。而医药物流公司在这方面做的还不够完善。

3.资金成本因素:

医药物流企业向各个医院销售药品,医院会有1-5个月的帐期,所以就会造成物流企业的资金回笼缓慢,有些甚至会造成年终呆账现象,所以资金成本的管理很重要。

其他因素除上述因素外,影响成本的因素还包括医药物流公司的资金利用率、货物的保管制度、物流管理合理化程度、企业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等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单纯地加强某种因素的影响,必然产生对另一种因素的制约。所以说,物流成本的控制并不仅仅是各个因素简单地相加,而是一个复杂的平衡、协调过程。

三、提出解决建议

针对目前医药物流公司存在的问题以及现状,我们该从哪些方面入手,才能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呢?我的建议如下:

首先,宏观上合理规划企业物流配送模式,微观上合理规划物流配送路线。企业一定要制订严格的、科学的费用预算制度,并将其作为控制日常管理费用的标准,当运输费用出现异常或者与企业的实际经营出现差异时,及时给予关注,从制度上来约束运输费用的不合理。在制定费用预算制度的同时,应合理规划企业的配送模式,如按地理区域与不同的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协议,按照客户群描绘配送曲线,不允许擅自更改区域配送路线,不允许业务人员私自签订运输协议或与没有资质的运输公司合作等。

同时,整合行业内外部资源,最大程度地少物流成本。另外,就是要应用先进的科技设备、流通技术,使设备科学化、组织规模化、经营行为科学化。从行业发展的趋势来看,应用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技术、合理运用科技化是未来医药流通领域的发展潮流。一些中小型医药商业公司将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惨遭淘汰,从国家的政策上也能看到这一点。

四.总结体会

在调查报告中,我们得出结论,医药物流公司在建立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不能盲目。建立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存在利润低、回报期长、投资不一定能获得合理回报、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政策影响大等因素,医药物流公司在决策前一定要核算项目的利弊得失,同时还要考虑国内物流基础设施能否和行业发展配套、若干年后能否跟上行业潮流、项目实施后能否持续实现创新经营、管理成本能否控制好、标准化程度高和现有企业经营质量低的冲突能否妥善解决等问题,这是一个系统的、全面控制的过程。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主要工作

近年来,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发改委等9部委制定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紧紧围绕“组织保障到位、政策执行规范、医疗秩序平稳、群众实际受益”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奠定坚实基础。区政府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制定了《区政府关于成立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年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构建了由发改局、卫生局牵头,财政局、人社局、编办等职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并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区政府考核目标,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形成了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医疗卫生服务流程为对象、以医疗质量安全为核心,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确保不因基本药物改革而弱化卫生质量管理。加大对基本药物处方和药品质量的管理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医师用药处方培训,明确要求优先使用质优、价廉的基本药品。并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深入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三好一满意”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出便民、惠民服务新举措,推行电子病历系统,建立分楼层挂号收费。区医院升级心连心服务平台,开通预约挂号和网上专家问诊,迈皋桥医院加大对出院病人函调实施力度,方便病人就医,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3、减轻群众负担,促进医疗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伊始,就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范围,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报销比例提高到最上限,让农民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得到更多实惠。年7月至年9月,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销售额为3938.67万元,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6%;门诊均次费用99元,同比下降12%;住院7284人,同比上升17.5%;住院均次费用2452元,同比下降5%,实现了“三降一升”的目标,彰显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效,进一步夯实了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药物目录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区实施的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共有573种,基本满足了群众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要,但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规格还不够多、常用药品还不够全,一些群众的常用药品还未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特别是一些专科专病用药,如小儿适宜型药品、妇科、外科、高血压病等常见药品没有列入,导致群众购买和就医不方便。

2、财政补偿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大。自去年7月我区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尽管区政府制定了过渡性财政补助政策,自年1月-年10月,省、市、区、街四级财政投入卫生各类经费达2756.5万元,投入力度是历史最高的,但一些医务人员的实际待遇比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有所降低,一些基层社区医疗机构还产生了一定的债务,对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群众就医观念还有待于进一步引导。部分群众就医观念不科学,误认为药价高就疗效好,热衷于使用高价药和进口药,对价格低廉、疗效相同的国家基本药物没有认同感,有时对医生开的基本药物予以拒绝,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为保障医疗改革顺利实施,彻底改变以药养医模式,构建基层医疗机构新的运行框架,进一步促进广大基层群众合理用药,针对以上不足,特提出以下建议:

1、适时调整目录,增加基本药物种类。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调整基本用药目录,扩大常用药品范围,增加专科专病用药,努力为群众提供价廉、质优、齐全的基本药品,不断满足老百姓基本用药需求,切实解决群众“用药贵、取药难”的问题。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2009年7月20日14:35分,我中心接到本县某镇卫生院电话报告,该镇某村岳某一家进餐后出现恶心、呕吐、头昏、抽搐等症状,病人送往乡卫生院救治,怀疑是“食物中毒”。接电话后,中心立即组织现场流行病学与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组成应急调查小组赶赴现场开展中毒调查及病人救治,并采样进行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证实为一起剧毒鼠药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如下。

1 流行病学调查

1.1 发病情况发生食物中毒的镇位于习水县北面,距县城约2公里,占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全村人口3426人,其中男1832人,女1594人。当地居民主要以务农为主。发病者为该镇某村岳某一家,进餐者为5名家庭成员和两名家住同村的客人,进餐时间为上午10:30,进餐的主要食品有洋芋(土豆)炒肉、菜豆花、米饭,餐后还分别食用少量甘红薯,进餐后5分钟后六名患者相继发病,出现症状的时间分别为餐后5~55分钟,平均潜伏期为34钟,有一名未食用甘红薯的共同进餐者未出现症状。中毒患者临床症状相似,均为头昏、头痛、呕吐等,其中症状严重者还出现轻度抽搐。中毒患者在当地医疗机构经对症及支持疗法治疗后均已病愈出院。

1.2 现场调查对发病患者家的食品生产加工情况进行调查,饮用水为长期食用的当地水源,近期内无异常发现,食品来源为主要为自产自制的食品,所用原料及添加调料等均长期食,也未发现异常,食物生产加工过程与往常一致,未发现明显异常之处。但当天食用的甘红薯为其在外打工的儿子所在地一位不认识的人寄来,颜色为红色,在家5人除孙子未食用外,其余4人一起和客人均食了甘红薯,约5分钟后食甘红薯人员相继发病。后据调查,甘红薯既不是其儿子寄来,寄物者与其儿子也不认识。

2 实验室检验

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应当餐食物已食完,未采到剩余食品,仅采集到病人呕吐物1份,送实验室进行农药及剧毒鼠药进行检验分析,未检出农药,但毒鼠强检测呈阳性。

3 讨 论

毒鼠强(四亚甲基二砜四氨)又名没鼠命、三步倒、一扫光是一种无味、无臭、有剧毒的粉状有机化合物,属剧毒类,为国内禁用鼠药,大鼠经口LD50为0.1~0.3 mg/kg。毒鼠强的毒性比氟乙酰胺大1.8倍,比氰化钾大100倍,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呈无嗅无味白色粉末,外观上与纯碱、小苏打、米粉相似,容易造成误食中毒。毒鼠强为中枢和运动神经系统刺激剂,具有强烈的脑干刺激作用,可引起阵挛性惊厥、意识障碍、四肢抽搐、昏迷、死亡,其对人类的致命剂量被为7~10毫克。中毒后轻度中毒表现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口唇麻木、酒醉感,重者突然晕倒,癫痫样大发作,发作时全身抽搐、口吐白沫、小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死亡。我国国家有关部门己于1991年发文严禁使用毒鼠强等剧毒鼠药,毒鼠强在国内属于禁药,禁止贩卖和销售。政府针对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已开展过收缴、销毁、整治等专项行动,但由于生产成本低廉、鼠药市场管理混乱、高效灭鼠药的缺乏以及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等原因,毒鼠强的生产和使用屡禁不止,部分居民仍能从市场上购买到毒鼠强,我省毒鼠强食物中毒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中毒死者中,以儿童、青壮年为多见,主要原因是误食、自杀或被投毒。

