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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工作方案范文

舆情工作方案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当前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的思考

警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则决定了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职责的落实。目前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的思考:

(1)从考核办法入手。

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考核办法,充分反映警务工作的各项内容。考核办法要细而精,完整而又具体,既便于操作又利于考核,又能推动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2)从硬件建设入手。

要加大对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硬件经费的投入,不断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为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3)从软件建设入手。

某县警务督察部门要“正人先正己”、“打铁先得自身硬”,在开展各项督察活动中,必须首先树立为群众服务的形象,只有自身过硬了,才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依法、客观、公正地实施督察,为群众所接纳和认可。所以一是要加强警务督察部门政治思想教育,充分培养警务督察部门民警乐于奉献、兢兢业业工作的良好工作作风;二要加强培训,大力提高警务督察部门民警基本素质,不断增强民警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会做群众工作解决群众之间内部矛盾的能力;三要建立完善用人机制,要把关心群众疾苦、会做群众工作、乐于为群众办事的民警选调到警务督察部门工作,并应积极向警务督察部门民警争取政治待遇和工资待遇,以鼓励民警尽职做好本职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用人导向;四是要完善考核机制,让会干事的人火起来,能干事的人红起来,好好干工作有想头、有奔头,从而激发广大民警为自身的从警价值而努力奋斗。

二、如何规范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提几点建议和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警务监督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提高警务监督部门的办事效率,现就如何规范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提几点建议和意见:

(1)110和122窗口的举办投诉和负面处理工作

110、122等窗口为我们提供了直接联系群众的渠道,但群众通过这些渠道反映的多是具体求助,而对某某警务督察部门队伍建设深层次的意见和建议,却因为语音对话的局限性而难以反映。所以现实中,110、122等窗口的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工作相对来说比较少。

对于110、122等窗口的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问题当日值班人员必须记录在案,并在第一时间内给予解释和澄清。

(2)健全一个专门机构处置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

由某某警务督察部门所长任组长,其他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警务督察工作的领导;由政治处负责人任队长,从政工、纪检、管教、生产、大队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为队员。规定由所警务督察队专门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确保负面清查工作落实到全方位、全过程、全时空。

为了保障警务督察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更好地开展,某警务督察部门应配备一部专用手机,如果群众对警务督察部门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随时拨打24小时督查电话。督查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会将相关信息反馈至警务督察部门,并督促警方作出相关处理决定。这样警务督察部门就可倾听群众最真实的声音,并且在第一时间给予解决。

(3)建立网络值班室,设置“警务在线”,专门处理群众举办投诉及负面舆情等工作

如果群众对某某警务监督部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对警务工作有什么批评和表扬,都可以通过设置的“警务在线”直接向上级领导反映。“警务在线”有:“意见”、“建言”、“举报”、“对话”、“评估”5大模块。“警务在线”包括对批评、表扬、意见、建议、咨询、投诉、解决问题、负面舆情、向领导反映等内容。

其中,“意见”收集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的意见、反映,接受非紧急警务报警求助;“建言”倾听群众对平安建设和公安工作的建言献策;“举报”受理群众对公安执法、队伍管理的投诉举报和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对话”实行网上在线访谈,警民直接对话交流;“评估”定期组织公众满意度评议和专项社情民意调查评估。

对于群众的批评和表扬要第一时间公布于某某警务监督部门网站主页,受到批评的同志要知错就改,及时改过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受到表扬的同志要再接再厉,单位根据批评和表扬的事实会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于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的整理反馈给上级领导,可行性意见要积极的采纳。对于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有固定时间的值班厅长直接在线对话,立即解决其问题。通过这个平台,网民不但可以直接报警和提供批评建议,还能直接得到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使得群众的问题可以通过网络的方式最快的得到解决和处理。

(4)QQ报警和处理群众举办投诉及负面舆情等工作

不少网民针对生活、工作中的难题,向警察提出咨询和求助。而派出所调配了专门人手,负责接受QQ报警和回答网民提问。对于某警务督察部门的份内事,现场解答或承诺限期帮助解决,对不属于公安业务的,分别转交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有求助者得到满意答复。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形势和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与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牢固疫情防控思想不松懈,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法,正面及时准确发声,增强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信息的辨别能力,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凝聚和激发我辖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正能量。

二、工作安排

(一)扎实开展新闻宣传

1.权威信息。在办事处官方微博及时更新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与安排,及时转载上级权威官方媒体的防控报道、防控成果、重要通知等。

责任科室:党建办

2.制作专题报道。每周推出1-2期,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学校、文化娱乐场所、冷链食品销售场所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的举措、成效进行专题报道。

责任单位:党建办,各社区

3.开展监督报道。街道纪工委每月开展1-2期,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佩戴口罩的人员和场所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每月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纪工委

(二)深入开展社会宣传

1.广泛使用横幅。各社区要在农贸集市、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显著位置全覆盖设置宣传横幅。在社区临街建筑、交通要道口、办公场所、居民小区进出口、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公园、广场、酒吧、文化娱乐场所等显著位置,全覆盖设置宣传横幅,引导群众遵守各种防疫规定,使用“居民健康码”、“五必须”、进出戴口罩等,时刻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

责任单位:各社区

2.设置宣传站点和流动宣传队。各社区要在人流较为集中的位置,全覆盖设置宣传站点,持续播放疫情防控录音。各社区要继续用好流动宣传队,运用流动小喇叭、宣传车深入背街小巷和居民民院落,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动员外地返乡人员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主动报告,遵守好疫情防控要求。

责任单位:各社区

3.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医院(诊所)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广泛张贴,向居民派发疫情防控宣传单,在集贸市场、公共场所、小区等张贴市疫情防控2021年1号通告等市区对外通告,动员群众主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监督周边的人遵守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卫健办、党建办、各社区

4.利用户外大屏。在有电子显示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窗口行业单位、银行门楣、大型商场、超市、宾馆等各类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持续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各社区

5.制作文艺作品。持续组织开展“文艺抗疫”活动,支持鼓励辖区文艺工作者继续创作曲艺、书法、美术、歌曲、摄影等宣传防疫、鼓舞斗志、赞颂英雄、提振信心的文艺作品,凝聚起人民群众抗击疫情的强大精神力量。

责任单位:各社区

6.针对当前短版开展防疫宣传工作。结合返船人员排查工作抓宣传;结合疫苗注射开展宣传;结合哨点开展宣传;结合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开展宣传。

责任单位:各社区

(三)持续强化舆情管控

强化舆情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密切关注涉街负面舆情,及时上报和并处置。一是及时。突发事件发生时,涉事工作组、科室和辖区要掌握第一手资料,科学分析、综合研判,努力抢占第一时间落点,主动及时发声,疏导公众情绪,努力避免舆情发酵。二是权威。涉事工作组、科室和辖区要根据事件本身动态变化,及时设置议题,形成舆论拐点,用权威声音引导舆论。三是专业。要积极总结经验教训,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努力解决疫情防控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舆情变化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引导公众正面发声,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

责任单位:党建办、各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各科室、社区要把做好疫情防控宣传舆论引导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主动谋划,精心部署,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社区和专人有序推进,切记麻痹大意,降低工作标准,确保疫情防控舆论引导任务落实到位。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论事件发生后,首先与区委宣传部取得联系,力争在第一时间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舆论有利于全区和财政工作,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论突发事件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同时落实,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媒体,处置舆论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密切配合舆论工作,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我局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组织机构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日常工作中发生的舆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预成立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舆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黄本松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李京同志担任,局内设股室预算股、国库股、债金股、党建办、行财股、监督局、社保股、投资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舆论的评估、预警、分析和报告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

1.根据舆论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股室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对舆论突发事件与信息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报告,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股室进行处置。

3.落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程序

舆论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1.各股室(中心)要密切注意舆论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由各科室负责人对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局舆论应急处置工作会议。

2.舆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人参室接到报告后,召开应急会议,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形成新闻通稿并组织宣传报道。

3.工作领导小组将舆论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宣传部,及时上报事件有关信息,并与新闻媒体及时保持信,息沟通。

4.做好突发公众舆论事件的24 小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声像记录工作。

四、健全制度

1.建立信息反馈常态机制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加强工作调度,认真做好信息反馈,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2.建立健全舆论监控体系

一是做好新媒体管理工作。局网络管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李进涛,网评员为席峯、陈玮,加强新浪微博等网评工作,积极应对媒体舆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传播的舆论信息正能量。二是由网络管理员加大监测监控力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应对、早处置。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要全力做好信息公开透明,尤其是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客观、透明,把握舆论的主动权,最大程度消除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促进事态向良险方面发展。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社会舆情对于公诉工作是一把“双刃剑”,有积极和消极的两面。在司法文明、公开、透明的大环境下,公诉人必须提高对舆情的认识,提升能力、建立长效的机制,才能实现办案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键词:舆情;公诉工作;执法公信力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对民意态度的高度概括,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不断迈进,这种畏民如虎的落后观点已经逐渐被锁进历史的保险柜,永远成为了过去。在司法文明、公开、透明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价值追求的今天,在社会大众中产生的,代表某一群体民意的舆情正关注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诉工作承接着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关乎群众的财产、自由乃至生死,正在越来越多地受到舆情的关注,成为新时期做好公诉工作不得不面对的课题。作为公诉人,我们应当放下偏见,理性地思考舆情与公诉工作的关系,辩证地看待舆情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从而寻求行之有效的应对之策,以确保实现公诉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正确认识舆情与公诉工作辩证统一的关系

1、舆情的人民性与公诉工作相统一。舆情是某一特定时期对某一特定事件给予关注的社会群体所表达出的意见和看法。从舆情的形成过程和产生主体可以看出,舆情在本质上是部分群众观点和意见的集合,一定程度上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而众所周知,公诉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检察权来源于人民,法律的渊源来源于人民,公诉工作实际上是将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付诸实践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诉工作与舆情都具有人民性的根本属性,不同的只是公诉工作代表的人民性范围更加广泛而已。

