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加强组织建设,有效推动妇幼保健工作发展

郏县卫生局高度重视保健网络建设工作,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均成立有相应组织,县卫生局成立有社保科,县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均妇幼保健科。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共同努力,相互协作,领导监督,职责明确,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有效地推动了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发展。

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体系,提升妇幼卫生工作整体水平

根据国家《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标准》相关要求,政府针对条件差、底子薄、人员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全县妇幼保健体系的建设目标,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协调解决业务用房,无偿划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要求核定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经费。我县现有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院一所,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保健业务用房面积3000平米,设立了妇幼保健科和妇幼信息统计科,足额配备专人从事妇幼保健工作,达到了妇幼保健机构、人员、职能、房屋、经费“五到位”。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了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编制要求配备人员,进行岗位设置,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实行分片包村,保障了妇幼卫生服务的开展和妇幼信息的准确收集。377个行政村村卫生室也配齐了专兼职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相关服务和保健指导。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和加强。

强化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各级职能,提高整体素质

县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网络的“网顶”,其主要职责:①承担对乡、村两级妇幼卫生工作的技术督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②针对国家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和支持性目标的要求,协助县卫生局制定规划并牵头实施。③负责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妇女儿童保健知识。④按时召开乡级妇幼工作例会,完成全县妇幼信息资料的统计、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⑤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郏县妇幼保健卫生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和工作需要,开展理论和岗位培训。⑥帮助乡镇卫生院产科助产技术的提高,改善产科住院及接生条件。⑦组织开展全县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⑧负责监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得到执行情况和托幼机构的保健指导监督工作。

乡镇卫生院是网络的“枢纽”,主要职责:①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和0~6岁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并按照县卫生局及县妇幼保健院的要求,做好辖区内其他妇幼保健项目和健康教育工作。②负责辖区内妇幼信息收集、填报工作。③及时参加县级妇幼工作例会,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会议。④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乡镇卫生院产科技术服务标准和乡级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指征。⑤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及时完成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调查工作。

村卫生室发挥“网底”保障作用,主要职责:①做好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动员、随访工作。②建立本行政村妇幼保健基本卡册,做好妇幼卫生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通过各级职能的发挥,提高了全县整体素质。

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郏县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了各级从事妇幼保健工作机构、人员、房屋、设备建设,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在做好传统项目的同时开展适合妇幼保健机构的新技术,同时加大对基层妇幼保健网络的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利用三级网络的优势,资源共享,带动县、乡、村共同发展[1]。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妇幼卫生队伍建设,鼓励妇幼骨干“走出去”进修培训、参加学术活动;将知名专家、教授“请进来”,开展学术讲座接受新知识。同时,不断加大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对乡、村两级人员的培训,采取了“两个重点五个方式”,即妇幼卫生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两个重点,临床进修、实践操作、适宜技术培训班、以会代训、书面考核五个方式对全县从事妇幼卫生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郏县各级政府采取措施,提高了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待遇,乡镇卫生院成立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进行改扩建等改善了工作环境,从而保证了妇幼队伍的稳定性。

规范网络督导考核管理工作,确保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正常运行

郏县卫生局和县妇幼保健院联合成立了督导组,制定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工作督导方案和考评细则,实行县对乡,乡对村两种督导形式,每月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和377个村卫生室至少督导一次,每次督导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督导单位,并把问题改进情况作为下次督导的重点内容。同时为了提高督导质量,要求督导组成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级举办的相关学习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带动全县妇幼保健人员共同提高。近两年郏县卫生局非常重视妇幼保健工作,把妇幼保健工作列为卫生系统年度四项重点工作之一,按照考评细则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量化考核一次,并召开工作推进会,前3名在推进会上介绍经验作典型发言,后3名查找问题作表态发言,并且把考核评比结果直接与公共卫生经费拨付挂钩。乡镇卫生院也采取相同方法对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评比,由此整个系统形成了明争暗赛、你追我赶的良好发展局面,确保了妇幼保健三级网络良好运行状态,有效地推动了郏县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

健全三级保健网络,提高妇幼保健质量的工作涉及多个方面,网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政府对妇幼卫生的投入、网络的科学管理、思想观念的转变等等随着社会发展有待进一步完善。作为妇幼保健机构只有在政策支持下,抓好关键环节,才能把妇幼保健工作抓实、抓好。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根据《××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2009年)》及《××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管理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

到2015年,全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到202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7%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全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规定的目标内。

(二)2009年度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低于2008年的79.74/10万;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3.婴幼儿死亡率低于2008年的5.58‰;

(三)年度支持性目标

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在97.00%的基础上有所上升;

2.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百分之95%以上;

3.孕产妇糸统管理率达百分之90%以上;

4.县乡医疗机构产科工作人员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80%。

二、项目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降消项目在我镇顺利实施,经镇人民政府研究,成立××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领导小组。由施燕丽副镇长任组长,鲁朝丽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由鲁朝丽任办公室主任。

项目技术指导由××卫生院鲁朝丽、妇幼专干普学芳负责。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审定降消项目实施计划,领导协调和督促项目工作实施;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把项目工作指标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

2.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拟定项目实施计划;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组织督促项目业务工作实施,定期向县项目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项目技术指导组的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协调、联糸有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工作;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扶贫救助;收集分析项目执行情况的资料和信息,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经验,召开项目工作会议。

3.技术指导工作职责:结合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制定项目技术指导计划并报送项目办审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要求,做好项目业务技术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负责项目宣传和指导各村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协调各级妇联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帮助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项目培训工作;负责项目业务管理、监督指导、推广住院分娩、完善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和抢救机制。

4.卫生院工作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监督指导、扶贫救助;配合、协调妇联、计生、民政、广播站等做好相关工作。

5.镇妇联的工作职责:做好乡村群众性健康教育工作,围绕母亲安全、儿童优先、安全分娩等内容,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参与项目活动。村妇女干部要协助乡村妇幼医生做好孕产期保健工作,村妇代小组长要随时了解本组妇女的健康状况,孕产妇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乡村医生或妇女主任、乡村妇联组织每月向妇幼保健部门通报一次孕产妇调查情况。

6.镇计生服务站工作职责:做好群众性的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减少计划外怀孕和非婚生育。乡、村、组计生工作人员要发挥宣传工作的优势,积极动员育龄妇女参与保健,配合乡村妇幼医生共同做好孕产期保健工作。每月向妇幼保健机构通报一次孕产妇调查情况。

三、项目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县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尽快启动,全面实施,加强项目领导,严格经费管理;强化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加强人员进修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和“绿色通道”;组织专家驻乡蹲点帮扶;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工作;做好降消项目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项目监督指导与评估。

(一)加强项目领导,严格经费管理

1.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并将项目实施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2.定期检查或审计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合理使用情况,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3.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提供助产服务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告。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对于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处理,坚决禁止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强化镇卫生院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

1.加强我镇妇幼保健人员孕产妇保健技术指导的职能和作用,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医疗、保健为支撑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健。

2.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服务。

3.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助产机构、技术和人员的准入,严肃查处不具备接生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坚决取缔非法接生。

4.强化产科质量管理。

(1)根据省卫生厅制定的县、乡产科建设标准,加强产科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完善产科服务。

(2)助产机构要认真使用省级下发的《云南省产科病历基本格式》,规范产科文书管理。

(3)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定期开展质量评估活动,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4)定期开展产科危急重症及死亡孕产妇的分析和评审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5)保证产科急救设备和设施处于功能完好状态,努力保障产科质量,维护孕产妇生命安全。

(三)加强人员进修和培训。

1.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培训:中心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要求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原则上要轮训一遍,方法可通过理论学习、见习和到县级临床进修等方式进行。

2.乡村医生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筛查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的业务能力,能处理一般妇女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

(四)建立完善高危孕产妇应急抢救机制

卫生院要健全和完善应急抢救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到急救人员、设备、药品、交通工具配齐到位,保证抢救组织运转正常。各医疗单位要公布急救电话,保证急救系统功能状态良好,联系方式畅通无阻,接到急救信号能及时出诊,不得相互推委扯皮。危急孕产妇的抢救实行院长负责制和首诊医生负责制、出诊抢救制、会诊制及转院转诊制,确保危急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承担一级转诊,对当地发生的高危孕产妇及时护送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救治。

(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工作

要把健康教育同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宣传和孕产妇保健的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孕产妇住院分娩菅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积极协调妇联组织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菅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健康的良好环境。

1.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针对贫困地区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低、旧的风俗习惯影响等问题,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

3.在每个村委会醒目位置刷写1—2条“住院分娩,母婴安全”、“住院分娩,国家补助”等标语,以及县、乡危急孕产妇呼救电话。

4.乡村医生要督促每位孕产妇将危急孕产妇呼救电话写在家中醒目位置。

(六)加强流动人群管理,落实保健措施

卫生、公安、计生、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对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员,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配合管理。户口所在地的妇幼卫生机构要及时向育龄人群流入地的妇幼卫生机构通报信息,流入地的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要对人群中孕产妇进行建册管理。全镇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孕产妇首诊责任制,不论哪一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发现孕妇就诊,只要是孕妇都要追问孕产妇围产期保健手册情况,对无围产期保健手册的孕妇一律给予建册,并登记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协调各院跟踪管理,确保本镇范围内无一例高危孕产妇因漏查漏管而死亡。

(七)强化乡、村两级保健管理负责制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第一条进一步加强农村预防保健组织建设。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及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二条污染病预防和管理。负责对辖区法定污染病的疫情演讲。对突发污染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控制、流调和疫区处置工作。

对绦虫病患者开展科学指导性治疗,驱绦灭囊工作。普查辖区内人绦虫病患病情况。完成上级下达的驱绦任务。

完成市结核病防治所下达的对肺结核病人的督导任务。负责辖区内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普查工作。

第三条计划免疫工作。负责对辖区内07岁儿童的计划免疫的科学化管理。并开展计划免疫项目以外的预防接种工作。

第四条妇幼保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两大系统管理。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要求指标内。

第五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市卫生防疫站对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杜绝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七条学校卫生工作。协助市卫生防疫站对辖区内在校学生开展预防性体检。及时纠正不健康行为。

第八条地方病防治工作。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地方病发病情况。对地方病防治工作向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第九条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协助当地爱卫会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第十条负责对村级防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十一条乡镇预防保健站属卫生部门常设机构。卫生院院长负总责的前提下,实行站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防保站办公用房及办公用品。由卫生院统一配备使用。

第十三条市卫生局对乡镇预防保健站站长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四条乡镇预防保健站的防保人员在卫生局统一领导下。

第四章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防保站人员编制原则上3人设站长1人。妇幼保健员1人,食品卫生检查员1人(兼职)

第十六条对村级预防保健工作。采取以下三种模式开展工作:

1集中办公型。取消村级防保人员。按人口40001配备计划免疫人员,每个人分片包村承担责任区的计划免疫及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妇幼保健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聘用若干名,分片包干完成工作任务。

2乡村联办。乡(镇)统一布置的前提下,承担辖区内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3乡村联办。计划免疫人员从准入的乡医中择优选用。妇幼保健员从胜任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中聘用。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乡镇预防保健站单设帐目。年终向卫生院汇报当年收支情况。

第十八条上级财政下拨的预防保健经费。

第十九条乡镇预防保健站的办公经费主要从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中解决。

1开展母婴保健保偿。收费规范按吉卫幼发[]21号文件中规定执行。

①怀孕12周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0至42天婴儿保健保偿费25.00元。

②42天至3岁婴幼儿保健保偿费18.00元。

③4至6岁儿童保健保偿费8.00元。

2计划免疫疫苗接种。收费规范按市物价局长物价(16号《关于计划免疫疫苗接种收费规范的批复》文件执行。

①收取一次性消耗的注射器(按实际进价)和注射费每针次0.30元。

②出诊费按省价收字(44号文件规定的三级医院规范收费。

第二十条预防保健站收入必需入帐。做到公正合理。

第二十一条村级计划免疫人员工资补助。

第六章业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预防保健站实行例会制度。村防保人员按时参与乡镇预防保健站的例会。

第二十三条污染病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统计上报疫情。

第二十四条计划免疫、妇幼保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管理按《市乡镇防保站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农村卫生工作

