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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统一认识,深刻领会推行“诚信计生”的重要意义。

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就是把管理者、被管理者应履行的权力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的兑现。一是以人为本,提高群众主体地位。彻底改变以往工作模式,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摆到同等地位,相互承诺、相互约束、双向互动,真正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是尊重人、理解人、体贴人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激活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使计划生育成为群众自己的事业。二是实事求是,转变工作作风。社会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力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管理者的权力是被管理者的义务;被管理者的权力又是管理者的义务。从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带头做到有法必依,有诺必行,有行必果,否则必然影响政府的信誉。三是推行居民自治,提高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进程,引导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干部、群众自觉践行承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才能呈现出政府与街道之间、街道和社区之间、社区和居民之间、居民和居民之间的和谐氛围。

二、做实内容,推动建立诚信计生网络运行模式。

区、街、社区和居民分别制订社会诚信书,层层建立奖励与制约机制,即政府与街道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社区与属地单位、会员小组之间,彼此签订书面协议,实行双向承诺,承诺的内容依据法律、法规,从群众的需求出发,避免承易避难,承虚避实,力求承诺内容可量化、可考核、可监督、可落实。从而在全区形成区政府与街道之间讲诚信,街道与社区之间讲诚信,社区与会员小组、属地之间讲诚信,会员联系户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育龄群众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家庭与社会之间讲诚信,真正形成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立体性的诚信网络运行模式。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全面铺开。

1、抓试点,树典型。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试点单位具体步骤是:第一步为宣传发动阶段,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认识,以达成开展这项活动的共识;

第二步为制订“双向承诺”的具体条款阶段,社区居委会要发动协会会员和育龄夫妇、特别是流动人口参与讨论和制定“双向承诺”的具体条款,在充分争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三步为建立“诚信档案”阶段,此阶段是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关键阶段,街道和社区必须给予强有力的指导。社区居委会和群众签订《管理与服务承诺书》,并将《管理与服务承诺书》的具体条款通过不同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和监督;育龄夫妇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计划生育诚信书》;育龄夫妇所在地协会小组必须从工作需要的角度,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诚信书》的内容和条款;会员联谊户要掌握所联系的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诚信书》的内容。第四步为创建的小结阶段,实事求是的总结创建的基本做法、采取的形式、干部群众的反响、协会会员作用的发挥及短时间内取得的成效,为全面推广此项工作提供做法和经验。

2、点带面,全铺开。200*年各街道在上半年结合试点单位的经验,各自抓好2个社区的试点,下半年全区普遍开展“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活动。

3、抓评估,促实效。200*年为评估验收诚信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效果。诚信型计划生育评估验收内容:有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和规范制度;层层签定双向诚信承诺书,对社区、对居民的承诺率达90%以上;社区居民自治率达90%以上;有检查评比,干部、群众参与率、满意率达90%以上;根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诚信档案。

四、完善措施,努力为和谐**创新诚信计生的品牌。

1、宣传发动,强化教育。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是一项干群同步、文明执法、诚信守法、良性互动的活动,要健全承诺体系、取信于民。各社区要通过召开社区成员大会、群众骨干会议,使群众明确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原因和做法。要重点克服“干部怕承诺,群众不信承诺”的消极畏难情绪。社区和群众双向承诺内容要交给群众讨论和评议,把讨论的过程变成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强化诚信和责任意识的过程,形成相互监督和约束的过程。双方承诺 内容确定之后,社区设立公示板,公示承诺内容;群众诚信书要印发到户、签字到人,并建立家庭诚信档案。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统一认识,深刻领会推行“诚信计生”的重要意义。

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就是把管理者、被管理者应履行的权力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的兑现。一是以人为本,提高群众主体地位。彻底改变以往工作模式,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摆到同等地位,相互承诺、相互约束、双向互动,真正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是尊重人、理解人、体贴人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激活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使计划生育成为群众自己的事业。二是实事求是,转变工作作风。社会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力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管理者的权力是被管理者的义务;被管理者的权力又是管理者的义务。从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带头做到有法必依,有诺必行,有行必果,否则必然影响政府的信誉。三是推行居民自治,提高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进程,引导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干部、群众自觉践行承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才能呈现出政府与街道之间、街道和社区之间、社区和居民之间、居民和居民之间的和谐氛围。

二、做实内容,推动建立诚信计生网络运行模式。

区、街、社区和居民分别制订社会诚信书,层层建立奖励与制约机制,即政府与街道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社区与属地单位、会员小组之间,彼此签订书面协议,实行双向承诺,承诺的内容依据法律、法规,从群众的需求出发,避免承易避难,承虚避实,力求承诺内容可量化、可考核、可监督、可落实。从而在全区形成区政府与街道之间讲诚信,街道与社区之间讲诚信,社区与会员小组、属地之间讲诚信,会员联系户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育龄群众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家庭与社会之间讲诚信,真正形成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立体性的诚信网络运行模式。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全面铺开。

1、抓试点,树典型。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试点单位具体步骤是:第一步为宣传发动阶段,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认识,以达成开展这项活动的共识;

第二步为制订“双向承诺”的具体条款阶段,社区居委会要发动协会会员和育龄夫妇、特别是流动人口参与讨论和制定“双向承诺”的具体条款,在充分争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三步为建立“诚信档案”阶段,此阶段是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关键阶段,街道和社区必须给予强有力的指导。社区居委会和群众签订《管理与服务承诺书》,并将《管理与服务承诺书》的具体条款通过不同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和监督;育龄夫妇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计划生育诚信书》;育龄夫妇所在地协会小组必须从工作需要的角度,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诚信书》的内容和条款;会员联谊户要掌握所联系的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诚信书》的内容。第四步为创建的小结阶段,实事求是的总结创建的基本做法、采取的形式、干部群众的反响、协会会员作用的发挥及短时间内取得的成效,为全面推广此项工作提供做法和经验。

2、点带面,全铺开。200*年各街道在上半年结合试点单位的经验,各自抓好2个社区的试点,下半年全区普遍开展“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活动。

3、抓评估,促实效。200*年为评估验收诚信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效果。诚信型计划生育评估验收内容:有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和规范制度;层层签定双向诚信承诺书,对社区、对居民的承诺率达90%以上;社区居民自治率达90%以上;有检查评比,干部、群众参与率、满意率达90%以上;根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诚信档案。

四、完善措施,努力为和谐**创新诚信计生的品牌。

1、宣传发动,强化教育。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是一项干群同步、文明执法、诚信守法、良性互动的活动,要健全承诺体系、取信于民。各社区要通过召开社区成员大会、群众骨干会议,使群众明确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原因和做法。要重点克服“干部怕承诺,群众不信承诺”的消极畏难情绪。社区和群众双向承诺内容要交给群众讨论和评议,把讨论的过程变成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强化诚信和责任意识的过程,形成相互监督和约束的过程。双方承诺 内容确定之后,社区设立公示板,公示承诺内容;群众诚信书要印发到户、签字到人,并建立家庭诚信档案。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诚信与计划生育的科学理解

(一)诚信的解释

人类历史上,诚信的内涵因所处的时代不同,学术派别不同,理论概括的不同,表现的形式会不一样,但是,几乎所有的教育家、思想家都提倡诚信,并且也是这样要求自己。诚信的意义和作用也从不同角度被阐释,但诚信包含的最基本涵义是一致的:真实、诚实、表里如一、信赖、信誉或信任等。

(二)诚信的本质及特点

1、诚信是维系社会发展的基本结点

诚信占据着人类道德的核心位置,“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诚信是被人们视为治国、修身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内容,更是人人应该遵守的重要道德规范。诚信也是行为主体自觉的行为客观要求,充分显示了诚信在人类社会活动的价值和地位。从古到今,人类高度重视诚信原则,诚信的存在维系了人们交往的长期性和连续性。

