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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论文范文

儿童安全论文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1篇

儿童相对于成人其注意能力和水平都要弱很多,注意的范围和稳定性都很差,但是对感兴趣的事物却能长时间集中注意力。儿童的记忆呈现直观形象的特点,是机械性的记忆,逻辑记忆的能力还很差,记忆还带有很大的无意性。儿童的思维主要凭借事物的具体形象或表象的直觉行动思维为主,其逻辑思维水平是较低的。儿童的想象带有很大的复制性和模仿性,再造想象占主导地位。儿童容易冲动,情感不稳定,易变化,情感外露,控制能力较差。所以对儿童的教育,采用的表征形式至关重要。由于儿童的注意能力和水平很弱,记忆呈现直观形象的特点,所以表征的形式必须具有吸引力。描绘性表征经常被用来形象直观地说明问题,并通过描述的形象性和趣味性,使得儿童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所要学的内容上。但是,一味地使用描述性表征,会让儿童的注意力偏离到学习内容的非重点部分,往往被形式所吸引,而忘记所要学的内容。所以,在儿童交通安全教育的过程中,叙述性表征通常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在培养受教兴趣的同时,阐明受教内容的重要性和原因,会让受教的儿童有顿悟的感觉。很多教育效果低下的原因在于不恰当的问题表征形式和单一的问题表征形式,增加了学习者的学习心理负荷,使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减退,甚至对学习内容产生厌恶情绪。

2基于多元表征的儿童交通安全教育效果试验研究

本次试验通过短期记忆和长期记忆效果以及心理负荷量的问卷统计,来评价3类教学方式的教育效果。选取某市3所小学二年级的学生进行研究,3所小学分别为2所普通的九年制义务小学和1所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每所小学随机选取二年级小学生20名,授课教师为本市交警支队一位有10多年安全宣传教育的民警,授课内容选用交通安全教育小学读本——《平安伴你成长》(1~3年级)。授课方式分3种,第1种为普通的课堂讲解,第2种为课堂讲解结合动画资料的播放,第3种为利用交通安全教育学校的现实场景,让儿童自己驾车和步行,以游戏的方式,配合交警讲解来展开。课堂授课时间为45分钟。教育结束后,立即发放准备好的测试资料和心理负荷问卷,1个月后再次发放相同的测试资料。统计结果如图1所示。测试题目为20道题,3个班立即测试的平均成绩分别为8.05、8.25、7.4,1个月后的测试结果如下,3个班的平均成绩分别为5.9、6.25、6.7,同期分别下降了26.7%,24.2%,10.4%。3种授课方式对儿童的认知负荷量统计(立即测试)如图2所示,包括困倦感、压抑感、吃力感、累的感觉、逃离感、焦躁感、有趣感和兴奋感等。实验研究表明:

(1)普通的课堂讲解形式虽然在短期内能够提高对儿童安全教育的学习效果,但是长期记忆效果明显弱于课堂讲解配合动画资料播放的方式和实地场景模拟、儿童参与其中的方式。

(2)实地场景模拟、儿童参与其中的方式短期记忆效果不是很好,可能是由于儿童贪玩的个性,使得注意未能主要集中在需要理解和记忆的安全知识上。

(3)3种方式中,实地场景模拟、儿童参与其中的方式心理负荷水平较低,兴奋感和有趣感较强,而普通的课堂讲解形式较其他两种方式对儿童心理负荷产生较大影响,儿童在45分钟的学习中,会产生一定的困倦感、压抑感、逃离感等负面情绪。

(4)试验结果表明对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必须遵守趣味性和重点知识突出相结合的特点,对知识的呈现,必须遵守多元表征的方式,利用多通道体验和刺激模式,做到视觉、听觉、触觉相结合,通过互动交流完成对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

3结论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2篇

(一)实施儿童安全教育是应对当前复杂社会治安的要求

第一,小学生由于心智发育尚未成熟,缺乏生活经验等,这就使得他们在面对社会危机时变得束手无策,无法保护好自己。第二,当前校园内部社会化现象也日益明显,校内以及学校周边环境也日益复杂,有的学生拉帮结派,将不良之风带入校园,因而,安全教育有助于维护他们的人身安全。第三,在校学生也成为不法分子伺机作案的主要目标,骚扰学生、校园暴力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为此,增强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并提高他们应对复杂社会治安形势的能力,就必须加强儿童安全教育。

(二)实施儿童安全教育是提高儿童安全意识的要求

在小学阶段开展儿童安全教育,其主要的目的在于增强儿童的生命意识。小学生自身的安全意识薄弱,容易盲目行事,对于身边潜在危险的分辨能力严重不足。这主要表现在:缺乏对社会的全面了解,危险意识薄弱;对用电、用水、用气、用火等缺乏安全意识;对于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估计不足。因此,如果我们不及时对他们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他们的心理和行为很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提高小学教育中儿童安全教育正适应了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及心理素质。

(三)实施儿童安全教育有助于深化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的目的在于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求能力和知识并重,即学生能够将所学到的知识灵活地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而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之目的在于强调通过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能够提升他们自我管理和自我防范危险的意识,这也是与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也可以说安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素质教育的重中之重。

(四)实施儿童安全教育有助于落实儿童的全面发展

小学教育阶段是整个教育中最为基础的阶段,也是小学生终身发展的基础阶段。因此,有意识、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小学生安全教育将有助于他们的终身发展,对于家庭、学校和社会来说意义也非常重大。开展儿童安全教育,从学校角度而言,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他们的全面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外部环境;从儿童的角度而言,为其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外部条件及稳定的治安环境提供保障,对于加速合格人才的培养,落实儿童全面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二、小学教育中实施儿童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