(一)认真抓好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今年省、市安排我区的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2个:月峰卫生院改扩建938m2、保和卫生院扩建622m2,总投资90余万元。为确保项目建设如期按质完成,4月19日,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对项目建设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区卫生局按会议精神,紧抓工程进度,注重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财务制度,加强工作督查。月峰、保和卫生院项目建设已于5月份破土动工,计划11月份竣工验收,12月份投入使用。

(二)认真组织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定了《**区2006年乡村卫技人员培训工作方案》,计划在5月20日—12月31日举办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急诊急救医生培训班、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班,乡镇卫生院内(儿)、外、妇产科医生进修培训班,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培训班,乡村医生培训班,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培训班。(三)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健康行”活动。按照区人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4月中旬~5月份配合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在全区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5~6月份开展了《湖南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实施情况综合调查及全区农村健康教育集中宣传。同时继续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二、疾病控制工作

(一)加强疾病控制基础工作。上半年对全区防疫人员进行了艾滋病、结核病、霍乱、人禽流感等专项业务培训。建立了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机制。贮备了一定数量的消毒药械、防护用品、预防用药等物资。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演练。

(二)加强急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一是与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霍乱等重点传染病防治责任状》,下发了《关于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召开全区重点传染病防治会议2次,举办了5期传染病防治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对医院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的督查,严格“专人、专簿、专室、专设施”的要求和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三是加大了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1—6月份共完成了内外环境监测530份。疫情网络报告不断完善,疫情报告率大幅度提高,上半年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共报告法定乙类传染病(无甲类传染病报告)1063例,发病率为342.9/10万。4月28日,**镇报告发生疑似甲肝疫情,接到报告后,防控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个案调查、消毒、监测、采血等工作,全力以赴控制甲肝,截止6月1日止,共开展流调人数146人,采血样757人份,免费注射甲肝疫苗1396人份,丙球3974人份,确诊甲肝病例76例,均治愈出院,甲肝暴发疫情得到成功控制,现**镇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三)认真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一是成立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小组,对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规范管理,实行预防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了常规疫苗的预防接种,积极推广使用新疫苗。二是加强对全区计免工作的督导和检查,4月份组织3支计划免疫督导队对全区14个乡镇计划免疫工作进行督查。三是2005年以后出生的儿童及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卡证补建、“五苗”查漏补种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上半年完成计划免疫接种人数卡介苗1634针次,糖丸疫苗4573人次,百白破疫苗4694针次,麻疹疫苗1837针次,乙肝疫苗4450针次。“五苗”接种率均在90%以上。

(四)落实结核病防治措施。一是印发了《**区200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上半年对全区14个乡镇卫生院、城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结核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了结核病归口管理、转诊、网络直报培训。1-6月份结核病转诊率得到显著提高,门诊总人数达340人,确诊肺结核初治涂阳病人87人,涂阴24人;复治涂阳6人。辖区医院网报192人,转诊到位106人。二是大力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组织医务人员到华塘镇、保和乡开展义诊咨询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5000份,张贴宣传标语20条,宣传画56张。

(五)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工作,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HIV/AIDS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完成艾滋病抗体筛查检测653份,阳性5份。指导市三医院建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今年2月16日启动的国家美沙酮替代治疗点已有214人接受治疗。同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开展街头咨询4次,展出大幅展板130幅,发放宣传资料5万张,悬挂大型公益广告2处,免费发放安全套1.5万只。

(六)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检验工作。上半年完成从业人员、学生、招工体检2952人次,查出“五病”150人,办理健康证2734人。开展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生活饮用水等监测检验,上半年共完成食品检验35份,结核痰检400人份、阳性93人,碘盐监测288份,水质检测17份,餐具消毒监测268份、合格202份,公共场所消毒监测151份、合格148份。

三、妇幼保健工作

(一)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制定了《**区2006年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达标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各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正在加紧进行,市三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医院、石盖塘医院、永春卫生院、万华岩镇卫生院等已开始进行产房改造,保和卫生院、月峰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已动工兴建。产科器械采取填平补齐的方法,除项目配套外,另制定了配套计划。同时加强产科质量管理,严格剖宫产准入。给所有产科人员和妇幼专干发放了《产科十八项应知应会技术》,并于4月中旬和6月底组织了两次产科知识培训。

(二)加强乡镇妇幼卫生工作督导考核。一是实行量化考核,将妇幼工作具体指标加以量化,以百分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妇幼专干的报酬。二是加大对基层妇幼保健的督导力度。上半年分别于元月上旬和3月下旬组织了两次全面督导。走访了34个村,产妇131人,儿童192人。

(三)加强孕产妇婴幼儿两个系统管理。上半年全区共出生活产1547人,产妇1546人,系统管理1422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97%。住院分娩1460人,住院分娩率94.43%,筛选了高危孕妇193人,全部进行了系统管理。全区3岁以下儿童10053人,系统管理9250人,系统管理率为92.01%。婴儿死亡21人,婴儿死亡率13.57‰。

(四)、加大贫困孕产妇救助力度,实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一是继续实行限价接生,普及住院分娩,实行了孕产妇平产住院分娩最高限价,区级医院750元,乡级医院450元。二是加大了贫困孕产妇救助力度,扩大救助面。上半年共救助47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00%。三是实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各乡镇均建立了高危登记册和高危转诊登记本,高危孕妇一律建双卡,专案管理,并实行分级转诊制度,上半年共下村面访高危孕产妇22人,保障了高危孕妇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管理。一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准入制度不断加强,逐步取消家庭接生,严格母婴技术服务准入和剖宫产准入制度,严格母婴保健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执法。卫生局组织卫监所、妇幼院在今年上半年检查医疗保健机构46家,处理非法开展人流、接生的医疗机构7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2份,立案6起,较好地净化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二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展“两纲”中期评估。制定了《**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与健康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小组,有计划地开展了孕产妇死亡及婴幼儿死亡分析、围产儿死亡评审、孕产妇急救通道的完善、两个系统管理、计划免疫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等工作。三是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制定了《**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将新筛工作列入了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医疗单位出生的新生儿接受筛查率达80%以上。同时加大推广妇女孕期增补斯利安预防神经管畸形科技成果力度,上半年在乡镇卫生院推广普及斯利安400余瓶,各乡镇妇女孕前增补斯利安达40%。:

四、卫生监督工作

(一)切实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是加强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对辖区20所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豆奶厂进行了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将学校周边餐饮店整顿工作纳入了食品卫生整治工作的重点,共出动卫生监督员72人次,检查饮、副食店30家,取缔无证饮食店及摊贩8家,有效规范了学校周边餐饮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学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按程序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审批、验证工作。新办(核)卫生许可证406家。对7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相关单位予以立案处罚,共罚款14100元。三是加强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共对182家餐饮店、超市、副食店进行了食品安全大检查,暂扣保健食品25盒,糖精钠20公斤,没收销毁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约50kg。“五·一”期间,出动卫生监督员92人次,检查饮、副食店113家,对龙女温泉、万华岩、仰天湖风景区及周边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卫生监督检查,确保了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四是大力开展各种专项行动。(1)联合市卫生监督所于1月10日对下湄桥市场8家搭棚式小餐饮店进行了卫生专项整治,并对这8家小餐饮店依法予以取缔。(2)2月10日至12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期间,对负责接待的迎宾馆的饮食安全、住宿卫生进行了全程卫生监督检查,确保了代表团120名代表的饮食安全和住宿卫生。(3)在**甲肝防治期间,加强了**镇食品卫生监督检查,4月26日至5月底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5人次,出动车辆31次,对**的饮食店、副食店等165家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共检查400余次,书写监督意见书170份。责令“三八”冰室停止制冰活动,责令**大市场内16家卤菜凉菜摊、5家米粉摊停止经营活动,责令**中学二食堂、豆奶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对13家诊所实行跟踪监督。(4)加强高考考点的卫生监督工作。6月1日~6月8日派出4名卫生监督员驻**市五中考点,对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实行24小时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20人次,对五中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共检查经营户32家,警告并限期改正3家,取缔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5个,收缴不符合卫生的食品约20公斤,确保了高考期间五中考点未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五是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出动卫生监督员42人次,对3家水厂的水源防护设施、水质消毒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水厂提出了整改意见。六是加强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72人次,对31家经营使用化妆品的美容美发店、超市、药店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查处了9家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单位。

(二)切实加强对医疗市场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医疗市场整顿。半年来,卫生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80余家,均书写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和监督意见书,共立案27起,当场行政处罚13起,罚款3万元,依法取缔无证行医诊所6个,收缴药品、药械15箱120kg,较好地规范我区的医疗秩序,净化了医疗服务环境。二是加强了打击“两非”专项执法检查。4月份深入全区14个乡镇,对区属医疗机构进行计生专项检查,书写监督意见书14份。6月份组织人员协同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开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活动,共检查医疗机构40家,收缴了一批节育环,产包、人流药品,责令违法单位停止非法诊疗活动,并协同计生部门对违法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立案金额10万元。

五、医政工作

一是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上半年来,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卫生局与各医疗单位、各医疗单位与科室、科室与医护人员层层签订了医疗质量与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医疗质量与安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5月22日,我区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得到市医院管理年活动阶段性评估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上半年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内医疗争议2起,向**市医学会移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5起。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认真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与卫生技术人员聘任、评先、晋升、执业再注册四挂钩的精神,推动全区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区卫生局提供了“好医生”、“双卫网”、“医教在线”等多个远程医学教育学习平台。

三是积极开展了无偿献血工作。元月16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无偿献血动员大会。元月20日、6月9日,全区共有118名健康适龄公民捐献血液47200毫升。在全市无偿献血工作表彰会上,我区获得“2003~2005年无偿献血先进区”。

六、安全生产、计生综治工作

年初,卫生局与各单位签定了安全生产、计生综治、禁止“两非”行为目标管理责任状,每个季度对各单位进行督查,上半年无违反责任状的现象,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和计生综治工作态势平稳。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住院分娩 现状 对策

孕产妇住院分娩是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最有效的措施。虽然庆城县住院分娩率在逐年提高,但提高速度缓慢,家庭分娩仍然是造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因此,进一步调查分析研究,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确保母子平安,是妇幼卫生工作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现 状

2005年全县塬区乡(镇)驿马、白马、熊家庙、赤城等乡(镇)住院分娩率为4 9.5%;川区公路沿线乡(镇)玄马、卅铺、马岭住院分娩率为7 0.4%;山区乡(镇)葛崾岘、翟家河、蔡家庙、高楼、南庄、安家寺、桐川、太白梁、冰淋岔、土桥、蔡口集住院分娩率为3 0%;庆城镇(县城所在地)住院分娩率为8 0.6%。

分 析

①统计数据(附表《庆城县孕产妇住院分娩情况调查表》)显示,庆城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川区公路沿线乡(镇)(长庆油区)、塬区各乡(镇)、山区各乡(镇)。 ②庆城县农村经济状况(根据县统计局有关数据资料)农民收入由高到低依次为川区公路沿线(长庆油田)各乡(镇)、山区各乡(镇)。 ③庆城县农村交通条件由好到差依次为:塬区各乡(镇),川区公路沿线(长庆油田)各乡(镇),山区各乡(镇)。④庆城县农村医疗条件,乡(镇)卫生院产科接生能力由高到低依次为:塬区各乡(镇),川区公路沿线(长庆油田)各乡(镇),山区各乡(镇)。⑤庆城县农村文化生活水平、妇女受教育程度和保健意识,由高到低依次为:塬区各乡(镇),川区各乡(镇),山区各乡(镇)。

结 果

经调查分析,庆城县住院分娩率与农民经济条件、交通条件、文化素质、医疗条件及产科能力、保健意识成正比例关系。县妇幼保健站对每乡(镇)抽查1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入户调查5名家庭分娩的产妇。结果显示:不选择家庭分娩的主要原因为:①家庭经济困难,承担不起住院费用;②农村交通不便或距医院路途遥远;③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低,分娩得不到重视;④思想观念陈旧,受传统习惯影响,不愿意到医院住院分娩;⑤孕产妇及家庭成员整体文化素质差,保健意识淡漠;⑥计划外怀孕,为逃避计划生育部门的检查,躲藏在家中,不到医院住院分娩;⑦乡(镇)卫生院无住院分娩条件,到县城路途太远[目前金县1 9个乡(镇)卫生院,其中有8个卫生院无妇产科大夫或助产士,有7个乡镇卫生院产科设备、房屋不达标]。⑧三级保健网络不够健全,女村医少,服务不到位。全县1 8 3个行政村,仅有6 1名女村医,有些还未进所工作。⑨宣教工作不扎实,孕产妇不了解家庭分娩的危险性。⑩村医不积极动员住院分娩,而是为了个人的经济利益上门进行家庭接生。