2、诚信也是法律规范中的本质要求

诚信不仅是人类之间交往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同时,亦逐步上升为一种法规、法律。一般情况下,对诚信的衡量往往是通过不(没有)诚信来区别或刻画的。对不诚信(或诚信)思想的褒贬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如《民法通则》、《合同法》都规定了活动主体双方是平等互信的,在平等互信的前提下,人类的行为才是合法的,即法律规范下,不诚信的行为或活动(如欺诈、隐瞒真相、引诱等)要受到法律制裁,这种法律强制惩罚可以是财产性的,也可以是人身性的;可以是民事的、行政的,甚至可以是刑罚的。因此,诚实信用既是道德发展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范畴内的规范要义。

3、诚信表现为超越功利的道义性

诚信具有超越功利的道义性。传统社会以家国为本位,个人只是家国关系网络中的构成因子,缺乏独立的地位,缺乏个人的权利,在价值取向上是家国利益至上,个人只能为家国尽义务,而不要求个人权利。因此,人们做出某种诚信承诺往往不以功利要求为前提,履行诚信往往是没有功利目的的道义行为。面对利益,基本上是以道义衡量,决定取舍,符合道义则取,不符合道义则不取。推而广之,任何社会行为,均应从道义出发。

4、这种诚信的“义”(诚信基本上可以看作是道德的主要内容和标志)或“信”与“利”完全对立,当社会发生巨大变化时,诚信就可能变为空洞的或较高行为道德标准,这也是造成目前缺失诚信较为普遍的原因之一。

(三)计划生育与“诚信”的关系

诚信计划生育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然趋势,也是曹县实现和谐社会客观要求,更是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跨越式发展的科学选择。这种选择很大程度取决于诚信与计划生育之间的联系。

一是计划生育与诚信的目的相同。与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的经历一样,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也经历了曲折的历程,计划生育工作中相继采取过突击活动、行政手段、强迫命令等措施强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部分群众遭受了较大的身心损失和利益损失。但是,从全国范围内、从国家长久来看,全国人口减少近4亿人,相对于我国人口已有的规模,已有不发达的社会阶段以及所处的国际环境而言,最大的好处可能是避免了发展所遇到各种制约瓶颈,从而为社会发展,实现了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了条件。诚信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其目的就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互信,和谐。

二是诚信是实现计划生育目标的基本保障。我国计划生育的目的是社会和谐,其深层基础在于全社会之间拥有一种普遍的认同,人与人之间有一种相互信任的纽带。没有信用,就没有相互的合作,就没有社会的团结,就不能形成普遍的认同,也就没有社会的和谐。而计划生育工作群众性强、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每个家庭、每个人都与计划生育政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联系如何,能否实现计划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和谐,服务者与受服务者的和谐,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必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可以说,没有诚信的计划生育就没有社会的长久持续稳定。特别是,当前获得经济利益还是作为人们行为的主要动机,诚信机制还相当程度的缺失。因此,政府部门的率先诚信示范,有助于全社会诚信的普遍建立。曹县诚信计划生育道路的不断完善,能够有效修补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党和政府的执政为民的地位,增强社会和谐的基础。

三是计划生育和诚信是当前我国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当前计划生育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通过人口数量的减少,把社会既定、有限的资源(土地、水、物质财富等)用于人的全面发展上,如通过医疗、卫生、安全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高的人的身体素质;另外,也包括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制度等事业的发展对人的其它素质的提高。计划生育事业间接地影响着社会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土地、经济投入产出的社会效益,因此,可以说,计划生育的效果影响到我国社会公共事业的各个方面;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任务又是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要把维护社会事业的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调动全社会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积极性,政府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等等。5这些社会事业的持续繁荣发展的不可能离开诚信。因此,没有诚信社会事业不可能得到发展,可见,诚信和计划生育是当前社会的事业的主要内容或影响因素。

二、曹县计划生育工作中诚信氛围的建立

曹县计划生育部门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在科学地理解了诚信与计划生育联系的基础上,曹县努力通过以下的途径把诚信逐步引入到曹县计划生育工作中,树立一个全社会诚信的计划生育环境。

一是广泛的诚信道德教育宣传。强化以诚为本、取信于民的计划生育理念,有效地塑造出诚信的计划生育队伍,即诚实求真、廉洁务实、公正执法的计划生育队伍。广泛开展了“诚信从我做起、诚信从现在做起、诚信从具体事情做起”的“诚信计划生育”活动,说话守信,做事诚信,营造诚信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

二是依法行政。曹县人口计划生育部门逐步改变不合时宜的惯性思维和传统做法,通过自觉学法、坚决依法、善于用法、严格执法,运用法律武器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凡是让群众受益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条件认真作为,凡是侵犯群众权益的决不作为。逐步实现执法主体明晰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进一步落实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和考核奖惩制,把依法行政的责任落实到人,过错追究到人。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全面兑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

三是制约、奖惩机制。规范、完善的监督制约可以加大失信成本。重点加强了以下方面的监督。一是行政监督,二是社会监督,三是法律监督。采用了信息公开的办法,使得诚信与不诚信显性化、可测量化,从而加大了失信成本。另一方面,把诚信计划生育建设情况,作为人口计划生育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评先评优的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诚信规则、标准以及评估指标体系。在全系统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信息、褒扬信息、惩戒信息等,对其诚信情况重点是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优质服务等情况定期评估,确定诚信等级,并给予相应的奖励、警示、限制、惩戒措施,在全社会内形成人人讲诚信、人人为诚信的良好局面。

三、曹县实现“诚信计生”的具体内容

人口计划生育是涉及面最广的社会工程之一,因此,曹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支持,积极创造诚信的计划生育大环境外;政府计划生育部门、相关部门甚至区党委、政府也是更是亲历亲为。曹县计划生育事业经历了30多年积极探索,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诚信”计划生育模式:即“有序引导、数据真实、信息公开、服务均等、执法严明、干群和谐”。

1“大人口计划生育”理念统领“诚信”模式

曹县诚信计划生育中的“大人口计划生育”理念包括四大“视角”。首先是“大视野”。“大视野”就是**全区统一思想认识,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全区整个社会科学发展的首要位置。把解决**人口问题作为推动本区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其次,“大平台”就是坚持全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协调一致,联动共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格局,建立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大平台。再次,“大覆盖”就在于实现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体化、人文和科普一体化,将服务对象从育龄妇女到其它年龄段的女性以及其他社会群体,让婚育新风真正进社入户,进社区、企业、学校和机关,各个角落。最后,“大服务”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群众基本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服务渠道等方面敢于创新,坚持把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家庭利益与社会利益、自身利益与子孙后代利益有机统一。

2、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曹县委、区政府正是科学地认识了诚信与计划生育的内在联系。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全区上下端正思想认识,大力弘扬诚信精神,深刻认识到求真务实是人口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是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基础,深刻分析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弄虚作假、数据不实造成的负面影响:一是会严重影响到党委、政府准确掌握实情,造成人口、乃至社会其它决策上的偏差;二是弄虚作假行为会直接导致基层干部不务实,作假而不做事,影响党委政府的诚信形象,败坏社会风气;三是瞒报漏报导致人口底子不清,不利于落实人口措施、计划生育处罚的落实。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为重点,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促进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以村委会、居委会管理为主,群众积极参与工作的计划生育的格局,促进我镇人口计生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为确保我镇的“诚信计生”工作平衡有序开展,2013年在全镇全面铺开诚信计生工作。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相互守信”的工作模式,实现“四个强化,四个提高”,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强化利益导向落实,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满意程度;强化民主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在2014年所有村要求达到“四有”即有诚信计生小组、有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书、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倡导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努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我镇诚信计生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镇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各村应对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及计生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会、村计生协会小组会议,提高干部群众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的认识,自觉参与诚信计生活动并收集育龄群众对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的意见,建议,制定诚信计生活动工作方案,镇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落实。一是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二是在村民充分自愿基础上,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推选出诚信计生小组长。三是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四是建立诚信计生档案。

第四阶段:归纳总结。开展诚信计生活动体现了以人为本,是符合广大育龄群众根本意愿的。镇村两级要积极探索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善于从实践过程中归纳总结经验,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健康有序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1、抓好宣传教育环节。一是把诚信计生宣传教育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融入到计生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中,广泛宣传诚信计生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把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对计生工作人员进行诚信计生教育,做敬岗爱业,依法行政,诚信守信的表率,树立计生队伍的良好形象。