本次事件病人临床症状、潜伏期、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符合化学性食物中毒特征,病人呕吐物中检出微量毒鼠强均提示本次食物中毒是一起剧毒鼠药毒鼠强食物中毒事件。

为杜绝和减少剧毒鼠药毒鼠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建议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类中毒似事件的发生。

(1)加强毒鼠强中毒的源头控制:毒鼠强在国内属于禁药,禁止贩卖和销售。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的收缴、销毁、整治等专项行动,对杀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强有力的管理,切断使用禁用灭鼠药的源头。

(2)相关食品安全及农药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大执法力度,各司其职,落实各级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整顿剧毒药品市场,尤其是禁用剧毒药品的管理,减少或杜绝其在社会上泛滥,保护公共公众的生命安全。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1 材料与方法

1.1 入选标准

2014 年3 月1 日至2014 年5 月31 日在我院住院的11 280 名病人中,符合入选标准共7 099例,这些病人同时进入病人自报ADR 后临床药师审核组(简称自报组)和医生报告ADR 组(简称医生组),病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及收入具体见表1,入组标准同时满足如下4 个条件: ①使用化学药物或中成药治疗且住院时间24 小时;②年龄③能自主完成调查表;④化学药物或中成药,药物剂量在说明书规定范围。

1.2 排除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排除出组:①药物依赖者;②不遵医嘱用药者;③调查前1 周内有用药史者;④接受其他治疗,该治疗可发生类似ADR 症状的患者;⑤因食物过敏入院者。

1.3 调查方法

采用由世界卫生组织设计的ADR 问卷调查表对入选病人住院期间发生的ADR 进行调查。方法是每1 个入组病人分别由主管医生和病人各自填报调查表。程序分3 步,第一步:调查前培训,医生和病人培训分别进行,由3 名工作15 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的临床药师对本院19 个临床科室的医生培训不良反应的确认和上报; 病人培训是对每个住院病人,入院24 小时内上述3 名药师到床边一对一培训,内容是调查表填写。第二步:资料收集, 医生报告ADR 由各管床医生在病人出现ADR 的当天填写电子版调查表后网上直报。

病人自报告的ADR 由药师鉴定确为ADR 后将数据输入计算机。鉴定方法为:1 位药师先对病人报告的ADR 进行鉴别,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ADR 监测中心的诊断标准,剔除非ADR 的调查表,对于可疑ADR 的调查表,由另两位药师到床边对病人进行检查及询问,3 名药师集体讨论表决,如果有2 名以上药师认为不是ADR,剔除。第三步:对数据进行类统计。将年龄分为18 ~、45 ~及65 ~组;药物以系统分类,如循环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ADR 症状以器官系统分类, 研究目标是自报组ADR 发生率与医生组的ADR 发生率,而不是ADR 发生机制及因果关系。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 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自报组与医生组ADR 发生率的比较以及不同年龄组间ADR 发生率的两两比较均采用2 检验,P 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所调查的7 099 人次, 住院时间从2 天至63天,中位住院时间为(8.52 3.31)天。病人自报ADR 682 人次,经3 个高年资临床药师审核后去除128 人次, 剔除率18.77%, 余下554 人次为临床药师认可的ADR。

2.1 ADR 报告率

自报组共报告ADR 554 例(7.80%), 医生组共报告36 例(0.51%),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01)。自报组的ADR 报告率在3 个年龄段均高于医生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均P 0.001)。

2.2 不同药物类别ADR 的发生率

药物按抗感染类、呼吸系统类等共分为11 类,不同类别的药物所发生的ADR 率有较大差别,两种报告方式中,导致ADR 的药物类别最高的均为抗感染类、神经系统类药物。

2.3 ADR 累及系统、器官

两种ADR 报告方式中,ADR 最常累及的系统均为消化系统, 症状为恶心或呕吐, 约占1/4。

3 讨论

本课题对住院7 099 例病人中由病人自报后

药师审核ADR 与传统的医生报ADR 进行对比观察,结果发现医生的ADR 报告率较病人自报并经药师审核方式的报告率低,其可能原因包括:①医生报ADR 只是依靠个人自觉性,医院没有对ADR是否漏报进行定期检查并对漏报医生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医生形成少报少麻烦的习惯,住院病人较常见的肝肾功能损害、造血功能紊乱、电解质异常等在本组病人中无1 例报告。②医生对不需要治疗的ADR 不重视或习以为常,低估了它对病人日常生活产生的影响,在面对ADR 时有忽视轻ADR 的可能。③医生认为有些ADR 不可避免,只要病人能耐受就行,没有必要浪费时间报ADR。④中国医生,特别是基层医生日常工作量非常大,精力集中于病人诊治,没有意识到报告ADR 是医生的义务。本组病人自报ADR 率为7.8%,低于国外文献报告的18% ~ 25%,其主要原因可能与观察时间不同有关,这些文献包括住院和出院后用药期间发生的ADR,本课题只是观察病人住院期间发生的ADR, 没有观察病人出院后的迟发ADR。另外,病人对ADR 的认识、个体体质差异、药师审核后剔除部分都是影响因素。临床药师审核后剔除不合格ADR 病例占18.77%, 是因为病人对ADR 与自己病情无法区分,将病情变化误认为是ADR。在肿瘤病人中,自报ADR 如乏力、恶心要比医生报次数多,文献亦有类似报告,另外,病人的健康状况、对反应的认识及情绪也会影响自报ADR 的结果。而临床药师可以填补病人无专业知识,情绪波动及医生时间少、不重视这一空缺,故病人自报后临床药师审核的ADR 更接近客观真实。因此在未来进行减少ADR,提高安全用药的研究中,把病人自报后临床药师审核的ADR作为ADR 的一部分会更客观、更真实, 如果忽视这方面信息, 其结果可能会产生明显偏移, 甚至失真。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基层 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报告

药品是用来预防、诊断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1]。但药品也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一面——药品不良反应。

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紧迫性

为减少或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必须对各种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明确的认识,但这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尤其是新药在上市前不可能全部完成这项工作。大量事实说明,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十分重要,因为经过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观察与汇总所形成的具有一定参数、基数规模的档案,对于有关机构综合分析这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波及范围,以及危害程度具有重要的决策意义[2]。

2 某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的调查研究

2.1 调查方法 高校药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高年级学生查阅当地相关文献资料,到各个医疗卫生单位实地调查研究。并以该市医疗卫生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为研究对象,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2.2 调查结果 某市处于长江三角洲南翼,一个重点开发开放城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有市人民医院及其市级专科医院共6家。此外,乡镇及街道定点医疗卫生机构12所。

2.2.1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上半年公布的有效不良反应报告表633例[3]分析 从上报的633份ADR报告来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常用药物特别是抗菌药物、中成药的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比例最高,占45.7%,而片剂和胶囊剂等口服剂型在报告中所占比例仅为10%左右。

