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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第二条*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的性质和职权:

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和*街党工委的领导下,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行使职权服务,对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委员3-5名。主任一般由街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街党工委委员担任。

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主任或副主任1名,同时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日常工作。

第四条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本工委的会议和工作,对区人大常委会、*街党工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第六条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区人大会议期间*街代表团的组织联络及有关服务工作。

(二)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代表工作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分析总结街道人大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要上报区人大常委会和*街党工委。

(三)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及时了解和反映情况,协助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法律、法规在*街道的实施,保证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街道的遵守和执行。

(四)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和部署,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街代表联组的人大代表开展对街道办事处和区行政、司法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的工作进行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五)组织*街代表联组的人大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有关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收支(预算与执行)、社会事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情况的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六)对*街道的政治、经济、文化、社区(村)建设、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接待、处理*街代表联组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跟踪督办和协助*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

(八)组织指导代表开展学习、代表向选民述职及走访选民活动,联系*街代表联组人大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推行各项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九)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做好*街道的人大代表选举、罢免和补选的具体工作。

(十)指导、协调*街道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十一)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街党工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任务,按照本工委的职责范围,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审议决定事项提供有关资料和意见。

第八条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要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保持经常性的联系,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反映。

第九条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可向区属有关单位调阅涉及有关问题的资料、文件和档案;可要求区属有关单位就某方面的问题作工作情况汇报;可参加区属有关单位的业务和专题会议,了解工作进度和有关问题,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第十条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和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些重大活动应征得*街党工委同意,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实施。

第十一条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全体组成人员,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街道人大工作的开展。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全区“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总结表彰大会主持词

叶海波(20xx年5月31日)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指示精神,全面总结我区“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研究部署“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及20xx年工作任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区“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出席今天大会的有: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九龙镇、工业园区、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计生科长、计生协会会长,市级机关计生办负责人,市直系统计生专干,区各系统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干;以及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对今天的会议很重视,苏勤主任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苏主任的到来表示欢迎。

今天会议的议程有6项:一是作工作报告;二是表彰颁奖;三是表态发言;四是递交目标责任书;五是市计生委领导讲话;最后区政府周区长讲话。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区政府张仁德副区长作工作报告。

……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对“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先宣读一下表彰决定。

……

下面,请工作人员宣读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只对部分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颁奖,其他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后按单位到区人口计生委领奖。

首先,颁发先进集体奖。请“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代表九龙镇、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城中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泰州市供电公司上台领奖。

……

下面,颁发先进个人奖。请先进个人代表严国秀、濮剑云、高永萍、朱以国、李恒凤、顾有梅上台领奖。

……

在5月25日召开的全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我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被评为泰州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同时受到市表彰的还有,泰州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海陵区财政局和海陵区计划生育协会;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海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法规科科长朱胜兴和城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助理成龙华;全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区爱卫办副主任张奇、区文教局秘书田田、城中街道流动人口办副主任朱桂云。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以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

……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大会表态发言:

先请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袁振新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区文教局党委书记、局长季玉平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

下面,请中百一店总经理张萍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

现在,进行大会第四项议程,递交目标责任书。由于时间关系,会前各乡镇、街道、市区各系统主要负责同志已签好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现在请他们向区政府周区长递交目标责任书。

递交目标责任书的顺序是:

1、乡镇、街道、园区

九龙镇、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城中街道、泰山街道、京泰路街道、凤凰路街道、海陵工业园区

2、市级系统

市经贸委、市外经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供电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春兰集团、林海集团、市级机关计生办

3、区级系统

区经贸委、区文教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局、区建设局、区农委、区外经局、区卫生局、区街道工作局、公安海陵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供销合作总社、工商海陵分局

……

现在,进行大会第五项议程,请市计生委苏勤主任讲话,大家欢迎!

……

最后,请区政府周区长讲话,大家欢迎!

…… ……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总结表彰大会主持词

叶海波(2006年5月31日)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指示精神,全面总结我区“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研究部署“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及2006年工作任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区“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出席今天大会的有: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九龙镇、工业园区、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计生科长、计生协会会长,市级机关计生办负责人,市直系统计生专干,区各系统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干;以及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对今天的会议很重视,苏勤主任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苏主任的到来表示欢迎。

今天会议的议程有6项:一是作工作报告;二是表彰颁奖;三是表态发言;四是递交目标责任书;五是市计生委领导讲话;最后区政府周区长讲话。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区政府张仁德副区长作工作报告。

……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对“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先宣读一下表彰决定。

……

下面,请工作人员宣读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只对部分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颁奖,其他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后按单位到区人口计生委领奖。

首先,颁发先进集体奖。请“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代表九龙镇、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城中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泰州市供电公司上台领奖。

……

下面,颁发先进个人奖。请先进个人代表严国秀、濮剑云、高永萍、朱以国、李恒凤、顾有梅上台领奖。

……

在5月25日召开的全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我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被评为泰州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同时受到市表彰的还有,泰州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海陵区财政局和海陵区计划生育协会;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海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法规科科长朱胜兴和城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助理成龙华;全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区爱卫办副主任张奇、区文教局秘书田田、城中街道流动人口办副主任朱桂云。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以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

……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大会表态发言:

先请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袁振新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区文教局党委书记、局长季玉平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

下面,请中百一店总经理张萍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

现在,进行大会第四项议程,递交目标责任书。由于时间关系,会前各乡镇、街道、市区各系统主要负责同志已签好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现在请他们向区政府周区长递交目标责任书。

递交目标责任书的顺序是:

1、乡镇、街道、园区

九龙镇、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城中街道、泰山街道、京泰路街道、凤凰路街道、海陵工业园区

2、市级系统

市经贸委、市外经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供电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春兰集团、林海集团、市级机关计生办

3、区级系统

区经贸委、区文教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局、区建设局、区农委、区外经局、区卫生局、区街道工作局、公安海陵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供销合作总社、工商海陵分局

……

现在,进行大会第五项议程,请市计生委苏勤主任讲话,大家欢迎!

……

最后,请区政府周区长讲话,大家欢迎!

