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2017年卫生院精准扶贫工作总结一:自今年3月起,我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承担了新一轮扶贫结对工作,帮扶对象是丽水龙泉市宝溪乡的高山村、塘上村、宝更村和竹畲族乡的际上村、罗墩村等5个村。一年来,在组长单位省农办的直接指导下,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从加快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采取深入实地调研、运用网络平台、进行专项研究等方法,指导和帮助结对乡及五个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目标。我院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竭力为结对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使当地广大村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受益。现将我院开展帮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浙委办[20XX]8号《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下达后,我院在总结第一轮结对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新一轮结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院领导班子明确提出要把结对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党委郭建平书记带队参加了龙泉新一轮省级结对帮扶工作会议,并赴结对村调研;成立了院新一轮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沈正荣副院长为帮扶分管院领导,院成果推广办作为帮扶联系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帮扶联络工作。根据省里的帮扶要求,做到人员、责任、资金和项目“四落实”。现任施培武书记率成果办专程到省发改委联系,为结对乡争取项目资助;沈正荣、徐泉玉副院长与来访的结对乡主要领导座谈商讨完善五年结对帮扶方案等;在本单位基建等经费及其紧张的情况下,确定了20XX年度帮扶项目,支持落实20XX年帮扶资金25万元。

二、发挥优势,真心帮扶

尽快了解结对乡村的基本现状,全面了解结对乡村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帮扶工作争取落实资金、保障项目进展的关键,也是本单位真心开展帮扶的切入点。一年来,我院着重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及时掌握结对乡村的发展重点。我院通过调研和与当地乡村领导商讨,初步了解到结对乡村发展主要内容和面临经费困难。如宝溪乡3个结对村是村庄道路建设修复、村民休闲娱乐公园建设、桥梁维修;竹畲族乡2个结对村是:道路桥梁改建、老年活动中心改建和农田水利条件改善等公共设施建设。

二是及时研究提出帮扶资金的支持。近些年来,本院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着力从改善科研环境等入手,投入了不少资金。尽管在基本建设中遇到经费缺口等较大的困难,院领导在专门听取成果办对今年院扶贫工作计划后,仍想方设法,划拨帮扶资金25万元(此款已于12月初拨付),用于结对乡村开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保障结对村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及时联系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在与竹乡党委和政府交流中,了解到当地乡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紧缺的困难。为提高结对乡卫生院服务当地村民的能力,我院经多次与省发改委汇报沟通,为结对乡申报了“龙泉市竹畲族乡卫生院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获得《20XX年省公共建设投资计划(第二批)》项目经费资助50万元,预计12月底资金可到位。项目完工后将大大改善竹乡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方便村民就医,提高村民健康水平等。

同时,我院还协助申报20XX年省级项目 “宝溪乡中心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用于该校专用教室、围墙、校门、运动场的改造和相应校舍进行维修改造、设备添置、校园绿化。

三、结对帮扶,取得实效

根据结对村的基本条件、发展现状、增收难点和优势产业等实际情况,帮助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充分发挥两个乡高山茶叶和竹林的产业优势,帮助低收入农户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户收入。一年来我院为五个结对村提供帮扶资金25万元,引进帮扶资金50万元,实施帮扶项目6个,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基地面积500亩,帮扶项目农户受益数443户;5个帮扶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幅累计31.3%;经营性收入超5万元的村有3个;支持乡镇举办培训班4次,培训人数300余人(以上数据由两地结对乡政府统计提供)。此外,我院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八条禁令”,廉洁自律,作风优良,受到结对帮扶村群众的普遍好评。

2017年卫生院精准扶贫工作总结二: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榕江县开展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榕江县辖19个乡镇112个中心村,总人口364032人,其中农民人口319559人。20XX年,全县参合人数314253人,参合率98%,全县筹集新农合资金14141.38万元,其中,农民上交参合金2199.77万元,各级财政补助11941.61万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通过民政、扶贫、残联、卫计等单位的认真排查核对,目前全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对象为94609人,对精准扶贫人员实施医疗救助14191人,补偿总费用3628万元,其中:农合补偿2545万元,民政补助843万元。采取二次补偿方式落实大病保险补助资金565万元,使救助对象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70%以上,经“三重医疗保障”的大病患者补偿比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使医疗救助扶贫资金真正投入到了贫困群众身上,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资金的扶贫效益,有效降低了困难人群大病患者个人负担。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卫生计生、民政、财政、扶贫、残联、人社、合医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由县卫计局牵头,会同民政、扶贫、残联、疾控等单位,做好前期数据测算、基线调查分析、排查摸底、基层调研等工作,为制定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方案科学可行。三是实行定期调度制。将该项工作内容纳入乡镇政府、部门重点督查范围,并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一是建立“三条线”认定工作机制。“十一类”医疗救助对象认定,通过“政府制定标准和审核、群众民主推荐、特殊对象部门相互核对认定”三条线进行对象筛选认定,同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审定公告和遴选甄别,做到公开透明、相对公平。二是建立认定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在卫计、民政、扶贫等部门间实行信息交换制度,认定对象属性发生变更的,定期反馈到医疗救助保障管理经办部门,对认定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三是建立认定对象信息化精准标识机制。积极完善农合信息管理平台,将认定对象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属性标识,为准确、及时兑现提供技术支撑。

(三)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一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实行24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政策。即对 24种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新农合报销80%。二是对特殊人群门诊统筹补偿上限为600元/人/年。即在省级基础上提高了200元/人/年。三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在省级规定补偿政策基础上,住院补偿比例再上浮5%。即乡、县、州、省四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95%、85%、70%、55%-65%;四是按新农合大病保险方案,采取二次补偿方式兑现大病补偿资金,提高补偿比例。五是民政帮扶对象民政补助10-20%,计生“两户”计生补助10%,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六是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开展督查。每季度都开展新农合资金专项督查一次,坚决杜绝出现违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整合优化资源,实现“一站式”结报服务。一是统筹卫计、民政等部门医疗救助保障资金,按照涉及对象报销比例标准,及时给予补偿报销。即首先由新农合统筹标准报销,其次实行大病商保报销,最后按民政或计生等部门相关政策报销,若未达到报销比例的再作个案处理。二是打通服务办理渠道,实行“一站式”及时结报服务。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医院全额垫付,事后县合医中心进行审核拨付,凡涉及民政和计生对象的,两个部门每季度将合医中心垫付资金拨付给县合医中心。在其它医疗机构就诊的,由患者自行垫付,然后再到当地合医办按标准给予报销。

(五)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积极组织卫计、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做好中央、省政策文件解读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县合医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对19个乡镇合医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效率。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开展宣传,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2017年卫生院精准扶贫工作总结一:自今年3月起,我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承担了新一轮扶贫结对工作,帮扶对象是丽水龙泉市宝溪乡的高山村、塘上村、宝更村和竹畲族乡的际上村、罗墩村等5个村。一年来,在组长单位省农办的直接指导下,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从加快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采取深入实地调研、运用网络平台、进行专项研究等方法,指导和帮助结对乡及五个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目标。我院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竭力为结对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使当地广大村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受益。现将我院开展帮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浙委办[20XX]8号《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下达后,我院在总结第一轮结对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新一轮结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院领导班子明确提出要把结对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党委郭建平书记带队参加了龙泉新一轮省级结对帮扶工作会议,并赴结对村调研;成立了院新一轮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沈正荣副院长为帮扶分管院领导,院成果推广办作为帮扶联系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帮扶联络工作。根据省里的帮扶要求,做到人员、责任、资金和项目“四落实”。现任施培武书记率成果办专程到省发改委联系,为结对乡争取项目资助;沈正荣、徐泉玉副院长与来访的结对乡主要领导座谈商讨完善五年结对帮扶方案等;在本单位基建等经费及其紧张的情况下,确定了20XX年度帮扶项目,支持落实20XX年帮扶资金25万元。

二、发挥优势,真心帮扶

尽快了解结对乡村的基本现状,全面了解结对乡村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帮扶工作争取落实资金、保障项目进展的关键,也是本单位真心开展帮扶的切入点。一年来,我院着重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及时掌握结对乡村的发展重点。我院通过调研和与当地乡村领导商讨,初步了解到结对乡村发展主要内容和面临经费困难。如宝溪乡3个结对村是村庄道路建设修复、村民休闲娱乐公园建设、桥梁维修;竹畲族乡2个结对村是:道路桥梁改建、老年活动中心改建和农田水利条件改善等公共设施建设。

二是及时研究提出帮扶资金的支持。近些年来,本院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着力从改善科研环境等入手,投入了不少资金。尽管在基本建设中遇到经费缺口等较大的困难,院领导在专门听取成果办对今年院扶贫工作计划后,仍想方设法,划拨帮扶资金25万元(此款已于12月初拨付),用于结对乡村开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保障结对村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及时联系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在与竹乡党委和政府交流中,了解到当地乡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紧缺的困难。为提高结对乡卫生院服务当地村民的能力,我院经多次与省发改委汇报沟通,为结对乡申报了“龙泉市竹畲族乡卫生院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获得《20XX年省公共建设投资计划(第二批)》项目经费资助50万元,预计12月底资金可到位。项目完工后将大大改善竹乡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方便村民就医,提高村民健康水平等。

同时,我院还协助申报20XX年省级项目 “宝溪乡中心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用于该校专用教室、围墙、校门、运动场的改造和相应校舍进行维修改造、设备添置、校园绿化。

三、结对帮扶,取得实效

根据结对村的基本条件、发展现状、增收难点和优势产业等实际情况,帮助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充分发挥两个乡高山茶叶和竹林的产业优势,帮助低收入农户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户收入。一年来我院为五个结对村提供帮扶资金25万元,引进帮扶资金50万元,实施帮扶项目6个,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基地面积500亩,帮扶项目农户受益数443户;5个帮扶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幅累计31.3%;经营性收入超5万元的村有3个;支持乡镇举办培训班4次,培训人数300余人(以上数据由两地结对乡政府统计提供)。此外,我院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八条禁令”,廉洁自律,作风优良,受到结对帮扶村群众的普遍好评。

