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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社顶部落旧名”龟仔角”,其位置座落于垦丁公园范围的核心区域,与垦丁森林游乐区、社顶自然公园、高位珊瑚礁自然保留区、林业试验所相比邻,地位重要。社顶部落多为公有土地,被公有森林、试验林、事业用地或保留区所包围,经济发展受到高度限制,因此居民常不顾法令盗采、盗猎自然资源以贩卖谋利,同时也因滥垦、违建,常与垦丁公园管理处(简称垦管处)发生抗争和冲突。

生态旅游是推动小区保育重要的策略与方法,透过生态旅游引领小区民众学习永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方法,兼顾自然资源保育和当地居民利益,进而促成保护区经营与小区发展走向共生共荣。垦管处于2004年选定社顶地区作为小区保育与生态旅游地示范区,并展开了相关辅导工作。

垦管处委托专业团队协助社顶部落建构小区生态旅游经营体制。第一年的研究,初步收集社顶地区动植物资源、传统文化产业等资料,并依据田野调查所获之人文及动植物解说据点规划步道。为了培养小区居民自主管理,垦管处另于2006年-2007年委托屏科大团队进行社顶部落小区营造,经屏科大团队不断与居民沟通,社顶部落居民逐渐达成发展生态旅游的共识,并以社顶部落发展文化促进会为窗口,组成生态旅游工作团队组织,同时依生态旅游发展需求进行人员分工,定期举行工作会议,形成推动各项工作沟通与决策的平台。社顶于2006年4月开始参访其他小区社顶居民组成的巡守队也自6月开始进行小区资源的巡守监测;8月对外推出夜间生态旅游游程:9月推出日间生态旅游游程,经游客满意度问卷评估的结果,获得游客不错的评价。而2007年垦管处继续委托屏科大团队,除了持续加强2006年各个工作项目外,还要注重于生态旅游的经营体制及组织分工,其中对于解说服务质量和新的游程规划有更进一步的进展。

短短两年间的准备,社顶生态旅游的表现广受好评,在2008年就得到许多奖项的肯定,如社顶部落生态旅游辅导计划荣获永续计划行动奖第一名,社顶部落巡守队获得屏东县政府学习典范奖等等,其发展模式已成为台湾发展生态旅游的一个成功典范。2010年社顶部落更代表屏东县成为台湾低碳小区的示范地。

一切从沟通开始

生态旅游的内涵为尊重自然人文导向、教育与解说、当地专业小型企业组织主导、自然环境与社会文化负面影响最小、永续经营、回馈小区与小区参与。生态旅游是基于对大众旅游造成对环境冲击的反省,因此在许多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偏乡地区或保护区周边小区,生态旅游莫不被视为是兼顾保育与生计的资源经营策略。小区是人们生活的家园,不是观光游乐区,一般的大众旅游并不利于小区永续发展。社顶部落在1968年“垦丁森林游乐区”成立后,游客如织,居民多以贩卖纪念品、经营餐饮为生。由于社顶部落紧邻垦丁森林游乐区、社顶自然公园等台湾重要的旅游景点,更让社顶的观光收入在七、八十年代达到最高峰。

然而随着垦丁大街的兴起,台湾各地许多的旅游新景点的竞争,以及旅游类型的转变,来到社顶的游客越来越少了,过去卖游客纪念品、饮料、小吃的生意一落千丈,社顶的产业面临需要转型发展的时刻。但历经长期依赖大众旅游为生,社顶居民所认知的旅游形式,却常停留在依赖硬件建设引进大量人潮的大众观光思维,与垦管处强调生态保育的经营目标格格不入。

因此屏科大团队一开始进入社顶部落时,就决定从与居民沟通开始,先让居民了解生态旅游的内涵,生态旅游与小区永续发展的关系等,激起小区居民共识之后,再展开一系列生态旅游相关推动工作。

相互了解是前提

唯有真正的涉入,才能了解小区所遭遇的各种问题并找出解决之道,因此屏科大团队把自己当成小区的一份子,采取直接涉入的方式,实际进入部落,与小区居民共同推动各项小区营造工作。屏科大团队首先寻找热心居民,形成团队组织,建立社顶生态旅游的工作团队,接着激发团队成员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及作为取代纸上谈兵,让团队成员有自我实现的成就感,从中培养生态旅游经营的能力。

针对生态旅游发展之需,进行人员的组织与分工,生态旅游组织共规划有六个工作小组,包括解说、巡守、民宿、手工艺、风味餐及多元就业方案管理,每组设一名小组组长,以推动生态旅游各项工作。

屏科大团队除了参与社顶部落发展文化促进会之理监事定期会之外,并与促进会的干部及部落居民组成生态旅游工作团队,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并视实际需要随时加开工作会议。参与工作会议的成员主要是社顶部落解说员、巡守队员及屏科大团队人员,但也陆续有餐饮、民宿业者及有兴趣的民众加入,并不定期邀请垦管处人员参与。工作会议的形成主要考虑的因素是需要一群核心的工作成员,以有效率并长期的参与推动社顶的生态旅游,这个生态旅游工作团队,未来要能够承担生态旅游经营任务。

准备期的工作会议内容,主要在于生态旅游发展所涉及各项议题的沟通、讨论与协调,尚无具体行动产生。行动期的工作会议内容则以各项业务的推动及改善为主,如巡守工作调配及监测纪录分析:游客服务项目讨论及分工协调;解说服务质量检讨与经验分享等。

知识技能是基础

没有优秀的解说员再好的资源也无法展现给来访的游客。社顶生态旅游地初级解说员训练目标为是要完成社顶生态旅游初级解说员训练课程。

训练内容以养成各游程解说服务所需的知识与技能为主。由熟稔课程相关知识技能的专业人员或长者担任教员,兼备室内与室外课程,室内课程着重于知识的传达,室外课程着重于技能的训练与实作,室内课每堂课约为2小时,户外课每次上课需要半天或一天的时间,以现场实作方式验收学员的学习成果。

为方便居民参与,训练课程上课地点在社顶部落,上课时间配合参与学员以晚上时间为主。以讲座、工作坊、共同讨论及实务操作等方式进行,招募对解说有兴趣的居民加入训练。

我巡逻,我快乐

有感于周边良好的自然资源常遭盗猎贩卖,部落成员都有意成立巡守队进行监察。在垦管处的支持下,社顶部落巡守队于2006年6月23日成立,每天晚上以排班方式两个人一组巡守。

巡护过程中除了调查、监测资源状况外,也会与公园警察队保持密切联系,建立通报机制,积极防范非法盗猎、滥捕、盗伐林木及盗采贵重木等等不法事件。巡守队设备由垦管处提供,队旗设计、监测表格及监测技术则由屏科大团队协助,巡守队巡护至今全是以志工精神付出,未领取任何津贴。

巡守对象由一开始受保育的虎皮蛙延伸至梅花 鹿、萤火虫、食蛇龟及部落周边所有生物资源,期间有效赫阻危害野生物的不法行为,对生物多样性保育有显而易见的贡献。林试所恒春研究中心自2006年12月起与社顶巡守队合作,部落巡守队巡守范围已延伸至林试所辖管区域,不仅保护区内林木免受盗采之殃,进而与林试所等单位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共同保护山林资源。同时巡守队也吓阻了不良份子侵入小区,对小区治安的维护也发挥功效。

资源是潜力

由生态旅游发展原则与精神显示,生态旅游的规划有别于一般游乐园区或观光风景区的规划方式,规划的场域大多是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具特殊的城镇景观、多样化的栖地环境,与在一处基地上展开道路开辟、填土整地、边坡水土保持、空间及设施规划等硬件为主的旅游区规划方式不同。

社顶生态旅游游程规划流程如下:先以深度访谈法及穿越线调查法来获得社顶地区的生物资源、人文历史、当地智能等各项资料;再由研究者初步研拟具有发展潜力的资源路线;然后利用焦点团体及访谈。与小区解说员、巡守队员及当地长者针对资源的选择及串连进行讨论,并且取得共识;并依焦点团体法所得之共识规划生态旅游游程,与垦管处合作,导入若干批游客试办,藉由参与式的观察检视游客反应;最后利用焦点团体法与小区解说员、巡守队员及当地长者,针对是否修改游程路线或是决定正式游程路线之议题进行讨论,并且取得共识。