…………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把计划生育工作全方位纳入社区建设之中,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建立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加快工作方式转变,把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目标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区、街、居三级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网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成立**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区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全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计生委。

(二)各街道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计划生育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把计划生育作为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区、街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发挥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统一组织、协调本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为方针,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为目标,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本着"巩固发展,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争先创优"的工作原则,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建立健全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

进一步深化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依托社区,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对街道继续推行人口目标管理制度,将各街道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中,年终由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列入《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按规定严格兑现奖惩。街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坚持街道党工委与社区党支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形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社区助理三位一体共同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模式,把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特殊人群等全面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全面推行社区居民自治,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年初根据群众需求,制定相应计划并向居民做出承诺,认真付诸实施,抓好落实,年底向居民报告工作完成情况,接受居民评议监督,把居委会工作情况好坏的评判权交给居民,建立起"承诺-实施-报告-评议-监督"的社区计生工作的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为主"和计划生育合格协会创建活动,加强街、居两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依法管理。完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区、街、居三级计划生育计算机网络,实现科学管理。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面纳入管理范围,贯彻落实《**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自觉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并积极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活动。

(二)以搞好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为目标,努力提高宣传教育整体水平

要做好全国婚育新风示范区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国家计生委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工作,大力实施生育文化进社区工程。根据群众的需求,丰富进家入户生育文化宣传袋传递内容,进一步明确依托社区、面向家庭、以人为本、服务到人的意识;进一步加大生育文化进社区、进家入户的力度,使人民群众受益,使新型生育文化得到普及;规范街道、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广告画,制作部分大型、现代化、高质量的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牌,形成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两级人口学校、社区党校、社区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多种社区资源,面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及预防性病、艾滋病科普知识宣传,提高计生干部工作水平,促进家庭文明幸福。宣传、计生、卫生、文化、教育、城建、科协、老龄办、工青妇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生育文化宣传同本部门基层工作相结合,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同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相结合,同有关社会活动相结合,积极实施"精品工程",突出"计生国策,情系万家"的品牌效应。根据全区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意见,各单位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改革中进步,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要认真考核评估,形成激励机制。定期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评估,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根据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的评估,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评选先进的标准,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改进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我区生育文化进万家活动向高层次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发挥育医结合优势,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了区、街、居三级育医结合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形成了以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龙头,以街道社区优质服务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枢纽,以社区居委会优质服务工作室为辅助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针对当前医疗制度改革后,人们选择医疗卫生机构趋向多元化发展的状况,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街、居两级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与社区卫生形成优势互补,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认真实施病残儿母亲再生育优生监测,街道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要定期深入社区对外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跟踪随访和知识讲座,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水平。同时要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利用社区人才资源的优势,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组织、协调各方人才广泛参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社区居委会开设优质服务工作室,为社区群众免费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中介服务,组织无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查体,搞好知情选择,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做好优生监测的上门服务工作,促进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全面开展,把社区内的群众纳入服务范围,把多层次计划生育服务送进社区,送进家中,全面提升社区计生工作水平。

(四)强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职能,将流动人口、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作为街、居两级计生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力度。继续坚持"月协查、季巡检、半年集中清理"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制度,不断加大部门综合治理的力度。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掌握社区流动人口动向,随时反馈给街道办事处,主动做好上门宣传、咨询服务工作,社区民警要主动发挥在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协助作用。各街道办事处每月定期召开由公安、工商、市场建设中心、社区保安队等部门参加的月协查通报会,做到互通信息,联合执法,提高流动人口的建档率、办证率和查验率。全区每季度由计生委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社区保安队人员对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进行季度巡检,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工作经常化。同时,继续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将公安部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市场服务中心摊位租赁、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教育部门办理外来人口子女入托、入学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相结合,做到分兵把口、联合执法,进一步形成综合管理的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流动人口各项指标均达到95%以上。

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区街道、社区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范》的要求,自觉承担在特殊人群管理中的职责,街道对本辖区所有无业、下岗、流动人口、再婚不符合生育政策者和农村媳妇等特殊人群要全部纳入现居住地管理范围,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做到特殊人群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社区居委会要做好对特殊人群的日常跟踪服务,针对物业小区逐步增多的状况,主动加强与物业公司的协调,与物业公司共同搞好对入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及时通报各类特殊人群出现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证投入。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直接关系到基本国策的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深化,区委、区政府将把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要逐级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街道党政一把手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将其列入街道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落实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人、财、物支持。区、街两级要把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五条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本级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和考核;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等部门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第八条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提交婚育证明。成年育龄妇女可以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查验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补办婚育证明;告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

接到通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及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十条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下列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一)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二)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落实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第十二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不得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了解本村或者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第十七条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协助查验婚育证明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流动人口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

(三)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者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查验婚育证明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育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或者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3个月内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提交婚育证明的,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批评教育。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加快实现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现就做好全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

按照国家计生委关于在城市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要求,在全市各社区建立并实行“单位以属地为主、人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家)委为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做好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可根据辖区单位的运营规模、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街道直接管理与街道委托社区居(家)委管理的分级管理层次,共同落实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金融、邮政、超市、连锁店等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总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统一管理。个私协会应协助街道办事处落实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管理。

社区居(家)委负责做好现居住地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为当年结婚、怀孕、生育和需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居住满半年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已有居民入住但未正式同街道办理移交手续的新建住宅小区,在正式成立社区居(家)委之前,由所在街道负责其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配合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街道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督促辖区单位和指导社区居(家)委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区政府(管委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与辖区内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负责指导辖区内各居(家)委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2、组织对辖区所管单位、社区居(家)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

3、健全计划生育网络队伍,配齐、配强社区居(家)委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督促辖区单位落实计划生育专人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4、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兑现落实有关奖励政策,接受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

(二)社区居(家)委的工作职责

社区居(家)委负责居住在本社区的常住人口(含外来人口)和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与辖区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双向服务协议书,落实单位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做好社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做好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的知识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

3、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和自主管理计划生育事务,并对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民主监督。

4、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5、围绕计划生育工作的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做好有关信息的采集、核对、变更及上报工作。

6、协助街道依法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

7、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三)辖区单位的工作职责

辖区内各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接受属地街道或社区居(家)委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统一管理,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好本单位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2、依法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及优惠奖励等各项经费,按规定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及保障措施。

3、积极协助属地街道或社区居(家)委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利用本单位资源,为职工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优质服务。

三、明确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求

(一)基础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一是在社区居(家)委下设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由社区居(家)委成员兼任计划生育委员,同时配备一名计划生育指导员。二是社区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计划生育小组,设立若干计划生育信息员,信息员也可由居民小组长兼任。三是在社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由本辖区热心计划生育工作、且有一定威信和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

2、制定完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包括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例会、信息通报、居务公开、民主监督、优质服务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制度。

3、完善规范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在各社区统一建立“一册一账一单”——“一册”即工作手册,用于记录社区开展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与活动;“一账”即管理台账,用于记录辖区内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和计划生育重点人群(含待业青年、失业人员、离婚再婚家庭等)的管理信息;“一单”即信息核对、补充报告单,用于记录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结婚、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服务情况。

(二)宣传教育工作

1、社区开辟计划生育宣传栏和公示栏。宣传栏应根据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时更新内容;公示栏中应包括有关计划生育的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等居务公开内容。

2、在社区阅览室(图书室)中放置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读本、刊物、挂图等宣传品,有条件设立视听室的要配备计划生育音像资料。

3、紧密结合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三)信息统计工作

1、在街道建立《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当年结婚、怀孕、生育和需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居住满半年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

2、社区负责每月上门核对并修正由街道下发的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并按月填写信息核对、补充报告单,反馈街道办事处。有条件的社区居(家)委应逐步建立《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并建立电子台账。

3、根据要求,及时上报工作需要的相关统计报表。

(四)技术服务工作

1、街道应依托卫生所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站,配置避孕节育、优生保健等知识挂图、宣传版面和相关科普资料,设立计划生育咨询室、避孕药具柜,并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应安排B超室。服务队伍由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卫技人员和计划生育干部组成,负责做好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随访服务和计划生育咨询服务,介绍或陪护服务对象到上级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措施落实、变更、终止,并发症治疗等),参与有关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

2、社区居(家)委应建立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角),布置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版面,配备避孕药具专柜。根据街道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信息,有针对性地为社区居民发送计划生育科普宣传资料,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适情访视,组织计划生育志愿者开展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并做好群众服务需求的收集、反馈等。

(五)流动人口管理

1、街道负责为辖区内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外来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社区居(家)委应督促本社区流出人员外出前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并与他们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3、社区居(家)委应协助街道做好外来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对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应动员其限期补办。同时,要建立与外来人口户籍所在地的联系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管理。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街道办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关。接下来和一起来看看这篇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与未来改革方向吧!

