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

(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三资”等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范围

对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及涉农社区“两委”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任期内(2016年3月--2020年11月)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同步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1.本村财务收支情况;2.本村债权债务情况;3.政府拨付、社会捐赠和扶贫的款项、物资和管理的使用情况;4.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5.本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担保、出让、入股情况,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经济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三资”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支出是否符合程序和规定,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等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侵占、挪用、平调集体“三资”和长期占用集体“三资”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三资”处置

主要审计:集体“三资”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三资”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

主要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存在新增债务;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债权;发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应收尽收等。

3.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

主要审计:集体资源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是否存在擅自转让土地经营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仗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

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项目落实和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

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以“一事一议”名义强行要求农民捐款、集资等。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三、组织机构

我镇成立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由党、政正职任双组长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主管综合服务中心的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具体主抓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兼任,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自审的形式开展村“两委”干部换届离任审计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乡镇街组织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有利于强化村级“三资”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二)强化审计力量

各乡镇街要加强审计力量,配齐审计人员,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三)规范审计程序

按照《省农村审计条例》的要求,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确保审计质量。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公开审计结果

乡镇街审计小组自审完成后,形成书面审计结论,报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作为考核、选拔村和社区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对审计中应该移交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机关及司法等有关部门查处。对故意隐瞒案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审计目的通过这次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内的功过是非,帮助选民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民办实事的好干部,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推进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二、审计主体及人员、经费安排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农经工作人员实施专项审计,农经工作人员不足的乡(镇)要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抽调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同时申请解决必要的专项审计工作经费;县局农经站负责专项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三、审计对象本次审计对象是全县行使村集体及村(居)委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居)委会成员。四、审计涉及的时间范围本次审计涉及的时间范围原则上从20__年10月至20__年9月,即第六届村(居)委会成员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如果审计中发现重大经济问题的,可视情况向前追溯。五、审计方式本次审计采取送达审计和实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收齐各村(居)委会会计资料,集中在乡(镇)政府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居)委会,审计人员必须进村(居)实施实地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问题的,更要实施实地审计。对已经实行“村账乡”的,县农经站将对乡(镇)的审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六、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的内容主要是村级集体财务运行情况,审计重点包括:(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1、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3、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4、村级债务是否下降;5、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民主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真正发挥了作用;6、农民在办理建房、结婚、户口、外出务工等手续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费等行为;7、农民负担是否出现加重和反弹现象。(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1、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2、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3、是否存在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4、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5、实行“村账乡”的村是否实行报账制,有无按时记账;6、是否因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引发群众和越级上访,发生的群众件是否已经得到了妥善调处。(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1、集体资产处置。是否落实了资产台账制度,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2、债权、债务管理。(1)村级举债是否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2)是否存在以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3)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4)是否存在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和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等情况;(5)是否发生新的不良债务,有无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办法。3、土地发包、承包。(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全面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全部发放到户;(2)是否存在违法收回和随意调整农户承包土地的做法;(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规范有序,有无强迫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截留农户土地流转收入的现象;(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地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有无将土地承包纠纷矛盾上交和扩大化的做法;(5)“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有无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6)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7)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完整。4、专项资金管理。(1)上级划拨或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挪用、滥用现象;(2)土地补偿费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截留、挪用、抵扣、平分行为;(3)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5、财务公开。(1)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2)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效,有无以理事会、路委会、桥委会等民间组织名义要求农民超标准筹资投劳,规避“一事一议”项目管理部门监管的做法。(四)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或反应强烈的其他热点问题。七、审计步骤(一)审计准备阶段(10月10日前)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三项准备:一是组织准备。各乡(镇)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计划,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抽调高素质的专业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二是资料准备。各乡(镇)要了解村(居)委会的各项管理制度,下发审计 通知书督促村(居)委会及时完成账务处理,按时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三是审计方案准备。各乡(镇)要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和确定审计进程等。(二)审计实施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5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审查会计账册、会议记录、合同协议等资料,从这些资料中发现一般性问题或弊端,并进一步查找问题线索和源头;二是对重点经济项目进行审查,如对土地补偿费、扶贫开发资金、道路房屋建造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查;三是开展调查,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访问有关知情人员,对村(居)委会干部任职期间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解,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四是搜集整理好相关审计证据。在这一阶段,县局农经站将组织督查组下到乡村进行督促指导和重点抽查。(三)审计报告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所掌握的审计资料进行分析,对离任村(居)委会干部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拟出审计报告。村(居)委会干部的经济责任包括经营管理责任、财务责任、财经法纪责任等方面,在评价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既揭露问题,也肯定成绩。在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主观与客观、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审计报告经审计小组全体讨论后,要与被审计的村(居)委会干部见面,征询意见。如被审计村(居)委会干部提出不同意见的,审计人员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的向被审计村(居)委会干部作出全面解释;二是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意见,报经领导批准后,要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以举债为名从中牟利以及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还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审计结果要以公开栏的形式向全体村(居)民公开;四是审计工作全部结束后,要汇总填制《__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统计表》(附后),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于10月31日前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同时报县局农经站和县换届选举办公室。八、工作要求1、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推进和扩大农村综合改革成果。2、审计小组至少要配备2名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主审。有条件的可由一名会计师主审,一名助理会计师协审。3、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要以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搜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一丝不苟,不得主观臆断、马虎了事。4、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廉洁奉公,除必要的生活保障外,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借机刁难,不准故意泄漏审计事项,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离任交接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比照本方案执行。