屏科大团队应用居民参与式规划与当地知识搜集方式,已完成社顶部落五条生态旅游的游程路线规划,分别为夜间体验、日间探索,赏鹰、毛柿林寻幽探秘及梅花鹿寻踪等路线,并配合于垦丁拍摄的电视剧与电影推出其他游程,如“我在垦丁*天气晴”及“海角七号”戏剧景点路线。每一条游程路线皆制订游客承载量,并由单一窗口进行承载量管控。

重质不重量

如何防止游客数量过多而影响生态旅游的质量,这需要专业团队对部落接待能力,游客承载量等进行调查研究。屏科大团队就解说员数量、场地设施、路线腹地状况、游客满意度、生物监测结果等资料综合评估,提出社顶部落生态旅游路线的游客承载量建议。以夜间生态体验游程(适合6-9月)之承载量规划为例:

为了让游客在出发前先了解此行的参观重点及行前注意事项,事前简报相当重要。社顶简报地点可以容纳的人数为30-40人。因此每团人数应控制在40人左右,如此才能为游客做简报。

此游程路线需时90-120分钟,因此每天能够提供的服务时段有限,目前规划的解说时段为7:00-9:00、8:00-10:00等两时段,也就是说每天只能接受两团。夜间生态旅游每队10人需一位解说员及一位带队助理,加上准备食品及场地布置人力,以现有的18名常态人力,一个晚上服务的游客数应不超过80人。经游客的满意度问卷调查,并向解说员及随队助理进行访谈,得知同一时段若有超过四个以上的队伍,会因为彼此间的交会而感觉拥挤混乱,因此夜间生态旅游路线同一时段容纳四个团队是游客感到承载量的极限。根据巡守数据显示,目前游客限制在80人左右,实施五年以来,生物资源并无明显减少或消失的迹象,推测80名游客进出夜间路线,夜间生物似可承受游客带来的干扰。

既来之,何安之

游客导入是让协会组织、解说员、旅游路线、交通、住宿、部落文化产品及风味餐饮等涉及生态旅游相关之产业,有实际操兵演练及相互磨合的机会,同时居民也会实际感受生态旅游的现实样貌。游客导入的规划在承继第一阶段的共识结果,并落实成各项细部计划,以人、事、时、地、物将之说明:

人:游客是谁?来自哪里及数量的限制等议题。

地:旅游的路线,食宿的据点之规划。

事:游程的目标?想要让游客看什么7体验什么?或者有其他相关产品或服务项目可以提供的。

时:旅游时程的规划,包括导入的季节不同是否有不同的旅游内容。导入的时间是早上或下午,行程时间的衔接、解说班次的衔接等规划。

物:相关配合的人力资源,包括解说人力的调配、小区居民参与的人力等;物力资源、交通、食宿及相关旅游解说时的物品规划;旅游资金的来源与用途之规划等。另外,在此步入规划的同时,便必须准备在游客导入后的执行成果评估问卷及质量监测的纪录表。

在生态旅游的营销经营上,为了扩大客源,社顶部落于1996年-1997年与垦丁夏都沙滩酒店、垦丁福华渡假饭店、统一健康育乐世界、垦丁青年活动中心以及交通运输业者签定合作契约,以异业结盟的方式来扩展生态旅游的业务。

社区与环境的双丰收

为了解游客参加社顶部落生态游程后的满意度,以作为日后改善解说服务质量的参考,屏科大团队协助进行游客满意度调查及分析,再于工作会议中定期报告分析结果,同时讨论如何改善缺点,提升解说服务质量。

屏科大团队协助社顶部落申请政府单位的小区营造计划,主要目的在活化及健全现有组织之功能,以逐步培养承接小区发展工作及与公部门对话的能力,同时因小区发展涉及多个方面并需要适时的经费投入,因此屏科大团队自2006年度即规划社顶部落申请政府单位的小区营造计划,来搭配小区生态旅游发展,也藉此训练小区居民组织撰写计划、文书行政、计划执行、成果结报、会议召集、动员参与、与其他社团、学校及公部门对话的能力,相信这样的培训过程会使小区协会愈来愈有能力承担小区发展工作。

社顶部落参与了一系列政府部门的相关培训(包括游客咨询、服务及生态旅游推广;担任生态旅游带队助理;生态旅游路线维护整理,游客连络、游程安排及配餐服务;手工艺研发创作:参与工作会议及解说员训练等),提高了居民生态保育观念及生物调查、监测能力。

小区生态旅游必须建构在居民保育意识及行动上才能永续,巡守队为社顶发展生态旅游的一大特色。社顶部落巡守队自成立至今一直坚持执行巡守任务,每个月平均巡守20天。巡守队执行巡护勤务时,也一并进行夜间及日间生态旅游路线动植物监测。此外,社顶居民经由林务部门“小区林业计划”的支持,进行毛柿林内小苗变动及更新状态的观察,利用小苗的动态变化来评估游客对毛柿小苗的冲击,让社顶的居民除了会做一般性的动物生态调查之外,还学会了做有关植物生态的调查方式。社顶部落参与垦丁公园生物多样性保育、生态旅游路线的巡护与监测,已塑造相当良好的栖地保护机制。

推动节能减碳,是台湾推动永续发展的重要策略,台湾预计2010年-2011年每个县、市完成2个低碳示范小区,2015年推动6个低碳城市,于2020年完成台湾中、南、东4个低碳生活圈。社顶生态旅游的核心思想就是永续发展,推动期间皆以绿色旅游为原则,减少在旅游过程中的过度消耗。社顶部落以生态旅游为出发,历经五年的努力,今日成为屏东县第一个低碳小区示范点,这样的可持续发展方式,已获得各界的肯定。

满意的答卷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是一个具有13个社区、14万人口的大社区,也是江北区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任务最繁重的社区。这样一个社区,在2010年底之前,其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依托江北区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科完成。其责任医生团队均由大内科医生护士组成。但作为江北区主要的二甲医院之一,其医疗任务繁重,完成医院的门诊住院患者的诊疗工作都很紧张,责任医生团队形同虚设,有的医生护士甚至连自己是团队成员,管辖哪一个社区都不知道。因此,在2010年底,其健康档案建档率仅完成28%,慢病管理只是依托上门看病和65岁以上老人的免费体检,以至于居民满意度调查仅40%。在这样的背景下,江北区卫生局整合卫生资源,修建了一栋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公开竞聘的方法竞选出中心主任,再吸纳了江北区三个二甲医院有志于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才,于2011年出成立独立法人单位,专门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方法:新的中心成立以后,中心领导对责任医生团队建设高度重视,采取了如下措施:⑴科学搭配,区划明确,公示醒目。每个团队按高、中、初级职称搭配,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生、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及其他人员组成,每个团队6~7名成员。管理区域按远近搭配、人口数量均衡的原则,明确划分。并在每个社区楼道、居委会等醒目的地方悬挂制作有团队成员照片、职称、职务、个人简历和电话号码的公示牌,让社区居民明确知晓自己的责任医生是谁。⑵人才培养:①外出培养:1年内分别送出去参加社区骨干医生培训2名,全科护士培训2名,健康教育培训2名,健康档案管理培训3名,慢性病管理培训4名,慢病自我管理小组培训3名,营养师培训1名,心理咨询师培训1名,精神病管理培训1名,医技科培训2名,药剂科培训1名,财会人员培训1名。②内部培训:定期组织团队成员参加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学习,以提高思想素质与业务技能。请社管中心、疾控中心和北京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进行业务指导,请健康管理较好的兄弟单位进行经验交流等。③组织竞赛,增强团队荣誉感。以卫生局开展“健康档案装心间”活动为契机,在中心内部各团队间开展选拔与团体竞技活动,既提高服务技能,又增强了团队荣誉感。⑶服务理念明确,拟定计划,履行承诺:各个团队分别以“真情服务,满意100”、“用爱护航,呵护健康”、“做社区居民的健康守门人”等服务理念为行动指南。由团队组长拟定计划,做好义诊、巡诊、入户调查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的具体安排,向中心领导做出承诺,汇报计划完成情况。⑷下达目标,定期督导:摸索出科学合理的任务指标,要求定期出诊巡诊,按时按量完成随访任务,定期到社区进行健康教育讲座和义诊以及定额完成新建健康档案的数量等,并每个月进行督导,视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结果