 

 

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与未来改革方向

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关。 街道与乡和镇等同属乡级行政区。

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很多县也相继设置街道作为行政区划单位,渐渐朝“市建制”转变。如2009年9月,湖南省长沙县撤销星沙镇,设立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重庆丰都县设有名山街道、山东高唐县设有鱼丘湖街道、广东龙门县设有龙城街道等;2016年浙江省行政区划变更后,德清县设立武康街道、舞阳街道、阜溪街道、下渚湖街道,永嘉县辖东城、南城、北城、瓯北、乌牛、黄田、三江7个街道;2019年贵州册亨县行政区划调整后从原者楼街道析出部分村寨,设置高洛街道。 [3] 有些地级市的辖区的行政机构用“区办事处”来代替区政府职能,如广东东莞莞城区办事处等。此外,很多地区伴随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最具典型的为北京近郊乡镇,这些地区仍旧保留原来的乡镇建制,乡镇政府加挂“地区办事处”牌子,乡镇以下的区划单位以社区为主。

行政职能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

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

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基本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城市街道办事处(英文翻译Sub-district Office)的具体地名全称为“XX市XX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同时也设立“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不设区的市)委员会XX街道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不设区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XX街道工作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XX市XX区(不设区的市)委员会XX街道工作委员会”、“XX市XX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XX街道工作委员会”、“XX市XX区(不设区的市公安局)公安分局XX街道派出所”等与之相对应的组织和部门。

改革思路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历史性积极作用。随着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街道办事处的作用更显重要。应该看到,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都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体制不顺,职责不清,责权利不一致。区、街事权未合理划分、界定,区(市)级部门延伸到街道的机构和人员应下放的还未下放,街道办事处事多、人少、责任大、权力小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综合管理职能和社区服务功能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和制约。

二是内设机构不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有的多达10个以上,且设置不科学合理、不规范,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影响了街道职能的发挥。

三是行政编制偏少(有的仅10名左右),造成人员超编严重,超编率达20%以上;有的为解决工作急需,不得不使用事业编制,形成政事不分,混岗普遍。

四是临时人员多,靠收取各种费用维持,增加了企业和社会负担。

为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作用,确保辖区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高速持续发展,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理顺关系

理顺街道与各方面的关系是街道机构改革的关键。要通过明确管理职能、工作程序和办事规程,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理顺三个关系。

一是向下放权,理顺区街关系。街道办事处是城市行政管理体制一个极其重要的基础管理层次。一方面要组织动员群众完成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又要直接面对群众,听取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中间环节。在这种情况下,从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出发,很有必要理顺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合理划分职责权限。要把区里管不好、管不了,而应由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事情交由街道管理,并给予相应的工作和管理权力,做到权随事走,责权利相一致,以增强街道办事处综合协调和管理本区域政治、经济、社会的能力。

二是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条块关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原则,要把条条延伸到街道的人,财,物。并明确以条为主的工作由条条负责,以块为主的街道负责。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机构和人员,可由街道和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街道管理为主;公安、工商、税务等具有监督检查职能的机构和人员,以主管部门管理为主。

三是健全充实居委会组织,理顺街居关系。要把便民利民、城管卫生、治安、文化娱乐、卫生保健、劳动就业再就业等社区服务工作落实到居委会。要改善居委会办公条件,提高居委会干部素质并落实政治经济待遇,使居委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居民自治组织。可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事业编制,纳入财政拨款,主要用于解决居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人员可从机关分流的人员、军转干部、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中择优招聘。

转变职能

一要支持政企政事分开。街道办事处要与自办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要向企业放权,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街道辖区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主体;要停止向企业收管理费和摊派经费。要实行政事分开,把应由社会办的事转移给社会或中介组织,按“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要求,把街道办事处建成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关。

二要明确工作重点。为保证城市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进行,要把着力点转到社会、经济综合管理和服务上来,使辖区内社会秩序良好,环境整洁优美,生活安全方便,经济发展,事业兴旺发达。

三是建立“小机构、大服务”体系。应由社会办的事情设立服务性的或中介性的机构去办;有农业任务的街道可健全农业服务机构;顺应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形势,兴办各种直接为城市生产和居民服务的第三产业;鼓励全民、集体、个体和外资一起上,兴办各种类型的街居事业、企业,繁荣街道经济,壮大街道财力。

调整机构编制

按街道大小和工作任务多少,可综合设置5-7个机构:

(1)党工委办公室(挂精神文明办牌子):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编制)、精神文明、纪检、群团等工作。

(2)政务办公室(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负责文秘、综合、后勤、治安、社会稳定等工作。

(3)城市管理科: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民政、再就业、社保、文教等工作。

(5)经济发展科:负责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统计,对企业的指导、服务等工作。

(6)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的协调管理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同时设立事业性质的财政所,负责预算内外的资金管理,指导监督街道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等。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随着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加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社区担负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社区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加强城市社区工作,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是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内在需要,对于繁荣基层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城市基层政权,提高市民素质,加快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化城市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现就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创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社区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二、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目标要求:(1)加强街道和居民区两级党组织建设,使街道党(工)委班子的思路、领导方式、工作方法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适应,把居民区党支部建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为群众办实事、受群众拥护的战斗堡垒。(2)加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建设。在年底前,全市所有居委会都要有面积达标、位置较好、设施齐全的办公活动场所。(3)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建设内容,支持发展社区经济。社区服务要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在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中,增加社区居委会的经济收入,促进社区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4)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把我市街道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城市社区。(一)社区服务搞好社区服务是加强社区建设,做好社区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街道和社区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责。社区服务主要内容有以下6项:一是文化娱乐服务;二是家政服务;三是便民利民服务;四是敬老助残服务;五是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六是医疗保健服务。随着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需求的增加,要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当前首要的是在辖区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合的