第二条离任交接内容

一、工作目标任务交接:年度/月度工作目标、预算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重大事故及善后处理情况、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档案资料交接: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业务档案、工作档案。

三、资产交接:固定资产、公用财物、个人保管的公物。

四、社会关系交接:日常工作相关的政府机构、服务机构等社会关系,供应商、厂家等业务单位的清单及联系方式。

五、离任审计结果交接。

六、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交接。

第三条离任交接职责

一、离任者对移交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离任者上级负责对离任者的工作交接进行审核。

三、接任者负责对接收的工作进行查对核实。

四、人事中心负责对交接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监办和协调。

五、财务中心负责离任审计。

第四条离任交接程序和方法

人事中心负责离任管理的组织工作,必要时可组成网工作组,制定成员分工和工作实施计划。人事中心负责向离任者、分管上级、接任者、财务中心等发送《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并组织监督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一、离任审计。财务中心在接到《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后,按《离任审计暂行方案》在一周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未经离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不能进行离任交接。

二、财务交接。在方案时间内,财务签字权自然人从原任转为新任人员,凡发文后原任人员签字的财务帐单一律无效,财务收支等情况应在随后签署的《离任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中予以明确。

三、工作交接。

1、交接时间:一般在方案时间一周内完成交接。

2、交接仪式:交接工作由人事中心主持,离任者、接任者、直接上级及人事中心负责人在《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生效。

3、资料保存:《离任工作交接清单》归公司保管。

第五条离任交接纪律

一、离任者须充分配合交接工作,不得借故拖延交接时间。未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离任相关手续及工资、福利发放。

二、对正在办理、尚未完结的工作,离任者应详细说明情况,明确工作程序及重点,有责任继续给予工作支持,以保证后续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三、交接的资产、资料损坏、丢失,致使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离任者负责赔偿。

四、工作交接后发现离任者隐瞒未报的待处理事项,若离任者仍在公司任职,由离任者负责处理。

五、因接任者对接收资产、资料未认真核对,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或工作不能延续的,由接任者负责赔偿。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审计目的

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既能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的工作业绩,也能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既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需要,也是村级组织换届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目的是明确村“两委”干部责任、规范离任程序,有利于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审计对象和重点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审计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一)村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财务收支情况。

(三)债务债权情况。

(四)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五)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六)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七)本村半数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严格审计程序   

审计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的基本程序进行。采取市级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审计相结合的办法。乡镇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确定工作分工,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安排审计人员,按规定组成审计组。审计组要吸收经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组织成员参加,认真听取理财小组成员的意见,切实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审计结束后,以审计村为单位形成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向全村村民公布,留有影像资料,接受群众监督。要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档案。 

四、审计要求

本次村“两委”换届前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乡镇要采取聘请第三方会计人员进行审计,要求每个乡镇村村审,本辖区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第三方审计前,各乡镇要首先成立审计小组,进行先审。由各乡镇主管副职任组长、乡镇农经站、财政所、村民主理财小组等人员组成审计组。第三方审计本着先难后易的顺序开展工作,首先是对少数村的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信访矛盾突出的将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再是对10%的试点村开展审计,最后对村情稳定、没有上访现象的村进行审计。