2、舆情的思维过程与公诉工作相一致。社会舆情的产生,经历的是了解情况,寻求证据、分析判断、产生意见或结论的过程,并非一味地空穴来风。而公诉工作的思维过程与之相类似,不同的也只是情况更加清晰、掌握的证据更加全面充分、分析判断更加规范严谨,但在本质上还是相一致的。

3、舆情的价值目标与公诉工作相契合。实践证明,绝大部分的社会舆情追求的都是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呼唤的都是正义得到伸张,犯罪得到严惩。这与公诉工作追求公平正义、不枉不纵的价值目标不谋而合。

二、舆情对公诉工作的积极作用与消极影响辨析

任何事物都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这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要积极应对舆情对公诉工作的挑战,首先要分清舆情积极和消极的两个方面。

(一)舆情对公诉工作的积极作用

1、舆情可以在事前发现犯罪线索。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和监督下,一切违法犯罪最终都将无处遁形。实践中,从发现犯罪事实,到提供抓获罪犯的线索,到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到处都是活跃着群众的身影,回响着舆情的声音。近年出现的“天价烟”案件、“表叔”案件就是舆情揭露犯罪的有力证据。

2、事中提供有益参考。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公诉人审查案件时处于司法工作人员的角度,而舆情身后的群众则从另外的角度或层面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有利于公诉人多角度的看待案件,实现兼听则明。在纷繁复杂的社会舆论中,不乏有真知灼见的个人或专家、学者的声音,而这些意见对于公诉人办案显然是有益无害的。

3、事后跟进有利监督。社会舆情对刑事案件的关注往往是长期的、全阶段的,在案件办结后,舆情会继续跟进,有利于及时发现公诉案件办结后遗留的问题甚至存在的失误、错误。而一旦案件确有错误,在舆情的呼吁下和监督下,有利于启动错案复核、监督、改正程序,推动公诉工作实现公平正义、案结事了。

(二)舆情对公诉工作的消极影响

1、舆情可能是片面的。由于社会群众对案件的了解渠道往往是报纸、网络等,而这些媒体一方面自己掌握的情况并不全面,另一方面,为了制造新闻效应、吸引眼球而可能对真实情况作出歪曲或夸大,导致社会舆情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片面性,影响公诉人的正确判断。

2、舆情可能是非理性的。舆情体现的是社会群众的意志,而群众的思想是朴素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在中国人的心里根深蒂固,往往会导致舆论对于案件动辄喊打喊杀,失去应有的理性思考。而社会转型期在群众中产生的仇官、仇富心态更是容易让舆情走向极端。

3、过度的舆情可能会左右公诉人的理性判断。人非圣贤,公诉人不是执行法律的机器,不是在真空中办案,过度的舆情,群情激昂的社会环境必然会对公诉人产生不利影响,使公诉人内心的天平失衡,影响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

三、多措并举,积极应对舆情“双刃剑”

不断推进的法治化进程和人民群众的日益关注,已经将公诉工作置于社会舆情的“聚光灯”下,我们只有积极应对,才能用好舆情这把“双刃剑”,才能在日渐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下,进一步提高公诉工作的执法公信力。

1、从意识上端正对舆情的态度,做到心中有数。如上所述,社会舆情与公诉工作在本质上是趋同的,有其积极的作用,也有其消极的影响,既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盛开的鲜花。公诉人应从意识上提高对舆情的重视程度,无论从战略上还是战术上都给予充分的认识。对于舆论工作所体现出的对案件的看法和诉求,我们要心中有数,既要避免“媒体审判”、“民意绑架”,又要杜绝无视舆情和民意,应有意识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兼收并蓄、参考借鉴,在法律和舆情民意间寻找合法合理的平衡点。

2、从能力上提高应付舆情的素质,打好有把握之杖。任他风吹浪打,我自闲庭胜步,这是公诉工作追求的崇高境界,要达到这一境界,提高应对舆情的能力则是当务之急。一方面,公诉人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储备和业务能力的提高,确保腹有诗书气自华,能从容地在法律规定、法律事实和如潮的舆情中游刃有余地行使司法独立权,依法独立做出审查判断;另一方面,公诉人应当加强应对社会舆情的能力,了解应对舆情的方式方法,寻求合法合理应对舆情的渠道。在内修公诉业务能力,外强应对舆情素质的前提下,提升公诉工作司法公信力则有了基本保障和力量源泉。

3、从实践中关注舆情的需求,加强释法说理工作。舆论的片面性的主要原因在于掌握案件信息的不完整性,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加强公诉法律文书说理释法工作。公诉人应摒弃以往的不知说理、不会说理、不愿说理的错误做法和观念,以应对社会舆情、平息错误舆论,确保案结事了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加强公诉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法律依据充分、论证清晰有力的法律文书,必得有效应对舆情的关注和质疑,是公诉工作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核心举措。

4、从机制上畅通呼应舆情的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当前,社会舆情的传播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在“自媒体”时代,网络、微博、微信都是舆情产生和传播的重要渠道。与之相对应的,公诉部门也要有积极响应、应对舆情的通道,建立起自己的阵地,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就要求我们适时、科学地建立起公诉部门信息公开、检务公开的工作机制,紧跟时代潮流,畅通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渠道。实践中,可以通过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及时公布案件信息,可以利用传统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发出我们的声音。在信息的时间上,也要在机制中予以明确,确保第一时间发出正确的信息,抢占舆论的至高点,也引导舆情理性、正确的发展。反应迅速、手段先进、渠道畅通的信息公开机制,将有力推动公诉工作执法公信力的提升。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反腐舆情;传播视线;舆情平台建设

在反腐工作中,政府的反腐决心和措施犹如一台汽车发动机,媒体的监督和评论就像是助燃剂,两者相辅相成。反腐工作就像是一辆汽车,而汽车能否跑得快、跑得稳,则取决于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如果参与人数众多,积极为反腐工作出谋献策,提供线索,这台反腐机动车就会全速前进;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理性参与,这台反腐机动车的运行轨迹将有条不紊。但是,依笔者看,就目前的反腐舆情态势而言,这台车在不断提速的过程中,略显晃动,难免会让车上的乘客感觉不安全。换言之,在贪腐类案件中建立科学的舆情传播及引导机制尤为重要,其直接决定了这类案件网络舆情走势的稳定性。

1贪腐类案件网络舆情传播现象分析

1.1社会形态导致网络舆情分化

贪腐类案件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环境优化的最大屏障,对于这样一种社会痼疾,全国人民可谓深恶痛绝。按反腐舆情的正常传播规律来看,全国舆情对此类案件无疑应同仇敌忾。但是,由于敏感的贪腐类案件通常涉案于政府官员或国企高层领导,而这些人在百姓眼里经常被视为权力的象征,难免会让社会公众在愤恨的同时望而却步,舆情的发起者和传播者还可能以各种方式被威胁、被引诱,这也更加剧了公众“仇官”“仇富”的心理。因此,在贪腐类案件的舆情分布上就自然形成了“官方”和“民间”两大舆论场。这种舆论形态的划分对于“官方”而言虽然实属无奈,但也折射出大多数老百姓在看待这类案件时的态度,两大舆论场中舆论形态的对立在贪腐类案件中就显得尤为突出。这种社会舆论形态的分化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民间舆论场的“抱团”心理。当民间舆论场热议某位官员的同时,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担心,如是否会出现官官相护的现象,老百姓心里很清楚,这类案件中他们针对的有时不仅仅是某一位官员,而是颠覆一种社会现象,掀翻一条利益小船。因此,当出现利益群体时舆论是否还会起到作用?此外,如果相关舆情不足以引起社会关注,甚至连媒体是否参与报道都犹豫不决时,自己的话语权是否还有分量?如果是这样,反倒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的选择就是寻求更多民间舆论的支持,而社会公众为挤压官方话语权的空间,似乎也很乐意达成这种默契,毕竟敲敲键盘并非难事,哪怕通过一些舆情造势的非常规手段也要刻意拉开与官方舆论场的距离,其无疑也是一种担心报复,躲避舆情风险的心理在作祟。二,官方舆论场的立论不及时。在贪腐类案件发生之后,官方舆论场本无意与民间舆论场对立,但往往由于自身话语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总是被民间舆论场抢得先机,过早放弃了话语权的制高点。这也会给社会公众带来疑虑,认为官方舆论场在故意隐瞒事件的真相,或者认为政府工作人员刻意不作为,想要通过舆情的消退对事件不了了之,虽然官方舆论场并无其意,但客观上也造成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加剧了两大舆论场的对立之势。

1.2围观心理导致狂欢式传播

德国传播学家诺依曼提出了“沉默的螺旋”理论:人们在表达自己观点时,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并且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促使这类观点迅速扩散。而当他们发掘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人理会时,即使自己赞同,也会保持沉默。如此循环反复,便形成一种声音越来越响亮,而另一方越来越沉默的螺旋发展过程。[1]该理论实则也反映出面对舆情时大多数人的一种围观心理。而这种心理最大的两个弊端在于:第一,有可能吞噬真理,正确的观点无法宣扬;第二,围观群众在从众过程中出现不负责任的狂欢心态。对于贪腐类案件而言,如果证据确凿,涉事官员便难逃法网,别有用心之人想要通过舆论混淆是非其结果往往是被众人唾骂,颜面扫地。因此,第一种弊端出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也正是由于观点和态度的过分统一致使部分人群忘乎所以,妄加指责,一种狂欢式的传播心态在所难免。这种狂欢式的舆情传播弊病主要表现为三点。一,逻辑混乱。比如,在“赵红霞十一名腐败官员”一案中,由于对赵红霞本人褒贬不一,引起了众多网友的非理性评论,出现了很多暴力化、低俗化的网络语言,其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其网友狂欢的心态所致。再如,“邓玉娇自卫”一案中,也正是由于网友零碎、混乱的网络舆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程序。二,恶意攻击。当贪腐案件出现后,有些网友会从多维角度评论该事件,也会有网友提出不同看法,如果事件的切入点和态度与大多数人的观点产生矛盾时,就有可能会出现语言攻击,如果这些人再被冠以专家、名人、官员的身份,攻击的性质可能会更加恶劣。三,谣言四起。针对贪腐类案件,谣言经常是在官方舆论场持续不发声或者第一次发声后产生,当网友对官方舆论场沉默的态度忍无可忍,或者对官方的解释不信任,又或是认为官方轻描淡写该事件时,就可能给谣言的滋生提供温床。围观心理导致狂欢式传播表现的更深层原因。首先是官方舆论场自身的传播规律在贪腐类案件中总会表现出一定的舆情风险规避的倾向,一旦这种倾向被网友扩大,认为是故意而为之,后果将无法预见;其次是贪腐类案件的舆情发展并非有一个固定模式,而无论舆论发起者或参与者,都很难准确预测到其舆情发展的突变因素,加之网民素质参差不齐,出现上述表现便也在情理之中。