社区服务网络体系。一是发挥街道党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服务组织,街道要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二是发挥辖区单位的优势,建立联合服务组织,开展双向服务。三是建立社会化的服务求助系统。以城区为单位,建立起城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求助体系网络。通过中介形式,发动社会单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开展社区服务要与发展区街经济相结合。要在拓宽服务领域的过程中,创办一些便民服务实体,逐步增加社区组织的收入,为开展社区服务提供物质保证。对社区开办的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敬老助残、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公益性、福利项目,城管、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免收相关费用;对社区开办的家政服务、商业网点等小型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有关部门应在用地、用房、税收、收费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二)社区管理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市容卫生、绿化美化、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工作等负有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市容卫生管理的重点是组织好辖区内卫生的清扫及环境的维护,保持辖区干净整洁。绿化美化管理的重点是抓好辖区内绿化美化任务的落实及树木绿地的管理(市、区管理的重点道路、广场除外),美化社区环境。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是抓好计生宣传、药具的发放及外来人口的管理,完成市区下达的人口控制指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协助公安派出所抓好治保组织建设、治安巡逻及民事调解工作,加强辖区内治安防范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民政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做好享受社会救助和保障人员基本情况的统计,生活费、救济金的发放,优抚对象的管理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负有对辖区内的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物业公司服务的职责。新建居住区不能以物业管理机构简单地代替居委会,可以尝试让物业管理机构、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参加居委会的工作,协助居委会履行好社区管理职能,共同搞好社区服务。(三)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为目的,以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与居委会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为载体,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组织法律知识、科普知识、青少年教育、健康教育、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环境保护等系列教育活动。培养社区居民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以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认同感。要广泛开展“五好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味。(四)社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街道党组织的政治职能有机地融合在社会职能之中,使其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社区党组织要通过整合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共同参与,为社区成员解决一些市场不愿无偿解决、政府无法全面解决、居民个人无力独自解决的社会问题而发挥好社会职能作用。通过政治整合和政治引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巩固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而发挥好政治职能作用。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构,对社区工作实施全面领导。要进一步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配强党工委书记,优化班子年龄、文化、知识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多引导、少说教,多理解、少要求,多分散、少集中”的方法,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要根据他们的特长、志趣和身体状况,安排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要督促和帮助企业下岗党员、复退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外来务工经商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接转到社区党组织,把他们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下岗工人、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外出、流动党员应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要求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党组织。对外地来我市的流动党员,应在他们相对集中的大的农贸市场及其它地方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在街道建立流动党员联络站或服务站。对企事业单位、机关中的退休党员,街道党组织应积极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转往街道后,原单位党组织要协助街道党组织,继续共同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三、主要措施1、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政府的工作重心下移,强化街道职能,理顺条块关系(1)按照责权统一、“费随事转”、“事权随着责任转”的原则,将区政府行使的部分权利下放到街道,经费也划拨到街道。对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街道组织辖区单位、居民代表,定期对上述单位进行行风及工作评议,加强群众监督。上述单位负责人考核、奖惩、

任免,应事先征求街道意见。社区驻地企事业单位申报、复核县区以上文明单位,须经过街道党工委的同意。(2)科学合理地调整划分居委会规模。居委会平房区以300—700户为宜,楼房区以1000—1500户为宜,以便于服务、管理和居民自治。2、加强街道力量,优化街道、居委会干部结构(1)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2001年内将城市区街道党委全部改设为街道党工委,作为城市区党委的派出工作机构,由区委授权,在社区工作中起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党工委与街道办事处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是双重领导关系,与辖区内其他系统的党组织是组织、指导、协调关系,与辖区内各居民区党支部是领导关系。(2)结合机构改革,根据街道地域大小、人口多少适当增加街道干部职数。(3)从机关选派一批政治素质较好,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街道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优化街道领导班子的结构。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从大中专毕业生中为每个居委会招聘一名干部。今后城市区提拔的科级干部一般应经过居委会工作的锻炼。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街道、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阵地建设好(1)市、区(县)政府要把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来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2)城市区政府要在进行深入细致的社区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本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阵地分布、建设的详细规划。制定规划要立足于长远,具有前瞻性,一次规划到位,分期实施,地点要安排在沿街、沿路的好位置。各区要于2001年6月底前将详细规划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将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之中。(3)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居住区配套公建设施的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的规定,凡新建的住宅小区在城市总体规划时规划有居委会的,必须根据居委会辖区的人口规模,按规定的面积设计建设居委会办公室(30—50㎡)、居民文体娱乐的综合活动室(150—300㎡)、相对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用房(30㎡)和功能较全的健身场等。设计建设标准要高,配套设施要到位,不按规定进行设计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土地手续,招标文件中没有公建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xx街道办事处“四五”普法工作总结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xx街办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区关于“四五”普法工作的指示精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优化街道办事处投资环境,保障辖区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在街道办事处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处、村工作。街办、居(村)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从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入手,坚持高标准、抓落实、抓深化、抓提高、抓创新,有力地推动了街办“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先后组织街办机关干部、居(村)干部除普遍学习了全省统编《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市发的《法律知识问答》外,还增学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法》、《传染病防治法》、《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规定》、《法律援助条例》、《湖北省法律援助办法》、《条例》、《国家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五年来,街道办事处普法办先后组织了30场次法制讲座,受教育人员达2400余人次,办法制专栏92期,法律咨询4场,制作法制宣传横幅80多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各种法律法规书籍近4000册,受教育群众近6000人。普法面积达到90%以上,通过学习,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的增强和提高,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自觉性不断提高,生活秩序在不断强化的法制环境中更加稳定,有力地促进了辖区三个文明建设,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五到位”,建立普法法制保障机制。

街道办事处党委一班人都能从依法治国、依法治处的高度认识“四五”普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普法工作摆到重要的日程,建立起了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机制。

1、坚持党政一把手真抓实管,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街道党委坚持把普法纳入每年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纳入了街办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一起考核、结帐、奖惩兑现。首先是成立了以街办主任为组长的街道办事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居(村)也相继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强对该工作的领导。在“四五”普法期因街办领导变动,街办曾四次调整领导小组,在换届选举后居(村)有变动的也进行了调整。同时,街办成立了以街办干部和居(村)干部为主的骨干队伍。各居(村)明确了干部、党员、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为普法骨干。形成了一支较强的网络,为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规划方案到位。为了保证街道办事处“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街办按照省、市、区的要求,结合街办实际,拟定了《关于在全处开展“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规划》。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印发《猇亭区“十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要求,并经党委同意,拟定了《虎牙街道办事处“十五”时期依法治处实施方案》,并结合街办中心工作,每年拟定了“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计划,使街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有规划、方案。

3、试点工作到位。根据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落实“四五”普法依法治村(居)试点工作,街办下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确定虎牙居委会、高湖村委会为试点单位,加大对两个居(村)的指导,及时推广他们的经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虎牙居委会,不论是法制宣传,还是依法治村工作都已走到了全区的前列。

4、骨干培训到位。在“四五”普法实施阶段,街办分别在二00二、二00三年举办骨干培训2次,培训骨干60多人,参加区组织的骨干培训1次9人,参加区主办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3次。在各居(村)进行巡回讲座30多场次,受教育的党员骨干2400余人次,较系统学习了《宪法》、《劳动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继承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等一些与人民群众生活有关的法律知识。