2、做好诚信计生制度的完善环节。各村(居)委会必须召开好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大会,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协议书全部交给党员、干部、协会理事和村民代表讨论制定,在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协议书中,既要明确违约处罚的条款,又要有具体的奖励规定,确保广大计生家庭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政策上得到照顾,使其感到履行诚信计划生育的真正好处。同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把讨论和表决情况交镇政府和镇人大主席团审核存档。

3、抓好诚信计生协议书的签订环节。诚信计生协议书的签订是诚信计生活动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活动成效。因此在签订协议书之前让群众充分了解和清楚协议书的内容,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及诚信计生家庭成员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共同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诚信计生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并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人一卷,方便管理。

4、抓好村“两委”负总责责任制工作落实。建立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亲自抓、村计生专干具体抓、村其他干部配合抓的村级计生层级管理体制,落实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对与村签订“诚信计生”承诺的群众,实行层级动态管理,了解其孕情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妇女健康检查、是否外出等情况,并建立健全档案,对本村(居)育龄妇女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以“信息计生”提升诚信计生的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积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把诚信计生和各项计生工作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使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了保证诚信计生履约保证金的安全,上交的诚信计生履约保证金上交到县人口计生委指定的专门账户,实行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诚信对象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十年,对遵守协议规定的对象,在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给予全额退还诚信履约金,并每五年给予返还履约金交纳时的银行定存利息。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自治机制为重点,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积极推行“两委领导负总责、村组干部有职责、协会会员当骨干、依法建章立规矩、群众参与做主人”的群众自治“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新模式,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格局,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推动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工作模式、基本程序以及基本思路。

(一)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工作模式

1、探索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村为主”诚信计生模式。

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

充分自愿: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10-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中村民委员会承诺的激励措施。

诚信小组中某个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当诚信小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应当按照《协议书》要求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二)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基本程序

1、镇指导、村为主、组到位、户守信。诚信计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化,是让村民委员会更好地承担起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职责。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建立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负总责,村计生专干具体抓,诚信小组长配合抓的村级计生层级管理体制。加强对村级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抓好村级人诚信小组长的培训和学习,履行好诚信小组长的职责。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的骨干和主力军作用。

2、发扬民主,建章立制。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宣传好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民讨论制定《协议书》,修改制定完善《村民自治诚信章程》、《村规民约》,建立诚信计生小组,推选诚信计生小组长。明确干部、村民委员会干部和村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之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3、兑现政策,落实奖扶。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各级政府和村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带头兑现承诺,以政府的公信力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4、阳光政务,村务公开。诚信计生是在“阳光计生”的基础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深入发展,诚信计生的前提是公开、公平,即:服务事务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村民委员会计生事务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5、民主监督、规范管理。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等有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协议书》,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同时,建立“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档案,实现一组一卷。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机构。

镇里成立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生办主任兼任任办会室主任,负责诚信计生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

(二)工作步骤

1.先行试点阶段。按照省、市、县的要求,结合实际,选好试点村,制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底由镇计生办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各试点村委会进行评估验收。

2.巩固推广阶段。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措施,在有条件的村(居)委会推广实施。

3.全面实施阶段。在全镇全面推行“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年底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接受市、县对镇、村的验收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镇成立“村为主”诚信计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组织、指导全镇诚信计生试点工作。

(二)把握原则、维护稳定。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二是注意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不搞一切切。三是注意循序渐进,平稳发展,不赶进度。四是注意掌握舆论导向,主要宣传政府利益导向和服务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对其中操作问题如结扎等相关问题不炒作。

(三)抓好示范点,搞好宣传。“村为主”诚信计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示范点的建设。要利用广播、墙报等宣传形式,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诚信计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根据《包河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芜湖路街道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健康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为先的理念,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的根本转变,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升”的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

诚信管理共分为担保协议、公认诚信、行为诚信和协议诚信四大类。担保诚信:社区和各单位签定《计划生育责任书》。对49周岁以下育龄妇女,单位可根据科室人员制定小组,有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长,签定《担保诚信计生管理服务协议书》,各单位要不定期向所在社区汇报单位育龄职工生育等情况,单位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公认诚信:为年满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且五年内无政策外怀孕或虽有孕情但能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孕检对象,签定《公认诚信管理服务协议书》,每年自愿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接受访视服务一次。行为诚信:户籍为农业性质或界定为农业性质的人员,40周岁以下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一孩户、以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孕检对象,在互相信任、自愿的前提下,由5—10人组成的诚信计生小组,并推选一名诚信计生小组长。经本人申请,会员评议评议、社区批准后,签定《行为诚信计生管理服务协议》,每年参加两次生殖健康检查,接受访视服务一次。协议诚信:户籍为农业性质或界定为农业性质的人员,新婚无孩、符合生育二孩、特殊婚姻及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孕检对象一律实行协议管理,每年参加四次的孕(环)检,每月接受一次电话访视。凡子女年满16周岁须签定《计划生育文明共建协议书》。

具体措施

1、双向承诺:街道和社区向诚信计生户承诺兑现政策规定的相关优惠待遇;诚信计生户向街居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

2、充分自愿:担保诚信、公认诚信、行为诚信和协议诚信孕检对象都要在互相信任、自愿的前提下,由5—10人组成诚信计生小组,经本人申请,会员评议、社区批准后,自愿签订诚信管理服务协议书。对流动人口相对集中,有固定工作场所,相互之间经常联系的也可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

3、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户自觉履行《诚信管理协议》中规定的各项义务。诚信户中,诚信小组成员及家庭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收养、非法做胎儿性别鉴定、不按时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等行为时,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诚信小组成员中出现违法生育、非法收养、非法做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其他成员应当按照《诚信管理协议》规定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社区成立以党支部书记(计生协会会长)为组长,社区主任(副会长)为副组长,辖区单位计生专干,社区两委全体成员和部分协会理事参加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诚信计生实施工作。

2、召开会议。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社区计划生育居规民约》等。

3、做好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群众的参与率。

4、组织实施。组织会员认真评议,协助组成诚信计生小组,签定担保诚信、公认诚信、行为诚信和协议诚信书。。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和方式方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精神。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基层群众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和“阳光计生”行动,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激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和谐发展,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省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闽人口发〔年〕4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改革创新全县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低生育水平稳定,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我县旅游名城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县基本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诚信计生模式,力争到2013年。基本落实以长效节育为主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基本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基本落实国家、省和我县制定的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真实准确,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启动阶段(年5月至年12月)

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各乡(镇)要结合各类计划生育“争先创优”活动。把“诚信计生”宣传进村、组、入户。各乡(镇)要制订切实可行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全县确定吕家坊村、长兴村、南会村、音山村、梅林村、官田村、崇际村、上青村、大源村、新桥村、大田村、金坑村、红地村、下渠村、余源村、洋坑村、水际村、拥坑村、双坪村、龙安村等20个“诚信计生”活动示范村,每个村要与8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年12月至年06月)

各乡(镇)50%以上村(居)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巩固第一阶段成果的基础上。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阶段(年06月至2013年1月)

各乡(镇)所有村(居)实现诚信计生。

三、工作内容

1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深入了解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村(居)要在充分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组建1个诚信计生小组,并与8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群众的权利义务和政府职能,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规定的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动员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

2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诚信的关键是依法行政。各乡(镇)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结合“阳光计生”行动,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法行政具体任务,请各乡(镇)按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泰人口计〔年〕24号)文件开展。

3坚持政策引导。推动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协调乡(镇)其他部门,研究制定1项以上有利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且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正当权益,不得发生因优待政策落实不到位而产生的案件。

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各乡(镇)要组织学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4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乡(镇)计生干部的职业道德素质,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活动做好思想保障。

四、工作程序

切实做到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诚信计生工作要坚持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和村(居)民互信相结合。

一)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协议书》

二)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诚信计生小组长。

三)乡(镇)计生办、村(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乡(镇)计生办、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