儿童安全教育的核心环节在于提升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在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养成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儿童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颇为广泛,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校园活动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安全以及防触电、溺水、踩踏、跌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一)校园活动安全教育

中小学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场所,经常会组织儿童参加校内校外的各种活动。无论是活动的组织者还是场地的管理者,均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儿童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要求,防止事故的发生。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儿童食品、玩具、游乐设施和用具,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学校和幼儿园安排儿童参加文化娱乐、集会、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面对儿童活泼好动的特性,学校一定要加强儿童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课内与课外活动的管理,保证各种教学设施的安全。

(二)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是儿童安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需要全社会在改善整个消防安全环境的同时,加强对儿童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监管保护。校园的消防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校园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也关系到儿童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小学生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因此,做好校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全球儿童安全网络曾有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每年有将近1100名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火灾,因为儿童玩火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呈上升趋势,达到平均每年1万多起。目前,这种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学校一定要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向学生全面讲解和宣传科学知识,教育他们远离炉火、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以防意外事故之发生。带领儿童学习消防知识,看演习,请消防队员讲解火灾形成的原因,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让儿童切实掌握简单的基本自救技能。

(三)网络安全教育

我们生活在网络的时代。不可否认,网络越来越早的进入到儿童的生活中。当前,形形的网吧遍布于城乡的每个角落,其中存在不少没有合法运营牌照的“黑网吧”,这些黑网吧的主要市场就是学龄儿童。面对网络游戏的诱惑,有些儿童失去了抵抗力,深陷其中,整日沉迷于虚幻的网络世界里,荒废了学业,身体健康也由此受到严重影响。针对这些问题,学校要加强对儿童的网络健康教育,提高儿童网络安全意识,争做网络文明的好学生,科学用网,维护网络安全。

(四)食品安全教育

众所周知,儿童食品安全是攸关儿童健康的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甚至是整个国民的健康水平,因而成为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当下,儿童普遍存在食品消费心理急切、食品安全辨别能力弱的现象,因此,通过对儿童及家长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生活的教育,引导和鼓励儿童形成科学饮食、均衡营养的良好习惯,提高儿童的生活技能和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家长正确选择食品、合理搭配食品的能力。在学校里,教师要特别注意儿童的食品安全教育,例如: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乱吃零食、不吃不洁净的食物等。

(五)防触电、溺水、踩踏等各类生活安全教育

触电是日常生中比较常见的意外伤害,少年儿童因触电而死亡人数占儿童意外死亡总人数的10.6%。小学要经常对儿童进行防触电教育告诫儿童不能随便玩电器,不用剪刀剪电线,不用小刀刻或划电线,不将铁丝等插到电源插座里等。溺水多发生在幼儿园高年级和小学生之间,他们常常背着家长去非开放水域嬉水,因各种意外而发生溺水的现象并不少见。在儿童中间进行防溺水教育,一定要告诉他们不能私自到水库等危险水域嬉水,外出游泳须有成年人监护。此外,告诫儿童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也是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据报道,2014年9月26日,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酿成6人死亡的悲剧;2011年11月,新疆阿克苏市第五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酿成6人重伤、34人轻伤的严重恶果;2009年12月,湖南湘乡市一所私立学校发生学童踩踏事故,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的人间惨剧。这些事件无不反映出加强儿童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与急迫性,学校要对儿童实施防触电、溺水、踩踏等各类生活安全的教育。

三、小学教育中实施儿童安全教育的教学方法

(一)运用案例教学,避免空洞说教

同样的教育内容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最后的教学效果是不一样的。在小学教育阶段,教育的方式和手段是影响小学生学习兴趣的重要因素。小学生之所以对儿童安全教育的学习兴趣不高,主要是教育者所采用的教学方法简单落后。据笔者调查,我县绝大多数小学进行安全教育主要是通过说教,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而现场模拟教学却很少引入。比如,我们可以邀请消防、交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来校开展安全教育演练。有数据表明,小学生普遍喜欢的教育形式包括:观看相关电影,教师举例讲解以及观摩演习等。可见,容易为学生所接受的还主要是那些与生活能紧密结合的,有详细案例或者能够亲身体验到的教育模式。素质教育的教学目标,不仅仅在于让学生获取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运用及创造的能力。案例教学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应当充分运用到小学儿童安全教育中,增进儿童对安全知识的理解,避免空洞的概念描述以及宏大叙事式般的理论说教,真正增进教学的实效性。教师讲解的安全知识只有同生动的实际案例相结合,才能抓住学生的注意力,进而达到让学生真正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目的。

(二)利用情景教学,亲身体验生命安全的价值存在

情景教学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教学方式,它没有学科偏见,不受学科范畴的局限。成功的情景教学好比汤羹中的调味剂,能够使课堂教学远离枯燥,通过情景布置,使学生真正置身于其中,把平时不理解的知识以可以观察到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与客观事实进行比对后会引起强烈的认知冲突并进一步加以反思,最终彻底地理解客观事实。笔者认为,将情景教学引入到小学儿童安全教育中来,学校可以根据不同的内容、对象、规模等,提供适合的安全材料,布置各种安全场景。还可以组织各年龄段的儿童进行安全模拟演习,比如,模拟地震时的逃生场景,学生面对地震来临如何自保;模拟火灾场景,学会利用湿毛巾捂住鼻口匍匐逃生;带领儿童观察公路车辆运行情况,让儿童亲身体验“红灯停、绿灯行”等交通安全常识,让儿童在愉快的情绪中学习安全知识,在亲身体验中感受到生命安全的价值。

(三)充分考虑儿童接受能力,使儿童明白珍惜生命安全的意义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3篇