五、审计范围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范围:从2015年至2017年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村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事项前,必须接受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六、审计计划

3月29日召开动员培训会;3月31日前各乡镇具体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市农业局农经站;4月25日前完成农村“两委”换届前的村干部审计工作。

七、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以及各乡镇主管副职为副组长,成员为农经站全体成员以及各乡镇农经站长的领导小组。乡镇要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乡镇农经站为审计直接负责人,精心组织好本次换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农业局将巡回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程序不规范等影响审计工作开展等问题,及时发现、尽早解决。加大对重点村、难点村的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审计中的问题。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现阶段农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1.1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

中办发17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角度,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认真开展和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1.2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作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保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不受侵犯,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有利于落实、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制。有利于全面、公正地考察和使用干部。

2.农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

2.1加强领导,制定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审计工作经费

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把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事关村级换届选举、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积极部署,狠抓落实。组织、监察等部门联合下发相关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区、镇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按照上级工作布署,采取交叉审计、区镇联合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等各种不同方式,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并下达了审计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2加强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这次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自身情况对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组织他们系统地学习了市、区审计工作方案,《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厦门市农村财务审计条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熟悉区、镇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培训提高了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为开展审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3严格审计工作程序,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各审计小组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时,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厦门市农村财务审计条例》、《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审计工作规程,依法开展审计工作。一是提前三天下发审计通知书,将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完成后坚持十天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倾听被审计村及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意见。二是开展审计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耐心、细致地查阅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承包合同等有关资料,对有凝问的开支做好审计工作记录,对涉嫌违法乱纪的开支,认真做好原始材料的记录和复印,取得第一手资料。三是正确处理问题,客观公正评价。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分清不同性质的情况,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理,该整改的要求被审计村及时整改,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及时办理移交,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对村干部任期内各项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把握审计资料规范。做到有原始资料复印件,有证明材料,有审计报告,有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书等资料,做到资料齐全,立卷归档。

2.4督促落实整改,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在于落实整改。审计结论下发后,各审计组及时跟踪督促被审计村(居)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要求被审计村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十五天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清退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退,该补办材料和手续的及时补办,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材料报区农业局备案。二是要求被审计村针对审计后还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三是要求被审计村严格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村级财务的透明度,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通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为组织部门进一步准确考核、选拔村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3.农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存在一定缺失

部分村超标准发放村干部补贴、奖金;违反规定报支村干部养老保险,发放村两委委员交通通讯补贴。如审计发现34个村(居)未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巧立明目发放村干部补贴、奖金;23个村违规报支村干部养老保险;11个村(居)发放村两委委员交通通讯补贴。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自2016年以来,武穴市审计局首次将自然资源资产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试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合近两年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实践,对武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审计,如何做的更久、更远、更好谈谈个人的认识和思考。 

 

一、弄懂弄通“两办”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精神,掌握基本审计技能。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评价标准、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等事项,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操作规范,探索并逐步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标志着我国全新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武穴审计机关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充分领会对实行自然资源审计的要求、重点关注的领域及审计内容。组织机关业务科室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举办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网络培训班,丰富自然资源审计理论,强化自然资源信息化审计思维,增强大数据审计观念。利用春训,组织机关全体审计人员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和理解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部署,认真学习资源环境领域的专业知识,以审计规范保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推进资源环境审计建设。 

 

二、结合实际制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案,确保做好服务改革工作。按照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鄂审经责发〔2016〕129号)及武穴市委、市政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武穴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开展对石佛寺镇、大金镇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情况审计试点工作。 

 

为了能保质保量完成省审计厅、武穴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深化改革任务, 武穴市审计局组织分管领导、相关业务审计人员赴外地学习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武穴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审计方案》,该方案明确了审计原则、审计对象、委托审计、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组织领导、审计报告及评价、审计成果运用。并详细提出了土地资源资产、水资源资产、森林资源资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审计关注重点。同时也对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以期更好的确保整个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因地制宜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突出不同部门的审计重点。探索建立“届度全审、离任必审、重点轮审、常规抽审”的审计计划管理制度。每届内各镇(处)必须全覆盖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必审,重点镇处、水库、林场、矿山届内必须轮审一次,每年结合全市实际、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需要安排常规抽审。因地制宜确定审计重点: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在审计对象上,建立健全以镇(处)党政主要领导为审计监督主体,横向到部门到国土、林业、水务、环保、农业、畜牧、城管、卫计等,纵向到村、林场、水库的审计监督网格体系,将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地方、部门、企业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7篇

