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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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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唐宋文派;七子派;古文正统;诗歌正统;文派争论

对明代唐宋派的文学思想,21世纪前的研究重点大抵是放在对其成员主要是唐顺之和茅坤的文学主张进行论点抽绎和定性评价上,进入新世纪,则似有了两个研究路向:一,以前一时期提出的相关命题为话域,以更细致的材料梳理为基础,以更准确的流派关系认识为理据,进行新的哲学思想、文化艺术精神的辨析、阐释和理解;二,对前一时期习以为常、几乎不加讨论的成员构成及称名缘由,进行新的梳理、厘定和阐说。对第二点,笔者以为,唐宋派是一个活动于前后七子派之间,且大部分文学主张与之针锋相对,在客观事实上存在的文学流派,只是其成员当以王慎中、唐顺之、茅坤等人为代表,归有光则不能算。对第一点,笔者以为尚须阐明这样两条认识:一,三人的文学思想各有相当复杂之发展历程,由于交往出现了共同性,这解释了他们共为一个文派的事实;二,三人的古文主张是在应对前七子派的余脉和后七子派的批判以及本派成员的不断争论中得以发展完善。正是批判与争论的存在,唐宋派才完善了其文学思想(主要是古文理论)的建设。

以上述思考为出发点,本文以茅坤的书信为中心,探讨唐宋派在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派内派外之争,以及由此引发的文学思想建设和现实的文派要求。派内主要是与唐顺之、蔡汝楠的争论,派外主要是与后七子派徐中行的通信;前者关乎文学思想的建设,后者关乎作为文派的文坛现实要求。

一、唐宋派的文学思想建设

以王、唐、茅为代表的唐宋派,其文学(主要是古文)思想建设大致都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按王、唐、茅的顺序,三人先后从前七子派的摒弃唐宋、高扬秦汉的古文宗法,转移到包容秦汉而分外重视唐宋(主要是以欧阳修、曾巩为代表的宋)的古文宗法;二,再由以唐宋文为宗进到泯灭秦汉、唐宋文界限的超越阶段,建立独立的主体精神,阐述严密的文章格法。之后,三人的古文思想各有不同呈现:王氏基本没再发展,,茅坤则继续建立其古文正统论,唐顺之则转向了性命和事功之学。

茅坤古文思想体系的建构主要是在派内与唐顺之、蔡汝楠等人的交流争论中得以孕育成型的。同王、唐一样,其古文主张最初也蛰伏在前七子派的古文宗法里,学习秦汉词句,模仿秦汉风格。其《与蔡白石太守论文书》云:“仆少喜为文,每谓当跌宕激射似司马子长,字而比之,句而亿之,苟一字一句不中其累黍之度,即惨侧悲傻也。唐以后若薄不足为者。”到嘉靖二十二年(1543)与唐顺之相交后,受其影响,脱离了前此的字句模拟方式,转而习尚唐宋古文,但对唐顺之当时古文思想中的以唐宋文包容秦汉文的策略并不满意。其《复唐荆川司谏书》云:尝闻先生谓唐之韩愈,即汉之马迁;宋之欧、曾,即唐之韩愈……古来文章家,气轴所结,各自不同。譬如堪舆家所指“龙法”,均之萦折起伏,左回右顾,前拱后绕,不致冲射尖斜,斯合“龙法”。然其来龙之祖,及其小大力量,当自有别。窃谓马迁譬之秦中也,韩愈譬之剑阁也,而欧、曾譬之金陵、吴会也。中间神授,迥自不同,有如古人所称百二十二之异。而至于六经,则昆仑也,所谓祖龙是已。故愚窃谓今之有志于为文者,当本之六经,以求其祖龙。而至于马迁,则龙之出游,所谓太行、华阴而之秦中者也。故其为气尚雄厚,气规制尚自宏远。若遽因欧、曾以为眼界,是犹入金陵而览吴会,得其江山逶迤之丽、浅风乐土之便,不复思履毅、函以窥秦中者已。大抵先生诸作,其旨不悖于六经;而其风调,则或不免限于江南之形胜者。故某不肖,妄自引断:为文不必马迁,不必韩愈,亦不必欧、曾;得其神理而随吾所之,譬提兵亦捣中原,惟在乎形声相应,缓急相接,得古人操符致用之略耳。而至于伏险出奇,各自为用,何必其尽同哉!

