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

光伏调查报告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至今,在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一个标号239的案子都定格在了2015年4月7日。这一天,中国企业听到了那句终止调查的结论。而这一纸结论背后,是64页调查报告、111份公示文件和一场惊心动魄的贸易战。殊不知,过去5年里,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中国光伏的每一战都是这样打过来的。

曾主打欧盟、美国光伏双反案的律师傅东辉说,只要被,企业就要在30天内提交调查问卷,少则70、80页,多则上千页,数据量非常大,有时甚至涵盖上千个型号的价格和成本信息。

傅东辉:做国际贸易的律师都要有这种精神,你是随时在看急诊,但是中国企业没有问题,光伏企业的物流系统和软件系统非常好。如果有上千个型号,就要有上千个价格, 你没有软件怎么行呢。

中国倾销和补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企业具有25%的行业代表性;第二,证明国内产业受到了损害;第三,这种损害和中国的倾销或补贴存在因果关系。而在被对方政府立案前,我国企业要做的,除了提交取证问卷,还要应对进驻式的现场调查。天合光能副总裁杨晓忠说,他们的企业几乎次次被选做调查样本。

杨晓忠:我们会有一个专门的法务团队,同时还要配上专门的销售团队。人家的调查方对我们进行调查和核查。身正不怕影子歪,我们对欧洲也好、对美国也好,我们的毛利一直是正的。行业最困难的时候,毛利都是正的,说明我们不存在倾销。

对方政府的立案才是新一轮战争的打响。几次担任中国光伏双反案谈判组组长的机电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告诉记者,立案后,马上要准备行业抗辩,也就是带队去打官司。企业按照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成本分摊,集体投票,选出律师。

孙广彬:我们要聘请律师,我们要告诉他,中国没有倾销。我们说没有,对方说有,双方都把证据提交。企业分摊费用,但是我们要推荐3-4家律师事务所,就像招标一样,一家一家讲,这个案子我能打到什么程度,我是用什么方法打,如果我打到什么程度,应该有多少钱。最后应诉企业共同投票,选哪个我们就聘哪个。

在这场激烈争辩的听证会上,我方律师只需要击破一个关键逻辑,也就是对方国家的产业受损,并非因为我国光伏产品的低价所致。傅东辉说,光伏企业虽然能应对国际官司中繁琐的程序和成叠的文件,但有一关几乎闯不过去。

傅东辉:因为双反的一般规则还是很严格的,中国企业做得最好,很多国家,包括美国欧盟的企业,都做不好。中国企业有一种吃苦耐劳的精神。但另外一方面,欧盟和美国都认为我们是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个属于超WTO市场规则,所以难度较大。

连续打过几轮光伏贸易战的机电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告诉记者,如今一听见双反,他不是焦虑,而是沉痛。一个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帽子,让我们的贸易战总是输在起点。

孙广彬:如果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它衡量你中国产品的出口成本,可以拿第三方替代国的成本衡量,比如拿美国、或者泰国的成本来比。

记者:那我们肯定很低啊。

孙广彬:因为只有中国成本最低,你拿任何世贸组织成员国来比我们都是倾销的,所以我们沉痛是在这里。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至今,在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一个标号239的案子都定格在了2015年4月7日。这一天,中国企业听到了那句终止调查的结论。而这一纸结论背后,是64页调查报告、111份公示文件和一场惊心动魄的贸易战。殊不知,过去5年里,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中国光伏的每一战都是这样打过来的。

曾主打欧盟、美国光伏双反案的律师傅东辉说,只要被起诉,企业就要在30天内提交调查问卷,少则70、80页,多则上千页,数据量非常大,有时甚至涵盖上千个型号的价格和成本信息。

傅东辉:做国际贸易的律师都要有这种精神,你是随时在看急诊,但是中国企业没有问题,光伏企业的物流系统和软件系统非常好。如果有上千个型号,就要有上千个价格, 你没有软件怎么行呢。

起诉中国倾销和补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起诉企业具有25%的行业代表性;第二,证明国内产业受到了损害;第三,这种损害和中国的倾销或补贴存在因果关系。而在被对方政府立案前,我国企业要做的,除了提交取证问卷,还要应对进驻式的现场调查。天合光能副总裁杨晓忠说,他们的企业几乎次次被选做调查样本。

杨晓忠:我们会有一个专门的法务团队,同时还要配上专门的销售团队。人家的调查方对我们进行调查和核查。身正不怕影子歪,我们对欧洲也好、对美国也好,我们的毛利一直是正的。行业最困难的时候,毛利都是正的,说明我们不存在倾销。

对方政府的立案才是新一轮战争的打响。几次担任中国光伏双反案谈判组组长的机电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告诉记者,立案后,马上要准备行业抗辩,也就是带队去打官司。企业按照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成本分摊,集体投票,选出律师。

孙广彬:我们要聘请律师,我们要告诉他,中国没有倾销。我们说没有,对方说有,双方都把证据提交。企业分摊费用,但是我们要推荐3-4家律师事务所,就像招标一样,一家一家讲,这个案子我能打到什么程度,我是用什么方法打,如果我打到什么程度,应该有多少钱。最后应诉企业共同投票,选哪个我们就聘哪个。

在这场激烈争辩的听证会上,我方律师只需要击破一个关键逻辑,也就是对方国家的产业受损,并非因为我国光伏产品的低价所致。傅东辉说,光伏企业虽然能应对国际官司中繁琐的程序和成叠的文件,但有一关几乎闯不过去。

傅东辉:因为双反的一般规则还是很严格的,中国企业做得最好,很多国家,包括美国欧盟的企业,都做不好。中国企业有一种吃苦耐劳的精神。但另外一方面,欧盟和美国都认为我们是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个属于超WTO市场规则,所以难度较大。

连续打过几轮光伏贸易战的机电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告诉记者,如今一听见双反,他不是焦虑,而是沉痛。一个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帽子,让我们的贸易战总是输在起点。

孙广彬:如果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它衡量你中国产品的出口成本,可以拿第三方替代国的成本衡量,比如拿美国、或者泰国的成本来比。

记者:那我们肯定很低啊。

孙广彬:因为只有中国成本最低,你拿任何世贸组织成员国来比我们都是倾销的,所以我们沉痛是在这里。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至今,在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一个标号239的案子都定格在了2015年4月7日。这一天,中国企业听到了那句终止调查的结论。而这一纸结论背后,是64页调查报告、111份公示文件和一场惊心动魄的贸易战。殊不知,过去5年里,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中国光伏的每一战都是这样打过来的。

曾主打欧盟、美国光伏双反案的律师傅东辉说,只要被,企业就要在30天内提交调查问卷,少则70、80页,多则上千页,数据量非常大,有时甚至涵盖上千个型号的价格和成本信息。

傅东辉:做国际贸易的律师都要有这种精神,你是随时在看急诊,但是中国企业没有问题,光伏企业的物流系统和软件系统非常好。如果有上千个型号,就要有上千个价格, 你没有软件怎么行呢。

中国倾销和补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企业具有25%的行业代表性;第二,证明国内产业受到了损害;第三,这种损害和中国的倾销或补贴存在因果关系。而在被对方政府立案前,我国企业要做的,除了提交取证问卷,还要应对进驻式的现场调查。天合光能副总裁杨晓忠说,他们的企业几乎次次被选做调查样本。

杨晓忠:我们会有一个专门的法务团队,同时还要配上专门的销售团队。人家的调查方对我们进行调查和核查。身正不怕影子歪,我们对欧洲也好、对美国也好,我们的毛利一直是正的。行业最困难的时候,毛利都是正的,说明我们不存在倾销。

对方政府的立案才是新一轮战争的打响。几次担任中国光伏双反案谈判组组长的机电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告诉记者,立案后,马上要准备行业抗辩,也就是带队去打官司。企业按照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成本分摊,集体投票,选出律师。

孙广彬:我们要聘请律师,我们要告诉他,中国没有倾销。我们说没有,对方说有,双方都把证据提交。企业分摊费用,但是我们要推荐3-4家律师事务所,就像招标一样,一家一家讲,这个案子我能打到什么程度,我是用什么方法打,如果我打到什么程度,应该有多少钱。最后应诉企业共同投票,选哪个我们就聘哪个。

在这场激烈争辩的听证会上,我方律师只需要击破一个关键逻辑,也就是对方国家的产业受损,并非因为我国光伏产品的低价所致。傅东辉说,光伏企业虽然能应对国际官司中繁琐的程序和成叠的文件,但有一关几乎闯不过去。

傅东辉:因为双反的一般规则还是很严格的,中国企业做得最好,很多国家,包括美国欧盟的企业,都做不好。中国企业有一种吃苦耐劳的精神。但另外一方面,欧盟和美国都认为我们是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个属于超WTO市场规则,所以难度较大。

连续打过几轮光伏贸易战的机电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告诉记者,如今一听见双反,他不是焦虑,而是沉痛。一个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帽子,让我们的贸易战总是输在起点。

孙广彬:如果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它衡量你中国产品的出口成本,可以拿第三方替代国的成本衡量,比如拿美国、或者泰国的成本来比。

记者:那我们肯定很低啊。

孙广彬:因为只有中国成本最低,你拿任何世贸组织成员国来比我们都是倾销的,所以我们沉痛是在这里。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案件回放: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2012年1月30日就美国、欧盟、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裁决报告。裁决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广泛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业的九种原材料的出口,使国内制造商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要求中国必须马上降低出口关税,并解除出口限额。此次终裁中,WTO上诉专家小组了此前的部分裁定,认为此前关于配额分配管理、出口许可证、出口最低限价、配额招标的裁决整体无效;裁定专家组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20条的解读错误等。

