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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

招投标管理论文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需精细

审核需仔细2013版计价规范将“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作为强制性条款。此外,除项目特征等准确度由建设单位负责外,还有“超量变价”的规定,这显著增强了建设单位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度的管理责任。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影响着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同时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因此,在新“规范”的指导下,为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后期项目管理风险,建设单位必须充分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造价人员应仔细研读、熟悉并掌握清单项目设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计量规则的变化,编制出更精细、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同时成本部各级管理人员需严格、仔细地审核工程量清单,再发送招标部,由招标部整合其他招标文件后对外。

(二)招标控制价需提高质量

经受检验“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如是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应提请招标人明确;如是招标人编制,应予明确”,2013版计价规范第5.2.2条对综合单价包含的费用进行了说明,并在第5.2部分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复核依据进行了阐述,对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以及规费和税金的计价原则作出了相关规定,一系列的说明与规定要求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更加规范化、精确化。同时,2013版计价规范第5.3部分,对于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规范编制时进行的投诉与其处理程序给出了详细的规定。招标控制价不仅是建设单位自我成本控制的标杆,同时对施工单位也起着约束作用。在2013版计价规范的实施中,投标人有权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监督复核,这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再单方面地通过降低控制价来压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在2013版计价规范的约束下,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接受投标人对控制价的监督检验,同时熟悉并遵守其中关于投标人对控制价投诉的处理程序。

(三)“以投标文件为准”要求

招标文件更完善、评标环节高警惕根据2013版计价规范第7.1.1条规定:“……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因此,在实施该计价规范时,业主必须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管理,企业各部门之间应协调配合,共同完善招标文件,降低开发商成本控制风险。如:招标部会同材料采购部对招标文件中对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质量要求及甲供材料相关条款拟出合理的约定,与工程部配合对工程施工组织、技术、进度及质量要求等定出合理的约定条款,同时与成本部协作,拟定关于投标文件中商务标部分的要求等,最终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完善性。在评标环节中,评审专家需结合招标文件,对各投标单位商务标及技术标部分均应高度警惕、合理分析,淘汰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尤其要重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及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其他部分价格及费用计取对招标文件及规范的响应性,防止因中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或存在部分不合理价格,而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二、工程实施阶段

(一)现场管理严格兑现时效性

重大变更做到合理计划实施时间是影响工程成本的要素之一,也是现场签证及计日工准确度的要求。2013版计价规范第9章对合同价款调整(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索赔)、法律法规变化、计日工、索赔、现场签证等影响合同价款的内容都给出了相应的时效限制,同时提出了提前竣工(赶工补偿)及误期赔偿的相关规定。时间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如今将时间与工程资料的有效性结合起来,让建设单位的管理有章可循。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及造价工作人员不能再带着“拖延症”进行工程项目的管理,必须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兑现工程管理的时效性。作为牵头人的建设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负责让监理方、造价咨询方、施工方等各主体单位事前熟悉了解并遵守相关办事流程及手续。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流程,同时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计日工、索赔等办理流程不断总结、改进、完善,做到细而不乱,严而不死。工程部对现场签证要及时全面,一事一签,及时处理,内容明确真实;重大设计变更和签证,成本部必须及时了解掌握并进行事前测算,结合现场提出审核建议,在合理的成本预算控制内有计划地执行。

(二)把好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关

2013版计价规范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中,无论是物价变化的处理,还是对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的最终价格确定,都离不开发包人的确认。在此过程中,发包方及委托的监理单位需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工程验收规范及产品质量要求,对承包方或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资料、产品规格、产品质量进行仔细核查、检验,并要求相应部门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此外,对于甲供材料设备及需认价的乙供材料设备,发包方材料采购部门需落到实处,咨询并收集大量相关价格信息,做到公正严明,对不同档次的材料设备作出合理的价格确认。

(三)新结算法要求加强过程结算

提高竣工结算效率2013版计价规范第11.2.6条规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直接进入结算。”第11.3.1条规定,“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工程期中价款结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文件。”这种新的“阶段小结,最终结清”结算法要求发包方在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中做好过程结算控制,包括对甲供材料、索赔、签证、计日工等与工程价款调整相关的资料的整理及价款的确认。过程资料要形成体系,便于结算查阅,项目实施阶段每一次进度款审核及支付工作都要及时准确,以减少后期承发包双方关于结算项目的争议,增强了变更签证等过程结算的时效性,也提高了工程竣工结算的效率。

三、竣工结算阶段

(一)全面整理过程资料

严格审核结算资料2013版计价规范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复核依据中不再单列竣工图纸,而在此变化的同时,在竣工结算依据中明确列出了: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这一变化说明新的成本管理模式中,不再强调竣工图重算法进行竣工结算,应对过程中收集的与价款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同时加强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建设单位切忌直接使用施工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结算审核,而必须对过程中收集的有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将与结算有关的资料汇总,再与承包方提供的结算资料进行对比,检验资料涉及单位及管理人员签字盖章的真实有效性,鉴别承包人提供资料的完整可靠性。

(二)有限的时间及“不完全竣工结算”法

要求“高质高效”的结算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28天内核对”、“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复核,将复核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应在7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或承包人对复核结果认为有误的,无异议部分按照规定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2013版计价规范的这一系列条文都要求发包人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竣工结算或是“不完全竣工结算”。“不完全竣工结算”是其中的一大亮点,它保护着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中的利益,有助于分歧问题的解决,同时对结算审核部门也提出了新要求。2013版计价规范的实施要求审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经双方确认无异议的每个部分,将进入竣工结算办理(或不完全竣工结算办理),因此,建设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必须做好竣工结算审计的每一个环节,审计人员不得再用“拆东补西、此亏彼赢”的结算手法,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必须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四、结束语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由于招投标有严格的程序和透明的操作(即一致并公开的标准),以保障竞争公平和比价(授标)公正,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国际贸易中,招标、投标早巳形成制度,其作用是通过公平竞争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

我国于19852000年陆续颁布了《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催化了招投标制度的成熟,推动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完善。由于我国还处于市场经济的初期,立法滞后,行业和地方行政法规较多、较乱,加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权大于法,以及司法中存在腐败、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判决后执行艰难,再加上法律规定本身不够具体,缺乏维权和制约违规的可操作细则等,使得经济活动中违规与悖理现象仍十分普遍。

1招投标违规与悖理的主要表现

1.1虚假招标

虚假招标是以明招暗定(即内定中标人)的方式,实施形式上“合法”、内容违法的招标行为,包括“权钱交易”、“关系交易”、“领导(行政)指令交易”、控制评标(评委人选、评分标准、评审过程、实施差别待遇)、以某投标人先期进场实施准备工作为由诱导评分及排序优先等情形。

1.2规避招标

规避招标就是不招标,包括按法律规定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确立合同关系的项目,招标人将其化整为零,分别与多家承包人进行“关系交易”、“权钱交换”;或直接与施工企业单独谈判(议标)缔约,或作为某一合同的补充合同与合作对方达成“损公肥私”的默契。因此,规避招标行为直接与腐败行为紧密联系,与规避招标对应的违规行为是划小标段、不当牟利。

1.3细分标段

细分标段是指招标人将相同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手段的项目,不合理地划分为多个标段,并由多家承包人同时实施的招标行为。同一项目划分多个标段,无非是吸引更多的投标。表面上看,这种举动有利于竞争充分,获得理想(最低)交易价格;深层分析,此类行为隐藏有利用众多卖方的不当竞争,从中获得更丰厚的不当利益,或将腐败所得化整为零,即所谓“多一份关系多一份情,多一个承包人多一份礼”。

标段划分过细的恶果,必然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根据资料和文献统计分析:国内招标项目,每个投标人的投标费用开支约占标的价格的0.1%~2%;国际招标项目,每个国外投标人的投标费用开支约占标的价格2%~6%。比较理想的情况,通过竞争招标选择承包人,能使业主节约项目投资约占概算额的1%~3%。按以上分析,如果有10家投标人同时抢一个标,那么10家投标人开支的费用总和将超过项目完工后节资的总额。这种招投标的效果,极大地抵消招标理应发挥的正面作用。

1.4招标歧视或限制投标

招标歧视是指招标人有意限制或排斥本行业、本地方以外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其实质就是行业垄断、地方保护,形成市场独占。

招标歧视和限制投标,阻碍着市场开放和全国统一市场格局的形成,为维持垄断、保护落后、扩大行政权力干预、巩固腐败得利提供了手段和途径。

1.5评标随意、决标不公

评标随意是指招标人未严格按照评标程序或事先未制定公平一律的评标标准,草率敷衍评标的招标行为。

评标随意包括简化评标程序,有目的地邀请中庸水平的评标专家和组建受其控制的评标委员会;随意变更评标原则或评分标准;限制或不能保证公正评标所需的合理时间(如一些标底达数亿人民币的高难施工项目,招标人为缩短评标时间、节省评标费用,仅l~2天就草草完成评标和授标)。

由于随意评标(无论是否出于恶意),可能将最合适的承包人排除在中标之外,因此导致决标不公。

1.6单纯追求低报价

追求最低报价是指招标人以最低报价作为评标、授标的唯一标准的招标行为。

根据惯例,招标人通常应将标授予标价最低或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但是标价不等于投标人的报价,标价是综合资信、履约能力、实施手段、风险大小后测算的价格,更切近(反映)竣工价格。在评标中,对商务尤其是报价的评分比较容易建立打分标准,评委打分的灵活性不大,但对技术的评审打分都存在较大的灵活性。因此,应将技术部分评分的评审及规则作为评标与赋分的重点,形成技术分总分比商务分高才合理。投标报价,仅代表签订合同时的协议价格,不是合同最终支付价格,招标人盲目追求最低报价,无非是以暂定的价格掩盖将至的风险,同时把最优秀的承包人拒之门外。

1.7随意变更标的内容

随意变更标的内容是指招标人擅自(或迫使中标人接受)改变项目组成或技术标准的招标行为。随意变更包括授标与投标的标段划分不一致;授标后强行指定分包以切割中标人通过竞争所获利益。

由于投标为要约,授标为承诺。根据法律,承诺方(受要约人)无权实质修改要约内容。否则,构成严重违法。实践中,招标人擅自变更招标项目组成的事例屡见不鲜,有些堂而皇之地将“招标人保留调整项目组成的权力”的约定写入“投标须知”中,此类约定明显非法。

按照国际惯例,招标人有权事先指定分包,但应明确具体的分包项目及内容,此阶段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在中标后或施工过程中指定分包,只能有条件指定,并应与承包人事先达成协议,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这种指定。缔约后指定分包,将导致承包人合同利益减少,如果业主强行指定,理应承担协调关系及补偿损失的责任。