对 策

①加大宣传力度,妇联组织、卫生部门要联合检查督导乡、村两级宣教效果,迅速提高农村妇女的保健意识,使广大妇女充分认识住院分娩的优越性和家庭分娩的危险性。要求乡、村两级利用广播、电视、专栏、板报等媒介和农村集日上街咨询,散发宣传单、宣传册,采取以孕产妇为对象、家庭为场所、一对一的宣教方式,大力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和积极动员住院分娩。建立激励机制,采取有偿动员住院分娩的方式,动员每例孕产妇,接生医院给于动员者奖10~20元。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孕产妇产前检查、健康教育和动员住院分娩的管理。把住院分娩纳入各乡(镇)妇联工作与妇幼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以提高住院分娩率、达到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的目的。③县政府人事部门要调整妇产科人员,解决城挤乡缺的问题,卫生部门要适当高速设备资源,加强人员培训,使各乡(镇)卫生院产科达标,从而提高产科接生能力及危重急症抢救能力。④积极实施降消项目和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开展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工作,为农村孕产妇和贫困孕产妇报销住院医疗费,解决农民住院分娩的后顾之忧。⑤建立住院分娩绿色通道,各医院及妇幼保健站公布值班电话,及时派车接送孕产妇(收费按国家标准,不乱收费),解决交通困难的问题。⑥加强三级保健网络,使每村都有一名女村医承担妇幼保健工作,积极转变村级接生员的职能,使她们成为住院分娩的宣传员和动员者,提高村级保健人员的待遇,实行有偿护送住院分娩,限制村医在村所或家庭接生。⑦积极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增强家庭成员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妇女地位,使妇女在怀孕及分娩时都能得到重视,使家人能够积极地送往医院分娩。

参考文献

1 刘筱娴,主编.妇幼生管理学.科学出版社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各县(区)以乡镇为单位设立的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共卫生事业,人员、业务、经费等归口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规范政府对乡镇卫生院补助的范围和方式,对乡镇卫生院给予定额和定项补助。定额补助主要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传染病和地方病控制、健康教育和卫生市场管理等;定项补助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离退休人员费用。并随着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经费投入。

二、强化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能

按照“医卫分离”的原则,乡镇卫生院主要从事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不从事医疗活动,其职能为:

(一)制定实施乡镇卫生工作规划。制订实施本乡镇卫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担负乡镇卫生业务工作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职能;督促区域内医疗机构、村卫生室、防保员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二)强化基层卫生监督。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配合县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管理职能,对农村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监督工作。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传染病预防与控制、计划免疫、寄生虫病、地方病、结核病及其它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本乡镇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

(四)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妇幼保健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开展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大力推行妇幼保健保偿制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做好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工作。

(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活动,积极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促进初级卫生保健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加快“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

(六)组织药品市场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药械质量管理和药械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药械质量管理信息和药械质量方面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

(一)坚持“精简、效能、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每个行政村聘任1名村卫生员;按照不低于辖区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配备卫生院工作人员;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以“公推公选”方式,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增配一名院长。担任村卫生员、卫生院工作人员必须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卫生院院长必须懂业务、善管理,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技术职称及农村防保工作经验。

(二)卫生院院长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察,择优选聘,并实行任前公示、试岗制(试用期一年),对胜任工作的进行正式聘任(聘期三年);任职后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逐年考核,按照一定比例,实行末位淘汰制,解除聘用关系。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要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卫生院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优胜劣汰、运转灵活的内部机制。

(三)县(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6000元和8000元的标准安排村卫生员和卫生院工作人员、院长的人员工资。卫生院院长的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也列入财政预算。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建立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组织

1、建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2、聘用质控员

县级质控员:*

乡镇街道质控员: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专职妇、儿保医师。

二、建立质量检查制度

1、利用例会相互交流各项妇幼保健工作信息。

2、每季组织一次全面质量检查。

三、质控内容

1、对妇幼卫生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生命指标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等。

2、各类报表、卡册填写的正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及数据来源真实性检查(包括原始报表与电脑报表核对)。

四、质控范围

1、每季对直属单位的妇幼卫生信息进行质量控制。

2、每季至少对1/4的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选择2个村(居委会)的妇幼卫生信息重点进行质量控制。

3、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范围包括所管辖的全部村(居委会)的妇幼卫生信息。

五、质量检查方法

1、数据资料检查:包括自查、互查、抽查等。

(1)村或乡工作人员填写原始资料后,应认真核对,进行自查,发现错误及时改正,保证数据资料表卡的完整性及正确性。

(2)镇、街道卫生院每月组织村保健员或计生妇女干部对活产数、儿童出生登记、花名册、死亡报告卡、孕产妇、育龄妇女死亡情况进行相互督查。

(3)直属医疗单位每月上报妇女儿童出生、死亡等各类信息并做好原始档案记录。

(4)市妇保院每月收集属地综合医院的活产数、围产儿死亡数、出生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利用每月妇幼例会,与乡镇妇幼人员相互核对、完善报表内容。

2、漏报调查:组织质控组有关成员开展,可采用多种形式,如:座谈会、走访农户、查医疗机构原始记录及有关部门登记表册。

县级:每季随机抽取1/4个乡镇或街道,对出生、活产数、儿童、育龄妇女、孕产妇死亡进行专项漏报调查。对公安、计划生育、防疫、民政(火葬场)、各级医院儿童诊室、病案、儿科住院部、外科、骨伤科、ICU病房、妇产科等部门进行数据核对。

乡级:每季随机抽取2个村核对出生、活产数、儿童、育龄妇女、孕产妇死亡数据。

村级:查原始资料、开座谈会、走访农户核对资料。

六、质量控制报告内容和时间

乡镇(街道)和村级(居委会)进行质控调查的各级相关数据的原始上报数和漏报数的报表,于每季的后一个月的9日前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其它各级质控数据及报告自行存档。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妇幼保健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分析

1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逐步改善,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等国计民生政策上担负着重要职责,妇幼保健机构要满足妇女儿童长期、连续管理和健康追踪指导服务需求,计算机信息技术和平台建设必不可少。既往妇幼保健服务不具备健全的县、乡、村三级信息适时传输、互通共享能力,依靠单一手段进行信息沟通、手工抄报转送,受地域、交通、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因素限制,系统保健率、信息漏报率、统计正确率不能得到保障,保健服务质量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管理监督,甚至不具备深入监督管理的能力或监督管理措施无法落实,造成妇幼保健服务质量低下,服务对象对妇幼保健服务的认知度低、信赖度差、依从性不足,限制了妇幼保健服务质量的提高,降低了妇幼保健与时俱进的发展动力。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适时引入,互联网平台的快速传输,为我们解决了这一难题。为改善基层妇幼保健服务现状,打破桎梏,寻求发展,郏县妇幼保健院自主规划建设了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建设应用可实现妇女儿童保健建册登记、孕期健康检查、高危登记管理跟踪、产前诊断评估及结果追访、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检查、儿童发育评估、高危儿管理等工作的全程电子化和自动化[1],使区域内健康档案信息采集、上传、存储、分析、反馈和评估功能得到共享,为妇幼保健管理工作提供了便捷、有力的工具。同时,该系统也是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规范妇幼保健专业技术和信息报告行为的重要手段,并且逐步完善对国家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管理功能。

2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和功能设计

2.1建设背景

根据国务院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卫计委)要求,各地公共卫生和妇幼保健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以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手段,对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各阶段所发生的业务、管理等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存储、分析、传输及交换,从而为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信息服务。

2.2建设定位

郏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国家信息标准开发建设的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着眼全局,纵向涵盖县、乡、村三级保健服务网络,横向跨越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2],以人为本,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以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为原则。

2.3具体做法

对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各阶段所发生的业务、管理等数据及流程进行需求分析,设计和开发适用于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保健机构使用的系统软件。

2.4建设内容

本系统通过建立妇幼信息平台,架设以免费婚检、妇女保健登记、孕期健康检查、产前诊断评估及结果追访、产时服务、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保健登记、儿童健康检查、儿童发育评估、高危登记管理跟踪等为链接的系统化信息网络[1],及时将各项服务信息进行收集、传输、整理、分析、反馈、统计,实现进一步简化和优化服务流程,方便随时查询,准确掌握县、乡(镇)、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情况,规范服务技术,充实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流程,保障服务质量,提高妇女、儿童系统化管理水平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2.5功能设计

实现每个医生可以通过办公电脑、也可以通过手机上网进入妇幼信息平台个人操作账号,将各个服务对象的健康信息随时随地录入系统中进行存储、传输、分析,以便共享使用[3]。最大程度地满足乡村医生手持移动终端记录每次服务的便捷需求,极大改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监督指导不到位的被动局面。同时,该系统还具备对各种高危数据和健康评估的监测数据,进行自动识别和分类提取的功能,对异常数据能够进行实时提醒,杜绝医生因个人失误造成服务数据的失真,避免纸质媒介登记操作可能造成的疏漏,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

3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3.1业务方面

3.1.1婚前保健管理:从免费婚前健康体检开始,将体检对象的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录入婚检信息管理子系统中,通过子系统自动分类过滤,将相关疾病的信息转送给围产保健子系统及其他临床治疗子系统,接到信息的子系统针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个案追踪随访,并提供婚后、孕前保健知识及叶酸补服健康知识宣教,提供延伸服务和健康指导。3.1.2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包括早孕建卡、产前检查(孕产妇保健体检至少有5次以上电子信息记录)、高危妊娠专案管理、住院分娩、产后访视、产后42天检查等。围产保健医生把保健对象的基本信息和每次体检的详情录入围产保健信息管理子系统中,系统根据下次预约检查日期提前3天向服务对象自动发送体检时间和体检项目手机短信,开通健康体检提醒服务,此项功能替代了专人负责查找保健手册电话预约随访的工作,有效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保健就诊人次,为保健项目辅助检查的开展提供了更大的宣教指导空间。同时系统具有的高危、异常数据实时提醒功能,使高危孕产妇的筛查更为全面、彻底,分级管理更加具体,转诊和随访更具针对性和个性化。产科医生进入产时服务信息管理子系统中,根据孕周自动筛选服务对象,开展产前宣教指导、电话预约服务,提高保健对象的住院分娩率,及时发现产科并发症,降低产科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率。产妇住院后,产科医生可提取服务对象的系统围产保健信息转入住院子系统中,接诊医生通过查询服务对象围产保健的详细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了解产妇孕期的相关情况,更加系统、全面掌握产妇生理和病理表现。产妇分娩时,产房医生将分娩信息及时补充到产时服务管理子系统中,系统按照设定的产后体检日期(包括产后7、28、42天)提前自动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有效提高了产后体检率,降低了产褥期发病率。3.1.3儿童保健管理:儿童系统管理包括新生儿42天健康检查、“四二一”体检、体弱儿专案管理等。儿保医生在儿童保健子系统中可自动筛选新生儿信息,根据出生日期分段,开展相适应的新生儿保健项目服务手机短信预约,参加儿童保健服务的对象,通过儿童保健信息的补充和完善,建立电子化儿童保健档案,系统根据年龄段自动分类筛选服务对象的服务项目,提前1周发送手机短信预约提醒服务,便于儿童家长及时安排儿童体检事宜,深入了解儿童系统保健服务的意义及参加系统保健的必要性,提高了0~6岁儿保建卡率和系统保健率。异常数据实时提醒功能,使高危儿、体弱儿的筛查更为及时,分级管理更加具体,转诊和随访更具针对性和个性化,有效控制了高危儿、体弱儿的发病率。