上榜理由:这份裁定无疑对中国原材料出口政策是个巨大的挑战。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原材料出口国家而言,既想谋求发展中的经济利益,又要保护环境、节流资源,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两难问题。在中国此前的运行机制下各方面尚处于相对平稳的状态,这一问题未被激化。然而2012年初WTO的一纸裁定,打破了这种平衡,这一两难问题在外部压力下“被凸显”,中国在原材料出口管控方面将不得不做出调整。

2、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反倾销立案

案件回放:2012年,光伏市场的贸易战无疑备受瞩目。2012年5月,在美国对华太阳能产品提出双反之后。2012年9月6日,应欧洲光伏产业联盟EU ProSun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金额达到204亿美元,其份额已达中国光伏企业出口的57%,是迄今为止针对我国的最大贸易诉讼。欧盟预计最迟将在2013年12月左右作出终裁。

上榜理由:对输往欧盟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的影响将传导至产业链上的每一个企业。对国内光伏企业造成重创,欧盟是中国光伏产品海外最大市场。欧盟此次反倾销案将涉及超过200亿美元的出口额,涉案金额接近于2011年中国从欧盟进口汽车整车的总金额,将给中欧贸易、政治和经济带来巨大潜在影响。数据显示,中国最大的10家光伏企业的债务累计已高达175亿美元,约合1110亿元人民币,国内整个光伏产业已接近破产边缘。

3、华为、中兴在美遭安全方面调查

案件回放:美国国会2012年10月8日报告称,华为、中兴为中国情报部门提供了干预美国通信网络的机会。并建议相关美国公司尽量避免同华为、中兴合作,以避免造成知识产权方面的损失。

该委员会在报告中表示,华为和中兴未能配合长达一年的调查,也未能解释他们在美国的商业利益以及与中国政府的关系。报告称:“根据可用的机密和非机密信息,我们不能相信华为和中兴未受外国政府影响,也不能相信他们不会对美国和美国的系统构成安全威胁。”

上榜理由:两家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被正式阻挠引发国内一系列中企在外受不公正待遇的讨论。无独有偶,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当地时间2012年12月17日表示,欧盟将于未来数周或数月内作出是否对华为、中兴展开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的决定。2013年中国公司遭遇“”仍将继续上演。

4、美国反补贴法案生效

案件回放:奥巴马总统于2012年3月13日签署H.R.4105法案,授权美政府可对包括中国在内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该法案的生效时间追溯到2006年11月20日,从而使美商务部已针对中国产品做出的24个反补贴裁决合法化。该法案还涵盖了双重计算问题。此前,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已分别于3月5日和6日表决通过相关法案。

上榜理由:此举意味着未来美国对中国等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不再受到国内立法的制约。美国企业可继续对来自中国的产品采取“双反调查”,特别是该法案还规定了可追溯适用到2006年11月20日以后发起的所有反补贴调查。

5、中国风电塔在美遭遇“双反”

案件回放:2012年12月18日,美国商务部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将对中国产应用级风塔征收44.99%至70.63%的反倾销税,以及21.86%至34.81%的反补贴税。

上榜理由:2012是我国两大新能源产业的灾难年,风电和光伏产业在此期间都受到了重创,产业发展陷于停滞状态。在继美国对我国光伏产品落下双反大棒之后,风电产品也随之受到打击。

此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今年1月18日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和越南进口的应用级风塔实质性损害或威胁了美国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海润光伏的前身为2003年9月上市的江苏申龙。因连续三年亏损,*ST申龙于2009年4月2日起暂停上市。此后几经波折,最终位于江苏江阴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重组方。2011年底,*ST申龙吸收合并海润光伏,公司大股东变更为江苏阳光集团子公司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量为25.27%。

今年2月17日,停牌3年之久的*ST申龙恢复上市,当日暴涨286%。5月11日,ST申龙更名为“海润光伏”,彻底转型成为一家光伏企业。7月13日,海润光伏业绩预亏公告,预计上半年亏损1.35亿元,而去年同期的净利润为2.29亿元(全年净利4亿元)。

刚刚完成借壳上市就遭遇业绩巨亏,海润光伏显然流年不利。蹊跷的是,今年一季度,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一下更换了九位。经本报记者调查,在新进的九大流通股东中,前六大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马甲,但海润光伏对此不予承认。

海润光伏前十大流通股东大换血

4月24日,刚刚恢复上市两个月的海润光伏公布一季报,公司亏损6875万元。这是海润光伏多年来第一次出现亏损。

与公司出现巨亏同样引起投资者注意的,是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的大换血。除持有232.84万股的原第二大流通股东梁志佳还在外(股份未变,但排名降到了第8位),其余九大流通股东,全部退出前十大名单。取而代之的,是8位自然人和唯一的法人股东北京正华业兴科技有限公司。

数据显示,海润光伏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7854.71万股,占流通股比30.44%,较上期增加5501.97万股,海润光伏持股集中度大幅提高。

其中前六大流通股东郁协忠、陆国祥、陆国荣、杜玉华、邵秀凤、许雪琴累计持有海润光伏超过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占流通股比例高达27.4%。这些自然人,是如何成为海润光伏的大股东的呢?今年2、3月份,海润光伏发生的四次大宗交易,泄露了其中的秘密。

2012年2月22日,原ST申龙实际控制人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持有的7727万股全部解禁(另有1290万股此前已解禁)。就在解禁当天,海润光伏发生首次大宗交易,成交2800万股,价格为每股10.58元,比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收盘价11.14元略低。次日,海润光伏公告,这2800万股系由申龙创业减持。

两天后的2月24日,海润光伏再次完成大宗交易1000万股,价格微涨到10.76元每股。

3月5日,海润光伏连续发生3笔大宗交易,交易数分别为1260万股、1450万股、1560万股,成交价都为每股9.89元。3月13日,海润光伏又发生2笔大宗交易,分别成交470万股、530万股,价格都为10.86元每股。

时代周报记者发现,这几次大宗交易的数量,刚好与海润光伏一季报中出现的几名自然人持股数相当。其中邵秀凤、许雪琴分别持有530万股、470万股,对应3月13日的两笔大宗交易。陆国祥、陆国荣、杜玉华分别持有1560万股、1450万股、1259.64万股(接近1260万股),分别对应3月5日的三笔大宗交易。

而第一大流通股东郁协忠持有的1800万股,显然来自2月22日的大宗交易2800万股。一种可能的情况是,2天后,郁协忠将当天获得的2800万股中的100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转给了别人,3月13日,该中间人又将这些股份分别转给了邵秀凤、许雪琴两人。

这六名自然人,在短短20多天时间,密集成为海润光伏的大股东,一举拿下海润光伏27.4%的流通股,合计斥资7.2亿元(平均每人1.2亿元)。在光伏行业一片萧条的情况下,这些人何以对海润光伏情有独钟,这些巨额资金又从何而来呢?

海润光伏公告严重不实

7月10日,《第一财经日报》首度揭开背后部分秘密。据该报记者调查,海润光伏前六大流通股东,都是实际控制人江苏阳光集团员工。

其中郁协忠是阳光集团设备科一名职工;邵秀凤在阳光集团纺八车间工作,陆国祥跟邵秀凤一个村,现已退休。另有一名未披露名字的股东坦陈自己是阳光集团一名车间工人,“股份是阳光集团财务部安排代持的”。

报道公开后,次日,海润光伏《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告称:经阳光集团查实,媒体所称上述六人(即“郁协忠、陆国祥、陆国荣、杜玉华、邵秀凤、许雪琴”)现均不是阳光集团员工,也并非阳光集团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并经进一步排查确认,上述六人也都未曾在阳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同时,阳光集团也从未安排任何人员为其代持海润光伏的股份。

那么,海润光伏信誓旦旦,称前六大流通股东与阳光集团没有关系,事实是否如此呢?

时代周报记者调查证实,海润光伏公告完全失实。上述六人中,郁协忠、陆国祥、陆国荣、杜玉华、邵秀凤5人都是江阴市新桥镇郁桥村人,该村距阳光集团总部只有2公里,村民大部分都在阳光集团上班。其中郁协忠出生于1960年,一家都在阳光集团上班。

陆国祥、陆国荣为亲兄弟,其中1950年出生的陆国祥已从阳光集团退休,1954年出生的陆国荣,也即将从阳光集团退休;而杜玉华,正是陆国荣的妻子。陆国荣、杜玉华夫妇的两个女儿也在阳光集团工作。

第五大流通股东邵秀凤,1962年出生,其全家也在阳光集团上班。只有1963年出生的许雪琴不在郁桥村,而是附近的新桥镇雷下村人,其一家亦在阳光集团上班。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6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2月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010年初起,中国央行已连续12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并加息五次。本次全面下调金融机构存准率,为三年来的首次下调,意味着中国紧缩的货币政策正式转向。按10月末中国79.21万亿元的人民币存款余额计算,本次下调将释放3960.5亿元资金。

有经济学家认为,存准率未来仍有下调空间,今年年底到明年初存准率还将有2~4次的下调可能,但不会出现频繁大幅下调的现象。

>>美初裁认定中国进口光伏电池对美产业造成损害

12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了对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双反”调查初裁结果,认为有明确迹象表明从中国进口的晶硅光伏电池存在接受补贴并以低于合理价格销售的行为,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美国商务部随后会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电池是否存在补贴或倾销情形继续展开调查,并将会在明年1月12号以及3月22号先后公布反补贴及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