四)村(居)民委员会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五)村(居)民委员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高局长任组长,邱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股(室、站)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诚信计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各乡(镇)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年度计划。要大力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促进诚信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同时,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工作平台的作用,促进相关公共服务与管理延伸到村(居)户。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市人口计生委会同市诚信促进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诚信计生”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创建目的,不断推进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

1、“诚信计生”作为规范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群众道德行为的基本要求,对促进自觉践行各自的承诺,建立起行政管理部门与村(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村(社区)自治组织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监督和相互协调的良性互动关系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2、“诚信计生”是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群众之间多层次、多角度的互动关系。“诚信计生”不仅赋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取信为民的责任,同时也赋予群众守约重信的义务。通过社会方方面面特别是行政管理部门率先垂范讲“诚信”,带动社会人人讲“诚信”,把行政行为同群众自觉参与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认同感,达到充分自愿、自觉维护、高度自治的目的。

3、“诚信计生”涵盖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各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应立足于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给群众,把计生村(居)民自治权交给群众,把生殖健康服务提供给群众,把计生科普知识宣传到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和科学的优生优育,自觉接受“双查”,自觉抵制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自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觉参加计生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等。

4、各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把“诚信计生”的创建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强化为群众服务意识,夯实计生网络和阵地建设,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二、明确创建的主要内容,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5、“诚信计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化,是让村(居)民委员会更好地承担起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职责。要探索建立诚信计生“乡镇指导,村居为主”的有效工作机制。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的指导,建立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负总责,村计生管理员具体抓的村级计生层级管理体制。加强对村级干部的计生业务培训,特别是抓好村级计生管理员(协管员)、中心户组长的培训和学习,发挥好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员、管理员的作用。

6、发扬民主,建章立制。各县(市)区要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好诚信计生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或《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书》,兑现政府承诺和群众的守信。修改《村民自治章程》、《计生村规民约》中不符合诚信计生要求的内容,建立诚信计生小组,推选诚信计生小组长。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和村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之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7、兑现政策,落实奖扶。严格落实法定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和村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带头兑现承诺,以政府的公信力推进诚信计生活动的开展。

8、阳光政务,村务公开。诚信计生是在“阳光计生”的基础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深入发展,诚信计生的前提是公开、公平,即:服务事务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村(居)民委员会计生事务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9、民主监督、规范管理。村(居)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和《效果评价制度》等有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协议书》,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诚信计生”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10、创建“诚信计生”是一项新生事物,各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德治和法治并举,确保“诚信计生”的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切实可行,促进工作,使各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创建活动中深化服务层次,消除群众和政府的“间距感”,产生“亲近感”,求得“认同感”。各级诚信促进会要主动配合,积极促进,把诚信活动与计生工作紧密结合,贴近实际,抓出成效。

11、市人口计生委、市诚信促进会负责创建“诚信计生”的具体策划和指导;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诚信促进会负责本地区创建工作的实施和指导;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所属的村(社区)和属地单位创 建工作的落实;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工作的具体实施。形成以“两委“(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委员会)负总责,村(社区)中心户为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组织运行机制。

12、各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创建“诚信计生”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坚持不懈。创建工作应体现层次性、递进性、整体性、长久性。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逐步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法制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群众自治能力,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创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服务与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阳光透明、诚信高效、文明和谐的人口计生环境,为完成“十二五”人口计生目标任务,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创一评比”(评比“十佳”乡镇、“十佳”村居)活动,力争到2013年,全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全面落实计划生育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全面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服务、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

分年度工作目标:

2011年,全县40%的乡(镇)村基本实现诚信计生。

2012年,全县60%的乡(镇)村实现诚信计生。

2013年,全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

三、诚信计生工作的主要内容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阳光计生,坚持行政权利公开运行;依法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实行基层群众自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力;开展优质服务,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加强民主监督;在政府和广大育龄群众相互信任的前提下,由村民委员会代表政府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育龄群众应享有计划生育相关权力,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通过“双方自愿”“双方承诺”,密切党群干部关系,提升政府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树立计划生育良好形象。

诚信计生开展的方式:由村(居)民委员会与本村育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实现双方践诺,双方信任。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15日—7月30日)

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组织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学习人口计生“一法三规”,学习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同志在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基层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各乡镇要召开诚信计生工作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诚信计生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拟订诚信计生活动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稳步实施推进。

(二)全面实施(8月1日—11月30日)

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与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的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完善政务公开、阳光计生、服务证件办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相关制度,着力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公开透明,提高效能,坚决制止和彻底杜绝违法行政行为。

(三)检查验收(12月1日—12月30日)

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诚信计生推进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县人口计生局将依据《诚信计生推进实施评估标准》,分期分批对各乡镇诚信计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未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的将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时限和要求,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并采取月上报、季督查、半年通报、年终评估等方式督促整体工作的推进,切实把诚信计生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诚信计生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的乡镇、村(居),将在全县推广典型经验,年终考核给予加分。

各单位要将制定的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方案以及每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将从今年开始,每年的第四季度组织抽查验收,并将抽查验收结果通报全县。

五、基本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诚信计生是“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的领导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把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阵地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打造人口计生部门执法为民、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3、坚持依法行政。社会诚信首先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关键是依法行政。各地、各单位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进诚信计生的首要任务,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行政权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认真落实目标2012年4月-2012年5月,镇政府选1-2个基础较好的行政村作为推进诚信计生工作试点。2012年6月全面推开诚信计生工作,落实以长效节育为主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基本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全面落实国家、省及上级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真实准确,2012年底全镇基本实现诚信计生。

二、明确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诚信体系1、加强群众自治,提高自治水平。要充分发挥村(居)两委、村计生协会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做到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扩大基层民主,不断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在基层形成干部群众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使诚信计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2、加强诚信组织,健全工作网络。各村(居)委会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在群众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由育龄群众自觉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也可以利用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组织、产业化基地建立计生诚信组织,推选诚信小组长,协商、签订和落实诚信计生协议。3、实现双向承诺,强化诚信保证。各村(居)委会要通过签订协议、公开承诺等形式,明确村(居)委会和诚信小组成员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群众,要充分尊重和维护其避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奖励扶助的权利,全面实行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基本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为自主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签订诚信计生协议要以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为骨干力量,自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要带头签订诚信计生协议。对外出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群众,应动员其签订诚信计生协议,对不愿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的群众,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环情、孕情医学检查等免费服务落到实处。

(二)着力诚信机制创新。建立诚信评价机制、诚信监督机制、诚信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主要工作程序

(一)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协议书》。(二)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择诚信计生小组长。(三)镇计生办和服务站与诚信计生小组长或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和村(居)民的职责,明确镇人民政府、诚信计生小组长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四)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员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度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五)村(居)民委员会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六)村(居)民委员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严格主要领导月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分管领导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制度,乡镇计生办主任每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计生干部包点、包村指导实施制度。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强化诚信计生与开展的阳光计生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殖健康检查等活动相结合,在活动过程中,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

(三)强化保障,诚信于民。进一步落实县政府18项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全面兑现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计生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免费等政策,使政府的诚信得到进一步深化,让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

(四)深化服务,扩大影响。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术后随访、发放药具等“零距离”服务,力求取得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沟通中建立诚信的工作效果。

(五)目标牵引,激励推动。将诚信计生工作与目标管理考评进行“捆绑”,强化了对开展诚信计生工作走过场、工作不到位、完不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村取消评先表模;对工作有创新精神,真抓实干,推进有序,取得工作实效的村,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工作措施,着力激励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讲诚信,在诚信中促计生的良好局面的形成。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是抓好诚信计生与层级动态管理的结合,推动了人口计生工作重心的真正下移村为主。利用健全的基层计生协会群众工作组织网络,包片干部、党小组长、村(居)民小组长(楼栋长)“五老”、计生积极分子等理事和会员,借鉴村两委及计生专干分片包干抓人口计生工作的模式,对村屯签订“诚信计生”承诺的群众,推行层级动态管理,了解其孕情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妇检康检、是否外出等情况,并建立健全档案,对本村(社区)育龄妇女情况真正做到知根知底,底数清,实现了群众自治工作重心的真正下移。

