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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6篇

时间:2023-03-31 18:07:58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规章制度;重要性;合法性

作者简介:胡水根(1975-),男,江西新建人,江西省新建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江西 新建 330100)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0-0180-02

随着社会法制化的发展,劳动维权意识已越来越深入到每一个劳动者思想当中,作为企业必须依法治企、依法经营,同时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合法的、适合企业运作需要的规章制度,这既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础,又是企业发展的必然。下面笔者对企业经营管理中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及合法性谈谈几点看法。

一、充分认识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很多企业由于规章制度的不完善,处理劳动纠纷问题时往往凭领导的意志或口头命令,在企业内部造成很多负面影响。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企业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即使有规章制度其可操作性也很差。1995年1月1日正式颁布的《劳动法》直接规定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调整劳动合同关系方面的法律地位,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告诉企业必须正确地认识企业的规章制度,可以说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企业将被这个充满竞争的经济社会所淘汰。

1.建立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需要

企业规章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着企业自身的经营秩序及市场竞争实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的目标。在现有法律法规宏观条件下,有了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企业的组织行为才更具有可操作性,更能合法地解决实际问题。建章立制是一项尤为复杂的工程,需要把决策层与管理层的职、权、责进行详细划分并细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样企业不但可以实现规范管理,还为企业的正常运营、生产、长远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形成企业文化的需要

包括劳动纪律在内的企业的规章制度是由企业依一定的民主程序制定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行为规范的总和,具有明示性、合法性,并由此产生对行为的指导性。一个好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高度统一,能够规范、指引企业部门工作与职工个人行为,可以巩固、规范劳动纪律,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企业应当通过培训,使全体员工熟悉企业规章制度,目标一致,行为统一,才能在员工身上体现出企业精神,进而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

3.企业的规章制度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需要

《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制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制度。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完善“劳动合同制”,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决劳动争议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现实已经证明缺乏了规章制度,用劳动合同处理争议企业就会力不从心。所以说,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贯穿于企业管理和纠纷解决的全过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法律意义。

4.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的宗旨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二、企业建章立制的合法性

规章制度对于企业的法律意义在于,它既是企业的内部法律,又是企业实现用工自的手段和重要保障,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作为劳动纠纷的裁判依据,所以企业管理者必须重视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1.充分认识法律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此六种情形,单位要解除合同,都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不难看出,只有第2条最适合企业管理需要。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因素”或第41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因素”解除劳动合同:在易患职业病岗位就业未进行离岗前医学检查或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的;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受损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还在规定的医疗观察期的;女职工怀孕、产假及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87条规定的支付赔偿金即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劳动法第25条(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29条规定的情况(即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2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5条规定如下:“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总而言之,用人单位想解决企业用工、管理等等问题,最可靠的只能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第二个条件即规章制度上想办法。

2.增强主动性,合法、合理制定规章制度

所谓合法制定规章制度就是规章制度生效要符合法定条件,即“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所谓合理制定规章制度就是规章制度生效要符合一般社会道德即通常所说的酌定条件。

在一些企业规章制度中常见违法规定有:不缴社会保险直接给予员工社保费;周六上班不另支付加班工资;停工不发工资;加班工资按照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的法定倍数计算;在单位工作不足两年的,不得休年假等等。

比较公平合理的规定有: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请事假、病假的期间不计入试用期内;规定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算旷工半天;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等近亲属的丧假,死者与员工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丧假为一日,距离在50公里以外的,为两日等。

当然,企业要想让自己的制度合法,需要聘请对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非常精通的专业人士进行规划、设计或者把关。

3.注意制定规章制度合法生效的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确定。”

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大体有以下几项内容:拟出草案;让职工讨论修改草案,做好相关文案的记录、存档工作;向劳动者公示;有备无患向劳动部门备案;制成员工手册,发给员工,由员工本人签名领取。

4.规章制度执行中注重证据

规章制度再完善,如果执行当中没有注意保存好证据,也等于空白。所以要对曾经发生的事实做好台帐记录,留存相关依据,比如考勤记录、培训考试记录、工作差错记录、违章违纪记录等等。

5.制定规章制度的主体要适格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是用人单位即企业主体。

6.规章制度不得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员工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处理好与劳动合同内容的关系。