加强责任医生团队建设,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成效。在健康档案建档率,慢性病管理率和居民满意度调查方面均有显著提高,高血压管理率=高血压管理人数/地区高血压总数(人口总数×地区高血压发病率19.6%);糖尿病管理率=糖尿病管理人数/地区糖尿病总数(人口总数×地区糖尿病发病率11.7%);居民满意度采取面对面调查10人,60岁以上老人、高血压、糖尿病各电话调查10,共计40人。见表1。

讨论

责任医生团队建设是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关键的一环,搞好责任医生团队的内部管理是提高其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

责任医生团队上门也存在很多不被社区居民接受、吃闭门羹的尴尬局面,这需要责任医生团队付出更大的努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宣传,增加上门服务的次数,提高上门服务的质量,用高度的热情、博爱的胸襟去对待社区居民。此外,配备统一、醒目、具有中心特色的服装、标识、出诊箱和交通工具等,能够使活跃在社区的责任医生团队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也有助于提高社区居民对责任医生的认可。

责任医生团队又受不能够解决社区居民较大的健康问题、药品、物资短缺的局限。这一点值得社区卫生管理层的思考。

责任医生团队工作量巨大,纸质档案较多,尽快建成无纸化办公、信息化管理、资源共享可以更大地提高责任医生团队的工作效能。而江北区存在信息管理软件不统一、功能不齐全、维护与升级不及时、资源不能共享、重复录入电脑等现状。因此,急需一部功能强大,能将其他软件里的数据导入和共享的,最好是有掌上电脑功能,以便于出诊随访时能及时录入的软件进行管理,这样将更有利于提高责任医生团队的成效。

参考文献

1 王春香,杨颖,来彩芬,等.责任医生团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调查.浙江预防医学,2007,7.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法制卫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工协作、分类指导、创新机制、规范服务的原则,转变工作方式,完善服务功能,通过实施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团队制度,提高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工作目标

按照“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要求,创新“疾病防控立足社区、卫生监督覆盖社区、妇幼保健融入社区,精防工作深入社区”的运行机制,实施“资源整合、网格管理、团队指导、绩效考核”的公共卫生指导团队制度,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对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管理、指导水平;有效提升社区(乡镇)公共卫生综合管理实力;实现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的目标。

三、指导团队

1、团队组建

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和市三院要成立公共卫生指导团队,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安排工作计划,明确团队职责。每个单位要组建四个公共卫生工作指导团队,开展责任区域指导工作。在公共卫生专业机构指导团队基础上,建立市公共卫生联合指导团队,开展卫生局公共卫生联合指导工作。

2、团队分区

全市划分为4个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区:东城、西城、花街、城西新区;第二责任区:江南、石柱、前仓、舟山;第三责任区:芝英、象珠、唐先、经济开发区。第四责任区:西溪、龙山、古山、方岩。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四个指导团队分别指导一个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任务到团,责任到人,确保公共卫生指导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指导内容

以《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三大类12项15个类别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核心,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指导团队对社区防疫、妇幼、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及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工作包括:

1、业务指导。负责责任区域内公共卫生各项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咨询、质量把关。充分发挥市级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切实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公共卫生工作中遇到的业务技术问题,为社区防疫、妇幼、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及有关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业务指导,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措施与任务有效落实。业务指导应采取现场指导、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其中现场指导频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人员培训。对责任区域内的社区防疫、妇幼、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及有关人员等进行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着重做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培训工作,使社区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有关人员掌握相关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每年要针对社区防疫、妇幼、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及有关人员各开展2次以上培训。

五、指导形式

社区公共卫生团队指导工作以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定期指导为主,市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指导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负责团队的组建、日常运转。各公共卫生工作指导团队实行团队指导,分片包干,任务到团,责任到人。指导团队接受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同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和团队的工作职责:

1、疾控、监督、妇保、精神卫生要选调素质好、业务精、沟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公共卫生指导团队,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和建立工作制度与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绩效管理。

2、疾控、监督、妇保、精神卫生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工作实际需要,制订相应的指导和培训工作计划。指导方式根据需要确定,每次指导的内容及有关要求,要建立工作台帐,记录指导事项,注重工作实效。团队指导员要在责任区内公示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接受电话咨询,解答社区防疫、妇幼、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及有关人员提出的疑点和难点等问题。

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主动提出实际需求,与指导团队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定期协商,自觉接受公共卫生指导团队的指导,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少先队工作,推进少先队核心品牌活动“雏鹰争章”进家庭、进社区,探索少年儿童参与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的新途径,积极创设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学校、家庭和社会环境,团区委、区少工委决定在全区各社区加强组建社区少先队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团区委、区少工委负责全区社区建队工作总体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社区少工委筹备工作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街道(镇)团委牵头,社区团组织负责具体工作。请各街道(镇)团委、社区团组织认真学习理解《裕华区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附后),并以此为依据,于2008年10月15日前完成本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工作,创造性地指导开展少先队社区活动。

各相关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特别加强社区志愿辅导员队伍招募、聘用、培训、管理等工作。社区少工委组建及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区少工委。

裕华区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实施细则

社区作为一个开放的大学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点,是社会、学校和家庭“和谐教育”的最佳结合点,是营造“三位一体”大教育网络的关键点,也是新时期城市少先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推进社区队建,探索“雏鹰争章”进家庭、进社区等少年儿童参与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的新途径,根据社区的地域性和社会化特点,结合我区城市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社区少先队建设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引,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为依据,以提高全体少年儿童的全面素质为目标,以配合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新课程改革为任务,培养面向二十一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建设目

进一步开拓少先队工作的领域,整合社会资源,以社区为依托开展少先队活动,促进少年儿童社区教育的发展,为提高社区内少年儿童的整体素质服务。

第三条主要任务

加强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培养社区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骨干;加强社区少先队阵地建设,以探索“雏鹰争章”进家庭进社区等少年儿童参与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的新途径为重点,开辟社区少先队活动新领域;开展社区少先队活动,让少先队员拥有一个健康、充实、有意义的课余生活;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理论研究,促进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发展。

第四条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性原则。要从以校内为主转向校内、校外并举,引导少年儿童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要以开放的意识整合社会资源;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团结协作、各尽其能。

坚持自主性原则。要把工作重心下移,真正使小队活跃起来,给少年儿童以更大的时空;要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人翁精神,真正让少年儿童在自主发展中培养自主意识、文明意识和合作意识。

坚持实践性原则。要使每一位少年儿童在接触社会、接触大自然、接触先进科学技术中得到充分的锻炼;要引导少年儿童在社区实践中进行素质训练,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要结合社区情况和少年儿童的实际,因材施教,以队的建设来保证活动,以活动来培养少年儿童的群体意识和创新能力。

坚持安全性原则。要充分认识“安全第一”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从而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使社区少先队建设得到更大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协调组织

由共青团裕华区委、裕华区少工委、各街道(镇)团委等组成社区少先队建设的协调组织。负责全区社区建队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街道(镇)团委,负责本辖区内社区队建工作。

第五条社区少工委

社区少工委可由以下人员构成:

1、主任:社区书记或主任

2、名誉主任:聘请在职领导及先进人物

3、副主任:中小学团队干部、社区内单位团干部代表

4、委员:街道及居委会、离退休等相关干部、辖区内中小学团队干部、社区单位团干部等

5、社区少先队总辅导员:居委会专职团支部书记兼任。副总辅导员,由社区所在学校大队辅导员兼任或由居住在社区的、有少先队工作经验、热心少先队工作的有关单位人员担任。

第六条社区少先队

1、建队原则:就近就便自主自愿

2、社区少先队大队: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少先队大队,并成立大队部,设大队长一名,旗手一名,护旗手两名,委员(或部长)若干名(如学习、劳动、宣传、文体、组织等委员或部长职位)。

3、社区少先队中队及小队:可以楼幢为单位成立少先队中队,以单元楼为单位成立小队。也可根据雏鹰假日小队组建原则及队员的兴趣爱好、年龄特征、地域位置等成立不同类型的小队,并根据小队各自特色加以命名(如:“助残献爱心”小队、护绿小队、楼道小队、安全小卫士小队等,还可自行设计队徽、队歌等)。小队人数一般在5-10人左右。

4、社区建队工作程序:

调查摸底、建立档案组织动员、自愿报名因地制宜、建立组织公平公开、竞争“上岗”自主管理、自主活动正确引导、健康发展

第三章队伍建设

第七条社区志愿辅导员

社区志愿辅导员队伍可由以下人员组成:

