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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论文范文

建筑安全论文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1篇

1、一般均衡论对建筑安全的分析

经济学中的一般均衡论一直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中占统治地位,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曾说过:一旦以这样的方式来思考问题,很难想象还会由什么别的方法让你感觉自己可以更加接近真理。

一般均衡论,既多个产品市场在价格引导下的同时出清的理论,无论在宏观经济学还是在微观经济学中都是基础的理论,在建筑安全的领域也可以得到很好的应用。从时间上分析,建筑安全利益一般经历负担期———微利期持续强利期利益萎缩期无利期的阶段循环。

从建筑安全的作用对象上看,建筑安全的目的首先是避免或减少人员的伤亡及职业病;第二是使设备、工具、材料等免遭毁损以及保障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是消除或减少环境危害核工业污染,使人的生存条件免遭破坏,促进人类整体利益的增大。从经济的着眼点看,建筑安全具有两项主要功能:一是避免与减少事故的经济损耗和损失;二是,维护生产力与保障社会经济财富增值的双重功能和作用。

事故损失函数L(S)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它随着建筑安全性的增加而不断减少。当系统无任何建筑安全性时,系统的损失为最大值(趋于无穷大),既当系统无任何建筑安全性时(S=0),从理论上将损失趋于无穷大,具体值取决于机会因素;当建筑安全性达到100%时,损失趋于零。损失函数和增值函数曲线在建筑安全性为S0时相交。当建筑安全性小于S0时事故损失大于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当建筑安全性大于S0时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大于事故损失,此时系统获得正的收益,建筑安全性越高,系统的建筑安全效益越好。

最适建筑安全:建筑安全系统的功能与社会经济水平的统一,与科学技术水平的统一,在有限的经济和科技能力的状况下,获得尽可能大的建筑安全性。人们对建筑安全度的要求是尽可能地提高以使建筑安全投资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效益,应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地考虑提高建筑安全投资量;要大幅度地提高系统建筑安全度和建筑安全的总体效益,其根本出路是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人的建筑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最大的投资额。但考虑到建筑安全是“功能产品”:具有建筑安全条件、健康保障减损和免害的功能,还应该考虑事故与建筑安全的独特性。

由于事故是一种“非正常事件”、“稀少事件”,从空间和时间上,人们对它们的把握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处理建筑安全问题时,应使不平衡状态向“保守”、“冗余”、“超前”的“建筑安全过余”方向倾斜。这一点可从如下两方面论证:首先,从宏观过程上看,建筑安全对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滞后性”,既建筑安全活动的效果不是在一开始就能显现出来,而是贯穿于整个过程,甚至在过程之后相当一段时间才出现。因此,建筑安全措施和对策应先于服务系统功能的出现,“超前”着手。其次,从微观手段上看,建筑安全手段的效果往往是“预防型”的;而事后“抢救型”的,即从整体上分析,建筑安全措施具有时效性,建筑安全系统相对服务系统,是控制系统。因此,建筑安全系统在时间上应“优先”,在功能标准上应“优越”。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在制定建筑安全发展规划时,还应考虑建筑安全的超前发展原则,以充分实现建筑安全与社会经济的“本质协调”。

2、建筑安全的保险分析

意外导致的损失是一定会发生的,当它们发生时,人们必须采取某些融资措施予以弥补。损失融资可通过自留和转移来实现。一些潜在的损失被自留,是因为它们的重要性被低估了。许多单位自留某些风险,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而是因为他们认为不可能遭受这一损失。转移风险则是将风险的经济负担转给了别人。如保险公司利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本着一人受损众人分摊的办法来使受灾者相对减少损失。2003年5月7日,经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形式上是经济补偿,国外实践的成功经验表明:其运行的机制和措施包含事故预防作用,工伤保险“两个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以及所展开的事故预防工作更容易为企业接受。

保险公司的经济效应产生于边际效用递减效率。投机和保险市场,由于信息市场失灵,会出现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市场失灵的两个重要因素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及风险最大者成为最能购买保险的人群和恶意。在市场失灵时,就需要由社会保险,即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保险来发挥作用。政府具有税收和调节权利,加上有能力通过扩大保险的覆盖面以避免逆向选择。

3、对策论在建筑安全理论方面的分析

由于对策论的推动,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现代对策论为经济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是进入当今主流经济学的钥匙和必经途径。1994年三位对策论专家荣获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人们都能看到用对策论重构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趋势,并且对策论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工具。用著名经济学家克雷普斯(Kreps.D.)的话来说,没有掌握对策论的经济学家不能算真正的经济学家,而只能在当代经济学殿堂的大门外徘徊。

从经济学本身发展的角度来说,由于对策论对经济行为从效用最大化拓展到效用均衡化,经济对策论在刻画人的行为方面所提供的方法的精确性,远远超过了其他方法。这就正好抓住了经济系统研究最关键问题的本质,该学科用于研究经济问题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也就不言自明了。

纳什均衡是一人在其他博弈者的策略给定时,没有一方还能改善自己的获利情况。

为什么纳什均衡反而在博弈双方收益,受益相对较少的时候存在?请记住亚当。斯密的格言:“做相同生意的人是很少相聚的……在一些人想努力提价时……谈话终止了。”“追逐个人利益的结果,是他经常地增进社会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好。”

在现实世界,建筑企业在对建筑安全投入进行决策时存在的问题会更加严重。通常不仅是两个建筑公司的竞争,而是更多的家建筑公司之间的竞争,从而更难达成合作协议,仍然难以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这时唯一的解决的办法就是外力的干涉,建立专门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表1左上角均衡下,建筑企业可以获得与非建筑安全世界同样的利润。

4、政府经济学在建筑安全方面的分析

政府决定一经形成,就有强制贯彻的效力,也就是说必然影响现实的经济。于是政府决定的形成过程是否符合效率资源配置的一种机制。政府决定的过程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它不可能像上述抽象模型那样去决策,而是要分析现实的机制,看他是否大体符合效率原则,是否可以进行某种改进。

对实际的状况的调查研究发现,发生事故后大部分的事故损失并非由企业承担,而是雇员及其家庭,以及社会共同承担。但是这种损失的转移,使事故的成本不进入企业的利润损失核算中。这样就会造成企业决策者对建筑安全投资的决策,在仅仅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指导下进行,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则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投入的积极性是有限的,并常常处于亏欠的状态。

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外部损失的存在使得个体投资决策这可能做出与社会利益最大化相违背的决策,看一下损失负担的结构,大部分损失由社会承担。由于通常是建筑企业控制事故风险方面起主导作用,事故水平将大大超过经济范围。这时,可以首先采取措施缩小内部损失和总损失的差距,使得损失更多的落在雇主肩上。在工业革命早期,即如此。其次,社会可以建立一个规范体系,使得建筑企业超脱利益限制,来改善工作环境。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满足建筑安全生产的需要。故此,我们提出“外部损失内部化”的策略:一方面加大经济激励,另一方面加强规章体系的约束力。

5、结论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建筑安全,其不再仅仅是死不死人、伤不伤人的问题,而是转变为真正的以人为本、全面关注每个劳动者的职业建筑安全健康上来。劳动者不但要求生命的保障,还对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需求,这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有其特有规律性,本文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使其市场与现场的关系更加紧密,从决策的角度研究建筑安全理论。

参考文献:

[1]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十七版)[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2]罗云建筑安全经济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3]崔克清,张礼敬,淘刚,建筑安全工程与科学导论[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4]金龙哲,宋存义,建筑安全科学原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5]李如义,理论经济学概论[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2篇

当前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结构设计已然成为建筑工程的核心,同时也是保证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安全的必要环节。当前的工程项目中,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实质就是经过科学合理的结构设计来提高整个工程的整体性与安全性,为工程施工建立了可靠的而科学的理论依据。一般情况下,在工程项目中建筑安全性指的是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案对施工过程提出合理的控制标准及理论要求,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有效的手段和措施防止建筑被破坏的方法。这种设计方式,极大程度上是由建筑师的设计水平及对施工的认识来决定的。所以,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我们要严格做好有关施工的问题,严格控制对建筑的使用和维护,并且要保证其安全性和经济性。

1.1建筑设计中安全性。建筑工程项目中,结构的设计安全是经过科学的设计来设计出施工的标准以及规范,从而保证施工及建筑安全。而建筑结构安全性就是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安全的基础上,用建筑物能承载的范围来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从而应对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高速的处理。也可以说,安全问题就是目前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核心,同样也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石。所谓安全第一,就是在任何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将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安全为基础进行施工的各个环节。

1.2建筑设计结构的经济性。经济性是建筑事业发展的主要目的以及基础,同样也是实现建筑设计施工安全的首要条件。在工程的施工设计中,只有保证建筑的整体与安全性,工作中才能充分发挥工程施工质量以及施工效益,才能做到施工过程中的最大经济性以及最大实用性原则。通常,建筑工程的设计中主要目标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为国家创造出更多的经济利益。

2在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中能有效切实提高建筑的安全性的方案

2.1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在当前设计建筑工程程序的工作中,工程设计是一项全面的,科学的,合理的环节,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这项工作需要有充分理论基础的工作人员来完成,这样的工作人员要有足够的经验,灵活的头脑,能积极创新,工作中到的任何问题都要认真负责。这就需要充分提高我们工作人员的素质,从而使工程项目中每个环节出现的问题都能得到有效地控制。也使我们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了保证。