1.1心理安全感量表该量表包括“确定控制感”、“人际安全感”2个维度,共16个项目,量表的同质性信度为0.796,重测信度为0.742,该量表采用5级评分法,1(非常符合)~5级(非常不符合)。其中,总体安全感得分是确定控制感和人际安全感2个维度得分之和。“确定控制感”维度上的得分越高,表明个体对生活的确定控制感越高,反之越低。“人际安全感”维度上的得分越高,表明个体对于人际交往过程中的心理安全感程度越高,反之越低。总体安全感总分越高,表明个体心理安全感水平越高。1.2心理韧性量表该量表由北京大学的胡月琴和甘怡群共同编制而成,共27个项目,包括个人力和支持力两个因素。其中,个人力包括目标专注、情绪控制和积极认知3个因子,而支持力包括家庭支持和人际协助2个因子。各因子的相关系数在0.12~0.56之间,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为0.83。个人力得分为目标专注、情绪控制和积极认知3个因子的得分之和;支持力得分为家庭支持和人际协助2个因子的得分之和。该量表采用5点评分法,1级(完全不符合)~5级(完全符合),各因子得分越高,表明其心理韧性水平越高,抗击挫折的能力越强。

2结果

2.1留守与非留守儿童、不同性别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与心理韧性的得分差异

留守儿童在心理安全感的确定控制感、人际安全感及总体安全感各维度得分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P值均<0.05);留守儿童在心理韧性的目标专注、情绪控制、家庭支持、人际协助等因子得分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P值均<0.05);在积极认知因子得分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在目标专注因子和积极认知因子上,留守男生得分低于留守女生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值<0.05);其余维度或因子得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2.2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与其心理韧性得分相关性

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中确定控制感、人际安全感及总体安全感各维度得分与其心理韧性的各因子得分均存在显著相关(r=0.123~0.397,P均<0.05)。见表2。

2.3留守儿童心理韧性与心理安全感的多元回归分析

为进一步了解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与其心理韧性的关系,以安全感各维度得分为因变量,以心理韧性的个人力、支持力得分为自变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enter法),结果发现心理韧性的个人力和支持力对确定控制感、人际安全感及总体安全感均有显著回归效应,Beta值(绝对值)在0.121~0.440之间,解释因变量变异在21.5%~23.5%之间(P均<0.05)。

3讨论

3.1遵义地区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及心理韧性水平令人堪忧

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总分以及确定控制感、人际安全感维度上得分明显低于非留守儿童。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一致。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导致家庭结构缺失、亲子关系分离,留守儿童与其父母缺少沟通和交流的机会,进而无法体验到父母的爱和家庭的温暖。霍妮的基本焦虑理论认为,从小缺乏父母的爱和家庭的温暖的儿童,就会产生不安全感。本研究还发现,留守儿童在心理韧性的目标专注、情绪控制、家庭支持、人际协助等因子及个人力和支持力因素得分明显低于非留守儿童。这与以往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迫于生计,往往很少有时间与其子女沟通交流,加之中学阶段的儿童恰好刚进入青春期,各种身体内部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均有可能导致其心理变化,亲子关系分离、临时监护不力、学校补位不足,以及社会教育的缺乏等内外环境现况难以满足留守儿童支持性资源的需求,这从根本上阻碍了其心理韧性特质的发展和形成及心理安全感水平的提高。

3.2留守女童较留守男童在目标专注和积极认知上水平更高

留守女童目标专注水平之所以较留守男童高,可能与不同性别个体心理发展水平的差异有关。从心理发展上看,女生较男生心理发展水平更快,心理相对更成熟。从某种程度上讲,心理越成熟越有利于个体全神贯注、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朝着目标前进。本研究还发展,留守女童的积极认知水平较留守男童更高。CKMalecki等的研究认为女童可以知觉到更多来自朋友的支持;辛自强等的研究也发现,女中学生所知觉到的社会支持要高于男中学生。当然,这同样与个体的性别差异关系密切。

3.3心理韧性对促进留守儿童心理安全感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文化;儿童;文化安全

文化的定义非常广泛,学界较普遍地采纳泰勒对文化的定义,即“文化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1]这种“复杂整体”在不同的国家、民族、阶级、群体内有不同的内容。我们所说的全球化背景下关涉儿童发展的文化安全中的“文化”,确切地说既指国家民族文化,也包含儿童群体特有的文化。国家民族文化是对广义的文化的社会阶级属性而言的,儿童群体特有的文化是从不同于成人的儿童的本质而言的。无论哪个层次、哪种意义上的文化,都需要防止各种因素的干扰、威胁、破坏,维护其存在和发展。为此,我们说文化需要安全。

对于文化安全的定义,一些学者认为它是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的安全;有的学者认为它是相对“文化渗透”“文化控制”的“反渗透”“反控制”“反同化”的文化战略。[2]我们认为,关涉儿童发展的文化安全,既需要维护儿童所属的社会生态环境的文化安全,又需要捍卫儿童童年存在意义上的文化安全。确保儿童所属的社会生态文化以及儿童特有的群体文化不受威胁与破坏,避免各种不良因素(包括政治企图、文化垃圾等)的侵蚀,保持儿童生活在其中的大文化和自身的群体文化独立健康地生存、发展和进步。

一、儿童与文化

我国学者庞朴这样定义文化:“文化是人的本质的展现和成因,就是说它是人的本质的展开的表现和人的本质的形成的原因。”[3]可见,文化的本质和人的本质是统一的,文化是人创造的,人从出生起就为一定的文化所熏陶,同时又在实践中创造着文化。文化的形成、发展、进步过程与人类自身的发展、完善过程是统一的,人只有在文化的滋养中才能生长,文化只有在人的创造下才能发展。