1村“两委”换届离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1.1农村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在村干部任期内,农民在农、林、牧、副、渔各方面得收入是否增长,村集体的资产发展是否壮大,村集体的经济项目等是否实行了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承包的上交款有没有做到及时的清收,对于那些有争议的承包条款有没有提出协商等。

1.2财务的收支情况在多的乡镇中,各项的财务的收支情况是否详细,有没有坐收坐支的现象;债务债权是否真实,有没有隐瞒的情况;有无挪用、侵占集体资产或者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存不存在变相给村干部发奖金或者补贴的问题等。

1.3签订的承包合同在一些乡镇在对集体资源的租赁过程还不尽规范,在签订合同上还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是否有低价合同、人情合同的现象;实行承包、租赁的手续是否完备;有没有出现非法转让、或者买卖集体资源的现象等。

1.4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发给各家各户的补贴金以及社会捐赠等有没有做到足额发放;集体承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操作等。

2村“两委”换届离任审计对策和建议

2.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村“两委”换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3]。做好这项工作,不但可以对前一任村干部的业绩进行公证客观的评价,而且还有利于村民选出公证廉洁的下一任村干部。所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须通过精心的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将村“两委”换届离任经济责任制审计工作开展好,确保村“两委”的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2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村“两委”选举工作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措施,其中各项工作都影响着选举工作的质量,村干部换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是直接关系干部在任期内的政绩及廉政情况,所以对于离任审计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好,要广泛宣传发动,召开会议,详细布置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并且对参与审计工作中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离任审计工作。

2.3成立机构,形成合力由于村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时间比较紧张、任务重,所以必须要进行合理的安排,否则审计工作就会流于形式,从而达不到为选举奠定基础的目的。所以,在进行离任审计工作时,上级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起来,由县政府组织成立专门的换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参与到工作中去,从而保证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为选举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2.4拟定方案,有序工作对于离任审计工作,其审计的范围涉及很广,时间跨度也有3a,包括的内容比较多,如财务收支、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债务债权等,但是审计的时间却只有短短的30d,所以必须按照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来组织实施审计工作。针对方法[4],可以采取2种方法,即送达审计和就地审计;在步骤上,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及制定的方案进行,绝对不能敷衍了事,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对所有内容完成审计工作。

2.5集中精力,认真工作在开始离任审计工作时,小组的成员接到任务后应当立即深入村组开展工作,并且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计报酬。在审计过程中,要做到“两个结合”,即要将帐外调查与帐内审计相结合、群众参与与审计小组审计相结合,这样才能使审计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审计工作结束以后,为使村的财务公开透明,让群众一目了然,应当对审计的结果在村里进行公示,以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3结语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8篇

当前离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临时性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影响审计质量领导干部的调任、免职、辞职等情况一般发生时间比较突然,在上一年度编制审计计划时存在难以预计、预测的情况,此时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离任个人和单位进行审计,会受到会计师事务所已有业务的影响。加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良莠不齐,内部人员水平配置也是参差不齐,往往在业务繁忙的上半年一个注册会计师要做数个项目,分身无术,因此他接受的一些临时性委托业务,就会安排给那些缺乏经验的实习生做,造成审计报告需要多次修改、质量不高;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不及时等情况的出现。审计对象不够全面地勘局离任审计的对象为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责任人,没有包括不兼任行政职务的党委领导干部和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在党、政分设的情况下,有的时候重大决策是由党委作出的,如果在岗位变动时对这部分干部不进行离任审计的话,无疑缺少一道有力的监督屏障,有可能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一个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发展、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决策等全貌。离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难以规范离任审计是要对被审计者整个任期内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等进行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审计。当被审计者的任期较长而离任审计时间要求较快的情况下,往往导致审计内容不够全面、问题难以深入等情况的出现。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难以准确界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这些责任的界定既涉及到责任依据问题,也涉及到界定标准问题,对其进行准确界定存在一定困难。由此也造成了审计评价内容不明确,对责任人的成绩和问题分析过于全面化或避重就轻;加上审计人员自身水平限制,对经济责任的评价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评价难以理解或结论过于绝对化等等。审计对象的责任追究法规欠完善离任审计的目的就是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委托人采取相应行动的依据。因此,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应由被审计对象承担的责任,必须予以追究,这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应有之义。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普遍存在“先离后审”的情况,离任审计大多流于形式,审计结论作为干部离任依据的作用实际无从发挥。并且,经济责任审计在问责方面存在问责实施过程不公开、问责主体资格不明确、问责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管理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地勘单位都没有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大部分仅是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其他的管理信息、决策信息等还不能实时共享,在审计时仅仅会计数据可以相对比较完整获得,而其他方面的资料依赖于人的主观回忆或者查询纸质档案来获得,这就导致有些信息和资料不能及时、准确、完整掌握,从而影响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质量和时效。

