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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综治工作部署,以创建“平安校园”,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学校长效安全管理机制,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加大学校内部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不断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学校秩序良好、环境优美、安全和谐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

四、工作重点

(一)重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开足安全教育课

各学校要重视加强对学生开展防溺水、防火灾、防传染病、防自然灾害、食品卫生、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上网、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卫能力。

(二)加强学校预防教育

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学校预防教育工作,在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学生开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活动。要充分利用“国际禁毒日”等教育契机,通过社会实践及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禁毒”及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增强防毒意识和抵御能力。通过举办禁毒宣传图片展览、报告会等形式,确保学生接受禁毒知识教育面达到1O0%、开展禁毒教育宣传面达到1O0%、在校师生无涉毒行为面达到100%的目标。

(三)加强校园内部环境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排查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学校财务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是否到位;校园水、电、气、食堂、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及周边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及周边出租房是否有生产、经营、存储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周边是否存在违章搭盖、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的情况;学校周边2O0米内是否开设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书刊、音像制品摊点、各类点等;学校周边交通标识、减速带、斑马线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卫生、文化、城建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四)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要加大对学生在校园内外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意识。要经常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切实维护好上下学高峰期交通秩序。注重做好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五、排查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动员阶段(4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层层动员部署。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排查与整治相结合,摸清校园治安重点区域、部位、场所,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学校按本《方案》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排查分析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校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并于4月28日前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一11月)。县教育局根据各单位上报自查报告情况建立全县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台帐,综治部门针对排查出来的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重点、明确职责、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限,及时整改,切实解决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县教育局将于12月对各学校进行检查,并将本次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学校目标考核管理中。要求各学校于11月28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教育局教育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从保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学校及周边治安问题,扎实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增强整治工作的实效性,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广泛宣传,齐抓共管。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通过学校广播、板报、橱窗、校报、校园网络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将学校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及时以信息形式上报各有关部门,争取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2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组织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为主线,从根本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加快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平安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保平安、促稳定为目标,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驾驭控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能力,全面完成民政系统____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动员部署(____年7月3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大力宣传,成立领导机构,部署安排整治工作。

(二)集中力量,摸底排查阶段(8月1日至11月15日)。

根据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机关、局属单位、各乡镇敬老院为重点,认真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并做好排查情况登记上报工作。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建立加强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建设,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是保持社会政治持续稳定,预防和及时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对保障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平安和谐____”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从“保一方平安”的高度出发,树立全局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要认真组织好开展“平安科室”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二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三要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和落实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各项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四要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本单位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科室干部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到实处。一要进一步加强本科室的综治和平安创建日常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二要加强对综治工作的检查、督促,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要着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三)发挥职能,积极参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稳定无小事”的意识,结合职能,把握重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1、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一要按照《收养法》认真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二要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村(居)务公开工作,积极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决策形式、程序,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三要致力建设新型文明社区,积极创建示范社区活动,建立“社区志愿者平安家园”队伍和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服务社会,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2、民间组织和福彩中心:一是要加大社团及民间组织管理服务力度,积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组织民间组织年度检查,掌握社团及民间组织动态,对不法社团或未经审批擅自活动的社团要坚决予以取缔,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二是要认真做好福利的发行和管理工作。

3、婚姻登记处:要依据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积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工作,无“搭车”收费等现象发生。

4、殡葬管理所和殡仪馆:要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建立健全各种

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措施,努力提高火化率。坚决制止殡仪服务中收受红包、礼物的行为,树立文明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5、基层政权和地名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各地处理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认真做好地名录入等工作。

6、优抚科:一要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严格依法行政,做好来信来访服务工作,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和老复员军人补助配套经费;二要落实优抚对象解“三难”的具体办法和措施,重点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三要确保义务兵优待金按标准发放。

7、安置科:要按规定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安置新途径,妥善安置城镇退士兵,积极开展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工作。

8、救灾科: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二要及时、准确做好救灾各项报表,进行信息化管理,查、计、报灾及时准确;三要认真做好福利企业的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9、低保中心:一是要继续完善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好低收入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二是积极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三是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积极推进敬老院改扩建设,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率。

10、救助站:要按照救助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救助工作,高度重视矛盾调处工作和应对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1、康复医院:提高医德医风,强化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正的专业技术队伍,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及管理工作。

12、福利院:致力发展老人福利事业,严格按《收养法》做好弃婴收养、抚育、送养工作。

(四)严格监督,奖惩并重。领导小组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严格落实综治工作奖惩制度。

1、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3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局之战”。