二是抓好诚信计生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结合,提升了优质服务满意程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我们开展诚信计生时,把群众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方面的需求和服务放在首位,公开计划生育服务的项目和内容,公开国家、自治区、市级及县区的各种奖扶政策,公开优生优育知识及避孕节育方法,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改善服务环境、改变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有力推动了优质服务在基层的开展。目前,各县区都将育龄妇女的康检、妇检纳入诚信计生的重要内容加以实施,不少乡镇村屯已将全年的康检、妇检的时间安排表排好并公布上墙,以便于各村屯群众灵活安排自己的时间。一些县区以利益导向引导、不断提高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契机,推动诚信计生在全乡镇的开展。如今,薄弱县群众预约服务的喜人景象也已出现。

三是抓好诚信计生与基层群众自治结合,推动了群众自我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该市将自治区“诚信计生”的要求融入到村(居)民自治中,进一步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各县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创新载体,将“诚信计生”纳入村规民约、农事村办内容中,有些县区还在诚信小组中建立qq群,组织群众开展民主评议计生活动等,推动了群众积极自觉参与到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热情,提升了群众自我管理的水平。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 派出所

1、办理各种入户登记,户口迁入、迁出等业务时,申请人应持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申请人未兑现承诺的,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其按l 8—49周岁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登记信息、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信息于每月月底前及时向镇计生办通报,特殊个案第一时间通报,实现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

2、在办理证件时,要以查验诚信记录,未履行诚信协议的,要暂缓办理并督促其履行后予以办理。

(二)、计生办(站)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利益导向、奖励扶助政策,对计生两户、计生户给予项目及资金扶持。

2、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夫妇,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已享受有关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按《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追回扶助资金并对违约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扶贫工作站

1、在安排资金、项目和确定扶贫对象时,有计划、有重点地将农村贫困户中的计划生育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作为科技指导、生产发展和帮助扶贫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扶贫项目,提高他们的生产自救和发展能力;在选择项目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树立并大力宣传贫困地区“少生快富奔小康”典型。

2、实施扶贫项目时,以群众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为准入依据,对违反计划生育诚信协议的,按《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停止实施项目并追回前期投入扶贫资金,项目户在规定时限内履行诚信协议的,可继续给予扶持。

(四)、农业服务中心

1、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农村各项社会经济政策,在农业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畜牧业项目及有关支持项目上,帮助计划生育农户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发展生产,优先安排技术、资金、物资,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其参与能力,增加经济收入。维护其在农村土地承包等各项经济政策中的合法权益。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发、扶贫帮困工作中,优先照顾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

2、对未执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的农户,农业服务中心在各种项目上不予扶持,对规定时限内兑现承诺的农户,才能享受相关政策和办理相关服务。

(五)、林业站

1、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家庭、二女结扎家庭发展林业项目的帮扶力度,在经济林种植、经果林种植、以及林业生态开发方面给予技术、资金、物资等必要的扶持帮助。

2、对未履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的农户,林业站有权要求其兑现承诺后方可给予在项目、物资上的扶持及业务办理。

(六)、中心校

1、在新生入学时,要持户口簿、父母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学生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对未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未履行承诺义务的,有权要求学生家长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入学。

2、在落实救助贫困学生各项优惠措施时,将实行计划生育户的贫困生,特别是农村“两户”学生,列为优先照顾对象。

(七)、社会事务办

1、在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时,对救助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同等条件下将因节育手术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独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困难家庭,优先给予救助,并加大救助力度。在落实公共资源优惠政策时,注重利益导向政策与农村普惠政策的有机兼容。

2、在开展低保、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婚姻登记等工作时,申请农户必须提供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及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在申请各种救助救济时,应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

(八)、卫生院

1、在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报销、医疗救助等工作时,申请农户必须持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及提供镇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对于未履行承诺义务的不予办理,应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

2、对于持《准生证》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在住院分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给予优惠。

(九)、片区工商所

1、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申请人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对政策外生育申请人必须同时出具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后方可办理。

2、优先为计划生育户办理营业执照,鼓励计划生育户经商致富。结合本部门开展的活动,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

(十)、信用社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诚信计生”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诚信计生”,是桂林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创建的新模式,简而言之就是“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

实施“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相当长一段时期,“计划生育”工作被称为“天下第一难”工作。怎样才能既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将无序增长的人口纳入科学计划之中,又充分尊重和体恤民心民意,缩小甚至消除计生政策与群众意愿之间的差距?怎样才能既使各项计划生育政策顺利实施,又能实现国家意志与群众行为的高度统一?面对这个重大的国计民生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桂林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了艰苦、持续的努力探索、实践与总结,创造性地构建起了“诚信计生”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模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效,并很快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多年保持在高位上运行,连续7年荣获“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别先进奖”。 2009年8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在广西考察时,对桂林市的“诚信计生”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诚信计生”创新了人口计生社会管理,不仅让群众得到了实惠,而且培养了新农村新农民的诚信道德,实现了群众利益和国家政策的有机统一,是一个群众自我管理、实行基层自治的好形式。2010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将“诚信计生”作为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两项重点改革项目之一向全国部署,于2011年在桂林市召开 “全国诚信计生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座谈会”,对这一成功模式进行了充分肯定,向全国推广桂林市“诚信计生”工作经验。2012年,“推行诚信计生长效机制”被写入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诚信计生”模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在全广西推广。

近年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发展,“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广大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生产、生活、生殖健康需求,紧紧抓住群众的兴奋点和关注点,以“诚信计生”小组为载体,将“诚信计生”从农村向城镇拓展;从主要引导和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向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帮助群众开展生产致富、促进群众创建幸福家庭等方面全方位拓展,同时肩负起 “生产互助”、“生活关爱”、“生育文明”的多重使命,其辐射范围更广、内涵更丰富、“服务”功能更加突出。随着“诚信计生”小组的功能和角色的新飞跃,“诚信计生”载体由此开始承载起帮助基层群众提高生存与发展能力与水平的重要职能,成为基层群众与基层政府良性互动、共荣共赢的有效平台。

实践充分证明,“诚信计生”是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在基层的真正落脚点,是低生育水平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有力抓手,也是人口计生工作顺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有效工作模式。“诚信计生”的实践也充分证明,桂林市的育龄群众并没有因为取消以往的刚性约束而出现生育失控,反而在与政府良性互动中比过去更加配合与支持计划生育,有效化解了以往刚性制约引发的社会矛盾,真正实现了政府与群众互信、干部与百姓共勉、“国计”与“民生”双赢的人口与计生工作最优目标。

二、“诚信计生”模式的内涵与特色

以“诚信”为要义的“诚信计生”模式,其基本内涵和做法主要包括:

一是成立“诚信计生“小组。在“充分自愿、双向承诺、高度自治”的前提下,育龄妇女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诚信”小组长,与基层政府签订包括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承诺期限在内的“诚信计生承诺书”,并且写入“村规民约”。一方面,政府向群众承诺依法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与管理,以及兑现各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与政策优惠;另一方面,群众向政府承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主选用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二是建立网络管理架构。“诚信计生”小组长利用自身群众基础好、号召力强的优势,发挥其基层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和协调广大育龄群众通过“诚信计生”积极参与村级(社区)公共事务活动与管理。与此相适应,一个由“诚信小组”成员、小组组长、村(社区)人口管理员、村(社区)专干、村(社区)“两委”组成的金字塔形层级管理架构随之建立,层级之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三是加大优惠力度。以“诚信计生”小组为载体,各级政府依法将计划生育群众和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各项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到位,并且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措施,在生产、就业、医保、入学、培训、扶贫、建房等方面,实现小组成员的利益优先化、最大化。通过各项利益倾斜与看得见的实惠,提高“诚信计生”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增强其示范辐射效应。

四是创设便民条件。政府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服务的硬件和软件配置上,为群众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创造满意的条件,提高群众在避孕节育、计划生育需求上的易得性和安全性。

