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城乡规划建设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服务大局,提升质量效益,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管股

参与股室:质监站

继续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个百分百”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规划技术股

参与股室:规划股、村规股、规划监察大队

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及《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加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和实施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

(三)城市建设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城建股

参与股室:质监站、燃气办

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城镇减排监督检查,对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运营开展督促检查。

(四)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村规股

参与股室:建管股、质监站

继续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及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危房改造及新建房屋的质量安全情况,确保完成改造任务。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检查。

(五)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质监站

参与股室:建管股

加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力度,强化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墙体保温材料和施工环节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六)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管股、质监站

参与股室:城建股、招标办

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资质、违规招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注册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责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开展全县工程招标机构市场行为、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建设监理市场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继续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住宅质量和工程勘察质量等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和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质监站

参与股室:建管股

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县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全县健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管理机制和制度,开展应用高强钢筋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3年7月上、中旬)

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并印发我局的工作方案,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3年7月下旬至11月中旬)

认真组织好县级检查及自查工作,并积极做好迎接省厅和市局检查的准备工作。及时梳理分析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成效。局有关股室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对本县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月中旬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由分管领导主抓,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小组。

由政策法规股负责统筹安排、协调专项检查工作的贯彻和执行,各成员具体负责本业务股室牵头工作检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参与其他业务股室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由各业务股室牵头,政策法规股参与。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相关股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与行业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的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服从于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监督各项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履行好财政监督职责;通过日常化、制度化的财政监督管理,及时、正确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财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管理机制

在财政内部实现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紧密融合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财政内部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的原则。财政监督是财政各业务处室和财政监督机构的共同职责,要实现财政监督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专门监督与日常监督的有机融合,把财政监督有效地融入到财政管理中去。

(二)财政监督为管理服务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相结合,从单纯查处问题转到规范管理上来,从临时性事后检查转到经常性的全过程监控上来,从个别问题的查处转到规范全系统、全行业的财务管理上来,切实服务和促进被检查单位规范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三)依法监督原则。通过完善财政内部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依法实施监督,促进被监督对象加强财政、财务制度建设,按法律法规办事。

(四)内外并举的原则。内外结合,统筹兼顾,既要重视对部门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又要重视对财政部门内部资金分配过程的监控,实现“查外促内,查内促管”。

四、财政监督体系

逐步建立以“财政内部监督、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会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四大财政监督体系。

(一)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体系。形成业务处室日常监督、监督机构专门监督、业务处室与监督机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关联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监督框架。实现财政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核证相结合,涵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整体优势。

(二)财政收入政策制定、执行、管理的收入监督体系。重点是对农税征收和收缴财政性资金的部门征管质量进行再监督;对非税收入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的监督。

(三)财政支出审核、调查、跟踪管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支出监督体系。重点加强行政事业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社会保障及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特别是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四)会计人员、机构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管理相结合的会计监督体系。主要是对各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会计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管,以遏制会计造假,规范会计秩序,服务宏观管理,维护公众利益为目标,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严厉打击造假行为和扰乱会计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逐步健全会计监督社会化体系。

五、财政监督职责划分

财政“大监督"的核心理念是在财政机关内部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良性监督工作格局,确立各业务处室和监督机构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体系,充分体现新形势下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高度融合的特征。各业务处室与监督机构应共同参与、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对财政管理活动事前审核、事中跟踪监控、事后检查和评价的多层次监督,使业务流、资金流的每个节点都能得到有效监督。按照上述财政监督的四个体系,将业务处室与监督机构的具体监督职责划分如下:

财政业务处室主要履行以下监督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流程规定,认真履行财政管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作用,按时进行预算指标和收支执行情况的核对,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预算单位具体了预算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施财政资金(资产)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漏洞,牵头制定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

1.收入监督。主要是对农税收入和非税收入的收入政策执行、收入进度、收入结构、征收措施、征收质量以及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拨付、票据使用等情况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执行情况分析等。

责任处室:

(1)农税收入征管监督—办公室(农税征管)、预算处。

(2)非税收入征管监督—预算处、经建处和收入管理相关业务处室。

2.支出监督。主要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等的支出结构、支出范围、资金流向流量、使用效益的监督。涉及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决算管理、支出标准、银行账户管理、支出绩效考核等。

责任处室:预算处、行政事业处、经建处、企业处、办公室(农财职责)和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处。

3.内部监督。主要对各业务处室的制度建设、内控机制、指标分配、资金拨付、预算追加和履行职责等内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等。加强财政内部业务流转环节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

责任处室:预算处、行政事业处、经建处、企业处、办公室和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处。

4.会计监督。主要是对单位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情况、会计账簿设置规范性、会计资料真实性、会计核算合规性、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及会计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等进行的监督。

责任处室: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处和相关业务处室

局监督检查机构主要履行以下监督职责:按照职责和工作流程规定,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对全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规范程序,对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配合相关业务处室实施监督检查。

1.负责全局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统一制定、组织实施、总结考核等工作。

2.负责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工作。包括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规范性操作制度、处理处罚协调操作规程、建立财政检查法规库等。

3.负责对检查结果整改情况的牵头并促进落实。

4.联合相关业务处室开展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如:围绕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选择教育、社保、科技、农业等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开展专项检查;对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局各业务处室和单位应根据财政监督内容和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和要求明确如下:

各业务处室要强化对预算单位日常监管工作,将财政监管工作延伸到财政“资金链”的末端──用款单位。一是每年对所有预算单位预算、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核查。二是每年对部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或部门预算综合检查。三是对已完工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查。四是每年组织对部分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项专项资金检查要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年终,各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形成综合监督检查报告,专题检查报告与综合监督报告报送局领导的同时抄送监督检查部门。

(二)办公室(农税征管)每年组织对农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票据管理进行稽查,并达到一定的覆盖面。

(三)预算处在国库集中收付、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环节的监督必须全部覆盖。每年组织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票据管理稽查,并达到一定的覆盖面。

(四)国资及绩效评价(会计管理)处不定期组织对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五)办公室(财政监督职责)配合业务处室完成年度确定的专项检查计划,并督促全局检查计划的完成。

七、实施步骤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09年上半年,在全局进行财政“大监督”理念宣传,统一思想,使每个财政干部自觉把财政监督融入具体的财政管理工作中。

(二)设计制度、进行试点。2009年下半年起,各业务处室应按业务流、资金流设计管理与监督制度,认真履行财政管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事前审核、事中监控的作用,制定或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确定1-2个处室进行试点工作。

(三)制定目标、全面推进。2010年,全面推行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确定年度监督目标任务后,各处室按各自职责履行财政监督任务,形成全员参与、分工明确、各负其职的财政监督大格局。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局成立“财政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余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和国库支付中心、契税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财政监督部门)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审查并通过财政监督的重大制度、确定年度财政检查的重点项目、听取年度财政监督情况汇报、研究财政监督重要问题的处理处罚等。各业务处室和支付中心契税所必须指定一名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度保障。

1.完善配套制度。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的有关精神,各业务处室应结合局内部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制定并完善相关财政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制度,办公室(财政监督职责)、企财处(税政法制职责)应进一步细化、规范具体的监督检查操作规程,完善有关配套制度。

2.建立监督检查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财政监督依法检查、有效检查,防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真正使财政监督工作融入财政管理中。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服从于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监督各项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履行好财政监督职责;通过日常化、制度化的财政监督管理,及时、正确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财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管理机制

在财政内部实现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紧密融合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财政内部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的原则。财政监督是财政各业务处室和财政监督机构的共同职责,要实现财政监督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专门监督与日常监督的有机融合,把财政监督有效地融入到财政管理中去。

(二)财政监督为管理服务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相结合,从单纯查处问题转到规范管理上来,从临时性事后检查转到经常性的全过程监控上来,从个别问题的查处转到规范全系统、全行业的财务管理上来,切实服务和促进被检查单位规范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三)依法监督原则。通过完善财政内部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依法实施监督,促进被监督对象加强财政、财务制度建设,按法律法规办事。