二、具体任务

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股室、站所、大队以及涉电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要求排查,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林草系统安全无事故发生。同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每日隐患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措施,将风险化解在隐患前,消除在萌芽中。

三、整治重点

(一)林业和草原局集中整治重点

要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林业草原安全风险管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整治重点,同时搞好森林草原安全生产检查和护林防火等工作,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隐患得到全面治理,重点问题得到解决。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站所、大队、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郑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秀蓉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精准管控,强化安排。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对各股室、乡镇林业站、检查站的值班制度、安全巡逻制度、防火用火制度和重大事故及时报告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做到安全防范摸清风险底数,加强监督检查,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汇总风险数据并作出相应的整治措施,付之行动。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增强防范意识。定期组织专业队伍对单位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关键环节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并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活动,使安全理念、安全常识进机关、进林区、进家园,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强化执法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将按照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

四、工作安排

将严格按照此次全县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行动的时间安排,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纠纷,对林业和草原局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和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纠纷情况进行全面整治,贯彻落实风险辨识全面、风险可控受控、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动态清零以及严格把控管制措施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为重点。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除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输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政治取得显著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高度重视此次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整治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县行动部署上来,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明确,局长亲自部署,副局长、工会主席具体负责,局属各股室、站所、大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头落实,结合实际,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自查纠纷,全面辨识掌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严格把控,务实工作绩效。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进行到底,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局机关组成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组对林草局机关、各站所大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主要通过森林草原防火巡查、现场隐患排除、查阅资料、台账登记及演练等主方面开展。严格按照把控要求,切实履行责任,不走过场形式,全方位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将继续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各股室、站所、大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文旅场所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运营。

二、组织领导

区文化和旅游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原各乡(镇、街道)文化站长为成员的全区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文化科,负责全区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工作范围。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主要是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乡镇综合文化站、乡村博物馆、网吧、KTV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一是全面摸清农村文旅场所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及时录入全国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是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跨度大于6米的房屋等。三是排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四是建立健全农村文旅场所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对房屋安全进行定期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处理。五是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形成管理闭环,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工作安排

全区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结合实际,明确职责任务,逐级做好工作部署,推进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20日)。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文旅场所自建房摸底排查工作。2021年6月中旬前全面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文旅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同时完成农村文旅场所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

(三)工作验收阶段(2021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对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进一步查找安全隐患,堵塞工作漏洞,强化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6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查清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并进入整改程序,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二、组织领导

市住建委成立以蒋丰年主任为总指挥、蒋友南总工程师为副总指挥,相关委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设立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徐寅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统筹指导,定期分析、研判、调度专项行动情况。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城市燃气、市政设施)。

(二)排点

1、各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各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整治措施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函告规划、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或提请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2、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停工。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查封、停用。

5、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住建委将依法书面报请市人民政府解决。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7月1日-7月18日)。各单位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对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问题整改最低标准排查整治,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大门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排查整治(7月19日-9月20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建设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管理措施,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

4、总结验收(9月21日-10月5日)。市住建委及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

六、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各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7篇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刚性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对全县彩钢板建筑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彩钢板建筑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拆除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彩钢板建筑,进一步提高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____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____

成 员: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熊小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二个县城片区工作小组,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其中县消防大队2人,县城乡建设局2人,县安监局2人,金川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界埠派出所、大洋洲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

1.彩钢板建筑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所、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三)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

(四)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2. 易燃易爆危化品

属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均在治理范围,重点是县石化集团及所属单位、门店等。

1.彩钢板建筑

(一)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并实施临时查封,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用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等彩钢板临时用房,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在实施临时查封的同时,要通报建设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通报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即使达到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也要采取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照明用电外的其他电器,禁止在维修改造过程中使用电气焊作业。

(六)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实施临时查封,督促单位整改,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七)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八)对其他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厂房、库房、展厅等建筑,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管理。

2.易燃易爆危化品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从重处罚。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定,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或报请有关部门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三)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且与周围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液化气供应站(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由有关部门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五)对易燃易爆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易燃易爆岗位具体操作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下发方案,各乡镇(场)按照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全县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做好登记,建立台账档案,填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使用违规彩钢板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提请县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争取支持,加强联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场所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三)严格执法,跟踪整改。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对辖区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坚决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坚决查处,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单位,要落实责任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县城乡建设局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彩钢板的使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时,要及时告知使用违规彩钢板的危害和后果。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8篇

市城管局负责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本单位受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城管局和消防部门报告。

二、检查治理重点

1.物业小区(大厦)建筑、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物业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物业小区(大厦)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等管理制度。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物业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受托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细致排查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自觉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城管局。