2017年卫生院精准扶贫工作总结二: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榕江县开展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榕江县辖19个乡镇112个中心村,总人口364032人,其中农民人口319559人。20XX年,全县参合人数314253人,参合率98%,全县筹集新农合资金14141.38万元,其中,农民上交参合金2199.77万元,各级财政补助11941.61万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通过民政、扶贫、残联、卫计等单位的认真排查核对,目前全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对象为94609人,对精准扶贫人员实施医疗救助14191人,补偿总费用3628万元,其中:农合补偿2545万元,民政补助843万元。采取二次补偿方式落实大病保险补助资金565万元,使救助对象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70%以上,经“三重医疗保障”的大病患者补偿比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使医疗救助扶贫资金真正投入到了贫困群众身上,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资金的扶贫效益,有效降低了困难人群大病患者个人负担。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卫生计生、民政、财政、扶贫、残联、人社、合医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由县卫计局牵头,会同民政、扶贫、残联、疾控等单位,做好前期数据测算、基线调查分析、排查摸底、基层调研等工作,为制定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方案科学可行。三是实行定期调度制。将该项工作内容纳入乡镇政府、部门重点督查范围,并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一是建立“三条线”认定工作机制。“十一类”医疗救助对象认定,通过“政府制定标准和审核、群众民主推荐、特殊对象部门相互核对认定”三条线进行对象筛选认定,同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审定公告和遴选甄别,做到公开透明、相对公平。二是建立认定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在卫计、民政、扶贫等部门间实行信息交换制度,认定对象属性发生变更的,定期反馈到医疗救助保障管理经办部门,对认定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三是建立认定对象信息化精准标识机制。积极完善农合信息管理平台,将认定对象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属性标识,为准确、及时兑现提供技术支撑。

(三)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一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实行24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政策。即对 24种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新农合报销80%。二是对特殊人群门诊统筹补偿上限为600元/人/年。即在省级基础上提高了200元/人/年。三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在省级规定补偿政策基础上,住院补偿比例再上浮5%。即乡、县、州、省四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95%、85%、70%、55%-65%;四是按新农合大病保险方案,采取二次补偿方式兑现大病补偿资金,提高补偿比例。五是民政帮扶对象民政补助10-20%,计生“两户”计生补助10%,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六是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开展督查。每季度都开展新农合资金专项督查一次,坚决杜绝出现违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整合优化资源,实现“一站式”结报服务。一是统筹卫计、民政等部门医疗救助保障资金,按照涉及对象报销比例标准,及时给予补偿报销。即首先由新农合统筹标准报销,其次实行大病商保报销,最后按民政或计生等部门相关政策报销,若未达到报销比例的再作个案处理。二是打通服务办理渠道,实行“一站式”及时结报服务。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医院全额垫付,事后县合医中心进行审核拨付,凡涉及民政和计生对象的,两个部门每季度将合医中心垫付资金拨付给县合医中心。在其它医疗机构就诊的,由患者自行垫付,然后再到当地合医办按标准给予报销。

(五)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积极组织卫计、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做好中央、省政策文件解读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县合医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对19个乡镇合医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效率。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开展宣传,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对象为:我县72个贫困村中4302户共12353人为重点扶贫对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实施“八免四补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助推贫困人口恢复劳动力、脱贫增收,摆脱长期贫困。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状况,主要卫生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到20xx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主要卫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补足配齐人员;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8‰以下;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降低5% 。

到20xx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当地居民健康状况全面改善,主要卫生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县级医院100%达到综合能力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人均期望寿命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和5‰以下;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较20xx年降低10%,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保持无脊灰状态。

三、进度安排

20xx年,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远程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30%以上;增加中、高级职称卫生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较201x年增长8%;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加强产、儿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产、儿科服务能力;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有下降。

20xx年,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医院远程医疗服务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40%以上;增加中、高级职称卫生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较20xx年增长8%;加强产、儿科建设,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力争控制在6‰以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下降5% 。

20xx年,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等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远程医疗服务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60%以上;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力争实现“一村一医”“一村一卫”全覆盖,每个行政村有一个卫生室、有一个合格乡村医生。

四、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委编办、县残联、相关乡镇政府〕

1.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统筹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生指导站功能定位与机构整合,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投入410万元完成38个村卫生室、1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20xx年,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

2.稳步推进县级医院提标创等。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夯实基础,打造国家、省、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重点支持县域内发病率和近3年来县外转诊率排名前10位的疾病病种所在临床专科建设,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完善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6个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3个月。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制度,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减轻医疗就诊费用负担。进一步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建立与现行医保制度有效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对重点 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规定给予救助。推动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补偿及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机制。到20xx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解决看不起病的问题。

(二)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委编办、相关乡镇政府〕

1.着力加快人才引进。按照核定岗位总量和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进一步落实公招考录优惠政策,通过放宽开考比例、在医学院校建立招聘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考录、考聘成效。用好、用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增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引人自主权。大力实施四川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项目,力争到20xx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名。

2.不断强化人才培养。加强推进全科、专科规范化培训。到20xx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医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加强岗位技术进修培训。每年组织全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组织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至少各一次。并每年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力争到20xx年,实现全县县、乡医务人员轮训的全覆盖。

强化高技术人才培训。加强基层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培训和重点团队(学科)建设。

3.着力加强基层人才建设。采取“县招乡用”“村医乡聘”“村医乡派”等方式,探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模式,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培养、评选奖励政策。到20xx年,力争实现全县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本土农村生源,培养具有中专学历的本土乡村医生,全面消除“一村一医”空白村。增加和调剂部分乡镇卫生院编制,或以备案管理方式,考核招聘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派驻到村卫生室服务,力争实现“一村一医”“一村一卫”全覆盖。

(三)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民宗局、县扶贫移民局、相关乡镇政府〕

1.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进行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对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巩固全覆盖的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成果。

2.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深入实施医改妇幼重大专项,为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一步加大妇幼卫生区域协作力度和对口支援力度,推动受援县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帮助受援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助产技术等妇幼健康服务。继续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免费为11000名3564岁农村妇女实施“两癌”检查项目;免费开展孕前优生优育检查和叶酸发放工作,畅通孕产妇和危重婴儿急救绿色通道,有效提升妇幼儿童健康水平。

3.免费开展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的监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及时发现、报告病例,加强病例的个案调查和疫情处理。争取省上每年以实物形式下发疫苗、注射器,冷链运转及免疫规划监测等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开展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麻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等监测工作。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进一步提高接种率。

4.免费实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1)加强艾滋病防治。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经费投入,完善实验室网络建设,优化调整哨点监测布局,加强疫情评估分析,做到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加强感染者随访管理,推动各地进一步将随访管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扩大干预覆盖面,开展以免费安全套推广为核心的经性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建立宣传平台,加强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树立群众自我保护和防护意识。到20xx年底,存活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达到85%,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5% 。

(2)加强结核病防治。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结核病防治发现、治疗和管理,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及性和患者的依从性。将肺结核病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范围。推动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治,积极开展以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为目的的健康促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消除麻风病运动,加大发现、治疗力度,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专业人员培训及麻风病院村能力建设,巩固基本消除麻风病成果。

(四)大力实施对口支援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全覆盖实施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区)医院和二甲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区)中心卫生院,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加强对援助人员的管理,适时调整援助专业,重点支持受援单位紧缺专业科目、重点专科发展。到20xx年,使每个受援县(区)级医院新增3项临床新技术,中心卫生院新增2项临床新技术。坚持预防优先原则,加大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力度,提升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防病控病水平。

(五)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相关乡镇政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指导各级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建立重点工作联系点指导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进村入户宣传,提高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知识知晓率。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联系贫困家庭制度,指导育龄群众选择落实适宜、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努力减少非意愿妊娠。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其执行政策、服务群众的能力。

持续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村(居)民小组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协管员为主体的组织网格,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工作格局。通过“办事采集”“服务采集”“共享采集”等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在流入人口集中地搭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拓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面,保障其合法权益。推动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为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流动人口提供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协助管理的联动机制。强化流动人口信息交互、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流出地监测调查,做好数据分析和开发研究,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加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做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工作,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责任落实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卫生计生部门抓落实的卫生扶贫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县卫计局成立卫生计生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扶贫专项方案的制定和相关实施、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工作。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统筹实施卫生扶贫。基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承担卫生扶贫攻坚的各项任务,要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卫生扶贫工作的落实。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2015年5月,贵州省委、省政府在晴隆县召开扶贫开发重点县结对帮扶工作座谈会,确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一对一”结对帮扶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帮扶工作开展以来,省联社高度重视,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动员国有企业结对帮扶贫困县推进整县脱贫的指导意见》的安排部署,立即采取行动,狠抓落实,结对帮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以规划为引领

帮扶农户脱贫

结对帮扶工作启动以来,省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到务川实地走访调研,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宋锐更是先后两次到务川,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进行座谈,了解县情实际,制定帮扶措施。

在结对帮扶工作之初,省联社结对帮扶务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带队,到务川实地对接,围绕务川自治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五年全面小康战略规划,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精准扶贫要求、项目融资需求等内容,突出发挥金融支撑作用,与县委、县政府共同制订了《省联社帮扶务川自治县加快实现整县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9)》,按照“帮扶资金引领、信合贷款支持、部门资金整合、社会资金助力”的原则,确立帮扶目标、找准帮扶方式、细化帮扶措施、夯实帮扶保障,为结对帮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政策依据。