2.2.2 某市人民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目前该市医疗设备、整体规模最好的一家医院,又是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单位,自从成立药品不良反应安全监测网以来,各科的科主任、护士长为监测网成员,药剂科和临床药学研究室共同承担日常的具体工作,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药事宣传,临床查房,开展临床合理用药指导,血液浓度及不良反应监测,出版《药讯》季刊。

2.2.3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市级专科医院没有专职的临床药师,也没有设置专门的临床药学室,但有兼职人员。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由医生登记已发生的不良反应,然后由兼职药师统计、上报。调查发现乡镇医院以下的卫生室、站、所,规模小,医护人员少,对不良反应也了解,但一般不注意。特别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街道(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1-2例,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良反应报告率极低,有的甚至没有报告。

2.3 结果分析 市人民医院领导重视,相关科室、临床药师、医生、护士能较好地参与到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之中。其实,全国70%的农民生活在基层,药品在基层农民中使用的数量是巨大的,理所当然产生的不良反应也就非常多。基层医院是发现和监测不良反应的主要场所,也是不良反应报告的主要来源。但是我们不难看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ADR报告意识较弱、报表数量极低,有的甚至是零报告,与真实的ADR发生率严重不符,除外新药的原因之外,还与一些错误的思想观念有关。如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因害怕影响药品的销售量和企业形象而不敢做出正确的报告;医院医生因害怕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承担责任也不及时上报。此外,还与广大基层群众文化水平低,普遍相信中药等有关。

3 干预措施

在调研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且,在调研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干预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市人民医院的引领作用;二是要大力加强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教育;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的工作力度。通过这些措施期待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有进一步改善。

参 考 文 献

[1] 吴春福.药学概论[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1.

[2] 周文颖等. 药物安全不良反应及其监测[J]. 医学与哲学,2006,27(6):27 - 29.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6篇

关键词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药品是用来预防、诊断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但药品也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一面——药品不良反应。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紧迫性

为减少或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必须对各种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明确的认识,但这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尤其是新药在上市前不可能全部完成这项工作。大量事实说明,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十分重要,因为经过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观察与汇总所形成的具有一定参数、基数规模的档案,对于有关机构综合分析这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波及范围,以及危害程度具有重要的决策意义。

2、某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的调查研究

2.1调查方法高校药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高年级学生查阅当地相关资料,到各个医疗卫生单位实地调查研究。并以该市医疗卫生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为研究对象,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2.2调查结果某市处于长江三角洲南翼,一个重点开发开放城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有市人民及其市级专科医院共6家。此外,乡镇及街道定点医疗卫生机构12所。

2.2.1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上半年公布的有效不良反应报告表633例分析从上报的633份ADR报告来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常用药物特别是抗菌药物、中成药的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比例最高,占45.7%,而片剂和胶囊剂等口服剂型在报告中所占比例仅为10%左右。

2.2.2某市人民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目前该市医疗设备、整体规模最好的一家医院,又是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单位,自从成立药品不良反应安全监测网以来,各科的科主任、护士长为监测网成员,药剂科和临床药学研究室共同承担日常的具体工作,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药事宣传,临床查房,开展临床合理用药指导,血液浓度及不良反应监测,出版《药讯》季刊。

2.2.3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市级专科医院没有专职的临床药师,也没有设置专门的临床药学室,但有兼职人员。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由医生登记已发生的不良反应,然后由兼职药师统计、上报。调查发现乡镇医院以下的卫生室、站、所,规模小,医护人员少,对不良反应也了解,但一般不注意。特别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街道(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1-2例,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良反应报告率极低,有的甚至没有报告。

2.3结果分析市人民领导重视,相关科室、临床药师、医生、护士能较好地参与到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之中。其实,全国70%的农民生活在基层,药品在基层农民中使用的数量是巨大的,理所当然产生的不良反应也就非常多。基层医院是发现和监测不良反应的主要场所,也是不良反应报告的主要来源。但是我们不难看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ADR报告意识较弱、报表数量极低,有的甚至是零报告,与真实的ADR发生率严重不符,除外新药的原因之外,还与一些错误的思想观念有关。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因害怕影响药品的销售量和企业形象而不敢做出正确的报告;医院医生因害怕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承担责任也不及时上报。此外,还与广大基层群众文化水平低,普遍相信中药等有关。

3、干预措施

在调研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且,在调研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干预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市人民医院的引领作用;二是要大力加强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的工作力度。通过这些措施期待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有进一步改善。

参考文献

[1]吴春福.药学概论[M].北京: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1.

[2]周文颖等.药物安全不良反应及其监测[J].医学与,2006,27(6):27-29.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7篇

【关键词】药品不良反应;认识程度;在岗实习医务人员

【中图分类号】R19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6455(2011)04-0286-02

药品不良反应(简称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以外的有害反应[1]。从国家ADR中心的统计数据来看,不良反应报告甚少,与WHO国际药品监测合作计划组织预测的200份/106人年报告数据相差甚远。因此,如何提高ADR报告率是医药界关注的问题[2]。影响ADR报告率的因素很多,其中医务人员对ADR的认知度就是一个关键因素。我们开展了对在岗实习医务人员不良反应的调查,旨在提高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ADR的认知度。

1 调查对象和方法

2010年1月,对张家港市中医医院120名在岗实习医务人员,采用自拟设计“药品不良反应认知度调查表”,进行了问卷调查。被调查者在岗实习期均已近半年,年龄介于21~25岁。通过样本估计总体的方法,对ADR的基本知识、ADR的监测意识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其主要内容包括:ADR的基本概念、ADR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发ADR的因素等。提示被调查者应实事求是填写,不查阅相关资料及抄袭答案等,且无标准答案提供并要求填表人当日完成。

2 调查结果

2.1 一般情况:120名在岗实习医务人员接受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11份。其中临床医学50人,护理专业32人,药学专业12人,医疗技术17人,接受调查的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学历及专业构成比

2.2 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ADR基本知识的知晓情况(见表2)

表2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ADR

基本知识正确认知度和人次比(%)

2.3 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ADR监测知识的知晓情况(见表3)

3 讨论

3.1 加强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ADR基本知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药品种类的增多,关于ADR的报道也越来越多。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ADR监察报告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管理办法》的推行使我国ADR监测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因而,我们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应加强对ADR基本知识的继续教育和学习。

3.1.1 强化在岗实习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2004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为ADR监测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而本次调查显示(见表2)仅有34%的在岗实习生知道我国《药品管理法》中关于ADR的法律条款。因此,要加强对在岗实习医务人员进行关于ADR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其法制观念,使其充分了解到上报ADR是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的法定职责,并在以后步入工作岗位后认真履行义务,推动ADR监测工作的开展。

表3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ADR监测

知识的正确认知度和人次比

3.1.2 加深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ADR报告程序和监测专业机构的了解:我国医疗机构ADR报告程序是:药品不良反应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对于新的、严重的ADR于发现后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需及时报告[1]。我国ADR监测专业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每季度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所收集的一般不良反应报告。而在本次调查中(见表2)仅有14%的在岗实习医务人员了解我国ADR的专业机构,17%的在岗实习生了解我国ADR的报告程序。因而,实习单位应主动并大力宣传ADR知识,如ADR的概念,报告程序,监测专业机构等,以提高医务人员对ADR危害的了解和认识,避免临床上ADR的发生和ADR程度的加重,从而避免药源性疾病对人的危害,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