三、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条款)举例

劳动纪律处分的种类一般分为一般违纪(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较重违纪(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留用察看等)、严重违纪(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1.一般违纪条款

非客观原因造成上下班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满三次的;因个人原因导致发生工作轻微差错的;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谈天、嬉戏、躺卧休息、喝含有酒精的饮料的;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要求的重要活动如培训、见客户等;员工不按规定要求穿着制服的;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情节轻微的;出入办公室、车间、仓库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离开时拒绝警卫或管制人员检查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公司的生产计划排班工作的;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滋生是非,影响秩序的;在工作时间内阅读与工作无关之刊物、收看与工作无关邮件的;在公司禁烟区(办公室,车间,仓库,餐厅,宿舍,厕所,汽车等)内吸烟的;不遵守公司内部的公共卫生守则,随地吐痰,丢垃圾,丢烟头,泼水的;拒绝接受公司合理的工作调整或必需的身体健康检查安排;拒绝签收公司的各项文件或拒绝接受公司通过正常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其他类似一般违纪情节。

2.较重违纪条款

连续旷工满三天或在一年内累计旷工满五天的;未经公司许可,为其他用人单位所聘用的;未经许可擅自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公司参观或有其他企图的;私自进入公司管制区域的;篡改员工申请表、工作记录或其他公司任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报告、现金支付申请表或其他任何请款单等)情节较严重的;用假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假学历、提供不实个人资料骗取公司入职的;首次伪造医生证明或在请假单上弄虚作假的;顶撞上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听从主管的指挥监督,情节较严重的;其他类似较重违纪情节。

3.严重违纪条款

连续旷工(含伪造医生证明或在请假单上弄虚作假的)满五天或在一年内累计旷工满十天的;未经公司许可,为其他用人单位所聘用的且经教育后不改的;在工作场所内对同事进行威胁、恐吓等的;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人实施暴力威胁或实施暴力行为,或实施侮辱行为的;在公司范围内(包括公司宿舍)打架斗殴或的;在公司规定的易燃易爆区域内吸烟的;向供货商、分销商、客户、申请人或其他承包商索要、收取钱财或贵重礼品的;为获取好处向上司送礼或钱财的(一经核实,员工和上司都将受到同样的纪律处分);挪用公款或贪污的;或有渎职、失职之行为,情节严重的;被判处劳教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或信息(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息等),足以破坏劳动关系,蓄意煽动罢工的;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失的;在公司内进行有伤风化行为,情节严重的;吸食的;在工作时间内酗酒的;性骚扰的;违反操作规程或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故意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或为个人目的或私利使用该生产或业务机密的;因保管不当遗失公司机密或专有资料,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的;员工经待岗培训后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的;破坏、故意损害或盗窃公司财物/资料或任何员工的财物的;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建立一个良好的软件环境,不可避免要牵扯到人的管理,谈到人的管理就要牵扯到规章制度的建立、实施等一系列的问题,有人说规章制度要严格为好,一是一,二是二,不能考虑特殊情况,如果全都严格遵守了,没有什么完不成的,企业也就能做好了,也有人说,制度是人定的,只要是人制定的就会有特权,不是说要以人为本吗?制度太严了,会没人权的,会让职工没有认同感,其实我觉得这两种说法都对,我现在要从制度方面谈谈企业的管理问题。

首先,规章制度建立要合理,规章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如果目的达不到,要修改,而企业的发展则需要规章制度的约束与指导,如果建立的规章制度成为企业发展的桎梏,也要进行修改,也就是说,规章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日新月异、与时俱进的改变的,它适应生产、工作的要求,它为生产、工作提供了方向与方法,所以,它又是超前的。一旦发现现有的规章制度不适应工作的需要,要及时改进、更正,不断进行修改,要逐一推敲,不要让职工看不懂,不明白。

第二,职工必须了解、熟记、理解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规章。规章制度如果不为职工了解、熟记、理解,那规章制度就不能称之为规章制度了,因为它的目的是规范职工行为的,如果职工不知道,怎么规范职工行为。所以,新员工进厂首先要记住与自己工作要关的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在工作中逐渐运用到实际中去。