今年10月19日,SolarWorld及其他六家公司向美国政府提起调查申请,指控中国公司对美倾销晶硅光伏太阳能电池,并收受中国政府的不当补贴,要求美国政府发起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调查。

在11月29日举行的中国光伏企业应对美国“双反”调查联合会上,应诉方代表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王贵清发表声明称,“中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增长来源于其市场竞争优势,并不存在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同时也并未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

相关资料显示,中国每年从美国进口多晶硅原料及生产设备总额超过50亿美元。而据ITC公布的数据,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2010年对美出口额为12亿美元,占美国同类产品进口额的44.4%。

针对ITC的初裁结果,中国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在无充分证据表明美国内产业存在损害的情况下,不顾中国产业的抗辩意见以及美国内产业及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强烈反对,做出不符合事实的初裁决定,凸显美强烈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中方对此深表忧虑。希望美方能够客观分析在该产业领域美国部分企业竞争力不足的真正原因,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而影响中美双边正常贸易以及双方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的互利合作。

另外,11月25日,中国商务部网站2011年第69号公告,宣布将对美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

公告中称,本次调查应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的申请立案。以上申请人提出,美国政府对其国内可再生能源产业提供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对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造成了阻碍和限制,已构成贸易壁垒。申请人要求商务部启动贸易壁垒调查,消除美国政府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对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不利影响,以维护公平贸易环境。

>>联合国警告全球经济徘徊在二次衰退边缘

12月1日联合国的《2012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警告:发达经济体经济陷入泥潭,新兴经济体也无法独善其身,全球经济正在“二次衰退”的悬崖边上“蹒跚前行”。

在这份报告中,联合国预计2012年世界经济增速将从今年的2.8%下滑至2.6%,远低于半年前3.6%的预测值。即便如此,联合国仍警告“这份报告也许依然过于乐观”,因为这一预测的假设前提是欧洲债务危机得到控制,且发达国家财政紧缩政策不会继续加码。

报告称,发达经济体目前主要面临以下四大风险:债务危机深重、金融系统脆弱、高失业率和紧缩政策导致需求疲弱,以及政治僵局及机构效率低下造成的决策机制瘫痪。而更令人担心的是,这四大痼疾可能形成恶性循环。

报告认为,虽然发展中国家将继续以较为强劲的增长担起“全球经济引擎”重任,但增长速度将明显受到影响。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陷入政策上的两难境地。

>>冰岛政府拒绝黄怒波购买冰岛土地

据外电报道,冰岛政府拒绝了中国地产富豪黄怒波购买冰岛土地建造度假村的请求。

中坤集团董事长黄怒波今年9月表示,计划斥资约880万美元买下300平方公里的冰岛土地,并计划投资200亿冰岛克朗开发旅游度假项目。300平方公里约占冰岛国土面积的0.3%。他还计划五年内在挪威、芬兰、瑞典等北欧国家建立度假村。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7篇

管理咨询公司埃森哲大中华区主席李纲日前表示,中国过去经济快速增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资源消耗、高环境负荷的粗放式发展模式。中国城市的发展,已经陷入经济、资源和环境的“三角困境”,要想突破这一困境,需要从数字化、智能化以及拓宽地方融资渠道等多方面入手。

城市“三角困境”日益突出

据埃森哲与中国科学院日前联合的报告《新资源经济城市指数报告》,我国28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占有6.5%的国土面积,承载了29%的人口,创造了60%以上的GDP。在粗放式发展模式下,城市每天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和水资源,同时产生了大量的废弃物和污染物,城市环境质量面临严峻挑战。2010年,城市人均消耗的能源超过6吨标煤,远高于全国平均的2.5吨标煤,城市人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等环境污染物也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国内6个超大城市(上海、北京、重庆、天津、广州和深圳)的城镇化率达到75%,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中级城市型社会标准,除了重庆的其余5个城市人均GDP已经超过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但是城市的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正面临严峻挑战,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建成区人口密度分别达到每平方公里1.19万人、1.27万人、1.15万人和1.2万人,趋近纽约的人口密度(1.45万人)。

李纲表示,尽管在西方工业化的进程中,伦敦、芝加哥等也都经历过这种发展阵痛,但是相比而言,中国在这一问题上的严重程度远远大于西方国家,如果任其发展,中国城市的“三角困境”将遏制城市的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前进脚步。

报告指出,未来5-10年是中国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阶段。然而这段时期,由于能源结构和资源供应局限,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将依旧突出。

人口在100-300万城市将成城镇化重点

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石敏俊表示,由于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好,人口在100万-300万、人均GDP在5万-7万元的城市,不仅经济发展潜力大,而且历史包袱较轻,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脱钩”的基础较好,具备新资源经济转型的良好基础,因此将是未来城镇化的重点。

他说,人口规模超过300万的城市尽管经济绩效突出,但环境质量趋于恶化,其中人口规模超过千万的超大型城市则表现出更为严重的城市病,资源环境可持续性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尽管这些城市在基础设施、信息化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很有优势,但是他们的环保资金投入水而低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

报告抽样国内73个地级市分别在经济绩效、资源环境可持续性和发展能力三个方面进行排名,在国内6个超大城市中,尽管北京、上海、天津的城市经济绩效和发展能力的得分名列前茅,但环境可持续性均排在20名之后,重庆市的环境可持续性得分甚至名列67名。

同时,报告指出,人口在100万以下的中等城市的经济绩效较低,经济发展依赖自然资源,产业结构偏向重工业,排放水平较高,经济绩效与环境效率均不理想,需极力避免“先发展、后治理”的粗放型发展。

多措并举推进新资源经济转型

李纲说,新资源经济,能够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以低资源消耗、低环境负荷的方式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理念。因此,政府、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需要通力合作,为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和谐城镇化共同作出贡献。

对此,报告提出未来可以在5个方面寻求发展,而每个城市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重点投资领域并作出具体规划:

第一,发展智能化基础设施。发展智能电网、智能建筑解决方案及智能交通等主要系统和基础设施,通过信息技术、通信技术、传感技术、控制技术提高城市服务的集成度,优化城市管理。

第二,完善大数据时代的智慧城市管理。突破数据孤岛,整合城市管理部门和经济活动的数据,保障数据质量,形成洞察和行动;发展电子政务,基于新一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向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政务服务,同时企业和公民也可以利用政府平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第三,加速提高能源效率。城市应该坚定共识,制定能效目标、有效标准和激励措施,努力推广清洁能源和新型技术,提供较高效益的解决方案。

第四,建立多元融资渠道。改变地方城市融资来源对于土地出让的依赖,发展多元的融资渠道,包括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市政债券、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

第五,实现跨部门和跨区域合作。城市之间应建立协作与知识共享平台;政府应提高企业在城市政策、金融、基础设施及战略等方面的参与度,并使私营部门发挥更大作用;政府还应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营造更加和谐的公民社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全国总发电量二成

日前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透露,截至2012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总发电装机比例达28%,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20%。

报告指出,截至2012年底,中国水电装机容量2.49亿千瓦,风电并网装机630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650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2.58亿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应用面积3亿平方米,各类生物质年利用量3000万吨标准煤。

报告认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设备投资占我国当年新增电力设备投资总额一半以上。201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投资总额达4000亿元。”报告说。

报告同时指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小水电年发电量2173亿千瓦时,解决了3亿多人口的用电问题。2012年全国沼气年产量150多亿立方米,折合2500多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0多万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快速增长,有效降低了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是可再生能源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尚未得到有效落实。

报告建议,尽快出台全国电网发展规划,加强配套电网和跨省区输出通道建设,提高消纳、输送能力。健全价格政策,根据科技进步和成本变化,考虑可再生能源生态环境效益,及时制定和调整各类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

来源:中国信息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察即将展开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有效控制事故总量、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要求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近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察。

据悉,此次专项督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情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安全检查及隐患查处情况,在建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施工现场模架工程、起重机械、基坑工程、临时用电及安全防护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管理情况。督察对象是今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或发生过较大事故的12个重点地区,每个地区抽查两个城市。在各地检查基础上,10月至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选择部分重点地区进行督察,并将督察情况向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通报。

住房城乡建部要求,此次专项督察要突出检点,规范检查行为,创新检查方式。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开展安全检查,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务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中国建设报

荷兰光伏建筑的大规模应用

荷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并于20世纪90年代末进入了发展高峰期。荷兰的光伏建筑由建筑单体发展到城市规模的建筑群,尼乌兰 Nieuwland 光伏住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尼乌兰住区是荷兰中部城市阿麦斯福 Amersfoort 的一片新开发居住区,在当地政府和电力供应商的支持下,尼乌兰建成了全球首个规模达1兆峰瓦 太阳能装置容量计算单位 的光伏住区。该住区包括500多栋住宅以及学校、幼儿园、运动中心等社区配套建筑,这些建筑上安装了总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光伏组件,年发电量达1兆千瓦时,相当于300户家庭的用电量。荷兰当地政府和电力公司在该地区发展光伏住区的考虑是:探讨太阳能光伏大规模应用对城市形态的影响,通过大规模使用光伏材料降低其生产成本,在光伏建筑设计和光伏电力系统设计上积累经验,验证光伏系统运行维护方式和产权运作模式等。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8篇