3.2 加强在岗实习生ADR监测知识的教育:医院是ADR监测工作的重要部门,大量的用药后发生的可疑不良反应只有通过一线医护人员才能变成可疑不良反应的信号,才能成为所需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为保证广大病患的用药安全,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应在实习阶段除了要掌握药物的药理作用、常用剂量、给药途径、配伍禁忌外,还要掌握药物已知的ADR,观察用药后发生的可疑的ADR,并负有呈报责任。

3.2.1 加强对ADR概念的了解,明确ADR的范畴根据调查表3显示,很多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ADR所涵盖的范畴不甚了解。热源性输液反应不属于ADR的范畴,而在引发ADR的因素中回答由药品质量引起的有88%,由超量服用引起的有89%,由医疗质量引起的有47%,由药品杂质引起的有69%,由正确用法用量引起的有56%。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ADR的定义来定界的话,只有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产生的有害反应才属于不良反应。药品的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固定属性而非医疗事故,而超量服用以及医疗质量所引起的反应属于医疗失误;药品杂质所引起的反应是药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因而均不能划归为不良反应。通过调查我们认识到,由于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在校期间未接受全面的ADR监测知识的教育,也没有临床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有必要在实习阶段对在岗实习医务人员进行全面的ADR监测知识的教育,并强化在校期间学习的ADR相关知识,提高在岗实习医务人员的ADR意识和判断ADR的能力。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因药物使用不当引起的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保证病人的用药安全。

3.2.2 加强医、药、护的有机结合:根据调查显示(见表3),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ADR的上报原因、上报范围、ADR情报价值的了解较为全面,而在由谁来报告ADR的问题上,认为因由医生报告的有93%,由护士报告的有72%,由药剂师报告的有76%,由患者报告的有46%。这组数据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在岗实习生大多不能准确的评价由谁来报告ADR。但从很多的病例报告上可以看出,真实准确评价ADR需要临床医学、药学、护理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医师、护士、药剂师三者应形成互补,仅由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来评价是缺乏科学性的。因此,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应更为积极的参与临床实践,积累经验,并同带教老师一同分析ADR,促使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ADR监测知识认知度的提高。

4 结语

目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还处于起步阶段,而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ADR的基本知识和监测知识了解不多。实习医院应加大对在岗实习医务人员的ADR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考核。让其在实习阶段就明白ADR的监测工作是一项不以赢利为目的工作且是一项法定职责。同时,也会让他们在走向工作岗位之后,更加清楚自己的职责和责任,并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普及ADR知识,帮助ADR工作的发展。

附表:在岗实习医务人员对药物不良反应认知度的调查表

您所学专业是:(1)临床医学 (2)护理(3)药学(4)医疗技术

您的文化程度:(1)本科 (2)大专 (3)其他

您是否了解ADR的概念:(1)是(2)否

您知道上市药品是否存在ADR:(1)是 (2)否

您是否遇到过ADR :(1)是 (2)否

您是否需要ADR的判断标准:(1)是 (2)否

现行ADR监测是否是自愿制度:(1)是 (2)否

您是否了解ADR的报告程序 :(1)是(2)否

您认为有必要报告ADR吗? (1)是 (2)否

10、您是否了解我国ADR的专业机构:(1)是 (2)否

11、《药品管理法》中有无ADR的法律条款:(1)是 (2)否

12、上报ADR是否是你的职责:(1)是 (2)否

13、热源性输液反应是否为ADR:(1)是 (2)否

14、静脉输注给病人出现反应时是否考虑为ADR:(1)是 (2)否

15、您认为应由哪些人员报告ADR(可多选);(1)医生 (2)护士 (3)药师 (4)患者

16、哪些因素可能会引发ADR(可多选):(1)药品质量 (2)超量服用 (3)医疗质量 (4)药品杂质 (5)正确用法用量

17. 上报ADR的原因:(1)工作职责 (2)

18、ADR的上报范围:(1)新的ADR (2)严重的ADR (3)一般的ADR

19、ADR的情报价值

参考文献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R].2004年(局令第7号).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8篇

【关键词】 中药资源学;,,野外实习,;,,考核标准

摘要:通过设置识别植物的群落、样方的调查和调查报告的撰写等三个内容(十个考核指标),对中药资源学野外实习的考核标准进行探讨。认为这套评分标准能较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其客观性及实用性较强,具有实际的使用价值。

关键词:中药资源学; 野外实习 ; 考核标准

中药资源学为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的专业课程,是研究中药资源的种类、分布、形成、蕴藏量、品质、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科学。由于该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如何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在实践教学中消化、吸收理论知识,掌握中药资源学的方法,提高学生实际动手的能力,野外实习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何提高野外实习的教学质量,客观地评价学生真正的学习水平,多年来是我们要探索解决的问题。现将我们进行药用植物资源野外实习的做法简介如下。

1 野外实习的考核内容

1.1 植物群落的识别要求学生了解实习点各种群落类型、结构、建群种、附生种等;初步推断不同群落在现存状况下可能向前演替的方向;理解所调查的药用植物在群落中所处的地位;真正认识到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意义。

1.2 样方的调查要求学生掌握样方调查的方法,包括样地、样方的选择,样方的设置、抽取,懂得规范记录样方中的各种植物种类和数量,以及蕴藏量、经济量、年允收量的推算等。

1.3 野外资源调查报告的撰写要求学生基本掌握野外资源调查报告的撰写、了解中药资源名录编写的技术要求和过程。

2 野外实习考核标准的制定

2.1 识别植物群落的评分标准

2.1.1 考核指标识别植物群落的类型、分析群落的结构、确认建群种、指认附生种。每个指标各占10分,共计40分。

2.1.2 评分依据凡能熟练地识别3种植物群落以上,并正确地指出每个群落的组成、建群种及附生种,可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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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样方调查的评分标准

2.2.1 考核指标样地的选择、样方的设置和抽取、样方类型的使用及产量的调查。每个指标各占10分,共计40分。

2.2.2 评分依据①能根据群落类型,利用主观取样、系统取样或随机取样等方法,正确地选择样地(标准地);②能根据药用植物种类(草本、灌木、乔木)和群落学特征确定样方的大小、设置及抽取;③能正确地使用记名样方或面积样方进行产量的调查;④能做好调查记录,并正确地进行计算统计,均可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2.3 调查报告的评分标准

2.3.1 考核指标内容的详实性、见解的独特性。每个指标各占10分,共计20分。

2.3.2 评分依据撰写调查报告的格式规范、内容真实完整(应附实习点的中药资源名录),具有较强的分析、整理能力,并能提出较独特的见解,均可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9篇

上海罗氏制药对媒体称,此次在美涉及“潜在不良事件未及时报告”的共有8种药物,其中6种在中国市场上有销售,分别是安维汀、赫赛汀、美罗华、特罗凯、希罗达、派罗欣,主要为抗癌类药物及肝炎治疗药物。

罗氏制药高级公关经理王化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这些项目是仅在美国的全球项目,也是仅在美国范围内的程序上的问题,调查结果将在今年12月公布出来。”王化同时也表示,涉事的药品在中国都是在售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处表示,药监局已开始调查相关情况,从目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看,该事件涉及的药品尚未发现异常。7月12日晚间,药监局表示已约谈罗氏(中国)公司安全官,并责成公司报告该事件的评价结果。