3.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18日)。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检查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同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记录表》,并及时报消防部门。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15日)。市城管局会同本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物业小区(大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盲区、不漏隐患。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9篇

一、任务目标

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针对春季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两个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措施、严格监管执法,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3月2日至3月31日。

二、重点任务

持续开展企业安全整治。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人,企业根据自身特点排查隐患,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企业加强对用电高峰期间的老旧电气线路的隐患排查及日常用电的隐患排查;针对季节因素重点做好大风大雪大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企业厂区内外墙墙皮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做好冰溜子的清理及警示提示工作,强化坠落物的快速处置,厂区内路面积雪残雪积冰残冰的清扫清理。

四、工作要求

1.各规模工业企业要切实落实责任分工,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遏制亡人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模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2.各规模工业企业要强化安全员监管,配强安全员等安全监管力量,发挥安全员巡检、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信息报告、整改跟踪作用,延伸监管触角,确保不留盲区空白。

3.各规模工业企业要强化“第一责任人+安全员”的方式开展安全检查,企业要加大检查,排查力度和频次,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严惩重罚,切实起到震慑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各规模工业企业要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恶劣天气下安全应变防范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准确、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10篇

根据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__有关要求,为做好“两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制订我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县住建局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__局长任组长,__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城建科,__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通过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督促整改到位,提高住建系统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在住建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市政公用行业和建筑施工领域。

(一)局属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有无值班人员脱岗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二)建筑施工领域: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集体宿舍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

(三)拆除临时搭建建筑:城建监察大队负责查处违章搭建临时彩钢板建筑物,专门建立台帐,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档案,并做好详细的花名册报送至规划城建科。局委会集中讨论决定后,将依法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于__月__日前报送临时搭建彩钢板建筑物花名册。

(一)动员部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科。__月__日前,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__月__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活动,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能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及时向县住建局上报,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于2月__日前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理工作总结报送至住建局城建科。

(三)检查验收。全国“两会”结束前,县住建局对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查缺补漏,确保检查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督促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层层签定责任状,将责任进行分解。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要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发动一切力量进行排查;邀请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服务单位等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确保应查尽查。

(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必须逐项整改到位,可以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向住建局报告,由局委会

研究整改方案,要求存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按等级要求,报消防部门实施挂牌督办整改。(四)宣传教育,提高能力。广泛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总结报告,于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工作总结于2月18日前报局城建科办公室。

联系人:__ 联系电话:__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11篇

一、时间范围

1.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2.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全场各村(居)队,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建筑施工、消防、校园及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

二、排查内容

(一)垦殖场层面

1.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3.前期发现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情况等。

(二)企业层面

1.排查共性内容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配备。

(4)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全员培训等方面。

(5)事故应急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装备设施、应急演练等方面。

(6)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7)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建立。

(8)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完善,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等“三违”纪律行为。

(9)《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落实情况。

(10)长时间停产停工后的复产复工验收程序是否到位。

(11)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整治内容

(一)煤矿。重点排查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失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达到最低等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到位;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实施探放水作业;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

(二)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三)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四)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五)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六)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八)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九)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十)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三)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四)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五)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六)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计划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7日前):结合我场实际情况,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4月8日至4月25日):以查漏补缺、深入排查为主线,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各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

第三阶段(4月26日至5月20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加强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第四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整治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工作,构建场党委、垦殖场统一领导、场安委办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本行业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12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安全排查整治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积极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三防”体系建设,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我校在暑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教育为基础,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校及周边环境的稳定,为学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环境,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活动。

二、工作目标

(一)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卫生状况明显改观,不良文化环境得到彻底整治。

(二)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校内自防能力显著提高。

(三)加强排查整改,校园各种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清除。

(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三、组织领导及时间、整治重点

(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宣传动员、安排部署、会同乡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对矛盾纠纷、高危人群、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乱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二阶段:整体联动,集中整治。(9月16日至10月1日)

主要工作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高危人群、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乱点、校园安全隐患等问题严格按整治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责任,报请上级部门后会同乡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三)、整治重点

1、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重点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校车”、“黑出租车”的揽客营运等行为,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重点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其它各类安全隐患。

3、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重点整治校外小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担点。

4、学校周边教学环境。重点整治学校周边乱搭滥建,侵占校园面积、排污、居民随意进出校园等问题,还学校一片净土。

四、工作措施

(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整治。

1、各部门建立相关制度;制定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有关人员做好平时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发挥大队部、少先队的作用,共同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一是要加强门卫队伍建设。要搞好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增强防范能力。二是要严格门卫询问和登记制度。非本校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理由方可进入。