3.2管理方面

3.2.1实现了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的相融合:郏县妇幼保健院把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与基本公共卫生其他项目模块进行功能融合,该系统就成为功能完善的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它能够分类抓取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的宏观调控数据,使各类服务项目的管理数据查询和统计更为方便、快捷和准确,信息报送、传输更为及时。3.2.2简化了绩效管理与考核流程: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兼容整合,即确保了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又实现了全区域内各医疗服务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一体化管理。管理人员只要通过计算机妇幼信息平台加强对每个服务项目的随访和质控,就能随时准确掌握每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妇幼保健服务项目工作,哪些项目做没做,做多少;甚至每个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每个阶段的服务详情,到最终每个卫生院、每个村卫生室,依据项目工作的权重分值,应拨多少公共卫生经费等都一目了然,绩效考核既轻松又科学。既往卫生局组织考核组对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的人工查询传统方式,得以直接在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统计、核算、管理,考核单位只要对发现的问题定期监督指导,必要时针对共性问题进行规范培训,既节约了考核时的大量人力、物力,又减轻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迎检负担。使他们将更多的精力用到日常工作和如何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上去。3.2.3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科学制定决策方案提供了依据保障:该系统的应用实施,不仅实现了医务人员工作效率的极大提高,还全面提高了行政管理机构对全县各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项目服务数量和质量的监管能力,用计算机程序替代人工操作,减化了繁琐的工作流程,使管理工作更加现代化、科学化、透明化、人性化,也使卫生行政部门的决策依据更加充分和科学。在每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中,也可建立自己的绩效考核账号,详细了解每个业务科室及每个工作人员的每项服务的数量及质量合格情况,方便了建立科学的绩效核算方案,更加公平、公正对科室及员工进行绩效管理,最大化的创造服务效益。

4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成效

4.1妇幼保健工作明显改善

2013年9月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开始建设,2014年1月系统初步建成,在郏县妇幼保健院实验性应用使用,4月,系统在郏县冢头镇、安良镇、白庙乡、王集乡卫生院试点推广应用,8月,郏县14个乡镇卫生院及367所村卫生室全部普及使用。使用后,郏县的孕产妇和儿童建卡管理率分别达到97.87%和96.31%,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2.79/10万和6.61‰,住院分娩率达99.9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100%,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完成率100%,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1%;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室的业务也得到进一步发展,2014年围产保健和儿童保健科门诊人次比上年分别增加35.22%和39.91%。

4.2服务时效性提高

县、乡、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通过自己的功能权限,随时掌握辖区保健对象的管理动态。

4.3节约了人力资源

各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按服务规范要求频次,合理安排预约时间,自动准时向保健对象发送产前体检通知短信(包括健康知识讲座短信提醒),精简人力的同时使保健对象更加清楚明白每次保健的内容及意义,提高保健对象的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

4.4实现了全县妇幼信息共享

从婚检对象的第一次基本信息录入,到孕期的每一次健康体检,再到产时分娩记录、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0~6岁儿童健康体检,信息自动衔接,并在子系统中转输收集,各乡镇卫生院实现户籍所在地保健对象的信息共享,县妇幼保健院实现全县妇幼保健对象的信息统筹管理与查询,有效提高了全县的妇幼保健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4.5满足了群众需求

利用简单方便的短信提醒服务,给群众带去适时的健康关爱及个体化的健康指导,使群众感受到妇幼保健服务就在身边,通过增加沟通频率,使群众的服务信赖度和依从性不断提高,从而提升了妇幼保健服务的社会满意度。

5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前景

5.1构建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信息化网络,真正实现资源共享

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在县、乡、村三级应用,通过乡镇卫生院将孕产期健康体检信息补充完善,能够实现全县孕产妇电子健康档案的全覆盖;同时,乡镇卫生院短信预约服务提醒,能够提高保健系统管理率,控制高危发生率;每位保健对象的体检信息县域内通畅运转,便于接诊医生对保健对象进行全面评估,控制严重产科并发症的发生,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还能杜绝重复检查现象发生,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5.2实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保健部分信息的即时录入、即时上传

基层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包含有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功能,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通过具备移动网络的平板电脑、村卫生室访视人员通过智能手机均可根据系统提示检查项目将产妇、新生儿访视信息现场传送至妇幼保健管理系统中,减少了再次录入环节,有效提高产后访视服务质量和产后访视率。

5.3信息统计功能完善

改变既往纸质报表人工统计报抄送的落后方法,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能全面分析保健对象的详细情况(按病种、地址和年龄分析等)、接诊医生(各个医生)的工作情况(日工作量、管理病人情况)、辅助检查项目开展情况(数量、收入等),方便了绩效考核统计,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全面、协调发展,合理调配起到科学管理的指导作用。

5.4实现全县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信息化、智能化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数字化、网络化的办公环境,全方位提高了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应用平台、移动办公等先进技术,使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适应了科技发展的新需求,打破了传统人工模式的制约,促进了妇幼保健服务能力的大步跨越。

作者:王江定 张晓科 任改荣 朱彩娟 单位:河南省郏县妇幼保健院

参考文献

[1]姜璐璐.淮安市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及应用[J].中国保健营养,2014,24(4):2680.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江苏省海门市妇幼保健所,江苏海门 226100

[摘要] 政府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房屋、设备投入严重不足,人员编制不到位,“自愿”婚检政策导致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措施落实不力,给孕产妇健康管理带来了新的影响,乡镇卫生体制改革导致了农村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停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备陈旧,人员编制不足等严重影响了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正常开展。强化政府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责任,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按标准落实人员编制,加快推进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化建设,保障流动人口公共卫生经费,依法强化婚前保健工作,探索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所增设产、儿科床位,向妇幼保健院转型工作等是有效改善基层妇幼保健状况的主要措施。

[

关键词 ] 妇幼保健;现状;对策;基层管理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7(c)-0105-02

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文明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以来,妇幼保健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国务院下发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了当前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的目标与方向,对新时期我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卫生改革的深化、乡镇卫生体制改革,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两纲》中涉及的妇幼与健康8项指标、儿童与健康14项目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波动,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加上流动人口的增加,给妇幼保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与压力。为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一法两纲”的全面实施,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推进新形势下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

1 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的现状

1.1 政府重视不足对妇幼保健的影响

妇幼保健属于公共卫生事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各级政府、领导对其尚缺乏足够的认识,舆论宣传无力,政策支持不够,财政投入不足。政府领导认识不到位,导致基层工作的开展得不到有效的政策支持,影响了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海门市妇幼保健所现有行政办公及保健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294m2,与《江苏省妇幼保健所评价标准与细则(第3周期)》[1]所要求的保健业务用房使用面积≥2000 m2尚有较大的差距;在人员配备上我市仍沿用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核定妇幼保健所30个编制,并实行有空编才能进员制度,与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中的人员编制要求差距甚大。

1.2 婚检政策的变化对妇幼保健工作的影响

国务院2003年10月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在结婚登记时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规定,婚检由过去的“强制”改为“自愿”,出生缺陷的一级干预措施落实不力,目前我市虽然实行了“免费婚检”的政策,由于未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条件,自愿婚检难度仍然很大,影响了围产期保健工作质量,威胁着母婴安全。

1.3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妇幼保健的影响

2002年我市乡镇卫生院都实行了以股份制为主的产权制度改革,改制后的乡镇医院以医疗服务为主,给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带来了影响,给妇幼保健工作增加了压力。尽管在乡镇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我市成立了乡镇卫生所,主要承担包括妇幼保健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由于在资产转让时院长们投入较多的资金,为了急于收回投资,院长们忽视了医院的长远发展,基本停止了设施设备的投入和卫生人才的引进,更谈不上对妇幼保健的投入。

随着新一轮医改政策的实施,2011年我市由政府出资回收已改制的乡镇医院,以确保每个建制镇(乡)建有1所公立的卫生院以承担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回收后的乡镇卫生院,无论是设施设备还是人员技术,都严重滞后于当前妇幼保健发展水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妇幼保健需求。

1.4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不健全

妇幼保健网络建设薄弱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按县(市)、乡(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人民医院、中医院的妇产科儿科重治轻防的现象仍然存在;妇幼保健所以群体保健为基础,由于人员编制显得严重不足,基层妇幼保健指导很难到位,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查质控、助产技术评审、爱婴医院评估等临床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依托人民医院、中医院临床专家参与,专家难请已成为当前基层业务技术指导的难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明确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乡镇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尤为显得重要,目前我市乡镇专职妇幼保健人员32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仅占68.75%,学历水平以中专为主,占71.88%,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仍停留在基本保健服务的层面,妇女营养、妇女心理、更年期保健、儿童营养、儿童心理、儿童康复及中医保健等专业服务留于形式;村级虽然设有卫生室,承担辖区内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指导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但由于财政对预防保健的补助有限,实际上仍然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为主体,加上乡村医生年龄老化,技术落后,全市223家村卫生室只有217名女乡村医生,其中103名快到退休年龄,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仍很不规范。

1.5 流动人口的增加给妇幼保健工作带来了新的困扰

我市地处长江下游,属苏中经济较发达地区,全年约有20多万外来人口流入我市,为我市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但流动人口住所不定、多数妇女文化水平较低,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卫生保健意识不足,计划外生育现象较为普遍,导致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问题日益突出[2],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难以落实,加上目前公共卫生经费测算以当地户籍人口统计,流动人口的经费补助为空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挤占了常住人口的经费,以至于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对流动人口服务的积极性不高,给母婴健康带来了安全隐患。

2 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对策

2.1 强化政府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责任

政府重视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许多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地方都是政府重视所为。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由此决定了我国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3]。妇幼保健服务属于公共卫生范畴,服务于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了这个大目标,坚持政府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妇幼保健人员编制和财政补助政策,足额安排妇幼保健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只有政府的高度重视,不断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的妇幼保健工作才能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2.2 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

妇幼保健工作始终要紧紧围绕 “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妇幼保健和助产技术相关临床服务为主的原则,顺应群众对高质量产、儿科服务需求增长形势,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所增设产、儿科床位,向妇幼保健院转型工作[4],这是省卫生厅近期提出的新要求。通过保健来拓宽临床阵地,创出妇幼保健的临床特色和品牌,使保健与临床发展互相促进。

2.3 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

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是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关键,必须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及时配足妇幼保健人员,在政策上适当向基层倾斜,以吸引更多有素质、有能力的医务工作者进入妇幼保健岗位,确保妇幼保健人才队伍稳定,整体素质保持在较高水平,切实保证妇幼保健机构能够得到长远发展[5]。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亦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对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进行再确认,以指导地方尽快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所确定的人员编制数。

2.4 加快推进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化建设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是妇幼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妇幼卫生信息监测报告资料是评价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数据,为各级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了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健康状况信息,是制订卫生政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妇幼卫生信息准确可靠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6]。在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同时,将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纳入其中加以建设和管理,实行孕前优生、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等信息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共享,将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内部及与其他健康类数据库的有效链接,提高数据信息的利用价值,保证数据互联互通和有机交换[7]。

2.5 强化婚前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婚姻登记、婚前保健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开展婚前保健服务。法律的效用是社会性的而非部门性,各部门、各系统要理清关系,统一认识,增强协调,从全局出发,从对人类社会发展负责的高度,全面系统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中央到地方,加强卫生计生委、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健康教育,增强公民自我保健意识,强化公民的个人、家庭和社会责任,以《母婴保健法》、《婚姻法》为统领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婚姻登记的有效证明文件之一,实施法律法规约束下的免费自愿婚检[8]。

2.6 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

应当将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和完善针对流动人口特点的妇幼保健服务制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救助,重点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为流动人口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并纳入本地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加以管理,让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的妇幼保健服务,逐步实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妇幼保健所评价标准与细则(第3周期)[S].2008.

[2] 吕军,陈刚,张德英,等.影响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利用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J].中国全科医学,2006(10):799.

[3] 梁万年. 卫生事业管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1-2.

[4] 江苏省卫生厅. 关于确认第一批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苏卫办社妇[2014]3号)[S].2014.

[5] 王睿.芜湖市妇幼保健机构的现状与工作模式探讨[J].中国妇幼保健,2014,29(6):827-828.

[6] 刘洪峰,王杰,张子健,等.秦皇岛市县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现状与对策[J].中国妇幼保健,2014,29(14):2145-2146.