对此,日信证券分析师陈国栋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这次事件对罗氏制药肯定有一定影响。根据日信陈国栋给《投资者报》记者的数据显示,赫赛汀、美罗华、派罗欣、安维汀和特罗凯这五款药品2011年在华销售额分别为5200万、6005万、1438万、5292万、1251万瑞士法郎,五款药品年销售额2011年为3.27亿瑞士法郎,五款药品占中国市场销售总额的58.61%。王化也表示,抗癌药是罗氏制药很重要的一部分。

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董事长李志起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此次事件应该会对罗氏制药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涉及的药品都是主力产品,这可能不仅仅是简单的一次危机公关事件而已了。

据此前英国媒体报道,这共计8万份被隐瞒的死亡或不良反应报告是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在对罗氏总部进行关于药物安全警戒系统的例行检查时发现的,涉及8种药品。这些报告最早可追溯到1997年,罗氏在收集了这些报告之后并没有上交到药品安全部门,而是将它们“雪藏”了起来。调查事件所涉及的药物,主要包括治疗乳腺癌、肠癌、乙肝以及皮肤病和眼病的药物。

在英国,有1万名患者使用了罗氏公司生产的用于治疗乳腺癌的药物赫赛汀,另有两万名老年视力退化患者也使用了公司的问题药品。此外,英国医保系统每年都付给罗氏公司数以百万计的药费。

在中国,涉事药品也在华销售多年。公开资料显示,作为全球最畅销抗癌药之一的赫赛汀,在华上市长达10年;而特罗凯进入中国已经达到5年;美罗华早在2000年就进入中国市场,在华上市时间也长达12年。至今中国已是罗氏集团全球范围药品领域第二大市场和诊断领域最大的市场。

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公司经理李小诺向《投资者报》证实,罗氏制药涉及的药品主要是在医院销售,在商业销售方面影响不大。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10篇

对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对于一个临床药师来讲,长期以来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每一个医疗机构专职做此项工作的人员(大多是临床药师)都有这样体会。通过笔者几年工作及许多有识之士的指点,做以下总结,与大家共同探讨。

1 老百姓对不良反应的误区

1.1 中药也有不良反应 利巴韦林、抗病毒颗粒是西药,鱼腥草注射液和板蓝根则是中药针剂或传统中药。人们习惯性认为:中草药是无毒无害的纯天然药品,但新闻背景中报道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恰恰是由中药鱼腥草注射液引起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任何药品,包括中药,其不良反应都是客观存在的,对此我们根本无法避免,而只能考虑如何把不良反应降到最低。有关中药没有副作用的观念是错误的。从国家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中可以看出,由中成药引起的不良反应,约占药品不良反应10%~15%或更高,并呈较明显的上升趋势。一些常用中成药,如壮骨关节丸、感冒通片等,均可引起肝肾损害、出血等不良反应甚至死亡。中药应用已有上千年历史,古代中药书籍中对其所存在的毒性或不良反应也有所记载,中药取材也不仅限于人们常见的草药,还包括动物、矿物等,尤其是来源后者的中药材,若误服滥用则很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1.2 常用药并不等于保险药 板蓝根是中成药,也是防治感冒的常用药,这类药品也有不良反应?越是常用药,因其使用面广,发生不良反应的几率更大。以板蓝根为例,其服法、用量必须严格遵照包装上的药品说明,滥用也可能出现副作用。有患者因连续服用了板蓝根冲剂,出现头昏、胸闷等症状。人在健康状态下过多服用板蓝根,会伤及脾胃;极少数过敏体质患者,也可能因服药引发过敏等不良反应。鱼腥草注射液是一种中草药复方制剂,临床上使用也较普遍。该注射液中含许多大分子物质,若经静脉输入后,未除尽的半抗原有可能与血浆蛋白结合,才可能导致过敏反应。使用该注射液前,应认真检查药物,如果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问题不得使用。此外还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控制给药剂量、浓度、滴注速度、给药途径。注射后观察病人尤其是老人、儿童用药后的反应。

1.3 有不良反应不等于无安全性 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并不意味着其安全性大打折扣。因为,不良反应是所有药品都可能出现的情况,药品不良反应只是个概率问题,即它总会出现,无非是出现多少的问题。只是这种药品对绝大多数患者而言,依然是安全的。用药产生不良反应基本无法预测,因为一种药物往往具有多重的药理作用,药物的剂量、剂型、用药途径的不同,药物的相互作用及赋形剂的影响,不同种族、不同年龄、不同性别,还有胖瘦程度、营养状况、血型、遗传因素、病理生理状况的不同,以及环境因素,都会使每个人反应的情况不一样,对药物产生的敏感性不一样,而产生不尽相同的不良反应。但其实,如果药品本身不是假劣药品,再排除以下情况:误服误用,超量服用,服用时间过长,服用方法不当(如一些中药煎煮时间不足),用药途径不当(如作为肌肉注射用的中药注射液被用于静脉注射)等等,正确服用药物,还是能够保障用药安全的。

1.4 假劣药品才会引起不良反应的误区 许多人认为,只有使用了假药、劣药,或用药不当,才会引起不良反应。事实上, 许多经过严格审批、检验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也可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出现不良反应。据介绍,由于受到医学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在审批上市前难以完全掌握,包括有些原来不知道的、严重的不良反应。由于个体差异,不同的人对同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表现会有很大差别,有的人反应轻,有的人反应重;有的人是这种反应,有的人是那种反应。

1.5 说明书里列举不良反应少的就是好药的误区 目前,国际上对于药品使用说明书中描述不良反应的部分要详细到什么程度,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有的药品说明书中对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叙述很少,实际发生的不一定少。一个负责任的生产企业,才会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把产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尽可能详细地告诉用药者。

1.6 非处方药不会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误区 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总体来说其不良反应比较少、比较轻,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能导致死亡。因此,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

1.7 中药的不良反应比西药少 现在许多中成药、中药新剂型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并不少。使用中药讲究辨证施治、合理组方、一人一方、随证加减,还需要质量好的药材、科学的炮制方法。在这样的情况下服用中药,有助于减少和避免不良反应。但如果不遵守辨证施治的原则或辨证不当,组方不合理,或中药材质量有问题,也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例如,不少人用人参滋补身体而引发不良反应。

1.8 新药比老药的不良反应少的误区 总的来说,必须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才会批准一种药品成为新药。但是,新药的优点不一定都表现为疗效高、不良反应少。新药上市时间短,有时难以发现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因此,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更要警惕。

近年来,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关注与日俱增,但目前,作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中最基础部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却存在着报告主体上报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报告的数量和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差甚远等诸多不足,导致迟报、漏报的状况时有发生。

针对这样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现状,有关专家表示,站在医疗前沿的广大临床医师以及药师,应负起更大责任,成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尖兵;同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应积极参与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2 医生对不良反应报告的误区

医师顾虑重重。临床上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医生的观点是:患者出现的症状有可能是药品不良反应,但如果上报,不仅过程麻烦,而且调查起来也有很多说不清的东西,究竟是用药不当,还是后续输液的方式不当很难说清;不仅如此,药物使用过程涉及不同的医生、不同的护理人员,如果因为报告而引发纠纷,处理起来会很麻烦。尤其是已经处理完了,患者的症状好转、无大碍时,就不再自找麻烦去报告了。经调查示:我国临床医生在处理不良反应上报时,态度十分消极。

