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乡镇残联工作计划范文

乡镇残联工作计划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乡镇残联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乡镇残联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5日,完成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及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整改时间:自评的过程也是整改的过程,因此,整改工作贯穿自评工作的始终。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26日,各单位务必根据“对县督导”的评估标准,对照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认真制订本单位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工作计划及年度本单位“对县督导”自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第一阶段自评整改等工作。

年9月6日起。

第二阶段 年9月6日至10月20日,完成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时间:自年9月6日至年9月30日,完成整改、自评、汇总上报等工作。

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5日。

第三阶段 迎接省、市对我区教育工作“对县督导”评估工作,市政府拟在年11月份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省政府将在年月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评工作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年月26日至30日,省政府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不容乐观。全区教育工作基础薄弱,事业发展各指标中部分指标达不到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5号)文中明确规定:“对不合格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一年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黄牌警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务必针对本单位的实际问题及时做好自查自纠、补缺补漏等整改工作,并切实做好省级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及年度和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是确保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有人员变动的,应根据政办〔〕15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充实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评估办人员,并认真制订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一项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各乡镇、各职能单位每年在制定教育工作计划时,应当根据督导评估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督促对照指标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力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切实整改,认真自评。各单位要根据《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做到:一是根据对应的指标要求,核清基础数据,查找问题与原因所在,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项目到位;二是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自评整改工作。自评工作要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30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政办〔〕74号)文中的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两个年度自评整改工作。

(四)加强督查,促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对各阶段自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阶段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各乡镇

1、要进一步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等工作,要与各行政村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制定保障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乡规民约。完成适龄人口就学取证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积极配合区残联做好本乡镇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普查、鉴定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履行教育工作的总结。(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附件3)

2、重新核实3~24周岁人口基数。一是核准户籍人口基数(参照附件4核实,并打印遗漏的适龄人口名册,在以乡镇为单位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二是核准未申报户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基数。避免学龄人口漏登、错登等现象,确保各种表册卡数据相符。

3、文化户口册重建工作。即对上面已核定的各类适龄人口基数重新用《3-24周岁适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用电脑打印,并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与电脑打印的《户籍人口花名册》序号相同)。

4、分别填报《年区 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及相关报表的过渡表。

5、认真做好15-24周岁户籍中文化程度更改工作。并认真做好核实更改后的统计工作(详见附件5)。

6、认真做好各种备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区教育职能单位

1、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教育职能部门和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年月26-30日,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重点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

(2)督促学校做好组织入学和动员辍学生返校,要与各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

(3)核清各类学校的基础数据。对照评估标准要求,核准各种基础数据。同时,为了帮助乡镇做好辖区内在学生取证和文化户口的滚动登记工作,还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核清辖区内“户籍人口”就学基础数据;二是核清辖区内“未申报户籍人口”基础数据;三是核清接收外县区人口就学基础数据。要求各类学校把本辖区外的学生分别用《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汇总表》按年级、乡镇、行政村、年龄段归类造册及时送给本乡镇或辖区内各乡镇,作为乡镇文化户口的滚动登录的依据。同时报送区教育督导室1份。

(4)继续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促进学校重视自评工作,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来开展自评和迎评工作。

(5)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对在我区就学的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进行全面摸底、认定。以后每年均提供各类学校毕业生信息,协调区公安分局或有关单位及时输入户籍人口中“文化程度”信息栏,并做好核实更改后的汇总统计等工作(详见附件5)。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区教育局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或协调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2、区财政局

根据省督导评估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继续逐步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

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年度自评、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4、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5、区公安分局

要求各派出所及时为乡镇重新核实3-24周岁户籍人口花名册;及时做好15-24周户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四、上报材料

1、乡镇人民政府应上报材料:年度教育工作总结(、年度各一式2份);《年度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一式八本;《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的事业发展表1—表5相应的各种过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区教育局应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汇报》(领导讲话);《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审核时、年度各1份)。

3、区财政局提供上报的材料:教育经费与管理中的相关报表、自评表;年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区教育督导室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年度、年度)。

5、区残联应提供的材料:提供适龄残儿童花名册,按乡镇、年龄、类别分别造册、统计。

6、其他职能单位(即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年度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各2份)。