完善离任审计的建议

多对几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筛选,最后确定二、三家较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常规性审计业务委托,同时,把次年一些可能发生的临时性审计委托业务也与其进行约定。比如,一旦接受临时性委托的审计业务,保证出多少人力,其中保证有几名注册会计师,在多长时间内完成外勤工作,多长时间内拿出审计初稿,多长时间内拿出正式审计报告,如果违约将承担何种责任等。为保证审计质量,可以优先考虑以前年度审计质量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也要挖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他们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良性竞争,给地勘单位离任审计增加多种选择,降低审计风险。扩大离任审计对象范围,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监督地勘局可以在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的基础上,增加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和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正职领导干部应该包括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和党委正职领导干部。地勘局的审计对象与中央和省里保持一致,有利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监督,全面反映单位的发展、决策和队伍建设的情况,增强领导干部团队工作责任心、强化履职意识,也便于领导干部在不同领域间的横向流动。规范离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精心制定离任审计方案,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首先,做好交底工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受托机构接受干部管理部门委托开展工作并向其提交审计结果报告,是一种“被动”而非主动的审计行为,所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项目的时候,要召集其审计负责人开审计交待会,把本次审计的目的、范围交待清楚。其次,审计人员进场后,委托方要召集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开审计进点会,委托方申明此次审计的内容、范围和目的,并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介绍,重点掌握其工作思路、工作举措,梳理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决策、重点工作,以及被审计单位,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为顺利开展审计打下良好基础。最后,会计师事务所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离任审计方案,方案要尽量体现针对性,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被审计对象的履职过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另外,考虑到任期经济审计的效率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往往会利用其他部门的审计结果。如利用纪检监察部门、其他社会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内审等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对此,在审计报告中应着重加以说明。

作者:郑芳波 单位:浙江省测绘大队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9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是特指我国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已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机关的一项职责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近些年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有效手段”,已在全国普遍推开,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但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情况却不令人满意,相关部门未能很好地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管理的依据。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绝大多数是领导干部调离岗位或转任、升任后才进行审计,除领导干部违法问题外,一些违规违纪问题难以追究,产生了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审计与结果运用脱节的现象,大大降低了监督的效率与质量,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审计威信。笔者认为,要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应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一、合理确定审计方式,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与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

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许多地方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具体操作上,对于领导干部的任免大部分都是先任免后审计,有的地方基本上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这不仅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效果,而且也造成了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的目的不明确,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要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干部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其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应合理确定审计的方式,防止审计与干部监督管理相脱节。就目前情况看,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采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先审计后离任”方式。这是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的有效原则和手段。它能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为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干部提供准确的依据。

2.“先离任,后审计,再任免”方式。这种方式能够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提高其权威性,对于审计成果的利用能达到较好的效果。对调任新岗位任职的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办理工作和财物交接,并写出任期经济工作及职责履行情况报告,新岗位作为职务,审计后,再作正式任职。对免职、辞职、退休的领导干部,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群众意见大、举报多、疑点多的干部,严格执行“先审计,后任免”,即“离任者”先离岗待命,待审计后依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做出安排。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改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积极创造条件将监督关口前移。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原则”,有重点地确定一定数量的审计项目,并逐步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执法执纪部门、预算经费数额大的部门与单位,可实行“任中审一次、离任必审”;对预算经费数额较大的政府各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政府驻外及派出机构等,可实行“任中抽审,离任必审”;对预算经费数额较小的政府各部门、派及预算经费较小的群众团体,可实行“任中抽审、离任抽审”。为有利于经济责任的界定和审计结果的落实,计划安排要做到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逐步扩大任中审计的比重。