1、社区单位的优秀团干部

2、社区内的青年志愿者

3、社区内离退休老干部(如:老革命、老教师、老先进、老医生、老工人、老艺术家等)

4、居委会干部、退离休教师

5、社区内或与社区有密切关系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志愿者

6、公安武警战士指战员

7、中小学校大队辅导员

8、其他志愿人员(如:有一技之长的社区居民(含工人、农民)、学生家长等)

由以上人员可以建立三支辅导员队伍:社区大队辅导员可由社区团支部负责人、学校大队辅导员组成,负责整个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协调、组织、管理、服务;中队辅导员可由居民区干部、老教师、老同志组成,负责社区中队活动的组织实施;志愿辅导员队伍可主要由大中专学生、青年志愿者、有一技之长的居民和家长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社区少工委工作职责

1、定期组织社区少工委委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少先队业务知识以及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社区少先队发展目标。

2、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部署阶段性社区少先队工作,定期向上级团委、少工委汇报工作情况。

3、多方协调,建立社区少先队实践体验教育基地,努力创设多种体验岗位,利用寒暑假及双休日组织社区少先队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活动,促进少年儿童的社会化进程。筹划并组织好一年一度“六·一”节和建队日活动。

4、年终对社区少先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5、负责招募、聘请社区志愿辅导员,建设一支稳定的、有热情、有爱心、有责任感的社区志愿辅导员队伍。

6、加强同上级团队组织以及有关学校少先队组织的联系与沟通。

第九条社区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社区少先队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2、负责对社区内的少先队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队员档案;

3、负责组织社区少先队小干部的竞选工作;

4、自主设计、组织、指导社区各中、小队开展社区少先队活动;

5、定期向社区少工委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十条社区志愿辅导员工作职责

1、指导社区大、中队委员会和小队长制定好工作计划,帮助组织、指导好队的活动,做好动员组织队员、编队选举、检查评比表彰等工作。

2、经常了解少先队员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健康、家庭等情况,并及时向社区少工委和有关学校进行反馈。

3、培养社区少先队的积极分子。要培养他们热心为大家服务的精神,教给他们工作方法,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4、主动向社区居民、有关单位及家长等各方面宣传社区少先队的作用,取得广泛的支持和帮助。

5、关心社区全体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体验,促进他们的社会化进程。

6、经常与社区家庭进行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少先队教育工作。

7、社区少先队总辅导员要经常了解、关心各中队辅导员以及其他志愿辅导员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开展活动。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讨论工作,交流思想和经验。

第五章阵地建设

第十一条宣传阵地

社区内宣传栏、小广播、社区小报等。

少先队社区组织要力争建立图书室(角)、队室、宣传栏等“两室一栏”,有条件的社区要逐步建立少先队的社区读书屋、社区少年儿童素质培训点等等,使之成为少先队在社区开展活动的重要依托。争取社区和社会各界提供各种活动和实践基础,促进少先队社区工作的发展。

第六章活动内容

第十二条社区角色模拟体验及寒暑期社区小课堂活动

可开展如“小小邮递员”、“环保小卫士”、“社区小能手”、“红领巾楼道长”、“社区卫生文明监督员”、“小小安全员”、“社区小老师”、“社区小交警”、“书画展览馆”、“小小种植家”、“社区服务小能手”、“社区护绿员”及寒暑期社区小课堂等活动;

第十三条活动要求

1、活动要遵循“自觉自愿、小型分散、安全第一、简便易行”的原则。

2、每次活动均须详细记录。如: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过程、活动结果、参加活动人数等。

3、注意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4、社区与学校、家庭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将少先队员在社区内的各方面表现及时向学校和家庭进行反馈。

5、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推动少先队工作的社会化,使我区社区少先队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七章机制建设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实现“两个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提高居民综合素质、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为目标,围绕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生育质量、生命质量,为家庭成员提供面向生命全过程的指导服务,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提高家庭幸福指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使居住在区的群众共建、共享良好的人口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目标。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转型发展为突破口,以提高家庭幸福指数和家庭发展力为重点,探索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支持、专家指导、志愿者参与”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通过五年努力,达到“五个一”的总体目标。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一个运转协调、管理有序、服务有力的体系;二是树立一批诚信、互助、友爱的邻里和健康向上、安定团结的和谐社区;三是形成一个服务渠道畅通、援助内容丰富、受益人群广泛的救助保障网络;四是组建一支想服务、能服务、会服务的人口家庭志愿者服务团队;五是健全一批社区服务组织,有序发展民间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使其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支持、参与力量。最终,使“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深入人心,在全区营造出人口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和谐、社区安定有序的良好氛围和基本完善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格局。将通过点、线、面——服务、教育、宣传立体交叉三条路径和一个网络实现目标。一是咨询指导。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咨询、互动交流,由解决个案问题入手帮助群众培养良好的身心素质。二是教育引导。在全区广泛开设“人口家庭”大讲堂,定期请专家讲授科学知识,传播先进理念,组织开展自我教育,让先进文化和理念内化为群众的自觉行为。三是宣传倡导。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氛围,让新型家庭人口文化深入人心。与之相应,宣传、计生、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共同组建的宣传、教育、服务网,涵盖全人口和生命全周期,在全区搭建起一个多维立体的工作网络,实现宣传舆论的倡导和工作格局的构架。

(二)工作重点。利用五年时间在全区62个社区全面落实“家佳推进计划”。将“家佳推进计划”这一载体功能放大,在健康指导、心理援助等方面形成具有区特色的优势项目和亮点工作。以社区为阵地,以建设专业志愿者队伍为基础,以家庭建设为切入点,以人口和家庭的身心健康促进为突破口,以婚姻家庭心理调适、青少年教育、空巢老人身心保健等相关内容为专题,以“美家佳园”为阵地,落实好我区“家佳推进计划”系列活动的年度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组织、调研宣传(2011年)。

1.区政府成立“家佳推进计划”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人口与计生委牵头,宣传、卫生、教育、民政、人事、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项目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督办。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形成合力。

2.成立由心理学专家、社会学专家、医务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组成的专家团队,负责对项目计划进行论证,确定实施方案。

3.组建心理咨询师督导团队,负责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督导方案及心理干预评估计划和实施办法。

4.拟组建心理援助志愿者队伍,志愿者接受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开展服务。

具体实施:一是确定人选。通过推荐、筛选,每个社区至少配备2至3名心理志愿者人选。二是组织培训。按照专家团制订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对志愿者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三是成立团队。每一阶段培训任务完成之后,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内居民情况,组建适合于服务本辖区居民群众的心理援助服务团队。团队在专家指导下开展咨询服务。各街定期组织各团队进行“案例”分析,区计生委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案例”督导。

通过以上组织的建立,努力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人口计生委协调、相关部门合作、专家指导、志愿者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5.摸清底数,分类登记。在全区范围内对“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单亲家庭”、“重组家庭”、“新婚家庭”、“空巢家庭”、“新市民家庭”七大类型进行调查核实,摸清底数,分类登记,为分类服务指导奠定基础。

6.创新宣传形式,发挥宣传先导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婚育文明、性别平等、生殖健康、家庭幸福等内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采取大课堂与小课堂相结合、全面普及与专题深入相结合、专家讲座与咨询服务相结合等形式进行。

7.“家佳推进计划”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相交融。将传统的家庭随访内容增添新内涵,范围扩大至单亲家庭和空巢家庭等。尝试在社区建立“美家佳园”人口家庭社区服务宣传阵地,形成“全区建设,一街一品,一社一特”的发展格局。

(二)试点启动,凸显特色(2012年)。

1.各街确定试点社区。社区对目标人群进行分类、分组。设置婴幼儿、青少年、新婚、计划怀孕、怀孕、新出生、更年期、老年8个服务模块,根据社区不同需求,将心理干预目标人群分为老年组、中年组、更年期妇女组、青年组、少年儿童家长组、青年家长组等。

2.将人口心理援助作为特色工作加以强化。在试点社区进行目标人群心理援助实践,总结、编写适合社区心理工作的教材。

制定心理健康知识普及计划。根据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有针对性的制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将心理援助和“美家佳园”阵地建设的试点经验推广到30%的社区,打造一批示范社区。