3、建立并严格实行消防、食品、交通、值班值勤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加大投入,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围墙、门窗、消防设施、水源等符合标准,应急救援设备、安全通道等配套齐全,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4、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学校把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落实。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取缔、整治校园200米范围内的和其他对教学有严重影响的娱乐场所、清理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商业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检查学校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好“整治”与教育教学、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整治成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彻底杜绝隐患。

要结合本学校、本班级的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专项治理方案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清晰明了切实可行,做到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校园安全宣传,少先队组织要积极行动,加强对学生娱乐、消费的正确引导,增强他们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对各种侵扰的抗御力。

(四)畅通渠道,严格信息报送。

学校对安全信息要及时掌握、认真汇总、如实上报,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台帐,按工作进度上报综合治理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13篇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21〕3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全面摸底排查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三、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省负总责、市区抓落实、镇(街道)为主体”的方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政府负责统筹组织全区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充分调动行政村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一)摸底排查。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镇人民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情况、建设及运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等,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附表1、2),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要受力构件或承重墙体是否出现结构性裂缝,是否处于危险状态;是否存在违章加层、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情况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可因地制宜结合“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等工作,统筹推进摸排工作,避免重复工作和增加基层负担。

(二)重点整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评估或鉴定,可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全力做好专业技术指导和协助工作。

2.处置整治。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产权人(实际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产权人与使用人按照约定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逐一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确定整治措施,逐一整治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督促其及时采取减少结构上的荷载、加固或更换构件、停止使用、拆除部分或全部结构等有效的解危措施排除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应督促其立即停止使用、转移人员、做好警戒,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排除安全隐患或自行拆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可通过法定程序采取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清理违规租赁关系等措施处理。

3.建立台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梳理汇总重点整治情况,按“一屋一档”的形式,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全面整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级协调机制,由区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为牵头单位,区统战部(区民族宗教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区级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牵头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落实“省负总责、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照区的做法,成立相应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责任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考虑摸排工作与整治工作经费需求,统筹落实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各地使用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局)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做好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督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旅馆类、小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市公安局源城分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区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行政村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级协调机制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工)委汇报,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每月10日及25日向区级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表:1.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自建房)

2.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非自建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表1

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自建房)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地  址

            市          县(市、区)          镇(乡、街道)              村

            组          路(街巷)            号

产权人

使用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筑层数

1层   2层   3层及以上

建筑面积

         m2

建造年代

1980年及以前  1981-1990年  1991-2000年  2001-2010年  2011年及以后

结构类型

砖石结构(预制板)   砖石结构(非预制板)土木结构     混凝土结构          

窑洞                 钢结构              混杂结构     其他                  

建造方式

自行建造    建筑工匠建造    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    其他            

土地性质

宅基地      非宅基地     

第二部分:审批手续情况

宅基地手续

有            无

规划建设手续

有            无

竣工验收手续

有            无

房屋登记手续

有            无

第三部分:改造情况

是否改造

否          是          改造1次    改造2次及以上

改造内容

楼顶加层    周边扩建    楼内夹层    改变承重结构     其他        (多选)

第四部分:用途改变情况

是否用作经营

是          否

主要用途:

餐饮饭店  民宿宾馆  批发零售  医疗卫生  

休闲娱乐  生产加工  仓储物流  其他      

(多选)

经营审批手续

有          无

第五部分:用能情况

采暖用能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           (多选)

炊事用能

(含生活热水)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           (多选)

第六部分:安全情况

安全隐患初判

基本安全

存在风险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安全鉴定

或评定

A级     B级

C级     D级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第七部分:整治计划情况

已整治     计划半年内整治     计划1年内整治      无整治计划      其他        

填报人(签名): 附表2

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非自建房)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地  址

            市          县(市、区)          镇(乡、街道)              村

            组          路(街巷)            号

房屋或单位名称

 

产权人

使用人

姓名或

机构名称

 

身份证号或

(机构代码)

 

建筑层数

1层     2层     3层及以上

建筑面积

          m2

建造年代`

1980年及以前  1981-1990年  1991-2000年  2001-2010年  2011年及以后

结构类型

砖石结构(预制板)   砖石结构(非预制板)土木结构     混凝土结构          

窑洞                 钢结构              混杂结构     其他              

建造方式

建筑工匠建造      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      其他           

土地性质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主要用途

行政办公     教育设施     医疗卫生     文化设施     养老设施

批发零售     餐饮饭店     住宿宾馆     休闲娱乐     宗教场所

农贸市场     生产加工     仓储物流     其他                     

(多选)