然而9月6日欧盟的一纸公告,让本已受困于光伏产业寒冬的浚鑫科技IPO之路再生变数。

海外光伏市场之困

据央视报道,欧盟委员会于9月6日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反倾销调查,调查范围包括晶体硅光伏组件、电池和硅片。这是迄今为止欧盟对我国最大规模的贸易诉讼,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1300亿元。这对于正处在寒冬期的中国光伏行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查阅浚鑫科技招股书可以发现,在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中,每年有4家公司均属欧盟成员国企业。经记者计算,三年间,曾位列浚鑫科技前五大客户的6家欧盟国企业每年为公司贡献了55.13%、45.87%、33.6%的营业收入。

招股书显示,浚鑫科技的光伏产品以出口、直销为主,主要销售对象为欧洲等太阳能光伏产品需求旺盛的境外区域,且对海外市场的销售收入相当依赖,2009-2011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9.74亿元、23.21亿元和17.01亿元,在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分别为78.18%、86.62%和59.48%。

2011年的欧债危机已经沉重打击了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量80%的欧洲市场。今年7月,德联邦参议院批准通过光伏补贴缩减计划,光伏系统安装量将大幅减少,这一“最大光伏市场”提供给中国企业的赢利空间也将大幅缩小。

2011 年底,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太阳能板进行“双反”调查,并于今年3 月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企业“反补贴”的初裁税率为2.9%-4.73%,其中对浚鑫科技适用3.61%;此后又于5 月又宣布了“反倾销”初裁税率31.14%-249.96%,浚鑫科技适用31.18%。

恒州博智研究中心研究员张东对本报记者分析,浚鑫科技对美国市场的销售在销售总额中所占比例较低,美国反倾销直接带来的营销或净利润下降幅度应在5%以内;但欧洲市场的情况则有不同,“欧盟启动‘双反’调查后,一般要经过180天的调查诉讼来裁定税率,其或将参考美国的初裁税率标准,大致在30%,预计在2013年初开征;届时,对于超过80%的海外收入来自于欧洲市场的浚鑫科技而言,此后的营收及利润都将面临极大压力。”

但唐欢童对本报记者表示,最终的税率裁定结果目前还无法确定,公司也在积极应诉,已于9月19日递交应诉材料,力求降低适用额度。“欧盟的反倾销调查对于光伏行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公司业绩将由此产生怎样的变化尚无法作出预计。”唐欢童说。

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在更大的压力来临之前,浚鑫科技在其招股书中披露的数据已然显示出危机。

2009-2011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45亿元、26.79亿元和28.60亿元,2011年营业收入6.72%的增长率较2010年的115.14%跌幅巨大;相应年份的净利润则分别为1.91亿元、2.09亿元和1.17亿元,其中2011年净利润骤降44.01%。

就招股书提供的信息来看,浚鑫科技业绩衰颓与公司产品单价下降有关。其主营产品太阳能电池片的价格由2009年的10.34元/瓦下降到2011年的5.32元/瓦,太阳能电池组件价格由2009年的15.35 元/瓦下降到2011年的8.64元/瓦。

产品价格下跌直接导致了公司毛利率逐年下降。2009-201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06%、20.13%、17.28%和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90%、19.24%和16.12%,均呈下降趋势。其持续盈利能力遭到挑战。

对此,浚鑫科技在招股书中坦承,由于光伏市场供求关系、国外补贴政策、贸易摩擦等外部因素都影响到行业及发行人毛利率水平,公司存在毛利率及单位产品毛利下降并导致盈利水平下滑的风险。

恒州博智研究中心为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太阳能电池片的市场价格已从1月份的3.16元/瓦降至6月份的2.84元/瓦,降幅达10%;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价格更是达到了16%的跌幅,从年初的5.24元/瓦降至年中的4.42元/瓦,第四季度的预期价格还会降低,全年的价格降幅或将超过25%。

对于受此影响的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在上半年是否下降、降幅几何,唐欢童对记者表示暂不方便透露。但据恒州博智研究中心的计算,针对这样的价格跌幅,浚鑫科技今年的销售额及净利润将同比下降20%或以上。

“而且暂时可以预见的2013年似乎没有看到特别有力的信号可以支撑价格企稳或者回升,如果欧盟在2012年底或2013年初开征反倾销关税,那么公司的销售情况将会更加糟糕,”张东对本报记者预测,行业的回暖不排除需要等到2015年左右,在此之前,光伏产业将继续维持这种煎熬的局面。

唐欢童对光伏产品价格的形势也并不乐观:“现在整个光伏产业链的价格空间并不大,可能还会有下降,但应该不会出现之前那样的大幅度下滑。”

自去年年底光伏行业骤然入冬,中国光伏企业积累多年的弊病集体爆发,整个行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上半年,31家已上市的光伏企业中,有22家公司中期业绩同比下降,其中航天机电亏损3亿元,同比降幅超过500%;江苏阳光、天威保变、光电股份等业绩下降幅度也超过200%。

今年以来,已有9家光伏企业IPO搁浅。其中,上机数控、思可达光伏首发申请被否;恒基光伏中止审查;皇明太阳能、辉煌太阳能、快可光伏、日地太阳能、天能科技及欧贝黎新能源则全部申请终止审查。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9篇

[关键词]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选址

[DOI]10.13939/ki.zgsc.2016.41.067

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的能源需求不断增加,能源的利用形式呈现多样性发展。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对核电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打击,核电发展的争议甚嚣尘上,而内陆核电更是备受争议,新能源迎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世界许多国家都加大了对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的研究,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鼓励太阳能产业的发展。然而,国内光伏产业的迅速扩张给新能源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欧美的双反使光伏产业产能过剩的问题雪上加霜。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利好于光伏发展的政策,以促进国内的光伏发电建设,但是光伏产业的发展仍需谨慎。反观国内光伏发电建设,特别是大型并网光伏电站的建设更应该谨慎对待,那么电站的选址工作更应该做得扎实。

1 光伏发电的特点

光伏发电项目具有无污染、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短、系统简单、设备占投资比例大、资源决定收益、电能质量低等特点。光伏发电无污染,对环境影响小,对于电力供应紧张、污染较严重的地区,适合开发光伏发电项目。但是其建设开发往往受土地和资源限制,在经济发达地区一般很少有适合的场址,主要是因为在这些地区不但很难找到较大面积的场地,同时光资源情况也不尽如人意,达不到最低投资收益的要求。最近国家加大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实现了在城市中建设光伏的愿望。而在较为偏远的地方开发建设光伏项目,电力送出就成为光伏电站建设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由于光伏发电电能质量较低,在电网不健全的地方常常会出现弃光伏限电的现象,影响光伏电站的效益。光伏发电项目虽然系统简单,但是其设备约占总投资的80%,因此光伏发电项目的质量管理不容忽视。光伏发电站在选址过程中应充分结合其自身的特点,对影响电站收益的主要因素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根据行业内经济评价要求,或是本企业的测算要求,对项目进行初步测算。

2 光伏发电站开发过程

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可分为选址阶段、预可研阶段、可研阶段、电站建设四个阶段,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工作,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要求,并结合其本身的特点,包括光资源、现场情况勘查、土地情况、气候资料、区域电力情况、送出线路、地方政策等方面内容的调查和分析。从而初步确定电站建设方案,进行投资估算和经济性分析。在进一步项目论证阶段,根据以上内容在核准或是备案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接入系统报告、土地预审、地灾报告、压覆矿情况报告等项目情况的分析报告,此阶段需要对项目用地进行测绘及岩土初勘。由于光伏发电项目系统简单、建设周期短等特点,通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项目省略初步设计,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配合电站建设。

3 影响光伏发电站选址的因素

光伏电站选址应该结合各要素有序进行,依次可分为三步,即决定性因素分析、边界条件分析、固有要素分析。决定性因素包括光资源、土地情况,边界条件包括送出条件、电力消纳、交通情况、附近遮挡物等,固有因素包括地面附着物、环境要素等。首先对场址的光资源、土地等决定性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对场址初步判断,判定场址是否可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其次对厂址的周边条件进行实地踏勘,收集资料进行详细分析,进行投资估算及经济初评价,判定场址是否符合投资方对投资及收益的要求。最后进行场址固有信息的收集,结合前两个阶段的分析,确定光伏发电的技术方案、送出方案,制定投资概算并进行经济评价,完成项目选址工作。

3.1 资源分析

光资源情况是场址是否有开发价值的先决因素,太阳总辐射受地理纬度、日照时数、海拔高度和大气成分等因素的影响,太阳能资源分布特征对于电站系统的布局和太阳能利用效率非常重要。根据国家气象局的日照辐射数据,全国大致上可分为五类地区,根据目前光伏电站建设单位投资水平,三类以上地区较适宜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四类地区为较难开发地区,五类地区几乎为不可能开发地区。但是如果有特殊的地方补贴政策,可以考虑开展进一步工作。

3.2 土地情况

光伏发电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土地是否可以合法使用是项目的决定性因素。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采取征地和租赁两种形式,对于青海、新疆等西北地区的荒山、戈壁,由于土地补偿费用较低,光伏发电区可采用征地方式,对于其他地区为了降低工程的前期投入成本,可探索采用租赁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供地方式。光伏发电项目要求地质稳定,对于可能出现塌陷等潜在的地质灾害的场址,则需慎重考虑开发光伏发电项目。

3.3 边界条件

边界条件包括送出条件、电力消纳、交通情况、附近遮挡物、水源等。

按照国家“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根据当地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要,与当地电网公司(或供电公司)沟通,落实市场电力消纳条件,避免电站运行中出现弃光现象。并且通过水光互补、风光互补的方式提高电能质量,以减少电网的负担,提高电站的等效利用小时,保证项目收益。