他以为唐顺之的策略矫枉过正,说明:第一,唐顺之尚未超越秦汉、唐宋文界限,是一种以唐之韩愈、宋之欧阳修、曾巩代替包容秦汉之司马迁的方式,可说只是为钝根人开的方便法门,带有临时的应付性质。因为它未能阐明秦汉文和唐宋文在古文学习中的复杂关系,毕竟秦汉文不能简单地就被替代或包容,其间仍存在价值和风格的界划。当然,这也是唐顺之(包括王慎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思想阶段,他们首先得让大众从前七子派秦汉宗法的沉疴里挣脱出来,就针锋相对地提出与前七子派不同的古文写作宗尚主张:前七子派“唐以后若薄不足为”,他们则要提倡“唐以后”文。宗法问题的现实针对性和迫切性使得他们的古文策略露出了设计的破绽,而这些破绽还得靠他们思想的继续前行来完善超越。在唐、茅相争时,唐也还未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于是给刚挣脱前七子派古文宗法的茅坤以辩驳的口实。

第二,茅坤抓住了唐顺之策略中的模糊之处,而代以明确的观“龙法”。他把古文按时序划为四大块,并赋予相应的堪舆分配和价值层级在其设计中,六经、秦汉、唐宋文的价值层级和堪舆分配是固定的,决不能随便挪动。用简单的算术表示,就是:六经>秦汉>唐>宋,司马迁>韩愈>欧曾,昆仑>秦中>剑阁>金陵、吴会。因此,在茅坤看来,唐的“包容”策略,至少犯了两个错误:随便挪动位置;以小包大。以此为基点,他倡导的学习顺序是由宋至唐至秦汉至六经的上溯,决不能如唐顺之目前的止于小之唐宋。此设计堪称精巧,但亦不免呆滞,于是又补充提出“神理”说,算是从前七子派脱出的成果。有此认识,他就既不满前七子派的文必马迁说,也不满王、唐的文必唐宋说,如此也算超越了秦汉唐宋之限。

大体说来,茅坤的观“龙法”流于死板,近似于七子派的格调,而其“神理”说趋向虚灵,近似于王、唐的独立精神,然两者的混杂,也说明茅坤未能真正超越秦汉、唐宋之限,于是遭到了唐《答茅鹿门知县一》的反驳:来书论文一段甚善。虽然,秦中、剑阁、金陵、吴会之论,仆犹有疑于吾兄之尚以眉发相山川,而未以精神相山川也。若以眉发相,则谓剑阁之不如秦中,而金陵、吴会之不如剑阁可也。若以精神相,则宇宙问灵秀清淑瑰杰之气,固有秦中所不能尽而发之剑阁,剑阁所不能尽而发之金陵、吴会,金陵、吴会亦不能尽而发之遐陋僻绝之乡,至于举天下之形胜亦不能尽而卒归之于造化者有之矣。故日:有肉眼,有法眼,有道眼。语山川者于秦中、剑阁、金陵、吴会,苟未尝探奇穷险,一一历过而得其逶迤曲折之详,则犹未有得于肉眼也,而况于法眼、 

道眼者乎?愿兄且试从金陵、吴会一一而涉历之,当有无限好处耳。虽然,惧兄且以我吴人而吴语也。

此处唐氏即攻击茅坤观“龙法”说的拘泥。事实也如此,茅坤尚未完全摆脱前七子的思维模式,仍要在秦汉文和唐宋文问强作价值的高下区分,就不免受到唐的善意嘲弄:只是“以眉发相山川,而未以精神相山川”,仍是以“肉眼”而不是以“法眼”、“道眼”观物;如以“精神”、“法眼”、“道言”观文,则秦汉、唐宋各有其至,不得强分高下,更不得以“风调”来论定。斯言虽轻,却攻击了茅坤的喻证漏洞,戳穿了其观“龙法”与“神理”说的脆弱联系。不过,茅坤以地理言文的观“龙法”,却为其后来的古文正统论打下了思维基石,其“神理”说也发展成了《与蔡白石太守论文书》的“文必求万物之情而务得其至”理论。