2.2加强工程项目结构设计的安全管理。如果想确定建筑工程的高质量,聘用的设计单位必须是优秀的。因为那些只有资历深,经验广的设计单位设计出的建筑工程相对来说才是更安全的,所以就需要聘用的设计建筑工程结构的相关单位务必要具有更高级别的资质,并且还要具有非常强大的真实水平和内部严格而先进的管理。这种设计单位中的工作者具有更高级别的专业素质,在工程设计的理论方面他们会有更加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对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丰富的认识,透彻的理解。因此,像这种设备齐全,资质深厚的设计单位设计出来的建筑工程结构才更加安全,更加让业主放心。就设计单位而言,要想设计更高质量的建筑工程结构,就需要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断地加强学习,增加专业知识,全面掌握工程设计及相关方面的理论及方法,从而提高设计水平。例如,钢筋混凝土,它是一种新型的施工材料,人们还没有实现对它更加全面的认识,因此就需要设计单位对相关知识不断地进行研究,从而实现更新各种结构形式。对于在工程设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让建筑工程的设计人员能熟悉并掌握有关的技术,并且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媒体和网络等途径不断地充实自己,使自己的知识体系更加完善。

3结束语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3篇

1.教育培训的概念。教育培训这一名词出现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有时以“教育和培训”的组合词出现。它实际涵盖了两层含义,一是“教育”、二是“培训”,教育通常是指学历教育和日常的思想教育,培训一般是指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等。所以“教育培训”一词的对象是成人,具体到各行业、各部门就是针对各行业及各部门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目的就是提高各行业及各部门从业人员的从业水平;由于教育培训涵盖的内容较多,所以“教育培训”的内容是丰富的,“教育培训”的方法是多样的。在“教育培训”一词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教育培训”的主体,即我们通常说的管理主体———谁来管?也就是谁对教育培训负责?理论上来讲,管理的主体应该是对此管理负主要责任或负主要义务的管理者。对于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来说,谁用人谁负责,所以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的主体应该是企业,“企业自主培训”就是基于这个观点。由于种种原因,很多情况下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是被动的,教育培训的大部分内容不是企业主动来做,可实际上一遇到用人失策而造成的事故,责任肯定是由企业来承担的。教育培训众多问题的出现,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构成教育培训四个要素上出现的问题。如果我们在分析教育培训众多问题时,能够紧紧围绕构成教育培训的四个要素———“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就不难发现教育培训中的问题所在。

2.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建筑安全教育培训是教育培训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就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而言,它的两大特点是“安全”和“建筑”,即它涉及到建筑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管理问题。所以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也应具有教育培训的共性,即也应具有教育培训的四个要素———“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3.考核的概念。考核是教育培训效果考察、认定或评判的一种手段或措施,它是促进教育培训水平不断提高和检验培训对象培训成绩或能力的重要管理内容,也应具有教育培训的四个要素———“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

二、考核责任主体与培训主体分析

1.考核责任主体的界定。由于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安全”和“建筑”两大特点,人们往往忽视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应具备的四个要素。例如,长期以来人们对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主体的理解产生了歧义,认为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主体是政府。实际上,根据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对象的不同,其考核的责任主体是不同的。若对受政府委托履行对建筑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责任主体就应是政府;若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责任主体就应该是企业。

2.考核责任主体分析。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人持不同意见,他们的理由是现在有关法规规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予了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职责。殊不知,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只是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一个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具体内容都是由企业来提供的,所以企业承担了具体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的责任。我们不能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的责任”而轻视了企业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此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颁发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合格证书的责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重要事项通过企业法人或市场机制等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在我国开展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新形势下,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创新企业体制,也必将触及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

3.教育培训责任主体分析。必须指出的是,除了以上讨论的考核职责外,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完全应该是企业。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中“考培分开”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贯的要求,例如:在安全生产法中,国家强调的是企业对教育培训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在行政许可法中,国家严厉禁止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参与培训活动———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前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查阅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管理的正式文件,几乎没有关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责要求。目前有关建设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机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合理性值得探讨。

三、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定义初探

综上所述,考核在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中有着特殊的作用。由于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的部分安全生产考核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原因,暂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准入性的考核,但不能忽视企业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即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责应该是企业,企业是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主体。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职责,应全部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即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更加理解考核在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中有着特殊作用,笔者建议:我们在今后的安全管理中应该清晰地将“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加以区别,两者在一起讨论时应该统一称之为“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而不能用“建筑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来代替。为此,笔者试着将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定义如下:所谓的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是在建设工程管理中遵循教育培训规律、满足教育培训特征(如教育培训四要素———即“目的”、“对象”、“主体”和“内容和方法”)而开展的安全技能培训、安全岗位培训和安全继续教育及日常的安全意识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其中考核是对教育培训的效果考察、认定或评判的一个重要手段或措施,既可单独实施又可与教育培训一并实施。

四、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机制分析判断的方法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4篇

1.1国内外建筑施工安全现状

建筑业为事故多发行业,有关数据显示,全国各行业事故中,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排在交通业和采矿之后,位居第三[2]。我国政府在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显著提高了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然而,我国建筑业近年来的事故率依然偏高,其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所造成的损失是难以弥补的。在建筑业发达的欧美国家,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也依然存在,在一份对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五个欧洲国家的死亡率统计中可以看出,建筑业的死亡率在众行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有着许多大规模的工程,由此带来的建筑事故也是频繁发生。建筑业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施工事故造成的损失在工程建设投资中占了很大的比重。在英国,该数据为5.5%,而美国为7.9%。在中国,虽然尚未有这方面的统计数据,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这一比例对比其他国家将会是只高不低[3]。

1.2国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

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与不安全是作为一对相对概念存在的。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通常指的是在建筑施工生产作业中发生的,违背施工人员的意志无法控制,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事件,具有危害性。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有许多种,以事故原因的构成为划分依据,可以将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原因归纳为:人为因素、物的不安全因素、管理缺陷以及外界变化的环境因素[4]。但是不论安全事故以何种形式表现,其背后总是隐藏着相关工作人员的麻痹大意,存有忽视安全的侥幸心理。据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型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和触电五类,如图1所示。

2福建省建筑安全施工因素分析

2.1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施工中由于各种不安全因素,存在多种安全隐患。其中,坠落意外、施工机械事故、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和坍塌等是主要出现的事故类型[4]。针对安全防护、货物搬运安全等项目,以福建省内主要城市的工程项目为调查对象设计调查问卷,问卷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为设计依据,选取基础施工,防火防电等五类施工中常见问题作为调查内容。问卷调查结果得分较低的项目就是目前做得不到位的项目。在所进行的五类现状的调查中,安全防护现状调查中的“高空作业没有佩戴安全带”这个现状得分最低,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这表示在福建省内对于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做得不到位。而从图1也可看出高空坠落在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中所占比例也是最大的。

2.2福建省建筑安全施工相关因素分析

通过对福建省内一些主要城市中的施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我们可以发现建筑工程项目所表现出的不安全现状,排除人类的意识的麻痹大意或者其他意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建筑安全事故,建筑项目中存在的这些不安全因素就是诱发建筑安全事故的客观原因。从客观的不安全因素出发,利用专家调查法,通过向有经验的专家咨询、调查,筛选不安全因素的方法,从调查获得的六项不安全现状出发,归纳总结,探索出类发生频率较高的建筑安全事故:坠落意外、土方塌方、物体打击、建筑机械、起重机事故、爆炸火灾、触电、货物搬运。针对以上八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及其可能诱因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在福建省内的一些工地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出以上建筑安全问题在福建省内主要由何种因素导致。比如安全坠落这类建筑安全事故的诱因如表1所示,从表2的调查结果可知,安全坠落事故主要原因是“高空作业未有适当的防护措施”。结合两份问卷的调查结果,采用美国格雷厄姆提出的作业条件(环境)危险性评价的LEC方法分析某一种状态的危险程度,建立危险等级。举例分析,结合表1中问卷的调查结果分析“高空坠落”这一个事故发生的危险程度。D=L•E•C。其中,D为作业条件的危险性;L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为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C为发生事故或者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表3为根据D的不同取值所对应的危险评价。分析两份问卷的调查结果,建立危险等级,可以确定L=6,E=6,C=15。“高空坠落”这一个事故发生的危险程度:D=L•E•C=6×6×15=540。所以这个项目就是属于极其危险的项目,不能继续作业,需要改,不然有很大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降低企业效益。

3改善福建省内建筑安全施工的建议

3.1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为保证有关部门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加强在岗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生产教育,使其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以降低事故发生率。施工一线人员如起重信号工等特种工作人员,必须在国家的有关规定下接受必要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明之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监理人员必须由监理单位制定出统一的标准以及监理程序并严格执行,提高安全监理水平。