(四)内外并举的原则。内外结合,统筹兼顾,既要重视对部门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又要重视对财政部门内部资金分配过程的监控,实现“查外促内,查内促管”。

四、财政监督体系

逐步建立以“财政内部监督、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会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四大财政监督体系。

(一)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体系。形成业务处室日常监督、监督机构专门监督、业务处室与监督机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关联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监督框架。实现财政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核证相结合,涵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整体优势。

(二)财政收入政策制定、执行、管理的收入监督体系。重点是对农税征收和收缴财政性资金的部门征管质量进行再监督;对非税收入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的监督。

(三)财政支出审核、调查、跟踪管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支出监督体系。重点加强行政事业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社会保障及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特别是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四)会计人员、机构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管理相结合的会计监督体系。主要是对各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会计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管,以遏制会计造假,规范会计秩序,服务宏观管理,维护公众利益为目标,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严厉打击造假行为和扰乱会计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逐步健全会计监督社会化体系。

五、财政监督职责划分

财政“大监督"的核心理念是在财政机关内部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良性监督工作格局,确立各业务处室和监督机构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体系,充分体现新形势下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高度融合的特征。各业务处室与监督机构应共同参与、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对财政管理活动事前审核、事中跟踪监控、事后检查和评价的多层次监督,使业务流、资金流的每个节点都能得到有效监督。按照上述财政监督的四个体系,将业务处室与监督机构的具体监督职责划分如下:

财政业务处室主要履行以下监督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流程规定,认真履行财政管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作用,按时进行预算指标和收支执行情况的核对,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预算单位具体了预算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施财政资金(资产)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漏洞,牵头制定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

1.收入监督。主要是对农税收入和非税收入的收入政策执行、收入进度、收入结构、征收措施、征收质量以及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拨付、票据使用等情况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执行情况分析等。

责任处室:

(1)农税收入征管监督—办公室(农税征管)、预算处。

(2)非税收入征管监督—预算处、经建处和收入管理相关业务处室。

2.支出监督。主要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等的支出结构、支出范围、资金流向流量、使用效益的监督。涉及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决算管理、支出标准、银行账户管理、支出绩效考核等。

责任处室:预算处、行政事业处、经建处、企业处、办公室(农财职责)和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处。

3.内部监督。主要对各业务处室的制度建设、内控机制、指标分配、资金拨付、预算追加和履行职责等内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等。加强财政内部业务流转环节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

责任处室:预算处、行政事业处、经建处、企业处、办公室和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处。

4.会计监督。主要是对单位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情况、会计账簿设置规范性、会计资料真实性、会计核算合规性、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及会计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等进行的监督。

责任处室: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处和相关业务处室

局监督检查机构主要履行以下监督职责:按照职责和工作流程规定,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对全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规范程序,对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配合相关业务处室实施监督检查。

1.负责全局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统一制定、组织实施、总结考核等工作。

2.负责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工作。包括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规范性操作制度、处理处罚协调操作规程、建立财政检查法规库等。

3.负责对检查结果整改情况的牵头并促进落实。

4.联合相关业务处室开展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如:围绕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选择教育、社保、科技、农业等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开展专项检查;对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局各业务处室和单位应根据财政监督内容和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和要求明确如下:

各业务处室要强化对预算单位日常监管工作,将财政监管工作延伸到财政“资金链”的末端──用款单位。一是每年对所有预算单位预算、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核查。二是每年对部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或部门预算综合检查。三是对已完工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查。四是每年组织对部分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项专项资金检查要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年终,各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形成综合监督检查报告,专题检查报告与综合监督报告报送局领导的同时抄送监督检查部门。

(二)办公室(农税征管)每年组织对农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票据管理进行稽查,并达到一定的覆盖面。

(三)预算处在国库集中收付、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环节的监督必须全部覆盖。每年组织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票据管理稽查,并达到一定的覆盖面。

(四)国资及绩效评价(会计管理)处不定期组织对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五)办公室(财政监督职责)配合业务处室完成年度确定的专项检查计划,并督促全局检查计划的完成。

七、实施步骤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09年上半年,在全局进行财政“大监督”理念宣传,统一思想,使每个财政干部自觉把财政监督融入具体的财政管理工作中。

(二)设计制度、进行试点。2009年下半年起,各业务处室应按业务流、资金流设计管理与监督制度,认真履行财政管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事前审核、事中监控的作用,制定或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确定1-2个处室进行试点工作。

(三)制定目标、全面推进。2010年,全面推行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确定年度监督目标任务后,各处室按各自职责履行财政监督任务,形成全员参与、分工明确、各负其职的财政监督大格局。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局成立“财政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余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和国库支付中心、契税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财政监督部门)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审查并通过财政监督的重大制度、确定年度财政检查的重点项目、听取年度财政监督情况汇报、研究财政监督重要问题的处理处罚等。各业务处室和支付中心契税所必须指定一名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度保障。

1.完善配套制度。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的有关精神,各业务处室应结合局内部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制定并完善相关财政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制度,办公室(财政监督职责)、企财处(税政法制职责)应进一步细化、规范具体的监督检查操作规程,完善有关配套制度。

2.建立监督检查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财政监督依法检查、有效检查,防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真正使财政监督工作融入财政管理中。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紧扣全县反腐倡廉新形势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涵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创铸树”活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创三优”。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铸利剑”。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三是“树新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全面提升,组织充分信任,群众广泛好评。二是“三转”更加到位,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需要。三是履职更加有效,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举措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把“创铸树”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自身建设和正风反腐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县纪委监察局主要举措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和市委指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

室等;完成时限:2015年5月底)

2.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按县委部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

4.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建立全县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党委(党组)会认真学、工作会议选择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

5.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6.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建立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制定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探索将是否启动“一案双查”作为违纪案件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7.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备用人选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8.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时按质报告的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9.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派驻机构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0.加强巡视联络。制定我县巡视联络工作办法,充分发挥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提升履职能力

11.围绕“三转”狠抓干部培训。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培训班,扎实开展“清风讲坛”学习培训活动,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2.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出口,统筹推进委局各室、派驻(出)机构以及地方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3.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基层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4.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办法,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5.参加廉洁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加在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5月)

16.开展“订单式”调研。围绕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纪检体制改革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四)聚焦主责主业

17.集中查办、通报一批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财政项目资金、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8.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重要复杂举报件分析研判及办理机制,深化委局领导干部带信下访活动。(牵头单位: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9.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建立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常态机制。(牵头单位:牵头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0.持续发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巩固深化“9+6”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新形式、新动向,结合全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1.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的集中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2.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6月)

23.深化社会评价。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地方、部门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4.严格按照规定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群众有反映、经过核查有问题的绝不轻易放过,努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五)严格纪律约束

2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6.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新提任的干部,要实行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新调入的干部,要严格审查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9月)

27.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

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8.深化“纪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纪检”。(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9.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六)加强激励关怀

30.开展“新常态、新生活”爱家倡廉主题活动。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接送一次子女或做一次亲子交心谈话、帮家属做一次家务劳动、陪父母户外活动一次、读一本经典文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家庭角色意识、生活责任意识和阳光工作生活的社会担当。(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1.选树纪检监察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2.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深化“标兵室”评选活动,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3.探索完善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机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4.认真执行带薪休假、探望慰问、困难帮扶、工会活动等政策规定。(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5.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铸树”活动,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活动,确保人人参加活动、个个受到教育、切实体现成效。委局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活动有关事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创铸树”活动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和会务组、材料简报和宣传组。委局各室按职能负责相应的工作,并实行室主任(负责人)负责制。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举措。“创铸树”活动的重点,是紧扣忠诚、干净、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紧扣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紧扣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切实为全县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向党委(党组)报告,争取工作支持;要及时制定方案,精心统筹谋划,认真抓好落实;要创新活动载体,项目化推进,倒排工期、强化责任,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点”,促进活动取得实效。委局机关各牵头科室要迅速形成相关具体方案,及早报委局领导审定后实施。各片区纪工委,各镇乡纪委,各园区、社区纪工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于4月23日前报县纪委。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组织领导和检查方式