3.4 环境要素

环境要素包括水文、大气质量、湿度、气象因素等。水文因素包括短时最大降雨量、积水深度、洪水水位等,直接影响光伏系统的支架系统、支架基础的设计以及电气设备安装高度。大气质量因素包括:空气透明度、空气内悬浮尘埃、空气湿度等因素。前两者主要影响实际日照辐射量,空气内悬浮尘埃量影响光伏组件的清洗频率,空气湿度除了对金属设备的腐蚀外,还存在诱发组件的PID效应,加速组件的衰减,严重影响发电量。气象因素应充分考虑冰雹、沙尘暴、大雪等灾害性天气光伏发电站的影响程度。

3.5 地方政策

除了上述因素外,正确把握地方政府对光伏发电项目的鼓励政策会使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事半功倍。地方政府对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能够有效地提高项目本身的收益,使光资源较差的地区具备了开发价值,增加光资源稍好的地区执行的灵活度。

4 光伏电站的选址方法

光伏发电站选址可以采用以要素定点的方法,影响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的决定因素为资源和土地情况,可分为以资源定点和以土地定点两种方法。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可以结合两种方法,在收集资料信息的同时,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场址要素综合分析。另外,可以根据地方政府对光伏项目的鼓励政策,开发水光互补、风光互补、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特色项目,采取“以特色要素定点”的方法,在水电、风电项目附近进行选址,提高并网光伏项目的电能质量;在鱼塘、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区进行有效论证,满足光伏发电项目对土地的要求。

5 结 论

大型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虽然没有火电、核电项目的选址复杂、时间长,但是其各要素的调查分析也是一件繁复的工作。光资源和土地情况的分析是选址工作的重点,光资源决定项目收益,土地情况决定项目是否可行,边界条件决定项目实施难度,固有要素影响项目投资,针对各要素材料的收集并结合实地踏勘,全面细致的分析是顺利完成项目选址的保障。

参考文献: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10篇

而与2011年11月时,美方向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仅针对光伏电池有所不同的是,此番美国商务部设定的“双反”调查范围则包含了铸锭、硅片、电池、组件等几乎全部晶硅类光伏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这相当于堵住了中国通过在第三国进行深加工,再出口美国,以规避此前美国双反的路。若最终双反实施,意味着中国光伏将丧失美国这一市场。

美国对华光伏双反变本加厉

由于价格逐渐变得能够负担,光伏发电对于美国中产家庭用户而言愈来愈具有吸引力。2013年,美国太阳能就业岗位增幅是全美就业率的六倍,新增数量高达两万个。不过,光伏制造领域只有100个。在美国太阳能产业中,中国进口光伏产品依然是一个敏感话题,各方观点持续拉锯,争执不下。总统奥巴马很可能会尽快对此进行调停。

相关知情人士透露,本次美国“双反”调查,恐怕不会持续很久,留给中国光伏扭转局面的时间不多。“按计划,2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会公布调查结果,假如其认定中国输美相关产品对美国光伏产业造成损害,则美国商务部会于3月28日公布反补贴初裁税率,6月11日公布反倾销税率”。

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警告称,中美围绕太阳能产品组件的贸易战正在升级,如果美国对中国大陆和台湾输美的太阳能电池板开征新一轮进口关税,将切断低成本设备的供应,这将对美国太阳能发电产业造成严重损害。该协会呼吁美国政府与中国制造商达成妥协,允许太阳能电池板继续进口,同时向投诉企业提供救济。

业内咨询机构GTM Research的数据显示,中国制造商在美国市场所占份额小幅下降:从2012年的57%降至2013年的49%。但是,如果美国商务部调查发现来自台湾的光伏电池构成非法竞争,并据此开征一套新的关税,预计影响将会严重得多。此次向美国商务部递交“双反”申请的,正是此前与中国光伏频频做对的德国光伏企业SolarWorld在美国的子公司。

SolarWorld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弗兰克・阿斯贝克(FrankAsbeck)在写给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信件中警告称,美国太阳能业务已濒临崩溃。不过,美国太阳能联盟(CASE)总裁席基格・沙阿(JigarShah)则给予严厉反驳。

信件中,阿斯贝克对总统在近期国情咨文中拥护美国太阳能产业的言论表示赞赏,并声称对美国太阳能制造充满信心。他还指出他的公司已在美国太阳能产业注资逾6亿美元。然而,这位首席执行官依然为美国光伏制造业拉响警钟。他表示:“尊敬的总统先生,我不得不敬告您,未来已危机重重。非法贸易行为正在摧毁美国在全球太阳能产业中的地位。中国正在通过不恰当的方式控制这个由美国发明、开创并促使成长的产业。”

阿斯贝克表示,中国政府一直寻求利用并主导太阳能产业,而非参与到这个蒸蒸日上持续扩大的产业。他写道:“通过推出国家政策、数十亿美元的政府补贴以及低于成本的定价,中国太阳能产能颇为壮观,是全球需求量的两倍之多,并将价格压低在不可持续的水平。他们受益于美国纳税人资助的激励措施,却将海外竞争者排斥出本土市场。”

与预期一样,沙阿则认为阿斯贝克的观点完全是子虚乌有。他声称:“德国太阳能制造商SolarWorld创始人弗兰克・阿斯贝克向总统奥巴马写了一封坦诚却奇怪鲁莽的信。在信中,他警告称由于国际贸易争端,美国太阳能产业正处于危机之中。CASE认同美国光伏产业正受到威胁,但其它难以认同。”

据了解,判定是否构成倾销的一项重要指标,便是产品售价是否低于成本。对此,上述业界人士认为,“去年大家都在去库存,我相信绝大多数企业都曾以较低的价格清仓。那么,可以预见,中国光伏产品被认定为倾销,是大概率事件”。而针对补贴的问题,他则表示,“任何财政扶持、配套资金都可以被理解为补贴,哪个算,哪个不算?这几乎是件有理说不清的事”。

事实上,SolarWorld早在2011年双反调查中,便曾试图扩大涉案产品范围,却最终遭到了美国商务部的驳回。此后,SolarWorld仍不愿善罢甘休,于2011年双反调查后,以产品范围问题为由,将美国商务部上诉至了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如今,SolarWorld终于如愿以偿,再次申请调查,以谋将2011年调查时所没有包括的其它中国光伏产品,全部纳入到“双反”制裁的范围里。

业内人士表示,过去,通过坚持在第三方国生产,光伏企业还能绕开关税壁垒,不用被征收双反关税。但这次不行了,美国通过将铸锭、硅片、电池、组件等全部光伏产品纳入调查范围,封死了我们将这些生产要素在第三国进行深加工、组装,再出口美国,以规避关税的路”。

中方回应:坚决维权

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再次启动“双反”调查,对此,中国商务部1月26日回应称,将“坚决利用各种机制维权”,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26日就此发表谈话指出,这是继2011年11月美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电池开启双反调查以来,对中国光伏产品再次进行双反调查,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该负责人表示,中美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均致力于推动清洁能源发展,调整能源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在这一共同理念和目标的指引下,中美双方均积极推动开发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目前已成为全球两大新兴市场。中美光伏产业融合度高,合作前景广阔,提升空间很大。双方应着眼清洁能源发展大局,顺势而为,努力促进合作,确保平稳发展,而非频频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来限制竞争与合作。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并于次年3月、5月相继公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向中国相关公司加征最高达249.96%的高额双反税率。

前述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强调,事实证明,美方2011年立案并加征高额双反税率不仅未能改变美国内产业经营不善、竞争力不强的状况,对下游装配、服务等行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而且引发了在全球范围内光伏贸易争端的连锁反应,使整个产业链陷入混乱。为此,中方再次敦促美方,审慎处理当前的双反调查,慎重采取措施,终止调查程序。中方将密切关注该案的进展,评估其对中国光伏业界造成的影响,坚决利用各种机制维权。

该负责人指出,对话和协商是化解贸易摩擦、实现互利共赢的有效方式,也是中方坚持的一贯立场。希望美方慎用贸易救济措施,与中方进行坦诚对话和磋商,相向而行,妥善解决贸易争端,实现两国光伏产业的共同发展。

由于SolarWorld认为此前“双反”并未达到目的,在部分业界人士看来,此次美方再掀“双反”,惩罚性关税力度会与2011年时不相上下。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11篇

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特6月4日宣布,将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双反未能在两个月内达成解决方案,此后该税率将升至47.6%。该次“双反”调查的涉案金额高达204亿美元,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

追溯来龙去脉

光伏事件可能需要追溯到2011年10月。当时,欧洲光伏企业“太阳能世界”在美国的子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出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要求。经过美国商务部的初裁和终裁,以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后审定,美国商务部在2012年12月7日正式发出了对中国企业出口至美国的光伏电池征税的行政命令,包括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以及最高达249.96%的反倾销税。

有了在美国的成功“双反”经验,“太阳能世界”便进一步在欧洲对中国光伏产品提起“双反”调查的要求。2012年9月和11月欧盟分别正式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经过其内部复杂的程序,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卡洛·德·古赫特(KarelDe Gucht)于2013年5月15日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报告,建议对华光伏产品征收47%的临时性关税。欧盟6月6日做出了最后的裁决,征收11.8%的临时性反倾销税,如果双方两个月内不能达成最终的解决方案,从8月份开始将征收47.6%的惩罚性关税。