作为社会个体,儿童离不开文化,他一方面受现有文化的陶冶和影响,另一方面又创造着自己的文化。儿童文化是儿童本质的展开的表现和儿童本质的形成的原因,儿童与儿童文化是一体的,两者不可分割。

1.儿童是丈化的产物,为一定的文化所塑造

儿童作为具有社会属性的人,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存在,就是文化的产物。每个儿童一出生就必须面对一定的文化,潜移默化地受着一定文化的熏陶和塑造。正如哲学人类学家兰德曼所言:“儿童能够航行于远在他们的时代之前就由其他人开掘了的宽阔的运河系统中……儿童被投入已由我们的祖先积累起来并传给我们的儿童的某种文化的‘外部装置’中,除了儿童自己所具有的主观精神外,他们从祖先那里接受了客观精神的礼物――文化。”[4]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儿童都被打上了他们所属文化的烙印,儿童为特定的文化所建设,儿童的思想观念、知识经验、言行态度都浸透着他生活在其中的文化风格。文化模塑”’是儿童发展必要和必经的途径,只有通过文化的浸染,儿童才能掌握知识、规则、习俗、语言、符号、行为方式、意义等;也只有通过文化的模塑,儿童才能实现社会化、文化化发展,从而适应他所属环境的文化要求。

2.对儿童文化存在的再认识

环境创造入,人也创造环境,人既是文化塑造的对象,也是文化创造的主体。儿童在文化化的过程中也创造着自己的文化。我们认为,儿童文化与儿童是浑然一体的,儿童文化是儿童本质的体现。

儿童文化是儿童以自己的本质属性和思想行为特点来决定其价值和标准的文化,是儿童群体共有的精神生活、兴趣、需要、话语以及思维、行动等。这种文化建立在儿童生理、心理特点的基础之上,是通过儿童自身与同伴、环境、事物的交往互动、对话交流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儿童相互适应、相互认可的文化。

儿童是诗性的、幻想的,他们自己的、不同于成人的表达方式充满了童心和童趣,充满了想像和创造。在儿童眼里,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有生命的,稻草会说话,风儿会唱歌,竹竿会奔跑,蝌蚪会挠痒痒……在涂鸦、歌唱、雕塑、雀跃的世界里,儿童是诗人,是幻想家,是哲学家,是探险家,他们以一种特有的逻辑规则维系着自己的群体文化。在这种规则中,没有僵死的标准答案,没有高低贵贱的划分,没有至上的理性桎梏,没有虚伪猜疑的隐匿,他们时刻在想像和现实之间自如地转换,音乐、舞蹈、绘画、运动都是他们表达愿望、认识世界的方式,而且这些方式经常是相互融合的。

儿童文化是儿童本身存在的一种方式,也是儿童发展的需要。我们要尊重儿童,就必须尊重儿童文化。

二、全球化浪潮对关涉儿童发展的文化安全提出挑战

1.西方大国的文化帝国主义政策威胁着我国儿童发展的文化安全

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政治经济的反映,文化传播中必然渗透着政治倾向性和政治价值判断标准。西方国家经常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对弱势国家进行文化渗透、文化扩张,推行文化殖民、文化帝国主义政策,企图通过文化软力量达到控制的目的。在符号电子创造奇迹的开放性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在文化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西方强势国家更容易对弱势国家的儿童进行不良文化渗透和文化俘虏。一方面,西方国家利用电视、电影、广播、书籍、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工具向弱势国家的儿童渗透其文化价值观;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凭借其优势的文化教育资源和文化资讯诱引弱势国家的儿童对西方大国文化不加鉴别地顶礼膜拜。

在全球化背景下,关涉儿童发展的文化安全的危机愈加明显,缺乏文化价值识别力的儿童会在不知不觉中被西方不良文化一点点地腐蚀。我们必须重视全球化背景下儿童发展的文化安全,重视西方大国的文化垃圾的传播对儿童文化安全的冲击,捍卫关涉儿童健康发展的文化安全。

2.日益发达的传媒资讯对我国儿童的文化安全造成冲击

随着传媒时代的到来,媒介作为一种文化传播方式,以极大的娱乐性、直观性、可视性、煽情性占据了市场。在信息化、全球化的浪潮中,传媒资讯日益发达,从各个渠道涌人儿童脑海的信息可谓琳琅满目,既有优质的文化资讯,也有散发不良气息的腐朽文化。我们要正确认识媒介的作用,一方面要看到媒介在提供信息资源、拓展知识视野、娱乐身心、消解疲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看到媒介对人,特别是对儿童的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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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影响,捍卫关涉儿童发展的文化安全。

在各种文化传播的媒介中,首屈一指的是电视和网络。网络无国界、无围墙、无防护的特点以及电视的“没有文字阅读障碍的可视性”和“没有分别的可接近性”的呈现资讯的方式,使儿童完全暴露在一览无余的传媒文化环境中。正如尼尔・波兹曼在论述媒介与童年生活时指出的那样,“由于电子媒体音图并现的特点,电视、网络可谓是完美无缺的平等主义的传播媒介,6岁的儿童和60岁的成年人具备同等的资格来感受电视所提供的一切。”[6]的确,电子媒体似乎没有什么不可以展示的。

3.成人对儿童文化进行扼杀和排挤

著名人类发展生态理论的创始人布朗芬・布伦纳认为,个体发展的环境是一个由小到大、层层扩散的复杂的生态系统,每一个系统都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对个体的发展施以影响。儿童的发展是在社会文化的生态系统中实现的,文化生态环境的质量直接影响关涉儿童发展的文化安全。

如今,在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技术理性的力量、达尔文优胜劣汰的思想以及精英主义的教育观念在现代文明迭进中凸显优势,人们愈加看到了未来人才竞争的激烈,其生活方式和行为观念也随之发生了重大转变,都市化、快节奏、高效率、强竞争成为文化生态环境的主流。这种文化生态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了关涉儿童发展的文化安全,儿童开始在成人的吆喝、催促下为自己的未来生活忙碌,书法班、珠算班、钢琴班等一系列“特长班”让他们应接不暇。当儿童用一堆堆的理性话语来解释“嫦娥奔月”“天上银河”的时候,儿童文化的特质正在逐渐消失。看着失去灵气和天真的儿童,我们是否该对成人打造的高竞争的快餐文化生态环境有所反思?