第三,规章制度的执行问题,企业就是隆隆开动的火车,而规章制度就是铁轨,它限制企业的行进方向,又增快企业的行进速度,有制度不执行,企业要出轨,要翻车的,很多的企业,制度拿出来,很全面,很完善,但一谈到执行,则哑口无言了,规章制度的执行时,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如何消除特权,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是每一个做企业的人要考虑到的。考核严与否,决定了企业的发展的速度,很多的企业为此设立了专门的考核部门,但考核部门作为一个特权单位存在,很容易产生腐败,所以,考核部门人员要经常换,甚至要用基层代表来做为考核人员,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的考核。在实际中,考核时,人们常常对罚很看重,有领导说,只有罚狠了,罚疼了,才能真正杜绝违章、违纪事件的发生,而对于奖,则没有人关心,认为,你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缺陷,隐患都是你应该干的,你拿工资、奖金,你就应该做到这些,做不到,就要扣你的工资、奖金。

其实在每一位管理者手中,都应有两根指挥棒:一根是奖励指挥棒;一根是惩罚指挥棒。只奖不罚,则容易造成军心懈怠;只罚不奖,则容易引起军心不稳。因此,一流的企业管理者,必须要用活手中这两根指挥棒,奖罚分明,该奖的要奖,而该罚的一定要罚,绝不能因为人情而心慈手软。在春秋战国时期,吴王读完《孙子兵法》后,就想见见孙武,看看他到底是不是一个真正有才华的人。于是吴王就找来孙武,问他:“你的这些兵法,是否真像你写的那么管用?这样吧,我给你180个宫女,你去按照此法把她们训练成精良的战士。”孙武一口答应下来,立即着手训练。挑了吴王最宠爱的两个妃子担任队长,让她俩持着战戟,站在队前。孙武将操练的要领和纪律都讲完了以后,就喊口令让宫女们演练。可是他刚刚一喊口令,宫女们就都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孙武说:“约束不明,令不熟,这次应由将帅负责。”于是重新作了说明。然后又击鼓,发出命令。宫女们又一次哄笑起来。孙武说:“纪律和动作要领,已讲清楚,大家都听明白了,但仍旧不听从命令,这就是故意违反军纪。队长带头违反军纪,应按军法处置。”于是他令人把两个担任队长的妃子抓起来,砍头以示惩戒。吴王闻听大惊失色,急忙传令,让孙武不要杀他的爱妃。可是孙武说:“我既已受命为将,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当即把两个妃子一同斩首。又指定另外两位妃子任队长,继续操练。当孙武再次发出口令时,所有的宫女都服从命令,而且严肃认真,举手投足都合乎要求。孙武对吴王说:“令行禁止、赏罚分明,这是兵家常法,为将治军的通则;用众以威,责吏从严,只有三军遵纪守法,听从号令,才能克敌制胜。”这一番话,讲明了奖罚的重要性,说得吴王心服口服,不但怒气随之消失了,还诚心诚意地拜孙武为将军。后来,吴国军队在孙武的严格训练下,纪律严明,战斗力很强,使吴国在当时威名远扬。这个年代久远的故事,一直到今天,都让我们深受启示。在训练前,孙武就讲明了纪律,这一点今天的大多数中层管理者很容易做到。但不容易的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一旦碰到人情,很多中层管理者就跨不过去,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草草了事。而孙武却严格地按照纪律执行,丝毫不讲情面,也正因为这样,才能让所有的人都听令而行。不论是军队还是企业,要想健康、正常地运转,不但要有严格的奖罚制度,而且还要有能够严肃执行奖罚制度的管理者。

由此可见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对企业的重要性。我认为一个好的规章制度并能够进行正确实施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有以下几处好处:

1、让下级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

明确的规章制度起着红绿灯的作用,可以有效地约束团队。中层管理者让团队成员知道绿灯的地方可以行走、快走,出色的人可以得到奖励,从而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而红灯的地方则不能走、不可碰,谁跨入了,谁就要受到惩罚。