中国政府在欧盟提出“双反”调查后不久就表示了明确的反对,商务部还派代表团赴欧洲专门磋商,但是未能阻止欧盟的“双反”调查。在古赫特向欧盟建议征收惩罚性关税后,中国又派了代表团赴欧盟谈判,但是谈判未能达成协议。中国商务部正部级的谈判代表钟山5月27日甚至赶赴欧盟与古赫特谈判,并且严正警告欧盟,如果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将对中欧贸易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后果。但是欧盟最终还是走向错误的方向,启动了对华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税”。

贸易战恐致“双输”

显然,中国不会接受欧盟单方面做出的这种裁决,必然会要求欧盟取消临时性的关税,并将启动报复性贸易措施。目前中国已对欧盟出口中国的葡萄酒实施反倾销调查,反制意味明显。如果欧盟不妥协,中方有可能启动更加严厉的报复性措施,如对欧洲出口的汽车零配件、食品采取报复措施,这就可能使双方陷入贸易战。

双方如果真正打起贸易战,将产生“双输”的结果,而欧盟可能是利益受损更加严重的一方。虽然欧盟对华贸易略有逆差,但是已经在逐步减少,而且一些有能力出口的欧洲国家,如德国对华贸易则是顺差。欧洲经济目前仍在衰退的泥潭中挣扎,出口对欧洲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欧盟无力与中国打贸易战。另外,欧盟正努力吸引中国对欧洲的投资,贸易战显然不符合欧洲的利益。对中国而言,贸易战也并非好的选择。欧盟是中国最重要的出口市场。中欧领导人在多个场合强调双方加强经贸关系和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性。

企业寄望于政府出面

“这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的问题,民间的力量,企业的力量,行业协会的力量,甚至欧盟本身成员国的力量都不足以和欧盟委员会强硬的态度抗衡。因此中国政府一定要表明态度,有所作为。否则,光伏‘双反’只是未来中国制造业噩梦的开始,任何行业都会效仿,都会动不动拿增加关税来要挟打击中国企业。 我们不支持报复性贸易战争,但也不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否则中国企业家们特别是民营企业家会心寒,进而放弃工业和制造业,中国经济也将如欧洲一样失去最有活力和效率的支柱。所以希望未来6个月内,中国政府能更积极地寻求有结果的对话和协商。”

这是晶科能源全球品牌总监钱晶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流露出的担忧。

钱晶表示,“如果最终执行47.6%的关税,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肯定会丧失全部竞争力,这当然也就是欧盟委员会的最终目的。有人问这个数字是怎么出来的,好比11.8%的关税就算是个分水岭,低于这个税率,我们的产品在欧盟内就还保有竞争力,而一旦超过这个税率,任何数字其实都是一样的,就是0和1的道理。”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12篇

德国的SolarworldAG是一家在全球制造和销售光伏产品的公司,经过近30年的发展,SolarworldAG手中把持着全世界最长的太阳能产业链,从太阳硅材料到模块产品,从太阳能电池板贸易到太阳能电站施工,SolarworldAG 90%的业务押注在光伏产品上。目前,SolarworldAG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综合性太阳能生产基地——Freiberg(在德国萨克森地区)。而此前不久,SolarworldAG从日本小松公司手中收购了北美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工厂——希尔斯伯勒工厂,这也导致荷兰壳牌公司也看清SolarworldAG在太阳能上巨大优势后,将其晶体硅太阳能业务拆分给了它。

事实上,这已不是SolarworldAG第一次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攻势。在去年10月19日,Solarworld美国公司联合其他六家美国太阳能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企业提出“双反”诉讼,要求对中国进口太阳能产品征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关税。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公告称,将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2.9%-4.73%的临时性反补贴税。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再次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1.14%-249.96%的反倾销税率。鉴于之前美国双反对中国光伏企业带来的严重后果,在得知欧盟裁决后的第5天,商务部副部长崇泉率团赴欧斡旋中欧光伏争端。

就目前看来,欧盟内部形成了几种完全不同的态度。在以SolarworldAG为代表的欧洲光伏产业联盟支持者看来,欧盟对中国光伏电池进行反倾销调查有助于遏制中国光伏企业对欧洲市场的蚕食,有利于是欧洲企业与中国企业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与之相反,有些欧洲相关人士对此反应更客观,“如果双反成功,那么不仅会影响中国企业,也会冲击到欧洲企业和民众。”

国家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一位负责人认为,光伏电池的原材料价格下降和中国产业技术进步,是中国光伏电池具有价格竞争力的主要原因,并非欧盟某些企业声称的倾销行为。作为生产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材料,多晶硅的进口价格近年来不断下降,由2008年的300美元/公斤降至目前不到30美元/公斤,促使光伏电池价格不断降低。而中国光伏组件的主要材料和生产设备来自欧洲,部分供应商在行业内处于垄断地位。欧盟对中国光伏组件反倾销是舍本逐末、得不偿失的行为,反倾销受益方只是少数公司和群体,而行业内大多数欧洲企业会因此付出额外的代价,它会将中国优质低价光伏产品挡在门外,欧洲的材料和设备加工商都将深受其害。也许正是认识到这些问题,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Angela Merkel)一直在向欧盟委员提出意见,她称希望通过谈判而不是诉诸惩罚性措施。

而相对于欧盟内部尚不统一的现况,中国国内已经达成了初步意向。在欧盟委员会接受欧洲光伏产业联盟EU ProSun诉讼之初,商务部就曾紧急召见了英利、尚德、天合光能和阿特斯这四家中国光伏行业中最大的企业入京共商对策,四家企业在会上提交了《关于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将重创我国产业的紧急报告》,该《报告》呼吁,在欧盟反倾销立案调查进入45天倒计时之际,我国政府、行业、企业应“三位一体”积极应对,制定反制措施。不久前,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表示,“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光伏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光伏危局

在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开始寻找新的工业增长点,中国政府也开始致力于装备工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这一过程中,新能源制造业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的判断获得了众多国内制造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依托于中国国内优秀的装备制造业基础,相关企业在新能源领域颇有建树。“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政府依照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通常做法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并在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情况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实现中国节能减排的承诺”,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史丹说。

在这样的举措之下,中国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一反以前装备制造低端、低价的国际形象,并迅速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了一定优势。在福岛核电之后,光伏发电开始从新能源行业中逐渐凸现出来。中国各地方政府大量投资于这一领域,即造成了中国光伏行业供求关系不平衡的局面,也使得中国光伏产品质量迅速提高。

美国旧金山湾区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部的一个大都会区,位于沙加缅度河下游出海口的旧金山湾四周,其中包括多个大小城市,最主要的城市包括旧金山半岛上的旧金山(SanFrancisco),东部的奥克兰(Oakland),以及南部的圣荷西(SanJose)等。他不仅是蜚声世界“IT心脏”硅谷的所在地,也是现今太阳能科技最先进的地区之一,有一些加利福尼亚人甚至认为,旧金山湾区的太阳能企业掌握着当今最高水平太阳能电池科技。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13篇

欧洲“双反”萌动

SolarWorld公司正在把在美国的成功向欧洲复制。7月初,它向欧盟递交了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在总部德国提起“双反”,建议欧盟对中国的光伏产品进行惩罚性的制裁。该公司的申请将指控中国光伏制造商,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在欧盟销售光伏电池产品。最初,该提案在欧盟内部引发多番争议。在争议声中,欧盟本土的光伏组件商在行业低谷中,经营惨淡。其中德国第一大厂Q-Cells公司在4月申请破产倒闭,而更多的中小企业也出现了倒闭潮,欧盟开始逐渐重视这些破产的企业,而当地的企业也开始把责任归结为中国廉价商品的冲击所致。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中国近358亿美元的光伏产品出口,近6成以上是到欧盟。如果此次欧盟对中国采取“双方”调查,那后果将不堪设想。英利集团首席战略官王亦逾呼吁,所有的中国光伏企业在这个时刻,应该联合起来,积极应对欧盟即将到来的“双方” 调查,并希望中国政府能够予以支持。而在此之前,中国企业除了组织律师团应对之外,并无任何反制措施。“这也让欧盟认为,中国光伏行业是个软柿子,毫无还手之力。”

2012.07

反击战打响

应江苏中能硅业、江西赛维LDK、洛阳中硅和大全新能源的要求,商务部公告,决定7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双反”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根据规定,商务部将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上述进口产品的倾销、补贴情况及其对中国同类产品产业造成的损害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裁决。针对美国和韩国的两项调查均自2012年7月20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3年7月20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4年1月20日。分析人士认为:“此次采取的措施意味着我国光伏双反反击战打响,若双反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和保护国内多晶硅企业的发展。”

2011.10

中美光伏贸易开战

去年10月19日,德国SolarWorld公司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共涉及75家中国企业。而此后的半年多时间里,美国对中国的光伏“双反”可谓波澜迭起。今年3月和5月,美国商务部分别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调查初裁结果: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4.73%的反补贴税;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高达31.14%~249.96%的反倾销税。这一结果对原本处境艰难的众多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由于目前我国的光伏行业主要依赖出口,一旦被迫退出美国这一重要市场,将会使得一大批光伏企业面临更为严峻的生存危机。当然,这目前还只是初审,还不是最终结果,但如果最后终审也成立,反倾销税将可向前追溯90天,至2月或3月。同时最新的消息显示,中国对美国的多晶硅和设备的双反也同时在进行。中美双方光伏“双反”贸易战互相开打,无疑会对下游电池及组件企业造成更大压力,一方面海外市场份额缩减,另一方面还要承受国内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