化对儿童文化的排挤是儿童发展的文化安全面临危机的另一个原因。在成人眼里,科学、现实是诠释万物的钥匙,他们往往无视儿童文化的存在,没有意识到儿童文化的独特价值,更没有意识到儿童与儿童文化是一体的,儿童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成人往往用自己的理性权威来压制儿童,儿童嬉戏、打闹、玩耍的行为在成人那里就成了“违纪”“乱闹”,儿童充满诗意的、幻想的、童趣的语言在成人那里就成了“乱说”“乱讲”。教育家罗素说:“成人如果泯灭儿童期的幻想,就等于把现存的一切变成束缚,使儿童成为拴在地上的生物,因此就不能创造天堂。”[7]化对儿童文化的排挤恰恰扼杀了儿童创造天堂的契机。

另外,生态环境的改变也危及儿童文化的安全。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更多的钢筋混凝土建筑拔地而起,儿童自由玩耍、自由交往的空间变小了,那种小河里打水仗、田野里采豆荚、森林里捉迷藏的天然的儿童游戏文化环境愈加缺乏。儿童文化是儿童同伴群体的产物,离开了儿童与儿童的互动,儿童文化将面临自身群体文化缺损的危机。

综上所述,在全球化影响下,各种不安定的因素影响了天真烂漫的儿童展示、表达、发展儿童文化的条件,儿童发展的文化安全面临危机,这一点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

参考文献:

[1]丁恒杰.文化与人.北京:时事出版社,1994

[2]沈洪波.文化全球化与中国国家安全.山东大学学报,2004,6

[3]庞朴.莨莠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4][德]米夏埃尔・兰德曼,哲学人类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

[5]郑金洲.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世纪走向.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0,3

[6]蔡宜旦.跨/k.WTO的传媒文化态势与意识形态教育的应付.见:http:tfwww.cycrc.org/cnamde_detail.中国青少年研究网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儿童;安全教育;生态体验;安全意识

近些年来,儿童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从儿童溺水到踩踏事件;从校车事故到校园伤害;从食品安全到网络伤害等,儿童意外安全事故已成为我国危害儿童安全的主要原因。儿童是弱势群体,有得到安全保障与监护的权利。然而中国多数的儿童安全教育主要以传授安全知识为主,当学生面临危险时并不能很好的运用所学知识去化解危险。将生态体验教育引入安全教育领域,使儿童在体验过程中更好地掌握知识,培养安全意识,反思自身行为,领悟生命真谛。儿童生态体验式安全教育利于儿童在安全教育情境中激发学习兴趣,有利于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最终形成生命安全意识,促进其健康人格的发展。

一、儿童生态体验式安全教育的内涵

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文化传统的不同、价值取向差异、研究背景的不同等,研究者们对生态体验安全教育作出了不尽相同的解释。《道德体验论》的作者刘惊铎教授把生态体验描述为“人置身于一定的生态关系及生态情境之中,在生态互设的状态下全息感受、理解和领悟三重生态关系及其结构与功能的生态生灭之道,经历内心感动,诱发和生成生态智慧、生态意识和生态能力的一种过程和境界”[[]]。还有学者(程从柱,王全林,2011)提出“把生态体验教学作为实现生态价值教育的一种途径,并对生态体验教学的意涵进行详细的解释。”他们认为“生态体验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在与自然、社会、自我构成的情境中,通过自然生态体验、类生态体验和内生态体验的有机统一,师生之间交往、互动,得到生态教学意识、激起教学兴趣、锻炼教学意志和增强行为能力,来培养师生好的德行的教学”。综上所述,生态体验教育作为一种崭新的德育理念和有效的德育方式,旨在强调教育需深入到家庭、学校、社会和自然环境中,引发儿童的道德体验。儿童安全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文认为将生态体验教育理念引入儿童安全教育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儿童生态体验式安全教育是指在安全教育的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在所构建的安全教育情境中,保证自然生态环境、类生态环境和内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激发儿童学习安全知识的兴趣,在学习过程中增强安全意识,从而提升安全行为能力的一种教育方式。在儿童安全教育领域,自然生态可以理解为学校在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创设的教育环境能潜移默化的激发儿童学习兴趣,保证物质环境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类生态是儿童安全教育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即老师、同学、家庭成员、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内生态是指通过安全教育,儿童主动参与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反思自身行为,最终提升安全意识,探索生命存在的意义,以形成健全的人格。

二、我国当前儿童安全教育的现状

(一)我国儿童安全教育初见成效

随着经济的发展,儿童安全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目前我国的儿童安全仍处于发展阶段。从1992年开始开始,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关于学生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近年来的新情况,国家和地方政府本着保护儿童生命健康的原则,在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的同时也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出台了《中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为儿童安全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政府、教育部门、学校等有关部门对儿童安全教育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相关部门每年下发诸多关于安全教育问题的文件和通知,定期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好日常及假期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工作等;各中小学注重提升师生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开展野外体育活动和生存体验等安全教育活动等;越来越多的家长也认识到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在日常生活中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孩子的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