《省联社帮扶务川自治县加快实现整县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9)》明确,5年帮扶期内,省联社向务川捐赠资金不低于1.5亿元,用于美丽乡村“六项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事业、行政村“两室一校”、农户技能培训等事业发展;累计提供经济社会发展信贷资金不少于100亿元;24家县级农商行及联社结对帮扶务川24个贫困村,助推贫困村出列;争创农村金融信用县,改善县域金融诚信环境,争取更多金融政策和资源更好地服务务川扶贫开发。实现到2019年,帮助务川自治县2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67个贫困村出列,26541户贫困户脱贫致富,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2015年6月,省联社与务川自治县在贵阳召开第一期结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建立干部互派机制,深化干部人才交流,实施双向挂职交流。当月,省联社从省联社党委驻遵义市党工委选派了一名业务骨干到务川联社挂职。10月,省联社选派了安顺审计中心副主任李永康到务川自治县委、县政府挂职,具体负责结对帮扶及金融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务川自治县拟选派一名副科级干部于2016年到省联社挂职交流锻炼。通过干部互派,增强工作对接联动,发挥驻地情况熟悉优势,提升工作效率,加快推进结对帮扶工作。

发展民生事业

扩大扶贫覆盖面

截至2015年末,省联社已划拨资金2000万元,分别用于9个“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10所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等医疗设备购置、15所乡镇中心完小及城区中学教学设备购置、1000户务川肉羊养殖农户的专业技能培训。接下来,省联社将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快推进务川自治县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建设。

按照帮扶计划,五年内,省联社将累计向务川投入不低于100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2015年以来,务川联社已累计投放各类贷款14.76亿元。其中,累计发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贷款3.6亿元,发放种养殖业贷款5.79亿元,发放城镇化建设贷款1.56亿元,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2.1亿元。

同时,务川联社结合结对帮扶及金融精准扶贫工作,2015年9月在全省农信社率先启动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信息比对及完善农户建档评级授信工作,100余名信贷员走村串寨,深入全县117个行政村遍访贫困户,累计对全县26541户贫困农户中的16589户建立了农户经济档案,评定了信用等级,授信总额达到9.5亿元。其中,对4980户贫困农户共计发放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3.18亿元,累计新投放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54亿元,涉及农户2506户。

此外,围绕交通、教育、医疗等一系列制约务川加快扶贫开发的瓶颈,《省联社帮扶务川自治县加快实现整县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9)》明确将务川通乡道路、学校、医院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年度信贷支持计划。2015年11月,省联社遵义审计中心组织遵义县、红花岗、汇川、仁怀茅台农商行四家行社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信贷业务工作组,到务川指导开展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融资工作。

省联社遵义审计中心还积极协调,在遵义市召开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与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对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需求、精准扶贫项目库中的贷款匹配相应金额的合意贷款规模等进行协调,争取人民银行的支持。截至目前,除务川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全县通乡公路建设2个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因医院建设调整立项规划及通乡公路建设未完成立项手续暂时搁置外,已完成务川县职业中学图书馆建设项目2400万元贷款、仡佬之源5A级景区祭祀板块建设项目2000万元贷款的发放工作,务川县第一中学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融资1.2亿元正按照社团贷款管理程序申报组团发放。

启动结对帮扶

助推精准脱贫

2015年12月22日,省联社结对帮扶务川自治县大扶贫工作会议在务川召开,由省联社统一组织,遵义地区14家县(市、区)级联社(农商行)、除遵义外的8个地区所在地联社(农商行)共计24家行社到务川结对帮扶24个贫困村。启动仪式上,务川自治县向24家行社负责人颁发了脱贫攻坚工作顾问聘书。24家行社将按照省联社的部署,发挥各自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经验、推荐农业产业企业等优势,为结对贫困村发展出谋划策,介绍农业企业入驻,捐资办好民生实事,助推贫困村出列发展。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为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加快提升贫困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格局。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镇平县卫生计生委、镇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镇平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实施方案》,现就开展“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县卫计委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卫计委主任为组长,业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平县卫生计生委、镇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镇平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团结协作,勤奋工作

依据方案计划,2018年7月—2019年7月县卫计委安排4家县直医疗机构向6家乡镇卫生院下派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工作的医疗、管理、医技等业务骨干人员 12人。派驻医务人员在6家乡镇卫生院内开展临床查房、临床教学、会诊、技术培训、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指导6家乡镇卫生院医师开展疑难危重病症诊疗。

根据6家乡镇卫生院的医院管理和临床实际工作需要,选择12名医护人员上派到县直4家医疗机构进行学习实践。对6家乡镇卫生院的上派人员,采取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重点培训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操作规范等业务技能。

三、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通过“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我县县直医疗单位与6家乡镇卫生院结成了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6家乡镇卫生院在医院管理、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控制、基础设施、学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累计诊治门诊病人15229人,收治住院病人1552人,开展或参与外科手术173台,主持或参与病案讨论197次,开展或参加讲座及培训208次,帮建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3个,从而大大提高了6家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水平。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精准扶贫”重要思想最早是在2013年11月,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 “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 的重要指示。

2014年1月,中办详细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落地。

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于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的纲要性文件,自2015年11月29日起实施。

《决定》提出,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正式提出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主要包括:1.医保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2. 建立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地区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3. 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为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乡村振兴战略是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报告中提出的战略。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分三阶段:(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指标之一: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其中提到了“健康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医药购销领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工作部署会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两票制”的实施,山西省武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1月4日下午,在县人民医院十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医药购销领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工作部署会。与会人员有:分管副县长郭斌、县卫计局局长李玉琴、局机关股级以上工作人员,县直各t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博爱医院负责人,及各科室医生,共计200余人。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集中收看了央视专题片《高回扣下的高药价》《向高价医疗耗材说不》《“三医”联动向医疗痼疾开刀》。观看后,李玉琴首先传达了市卫计委专题会议精神,并就我县开展医药购销领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在表态发言中,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张素萍说道,在县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教育为主,惩防并举,从源头治理,努力将我中心建成医疗保健服务高效、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诚信医院,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作出新的成绩,切实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最后,郭斌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认清形势,统一思想,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管理,堵塞漏洞,严格规范药品、医用耗材购销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实现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的明显好转,把医药费用降下来,服务质量提上去,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脱贫攻坚再部署

为了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了迎接国务院第三方脱贫评估领导组的到来,武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再次安排部署“健康扶贫,精准到户”工作会议。参会人员有卫计局全体工作人员及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与会领导一再强调,大家一定要认真反思,查漏补缺,砥砺前行,把工作做细,做到位,做到老百姓的心坎里,使贫困户真正得到实惠,走出困境,以扎实有效的工作迎接国务院第三方评估。参会人员表示一定努力踏实地搞好“健康扶贫”工作,再次为贫困户体检,发放明白卡。做到心中有“贫困户”,“时时为他们着想,事事为他们想到”,以贫困户“迈向小康”为最终目标。

扶贫送温暖 处处见真情

为落实国家扶贫政策,使困难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1月9日~10日,武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深入扶贫帮扶村监漳镇西川村、南皋村、北社村、冯家垴村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

每到一处,慰问组工作人员都与困难群众亲切交谈,嘘寒问暖,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身体状况,宣讲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叮嘱他们注意预防疾病,保重身体,并送上慰问品。同时,鼓励困难群众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信念,增强克服困难、勇敢面对未来的信心。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一、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紧迫感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党的十以来,我们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不断开创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

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中西部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剩下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实现到2020年让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既定目标,时间十分紧迫、任务相当繁重。必须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这块突出短板,决不让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掉队,实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

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咬定青山不放松,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三、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四)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5000万人左右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抓紧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重点县退出,由县提出申请,市(地)初审,省级审定,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重点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抓紧制定攻坚期后国家帮扶政策。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价精准扶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不提不切实际的指标,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依托贫困地区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地区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探索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引导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分别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主要用于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

(六)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好订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鼓励地方对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并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七)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紧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安置搬迁群众,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补助标准。积极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林业生态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易地搬迁农户。

(八)结合生态保护脱贫。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退牧还草、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合理调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九)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国家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基层倾斜,为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留得下、稳得住的一专多能教师,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办法,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全面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合理布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努力办好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

(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建立全国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为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五、强化政策保障,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

(十八)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加大中央集中公益金对扶贫的支持力度。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积极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从2016年起通过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增加对贫困地区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投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围绕本县突出问题,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补助比重。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十九)加大金融扶贫力度。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用于支持扶贫开发。设立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运用适当的政策安排,动用财政贴息资金及部分金融机构的富余资金,对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拓宽扶贫资金来源渠道。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则发放长期贷款,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贷款贴息,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允许采用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支持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由财政按基础利率贴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优先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通过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等支持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保费补贴。有效拓展贫困地区抵押物担保范围。

(二十)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政策。支持贫困地区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央和省级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

(二十一)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解决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对科技扶贫的支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贫困地区的转化。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基层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贫困地区本土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六、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规划范围包括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成功解决了几亿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2011年至2015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亿多人、贫困发生率降低11.5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大幅提升,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不安全等问题逐步缓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趋于缩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前,贫困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短板”,脱贫攻坚形势复杂严峻。从贫困现状看,截至2015年底,我国还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下统称贫困县)和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多数西部省份的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区贫困发生率达12.1%。现有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依靠常规举措难以摆脱贫困状况。从发展环境看,经济形势更加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大,地区经济发展分化对缩小贫困地区与全国发展差距带来新挑战;贫困地区县级财力薄弱,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依然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产业发展活力不强,结构单一,环境约束趋紧,粗放式资源开发模式难以为继;贫困人口就业渠道狭窄,转移就业和增收难度大。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时间特别紧迫,任务特别艰巨。

“十三五”时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和重大机遇,特别是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立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举全国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凝神聚气、锐意进取,形成强大合力;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盼脱贫、谋发展的意愿强烈,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激发,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行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帮扶与区域整体开发有机结合,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根本保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工程,加快破解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加强脱贫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积极发展特色文化旅游。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的风景名胜区、特色小镇,实施特色民族村镇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工程。依托当地民族特色文化、红色文化、乡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并受益的传统文化展示表演与体验活动等乡村文化旅游。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鼓励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和产品生产销售。坚持创意开发,推出具有地方特点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发展家庭手工旅游产品。

第三节 电商扶贫

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工作重点,提升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能力。依托农村现有组织资源,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挥大型电商企业孵化带动作用,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上商店,鼓励引导电商和电商平台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和改造服务网点,引导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实施电商扶贫工程,逐步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对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的,鼓励地方政府和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网店设计、推介服务和经营管理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