曾有人调查,了解我国临床医生对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一些情况。调查发现,参与调查的500名临床医生中,46%的医生在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后选择“等一等,看看能不能解决,能解决就不上报”,11%的医生选择“不会上报”。不上报的理由中,占较高比例的是:医生、药企和患者本身的责任划分不清晰(23%);上报机制不完善,报了也没用(23%);医患关系紧张,上报了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21%)。可见,临床医生在处理药品不良反应过程中顾虑重重,是影响不良反应报告的重要原因。临床医生普遍认为:在处理疑似与用药相关的病例时,肯定会考虑究竟是药品不良反应,还是患者的原发疾病发展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医师缺乏药理、药物代谢、药品配伍等专业知识,判断较为困难。之后医师还会进一步考虑,这些结果是否与自己对病程发展的判断失误有关,尤其是引起严重后果的事件,医生的顾虑会更多。因此,他们在处理类似情况时,大多会选择“冷处理”,不会选择及时上报。

3 药师难为无米炊

发现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是目前国内医院开展临床药学服务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临床药师的重要工作内容,体现了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中的关键作用。但是,目前医院药师所获得的一手不良反应资料非常少,质量又差,使医院药师不良反应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医院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临床医师主动上报给药剂科;门诊用药咨询时,以及为患者提供药物服务咨询时发现;药剂科在处理退药时发现;医院药师深入临床,了解用药情况时发现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等。

上报渠道中,最主要的本来应该是临床医师的主动上报,但是由于临床医师的顾虑,这条通道却成为获得不良反应报告最不可靠的途径。相比之下,药师直接在用药咨询、处理退药及下临床参与用药指导时,直接与用药终端接触所获得的不良反应报告更加可靠。但遗憾的是,这些报告由于药师队伍人力及工作精力的限制,数量很少,而且相对于医师的报告显得更为被动和滞后。

即使药师能够从医师手中得到一些不良反应报告,但是由于报表质量较差,很可能会出现报表不具研究意义的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要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但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曾经对基层不良反应报表质量进行过相关研究,发现比较规范的4级和3级报表仅占61.3%,基本没有使用价值的2级以下报表占38.7%之多。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药品不良反应临床资料记录比较简单,突出表现在药品不良反应过程及处理情况两方面。药品不良反应过程要求详细记录患者用药后多长时间出现反应,对不同的表现要有详细的描述,如“皮疹”,要对皮疹的形态、部位、面积等内容详细记录。在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的报表中,有的仅仅记录了“皮疹”。不良反应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治疗不良反应用药记录不详细或未记录,二是不良反应好转或治愈时间未记录。尤其后者,直接影响对药品不良反应严重程度的评价。

其次是用药情况记录不规范。如使用“先锋4号”、“左氧”、“硝甘”等简称,致使药品商品名、通用名记录不规范;药品的剂型选择错误,如把“胶囊”写成“片剂”等;药品生产企业名称使用不规范的简称;用药原因未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如“抗感染、支持”等。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11篇

关键字: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 老百姓对不良反应的误区

1.1 中药也有不良反应 利巴韦林、抗病毒颗粒是西药,鱼腥草注射液和板蓝根则是中药针剂或传统中药。人们习惯性认为:中草药是无毒无害的纯天然药品,但新闻背景中报道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恰恰是由中药鱼腥草注射液引起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任何药品,包括中药,其不良反应都是客观存在的,对此我们根本无法避免,而只能考虑如何把不良反应降到最低。有关中药没有副作用的观念是错误的。从国家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中可以看出,由中成药引起的不良反应,约占药品不良反应10%~15%或更高,并呈较明显的上升趋势。一些常用中成药,如壮骨关节丸、感冒通片等,均可引起肝肾损害、出血等不良反应甚至死亡。中药应用已有上千年历史,古代中药书籍中对其所存在的毒性或不良反应也有所记载,中药取材也不仅限于人们常见的草药,还包括动物、矿物等,尤其是来源后者的中药材,若误服滥用则很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1.2 常用药并不等于保险药 板蓝根是中成药,也是防治感冒的常用药,这类药品也有不良反应?越是常用药,因其使用面广,发生不良反应的几率更大。以板蓝根为例,其服法、用量必须严格遵照包装上的药品说明,滥用也可能出现副作用。有患者因连续服用了板蓝根冲剂,出现头昏、胸闷等症状。人在健康状态下过多服用板蓝根,会伤及脾胃;极少数过敏体质患者,也可能因服药引发过敏等不良反应。鱼腥草注射液是一种中草药复方制剂,临床上使用也较普遍。该注射液中含许多大分子物质,若经静脉输入后,未除尽的半抗原有可能与血浆蛋白结合,才可能导致过敏反应。使用该注射液前,应认真检查药物,如果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问题不得使用。此外还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控制给药剂量、浓度、滴注速度、给药途径。注射后观察病人尤其是老人、儿童用药后的反应。

1.3 有不良反应不等于无安全性 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并不意味着其安全性大打折扣。因为,不良反应是所有药品都可能出现的情况,药品不良反应只是个概率问题,即它总会出现,无非是出现多少的问题。只是这种药品对绝大多数患者而言,依然是安全的。用药产生不良反应基本无法预测,因为一种药物往往具有多重的药理作用,药物的剂量、剂型、用药途径的不同,药物的相互作用及赋形剂的影响,不同种族、不同年龄、不同性别,还有胖瘦程度、营养状况、血型、遗传因素、病理生理状况的不同,以及环境因素,都会使每个人反应的情况不一样,对药物产生的敏感性不一样,而产生不尽相同的不良反应。但其实,如果药品本身不是假劣药品,再排除以下情况:误服误用,超量服用,服用时间过长,服用方法不当(如一些中药煎煮时间不足),用药途径不当(如作为肌肉注射用的中药注射液被用于静脉注射)等等,正确服用药物,还是能够保障用药安全的。

1.4 假劣药品才会引起不良反应的误区 许多人认为,只有使用了假药、劣药,或用药不当,才会引起不良反应。事实上, 许多经过严格审批、检验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也可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出现不良反应。据介绍,由于受到医学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在审批上市前难以完全掌握,包括有些原来不知道的、严重的不良反应。由于个体差异,不同的人对同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表现会有很大差别,有的人反应轻,有的人反应重;有的人是这种反应,有的人是那种反应。

1.5 说明书里列举不良反应少的就是好药的误区 目前,国际上对于药品使用说明书中描述不良反应的部分要详细到什么程度,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有的药品说明书中对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叙述很少,实际发生的不一定少。一个负责任的生产企业,才会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把产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尽可能详细地告诉用药者。

1.6 非处方药不会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误区 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总体来说其不良反应比较少、比较轻,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能导致死亡。因此,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

1.7 中药的不良反应比西药少 现在许多中成药、中药新剂型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并不少。使用中药讲究辨证施治、合理组方、一人一方、随证加减,还需要质量好的药材、科学的炮制方法。在这样的情况下服用中药,有助于减少和避免不良反应。但如果不遵守辨证施治的原则或辨证不当,组方不合理,或中药材质量有问题,也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例如,不少人用人参滋补身体而引发不良反应。

1.8 新药比老药的不良反应少的误区 总的来说,必须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才会批准一种药品成为新药。但是,新药的优点不一定都表现为疗效高、不良反应少。新药上市时间短,有时难以发现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因此,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更要警惕。

近年来,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关注与日俱增,但目前,作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中最基础部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却存在着报告主体上报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报告的数量和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差甚远等诸多不足,导致迟报、漏报的状况时有发生。

针对这样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现状,有关专家表示,站在医疗前沿的广大临床医师以及药师,应负起更大责任,成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尖兵;同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应积极参与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2 医生对不良反应报告的误区