该书内容庞杂,归纳有如下数端:第一,从自己宦场遭贬黜的经历出发,提出要学习司马迁“发愤著书”的精神,一意以著书作文为业,以求名传后世,稍寄其悲愤之情;第二,在“圣学”和“达巷”之间,他选择了近于文学创作的“达巷”,提出“盖万物之情,各有其至,而人以聪明智慧操且习于其间,亦各有所近,必专一以致其至,而后得以偏有所擅,而成其名”的观点;第三,回顾为文历程,说自己走出了前七子派的古文宗法,摆脱了字比句拟的模仿习惯,在和唐顺之的交流中,加深了对上述观点的认识,并以其读司马迁传记的心得,明白司马迁的伟大乃在于其能“各得其物之情而肆于心”,并称这个心得乃是“此庖牺氏画卦以来相传之秘”。

蔡氏《答茅鹿门》驳议的中心就是茅坤的立言不朽,要他归宿于圣学的“考德”。第一,批评茅氏树为典型的司马迁、韩愈等人,认为他们“遂多太过不安之词,非有德雍容之象”,以“通于论道”的名义攻击茅氏藉以发扬的不平则鸣说;第二,集中批评司马迁的“不自知”和不懂立言的“直婉”原则,阐明“故立言者,夫子之末节,而夫子汲汲于修德为先,忠信为业,为吾人安身立命之学。”第三,强调修德省心为本,立言作文为末,希望茅氏进于圣贤“至德”的心性之学。由此可见转而趋道的文章之士在选择安身立命的归宿时,却往往断绝了立言不朽的途径。

但茅坤并未放弃为文的念头,而是吸收了蔡氏的六经为准之论和“道”,走进了文章正统论的建设。观《复陈五岳廷尉书》《复陈五岳方伯书》可知其仍津津于这次“天地万物之情、各有其至”的议论,以为循此,“学者惟本之吾心,以求之六藉之深,则固有释氏所谓信手拈来,头头是道者。”颇以为得千古文章之秘。这个议论引来了唐顺之《答茅鹿门知县二》的好评,以为与己见大同小异。

由上可见:第一,《与蔡书》是茅坤的古文理论超越秦汉唐宋之界的标志;第二,唐宋派的文论决非如人们所言的一直就只提倡唐宋文,而是在不断发展,有一个由包容秦汉到超越秦汉的过程;第三,论争对文学思想的建设有重要作用,正是在通信交流中,一些主张才得以明确,理论才得以完善。

抛弃了《复唐荆川司谏书》中观“龙法”的呆滞,留下其以地理喻文的合理因素,再渗入由“神理”说发展而来的“万物之情、各得其至”理论,茅坤的古文正统论已经呼之欲出了。有多条材料表明,这个理论在嘉靖三十三年就已经成形,并由万历七年的《唐宋家文钞》及其《论例》公诸于众,流传四海。有关的书信文献还有《文旨赠许海岳沈虹台二内翰先生》、《与沈虹台太史书》、《与徐天目宪使论文书》、《与王敬所少司寇书》、《复陈五岳方伯书》等。可见其正统论也仍然是在与他人的交流中完成的。

二、唐宋派的文派要求

所谓文派要求,即是一种文学思想、主张,也即话语权在古文写作层面的要求、展开和实现。对唐宋派来说,其文派要求主要集中在古文领域,对诗歌领域他们要么归宿在七子派的诗歌宗法里如王慎中,要么先有所展拓而后归宿于已形成传统的性气诗最后又放弃了文学兴趣如唐顺之(包括晚年的王慎中),要么自行逊让如茅坤,总之要求不多,现实效果也不显著,这也是我们将唐宋派定性为文派的根本依据。

如所周知,茅坤不仅是唐宋派的后劲,也是唐宋派的定名者。在唐顺之《文编》的基础上,他编辑了《唐宋家文钞》。他的两种做法向世人告白了他对七子派李、何和唐宋派王、唐的不同态度:一,在该书《总叙》,他阐述了推尊唐宋八家的理由,而显攻李、何为不知“道”、“互相剽裂”,只是“词林之雄”;二,在该书的名家批评,除自己的意见外,主要采录王、唐评语,使该书成为名副其实的唐宋派之书。随着该书的广泛传播,唐宋派的文学主张广为人知,七子派也因该书而大受批评。茅坤作为七子派的反对者形象就深人人心。确实早在此前,茅坤就已是七子派的坚决反对者,在很多场合,与很多人,讲了他对七子派的不满,与其时盛行的追捧阿谀大异其趣,特别醒目。后七子在嘉靖后期迅速占领文坛,成员众多,声势浩大,唐宋派一脉几乎全靠茅坤一人苦苦支撑,显得较为孤立。他与七子派的关系早已是势如水火,不可开交,你攻我讦,累见彼此笔端。茅坤斯时之显攻,不过是情绪的总爆发而已。