(二)儿童安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国儿童安全教育得到政府社会各方的支持,儿童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儿童安全教育缺乏

“自然生态”环境多数学校的安全教育仅局限于教师课堂上教学,且教育形式单一,课堂外的安全教育并没有受到重视。安全教育知识薄弱和能力欠缺致使教师只能照本宣科的讲授和放任自流式观看影视展览、发放资料让学生自学,这种教学方式得不到师生家长的认可,也无法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教学效果自然会很差。学校领导者忽视校园安全文化氛围的建设,宣传栏中的安全教育手抄报无法满足儿童对安全知识的需求。教育领导者以校园安全管理来代替安全教育,通过各种规章制度束缚儿童在学校的行为。这种机械式灌输教学不仅会削弱儿童的学习兴趣,同时也不利于儿童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安全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在遇到紧急状况时能从容面对。

2.儿童安全教育

“类生态”环境不和谐班主任、任课教师是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的主要人员,应该在校园安全教育中发挥主体作用。当下,儿童安全教育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安全教育是班主任的责任,与校领导和其他任课教师无关。学校安全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仅凭一己之力是无法完成的。且多数班主任没受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和教学方法匮乏,且班主任日常还需班级管理,工作压力大。学校缺少专职安全教育老师,这是当前多数学校所面临的严峻问题。国家、政府为保障儿童安全权益制定了诸多政策,但这些政策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各部门权责不明,相互推诿,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另外,社会公众的“模范表率”作用显得苍白无力,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出现了“5+2=0”的现象,即学校五天的“正面安全教育”,双休日两天却是“负面教育”,其安全教育效果微乎其微。

3.儿童“内生态”意识不足

儿童年纪尚小,正处于好奇心强、活泼好动的阶段,对危险的认知能力有限,在面对危险时无法正确及时的做出决断。如在日常游戏过程中,他们不能及时意识到可能存在的危险,且他们遇到危险时不会躲闪,这样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大多数儿童对安全事件的概念尚不完全了解,再加上学校安全教育形式单一,使得儿童对安全知识兴趣不浓。然而突发事件的认知水平对于加强孩子安全意识、提高其应急避险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儿童生态体验式安全教育应对策略

(一)重视儿童安全教育“自然生态”环境的构建

儿童注意力集中时间短,学校教育应当从生活细节出发,为儿童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文化氛围,让儿童潜移默化地接受安全文化的熏陶。学校可以利用教室里的温馨提示和黑板报来宣传安全知识;将安全教育的内容以漫画等儿童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做成宣传栏布置在学生经常经过的地方;在操场等体育活动场所设置图文并茂的安全提示牌,让学生置身于安全教育浓厚的文化氛围之中,在玩中学习安全知识,从而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媒体在学校教育中的运用更加广泛,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为师生搭建一个新型的学习平台。如强调课外活动的体育课,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为师生提供课外学习服务,普及体育安全常识、运动健身知识,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如学校可借助网络平台,开展安全教育网络视频教学,让广大师生、家长随时随地学习安全知识。还可以创建生命安全教育APP,让学生更直观的体验安全教育,如通过火灾避险-安全教育游戏,让儿童从益智游戏中学习到安全知识。

(二)促进儿童安全教育“类生态”环境的和谐

儿童的安全知识相对匮乏,但他们具有极强的模仿能力,所以要充分利用同学间交流学习的机会。教师在日常生活中对他们的行为加以引导,定期举行安全主题班会,经常评比安全榜样,给学生营造良好的交流氛围,让学生在交流中反思自己的行为,同时学习同学正确的安全行为,在交流中逐渐强化安全意识。学校的安全教育需安排专职的安全教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创设体验式安全教育情境需调动学生的注意力和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教师可以将现实生活中的事例、社会与学校的焦点问题运用到教学中,还可以举办主题演讲、情景模仿等活动吸引儿童注意力,提高参与热情。各科老师也应该承担起安全教育的相关责任,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将安全教育与学科知识相结合,让学生接受更加全面的安全教育。家长、学校不能为避免安全事故而将安全教育等同于束缚教育,不能通过硬性规定来束缚儿童的行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教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该学会放手,但需要及时观察孩子活动的全过程以防止危险的发生。社会成员不能依靠每年的“安全教育日”的提醒才关注儿童的安全教育,儿童的安全教育无处不在。整个社会要营造一个关爱生命,关爱他人的和谐环境,这样才会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利于儿童形成健康的安全意识。

(三)提升儿童安全教育

“内生态”意识生态体验式安全教育可以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的心理特征、认知能力和知识积累,设计出形式多样的教育主题丰富的生态教育系列活动。学校可以组织模拟危险场景,如模拟火灾场景,让学生亲自使用灭火器等。还可以开展逃生演习活动,在开展演习之前要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要告诉学生逃生要领,避免盲目演习。教师要引导学生反思体验活动,引导他们深入探讨活动的内在实质,通过他们切身的体验,将所学知识转化为保护自己的能力,遇到危险时临危不惧,推动学生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

作者:李伟 车丽萍 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惊铎.道德体验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136—137.

[2]程从柱,王全林.生态体验教学:一种有效的生态价值教育途径[J].皖西学院学报,2011(3):132—133.

[3]谢彦红.小学生安全教育中生态体验的缺失与回归[J].教学与管理,2013(32):16-18.

[5]肖巧玲,张气.生态体验式游戏:中小学环境教育的实践探索[J].教育评论,2015(7):106-110.