1.3角色错位导致传播视线受阻

在舆情事件中,无论官方、公众和媒介都必须对自身角色有一个清晰定位,以保证舆情朝着良性方向发展,如果角色错位,舆情就会呈现出一种无序状态,不但不利于事件的解决,反而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论。官方舆论场实则充当了及时释疑,减少舆情冲突,还原事件真相的角色;民间舆论场实则充当了帮助所有社会公众发现真相的角色,而不是混淆视线,引起对抗;而作为网络媒体,应及时报道真相,帮助公众理性看待真相,而不是听命于政府,更不是粗暴地干涉公众的评价。这种角色的关系就像一场自助餐盛宴,官方舆论场是盛宴的组织者和服务员,负责协调、管理、服务于这场盛宴。而媒介就是厨师,负责提供各种美味的佳肴,至于宾客想吃什么,爱吃什么完全凭自身喜好,其本身是无权干涉的。民间舆论场就像是自助餐盛宴的宾客,可以随意挑选自己爱吃的食物,但在盛宴中不能无理取闹,否则就要被管理者请出这场盛宴。如果没有扮演好以上角色,其舆情的传播视线就会受阻,即理性的声音无法继续延续,各种角色纠缠于不和谐的声音中无法自拔。在整个舆情事件中,各种角色无法看到自身正确的前进方向,被眼前的争论和利益蒙蔽了双眼,从而造成传播视线受阻。此外,舆情传播视线受阻的另一原因与网民素质的参差不齐有关。中国网民数量众多,但其年龄、学历、收入并非正态分布,呈现出“三低”的整体态势,这也就导致很多网友只看到眼前利益,缺乏长远的、有利于事态发展的眼光,特别是针对贪腐类案件这种极端敏感的事件类型,大多数网民更多的只是谩骂和指责,涉案人员也只是网友宣泄情绪的“出气筒”,缺少建设性的应对策略和实质性的调查方法及线索,从舆情良性发展的角度看充其量也只是原地踏步,甚至可以视为一种倒退。

2贪腐类案件网络舆情传播的对策分析

在我国反腐战逐渐升级,国际廉政指数节节攀升的过程中,整体的社会舆情环境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对于反腐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在贪腐类案件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中不难发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其在舆情发展过程会产生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则在于政府、公众、媒体三者在此类案件中的舆情角色定位是否清晰,能否相互理解,相互配合。

2.1促进两大舆论场的相互融合不可否认

两大舆论场短期内在相互融合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各种难题,比如,在各大媒体对贪腐类案件争相报道时,每个案件对于老百姓而言都是新鲜的素材,但是对于相关职能部门而言由于长期从事相关工作,态度上难免会出现僵化的表现,而这恰恰是公众评价政府舆情引导水平的外在标准。出现这种窘境的主要原因是两大舆论场目前都未认真分析和有效利用贪腐类案件舆情发展的各种资源。在全国宣传思想会议中强调: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事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其中,已经明确指出两大舆论场的融合途径,官方舆论场话语权的权威性是民间舆论场无法比拟的,而民间舆论场“短、平、快”的特点也是官方舆论场难以达到的,如果两大舆论场都能看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此乃因事而谋;官方舆论场能够利用自身的人脉和资源对事件进行全方位报道,民间舆论场及时从不同侧面对事件进行补充,此乃应势而动;两大舆论场能够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此乃顺势而为。

2.2致力于反腐舆情平台的科学建设

目前,中纪委监察部已经开通了贪腐类案件的网上实名举报制度,扭转了多年来民众“举报无门”的尴尬局面,并联合公安部、最高检等部门共同组织专项行动,比如“猎狐行动”“天网行动”等,取得了实效。全国各主流媒体也积极配合政府反腐议题,新华社、人民网等传统主流媒体对政府反腐信息的报道同步于政府官方网站。同时,主流新媒体开始专门播报反腐案件。近年来,媒体微博、微信也依靠自己强大的传播引导力,对反腐倡廉议题提供了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相互交错、巨大的信息舆论场。[2]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建设反腐舆情平台,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实现无缝隙对接,针对贪腐类案件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曝光并处置,第一时间反馈调查和处置结果。通过强大的反腐舆情平台建设,及时、充分收集相关信息,科学引导舆情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一、网络舆情的特点

(1)自由性。互联网的开放性,扩展了人们的公共空间,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络信息的者,通过微博、论坛、博客等介质,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反映出自己的真实观点。

(2)偏差性。由于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一些网络言论缺乏理性,甚至有人情绪化地把互联网当做情绪发泄的场所,这些言论极有可能发展成为有害的言论。

(3)突发性。网路舆论的形成往往十分迅速,一个热点事件再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

二、公安消防部队应对网络舆情的现状及突出问题

(1)缺乏应对网络舆情工作的专业人员,缺少网络舆情危机意识和处置网络舆情危机技巧的训练,不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尤其是,对各种网络舆情危机不能进行科学预测、研判和引导,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预防和处置网络舆情危机机制。

(2)网络舆情收集、整理、研判的工作滞后,缺乏应对措施和预案,对于舆情危机事件的处置被动,不及时。尤其是在舆情危机事件发生后,缺乏对舆情的引导和规范,往往造成舆情危机事件处置工作的被动。

三、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网络舆情应对能力的几点建议

(1)建立三项机制,把握舆情导向

一是建立网络舆情监控机制,成立组织,专人负责。我们应该提高全市的网络舆情监控队伍整体素质,明确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监督员能力,要求舆情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要监测各热门网站、微博、论坛的敏感话题,甄别、筛选有可能产生大范围影响的网络舆情信息;另一方面对舆情动态进行跟踪,对负面舆情进行引导化解和控制工作。

二是建立网络舆情预案机制,防患未然,从容应对。建立网络舆情预案机制的意义在于在发现危机时,按照事先设计的应对方案,在最短的事件内调动和整合各种力量。预案可以针对在灭火救援和执法监督过程中的热点问题,总结归纳各个类型的危机事件,预先制定详细周密的判断标准,包括舆情发生后的回应流程、处置措施、调动力量、善后处理等内容,一旦负面舆情出现,做到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三是建立舆情工作考评机制,加强督导,常态发展。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舆情工作考核管理机制。就是建立具体的量化指标,将网络舆情监测情况纳入各支、大队每月量化考评工作成绩,规范网络舆情工作,促使舆情工作常态化发展。其次,要建立舆情工作督导机制。通过量化考核、定期通报、评先评优等方式,加大对各支、大队的网络舆情工作的督导,逐步将督导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促进规范运行。

(2)提升三项能力,做好舆情监控

一是提高政治敏感度,增强鉴别力。公安消防部队全体官兵要从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应对涉消舆情的重要性,提高官兵对涉消舆情的政治敏感度。要高度重视涉消舆情,勤学习、勤观察、勤思考,自觉培养关注涉消舆情的习惯,当出现热点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及早处理。

二是提升应对舆情能力,增强战斗力。一方面要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多方面的系列培训,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员的工作技能,从而提高舆情工作队伍的战斗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实战演练。精选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案例,组织模拟实战演练,加强网络舆情信息员的工作能力水平。

三是提升网络宣传能力,增强公信力。在日常工作中,要开辟网络阵地,应当依托微博、博客、论坛、政府网站、通讯网络等网络宣传平台,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地正面宣传消防工作,弘扬消防部队工作主旋律,用积极、客观、正面的信息占领高地,树立公安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对于网络上出现的负面的涉消舆情,针对性的开展交流、沟通和引导,积极发言,确保在重大涉消事件上不失声、不缺位。

(3)加强三个协作,注重沟通交流

一是与部门联勤,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在应对网络舆情的工作中,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明确提到涉及警种和部门的问题,舆情监督员要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7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印发〈达州市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我校根据实际,建立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一、 目的与原则

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主要通过BBS论坛、博客、新闻跟贴、转贴等实现并加以强化。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发散性、渗透性和随意性等特点,越来越多的网民乐意通过这种渠道来表达观点、传播思想。当今,信息传播与意见交互空前迅捷,网络舆论的表达诉求也日益多元。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网络舆论危机的积极化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二、组织机构

1、网络舆情领导机构成立学校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在教科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朱红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吴应述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政教团队负责人员担任。

2、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队办,负责网络舆情的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三、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部门主要领导请示,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2、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由信息股会同相关股室开展应急工作。 

3、一般网络舆情  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股室开展应急工作。  

4、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由舆情内容涉及的相关股室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  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为有关部门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决策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  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及时上报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办公室或部门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学校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五、后期处置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应急管理 网络舆情 预案

基层人民银行担负着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职责,与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金融部门、地方政府联系密切,成为网络议论焦点的可能性较大,发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风险较高。做好基层人民银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直接关系中央银行的形象、权威和公信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意义重大。

一、正确认识网络舆情的重要性

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对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网络舆情是不断提升基层人民银行网络舆情引导水平,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和高效履职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一)网络舆情具有信息传递功能

当前,网络平台已经成为上下沟通的快捷通道。在下情上达方面,广大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参与相关事件的评论和讨论,真实、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看法,反映人民银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上情下达方面,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全面了解人民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意图、金融服务内容等。网络已经成为公众表达诉求、建言献策、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也成为人民银行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网络媒体能够综合反映各类媒体和来自基层的各种信息,通过梳理分析这些意见和建议,可以为基层人民银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网络舆情具有监督功能