变更分一般性补充修改和实质性改变,有关实质变更,合同法已有明确规定,不再赘述。任何实质变更,都必须事先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

1.8擅自转让或分包

擅自转让、分包是指招(中)标人违法(或未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单方面转让合同项下利益或义务的行为。

转让,意味着合同主体关系发生变更,将破坏当事人双方业已建立的一种信赖关系和利益,增大合同履行的风险。分包是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即部分让与。一般情况下,纯金钱债权、债务关系,从鼓励交易、促进履行、方便结算、提高效率、加快流转、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考虑,在不违法和违背对方意志前提下允许转让或部分转让。对于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法律禁止转让,并限制关键项目分包和分包工作再分包。

此处讨论的转让或分包,主要指授标、中标时(履行合同前)的违规行为,适用于《招标投标法》的调整范围。发生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擅自转让、分包,仅指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事先约定的转让、分包,这是一种纯粹转嫁风险的投机行为。

1.9串通投标、围标、贿标

串通投标是指招标人与某一投标人或某几个投标人之间,以不正当的手段、策略,合谋达到预定中标人的行为。

围标是指部分投标人事先达成以不同的报价策略共同围抢招标项目的协议,待其中某投标人中标后实现利益均沾的投标行为。

贿标是指投标人直接贿赂招标人和评标委员,或以巨额回扣诱惑,通过权钱交易的手段实现中标目的的行为。

2抑制违规与制约悖理的根本措施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资源优化配置经济。招投标本是市场经济较为成熟、高级、规范的交易方式,通过公正、公平、公开招标投标确立合同关系,能够体现经济建设的科学性、缔约决策的民主性、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和履约行为的规范性,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有效的环节中。

如果大部分的招标投标行为都存在上述违规和悖理操作,并任其蔓延和扩展,那么不仅仅是招标项目不能实现提高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省投资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对国家的政体、法制、社会稳定和经济有序、健康运行与发展产生破坏作用。某种意义上讲,上述违规与悖理的招标投标,比传统计划经济计划配置资源及导致腐败、低效、资源浪费的程度将更为严重。因此,从上到下都有必要对此类违规现象的危害忆重新或加深认识,尽快制定或完善下列抑制违规的法规和措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正常发展和良态运行。

2.1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应当在巩固23年改革成功实践基础上,利用加入WTO的历史机遇,全面推行现代市场经济制度,接受国际惯例,引入先进的经济运行规则。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则应根本改变选人、用人制度及权力分配,减少行政权力介入或干预经济运行,依法查处贪赃枉法的执法人员,消除司法、执法中的腐败,采取强制手段及时执行生效的判决,确保司法、执法公平、公正。

2.2完善法律制度

改革、开放23年,国家颁布实施了数百个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加快经济建设、发展国民经济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改革进程漫长,立法授权过多、法规制定(尤其是地方法规)较乱,一些新颁法律兼顾了不同体制的利益关系调整,许多法律规定与地方法规存在矛盾;适用最多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不具体、不便操作,必须对其重新修订和完善,同时清理或废除过多、过乱的地方法规或行业法规,堵塞地方或行业保护,使每个自然人、法人都能运用法律维护其合法权益。

2.3建立监督机制

招投标过程是确立经济关系的过程,即交易过程,对这种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必然伴随腐败现象的产生。根据民法的“镜像”规则,招投标程序、标准和结果必须公开,全面接受所有当事人、媒体、行政和执法等方面的监督。除此之外,建立一个独立于部门行政监督和相互监督之外的廉政执法监督机构和监督机制非常必要,一方面可镇慑和权钱交易行为;另一方面随时根据举报或跟踪招标过程发现的情况,介入招投标活动,排除干扰独立调查、独立办案,叫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平、廉洁。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1招投标中的问题

在如今的工程领域,非常多的施工团体依靠关系来进行对某些工程的承包,如果施工团体比较优秀还好,万一施工队伍只为了价格竞争而粗制滥造,那么就会导致很严重的问题。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资方并不能只针对价格进行评估,还要兼顾工程的质量和财务等多方面问题进行综合评估,不能以偏概全。

2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问题

施工企业在施工的时候出于成本和某种自私的心理往往会在工程中进行不同程度的偷工减料或者适当改变原定计划或者工艺。投资方如果对这样的现象没有监管而导致该现象泛滥成灾,会导致在合同中的很多条款被瞒天过海的问题。这样也会有很大的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额外投入。

3对计划变更的审查问题

大部分的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都会对初始的计划或者设计方案因为各种原因进行各种各样的更改,这样的更改会给施工企业提供很多的机会进行索取或者一些投机取巧的行为。所以在计划进行更改的时候投资方应该对更改方案进行仔细的核查,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成本上升。

4竣工之后的核算问题

在工程竣工之后,相关的核算环节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核算环节也是非常容易在数据上面出现严重偏差的重要环节。所以相关的负责人应该重视在工程现场对材料和施工情况的核实和记录,否则非常容易增加不必要的成本统计。

二、投资控制的各个重要环节

1决策环节

1.1市场调研

针对工程可行性,要做好市场调研工作。这一点是关键。要想确保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出预期效果,就要组织相关专家针反复进行论证,不只是对相关技术进行研究,还要对市场前景进行研究。相关人员必须要确保论证的客观性,不能主观否认存在的矛盾与风险,从而对投资决策造成误导。

1.2投资预算

要明确投资估算也就是对工程总的投资额度进行的预估和计算具有相当程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这一点上不同的行业需要结合自身行业的特点,完善具有实际意义和科学效益的投资估算指标,并制定出与之配套的管理和调整方法。

2设计环节

2.1招标工作

招标工作在进行的时候设计单位必须在技术可行性和投资效益方面进行负责。不仅要在可行性研究方面,还要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以及设计质量、方案优选、工艺流程、设计取费等具体环节取得平衡,在不同的设计方案中进行综合性的比较和测量,激发设计者的灵感和热情,保证选择的设计方案周期短、效益高。

2.2限额设计

进行限额设计也就是在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双向投资控制工作。纵向体现在初步设计的时候要依据投资估算成本,按照一定的范围进行分解,确保工程能落实到每一个负责点上。横向控制工作则是在设计阶段,要按照专业对投资进行分解,分块进行限额。分层控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控制方案,能够使多个环节互相之间形成制约,以确保工程投资额度的限制管理。

2.3完善机构

完善独立的审查机构。从当前形势看,很多工程项目在方案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方面,都是由企业自身的设计院进行设计,同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但是这样的审查往往缺少专业人员,不能理想中的的效果。因此,要独立审查机构,结合工程具体性质以及特点,邀请相关专家在进行独立审查,减少片面性和局限性,从而实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提升投资效益。

3建设环节

3.1技术审查

技术措施的审查非常重要。施工技术方案是对施工进行指导的一项纲领性文件,施工企业通过承包的需要进行编制。在施工工程中一些情况是非常可怕的,简单来说就是投资方和监理人员缺少正确的认识,认为施工技术措施仅仅是施工企业的事情,而忽视了施工方案质量对工程质量与工期的影响。从很多的现实情况反映,很多工程建设投资方因为缺少正确的认识,导致施工企业钻了空子。这些施工企业编制出两套不同的施工方案,一套由监理或者是投资方进行审批,而另外一套才应用与实际施工,这样在结算时会非常容易出现较大的问题。因此,对于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投资方要重视对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

3.2现场管理

做好现场变更以及签证管理工作。投资方必须要对进行变更或者是签证的部分要严格做好审查工作,防止出现设计人员对于项目变更难度没有做好预估、对现场情况没有详细了解、对于变更工程量设计认识不足、忽视工程变更对于造价的影响等的情况发生。

3.3合同管理

为了防止管理漏洞的出现以及其他一些合同问题的出现,每一个项目都要确保合同交底制度的建立,以保证工程中每一个人员都能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而且工程中的各个部门之间要确保有良好的沟通,对于小合同也不能人为进行分开。

3.4竣工环节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1.合同“缺陷”。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矛盾、两义性问题在所难免。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发包人应主动起草工程合同,并对工程合同的正确性负责,而承包人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承包人往往为了先获取中标,对施工合同并不加以细致地揣摩研究,而使得签订的工程合同最终与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可能有两个因素。第一,承包人不够重视,认为工程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所以未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造成在工程合同的文字表述上出现错误和歧义性语句;第二,承包人往往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发包人,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故意先以低于建设成本的价格中标,再争取施工过程中的联系单来得到利润,使得工程质量、工期都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从而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2.人为因素。

招标文件一般是由招标机构编制的,而工程合同主要由发包人编制,编制人员的专业结构不同也会造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工程合同管理上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提前参与到工程招标工作中,故不熟悉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在执行合同的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人员不参与后期的合同管理,只负责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因为专业不同,有些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那么必然使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受限,如果工程合同不准确、不全面,拘泥于书面形式,必然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工程合同是施工管理的依据,工程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或者较理论化,都会给工程合同变更和工程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合同已经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人在招标时的初衷,也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二、应对常见问题的一些建议

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在招投标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在合同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来说已经比较完善,但由于合同种类繁多,一部法律根本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在现有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和招投标市场现状,制定出因地制宜的地方管理规章,就工程合同本身量体裁衣,将其每一个细节都尽可能地纳入到量化管理中。在具体的工程合同履约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工程合同。同时,引入监督制度,保证管理细则的实施力度和有效性。最后,也要提倡职业道德的建设,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优”奖、对“劣”惩,推动诚信市场地健康发展。

2.加强招标过程管理。

2.1招标过程中管理。

首先,要求先行确定监理单位,这样在拟定工程招标文件时,可以由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前期招标人员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在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条款上严格把关,将后续施工中会引起纠纷、含糊不清的地方一次待清楚。其次,重视工程现场踏勘工作。充分了解工地现场情况,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工程合同的编制,减少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使工程合同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

2.2招标后期管理。

招标后期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履约检查和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后期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要求。合同履约是否顺利,在很大程度上也映射出了招标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或抽查,既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依据。通过对施工合同履约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工程招标投标后期的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整理、评价、分级并分析,作为今后招标投标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对投标单位引人市场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率高低求信誉,以信誉高低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最终推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良性发展,逐步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水平。

3.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约,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参与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设置,使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三、结语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程招标工程投标造价管理