仔细察核茅坤一生之理论用心,主要在于古文辞正统论的建设和正统谱系的排列,此志可谓历久弥坚。其古文正统论有两个基本要素,如《答沈虹台太史》:第一,国统。国统有正有闰,传帝王之统者方称正统,其他最多只能称草莽、边陲。它由地理喻文发展而来,凝定为政治学上的正闰意义。第二,文统。文统也有正有闰,“得其道而折衷于六艺者”方能称文章之正统,在他看来,三代六经以下,只有汉、唐、宋条件皆符合。其正统谱系延伸至明代,能与于文章正统者,明初是刘基、宋濂,当代不是李、何,他们只能人“草莽”、“边陲”,当然更不是与之同时的王世贞、李攀龙,而是其素所钦敬的王慎中和唐顺之。这就与奉李、何不仅为诗歌正统也是古文正统的七子派大相径庭,口舌之争,在所难免。

但我们要说,茅坤对七子派的古文宗法及实践效果确实不满,颇多指责攻击,但:第一,在其古文正统格局里,汉文与唐宋文一样得到足够尊重,并未因汉文为七子派所提倡而强行拆除其典范地位,至于为七子派称道追摹的先秦文,如《左传》、《国语》等,他因其道理的庞杂不纯而确实排出了正统,这是两派在典范选择中最有争议的地方;第二,茅坤的指责攻击七子派只局限在古文领域,局限在与七子派抢古文的正统,对诗歌他是逊让不叠,愿意成就七子派在诗界的正统。能将这两方面意思综合表达出来的,是《复陈五岳方伯书》。陈五岳即陈文烛,与茅坤和王世贞都有很深交情。茅坤说:仆尝谬论文章之旨。如韩、欧、苏、曾、王辈,固有正统;而献吉,则弘治、正德间所尝擅盟而雄矣,或不免犹属草莽边陲,项藉以下是也。公又别论近年唐武进、王晋江以下六七公辈,亦足以与韩、欧辈并轨而驰者。……李献吉乐府歌赋与五七言古诗及近体诸什,上摹魏晋,下追大历,一洗

宋、元之陋,百世之雄也。独于记序碑志以下,大略其气昂,其声铿金而戛石,特割裂句字之间者;然于古之所谓“文以栽道”处,或属有间。文之气与声,固当与时高下;而其道,则六籍以来所不能间者。……故苏长公尝称韩昌黎“文起八代之衰”。其所指者,固在此。公谓然邪?否邪?倘公然苏长公所云昌黎特从唐中叶起八代之衰,则崔、蔡、左、陆以下,并草莽边陲可知之矣,又何疑于献吉乎?献吉云云,如属非妄,则唐武进以下,又可差其或上或下,或旗鼓相当,或鸿雁相次,当较然矣。任少海所意,不可于世而自负其奇,且谓世无柳宗元,或然或否,公又且一笑而谢之矣。