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来没有像网络舆情这样突出。网络舆情在交互碰撞形成之后,会在很短的时间掀起轩然大波,形成很强的社会舆论场,甚至影响决策。近年来,与人民银行有关的网络舆情,几乎都在网络媒体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和激烈辩论,形成了若干规模较大、力度较强的网络舆情,对于人民银行履职有一定影响,也督促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可以说,网络监督是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监督方式。

(三)网络舆情具有宣传引导功能

在信息化条件下,互联网已成为覆盖面广、快捷高效、影响巨大的大众传媒,对社会舆论态势和走向产生着越来越强大的影响,同时也是强大的舆论宣传新阵地,为人民银行履职的宣传提供了广阔空间,可以通过正面引导网络舆情,让人民银行工作得到更多理解和支持。反之,如果引导不力或不当,可能会通过网络的放大效应,使局部问题扩大为全局问题,使一般问题演变成重大问题,使个人的偏激言论扩散为非理性的社会情绪,直接损害人民银行形象。

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特征分析

网络舆情突发事件是通过网络舆情的传播进而在现实中触发的突发事件,即网络舆情在先、突发事件在后,是由于网络舆情的爆发与失控而导致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作为一种非常规突发事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发生发展具有明显的生命周期性

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从其萌发走向消亡的过程可以分为五个阶段:一是潜伏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致因业已存在,但因为缺乏强力触发而暂未显化为突发事件。二是萌动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已现端倪,网络关注度呈现波动状态,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舆论开始显现。三是加速期,关注度急速提高,网络能量快速集聚,意见领袖出现,热度大幅增加,推动突发事件迅速发展,影响面也快速扩大。四是成熟期,网络舆情主导意见已形成,关注人数相对稳定,热度处于平衡,突发事件的蔓延减缓。五是衰退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关注度随着致因的逐渐消除,以及网民新鲜感的减弱缓慢降低,从而网络能量下降,突发事件逐步解决,社会关注度下降。

(二)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

近年来,我国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网民人数不断增加。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网络媒介被公认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相比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传播者可以随事件的发生、发展在互联网上跟踪最新的消息,广泛传播。一旦成为互联网上的热门话题,往往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巨大的网络舆论场,吸引为数众多的网民参与其中,并可能转化为社会舆论,在整个社会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

(三)参与主体互动性和开放性强

网络比任何一种媒体都更开放、互动、及时,为公众提供了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每个网民都可能成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无论是在人流穿梭的门户网站,还是在人以群分的专业讨论组,都可以自由信息,都可以对社会热点和事件进行自由评论。

(四)网络舆情存在偏差性

网络舆情是社情民意中最活跃、最尖锐的一部分,但网络舆情还不能等同于全民立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中国网民有了空前的话语权,可以较为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感受。但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网络空间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管,法律道德约束较弱,如果网民缺乏自律,就会导致某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有些网站出于商业目的,片面追求点击率,刻意将未经证实的消息置于显著地位,从而加快了假消息的传播速度和负面效应的扩散。

三、基层人民银行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现状

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网络传播是新事物,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基层人民银行缺乏足够的经验和方法,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一)思想理念存在偏差

当前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固然与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变迁、利益格局挑战等客观因素有关,但更多的是因对预防和处置网络舆情的重要性认知不足等主观因素所致。相对网络的快速发展,部分基层人民银行缺乏对网络舆情的了解,对网络舆情变化和网络舆论热点关注不够。因为第一时间认知的缺位,为不实信息在网络上散布提供了充分的时间,使应对工作陷入被动。

(二)应对力量相对薄弱

基层人民银行在人员偏少、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短期内不太可能设立专门机构、招募专业人员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和巨大的舆论压力,基层人民银行在网络舆论突发事件中的应对力量不足。

(三)应急机制相对滞后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还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在预警方面,有的单位对信息收集研判工作重视不够,情报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进展缓慢。在事前防范方面,有的单位责任意识淡薄,调处矛盾不坚决、不彻底,致使小事拖大。在善后处置方面,有的单位忽视及时有效的矛盾排查和回访。

(四)应急预案建设有待加强

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高度重视现实生活中的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制定、更新有关应急预案,但是对虚拟世界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相应的应急预案准备较少,面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不知如何下手,难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不能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对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在内容细化、培训和演练方面做得不够。由于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实战演练难度较大,制定了应急预案的基层人民银行很少组织开展有关应急演练,造成应急人员对处置流程不够熟悉。

四、提高基层人民银行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能力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全面认识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内在规律,深入理解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纳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范畴,明晰角色定位和职责所在,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党群、政群、干群沟通渠道,组织好、开展好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活动,使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公正解决,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要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增加公共管理透明度,提高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不断凝聚民心。

(二)加强应对力量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提高科学应对能力。领导干部要熟悉有关法规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掌握基本要求、方法和必要的技能技巧,避免出现面对复杂局面惊慌失措。二是注重经验总结积累,提升职能部门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解析典型案例,分析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得与失,积累相关工作经验。三是加强信息技术在网络舆情引导和控制中的作用。基层人民银行可结合本地实际,整合科技人力资源,研究开发网络舆情分析软件,为有效处置和应对突发事件争取时间。

(三)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机制。预警是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第一道防线,是防范网络不良舆情快速扩散的基础。要积极构建科学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监测指标体系,及时对网络舆情的现状和变化作出分析判断并对可能的发展做出评价,同时建立必要的组织和制度体系以支持预警机制的运行。二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协调处置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人民银行各级行之间以及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三是建立健全善后处理机制。充分重视舆论导向的作用,加强与网络媒体的沟通,与地方传统媒体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及时对事件给予积极客观报道,放大正面舆论。

(四)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实践经验表明,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处置的行动指针,是及时、有序、高效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基础,好的预案能够保证危机发生时有条不紊,获得最大程度的主动权。基层人民银行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注意吸取专家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及时修订更新预案内容,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9篇

[基本案情]海南省残疾康复部原主任符某,在2004年至2010年担任海南省残联康复部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多家单位及人员回扣款物共计94.3万元,并采取虚报多报专家补助费等手段,侵吞公款7.3万元。由于符某上述违法行为,部分不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获得贫困脑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抢救性康复训练的资质条件,造成海南省一些贫困脑残疾儿童就医时误诊,更谈不上进行正规的康复训练,耽误了脑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治疗时机,使他们面临终身残疾的严重后果。2012年5月30日,符某案一审因犯受贿、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宣判后,符某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此案二审正在办理中。

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办得应该说从实体上是成功的,证据扎实,事实清楚。那么,为什么该案会引发涉检舆情?确切地讲,在办案程序上存在瑕疵,在办案过程有不规范之处;主要是传唤时间和立案时间上存在不对接,尤其是传唤期间因技术问题,同步录音录像记录在个别时间缺失。事后,此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家属以此大做文章,到处上访闹访,指责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非法拘禁、刑讯逼供。以致引来上级有部门及媒体的置疑。海口市检察院为此专门成立调查组调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的程序。有关媒体派员跟踪采访,而且采访导向以偏盖全。符某家属又抓住领导换届、省党代会的敏感期间,多次聚集二、三十人到龙华区人民检察院闹访,指名道姓要见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及办案人员,严重影响了办案办公秩序。一时间龙华区人民检察院陷入涉检舆情的被动局面。

一、涉检舆情的特征

检察机关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之一,必然处于社会公众的视线之下,一般而言,检察机关相关的舆情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检察院或检察人员作风形象问题,如检察人员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行为或损害公共形象的行为;二是关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人或事等问题,即检察机关之检察权行使是否合法合理,涉检舆情对检察机关弘扬公正司法、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等方面发挥着“双刃剑”作用。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案件出现涉检舆情,源自执法办案中的不严格、不规范,如未能及时处理,被当事人或媒体记者乘虚而入,在媒体,尤其是互联网上快速传播与炒作,使事态陷入混乱、激起公众不满,导致负面的质疑,批评和过激的言论大量产生,损害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涉检舆情案件表现有三个明显特征:

一是多为自侦案件。自侦案件的涉案嫌疑人及其家属具有一定社会地位,他们利用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反戈一击,混淆视听,引导反向社会舆论,以达到翻案目的;二是执法办案中的失误瑕疵,例如某院办理的一起贪污、受贿案一开始轰轰烈烈、大张旗鼓地开警车到单位带人,五天后才立案,明显授人以柄。三是利益对立、矛盾尖锐。涉检舆情案件中双方矛盾对立,只有速办速结,方能赢得主动。不可能像其他案件一样,采取司法救助等方式能达到利益平衡。

二、处置涉检舆情的经验和体会

作为海口市中心城区,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量大,其中审查批捕、审查案数占全省的10%。在办好每一起案件同时,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妥善处理涉检舆情,并取得初步成效,在处理符某案件引发涉检舆情中,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出击、主动报道案件事实,很快占据了舆论、法律的致高点,引导了民心和社会舆论正面导向,符某案件的涉检舆情危机很快得以平息化解。

在符某一案舆情处置过程中,海南省、海口市两级检察院给予高度重视,在把握案情和办案过程之后,对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正确处置该案舆情工作给予指导,保证了舆情处置工作逐步、稳妥、全面展开。在三级检察院共同配合下,打了一场平息涉检舆情的漂亮仗。2012年5月31日,一审认定符某犯贪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后,判决翌日,海南主流媒体及人民网等全面报道判决结果,正面引导舆论走向。有关媒体还专版专访贫困脑残疾儿童乐乐等人,因符某的犯罪行为,导致其可能终身残疾人严重后果,揭露了符某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样揭露符某犯罪事实的报道意义还远不止于此,对符某及家属妄图在网上发贴混淆视听,以期翻案,均被压倒性的正面舆论驳斥。不需要重新启动应急预案,舆论是把双刃剑,正确引导是关键,积极应对是保障,我们的作法是:

一是紧紧依靠上级院,及时汇报,随时沟通是平息负面舆情的有效途径。涉检舆情出现后千万不能心存侥幸,以为“家丑不可外扬”,这样只能越捂越发酵;也不能听之任之,所谓“以不变应万变”,这样做的后果只能越来越被动,最后被众口铄金。在处置该案的涉检舆情过程中,院领导主动向上级院领导讲清工作中的不足。得到了上级院领导的谅解和支持。加之,信息及时汇报沟通,使我们在当时负面舆情的压力下,变被动为主动,增强了尽快平息负面舆情的信心。

二是外力介入启动调查程序,以调查结果还原事实真相。海口市检察院成立以纪检组长为组长的调查组,专门调查该案是否存在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方面的情况,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调查,办案干警主动接受询问,按要求提交所有相关办案文书复印件和情况报告,理清办案各环节的真实情况,不欺不瞒,如实汇报。调查之后,得出不存在违法办案的结论,并报海南省检察院及各级批转该件的单位,及时在检察机关内部以正视听。

三是三级院联动模式是平息涉检舆情的有效方法。此次的舆情的及时处置。我们深感上下一体的联动模式是及时平息涉检负面舆情有效方法。有上级院的领导,调配的社会资源更多;一致对外统一口径,官方言论找不到纰漏;更重要的是:有上级院的支持,让基层办案干警坚信只要是依法办案,无论来自何方负面舆情,都应理直气壮地予以回应。

四是及时沟通协调,应对涉检舆情。为进一步掌握引发该案涉检舆情症结所在,海口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符某受贿一案的舆情沟通协调会。大家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制订出五条针对性强衔接准确的应对方案,做好该案判决后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是跟踪监督判决全过程,以判决结果疏导平息负面舆情。精心准备反复核对并及时固定符某涉嫌贪污、受贿的相关证据。使证据环环紧扣,形成证据链条。同时,精心准备书,公诉词、答辩提纲,并与法院形成共识,经两次开庭,认定“两非”证据不成立,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庭审中,当公诉人宣读完书,将符某利用国家下拨残疾人康复治疗资金的特权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的一幕幕丑剧揭露出来后,旁听观众一片哗然,议论不断:这样的贪官太黑心了,残疾人的资金也敢贪,竟然还不认罪,还对办案检察官横挑鼻子,竖挑眼睛。就此,那些办案过程中的负面舆情不攻自破。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10篇

[关键词]网络舆情 管控 机制

[分类号]D035

网络舆情作为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反映了人们的思想和情绪。但网络作为虚拟社会和开放平台,潜伏着各种人群和各类思潮,因而网络舆情较其他舆情形态更为复杂,为管控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必须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建立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机制,最终形成健康的网络舆情,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

1、网络舆情的概念与特点

本文将网络舆情定义为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舆情和舆论存在一定区别。国内普遍认为舆论是多数人的共同意见,即需要持有某种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人数达到一定的量。而舆情是人们的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原初表露,不需要得到多数人认同,是多种不同意见的简单集合。当舆情产生聚集时就可以向舆论转化,因而舆情是一个比舆论包含内容更为宽泛的概念,对舆情的管控就是要使舆情不转化为舆论或转化为良性舆论。

与其他舆情形态相比,网络舆情具有许多自身特点:①内容庞杂性:一是话题多元化。网络舆情话题涉及到境内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有些还是上述方面的综合反映;二是内容载体丰富。新闻跟帖、论坛帖子、即时通讯、博客和维基以及逐渐兴起的3G传媒等都是网络舆情信息的载体;三是表现形式多样。网络舆情不仅表现为图文信息,还可以是影像视听资料或其他网络传播方式。②现实互动性:一是舆情反映现实,网络舆情所表达的观点和立场倾向,其根源和指向仍然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二是舆情反作用于现实,网络舆情可以加速现实事件的爆发或恶化,也可以通过对网络舆情的研判有效预防和治理现实事件;三是与现实同步互动,一方面网民可以随时将现实事件上传到网络,成为网络舆情,另一方面,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也在进行互动。③情绪感染性:一是主观性较强,出现诱发事件时,网民的第一言论反应首先是出于直觉的言论,即不深入思考事件的原因,只从自己的价值观出发表达观点;二是容易引起从众心理,网络共同体的存在以及网络传播的迅捷性,使得某种情绪极易得到快速传染。④总体可控性:一是网络具有内在稳定机制,网络中的“意见领袖”、“网络共同体”、“网络意见环境”以及潜伏着的“网络评论员”等都具有对网络舆情起到控制和引导的可能;二是技术可控性,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分析提供了可能,通过这些技术,可以有效减少不良网络舆情,达到管控目的。

2、建立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机制的意义

舆情会在自然或外界干预的条件下产生集聚,进而形成舆论,主导或控制整个社会的话语权。尤其是互联网具有开放性特点,使得这种集聚更为迅速,能够产生的影响也更快更大,因而及时有效的管控尤为重要。

2.1 是及时了解民众思想动态的需要

了解民众思想动态,是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2008年6月20日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一方面,民众是网络舆情的主体,舆情中所包含的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等都是由民众产生的;另一方面,网络的开放性和低门槛特征为民众发表观点提供了平台,产生网络舆情的网民是一种统计性群体而不是协商性群体,由于统计性群体比协商群体表现出了更多的观点多样性,因而能更真实地反映民众的思想动态。

2.2 是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的需要

网络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阵地。但西方国家通过互联网有意识地传播其价值观及意识形态,国内对西方思维方式无意识的认同以及各种有害或虚假信息肆意传播等因素也给中国网络文化安全带来了挑战。在200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能否积极利用和有效管理互联网……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文化信息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及时清除网络舆情中所出现的不良信息,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成为主流,必须提高对网络文化的宏观控制力,防患于未然。

2.3 是公共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需要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网络舆情中蕴含了大量信息,这些信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由于网民的热情参与,一方面为决策的民主化创造了良好条件,使更多的人有机会影响公共决策;另一方面,网络舆情能够及时快速地反映人们的诉求,拓宽了决策信息源,改善了决策者的有限理性。不过,网络舆情中常常含有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以及情绪化信息等,需要一定的机制和手段对其进行过滤,减少对决策的信息干扰。

2.4 是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

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需要有合格的公民,需要对公民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进行正确的引导,既不打压公民的积极性,又要使其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需要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网络舆情是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表现,需要一定的机制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使网络舆情不被不良意识形态所侵害。

2.5 是保持国家政权长治久安的需要

学术界和政策实践界普遍认同中国已进入社会“高发期”,社会近年频频发生。在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社会的酝酿、发生发展和消弭,都有重要的舆情信息表现。因此建立网络舆情管控机制,通过舆情手段预防、干预、应对和处置社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建立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机制的对策

3.1 提高对网络舆情重要性的认识

正确认识网络舆情是管控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当前对网络舆情的重视度还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对网络舆情还存在种种偏颇心理:①偏见心理,认为网络舆情不是民意,不愿重视网络舆情;②害怕心理,认为网络舆情足“洪水猛兽”,不敢直面网络舆情;③大意心理,认为网络舆情既无价值,也不会产生很大的影n向,不需重视网络舆情。

以上三种心理都低估了网络舆情的价值和影响,必须加以纠正,做到:①正确认识网络舆情是“民意库”,是民情、民声、民意的重要来源;②正确认识网络舆情是“晴雨表”,是现实问题在网络上的集中反映;③正确认识网络舆情是“减压阀”,民众需要有表达和发泄的形式;④正确认识网络舆情也可能是“导火

索”,如果管控不得当,网络舆情可能会朝着不良舆论的趋势发展。

我国古代即重视舆情,创造了“采诗观风”、“吏民上书”、“朝议”、“官员巡察”等收集舆情的手段。新形势下,网络舆情管控也成为收集舆情的手段之一,党和国家领导人、等身体力行,为广大领导干部树立了榜样,各级领导干部也应当重视网络舆情,成为懂网和用网的带头人。

3.2 完善预警及应急处理方案和网络立法

网络舆情预警的目的在于及早发现网络舆情中所蕴含的危机苗头,并准确判断其可能概率和爆发时间。建立网络舆情预警方案必须从技术和管理三方面人手:①做好网络舆情预警的规划和建模;②基于先进技术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和预警;③建立预警结果准确性度量和评估体系,检验预警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还可以借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网络舆情危机按照危机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进行预警。

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一案三制”,为构建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方案提供了良好的借鉴:①构建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分项应急预案、活动应急预案等;②构建网络舆情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领导机构和专家咨询队伍;③构建网络舆情应急管理法制框架体系,努力使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逐步制度化和法制化。

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鲜见针对网络舆情立法的条款,已有的主要是针对网络载体本身予以立法。由于法律不健全,既难以从法律层面对人们的网络行为加以引导,也给实践操作带来缺乏法律依据的不便。建议出台网络舆情安全安全保护法,以减少负面舆情,净化网络空间。

3.3 注重利用网络舆情自身规律

3.3.1 理解网络论坛的运行机制 网络论坛是网络社会中具有代表性的存在方式之一,也是网络舆情的主要根据地。网络论坛具有平等和非一一映射的人群体征以及普遍性、真实性、冲突性、纠错性等政治特征,在论坛中,意见领袖、公众人物、传统媒体等均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一内在运行机制可以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不良行为。

3.3.2 关注网络共同体的影响 网络共同体是网民在网络上基于主观或客观上的共同特征所结成的一种“团体”或“组织”。这种网络共同体也有“实体化”的趋势,由网络空间走向现实社会,其作用不可低估。因此,一方面要密切关注网络共同体的动向,防止其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实体化”趋势,防止其在现实中串联,对社会安定造成影响。

3.3.3 发挥网络评论员的引导作用 网络评论可以划分为显性评论和隐性评论。显性评论是指具有官方背景的署名文章,而隐性评论则是指混夹在舆情之中的具有官方背景但未公开署名或署名不具官方背景的评论。隐性评论既可消除公众的抵抗心理,又能较好地引导舆情,是一种有效的管控方法。隐性评论应尽量淡化官方色彩,语言要尽量接近网民风格等。