5、教材发行到位。按照区依法治理办的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人手一册,村(居)民户平一册的要求,将教育材料及时发行到位,共发干部读本60本、《干部法律知识问题》50本,省编普通读本和其他法制读物3750册,并及时将教材发放到群众的手中。

二、坚持“四个落实”,扎实开展普法学习。

在普法依法治理过程中,街办按照突出重点、攻难点、形成特色的工作思路,将领导干部学法、居(村)依法治理为重点,将农村普法工作的难点,分别在年度计划中制定具体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1、完善制度,突出重点,确保党委中心组及机关、居(村)干部学法的落实。按照“四五”普法要求,领导干部学法是重点之一。为了提高街办党委一班人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认真落实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街办建立了集中学法制度,自学制度,使街办党委一班人学法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一是党委班子坚持专题学法与党委会学法相结合。五年来,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11次,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土地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全生产法》、《选举法》、《居(村)委会组织法》、《条例》以及省编干部读本相关内容。同时,党委成员积极参加机关干部集中学法,做到自学有笔记,集中学习有记录。二是参加区举办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次。三是举办讲座带动学法。“四五”普法期间,街办举办了两次法制讲座活动,组织党委全体成员以及辖区人大代表系统的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法》、《行政许可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知识,为街办干部学法用法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四是组织考试促动学法。“四五”普法期间,街办共组织四次学法考试,党委书记、街办主任带头,通过以上的形式,确保了领导干部学法的落实;提高了街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五是规范机关干部学法活动,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干部学法,五年来共组织机关干部学法11次。做到了学法有资料、有笔记,学法时间达到了100学时以上。

2、精心组织,确保分类培训落实。根据农村普法对象难于集中、时间难于安排、内容难于达到一致等特点,如果一刀切,采取上大课的方法难以收到好的效果,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们采取了多层次、分类培训的办法抓好普法落实。一是街办培训骨干,2002年、2003年进行了两次培训。二是利用每年的党员春训进行一次党员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各居(村)的骨干培训;各居(村)每年对党员、骨干进

行为期一天的学习培训,请街办司法所、法律工作者讲解群众关心的、与生活生产联系紧密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一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每个组有一个法制能人。

3、想方设法攻难点,确保农民普法的落实。我街办农民普法对象占应普对象总人数的95%以上,不但人口多,而且居住分散、文化程度偏低,是普法工作的一大难点,能否完成农村普法任务,是“四五”普法工作关键,为了攻克这一难点,街办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经济工作同部署,把农村普法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2004年起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了街办年度目标考核。一是坚持每年在各居(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中进行一次法制讲座活动。五年来,共在居(村)上法制课共计30余场,受教育的群众达2400余人次。二是利用居(村)法制宣传阵地,办法制宣传专栏,并将办法制专栏制度化,街办普法办规定每季度办一期专栏,并认真抓落实,五年来各居(村)共办专栏92期,主要宣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入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行政许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条例》以及法律知识普通读本的十法一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三是结合社会热点、难点,开展法制宣传。街办在农业税费改革、殡葬改革、防治“非典”和防禽流感期间,认真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宣传;2005年结合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和《条例》颁布实施,为了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条例》的内容,街办组织了“法律进万家”送法下乡活动,在每个居(村)进行了法制宣传讲座,受教育党员、居(村)民代表和群众达1000多人。五年来共制作横幅80多条,张贴标语500余份,宣传画200多张,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公开信等共计15000余份,保证了宣传内容进村入户,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充分发挥农村文化中心户的作用,开展上小型法制课的方式,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制知识,如虎牙居委会文化中心户胡xx,高家店村文化中心户王xx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给群众讲法律知识,几年来受教育的群众达1000多人次。

4、加大对外来人口的管理,确保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落实。几年来,街办普法办与街办计生办加强合作,规范居(村)外来人口的登记,并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按照计生办的要求,对育龄人员进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发放计生法规资料,并认真登记造册。二是结合项目建设,搞好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街办针对xx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多、人员复杂的特点,依靠xx高速公路xx段项目部xx路桥公司,认真落实了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并针对施工单位与群众发生矛盾这一问题,二00三年对辖区xx、xxx两村进行了专项整治,同时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学习了《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民事法律知识。工区内办专栏5期,拉宣传横幅20条,收到了较好效果。施工队与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明显下降,保证了施工顺利进行。三是根据外出打工和外来打工人员多的特点,积极配合劳动保障服务站,维护打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放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服务指南3000余份,深受外出和外来打工人员的欢迎。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三、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有效推进依法治处工作。

1、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管理机制,确保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落实。一是街办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机关内部管理,“四五”普法期间先后制定完善机关管理制度10项,使机关管理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二是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在计划生育管理上,街办社会事务办认真制定计划,分类管理,规范了计划生育月报制,育龄妇女学习制度。在广大育龄妇女中广泛宣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并对全处育龄妇女进行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考核,使街办计划生育工作走在全区的前列。同时社会办在低保申报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了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办,对群众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坚决予以取消。2003年xx居委会对低保对象有意见,举报到街办,街办社会事务办接到群众举报后,经核实后对六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了低保资格,受到群众好评。在经济管理上,街办与各居(村)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状,把安全生产、森林防火、乡镇船舶管理作为依法治理的重点,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同时在全处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

2、以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为龙头,扎实推进街办依法治理工作。街办以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为契机,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下发的实施方案,2003年9月,街办下发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方案以及考核目标。同时成立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街办6个居(村)委会全面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通过采取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机构,重点培育,全面创建,检查考核,深入推进的方式,在街办开展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为主题,以加强“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以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街办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一是居(村)依法建制,以制治村。街办所辖6个居(村)委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四民主、两公开”,制定和完善了《居(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并上墙。2004年,街办以全区在xx居委会召开“两公开”现场会为契机,全面规范各居(村)“两公开”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使全处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得到了深化。二是坚持民主管理,突出依法治理的核心。第一是完善村民议事恳谈会制度。2003年,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关于完善居(村)民议事恳谈会制度的通知》,规范了居(村)级村民议事制度。第二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街办经济办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结合各居(村)的财务管理现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居(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印发到居(村),使居(村)财务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第三是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干部制度,保证居(村)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街办各居(村)每年在“七一”前夕广泛开展了党员评议居(村)支部委员和村民代表评议居(村)委会干部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党支部、居(村)委会班子的工作。

3、普治并举,切实注重四个结合。依法治理是一项立体的系统工程,为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街道办事处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四个结合。

(1)依法治理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居(村)民致富奔小康有机结合。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全处居(村)奔小康的步伐是我们依法治处的根本目的所在。街道办事处党委在认真分析了全处情况以后提出:只有发展企业,搞好招商引资,抓好农村结构调整才是唯一的出路。全处六个居(村)根据各自居(村)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发展经济,如xx委会在xx水泥厂和xx化工厂两个项目落户后,共解决300余人的劳动力就业问题,每年创收20多万元。同时利用紧靠318国道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xx居委会积极促使xx钢铁和xx重汽落户该居,使已沉寂多年的闲置资产复活,带动了居委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大胆开发农家乐项目,为农民致富开辟了新路子。