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局统一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财政所分别负责,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牵头实施。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及财政所所长负责,自查面要达100%,重点检查人员由财政监督检查局、乡财局、预算股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

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日—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3月5日—3月30日。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6月、12月,9月份接受上级交叉检查。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各乡镇财政所检查范围和内容:2011年度乡镇财务收支及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会计基础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违规行为,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检查范围和内容:财政专户管理与资金安全检查,科室全面履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帐册是否健全、登记是否合法、资金状况是否全面、对账手续是否齐全等和二级单位201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情况及资金安全,财政专户撤并情况的“回头看”。

四、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的方法

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采取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检查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内查外调,提高检查效果,进而增强查处问题、改进管理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从而提高内部检查的有效性。

(二)检查的步骤

1、自查阶段(2月25日—3月4日):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及乡镇财政所,按照自行管理权限对2011年工作中的漏洞进行自查、自测。特别是资金管理环节、财务管理核算情况等。自查结束后,及时向财政监督检查局报送自查报告及自查表。

2、重点检查阶段(3月5日—3月30日):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对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银行帐户管理、财政财务收支与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及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提出相关整改落实建议,形成专题材料。

3、整改落实阶段:局各科室、二级单位及财政所要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进行整改提高,对内部监督检查建议逐条进行落实,并向财政监督局提报意见反馈,整改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检查工作要求

1、被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本科室、二级单位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所需一并报送自查表。

2、被检查单位要全面、及时地提供检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帐表、凭证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财政监督人员搞好检查工作。

3、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程序。所有检查项目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58号)有关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6篇

论文关键词 检察联络室 社会管理 职能定位

一、检察联络室的概念及发展

(一)检察联络室的概念

检察联络室,广义上即基层检察院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具体的体现有乡镇检察室、社区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等。类似于公安机关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所,法院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法庭。

(二)检察联络室的发展

检察机关1979年恢复重建,最早提出检察联络室概念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豍而乡镇检察室在随后的发展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各地检察机关盲目设置,办案行为不规范,超越职权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到1993年,高检院政治部发出了《关于整顿各类检察室的通知》,1997年、1998年高检院陆续发出通知,逐渐撤销了设在国家行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检察室。

检察室的设置逐渐退出舞台,直至中央下发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后,各地检察机关关于检察联络室建立的讨论逐渐展开,各地纷纷探索新的模式。2009年高检院下发《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豎同年,高检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豏各种迹象表明检察联络室的探索建立重新复苏,目前检察联络室的设立仍然处在探索阶段。

(三)检察联络室的设立现状

不少基层检察院探索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开展巡回检察和设立派出检察室,推进工作重心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就地受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2008年以来,共有883个基层检察院新设立派出检察室1118个。

2008年底,全国各地开始了检察联络室建设的探索工作:2008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设立36个乡镇检察室并强力推进。2009年河南省检察院在重点乡镇设立检察室72个。同年,内蒙古自治区建立检察室62个。2010年,山西省检察院开始在全省试行派驻检察室。

二、检察联络室的设立基础

(一)以宪法为根本的检察职能延伸

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活动是广义的社会管理活动,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中,检察机关属于广义的社会管理主体。根据宪法,检察机关应当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过程实质上也是检察机关寻求司法理念转变和执法手段创新的过程。从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出发,检察联络室的建立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乡镇检察联络室所履行的职能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乡镇的延伸。

(二)以权力制约为原则的监督体系建立

检察机承担着法律赋予的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和监督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责。在乡镇法院的派出法庭、公安的派出所以及司法局设立了基层司法机构,而乡镇检察联络室的缺位是我国乡镇司法体系的现状。我国的法律监督是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味着必须将法律监督渗透到农村。豑为了更好地实施对行政权、审判权的法律监督,实现公检法司的互相制约、互相配合,使整个法律系统相对完整,根据权利制约原则,社区检察室应与公安派出所、乡镇人民法庭和司法所一起构成独具特色的基层监督制约机制。

三、检察联络室设立原则

(一)立足检察职能

检察联络室作为检察机关的延伸,其职能应当符合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检察机关应在法律的框架下,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首先履行自己的职责,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刑事犯罪惩罚力度,通过办案活动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检察联络室应做到加强对基层、农村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监督法院、公安的执法过程,为人民提供权利保障。

(二)加强管理规范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检察联络室的设立因为设置范围宽、管理不规范,不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才逐渐被叫停,从而放慢了检察联络室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脚步。检察联络室设立后应当加强管理,禁止越权办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检察联络室检察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检察机关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细则,加强监督考核,避免执法不规范,专业化水平低,检察人员违法违规办案。

(三)深化检察机关创新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三项重点工作”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设立检察联络室是检察机关顺应时代要求,应赋予检察联络室相应的侦查监督、职务犯罪查办、社区矫正监督以及法制宣传等职能,同时明确乡镇检察室在不起诉、暂缓起诉和刑事和解中的职能作用,最深入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基层建设。

四、检察联络室的职能定位

1993年4月颁布的《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规定了检察联络室的六项工作,上述《工作条例》现已失效,工作内容不适用于当前检察联络室的职能定位,但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笔者归纳总结各地检察联络室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方法,认为在建设检察联络室的过程中,应明确检察联络室以下职能内容:

(一)法律监督职能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检察联络室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赋予乡镇检察室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检察联络室可以借助其深入基层的地理优势,加强对公安机关和法院派出机构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如:河南、云南、江苏等地的检察院开展了检察机关派驻侦查机关试点工作,在侦查机关,设立“检察官派驻侦查机关检察室”,通过查阅公安机关办案信息,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出席重大案件现场,提供引导取证建议等工作方式履行检察机关相关职能。上述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质量,促进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效果。

2.赋予乡镇检察室参与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乡镇检察室可以受理不服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并配合上级民行检察部门对抗诉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乡镇人民法庭审判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同时,乡镇检察室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宣传,引导农民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权益受损时,合法地运用检察监督手段进行救济,减少涉法信访。对于确实判决不公,法律程序存在错误的,引导群众走法律程序。

(二)服务窗口职能

《指导意见》中第一项和第五项的内容豖,凸显了检察联络室作为检察机关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的窗口的职能,在实行检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中检察联络室应重点做到:

1.接受案件线索。检察联络室可以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并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四川省检察机关在乡镇、街道设置检察工作点,由干警流动驻点开展接待群众来访,接受控告举报,开展职务犯罪线索收集等工作。豗检察机关还可以通过健全信息化的群众工作机制,在控告申诉、信访接待、检务公开、检务督察等环节不断推进信息化办公,通过电话、网络、信函、接访等受理方式的“四整合”,切实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2.深入群众化解矛盾。建立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工作机制,把向群众释法说理作为有效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性工作,重点对不(予)批准逮捕、不起诉、不受理、不立案、撤销案件、不予抗诉、不(提请)抗诉等类案件开展书面或口头释法说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消除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疑虑。

3.开展法制宣传。基层设立检察联络室应当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各种宣讲、巡展、咨询、调研等活动,为联系基层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犯罪预防职能

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检察联络室的重要职能之一,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乡镇改革、土地拆迁过程涉及了大量的土地征用、征地补偿、政府专项资金拨款、救济款物发放等问题,上述环节极易出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渎职等行为,检察联络室可以为反贪部门和反渎部门收集、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具体表现为:

1.加强职务犯罪查处。在乡镇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涉及大量的职务犯罪线索,可以赋予检察联络室,受理职务犯罪线索并开展初查工作的职能,认为有犯罪事实的,报送派出检察院检察长审查批准,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控告、检报、申诉的情况经查不属实,经派出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做好答复工作不予立案。