五是建立监督机制。由党员代表、人大代表、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已婚育龄群众代表等组成诚信计生监督小组,取消收取育龄群众“信用押金”,确立政府、群众双方以“诚信”兑现“承诺”,通过双向承诺,实现责任共担。无论哪一方,一旦违约,按照“诚信计生承诺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确保“诚信计生”双向承诺的有效执行。

上述基本内涵和做法,透出“诚信计生”的主要特色。可以概括为“四个转变”:一是从单纯强调群众的责任和义务变为政府和群众责权对等;二是从群众对政府单向承诺变为政府和群众双向承诺;三是从群众单纯履行计划生育责任变为群众义务和权利平衡、责任和利益兼顾;四是从群众是计划生育的对象变为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这四大转变,使“诚信计生”与当初以政府单向性对育龄群众进行“刚性”控制和管理为特色的“联保制合约”计生模式相比,在“承诺”内容和实践上都凸显了对践约群众的权益保护和利益倾斜,增加了对政府违约的责任追究和处罚规定,“双向约束”使政府作为当事方与群众处于完全同等的地位。一纸“承诺书”打造出了“官民平等、上下互信;责权明晰、柔性互动”的计生工作新格局,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角色与地位发生逆转,在坚持群众的计生作为与其利益得失密切相联的同时,更强调政府的作为与群众是否满意紧密相联。这不仅推进了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功能的转型,使农村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模式发生了根本改变,而且有利于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科学化、现代化目标迈进。

三、“诚信计生”的社会治理启示

“诚信计生”使曾经的“天下第一难”工作步入“顺车道”,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无疑具有典型示范的作用。针对我国当前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诚信计生”可以提供的带有普遍性借鉴意义的重要启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转变观念,强化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服务意识

讲创新社会治理,有人容易理解成就是创新政府管理社会的方式,政府还是要把社会“管”起来,只是手段和方式需要改变。这其实是一种简单化、表面化的理解。虽然手段、方式也重要,但根本性的问题还是思想观念,观念不变,其他改变都有限,尤其当事物正处于新旧更替的关键时期是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立与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中国社会治理能否顺应中国社会的整体转型,经过大调整、大变革、大起色而步入与科学化、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新阶段,归根到底同样取决于社会治理理念能否实现大转变。

基于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转变观念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政府及其人员的观念问题。所谓政府及其人员的观念问题,其核心就是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是应该“管”,还是应该“服务”。从理论与逻辑上说,应该是管理和服务并重: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但是,一方面,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社会“管制”思想根深蒂固。“管”字的写法,是在“官”字上面多一双“眼睛”,意思是当“官”的人是要“看住”别人的,“看住”了别人,也就“管”住了别人。什么叫“看住”?最重要就是自己拥有绝对的权威,别人必须遵照自己的意图说话、行事。所以,几千年的传统社会治理中,只有管理而没有服务。另一方面,从当今的社会现实看,仍有相当的地方政府官员乃至一般工作人员,把“官”位当成“权”位,传统的管控思维浓厚,服务意识淡薄,习惯于管、卡、压,习惯于围、追、堵、截,习惯于收费、罚款、没收等。一些干部在群众面前总感觉自己有优越感,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发号施令,而对群众的需求、困难和疾苦,则视而不见、处之漠然。可见,尽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宗旨,但“服务”的意识并没有在所有公务人员的头脑中扎根,也并没有在社会治理中得到完全体现。欠缺了“服务”意识,其他如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尊重意识、协商意识也就无从谈起,其结果是政府办公楼越建越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却越来越远。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因此就受到损害,“官”与“民”之间就矛盾、冲突不断,社会治理就好不了。

“诚信计生”之所以建得起、立得住、站得牢、效果好,能够获得群众的广泛信任与称道,能够在社会上迅速产生广泛而积极影响,完全扭转过去计生工作中政府与群众极其对立的恶劣局面,与它摒弃管控思维、理顺干群关系、树立服务至上理念,把服务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贯穿工作始终的一条主线密不可分。它不仅在生育方面提供优质服务,而且把服务的领域延伸扩展到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群众在“诚信计生”工作中感受到的,不再是政府和干部“要”我做,而是“为”我做。正所谓“一字之差,差之千里”。可以说,正是政府服务意识的强化,才使困难重重的计生管理工作变得一片光明。

(二)依靠群众,发挥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从我们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来看,群众路线是根本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从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宪政体制来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参与对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是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从社会治理的本质来看,说到底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从社会治理成效的衡量标准来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是最重要的标准。所有这些都表明: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是确定无疑的。为此,党和政府在新时期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战略部署时,明确提出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指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在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中,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这些大政方针,进一步为发挥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定下了原则、指明了方向。因此,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应该从讲党性、讲政治和依法治国的高度,正确而充分地认识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依靠群众共同开展社会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现在社会治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恰恰就是不少地方政府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不少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或者对群众参与社会治理认识上不到位,或者产生群众参与管理会节外生枝、增加麻烦的顾虑,觉得还是“我说你做”的命令主义办法简单、省事,热衷于采取单一行政干预手段。极端的时候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政府包揽一切不堪重负,“越位”、“错位”现象时有发生,耗费大、成本高,群众却不满意,出力没讨好;二是一些社会领域又因政府缺位而出现治理空白,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严重的甚至导致黑恶等不良势力乘虚而入制造祸害。事实证明,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已经是势在必行。“诚信计生”这一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崭新模式,源于群众、体现民意,把知情、选择的权力交给群众,决策请群众献言、活动请群众参与、落实请群众监督、服务请群众评议,充分尊重群众的创新精神,保护群众的合理诉求,群众融入计生管理整个过程,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在计生工作中从过去的“要我计生”变成“我要计生”,国家大事转化为百姓家事。计划生育还权于民,步入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之路,成为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能健康发展、永葆活力的源泉,这也必然是我国社会治理不断迈上新台阶的最有力保障。

(三)坚持利益导向,把社会治理与满足群众合理需求紧密结合

人的需求是人的生存本能,一定的满足或不满足会在相当程度上导引人之向善或向恶。所以,人的需求可以说是人心向善或向恶的根本基础。不论是人心管理,还是人的行为管理,都离不开对人的需求的管理。“人的需求是整个社会管理当中最根本、最基础的问题。”

对人的需求的管理,是采取压制、剥夺的办法,还是采取支持、维护和满足的办法,这实际上关系到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以什么思想为指导、走什么样的社会治理道路的大问题,关系到社会治理成败与否的大问题。中国的封建统治思想和统治阶级,关注更多的是如何限制人的欲望和需求,提倡“存天理,灭人欲”,走的是一条与人民愿望相背离、最终被人民所抛弃的道路。相反,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的需要为依归,把让人民群众都过上好日子当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走的是一条与人民同甘苦、共奋斗的强国富民社会治理道路。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能够在革命战争年代艰难环境下,使根据地的社会治理呈现出与国民党统治区完全不同的新面貌;能够在建国初期一穷二白、百废待兴的困难条件下,做到一呼百应,短时间内就消除旧社会长期存在的社会混乱;能够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重大历史转折关头,很快把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轨道上来,中国社会治理经受住了来自内外的严峻挑战和考验。当前,世界上有些国家内部矛盾、冲突不断,社会治理非常失败,根由之一就在于人民群众的需求得不到应有关注和满足。我国当前社会治理中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大多情况也都是由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有效回应和满足引起。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归结到一点,就是什么时候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什么时候的社会治理就成功;什么时候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置之不理甚至造成损害,什么时候的社会治理就失败。

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难易之势易位,枢纽之环就是群众需求的大小及其得到满足的程度。群众的需求是什么?表面看是想“多生”,这其中固然有老观念的影响,但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也就是说,群众真正的需求并非“多生”,而是希望家里做事有人、收入有保障,更希望“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老有所乐,老有幸福”。“诚信计生”紧紧抓住这一枢纽环节,坚持利益导向,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让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三方面获益,极大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三生”状况的改善,又促进群众生育理性的成熟、生产技能的增强、生活水平的提高,达到了生育、生产、生活三赢。这样的良性循环,不仅造福一方百姓,推进一方工作,对于培育新农民、建设新农村、发展新农业也有显著的作用。所以,尽管社会治理在某些方面的确很难,但只要真能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就一定能够取得成效。