[6]岳伟,徐洁.培育生态人格—生态文明建设的教育使命[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5(1):18-22.

[7]王艳.基于体验教学的生态价值教育探究[J].学理论,2014(17):188-189.

[8]伞东宇.小学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辽宁省S市两所小学为例[D].重庆师范大学,2014.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6篇

你看,在《“儿童本位”的当代意义》中,孙建江从当今世界儿童文学发展主潮来谈论“儿童本位”的当代意义,概括出“本位”的几层涵义:“一是特别强调作品贴近儿童心灵,二是特别强调作品的艺术品格,三是特别强调作品有益于儿童生理和心理的成长。这三层涵义彼此渗透,缺一不可。”这“儿童本位”的三层涵义,他是七年前提出并阐述的,不论是在当时还是在今天,其“当代意义”的明显和“前瞻的艺术眼光”,都令人信服和令人深思。

我觉得他对“当代意义”的关注,有一种超越“当代”的意义。比如他谈“任溶溶的意义”、谈“安徒生的当代意义”等等,他的心中似乎充满更多的激情。在《任溶溶的意义》这篇精短论文里,他是那么动情。他认为,任溶溶的意义,“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任溶溶对中国幽默儿童文学的重大贡献;二是任溶溶对汉语语词功能的创造性运用;三是真正的儿童文学作家对儿童文学创作的重要性。今天,不要说整个社会,就是儿童文学界,对任溶溶这样的儿童文学大家,也还缺乏应有的尊崇和深度研究。这是不是也和当年人们并不知道安徒生的“当代意义”一样呢?那么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全世界都知道安徒生是童话大师的今天,人们是不是又认识到安徒生的“当代意义”了呢?并不见得。

孙建江显然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一直在想,安徒生对当下的意义何在?或者说,我们今天应该从安徒生身上汲取什么?”于是,写了让人警醒的《安徒生的当代意义》《安徒生:童话之外的世界》等论文。事实上在此之前,或者说他同时在做的一件大事就是解读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出版了专著《飞翔的灵魂――解读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并作为安徒生诞辰200周年中国方面的特别策划人之一,主持出版了浙少版《安徒生童话全集》,以及“典藏本”、“普及本”、“注音本”,在安徒生诞辰200周年全球庆典之际发出了中国自己的声音。孙建江的研究表明,“安徒生的当下意义在于,他将许多人类共通的、基本的价值观艺术地传达给了读者,包括承载着人类希望的小读者,也包括对孩子施以影响的大读者。” 安徒生给后人留下的是无尽的启示。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儿童安全教育;受众分析;网站建设

我国对儿童安全教育十分重视,颁布了各种儿童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1991年9月4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2年颁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采取了多方面的方式和手段,1996年起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儿童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特别是近些年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它能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信息与服务,使儿童安全教育类网站成为儿童安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媒介。互联网媒介建设与运营的重要支点之一就是受众定位。网站受众的定位决定了网站信息内容的取舍、风格的定位、运作模式和发展方向。儿童安全教育类网站的受众定位,应注意儿童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儿童能够逐渐产生一种安全意识,以及应对危险的能力,这离不开家长、社会、政府的参与、沟通与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支持,也离不开儿童安全教育的实施者――教师。因此,定位儿童安全教育网站的受众,需要根据,接受者,儿童;支持者,家长、社会、政府;实施者,教师三个角色进行分析。

1接受者――儿童

儿童安全教育的资源的使用者主要以成人为主,儿童更多的是接受教育和保护的一方,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中国儿童网民上升情况明显,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网民中小学及以下、初中学历人群的占比分别为11.2%和36.3%,相比2012年底均有所上升,尤其在初中群体中的升幅较为明显。[1]这表示儿童有越来越多的机会直接使用网络安全教育资源。

面向儿童设计的安全教育类网站,对儿童来说,他们对网站认知、理解与应用都有着巨大的差异。因此,网站建设必须从使用者的年龄特点、认知情况和接受能力方面出发,根据儿童的认知发展阶段将网站的受众分为学前儿童用户(7 岁以下)、小学儿童用户(7~11 岁),初高中儿童用户(12 岁~成年)[2],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心理特征和认知特征定位受众,来保证网站的内容、风格和运营等符合受众需求,从而保证用户的忠诚度和粘性,以确保网站的应用价值。国内外以儿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按以上三个年龄层定位受众的网站较少,美国我的宝贝网(My Precious Kid:/),有专门对7岁以下儿童提供安全资讯和产品的服务;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即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分支,其使命是降低14岁以下儿童的意外伤害和死亡。

2支持者――家长、社会、政府

面向支持者的安全教育类网站必须考虑支持者的特征。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保障儿童安全,这不仅仅是教师的任务,家长、社会、甚至政府的参与都是必不可少的。根据支持者定位受众,往往决定了网站的功能定位。支持者普遍对儿童安全教育网站的需求是获取知识功能和交流功能,如“我的宝贝”网会提供论坛服务,在论坛中大量儿童安全教育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无疑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为儿童安全教育做了推广;社会上的组织机构可以提供一定的儿童安全教育资源,需要网站具有资源和在线专业及技术支持的功能;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扶植政策,需要网站具有线上与线下互动的功能。例如,美国国家儿童安全理事会(NCSC:)就是致力于儿童安全的慈善组织,该组织提供300多类儿童安全教育材料,辅以50多个安全顾问,每年为40多个国家,约6000个公共安全机构和超过16000000儿童提供儿童安全资料。