3.2规范施工操作

施工安全重在预防,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规制度和规章,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7]。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施工安全规范,包括《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规范。营造良好的生产氛围,防范于未然,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3.3完善政府监管职能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改进安全监管方式,加大相应的执法力度。在施工资质的招投标监管环节以及审查环节严把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关。逐步建立并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对于重大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必须严肃查处,迫使各方责任主体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使政府的监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4结论及展望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5篇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把安全第一的原则摆在首位,建筑行业是个危险系数相对较高的行业,安全管理的意识更是需要格外重视。众所周知,安全与质量两因素相辅相成,互为依托。换句话说,安全是质量的前提,质量是安全的保障。首先就应该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意识的培养可以强化质量意识。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与控制,不仅仅是建筑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更是千家万户生命财产的保障工作。一切建筑项目的建设在进行最后竣工验收时,最关注的基本条件就是得满足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要求,然后才关注其使用满意度。如果建筑物的安全存在问题,那么后续的一切要求都无需再谈。因此,必须将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与控制放在建设过程中的关键位置,作为整个项目实施的重中之重。在施工的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以及统一规程实施,适时的对各项安全因素进行检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与控制对策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大多是农民工,专业素质相对低下,安全意识淡薄,大多具有肯吃苦、大胆、蛮干的淳朴本质。因此对这些奉献在施工前线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很有必要,目的是不但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切实增强其自我安全防范及自救能力,做到安全生产。首先就应该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有针对性的、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一定的考核评分。还可以开展一系列的安全常识、现场经验分享活动,把安全教育以这种特殊化的形式进行日常普及,在潜移默化中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建立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与控制,关键是要建立职责分明的安全责任制,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然后是项目部门经理,现场施工员、安全检查人员及全部工作人员层层落实,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同时制定完善的现场安全操作章程,任何个人都应该在这个章程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由领导带头照章程办事,并且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对违章办事的人员进行适度的处罚,使其受到教育,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从而狠抓工程质量,促进工程的顺利进

(3)淘汰陈旧设备,应用科学技术大力改善工作环境。根据工程规模,适度加大安全管理与控制方面的资金投入,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不断地更新施工材料与现场操作设备,对于陈旧、对安全构成一定威胁的设备要坚决淘汰掉,改进相对落后的施工工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尤其是针对高空降落的高危险系数设备要仔细检查其牢固性,认真核实,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做到万无一失。同时积极采用自动化、机械化的方式,进一步改善现场施工的作业环境,运用最新的科研成果,尽可能的降低人为错误的出现,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高现场施工操作术水平。

(4)加强施工巡逻,建立现场紧急预案。在施工现场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应急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的小组成员并细分责任,在施工现场张贴小组成员的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一旦出现安全意外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内找到相关负责人进行紧急处理。同时,施工现场应该配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质以及相关设备,能在事故发生的最近时间内争分夺秒的进行抢救,尽可能的将损失降到最低。另外,在施工现场应该加强巡逻,相关安全人员应该随时随地的了解施工动态,适时检查工地上的各种防范措施是否照章进行,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及时的对施工现场的操作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与养护,第一时间内发现安全隐患,并将这种隐患及时进行排除。一旦发现潜在的安全威胁,一定要当场立即指出,找出原因,勒令整改,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3结论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6篇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依照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建设资金使用三个方面进行监理和控制,他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好图纸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理,主要体现在对原材料、构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控制以及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是保证施工质量的一个有效措施,也是我国建筑市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要条件,因此,施工单位与建设监理单位在工作上的密切配合,可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对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措施

2.1施工质量的控制要点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遵循以下几方面,首先要严格的按照图纸上的要求进行施工指导,施工之前应该对图纸进行认真的研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全面、准确地预见,从而有助于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并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进行图纸的合理优化。其次,对施工材料的质量应该进行严格的管控,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原材料以及半成品都应该按照工程项目质量建设标准进行选购,对于材料的型号、使用日期以及质量保证书等都严格查看,并合理的保管那些易燃易爆的危险材料,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最后,就是对建筑施工中主要环节的管控,施工人员应该严格的遵守安全施工准则进行操作,要选用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人员,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的监控,不仅要及时的发现错误操作,还要能够对施工人员进行正确的指导。

2.2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措施

作者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进行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要采取技术复核的方式,并增强一些隐蔽性的工程的验收工作,也就是说,采用现代化的技术对一些建筑材料及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还包括高层建筑的标高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另一方面,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还不能忽视隐蔽性的工程,例如,电缆、桩基、钢筋、管线以及保温层等各种细小部位的施工,这些环节出现问题可能给整个建筑工程带来极为严重的影响。其二,可以通过抽查的方式对生产的产成品进行实验,尤其是防水材料、混凝土水泥等,不仅要按照我国的规定进行相应参数的测试,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试水试验和通球试验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其三,采取班组自检策略,就是借助事前控制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最近几年,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速度非常快,施工质量控制必须满足时展的需求,必要的质量评定还是非常重要的,通过班组的自检能够更好的实现建筑工程的社会化。最后,控制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减少成本的投入,这就要求监理部门提升质量检测技术,完善质量保障机制,从而更好的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控制工作。

3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与控制措施

3.1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要想从根本上实现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就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施工之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无论是机械设备还是水电供应,都应该严格的把好安全生产这一关,只有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才能够有备无患,最大限度的避免危险的发生,实际上,我国出现过很多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也在不断的总结经验与教训,因此,施工单位一定要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采取一些防护性的措施,例如雨季多发的工期内,要设置防坍塌和滑坡的防护栏,修建施工便道,以便于在发生危险时施工人员能及时撤离,夏季和冬季也要做好解暑和防滑等措施。最近几年,我国的施工技术不断的完善,一些先进的施工设备也极大的提高施工的安全系数,一些漏电保护装置、吊车以及通信装置的安装不仅提高了施工人员的工作效率,也极大的提高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3.2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应依据《建筑法》第36条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体现了国家在建筑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仅对社会生产力和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还高度的重视了安全生产,由此可见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在管理活动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仅包括行政部门建立的安全监管体系,还包括参与建筑活动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尤其是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更是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应该将安全责任制度落到实处,每个生产环节都要有专门的负责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以进行有条不紊的管理和控制,建筑企业的内部也要严格的遵循生产管理条例,让每位员工都有极大的工作热情,安全生产的责任机制要层层管控,企业领导以身作则,并实行合理的奖惩制度。

3.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建筑工程企业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施工人员不仅要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还要对施工流程和技术操作熟练掌握,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标语,增强警示效果,要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当地的政府以及建筑企业自身都要加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要认为这增加了生产成本,实际上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必要保障,在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在安全防护措施的配备方面,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用品、设备和视觉可识别系统上的投入都要相应的增加,包括标牌、规章、标语等安全警示品,总之,安全的重要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安全生产的理念要根植在每一位施工人员心中,从而推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顺利运行。

4结束语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7篇

项目参建各方人员必须非常熟悉并掌握什么是“生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特别对什么是“三违”:“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非常了解并正确运用在工作实践中。根据《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中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分为三类:建设单位安全资料(A类)、监理单位安全资料(B类)、施工单位安全资料(C类)。

建设单位安全资料(A类)

需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填表A5《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粘贴单》;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将专项方案报建设单位,填写表A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基本完工,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填写A7《建筑工程安全评价表》上报当地主管机构。

监理单位安全资料(B类)

监理单位首先要制定工程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开工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将监理人员名单、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报建设单位和项目资料建档;应当由公司到项目层层签订《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书》;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应当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做好记录;应当编写《监理安全日志》;应当收集有关监管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复单。主要使用的表格有B2.1《安全基本条件报审表》、B2.2《安全保证体系报审表》、B2.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告表》、B2.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B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B2.8《建筑超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申请表》、B2.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表》、B2.11《日常监理安全检查记录》、B2.12《一般隐患监理通知单》、B2.14《重大隐患暂停施工令》、B2.15《重大隐患监理报告书》、B2.17《拒不整改/停工监理报告书》等。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C类)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报验资料、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资料。内容范围非常大,施工单位安全资料必须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所用表格达几十种,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以下方面: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和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考核方面;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报审方面;危险源辨识与监控管理方面;安全技术交底管理方面;安全检查管理方面;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班前安全活动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安全防护设施费用及材料、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方面;伤亡事故管理方面;安全标志管理方面;应急救援管理方面;安全生产带班管理方面等。工地现场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类型、施工组织方案等不同建立现场的安全专项资料,一般工地应设有:消防保卫安全资料、文明施工、基坑工程、洞口与临边防护、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建筑超重机械、吊装工程安全资料。最后工程应有分阶段的安全评价资料,全部归档管理。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8篇

世界各地的建筑业都非常依赖分包程序。分包制度不但被普遍应用,亦可能成为企业经济体系的一个永久特色。它从传统的建筑业延伸至其他行业。职业安全专业人士对分包制度如何影响工地安全甚表关注,而其他人士同样关注环绕分包对品质控制的问题。虽然安全与产品品质有密切关系,但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工地分包制度对安全的影响,并描述客户、承建商与法例在改善分包商的安全水平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要强调的一点是,在任何讨论有关分包制度问题中,它是不能独立考虑的。同样地,分包商与总承建商的关系及互相配合对工地安全极为重要,承建商与客户及其代表的关系亦然。因此,探讨客户与总承建商的角色,作为找出如何影响分包商对工地安全所作出的贡献。客户、总承建商与分包商亦须在社会厘定的法律架构范围内营运,以防工业意外发生。因此,有必要探讨有关分包商的安全标准的充裕程度或在其他情况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建造业的分包制度

分包制度有两种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专业技能的分包商,它们并非由总承建商提供特殊技术或非其资源所能承担者,例如升降机安装承建商、涉及机电设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惯例将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转包。这可能曾发生在专业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与半技术或非技术性劳工的工作有关。最明确的一点是,分包制度是建造业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减少过度分包是可行及适宜的,但事实上采用分包对建造业的效率及竞争力能作出重大贡献,任何想将分包制度废除均不切实际。基于分包制度不会消失,安全专业人员应考虑如何对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分包制度有关的安全问题