2.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检察联络室扎根基层,应做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在重点领域开展预防研究,并充分利用检察派驻机构的地理优势,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根本上杜绝职务犯罪。

(四)基层管理职能

1.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的进行。《刑法修正案(八)》首次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犯罪分子可以进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衔接监督工作机制则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社区矫正工作正处于试点阶段,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特点的检察工作方式——即符合社会管理创新的社区矫正衔接监督工作机制。

2.监督基层组织工作。检察联络室可以积极开展对基层组织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以及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监督,督促基层组织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以监督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促使行政执法部门积极作为,勤政廉政。对农村的重要工作进行监督,如村级组织换届情况、村财务公开情况、补贴款项发放情况、土地征用承包情况等,实现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如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设立驻派城关检察联络室率先把服务换届选举工作纳入新的工作监督点,该项工作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查处、规范”四个关键环节,切实解决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规范和完善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

二、检查的范围

重点检查2011年至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资金及阳光工程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2011年以前。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一是制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方案》;二是成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三是召开民生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检查业务培训;四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31日前)。

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针对本方案确定的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主要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履职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资金审批拨付情况和资金专账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着重检查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拨付,资金发放的流程是否科学严谨;是否有挤占、挪用、套用、截留、贪污、私分民生资金问题。

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请于5月25日前上报至局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26日前)。

针对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

1.整改重点内容。重点查处截留、挪用、挤占民生资金行为;违规收费行为,加重群众和企业负担行为;内外勾结,套取骗取民生资金行为;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

2.抓好分类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类处理。对一般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组织力量迅速查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骗取补贴资金的追缴要明确上缴期限。逾期不交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对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等腐败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坚决给予查办。

3.强化督促检查。局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案件查办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局属各单位、股室督促整改情况请于7月25日前报局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底前)

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要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要进行全面深入总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建立健全覆盖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和长效机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并于9月25日前报局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提高检查实效。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要把自查自纠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让各个方面有一个主动检查、主动纠正问题的机会。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抓好整改。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部门责任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先期已开展监督检查的,要组织回头看,巩固监督检查成果。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8篇

关键词:财政监督;惩防结合;机制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3-0016-02

一、强化财政监督理念,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科学的理念是正确行动的指南。从各地和我们以前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来看,往往重事后检查轻事前、事中监控,重突击检查轻日常监管,财政资金重分轻管、多头监督和重复监督现象严重,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备等等,这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地影响了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和财政资金运行的质量。为此,近两年来,我们谷城县财政监督局在坚持与时俱进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强化财政监督理念作为转变工作方式的着力点,逐步从注重资金分配轻监督问效向“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转变,从注重事后检查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全过程的监督转变,从注重对外监督检查向内外监督检查并举转变,从监督与管理脱节向贴近管理强化监督转变,树立了把“财政监督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财政改革与财政管理相结合”监督理念,寓监督于管理之中,从而建立和完善了我县的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如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为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我们尝试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程跟踪问效:首先同业务股室联系,对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计划进行了审核;项目开工后,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考核,监督拨款单位按项目进度拨款,建设单位按项目预算安排使用资金,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刻通知拨款单位停止拨付资金,并及时追回被截留、挪用资金;项目全部完工后,会同有关专家对项目效益情况进行评估,为今后项目建设总结经验。

财政监督的宗旨,是谋取财政效率最大化,从而达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们还将财政监督工作与财政精细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加大财政监督执法力度,将财政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作为监督检查的常规机制来抓实抓好,做到了“五项公开”: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公开。政府每年花了多少钱,怎么花的,都要细化到一定程度,形成统一的综合预算和决算报告,在人大会议上作汇报。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提高透明度。二是政府采购公开。对采购事项要公开招标,对采购目录要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J二及时向社会,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购人在采购后,应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三是专项资金使用公开。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两免一补”、粮食直接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财政专项资金,要公开所有资金的发放标准和每位受益人的领取情况;对农业和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管理,要公开项目工程预算和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区张榜公布,以便群众监督。四是编制人数公开,防止有的单位靠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消、调出不下编、留职不停薪、虚报工资表、冒领养老金等手段长期向财政伸手,甚至采取欺骗手段套取财政资金、吃空饷的现象发生。五是非税收人公开。对非税收入的法律依据、项目、标准、范同要公开,对执收执罚部门的财政收入返还数额也要公开,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对返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从财政监督的源头出发,实现了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二、严格财政监督程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1.加强监督检查的制度建设。按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才能使财政监督的规范管理有章可循。因此,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和丁作需要,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财政监督人员岗位职责》、《财政监督检查“六不准”》等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约束规范检查人员的行为,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2.细致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制定检查方案。在每次实施专项检查前,我们结合所要检查的内容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具体资金管理制度,整理被检查单位的会计报表、专项报告等基础资料,加强与局内部业务科室的协调配合,由业务科室提供财政专项资金的相关文件和拨付数额,然后根据检查资金的具体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或提纲,明确操作步骤和方式,使每位检查人员充分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和被查单位的有关情况,明确检查的要点、难点和切入点,做到政策清、情况明、检查有深度、找准问题所在,确保每次检查不走过场,力争达到检查的目的。

3.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行为要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批准文件、检查通知、持证检查、检查审理和处理决定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这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为完善财政监督方式和手段,规范检查工作,保证检查质量,我们严格按照省市财政监督局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检查项目采取呈报县政府批准,再对被检查单位下发《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和《财政检查通知书》,在检查中要求检查人员根据检查内容翔实记录检查的具体情况,做到边检查、边记录,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质量。在检查处理阶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财政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出具检查报告,通过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审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落实、检查资料的归档等几个环节完成整个检查丁作。

4.处罚与服务相结合,巩固财政监督检查成果。财政监督最终的目的是要“以监促管”,要为财政管理服务,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督检查是手段,服务是根本目的。我们在检查工作中,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分清情况按三个层次来处理解决:一是要加强财政执行能力,严把处罚关,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严重违规违纪单位给予财政经济处罚,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二是对确因对政策掌握或会计人员业务操作处理不当导致的违规违纪问题,本着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目的,向被检单位下达整改措施、调整账目、完善内控制度等处理意见,并主动帮助他们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提高这些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将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财政财务方面的问题及检查处理情况向其主管部门、财政分管职能科室进行反馈,让相关部门、科室了解掌握财政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加强管理或改进,也使其清楚监督检查工作的目的,从而支持监督检查工作,进而形成监管合力。

三、深化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财政执行能力

为拓展监督领域,深化监督职能,我们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内外结合,把握财政监督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树立了“大监督”观念,完善惩防体系,为公共财政监督体系的实现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9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部署和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在今明两年,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问题和偏差,保证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本次监督检查以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卫片执法、双保工作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同步推进、相互结合。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估、卫片执法检查、双保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进行。要坚持边排查、边研究、边治理、边整改,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等形式,全面排查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以查促转,完善机制。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注重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形成保证中央和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有效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内容

为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将该项检查与每年开展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双保工程”等工作结合进行,具体检查内容与分工如下:

1、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建设用地审批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局耕地保护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农业局)

2、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与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供地行为。(责任单位:市局土地利用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和“双保工程”监督检查,重点对卫片执法整改情况、“双保工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监察分局、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4、土地调控政策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包括土地差别化供地政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情况等。(责任单位:市局规划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

四、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监督检查拟采用自查、重点检查、卫片执法检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工作分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8月中旬)。制定“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文件进行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组织自查,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发改、农业、工信、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参加,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四方面内容进行自查,查明问题,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市局专项办公室,市局汇总后上报省厅和市专项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年9月——10月)。市局上述四个监督检查责任科(分局)联系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检查工作内容,对各县(市、区)有重点的进行抽查与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由各责任科(分局)根据实际工作确定,并自行组织。检查工作完成后,形成检查报告,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检查报告上报省厅。并做好接受省厅和市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3月——5月)。各责任科(分局)针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对比较严重的问题和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约束、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各项整改方案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整改方案上报省厅。