2011.12

印度蠢蠢欲动

去年12月19日,中国商务部发出预警,印度商工部已收到国内太阳能电池板产业提交的对于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据外媒报道,印度政府一直试图把印度打造成一个太阳能产品制造中心,但印度光伏企业却未能从政府行动中获益。其中,印度最大光伏电池制造商印度太阳能公司已于去年6月停产,该公司把问题归咎于中国企业的激烈竞争。他们认为,中国企业使用现金补贴、原材料折扣、优惠性贷款、减税激励等促进本国太阳能电板的出口。

2012.05

光伏企业结盟

5月24日,无锡尚德、天合光能、英利、阿特斯四家业内龙头企业齐聚,举行应对美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双反调查新闻会,同时宣布成立“光伏发电促进联盟。”去年在美国商务部决定“双反”正式立案20天后;11月29日,中国14家光伏企业在北京举行新闻会并联合声明称,中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增长来源于市场竞争优势,而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尚德董事长施正荣表示,中国企业发起成立“光伏发电促进联盟”,除了“抱团”应对美国“双反”调查外,更重要在于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和谐有序、自由平等的行业秩序,加强对话与合作,消除壁垒和对抗,通过公平竞争、自由贸易,实现光伏成为人类永不枯竭能源的梦想。

2012.07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14篇

排除的理由多种多样:或者是因为国家安全,美国2007年通过《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设置了安全障碍;或者是因为不公平竞争,如中国的光伏行业的低价销售;或者是因为环境因素的影响,如对环境污染、血汗工厂的调查;或者是因为政治因素,如美国总统大选使得驴象双方进入口水战,共和党指责对方对中国过于软弱。

中国企业所面临的环境之恶劣,可与十几年前相比。中国企业要在国际上突破重围,需要重建信用体系和相对贸易优势,重构管理结构,而政府需要靠强硬的法治为企业做后盾。

以往畅通无阻的规则已经行不通:靠私相授受的利益输送,将使中国在全球的市场越走越窄,世行的贿赂黑名单、在东欧承揽项目的超低价竞争,让一些中国企业灰头土脸,在未来市场份额上丢盔卸甲;部分民企在境外股票市场的信用欺诈,已经让其他企业付出了沉重代价;而政府扶植某些超大型企业,已经被证明是政府被绑架的开端。

10月初,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调查报告,封杀了华为和中兴在美国市场发展的任何可能性。调查报告建议:阻止两家企业在美国的收购,美国政府及所有敏感系统的设备采购排除两家公司的产品;由于华为和中兴并非独立于其国家运营的商业企业,因此会对美国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强烈建议美国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更换其供应商;报告威胁,将对中国政府在某些关键行业的金融资助给予持续性关注。报告向华为与中兴提出的药方是,在西方股票市场上市、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其网络安全和财务状况、遵守美国法律关于信息披露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等。

会有越来越多的诉讼与调查:奥巴马政府已经就中国补贴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向WTO提起了申诉,否决三一集团在美国的一个风电投资项目。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从18.32%到249.96%不等,反补贴税率从14.78%到15.97%不等。美国一家已经申请破产的光伏企业Solyndra对中国三大光伏企业尚德电力(TP.NYSE)、英利绿色能源(YGE.NYSE)和天合光能(TSL.NYSE)提起反垄断诉讼,欲索赔15亿美元。

中国政府如何保护自己的企业?中国国内的法律规则是最好的保护武器,反制的措施是与对方相当的武器。10月12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宣布,商务部决定延长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中国有自己的反倾销、反垄断方案,还可以向WTO要求仲裁。公平的、平等的法律体系,是对话的基础,中国不仅需要在国际上展示对法律的尊重,更要在国内建立法治基础。

法律是长期完善的过程。美国《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的“前身”是1950年的《国防产品法》,历经四次修正案及后续颁布的实施细则,这部法律从“国防安全”深度渗透到经济领域,明确的预见性使法律有章可循。而美国国会的调查,与美国政府的决定,是美国企业的双重保险,任何一个决定司法、国会、政府三大独立的体制,保证了决策的均衡,也使得企业得到了多重保护。

中国企业为了规避国内的高寻租成本,为了深度介入国际产业链,往往外需重于内需。以光伏企业为例,2011年中国光伏企业的总出货量中,美国市场约占15%,欧盟市场约占75%,国际国内对新能源的补贴使国内企业趋之若鹜。当国企产业链顺利运行时,一切灿若桃李,但经济下行周期的贸易战告诉我们,任何一个经济体国内体制未能理顺而一味依赖出口,在关键时刻将遭遇惩罚。

很多依靠血汗工厂的所谓高技术企业,在经济周期下降时现出原形。如光伏行业,能耗高、污染严重、利润较少的工业硅料,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生产;而工业硅料的提纯等技术密集型的区段,长期以来一直由美、德、日本等发达国家垄断,拉棒、切片设备的关键技术由欧美掌控,有能力提供光伏电池全套生产线的企业也集中在欧美。换句话说,当地方政府以千亿元的代价扶持高新企业时,他们扶持的其实是披着高新企业外衣的落后产能。地方政府成为某家企业的保护伞,却让其他所有企业丧失了保护。

光伏调查报告范文第15篇

新兴产业、清洁能源、高利润、资本市场的创富神话……曾经被无数光环笼罩的中国光伏产业,却在2011年褪去了往日的光鲜,频遭多事之秋:先是多晶硅、电池价格的一路下滑,后又接连遭遇美国的“双反”立案调查和欧债危机的致命打击。一时间,作为新能源行业先行者的中国光伏业身陷“阿克琉斯之踵”。背腹受敌,已成了对这个行业最真实的写照。

“每个月至少净亏500万元。”近日,江苏一家太阳能光伏企业负责人在接受《创新时代》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表示。

这家原来依靠服装起家的企业,2009年年底借着光伏市场的投资热潮,投资数亿元进入了光伏行业。原计划2011年产能能跃上一个新台阶,但产品价格的“滑铁卢”式下滑,却让这家年轻的企业瞬间滑落到亏损状态,一度濒临破产的边缘。

“从2011年5月份开始就一直在亏损,生产越多亏损越大。”该负责人说,“很多企业都停产不干了,特别是那些进入行业早的小企业,一看形势不好,立刻就撤了。为了让员工们有活儿干,我们一直没有选择停产。还好服装那边一直有现金流进账,可以撑一下光伏这边。但要是一直这么亏损下去,我们恐怕也撑不了多久。”

“全球50%的光伏产品来自中国,而中国60%的光伏产能都聚集在江浙一带。2007年以前进入光伏行业的企业,前期已经有了一定的资本积累,咬咬牙挺过这次危机应该问题不大。但2007年之后进入的企业,可能会凄惨地消失在2011年的‘寒冬’中。而不幸的是,目前,在浙江省的200多家从事光伏产品制造的企业当中,有超过半数的企业是在2007年之后才进入的。”浙江省光伏协会秘书长沈福鑫分析指出。

据浙江光伏中小企业联盟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浙江省数以百计的中小型光伏企业中,至少有50%的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尽管光伏产业也曾遭遇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但由于其诸多光环带来的光明前景使得光伏产品价格依旧保持大幅度上涨态势:2005年,每公斤多晶硅价格仅为66美元,但到了2007年12月,多晶硅的价格已经上涨到每公斤400美元的天价。而光伏产品的价格也在节节攀升。

光伏产品价格的一路飙升,使浙江一带众多做纺织服装起家的老板们,纷纷重金投资光伏产业。但就在这股跟风的热潮中,光伏产业很快就出现了产能过剩的情况。从当前全球光伏发电装机情况看,全球对我国光伏组件需求量为11.7GW,这相对于我国30GW左右的产能来说,光伏产业明显处于供大于求的饱和状态。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师宋亮指出,进入2011年,原本产能过剩的光伏产业又遭遇了欧洲危机。国际咨询机构IHSiSuDDIi的最新研究报告也显示,2010年,世界光伏市场安装量增速达153%,而2011年市场预计增长仅为20%。由此,欧洲各国纷纷削减光伏补贴,致使原本占据世界光伏装机70%以上、中国光伏电池出口80%的欧洲市场,需求大幅下降。而欧洲市场需求的大幅萎缩也直接导致了我国光伏产品价格的急速下滑。

“暴涨之后必有暴跌,光伏产业已步入‘寒冬’。相比欧美发达国家由政府扶持的太阳能光伏产业,我国的光伏市场至今还未形成,没有市场,哪来的工厂?中国不仅要发展光伏产业,更要形成光伏市场。”国内光伏巨头之一――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电力”)董事长施正荣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雪上加霜:美国“双反”引爆光伏危机

祸不单行,欧债危机的“雪”又加上了美国“双反”调查的“霜”。

2011年10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出公告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了美国7家太阳能电池制造商向英利、尚德、晶科能源、天合光能等中国75家光伏企业提出“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的书,美光伏企业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产品是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太阳能电池板,理由是“中国政府对光伏产品的补贴力度过大,最终导致美国出现了光伏企业倒闭和多达2000名员工失业的后果。”

这一纸诉状,几乎崩紧了国内所有光伏生产企业的神经。公告还称,“美国太阳能制造联合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和电池板总量在2008―2010年两年内增加了逾350个百分点。仅2011年7月一个月,由中国进口的晶硅光伏电池板和组件就已超过了2010年全年进口量总和。这种‘野蛮式’增长是导致2011年全球光伏产品价格下降40%的主要原因。”