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推进审计成果利用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之后,审计机关要对被审计者本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评价,向本级政府或组织部门提交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这是审计的必经程序。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反映经济责任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载体,是党委和政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媒介。 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目的在于:一要便于报告使用者阅读;二要内容符合报告使用者的要求;三提供信息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和反映被审计者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及绩效、廉洁自律情况。但在审计实践中,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存在主题不够突出、分析缺乏新意、语言不够简洁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报告的质量与利用价值。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

笔者认为编写时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突出审计重点,力求把重要问题说清、说透,不能主次不分、事无巨细地反映。其次,文字力求简明易懂,专业术语要尽量少用或不用,经济指标分析、审计查明事实的叙述、业绩的总结、问题的定性等均应用通俗的语言,切忌绕弯子。然后,审计事实必须有相应的审计证据作支撑,经济责任界定要准确。最后要把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入口关。因为被审计者一般不经手财政、财务的具体收支事项,对此应经过分析,本着对审计事实负责、对被审计者负责的态度,将与被审计者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列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畴。

三、规范成果转化机制,确保审计成果利用

1.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制度

从利用原则、程序、内容上明确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权限与职责,并对审计成果利用的方式、要求、考核、反馈、责任追究方面作明确统一的规定。在利用原则上,按照党管干部和分级、分职能管理的原则,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统一负责协调;在利用程序上,强调各相关部门在接到审计结论后三个月内负责落实、利用,并将利用情况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在利用内容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权限内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利用情况分别归入审计档案、干部实绩档案、廉政档案。在责任追究方面,对违反规定和要求应承担的责任也要作具体规定。明确审计部门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部门之间相互协调、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措施和规范,防止出现审计结果与组织人事部门的任用结果出现偏差等方面的问题,达到查漏补缺、防微杜渐的目的。

2.通过建章立制把干部任免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

要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轮岗等事项前,未经审计不得办理调离手续、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凡领导干部职务调整时审计结果要作为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的直接参考依据,没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不研究干部任免。对在任期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所在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重用,防止出现审计成果利用与干部管理监督相脱节的现象。

四、加强部门协调,促进审计成果利用

1.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提出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重大事项安排,召集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事项;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向审计机关提供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的有关情况,对审计移送(建议)的问题作进一步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审计机关;组织人事机关负责提出年度审计项目的建议名单,向审计机关通报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的有关情况,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审计机关督促被审计领导干部落实整改措施;审计机关负责分配工作计划,指导业务开展,实施审计任务,并保证审计质量。通过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协调,形成整体联动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

2.加强各级审计机关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在一些大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中,上级审计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管辖范围内各区、县(市)的审计力量,并可把一些审计内容分解委托给下级审计机关进行查证,下级审计机关也应主动配合。各级审计机关只有做到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和支持,才能形成合力。

五、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审计成果利用

1.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公开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对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综合评价,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于那些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表彰和宣传,而对于那些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损公肥私或者,给国家财产造成浪费损失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警示、教育和制约。同时,在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把审计结果报告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向群众公开,可以保证政务公开中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加强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另外,应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之一,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

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案件移交、查处跟踪机制

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大对案件移交、查处跟踪的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经济问题要敢于碰硬,该移交的坚决移交。同时,对移交案件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一定要跟踪到底,不能不了了之。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要做好移交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审计部门。

3.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

不同部门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确定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形成评价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

4.建立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制度

审计机关每年将审计结果归纳、总结,形成审计结果综合分析报告,向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报告,从审计结果中分析、把握对干部权力使用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于普遍性、多发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用制度堵塞和防止漏洞,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2007年-2008年有关离任审计文章[J]. 会计之友.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2007年-2008年有关离任审计文章[j]. 会计之友.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经济责任; 离任审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2007年-2008年有关离任审计文章[J]. 会计之友.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13篇

离任审计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和机制上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洁的重要举措。如何防止干部离任审计“走马观花”?