1、前言

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产品的活动是一种经营活动,工程建设也是一种经营活动,投入的是人、财、物,产出的产品可以是铁路,桥梁,公路,民用建筑,或是一个工业生产装置等。工程建设过程不是简单的投入和产出,它涉及到市场问题,用户问题,效益问题等等。工程建设涉及到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三个方面,而设计和施工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和两个独立的专业,和其它的商品生产一样需要分别进行成本控制并获取一定的利润。因此在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造价的计算和控制显得尤其重要。报价高固然为盈利奠定了基础,但是鉴于当前国内工程建设市场竞争已趋白热化,高价夺标已不可能。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外国的工程承包企业要进入我国市场,和我国的工程承包企业展开竞争,另外我国的工程承包企业也同样要到国外的工程建设市场上谋求发展。因此我们要总结过去国际国内承包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充分了解工程招投标中价格形成机制的特点和运行规律,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利用好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机制

建设工程造价,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所花费(指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的全部费用。它是一种动态投资。它的运动受价值规律、货币流通规律和商品供求规律的支配。因此在承包工程投标报价计算中我们要运用决策理论、会计学、经济学等理论评定报价策略,经过从行政上、技术上和商务上进行全面鉴别、比较以后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使其报价中标。

⑴我国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特点

由于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建立的,忽视了企业独立的经济地位,国家直接参与管理活动,直接制定和控制构成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设备材料出厂价、采购保管费、运杂费、工资、间接费、管理费和税金等。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际国内承包工程的投标报价工作。我国施工企业也很少有自己的施工预算定额,这给国际承包工程投标报价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虽然近几年各类工程咨询公司纷纷出现,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竞争、项目管理制度,但是在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方面,定额、取费标准仍然由政府制定、管理并作为法定价格。因此在工程造价管理中,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的现象难于改变。

⑵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工程计价依据的特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及时、准确地捕捉工程建设市场价格信息是业主和承包商保持竞争优势、控制成本和取得盈利的关键,是工程招投标价格计算和结算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还要加大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改革力度,在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定额的基础上,遵循商品经济的规律,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即实行量价分离,改变计价定额的属性,定额不再作为政府的法定行为,但是量要统一,要在国家的指导下,由有关的咨询公司或专业协会制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定额,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持社会生产力平衡发展。价要逐步放开,先由定额法定价向指导价过渡,再由指导价向市场价过渡,与国际市场接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公司人员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资质、经验和社会信誉制定企业自己的定额与取费标准。在具体某一项工程的投标报价计算时再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工程质量、承包方式、合同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因素,按照国际惯例、规范和做法灵活自主报价。

(3)工程招投标价格的计算

工程招投标价格的表现形式是标底。标底的计算主要有三种:施工图设计阶段,以预算定额为基础;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以概算定额为基础;另一种就是综合单价法。我们知道许多工程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就开始招标,因此用概算定额为基础编制标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的差错,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但使用的概算定额必须准确、有效。为了适应招投标的需要,目前各工程咨询公司、专业协会可以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2000年国家全统定额及各省建委编制的建筑工程定额,房屋修缮、装修定额,市政定额的基础上将某些子目合并归于主要的子目中,编制概算定额。这样可以大大简化标底的编制工作量,节省时间。各企业也可以在概算定额的基础上进行费用合并,取消取费类别,变为竞争性费率。既将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等企业竞争性费用及国家法定的税金费率等所有费用均列入每一项单价中,不另外单独计算,也既综合单价法。这样再结合企业积累的工程资料库,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等因素,可以进一步缩短标底的编制时间,达到更高的准确度,为利用计算机快速报价创造必要的条件。今后企业类别在企业的资质中体现,主要用于衡量企业可以承担的相应工程类别。

为了提高工程招投标价格的竞争力,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体现先进的劳动生产率,要努力降低工程施工的间接时间,空闲、浪费时间,减少和消除设计变更、施工错误导致的返工时间。另外要避免施工机械的无效闲置,减少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减少库存,提高资金的利用率,等等。

3、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

招投标工程对于承包商来说风险很大,从决定响应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开始风险就产生了。在投标价格计算时有风险,价格高了不中标,丢项落项也不中标,一旦中标就可能有亏损的风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也始终存在着风险因素,有市场价格变化风险、设计风险、物资采购风险、施工管理风险等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如数收回,人员、施工机械安全撤回基地或转移到另一个工程现场,这个工程的风险才最终消失。因此招投标工程必须做好风险控制,而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⑴开展财务决策

财务决策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从财务角度对企业经营决策方案的评价和选择。在国际工程投标价格计算中,要想工程中标并有赢利必须有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机制相伴随。它的主要任务就是提供企业资金动态信息,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作出前瞻性预测分析,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决策依据。

传统的会计计帐式事后管理思想模式,使得现行的概预算制度一直只是重视承包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管理,而忽视整个项目的造价管理,不重视总体效果的最优化,没能把现代化管理思想即先预测、后控制的思想和方法纳入到体系内。事后核算式的概预算管理制度不能防止和解决决策及设计阶段的失误、浪费和钓鱼工程,也不能防止和解决设备材料采购保管中的价格问题、质量问题及库存等问题。概预算管理离不开定额,甲乙双方都要以定额为基础开展工作,相互沟通、理解,离开这一标准尺度就无所适从,上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和仲裁机构也都以定额作为评判的标准,这是一种静态的投资控制。

招投标价格计算与概预算管理不同,工程招投标价格的计算事先就要考虑到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因素,考虑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的变化因素。要了解工程的地理条件和工程范围,要了解项目运行的全过程、项目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要研究折旧、技术措施、临时设施的摊销、风险分析。还要与采用的施工方案、标准规范、选用的施工机械、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等相结合对投标价格进行分析,作出财务决策,这是一种微观管理。

因此我们应将“控制”立足于事前,在投标报价时就要主动地采取财务决策,使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中标和赢利。

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有利的合同价格形式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签定合同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业务活动,而且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来管理经济的一种措施。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招投标不仅仅是一个定价的问题,而是要把设计文件、合同条件、文本管理和招标、投标都结合起来。不仅仅要算准价格,还要报出合理的有竞争性的标书价格。工程招投标结束以后,通过招投标所形成的价格,要通过合同价格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对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

合同价款与支付条款是经济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在合同谈判、签定、执行、管理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因此招投标合同价确定下来以后,可以改变过去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轻成本控制的思想。对于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设计部门、施工企业、物质供应部门可以按各自的承包范围,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从头到尾一次包死。对于跨年度的较大工程或设计文件不完备,工程量不能固定的工程,可以采用单价合同。对于价格变化趋势不清楚,不能一次包死的工程,可以按国际惯例,有所包死,有所不包。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价格调整范围以及价格调整计算公式,等等,以减少风险。

⑶实行限额设计

对于一个工程来说,在其投资建设期涉及到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管理三个方面。工程投资效益的好坏,工程造价的高低,起决定作用的是设计。工程设计阶段是形成工程价格的首要阶段,在这个阶段节约投资的机会多、金额大、付出的代价小。工程质量、建设周期、项目功能、项目寿命和项目投资回报率等都在设计阶段以技术和投资费用的形式表现出来。目前的概预算管理往往只重视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而忽视设计阶段和物资采购阶段的造价管理,出现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现象也就在所难免。在工程招投标机制下,工程设计工作的特点是技术决定经济,经济制约技术,因此要做好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必须实行限额设计,既实现对设计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深度、工程数量与投资额等各个方面的有效控制。

⑷改进物质采购管理制度,逐步与市场接轨。

在建筑安装工程中,材料费大约占建安工程费的70%左右。在安装工程中,设备费也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影响工程招投标价格的另一个因素就是物质采购管理制度。要想真正使得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得以有效运行,就要有相适应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目前我们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在计算主材费时普遍采用的计算依据是当地建委编制的《XXX地区XXXX年材料预算价格本》,实际供应价与价格本中的价格之差,在结算时找补。这种管理方法不能控制采购渠道、采购价格,不能做到事前的成本控制,使工程投资无法控制,工程结算价往往超过概预算价格或招投标合同价格。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采购物质,都要在投标报价或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范围内实行限额采购,努力降低设备材料费。比如,实行比价采购管理,要货比三家,采购价不能高于预算价、成本价;另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内部采购审核制度,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审核权三权分立,等等,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⑸工程索赔是招投标价格控制的又一项重要工作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就是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合理确定造价和有利控制造价,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经营效果。工程造价管理始终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自工程招投标开始,至整个工程竣工结算为止。它主要流程包括:

1、工程招投标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

由于当前的建筑市场已经从过去计划经济指导下的等、靠、要、不计盈亏、以完成任务为目标发展到现在的市场经济指导下的竞争机制,所以,工程竞标成为施工企业在建筑市场中争取任务的主要途径。当然竞标的过程是非常残酷的,优胜劣汰的选择规律必将导致施工队伍的相互竞争,适者生存。在激烈的竞争中要求得生存和发展,一要把握机会,立足市场,重视对建筑市场范围的开拓,并加大承揽任务的力度;二要加强施工企业的管理,力求在管理中求效益。

然而,现阶段我国的投标过程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随着建设主管部门三令五申“改革、规范、整顿”建筑市场,不久的将来,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将越做越少。所以,要想通过竞标中标,只能确保编制好的、规范的标书,使标书在正常程序中立于不败之地。

要开拓建筑市场,要对市场的信息有较为广泛的收集,信息的获取是工程投标的前提。其中,信息来源主要途径有:1)依靠本企业在建工程的项目部负责地区或区域内的信息;2)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获取信息;3)通过各种媒体如:报纸、电视及网络等的招标广告收集信息等。在获取信息的同时,企业应组成专家组,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信息的分析、筛选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1)工程业主隶属企业或其上级单位;若是国有企业、合资企业以及有实力的股份企业等,则可以投入精力;2)工程投资方;应对投资方的资信、财力及前几年的覆约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分析;确保工程资金能按实际施工进度支付;3)工程性质;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条件、投资额、投资资金到位率、工程付款、工程风险等情况。在分析上述情况后,确定是否参与投标。

确定参与工程投标后,必须重点把握以下几个过程:

(1)答疑过程:在标前答疑会中,一定要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从中找出问题及疑问,向招标方征询。但是,向招标方征询问题应有选择性,对于确实有影响造价或较模糊的及概念有歧义的,可向招标方提出。对于有些可能成为索赔依据的或其他对造价影响偏差小的,可不问。

(2)编标过程:企业应对标书的编制成立专门的编标小组,且各人员应分工明确。编标时应一丝不苟,充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尤其应注意工程量的计算,按图纸计算的工程量应准确,以确保工程报价的准确性。对于有些图纸不全的,需凭经验估算的,应征询有丰富现场施工经验的人员,实事求是,不准高估冒估;也不许低于成本价。同时应准确、合理应用报价依据和定额,编标程序一定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得擅自改动。