(四)恪守规则,构建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诚信政府

任何一种社会治理,都是以促成人们的合作从而实现某种集体行动为目的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促成社会成员、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合作。而相互之间的合作之所以能够达成,是因为相互之间存在基本的信任,否则,就难以达成合作,即使能达成,也要付出高昂代价。所以,信任是社会粘合剂,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在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民间传统文化中,“信义”二字是极受推崇的道德标准,人们历来信奉“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政无信不威”。中国共产党更是践诺、守信的模范。从诞生之日起,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她始终坚守自己向中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为中国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的幸福努力探索、奋力前行。毛泽东同志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最讲认真。他还说: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492)所谓“决定因素”,意思就是当大政方针定下之后,能不能得到贯彻落实产生效果,关键要看领导干部是不是带头执行。这种“带头”作用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领导干部在执行政策过程中不打折扣、不含水分。正因为长期的坚持与要求,言必信、行必果,说得到、做得到,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处事风格和特有标签。这种“说一不二”的公信力,使党和政府不仅在国内树起了守信、负责的良好形象,而且在世界上立了威,展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坚强意志和良好风范。

在社会转型的新时期,“多元化”成为社会的基本特征,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显得更加重要、更加迫切。然而,许多事实一再表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正面临严重挑战。部分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没有规则意识,没有诚信意识,所言所行一再突破社会信任的底线,导致“不信”成为当前普遍的社会文化心态,老百姓变成“老不信”。有调查表明,中国社会总体信任度的得分平均是59.7分,进入了“不信任”水平,已经到社会信任的警戒线。政府公信力的缺失、透支,使中国社会的治理成本急剧上升,促成相互合作的信任基础濒临崩溃。如何扭转这种危险趋势,重建政府的公信力?目前最紧迫的就是按照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强化规则意识,一切按规则办事。因为只有当政府、组织、个人都遵守规则,而不是靠强制、欺骗、蛊惑做事的时候,信任才有可能建立起来。正如学者指出: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当务之急应从优化有利于人与人之间重建信任的合作机制入手,以制度规范的合作机制取代权力压迫机制。“诚信计生”的一大亮点,就是在定规立制基础上,把“政府诚信”放在首位。政府和群众义务对等、双向承诺、责任共担、互为制约,既要求群众承诺与切身利益挂钩,更强调政府践诺与官员政绩挂钩,做到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和诚信行政三者结合。通过政府践约、干部带头,推动群众配合、村(居)民守信,由此架起了政府与群众之间互信互惠的桥梁,不仅培育了党员干部、广大群众的诚信意识,而且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优化了一方社会风气。这对提高群众公民素质和道德水准,提高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如市场预期,中诚信托诚至金开2号不得不延期兑付。

当前的解决方案是延期15个月,在延期期间,受益人的预期收益率(10%左右)仍按信托文件执行。但到目前为止,无论是中诚信托还是作为推荐方和代销行的工商银行(简称工行)都未承诺投资者将会到期后得到本金。

这是款投资矿业的信托产品,于2011年7月26日成立,2014年7月25日到期,募集资金为13亿。中诚信托运用信托资金对山西新北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新北方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

对于谁该为该项信托计划刚性兑付负责时,中诚信托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书面回复称:“该计划为通道业务,作为项目的推荐方和代销方,银行应该负担主要责任。”

中诚信托补充道,在产品收费上,工行远远高于中诚信托,一个信托计划涉及的信托机构和推介机构等,应按照其担当的角色甚至取得的收益来划分相应的责任。

对于上述指责,工行并不认同。工行在给《投资者报》记者发来的回复中称,该项目是中诚信托自主尽调、自主审批设立、主动争取、自主管理的,并非所谓的银行通道业务。相关情况已得到融资人的证实。

关于当前的处理情况,中诚信托表示,目前公司方面正督促新北方公司推进下属煤矿的整合进程和相关手续的办理,推动企业恢复经营生产,并将继续积极寻找意向受让方,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参与,力争15个月之内完成信托财产的处置变现工作。

但有人分析认为,相较诚至金开1号有第三方接盘以兑付投资者,诚至金开2号在营业执照等证件未齐全的情况下被接盘的难度更大。

直陈质疑“事出有因”

虽然信托计划延期,但对于投资者来说,延期15个月太漫长,而延期后并未保证“刚性兑付”。

中诚信托对《投资者报》回复称,延期是信托文件明确约定的情形。

来自珠海诚至金开2号的投资人陈先生对《投资者报》说:“延期15个月有点霸王条款,在中国的信托行业中也算开了先例。”

而这一信托计划在发起、执行过程中也遭到多方质疑。中诚信托书面回复本报,表示在信托计划执行过程中并非未尽其责任,皆“事出有因”。

造成该信托计划延期的原因是,新北方公司旗下的五座煤矿有四座三年中都未取得营业执照,而记者看到,该信托计划的推荐资料曾显示,“最迟于2011年底取得新营业执照”。

对于三年未办下营业执照,中诚信托着重强调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审批缓慢”。

但有投资者质疑,项目在成立一年后,已经出现经营困难,却没有给投资者提出足够的风险警示,询问投资者的意见及时启动风控机制。

中诚信托称,在2012年煤价大幅下跌,市场持续低迷时,因伟华集团与新北方公司原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保证合同》等为信托计划增信,所以信托计划得以持续。

还有质疑称,在股权投资期间,中诚可派相关人员进入北方集团经营层,对经营计划、资金使用、成本预算进行管控。

对此,中诚信托称,在改组了新北方公司的董事会后,就向新北方公司派驻人员跟踪下属煤矿的整合进度,与监管银行工行共同监管每笔资金的对外使用。此外,中诚方面也曾加快推动新北方公司与某国有煤炭企业的二次整合工作。

即使面对诸多质疑皆“事出有因”,即便在工行作为推荐方,该信托计划涉及的煤矿在采矿证、营业执照等6证未齐全的情况下匆匆上马“融资”,中诚信托亦未能逃脱被指“项目审查宽松,未做好尽职调查”的责任。

兑付责任各执一词

目前在诚至金开2号刚性兑付上,信托计划各方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各执一词。

对于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中诚信托称:“信托文件对风险的承担进行了揭示。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以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投资者作为信托主体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诚信托认为,其本身并未有必须承担刚性兑付的义务,而作为项目销售、推荐方的工行,应对兑付承担更大责任。

在中诚信托看来,该项业务具有通道业务性质,因“山西新北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工商银行的AA―优质客户。2010年下半年,工商银行山西分行在企业不足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将项目推介给中诚信托,并提供了产品设计方案、尽调资料、评级报告等,同时通过其私人银行渠道募集资金。”

在资金的收取上,工行收取的各项费用为每年4.3%,而中诚信托作为受托人收取的费用却低于工行,为每年2.5%。

中诚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目前只有投资者打来电话询问,但尚未有投资者登门欲维权。作为项目的推荐方的工行,成了投资者矛头的直指方,之所以如此,因在销售该信托产品时,工行销售人员普遍存在误导销售的行为,向投资者口头保证项目没有风险,一定能兑付本金利息。

中诚信托认为,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应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向投资者推介,不仅要告诉投资者项目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更要让投资者知晓、明白投资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损失,不能进行误导性销售。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位于**南部,幅员面积2602平方公里,辖3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256个村(居)委,1927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65万人,已婚育龄妇女13万人,建立了市乡村(居)计生协会组织291个,发展会员70150人,全市34个乡镇(街道)的100%的村,97%的村民组实施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建了“诚信小组”6939个,协会中心户6939个,参加村民自治的成年村民174366人,育龄群众参与率达63%,其中已婚育龄妇女参与面达75%。近年来,各级计生协会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创造性地开展协会工作。市协会在1989年、1995年两次评为“全国模范协会”,在1998评为“全国100个先进县级协会”,还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1986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工作及有关单位先后14次获得了部级的表彰。年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服务计生”、“诚信计生”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