(五)完善机制阶段(2012年6月——11月)。各责任科(分局)根据检查出的问题,从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出发,提出需要健全和完善的政策建议,逐步建立健全保障中央和省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各项政策建议及时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材料上报省厅。

五、主要措施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专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责任科(分局)按照分工负责各专题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科室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各县(市、区)局要相应设立领导机构(人员名单8月25日前连同自查报告一并报市局专项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按照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分阶段有重点推进。省厅和市《实施方案》对今明两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确定为五个步骤,并提出了相应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责任科(分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10篇

一、整治重点

结合我县实际,第二轮专项整治要紧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不及时,违规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和违反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到人到户扶贫资金等三个方面重点内容,紧盯今年摘帽的三个省定贫困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二、整治时间

2017年7月至10月。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监督检查。将专项整治内容作为县纪委监察局开展脱贫攻坚月检查的重点,脱贫攻坚各检查组要围绕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和移送问题线索,推进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关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到人到户扶贫资金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另派检查组专项清理整治。

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脱贫攻坚各检查组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抓好线索排查。对党的十以来涉及三个专项治理方面的问题存量线索(包括、查办案件中发现、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建立专门台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限期查办或跟踪督办。与县财政、农办、发改、住建、交通、农业、水务等主责部门对接,对今年以来各部门牵头开展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筛查,并建立专门台账交相关办案组核查。

责任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三)严格纪律审查。深化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扶贫领域重点案件。对扶贫领域“”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乡镇和部门,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四)强化舆论监督。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制播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阳光问廉”节目,对舆论监督曝光的问题,迅速核实、公开回应。加强舆情收集,强化对扶贫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

责任单位:县纪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五)持续通报曝光。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每季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选取案件进行内部通报,县纪委宣传部牵头、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选取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县纪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既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又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压紧压实主责部门监管责任,对发现不了问题的主责部门和单位要重点抽查,对发现了问题线索不移送的要坚决查处问责。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11篇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狠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制止不良风气,严格监督制度执行的正风肃纪(作风效能)检查。通过落实正风肃纪制度化管理,打造作风建设新常态,进一步严明纪律,增强责任意识,促进我局面貌大改观,干部职工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在全局上下形成爱岗敬业、廉洁从政、风清气正的勤政廉政氛围。

二、组织保障

构建“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负责、局正风肃纪组具体负责、特定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参与、系统所属单位齐抓共管”的正风肃纪工作格局。

(一)县局成立正风肃纪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局纪检组委员,各所(分局)、大队检查组,各科(室)、中心、协会检查员为成员。局正风肃纪组日常工作由局监察室负责。

(二)人事教育科、办公室、党务办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三)各所(分局)、大队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正风肃纪(作风效能)检查组,各科(室)、中心、协会要配备本单位的正风肃纪(作风效能)检查员。检查组检查员在局正风肃纪组的指导下,对本单位开展正风肃纪自主监督检查工作。

三、督点

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围绕查纠“”问题、执行廉洁自律、公务支出消费、公车使用管理、作风效能建设、县局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执行推进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一)对“公款消费”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公款搞相互请吃,超规格、超标准安排、接受公务接待和组织会议;公款购买烟酒、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违规购送、收受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礼券;年终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公款旅游以及借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二)对“酒局、牌局”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工作用餐饮酒;同城安排公务用餐;工作日中餐和公务出差期间饮酒;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公职人员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时间和公务出差期间参加打牌、打麻将等相关活动;参加带有性质的打牌、打麻将等问题。

(三)对“履职效能”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QQ微信闲聊;网上购物;炒股;玩游戏;看小说;浏览无关视频、网页等;工作精神面貌慵懒散;对管理服务对象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态度恶劣、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不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本职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县局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县局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等问题。

(四)对“奢靡之风”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并使用会员卡;违规出入高消费餐饮场所、私人会所;违规组织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接受有偿陪侍服务;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在单位食堂、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大吃大喝;违规使用公车、超范围租用公车。

(五)对“有损形象”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参加私人聚会(休闲娱乐活动)和自费聚餐时失态、酗酒、酒后滋事;酒后驾车;办公场所不整洁、室内摆放杂乱;吃拿卡要;着装不规范、言行不文明等问题。

四、组织实施

根据正风肃纪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实施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有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单位自查、上级抽查和公众参与检查等方式。

(一)明查暗访。局正风肃纪组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紧扣县局重点中心工作、节日假期重要时间节点、问题反映突出单位及个人、社会普遍关注热点难点等问题,直接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原则上由纪检组长负责带队,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局主要领导参加。

(二)交叉检查。根据县正风肃纪组统一安排,以各所(分局)、各科室(队)、中心、协会检查组、检查员为检查主体,不定期组织开展所(分局)之间,科室(队)、中心、协会之间,所(分局)与科室(队)、中心、协会的正风肃纪交叉监督检查工作。

(三)单位自查。各所(分局)、科室(队)、中心、协会根据正风肃纪工作要求,每月对本单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正风肃纪检查。

(四)上级抽查。上级正风肃纪组不定期组织对我局正风肃纪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五)公众参与检查。县局正风肃纪组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邀请系统普通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对象等人员参与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

五、责任追究

各级正风肃纪组织对正风肃纪监督检查中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涉及问题的单位要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

(一)属于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严格按照《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盐委办发〔2014〕31号)等规定,对相关涉事人员予以问责。

(二)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及县局有关制度规定要求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涉事人员予以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

(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两个责任”追究相关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责任。

1、对正风肃纪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单位其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3、对县局交(督)办的正风肃纪工作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4、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建设。

(二)局正风肃纪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保持“零容忍”,对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坚决予以查处。检查中要认真填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风肃纪(作风效能)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须当场填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风肃纪检查情况确认单”(见附件2),并要求违纪人员签字确认。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12篇

论文关键词 检警关系 检察官 监督

一、适度进行引导侦查

公安机关对开展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较为配合,但是由于此项工作目前并没有进一步的法律予以规范,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细化约束,对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配合以及检察机关的介入侦查能达到何程度等问题,在实践过程中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加以规范。

笔者认为,有必要将引导侦查进行规范化。一是明确引导侦查的目标。应当按照高检院的工作要求开展引导侦查工作:“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必须立足于监督,立足于配合……;工作的重点是引导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完善证据。”以对证据的收集、使用加以引导和对搜集证据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为目的,从法律监督的高度对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取证、讯问、准确确定罪与非罪等活动从批捕乃至的角度进行“引导”,从而提高侦查活动的效率,准确打击犯罪。二是明确引导侦查的程序。确定介入侦查的案件类型,如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复杂案件。以下五类案件,属于应当介入侦查的范围: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案件和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难、复杂、新罪名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司法解释不明确、争议大的案件;案情较为特殊、介于可捕可不捕之间的案件;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驻所检察官一般以主动或受邀的方式介入派出所侦办的案件,必要时报部门负责人决定,需要分管检察长决定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分管检察长请示。不适宜介入的案件,检察官办公室及时通知派出所,杜绝办案人员自行联系介入侦查活动,防止随意介入产生的司法不公行为;三是规范引导侦查的方式。驻所检察官在介入侦查时,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言论不结论”的工作方式,通过查(调)阅派出所的相关案卷材料、听取案情介绍、参与现场勘验、旁听讯(询)问,讨论分析案件、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进行指导、引导,可以有效地把握案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严格法定量刑情节的增减。

二、规范侦查

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目的不仅在于拉近与基层派出所的距离,形成打击刑事犯罪的合力,还在与加强监督,做好监督。有的驻所检察官将工作重点放在与侦查机关联合办案上,以破案为工作重心,忽视了对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展法律监督的这一重要职能。