3.4 完善网络舆情监测网络体系和制度

3.4.1 建立从上至下的顺畅工作机制 任何大型组织中,都有一些旨在获取组织内外部信息的职能单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从中央到基层的多级舆情监测网络。如党委系统的舆情信息机构和政府系统的互联网新闻办等,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维稳部门也建立了类似体系。这些体系成为做好舆情信息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但同时也存在部分舆情信息直报点工作积极性不高、舆情信息质量不高、上传下达渠道不通畅、有些地方还没有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等问题。

3.4.2 建立部门间的协同工作机制 我国对媒体的管理采用“双轨统一分级管理制”,即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同时参与,出现了对网络实行多头管理的现象。但鉴于基本国情,由某一系统单独承担管控工作并不现实,因而需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一方面要进行协作分工,各系统的职责最好互补;另一方面要确定一个协调机构,负责各级各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工作。

3.4.3 建立网络舆情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信息资源共享是指“在一定的政策体制、激励措施和安全保障的基础上,在政府内部、政府与政府外部之间,共同使用政府信息资源的一种机制”。通过该机制,既可以集合各级各部门分工采集的网络舆情信息,有效地改善决策者的有限理性,又能避免信息过量,使最需要处理的网络舆情得到最有效的关注。

3.5 改善现实中的国家社会关系

在某些国家社会关系中,强烈的不满可以被化解,反体制性的意识形态也能够被边缘化;而在另一些国家社会关系下,有时即使是微小的不满也会被强化,起初是改良性的东西也会被推向极端。网络中的不良舆情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表明,群体性突发事件产生的直接原因80%以上来自基层,80%以上是应该能够在基层解决的,改善国家社会关系有助于矛盾在基层得到解决,从而减低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

3.5.1 建立公众回应机制,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化 网络舆情的快速形成并扩散,很大程度上与网民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有关。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并不断更新信息,让网民及时了解事情真相和有关部门的态度和措施,将起到防止舆情向舆论的转化或防止流言、谣言及妄言等形成舆论。

3.5.2 注重对传统媒体的管控 网络舆情的话语权成为冲击传统话语媒介造就的“中心一边缘”二元对立结构的先锋,使这种结构造就的话语垄断与独裁被彻底打破。传统媒体与网络载体两种媒介形式将引发越来越紧密的合作,将事件置入舆论中心位置。如Kevin通过研究指出是主流媒体对博客议程施加了主要的影响,而不是日益流行的博客议程对主流媒体施加了重要的影响。

3.6 加强网络舆情的理论和应用研究

3.6.1 加强网络舆情的理论研究 好的理论指导实践可以事半功倍。当前国内对网络舆情的研究并不多见,刘毅的专著《网络舆情研究概论》对网络舆情的概念、传播途径以及引导方式等做了开创性研究,期刊文章中有一些对网络舆情的概念、特征、演化机理和预警机制与方法等进行了探讨,其他研究较多地集中在网络舆论层面上展开讨论,有待深入系统的研究,尤其是要加强基于国情的实证研究。

3.6.2 加强应用和管理技术的研发 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网络舆情管控工作也要以更新的技术和更快的反应速度来应对变化。如发展智能搜索技术、语音识别技术、数据挖掘技术、信息关防和过滤等网络技术,加大对网络舆情监测软件开发和更新的支持力度。

3.6.3 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工作的经验总结 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是项全新的工作,要注重对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与交流。平时应注意不断探寻网络舆情的演化规律和介入方式,比较不同类型事件所引发的网络舆情及其干预效果,在管控工作实践中学习提高。

3.7 实施严密的网络舆情技术监控措施

网络舆情信息量巨大,对网络舆情监控分析依靠人工方法已难以应对。为此,很有必要依靠信息通讯技术,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分析系统,及时应对网络舆情,由被动防堵化为主动梳理、引导。要构建包括舆情计划、采集、加工、等主要模块的互联网舆情研判平台。目前主要采用的监控和分析技术是内容分析法和Web数据挖掘法。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11篇

一、当前涉检舆情引发原因

从当前舆情发展情况看,一些事件往往都是最先于网上,通过网络快速传播,而后才出现于传统媒体上,究其引发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执法办案行为有失公允。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办案中违规、违纪办案,或者虽然公正办案,却未对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反馈,造成一些失误和瑕疵,又未能及时或公正处理,结果与人们的期望值出现差距,被个别人乘虚而入,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快速传播和炒作,使事态陷入混乱,激起公众不满,进而导致负面的质疑、批评和过激言论大量产生,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如2009年5月13日,上海市民杨某在其博客上发表博文,因儿子在争执中被害而对上海某区院以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袁某的决定不服,其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袁某等人的刑事责任。博文发表后,由于访问量较少,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2009年6月17日,杨某聚集40余名亲属和同乡到该院大门口集体上访,拉出横幅,并在广场上哭闹,事后在多名工作人员的反复劝说下,杨某等人才逐渐散去。

二是检察人员个人行为不当。个别检察干警特权思想严重,作风霸道,说大话、空话,滥用、滥施检察权,给检察队伍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而在对待这些事情上,检察机关长期存在“家丑不可外扬、自身问题尽可能内部解决”的认识误区,让许多事情的真相得不到媒体的正面引导,引起不明真相事实的网民在网上高度关注,或者有个别检察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未注意自身行为,稍微行为有些不当便被不良用心人员加以“检察人员使用特权”加以炒作,从而放大了队伍形象的负面影响。如2010年3月23日中午,辽阳市检察院书记员王妍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一名小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3月26日,有一网民发帖呼唤全国网民一起来“给她曝曝光”,随后,该帖被众多网友转载至网易、新浪等各大网站和论坛。经过两天的转载传播,此事成为全国众人皆知事件。以“检察官、掌掴、小学生”为关键词在百度搜索引擎所搜到的相关信息数量达10万余条。

三是检察机关监督缺位。检察机关未及时行使监督权,对侦查、审判机关监督缺位,导致冤假错案发生,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当这些怀疑又没有得到很好的证实时,就会引起网民的共鸣,引发网络舆情。如杭州张高平叔侄、故意杀人案、赵作海故意杀人、聂树斌、故意杀人等系列案件,尤其是聂树斌一案中,聂树斌家属多次对检察机关提出质疑,其中检察机关监督职责缺位不容忽视。

二、检察机关应对涉检舆情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危机意识不强。部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涉检舆情危机正确应对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涉检舆情的特点和规律未加以研究和考量,对其造成的社会影响力估计不足。当新闻媒体、网络曝光有关检察机关的负面事件或个人情况时,所涉单位普遍存在回避、隐瞒的心理,从而丧失应对舆论的最佳时机,失去先导权、主动权,反而易引起公众和媒体的更大猜忌和质疑。如:在上海市民杨某上访事件中,如果检察机关树立了良好的舆情危机意识,有关职能部门在上访人杨某发表博文之初就与其进行沟通、劝导并积极有效进行矛盾化解的情况下,其之后的过激行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并且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处置技巧欠缺。在处置涉检舆情时,以监控为多,应对为少,在面对公众的质疑时,个别工作人员采取回避矛盾、避重就轻的陈旧思维模式,层层请示、逐级汇报的工作方式导致了信息公开不及时。同时,部分检察人员缺乏和媒体沟通的经验和技巧,往往不根据事件事实进行分析而草率做出结论,或者行为和言语上态度蛮横,与公众针锋相对,或者掉以轻心,放任舆情肆意发展,怀有任其自生自灭的侥幸心理,最终造成长期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阿荣旗豪车检察长”事件的前期舆情应对在业界被评为“完败”。在舆情预警期,事发单位失语,错失有效时间。在舆情暴发期,当事人和事发单位连放妄语,错失有效对象。当事人的辩解被认为越描越黑,阿荣旗的官方回应被指袒护下属,连刘丽洁的100%民意测评率也成了网络笑柄。网络舆情应对的第一原则永远是尊重客观事实,坦诚以待网民。心不诚,则引导必不力。要找准矛盾化解点以及切入点,切忌盲目回应或者使用藏、掩、盖及某些技术手段例如删帖、封杀IP等方式来搪塞、抵制民意。

三是应对机制松散。近年来关于涉检舆情工作主要体现在收集汇总上,对涉及舆情危机的研判工作略有滞后,在如何应对和处置涉检舆情危机方面显得相对薄弱,没有形成系统的对策和措施,处置机制不健全,不能适应当今新闻媒体、网络舆论快速发展传播的特点。同时,在应对负面信息和网民质疑时缺乏规范得力的工作指导和规范,正面引导机制尚未形成,在与传统媒体和网络打交道时也普遍存在滞后和不得力的现象。如:检察机关女书记员掌掴小学生事件中,因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应对和处置涉检舆情危机机制不健全,在舆情的转载传播期,检察机关未及时进行干预,致使此事影响一再扩大,最终成为全国皆知的事件,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

三、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方法

一是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涉检舆情意识。涉检事件之所以被网民在网上跟帖炒作,要么是我们检察机关处理问题的确有不妥之处,要么就是网民对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和相关法律的不了解,从而引起误解,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盲目评判。网络舆情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不但有利于我们及时改正我们工作中的不足,而且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要求,从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更好的服务人民。因此,检察机关要从事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正确对待网络舆情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增强防范与处置涉检网络舆情的危机感与责任感。如:宁化县院在应对看病贵、医生乱开药的网络舆情的过程中,就积极转变传统观念,增强自身危机感和责任感,重视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安排人员在网络上对群众反映的看病贵、医务人员乱用药等问题予以积极回应,调动群众举报热情,受理线索8条,从中立案查办了该县乡镇卫生院7人涉嫌受贿40余万元串案,有力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获得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二是搭建平台,把握正面宣传和民意沟通的主导权。检察机关在应对网络舆情的过程中,要积极搭建民意沟通平台,增强应对网络舆情的主动性。一是争取传统媒体支持,舆情危机发生初期,情况不明朗及信息不完整极易导致人们主观猜测与种种传闻,此时要最大程度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利用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及时、客观地信息;二是加强与网络论坛管理人、媒体网络编辑的日常沟通,及时从源头上获取涉检负面信息,必要时借助他们的力量及时疏导舆情;三是加强与检察日报网络信息中心等专门机构的联系,争取网络涉检舆情监测结果同步共享;四是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在网络平台上公布涉检网络舆情事件处理过程及结果,以满足网民的知情权。如:通过检察官、检察部门在知名网络平台上开设微博,介绍检察职能,展示检察成果、宣传法制知识,回应热点涉检舆情,并通过微博来展示检察官的学习、个人爱好等业余生活情况等,从而推进检务公开,回应社会关注,密切检民联系。