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强交通、商贸流通、供销合作、邮政等部门及大型电商、快递企业信息网络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及分等分级、包装运输标准制定和应用。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持股贫困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资产收益。创新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方式,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项目开展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制度,并在贫困地区推广,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第五节 科技扶贫

促进科技成果向贫困地区转移转化。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技术攻关,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全产业链技术需求,加大贫困地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引进、集成、试验、示范力度,鼓励贫困县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围绕支柱产业转化推广5万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提高贫困人口创新创业能力。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基本实现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科技优势,为贫困地区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引导支持科技人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加强乡村科普工作,为贫困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点对点、面对面的培训。

加强贫困地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星创天地”、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园区在扶贫开发中的技术集中、要素聚集、应用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科技园区+贫困村+贫困户”的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推动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在贫困地区支持建设1000个以上农技协联合会(联合体)和10000个以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

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保障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合法权益,开展劳务协作,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已就业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有序实现市民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第一节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贫困家庭中有转移就业愿望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差异化技能培训。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通过农林技术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互联网+培训”等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家庭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提高贫困家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度。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对已外出务工贫困人口的岗位培训。继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俗称“两后生”)、农民工免费职业培训等专项行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第二节 促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

加强对转移就业贫困人口的公共服务。输入地政府对已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口予以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政策,保障其本人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持输入地政府吸纳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落户。为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

开展地区间劳务协作。建立健全劳务协作信息共享机制。输出地政府与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劳务信息共享和劳务协作对接工作,全面落实转移就业相关政策措施。输出地政府要摸清摸准贫困家庭劳动力状况和外出务工意愿,输入地政府要协调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对到东部地区或省内经济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地政府要帮助有意愿的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建立健全转移就业工作考核机制。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禁毒法制教育。

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建立定向培训就业机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订单培训。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与产业聚集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企业向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或园区,应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资金应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任务相挂钩。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发展居家就业等新业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

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饮水安全、出行、用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后续发展有门路、转移就业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识别认定结果为依据,以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对象,以省级政府批准的年度搬迁进度安排为主要参考,确定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总规模和年度搬迁任务。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保障搬迁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统筹规划同步搬迁人口。

第二节 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根据水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环境和城镇化进程,按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原则选择安置方式和安置区(点)。采取集中安置的,可依托移民新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并做好配套建设。采取分散安置的,可选择“插花”、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在确保有房可住、有业可就的前提下,采取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安置区(点)建设方案研究论证工作,将安置区(点)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人口就业等安排情况纳入建设方案专章表述,并做好推进落实工作。鼓励地方选择基础较好、具备条件的安置区(点),开展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安置住房,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在稳定脱贫前,建档立卡搬迁户不得自行举债扩大安置住房建设面积。合理制定建房补助标准和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补助标准。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范围内的建房补助资金,应以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口数量为依据进行核算和补助,不得变相扩大或缩小补助范围。同步搬迁人口所需建房资金,由省级及以下政府统筹相关资源、农户自筹资金等解决,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一并统筹规划、统一建设。

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点)水、电、路、邮政、基础电信网络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安置区(点)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必要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筹集贷款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建立或明确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和市县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资金承接运作和工程组织实施。地方政府要统筹可支配财力,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省级投融资主体还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如有节余,可用于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大力发展安置区(点)优势产业。将安置区(点)产业发展纳入当地产业扶贫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大力发展后续产业。支持“有土安置”的搬迁户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搬迁户的利益联接机制,确保每个建档立卡搬迁户都有脱贫致富产业或稳定收入来源。

多措并举促进建档立卡搬迁户就业增收。结合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和小城镇建设,引导搬迁群众从事种养加工、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工作。在集中安置区(点)开发设立卫生保洁、水暖、电力维修等岗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解决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鼓励工矿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优先聘用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支持安置区(点)发展物业经济,将商铺、厂房、停车场等营利性物业产权量化到建档立卡搬迁户。

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引导搬迁人口自力更生,积极参与住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安置区环境改善等工作,通过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加强对易地搬迁人口的心理疏导和先进文化教育,培养其形成与新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优化安置区(点)社区管理服务,营造开放包容的社区环境,积极引导搬迁人口参与当地社区管理和服务,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和适应新生活的信心,使搬迁群众平稳顺利融入当地社会。

第五章 教育扶贫

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教育总体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 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优先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大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新建改扩建的支持力度,扩大教育资源,提高普及水平。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立健全双语教学体系。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强化师资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依托师范院校开展“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城乡学校教师均衡配置机制,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对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倾斜。加大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向“三区”选派3万名支教教师。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向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

完善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政策。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率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化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予以资助,优先推荐勤工助学岗位,做到应助尽助。

第三节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强化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院校建设。继续推动落实东西部联合招生,加强东西部职教资源对接。鼓励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和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或指导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建设。

加大职业教育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启动职教圆梦行动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重点中职学校选择就业前景好的专业,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单列招生计划。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省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职教育。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开展面向贫困人口的继续教育。保障贫困家庭妇女、残疾人平等享有职业教育资源和机会。支持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建设,继续办好内地、新疆中等职业教育班,加强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特困群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加大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资助力度。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政策,鼓励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职业院校并给予政策支持。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第四节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提高贫困地区高等教育质量。支持贫困地区优化高等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等国家专项计划,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

继续实施高校招生倾斜政策。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形成长效机制,畅通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高校招生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普通高校适度扩大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规模。

第六章 健康扶贫

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和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临床专科建设。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城市诊疗资源和咨询服务向贫困县延伸,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鼓励新医疗技术服务贫困人口。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行动。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每个30万人口以上的贫困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出台前,贫困县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赋予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一定自主招聘权。加快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强化人才培养培训。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支持贫困地区高等医学教育发展,加大本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做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提高薪酬待遇。组织开展适宜医疗卫生技术推广。

支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加快民族药药材和制剂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应用研究。加强中医、民族医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培养一批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加强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利用。将更多具有良好疗效的特色民族药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降低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费用支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补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基础上,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支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在贫困地区先行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实行贫困人口分类救治。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单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进一步核实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及患病人员情况,对贫困家庭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为有需要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市域和省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全面完成已查明氟、砷超标地区改水工程建设。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食用合格碘盐给予政府补贴。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加大对包虫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疫情防控,加强肿瘤随访登记,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治贫治毒相结合,从源头上治理禁毒重点整治地区贫困县的问题。

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加大对贫困患者的救助力度。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力争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七章 生态保护扶贫

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关系,加强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态保护补偿,增设生态公益岗位,使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就业脱贫。

第一节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改善西南山区、西北黄土高原等水土流失状况,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加大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改善与扶贫协同推进。在重点区域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青海三江源保护等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工程,遏制牧区、农牧结合贫困地区土壤沙化退化趋势,缓解土地荒漠化、石漠化,组织动员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结合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舍饲圈养和设施农业,大力发展具有经济效益的生态林业产业。

开展水土资源保护。加强贫困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立和完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强农膜残膜回收,积极推广可降解农膜。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鼓励在南方贫困地区开发利用冬闲田、秋闲田,种植肥田作物。优先将大兴安岭南麓山区内黑土流失地区等地区列入综合治理示范区。加强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严禁农业、工业污染物向水体超标排放。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建立稳定生态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完善转移支付补助办法,逐步提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资金投入水平。

探索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根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贫困地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健全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建立横向补偿关系。探索碳汇交易、绿色产品标识等市场化补偿方式。

设立生态公益岗位。中央财政调整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支出结构,支持在贫困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生态公益岗位的方式,以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管护为重点,让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参加生态管护工作。充实完善国家公园的管护岗位,增加国家公园、部级自然保护区、部级风景名胜区周边贫困人口参与巡护和公益服务的就业机会。

第八章 兜底保障

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兜底。

第一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加大省级统筹工作力度,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确保2020年前所有地区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及其他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指导贫困地区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推动专项救助在保障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群众适当延伸,逐步形成梯度救助格局,为救助对象提供差别化的救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社会救助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整合社会救助资金渠道,提升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综合效益。

第二节 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适应农村老龄化形势的养老服务模式。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完善“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建立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关爱服务网络。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各地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行动。加强对“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持、生活救助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扶持,切实维护留守妇女权益。

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和扶持。支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支持引导残疾人就业创业。

第九章 社会扶贫

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引领示范作用,凝聚国际国内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第一节 东西部扶贫协作

开展多层次扶贫协作。以闽宁协作模式为样板,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机制,做好与西部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确保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东部省份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东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要积极参与扶贫协作工作。西部地区要整合用好扶贫协作等各类资源,聚焦脱贫攻坚,形成脱贫合力。启动实施东部省份经济较发达县(市)与对口帮扶省份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着力推动县与县精准对接。探索东西部乡镇、行政村之间结对帮扶。协作双方每年召开高层联席会议。

拓展扶贫协作有效途径。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东部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鼓励援助方利用帮扶资金设立贷款担保基金、风险保障基金、贷款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引导省内优势企业到受援方创业兴业。鼓励企业通过量化股份、提供就业等形式,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鼓励东部地区通过共建职业培训基地、开展合作办学、实施定向特招等形式,对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帮扶双方要建立和完善省市协调、县乡组织、职校培训、定向安排、跟踪服务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组织化程度。以县级为重点,加强协作双方党政干部挂职交流。采取双向挂职、两地培训等方式,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基层干部、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支持东西部学校、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成效,西部地区也要纳入考核范围。

第二节 定点帮扶

明确定点扶贫目标任务。结合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各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年度计划,以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目标,实化帮扶举措,提升帮扶成效。各单位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定点扶贫县挂职、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参照中央单位做法,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完善定点扶贫牵头联系机制,各牵头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协助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节 企业帮扶

强化国有企业帮扶责任。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用好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中央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继续实施“同舟工程――中央企业参与‘救急难’行动”,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补充作用。地方政府要动员本地国有企业积极承担包村帮扶等扶贫开发任务。