随着检察官在基层派出所中工作的开展,派出所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易发现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有的派出所存在立案不实,案件台帐不完善的情况,体现为不处不立、不破不立、不立不登、不登不统的现象,在案件侦破上重实体、轻程序,这些都是容易隐藏违规违法情况的地方。驻派出所检察官应当及时通过口头建议,送达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形式提醒公安部门引起重视,及时发现、制止公安民警侦查中较容易出现的“小动作”,制约了侦查人员在查办案件工程中的随意性,从程序上保证了案件的正当性,而不是放弃法律监督的职权或等到出了问题再找原因,做到防范于前,制约于中,惩治于后。

三、健全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职能

在试行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制度的地区,对于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职能有着争议,有的地区受绩效考核的影响,将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仅仅作为侦查监督职能的延伸,工作集中在引导侦查、追捕、追诉等方面;有的认为当前检察机关应当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当前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不能单打一,将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作为一个载体全面开展各项检察职能,复制检察机关所有业务全部到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

笔者认为,不论是围绕绩效考核的目标还是对照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全盘照搬都不能离开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初衷。检察机关是宪法明文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是秉承这一宗旨而设立的,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是对基层派出所开展的一种贴近监督、靠前监督的形式之一,注重的是点的监督,就近重点解决监督病灶源的特殊监督。它的发展趋势是将“点”与“面”的监督结合起来,以点带面,结合日常开展的制度性、常规性、常态性的对侦查机关的监督,从而形成对派出所、侦查机关的有效长期、动态监督。根据这一宗旨可以将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职能划分为必选项和可选项两个层面,必选项应当涵盖全部法律监督职能,可选项可以包含各类检察业务。

(一)加强执行监督

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引导侦查、侦查监督方面不再赘述。驻所检察官办公室为检察机关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执行监督的平台。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监督的对象是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而基层派出所除了刑事侦查工作外也承担着一定程度刑罚执行工作,比如缓刑犯、管制犯等监外执行人员的考察工作。而长期以来,司法机关的工作重点集中在侦查、审查、审判等诉讼环节,忽视了执行环节,尤其是监外执行的罪犯的考察工作,由于被考察人员人数众多、流动性强,监外执行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一直是执行监督的一块短板。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可以依托驻所便利,定期对派出所监外执行罪犯刑罚执行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察,完善缓刑犯、管制犯等监外执行人员台帐登记制度,掌握上述人员思想动态,对情绪不稳定、生活情况不好的人员及时会同公安机关进行谈话、疏导,并会同派出所共同研究、解决监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从而弥补执行监督的不足。

(二)突出共性问题研讨

驻所检察官针对一定时期内发现的不当侦查行为进行归纳总结,尔后将情况集中向派出所所有承办刑事案件的人员进行反馈,指出不当之处,提出改进要求,明确统一标准,杜绝不当侦查行为再次发生,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效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在审查环节,我们多次发现基层派出所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存在较大问题,遂通过共性问题研讨加以规范、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发破案情况说明在庭审中起到重要作用,一般是由侦查人员负责提供,主要说明案件发生情况、侦破情况、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在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公安机关承办人员出具的情况说明没有规范性,随意性大。

(三)加强类案研究

通过联席会议,围绕典型案例、新型案例、疑难案例等重点进行类案点评,结合具体案例阐释法律政策、法学理论,讲解证据规则、证明效力,探讨法律精神、执法理念,加强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理念、侦查思维的引导。驻所检察官还对近年来发生的特殊类案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均为在校未成年学生,有相当部分都是应届高中生即将步入大学校门,驻所检察人员经过走访调查。发现涉案少年多为讲义气打群架,与社会上成年人间逞强霸市结伙斗殴的行为有本质区别。驻所检察官以个案处理为突破,针对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分歧,对未成年人盗窃、聚众斗殴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发现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犯罪情节轻微刚刚符合追诉标准、初犯、偶犯等特点。在此基础上,召开了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刑事诉讼座谈会,联合制定了《关于认定未成年人常涉几类犯罪的意见》,在现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工作,《检察日报》曾以《为“浪子”回头创造了条件》为全面报导了这一做法。?

(四)开展其他检察职能

其他相关检察业务涵盖检察宣传、控申举报、职务犯罪线索收集、检务公开等各个方面。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可以依托驻所便利条件,逐步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将检察职能更好地推向基层,面向社会。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完善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机制

为有效避免检察人员长期在某个派出所工作所导致的人情案、关系案,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应当结合一定的轮岗机制,在同一派出所任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驻所检察官工作期限满1年的,应当由其向全院述职、并开展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阶段选派依据,从而加强驻所检察官的责任意识。

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自身也可以作为培养检察人才的一块基地。驻所检察官的人选不按资排辈,除应具备检察官资格、年富力强、具有丰富刑检工作经验等基本条件,全部竞争产生。在人员选派上,采用“高低搭配、老少结合”的工作模式,一般由办案多年,经验丰富的检察员搭档年纪较轻、经验欠缺的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既融合了年轻干警敢冲敢想的工作劲头,又起到了锻炼队伍,磨练新人的目的,赋予青年干警独当一面的机会和责任,锻炼青年干警,促使青年干警加快成熟,从而解决部分地区检察人员青黄不接的实际困难。

在案件分派时,部门负责人将该派出所侦办的案件相对集中的分派给对应的检察官,实行“相对集中办案”模式,由该名检察官全程负责案件审查、监督工作,借助其熟悉情况的优势,迅速准确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加强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自身监督

设立驻所检察官执法办案档案动态记录驻所检察官介入的每起案件处理情况,动态监督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运行质态,将驻所检察官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采取定期考核来促使驻所检察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13篇

近年来,对构筑风险防范的防护墙,农村信用社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总体来说,深化风险监控排查意识得到了提高,风险排查机制得到了加强,现就农村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泛谈几点看法。归纳如下:

一、实施180个风险监控排查的重要性

坚持“风险排查、案件治理、提升执行力”三项活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险控案为目标,以完善内控管理、审计监督、安全达标为重点,坚持从严检查、从严追责、从严防堵,防范各类案件发生,达到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业务操作行为的目的。以上是农村信用联社180个风险点监控派查会议的指导思想。

有了思想护航,当然少不了明确的目标。

以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精神为指导,通过对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的排查,促进信用社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更加规范、更加完善、更加科学,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堵塞漏洞,减少操作风险,以此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增强遵纪守法与合规经营意识,保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稳步健康发展。以上是农村信用联社180个风险点监控派查目标要求。

从指导思想和目标,我们可以看出农村信用联社180个风险点监控派查的重要性。

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是重要的工作,而重要风险点排查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加强农村信用社风险排查,对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的开展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有了指导思想和目标。缺乏的是真正的执行。也就是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的开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部署。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排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县联社决定成立“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薛道照,副组长:王彬、陈晓哲,成员:樊攀红、麻林会、杨宏伟、韩富军、乔灵昌、范玉杰、刘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联社监察室,陈晓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联社各部(室)负责人担任,韩会勤同志具体负责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县信用社各岗位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的领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信用社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信用社主任担任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领导小组组长,对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负总责。

(二)排查方法

为确保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全县信用社每个员工要对照岗位风险监控内容每月进行自我检查,各信用社副主任根据分管工作和项目,对所负责的工作岗位定期进行风险监控排查,各信用社主任和联社各部(室)负责人对此项工作要进行及时督查。各信用社主任和联社各部(室)负责人为风险监控排查第一责任人,也为具体负责人,对风险排查工作负总责,每月要对排查月报核实无误后,签名盖章报送县联社监察室。

(三)强化责任

为确保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扎实开展,联社按照职责范围,将180个风险监控点监控责任划分到联社各部(室)及信用社,信用社要将责任逐条逐项划分到各个主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划分详见附表)。各成员部(室)和信用社要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为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专管员(以下简称专管员),具体负责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的日常工作。专管员为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主责任人,部(室)负责人为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监督责任人。成员部(室)专管员在履行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岗位职责时,如与本职岗位工作发生冲突时,可由专管员本人或所在成员部(室)负责人指定一名临时专管员履行当次排查任务。临时专管员岗位职责同专管员岗位职责。