三是加强监控,提高实时收集、分析研判及风险预警能力。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网络技术在舆情监测的作用,利用如数据挖掘、定向监控、敏感词自动检测等相关技术手段浏览海量网络信息,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并提取相关涉检信息。网络信息纷乱复杂、经过收集整理后的舆情信息,需要辨明真伪,需要分析舆情产生背后深层次的关键原因,抓住引发舆情的根结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进行相关调查,查明事件真相。针对我们检察机关工作失误造成的网络舆情,要查清造成工作失误的原因,及时给网民予以答复;针对网民对检察机关不了解而产生的误解要及时的拿出相关规定,给网民予以耐心的解释。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网络舆情;公安机关;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3-0194-02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使网络舆情在社会民众中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在网络上每一个公共事件都有可能引起网民的极大关注和激烈讨论。网络舆情的快速发展不仅给公安机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也对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安机关需正视网络舆情危机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才能有效化解危机。

一、网络舆情危机的内涵与特性

网络舆情是对社会问题的不同看法和观点的互联网舆论,是社会舆情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主要通过新闻跟帖、网络论坛、即时通讯工具、博客、播客等途径加以传播。网络舆情危机,是指:“带有公共危机特性的网络舆情,它不仅包含了公共危机的突发性、公共性、破坏性、可控性等特点,又具有自身的一些特性。”

一是发生概率高。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很多人对贫富不均、不公正、腐败等现象极为不满,网络就成为这些人发泄情绪的平台,而这些负面情绪往往更容易吸引群众的关注、受到群众的追捧,再加之 “看热闹”心态的影响,使得舆情危机呈现普遍发生的态势。

二是传播速度快。现有的网络舆情危机和传统舆情危机大为不同,与传统舆情相比,网络舆情危机覆盖面更广、传播速度更快、传播方式更多样化。特别是微博、QQ空间、微信朋友圈的兴起,社会民众只需点击鼠标、按下键盘、触摸手机就能瞬间接收和信息,争分夺秒成为了信息传播的关键要素。

三是影响范围广。据统计,2016年中国网民的数量已达7.21亿,占全国13.7亿人口的52.6%,约两个人中就有一个网民,可见网络对社会群众影响之广。网络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其传播的信息本身不论真假与否,只要能够引发群众关注,就能够迅速蔓延。此外,伴随着网络舆情危机的扩散,舆情危机不再拘泥于网络上的口诛笔伐,而逐步影响到政府管理、新闻媒体、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甚至呈现出由虚拟转向现实、由情绪转化为行动的状态,促使社会公共危机事件产生。

四是危害程度大。网络舆情危机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危机,社会危机主要体现为财、物等经济损失,危机过后仍然能够得以重建,但网络舆情作为言论、思想的集中地,不当的言论和意识形态极易形成一种思潮,不仅对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产生负面的影响,而且会引起民众对政府的合法性产生质疑,甚至使政府丧失执政地位,这种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是难以短时间内改变和消除的。

五是控制难度高。网络就如同信息的大杂烩,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主体,任何人都拥有信息评论的权利,任何人都能够成为信息评论的领袖,特别是网络言论的匿名能力助长了信息的扩散,致使网络舆情危机呈现出多点性和变异性的特征。除此之外,当前的网络媒体范围广、类型多、来源渠道复杂,政府在网络社会中不再是信息的掌控者,其控制信息的权利不断被稀释,权威也不断受到挑战。

二、公安机关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机关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现状

近年来,层出不穷的网络舆情危机事件在W上引发网民的热议,随之而来的是对公安机关不利的舆论,如“躲猫猫”“证明你爸是你爸”“雷洋案”等事件。事件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开始重视网络舆情应对工作,不断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相继成立了相关部门,并开通了微博和政务微信。全国首个公安微博“平安肇庆”于2010年2月25日在广东诞生;2010年3月16日,“常德交警第一博”,全国首个交警微博在湖南常德诞生;2011年1月3日,“湖南省交警总队”新浪微博正式开通,这是湖南首个省直单位实名微博。另外,截至2013年7月31日,全国共开设648个公安政务微信,通过认证的有145个,其中,一批发展较成熟的公安政务微信被民众大量订阅,如“厦门市智能交通控制中心”的订阅量已达到近17万,“广州公安”拥有3万多粉丝。目前,在全国公安系统中开通和使用微博、政务微信已呈星火燎原之势。

(二)公安机关应对网络舆情危机存在的问题

作为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如果公安机关对于某一事件处理不当,极易形成网络舆情危机。以往公安机关在处置网络舆情危机的过程中,一些错误的处理方式极大地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封堵信息源头。网络舆情发生后,公安机关往往封锁消息,删除网民发帖留言,对媒体的追问和网民的质疑置若罔闻,意图掩盖事情真相。二是发表结论较轻率。在事件的具体情况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就草草结论性意见,造成后期工作难以开展。三是处理态度欠妥。在网络舆情危机发生后,公安机关将群众置于不对等的关系当中,消极对待,甚至采取打压网民的方式。这些做法不但不利于解决问题,相反增加了网民的对立情绪,从而激化了矛盾。

三、公安机关处理网络舆情危机的对策

(一)制定科学的网络舆情预案

网络舆情预案就是:“针对可能出现的网络舆情,为保证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引导和管理工作,降低其所带来的消极影响,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制定科学有效的网络舆情预案对于公安机关至关重要,预案不仅能够帮助公安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有利于公安机关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从而科学引导舆论。

制定网络舆情预案主体思路是将网络舆情工作的重心前移。公安机关要积极编制网络舆情预案和建立舆情信息调研网络,动态监测舆情信息,在事前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防,将可能出现的各种消极影响降到最低点。在制定预案的过程中,需要遵从科学、先进、系统、动态的原则,一旦预测的舆情发生,依照方案能够稳步实施,发现问题能够有效解决,出现变化能够动态调控。此外,可以结合现有的网络舆情监控技术,综合开发出一套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系统,可以从系统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舆情预警、热点自动发现、话题源头追踪、网民倾向性分析等功能入手,将前沿技术与舆情预警相结合,实现网络舆情危机的科学预防。

(二)构建完善的网络舆情管理机制

网络舆情的处理不仅依靠理论和方法,更重要的是把网络舆情危机处理落到实处,通过网络舆情预警建立起一套成熟的舆情管理机制,提高公安机关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能力。首先,需要成立专门的舆情处置机构,掌握处置舆情的主动权。现阶段公安部门繁多,业务复杂,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交互,难以形成一股合力,网络舆情不能再依赖于多部门的分工联动,而是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牵头把控、统筹协调,在舆情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协调各个部T应对。比如国内部分公安机关所设立的警察公共关系科,在网络舆情处置管理方面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其次,需要招纳一批专业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舆情处置人员,组成舆情危机处理小组,及时引导舆情走向,有效降低舆情危机所带来的危害,沉稳面对舆情危机的各种突况。此外,还需要将信息技术与管理机制相结合,利用舆情监测、舆情预警等网络舆情危机处置系统的建立,强化管理机制运行。

(三)强化网络舆情危机的处置工作

网络舆情危机发生后,公安机关依据舆情预案,即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防止舆情危机蔓延和恶化,在处置过程之中,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处置效能。

一是同步开展事件处置和危机应对工作。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除谣言所导致的舆情危机以外,大多数舆情危机来自于事件本身,如果事件无法得到妥善处理,舆情危机将难以得到平息。特别是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不论处理事件、应对危机的先后顺序如何,都会对舆情本身的发展起到反向推动作用,使得社会民众对舆情的处理过程持怀疑态度,对公安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损害。因此,危机处置机构应建立沟通顺畅、高效协调的联动机制,做到事件处置和危机应对同步实施,确保消息及时准确,舆论走向得到正确的引导。

二是第一时间权威信息,控制信息导向。在当今的网络环境中,每当网络舆情事件发生,第一位发声者往往主导了舆论的走向,公安机关一旦错失信息的最佳时间,虚假、偏激、显失公允的信息立马充斥整个舆论空间,将导致危机恶化,带来严重后果。因此,舆情危机发生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介入,以事件“第一定义者”的身份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公布事件的真实情况和最新进展,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

三是开放传播渠道,增强沟通意识。为了让公众更加清晰、全面地了解整个舆情事件的发展过程,公安机关要坚决从传统的“堵”的方式中脱离出来,用准确、及时、客观的新闻报道来满足大众的知情权,在舆论空间中最大限度地助推官方言论。特别是针对网民重点关注的事故原因、伤亡人数等问题,避免利用生硬的“官话”“套话”来与群众交流,要真真切切地回应民意,实实在在地做好舆情危机处置工作。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13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淄江中学学校发生任何级别的自然灾害、公共事件、社会稳定其他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学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支委会成员组成,成员由处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处室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谷歌"“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含有“淄江中学”及淄江中学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教体局预警提示,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上报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较大以上网络舆情要上报区教体局。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学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上级领导部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及时根据通稿,通过适当进行正面回复。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学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 ,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处室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处室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处室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由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外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处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学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处室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七、应急保障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14篇

网络舆情管理作为各级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项目,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已经变成网络舆情管理的主要内容。然而,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相关人员没有深入理解社会“网络舆情研判”的含义,简单的认为是地方政府紧急处理社会网络舆情的一种方法。文章主要从导致网上舆情分析研判受到瓶颈的原因出发,对构建网上舆情分析研判体系的核心技术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完善。