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以点带面,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东部地区的民营企业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结对帮扶西部地区贫困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开展扶贫慈善信托。完善对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支持政策。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设立企业扶贫光荣榜,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节 军队帮扶

构建整体帮扶体系。把地方所需、群众所盼与部队所能结合起来,优先扶持家境困难的军烈属、退役军人等群体。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不含直属机构)和副战区级以上单位机关带头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省军区系统和武警总队帮扶本辖区范围内相关贫困村脱贫。驻贫困地区作战部队实施一批具体扶贫项目和扶贫产业,部队生活物资采购注重向贫困地区倾斜。驻经济发达地区部队和有关专业技术单位根据实际承担结对帮扶任务。

发挥部队帮扶优势。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教育,组织军民共建活动,传播文明新风,丰富贫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发挥战斗力突击力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发挥人才培育优势,配合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接续做好“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工作,组织开展“1+1”、“N+1”等结对助学活动,团级以上干部与贫困家庭学生建立稳定帮扶关系。采取军地联训、代培代训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养实用人才,培育一批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致富带头人。发挥科技、医疗等资源优势,促进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组织87家军队和武警部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113家贫困县县级医院,开展送医送药和巡诊治病活动。帮助革命老区加强红色资源开发,培育壮大红色旅游产业。

第五节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协调服务机制,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以各级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扶贫重心下移,促进帮扶资源与贫困户精准对接帮扶。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扶贫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资源动员、资源配置使用、绩效论证评估等工作,支持其承担扶贫项目实施。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模式。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鼓励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努力满足贫困人口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出台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性文件,从国家层面予以指导。建立健全社会扶贫监测评估机制,创新监测评估方法,及时公开评估结果,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

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扶贫作用。制定出台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专项政策。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鼓励发达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兴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和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发挥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中华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和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等志愿服务行业组织的作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办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在每年的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期间举办专题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举办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展表彰活动,做好宣传推介。从2016年起,在脱贫攻坚期设立“脱贫攻坚奖”,表彰为脱贫攻坚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每年《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组织各省(区、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社会公募、慰问调研等系列活动。

第六节 国际交流合作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资金、信息、技术、智力、理念、经验等国际资源,服务我国扶贫事业。通过对外援助、项目合作、技术扩散、智库交流等形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机构在减贫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减贫知识分享,加大南南合作力度,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认同,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组织实施好世界银行第六期贷款、中国贫困片区儿童减贫与综合发展、减贫国际合作等项目。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第十章 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

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持续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投入力度,切实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环境明显改善,“造血”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为2020年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做好与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加快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对分散性供水和水质不达标的,因地制宜实行升级改造。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有条件的贫困村延伸,着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3%,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

多渠道解决生活用能。全面推进能源惠民工程,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实行骨干电网与分布式能源相结合,到2020年,贫困村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进贫困村小水电、太阳能、风能、农林和畜牧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工程。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设施农业发展相结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小风电等农村小型能源设施。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加强贫困村信息和物流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推动公路沿线、集镇、行政村、旅游景区4G(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本覆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出台更优惠的资费方案。加强贫困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村直接通邮。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快递揽收配送网点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合作、商贸企业的合作,推动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率先建立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统筹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建立健全分类补助机制。严格控制贫困户建房标准。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院,以及利用闲置农户住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改造等方式,解决好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在贫困村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乱埋乱葬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稳步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到2020年,90%以上贫困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设立保洁员岗位并优先聘用贫困人口。开展村庄卫生厕所改造,逐步解决贫困村人畜混居问题。提高贫困村绿化覆盖率。建设村内道路照明等必要的配套公共设施。

健全贫困村社区服务体系。加强贫困村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拓展学前教育、妇女互助和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依托“互联网+”拓展综合信息服务功能,逐步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新模式。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建设,积极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乡风和村规民约等文明建设。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公共文化建设标准,对贫困县未达标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填平补齐。加强面向“三农”的优秀出版物和广播影视节目生产。启动实施流动文化车工程。实施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为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文化器材。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融合发展,提高公共数字文化供给和服务能力。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组织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

着力改善生产条件。推进贫困村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以贫困村为重点的田间配套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抗旱水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结合产业发展,建设改造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园区路,新建改造一批生产便道,推进“交通+特色产业”扶贫。大力整治农村河道堰塘。实施贫困村通动力电规划,保障生产用电。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生产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组织实施,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精准扶贫脱贫机制。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应用,定期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按照贫困人口认定、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健全精准施策机制,切实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健全驻村帮扶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和评估认定制度。加强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国家原有扶贫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扶贫资源动员机制。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等模式,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承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企业扶贫具体项目的实施,引导志愿者依托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扶贫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和规划衔接,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贫困人口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其光荣脱贫。加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培育,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推动扶贫开发模式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

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将审批权限下放到贫困县,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支持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项目稽察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精准。

考核问责激励机制。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严格实施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强化执纪问责。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报告和督查巡查制度。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财政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加大中央集中公益金对扶贫的支持力度。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各部门安排的惠民政策、工程项目等,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增加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各省(区、市)要积极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投资政策。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省级政府统筹可支配财力,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

金融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正向激励作用,用好扶贫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涉农贷款投放,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等业务。发挥好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的功能和作用。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稳定和优化大中型商业银行县域基层网点设置,推动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发挥好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主力作用。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开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股本融资。推动开展特色扶贫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

土地政策。支持贫困地区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央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分配中央补助资金时,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并积极指导地方支持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扶贫开发工作。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干部人才政策。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力度,加大中央单位和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之间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到贫困县挂职任职。改进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和有关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大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实施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提高博士服务团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培养水平,深入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完善和落实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通过双向挂职锻炼、扶贫协作等方式,推动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大力选派培养与西部等艰苦地区优势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

第三节 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扶贫开发任务重的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重点抓好县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领导能力建设,改进县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好配强扶贫任务重的县党政班子。脱贫攻坚任务期内,县级领导班子保持相对稳定,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强化贫困群众的主体责任和进取精神。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扭转落后习俗和不良生活方式。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提高村委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实施能力。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精准选配第一书记,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明确责任分工。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总责,负责组织指导制定省级及以下脱贫攻坚规划,对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干部人才保障,并做好监督考核。根据国家关于贫困退出机制的要求,各省(区、市)统筹脱贫进度,制定省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年度脱贫目标。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效果负总责。市(地)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扶贫工作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推进落实。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督战核查工作内容

(一)召开一次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再次核查核实有关情况。

1.通过座谈,进一步逐级压实责任,了解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健康扶贫工作掌握程度。

2.核对包保县贫困人口及贫困人口在每个乡镇的分布是否与健康扶贫APP一致。

3.核对行政村与村卫生室建设情况,准确掌握未建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名单(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村卫生室,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行政村搬迁或撤销情况)。

4.核对村卫生室村医情况,准确掌握缺少常驻村医的村卫生室名单,指导各地做好上级医院下派与邻村代管工作。

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是否能够开展基本医疗。

6.向县级行政部门核查(到现场与村医本人核查),2019年与2020年第一季度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和村医补助落实情况。比较与村医本人核查情况是否一致。

7.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与设备配置项目进展情况,6月底前要全部完成。

(二)现场暗访。

1.遍访所有的贫困村。核查村卫生室建设情况与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措施(服务“111”等)落实情况。其中,3个左右的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普查)。

2.遍访所有未建村卫生室的行政村。核查未建村卫生室是否符合规定(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村卫生室,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行政村搬迁或撤销情况),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行政村贫困人口是否知道去乡镇卫生院看病,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贫困人口是否知晓合建村卫生室及村医,行政村搬迁或撤销辖区居民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卫是否落实到相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查未建村卫生室行政村贫困人口是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措施(服务“111”等)落实情况。

3.完成县级医疗机构核查工作。

(三)6月底前,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必须全覆盖,市级层面要核查既往发现问题的地方。要统筹做好安排,根据包保县(市、区)实际确定计划。

二、相关注意事项

(一)到行政村时,在到村委会了解具体情况,要与村委会核查失联人员与常年不在县域内人员情况。

(二)要重点对因病致贫户、因残致贫户开展入户核查。是否有贫困患者或贫困残疾人因未确诊等原因未落实“一人一策”。

(三)采取普查的方式开展贫困户入户暗访,即以村为单位覆盖所有贫困户。国家检查多采用这种方式,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健康扶贫工作是否精准。

(四)要将现场核实情况与纸质版材料、健康扶贫APP信息系统进行比对,进一步推动精准到人到病与精细化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关于组织形式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组织开展包保暗访工作。确保包保暗访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消除盲区死角,解决短板弱项。

(一)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委包保科室提前调取包保县(市、区)有关基础材料,会同包保单位根据贫困人口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等,合理制定工作计划。

(二)对工作较好的地区,可以适当减少暗访频次,对任务较重地区,要加大暗访力度。

(三)参照国家检查模式,兼顾普查与抽查。普查是以村为单位覆盖所有贫困户,检查是否做到“不落一人”(除死亡、失联、常年不在县域内3种情况(村委会证明),均纳入管理,要有家医签约文书和健康档案,所有患者要有“一人一策”;同步核查与健康扶贫APP信息是否一致);要有重点地组织抽查,以点代面,查找问题,帮助基层改进工作。

(四)要组织调度好人员力量,根据当次暗访目标,既可以组织大队伍开展普查,也可以组成小分队开展抽查。

(五)关于进度要求,6月底前,要确保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再次全覆盖,贫困人口暗访比例由各包保科室根据包保县(市、区)贫困人口数量、可抽调工作人员数量等研究确定。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开发区党工委的悉心指导下,******乡镇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脱贫攻坚工作

(一)基本情况    

******乡镇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前身为石桥片区办事处,总面积约25.9平方公里,辖白泥、石桥2个居委会(其中:石桥12平方公里、白泥13.9平方公里),26个居民小组(白泥社区12个,石桥社区14个);户籍人口7651人。