(3)定标和确定最终报价: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招标文件,编标小组得出预算结果后,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最后的确定标价。确定投标报价主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定价,评标办法多种多样,有的是投标方的报价与业主标底的对比,靠近标底者分值较高;有的是复合标底,有效投标报价的加权平均值与业主方标底的复合;有的是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等,分情况不同对待;同时要做到“知已知彼”,了解一下其他竞争对手的企业情况,模糊测定其他单位的报价及业主的标底,选取几种方案;另外还应充分应用不同的投标策略和投标技巧,考虑企业自身实际利益,确定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一定要在合理范围内略低,增大中标概率。

投标书中,技术标和经济标是同等重要的。在评标过程中,技术先于经济标开标,因此,在同样资质等级企业和经验的情况下,技术标中的主要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往往将对工程中标起决定性作用。更有甚者,有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如果技术标未能通过评标小组的评定,将不开经济标。因此,在编制标书过程中,重视经济标报价合理的同时,对主要工程的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企业应组成最有经验的专家进行方案讨论和论证,以保证技术标的优势,同时,技术标中的业绩也占一定的分数,因此,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争取各种优质工程,在综合竞争中形成良性循环。

2、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

2.1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造价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内部在工程合同的价格控制下依法得到合理利润而开展的管理活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现代施工企业区别与计划经济下的施工企业的管理主要在于“造价管理”,以往的施工企业以完成任务为目标,势必造成材料的大量浪费,工人的施工效率较低。

2.2施工过程造价管理的实施

1)施工前,要结合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身的机械设备、施工经验、管理水平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编制一套切实经济可行的施工方案。该施工方案是工程实施的行动纲领。因为,中标价格较低或设计概算先天不足等原因,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合理组织施工,节约成本,力求在管理中出效益。

2)施工过程中,现场经营管理预算人员必须与施工技术人员,材料机械人员密切结合,互相了解,以经营管理为核心,以节约成本为目的。目前,施工企业在这方面往往存在欠缺,经营技术严重脱节,材料、机械各自为政,势必造成成本的大量流失及浪费。如:(1):现场技术人员只顾施工,对于施工中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增减未能与业主及时办理变更委托手续,或手续模糊等,都给结算带来很多麻烦。对于分包队伍,现场技术签证过于草率,不熟悉定额内容,将造成人工费的流失。(2):材料人员定货数量一定要根据技术人员提供的图纸量略加损耗来控制,避免浪费。定货单价要及时反映到经营部门,以便经营部门能够调整预算价差。对于特殊材料价格严重超出概算的要有业主部门认可,否则,将为结算带来不便。(3):机械部门在机械台班安排上,要考虑现场工作量情况合理组织实施。

2.3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索赔意识及熟悉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就是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因非已原因造成损失后,根据合同文件向业主要求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补偿的过程。索赔首先要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这就要求施工现场各层机构及有关人员应对合同基本条款,含盖内容有教深入的了解,并增强全员的合同意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组织施工生产,切实维护合同赋予的权益。

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其中,费用索赔是重点。工期索赔只是要求业主方对施工方工期的合理顺延,这只能使施工单位工期得到补偿,但是,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只能通过费用索赔来实现。实际施工过程中,费用索赔主要有:(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因甲供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等未能按期到达致使施工单位停窝工的,应向甲方进行停窝工损失补偿;(2)因变更设计等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变化等原因,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应向甲方索赔;(3)施工期间因施工材料、设备价格上涨,人工标准提高等原因造成工程造价提高的,应向甲方索赔等等。

索赔的执行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这就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应按时、定期做好索赔记录,整理好基础资料,并随时以书面资料向施工监理提出索赔意向。在准备向业主索赔工作的同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文件,避免甲方对施工单位的反索赔。

3、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与分析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成本组织预测、规划、考核、实施分析控制等进行一系列价格管理活动。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关系到施工项目是否盈利。在工程总价承包的情况下,成本越低,盈利越高。

建议的成本控制方法:

3.1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以项目为中心,分层管理,分级核算的承包和核算体系。工程成本主要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费用组成,将四费落实到经营劳资、材料、机械各部门,进行责任考核,并与质量、安全、工期指标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3.2作好成本核算,工程开工前,按施工图作好成本预算,分析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含量,并与中标预算作好对比。制定人、材、机的成本目标,若人工费为清包,可一次包死,不再调整,此项支出为固定值。材料费节省的前提必须实行材料招标,实行质优价廉,以投标材料价为限额,特殊材料高于投标价的可平衡于其他低价材料。实行有目的的控制成本。

3.3工程竣工后,进行成本核算。作好竣工结算,按照合同调整可调的价差,在竣工总价的基础上,进行成本分析,作好竣工成本分析资料,为今后的工程提供参考依据。

4、做好工程造价资料收集、分类和整理工作

工程造价资料整理主要包括整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工程施工现场记录、使用材料及单价、结算依据及结算资料、价格指数信息、竣工结算等资料。工程造价资料是造价产生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工程造价资料统一做好收集、分类、整理及保管工作。作为企业内部进行造价分析和管理、对比编制企业内部定额的依据。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7篇

(一)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

在目前的市场采购中,地区保护主义和行业分割比较严重,且歧视供应商的现象经常性发生。不少的地区,通过部门垄断、封锁等手段,对其他地区的供应商进行打击和排斥,这类问题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设置比较高的、歧视性的资质要求、评审标准等,限制外来企业;二是规定经营、购买使用本地产品,政府指定本地企业或者个人为政府提供服务;三是在指定招标文件和办法时,制定对本地企业有利的“霸王条款”,对本地企业进行保护;四是设立投标许可证,对外地企业多收费,提不合理的资质要求等。这些均为地方保护主义保护本地企业的手法,严重阻碍了全国性统一市场的形成。

(二)采购的投招标方式单一

在政府采购中,核心的为采购方式,这也是确保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重要手段。在各种法规规范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不过,也必须看到,政府采购对于工程项目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比如招标过程缺乏规范性。这些问题对投资效益的影响较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全力或领导干预招投标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钻法律空子的现象尚未杜绝;三是招标单位与投标人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四是相关部门监督乏力,无明确的执法主体,无法及时查处违法乱纪的行为。

(三)政府采购的队伍建设相对落后

政府采购活动的特点较多,比如复杂性、知识性和政策性等,所以要求政府采购人员掌握比较全面的知识,了解财经、建设工程和网络技术等多方面的操作技能,并熟悉与采购相关的法律政策,积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的效率及效益。但是目前我国政府采购队伍的建设相对落后,采购人员的组成主要是财政机关转制、内部抽调人员和政府后勤机关转制人员三类。经分析不难发现,这三类人对财经知识略有了解,但是对其他专业知识、技能的了解程度有效,所以就会对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采购人员队伍素质问题也成为政府采购中一个较为紧迫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高度重视。

二、政府采购中投招标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一)持续完善投招标法规体系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投招标这一市场经济行为,为了规范这一市场行为,我国建立了初步的投招标法律体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也需要不断完善投招标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的主体,不断深化、细化各种规章制度在实施细节上的规定,统一执行层面的理解和认识。规范政府采购中的投招标工作,首先需要完善和清理现有的法规文件,并构建统一的、完善的法规体系,加强执法落实力度。其中,在各种法律中,需要特别指定对于违规操作行为的处罚标准,严格招标及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程序,并加大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力度。另外,政府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督力度,作为法律责任的补充和强化,切实提高投招标制度的可操作性。

(二)强化采购中的投招标监督管理力度

市场经济的管理者即政府,作为政府,应将规范市场秩序,维持市场的公平竞争作为重要的职责之一。在市场管理中,以法律为依据,加强对整个招投标市场的监管。政府进行监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平竞争。因此,在招投标管理中,政府部门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查处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网络等公开处理结果,维护投招标市场的秩序。在政府进行监管的同时,可将纪委监察部门引入到投招标活动中,充分发挥纪委监察部门的作用,对于违法乱纪行为坚决查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建立和持续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采用信用档案管理,用以记录企业的行为、业绩等,并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使无信用者无处藏身。

(三)准确把握评标原则

在政府采购的投招标工作中,准确把握评标原则,需要把握两个比较关键的因素:第一是完善专家评审制度,第二是合理选择评标方法,公正、客观进行评标。

1.完善专家评审制度

在投招标管理中,持续完善专家管理制度,需要对评标专家的资格进行严格的认定,并加强对专家的培训、考核及档案管理,并及时补充或者裁撤评标还价,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在管理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以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客观性,并通过禁止通讯、封闭抽取和专车接送等,确保转接的名单不外露。

2.合理选择评标方法

在招投标工作中,投标人对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要求,都体现在其中,因此在政府采购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的评价方法是关键性的因素。目前,招标文件的评价方法,有综合评估法和最低投标价法。其中,前一种评级方法,包括商务、技术和资信等三个方面,其适用范围比较广。

(四)加强政府采购队伍的建设

政府采购由采购人员负责完成,所以采购人员的素质对采购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必须高度重视采购队伍的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积极借鉴西方国家政府采购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采购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二是规范政府采购人员用人机制,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三是逐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实施考核制度,提高采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紧迫感。做好上述三个方面的工作,建立完善的采购人员用人制度,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及效果。

(五)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市场竞争机制

我国地方保护比较严重,对于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市场竞争机制有诸多的妨碍。为了保证投资的效益,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政府的投资计划进行评估。比如我国可由人大对政府部门的投资规划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评估,给行政机关的支持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同时也可加强对项目的审计。另外,在招投标过程中也可尝试新的评标方法,比如,建立数据库用以评价投标企业的服务水平和信誉,并对企业的信誉进行评分。总而言之,采取多种手段,尽快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市场竞争环境,使企业更好参与市场竞争,实现政府采购的预期目标。

三、结语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8篇

(一)、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和程序

1、公开招标亦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建设工程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亦称有限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招标程序

(二)、投标策略

1、靠高水平的经营管理取胜:即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安排合理的施工进度,科学的组织管理,选择可靠的分包单位等措施,来降低施工成本。在此基础上降低投标报价,从而提高得标概率。这样,标价虽低,利润并不一定低。这种策略是企业应采取的最根本的策略。

2、靠改进设计取胜:即仔细研究原设计图纸,发现不够合理之处,提出改进的措施(尤其是能降低造价,缩短工期的措施)。

3、靠缩短建设工期取胜:即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使得在投标文件规定工期的基础上,工程能提前竣工。

4、靠标函中附带优惠条件取胜:即要求施工企业在掌握信息时,要特别注意业主的困难,然后,挖掘本企业的潜力,提出优惠条件,通过替业主分忧而创造中标条件。

5、低利率政策:主要适用竞争比较激烈,施工任务不足,或企业欲在新的地区打开局面等情况。

6、着眼于将来:为掌握某种有发展前途的工程施工技术(如某些新型建筑结构、核电站或海洋工程等的施工),而宁愿目前少赚钱。以上这些策略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在投标工作的实践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灵活地加以运用。