他称赞李梦阳诗歌各体均善,许为“百世之雄”,但就是不许给他文章正统的地位。可见茅坤在对以李梦阳为代表的前七子的评价上,确实将诗歌与古文分开了。

在后七子派势焰熏天之时,茅坤也曾产生过欲与七子派和平共处的想法,并付诸行动,那就是写给后七子派徐中行的《与徐天目宪使论文书》。他希望后七子派能承认王、唐“正宗”、是“圣学”羽翼的文学地位,如仅从词气看,似还颇谦卑:向读李历城与王苏公倡和诗什,盖已截然如坐身于日观之上,而东望扶桑、北眺碣石者已。独于文章之旨,犹未及扣历城公之深。适过兄,得解囊中之录本读之,内有论次本朝名家,大较首何、李而退唐、王。仆之私,窃以秦汉来文章名世者无虑数十百家,而其传而独振者,惟史迁、刘向、班掾、韩、柳、欧、苏、曾、王数君子为最。何者?以彼独得其解故也。解者,即佛氏传灯之派,彼所谓独见性宗是也。故仆之愚,谓本朝之文崛起门户,何、李诸子亦一时之俊也。若按欧、曾以上之旨,而稍稍揣摩古经术之遗以为折衷者,今之唐、王是也,恐未可尽左袒而弃之。不知然乎?否乎?即如圣学亦然。伊尹相汤伐纣,以创顺天应人之功;伯夷饿死首阳山,《采薇》之歌于今使乱臣贼子闻之而破胆摧气者,何雄也!然颜、闵。一眇然儒者。孟子于此则曰“姑舍是”;于彼则曰“不同道”。曰“姑舍是”者,谓其属正脉而未至也;曰“不同道”者,外之也。故仆之愚,于王未敢论;若唐武进,于文章之旨,即未得谓之正宗,当亦庶几羽翼也已。历城公其肯以孟氏所以推伯夷、伊尹者与何、李,推颜、闵者与武进可乎?信中提到的李攀龙论“文章之旨”的文章,当指嘉靖三十一年(1552)李攀龙为王世贞出使江南而作的《送王元美序》。按:李攀龙和茅坤有交往,李氏嘉靖三十二年为顺德府知府,第二年茅坤为大名兵备副使,按察顺德,期间李攀龙曾访问茅坤。此盖即茅坤信之第一段所言。在该文,李攀龙将前七子派的李、何与唐宋派的王、唐合论:以余观于文章,国朝作者,无虑十数家称于世。即北地李献吉辈,其人也,视古修辞。宁失诸理。今之文章,如晋江、昆陵二三君子,岂不亦家传户诵?而持论太过,动伤气格,惮于修辞,理胜相掩,彼岂以左丘明所载为皆侏离之语,而司马迁叙事不近人情乎?

第2篇

1.1“修己安人”的人才培养目标

在孔子看来,“修己”是求仁,而“安人”、“安百姓”则是行仁。“修己安人”体现在师德观念上,就是要求教师不仅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而且要通过言传身教,达到感化、教育学生的目的。

1.2“有教无类”的教育公平思想

孔子说“:有教无类。”[2]p168也就是说,在教育对象上,不分贵族与平民,不分华夏和华夷诸族,人人都可以入学受教育。孔子的“有教无类”的办学方针,打破了当时“学在官府”的格局,将教育及于蛮夷之邦。孔子说:“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2]p94意思是说,只要有学习的愿望,主动奉送十条干肉以履行师生见面之礼,我就不会不教他。“有教无类”不仅体现出孔子“仁者爱人”的仁德思想,同时反映出孔子在教育观念上的公平思想。正是在“有教无类”这一教育公平思想指导下,孔子广收门徒,出现了弟子三千的局面。

1.3“因材施教”的教育教学方法

孔子在其教学实践中善于分析每个学生的个性。孔子说“:从我于陈、蔡者,皆不及门也。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2]p123孔子将十名弟子分为四科,由此便可以看出他教人各因其材。子路和冉有同时向孔子请教“闻斯行诸”的问题,孔子却给出了不同的回答,原因是“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2]p128只有全面而准确地把握教育对象的个性心理特点,才能够在教学中针对不同情况对症下药、因材施教,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1.4“以身作则”的教育示范精神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2]p143意思是,统治者本身的言行正当,即使不下命令,百姓也会跟着行动;统治者本身言行不正当,即使三令五申,百姓也不会听从。在孔子看来,无论是从政者还是从教者,其行为的表率作用至关重要。因此,孔子在讲求“学”、“思”结合的同时,还十分重视“行”的重要性。他要求教师要以自己的道德行为感化学生,做到以“行”立人,以“德”化人。

1.5“诲人不倦”的乐道精神

孔子说:“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2]p93三者已非圣人之极致,而孔子仍不敢当,充分体现了孔子谦虚的治学态度。诲人不倦的乐道精神,是孔子“仁爱”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表现。在孔子看来,乐道重业是对教师最基本的要求。他对颜渊执着的乐道精神由衷地赞赏,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2]p871.6“无隐无私”的人文情怀“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知。子曰:‘知人’。”[2]p139樊迟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说仁者爱护人、关心人。樊迟又问孔子什么是“智”,孔子说智者善于了解人、认识人。孔子主张爱护学生,并对学生做到无隐无私。孔子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毫无保留地传授给自己的弟子们,他说“: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2]p98对学生无隐无私,一视同仁,是为师者应具备的风范。