医师顾虑重重。临床上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医生的观点是:患者出现的症状有可能是药品不良反应,但如果上报,不仅过程麻烦,而且调查起来也有很多说不清的东西,究竟是用药不当,还是后续输液的方式不当很难说清;不仅如此,药物使用过程涉及不同的医生、不同的护理人员,如果因为报告而引发纠纷,处理起来会很麻烦。尤其是已经处理完了,患者的症状好转、无大碍时,就不再自找麻烦去报告了。经调查示:我国临床医生在处理不良反应上报时,态度十分消极。

曾有人调查,了解我国临床医生对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一些情况。调查发现,参与调查的500名临床医生中,46%的医生在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后选择“等一等,看看能不能解决,能解决就不上报”,11%的医生选择“不会上报”。不上报的理由中,占较高比例的是:医生、药企和患者本身的责任划分不清晰(23%);上报机制不完善,报了也没用(23%);医患关系紧张,上报了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21%)。可见,临床医生在处理药品不良反应过程中顾虑重重,是影响不良反应报告的重要原因。临床医生普遍认为:在处理疑似与用药相关的病例时,肯定会考虑究竟是药品不良反应,还是患者的原发疾病发展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医师缺乏药理、药物代谢、药品配伍等专业知识,判断较为困难。之后医师还会进一步考虑,这些结果是否与自己对病程发展的判断失误有关,尤其是引起严重后果的事件,医生的顾虑会更多。因此,他们在处理类似情况时,大多会选择“冷处理”,不会选择及时上报。

3 药师难为无米炊

发现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是目前国内医院开展临床药学服务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临床药师的重要工作内容,体现了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中的关键作用。但是,目前医院药师所获得的一手不良反应资料非常少,质量又差,使医院药师不良反应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医院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临床医师主动上报给药剂科;门诊用药咨询时,以及为患者提供药物服务咨询时发现;药剂科在处理退药时发现;医院药师深入临床,了解用药情况时发现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等。

上报渠道中,最主要的本来应该是临床医师的主动上报,但是由于临床医师的顾虑,这条通道却成为获得不良反应报告最不可靠的途径。相比之下,药师直接在用药咨询、处理退药及下临床参与用药指导时,直接与用药终端接触所获得的不良反应报告更加可靠。但遗憾的是,这些报告由于药师队伍人力及工作精力的限制,数量很少,而且相对于医师的报告显得更为被动和滞后。

即使药师能够从医师手中得到一些不良反应报告,但是由于报表质量较差,很可能会出现报表不具研究意义的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要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但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曾经对基层不良反应报表质量进行过相关研究,发现比较规范的4级和3级报表仅占61.3%,基本没有使用价值的2级以下报表占38.7%之多。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药品不良反应临床资料记录比较简单,突出表现在药品不良反应过程及处理情况两方面。药品不良反应过程要求详细记录患者用药后多长时间出现反应,对不同的表现要有详细的描述,如“皮疹”,要对皮疹的形态、部位、面积等内容详细记录。在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的报表中,有的仅仅记录了“皮疹”。不良反应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治疗不良反应用药记录不详细或未记录,二是不良反应好转或治愈时间未记录。尤其后者,直接影响对药品不良反应严重程度的评价。

其次是用药情况记录不规范。如使用“先锋4号”、“左氧”、“硝甘”等简称,致使药品商品名、通用名记录不规范;药品的剂型选择错误,如把“胶囊”写成“片剂”等;药品生产企业名称使用不规范的简称;用药原因未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如“抗感染、支持”等。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12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狠抓薄弱环节,提升保障水平,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促使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全面落实,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得到强化,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医药产业结构得到调整优化,进一步提升全市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发展意识明显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药品消费的信心明显增强,药品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各级政府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管领导要经常深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检查指导药品安全工作,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工信、监察、工商、邮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效果。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诚信生产、守法经营,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确保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药品安全整治

1.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整治力度。严格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从月日起要按照新版GMP规定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年度对每家企业检查不少于次,检查覆盖面要达到,“飞行”检查方式不少于。继续实施质量授权人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高风险品种和特殊药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建立生产企业诚信档案和跟踪检查记录,与企业签订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加强对停产、半停产企业的排查力度,必要时封存关键生产设备,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其设备非法生产,全力扫除监管盲区。强化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研究制定我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推进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市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反应能力。

2.加大对药品流通领域的整治力度。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和跟踪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防止企业通过认证后出现质量管理滑坡现象。开展流通领域抗菌药品专项检查,严格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加大对零售企业药品分类管理监管力度。开展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以曲马多、安定等第二类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的经营为重点,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销售导致特殊管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经营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凡不符合疫苗经营条件,尤其是不符合冷链管理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疫苗经营范围。开展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是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和所有使用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高级鉴别师配备、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剂员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打击利用互联网药品虚假信息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全面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3.加大对药品使用单位的整治力度。卫生部门要依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提出明确要求,列入日常管理考核目标。药监部门要落实《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暂行)》,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认真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对药品使用单位检查覆盖面要达到。严格加强医疗机构等药品使用单位特别是基本药物使用单位的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储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未按药品储存条件存放药品环节的监管。对因工作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严格,造成使用假劣药品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4.加大对中药行业的整治力度。围绕解决中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中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中药制剂、中药饮片专项治理,切实抓好中药原料前处理工作和生产环境等薄弱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购销渠道、资质票据、包装标签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中药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隐患。建立生产成本定期报送核查制度,定期核查中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成本,及时发现价格成本倒挂问题。凡偷工减料一经查实的,一律收回《药品认证证书》,个月内不受理重新认证申请,对其生产、质量负责人处以十年资格罚;凡掺杂使假一经查实的,一律吊销该品种批准文号,收回《药品认证证书》,个月内不受理重新认证申请,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处以十年资格罚,货值超过5万元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加大对基本药物的整治力度。以强化监管责任、加强企业自律为核心,建立健全基本药物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基本药物月报、月例会、约谈制度,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的中标和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排除隐患、加强质量监管措施,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月日前,完成在产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的处方工艺核查。大力推进电子监管工作,从月日起,基本药物品种全部实施电子监管码,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上传数据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取消基本药物配送资质。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含特殊药品的基本药物检查不少于次,检查覆盖面要达到。对我省生产的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种按基本药物管理的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

6.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工商部门要切实发挥广告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药监部门、新闻媒体要大力配合。要充分利用现有监管手段,发挥检测设备的效能,着重加大对公众人物代言、含有低俗内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广告及保健食品宣传疗效作用、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严重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重点强化对都市类报刊、广播电台、电视频道等媒体散发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工作,治理利用互联网药品虚假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建立违法药品广告信息库和虚假违法广告药品监管档案,严格约谈和行政强制措施,对违法药品广告次数和问题较多的企业要加大约谈力度,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警告,定期曝光违法广告产品及涉及的经营企业。对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参与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店,多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拒不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坚决撤销其医保定点资格。新闻媒体要严格执行广告的审批规定,凡未经审批和没严格按审批内容篡改、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及适应症诱导患者使用广告产品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媒体主要负责人行政责任,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办,对违法广告的涉药企业和刊播违法广告的媒体,药监部门、工商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强医疗器械安全整治

1.加强对流通秩序的整治和规范。严把医疗器械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档案,促进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做大做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医疗器械质量负责人“保证书制度”,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每半年报送一次自查报告。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证照和资质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对新开办企业、检查中存在问题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二类以上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和兼营医疗器械的零售药店检查覆盖面全年要达到。