[7] 黄蛟灵,梁鸿,类继权,等.国外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特征及启示[J].中国妇幼保健,2014,29(7):985-987.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首先,对各位领导前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妇幼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妇幼保健站始建于1973年,地处镇下集141号,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达1000平方米,业务用房720平方米(400平方米属危房)。全县共有县、乡医疗单位27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8所,县级医疗单位3家,疾控中心、妇幼站、新合办、卫生监督所、地病办、红十字会办公室各一个。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20个,村妇幼保健员217人,乡妇幼专干20个。全县共有7岁以下儿童21478人,3岁以下儿童7916人,育龄妇女(15岁—49岁)74233人,已婚妇女数98927人。县妇幼站现有职工12名,其中:中级职称3名、初级3名、员士级2名、后勤人员3名、管理人员1名。主要医疗设备有b超、心电图、妇科光热复合治疗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十项分析仪、制氧机、多普勒胎心诊断仪、听力筛查仪、多功能产床等。设有儿保、妇保、婚检、放射、检验、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信息统计、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业务科室。

近年来,妇幼保健站共实施了“爱幼中心”项目、国家“npa”项目、“农村接生员培训”项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周期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恒天然乡村健康项目等七个项目,各类项目的实施使妇幼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县妇幼保健站紧紧抓住项目的实施,围绕“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这一根本目的,加强了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和死亡监测,进一步强化乡、村两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使全县的妇幼保健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08%,比的90.6%提升8.48%;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2.13/10万,比的131.3/10万下降99.17/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3.75%,比的42.34%上升51.41%;住院分娩率达94.3%,比的55.1%上升39.2%;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47‰,比的58.3‰降低了46.83‰;婴儿死亡率11.45‰,比的46.7‰下降35.2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住院分娩率达100%,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达98%,有力地保障了全县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降消”项目。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实施承诺管理。先后制定了两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督导评估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即:孕产妇死亡率在的基础上下降1/4,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7%;消毒接生率≥96%,产前检查覆盖率≥9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96%。同时,调整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业务技术指导组成人员,并于4月份召开了工作会议,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县妇幼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从而保证了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认真开展孕产妇摸底登记。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摸清了孕产妇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外出务工孕妇和计划外怀孕妇女进行了摸底登记,将其纳入系统管理;三是农村住院产妇得到了全面救助。继续实行住院分娩限价政策和项目补助经费“垫付”制,并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各医疗单位严格执行住院分娩限价标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剖宫产元/人、平产800元/人;乡镇(含中心卫生院)平产600元/人。通过限价接生,实现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免费,在县级医院住院分娩低收费,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截至现在,全县产妇3132人,住院分娩2959人,补助产妇2390人(其中:剖宫产、残疾救助107),救助率80.8%,救助资金92.51万元。(剖宫产、残疾人救助55650元)。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先后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了省项目办举办的培训班,选派县、乡两级妇产科人员2名到省级医院进修,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累计参加533人次,县乡级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为95%。各乡镇坚持例会培训制度,每两月举办一次村级保健人员培训班,共举办培训班4期80班次,共培训868人次。所有培训均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学员有笔记,教员有记录,班后有问卷。五是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有利时机,从房屋、设备、人员等方面对全县产科建设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急救药品和设备以及消毒隔离工作进行了重点管理和加强。各医疗单位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县、乡两级急救网络严格执行高危妊娠的筛查、接转诊、信息反馈及管理制度,确保了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25例,抢救成功率为100%。继续推进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了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共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25例,抢救成 功率为100%;六是进一步落实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了高危妊娠筛查、追踪管理。高危孕产妇204例,管理高危孕产妇204例,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100%;七是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乡镇项目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检查结果给予全县反馈和通报。去年共下乡监督指导4次,乡妇幼人员共下村监督指导120次。八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促进全民健康教育。根据项目要求,我们积极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先后制作广告牌2块,电视宣传2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4种1万余份,刷写了36条永久性标语,办项目健康教育宣传栏9期、黑板报6期。

2、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按照《县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们与计生密切配合,继续强化预防出生缺陷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发放流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使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9%以上,知识知晓率达76%以上。全县共计为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7332瓶,叶酸投服3349人,叶酸服用率达到89.2%,叶酸服用依从2431人,依从率达到72.6%。随访人次数2425人,知晓人数1908人,知晓率为91.3%。

(二)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1、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情况

一是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运转良好。我县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相关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部集中到妇幼站统一采血,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血片质量。全县活产数3138人,新生儿疾病筛查2926人,筛查率达93.24%,筛查出1例笨丙酮尿症患儿,患病率为0.034%;听力筛查2894人,筛查率92.22%,未检出有听力障碍患儿。

二是婚前保健工作更加规范。全县婚前医学检查应查3502人,实查2644人,婚前医学检查率75.11%;检出疾病人数75人次,疾病检出率2.84%,其中:乙肝45人,性病4人,严重遗传病2例,提出暂缓结婚医学意见6人,对检出疾病者,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婚前医学指导。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均进行了有关婚姻保健知识、孕前保健知识、优生优育指导,免费发放叶酸投服知识要点、准妈妈须知、中医药孕产妇保健等宣传资料。

2、“三网”监测和信息统计。根据《“三网”监测方案》,我县对各乡镇妇幼专干举办了妇幼信息培训两期培训班,培训人员20人。各医疗机构基本能够及时规范的上报“三网”监测及各类妇幼卫生报表,对上报的妇幼卫生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控制,防止漏报和错报,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在全县医疗机构建立孕产妇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出生上报制度,规范了医疗机构相关登记,统一了全县各类基层妇幼卫生相关登记的表卡,规范了信息资料的管理;三是制定了妇幼专干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乡镇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考核,坚持县、乡两级妇幼专干例会制度和以会代训制度,不断提高我县妇幼人员业务素质;四是要求各医疗单位按时、准确上报各种信息报表。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今年,我们与计生、妇联、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刷写墙体宣传标语、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降消项目”、出生缺陷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了孕产妇保健、出生缺陷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内容的咨询工作。累计举行大型宣传活动30次,举办健康教育大讲堂5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悬挂横幅36条,制作广告牌16块,电视宣传8次,办宣传栏5期、黑板报5期,刷写永久性标语16条。并对每个作新筛的新生儿发印有生“健康宝宝,幸福家庭”的宝宝服一套,通过有效的健教活动,使健康教育覆盖面达到了85%以上,对整个妇幼卫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孕产妇保健工作。全县产妇总数为3132人,活产数为3138人,产前检查3125人,产前检查率99.65%,住院分娩2959人,住院分娩率94.3%,高危产妇住院分娩204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产后访视3103人,产后访视率98.9%,孕产妇系统管理3103人,管理率98.9%,孕产妇死亡率31.9/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

5、儿童保健工作及托幼机构管理。全县7岁以下儿童21478人,保健管理20948人,保健管理率97.5%。5岁以下儿童14244人,3岁以下儿童7916人,保健管理7573人,保健管理率95.67%。活产数3138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5‰,其中婴儿死亡率11.2‰,新生儿死亡率10.8‰。按照《托幼园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甘肃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县29所幼儿园的2835名幼儿全部进行了健康检查、营养评价、肝功和血色素化验。检出龋齿1705人,沙眼874例。

6、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在每月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将每月3-5日确定为计划免疫工作日,对所有适龄儿童进行各类疫苗的预防接种,接种率达98%。

7、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孕产妇和新生死亡评审工作。去年七月份举行了一次全县助产人员技术比武大赛,评选出两个岗位能手。每季度对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情况都进行一次评审,去年共开展死亡评审四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8、强化督导,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各级保健人员的工作水平。今年,我们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六轮督导检查,乡对村督导累计96次。督导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入户调查等形式,从项目组织、资金管理、健康教育、动员住院分娩、叶酸投服随访、产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危孕产妇筛查动态管理、畅通“绿色”急救通道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查,督导过程中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现场指导,给予纠正。同时,对妇幼专干、村保健员所负责的乡、村孕情进行动态监控,加强对高危孕妇的动态管理和跟踪随访。针对产科出血、新生儿窒息、出生缺陷等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问题,我们结合“降消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妇幼人员633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县、乡级妇幼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为95%

三、社区卫生工作

根据《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国家规范,县妇幼保健站设立清源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精神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共规范化建档7691份,建档率100%;0-36个月婴幼儿健康管理364人,管理率达100%,孕产妇保健管理74人,管理率达100%,老年人健康管理686人,管理率达88.3%,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共338人,管理率达93.5%。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妇女儿童健康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政策,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妇幼卫生政策,着重分析妇幼卫生政策面临的挑战,并探索对策措施,为丰富完善我国妇幼卫生政策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收集1979—2010年间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出台的与卫生工作相关的政策,资料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规汇编》[1-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典》[6]、卫生部网站[7]、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网站[8]和人民网法律法规库[9]。

1.2研究方法回顾妇幼卫生相关政策,了解每项政策制定的目的与意义,明确政策所指导和调控的方向,根据妇女儿童健康指标的阶段性变化,评价在妇幼保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并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参照问题的严重性排序和确定的焦点问题[10],提出我国妇幼卫生政策面临的挑战,分析其原因,从而探索促进我国妇幼卫生政策框架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本文从卫生工作相关的1261个国家政策中筛选出直接指导和调控妇幼保健工作的政策,包括孕前保健、婚前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妇幼保健间接相关的国家政策,包括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队伍建设、继续教育、卫生投入、卫生发展改革等诸多方面。

2结果

2.1妇幼卫生政策分类本文共筛选出176个妇幼卫生相关政策,参照行政法渊源[11],将其分为五类:法律4个(2.27%),行政法规4个(2.27%),部门规章17个(9.66%),规范性文件126个(71.59%),技术规范25个(14.21%)。按照政策颁布的部门划分:全国人大颁布政策4个(2.27%),中共中央或国务院17个(9.66%),财政部3个(1.70%),卫生部146个(82.95%),其他6个(3.42%)。

2.2我国妇幼卫生政策回顾

2.2.1改革开放初期十年:妇幼卫生政策框架体系雏形建立建国初期,妇幼保健工作主要是推广新法接生,降低产妇感染和婴儿死亡率,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10]1980年以后,妇女保健由单纯的新法接生、妇女病普查普治发展到开展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突破了一般性定期体检,发展到从胎儿发育保护到加强婴幼儿的系统保健管理[12],包括母乳喂养、托儿所管理和小儿四病防治。计划生育工作也由单纯的提倡节制生育发展到推行优生优育。启动了基本卫生保健工程,围绕“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推广妇幼保健服务项目。《妇幼卫生工作条例》1980年颁布,1986年进一步修订完善,明确了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指明了妇幼卫生的发展方向。这个阶段妇幼保健机构在重新组建后功能得以尽快恢复,保健服务内容进一步明确,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1991年全国婴儿死亡率为50.2‰,孕产妇死亡率为80.0/10万,住院分娩率为50.6%[13];1990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为46.3%[14],同期的妇幼卫生政策发挥了重要的规范性作用。

2.2.220世纪90年代:妇幼卫生政策体系得到充实完善我国妇女儿童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影响,中国政府签署并郑重承诺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从1991年开始在全国推广实施妇幼卫生保健保偿责任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199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妇幼保健工作走向法治管理、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的轨道。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依法保护重点人群健康,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以“一法两纲”的颁布实施为标志,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促进了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在此阶段,妇幼卫生管理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妇幼保健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服务内容从简单的防治疾病过渡到普及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1999年中国婴儿死亡率下降为33.3‰,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为58.7/10万[13],住院分娩率提高到70%,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72.3%[14]。

2.2.321世纪至今:妇幼卫生政策向均等化惠民方向发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服务内容、公民权利和国家责任、主管部门及其职责以及相关各部门在母婴保健工作中的职责。为实现新世纪国际社会提出的千年发展目标,国务院批准实施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了2001—2010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有关政策措施,成为指导、推动和规范这一时期我国妇女儿童工作的行动纲领。党的十六大以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的十七大又提出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妇女儿童健康与社会发展和国家政治紧密相连。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妇幼保健方面,实施了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乳腺癌与宫颈癌筛查和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项目,妇幼保健服务从有偿服务逐步过渡到免费服务,经济发展的成果将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妇幼保健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发展的机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启动将使妇幼卫生管理得到有效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措施不断增加,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到2009年中国婴儿死亡率下降为13.8‰,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为31.9/10万[13],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6.3%,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77.2%[14]。总之,三十年妇幼卫生政策的发展历程是主动顺应时代要求、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的历程,是党和政府重视、充分体现了社会公益性的历程,是围绕妇女儿童生命活动的各个环节从防治疾病到提高生存质量的历程,是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妇幼卫生政策初步形成框架体系的历程。#p#分页标题#e#