2、树立管理者的威信

企业管理者要严格地按照制度进行操作,不仅让团队成员更快地成长,而且无形中也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大家心服口服。否则,对于该奖赏的团队成员视而不见,该惩罚的团队成员因为讲人情而放弃惩罚,那么即使墙上贴着明确的制度,也只是废纸一张,起不到任何作用。不仅如此,还会降低管理者在团队中的威信,出现团队成员不服从管理的情况。当然,作为团队领头羊的管理者,必须以身作则,为大家树立良好的榜样。只有如此,方能站在指挥台上,使所有的人团结一致,共同为组织的发展而奋斗。

3、生产得以安全顺利进行

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是生产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规章制度正确实施保证了生产、安全制度的顺利完成,使生产更安全、流畅,规章制度的罚让生产职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全神贯注、聚精会神,而奖则让生产职工干劲十足、冲劲十足、斗志昂扬。

由此可见,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对于企业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和必要,要经营好企业,使企业赢利,使企业长久发展,使企业人心所向,就要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操作等,特别是规章制度的实施、执行情况,只有规章制度完善了,企业才能逐步走上正确发展的道路,才能使企业不会只局限于一个小范围发展,才能使企业真正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关键词:完善 劳动规章制度 重要性

劳动规章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的,明确劳动条件、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关系当事人行为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它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提出了全面而明确的规定,特别是2008年1月15日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宣布废止,记过、留用察看、开除、除名、对职工罚款等名词已不再适用,企业对违纪员工的约束和处理更多的只能依靠内部规章制度来规定。如果制度规定得不合理或不全面时,产生劳动纠纷特别是辞退违纪员工,企业往往输在规章制度的规定上。如何有效地做好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规避劳动合同纠纷风险的前提保证。本文就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有关注意事项进行探讨。

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要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这条明确了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权利,也是企业的义务,明确了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同时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的程序,加大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职工在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权利,强化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程序,其核心是要体现全体职工的意志和权利。

如果程序不合法,制定出来的劳动规章制度也是不合法的,如果职工提出异议或产生争议时,将导致制度因此而没有法律上的效力。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严格遵循程序性要求,并注意保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订规章的证据,否则将面临由于程序不合法而被宣布无效的可能性。

因此建议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为:用人单位管理部门酝酿草案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修改提出方案和意见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公示告知。在履行法定程序的过程中一定要留有相应的资料作为证据,如会议记录、音像资料、材料文本等等。与职工利益相关事项的协商尽可能采用书面约定,尽量做到“手册签名;开会签到;协议签名”,避免产生劳动纠纷时举证困难。

二、规章制度内容要合法、完整、可操作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企业日常管理及生产正常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企业文化内涵,创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由于劳动争议的复杂多样,仅靠劳动合同是不够的,企业更需借助规章制度才能处理解决。因此,作为调解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的企业规章制度,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具有不可替代性。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经常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且规章制度的制定往往涉及好几个管理部门。各管理部门制定制度时主要从本部门的角度进行规定,会存在着各部门之间制度衔接不完整,缺乏整体性和全局性,造成企业劳动规章管理制度缺陷和漏洞,产生劳动纠纷时,导致双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证的风险。

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1.内容应合法。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是企业规章制度能够被法律认可的大前提;企业在修订劳动规章制度时,应注意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相协调并保持一致,防止修订后的条款出现与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相矛盾的问题。

2.具有可操作性。重视企业规章制度中对职工约定条款的制定,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对企业来说没有比有更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个“严重违纪”、“重大损害”如何衡量,界定权在于企业。首先着重看企业规章制度中是否约定了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和量化标准。如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职工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打出勤卡,月或季度累计次数超过XX次,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只要是制度制定程序合法,职工若违反该条款,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二,规章制定是否明确约定“重大损害”的标准。比如“违反工艺纪律或操作规程,发生质量、设备、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500元以上的”为“重大损害”;其三,是否约定对违纪责任的处理。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视为严重还是不严重,关键看制度中是否规定。

3.内容应完整。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尽可能多地考虑生产经营、员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情况,避免发生情况后“无法可依”。完善规章制度的细节条款,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对其做补充、修改;根据《劳动合同法》细化员工过失性辞退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要体现出对“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员工的应对方法。

三、注意材料的收集

对违纪职工的处理,主要由企业负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故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应注重收集相关材料,在制定(修改)规章制度的每一步程序都要有完整的记录、相关人员的签字;企业在向职工公示告知规章制度时,应请职工填写《企业劳动规章制度送达告知签收表》或有相关照片证实公示事实;对员工转岗或与员工利益相关事项的协商,企业应采用书面形式,留有与员工协商的材料等。