对责任单位涉及信用社的监控点,信用社要逐条逐项明确监控点排查主责任人、督查人名单。监控点涉及内部控制方面的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内部主任和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信贷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信贷主任和客户经理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财务会计管理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内部主任或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资金清算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内部主任或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计算机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计算机操作员担任主责任人,信用社内部主任或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银行卡业务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储蓄会计担任,信用社内部主任或主办会计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内部主任和外部主任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行政管理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监察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内部主任或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监控点涉及安全保卫方面排查主责任人一般由内部主任或主办会计担任,信用社主任为督查责任人。

(四)岗位职责

为了保证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特对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

1、联社部(室)专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本部(室)风险监控点监控内容;

(2)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本部(室)风险监控内容,自觉加强风险监控与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3)按照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工作办公室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基层信用社风险点监控指导、督促及检查工作;

(4)汇总被检查社《月报表》的“联社检查情况”,撰写被检查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联社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报监察室;

(5)收集整理本部(室)180个风险监控点要求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建立180个风险点档案;

(6)对本人复查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2、信用社主责任人岗位职责

(1)熟悉本岗位风险点监控内容;

(2)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本岗位风险监控内容,严格业务流程操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自觉加强风险监控与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同时收集本岗位180个风险点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健全风险点档案;

(3)对本人的责任项目逐月做出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填制《月报表》,上报督查人;

(4)对本人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3、信用社督查人岗位职责

(1)熟悉所督查项目风险点监控内容;

(2)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所督查的风险监控内容,自觉加强督查与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3)对本人的责任项目逐月做出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填制《月报表》,上报专管员。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排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4)对本人督查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4、信用社专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内容;

(2)逐月向主责任人下发《月报表》,指导和督促主责任人逐项做好自查;

(3)逐月汇总本社《月报表》,撰写本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上报联社;

(4)按照180个风险监控点所监控的内容,收集相关文件、会议记录、日志、登记簿等资料,建立健全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档案;

(5)配合联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检查组做好复查工作。

(五)操作流程

信用社(营业部、融资中心、市场开发部)操作流程

(1)信用社(营业部、融资中心、市场开发部)对照180个风险点,按照责任划分和所涉及的内容,设计月报表,将风险点逐项落实到主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身上。

(2)每月月初由专管员向各监控点主责任人下发《月报表》,主责任人对照各自负责的监控点认真进行排查。在排查中既要对做得好的方面做出总结,同时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查找原因。主责任人在排查基础上,根据排查情况及存在问题认真填制《月报表》。

(3)主责任人自查结束后,将填制的《月报表》报督查人进行督查。督查人要对主责任人排查情况进行监督,对排查不到位、问题没有排查出来的要退回主责任人重新进行排查,对排查到位的要在报表上进行签字认定。

(4)督查人督查结束后,将填制的《月报表》报专管员,专管员根据主责任人自查情况及督查人督查情况,对本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汇总结果上报本单位负责人。

(5)根据汇总情况及存在问题,由社主任和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会议,讨论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由专管员逐条整理汇总,制定本单位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整改措施。

(6)专管员汇总《月报表》,整理本单位本月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月报表》及书面报告由专管员、社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次月5日前上报联社监察部门。

(7)对每月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由专管员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交相关责任人督促整改。

(8)专管员将每月排查的资料及时入档管理。

联社操作流程

(1)联社各部(室)对照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如有监控点涉及到以前制度不完善或无章可循问题,要及时制定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并下发各单位遵照执行。

(2)联社各部(室)每月10日前按照职责范围对本部门涉及到的监控点进行排查,根据自查和督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填制《月报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研究制定措施,做好整改。

(3)联社相关部(室)对信用社涉及到的对应监控点进行复查,月复查面不低于15%(4个社)、季复查面要达到50%,年复查面要达到100%。同时由检查人员填制《内乡县农村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检查表》,并督促各社对自查及复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联社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每月10日后将抽调办公室、客户经理部、财务、科技、资产管理、审计稽核、监察、人事、保卫等部门的专管人员,组成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联合检查组,对各信用社风险点监控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填制《内乡县农村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检查表》,并把检查情况反馈到相关单位。

(5)每月月底,各部(室)根据自查情况及对信用社的复查情况和联合检查组检查情况,汇总《内乡县农村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月报表》,检查结束后,撰写本部(室)和负责的信用社风险点监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内乡县农村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监控月报表》,由主管领导、责任部(室)负责人、专管员签字后一并报联社监察

三、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要求

(一)责任追究

1.联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领导小组在组织抽查过程中,对不按业务操作流程违规操作、违犯制度、档案资料不齐全、排查不到位的单位,联社将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同时对排查主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分别给予2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省联社、市农信办、银监、地方审计、公安等部门组织的相关检查涉及180个风险点所监控的内容,如果在检查中出现问题,联社将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加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对责任人实行停岗培训,直到合格为止,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对排查主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分别给予500元以下的罚款。

3.对不按监控点内容进行排查,不履行职责,出现隐患、发生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联社一律对责任人员进行从重处理,该移交司法部门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进行法律追究。

(二)建档立制

县联社监察室对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排查情况,要按季度进行汇总、对排查中涉及监控点排查不彻底、未按业务操作流程操作、档案资料不齐等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各信用社180个重要风险点监控情况建立专项档案,以备材料查找及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之用。对排查中涉及制度制定不到位和制度出现盲点的,要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完善。联社每季度将对排查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通报结果不但要记入档案,还要做为差异化工资奖分、扣分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汇总情况及结果上报联社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和上级管理部门。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14篇

(一)持续深化“三转”,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对自身职责进行了梳理,重新修定了《驻厅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坚决退出了与履职监督工作不相符的一些议事协调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监督执纪检查的重点目标、重点内容、重点检查环节和检查频次,突出主业主责,聚焦监督执纪。为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对包括纪检组长在内的驻厅纪检组成员按履职要求,划分工作重点和履职监督责任区,明确各人日常联系对象和单位、所承担的主要工作、牵头事项、对上对外联系单位和具体承办要求,规定驻厅纪检组成员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组长反馈、报告自己履责监督执纪情况,驻厅纪检组汇总研究后视情况向厅党组或省纪委反馈、汇报。

(二)积极主动作为,强化监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一是抓早抓小,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提醒、督促。开展了纪检组长与厅、处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驻厅纪检组成员不定期与所联系处室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沟通交流谈话等,努力把廉洁守纪的关爱提醒融入到日常工作行为的养成中,从早从小防风险,从细从微促廉洁。二是强化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警示、问责。2016年,驻厅纪检组先后4次组织开展了对机关处室单位执行厅机关规章制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省纪委的要求,对报送审计中心、白云宾馆、机关食堂等厅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和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期间转来的举报信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对机关干部职工借用公款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两次以书面形式就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处室单位管理松懈、规章制度不落实、主要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向厅党组和主要领导进行了报告,并在厅党组会和厅务会上进行了专题通报。两次对厅机关承担审计项目的处室执行审前廉政承诺规定情况进行了通报。一次以函形式就厅机关处级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存在的不完善之处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有关职能处室履职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现象进行了问责。

组织召开了监督执纪问责情况通报大会,向全厅干部职工通报了在监督执纪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告知了驻厅纪检组的监督职责和监督权限,对监督执纪问责中遇到的沟通、配合、协调不畅等问题和当前厅机关党风廉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分别进行了指出、问责和警示。做到自觉主动接受厅党组和厅机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健对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表示坚决支持,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对通报指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强调厅机关要进一步改进管理,不断强化廉洁建设。三是理清职责,确保两个责任有效落实。2016年,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分别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关职责划分,制定了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内容具体、责任到人的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驻厅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及驻厅纪检组各成员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开展举报查办工作。2016年,重点加强和规范了举报工作,建立了举报登记和台账管理制度,公布了驻厅纪检组举报邮箱和通讯联系方式,对近年来举报事项及线索进行重新梳理、排查,了结历年来遗留件3件,办结举报件6件。在认真开展举报查办事项的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对举报信中反映和暴露出的工作管理问题,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函询谈话20人(次),纪检组长提醒谈话28人(次),驻厅纪检组成员与联系单位沟通交流谈话73人次。