二、全过程成本管理

(一)、施工预算

施工企业不同于其它生产性企业,其产品为建筑产品,且随设计图纸变化而无统一标准,导致其生产的非标准化,一个施工企业可能在存续期间都不会生产两个相同的产品,再加上建筑产品所需材料成千上万,因此建筑成本(以下称成本)管理也就显得无序可循。故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成本管理。

1、建立成本管理信息系统:企业通过高效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创新成本管理模式,建立高效的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信息的产生和使用,尤其是成本管理信息的产生和使用是实现成本管理的重要手段。

2、编制施工预算书:成本管理的前提条件,是成本控制的依据,一部科学的预算书,决定了成本控制的好坏,但目前多数施工预算仅是各种数据的汇总,只适合对项目进行宏观控制,对过程生产却起不到指导作用。因此,施工预算需要改进,分部编制的预算对成本控制才有指导意义。施工预算的编制以“按施工程序,明细到部位”为原则。第一阶段的完成,为施工生产制定了标准成本,同时又为成本控制提供了依据。因其根据实际施工程序,按部位编制,具有很强的对比性,能够将可能发生的成本隐患,控制在最小的工作面,降低了大面失控的可能性。

3、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施工预算书及施工组织计划,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依据施工预算,严格控制各部位成本数量。确定工程开展程序,拟定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任务划分与组织安排,编制施工准备工程计划等内容。施工过程中应当与各类物资及技术条件供应之间的平衡及合理利用这些资源相协调,促进均衡施工。

(二)、完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尤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抓好合同管理,就是在合同执行期间密切注意我方履行合同的进展效果:第一要有相对固定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并且精通经济合同法规有关知识;第二要加强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第三是要制定相应固定的合同标准格式。

(三)、项目部施工过程成本管理

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是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和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实施、动态分析和结束考核等管理活动,以达到强化经营管理、完善成本管理制度、提高成本核算水平、降低工程成本、实现目标利润、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目的的过程。

1、项目部成本构成:施工企业项目部的成本一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项目部不可控成本即投标成本,指工程投标阶段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另一个是项目部的可控成本即施工成本,指从项目部成立直至项目完工结束前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

2、影响项目部成本的因素:第一,施工成本控制体系是否有效运转。成本控制体系的建立是项目部施工成本控制的前提和基础。项目部施工成本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的成本控制,需要项目部每一个部门及每一位人员的参与。第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得是否科学合理。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项目进展的核心和灵魂。它既是全面安排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也是指导施工的重要依据,它对于加强项目施工的计划性和管理的科学性,克服施工中的盲目混乱现象,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其编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成本的高低。第三,施工队伍的选择与管理。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直接担负着工程的施工生产,施工队伍质量的好坏,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成本的控制水平。第四,材料费的控制。在项目成本中,材料成本占工程成本的比重最大,一般可达60%至70%左右,材料费节余将影响着整个工程的节约,而且材料费具有较大的节约潜力,因此控制材料费是控制成本的关键。第五,机械费用的控制。工程项目施工的机械化程度较高,机械费用在施工项目成本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施工机械的完好率、利用率和工作效率直接关系着机械费用的高低。

3、降低成本措施:项目的采购环境对采购策略的制定、采购计划的实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宏观环境是对项目组织怎样及如何采购产生影响的外部环境,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财政金融政策的调整,市场利率及汇率的波动,通货膨胀及其趋势,市场季节性的变化等各种因素。而微观环境则是项目组织的内部条件,包括项目组织在采购中可能采取的组织政策、方式和程序,项目资金状况,场地、道路、码头等收料条件。在符合微观环境原则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宏观采购环境的,科学组织物资供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4、动态控制原则:成本控制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下进行的管理活动,所以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的原则,所谓动态控制就是将工、料、机投入到施工过程中,收集成本发生的实际值,将其与目标值相比较,检查有无偏离,若无偏差,则继续进行,否则要找出具体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四)、竣工决算

管理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必须立即对施工队进行决算。企业审计部门及时对完工项目进行竣工审计,对业主拖延搞决算的项目,可采取决算前和决算后二次审计办法。工程决算审计后,未经上级批准,项目部不得私自增加施工队计价,否则按超拨款处理。对比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为以后成本管理积累资料。项目完工时,计划成本由最初预算成本加或减变更部分的决算成本构成。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9篇

(一)低价中标中标普遍存在,资金收入被严重挤压

近几年,水利施工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招投标市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低价中标现象普遍存在,有些项目先天资金来源不足,仅仅依靠在后续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方式,来增加少量的结算价款,其后果势必引起企业营业利润空间减少,甚至严重的造成资金链断裂,迫使工程项目停工。

(二)管理模式落后,资金管理松散,不能统一运作

因水利建设项目大多在野外施工,造成水利施工企业分支机构众多,为配合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一般均在施工当地开立银行账户,由项目经理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负责,然后在一定时间内回总部报账,按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其结果必然导致会计信息滞后,总部不能及时得到完整的资金流动信息,不能统一资金管理和运作,使有的项目资金闲置,资源浪费,而有的项目则资金困难,甚至工程项目被迫停工或不得不想办法从外部筹资,这样造成企业财务费用增大,利润降低,另外,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因业务往来,造成资金拖欠,相互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资金使用缺乏计划

水利施工项目合同金额较大,施工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在有效工期内产值不均衡,因而从业主方结算得到的工程结算款,往往也呈现不均衡,在工程施工前期,资金投入比较大,但结算产值很少,业主一般只预付合同价款的10%,在施工中期就进入产值结算的高峰期,资金投入依然很大,但工程结算款也相对较多,但同时面对业主与款项的扣回与质保金的扣留的压力,在工程进入扫尾阶段,产值比较小,结算款项少,这时业主的资金开始紧张,施工单位也需要付清外欠工程费用,由于大多数项目经理生产管理经验丰富,但缺乏相关的财务基本知识,缺乏资金统筹计划,不能按照预算进度安排资金支付,造成前期资金浪费严重,到施工后期,资金紧张,出现对内拖欠职工工资,对外拖欠材料款等费用。

(四)财务监控制度不完善

水利施工地点一般都在比较偏远的山区,项目组织机构临时建立,管理人员流动性大,并且管理制度落后,不能随时与企业总部保持资料共享,随时信息沟通,在资金支付过程中,简化了审批程序,一般情况下,项目经理一人就可决定资金运用,使财务监控出现漏洞。比如工程分包合同不完善或不订立,大额资金支付不能实行联签制度,材料预付款不符合规定等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企业资金流失,成本增大,甚至有些项目会出现严重亏损。日常开支报销制度由于制定年代久远,好多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步伐,新的报销制度没有及时出台与外部环境相接轨,致使报销费用时,审批带有人为情理因素或随意性,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滋生腐败。

二、解决对策

(一)规范招投标市场

在水利项目建设中,逐步规范招投标制度,避免恶意竞争,保证招投标合法公平,拓宽项目资金的来源渠道,保证项目资金正常运作。

(二)破除沿用的老做法,建立资金归集制度,与高速发展的网络信息相接轨

规范企业总部资金使用,增强总部对各成员单位或项目部的财务控制能力。与银行合作,在企业总部成立财务资金管理中心,通过互联网络,管理企业众多的银行账户,首先可以获得企业资金流动的知情权,了解各成员单位的资金存量和流量;然后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将有利于企业总体资源配置,增强企业资金存量的盘活,通过在结余单位和资金短缺单位进行合理的资源调配,可以降低企业财务费用,实现企业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培训企业法人和各项目经理对财务知识的了解

提高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和预算知识相结合的分析能力,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统筹安排企业资金,做好每一笔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审批,切实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成本控制,事后有分析。

(四)完善财务监控制度

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系统,银行的支付系统,对于大额,重要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交给企业总部,最后由企业总部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支付手续完整与否;对于成员单位或项目部的日常零星开支由各成员单位或项目部自行审批支付,保证各项支付合法、合规。针对内部财务的相关业务及活动,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切实可行的财务报销制度,使报销费用合理化,明确化,标准化,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并要求财务报销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消除人为干扰因素。

三、结束语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建筑市场招投标监管手段

一.引言

当前,我国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整个建筑市场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招投标政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招投标的实施,旨在确保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为投标单位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平台,同时,招标单位可择优选择投标单位,最终促进整个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但就在招投标程序不断完善,招投标流程不断加强的情况下,行业内潜规则却从未消失,暗箱操作现象丛生,内定、串标、挤标、泄示、陪标现象层出不穷,某种程度上,招投标成为建筑行业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的源头,已经严重扰乱了我国建设行业秩序。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急需提升监管手段,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建筑市场监管现状

(一)建筑市场招投标监管现状

随着《招标投标法》的实施,项目招投标也渐趋于普遍,绝大部分都严格执行了招投标制度,但招投标违规违法事件也越来越多。为推动及完善招投标信用体系,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颁布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又颁布了《招投标公告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一系列相关配套的规章和法规,各地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也结合本地建设的需要,相继制定了有关招投标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规范化。

(二)建筑市场招投标监管存在的不足

我国当前项目招投标活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与矛盾,如决策者干预招投标活动,没有客观评标、串标等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法律法规存在弹性,操作过程难以控制;招投标活动存在许多监管问题多是法律法规欠缺造成的;二是专家评标机制存在缺陷;面对日益增多的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相对供给不足,特别是专业工程的专家非常稀缺,明显体现出建设项目的数量与评标专家的数量日渐失衡状态;同时,存在一些招标单位不采用专家评标机制,势必会造成评标的人为性和倾向性,而失去了评标本应该具有的公平、公正性;三是传统的监管手段较为单一,仅仅依靠招投标相关法律条例和监督机构已不足以满足如今日新月异的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监管多元化势在必行。

三.提升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监管能力的可行手段

(一) 法规制度的制定

对于《招标投标法》中不规范或不明确的措辞等,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弥补其中缺陷。配合综合监管机构拟定综合性的招投标法规和管理制度,从而避免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的监管空白点及弹性表象。比如假设某个项目标底价为1亿元,依照《招投标法》中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任单位的最高罚款额为100万元(即标底价的千分之十),责任人的最高罚款额为1万元(即责任单位罚款额的千分之十)。从中可以看出,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而言,相应处罚金额与1亿的项目相比,现行的处罚标准太轻,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威慑力太轻,应当加大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人的经济处罚力度,特别是在强制招标活动中涉及财产的行为。