2.3我国妇幼卫生政策面临的挑战

2.3.1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矛盾凸显(1)机构编制政策存在明显缺失。1986年国家出台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在2006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和2009年《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分别重申了这一标准的要求,三十多年来,妇幼保健服务范围不断拓宽、服务项目不断拓展、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人员配备标准却没有变化。缺乏乡(镇)、村及城市社区妇幼保健服务人员配备标准。(2)机构编制政策落实不到位。县以上(含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9],保健人员配备县级为41~70人。2006年度全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达标率为55.2%[15],2008年为62.1%[16],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不足40人的占82.7%~98.6%[17]。(3)妇幼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政策前瞻性不足。国家高等医学院校培养妇幼保健专业人才的政策存在着明显的缺陷,1985年全国先后有8所院校开办妇幼卫生专业,而2008年仅有2所学校的这一专业继续招收学生。[10]县级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17.3%,高级职称仅占4.9%[16],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素质偏低。(4)现有职称晋升政策影响妇幼保健工作者的积极性。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晋升的相关规定,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分属不同的专业类别,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绝大多数是临床医学类的毕业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在晋升高级职称时面临着十分尴尬的境地。(5)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执行继续教育政策不力,投入严重不足,人均继续教育费用仅200~350元,更多重视临床科室人员的进修培训。[18]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突出矛盾是遏制妇幼卫生发展的瓶颈问题,亟需尽快解决。

2.3.2财政投入政策落实不到位(1)政府妇幼卫生投入差距明显。《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明确妇幼保健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1]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按照标准定额及机构承担工作任务情况核定。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核定补助[4],农村公共卫生经费主要实行项目管理[2]。2006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仅在10.4%~17.6%之间[15],人员经费支出是财政补助收入的216.6%。根据补助政策妇幼保健机构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也应合理安排,县级机构中16种必备设备的拥有比例在20%以下[16],妇幼保健机构拥有常用设备的比例和拥有量随着机构级别的降低而降低[19],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基础建设不能满足保健服务需求。(2)妇幼保健补助政策显失公平。根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社会力量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村医生、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专项补助,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也承担着一部分妇女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却不能享受政府合理的补助。投入政策得不到落实,制约了妇幼保健事业的良性发展。

2.3.3机构网络建设政策不完善(1)缺乏乡(镇)、村妇幼保健规范化建设标准。国家关于农村卫生政策明确规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妇幼保健工作是重要内容。关于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妇幼保健方面的功能定位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对妇幼保健科室基本建设和硬件配备缺乏明确的要求,也缺乏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建设与配备标准。(2)《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难以实施有效调控。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常常偏离正确的方向,难以做到保健与临床并重,迫于自身生存的需要,更多地拓展临床服务。(3)缺乏城乡对口支援政策。国家有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的制度,对妇幼保健机构没有这样的要求,在业务技术建设方面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省、市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齐全、服务项目尖端,而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处于低层次水平。(4)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存在着相互不合理的政策性竞争。[10]县、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孕前优生检查和生殖道感染防治工作,与妇幼保健方面的孕前保健、婚前保健、妇女病普查普治、“两癌”筛查等工作,服务对象是相同的,目的宗旨是一致的,服务内容是相近的。尽管已经初步构建了妇幼保健服务框架体系,但增进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网底功能的政策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2.3.4妇幼卫生业务管理政策不健全(1)相关业务管理政策不适应时代要求。1986年实施的《妇幼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妇幼保健工作任务和妇幼保健科室设置与《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尚未修订完善。开展医疗保健活动,即使是乡村医生也需要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1989年试行的《农村助产人员管理条例(试行)》尚未废止。1985年实施的《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与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尚未修订完善。(2)缺乏行之有效的群体保健管理办法。实际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在宏观管理方面,缺乏协调部门之间和医疗保健机构之间关系的能力。[10]群体保健的行政职能不断增强,平时更多的是重视指标完成情况,忽视了保健服务是否到位、质量是否有效。制定政策时缺乏科学论证,后续政策不到位,问题考虑不周全,在执行过程中大幅度调整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政策连续性。(3)尚缺乏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的具体规定。仅满足于重大节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对于效果没有进行论证,对于妇女儿童健康知识的薄弱环节缺少深入的探索。运行机制不健全,影响妇幼保健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2.3.5监督考核政策缺失(1)如何实施妇幼卫生执法监管没有明文规定。一直以来,在婚姻登记时对禁止结婚条件审核缺失的不作为行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生殖道感染防治和孕前优生检查的违规行为,都没有得到依法监督、纠正。助产技术服务机构重收入轻管理,高危妊娠转诊制度执行不严,超范围执业、无资质执业现象时有发生,执法监管效果不明显。(2)当妇幼卫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碰撞、部门职责不明晰时,尚缺乏行之有效的协作调控机制。(3)现阶段开展的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更多是流于形式。政府保障、部门协调机制、经费保障、人员编制等内容,并不是县卫生局所能主导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县卫生行政部门,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政策指向部门和政策出台部门均出现了错位,影响了政策的调控作用和权威性。(4)对于保健服务质量缺乏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检查考核更多的是注重结果,忽视了服务过程;更多的是检查软件资料完整性,忽略了服务质量。监督失察,检查考核偏离方向,存在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国家政策不能发挥引领作用,相反会误导保健服务工作有序开展。#p#分页标题#e#

3讨论与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妇女儿童的社会地位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妇幼卫生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得到了有力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也不断改善,国家妇幼卫生政策发挥了引领和导向作用。但发展之路不可能是坦途,发展妇幼保健事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国家妇幼卫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碰撞、部门协调问题,反映的是部门权力之争、利益之争;国家投入、队伍建设、机构网络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实力密切相关,与国家定位的重点发展行业有关;妇幼保健业务管理、监督考核不到位,是由于运行机制不健全造成的。究其原因,实质上是国家政策没有很好地发挥主导和调控作用。作为政策制定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以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为根本宗旨,立足保健,着眼长远,面向基层,构筑妇幼卫生政策框架,不断丰富完善妇幼卫生政策体系,有效发挥政策的导向和调控作用,推动妇幼保健事业可持续发展,用积极姿态主动迎接各种挑战。

3.1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主导作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分别下发了加强农村卫生、发展城市社区卫生的指导意见,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的主导作用。尽管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但政策指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部门虽然代表同级政府管理妇幼保健工作,但不能代替政府在妇幼卫生方面的主导地位,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难以干预下一级人民政府阶段性的工作重点,难以实施对下一级政府的检查指导、考核奖惩或责任追究。只有各级政府出台切实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并落实到位,才能进一步彰显党和政府的主导地位,才能充分发挥妇幼卫生政策的主导作用,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投入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还要制订促进妇幼保健工作协作运行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协调机构的管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必须设置在政府,不能虚设到妇女联合会或卫生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能,建立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做到整体联动,部署实施妇幼卫生总体规划,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过程控制,强化检查督促整改,重点是帮助解决问题。

3.2坚定不移地落实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各级政府要尽快改变妇幼保健人才队伍现状,优先落实综合配套措施。以妇幼保健服务工作量为基准,重新审核制定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坚决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的规定,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增强用人单位的自,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机动的用人制度。建立国家妇幼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政策,加强妇幼保健专业教育,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整合教学资源,将妇幼卫生专业纳入学校学科建设整体规划之中。调整职称晋升相关规定,对临床医学毕业生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在高级职称评聘时,要根据所从事专业学科建设的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绩效奖惩机制,创造条件培养妇幼保健专业学科带头人,为专业技术人员搭建共同进步的平台。

3.3不折不扣地落实妇幼卫生投入政策财政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卫生事业、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补助政策,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到位,在保证人员经费的基础上,还要落实一定的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和硬件设备配套经费。逐步由补助政策过渡为财政全额供给政策,对妇幼保健工作中纯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基本建设等应当实行财政统包,对编外人员、职工福利、奖金等实行补助政策,合理确定妇幼保健机构年度预算外收入指标和增长幅度。及时调整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范围,应本着谁服务就补助谁的原则,妇幼保健机构承担了相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人员配备不足、财政投入不到位的情况下,在考核服务数量与质量的基础上,也应及时足额补助项目服务费用。

3.4高效落实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建设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政策,夯实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功能。根据妇幼保健服务工作量和服务半径,通过调查研究,核定乡(镇)、村、城市社区妇幼保健人员配备标准,根据保健服务需要制定保健服务必配设备的配备标准。进一步调整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规定,建立城市妇幼保健机构晋升中级和副高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制度,还要发挥城市妇幼保健机构在基层妇幼保健技术推广应用、业务技术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在县、乡镇级需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职能,有条件的可以考虑机构合并重组,减少资源浪费。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首先,对各位领导前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妇幼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妇幼保健站始建于1973年,地处镇下集141号,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达1000平方米,业务用房720平方米(400平方米属危房)。全县共有县、乡医疗单位27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8所,县级医疗单位3家,疾控中心、妇幼站、新合办、卫生监督所、地病办、红十字会办公室各一个。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20个,村妇幼保健员217人,乡妇幼专干20个。全县共有7岁以下儿童21478人,3岁以下儿童7916人,育龄妇女(15岁—49岁)74233人,已婚妇女数98927人。县妇幼站现有职工12名,其中:中级职称3名、初级3名、员士级2名、后勤人员3名、管理人员1名。主要医疗设备有b超、心电图、妇科光热复合治疗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十项分析仪、制氧机、多普勒胎心诊断仪、听力筛查仪、多功能产床等。设有儿保、妇保、婚检、放射、检验、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信息统计、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业务科室。

近年来,妇幼保健站共实施了“爱幼中心”项目、国家“npa”项目、“农村接生员培训”项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周期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恒天然乡村健康项目等七个项目,各类项目的实施使妇幼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县妇幼保健站紧紧抓住项目的实施,围绕“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这一根本目的,加强了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和死亡监测,进一步强化乡、村两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使全县的妇幼保健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08%,比的90.6%提升8.48%;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2.13/10万,比的131.3/10万下降99.17/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3.75%,比的42.34%上升51.41%;住院分娩率达94.3%,比的55.1%上升39.2%;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47‰,比的58.3‰降低了46.83‰;婴儿死亡率11.45‰,比的46.7‰下降35.2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住院分娩率达100%,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达98%,有力地保障了全县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降消”项目。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实施承诺管理。先后制定了两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督导评估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即:孕产妇死亡率在的基础上下降1/4,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7%;消毒接生率≥96%,产前检查覆盖率≥9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请记住我站域名“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96%。同时,调整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业务技术指导组成人员,并于4月份召开了工作会议,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县妇幼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从而保证了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认真开展孕产妇摸底登记。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摸清了孕产妇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外出务工孕妇和计划外怀孕妇女进行了摸底登记,将其纳入系统管理;三是农村住院产妇得到了全面救助。继续实行住院分娩限价政策和项目补助经费“垫付”制,并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各医疗单位严格执行住院分娩限价标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剖宫产元/人、平产800元/人;乡镇(含中心卫生院)平产600元/人。通过限价接生,实现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免费,在县级医院住院分娩低收费,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截至现在,全县产妇3132人,住院分娩2959人,补助产妇2390人(其中:剖宫产、残疾救助107),救助率80.8%,救助资金92.51万元。(剖宫产、残疾人救助55650元)。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先后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了省项目办举办的培训班,选派县、乡两级妇产科人员2名到省级医院进修,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累计参加533人次,县乡级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为95%。各乡镇坚持例会培训制度,每两月举办一次村级保健人员培训班,共举办培训班4期80班次,共培训868人次。所有培训均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学员有笔记,教员有记录,班后有问卷。五是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有利时机,从房屋、设备、人员等方面对全县产科建设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急救药品和设备以及消毒隔离工作进行了重点管理和加强。各医疗单位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县、乡两级急救网络严格执行高危妊娠的筛查、接转诊、信息反馈及管理制度,确保了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25例,抢救成功率为1 00%。继续推进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了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共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25例,抢救成功率为100%;六是进一步落实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了高危妊娠筛查、追踪管理。高危孕产妇204例,管理高危孕产妇204例,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100%;七是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乡镇项目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检查结果给予全县反馈和通报。去年共下乡监督指导4次,乡妇幼人员共下村监督指导120次。八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促进全民健康教育。根据项目要求,我们积极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先后制作广告牌2块,电视宣传2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4种1万余份,刷写了36条永久性标语,办项目健康教育宣传栏9期、黑板报6期。