******乡镇共有建档立卡人员104户312人,已脱贫72户256人,其中2015年脱贫人数54户195人;2016 年度脱贫人数9户29人;2017年脱贫9户32人。现有贫困户32户56人(一般贫困户9户24人,政策兜底户23户32人),两无户23户32人,两因户1户1人,两缺户8户23人。贫困发生率为0.73%。建档立卡在校学生30户56人,享受教育扶贫资助16户23人,其中未脱贫贫困户6户9人,已经全部获得教育扶贫资金;建档立卡劳动力63户156人,实现就业63户77人。

(二)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市、开发区关于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先后制定了《贵州钟山经济开发区******乡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乡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乡镇2018年度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乡镇夏秋攻势行动方案》、《******乡镇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乡镇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动员、召开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政策,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2、规范程序、精准识别、精准脱贫,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7个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六盘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贫困人口漏评错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七个方案的通知》(六盘水扶领办发〔2018〕24号)文件要求,完成7个专项治理工作,严格遵循“五定五看”统一标准、全面调查、精准识别;坚持做好“四访”,采取在农户申请的基础上,调查人员进村入户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各户收入情况,逐户计算人均纯收入,把收入低于收入标准以下的农户拟定为贫困户。我们坚持“六个到村到户”,严格按照“两公示一公告”,完善贫困户“一户一档”建档立卡相关资料,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台帐实。

    3、打赢脱贫攻坚“四场硬仗”。

(1)产业扶贫成效明显。春风行动开展以来,******乡镇始终坚持“六个引领”,牢牢把握好产业发展“八要素”,推动产业扶贫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突破。一是以“三变”1+N为引领,采取“合作社+农户+扶贫”模式,成立合作社5家,先后实施种植红豆杉、刺五加、白芨、草莓和培育羊肚菌、人参育苗等项目,流转土地1139亩,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2人,实现脱贫72户256人,脱贫率达到82.5%。二是以退耕还林、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完成产业结构调整1167.86亩,涉及260户,发放产业结构调整资金350358元;完成退耕还林1692.37亩,发放退耕还林资金846185元,新增退耕还林面积1100余亩。

(2)“组组通”项目稳步推进。今年以来,******乡镇始终把“组组通”项目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以建设“脱贫攻坚致富路”为目标,全力打好公路脱贫攻坚战。******乡镇涉及“组组通”公路5条约16.38公里,主要涉及辖区海坝组、罗家寨组、石桥八组、十三组、十四组,目前均已完工投入使用4条12公里,未完工的1条已经完成工程总量的90%,预计年底完工投入使用。

(3)易扶搬迁动员效果显著。******乡镇2017、2018年易扶搬迁总人口125户640人(贫困户30户118人)。其中2017年易扶搬迁总人口45户197人(贫困户30户118人、非贫困户15户79人);2018年易扶搬迁总人口80户443人(贫困户0户0人、非贫困户80户443人)。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召开易扶搬迁培训动员会、群众院坝会累计50余次,发放易地扶贫搬迁明白卡200余张,出动宣传人员120余人次,宣传覆盖群众累计1000余人次。

截至目前,2017年易扶搬迁总人口中已签订搬迁合同41户185人(贫困人口29户116人);已搬迁入住42户191人(贫困人口28户114人),完成率是91%;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16户2456平方米,拆除率35%,预计12月底达60%。

(4)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全面落实。******乡镇始终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加大对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的支持力度,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得到全面落实。一是按照应助尽助原则,争取教育帮扶贫困学生9人,获取补助资金5530元。二是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2人合作医疗参合资金37200元,申请临时救5000元帮助贫困户解决医疗救助问题。三是将住房困难群众125户640人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通过异地扶贫搬迁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4、多措并举,建立脱贫帮扶长效机制

一是充分利用“特惠贷”优惠政策,采取“贫困户+政府公司”的运作模式,贫困户人均可贷款5万元,资金由政府开发投资公司统筹运作,贫困户不承担风险,资金收益有保障,投资收益分配暂定3年,收益为投资金额的3%,目前完成特惠贷任务28户72人,贫困户年末可分红达10.8万元。二是通过上门服务企业,向企业汇报精准扶贫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企业形成扶贫联动,计划争取企业帮助解决就业18户39人,目前已经解决就业16户30人,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三是按照“五级包保”的帮扶原则,结对帮扶104户312人。户均制定帮扶计划3个,落实帮扶措施3条,协调投入帮扶资金达50万元。四是统筹实施低保兜底政策。完成低保兜底23户32人。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和低保扶助两项制度衔接。五是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实现生态效益、贫困户及低收入群众增收“双赢”,力争在2018年年底退耕还林3000亩。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群众特别是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很多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导致易扶工作推进缓慢。二是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对滞后,项目扶持、资金帮扶管理等有待加强。三是贫困户就业困难,大量年轻劳动力外出打工,40岁至60岁的劳动力占比超过50%以上,就业非常困难。四是三块地盘活方面的问题。群众担心不能及时获得退耕还林补偿资金,担心得不到第九年以后的占股比分红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扶贫先扶志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变“输血”为“造血”,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帮扶措施,不断加大“三变”改革力度,集中力量搞好贫困户脱贫规划,重点完成“五个三”中的盘活“三块地”、落实“三个保”、确保“三个就”,集中火力打好退耕还林、易地扶贫搬迁工作、1户1就业工作硬仗。让贫困户逐步靠勤劳致富,最终实现全面脱贫致富。

一是进一步整合资金和项目,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推进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创建工作,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美化亮化农村环境。

二是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落实农村“三变”改革要求,同时探索发展城市“三变”,保证一村至少发展一个良好的“三变经营主体”,让产业发展真正惠及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

三是充分利用开发区吸纳就业的优势,充分挖掘对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不高的工种,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业,巩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成果。

四是实现脱贫攻坚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把退耕还林工作与城市近郊旅游发展相结合,形成脱贫攻坚长效发展机制。退耕还林打造万亩红豆产业园,前期推进青山红豆杉生态养生园旅游综合体农旅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山地旅游与休闲度假、农业生态观光、民风民俗体验融合发展,形成脱贫规划长效发展机制,实现贫困户脱贫和农户持续增收。

二、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六盘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文件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我社区积极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现就整改情况分项汇报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搬迁贫困户的就业、就医、孩子读书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乡镇2017年度有易地扶贫搬迁人口45户197人(贫困人口30户118人),目前已完成搬迁合同签订41户185人,参加易地扶贫搬迁户搬迁的贫困户中,已完成引导就业22户,其中有3户贫困户因年事较高无劳动力,已督促子女进行赡养,其中有1户贫困户全为在校学生,已于2016年纳入低保户进行政策兜底,现在正在落实低保兜底政策,目前剩余4户搬迁贫困户正在积极引导就业。

    2、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搬迁的贫困户因各种原因暂未完成引导就业。

    3、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石桥社区将继续注重引导该4户贫困户进行就业,以帮助搬迁贫困户能够安居乐业。同时,2017年度参加易地扶贫搬迁户的贫困户于2018初由开发区代缴新农合医疗保险,目前,参加搬迁的贫困户的基本医疗全部保障到位。对于搬迁户孩子就学事宜,石桥社区服务中于2018年6月完成搬迁户孩子就学意愿的统计工作,并将统计结果上交开发区社事局,目前,上级部门正在对接搬迁户孩子就学事宜。

(二)贫困户脱贫存在数据脱贫、统计脱贫、平均主义脱贫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目前,******乡镇共有建档立卡人员104户312人,其中2015年脱贫人数54户195人;2016 年度脱贫人数9户29人;2017年脱贫9户32人。现有贫困户32户56人(一般贫困户9户24人,政策兜底户23户32人),两无户23户32人,两因户1户1人,两缺户8户23人。贫困发生率为0.73%。

石桥社区所有脱贫的贫困户均在满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条件以及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标时才进行脱贫,未发现数据脱贫、统计脱贫、平均主义脱贫等现象。

2、工作存在的问题。在贫困户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居住石桥社区山上的六个组的少量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存在困难。

3、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存在困难的问题,******乡镇已多次向发区社事局写报告,寻求帮助,目前,正在协调处理中。接下来,我社区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及基础生活设施改进工作,不断改善辖区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三)“三变”改革及产业扶贫工作抓得不够认真,抓得不实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石桥社区以农村经济组织推动“三变”改革工作,目前在石桥辖区两个村参与“三变”改革的经济组织共有5个,包含3家合作社和两家企业,5个经济组织共计流转农户土地约1100亩,包含贫困户土地约200亩,目前完成红豆杉种植约630亩,草莓种植约50亩,刺五加等中药材种植约340亩,独角莲等中药材种植约70亩,支付土地流转金约53万元,包含贫困户土地流转金约10万元,引导农户到“三变”改革经济组织务工约110户120人,包含贫困户约20户20人,发放工资约30万元,包含贫困户务工工资约6万元。引导参与“特惠贷”贫困户28户72人,共计贷款360万元,2017年底发放该28户贫困户“特惠贷”分红金10.8万元,人均分红1500元。辖区两村的“三资”清理工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已与2018年1月开始开展,目前完成1个村的“三资”清理并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约2500人。

2、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石桥社区参与“三变”改革的产业发展周期长,短期很难产生效益。如红豆杉种植产业前期投入大,种植周期长,需生长多年才可用于发展红豆杉附加产品。二是对“三变”改革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对“三变”改革工作不理解,仅同意将土地流转于合作社或者企业,不愿意将土地入股承担风险,导致“三变”改革扶贫项目对群众的覆盖面不广。三是自然条件限制。石桥辖区属于开发区统一规划开发区域,大部分土地用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剩下的土地较为贫瘠,不利于种养殖产业开发,同时,缺乏相关的技术指导,导致现有的“三变”改革产业发展不理想,目前仅有白泥村裕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草莓种植销售额达到15万元左右,其余项目,暂未出产品。