3.围绕主题开展服务。以“健康宝宝与家庭发展”为主题,开展准妈妈、孕期和婴幼儿早期教育心理卫生干预工作。开展生殖健康保健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其掌握必要的生理、心理卫生知识,学会自我心理调节方法,缓解精神、心理等方面的压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三)巩固成果、拓展服务(2013年)。

1.巩固项目成果,扩大咨询服务、心理援助受益面。各街将试点经验扩大,以前期成功的经验模式在新开展咨询服务和心理援助工作的社区进行推广应用,60%至70%社区建有“美家佳园”人口计生阵地。

2.形成三级心理援助网络。区计划生育分中心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完善心理咨询室面向社会服务的功能;街服务中心计生干部接受专业心理咨询培训,能够完成心理咨询的接待、转介工作;在成熟社区的“美家佳园”设立心理咨询室,社区主任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3.以“快乐青春与家庭未来”为主题,巩固区“青春健康教育”成果,继续面向学校、社区,发挥区青年网络作用和同伴教育的优势,积极开展青少年生理、心理、性与生殖健康相关知识普及活动,促进青少年“青春快乐,健康成长”。

(四)全面推进,形成氛围(2014年)。

1.“家佳推进计划”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相交融的服务管理格局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占主导地位,80%以上社区建成“美家佳园”阵地。

2.拥有一批具有专业技术服务水平的“生殖健康技术指导者”、“心理援助志愿者”、“家庭幸福关怀使者”队伍,为健康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支持和帮助。

3.依托社区开展心理咨询形成规范。经过专业培训的社区志愿者能够为有心理疾患的人提供明确方便的康复渠道,能够进行一般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

4.围绕“尊老敬老与家庭教育”的主题,针对弱势群体开展关怀行动。对社区中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家庭和家庭成员开展关怀活动,重点在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中开展心理上的援助和经济上的结对帮扶活动,使这些家庭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五)总结经验,形成体系(2015年)。

2015年“家佳推进计划”与“区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同时终结,“家佳推进计划”作为区“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将完成区、街、社区三级为社区家庭成员提供面向生命全程指导服务的网络体系建设,居民不出门或不出社区就能得到家庭及家庭成员所需要的生理、心理、等咨询指导,不出社区就能了解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制度。一个互相关心、互相信任、真诚友好的人际关系环境;一个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一个安定有序,舒适和谐的社区环境将在区展现。

以“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为主题,做好区“家佳推进计划”五年发展成果的总结工作,适时以动静结合的形式进行创建成果的展示,完成一部电视片,出版一部案例集,推出一批和谐幸福家庭的好典型,表彰一批在“家佳推进计划”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个人典型。实现“美家佳园”阵地在各社区的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部门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加强经费保障,合力推进工作方案的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区人口和计生委作为“家佳推进计划”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产品,逐步扩大“家佳推进计划”覆盖范围,使广大家庭普遍受益。要在实行科学管理上下功夫,合理安排服务流程,制定服务标准、规范和服务信息反馈制度。各社区要在摸底分类的基础上,建立家庭服务档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了解和掌握服务即时信息,用信息引导服务,将服务绩效纳入工作业绩的考核。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为统揽,以群众生活得更加美好为目标,弘扬中华民初传统美德和志愿者精神,组建志愿者服务团队,建立志愿服务平台,为居民群众提供各种民生志愿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广泛覆盖的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不断推动社区向服务型转化,努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街区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积极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大力弘扬助人为乐美德,努力营造“互帮互助,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充分体现“自愿、无偿、利民”的原则;坚持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志愿服务与服务需求相衔接,充分体现“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志愿服务与实现个人发展相统一充分体现“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为发展公益事业、完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依托有利资源,对受助群体进行摸底调查。依托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干部广泛收集辖区内需要帮扶的群体(即受助群体)的信息。一是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问询,并实时记录。二是发动各社区干部、居民组长,深入辖区进行调查。对受助群体进行详细登记,并根据受助群体需求的不同,进行科学分类。

(二)多方协调,发挥街道桥梁纽带作用。街道将受助群体的普遍需求整理上报,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务团队进入辖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好服务团队与社区间的沟通工作,做到社区调查中出现新的需求,第一时间上报,以便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新需求,制定新的帮扶计划。

(三)细化工作,参与制定进社区帮扶计划。充分调查受助群体日常工作及休息时间,指导各社区制定帮扶日程表,并将具体帮扶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协调各服务团队根据帮扶计划开展活动。

(四)加强管理,树立形象,做好各项志愿服务的记录、统计、上报工作。各社区服务站要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做到活动经常开展、队伍不断壮大。积极践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热心服务,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在各类服务团队进入辖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做好文字及影像记录,需要联系媒体时,及时协调联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服务效果和社会影响。

(五)广泛宣传,动员辖区更多团体及爱心人士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每个社区设立“爱心接待站”。负责登记辖区各类爱心团体、爱心人士信息及他们所能提供的服务种类,做好各方衔接、沟通工作,保证这些社会爱心人士的服务切实送到受助群众家中。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社区要把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构建服务型社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推动志愿服务机制化、常态化。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团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开展“固本强基”以及“一街一品,一社一特”的项目制工作,不断加强团组织自身发展。开展“党建带团建,两新共同建”工作,完善和推广区域建团、楼宇建团、行业建团等特色项目,全年新建两新团组织80家。进一步夯实团的基层建设,对2015年上下半年的社区团的重点工作,明确了包括社区u站、青春家园、青春课堂的项目建设指标,进一步扩大团在社区一级单位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新增社区u站5家,总数达到20家,青春家园4家,总数达到37家。积极开展区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命名区级青年文明号10家,分别来自党政机关,医疗单位,基层社区等各个行业。

开展2015“展翅计划”有关工作,积极联系辖区企业为应届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273个。开展“圆梦100”活动,选拔推荐优秀外来青工进入全国各大高校深造学习。联系区互联网产业园、__信息服务公司、__珠宝、__传媒集团等数十家企业开展青年电商培训、青年创业孵化器、青年珠宝设计大赛、青年演艺人才培养等服务项目。

打造__青年驿站,为来深求职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免费体检、就业辅导、创业支持等服务。联合区人力资源局、区科技创新局等单位开展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计划。完成上级团委在青年驿站接待多批来访的青年记者任务,对青年驿站设施进行翻新改造。

五、积极举行活动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在“五四”期间,在全区范围内推动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活动。团区委举办了__区“五四志愿者杯”足球比赛,得到了全区各行业青年积极参与,共有17支球队共300余名青年参加了本次比赛。

六、引入矫正社工开展重点青少年工作。聘请2名专业社工,联合区司法局等单位成立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组,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治试点,重点青少年排查登记。,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开展了开展重点青少年信息摸查、社区矫正、监所帮扶等服务工作。目前,以开展了法治教育,监所帮教,禁毒志愿者活动日宣传、走访边缘青少年等多次活动。举行法治活动8场,监所帮扶3场。

七、严格把关,开展培训提升团干核心能力。认真把好团干任职关,健全选拔、任用、培养、输送机制,选拔优秀青年干部进入基层团干队伍。做好考察2名街道团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拔任命工作。选拔优秀团干赴浙江大学高校参训交流。

八、规范区义工联日常管理工作。对辖区志愿服务大厅进行重新规划,压缩办公场所扩大服务空间,增加对外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义工服务阵地效能。对义工联服务大厅硬件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及展览、服务等功能于一身。以《__市__区义工联合会规范化管理及标准化服务指引》为核心,对区义工联日常工作、活动组织、信息收集等工作进行梳理,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实现分工明晰,责任定岗。

九、规范u站日常管理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区城市志愿服务u站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将u站日常管理维护权限下放至街道,对u站物资管理建立流转制度,明确审核流程、管理规定。

十、

规范__义工线上管理工作。重新改版区义工联门户网站,推进网站和__青年驿站微信公众号改版升级工作,对__义工线上阵地科学规划升级,并配合团市委推进区义工综合管理平台及__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合并工作,分批次对义工骨干进行操作培训。 十一、“志愿者之城先行区” 重大课题调研。开展“志愿者之城先行区”重大课题调研,系统总结“志愿者之城先行区”建设的历程,编撰成书提升__义工理论水平。书名暂定为《先行之路》,初步确定书目,并收集各级义工联志愿者服务特色亮点、我区建设志愿者之城先行区过程中义工志愿者典型案例、优秀个例、情感口述等材料。