综上所述,企业切实做好劳动规章制度的制订,对企业规避劳动争议纠纷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沙良永.劳动法视野中的企业规章制度.饲料博览(管理版),2008,2

[2]已废止,企业更应完善规章制度.中工网,2008,11,6

[3]信春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7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规章制度;企业发展;途径

一、规章制度建设对企业的重要性

总体来说,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章制度建设有利满足企业市场化的需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的目标,公司法等一系列关于“企业主体”的法律从宏观的层面上规范了企业的组织与行为,而在微观上建立企业的组织行为架构,就有必要制定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内部良好的规章制度,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充足的动力,使其发展能够把握市场规律、掌握市场发展动态,从而适应现代化的开放要求。

(二)规章制度建设有利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企业要做大做强,不断扩展自己的规模,需要走创新之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管理创新甚至会比技术创新有更重要的意义。高水平的管理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依靠和支撑,而规章制度则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源泉。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能够保障企业运作的有序化、规范化,能够有效约束员工的行为,协调企业内部各方,让企业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三)规章制度建设有利于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有了共同的行为规范,对于职工的劳动有了统一的衡量标准,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对职工的不公平对待;另一方面,企业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有很多内容都涉及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有关劳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社会保险待遇、员工福利等内容,都能够有效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当前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规章制度未能符合国家法律及政策要求。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不了解或漠视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发展,这种情况表现在国家法律法规已颁布或修订,而相应的企业制度还未得到及时的完善,由此导致了生企业整体发展方向与国家法律政策出现偏差的可能性。

(二)企业规章制度同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目标相悖。企业制度建设的根本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相应经营目标,而有些企业在规章制度建设过程中仅就制度而制定,未针对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制定具有针对性并行之有效的方案,这样就彻底失去了企业制度建设的方向,也无法对企业发展产生有力推动力。

(三)企业规章制度与现实脱节,缺乏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执行力和可操作性是企业制度出台的前提,缺乏可操作行的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纸空谈。有些企业缺乏对本企业实际的深入调查研究,仅借鉴其他企业成功做法,却不符合本企业实际,与现实脱节,无法实施,有些即使达到了高标准严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相当的困难,这就是缺乏实践和未从实际出发的后果。

(四)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缺乏民主参与。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都只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总经理甚至是某个部门制定后即实施。一旦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缺乏全体员工的积极参加,在规章制度的制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的问题就无法及时反映到制订部门,制度建设难以真正得以贯彻实施与有效执行,企业的管理就无法真正得到提高。

三、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的途径

(一)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政策要求。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及整体发展方向,同时根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调整相关规范制度使其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同时只有符合国家政策发展方向的制度,才能并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提升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及政策效力可以从三方面入手,首先,企业要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做好修订新增工作。这就要求企业组织企业内部位法律人员和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现有的所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审查,可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现有的规章制度是否与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相违背,建议作何修改;现有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现有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政策发展趋势。经过这样一番彻底的疏理和清理后,企业的规章制度体系才能成为一个合法又符合政策要求的科学体系。其次,企业应增加法律审核程序.保证规章内容程序合法。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效力是以内容和程序合法为前提,违法的内部规章制度无效。为了确保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合法、有效,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人员应由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律人员在审核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时应主要注意规章适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齐全、完善且具有可操作性;制定主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等等。最后,企业应加强书面化日常管理.留存相关行为证据。从《劳动合同法》的诸多条文规定来看,法律倾向于要求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关系书面化管理。这要求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加强书面化管理,在相应的劳动规章制度中细化规定特定行为程序,注意留存相应行为的原始书面材料,使各个管理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为防范企业劳动管理法律风险夯实证据基础。