    3、整改情况。加强“三变”改革工作政策宣传,让群众加深对“三变”改革工作的理解,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三变”改革工作中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三变”改革等扶贫项目的监管,督促辖区经济组织良性发展,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寻求技术指导,对辖区闲置土地进行同意规划使用,项目规划时进行严格技术测试,确保“三变”改革等扶贫项目的成功实施。

   (四)驻村结对帮扶不扎实、流于形式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乡镇办公地点位于辖区白泥居委会及石桥居委会交界位置,同时和两个居委会联合办公,离群众较为接近,能达到驻村的效果。目前辖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4人,该104户贫困户共有结对帮扶责任人125人,包含开发区级结对帮扶责任人55人,涉及8家单位,在帮扶单位中仅有一家单位为学校(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涉及帮扶责任人7人,该7人帮扶的贫困户均已脱贫,目前正在稳固脱贫效果,未对该7名教师造成较大压力。社区在帮扶过程中力求“扶贫扶志”的效果,积极引导贫困户参加劳动改善生活,同时对于无劳动力的贫困户,积极引导参与“特惠贷”等国家优惠政策,并将上级针对贫困户的政策积极落实到位,并为贫困户进行家庭医生签约,目前已完成家庭医生签约88户245人。

    2、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帮扶责任人思想意识不到位,对帮扶公共还在流于形式,未对贫困户采取具体帮扶措施,同时部分帮扶责任人自身业务能力不强,对精准扶贫政策学习不够,导致帮扶结果不理想。

    3、整改情况。在以后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我社区将会加强各帮扶责任人的思想意识教育,提高帮扶责任人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强帮扶责任人的业务培训,针对不同贫困原因贫困户制定合理帮扶措施,努力提升帮扶效果。

(五)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石桥社区所有贫困对象在纳入贫困时均是按照“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族评议、一公告、两公示”等程序进行评定,再将结果进行上报,在评定贫困户过程中,因社区权限有限不能精确查询贫困中的“四有”人员,仅能通过走访调查的形式核查贫困生产生活状况。同时社区对贫困户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进行动态管理,对贫困户人口情况等信息积极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动态更新。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统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健全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责任、精准退出工作机制,全力实施“十大脱贫攻坚行动”,落实落靠各项脱贫攻坚措施,精准实现“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工作路径,坚决完成今年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精准识别和精准施策

1、精准分类识别。对全市农村人口逐户核查,按致贫原因、脱贫路径进行分类,严格按照“十二步”工作法,认真排除“十一种人”,确保贫困人口一个不落,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组织人力边核查、边录入国家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年度动态调整,确保全市当年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扶贫范围,做到对象清、措施清、变化清、录入准。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扶贫工作专项督导组

2、全面开展纠偏工作。坚持全年纠偏,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精准识别。督导组对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数据不全、不准等问题,及时反馈给扶贫部门核实认定,对不符合扶贫条件的要一律清除。年底前完成年度抽查纠偏工作。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扶贫工作专项督导组

3、建立精准脱贫台账。各乡镇建立完善精准脱贫台账,要达到“四有”,即: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市有档;“五清”,即:致贫原因清、收入来源清、扶贫对策清、脱贫目标清、帮扶责任清。3月底前汇总到市,4月初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

4、落实精准扶贫措施。按照“因村施策”、“因户施法”要求,因地制宜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实现村有脱贫支柱产业,户有脱贫措施保障,建立扶贫开发与政策兜底相结合的脱贫保障体系,将产业带动、转移就业、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贫困户。4月中旬,各乡镇要对2016年度拟减贫人口采取的具体扶贫方式,以户为单位分项汇总,上报市扶贫办备查,确保各项扶贫措施全面落实到户、精准到人、当年见效。7月中旬,要完成所有贫困户分项扶贫措施的汇总工作,并上报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包村工作组

(二)全力实施产业扶贫

5、发展乡村脱贫主导产业。各乡镇要在3月底前完成当年产业项目入库,并报市扶贫办;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力争启动建设10个以上项目,扶持贫困人口1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

6、发展贫困村特色产业。以23个省级贫困村为重点,全面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行动,明确生产经营体制,完善贫困户收益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带动的贫困户增收脱贫,扶持贫困人口5000人以上。大力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批食用菌、蔬菜、杂粮等绿特色种植业专业村,并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点,加大符合条件的贫困村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组织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定点培训、技术指导,解决贫困户生产难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农业局、包村工作组

大力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批“两牛一猪”、肉(奶)羊、禽类等特色养殖业专业村,支持贫困村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能繁基础母畜补贴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村(户)。组织畜牧技术人员采取包村包户方式开展防疫灭病、技术指导,为贫困村(户)养殖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畜牧兽医局

7、发展电商扶贫。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入使用。推广电商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户改变传统营销理念,实现由“种得好”向“销得好”转变。力争扶持3个以上贫困村建立电商网点,带动1000户贫困户参与电商营销增收脱贫。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电商办、商务局、乡镇政府

8、发展旅游扶贫。以绿色有机农业休闲园区、沿江水系和湿地资源为依托,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以民族村、革命老区村为重点,发展民俗游、红色旅游,今年力争打造3个乡村旅游景点,带动500户贫困户脱贫。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政府办(民宗、旅游)

9、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严格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扶贫政策,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开发,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入社等经营机制,把无劳动能力、不会生产、不懂经营的贫困户组织进来,建立稳定增收渠道。支持贫困村组建农机合作社,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村领办创办合作社,把贫困户组织起来发展生产。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力争带动发展贫困户500户以上。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

(三)全力推进转移就业

10、搞好实用技术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市乡两级要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制定年度贫困户脱贫技能培训计划,分批组织开展贫困户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就业创业本领,全年完成2万人培训任务。选派科技人员到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为贫困村定向培养职业技术农民和农技推广人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农业局、教体局、工信局(科技)

11、推进就业创业。加快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并积极向乡镇延伸,为农民工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提供服务平台。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重点城市用工企业劳务合作,建立稳定劳务输出基地,推进“百社千企万人”就业行动计划,实现贫困人口劳务输出就业3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人社局、劳动就业局

(四)全力推进脱贫能力建设

12、抓好贫困家庭学生职业教育。继续实施扶贫开发“雨露计划”,严格落实专项资金政策,动员支持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子女参加中高职教育,力争资助300名以上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入学。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财政局、教体局

13、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和中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各类师资力量。对于寄宿贫困家庭就学子女,落实住宿补贴、免除学杂费等教育扶贫政策。对于保留的村小学,要加强校舍、师资等教育资源投入,继续实施优秀教师支教活动,提高支教教师待遇。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财政局、教体局

14、抓好贫困家庭扶志教育。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工作组要把扶志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引导贫困户接受健康生活方式,改变婚丧嫁娶陋习,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树立自主脱贫意识。选树脱贫致富带头人,评选脱贫示范家庭,切实形成正向激励,在全市营造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组织部、宣传部、包村工作组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15、加强贫困村屯道路建设。积极争取贫困村村屯道路建设指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实施好村屯道路建设,提升贫困村屯畅达能力。今年省级贫困村、革命老区村道路建设至少要完成50%以上。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交通运输局

16、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积极对上争取饮水安全项目,力争实现一半以上的省级贫困村安全饮水入户。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水务局

17、提升贫困村文化服务能力。积极发展贫困村文化事业,完成2106年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场等设施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文广新局

18、提高贫困村卫生保健能力。加强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全年力争完成23个省级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齐驻村医生。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卫生和计生局

19、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2016—2020年),力争完成2016年度省级贫困村整村推进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住建局

(六)做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

20、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地。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医疗救助和22种重特大疾病救助全覆盖等政策,细化具体实施办法,实现各项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财政局、卫生和计生局、新农合办、民政局

21、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积极落实对贫困人口吃、住、学、医等综合性救助政策,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卫生和计生局、教体局、民政局

22、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乡镇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应保未保人口底数,积极与有关部门衔接,保证所有贫困人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卫生和计生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七)推进金融扶贫政策措施落实

23、推进金融扶贫政策落地。积极争取扶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争取国家扶贫再贷款政策,落实扶贫政策性信贷,由市财政在专项扶贫资金中进行贴息或设立风险金。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财政局、财源办、金融机构

24、推进扶贫保险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外转就业贫困户劳动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政策。支持所有贫困户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参加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减少因意外伤害造成短期极度贫困问题,扩大保险覆盖面,落实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人寿保险公司

三、工作保障

(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5、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年度减贫计划,6月底前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扶贫任务分工,按时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包扶单位

26、加强扶贫机构建设。4月底前市乡两级按要求全部完成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加强扶贫网络信息中心建设,强化扶贫信息反馈工作,每个乡镇每月至少反馈1条信息,市扶贫办要加强向省和市扶贫办的信息反馈工作。

责任单位:市乡两级党委政府、市编委办、市扶贫办

2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抓好软弱涣散贫困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负责人选、育、管、退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双富工程”。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精准选配驻村“第一书记”,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和支部班子,提升服务群众和带领脱贫能力。

责任单位: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党委政府

(九)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28、建立督查制度。成立扶贫工作专项督导组,对市直包扶单位和各乡镇扶贫工作实行常态化督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并定期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督查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扶贫工作专项督导组

29、确保实现精准退出。按照省、市研究制定的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办法,明确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完成省级贫困村整村推进的实施村脱贫摘帽,确保全市贫困人口脱贫7500人,力争脱贫10000人。组织开展贫困村、贫困户退出考核。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乡镇政府、统计局

(十)社会参与,全力推进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卫生扶贫计划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1、全面实施“八免五补助”。“八免五补助”〔八免: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贫困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免费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五补助: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贫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每人3500元/人给予补助(含新农合、专项补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爱心基金等多渠道),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对晚期吸血虫病人5000元/人/年给予补助,对贫困人口大骨节病患者700元/人/年给予补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助推贫困人口恢复劳动力、脱贫增收,摆脱长期贫困。依托区扶贫移民局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标识。对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与医保、民政救助直接结算。对贫困人口的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医院给予门诊减免救助。