(2)、把依法治理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xx街办是全区面积最大的街办,山多条件差。对此,街办党委围绕路、电、水、通信等群众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一是从2001年到2003年用3年时间分阶段对辖区的主要乡村道路进行路基改造,从而实现村村通硬化路、组组通硬化路或晴雨路。特别是2003年农税改革后,在居(村)经费很紧的情况下,xx、xxx、xxx、xx村经过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分别投资30万元、75万元、40万元、50万元,对居(村)的道路进行改造和硬化。保证了全处10000亩水果基地、3000亩蔬菜基地产品源源不断地销往外地,创造了良好的运输条件。二是积极协调,帮助各居(村)解决生产生活急需的一些问题。如,xx居委会原用电是xxx船厂转供电,很不方便,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街办积极与供电分局联系协调,抓住农网改造的时机,彻底解决了村民用电难的问题。三是地处后山的xx、xx两村,还存在通信难的问题,街办积极协助两个村与各家电信部门联系,在村设机站,架设通信电缆,解决了通信难的问题。

(3)、把依法治理与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依法治理工作是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保证。为此,街办始终把依法治理工作与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及时化解农村的各种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和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如xx高速公路在辖区建设,土地纠纷增多,外来流动人口突猛增加,给管理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治安形势变得更为复杂。街办及时通过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区、xx公路协调指挥部一起开展环境整治,及时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建设顺利开工。五年来确保街办实现了“四无”目标。

(4)、依法治理与班子建设,建章立制的有机结合。居(村)级组织是否健全、班子是否有战斗力、能否民主决策、居(村)民自治制度是否完善是依法治居(村)工作能否得以很好开展的关键。因此,街办在开展依法治理活动的同时,注重加强各居(村)党支部和居(村)委会两委班子的教育学习,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并认真组织每个班子成员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思想上提高对依法治居(村)的认识,并结合居(村)实际认真制订各种规章制度,目前我街办各居(村)都相继完善了居(村)民主自治章程。

四、取得的成效

五年来,通过街办、居(村)共同努力,街办的“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辖区公民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基本达到了“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通过“四五”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更浓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明显增强了。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了,居(村)领导干部决策前能够想到法律,决策中能够咨询法律,办事中能够依照法律。全处6个居(村)委会有4个居(村)委会有常年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始终有法律顾问参与。xx居委会多年来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五年来,居委会在发展经济上,充分发扬民主,决策前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决策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如xx市场的建设,居委会在决策前充分发扬民主,征求群众、代表意见,有部分人反对,有部分人赞同,根据这一情况,居委会反复论证,经多次讨论,最后决定建设,通过五年来的经营,证明这一决策是正确的。同时,xx居委会在征地、拆迁中严格依法办事,不与群众争利,在国家大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请区公证处监督,并进行公证。保证了近千万元的补偿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中,无一人闹事,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再如xx居委会专门聘请德胜律师事务所的陈xx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在解决遗留问题、债务纠纷上,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为居委会挽回了几十万无的经济损失等等。二是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素质明显提高。遇到问题找法律在人民群众中已相当普遍,“民告官”的官司明显增多,民事权利义务公证明显增多都说明了这一点。如xx村原九组村民xxx、xxx,在合村并组期间,九组群众以合村并组为名,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强行分了当事人承包的柑桔园,因合同还未到期,xxx、xxx没有与群众发生纠纷,而是通过法律采取为自己付个说法,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再如,胡xx、胡xx因占地补偿问题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将村委会告上法院,最终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利等等。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穗字[*]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下同)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居民自治是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广大居民群众当家作主,调动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重要途径。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将为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确保居民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区服务管理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队伍优良、职责明确、服务管理规范的自治组织,在创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有效对接与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的要求,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机制。老城区社区,继续完善在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下,各个工作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承担政府行政协管协办工作和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模式。“城中村”改制社区和商品房住宅社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站,配备专职人员,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由社区居管理。

(四)财务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组织居民活动经费、社区所得赞助资金及政府部门“费随事转”的有关工作经费,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按规定管理和支配。有关财务核算可由街道设置专账代管,实行单据报销制度。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布收支情况。

(五)不合理工作拒绝权。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工作有权拒绝。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现阶段主要承担本意见规定的工作,未经区、县级市政府批准,政府职能部门不得直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布置工作;经批准和确认需要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完成的工作,必须以书面形式委托,并将委托内容向居民公示,同时按照“费随事转”原则拨付相应的费用,并承担该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街道办事处不得随意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分派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

(六)居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权。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及专职人员的撤换等,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居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权。经1/5以上选民或1/5以上户代表或1/3以上居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提出解聘不称职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人员的建议;街道办事处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或者严重失职,不履行职责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也可以提出罢免建议,对不称职的专职人员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辞退。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由社区居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按法定程序表决决定。

三、组织开展社区建设,创建平安和谐社区

(一)制定发展工作规划。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制定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社区内有关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协调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及时向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关于社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二)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维护社区教育、文化、体育、福利和信息化等服务设施,充分利用社区商业服务资源,创造条件组织和开展社区便民利民、简易物业管理、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保健康复、居家养老、就业和再就业、星光老年之家、教育文化娱乐体育等服务工作,逐步健全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引导社区服务产业的发展。

(三)开展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文明社区、绿色社区、平安和谐社区等各种有利于提高社区文明程度的群众性创建活动。通过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意识。

(四)开展社区文体和公益活动。协调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依法培育、建立和发展社区兴趣性、公益性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参与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五)开展义工(志愿者)活动。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义工(志愿者)工作站,引导和动员单位和居民注册为义工(志愿者),组织开展经常性、制度化义工(志愿者)活动。

四、协助开展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一)协助民政、残联等部门开展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捐助、老龄、殡葬管理等工作;提供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名单;指引流浪乞讨人员到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发现社区内弃老弃婴和虐待妇孺、残疾人及强迫、指使未成年人强讨强要等行为,及时劝告和制止,并报告和协助街道办事处或公安部门查处。协助残联做好扶残助残工作,提供残疾人专项救助、医疗救助的申请名单和新发观残疾儿童名单,并指导社E残疾人协会工作。

(二)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区警务和治安管理工作。动员社区内各单位和居民搞好治安防范,开展治安联防。发现社区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违法违规观象,及时告知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协助做好社区内防范和处理等各种非法组织活动的工作。

(三)健全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调解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社区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社区专职调解员与社区义工(志愿者)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广泛吸收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验奉富的退休干部、有威望的老同志、热心调解工作的社区义工(志愿者)加入到调解队伍,提高调解工作质量。重点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的矛盾调解工作。要建立维稳、调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并向街道办事处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四)做好社区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的指引服务,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禁毒、扫黄打非等宣传教育活动。协助消防、交通、劳动保障、工商等部门开展消防、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