(二) 建立管理评标专家库

评标过程是一个决定最终招标结果的关键环节,评标专家就是其中关键因素。建设及管理综合性评标专家总库,负责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查、聘用、培训、考核及评价的工作,指导各地、各行业建立专家子库并总库联网运行,从而改善专家供给不足的情况,为招投标活动提供良好的保障。对于一些不采用专家评标机制的招标单位,需出台相应细则对此行为进行约束。评标专家来自各行各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政治道德素养,对于招投标活动可以起到较高的监督评审作用。

(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社会舆论监督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传播介质对国家、社会和一般公民的全方位监督。在招标活动中,社会舆论可在任何时间、地点对任何对象进行监督。舆论监督相对更加独立、公开和无形是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在现阶段的招投标活动中,鉴于我国法制及监督模式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可以利用舆论来弥补这方面的缺陷,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招投标活动具有重大意义。

(四)推行电子招投标制

积极、逐步建设电子招投标应用管理系统包括网上招标、投标、开标全过程应用管理系统;网上评标、远程评标音像监控应用管理系统;电子监督监察系统;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等网上电子招标平台,是招标投标工作的发展方向,也是治理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就目前,上海区域一些招标单位已逐步开始实行电子招投标制,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自动生成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投标答疑程序,切断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联系链,充分体现公平竞争原则,减少串标、围标的机会;同时又可以减少传统标书的制作,从而更加环保;再者,电子招投标和计算机评标系统的全新模式,对各种数据参数直接对比审查,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既方便又快捷准确,改变了传统的监管方式,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对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规范招标投标秩序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

建筑市场招投标监管是保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乱象丛生,充分表明了监管的不足,应当着力于从法律法规、监督体制、监督内容等方面下功夫,使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完全纳入监管之中,拓展监管宽度和深度,消除监管存在的漏洞,从而减少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玉琴.浅谈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门窗,2013(12)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电子招投标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竞争性招投标过程,它是一种建立在网络平台基础上的全新招投标方式,可以实现招标信息、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直至合同签订、价款支付等全过程电子化。它是以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业务流程为基础,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招投标各参与主体在线进行项目操作和管理的专业化、可视化作业方式的特殊经济行为,其本质是通过网络协同作业,提高招投标的效率与构建诚信体系。随着电子商务发展的日趋成熟,电子招投标成为主要的招投标手段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二.实行电子招投标的意义

电子招投标作为电子商务的一种交易形式,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招投标的跨区域、低成本、高效率、更透明、现代化。实行电子招投标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优点:

1、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与传统的招投标方式相比,电子招投标的整个流程均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节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发送、邮寄、印刷等方面的支出,大幅度削减成本,缩减运作时间。

2、有利于增加交易透明度,实现阳光交易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变更、评标结果等都要在网上,真正实现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化和及时化。

3、有利于转变监管方式,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

随着招投标规模的扩人和范围的拓展,传统的业务方式已无法适应高效化管理的需要。电子招投标以网络为载体进行平台化的业务操作,活动中各方主体以统一的招投标平台为业务入口,其全过程都在公开的环境下进行,招投标监管部门和监督人员只要在网络上查阅相关信息和过程就可实现监管职能。同时,对于评标这一关键环节,监管部门通过计算机审查评标全过程,对各种数据参数直接对比审查,既方便又快捷准确,有效防止了不正当竞争,保障招投标交易活动有序进行。

三.国内电子招投标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商务部于2001年在国际招标中率先启用电子化运作系统,主要业务流程实现在线操作,开启了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先河。近几年,电子招投标在我国逐步得到应用并呈现迅猛发展态势。在电子招投标迅速发展的同时,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我国现有招投标业务法规缺乏对电子招投标的支持

在现有的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众多法规文件中,几乎没有对电子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已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操作已有明确规定,该法中认可的投标还是密封投标,对于电子招标投标的形式是否有效还没有清楚说明,但也没有排斥电子招标与投标活动,至于如何对网上电子招标投标进行公证以及公证的有效性等问题的解决也是无章可循。

2、我国日前缺乏统一的电子招投标标准

标准化是推行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工作,如果标准不同,那么必然会形成新的市场封锁和技术壁垒。目前我国各行业、地区间招标管理政策差异较大,电子招标发展缺乏统一、协调的制度环境,包括我们现在用的产品标准、安全标准、电子签名等技术标准都不统一。

3、电子招投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问题缺乏保障

互联网的开放性带来的核心问题是网络安全,要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的实务操作,必须联入互联网。系统接入互联网后遇到的网络安全有以下几个方面:受竞争对手或黑客等外界攻击或入侵、内部人员有意的破坏与泄密、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除了联入互联网的网络安全外,还有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本身的安全性。

4、管理体制上的不足影响招投标电子化的实施进程

政府监管部门在招投标电子化方面主导作用发挥还不够。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制约招投标电子化的功效发挥。

四.电子招投标在建设工程交易中的应用思路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观,坚持科学发展,着眼十行业发展,从发展战略上深入思考,在管理上人胆探索,不断创新,在综合推进上加大力度,重点解决建筑市场与招投标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电子招投标制度建设。

2、工作重点

加速推动招投标电子化进程,加快招投标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招投标无纸化管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手段,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具体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全而推行招投标网络信息化管理。在招投标实行网上备案流程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招投标网络信息化管理,建立网络动态管理系统,实施战略发展计划,建立招投标长效监管机制,为实现全省招投标资源信息整合和招投标规范化管理做好资源储备。

(二)建立IC卡信息管理系统。IC卡可以记录投标企业的单位名称、资质情况、资质等级情况和法人代表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人工操作失误,避免了资料的重复报备。

(三)强化资质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取消纸质申报)、网上审批、网上考核;并通过下载打印的中标通知书,规范招标业绩的考核,建立施工企业业绩档案,考核交易中心的服务及工程交易额;建立网络互动体系,与各业务部门实现网络对接,做到关联信息一网,多网联动,实现信息资源整合,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网络管理优势,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建立创新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进招标投标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招投标实行网络化管理,是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重大改革,是将招投标由“人制”转变为“机制”的重大突破,在完善监督管理程序的基础上,大力推行CA印章、电子标书、电子评标和远程评标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规范市场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各交易中心的载体功能,加强交易中心自身建设,不断开拓服务领域。在条件具备、不涉及现行管理方式的情况下,努力为各类专业工程的招投标提供服务,打造“多领域”服务的交易中心。重点规范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控股以及依法招标进场交易行为,杜绝场外交易,实施规范管理。逐步推行采用评标专家远程抽取和远程电子评标的方式来完成评标工作。同时,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应正确引导投标企业采用电子投标方式,积极推进电子化招投标进程。

(六)建立建筑企业、招标机构和项日经理三大信用档案数据库,实现网上信息化管理。对网络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统一分析和数据挖掘,科学、准确地反映建设工程的交易情况,为政府部门和各方载体提供信息化服务。采用先进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各类网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五.结束语

近年来,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始终坚持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为主体,以维护市场秩序为核心,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通过长期以来的实践,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等方而已取得了一定成效。未来,电子招投标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应用范围必将越来越大。

参考文献:

[1]刘成睿 豆满社 电子招投标在建设工程交易中的应用及思路 [期刊论文] 《山西建筑》 -2012年6期

[2]刘成睿 电子招投标在建设工程交易中的应用及建设思路 [会议论文] 2011 - 西北五省(区)第四届招标办交易中心主任联席会议

[3]李莉 筑起科技反腐大坝 树立阳光招标样板——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打造“阳光交E网上招投标管理系统”平台侧记 [期刊论文] 《中州建设》 -2011年20期

[4]陈现忠 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探索与实践 [会议论文] 2009 - 首届中国招标采购电子化发展论坛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课程改革 现状 方法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Practice of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Course Teaching Reform

LI Hui

(Zhengde Polytechnic College, Nanjing, Jiangsu 211106)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reform, quality education has been widely used and popular, school or college are deeply influenced by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as a compulsory cours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he more integrated, more difficult to learn, this article on the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course under the new curriculum teaching reform to discuss the situation, which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teaching, promot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Key words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course reform; current situation; methods

1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现状

1.1 教材内容得不到及时更新

教材的内容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对学生的培养深度。现阶段,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材比较陈旧,这些教材的内容无法体现当今社会发展的态势,这些教材的内容没有得到及时的更新,一些法律法规已经进行了更新,但教材上还是沿用之前的法律规范,其实用性不强,严重影响了教师的教学质量,同时也给老师的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2 具有较大的学习难度

由于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涉及的领域较多,使得学生必须掌握较全面的知识,才能编制出比较完善的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文件进行编制时,要对现阶段的法律法规进行大致的了解和掌握,因此,需要学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工程合同管理中,涉及到管理知识,这又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涉及到太多方面的内容,使学生感到学习具有难度,完全掌握内容更是难上加难,也使得老师的教学过程感到力不从心,不知道该如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1.3 教学方式较为落后

对于大多数高职院校而言,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方式比较落后,几乎都是老师讲,学生听,老师只是盲目地让学生去画重点、难点,但学生根本没有真正理解这门课程,一味地死记硬背;个别老师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一般都是毕业后直接进入院校担任教师,并没有去建筑公司工作的经验,对教材的内容也是一知半解,边教边学,老师讲的内容,使学生难以消化,面对枯燥的讲述,学生很难提起学习的兴趣。

2 教学改革措施

2.1 优化教材的内容

要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进行仔细的研究,进而理解和掌握其内容,然后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课程内容的构造;要体现基础课的特征,将建设程序和招投标作为老师讲课的线索,进而将其他相关知识与课程内容进行密切结合,例如:技术、经济和法律等知识;将合同管理与招投标过程进行有效的融合,使学生通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学习,提高管理合同和编制招投标文件的能力;将理论知识作为课堂教学的重点内容,并以实践教学的环节相辅之,实现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相结合的目标,促进学生全面提升自身的素质;在课程设计过程中,将招投标过程进行实践模拟,进而促使学生加深对招投标过程的印象。

2.2 转变教学方法

2.2.1 启发教学法

在课堂上,老师要善于采用启发式教学,对于所讲的内容要启发学生去理解,让学生对自己所提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例如:当讲述招投标的过程时,就要运用启发式的语言,你觉得在招投标过程中,标书封面应该这样盖章吗?老师可以拿几个做好的标书让学生观察,并让他们自己寻找答案;老师通过启发式的语言让学生去积极寻找答案,有利于他们以最快的时间掌握相应的知识,调动学生思考的积极性。