2、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省卫计委、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市卫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5部门关于印发市分级诊疗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卫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5部联合转发市分级诊疗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贫困人口门诊、住院要单独统计上报。

(二)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

1、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要求,结合贫困地区实际,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病患者等七类人群的健康管理。对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信息进行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对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2、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深入实施医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提供免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服务,通过新农合、分娩项目补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爱心基金等多渠道支付医疗费用,实现我区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零支付。为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补助。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有效保障贫困地区母婴安全。我区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2%以上,孕期检测率达到86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到90%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到90%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到86%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到85%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到91%以上。

3、免费开展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按照新修订的《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到2020年全面完成区疾控中心现场等级评审工作。为提高我区传染监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及时发现、报告病例,杜绝瞒报、漏报、个案调查和疫情处理提供有利保障。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接种证制度,对未接种疫苗的儿童,及时补种,进一步提高接种率。2016年,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2.5%。

4、免费实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加强艾滋病防治。优化哨点监测布局,做到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开展以免费安全套推广为核心的经性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健全医防结合综合服务体系,逐步扩大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面,艾滋病感染者随访检测比例达到90,干预覆盖率达到90%,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90%,疾控机构向定点医院转介率达到100%。加强结核病防治。开展结核病防治发现、治疗和管理,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及性和患者的依从性。将结核病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范围,新涂阳肺结核病患者治愈率高于85%。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乙肝防治。认真开展儿童乙肝疫苗接种,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孕产妇产前的乙肝表面抗原筛查工作,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阻断母婴传播。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对孕产妇的宣传,提高对乙肝疫苗接种的正确认识与参与意识。

(三)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

1、巩固乡村卫生机构达标成果。继续巩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适当拓展乡镇卫生院服务项目。每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0项,每个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2、稳步推进区人民医院特色专科建设。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打造临床优势专科,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能力提升。

3、加强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接受省、市对口支援。武警372医院、峨眉山市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区人民医院,犍为县中医院对口支援永和镇卫生院,五通桥区中医院对口支援和平彝族乡卫生院,夹江县中医院对口支援金河镇卫生院,犍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口支援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五通桥区疾控中心对口支援区疾控中心,在医疗技术、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以及远程会诊进行全方位指导培训工作。2016年我局安排对口支援。区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吉星乡卫生院、永胜乡卫生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口支援共安彝族乡卫生院,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区疾控中心要安排人员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对口支援各自的业务工作。

(四)大力实施卫生人才培植行动

1、加快卫生人才培植。加大各医疗卫生单位空岗补员力度,制定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用好、用足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和民族地区特殊政策。积极实施“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项目、“阳光天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招聘一定数量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岗前培训、临床进修、岗位培训等方式强化卫生人才培养。

2、不断强化人才培养。加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技能培训。组织一定医疗卫生人员到对口支援的省、市医疗机构免费进修。

3、着力加强基层人才建设。推动实施《关于开展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川卫办发〔2015〕306号),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培养、评选奖励政策。

二、计生扶贫计划

(一)落实“三结合”基地。区级帮扶部门和乡镇建设“三结合”基地6个,巩固完成新增户帮扶200户,帮带户400户,实现户均增收25%以上。

(二)兑现奖励扶助金。按照国家政策,调查审批确认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285人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21人,并在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兑现奖励扶助金(其中:奖扶27.36万元、特扶11.88万元)。

(三)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14人,全面落实免费资金。

(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依法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积极实施“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提高生育服务水平。开展免费计生服务,落实奖特扶政策及独生子女家庭帮扶等工作。

三、红会扶贫计划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省考核、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考核整改任务下达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均在第一时间通过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围绕各个反馈问题,第一时间确定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对整改任务、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工作要求、整改时限进行了“七明确”。二是创新方式,扎实推进。通过“一访二赛三互查”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即,“一访”:开展新一轮乡镇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户活动;“二赛”: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和政策落实部门“擂台赛”;“三互查”:开展帮扶责任人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推磨互查活动。三是强化调度,确保进度。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副书记、主管副区长多次通过不同形式会议对扶贫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强力推进,精准确定职责分工,及时细化整改措施,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整改质量精益求精。四是严格督导,确保实效。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实地督导的基础上,我区及时成立问题整改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各整改部门实地开展督导,逐条核实整改情况,对照国家和省市要求,逐项核实整改情况,确保每一项问题整改都与实际情况相符,每一项工作都按要求做细做到位。

通过上述举措,截至目前,国家考核反馈的8大类26条问题,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通报的4大类15条问题,均举一反三整改到位。省考核反馈的16条问题,全部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把2019年作为“脱贫攻坚质量提升年”,将扶贫脱贫工作纳入区委“1368”工作计划和“2289”重点工程,出台《区2019精准脱贫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脱贫攻坚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11个专项行动,大力提升全区脱贫工作质量。先后通过召开三级干部会、扶贫领导小组会、政府常务会、政府办公会、约谈会、擂台赛、调度会、现场观摩会、业务培训交流会等形式,多次对扶贫脱贫工作进行安排、指导、督促、调度和推进,扶贫脱贫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二)积极包联,定期遍访。一是领导带头包联。区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包联制度,带领全区所有帮扶干部每月定期深入包联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打扫卫生、政策宣讲、整理档案、帮办实事等结对帮扶活动。特别是区委书记始终牵挂贫困户,于8月20日走访慰问包联贫困户后,在村主持召开扶贫工作座谈会,对全区扶贫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二是推进遍访活动。在积极落实三级书记遍访制度的基础上,我区以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开展新一轮贫困户遍访活动,一家一家访问、一户一户调查,面对面了解贫困户所需所盼,发现问题,当场解决问题,贫困户获得感明显提升。三是提高帮扶实效。严格按照“三日一网”和“帮扶日”要求,利用两周时间分两批分别开展帮扶责任人之间推磨互查活动和乡镇之间推磨互查活动,做到人人进村、人人到户,以互查点问题,以互查促帮扶,以互查检验帮扶质量,提高帮扶成效。

三、“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6月份以来,通过动员培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区所有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政策落实更加精准。在医疗扶贫上,县域内共有1947人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普惠率达100%;所有公立医院全部设立了“一站式”即时结算窗口,报销比例均达到90%以上;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服务率达100%,并按时履约,开展了相应的健康教育宣传和服务指导;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治疗,目前已治愈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20人;对贫困人口罹患25种大病的,以区一院为定点医院,进行集中救治。截至目前,共集中救治54人;办理慢性病诊疗证1542人,重大慢性病诊疗证41人。在“三重保障线”(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上,享受普通慢性病政策2432人次,总费用48.9万元,报销额为39.52万元。享受重大慢性病政策1242人次,总费用240.97万元,报销额为220.34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享受政策2311人次,总费用1094.83万元,报销额为969.42万元。在教育扶贫上,区教体局大力推行“五级包联”(局长包片、科长包校、校长包乡、分管校长包村、教师包户)工作方式,发动1144名包联教师进行了入户宣传。全区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880人(学前109人、小学169人、初中415人、高中137人、中职50人),发放资助金65.38万元。普通高中“三免”137人,免除资金19.18万元,中职“两免”58人,免除资金2.32万元。落实雨露计划政策157人23.55万元。在安全住房上,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17户,C级修缮加固93户,D级原址新建24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户、低保户81户、五保户25户。截止目前,已完工114户(C级93户,D级21户),正在施工3户(D级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D级正在施工,五保户1户D级正在施工)。预计9月中旬全部验收完成并向区政府提交发放补助资金申请。在安全饮水上,水利局安排对363个村抽取水样363个,全部监测合格。同时,要求乡镇、村调整放水周期,每隔一天放水一次,并在363个行政村显眼位置张贴饮水安全公示牌,将负责人姓名电话和水利局监督电话信息公示于众。

医生下乡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全面完成卫生计生行业扶贫工作任务,大力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结合卫生计生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保障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四种贫困户享有基本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为目标,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努力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大力实行卫生计生行业扶贫工作,通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扶贫对象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享受卫生计生扶贫政策,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主要措施

在贫困户均等享有新农合参合和补偿、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国家贫困地区先行先试惠民项目、计生利益导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一系列卫生计生普惠政策红利基础上,制定特殊政策,实施专项扶贫。

(一)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对贫困户由政府出资为其购买合作医疗保险,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保障和大病保险保障,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争取三年内提高10%.

(二)推开新农合大病保险。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的新农合统筹县(市、区)及独立统筹开发区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实现全覆盖。参合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时,起付线下降50%.

(三)开展新农合二次补偿。全市新农合统筹县(市、区)及独立统筹开发区,根据基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在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本区域的新农合二次补偿工作方案,对参合贫困户家庭成员和大额医疗费用参合患者进行二次补偿。

(四)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参合贫困户家庭成员在市内(驻市)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凭户口本、身份证、参合证、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免缴住院押金。

(五)实行住院零起付线。参合贫困户家庭成员在县级和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销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六)实施疾病应急救助。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财社〔2014〕66号)文件规定,对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贫困户家庭成员所产生的急救费用,让其享受疾病应急救助政策。

(七)实施特殊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农村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中的贫困户按照《X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X市府发〔2013〕4号)文件规定,享受计生建房补助、参加新农保补助及子女考上大学奖励等政策。

(八)建立"一对一"健康服务机制。乡镇(村)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进行分类管理,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实施"一对一"的医疗随访、慢病管理和康复指导等服务。

(九)开展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由县(市、区)政府根据自身财力情况,自行出台由政府出资为参合贫困户家庭成员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政策,通过商业保险使参合贫困户家庭成员在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等政策后,力争个人自负费用不超过医药总费用的10%.

(十)建设公有制规范达标的村卫生计生服务所。提取部分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为贫困村建设公有制规范达标的村卫生计生服务所,确保服务所有医务人员,并试点乡村一体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市卫生计生委统筹、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抓落实的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管理机制。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扶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科,全面负责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好5年规划,把卫生计生扶贫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初订计划、年中抓实施、年底做总结,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逐项抓好卫生计生扶贫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