一、“诚信计生”模式

“充分自愿,高度自治”,即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由5到10名左右的育龄夫妇自愿组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小组,通过组员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分别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书》上签字,从而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对没有组合到诚信小组的育龄妇女,列入村委会直管的重点服务对象,由村组干部、共产党员分别联系到人。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优惠政策,诚信小组的计生户,可免费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还制定《诚信小组长(协会中心户长)》工作手册,使村民自治形式的诚信计生工作更加规范。

二、主要作法

(一)将协会中心户嫁接到诚信小组。在行政管理时期,村级协会的载体(组织细胞)是“协会中心户”,这个载体多半是按就近的原则组合,还带有行政色彩。自从实行村民自治后,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载体是“诚信小组”,并打破了就近原则由群众自愿组合,之前的“协会中心户”随之解体。但市协会通过实地考察发现,一些“诚信小组长”是以前的协会中心户长,这说明我们的中心户长有“先天”的群众基础。为此,我市计生协会与人口计生委商量,采取“合二为一”的嫁接方式,将“协会中心户”嫁接到“诚信小组”,使诚信小组长与中心户长融为一体。成为了“生育上互帮,生产上互助,三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的多功能中心户。通过中心户的带动,协会的育龄夫妇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落实致富项目,使人口与计生工作与农村经济建设、农民增收致富有机结合起来,诚信小组的作用得到拓展,成为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最基层细胞组织,此举得到国家计生协会刘汉彬副会长的高度赞赏。

(二)协会会员在村民自治中唱主角。由于“诚信小组长”的产生不是官方意志而是群众推荐,这些领头人最能了解群众的疾苦,最能代表人民的意志。在组建“诚信小组”时,由于我们的“中心户长”本身就深得干部群众的信任,加之他们有文化、威望高、组织能力强、勤劳致富的带头作用也作得好,顺理成章地被群众公认为“诚信小组长”。他们也不负众望,认真履行了群众赋予的光荣使命,并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管理,成为广大村民的主心骨和当家人,是我们基层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镇**村一组以陈仕贤为首的7姐妹组合的“诚信小组”,她们比的不是看哪个多生娃,而是看谁家的子女有出息、种养殖业赚头大、腰包装的钞票多,谁也不甘示弱;姐妹们成天议论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哪些该享受的权利政府还没有落实。陈仕贤就成了她们的代言人,借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或接触乡村干部的机会,反映姐妹们的意见,成为姐妹们的主心骨,成了基层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些就是全市6939个计划生育“诚信小组”的缩影。

(三)协会组织参与基层民主管理。为使协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市各级协会着力把握好“四个环节”,体现群众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主体地位。

1、建章立制环节。协会参加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并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确 保章程的落实,体现了以人为本、依法自治的原则;突出了计划生育协会的参与及其带动、宣传、服务和监督作用;明确了村(居)委会干部和村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之成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由此确立了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等村务活动的合法地位和重要作用。

2、民主选举环节。抓住今年协会换届的契机,把威信高、有知识的能人选入理事会,增强理事会的决策能力。常务理事会把“五老”、勤劳致富的带头人、私营企业业主、当地的知名人士、热心于计生协会的人士组织起来,把真正有威望、有能力、敢为群众讲话、为村民办实事的人选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群众代表。

3、民主管理环节。一是听取村委会对计生工作的年度报告;二是对村民自治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三是参与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四是向村委会反映群众的需求及建议,为村委会制定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五是向群众传达党和政府关心“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通报村委会为民办实事的执行结果。

4、民主监督环节。村协会成立监事会,监督村委会定期实行“村务公开”。监事会由6-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协会1-2人,社干部1-2人,协会中心户长4-5人组成。主要任务:一是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对村委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二是每季度审核一次村务公开的内容,并督促村委会的村务公开内容真实、合法、透明;三是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其形式(1)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意见;(2)每年向村民发放一次需求调查表;(3)上门征求意见;(4)公开举报电话。对征求群众需求进行归纳总结,对征求到的意见提出解决措施,并及时提交和督促村委会解决落实。四是监督政府对参加村民自治村民的承诺是否履行和群众是否按承诺书中的内容认真履行。五是全程监督每年的奖扶制度和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政策对象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六是表彰奖励协会中心户(诚信小组)。

(四)协会办项目促发展,调动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为充分发挥协会的服务功能,关注群众关心的劳动脱贫、劳动致富,各级协会在帮扶群众办项目及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断加强与群众的情感联系,并以此为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村民自治的突破口。

去年,**乡计生协会在丛林2社租用30亩耕地,投资3万元建起蔬菜种植基地,种植良种萝卜、青椒、南瓜,年收入5万余元。作为全乡协会项目的示范点,乡协会专门从湖北聘请了专业技术员唐仕贵现场指导种植技术,并对口联系了**盘溪口蔬菜批发市场、万盛、涪陵蔬菜批发市场,解决销售难的问题。使协会这个项目基地真正成为了培训基地、销售基地。整个项目吸收协会会员120余人种植,销售,有200余名协会会员接受了种植技术培训。带动辐射了300余名协会会员、育龄群众发展经济。

如今全市已有24个乡镇计生协会以帮助群众勤劳致富为目的,由协会牵头开发项目,形成了“以项目为核心,以会员中的致富能手为骨干,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链条,以市场为导向“的格局,建立了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把群众由分散性统一到规模性,由单一性统一到群体性,引导群众致富奔小康。协会项目真正成为了带动区域和计划生育户经济增长的载体。

(五)进一步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内在活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一种载体和手段,其内容要与计划生育中心工作紧密相联。我市计生协会紧紧围绕群众求知、求富、求健康的需求,建立健全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及优先优惠政策,帮助群众增收致富,积极开展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及预防性病艾滋病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1、积极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的行动。从1997年启动实施至今,已滚动救助了贫困母亲176人,其中发展种植业80户、养殖业85户、加工业6户、经商5户。经市幸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被救助的176名贫困母亲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从当初的不足800元增长到多元,其中有80%达到当地中等水平、有15%达到当地中上水平、有5%迈入小康水平。

2、开展了流动人口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从入秋以来,各级协会帮1万多名流动人口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投保金额已达24万余元。近2年来,我市有17人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理赔金额6万余元。由于保险公司守信用,流动人口自愿参加保险业务。

3、对参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家庭出台优惠政策。各乡镇为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纷纷结合实际,整合部门资源,出台优惠政策。**乡对参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小组的家庭,发放村民自治“诚信服务卡”,公开作出服务承诺。持卡人可享受由人口计生、卫生、民政、教育、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在建房、劳动就业、医疗保健、子女入学、扶贫救济、法律援助、技术培训等方面出台的13项优惠政策。

落户三泉镇的卧龙潭渡假村、银杏园渡假村等50余户景区业主和外来务工经商的流入人员纷纷申请成立三泉镇业主和外来人员计划生协会,自愿参加村(居)民自治,享受计生优惠政策。通过利益导向和全方位的位质服务,让村民感受到实行村民自治的好处,自愿参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二、主要成效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一项带有长期性、战略性、方向性的重要工作,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和发展。我市的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

(一)群众真正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各级计生协会以自己独特的群众工作优势,把拥护和支持计划生育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形成了一支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生力军。坚持以村民自治为切入点,逐步形成了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大格局。大家通过“诚信小组”自我管理,政府行为变为群众自治,群众真正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对计划生育的政策和知识主动学习了,对计划生育的事主动关心、过问了,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的人敢于检举揭发了。如:**乡高石村三社一“诚信小组”的几个会员群众,不仅及时向村社干部提供该组组员梁秀英计划外怀孕,还亲自动员其做了补救手术。我市还通过“诚信小组”督促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按期寄回孕检证明,了解相关信息,流出人口以“不为难在家的姐妹们”的朴实想法,信守《诚信书》,使流动人口这个管理难点,在“诚信计生模式”的自治下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