2.2.2 善于运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运用的过程中,需要老师根据教授的内容设计相应的案例,通过案例的讲解,使学生更清晰地掌握知识。对于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运用案例法,培养学生编制标书的能力,并锻炼学生合同履行管理和索赔处理的能力。老师要将平时遇到的,或者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案例进行整合,在课堂上通过讲述一两个案例,然后让学生对招投标额案例进行分析,加强学生的课堂练习,促进学生掌握教学的内容,提高学习的能力。例如: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让学生对招标投标法规进行了解和掌握,案例中明确分析了招投标文件不允许的内容、招标人的保密义务及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效的几种体现,通过直观的案例分析,使学生更易于掌握所学的内容,并与实际相结合,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

2.2.3 加强实践性教学

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实践与理论知识进行有效的结合。老师要组织必要的实践活动,例如:当把招投标的内容基本讲完后,可以安排学生进行一次现场的招投标模拟活动,分组进行,选出投标和招标方,并选出平时理论知识掌握较好的学生做评委,老师在整个过程中充当指导者的角色,最后进行总结。让学生全部参与其中,通过参与、互动、讨论等环节,促进学生真实掌握招投标的过程,并加深对其中细节问题的记忆;建立一体化教学体系,将实践内容与课堂互动进行有效的结合,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对于实践教学环节的资料要准备充分,尽量满足每个学生都有一份资料,以满足教学的需要;同时,还要组织必要的社会实践,让学生完成实践报告,有条件的话,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本地区的招投标开标活动;实践课要将班级的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分组,老师要将实践课的任务和教学大纲展现出来,让学生对自身的任务有所了解。

2.3 采用新的教学手段

教学过程中,老师要运用多媒体技术,自编教学课件,保证教学内容的丰富性,将学时进行合理压缩;充分利用校园网、网络学堂平台等手段,开发出综合性的课程教育资源,集师资队伍、教学文件、案例库、在线辅导等为一体的平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对于学生的评估不仅仅依靠考试成绩,要采用多种考评方式,例如:学生自评、互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

2.4 培养双师型教学者

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老师的作用不可小觑,无论是教学方法的转变,还是教学目标的完成都离不开老师,因此,要发挥老师的优势,促进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学校要安排专职教师进行实地实践,掌握招投标现场的新技术,并进行反映,提高和推广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另外,要组建兼职教师队伍,引进有经验的招投标人员进行讲课,以满足培养学生实际能力和专业变化的要求,这样有利于提高教学的效果。

3 结语

本文论述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的基本现状,并结合现状提出了促进教学改革的措施,从更新教材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努力,就会促进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顺利实施,进而提升教学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唐钱龙,李玮.基于项目导向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改革探讨[J].职业时空,2010(1).

[2] 董晶,孙娜.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类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J].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3(2).

[3] 宁瑜.注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实践性教学[J].甘肃科技,2014(4).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管理;措施

1引言

在建筑工程以及企业的发展中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是最为重要的内容,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成熟,建筑行业也慢慢得到了强化。同时建筑项目也慢慢变得复杂、涉及的参与方以及建设方逐渐增多,各方都应用了投招标的形式而确定合同关系。因此就出现了其合同关系变得错综复杂,同时也要求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的功能逐渐提升。建筑企业也从以前缺乏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意识到成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部门,同时引进人才。从这之中可以看出,在建筑企业对于投招标以及合同管理逐渐重视。而《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则是主要分析研究建筑工程领域中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问题,作为学生可以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掌握课程方法和原理,培养学生的项目招投标、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等等能力。与此同时,作为学生要求对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程序以及重要性有所掌握,可以掌控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的方法、实务以及方法。

2《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性质以及知识体系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该课程作为工程造价专业以及建筑工程管理中一个较强的专业技术课程。具有着一定的独立性,同时也同《建筑工程计量和计价》以及《建筑施工技术》等等组成一个专业课程群,可以形成建筑工程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可以从教学要求以及知识体系的结构等等进行分析,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一般会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以及工程法律等等结构体系,其内容一般包括有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以及投标报价措施、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法律以及的合同订立的程序、索赔的程序等等。

3高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教学方法和具体实践

3.1应用多媒体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应用教师可以制作多媒体可见,可以包括有图片、文字以及视频等等资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的兴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对理论知识更好的理解。与此同时在多媒体教室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应用与之相关的网络信息,比如说使用网络来查询当前最为流行的合同法以及投标法等等内容,便于提升学生的信息量。进而便于弥补因为课程内容较为新颖而导致教材内容落后给学生带来的问题,导致学生的知识以及行业岗位的具体需求可以进行对接。

3.2应用工程案例教学方法

因为《建筑工程投标与合同管理》课该门课程具有着较强的实践性,其培养的目的可以是促使学生可以较为熟练应用理论知识到实际中。案例教学也是一种具有较强实践性的教学措施,注重培养学生对案例中问题而进行分析、判断。进而可以逐渐加深对招投标和合同法的理解。在进行教学中,注重应用一些比较典型工程案例而将其引入到课程中,可以积极调动起学生积极性。在对理论知识的传授之时,也应该给学生提供合适的招标与合同管理的案例,对学生进行分组,应用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进而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性。在具体工程案例中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3.3应用BIM教学方法

作为一种造价软件,其可以实现对此工程案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模拟,可以从项目决策阶段、设计、招投标、施工以及竣工等等全过程来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同时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过程中,则就可以应用BIM软件实现对招投标以及施工等等阶段进行模拟。可以在学习招投标时,通过设置情境让学生来模拟编制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学生可以使用课本的理论知识拉来对出现的合同和索赔合理解决,如此就可以促使课程知识得到融会贯通,提升学生的操作能力,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升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3.4推动双师型的师资队伍建设

在高职教育中应该应用“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应用此模式则要求学校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如此才可以实现对专业进行整合,进而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课程体系,同时实施以及设计其教学内容。在对双师型的教学团队建设过程中,不仅仅要求可以吸引一些高素质以及高学历的人才,同时也可以企业中邀请一些有着分丰富工作经验的人才,来充实教师队伍,进而可以逐渐构成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的人才队伍,进而推动学校教学和企业生产之间的结合,确保同目前最新的技术结合。

3.5注重应用问答式教学模式

通过应该用问答式教学模式,可以实现教学氛围活跃,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渐扩宽学生思维,使其可以积极思考课堂知识,提升教学的效果。作为教师在课堂上应该积极组织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讨论,鼓励学生对教材知识质疑,如果学生的具体认知同教师的观点存在的分歧,可以立即提出问题,主动同教师之间沟通,进而询问,便于教师可以实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其中的难点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也是一个理论和实践不断循环和提升的过程,作为教师应该注重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对教材的知识点进行讲解,合理使用问答式的教学模式,提升教学的质量和时效性。

4结束语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基础学科,在目前其重要性也在逐渐凸显,应用范围十分广泛,比如所在毕业论文以及课程设计中该方面的知识应用比较多。在参与到工作中很多有很多方面要求应用其中的知识。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制度的逐渐完善,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进步,其建筑市场的竞争也逐渐加剧,为了同目前的发展情况相适应,因此,《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同时展相适应,因此,对于《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进行改革以及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卉.“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探讨[J].新课程研究(中旬刊),2016(3):29~30.

[2]任非.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J].四川水泥,2016(6):323+256.

[3]陆婷,《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微课课程探究[J].江西建材,2016(24):295.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双语教学;教改研究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a: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6-0161-02

随着社会的发展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国际工程市场状况、招投标的方法和技巧、国际工程合同与法律问题、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索赔、风险管理和国际工程咨询等,熟悉国际惯例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使其具备国际工程管理的初步能力,为其今后从事国际工程管理工作创造条件,培养能适应国际建筑市场变化的专业人员。

一、国内外的研究与实践状况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土木工程专业的专业课程。中国建设工程是一个比较广的行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从业者众多。2000年1月1日施行的《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公开招标的范围,从单一的土建安装延伸到道桥、装潢、建筑设备和工程监理等专业。在实施运营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的问题,如招标中内定、排斥、不公平不平等;投标中欺诈、串标、围标、陪标、挂靠、分包、转包;评标中方法不科学、泄标、缺乏监督约束;等等问题。因此,我们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要求在校学生不断学习,时刻了解国外的一些动向,从业后能规范和完善国家与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改善我国市场竞争现状,强化国际竞争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

目前,国外招投标项目中,中国拿到标书中标的概率并不高。在少数中标中,本专业的毕业生中有一部分从事了与国际工程项目相关的工作,毕业生遍布非洲、中东、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双语教学将能有效帮助他们投入到未来的工作中。

二、本项目的研究基础与支撑条件

1.师资力量。本项目集中了我校土木系项目管理方向较强的师资力量,参与人员均有硕士学位和讲师职称,有多年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科研和教学经历,在重要期刊上均有,英文的听、说、读、写能力能够应对逐渐变化的语言环境,帮助学生适应双语环境,保证教学效果。

2.院系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国际工程背景。多年来,我校土木工程专业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我系教师承担了多项建设工程教学科研项目。另一方面,本专业近几年的毕业生有些活跃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的第一线,并与我系长期保持联系,为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和最新的发展动态。

3.学生基础的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为本科生大四的课程,学生在经过先导专业基础课程(法规、项目管理等)的学习,对专业术语含义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双语教学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本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以及特色或创新之处

1.主要研究内容。(1)教学模式的探索。在以往案例收集的基础上,以中文教学启发式为主、英语教学为辅的教学模式,要求教师用中英文相结合来授课,并尽量使用原版教科书里准确又精练的英文,使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专业英文词汇。由于采用多媒体技术,关键部分出现在大屏幕上,并由教师进行详细分析和解释,便于学生视听、理解和掌握。(2)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本项目拟采用案例启发讨论探究式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要打破传统的“以教为主”的课堂教学观念,而构建一种“以学为主”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运用专业知识对案例的深入分析(中英文),使用研究讨论的方式,以“研讨”的方式营造出探究问题的氛围。培养学生对国内外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理论的认识,以及分析、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并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培养他们对英文资料处理的能力。(3)对学生分组进行小组讨论。让学生自己去收集一些国际工程中的热点问题或案例(如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文化环境因素,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国际工程中的新兴模式、风险评估,等等)进行研讨,让学生陈述自己的观点,多方位拓宽与国际工程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4)通过合理的作业安排巩固教学效果。作业将采用英文完成作业的方式,让学生将前述活动中的相关内容书面表达出来,提高他们的英文表达能力,巩固教学效果。

以上的改革将双语教学贯穿于课程学习的全过程中,让学生们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判断,提高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将来从事国际工程项目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主要创新如下。(1)中英文教材的结合使用,推行新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知识体系,在专业课程中进行中英文工程案例教学。(2)鼓励本科学生就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中的热点和前沿问题展开讨论、撰写论文、发表看法。(3)针对双语教学,在教学方法上,引入案例启发探究式,小组合作式学习;在教学手段上,注重继承与创新并重,坚持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优势互补。(4)通过对国内中文招投标管理与国际工程管理的比较教学,拓宽学生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关的知识广度面。