首先,要实行“先审计、后离任”的审计监督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离任审计“走马观花”。要按照中央五部委“通知”要求,“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扎实贯彻执行“先审计、后离任”的审计制度,做到单位“一把手”有离必审、先审后离。要改革传统的“重任后审计、轻任中监督”的模式,大力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监督“关口”前移,多在平常的“任中审计”上下功夫,避免某些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出现监督真空。

其次,要实行“谁失职、谁担责”的干部监管体制,从制度上防止离任审计“走马观花”。要充分发挥离任审计的监督职能,使审计成果真正得到运用,避免干部审计与使用上的“两张皮”现象。要增加领导干部试用期,在单位“一把手”调任之前,不管是提拔还是平调,该干部任命前要增加一个试用期,给离任审计留有充足的时间。待审计终结后,再视其审计结果,予以正式任命。这样做,不仅有利于组织部门客观地评价干部和正确地使用干部,也可以解决离任审计中审计处理滞后的问题,避免“审”、“用”脱节的现象,真正使“离任者走得明白、接任者家底清楚”,审计效果得到凸现。要将审计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不管审计结果是好是坏,审计结果报告都将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今后干部任用的依据。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14篇

2014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提请的《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发给省人大代表、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并在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地方立法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昌带队赴台州进行立法调研;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派员赴杭州、仙居、临安、云和等地进行立法调研,听取当地省人大代表、政府及有关部门、立法基层联系点等方面的意见。9月3日,召开座谈会,听取省人大代表、省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一位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立法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地、各方面的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对草案作了多次研究、修改,并于9月5日召开全体会议对草案进行逐条研究。草案的有关修改情况已与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作了沟通。9月9日,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审议,提出了草案修改稿。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现将审议修改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政府职责。草案第四条规定,实行各级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些地方提出,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当强化水土保持政府管理责任,落实政府责任追究制度。为此,建议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要求,补充完善以下内容:一是明确规定水土保持工作实行水土流失责任终身追究制。二是增加有关审计监督的规定,明确审计部门应当将水土保持情况纳入资源环境保护审计范围,并将审计结果作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规定未完成水土保持目标任务致使水土保持状况恶化的,上级政府应当追究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此外,根据一些地方的意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作了相应规定。(草案修改稿第四条,第五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二、关于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的划定。草案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水土保持规划应当明确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的具体范围,具体的划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有的地方和部门提出,由各级水土保持规划来划定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的具体范围,容易产生各地在标准的把握尺度上不一致,同一地形地貌划定混乱的问题,建议由省水土保持规划统一划定。省政府办公厅也提出了相同建议。为此,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的具体范围,由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草案修改稿第八条第二款)

三、关于垦造耕地的水土保持工作。草案第十八条对在垦造耕地工作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作了规定。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一些地方和部门提出,在利用低丘缓坡垦造耕地等土地整治工作中,一些地方违规开发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的现象比较严重。为了防止在低丘缓坡的开发利用过程中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条例对此应予进一步规范。为此,建议增加一款规定:“利用低丘缓坡垦造耕地等土地整治项目,应当符合水土保持规划,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同时,将草案第十八条作为第二款,修改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农业、林业、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参加垦造耕地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论证、施工过程监督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保证垦造耕地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草案修改稿第十八条)

四、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草案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水土保持方案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属地审批为主,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经确认有严重水土流失隐患的,按照项目审批权限报省或者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有的地方和部门提出,实践中确认生产建设项目是否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隐患比较困难,不宜作为确定审批权限的依据,同时,草案对设区的市和省的审批权限界定也不够清晰。为此,经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水利厅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沟通协调,按照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的要求,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国家和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草案修改稿第二十条第二款)

五、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备案。有的地方和部门提出,为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为,保障当事人权益,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条例应当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和备案时点、审批时限等程序内容作出规定。为此,建议增加以下内容:一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或者备案。二是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之日起十二个工作日内,收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在收到水土保持登记表时即予备案,并规定了不予批准的几种情形。三是增加了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批准,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草案修改稿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

六、其他

1.草案第二十五条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地表土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作了规定。有的地方提出,实践中由于地表土剥离与利用的信息不对称,造成地表土的剥离与利用相脱节,影响了剥离地表土的合理调配和有效利用。为此,建议增加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生产建设项目地表土信息平台,为地表土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提供信息服务。”(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2.草案第三十一条对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有的地方提出,该条规定过于笼统,应当对行政机关具体的违法行为予以细化,促进依法行政。为此,建议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意见,对草案第三十二条设置的行政处罚幅度作了修改。(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此外,还对草案作了一些文字修改和条款顺序的调整。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范文第15篇