(二)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必须符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目标。首先,企业应建立与其战略发展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企业的一切行为都应该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来实施,不同发展战略和管控模式,意味着公司管理模式和管理重点不同,这些差别必须最终落实在规章制度里面。规章制度的设计作为公司层面一项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必须要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要求,兼顾企业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规章制度建设只有与管理重点和企业发展战略相匹配,才能有效保障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企业必须统筹各方面关系,做好规章制度的设计工作,必须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定位、管控模式相适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协调性。另外,企业应确保规章制度与战略匹配的及时性。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企业的宗旨、战略目标,围绕不断变化的生产、管理工作去制定、执行、维护制度,一切与战略目标产生冲突的规章制度都应及时修改或废止。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一、高校规章制度的主要特征

(一)约束与自由的矛盾统一

一方面,高校的规章制度是高校活动参与者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它具有约束性;另一方面,高校具有鼓励创新、倡导竞争,提供民主、自由、公平、宽松的人性化环境,保障师生个性张扬,思想活跃,不断创造新的成果的使命,决定了高校规章制度也要保障自由与民主。

(二)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的矛盾统一

学校教育活动得以存在的前提是要维护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正常秩序,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工具性价值就在于维护教育教学活动秩序,服务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高校规章制度是建立在对教育活动中每一个体的地位的承认及对其人格权益的充分尊重的基础上的,平等和自由不仅是规章制度诉求的目的性价值,同时它也应构成了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高校规章制度的目的性价值就是“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

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是相互关联、相互区别的。规章制度的目的性价值要通过工具性价值体现出来,而工具性价值又必须以目的性价值为其存在的根据和基础。此外,由于目的性价值是规章制度诉求的最终目标,它相对于工具价值具有优先性。

二、高校规章制度在行政管理中的重要性

高校规章制度在解决高校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理顺高校内部各种关系,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上发挥非常重要

作用。

(一) 营造公平管理氛围,建立行政管理权威

完善的制度能够营造公平的管理氛围,建立行政管理的权威,保证管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形成科学的管理机制,这对于提高管理水平、实现管理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哈佛、耶鲁等大学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顶尖大学并长盛不衰,很重要的原因是学校重视并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哈佛大学管理人员甚至把规章制度喻为管理学校的“圣经”。

(二)明确行政管理职责,理顺行政管理关系

完善的制度能够保障高等学校内部各个单位和部门职能明确、运作有序,各类、各个层次的人员各司其职、行为适度和规范,有利于学校各种关系的协调,降低部门之间因责权不明确造成的摩擦成本。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能够较好地规范人与人、人与组织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维护学校良好秩序,激发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学校发展。

(三)保障行政管理稳定,提高行政管理可控性

做好制度执行可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高校作为一个多层次、多结构的事务性、专业性、行政性集于一身的机构,各部门、各成员之间,在认识上存在差异是难免的,同一件事情,如果不按章办事,不同的人采取的措施就有可能不同,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处理同一类事情,采取的工作方法也可能不同。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可有效避免因人事、时间的变动而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减少管理工作的不确定性,提高学校发展的可控性,降低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能按章办事,保证学校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

三、关于以制度建设提升学校行政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一)健全制度,规范行政管理过程

为了明确行政管理职责、流程,规范行政管理的过程,要进一步健全学校规章制度,保障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一是把握大学章程是学校的“宪法”。依法制定大学章程,真正树立大学章程在大学管理中的权威地位,做到有章可依、照章办事、违章必究,才能实现大学管理方式由人治向法治的重大转变,切实提高大学行政管理水平。

二是处理好大学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现代大学内部主要存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两个权力系统。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建设要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中寻求一个平衡点,真正地做到两种权力相互制约、相互支撑,进一步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合理化,推动学校发展。可行性原则。

三是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高校的根本任务在于教学与科研,高校行政管理是为教学与科研服务的。因此,高校内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根本职责不在管理而在服务。高校制度建设不能舍本逐末,不能注重管理而忽视服务。例如,在制度建设中处理与学生的关系问题时,应本着“以生为本”原则和“权利平等”原则。

(二)按章办事,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为了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需要有专门人员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即为保障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而对其进行监督、清理、汇编等工作。

1.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制度有效执行

规章制度一旦制定了就应当在管理工作中严格实施,否则就失去了原本制定规章制度的意义,影响到学校的管理秩序。为了保障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高校应该推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综合评估工作。

2.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制度执行效果

一般来讲,发现问题的主要途径是制度清理工作。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内容已不能满足学校管理工作的需要,或者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符的规章制度,应及时予以修订或者废止。