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安全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国家的法例都规定总承建商须建立有效监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况下,要履行此责任变得难上加难。相关的问题是安全培训与安全意识方面。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关键因素。理想的做法是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训最基本的标准水平,不论个别工人的雇主是谁。但如有多层分包制度,此实难以达致,而逃避培训责任机会亦较大。香港许多承建商规定地盘所有工人参加了基本工地安全培训课程。但这并非一个适用于全球的规定,1999年一个数据显示(由香港大学史提芬逊博士Dr.Stevenson提供),有14%工地受伤的工人完全没有接受过培训。有些工地规定平安训练卡作为基本培训的雇佣条件。有很大机会是此等受伤工人可能属多层分包及趋向低层。

从过多分包导致的安全问题乃工程层层分包,每层都赚取利润。最后承包者常没有,甚至全无资源用作安全,即使他们有意识及兴趣投资于安全方面。加上这种分包制度鼓励推行每日支薪制度,这在香港是非常通行的,亦导致工人经常转工,尤其在劳工短缺时。工地劳工转工率高层构成对安全培训、有效管制,以及承诺订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问题。这均对希望改善安全水准的承建商及专业安全人士构成难以控制及解决的问题。

下面将提出可使用的方法,其中一些有实践成功的例子。

客户扮演的角色

客户委托承建商进行兴建工作并支付工程费用。作为给予承建商报酬,客户在工地安全问题上是具有权力及影响力,但在许多情况下客户对这问题漠不关心甚至不知道问题存在,有时候客户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标准。这多发生在客户的首要考虑是工程以最低价格及在最快的时间内完工。这直接导致削减安全基本要求,及对需要尽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压力,这同时会危及承建商在考虑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况下,总承建商对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资源,均极大影响分包商的表现。

当客户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准,成效可以很显著。香港多个主要客户对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奖励,因而工地安全达致及维持在良好的水平。这些客户的工地意外率在过去十年间,相比私营机构工地持续及显著地低。他们是怎样做到的?

过程的关键在于投标/承包阶段。客户在投标阶段拟订对有关承建商安全标准的要求。这包括承建商必须符合的目标意外率、提供安全资料及竞投承建商的历史,以及明了良好安全表现可获奖励,而持续表现欠佳的将面对重罚。在工地展开工程时,承建商知悉在安全表现施行财政上的奖励计划,安全制度适当的制订及有效运作者可以得到奖金。反之,将向其施以财务上的处罚,方式通常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能投标。这大力推动承建商确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运作,并驱使承建商对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动施行更有效的管制。表现佳的客户亦可推选一些承建商地盘安全标准的经常监管措施,从而建立长远的承建商资料,有助于厘定批出未来的承包合约。

客户亦可利用承包条件,以减少分包及多层分包至合理的水平。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权益,而是清楚确定多层分包不获客户接纳。因此,客户如欲对工地安全水准有一定影响,可透过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发挥最佳功用,减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导致的工地安全问题。此等权力乃属客户自愿行使者。在下文将讨论将客户纳入工地安全法定范围的论据,并研究有关国家在这方面累积的经验。

承建商扮演角色之一:确保分包商在工地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许多承建商在投标/承包阶段制定一个安全计划。而积极进取的客户要求有一个安全计划,计划涵盖面需详尽广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关。承建商须确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对计划均明了,并预备与计划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须确保透过对分包商在工地上的安全表现的的监察,(通常透过安全主任)分包商实在地将承建商拟订的安全标准付诸实践。安全标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及预防地盘意外极其重要的一环,且此亦为承建商的部分责任,以确保分包商工人均训练有素。有多个承建商认为培训问题的关键在于向分包商的雇员提供适当培训。基本培训可透过定期的工地座谈去加强,且承建商须确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参与此重要的推动计划。地盘安全委员会可以在改善安全方面扮演一角色,委员会的成功,需要有分包商的代表列席会议及聆听意见。概言之,承建商须透过订立良好标准监管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培训及安全持续训练,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参与所有相关活动。在香港法例规定下,承建商基本上须负责工地的安全事宜。这责任只能实际地做到如果承建商能依从上述因素去做,即是确保所有分包商确认明了及接受其职责在于和总承建商所订的制度及程序相配合。

角色之二:评估法律规定,确立安全状况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动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的规定只是代表监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现行安全惯例的最佳标准。其目的在于确保工地有一个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对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惩罚。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安全法例的规定乃低于表现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准。在香港,工地安全法例适用于开展的建筑工程,并与承建商的活动大有关系。目前,法例本身并不涉及客户及负责建筑进程的设计师。大部分发达国家都采用此策略。欧盟成员国根据欧盟指令的条款立法,将建筑法例的范围扩展涵盖包括客户及设计师。上文提出论据乃客户对提高及达致工地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在香港,我们有有形及数量性证据支持此论据。但目前并无法律规定客户在任何方面需要涉及建筑工地的安全事务。基于客户参与所累积的正面及有效结果,有足够的说服力去建议草拟实施此等法例。劳工处必定表明对概念有兴趣,但一如大多数法例一样,问题所涉及的在于时间性多于其是否适宜。

安全法例传统上不愿意具体地针对分包问题,以及承建商与分包商在工地安全一环的法定关系。一般方法是识别须承担主要责任的实体,即总承建商。此方法是正确的,主要或总承建商须对工地发生一切负整体责任。法例在界定广义归纳范围以外的分包商的职责方面可更具体化。此情况亦发生于欧洲联盟指令适用于所有会员国,而在英国,指令改为1994年的《建筑(设计及管理)规例》。规例规定分包商须负有特定职责,这包括以下要求:1.与总承建商合作,以期双方能遵从健康及安全职责。2.向总承建商迅速提供有关可能影响工地工人的健康及安全的资料,而此资料可能须对工地安全计划作出修订。例如,分包商携带到工地的特别设备,及/或属有毒或高度易燃性物体。3.遵从总承建商在健康与安全问题方面的指示。4.遵守地盘安全计划。5.向总承建商提供属分包商雇员发生的意外、受伤或危险事件的详情。

可能引起争论的是,其中一些规定其实在现有法例中虽无明言,但已有暗示这有足够理据去支持将分包商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详细列出。此点可减少争议,并有助于协助急于履行法律职责者。

以欧盟为根据的法例亦界定有关总承建商向分包商须付的职责。此等职责包括以下规定:1.总承办商须采取合理步骤,以确保所有分包商合作及遵从安全法例。2.对进出工地的途径作有效管制。3.可向分包商发出指引,以确保他们遵从安全标准。4.可以纳入其安全计划规则,以期有效管理工地。

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

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必须知道一系列紧扣相连的规定,以确保健康及安全问题应视作在工地上每个人须负的责任,而非单一方面所须承担。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如能认识到对其相互职责与责任在法律上有较明确的定义将有所得益。香港是否希望跟随这模式,将取决于政府。假如我们希望对与分包有关的安全问题有所进展,则此类法例会有所帮助,并对已自动采取此方法的客户及承建商提供支援。

最后,再谈谈客户、承建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我们须通过发展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而非仅凭单一份承包合约偶然特地靠拢一起,这在质地、成本及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均已被确认。承建商,尤其是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长期伙伴关系,促使双方为良好的安全水平努力,制定工作安全的有效方法,以及培养工地的相互职责。其意义在于各合约能否都如此,并加以发挥效用,而非每份新合约从头开始。但这却是世界建筑业的一个普遍特色。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9篇

世界各地的建筑业都非常依赖分包程序。分包制度不但被普遍应用,亦可能成为企业经济体系的一个永久特色。它从传统的建筑业延伸至其他行业。职业安全专业人士对分包制度如何影响工地安全甚表关注,而其他人士同样关注环绕分包对品质控制的问题。虽然安全与产品品质有密切关系,但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工地分包制度对安全的影响,并描述客户、承建商与法例在改善分包商的安全水平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要强调的一点是,在任何讨论有关分包制度问题中,它是不能独立考虑的。同样地,分包商与总承建商的关系及互相配合对工地安全极为重要,承建商与客户及其代表的关系亦然。因此,探讨客户与总承建商的角色,作为找出如何影响分包商对工地安全所作出的贡献。客户、总承建商与分包商亦须在社会厘定的法律架构范围内营运,以防工业意外发生。因此,有必要探讨有关分包商的安全标准的充裕程度或在其他情况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建造业的分包制度

分包制度有两种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专业技能的分包商,它们并非由总承建商提供特殊技术或非其资源所能承担者,例如升降机安装承建商、涉及机电设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惯例将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转包。这可能曾发生在专业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与半技术或非技术性劳工的工作有关。最明确的一点是,分包制度是建造业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减少过度分包是可行及适宜的,但事实上采用分包对建造业的效率及竞争力能作出重大贡献,任何想将分包制度废除均不切实际。基于分包制度不会消失,安全专业人员应考虑如何对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分包制度有关的安全问题

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安全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国家的法例都规定总承建商须建立有效监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况下,要履行此责任变得难上加难。相关的问题是安全培训与安全意识方面。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关键因素。理想的做法是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训最基本的标准水平,不论个别工人的雇主是谁。但如有多层分包制度,此实难以达致,而逃避培训责任机会亦较大。香港许多承建商规定地盘所有工人参加了基本工地安全培训课程。但这并非一个适用于全球的规定,1999年一个数据显示(由香港大学史提芬逊博士Dr.Stevenson提供),有14%工地受伤的工人完全没有接受过培训。有些工地规定平安训练卡作为基本培训的雇佣条件。有很大机会是此等受伤工人可能属多层分包及趋向低层。

从过多分包导致的安全问题乃工程层层分包,每层都赚取利润。最后承包者常没有,甚至全无资源用作安全,即使他们有意识及兴趣投资于安全方面。加上这种分包制度鼓励推行每日支薪制度,这在香港是非常通行的,亦导致工人经常转工,尤其在劳工短缺时。工地劳工转工率高层构成对安全培训、有效管制,以及承诺订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问题。这均对希望改善安全水准的承建商及专业安全人士构成难以控制及解决的问题。

下面将提出可使用的方法,其中一些有实践成功的例子。

客户扮演的角色

客户委托承建商进行兴建工作并支付工程费用。作为给予承建商报酬,客户在工地安全问题上是具有权力及影响力,但在许多情况下客户对这问题漠不关心甚至不知道问题存在,有时候客户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标准。这多发生在客户的首要考虑是工程以最低价格及在最快的时间内完工。这直接导致削减安全基本要求,及对需要尽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压力,这同时会危及承建商在考虑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况下,总承建商对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资源,均极大影响分包商的表现。

当客户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准,成效可以很显著。香港多个主要客户对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奖励,因而工地安全达致及维持在良好的水平。这些客户的工地意外率在过去十年间,相比私营机构工地持续及显著地低。他们是怎样做到的?