四、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通过双语教学这一方式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体系,将该科目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一个良好的理论学习环境和实践锻炼的机会。培养学生用英语学习和研究国内外专业技术知识的能力,训练他们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使他们成为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都很强的有用人才,推进土木工程管理学科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推进我校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建设。

2.探索出适合《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双语教学的模式,提高教师的双语教学水平,推进土木工程学科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推进我校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建设。

3.我校土木工程管理专业学生毕业设计的内容更加规范化和国际化。招投标文件作为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之一,双语教学是培养工程专业知识全面国际化、专业技能牢固化的技术应用人才。

4.制定适合本专业情况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双语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创建案例启发讨论探究式的教学环境。

五、结论

开设《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双语课程的重要意义不在于其中的内容,而在于开拓视野、掌握国际市场的最新进展、熟悉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方法和合同体系、了解国际工程管理领域的新理念,能够做到与国际市场接轨,能以国际化的视野思考国际工程。因而,采用双语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与国际工程靠近,双语教学所带来的语言环境也会增强学生适应国际工程环境的能力。

参考文献:

招投标管理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高校;招标;监管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6-0122-02

近年来,高校的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势头,各大高校的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条件逐渐改善,办学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伴随着高校建设和发展而来的招标投标活动也越来越多。由于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缺乏,导致高校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违法违纪问题,积极探索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完善路径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研究的理论分析

(一)合同理论

招标投标活动通常以合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对合同自由的彰显及限制构成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合同理论基础。民法领域中所秉承的私法自治原则要求经济生活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乃至消除都应当取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平等的当事人通过协商确立彼此间权利义务关系。合同自由是私法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高校招标投标活动也应当遵循这一原则。但是,绝对的、毫无限制的合同自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有损当事人利益实现,现代合同立法秉承平等保护交易弱者并彰显实质自由的理念对合同自由加以适当限制,即只有自由与强制的调和才能实现合同的正义。因此,应当对高校招标活动加以适当的监管,以实现实质平等并保障正义价值的实现。

(二)寻租理论

按照寻租理论的观点,寻租活动源于寻租空间的存在,只有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这一空间,才能减少腐败的滋生概率,进而有效地遏制住腐败现象的发生。寻租理论产生后被广泛应用于政治学、经济学、行政学等众多领域。在高校招标活动中,参与招标投标的各个主体都有可能为了攫取招标利益,利用制度的漏洞和监管的空白,如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信息不公开或者虚假公开等,在招标流程中选择寻租的行为。依据寻租的相关理论,为了更好地规范各大高校的招投标活动,应当通过减少寻租行为发生空间的方式逐渐形成不敢寻租、不能寻租、不易寻租的高校招标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在源头上减少甚至避免寻租行为的产生。

二、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现状分析

从法律体系建设方面看,上至全国人大、国务院,下至各个省、市都基于招标活动的特点创设了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办法》《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从高校自身招标监管建设方面看,各高校为了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规范学校招投标活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设置了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提升了高校招投标的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了招标活动的顺利开展。以上种种举措避免了招标监管工作流于形式,有效地实现了对高校招标过程中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但是高校招标监管机制并非固若金汤,对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工作机制还有一段距离,还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笔者认为高校招标监管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首先是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存在不同程度的冲突和矛盾。例如《政府采购法》以及《招标投标法》在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招标方式、监管主体以及责任承担等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这给法律适用带来困难。其次是法律规范的操作性不足。我国出台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法律规范大多只是原则性规定,缺少具体的且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以高校招标管理办法为代表的文件则更多地专注于招标某一环节的监管,对于招标投标这样专业性和系统性极强的经济活动难以实现全面而有效的监管。

(二)高校招标环节监管不够

高校招标监管主要包括招标前监管、招标中监管以及招标后监管三大环节。招标前监管主要指从项目申报到招标公告等一系列招标前准备工作中的监管;招标中监管主要指从评委产生到招标结果公示等开标过程的监管;招标后监管主要指招标工作公示后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管。上述招标监管的三个环节之间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完整的高校招标监管不仅应当全面覆盖三个环节,还应当明确监管的重点,细化监管的程序,但是有不少高校招标监管工作大多着重于招标中监管的单一环节,对于招标前和招标后的监管则容易忽视。

(三)高校招标监督能力不足

近年来高校建设开始提速,特别是涉及教学仪器以及科研设备的招标项目众多,招标活动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特点对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反观,我国高校招标监管在机构设置方面还多以挂靠为主,大部分高校还未形成专门的招标采购监管机构。在人员配置方面看,招标监管多以纪检监察人员为主,不仅监管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而且由于实践经验以及专业知识的匮乏,最终难以达到应有的监管目的。

三、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必要性分析

(一)加强高校招标监管机制建设是实现招标投标功能的需要

招标投标制度的核心功能在于该制度在法律限定的程序范围内,保障了基建工程、物资设备、服务项目等招标采购活动能够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招标投标制度的功能和特点适应了高校不断发展的需要,并逐渐成为高校招标采购的重要手段。该制度功能和作用的实现直接关系到高校经费的使用效益以及高校工作的顺利开展,而高校自身的性质要求其招标采购行为应当秉承对国家负责任的态度,因此,努力保障高校招标活动中的充分竞争、高度透明就成了招标监管机制的题中应有之意。

(二)加强高校招标监管机制建设是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的需要

高校管理水平关系到高校的运作和发展,而高校招标监管机制作为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其能否顺利开展直接影响到高校的管理水平。近年来高校的招标采购活动逐渐增多,招标工作量逐步增大与相关招标监管欠缺之间的矛盾逐渐突出,通过逐步加强高校招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以解决高校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不仅关乎高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适应了高校管理水平提升的需要。

(三)加强高校招标监管机制建设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

社会主义高等学校是传播知识、传承文化的殿堂,也理应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起到引领作用,将和谐校园的建设作为新阶段高校建设的新要求和新导向。建设和谐校园就必须实现高校的运转协调和管理高效。当前高校的资金投入逐渐增多,高校招标活动也逐渐增加,通过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对于逐步规范高校招标工作,提升高校建设水平有着重要意义。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确立强化了招标功能并确保了招标目标的实现,为高校发展提供相对优良的设施和环境,也就成了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途径。

四、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构建建议

(一)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构建目标

政府采购不仅具有了商事活动的目标,而且由于招标主体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者和管理者身份的特定性,还使其具有了强烈的公共政策目标色彩。笔者认为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目标不同于政府采购,应当仅仅具有经济目标,也可以称之为经济有效性目标或者资金价值目标。无论称谓有何不同,对高校招标活动进行监管的着眼点都应在于节约采购资金和提高采购效率。所谓经济有效性目标是指以最有利的价格等条件采购到质量合乎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经济性是指经费的节约以及合理使用。有效性是指,在使中标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良好质量、合理价格的同时,还要注意效率的实现,要在合同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任务,以满足使用部门的需求。

(二)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构建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我国《招标投标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确立和完善也应当以此为基础加以构建。就监管而言,其公开原则应当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具有较高的透明度,主要包含招标投标的信息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以及结果公开等内容。公平原则应当确保招标投标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享有均等的机会和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应当受到歧视。公正原则应当确保招标投标活动中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的当事人。

法制化和制度化原则。各项社会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法律和制度的规范和束缚,也只有把社会主体的活动约束于社会管理之中才能够避免“人治”管理所容易产生的低效和混乱,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构建和完善也应当坚持法制化和制度化的原则,建立一整套法律框架和制度规范来约束招投标各方主体,把整个招投标活动包括组织、程序、监督、惩戒等在内的每一个环节纳入到法定程序中来,以此保证招投标活动的有序进行和市场监管的有效开展。

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监管机制的通常目标是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但在增强高校招标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同时,应当摒弃“重监管、轻服务”的弊端,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更加注重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一方面要坚持监管的全面性和连续性,树立招标监管的权威,强化监管的各种举措。另一方面还应当积极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努力提升硬件软件水平为招标当事主体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和维护招标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优质的招标服务。

(三)高校招标监管机制的制度框架设想

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是规范高校招标工作、提升经费使用效益以及减少招标腐败的重要途径。针对现有法律规范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当予以针对性的完善和修订,从而使高校发展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进行。具体举措有二,一是修订、完善现有《招标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法》中相关条款,减少相互间矛盾和冲突;二是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弥补现有法律的不足。在完善上位法的同时,地方政府还应当依据本地实际,结合招标投标的实践出台与上位法相配套规范,增强高校招标监管工作的可操作性。

建立规范统一的招标平台。为了真正实现高校招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建立规范统一的招标投标平台,实现从公告到执行监督一整套流程的统一化和制度化。将原本分散在各个高校的招标活动纳入统一的平台以节约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成本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实现责任到人和权责明晰。从监管上看,该平台的确立能够实现招标工作组织者与监督者身份的分离,通过统一的操作流程和交易规则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同时实现招标效率以及监管效率的双提升。

细化高校招标监管的环节监管。面对高校招标监管容易忽略“招标前”和“招标后”两个环节和内容的现状,为了真正实现高校招标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就应当在明确监管重点环节的同时重视对“招标前”和“招标后”的监管,提升招标效益和监管效果。就招标前的监管工作看,主要可以从加大合法合规招标投标的宣传,树立依法招标投标的意识;严格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以及组织形式;完善招标前信息公开等方面展开。就招标后的监管工作看,重点应当突出对合同履约的监管力度,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等。

采用科学的高校招标监管用人和管理模式。鉴于高校招标投标活动专业化特点凸显的现状,应当科学合理配置高校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人员以最大限度地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改进监管质量,稳步提升监管效率。从监管人员的选择方面看,应当结合高校招标工作的特点以及监管工作的侧重点,从监管专业能力、监管分析能力、监管执行能力等方面出发,建立一支专业能力过硬的监管队伍,实现监管用人的专业化和科学化,弥补高校招标监管在人数上的不足。从监管人员的管理模式看,应当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加强对招标监管人员的教育,有效提高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以及业务操作能力,促使其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肩负起客观、公正监管的重任。

加大对高校招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赋予当事人相当自由以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确保招标投标功能的真正实现,但是对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通过严厉的惩处力度,增加违法违规单位的违法成本,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为此,我们应当一方面加大对高校招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在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就应当立即予以查处,并通过加大罚款力度、限制参与投标等方式提升当事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另一方面应当推进高校招标诚信体系建设。通过诚信档案系统记录招标投标活动中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结果,实现信息互通、信息共享,使失信主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参考文献:

[1]曹富国.中国招标投标法原理与适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阎强,陈于仲.招标投标概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