二是对不同时期针对某方面工作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要适时进行整理和规范,该合并内容的要进行合并,该重新制定的要重新制定。只有及时解决制度存在的问题,才能保障制度执行的效果,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范文第6篇

关键词 规章制度建设 规范化科学化

成功的企业源于卓越的管理,卓越的管理离不开完善的制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并获得长久的成功,就必须强化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使之得到贯彻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系统、规范、科学的规章制度体系,覆盖企业经营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保证经营管理各项活动有法可依

企业应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对关系到企业整体发展、具有核心地位、在企业管理中起支撑作用的规章制度体系进行系统设计,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宗旨,制订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全系统、全过程的规章制度,形成自上而下、层次分明、系统规范、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体系,保证企业战略目标明确、组织架构合理、业务流程优化、职责分工清晰,满足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推进企业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规范规章制度的制发程序,保证规章制度合法有效

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涉及起草、审查、审议决定以及公布等诸多环节。起草工作最具基础性,对于保证规章制度草案的质量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起草工作开始前,起草部门应当对拟起草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只有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充分、确认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才能开始起草工作。在审查阶段,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查标准应当明确并不断完善,涉及重大或者疑难问题的,应当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在审议决定阶段,必须明确规章制度草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应在规定范围内并宣贯执行。

三、遵循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保证规章制度科学适用、合理可行

制度得以执行的重要前提是制度本身的科学合理性。在制度制订过程中,就必须考虑执行的问题。规章制度必须来源于管理实践,注重适用和实效,在制度内容上要注意科学合理,使之与客观实际相一致,符合经营管理的发展规律;要突出针对性,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提出管理规范,具体详尽地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或方案;要遵循权、责相等的原则,确保责权清晰、分工明确,注重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行之有效,更好地得以贯彻执行。

四、对规章制度的解释和法律效力进行规范,确保规章制度得以正确实施

通常来讲,规章制度的解释应当遵循“谁制订,谁解释”的原则,即由制订主体负责解释。有关职能部门虽然负责了起草工作,但并不是该规章制度的制订主体,不享有解释权。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由起草部门负责解释是不规范的。因此,规章制度,特别是需要对新情况明确适用依据和作补充规定时,应当由企业负责解释。但通常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具体应用规章制度的问题,为了提高管理效率,一般由企业责成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如有需要,在规章制度中还应明确同等规章制度之间具有同等效力;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等效力内容。

五、统一规范规章制度的条款和格式要求

做好公文撰写的培训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的条款、格式,使每项规章制度条款都要规范、系统和整合一致,用词用句应避免出现歧义,保证其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意思明确、内容合理。

六、持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企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也应是动态完善和创新的过程。企业应不断地适应经营管理的变化和要求,认真审查以往规章制度的实行情况,遵循适用、有效原则,针对原有制度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适时地修订、补充和优化,使其日臻完善。对内容不适当、已不能准确反映实际情况,或者与当时制订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符的规章制度,应及时予以修改或者撤销;对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管理对象消失或者超过适用期,以及主要内容与其后施行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符的规章制度,应及时予以废止。加强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对保证企业规章制度体系与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与客观实际的一致性及其本身的有效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七、树立依法经营意识,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法律并不能阻止犯罪,同样道理,规章制度也不能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制订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避免出现工作失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的同时,更要关注员工的主观意识和自我约束,要以树立和形成法律至上的意识、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为出发点,使各项规章制度成为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得到切实的贯彻和实施。树立依法经营意识需要企业管理者、特别是最高管理者的推动。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直接关系到依法经营的方略能否确立,依法经营能否融入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因此,要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意识,做到严格依法经营、遵章办事,使企业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人心,使广大员工做到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使享有的权利,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制度建设的目的。

八、坚持在制度面前一视同仁,保证规章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要坚持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一是遵守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义务平等;二是享受规章制度所赋予的权利平等,不可因人而异、宽严不一。在企业中,制度一旦建立,组织内所有成员无论是制度制订者本人,还是普通员工,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贯彻执行,绝不允许任何特权和例外的存在。这就要求企业的管理者同广大员工一样,必须依据职权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愿接受监督,自觉做到依法律己。

九、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严格检查、严肃考核,确立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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