过程的关键在于投标/承包阶段。客户在投标阶段拟订对有关承建商安全标准的要求。这包括承建商必须符合的目标意外率、提供安全资料及竞投承建商的历史,以及明了良好安全表现可获奖励,而持续表现欠佳的将面对重罚。在工地展开工程时,承建商知悉在安全表现施行财政上的奖励计划,安全制度适当的制订及有效运作者可以得到奖金。反之,将向其施以财务上的处罚,方式通常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能投标。这大力推动承建商确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运作,并驱使承建商对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动施行更有效的管制。表现佳的客户亦可推选一些承建商地盘安全标准的经常监管措施,从而建立长远的承建商资料,有助于厘定批出未来的承包合约。

客户亦可利用承包条件,以减少分包及多层分包至合理的水平。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权益,而是清楚确定多层分包不获客户接纳。因此,客户如欲对工地安全水准有一定影响,可透过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发挥最佳功用,减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导致的工地安全问题。此等权力乃属客户自愿行使者。在下文将讨论将客户纳入工地安全法定范围的论据,并研究有关国家在这方面累积的经验。

承建商扮演角色之一:确保分包商在工地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许多承建商在投标/承包阶段制定一个安全计划。而积极进取的客户要求有一个安全计划,计划涵盖面需详尽广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关。承建商须确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对计划均明了,并预备与计划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须确保透过对分包商在工地上的安全表现的的监察,(通常透过安全主任)分包商实在地将承建商拟订的安全标准付诸实践。安全标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及预防地盘意外极其重要的一环,且此亦为承建商的部分责任,以确保分包商工人均训练有素。有多个承建商认为培训问题的关键在于向分包商的雇员提供适当培训。基本培训可透过定期的工地座谈去加强,且承建商须确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参与此重要的推动计划。地盘安全委员会可以在改善安全方面扮演一角色,委员会的成功,需要有分包商的代表列席会议及聆听意见。概言之,承建商须透过订立良好标准监管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培训及安全持续训练,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参与所有相关活动。在香港法例规定下,承建商基本上须负责工地的安全事宜。这责任只能实际地做到如果承建商能依从上述因素去做,即是确保所有分包商确认明了及接受其职责在于和总承建商所订的制度及程序相配合。

角色之二:评估法律规定,确立安全状况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动

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的规定只是代表监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现行安全惯例的最佳标准。其目的在于确保工地有一个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对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惩罚。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安全法例的规定乃低于表现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准。在香港,工地安全法例适用于开展的建筑工程,并与承建商的活动大有关系。目前,法例本身并不涉及客户及负责建筑进程的设计师。大部分发达国家都采用此策略。欧盟成员国根据欧盟指令的条款立法,将建筑法例的范围扩展涵盖包括客户及设计师。上文提出论据乃客户对提高及达致工地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在香港,我们有有形及数量性证据支持此论据。但目前并无法律规定客户在任何方面需要涉及建筑工地的安全事务。基于客户参与所累积的正面及有效结果,有足够的说服力去建议草拟实施此等法例。劳工处必定表明对概念有兴趣,但一如大多数法例一样,问题所涉及的在于时间性多于其是否适宜。

安全法例传统上不愿意具体地针对分包问题,以及承建商与分包商在工地安全一环的法定关系。一般方法是识别须承担主要责任的实体,即总承建商。此方法是正确的,主要或总承建商须对工地发生一切负整体责任。法例在界定广义归纳范围以外的分包商的职责方面可更具体化。此情况亦发生于欧洲联盟指令适用于所有会员国,而在英国,指令改为1994年的《建筑(设计及管理)规例》。规例规定分包商须负有特定职责,这包括以下要求:

1.与总承建商合作,以期双方能遵从健康及安全职责。

2.向总承建商迅速提供有关可能影响工地工人的健康及安全的资料,而此资料可能须对工地安全计划作出修订。例如,分包商携带到工地的特别设备,及/或属有毒或高度易燃性物体。

3.遵从总承建商在健康与安全问题方面的指示。

4.遵守地盘安全计划。

5.向总承建商提供属分包商雇员发生的意外、受伤或危险事件的详情。

可能引起争论的是,其中一些规定其实在现有法例中虽无明言,但已有暗示这有足够理据去支持将分包商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详细列出。此点可减少争议,并有助于协助急于履行法律职责者。

以欧盟为根据的法例亦界定有关总承建商向分包商须付的职责。此等职责包括以下规定:

1.总承办商须采取合理步骤,以确保所有分包商合作及遵从安全法例。

2.对进出工地的途径作有效管制。

3.可向分包商发出指引,以确保他们遵从安全标准。

4.可以纳入其安全计划规则,以期有效管理工地。

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

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必须知道一系列紧扣相连的规定,以确保健康及安全问题应视作在工地上每个人须负的责任,而非单一方面所须承担。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如能认识到对其相互职责与责任在法律上有较明确的定义将有所得益。香港是否希望跟随这模式,将取决于政府。假如我们希望对与分包有关的安全问题有所进展,则此类法例会有所帮助,并对已自动采取此方法的客户及承建商提供支援。

最后,再谈谈客户、承建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我们须通过发展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而非仅凭单一份承包合约偶然特地靠拢一起,这在质地、成本及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均已被确认。承建商,尤其是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长期伙伴关系,促使双方为良好的安全水平努力,制定工作安全的有效方法,以及培养工地的相互职责。其意义在于各合约能否都如此,并加以发挥效用,而非每份新合约从头开始。但这却是世界建筑业的一个普遍特色。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10篇

一、企业安全文化

1.企业安全文化是由企业文化引申而来的一个概念

对企业文化,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根据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文化的描述,可以认为: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以物质为载体所体现出来的人本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总和。

(1)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企业员工共同拥有的人本观点和社会责任意识,即:是否具有以人为本,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的理念;是否具有社会责任心,努力维护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2)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管理历史的积淀,具有相对稳定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体现了精神文化建设的特点。

(3)企业安全文化应以物质为载体体现出来,即:既要有思想意识,还要有行为和行为的结果。

2.企业安全文化的层次及内容

企业安全文化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内容如图1、图2所示。

(1)第一层次:思想意识层。该层次是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层次,居于支配和指导地位。

(2)第二层次:制度文化层。该层次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中间层次,是第一层次文化的体现。企业长期形成的习惯习俗也属于该层次。

(3)第三层次:物质文化层。该层次是企业第一、二层次文化的具体运作过程和结果。企业形象策划结果与其互为映证。

二、建筑业安全生产特点

建筑业属于事故高发行业。据统计,自1983年以来,全国建筑业每年因工死亡人数达1000人左右,在生产性行业中仅次于煤炭业,居第二位。建筑业安全生产具有以下特点:

(1)生产岗位不固定、流动作业多,作业环境不断变化,作业人员随时面临着新的隐患的威胁。

(2)作业内容多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同工种,但在不同的作业时段、不同作业部位的作业内容常常不同;二是同工种,但在不同施工现场的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并不相同;三是工种时常不固定。

(3)多工序同时或连续作业,工序间配合,材料设备调度,与建设各方的协调等过程多,管理过程复杂,综合性强。

(4)立体交叉作业及电气、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多。

(5)多为露天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如高低温作业,雨、雪、风中作业等。

(6)手工作业多,劳动强度大。

(7)人员流动性大、作业技能参差不齐。

(8)分包作业多,总、分包之间以及各分包队伍之间的企业安全文化背景不同,容易形成文化冲突。

三、建筑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

1.思想意识建设

(1)目标:使全体员工共同具有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努力维护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2)措施:

①择优选择员工,形成良好的用人环境,并对员工进行道德品质、法律法规、文化知识、作业技能、事故案例等教育。

②领导率先垂范,并在各层次树立标兵,弘扬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

③在发展的基础上,努力解决员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④发动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建设属于“自己的”企业安全文化。

⑤通过教育等,在员工中树立“企业即家”、“社会即家”的观点,正确认识安全与企业发展、社会安定祥和和进步之间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

⑥开展社会和群众监督,进行公正严格的考核,批判任何不适行为。

2.制度文化建设

(1)目标:建立科学、系统、适合本企业的文件化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企业形象策划系统,规范企业安全文化。

(2)措施:

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及《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等标准,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②进行企业策划,引进企业识别系统(cis),建立有显著个性和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和企业安全文化支持系统。

③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等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安全文化的技术支持系统。

3.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应做到的内容

(1)员工充分参与。

(2)考虑分包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3)考虑员工的流动性和作业环境的多变性。

4.物质文化建设

(1)目标:保证企业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实现持续改进。

(2)措施:

①组建企业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主职部门,建立监督管理网络。

②企业标志、企业建筑、办公及施工环境、技术装配等,均按照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落实。其中,施工环境包括:现场围挡、大门、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场地硬覆盖、临时办公、职工住宿、食堂、卫生保健、工装、个人防护用品、作业面、材料堆放、在建工程的立面效果、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许可、社区融洽等。

③按照标准、规范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④加强检查、定期评审,及时纠正不符合项,实现持续改进。

四、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步骤

1.决策和策划

建筑业企业应积极地,并有目的的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以ohsms(ems、qms)及企业形象策划(cis)为载体,溶入企业安全文化的精髓,建立有自身个性的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2.学习培训

(1)对核心队伍成员进行培训,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知识、施工项目管理及企业文化知识等,为建立文件化体系准备人才基础。

(2)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管理知识、体系一般知识、市场形势等的教育。体系文件编制完成后,可以以组织学习的形式动员员工参与修订工作,使上下各层次形成互动。

3.收集整理资料

(1)对现有企业安全文化进行调查和分析研究,重点是企业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方面的“有形”内容。

(2)收集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收集成功企业有关资料。

4.确定企业精神

确定本企业的企业精神及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标准并结合企业形象策划工程,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或建立健全经整合的企业管理体系,以制度捍卫文化、以形象衬托文化,陶冶情操。

6.加强宣传教育

在强制要求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使企业员工的思想意识逐步并最终统一到企业精神和方针目标上来,形成“我要安全”、“我要健康”的良好氛围。

7.定期评审

要定期进行管理评审,并实现持续改进。

五、建筑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应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

(1)最高决策层统一思想,并首先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建设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的迫切愿望。

(2)建设过程中,首先注重外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特别是应首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标准化水平,以外显文化带动内隐文化建设。

(3)坚持一贯性原则,即工程项目无论大小、所处地域、取费情况、发承包形式、管理及作业人员组成以及无论处在什么施工阶段、施工工序等,都要坚持同一个标准,从严要求,真正使“安全”成为一种理念和追求。

(4)在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应尽量保持分包协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以利于形成统一的企业安全文化。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11篇

一、企业安全文化

1.企业安全文化是由企业文化引申而来的一个概念

对企业文化,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根据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文化的描述,可以认为: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以物质为载体所体现出来的人本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总和。

(1)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企业员工共同拥有的人本观点和社会责任意识,即:是否具有以人为本,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的理念;是否具有社会责任心,努力维护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2)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管理历史的积淀,具有相对稳定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体现了精神文化建设的特点。

(3)企业安全文化应以物质为载体体现出来,即:既要有思想意识,还要有行为和行为的结果。

2.企业安全文化的层次及内容

企业安全文化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内容如图1、图2所示。

(1)第一层次:思想意识层。该层次是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层次,居于支配和指导地位。

(2)第二层次:制度文化层。该层次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中间层次,是第一层次文化的体现。企业长期形成的习惯习俗也属于该层次。

(3)第三层次:物质文化层。该层次是企业第一、二层次文化的具体运作过程和结果。企业形象策划结果与其互为映证。

二、建筑业安全生产特点

建筑业属于事故高发行业。据统计,自1983年以来,全国建筑业每年因工死亡人数达1000人左右,在生产性行业中仅次于煤炭业,居第二位。建筑业安全生产具有以下特点:

(1)生产岗位不固定、流动作业多,作业环境不断变化,作业人员随时面临着新的隐患的威胁。

(2)作业内容多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同工种,但在不同的作业时段、不同作业部位的作业内容常常不同;二是同工种,但在不同施工现场的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并不相同;三是工种时常不固定。

(3)多工序同时或连续作业,工序间配合,材料设备调度,与建设各方的协调等过程多,管理过程复杂,综合性强。

(4)立体交叉作业及电气、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多。

(5)多为露天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如高低温作业,雨、雪、风中作业等。

(6)手工作业多,劳动强度大。

(7)人员流动性大、作业技能参差不齐。

(8)分包作业多,总、分包之间以及各分包队伍之间的企业安全文化背景不同,容易形成文化冲突。

三、建筑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

1.思想意识建设

(1)目标:使全体员工共同具有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努力维护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2)措施:

①择优选择员工,形成良好的用人环境,并对员工进行道德品质、法律法规、文化知识、作业技能、事故案例等教育。

②领导率先垂范,并在各层次树立标兵,弘扬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

③在发展的基础上,努力解决员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④发动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建设属于“自己的”企业安全文化。

⑤通过教育等,在员工中树立“企业即家”、“社会即家”的观点,正确认识安全与企业发展、社会安定祥和和进步之间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

⑥开展社会和群众监督,进行公正严格的考核,批判任何不适行为。

2.制度文化建设

(1)目标:建立科学、系统、适合本企业的文件化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企业形象策划系统,规范企业安全文化。

(2)措施:

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及《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等标准,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②进行企业策划,引进企业识别系统(CIS),建立有显著个性和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和企业安全文化支持系统。

③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等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安全文化的技术支持系统。

3.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应做到的内容

(1)员工充分参与。

(2)考虑分包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3)考虑员工的流动性和作业环境的多变性。

4.物质文化建设

(1)目标:保证企业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实现持续改进。

(2)措施:

①组建企业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主职部门,建立监督管理网络。

②企业标志、企业建筑、办公及施工环境、技术装配等,均按照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落实。其中,施工环境包括:现场围挡、大门、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场地硬覆盖、临时办公、职工住宿、食堂、卫生保健、工装、个人防护用品、作业面、材料堆放、在建工程的立面效果、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许可、社区融洽等。

③按照标准、规范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④加强检查、定期评审,及时纠正不符合项,实现持续改进。

四、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步骤

1.决策和策划

建筑业企业应积极地,并有目的的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以OHSMS(EMS、QMS)及企业形象策划(CIS)为载体,溶入企业安全文化的精髓,建立有自身个性的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2.学习培训

(1)对核心队伍成员进行培训,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知识、施工项目管理及企业文化知识等,为建立文件化体系准备人才基础。

(2)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管理知识、体系一般知识、市场形势等的教育。体系文件编制完成后,可以以组织学习的形式动员员工参与修订工作,使上下各层次形成互动。

3.收集整理资料

(1)对现有企业安全文化进行调查和分析研究,重点是企业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方面的“有形”内容。

(2)收集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收集成功企业有关资料。

4.确定企业精神

确定本企业的企业精神及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标准并结合企业形象策划工程,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或建立健全经整合的企业管理体系,以制度捍卫文化、以形象衬托文化,陶冶情操。

6.加强宣传教育

在强制要求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使企业员工的思想意识逐步并最终统一到企业精神和方针目标上来,形成“我要安全”、“我要健康”的良好氛围。

7.定期评审

要定期进行管理评审,并实现持续改进。

五、建筑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应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

(1)最高决策层统一思想,并首先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建设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的迫切愿望。

(2)建设过程中,首先注重外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特别是应首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标准化水平,以外显文化带动内隐文化建设。

(3)坚持一贯性原则,即工程项目无论大小、所处地域、取费情况、发承包形式、管理及作业人员组成以及无论处在什么施工阶段、施工工序等,都要坚持同一个标准,从严要求,真正使“安全”成为一种理念和追求。

(4)在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应尽量保持分包协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以利于形成统一的企业安全文化。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12篇

一、企业安全文化

1.企业安全文化是由企业文化引申而来的一个概念

对企业文化,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根据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文化的描述,可以认为: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以物质为载体所体现出来的人本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总和。

(1)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企业员工共同拥有的人本观点和社会责任意识,即:是否具有以人为本,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的理念;是否具有社会责任心,努力维护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2)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管理历史的积淀,具有相对稳定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体现了精神文化建设的特点。

(3)企业安全文化应以物质为载体体现出来,即:既要有思想意识,还要有行为和行为的结果。

2.企业安全文化的层次及内容

企业安全文化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内容如图1、图2所示。

(1)第一层次:思想意识层。该层次是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层次,居于支配和指导地位。

(2)第二层次:制度文化层。该层次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中间层次,是第一层次文化的体现。企业长期形成的习惯习俗也属于该层次。

(3)第三层次:物质文化层。该层次是企业第一、二层次文化的具体运作过程和结果。企业形象策划结果与其互为映证。

二、建筑业安全生产特点

建筑业属于事故高发行业。据统计,自1983年以来,全国建筑业每年因工死亡人数达1000人左右,在生产性行业中仅次于煤炭业,居第二位。建筑业安全生产具有以下特点:

(1)生产岗位不固定、流动作业多,作业环境不断变化,作业人员随时面临着新的隐患的威胁。

(2)作业内容多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同工种,但在不同的作业时段、不同作业部位的作业内容常常不同;二是同工种,但在不同施工现场的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并不相同;三是工种时常不固定。

(3)多工序同时或连续作业,工序间配合,材料设备调度,与建设各方的协调等过程多,管理过程复杂,综合性强。

(4)立体交叉作业及电气、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多。

(5)多为露天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如高低温作业,雨、雪、风中作业等。

(6)手工作业多,劳动强度大。

(7)人员流动性大、作业技能参差不齐。

(8)分包作业多,总、分包之间以及各分包队伍之间的企业安全文化背景不同,容易形成文化冲突。

三、建筑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

1.思想意识建设

(1)目标:使全体员工共同具有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努力维护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2)措施:

①择优选择员工,形成良好的用人环境,并对员工进行道德品质、法律法规、文化知识、作业技能、事故案例等教育。

②领导率先垂范,并在各层次树立标兵,弘扬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

③在发展的基础上,努力解决员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④发动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建设属于“自己的”企业安全文化。

⑤通过教育等,在员工中树立“企业即家”、“社会即家”的观点,正确认识安全与企业发展、社会安定祥和和进步之间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

⑥开展社会和群众监督,进行公正严格的考核,批判任何不适行为。

2.制度文化建设

(1)目标:建立科学、系统、适合本企业的文件化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企业形象策划系统,规范企业安全文化。

(2)措施:

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及《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等标准,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②进行企业策划,引进企业识别系统(CIS),建立有显著个性和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和企业安全文化支持系统。

③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等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安全文化的技术支持系统。

3.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应做到的内容

(1)员工充分参与。

(2)考虑分包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3)考虑员工的流动性和作业环境的多变性。

4.物质文化建设

(1)目标:保证企业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实现持续改进。

(2)措施:

①组建企业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主职部门,建立监督管理网络。

②企业标志、企业建筑、办公及施工环境、技术装配等,均按照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落实。其中,施工环境包括:现场围挡、大门、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场地硬覆盖、临时办公、职工住宿、食堂、卫生保健、工装、个人防护用品、作业面、材料堆放、在建工程的立面效果、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许可、社区融洽等。

③按照标准、规范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④加强检查、定期评审,及时纠正不符合项,实现持续改进。

四、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步骤

1.决策和策划

建筑业企业应积极地,并有目的的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以OHSMS(EMS、QMS)及企业形象策划(CIS)为载体,溶入企业安全文化的精髓,建立有自身个性的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2.学习培训

(1)对核心队伍成员进行培训,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知识、施工项目管理及企业文化知识等,为建立文件化体系准备人才基础。

(2)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管理知识、体系一般知识、市场形势等的教育。体系文件编制完成后,可以以组织学习的形式动员员工参与修订工作,使上下各层次形成互动。

3.收集整理资料

(1)对现有企业安全文化进行调查和分析研究,重点是企业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方面的“有形”内容。

(2)收集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收集成功企业有关资料。

4.确定企业精神

确定本企业的企业精神及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标准并结合企业形象策划工程,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或建立健全经整合的企业管理体系,以制度捍卫文化、以形象衬托文化,陶冶情操。

6.加强宣传教育

在强制要求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使企业员工的思想意识逐步并最终统一到企业精神和方针目标上来,形成“我要安全”、“我要健康”的良好氛围。

7.定期评审

要定期进行管理评审,并实现持续改进。

五、建筑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应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

(1)最高决策层统一思想,并首先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建设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的迫切愿望。

(2)建设过程中,首先注重外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特别是应首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标准化水平,以外显文化带动内隐文化建设。

(3)坚持一贯性原则,即工程项目无论大小、所处地域、取费情况、发承包形式、管理及作业人员组成以及无论处在什么施工阶段、施工工序等,都要坚持同一个标准,从严要求,真正使“安全”成为一种理念和追求。

(4)在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应尽量保持分包协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以利于形成统一的企业安全文化。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13篇

一、建筑安全事故产生的成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加入WTO、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一系列举措和方针的制定,使建筑业一个崭新的快速增长期。在全国房价呈几何级增长、建筑业呈现一片繁荣景象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却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和建筑工地频繁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究其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种。

1、思想不重视。许多施工企业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安全生产上,而是忙于找市场,老总相信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依赖安监部门,安监部门信任施工质量,认为只要建设过程中不出事情,就是烧高香,导致施工现场疏于安全管理,企业领导“以包代管”和依赖政府或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监管的观念较重,多少存在侥幸心理。

2、机构不健全。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涌向建筑市场,企业的“准入门槛”较低。加之部分建筑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舍不得经费投入,未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人没有科学的安保设备和装置,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就仓促上岗,虽然虽经培训,但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

3、监管不到位。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不到位是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的罪魁祸首。在建设过程中不重视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企业一般工人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处于弱势群体和被管理地位,没有话语权,导致“群众参与监督”作用不能无法充分发挥。由于社会激励机制尚未建立,以及社会和舆论监督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监督手段受到制约,使得监管乏力。

4、程序不规范。目前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仍然缺乏与基本法律、相关条例所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办法。尤其是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一些建设工程、私营业主和农民集资违章建房、各类房屋拆除工程管理不力,没有出台相关的安全管理法规和文件,导致对上述工程监管存在盲区,甚至处于安全管理失控状态,一些施工企业违法分包或转包、无资质施工、项目经理挂靠等现象仍较多地存在,造成建筑施工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落实。

5、职责不明确。有些企业尽管设置了工程监理等相关职能部门,但是,由于企业自身不重视,造成了管理部门人微言轻,“企业全面负责”格局无法形成。加之行业管理部门与企业在安全管理职能上有重叠、交叉,呈现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多,对企业安全指导落实少弊端。有的抓安全只是善于用会议传达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即使是发现问题,也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从轻追究等现象,使职能部门形同虚设,造成了“部门依法监管”职能的错位。

二、控制和预防建筑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

1、高度重视提高思想力。无论哪一级施工和监理单位都要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把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提高对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落实责任。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重点要落实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及建筑工地“一把手”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上下形成合力。要一抓到底。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中,监理部门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政府、行业或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到每个业务部门,从领导到每一个生产或管理岗位人员,都应按照各自的工作权限和管理范围,承担与其职权相对应的安全责任,做到权责一致。要追究责任。对因管理疏忽、不履行职责或失职、渎职而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刑法》的有关法规,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还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肃追究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使各级领导都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2、健全机构强化执行力。坚持群防群治,加快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前提。一是要明确一个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总要求,不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二是要明确一个职能。建设方要和监理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加强建设、施工和勘察设计、设备安装和供应等单位的建设工作,明确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权力和义务。三是完善一个体系。要积极完善政府和行业安全的监管体系。政府应重点从宏观上对建筑安全进行领导和监察,行业主管部门应行使建筑安全生产具体指导、检查和服务职能,从而实现政府监察和行业管理职能的分开。完善社会安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业主和社会舆论在建筑安全监督中的作用。充分调动起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工作中职责不清、不负责任、重复管理、推诿扯皮和敷衍了事等现象,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3、注重监管提升把控力。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要突出“三严”。一是严格执行制度。通过依法健全具有可操作性、合理性和具体、明确的建立健全《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条例的,出台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实际实用的安全监督管理法规、办法和违规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等法规性文件,并规范监督程序和明确各级监督部门职责;二是严格开展督察。建设组织专人深入建筑现场,强化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注重以防施工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物体打击和防机械伤害等为重点内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对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等情况的专项整治,保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突出、有的放矢。三是严格兑现奖惩。不断强化对安全责任部门的奖惩力度,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多年实现安全无事故的单位党和施工队,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给予重奖,奖的让人眼红;对那些置若罔闻,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拒不整改的,要严肃批评,给予重处,对负责人实行职务、待遇跟着事故走,罚得让人心跳,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感。

4.突出教育推进约束力。从讲责任的高度,不断加强建筑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到寓教于管,落实于治。注重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力度,突出对特殊工种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寓教育于日常管理中,坚持运用“内容实在、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实际实效”的原则,把安全教育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标准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树立责任心、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和理论知识有机结合。企业负责人要不定期深入工人中间进行思想交流,不断激发工人的责任感。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控制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监理与管理的现状

1.1安全监理事故的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系统论的观点,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可以概括为四点: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物—物(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环境—不良的生产环境会对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产生负面的影响;管理—管理的欠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有时甚至是直接的因素,因为管理对人、物和环境都会产生作用和影响。

1.2项目安全监理模式的现状分析: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监理是通过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来实施的,安全监理人员与施工管理人员属不同的岗位,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被认为隔断开来,施工进度安排、工序穿插、人员调配、物(设备)的状态管理等与安全由直接关系的要素,因为安全与施工管理岗位的不同而人为的割裂,对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安全指标、安全职责挂钩较少,甚至不挂钩。安全监理人员由于管理职位与其它人员的等同或较低,造成了安全监理指令不畅通,安全监理措施落实不及时。安全监理资源严重浪费,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2新型项目安全监理模式的理论和法律依据

2.1理论依据:(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安全监理模式,都必须坚持这个原则。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从组织、流程到方法都应该体现这个原则;(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因此,做为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生产方法的安全性进行事先评估和过程控制,确保生产安全。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必须防止把安全监理与施工生产分开管理的误区;(3)全员参与的原则。

2.2法律依据:(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背安全监理的行为提出了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监理方针,并自始至终贯彻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其中,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监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监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

3新型项目安全监理模式的特点

3.1具有新的项目安全监理理念:建筑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人数庞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相关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的错误观念由来已久,由于大量的事件或者错误操作并未导致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事故,而且,同一诱因导致的事故后果差异很大,不少人认为施工安全事故完全是由于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因而是不可避免的。

3.2以新的安全文化为核心:安全监理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因此,安全文化应该是全员文化。塑造新的安全文化就是要培育全员安全文化。全员管理不仅包括总承包管理人员、分包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人,还应包括业主、设计、监理及社会相关方。

3.3实现了四个转变: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与传统的项目安全模式相比,有四个转变,分别是:变单纯的安全专业人员的岗位安全监理为全员参加的体系安全监理;变单纯的安全监理为安全监理与进度、工序穿插和施工方法紧密结合的综合管理;变以点为主的间断的、静止的管理为线面结合的、连续的、动态的管理;变并行的安全与生产两条线为安全与生产紧密结合的安全生产一条线。