十二、推进义工素质提升,进一步强化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志愿__”训练营等团市委组织的骨干培训班。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年度志愿者骨干培训计划,并创新志愿者培训模式,由各志愿服务组织自主申报培训项目,团区委予以资金支持的形式举办培训,鼓励各专业化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 策划“__义工杯”志愿服务知识竞赛、__义工文化产品设计大赛和微爱瞬间·u爱__活动,致力打造__义工特有文化。

十三、做好义工服务品牌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__火车站、银湖汽车站等春运重要服务点开展有声有色的春运义工服务,总服务人数超10万人次。今年新增设的“迎春花服务咨询台”除了提供日常的便民引导服务外。发放的《来深建设者安全务实宝典》涵盖求职防诈骗、劳资纠纷、人身安全等知识。 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组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除常规志愿服务工作外,集中力量推广志愿服务,在3.5义工节期间,发动各级义工联、各机关志愿者服务队、公益社会组织开展了环保宣传、助残扶老、健康义诊、法律援助、计生服务等一系列志愿服务百余项。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可持续发展“生力军”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研究所可持续发展研究团队,以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的产业生态与循环经济学科组为主要载体,联合所内相关研究单元及德国波茨坦高等可持续研究所、柏林自由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等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大学重点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展产业生态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成为既能居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又能切实服务地方发展的新型智库平台。

这是一支一流的团队,拥有专职(及客座)科研人员17人,其中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高级职称8人,以德国洪堡基金获得者薛冰博士、留德学者任婉侠博士、留美学者逯承鹏博士以及姜璐博士等为核心研究骨干,研究人员专业背景涵盖可持续发展、产业生态、环境管理、新能源、计量经济、污染生态、环境政策、产业规划、城镇化、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学科领域。团队拥有一流的科研设备,并建有辽宁省环境计算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

要做好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就必须深入揭示人与环境系统在组织、空间和时间等三个维度上的复杂性。研究团队开创了环境计算研究范式,强调将区域人文要素纳入环境建模过程,实现社会经济活动、自然环境要素、环境生态过程在某一地理空间上的可视化集成与模拟,最终形成具有政策导向性的干预方案,服务于地方可持续发展决策。在环境计算平台下,有利于进一步增进对区域人文要素与环境变化的耦合机制的理解,解析这些变化产生的影响,提出有效应对这些变化的策略,反映环境变化与可持续领域的重大问题。

团队不断开创新成果。至今,团队在环境一经济多源异构信息同化、全空间环境信息运算与知识挖掘、时空数据集成与情景模拟、人地系统数据共享与决策优化等关键技术点取得系列突破。当然,让成果“落地”,从而有效地支持可持续发展才是最终目的。为此,他们通过与浪潮创新等开展实验室一企业合作模式,积极地推动了环境计算相关算法与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并在辽宁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平台上,将系统集成分析模型(如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决策支持工具)进行应用示范.向有关政府部门推广使用。另外,团队还以研讨会、决策咨询报告等方式,加强理论成果与政策研究成果的决策应用转化,发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研论文或报告,从而争夺国际科研的学术话语权及国际政策的咨询话语权。

目前,团队在Science、Nature等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承担有国家自然科W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国际合作专项等各类项目20余项,承担地方政府决策咨询项目20余项。

助力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

东北老工业基地曾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建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及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20世纪90年代以前,东北地区是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逐渐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鉴于此,国家提出了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若是想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就必须解决比以往更为复杂的若干共性关键基础科学问题,诸如人地系统组分的复杂多变、数据信息的多源异构、可持续发展要素的跃层耦合等。现在,这些问题已经转化为区域发展的决策难题。

研究团队迎难而上.立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可持续转型,开展复杂社会经济环境系统运行模拟与计算实验,推动了面向互联网+、大数据与决策服务的融合研发。至今为止,团队在实践工作中成绩斐然。例如,辽宁省现有部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8个,其中7个实验区的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及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均由该团队承担,并且全部以高质量的水准,通过国家科技部组织的19部委联席会审。

在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服务方面,研究团队在2015年编制完成的《辽中县省级可持续发展规划》在综合预审和最终现场审核中均排名第一,专家组一致认为,“辽中县的规划编制水准高、可操作性强、规划目标明确合理、主题特色鲜明、示范项目具有典型性、示范性,所提出的打造老工业基地县域经济再振兴的新范式,能在全国同类地区起到可持续发展实验与示范作用。”。而团队在2016年编制完成《大连高新技术开发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沈阳市新民市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和《葫芦岛市南票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同样获得了专家组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肯定,成为区域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蓝图。

目前,团队已经获得了诸多奖励,例如:铁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获得了沈阳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沈北新区实验区总体规划获得了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大石桥规划获得营口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研究团队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编制上拥有绝对的优势,无论是工作服务态度还是服务能力,都备受地方政府和各级科技部门的高度肯定。

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国内合作外,团队还积极开展了国际合作,与德国有关政府机构、科研单位及企业之间在老工业基地振兴及可持续发展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跨学科交流与合作,例如主办了2016年“中德协同效应方法学研讨会”。而且他们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欧合作、对美合作以及与发展中国家及新兴国家的合作,拓展了实验室在一带一路、工业4.0等领域的国际合作研究水平。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强力推进城镇建设

在规划上,五十一团聘请上海大学建筑设计院先后多次对团城镇总体规划、详规、控规进行修编。并以打造一镇三区为重点,注重城镇居住区、教育区、娱乐休闲区的有机结合,注重城镇小区绿化、亮化、美化,种植各种绿色生态果树,实现春有花、夏有绿、秋有果、冬有景。目前已有4个农业连队近1.5万人向团场城镇集中。团场新规划的小城镇范围也由原来的4.03平方公里扩至近期规划的9平方公里,三年内城镇居住人口可达3.5万人。

在城镇布局上,五十一团结合少数民族职工群众养殖的传统,因地制宜,就近在青年连、唐王城社区、四连、十二连、十六连各建1个养殖小区,并成立了专业合作社,将4200平方米旧房改建为标准化圈舍,可容纳8000只羊;将二连、十四连等6个点、3741平方米的连队旧房改建为农机存放点,可存放农机500台(套);将唐王城社区、六连、十连建为3个农机作业点,实现人在城镇居住、畜在养殖小区、农资农机在作业点的格局。

在管理上,五十一团根据团场规划,计划在唐王城社区建成后,主要集中4个连队的560户、1923人入住,同时将结合团场改革,积极推行“连社合一”管理模式,社区服务中心重点为职工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社会劳动保障、综合治理维稳、社区物业管理、宗教事务管理、社区政务信息公开、警备服务、接待等服务。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为深入、稳步推进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与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合作的“绿色教育”项目,发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的资源优势,为石景山区培养优秀、拔尖人才,石景山区教委选出中学生100名、青年教师20名,双方联合开展了青年领导力提升项目,简称“飞翔计划——与北师大著名专家、大学生精英一起成长”。

项目举措及成效

“飞翔计划”的活动及成效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领导力培训。结合中学生的实际,邀请北师大著名教授采用讲授、研讨、参与式等方式,进行中学生领导力培训,分为理论讲座、研讨、项目建设和户外拓展两场。

“社团活动设计”观摩及角色扮演。选派北师大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到石景山区某学校就某项社团活动决策进行表演,石景山学员进行观摩,并进行情景模拟表演。观摩及表演后,分小组进行讨论,然后由专家以专业的视角进行点评。同时,要求所有学员回去后组建自己所在学校的团队,在进行团队建设的基础上,策划设计一项学生欢迎的(从学生视角出发的)有意义、重要的活动,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标、内容、实施策略、方式方法等),并对参与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自的责任,并选择时间、组织专家进行答辩。

朋辈互助。选派北师大教育学部的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与石景山学员建立“大手牵小手,互助互学”结对子活动。选派的学生现场讲解自己的成长经历,激发学员拼搏奋斗,全面发展。同时,项目建立学员与北师大优秀学子的长期联系机制,进行互帮互助,深入个体解决学员平时学习、生活、人际交往以及情感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协助、指导石景山学员完成“社团活动设计方案”。

社团活动设计方案答辩。在北师大大学生的帮扶下,石景山学员对团队建设、社团活动设计方案进行答辩,要求活动有创新、切实可行、参与人员合理分工、责任明确。

学员人生发展规划培训。采用一定的方法,在北师大教授、大学生的指导下,进行自己的SWOT分析、兴趣剖析、家庭及社会环境分析;研讨中学生的人生发展规划,确定自己的人生发展方向、阶段目标、实施措施等。要求:每一位学员都要进行自我人生规划,并于期末汇编成册。