(五)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做好防灾救灾、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退管等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防空、防汛、防风、防震及防其他灾害工作,配合开展抗灾抢险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协助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做好本社区内相关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协助承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房管部门做好*市双特困户租赁住房补贴的有关工作;协助开展义务献血工作,负责对社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义务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协助做好社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内华侨、港澳台同胞、归侨侨眷和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做好妇女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六)协助街道办事处和计生部门做好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制定社区居民《计划生育公约》,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掌握社区内婚育和有关健康动态,提供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协助居民办理计划生育证件;建立计生人口管理资料档案,做好人口统计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助辖区内单位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协助街道办事处和教育部门做好青少年教育工作。对本社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适龄儿童不能适时接受义务教育或中途辍学的,及时对其家长进行教育劝告,并告知街道办事处及教育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和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的清查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青少年教育工作。

(八)协助街道办事处和统计部门做好统计、登记等工作。协助做好本社区人口普查、征兵登记、民兵整组、预备役登记工作;协助统计部门按时完成经政府批准的社区各类普查、统计调查任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协助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统计信息网络,配合做好信息资源共享和整合工作。

(九)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市场监督和消费者维权等工作。发现无照经营、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制假售假、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告知并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协助下岗职工、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等业务。

五、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搞好社区管理

(一)配合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按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发动并协助组织实施;协助市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管理社区内的市政公共设施、绿地和树木,制止损坏市政设施和绿化、危及市政设施安全的行为,发现问题或接到居民投诉,及时告知并协助主管部门查处;协助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社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并协助主管部门查处;发现社区内有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告知街道办事处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

(二)维护社区环境,做好环境保护、市容环卫法律法规的宣传。对保洁队伍的日常工作实施监督;对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对社区内设置、维修各类管、线、亭、台、牌、栏等施工行为实施监督。发现违法违章问题,及时报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人员整改,并协助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查处。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维护社区内商业经营秩序,制止商铺占道经营、乱摆卖现象。对内街设置肉菜市场和商业网点实行监督,凡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改变设置而影响居民生活、有碍社区环境卫生的,告知街道办事处和主管部门并协助查处;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环境保护监督,并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对社区内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和污染扰民等情况进行查证。

(三)协助做好施工安全和房屋安全工作。对社区内建筑施工单位破坏周边环境卫生或阻塞交通、损坏道路等不文明施工行为,以及社区内闲置工地环境卫生脏乱差,存在治安、消防隐患的,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和主管部门并协助查处;发现社区内有危房,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街道办事处和房管部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住户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留置送达拆迁裁决文书或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时,派代表到场作为证明人。

(四)协助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开展社区内交通安全监督,发现影响交通安全、畅通问题,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并协助主管部门查处。对社区内乱停乱放和内街内巷夜间机动车噪声扰民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拒绝改正的,告知街道办事处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

(五)协助做好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定期审查社区内物业公司落实各项居民事务工作情况,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内物业管理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指导监督工作;配合街道办事处处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负责调解小区居民群众的投诉。对物业公司不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行为,告知街道办事处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配合街道办事处推进物业管理。对未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老城区,由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小区内失业下岗和“4050”人员,领取低侏、离退休人员,实行以治安、环境卫生管理为重点,自我管理为主体,灵活、简易、经济的简易物业管理模式。

(六)协助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社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饮食单位和集体食堂,发现社区内有非法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和无证经营饮食行为,告知街道办事处并协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查处。配合街道办事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除“四害”和消毒防疫工作。协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

(七)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发现违反消防法的行为,告知街道办事处并协助消防部门查处。发生火灾时,配合消防机构维持现场秩序和开展救灾。

六、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依法行政和社区管理水平

(一)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政府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行使职权,凡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责,未经批准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权对职能部门在社区的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工作实施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和居民的投诉,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及时收集情况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核实处理,跟踪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社区居民通报。

(二)对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社区推荐居民代表参加街道办事处召开的居民代表会议,街道办事处对涉及居民的重要事项要向居民代表通报,居民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居民代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有权对街道办事处在社区行使行政职权的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公开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处理和答复。

(三)对公共服务单位的监督。居民代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有权对供水、供电、供气、电信传媒等公共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要及时处理并回复。

七、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一)落实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各区、县级市要继续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含社区警务室)的达标建设工作。市财政安排专款补助各区、县级市加快办公用房的达标工作,各区、县级市也要落实资金,确保到*年底,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含社区警务室)使用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对新建的居住区,要抓好落实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划部门批准的公建配套标准和位置,提供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星光老年之家、文化站等公益配套设施,并按市政园林部门批准的配套绿化规划进行绿化建设等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社区公益配套设施和配套绿化的落实和使用,协助主管部门对不按规定配套或改变使用功能的情况进行查处。

(二)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项经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服务、党建经费和社区专职人员的工资、兼职成员的补贴等支出,按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其中,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按照社区规模大小,以实际居民户数(居住半年以上)计算,1,000户以下每月1,500元,1,001户至2,O00户每月2,00O元,2,001户至3,000户每月2,500元,3,001户以上每月3,000元,所需费用由财政拨付给街道办事处统筹辖内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社区组织居民活动的经费每月不少于500元,由区、县级市财政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的租金和水电费参照民用标准收取。

(三)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逐步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和工作奖励机制。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兼职成员的误工补贴,由区、县级市财政负责,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计生协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按照省、平顶山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关于开展“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先进协会”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计生协系统开展“双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中心,坚持“四个重在”,以服务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促进协会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持续、科学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双争”活动,着力解决协会组织建设和协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各级计生协会创先争优意识,在全系统营造“有第一必争,有先进必当,有红旗必扛,有标杆必超”的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协会组织,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促进协会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一支“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计生协的生力军作用,推动计生协事业科学发展。

三、主要内容

围绕实现计生协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双争”活动内容以《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草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科学发展规划纲要》、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全市计生协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为基本依据。

乡、村两级争创先进计生协会,要努力做到“六个好”:

1、组织建设好。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乡级计生协组织健全,有专人负责计生协会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基层协会组织数量稳定,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普遍建立协会组织,做到“组织健全、结构优化、素质提高、活力增强”。各项组织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村级计生协组织健全,有 “会员之家”,有专人负责并能正常开展协会工作,协会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2、队伍建设好。大力推进协会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方法,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使组织动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资源开发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好。科技骨干、致富能人和有文化、有知识的年轻人在会员队伍中的比例逐步提高,会员结构不断优化。积极推动五支志愿者队伍建设,使计生协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协会活力不断增强。

3、工作机制好。乡、村工作制度完善,生育关怀行动、村级计生协规范化建设、计生保险、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计生协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企业协会建设、协会组织形式创新等相关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科学有序。

4、工作保障好。党委、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村(社区)“两委”把计生协建设和发挥计生协作用纳入人口计生事业整体规划。经费投入在同级人口计生事业费中占有一定比例,并逐年有所增加。协会机关工作条件逐步改善。基层协会“会员之家”普遍建立,多数“会员之家”做到“五有”,即有活动场地、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服务计划和记录。人口文化大院活动富有特色。