2、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按照《县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们与计生密切配合,继续强化预防出生缺陷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发放流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使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9%以上,知识知晓率达76%以上。全县共计为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7332瓶,叶酸投服3349人,叶酸服用率达到89.2%,叶酸服用依从2431人,依从率达到72.6%。随访人次数2425人,知晓人数1908人,知晓率为91.3%。

(二)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1、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情况

一是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运转良好。我县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相关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部集中到妇幼站统一采血,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血片质量。全县活产数3138人,新生儿疾病筛查2926人,筛查率达93.24%,筛查出1例笨丙酮尿症患儿,患病率为0.034%;听力筛查2894人,筛查率92.22%,未检出有听力障碍患儿。

二是婚前保健工作更加规范。全县婚前医学检查应查3502人,实查2644人,婚前医学检查率75.11%;检出疾病人数75人次,疾病检出率2.84%,其中:乙肝45人,性病4人,严重遗传病2例,提出暂缓结婚医学意见6人,对检出疾病者,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婚前医学指导。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均进行了有关婚姻保健知识、孕前保健知识、优生优育指导,免费发放叶酸投服知识要点、准妈妈须知、中医药孕产妇保健等宣传资料。

2、“三网”监测和信息统计。根据《“三网”监测方案》,我县对各乡镇妇幼专干举办了妇幼信息培训两期培训班,培训人员20人。各医疗机构基本能够及时规范的上报“三网”监测及各类妇幼卫生报表,对上报的妇幼卫生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控制,防止漏报和错报,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在全县医疗机构建立孕产妇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出生上报制度,规范了医疗机构相关登记,统一了全县各类基层妇幼卫生相关登记的表卡,规范了信息资料的管理;三是制定了妇幼专干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乡镇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考核,坚持县、乡两级妇幼专干例会制度和以会代训制度,不断提高我县妇幼人员业务素质;四是要求各医疗单位按时、准确上报各种信息报表。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今年,我们与计生、妇联、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刷写墙体宣传标语、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降消项目”、出生缺陷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了孕产妇保健、出生缺陷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内容的咨询工作。累计举行大型宣传活动30次,举办健康教育大讲堂5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悬挂横幅36条,制作广告牌16块,电视宣传8次,办宣传栏5期、黑板报5期,刷写永久性标语16条。并对每个作新筛的新生儿发印有生“健康宝宝,幸福家庭”的宝宝服一套,通过有效的健教活动,使健康教育覆盖面达到了85%以上,对整个妇幼卫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孕产妇保健工作。全县产妇总数为3132人,活产数为3138人,产前检查3125人,产前检查率99.65%,住院分娩2959人,住院分娩率94.3%,高危产妇住院分娩204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产后访视3103人,产后访视率98.9%,孕产妇系统管理3103人,管理率98.9%,孕产妇死亡率31.9/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

5、儿童保健工作及托幼机构管理。全县7岁以下儿童21478人,保健管理20948人,保健管理率97.5%。5岁以下儿童14244人,3岁以下儿童7916人,保健管理7573人,保健管理率95.67%。活产数3138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5‰,其中婴儿死亡率11.2‰,新生儿死亡率10.8‰。按照《托幼园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甘肃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县29所幼儿园的2835名幼儿全部进行了健康检查、营养评价、肝功和血色素化验。检出龋齿1705人,沙眼874例。

6、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在每月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将每月3-5日确定为计划免疫工作日,对所有适龄儿童进行各类疫苗的预防接种,接种率达98%。

7、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孕产妇和新生死亡评审工作。去年七月份举行了一次全县助产人员技术比武大赛,评选出两个岗位能手。每季度对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情况都进行一次评审,去年共开展死亡评审四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8、强化督导,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各级保健人员的工作水平。今年,我们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六轮督导检查,乡对村督导累计96次。督导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入户调查等形式,从项目组织、资金管理、健康教育、动员住院分娩、叶酸投服随访、产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危孕产妇筛查动态管理、畅通“绿色”急救通道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查,督导过程中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现场指导,给予纠正。同时,对妇幼专干、村保健员所负责的乡、村孕情进行动态监控,加强对高危孕妇的动态管理和跟踪随访。针对产科出血、新生儿窒息、出生缺陷等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问题,我们结合“降消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妇幼人员633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县、乡级妇幼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为95%

三、社区卫生工作

根据《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 文件精神,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国家规范,县妇幼保健站设立清源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精神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共规范化建档7691份,建档率100%;0-36个月婴幼儿健康管理364人,管理率达100%,孕产妇保健管理74人,管理率达100%,老年人健康管理686人,管理率达88.3%,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共338人,管理率达93.5%。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基本目标

1、总体目标:建立适应我县实现小康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民健康保障体系,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我县农村公共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农民健康和卫生事业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2、具体目标:以乡镇为单位,到*年和2010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达标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

二、服务对象和内容

1、服务对象: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对象为我县的常住人口(包括外来人口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和外来流动人口(指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下)。

2、服务内容:现阶段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十二项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机构职责

1、卫生局成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项目业务工作方面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包括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有关实施方案、细则的制定;建立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基层卫技人员服务能力;对项目工程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管;组织对项目业务工作的考核评估;整理、收集和汇总、上报项目工程的资料、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的健康教育、儿童免疫规划、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精神病人的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质检测、除“四害”等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中有关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和评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核实、统计、分析基层上报的有关信息,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3、县卫生监督所负责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有效处置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4、县妇幼保健所负责项目工作中的孕产妇与儿童系统管理、妇女病普查、婚前医学检查等保健工作有关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和评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核实、统计、分析基层上报的有关信息,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5、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本院内健康卫生知识普及、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疗与报告、新生儿免疫接种与疾病筛查、就诊孕产妇登记建卡与报告、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追踪管理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6、乡镇卫生院(包括中心卫生院,下同)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具体实施。确定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向辖区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组织对责任区工作督查指导和考核,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辖区责任医生工作例会,听取各责任医生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帮助指导责任医生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工作信息。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为农民家庭实行健康教育、体格检查、社区巡查和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并分步建立动态健康档案;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人以及困难群体分别提供系统保健、预防接种、妇女病检查和定期随访等服务,对农村结核病、爱滋病、精神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患者进行社区管理;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医疗机构、企业、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等进行检查。

7、村卫生室等村级医疗机构要接受村“两委”、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内的人口出生死亡、流入流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改水改厕等信息收集、登记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单位做好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爱国卫生等工作。

四、主要工作与措施

1、建立健全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制度

乡镇卫生院与乡镇防保站、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员,以乡镇卫生院为龙头,整合乡镇预防保健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推行联村医生、驻村医生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医生制,建立“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服务人口每1000-2000名农村居民(或1-3个村居)的标准,确定1名责任(驻村)医生,使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自己的社区责任医生,建立与服务对象一对一的亲密关系。

乡镇卫生院负责各自辖区责任医生的聘任,责任医生原则以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为主,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为辅,如果单位现有卫技人员不够,可以公开向社会招聘或委托社会素质好的执业(助理)医师,充实社区责任医生。责任医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2)具有注册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

(3)在本县注册的执业护士。

责任医生做到定期家访,平时有求必到,积极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实行每月有7-10天时间在责任区服务,按时参加卫生院召开的工作月会,及时向卫生院汇报、分析责任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要有专门的服务日记,为自己的服务对象建立起动态健康档案,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不同健康状况人群实行分类归档,重点对结核病、爱滋病、肝炎等传染病和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分类管理,制定个性化治疗和健康促进措施,真正使农民的健康档案成为实施健康促进和提供服务的有效载体;协助预防保健人员做好计免、妇保、儿保工作;配合协助卫生监督员对“五大卫生”的监督管理;宣传发动组织责任区村居开展改水改厕、除“四害”、环境卫生整治等爱国卫生运动。

责任医生个人照片、通讯联络方式、免费服务内容和上门服务收费标准及基本职责向责任区居民公布,做到人人认医生,医生识人人。责任医生基本职责:

(1)掌握责任区内服务人口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及时督促服务对象按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妇女病检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

(2)建立和管理责任区内所有家庭的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对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肿瘤等重点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3)及时收集、核实、报告责任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及传染病等,并协助完成调查处理;

(4)协助开展责任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饮水卫生检查及管理;

(5)对责任区内的卫生村创建、改水、改厕及除“四害”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卫生检查与评比活动;

(6)健康教育进村入户,以讲课、咨询、发放健康处方等形式向服务对象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7)按照规定的预防保健服务项目,根据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上门落实相应的工作任务。

2、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

择优聘用乡镇卫生院院长,采用多种形式在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聘、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担任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实施“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改革用人制度,推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制,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实行档案工资制度,推行以岗位工资制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在核定的分配方案范围内,可根据对职工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自主确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分配,并向社区责任医生和业务技术骨干倾斜,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3、加强乡镇卫生院硬件建设

按照规范化标准和高效便民的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4、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把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成为合格的社区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努力开展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连续、有效、上门的社区卫生服务,使农村居民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向农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

5、加强农村基层卫技人员服务队伍建设

严格农村卫技人员的准入与管理。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卫技岗位上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逐步分流、清退。鼓励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从业人员比例。强化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全科医学知识转型教育和乡村医生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引导有资历的医生通过培训转型为全科医生并参加全科医生职称晋升,严格执行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至少每5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进修内容以提高常见病临床、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为主。使乡、村两级的卫生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处理直接面向农民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6、规范预防接种保健工作

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疫苗,规范预防接种行为,预防接种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其中规范接种点达到50%以上,积极创建示范接种点。

实行乡镇卫生院(防保站)预防接种点定点接种制度。偏远山区、学校可以按照程序到现场定点接种。

社区(驻村)责任医生一般负责组织工作,偏远山区可以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村卫生室或者社区(驻村)责任医生负责接种。

7、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

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就诊的孕妇资料,应当及时转到辖区卫生院,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力争提高早孕建卡率和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率,重点落实外来人员、经济贫困地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妇女、儿童系统管理技术服务应当由妇产科或者妇幼专业医生承担,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协作。

儿童体检与预防接种结合起来,在预防接种的同时开展儿童健康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8、加强健康档案管理

充分利用参合农民的健康体检等资料,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对健康体检发现的健康问题和存在的行为危险因素及时采取干扰措施,重点开展吸烟、饮酒、不合理饮食、体力活动等的干预指导。对查出的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疾病病人,落实随访,要求每年分别达到4次以上。

9、突出重点疾病管理

结核病管理实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对艾滋病病人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对海洛因成瘾者进行美沙酮替代治疗,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在羁押的吸毒、等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筛查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对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套的放置进行监督检查,在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系列工作。

10、强化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监督所根据“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县政府“食品药品安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有关卫生监督职能任务;全面加强对食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广泛深入开展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对从业人员进行科学有效的相关卫生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

1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结合“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发动与指导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结合“千万农民健康饮水”,积极引导农村开展卫生安全改水;结合“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教育基本做法:

(1)建立纵横向健康教育网络,各村居、单位有专(兼)职联络员;

(2)建议乡镇政府村村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刊出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宣传资料由各乡镇防保站提供;

(3)责任医生上门宣传,户户发放宣传资料;

(4)各村居每年举办一期健康知识培训或讲座;

(5)结合每年不同的卫生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6)督促指导每所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

12、落实农村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与公安、人口和计生、教育、人事保障等部门及乡镇政府之间流动人口信息交流,掌握流动人口服务对象。

各医疗卫生机构把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把来自本乡镇辖区以外本县内的流动人口纳入本乡镇常住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做好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和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

13、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工作

报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报表内容见附件二):

(1)县疾控中心做好全县健康资料户覆盖率、计划免疫接种率、肺结核病规范管理率、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到位率、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规范报告率、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率和重点传染病监测合格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2)县妇幼保健所做好全县儿童系统管理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和妇女病检查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3)卫生监督所做好全县从业人员体检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4)乡镇卫生院做好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老人、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及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5)财务科做好全县专项资金使用的统计和上报;