2011年11月2日,美国总统奥巳马强硬表态,“中国能源公司的贸易行为存在问题,故美国政府支持美国光伏公司要求政府向中国光伏组件征收惩罚性关税的诉求。”2011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ITC)决定暂缓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立案,延迟20天后再作决断。

其实,这已不是美国第一次向中国新能源行业提出类似诉讼。早在2010年10月,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就以长达5800页的申诉书,建议美国政府对中国清洁能源政策措施启动“301”调查,他们诉称,中国为支持本国清洁能源部门而采取的补贴措施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此后不久,美国经济政策研究所特对此了一系列数据,用以证明中国清洁能源补贴导致对华贸易逆差激增的事实。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李俊峰在接受《创新时代》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美国对中国能源产品启动‘双反’调查,涉及到数十万就业人员、上千家企业及近百亿美元等诸多领域。一旦立案不仅伤害中国企业,也伤害美国企业,中国的光伏企业自美国进口的原材料和设备金额超过50亿美元,而出口美国的光伏产品则不足20亿美元。中国在美上市的众多光伏企业利益受损,也将使美国投资者和电力开发商的利益接连受损。”

对美国“双反”中提出的“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的要求,中国光伏企业普遍表示无力承受。“相对现在全行业利润率仅为5%左右的水平,不用说100%的关税,即便只增加10%的关税,中国企业恐怕都难以招架。”江苏某太阳能光伏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但更令中国企业后怕的,还在于此案的连锁效应。有专家认为,一旦美国最终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惩罚性关税,作为全球光伏第一大消费市场的欧盟也可能随之效仿美国的做法,届时以出口欧洲为主的中国光伏产品或将遭至“致命一击”。根据国际知名光伏研究机构solarbuzz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作为世界最大的光伏生产国,中国光伏电池10%出口到美国,80%出口到欧洲,仅2010年一年,欧洲市场就占据了全球光伏运用量的80%,堪称为世界最大的光伏需求地,而中国则是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国,中国每年销往欧洲的光伏产品占据了中国光伏企业近80%的销售额。

“美国对反补贴诉讼的立案门槛很低,提出诉讼的公司,只要数量或产量超

过了国内总产量的四分之一即可立案调查。此次‘双反’诉讼动用的是美国国内法律,不同于“301”调查,继而将不会通过WTO解决贸易争端。此外,由于美国、欧洲至今尚未承认中国的市场国家地位,因此最终能否立案,则取决于美国政府的态度以及中国政府能否提出有效的反制措施。但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美国推迟裁定时间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拉长时间,说明事态会有好转的迹象。”李俊峰进一步分析指出。

果然,在美国“双反”和欧债危机的双重压力下,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牵头,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组织的新闻会,近日在北京举行。在此界会上,上述14家企业针对美国欲向中国太阳能产品进行“双反”调查一事,澄清事实、表明立场。

机电商会副会长王贵清表示,中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市场竞争优势,而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双反”调查申请是对中国光伏产业及光伏产品出口美国现状的歪曲,而且任何最终可能实施的贸易限制措施必将对中美两国绿色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及消费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对此中国企业将积极应对。

政策引航:2012年光伏产业盼来“好兆头”

辞旧迎新,中国光伏业总算挺过了苦不堪言的2011年。

当历史的脚步踏入2012年时,饱经风雨的中国光伏业也迎来了新一年的“好盼头”:2012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在2011年度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年将实施第二批规模为1500万至180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将实施“十二五”第一批规模为300万千瓦的太阳能光伏开发计划。

早在201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就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3.4万亿元;2011年12月21日,国家“863”计划――《风电场、光伏电站集群控制系统研究与开发》在甘肃启动;2011年12月22日,总装机容量为20.8Mw的全球最大屋顶光伏电站在湘潭九华并网运行……

几经上调的发展目标、日益趋紧的环保压力、着力突破的产业瓶颈,这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内需”即将大规模启动,中国将成为一个光伏发电安装大国。这或许能给“寒冬”中的中国光伏业带来些许温暖。

而时至今日,当所有利好汇聚在一起,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管理层为中国光伏产业绘制的宏伟蓝图早已跃然纸上!

2011年12月9日,在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CRESP)一期总结会上,国家能源局透露,正在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显示,到2015年太阳能发电将达到15GW,年发电量200亿千瓦时。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光伏规划目标超过了此前透漏的10GW装机量的50%。而事实上,相较最早广为流传的5GW装机量,光伏“十二五”目标已经连续上调两次。此外,为促使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难题,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将推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配额制或将规定发电企业在发电和电网企业并网时均统一使用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除此以外,《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还首次提出了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问题。

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公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3.4万亿元,并明确了“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即2015年比2010年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8%,氨氮排放总量下降1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8%,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降低10%,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增加8%等。

由此业内人士分析,政府推出的这套“组合拳”采用了财政投入、法规、奖励、金融等多种方式,从企业、产业、政府等多个角度着手,有效地保障了包括太阳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出于环保的责任,也出于对这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养,在全社会范围内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已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诚然,各级部门在为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发展制定目标、提供制度保障的同时,更不能忘记突破科技瓶颈。

2011年12月21日,被列为国家“863”计划的《风电场、光伏电站集群控制系统研究与开发》课题在甘肃正式启动。据了解,该课题是由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许继集团6家单位共同承担的。课题共设置6个子课题,共计投入科研资金将近8000万元,课题重点研究大规模风光电集群有功、无功电压和安全稳定控制策略,并通过建成示范工程,以全面提升大规模风光电集群响应大电网的调度能力,最大限度地缓解大规模集中开发可再生能源与电网协调的矛盾。专家预测,此课题将为国内外大规模风电、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屋顶”阵地也越来越受到光伏企业的重视:2011年12月22日,总装机容量为20.8MW的全球最大屋顶光伏电站在湖南湘潭九华并网运行。据悉,该项目装机容量超过20MW,总安装面积约20万平方米,此项目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屋顶光伏电站。电站全部建成后,年发电量近2500万千瓦时,每年能节约标准煤780011屯,纯净水7800万升,减排二氧化碳19000吨、粉尘5300吨、二氧化硫580吨。

商机隐现:光伏组件掀电站投资热

2011年12月7日,巴菲特旗下的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宣布,与美国第一太阳能设备公司签订协议,收购后者价值超过20亿美元的托珀兹太阳能发电厂。“股神”由此正式进军光伏发电领域。有研究报告指出,从光伏产业链的角度看,电站仍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部分,下游电站在政策扶持的情况下也将成为获得未来稳定现金流的重要来源之一。

“内需”启动,中国将成为一个光伏发电安装大国。中国光伏业即将通过改变,迎来再次繁荣的机会。而这一改变绝非易事,在全球光伏组件价格进入快速下行通道的背景下,一直以来主要集中于电池和组件制造领域,90%市场依靠海外的中国光伏业不得不在被严重挤压了的利润空间中谋求生存。

但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当组件价格进入快速下行通道之时,光伏发电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光明。国信证券研究报告指出,从光伏主产业链的角度看,电站仍然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部分,随着组件价格的下跌,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报率将达到很高的水平。此时此刻,遥想巴菲特旗下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发表声明称,将从NRG能源公司购买阿瓜卡连特太阳能发电厂项目49%股份,“股神”进军光伏发电领域的消息,我们不得不钦佩其精准的判断。

然而,这一判断并非“股神”专利。施正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表示,“随着太阳能光伏市场的快速成长,中国企业也开始涉足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但显而易见,施正荣作为经营者与巴菲特作为投资者的思路不尽相同。在施正荣看来,“以每瓦2美元计算,投资一个50MW的光伏电站,需要投入1亿美元,而投资收益期至少在10年以上。虽然其利润相对高而且收益比较稳定,但是其需要企业有强大的融资能力做保障。”

国信证券研究报告也认为,太阳能企业向下游扩展已成为大势所趋,大部分的组件企业开始在海外进行电站投资,一方面是由于电站目前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是由于电站可为自身的组件销售提供稳定的渠道来源,避免组件的滞销。

此外,业界对光伏设备制造业的前景也十分看好。目前,国家能源局审核确定了青海省8个项目纳入“金太阳示范工程”。

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主任吴达成告诉《创新时代》记者,“金太阳示范工程”自2009年由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建设部共同启动实施以来,已经过三期的发展。据了解,2009年设计装机容量为624MW,2010年设计装机容量为272MW,2011年设计装机容量为600MW。尽管实际执行情况差别较大,但是“金太阳示范工程”确实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尤其它成功解决了业界普遍存在的“上网难”问题。近日,财政部、科技部、能源局联合了《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年金太阳示范工程的支持范围和补贴标准。预计2012年我国“金太阳示范工程”规模将有望扩容,至少还要建设1GW。

但自2011年8月1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后,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已明确表示,暂无第三轮特许权招标工作计划,这意味着原有的“特许权招标”将被“标杆电价”所取代。那么,在两大政策支持下的光伏市场,国内光伏企业又该如何选择呢?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标杆电价和“金太阳”这两种政策各有其适用区域,应区别对待,同样重视。“其实这两个政策各有侧重,‘金太阳’侧重中东部,标杆电价则侧重西部。”有鉴于此,孟宪淦建议企业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决定在哪块市场有所作为。“可通过项目实践,来了解自己更擅长经营哪类项目,以及哪类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更高。”孟宪淦同样认为,“十二五”期间,从市场比例看,西部标杆电价市场要比“金太阳”大,因此企业要考虑到主要的市场需求,力争多做标杆电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