关键词:企业经济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结果利用

现实情况表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这严重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国有化企业改革中应起到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审计结果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经济责任审计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针对现有的一些问题,我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做几点分析总结,探索解决之路,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对企业进行更好的管理,也可以更好的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与管理。可以规范企业领导干部自身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对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它包括离任经济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不同的被审计对象,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划分为党政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与国企领导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划分是从政企分离的现代化改革角度出发。由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在工作内容、管理与职责运行的不同,这样划分可以使审计部门有重点地对审计对象开展审计工作。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主要负责人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来监督、评价和鉴定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其中,离任经济审计是对因任期届满或调动、辞职、免职、撤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审计对象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审计对象任期内阶段性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包括实施年薪制及股权机制的单位在任期内奖励兑现前的审计、任期届满连任时的审计,以及任期审计较长、根据规定和需要安排的审计。专项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对象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所任职单位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较差等重大财务异常状况,以及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倒闭、重组改制等重大经济事项情况下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汇集了财务收支、财经纪律与绩效三个方面的审计内容。这些内容相比于其他类型的审计具有更大的审计风险,所以,降低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对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存在哪些问题

按照规定,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将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本人廉政档案和人事档案管理,作为任免、奖惩的依据,并且考核部门要及时将审计结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反馈到审计部门。可现在多数经济责任审计采取的是被审计人员离任或提拔后才开始对其工作开展审计工作。这种做法,未能真正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选拔干部的依据、起到影响领导干部任免的作用,进而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锁应发挥的作用。这样审与用各行其道的不规范操作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审计质量低

审计质量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被利用的程度。审计部门对企业领导开展审计,一定要按照该领导岗位职责权限内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同的评价。而负责选拔干部的组织人事部根据这些评价对被审计人员进行不同的任免决定。

可实际上,目前有些经济责任审计并没有将被审计人员的工作做出良莠之分,也不对被审计对象做出离任前的结论说明,多数审计报告使用模糊语言,对被审计人员评价为“较好履行工作”等,这些模糊的评价不能让组织人事部门对被审计人员做出更准确的判断,也就不能把审计结果利用到选拔干部作用中来。

(二)审归审,用归用,审用脱离

经济责任审计在原则上是企业领导离任前应做的工作内容,而现在一般是先离后审。组织人事部门在被审计人员离任后下达经济责任审计建议书,然后由审计部门制定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当审计人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人员已到新的工作岗位就职上任,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对象的任免影响不大。日积月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任免方面的利用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形式,当作为档案中应有的一项内容装入档案后,此项工作也就完成了。

这种审归审,用归用,审用脱离的工作方式对干部的选拔不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所应起到的作用,使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得不到良好的运用。

(三)不跟踪、不处理、不重视、不反馈

审计部门对审计对象进行审计后,不再进一步对审计结果被运用情况进行跟踪;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不进行处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意见书》不重视,不能及时纠正和落实整改;考核部门不能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及时反馈到审计部门,这些均使审计报告表现为形式化,最终使审计结果不能被充分利用。

三、如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

审计部门应提升审计报告质量,增强审计结果的有效价值。在审计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做到公正严明、界定清晰。对审计结果做到准确定位,公正出具处理意见。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语言要简单扼要,评论的审计结果要清晰明了,准确表达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

被审计单位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注重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效果。在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审计项目全部程序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该根据审计结果,针对有关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和规范管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和建议应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管理,堵塞漏洞。

人事管理和干部考核部门可以将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对象的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将审计结果作为对被审计对象考核、奖励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业绩考核部门可以将审计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考核兑现的依据。上级管理层能够按照相关的规定,根据因经济决策失误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经营成果虚假、资产状况不实等问题给单位造成影响的程度,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处理。

对审计进行后评估管理办法。评估审计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执行过程情况以及评估审计项目的效益情况和项目的作用和影响情况。检查被审计单位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结果,从而提高审计质量,保证审计效果,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干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经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在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功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一项措施。是促使领导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经济工作,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有效防治管理的弊端,完善企业的管理机制的手段。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已经逐渐成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充分合理地利用审计结果,可以保证国有企业稳定高效的发展,促使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陶永诚.支持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产业发展研究[J].浙江金融,2009;3

[2]晏金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与新编审计技术实用手册(第一、二、三册)[M].北京:中科多媒体电子出版社,2003

[3]俊峰.浅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J].山西财税,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