(6)县爱卫办做好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的统计和上报。

局有关职能科室各自做好报表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与核实。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老人、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由医政科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统计由局财务科负责;其他的由局卫生监督科(爱卫办)负责。

报表上报时间:有关单位和局职能科室在每半年度结束后4日内上报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再由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上报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考核办法

建立县、乡二级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每半年组织检查、绩效评估,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1、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价

卫生局制定对38个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三)。

对乡镇卫生院考核组织形式(另定)。

2、乡镇卫生院对责任医生考核评价

农村社区责任医生考核细则由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根据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责任医师的考核细则。

对社区责任医生考核的结果与年终经费补助挂钩。

六、奖惩机制

卫生局设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奖励资金。对考核分名列前若干位的乡镇卫生院极其领导给予经济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暂定小于70分)的,在全县卫生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告诫、降职、免职等处理。

七、项目经费补助

卫生局拨付乡镇卫生院项目补助经费:根据卫生局抽查考核最后确定的得分情况,结合服务人口与区域差别拨付项目工作补助资金。

各乡镇年补助经费=服务人口数×乡镇补助标准(见我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考核得分(%)。

乡镇卫生院对责任医生经费补助:每位责任医生年补助经费=每位责任医生服务人口数×责任区补助标准×责任医生考核得分(%)。

责任区补助标准由各自乡镇制定。

八、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是政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重要举措,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取得实效。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涉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本细则作了明确的要求,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单位之间还要密切配合,做到相互沟通,相互协助,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和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市和乡镇(街道)加强公共卫生的投入保障和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服务,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到2010年,全市公共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力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1、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预防接种等各项疾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结核病、艾滋病、肝炎、霍乱等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积极开展高血压病、精神病、糖尿病等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提高对农村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能力。

2、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加强婚前保健服务,积极引导未婚青年接受婚前检查。加强妇女生殖保健、常见妇女病防治,强化产前筛查与诊断,提高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创建文明村镇、卫生村镇等活动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等活动,加强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工作力度,积极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协调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环保、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以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卫生和医疗市场监督执法等为重点,全面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强对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5、改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调整和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布局和配置,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为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

6、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公安、卫生、人口和计生、教育、劳动保障、综治办、外口办等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之间流动人口信息的交流,重点做好对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爱国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加强艾滋病、肺结核、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患者的查治和管理。

二、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1、成立全市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市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通过制定、实施市域卫生规划,不断优化布局配置,建立和完善以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为龙头,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全市公共卫生网络体系。

2、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落实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检查与考核。要明确分管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并确定专(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干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强化功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加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中心,应依法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承担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以及对乡镇(街道)、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2、强化基层卫生院的服务功能。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向农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其职能以提供辖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公共卫生工作实行院长(中心主任)负责制,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内设立公共卫生科,按辖区人口2-3名/万人的比例配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区域内的公共卫生工作。乡镇(街道)卫生院要与计划生育服务站设施资源共享,在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共同发挥积极作用。

3、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体系。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按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派出机构的办公用房由市政府协调解决,其人事和财务纳入市卫生监督所统一管理,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付。

(三)强基固本,完善基层基础建设。

1、村级组织要做好本村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村“两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教育、信息报告和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等;办好村卫生室,督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履行公共卫生工作的有关职责。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具体负责本村的疫情报告、计划免疫管理、妇幼保健等工作,联络员原则上由该村乡村医生或村

干部、计划生育服务员兼任。

2、加强村卫生室“网底”建设。村卫生室是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基础。要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接受村“两委会”、乡镇(街道)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承担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传,协助做好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建立健康档案等工作。

3、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严格准入条件,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考。强化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从业比例。加强在职医务人员全科医学知识转型教育和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继续大力开展市属医疗单位结对帮扶乡镇卫生机构、卫生下乡、巡回医疗等活动。

三、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一)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通过政府以购买和补贴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农民提供健康教育、健康随访、社区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把推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改进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免费提供二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二)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儿童提供系统保健和预防接种;为农村妇女提供孕产妇保健和妇女病检查;为农村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和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随访服务,实行动态管理;为农村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和精神病患者提供随访、督导服药、康复指导、防治咨询等服务。

(三)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落实对农村、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等的巡查协管,加强对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监测和集体聚餐的指导与管理。做好人畜共患疾病的监控与防范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及时率和卫生监督覆盖率,努力避免因信息报告不及时、控制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损失。

(四)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和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按全市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设立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直接面向农民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支出(项目及基本内容见附表)。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每人每年10元标准设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用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和社会监督。

(五)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扶持力度。各乡镇(街道)要集中力量办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政府逐年增加对乡镇(街道)卫生院的投入,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投入,切实帮助卫生院解决改革、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乡镇(街道)公共卫生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按规定安排,并逐年有所增长,乡镇(街道)卫生院院长和公共卫生人员社保经费由市财政按规定核拨。切实提高农村卫技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山区、贫困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经费按30—50%的比例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

(六)建立乡镇(街道)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机制。乡镇(街道)财政要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主要用于对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和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的经费补助。

对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装备和农村改水改厕、垃圾整治、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投入,应纳入本乡镇(街道)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之中,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面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集中领导。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稳步、有序、全面推进辖区公共卫生工作。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切实做好2006年的卫生工作,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卫生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平安柯城”的战略要求,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着力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围绕让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载体,完善区乡村三级卫生服务、医疗质量监控、农村卫生安全保障“三张网”建设,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2006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全系统业务总收入4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

(二)全系统净资产比上年增长10%。

(三)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全年无负主责的一、二级医疗事故发生。

(四)实施农民健康体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率达80%以上,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人数达75%以上。

(六)完成结核病控制项目,结核病新发涂阳登记率达27/10万以上,涂阳病人治愈率达85%以上。

(七)全面实现自愿无偿献血,一次献血400毫升的比例达30%;医疗机构红细胞使用率达60%以上,成份输血率达90%以上,临床用血互助金收取率达95%以上,献血后互助金退回率达50%以上。

(八)实施母婴健康工程,不发生产科出血原因引起的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孕28周孕妇区级高危筛查率达95%以上,重症高危孕产妇区级分娩率达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住机遇,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1、实施“以区为主、分级负责”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在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组织、协调下,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村公共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乡镇分管领导、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落实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并建立区对乡镇(街)、乡镇(街)对村的考核机制。

2、构建完善便捷的农村卫生工作服务网络

制订城南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加强房屋、设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急诊抢救能力,承担全区急危重病人的救治任务,成为全区的医疗业务指导中心;充实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人员,加强妇幼保健管理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督查力度,不断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依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对非建制乡镇卫生院,通过撤并改造为乡镇卫生院的分院,或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资源重组;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加强中心卫生院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成为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其它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为主,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以及部分公共卫生管理职能;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村卫生室,使村卫生室基本覆盖全区每个行政村,承担起责任区域内的公共卫生任务,形成区、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

3、切实组织实施好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和补贴农村公共服务的方式,全面实施好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12个项目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做好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健康体检工作,根据《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列入年度卫生工作目标管理重要内容考核,由各医疗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包括物理检查(内、外科),常规检查(血、尿、粪),B超(肝、胆)、胸透和心电图(B超、胸透和心电图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三选二)五大项,按0-7岁儿童、中小学生、孕产妇、60岁以上老人和一般人群等不同人群分类进行,结合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健康档案。

4、突出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落实重点传染病患者的查治和管理措施。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行流动人口儿童免疫预防接种居住地管理,使外来适龄儿童享受与当地儿童一样的免疫预防;落实《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关于“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保健服务”目标,建立和完善流动孕产妇的居住地管理制度;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落实外来人口肺结核病人免费查治、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血吸虫病免费查治等各项卫生经济政策。

(二)创新机制,着力提高农村卫生资源的服务效能

1、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

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按照做强中心卫生院、搞活乡镇卫生院、改革乡镇卫生院分院的原则,增强政府举办乡镇卫生院活力。一是选好院长,放权搞活。通过采取多种选拔任用方法,择优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建立综合目标责任制,提高经营能力。二是合理用人,优胜劣汰。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新人”实行聘用合同制、人事制;对工作不称职的,予以转岗、待岗、下岗。三是要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根据职工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建立以岗位工资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四是多元经营,激发活力。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实行合作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等多种方式,激活其运行机制。

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乡镇卫生院要改“坐等病人”为上门服务,积极开展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连续、有效、上门的社区卫生服务,落实农民健康工程各项任务;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使每个农村家庭都有自己的农村社区责任医生,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任务,实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有机结合,建立起动态健康档案,对不同健康状况人群实行分类归档、动态管理,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

提高医疗服务品质。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优化就诊流程,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因病施治;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服务性收费标准》,健全明码标价制度,实行“明白”收费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制订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就医;尊重病人知情权和隐私权,让病人了解诊疗方案。通过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规范医疗行为,把好医疗质量关

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城南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要按照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要求,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航埠、石梁等卫生院要继续深化和积极开展创建全省“中心集镇200强卫生院”活动;继续做好“规范村卫生室”和“规范药房”创建工作,规范村卫生室达60%以上,依法实行医疗机构、医生执业准入和培训考核制度,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

完善医疗质量监控网络。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办医宗旨,以城南医院为依托,继续完善临床(病历)、急诊、护理、检验、放射、麻醉、药事、院感等八个质控中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检查、指导,完善诊疗规范,落实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严格无菌操作、“三查七对”等医疗规程;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合理用药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群众评议制度,医生会诊制度等,以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严格落实医疗安全责任。

3、完善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城南医院7500㎡住院大楼和2500㎡附属用房建设、花园乡卫生院3760㎡医疗用房迁建工程、七里乡卫生院医疗用房改造项目,确保年底前主体结顶;加强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建设,逐步实现全区乡镇卫生院从“老三件”(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到“新六件”(生化分析仪、心电图、X光机、B超、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仪)的转换;提高中心卫生院和重点乡镇卫生院的区域辐射能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4、加强科教兴医和人才队伍建设

注重科研,建立一系列奖励机制。建立和制订卫生系统科技进步基金和奖励办法,区级医院和中心卫生院要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城南医院着力抓好市级科技立项项目的实施,并做好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加强农村中医药骨干教育培训,做好中医药实用技术培训;开展专科特色建设,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项目。

全面实施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和医务人员选送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提高卫技人员素质。严格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对没有执业资格的临时人员要坚决清退,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逐步转岗分流;进一步完善农村医学继续教育制度,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师、护士岗位培训,组织开展乡村医生每两年一次的知识更新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综合防治能力;开展全区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培训,规范乡镇卫生院的日常管理。

推行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与农村卫生院对口支援制度。认真实施国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服务于农村。继续推行“以大带小”战略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扶贫、卫生下乡、巡回医疗等活动。

(三)积极探索,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使用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后续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高参合农民满意度;加强对合作医疗工作的考核,健全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完善工作责任制,稳步推进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持久发展。

(四)不断完善,着力构建惠及全区农民的农村卫生安全保障网

1、构建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网络

制定区卫生监督所发展规划,加强人员和设备配置,逐步达到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设备标准;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航埠、石梁等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并与当地卫生院结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网络,执行所辖责任区域范围内各乡镇的卫生监督任务,扩大监督覆盖面,减少监督盲点、盲区,确保工作用房、工作经费、基本装备“三落实”。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对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和网络管理,全面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食品卫生、餐饮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等行业的依法执业行为。

2、全面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措施

加强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制工作。实施结核病C1DA-WHO项目,认真执行结核病归口管理规定,提高涂阳登记率和结核病转诊到位率;建立和完善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体系,进一步落实查灭螺和病情监测任务,巩固血防成果;开展艾滋病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HIV监测,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霍乱、伤寒、痢疾、人禽流感等疾病的防制工作,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严防疫情流行和蔓延。

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计划免疫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继续抓好预防接种门诊规划化建设,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五苗”合格接种率达90%以上,单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实施“母婴健康工程”,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工作为核心,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系管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以创建省级妇幼保健规范门诊为契机,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完善抢救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提升全区产科急救水平。

3、以“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抓手,建立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办法,整治优化环卫资源,建立“统一清扫、扫管分离”的卫生保洁管理机制,巩固四害达标成果。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和省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创建活动,以城市化带动城乡一体化,依托“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做好改水改厕和除害灭病的指导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