第二部分:审批手续情况

用地手续

有            无

规划建设手续

有            无

竣工验收手续

有            无

房屋登记手续

有            无

经营审批手续

有            无

第三部分:改造情况

是否改造

否       是       改造1次       改造2次及以上

改造内容

楼顶加层    周边扩建    楼内夹层    改变承重结构     其他       (多选)

第四部分:用能情况

采暖用能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           (多选)

炊事用能

(含生活热水)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           (多选)

第五部分:安全情况

安全隐患初判

基本安全

存在风险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安全鉴定或评定

A级     B级

C级     D级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第六部分:整治计划情况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14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要求,严格排查整治一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企业违章违规作业行为,严肃查处一批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切实加强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整体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

9月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各村(居)委会对各自辖区房屋周边乱堆乱放及电线乱接开展排查;镇河长制办公室对全镇河道、水利工程和水库开展排查;教管中心和五中对学校、学校周边安全开展排查;派出所和镇交管站对道路交通安全开展排查;镇城管所对建筑施工、建筑消防安全开展排查;镇食药所对食品、药品方面开展排查;镇农业综合中心对农业农机安全和林业、草原安全开展排查;卫生院对卫生医疗机构、器械开展安全排查;镇文化站对文化、旅游、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开展排查;镇综治办对宗教场所安全开展排查;镇应急管理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排查;自然资源管理所对危险地质灾害点开展排查;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隐患整改台账资料。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行动。

10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镇党委、镇政府成立综合督查组,定期、适时对各村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督查各隐患点和台账资料,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销号管理。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进行严肃问责,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

10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产业定位,引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未按期完成,危险废物、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落实不力,“三重一高”安全监管不严格,企业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不扎实,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不完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应急预案未制定、应急演练未开展等问题。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和开采;与煤共伴生矿山未按照煤矿开采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安全评价;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透水、防爆炸、防坠罐跑车、防冒顶坍塌、放边坡垮塌等事故措施未落实;提升设备、钢丝绳、钢井架等日检、季检制度未落实;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单位(外包施工单位)未纳入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等问题。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九小场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装修改造和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紧急疏散预案及防范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冰冻积雪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员超载,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高铁交通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建材加工:重点整治工贸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缺失,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场所、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

食品药品加工和特种设备:重点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不到位,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不落实;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不规范,维修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不达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非法违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烟花爆竹非法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和流向登记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水利和农业机械:重点整治重要水利设施和堤防工程违法违规建设,农业机械不按时检验及农用车非法载客等问题。

旅游安全:重点整治旅游景区(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警示标志不清、游乐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不到位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集中督查领导小组和3个督查组,对全镇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站、所部门单位要亲自研究部署,并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改造组织协调职责,业务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落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怪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进,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落实隐患举报制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促进工作。对工作部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严肃问责。

整治工作安排方案范文第15篇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XX省委办公厅、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XX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

㈠化工企业排查整治重点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产、批建不符等环境问题。

2、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检查是否按环评和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3、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废水进入清下水管网偷排、清下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稀释排放等环境问题。

4、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利用、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问题;废气及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5、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检查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按要求实现废水、清下水、废气的全覆盖,是否全部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维护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故意扰乱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环境问题。

6、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科学评估环境风险等级,是否及时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是否组织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7、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在风险单元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并保持运行情况良好。

8、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科学合理设置围堰、应急池等防范设施,是否在罐区等风险点安装自动喷淋设施,是否配备足够的应急处置物资并确保可用好用。

㈡化工园区排查整治重点

1、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检查园区跟踪环评是否通过审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是否采纳规划环评要求,园区引进项目是否与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相符;检查园区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的开展落实情况。

2、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公用工程是否与园区需求相匹配,园区废水、危险废物是否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集中供热是否全覆盖。

3、园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园区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仍存在敏感目标;是否完成园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清单;是否建立专门应急物资储备库;是否依托消防队伍建立专职应急处置队伍;是否制定园区雨污管网及应急闸坝分布图和应急方案;是否建立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测预警体系;是否在化工园区周边设置大气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并实时传输;是否设置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三、实施安排

㈠全面排查阶段。3月底前对全市化工企业和园区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处。

㈡督促整改阶段。4月10日前督促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编制问题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治。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㈢巩固提高阶段。5月15日前,园区及相关化工企业对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㈣总结上报阶段。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上报。

四、人员安排及分工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由临江新区分局牵头负责,抽调其他分局及监测站部分人员参与(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敏感性和主动意识,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

㈡加大整治力度。本次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2)和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现场交办责任主体(见附件3)。要坚持立行立改,短期不能整治到位的,要尽快制定科学整改方案并迅速实施,必要时停产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