社团活动计划开始实施。对上学期石景山学员设计、并经过答辩的社团活动进行实施,要求记录活动过程、内容,并将进行展示。

学员人生发展规划培训分享。结合之前所参与和学习的领导力方面活动和知识,将拓展视野、激励他人、公共发言、团队建设以及组织会议等方面作为议题,进行讨论发言,论坛开展之前提交会议论文。

专家深入学校指导、召开小型研讨会。对石景山学员组织实施的社团活动、学员人生发展规划进行实地指导、帮扶,并召开小型研讨会。

社团活动大展示。精选五个学校的社团活动或者学校学生活动特色项目进行展示,学员现场观摩,专家点评。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活动开展目标与宗旨

本项目面向的是人文学院全体大学生,涉及中文、社工、社会学和心理学四个专业的各个年级。对于人文学科的大学生,除了在学校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了解社会实际生活,关注社区现实问题,锻炼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成长经历。开展社区发展项目设计,需要同学们关怀和了解身边社区现状,思考如何学以致用,利用自己所学专长,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链接社区资源,解决社区实际问题,为社区发展与建设献计献策,实现更高的社会化水平和在生活和学习上的成长。从而提升自己的基本人文素质,锻炼学习人际交往能力和创业创新意识,增强其反思和总结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二、活动介绍

在全国大力推行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培养我院广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提升我院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发扬学以致用,回报社会的人文精神,鼓励广大学生依托专业做社区发展项目设计,尝试参与社区实际问题的解决和社区的发展建设。面向全院征集社区组织培育,社区网络建设,社区文化发展,社区服务设计等项目,开展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区发展项目设计大赛,选题不限,鼓励我院各年级、专业的同学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科专长组队,鼓励跨专业跨学年合作,每支团队4-8人,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策划,共同成长。项目由参与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团队有经费资助,优秀项目和团队推荐至相应行业的国家比赛。社区发展项目根据项目内容和性质可分为社区服务项目设计、社区组织培育计划、社区文化发展计划、社区网络建设计划和社区资源开发计划等方面,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对目标社区需求与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之上,自主完成项目设计、可行性分析、项目测试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和成果交流等工作。

三、活动要求:

1.3-8人自愿组队,专业不限,年级不限,内容不限。

2.项目应当至少有一位本院教师指导完成。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善筑最好的房

经纬坚持善筑和创新的理念,依靠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和不断强化的企业实力,将业务范围拓展到了包括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室内装饰设计、景观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市政设计、标识系统设计制作、城市发展咨询和房地产开发咨询等多个领域。医疗卫生、文教体育、城市综合体、大型居住区,一个个重大工程项目,一张张城市建设蓝图,各种专业相互配合,精诚协作,体现了“经纬人”的团队精神和共同迎接挑战的勇气和实力。

近十年来,经纬的设计团队始终保持着对专业学术的高度追求,这是“善筑最好的房”的技术和智力支持。继《全复式住宅房型》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后,又相继完成了《上海市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安居房房型设计专题研究报告》、《保障性住房房型研究》,并在全市大型居住社区规划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2011年,领衔国标制定单位,完成《保障性住房标准设计样图》。企业技术骨干发表多篇论文,并出版了《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常备手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和《城市风貌规划方法及研究》3本专著共计140万字。

参编了住建部的多项课题研究和规范编制,包括《基于BIM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平台》、《全国保障性住宅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编制》、《全国公共建筑样图图集编制》等。

二、善筑引凤的巢

经纬的团队文化还体现在爱才惜才,因而能够集聚人才。400余名建筑业英才加盟,一大批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规划师、高级工程师,组成经纬的精英团队。除最初的建筑设计,发展到现在的规划设计、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政设计、标识系统设计制作,正是因为有大量人才加盟,才拓展了一个又一个新的设计领域。

经纬在团队凝聚力建设方面,动了不少脑筋。党、政、工、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员工队伍建设,每年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学术、文体、娱乐活动,将团队文化建设与员工工作生活、企业绩效发展紧密联系,致力于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氛围,让所有员工不但在专业技术上得到提升,而且感受到“经纬”大“家庭”的和谐温暖。如开展了一系列有计划有深度的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员工参加行业内的各种展会、讲座、论坛、峰会;不定期组织骨干员工进行国内外学术考察活动,吸收各种建筑文化的精粹,领会先进的设计理念,做到“多见者博,多闻者智”;开展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让所有员工轮流作专题报告,涉及各方面知识。又如,多年来坚持组织红色之旅活动。通过活动,使广大党员群众在活动中既增长知识,又普遍受到一次革命传统教育,还增强群体意识,促进企业内部的和谐。

再如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党支部的建设使党员在各个岗位发挥主心骨的作用,并采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使组织更加牢固;工会的建设以及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使广大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享受合理的福利待遇,安心工作;团支部的建设则充分激发了青年员工的青春活力和蓬勃朝气,使企业一直处于成长发展的状态中。目前,经纬已成立了摄影俱乐部、足球队、篮球队等文体社团组织,使有相同爱好和特长的员工可以聚集在一起,自发组织社团活动,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这些有益的学术、文体和关心员工的活动,有效地增强了经纬人的凝聚力。关于员工流动性的数据能说明一些问题:20年来,在经纬工作满2年后再离职的员工不到10个。

三、善筑理想的梦

经纬鼓励每一个团队成员永无止境地追求、创新,把工作做到最好,把资源整合到更高的平台,释放出最大的能量;鼓励员工都有自己的追求目标,并把个人梦想的实现与企业的发展、践行中国梦结合起来。根据多年来的实践经验以及前瞻性的市场眼光,经纬特别制定了企业的“十二五规划”,将今后发展的重点定位在四个方面:保障性住宅、城镇化建设、绿色建筑以及养老建筑,并专门成立了以副院长为首的四个研究中心,为有追求的技术骨干们提供实现梦想的机会和平台。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第三条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做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第四条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第五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

第七条总政治部统一管理全军干部转业工作。

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干部转业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负责全业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的移交,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第八条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第九条军队转业干部应当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条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突出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国家和军队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转业安置计划

第十一条全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总政治部编制下达。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第十二条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

(二)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三)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第十三条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年龄超过50周岁的;

(二)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期未满的;

(五)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六)被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第十四条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下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地方工作需要的,可以批准转业,另行办理。

第十五条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由总政治部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计划外选调军队干部,经大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核并报总政治部批准转业后,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办理审批。

第三章安置地点

第十六条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第十八条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第十九条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二十条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第二十一条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第四章工作分配与就业

第二十二条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第二十三条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第二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艰苦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

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

在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第二十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

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所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把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排与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有计划地选调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市(地)、县(市)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任职。

第二十六条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七条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第二十八条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第二十九条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

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完成所在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需要增加编制、职数和工资总额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一条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第三十二条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三条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

第五章待遇

第三十四条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六条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第三十九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

(一)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本办法第三十八条和本条各项规定的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第四十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其工资等各项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第四十二条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第四十三条军队转业干部在服现役期间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比照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以及被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的,比照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

第六章培训

第四十四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政策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十五条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进行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在安置前组织适应性培训。培训工作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十六条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专业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部门或者专业编班集中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

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培训期间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在职人员的各项待遇。

第四十七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主要依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具体实施,也可以委托地方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工作。负责培训的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加强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竞争能力。

第四十八条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主要承担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适应性培训和部分专业培训,以及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的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从事社会服务的收益,主要用于补助培训经费的不足。

第四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师资、教学设施等方面,支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对报考各类院校的军队转业干部,应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应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投档。

第七章社会保障

第五十条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因配偶无住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超过家庭合理负担的部分,个人支付确有困难的,安置地政府应当视情给予购房补助或者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五十二条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五十三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家属安置

第五十四条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

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五十五条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第五十六条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五十七条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第九章安置经费

第五十八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分别列入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军费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投入。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涉及的行政事业费、培训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和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现行的经费供应渠道予以保障。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经费的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贴。安置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解决。

第五十九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障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第六十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克扣、侵占,有关职能部门对安置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章管理与监督

第六十一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条件。

第六十二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计划安置、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经费管理和协调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等工作。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管理,主要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指导、就业培训、协助就业、退役金发放、档案接转与存放,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其它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