2.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贯彻落实《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管理组织、人员资格、购进验收、购销记录、仓储条件、使用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在用的急救、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植入器材等高风险医疗器械;过期、失效、淘汰的诊疗器械和齿科材料、体外诊断试剂等,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检查覆盖面全年要达到,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方案于月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针对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集中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迎检评估阶段(月日至月日)。国务院将于月份对各省进行评估和检查。省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于月至月间对各市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和迎检工作,系统总结两年来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有创新,并将总结报告于月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重新制定或修订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在求深、求细、求实上下功夫,确保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严格督导考核。财政部门要保障专项药品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等工作经费。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13篇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3783(2008)-9-0079-02

【摘 要】目的 分析我院药品不良反应(ADR)发生特点及相关因素。方法 对我院2007年度所发生的60例ADR报告作回顾性分析。结果 报告中老年人及儿童年龄段发生率最高;ADR涉及的药品种类及例次中,以抗生素占首位,中成药其次;ADR临床表现上,主要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结论 加强药物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关键词】药物不良反应 分析 监测

为更好地贯彻和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促进我院ADR工作的开展和临床合理用药,现就我院2007年收集到的60例ADR报告做一回顾性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采集2007年度我院各科室上报符合要求的ADR报告60例,对资料采用回顾性调查的方法,按患者性别、年龄、可疑药品、给药途径以及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患者性别与年龄分布 60例发生ADR的患者中男性占52.5%,女性占47.5%,患者的年龄跨度在2岁~75岁之间,50岁以上占48.33%,10岁以下占36.67%,其它占15%。

2.2 不同给药途径与ADR的关系 60例ADR报告中,静脉滴注为55例(91.67%),肌肉注射1例(1.66%),口服4例(6.67%)。

2.3 引起ADR的药物种类及例次 见表1。

2.4 引起ADR的抗生素及其构成比 见表2。

2.5 ADR涉及的主要器官和系统以及临床表现 见表3。

3 讨论

3.1 ADR与个体因素 本次调查中,其中老人、儿童比较容易发生ADR,这是由于儿童的脏器功能发育不全,药物代谢速度慢,肾脏排泄功能差,药物易通过血脑屏障,所以发病率较高;老年人肝肾功能退化,药物代谢速度减慢,血浆蛋白含量下降,较年轻人易发生不良反应。所以应加强对老年及儿童患者ADR的监测工作。

3.2 ADR与给药途径因素 静脉给药的发生率较高(占91.67%),可能是静脉给药产生ADR的直接诱因较多,如内毒素、PH值、渗透压、微粒等。建议临床上能用口服或肌肉注射达到治疗目的的,原则上不要使用静脉给药。必须静脉给药时,医生应认真询问患者ADR史,严格掌握适应证,护士给药时注意进行正确的操作,同时应加强临床监护。

3.3 ADR与药物种类因素

3.3.1 ADR与抗生素种类因素 本次调查中,抗菌药物致ADR占51.67%,主要是头孢菌素类和喹诺酮类药物,头孢菌素类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毒性低等优点,但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又有肝肾毒性,应严格掌握药品剂量、疗程,以免造成肝肾损害。喹诺酮类主要表现为皮疹、恶心、呕吐等。应严格把握适应证,控制给药剂量和疗程,同时在静脉滴注中采取避光、控制滴速、加强监护等措施,可减少其ADR的发生。

3.3.2 ADR与中药制剂因数 本次调查中,中药制剂致ADR占26.67%,高发生率的原因可能是中药注射液所含有效成份复杂,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注射液中的微粒可引发肺水肿、血栓、过敏反应、热原反应等反应。由此可见,中药注射液中杂质是否去除干净,微粒含量、溶解性及稳定性等对ADR的发生都有直接影响。因此,临床在使用中药制剂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加强临床用药观察,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4 结语

综上所述,ADR的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如药品质量、用法用量、是否对症施治等。今后应加强ADR监测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从事ADR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以保证ADR报告和监测工作的质量,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减少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参考文献:

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14篇

>> 我院2009―2013年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我院2010——2012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的调查分析 2006~2008年我院中药注射剂应用情况调查分析 我院2012―2013年抗生素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调查和分析 我院2008年至2013年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回顾分析 我院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分析及合理使用方法探讨 2013年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我院2013年104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我院2013年度182例药品不良反应分析 我院近两年的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分析 2008~2010年我院中药注射剂的使用调查及分析 我院11种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分析 我院97例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我院2007~2013年抗血栓药和促凝血药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某专科医院2011~2013年中药注射剂使用情况的分析 2013~2014年153例药品不良反应分析 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分析 2013―2014年住院患者医院感染调查分析 我院中药注射剂应用分析 2013年我院中草药电子处方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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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调查报告范文第15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了解掌握药具经费使用及药具发放管理情况,预防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和浪费行为,完善和规范各项药具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药具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

二、基本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

三、自查内容

(一)区级

1、制度建全

建立药具管理制度:有药具计划编报制度、药具发放管理制度、药具仓储管理制度、药具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药具质量管理制度、药具员岗位职责制。

2、药具台账齐全

要有以下台账资料①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台账(包括乡镇药具员花名册);②省避孕药具进、销、存分类明细账;③避孕药具发放分户账;④各类药具报表(避孕药具服药人数表、避孕药具使用情况一览表、避孕药具要货计划表);⑤仓库报表(计划生育药具质量信息报告表、库存药具养护检查记录)。

3、财务管理

药具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相关凭证账册及报表数据相符。

4、计划管理到位

按照“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证供应,满足需求”的原则编报要货计划表。药具库存结构合理,发放按照“保证供应、防止浪费、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药具。无药具积压浪费现象,无药品报损情况,做到药具台账帐帐、帐物及相关凭证相符。

5、药具质量和仓储管理科学化

药具仓库面积达40平方米以上,配有货架、湿度仪、除湿机与空调等,设备齐全。按要求进行养护和定期抽检验收并及时填写①计划生育药具质量信息报告表;②库存药具养护检查记录;③药库温湿度表。出入库手续完备、齐全。

(二)镇级

1、药具台账建设

做到台账齐全、填报及时准确,帐帐、帐物相符。台账有以下几种:①药具进、销、存明细账使用;②药具人员花名册;③药具使用人数汇总表;④药具发放分户账;⑤药具工作台账》;⑥计划生育药具质量信息报告表,药具台账保存三年。

2、制度建设

各乡镇应有药具管理制度和药管员岗位职责,药具管理员应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员合格证》上岗。

3、仓库建设

①库房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有药具专柜、货架并做到药品分类堆放、整齐不乱。

②科学养护,安全储存,保持仓库整洁。

③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药具。每月发放一次,做到药具质量完好,无过期、失效药,并及时填写药具质量信息报表。

四、省市抽查

抽查方式:每市抽查1个县(市、区)和1个城区,在抽中的县(市、区)抽查1个乡(镇)。抽查内容:

1、查看各级药具管理部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查看县、乡三级2009年—2010年度有关账册。核对各级避孕药具购、调、存账册数量与报表是否一致,检查入库、出库、报损等各项手续是否完备以及有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核查进、销、存账与实物是否一致。

4、查对国家和省级免费调拨药具的建账、入库、调拨、发放情况。

5、按批号跟踪检查2~4种药具的调拨、入库、发放情况。

6、召开育龄妇女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

五、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