(四)狠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从强化自身建设入手,建立和完善了驻厅纪检组周例会学习研讨制度,每季度交流汇报工作和组长点评制度。选派专人参加中、省纪委组织的专项业务学习培训,添置配备了一批纪检工作业务书籍和器材;明确了纪检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等。这些做法,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批示转省纪委、监察厅各领导同志传阅。

二、2017年驻厅纪检组工作安排意见

2017年驻审计厅纪检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安排,认真履行派驻纪检机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有重点地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执行情况,《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其他有关制度规定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内监督,严肃问责追责,促进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纪检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要求,开展对厅机关党组织、处以上党员干部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组责任落实,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结合监督执纪要求,重点检查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情况、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有关制度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要求,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落实,紧盯“”新动向和不严不实问题新表现,及时发现和纠正,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强日常提醒警示,紧盯年节假期和干部岗位变动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对查处的“”问题进行通报。监督检查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督促审计组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审计组审前廉政承诺、审后廉政小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登记备查表等制度,适时开展廉政回访。

(三)明确责任管理要求,强化问责制度落实。督促厅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按照目标责任管理要求,督促检查厅机关修订完善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责和更新相关网站信息;建立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处室单位人员岗位职责要求;细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奖惩考核措施,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职、不作为的处室、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15篇

1、落实主体责任。局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局纪检组履行职责,特别是查处违纪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向市卫生局、区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党支部成员做到清正廉洁,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

局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主体:局党支部

责任人:局党支部成员

日常经办:局办公室

日常协办:局机关各股室

2、落实监督责任。局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局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纪检干部做到清正廉洁,严于律己。

责任主体:局纪检组

责任人:纪检组所有干部

配合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3、健全工作机制

(1)调整充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进一步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发挥成员作用,增强反腐倡廉合力。

责任股室:局纪检组

配合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2)健全协助组织协调督办制度。督促各股室分解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明确工作进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实行承诺制,并于5月下旬送局纪检组;每月3日前上报上个月工作完成情况,6月中旬形成半年工作小结,11月上旬形成年度工作总结送局纪检组;对未落实或未及时落实任务分工的股室责成说明原因,原因不当的或说不清原因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股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发送工作推进单,促其纠正整改。

协调股室:局纪检组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3)健全卫生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督查制度。成立区卫生局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局督查办)。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任务,加强对落实八项规定、“九不准”、纠风责任制考评、“马上就办”、招标采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股室:局督查办

配合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4)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成立查办案件工作协调小组,明确责任和纪律要求。

责任股室:局纪检组

配合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5)健全日常工作协作机制。各股室之间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向局纪检组主动报送外出考察、出国(境)、专项检查、车辆管理等情况。

协调股室:局纪检组

配合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6)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强化财务监督,定期对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强经费的使用效益。

协调股室:局纪检组

责任股室:局财务室

配合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7)健全选人用人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人选在党支部讨论决定列入考察对象前,事先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制度。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配合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8)进一步健全外出考察活动、婚姻变化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配合股室:局纪检组

4、推进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起草区卫生系统实施方案,拟定责任,并督促落实。

协调股室:局纪检组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

5、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监督股室:局纪检组

6、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上下联动、左右沟通、交叉检查、实地对账等方法,随机开展明察暗访,持之以恒纠正“”。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监督股室:局纪检组

7、修订完善区卫生局机关财务、项目资金监管制度,落实接待函规定。

责任股室:局财务室

监督股室:局纪检组

8、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完善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从事高利贷活动等行为。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监督股室:局纪检组

9、认真整治“中梗阻”问题。对卫生系统特别是机关中“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政令不通、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等“中梗阻”问题主动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局督查办

监督股室:局纪检组

10、强力推行“马上就办”。进一步精简机关工作程序,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运行环节,提高工作时效,充分体现节奏快、标准高、工作实、状态好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建立效能约谈、督查通报等问责制度。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监督股室:局纪检组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案件查办工作

11、突出办案重点。既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要严肃查办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违纪案件。

承办股室:局纪检组

配合股室:局机关有关股室

12、按规定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卫生行风案件。把查办卫生行风案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查办医疗卫生行风案件,使行业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承办股室:局机关各职能股室

监督股室:局纪检组

13、按规定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纪的医疗卫生机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降低级别、责令停业等处罚;对违纪的医疗卫生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缓聘、解聘直至纪律处分等处理,情节恶劣的依法暂停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医药企业,坚决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严格落实对不良记录企业的惩戒;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通报;对被吊销执业证书人员、不良记录企业名单一律向社会公布。

承办股室:局机关各职能股室

监督股室:局纪检组

14、加强案件线索处置管理。健全完善案件线索收集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健全完善案件线索处置机制,全面开展案件线索清理;坚持和完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建立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分析制度,加大对案件线索的核查力度;严明办案纪律,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保密纪律,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

责任股室:局纪检组

配合股室:局机关有关股室

15、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

责任股室:局机关有关股室

监督股室:局纪检组

四、加强教育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16、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17、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以及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加强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力促党员干部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责任股室:局纪检组

18、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开展执行《市卫生局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卫生系统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巩固清理成果,抓紧整改发现的问题。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局督查办

19、完善局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公务用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0、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招标采购行为。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1、继续严格执行《市卫生局关于实行公立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分权制约及市直医疗机构部分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的通知》,医院院长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等工作,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加强对财务、人事、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的轮岗交流力度。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2、继续实行药品“双十”排名制度,严格落实药品用量监测和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推行阳光用药。利用电视台《卫生与生活》栏目和内部OA网两个监督平台,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曝光和通报。

责任股室:局医政股

23、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深化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建设。在加强信息数据采集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财务、医疗、药品监管指标功能,开展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抗菌药物使用比例、红包退缴登记情况等模块建设。

责任股室:局信息办

24、缩小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空间,统一全区卫生系统裁量标准。

责任股室:局防疫股

25、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公开工作。按照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确保效果的原则,拓宽政务公开载体,增强政务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创新公开载体,推进院务公开和其他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6、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以及科研经费等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承办股室:局机关各职能股室

监督股室:局财务室

五、狠抓纠风工作,促进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27、加大对“九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九不准”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不管涉及到谁,涉及到什么样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承办股室:局机关各职能股室

协调股室:局督查办

28、不断完善卫生纠风责任制量化考评工作。强化群众满意度测评,“红包”、“回扣”、过度诊疗等“九不准”问题治理及检查考评工作;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深入医疗现场拍摄行风视频,督促问题整改。

承办股室:局机关各职能股室

监督股室:局督查办

29、做好“政风行风人民评”活动准备工作。紧紧围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马上就办”、落实利民惠民政策、群众满意度测评、“红包”、“回扣”、过度诊疗等评议内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承办股室:局医政股、局督查办

配合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30、切实强化方便群众就医的各项措施,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强化问卷调查结果运用,在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统一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与医院绩效工资、精神文明奖、医院等级及“领导帽子”挂钩,确保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得到有力推进。

责任股室:局医政股、局督查办

配合股室:区新农合、局办公室

31、明确行风案件查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查纠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是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共同责任。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涉及科级干部问题和有重大影响或者复杂的典型行风案件,必须第一时间向市卫生局党支部和驻局纪检组、区卫生局报告。

(1)查处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行风案件

主体:区卫生局

(2)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股室和一般工作人员行风案件

主体:医疗卫生机构

(3)按规定查处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或者复杂典型的行风案件

主体:各级派驻(内设)卫生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