第六十三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可以视情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

第六十四条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到地方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处理,涉及原部队的,由原部队协助安置地政府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不到地方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原部队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军纪处分或者其它处罚。

第六十五条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接收安置单位报到时,应当到当地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履行其预备役军官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十六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第三条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第四条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第五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

第七条总政治部统一管理全军干部转业工作。

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干部转业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负责全业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的移交,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第八条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第九条军队转业干部应当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条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突出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国家和军队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转业安置计划

第十一条全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总政治部编制下达。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第十二条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

(二)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三)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第十三条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年龄超过50周岁的;

(二)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期未满的;

(五)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六)被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第十四条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下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地方工作需要的,可以批准转业,另行办理。

第十五条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由总政治部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计划外选调军队干部,经大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核并报总政治部批准转业后,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办理审批。

第三章安置地点

第十六条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第十八条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第十九条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二十条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第二十一条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第四章工作分配与就业

第二十二条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第二十三条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第二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艰苦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

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

在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第二十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

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所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把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排与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有计划地选调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市(地)、县(市)级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任职。

第二十六条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七条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第二十八条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第二十九条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

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需要增加编制、职数和工资总额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一条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第三十二条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三条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

第五章待遇

第三十四条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六条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第三十九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

(一)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本办法第三十八条和本条各项规定的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第四十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其工资等各项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第四十二条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第四十三条军队转业干部在服现役期间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比照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以及被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的,比照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

第六章培训

第四十四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政策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十五条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进行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在安置前组织适应性培训。培训工作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十六条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专业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部门或者专业编班集中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

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培训期间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在职人员的各项待遇。

第四十七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主要依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具体实施,也可以委托地方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工作。负责培训的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加强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竞争能力。

第四十八条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主要承担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适应性培训和部分专业培训,以及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的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从事社会服务的收益,主要用于补助培训经费的不足。

第四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师资、教学设施等方面,支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对报考各类院校的军队转业干部,应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应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投档。

第七章社会保障

第五十条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因配偶无住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超过家庭合理负担的部分,个人支付确有困难的,安置地政府应当视情给予购房补助或者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五十二条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五十三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家属安置

第五十四条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

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五十五条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第五十六条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五十七条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第九章安置经费

第五十八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分别列入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军费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投入。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涉及的行政事业费、培训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和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现行的经费供应渠道予以保障。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经费的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贴。安置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解决。

第五十九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障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第六十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克扣、侵占,有关职能部门对安置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章管理与监督

第六十一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条件。

第六十二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计划安置、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经费管理和协调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等工作。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管理,主要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指导、就业培训、协助就业、退役金发放、档案接转与存放,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其他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

第六十三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可以视情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

第六十四条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到地方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处理,涉及原部队的,由原部队协助安置地政府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不到地方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原部队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军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罚。

第六十五条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接收安置单位报到时,应当到当地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履行其预备役军官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十六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社区团队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秘书部个人工作计划1    一、迎新工作

   1、做好迎新生准备,秘书部将会起好带头作用,制作出任务分配名单,对各个部门所要负责的工作进行分配,保证学生会能够高效、稳定运作。

   2、做好学生档案入电脑备份的工作。

   3、做好迎新宣传稿的撰写,资料的准备。

   4、及时整理代班、班级暂时负责人以及班级每名同学的详细联系方式。

   5、照例要收集新成立学生会成员的联系方式、课表,整理好,以便日后工作安排等。

   6、收集各班班委的信息资料以及各班的课表,整理好存档,方便。

   二、纳新工作

   1、准备好秘书部宣传材料,安排纳新时间、地点及对各部门纳新人员的组织。

   2、对上交进入秘书部申请的同学进行信息统计,并初步审核,按照班级顺序排好。

   3、安排好时间及地点对上交的同学进行第一轮面试。

   4、对通过面试的同学下达秘书部的基础工作,并在日常生活中对其的工作效率及工作态度进行综合评定,以便下一次面试参考。

   三、通知工作

   这是秘书部最基本的工作,其中包括学生会内部活动、会议的通知和院校领导下达的全院性活动、会议的通知,无论什么活动、会议都要及时通知到位,确认收到,以保证各部成员能准时参与。

   四、档案收集管理

   会议记录及总结:做好班长及学生会干部例会,整理好并存档。

   五、工作总结

   为使我院学生会能及时的掌握日常工作的动态,我部月末、期末、年末都会做出工作总结,对学生会各部组织的活动进行总结,以便之后做出更出色的活动。

   秘书部个人工作计划2

   作为某某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会的第一届成员,我们面临的是一个还并不完备的管理体系。各种制度,需要我们共同商榷;各种活动,期待我们集思广益。而我们秘书部,作为研究生会的一个中枢部门,肩负着协调各方的重要使命,更应该积极投身于研究生会的发展建设中。压力,往往更能激发一个团队的战斗力。我们秘书部全体成员,都将以最佳的姿态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接下的一年里,我们秘书部的工作规划如下:

   一、日常工作内容

   作为研究生会的一个中枢部门,秘书部上通下达,协调四方,协助主席团做好统筹规划,并将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兄弟部。因此,我们首先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1.根据主席团及老师们的要求,协助主席团开展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能及时传达主席团及各部门之间消息,积极参与各部门重大活动的组织策划,协助各部门办好每一次活动,加强各部门的联系,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2.认真做好每次的会议记录,整理并归入档案,便于未来研究生会的发展与完善。

   3.全面了解研究生会的工作情况,及时向主席团反应日常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4.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及时了解同学所关心的问题,以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生会作为一个学生自我管理的部门,我们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服务于广大同学。

   5.对各部门的经费问题进行审查,合理安排研究生会物资费用的使用,确保研究生会经费的正常运行,研究生会所有收入、支出都将以月为单位进行整理,月末整理统计,次月公布,以保证研究生会经费运行的透明性。

   6.严格审核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计划,活动总结。做好整理存档。

   7.积极落实考勤工作,每月统计一次并在次月进行公布,以便研究生会考核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二、工作创想

   1.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考勤评价章程,保证研究生会内部的考核清晰合理。

   2.积极规划并筹备10月底即将召开的“化工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会成立大会”。

   3.在明年1月左右,举办一场关于“就业”的经验交流会,邀请几位即将毕业的学长、学姐交流自己在找工作过程中的心得和注意事项。

   三、工作目标

   努力加强本部门的团队精神建设,树立良好的形象,不断完善自我,促进研究生会的进一步发展,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同学。

   秘书部个人工作计划3

   新学期,新气象。作为数理与信息学院青年志愿者队社会实践部的一个工作组,工作面向校外社区——虹桥社区,我们肩负着很大的责任。总结以前支教组活动经验,在一如既往地做好日常事务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希望本学期的支教活动能给社区的困难小朋友带去更多的欢乐。为此,现作出初步工作计划,计划如下:

   一、 本组的招新工作

   1、根据虹桥社区对我们志愿者的需求,预招队员14人,除一位困难小朋友安排4人对其进行帮助之外,其余五人每人安排2人。

   2、要求队员责任心强,有耐心,有爱心,能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积极参加工作。

   二、 针对新队员的培训工作

   为能给虹桥社区困难小朋友带去更好的服务以及展现数理与信息学院青年志愿者的良好精神面貌,组织新队员参加培训会议。会议要求队员认真思考支教的意义所在,就如何做好与小朋友的沟通、如何帮助小朋友做好服务工作进行积极地交流和总结。

   三、 做好日常本职工作

   每周确保都有队员去往每位困难小朋友的家里,帮助他们检查作业,以及解决一些在学校遗留下来的难题等等,以及在生活上帮助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要求队员态度端正,做事积极主动,热心真诚。

   四、 开拓创新—活动建设并实施

   为丰富困难小朋友课余生活,预组织以“拓展你的思维—艺术创想”为主题的手工制作活动。活动可安排队员与其对应的服务对象为一组一起完成制作,一方面促进了小朋友的课外兴趣,另一方面又融洽了队员与小朋友的情感。还可邀请小朋友们的监护人观看或参与活动。

   此外,还预开展一次义演活动。组织学院有文艺特长的同学经排演通过考核后参加义演,邀困难小朋友及其监护人及周围其他居民参加观看。具体策划经细虑后推出并实施。

   五、 团队建设,培养人才

   1、适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总结。加强团队的内部交流,增加工作经验,使团队加强以后的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