4如何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

4.1建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

4.1.1项目安全监理组织的定义: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已经不再是单独的岗位安全监理,而是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以专职的岗位安全监理为核心,以各专业工程师为骨干,班组长及工人全员参与的,安全监督管理层和安全监理实施层既独立设置又互相依托和紧密联系的体系安全监理,是将生产与安全的紧密结合的组织,是对项目安全监理资源的充分挖掘和充分利用。

4.1.2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1)安全监理监督层: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2)安全监理实施层:包括专业工程师、班组长和操作工人。

4.2调整安全监理职责

4.2.1安全监理监督层的职责:(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因此,项目经理必须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建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划分安全监理责任,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对安全监理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2)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是项目安全监理的直接执行者,与项目经理一样,也是项目安全监理的直接责任人。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应主持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重点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核;负责对施工员进行总体安全监理方案交底,负责按分部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对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审核;负责监督安全监理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落实工作;负责对安全监理过程进行监督。

4.2.2安全监理实施层:(1)施工员:施工员(专业工程师)是工程施工的中坚力量,具有数量多、学历高、总体素质好的优势,但由于传统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把安全与生产没有有机结合起来,造成了施工员的安全监理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调整安全监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就是调整施工员的安全监理职责;(2)班组长:班组长是操作工人的直接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对工人具有直接影响,因此,班组长的安全责任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作为班组长必须做到,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知识,坚持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塑造遵章守纪的风气,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保护;(3)操作工人:从事故伤亡人员的统计分析来看,事故伤亡人员几乎全部是操作工人,而从事故原因来看,绝大多数是违章操作引起的,因此,操作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的程度是安全监理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因素。对操作工人来说,应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4.3理顺关系,正确行使监理职能

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资料、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要使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都能让承包商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所以,协调好与承包商的工作,让他们理解、支持监理的工作,执行监理发出的工作指令,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他汇报,以寻找对目标控制的干扰。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2)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质量。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职能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因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

旦形成,轻则做返工处理(如钢筋尚未隐蔽)影响工期,重则违反强制性条文,留下工程质量隐患或永久缺陷。

结语:对于建筑安全监理与控制,不仅国家要从宏观上进行建筑安全监理控制,建筑企业自身也要从微观上进行建筑安全监理控制。并且要以国家的管理来指导建筑企业的安全监理,以企业的建筑安全监理为具体实施方法。要综合运用国家和企业共同管理与控制,以求达到建筑生产安全,高效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行业标准.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S].

建筑安全论文范文第15篇

火灾危险是高层建筑的主要危险特性。现代高层建筑物虽然都采用了不燃或难燃建筑材料,但由于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立体空间,且其中的电气设备、家具、生活用品等大多都属于可燃物。另外,由于高层建筑构造相对复杂,人员过于集中,使得不燃结构的建筑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增大[1]。同一般火灾相比较,高层建筑火灾具有以下特点:火势蔓延快;逃生困难;人员集中,容易造成重大伤亡;消防设施不够完备,扑救困难。基于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在发生火灾时,及时通过安全逃生系统进行安全疏散和逃生,才是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措施。

2高层建筑安全逃生系统

2.1安全逃生系统的基本构成

高层建筑安全逃生系统承担着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和逃生功能,主要包括安全出口、逃生楼梯、消防电梯、防火门等供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的通道[2]。现代高层建筑内人员的安全逃生主要依靠安全出口和逃生楼梯。为了避免人员在逃生通道中出现拥挤和踩踏等不利于安全逃生的现象,除了常规的安全逃生设施外,在人员密集的特殊高层建筑内,也设置了包括消防电梯、避难梯、救生袋和避难滑梯等在内的辅助安全逃生设施。

2.2安全逃生系统可靠性的影响因素

高层建筑安全逃生系统的可靠性高低决定着其能否有效承担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和逃生功能。影响高层建筑安全逃生系统可靠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人、环境、管理的因素。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不同性别和年龄人员的心理承受能力、反应时间、认知能力、决策能力和逃生行动能力存在差异,导致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生行为不同。一般来说,老人、孩子和女性的安全逃生能力相对较差。不过,火灾时人员逃生行为基本遵循/尝试)失误)再尝试0的循环认知模式[3]。管理因素包括在日常活动中,定期对楼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逃生演练,让楼内人员熟悉安全逃生路线;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逃生设施及辅助安全逃生设施的完好。环境因素主要包括高层建筑内本身设计的安全逃生通道状况、配备的安全逃生设施状况和人员状况等。足够数量的安全逃生出口能有效保障人员的安全撤离。在进行建筑逃生设计时,尽量将安全逃生通道设为人员日常行走的通道。照明和指示可以指明逃生方向,使人员迅速安全地撤离。照明和逃生指示设备的可靠性将直接影响安全逃生的效率,是保证安全逃生的重要设施。由于人员在建筑物内分布具有随机性,造成安全逃生较为复杂[4]。

3高层建筑安全逃生系统的可靠性分析

安全逃生系统的重要任务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安全逃生系统,能够使人员全部逃生到安全区域。因此,安全逃生系统设计其实就是以逃生时间为中心进行的人流组织设计,逃生时间是安全逃生系统可靠性的重要控制指标。本文以成都某18层宾馆作为分析对象,对其安全逃生时间进行计算,确定该宾馆的安全逃生系统设计是否符合要求。

3.1计算方法

目前,安全逃生时间的计算方法很多,每个方法都有其自身优点和缺点。由于在进行安全逃生系统设计时,并不需要安全逃生时间的准确数据,只需要确定其是否满足安全逃生要求。因此,文章采用最常用的四阶段法。四阶段法是指将逃生时段分为4个时段。第1时段:从室内向客房门口的逃生;第2时段:从客房门口向室内楼梯间入口处的逃生;第3时段:从室内楼梯间入口到室外楼梯的逃生;第4时段:从室外楼梯向地面的逃生。各时段所需时间的总和即为总的安全逃生时间。只要总的安全逃生时间小于高层建筑的允许逃生时间,则该高层建筑安全逃生系统可靠性符合要求。

3.2计算参数

(1)假定火灾发生在该宾馆第10层距楼梯口最远的房间,安全逃生采用楼梯,楼梯宽度1.75m,楼梯设置在楼层的最右侧。(2)酒店第3层为娱乐室,人数较多;4~18层为客房,每层10个客房,单侧依次排列;每个客房长5m,宽3m;发生火灾时第3~18层共有人数550人。(3)根据经验,楼梯上人流的逃生时间为楼梯高度h的4倍,即酒店第1层楼梯高6m,第2层楼梯高5m,第3~18层楼梯高4m。(4)允许逃生时间[5]:高层建筑的允许逃生时间按5~7min考虑,即300~420s。(5)逃生速度[5]:人群在平地上的逃生速度大约是1m/s(拥挤状态下)。(6)通行系数[6]:我国的防火规范中,门或走道的通行系数为:平地1.3人/(m#s),楼梯1.1人/(m#s),第1层到第3层设室外逃生楼梯。

3.3理论计算

该宾馆4~18层情况相同,可选其中一层进行分析,选第4层来进行计算。

3.3.1第1时段逃生时间T1

T1为第4层每个客房人流从室内到房门口所需时间,可由室内最远点到门口的距离和人流疏散速度来确定,即T1=L1/V1。在紧急情况下的水平行走速度,男人为1.35m/s,女人0.98m/s,儿童和老人0.65m/s[5]。按最不利条件考虑,取0.65m/s。室内最远点到门口的距离为5m,因此有T1=7.7s。

3.3.2第2时段逃生时间T2

T2为人流从各房门口通过走廊到达楼梯口所需时间,可由各房门口到达楼梯口的走廊长度L2和人员在走廊上的通行速度V2来确定,即T2=L2/V2。房门口到达楼梯口的走廊长度最远为30m,最近为3m,人流疏散速度按0.65m/s计算,所以有:T2max=46.2s,T2min=4.6s。由于单个客房居住人数少,每个房间的人从房门口通过走廊到达楼梯口时,能依次顺利地逃生下去,并不会发生滞留。因此,第1、第2时段总逃生时间只需考虑其最大值,所以有Tmax(T1+T2)=53.9s。

3.3.3第3时段逃生时间T3

由于各客房情况相同,第4~18层人流从各自房门口通过走廊到达楼梯口都不会发生滞留。当火灾发生时,各层人员同时通过楼梯向下逃生,逃生情况相同,每一层的人流都不会与它相邻的上下层发生滞留。但是,由于第3层人数较多,当4~18层的人流陆续逃生到达第3层时,就可能发生滞留。要直接计算人流在第3层楼梯口的滞留时间并不容易,可以将这段滞留时间分为两个部分来进行计算:¹第18层最后一股人流到达第3层室外逃生楼梯口所需的时间;º第4层最先一股人流到达第3层与第18层最后一股人流到达第3层楼梯口期间所需时间。第4层最先一股人流从室内到逃生楼梯口所需时间为12.3s,从逃生楼梯口到达第3层室外逃生楼梯口所需时间为16s。因此,第4层第一股人流在第28.3s时,到达第3层室外逃生楼梯口。第18层最后一股人流从室内到达逃生楼梯口所需时间为53.9s,从第18层逃生楼梯口到达第3层室外逃生楼梯口所需时间为240s。因此,18层最后一股人流在第293.9s时,到达了第3层室外逃生楼梯口。

4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