2孔子师德观对当今师德建设的启示

2.1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学校对受教育者进行各种有目的的教育,都是通过教师而具体实施的。同时,教师是受教育者崇拜和效法的对象,他们的一言一行无不对学生产生影响。因此,教师个体的全面发展应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教师个体全面发展,是指教师除了智力和体力的自由发展外,还必须具有崇高的社会理想和道德情操,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健康的审美情趣等基本因素。”[3]作为教育者,教师不仅要掌握精深广博的知识,而且还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2.2坚持教育原则

(1)热爱教育。热爱教育,在孔子那里则体现为诲人不倦的乐道精神。热爱教育,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也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有一定的教育才能,而且要有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与忠诚。热爱教育,并不只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要求教师以自己所从事的教育事业为荣,把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全心全意为教育事业服务。(2)为人师表。为人师表是教育劳动对教师的一种起码要求,是教师职业者所必备的道德品质。所谓为人师表,就是指教师应该在思想、品德、学习等各方面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表率和榜样。从一定程度上讲,教师自身的道德、情感、意志和知识修养的高低,决定着教育质量的高低。因此,教育劳动要求教师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修养并时时处处做到为人师表。教师只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才能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并在学生中树立起威信。(3)教育公正。教育公正是一种重要的教师道德要求,同时也是教师必须具备的品质素养。所谓教育公正,就是指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全体合作者。其中,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每个学生,是教育公正最基本的要求。它要求教师对于不同智力、不同性别、不同家庭条件的学生,做到公正平等、正直无私。教育公正不仅有利于调动每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尊师重教”这一良好社会风尚的传承与发展。

2.3钻研业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

教师自身的知识水平,是影响教育劳动的重要因素。在教育劳动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把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系统地传授给学生。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求知欲望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知识水平,掌握精深的专业知识。当然,教学只是教育劳动过程中一部分,教师还需要在教学的基础上不断地探索教育规律,并以此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艺术。教学艺术水平是影响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

2.4热爱学生,正确处理好师生之间的关系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教育劳动过程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师生关系是否融洽,是影响教育活动的重要因素。热爱学生,不仅是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的需要,而且也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因此,教师要深入地认识和了解自己的每个学生,并根据他们的优缺点对症下药,调动起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热爱学生,要求教师关心和爱护学生,使其身心健康全面地发展。同时,教师还应该严格要求学生,在尊重教育规律的前提下,使学生达到比现有水平更高的标准。

第3篇

睢宁县乡镇基层文化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睢宁县乡镇基层文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与群众的实现需要还有一定差距,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基层干部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受体制、机制的制约,乡镇文化发展处于弱势地位。基层干部的认识有限,在文化工作上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基层文化建设发展缓慢。各级领导对文化发展的重视程度成为基层文化建设能否快速发展的关键。(二)文化服务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但由于经费不足,文化设施不健全,文体活动开展较少,参与人员较少、活动档次较低。例如,农家书屋由于经费和人员的不足,书屋管理使,出现图书归档混乱、丢失等问题。(三)文化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壮大。各镇文化站的工作人员普遍较少,除城关镇之外的其他15个镇,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只有1人,既是站长又是工作人员,部分乡镇还兼任其他职务或有其他工作安排,文化工作专业人才匮乏,制约文体活动开展。(四)文化活动的吸引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由于对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还不够,各文艺团体实力较弱,没有形成独特的文化活动品牌,活动缺乏连贯性,活动规模较小,在群众中没有形成较大反响,未能充分发挥其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作用。

我县基层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基层文化建设牵涉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文化建设存在问题有着多层次的复杂原因:(一)思想认识没有到位。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的现象在乡镇普遍存在。有些干部认为文化建设是一项抽象的工作,不像经济建设那样容易出成果、出典型,不能很好地把握和推进基层文化建设。(二)缺乏创新意识。不少基层干部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在新形势下,把握新机遇,创造新业绩,提升文化品位,发展文化产业,发挥文化的优势等方面尚未取得成功的经验。(三)经费严重不足。政府在基层文化建设方面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但与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的增长仍然不相适应。加之县乡基层财力有限,文化活动开展、文艺团体的扶持等所需的经费难以保证。(四)人员使用存在问题。由于乡镇机构改革等原因,乡镇人员数量减少,各岗位上的人员调换频率较快。文化事业在乡镇工作中的弱势地位,使得文化站的工作人员数量逐年减少,很多文化站长没有经过上级部门的任命而是临时代做,甚至没有正式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