【关键词】网上舆情 研判体系 构建 量化指标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互联网技术已经成为思想、信息和文化等社会舆论的容器,同时也是世界各国治国理政和了解社会民情的一个平台。但由于计算机网络信息的传播和交流具有自由性、便捷性和无国界性的特点,人们能够随时随地查阅相关的信息资料和信息,使得信息源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形式。加上网络舆情极易受“匿名身份”的“网络非理性”影响,让人们容易出现非理性情绪与判断。如果各地政府缺少正确的疏导,极易让消息传播偏离正确的方向,从而加大社会风险的治理成本。因此,必须正确管理网上舆情,达到实时监控和引导网络舆论的目的。

1 导致网上舆情分析研判受到瓶颈的原因分析

1.1 数据挖掘技术欠缺

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来临,各级政府在网上舆情的管理上,需要准确分析、正确引导和认真管理民意,深入挖掘数据信息技术的优势。然而,在数据挖掘技术上,我国起步相对较晚,技术欠缺,加上我国高端的数据外挖掘人才不足,对保障大数据实时检索和准确分析,已经成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体系构建急需解决的问题。

1.2 缺少相应的量化指标体系

面对网络上的海量信息,如果对信息数据的真伪进行区分,对信息的影响程度进行判断,可有效了解掌握信息数据的社会正负效应,但相关信息技术管理缺少相应的量化指标体系,从而给计算机技术实时分析、评判网络舆情形成的技术性带来影响。

1.3 应急以及引导系统不完善

相关人员通过对网络舆情信息源进行分析后,发现网络舆情的信息源,并加以正确引导,但由于网络舆情应急处理和引导系统不完善,不能及时对网络舆情的处理进行响应,一旦出现非理性舆情信息源,势必会给社会稳定秩序带来影响。

2 构建网上舆情分析研判体系的核心技术

2.1 构建完善的数据库,并形成管理机制

相关人员在构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按照网络舆情发展的快速聚集和迅速响应的特点,明确锁定网络舆情信息源,对非理性的网络舆情进行处理,加快正确引导网络舆情的扩散速度。然后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实时监控互联网数据传输的数据流量,分析比较数据库中储存的信息数据,从而形成数据库的频度分析。此外,还应按照频度分析整理网络舆情,形成一个完整的网络舆情动态化系统,从而建立相应的网络舆情数据库对收集信息进行储存。例如相关负责人应加快完善舆情队伍建设脚步,培育吸纳优秀的团队,争取领袖意见,和人们团结起来,构建一个舆情工作队伍。同时,建立一个“上下左右”合纵连横的联动体系,优化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部门、各省与各部门之间的舆情工作格局,建立舆情研究机制,加大舆情社会环境的治理力度,对网络舆情的传播行为加以规范,从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2 建立完善的在线研判体系

相应人员在建立网络舆情的在线研判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按照网络舆情收集、整理机制而建立的网络舆情数据库,充分考虑网络舆情的集中度、舆情传播手段、信息频度、舆情信息影响的人群范围、响应的网络客户量及舆情信息分布地理范围,构建一个完整的网络舆情研判量化指标机制,通过对网络舆情的信息可信度进行分析比对,跟踪网络舆情的信息源,在线研判网络舆情的真伪,并将这些舆情传播程序和舆情公信度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当中,为负责人决策提供有利依据。

2.3 制定有效的引导系统及应对预案

相关人员在制定有效的引导系统及应急预案前,应详细分析计算机网络技术传播的特点,从计算机信息传播的基本原理、传播方式和网络舆情传播的特点着手,充分考虑我国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地区与部门特点及具体管理措施,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按照网络舆情研判所收集的网络舆情、传播速度和公信度反馈给相关部门,以此响应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实现网络正面舆情引导,化解负面舆情的目标。例如建立一个全面365天,每天24小时的舆情监测机制,建立完善“人工+技术”的立体化监测预案体系,并编制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舆论区域的不间断重点巡查制度,通过风险评估机制与突发事件监测机制对的重大政策、活动和工程进行评估,做足预案,制定有效的舆情应对操作手册,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和第一时间报告,为突发舆情事件的处理争取事件。此外,制定舆情预警标准,设定红、橙、黄、绿和蓝等等级不同的预警方案,对网络舆情的真伪进行区分,从而加强舆情预警的可靠性与及时性。

3 结束语

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是一种顺应社会民情、改变执政方式和提升自身执政能力的指标,也是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和舆情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实际管理网络舆情的过程中,必须构建完善的数据库,并形成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在线研判体系和制定有效的引导系统及应对预案,有效解决社会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的热点,从而提升各级党组织与正确解决情危机的能力,树立国家与政府机关在社会的威信。

参考文献

[1]玄文启.基于网上舆情分析研判体系构建的思考[J].中国科技信息,2014(01):77-78.

[2]徐迪.网络舆情研判指标体系与理论模型建构研究[J].现代情报,2013,33(10):6-11.

[3]刘金荣.基于动态演变路径的网络舆情研判体系构建[J].图书馆学研究,2013(05):32-35.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第15篇

关键词:社会矛盾化解;涉检网络舆情;应对机制

一、涉检网络舆情危机的概念及特点

(一)涉检网络舆情危机的概念

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网络空间的映射,是社会舆情的直接反映。而涉检网络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涉检相关事件、行为、问题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众多网民通过互联网发表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国内外网络媒体和网络受众关注的,对检察工作或检察队伍的事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带有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的汇总。涉检网络舆情主要通过网络新闻评论、BBS 论坛、博客、即时通讯软件以及日益壮大的微博等多种途径共同反映而形成。

(二)涉检网络舆情的特点

涉检网络舆情与一般意义的网络舆情有很多共同性,如突发性、广泛性、难以控制性等,但也有自身的一些特点:

1、对象特定性。涉检网络舆情的关注点是检察人员、检察机关和与检察机关相关的业务活动,他是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使检察权以及与检察人员自身的有关情况加以关注。

2、敏感度更高。从目前的情形来看,凡是涉及权力因素的事件,往往容易形成网络舆情甚至网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所办理的案件如职务犯罪案件,涉及案件当事人的名誉、地位、人身自由,影响大、敏感度高,比其他事件更加容易引起大众的关注。

3、持续时间相对较长。由于涉检网络舆情对象的特殊性,舆情对涉检案件的关注往往因案件本身的复杂而持续扩大,网民对相关事件的关注一直要持续到事情处理结束,甚至在处理之后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因此,涉检网络舆情危机的持续时间会更长。

二、基层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危机的起因

(一)自身办案质量不高引起案件瑕疵。在检察工作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存在对办案质量标准认识不统一,对办案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工作疏漏等现象,致使发生案件质量问题,损害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执法形象。

(二)少数干警滥用检察权,,破坏司法公正。不可否认,在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内部队伍建设的同时,也存在极少部分干警执法不严、、的现象,使网民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机制和检察队伍形象产生不满。

(三)部分群众对法律、制度的误解以及个别网民曲解、捏造事实。网络的开放性使得网络很容易成为网民们发泄情绪的空间,很多舆情表达伴随着一些非理性化的情绪。部分群众对法律依据和相关制度本身不够了解,对官方不信任,存在先入为主的错误观念,加上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有意掩盖事实真相,利用部分网民对官方的不信任,发动网民通过舆情来宣泄情绪化、偏差性的言论并企图产生共鸣,给检察机关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基层检察院应对与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不够、思想滞后

部分检察机关关于网络舆论的认识,更多的停留在检察机关主动向网络媒体提供办理案件和队伍建设的新闻素材的认识层面上。而对于敏感、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问题关注不够,对网络舆情危机的影响力估计不足。造成在面对网络舆情时,消极防御应对较多、积极抢占先机引导偏少,简单粗暴应对多、合理引导平息少。

(二)网络舆情危机处置机制不健全

目前,对于网络舆情危机处置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也不例外。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08年开始编辑《涉检网络舆情》和《政法网络舆情》周刊,但其侧重点放在收集涉及检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的网络舆情上,而在如何应对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危机方面显得相对薄弱,全国检察系统基本上未形成处置舆情应对机制。

(三)硬件设施保障缺乏

根据我国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属于单位,因此,检察机关存在内网(检察系统内部网站)和外网(互联网)的严格区分,而且外网的设立严重不足。大多数基层院接入因特网的电脑很少,往往集中于中层以上领导手中,普通干警基本在工作时间没机会上互联网,与网络的疏离使得干警对网络舆情缺乏关注和深刻理解。

(四)分析应对和应对能力较弱

一旦发生网络事件,一些基层院的领导不能正确面对,发表一些前后矛盾的言论,使网络舆情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遭到网友的新一轮攻击。有的时候,在网络事件面前,一些检察机关没有统一口径,有的甚至个人直接面对媒体发表看法,有的直接与网友进行争论,使网络舆情变的不可控,极大的损坏了检察机关的形象。

四、基层检察院建立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应对机制的构想

(一)建立涉检网络舆情组织保障、控制机制。一是成立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领导小组,明确由专门人员负责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应对和评估工作。二是由专职人员负责对涉及本院的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随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在发现涉检网络舆情或突发事件后及时进行预警与信息上报。三是由专门人员负责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总结和甄别筛选,通过跟踪分析和研判,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热点和焦点,并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按照涉检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一般、轻微四个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形成舆情危机,立即启动处置舆情危机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二)建立涉检网络舆情积极应对、引导机制。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出现网络舆情信息时快速反应,使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正确、权威的检务信息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工作情况。这样处置网络舆情就可以防患于未然,防止网络舆情事件继续扩大化,正所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当舆情危机发生时,情况不明朗、信息不完整,极易导致人们主观猜测与种种传闻。因此,通过新闻发言人,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会,及时、准确、持续地信息,有利于减少流言和谣言传播,及时让媒体了解事件真相,杜绝小道消息和杜撰新闻占据舆论空间,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同时也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危机处理中争取到广泛的理解、合作与支持。三是建立应对网络舆情诚信机制。网络舆情危机形成后,要以尊重客观事实为第一原则,以客观诚恳的态度对待网民披露的检察信息,虚心接受网络监督,对于网络发现的工作问题和人员问题,不护短、不避讳。以理性、平和、冷静、开放的姿态与网络、媒体对话,维护和打造检察机关的良好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