5、工作业绩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改进服务方法,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乡、村两级在推动计生协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上取得新成效。拓展协会服务领域,在建立专项基(资)金、创办“生育关怀”项目基地、争取政府资助、协调社会参与、组织会员带动和开展家政服务6个方面,有较大的进展和突破。遵循“三自”方针,认真开展村(社区)示范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一公约五服务、一建议四参与、一监督三评议”计生协参与群众自治的科学运作模式,深化宣传教育、反映群众诉求、维护妇女权益,在推进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取得新成效。生育关怀行动领导有力,生育关怀资金形成规模,项目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生育关怀品牌特色鲜明,生育关怀行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及平顶山市人口计生委、平顶山市计生协《关于在全市建立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的通知》,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计划生育保险工作运行机制,推动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宣传倡导工作富有成效。

6、民主评议好。

四、组织方法

1、“双争”活动从XX年3月开始,至2013年年底结束。

2、乡级计生协的“双争”活动由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负责组织,村级计生协的“双争”活动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参照市里的做法负责组织。

五、评选表彰

1、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每年对各乡镇、街道的“双争”活动进行一次评估表彰。

2、评选工作程序:一是单位申报;二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推荐;三是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组织评估;四是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表彰单位;五是在市人口计生委网站公示。

3、每年评选表彰4个乡级“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20个村级“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对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的单位授予“优秀计生协”称号。

六、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双争”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成立“双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争创活动的组织实施。

2、严格创建标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要把争创工作作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有效形式,要严格按照市里制定的争创标准,实事求是地上报创建单位,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计生协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按照省、平顶山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关于开展“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先进协会”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计生协系统开展“双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中心,坚持“四个重在”,以服务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促进协会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持续、科学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双争”活动,着力解决协会组织建设和协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各级计生协会创先争优意识,在全系统营造“有第一必争,有先进必当,有红旗必扛,有标杆必超”的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协会组织,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促进协会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一支“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计生协的生力军作用,推动计生协事业科学发展。

三、主要内容

围绕实现计生协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双争”活动内容以《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草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科学发展规划纲要》、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全市计生协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为基本依据。

乡、村两级争创先进计生协会,要努力做到“六个好”:

1、组织建设好。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乡级计生协组织健全,有专人负责计生协会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基层协会组织数量稳定,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普遍建立协会组织,做到“组织健全、结构优化、素质提高、活力增强”。各项组织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村级计生协组织健全,有 “会员之家”,有专人负责并能正常开展协会工作,协会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2、队伍建设好。大力推进协会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方法,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使组织动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资源开发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好。科技骨干、致富能人和有文化、有知识的年轻人在会员队伍中的比例逐步提高,会员结构不断优化。积极推动五支志愿者队伍建设,使计生协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协会活力不断增强。

3、工作机制好。乡、村工作制度完善,生育关怀行动、村级计生协规范化建设、计生保险、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计生协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企业协会建设、协会组织形式创新等相关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科学有序。

4、工作保障好。党委、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村(社区)“两委”把计生协建设和发挥计生协作用纳入人口计生事业整体规划。经费投入在同级人口计生事业费中占有一定比例,并逐年有所增加。协会机关工作条件逐步改善。基层协会“会员之家”普遍建立,多数“会员之家”做到“五有”,即有活动场地、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服务计划和记录。人口文化大院活动富有特色。

5、工作业绩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改进服务方法,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乡、村两级在推动计生协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上取得新成效。拓展协会服务领域,在建立专项基(资)金、创办“生育关怀”项目基地、争取政府资助、协调社会参与、组织会员带动和开展家政服务6个方面,有较大的进展和突破。遵循“三自”方针,认真开展村(社区)示范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一公约五服务、一建议四参与、一监督三评议”计生协参与群众自治的科学运作模式,深化宣传教育、反映群众诉求、维护妇女权益,在推进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取得新成效。生育关怀行动领导有力,生育关怀资金形成规模,项目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生育关怀品牌特色鲜明,生育关怀行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及平顶山市人口计生委、平顶山市计生协《关于在全市建立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的通知》,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计划生育保险工作运行机制,推动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宣传倡导工作富有成效。

6、民主评议好。

四、组织方法

1、“双争”活动从XX年3月开始,至2013年年底结束。

2、乡级计生协的“双争”活动由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负责组织,村级计生协的“双争”活动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参照市里的做法负责组织。

五、评选表彰

1、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每年对各乡镇、街道的“双争”活动进行一次评估表彰。

2、评选工作程序:一是单位申报;二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推荐;三是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组织评估;四是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表彰单位;五是在市人口计生委网站公示。

3、每年评选表彰4个乡级“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20个村级“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对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的单位授予“优秀计生协”称号。

六、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双争”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成立“双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争创活动的组织实施。

2、严格创建标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要把争创工作作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有效形式,要严格按照市里制定的争创标准,实事求是地上报创建单位,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

街道办关工委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了计划

1.认真制定发展计划。各党组织要按照下达的发展党员总量计划和结构计划,在全面盘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基础上,将总量计划分解落实到党支部、具体对象。街道党群工作办要将结构计划落实到各行业、各领域和基层单位、发展对象,严格防止坐在办公室搞数据匡算,防止平均分计划、卡比例。

2.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各党组织要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上报,以便全街进行调度并动态微调。街道党群工作办将每季度调度一次,适时对各党组织的发展指标进行微调。

二、全面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3.做好重点群体发展党员工作。对产业工人,要重点从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对高知识群体,要注重从学校、医院、企业、社会组织中培养,从市级以上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计划入选人员、科研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中确定一批重点培养对象,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专家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集中培训和实践锻炼,做好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工作,加大组织吸纳力度;高级知识分子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的,由街道党群工作办直接做好联系培养工作;对发展对象较多的单位,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报经街道党工委汇总后,经区委组织部审批,可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新增的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要注意向重点群体倾斜。

4.强化薄弱领域发展党员工作。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以高新技术、互联网、文化艺术、金融服务和机械制造业、建筑业、电子电器行业领域为重点,培养和发展一批先进性、代表性强的优秀分子入党,注意从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要结合对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动态调整,缓解薄弱领域发展党员计划不足的问题。

三、突出发展党员的政治标准

5.严格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结合实际列出政治上不合格的负面清单,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想混入党内捞好处的,决不能发展入党。进一步压实各党委、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责任,精心挑选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做细做实日常培养教育工作。

6.规范发展流程。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政治审查、组织审批、入党宣誓、按期转正等入党基本程序,自查和整改入党程序及材料层层加码问题。街道党群工作办将探索实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

7.强化政治审查。各社区党委要指导基层党支部从严从实搞好政治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汇总后以表格形式报街道,经街道党群工作办会同执纪执法和统战部门政审联审,考实考准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确保每名新党员都是政治合格的先进分子。

四、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