第2篇

1、抓统筹。制定了宜良县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计划、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时间和工作措施,保障了工作有力、有序、有质、有量开展。

2、服务能力。按照“阳光家园计划”,需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组织了我县县域内有意愿、有条件从事残疾人服务业的机构通过“阳光家园计划”托养项目网络平台申报了托养服务资质认定,经过托养评审专家会议认定,我县安康医院、明星商务有限公司获得了资质,从而,使我县阳光家园托养服务机构由一家拓展到两家,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3、抓服务面。增加了服务对象人数,扩大了服务面。去年我县开展了60个托养服务,今年,经过与市残联协调,我们增加到了100家。托养名额70个,覆盖全县各显著,上门服务30个,主要集中在九乡、耿家营、马街三个乡镇。

4、抓服务模式。创新了服务模式。由县安康医院租用土地,办起了农疗基地,在专业护工和技术人员带领下,组织病人参与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交流,有效促进了患者康复。从而,服务模式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初步形成多元化服务思路和服务格局。

通重点过从以上四个方面进行工作开展落实,有效促进病人的康复,有力帮助了残疾人融入社会,改善了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018年“阳光家园计划”,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残联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截止目前,我县已经完成了“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名单,启动了服务工作。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抓:

1、抓统筹。制定了宜良县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计划、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时间和工作措施,保障了工作有力、有序、有质、有量开展。

2、服务能力。按照“阳光家园计划”,需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组织了我县县域内有意愿、有条件从事残疾人服务业的机构通过“阳光家园计划”托养项目网络平台申报了托养服务资质认定,经过托养评审专家会议认定,我县安康医院、明星商务有限公司获得了资质,从而,使我县阳光家园托养服务机构由一家拓展到两家,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3、抓服务面。增加了服务对象人数,扩大了服务面。去年我县开展了60个托养服务,今年,经过与市残联协调,我们增加到了100家。托养名额70个,覆盖全县各显著,上门服务30个,主要集中在九乡、耿家营、马街三个乡镇。

第3篇

一、助残帮扶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县的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我们通过调研,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县扶贫办定点帮扶所取得的效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市残联〈关于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汝办文〔20__〕11号)文件,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开展和对县直各单位帮扶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同时在县残联一楼两间门面作为县助残帮扶办公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为我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深入广泛宣传,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助残帮扶服务基层活动涉及千家万户,为充分唤起全社会的关注、参与和支持,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会议发动。3月23日上午,在县委中心会议室召开20__年全县残疾人工作暨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动员会,对助残帮扶服务基层活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召开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例会印发县助残帮扶对象登记表16000份,通过乡镇残联理事长和村(居)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深入残疾人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和排查。三是我们要求各乡镇组织乡镇残联理事长、村(居)残协专职委员进村入户对本辖区内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摸底排查时,要充分掌握和了解贫困残疾人在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及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为全面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

3、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助残帮扶工作

为扎实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一是结合我县扶贫办开展的“定点帮扶工作”,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县直85个有定点帮扶村的单位及各单位帮扶工作联络员名单,按照每个定点帮扶单位帮扶3—4户贫困残疾人的原则,把各乡镇筛选出的贫困残疾人对象推荐给各帮扶单位。二是全县残联系统县、乡、村三级残疾人工作者按照每人帮扶1—2户贫困残疾人的原则,主动与分包乡镇、村筛选出的贫困残疾人对象进行对接,确定帮扶对象。三是要求各帮扶单位和残联系统工作人员于近期内与帮扶对象完成对接。同时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状况及残疾人个人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进行帮扶。四是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县助残帮扶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目前,全县残联系统447个工作人员与844人帮扶对象正在对接中。

二、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

为切实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制度,为残疾人事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联合出台文件,明确任务目标。积极同县司法局配合,达成共识,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汝残联〔〕20号)、《关于成立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汝残联〔〕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汝残联〔〕22号)文件。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县司法局局长、县残联事长为组长,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县残联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县残联办公室主任李民权、县用品用具服务部主任为成员的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县残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落实和督促检查。

三是健全制度,确定职责。健全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都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服务站,残联有专(兼)职援助干部,村(居)委有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层层有人管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