3实施者――教师

面向实施者的安全教育类网站需要考虑教育者的特征。同家长的辅助教育特征有共同之处,也是在获取知识功能和交流功能上对网站有相应需求,但对儿童安全教育资料的使用需求更显著,这类资源通常以全面的信息涵盖、专业的信息分类形式呈现,或学习、交流线上与线下联合活动的形式呈现。如,信息覆盖类型的小精灵儿童网站的儿童安全频道:/news/mulu/16/,提供了分类比较全面的儿童安全资料:游泳安全、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疾病预防、远离、饮食安全、网络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居家安全等;活动型的radKids:/,是美国马萨诸塞州儿童安全组织,通过授权认证为当地社区教师提供安全教育计划(组织活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是否能够准确定位受众对网站的建设和发展有直接影响,国内儿童安全教育网站面向受众一般比较单一,致使网站应用性一直不够理想,例如之前提到的“小精灵儿童网站儿童安全频道”仅作为儿童网站的子频道存在,对儿童安全教育的传播与发展有限。可多借鉴国外运营较好的儿童安全教育网站的受众定位,针对某一细化对象或针对多个对象进行综合网站建设,可根据国内具体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因素,国家和地方地域因素面向更广泛的受众对象,起到国家儿童安全教育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 依恋类型 错误信念 幼儿

一、引言

一种依恋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形成的一种情感关系。根据婴儿在Ainsworth发明的陌生情境测验中的不同表现,将婴儿分为安全型依恋、回避型依恋、抵抗型依恋,后期又有研究者提出还有第四类依恋:无组织型依恋。目前,一般是将依恋分为以上四种类型。

Ainsworth的陌生情境只能用来测量2岁前的幼儿,对于两岁后,学龄前的幼儿,我们一般采用Q分类技术。Q分类技术是让依恋对象(一般情况下是母亲)根据自己孩子的日常行为特点对90张卡片进行分类,然后根据计分标准计分,与专家制定的标准求相关,以相关系数的高低评价幼儿依恋的安全性。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操作起来方便简单,并且依恋对象可在初步分类结束后,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心理理论是指人们对自己和他人的心理状态的直觉性理解,错误信念是其中的重要部分。

信念是一种特殊的结构,它既描述了心理状态,也描述了客观世界,它是对事件真实状态的看法并试图对真实状态进行表征。信念可以是对的,也可以是错的,它不必与事件的实际状态一致,也不必然能够对现实进行正确的表征。人的信念是可以与客观事物相分离的。经典的错误信念任务有欺骗外表和意外转移。本研究涉及依恋对错误信念的影响,在意外转移任务上稍做了修改,将意外转移任务分为物体的意外转移和依恋对象的意外转移。依恋对象意外转移的故事可以是这样:明明和妈妈在房子里,突然妈妈说,她要去院子的左边找个东西,让明明先自己在房间里玩。但是妈妈出去以后发现,原来她要找的东西在院子的右边,于是她就去了院子的右边(明明是背对着门口的,所以看不见妈妈从院子的一边去了另一边)。因为妈妈去了很久,于是明明想去找她。接下来问幼儿一些问题,以了解他们无错信念的发展情况。

国外有研究支持依恋的安全性促进心理理论任务的成功完成。首先,是Fonagy,Redfern and Charman(1997)的研究,他们的研究发现,在一个需要儿童考虑故事主人公愿望和信念的任务中,依恋与任务的成功完成存在关系。而接下Meins, Fernyhough, Russell and Clark-Carter (1998):婴儿11~13个月时的安全依恋对49个月时错误信念任务的成功完成有明显的促进,对幼儿在61个月时心理理论其他任务的完成也有促进作用。Ainsworth, Bell and Stayton (1971)提出:安全型依恋儿童的母亲是以自己的心理状态,把儿童当成一个个体来对待。Meins持与Ainsworth相同的观点,他认为母亲这样对待儿童,可以帮助她了解儿童当时的心理活动以及儿童对现实的看法,进而在交流的过程中,促进儿童的心理理论发展。

以往的研究的重点基本均集中在母子关系、家庭教养方式等对心理理论的影响,并且的确发现母子关系、教养方式对心理理论的重要影响。但均未具体涉及依恋类型与错误信念的关系。本研究是这些研究的细化,考察中国儿童的依恋类型和错误信念间的关系。我们假设:幼儿在错误信念中的表现与其依恋的安全性有关。

二、实验方法

1.被试

幼儿园大、中、小班幼儿各20名,男女各半。年龄4~6岁(由于本实验难度较大,并未完成预期的被试数量)。

2.实验材料

(1)Q分类卡片

用于测量幼儿的依恋类型。一共有90张描述儿童行为的卡片,依恋对象根据儿童日常的行为表现,先将90张卡片按照“和孩子的行为相差甚远或相反”、“不确定或孩子不曾有过该行为”、“和孩子的行为相同或相似”大致分成3类。然后,再对每一类进行细分,将每一类卡片根据儿童行为的程度分成3堆。这样,一共得到9堆卡片。最后,依恋对象调整9堆卡片,直至每堆卡片均为10张。主试根据所得到的数据与专家制定的标准求相关。根据相关系数,来看儿童的依恋类型。

(2)巧克力盒子、橡皮泥

用于欺骗外表实验。此处采用巧克力盒子和橡皮泥是考虑到之前的“牙膏盒和笔”会发出声响,影响我们的被试。

(3)两部动画短片

一部用于物体意外转移实验,一部用于看护者意外转移实验。将意外转移故事制作成动画短片,不但提高了幼儿的兴趣,也大大提高了实验的标准化程度。物体意外转移中,采用的是儿童所熟悉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

3.实验程序

A.欺骗外表实验:

(1)主试向被试出示巧克力盒子,然后问:***(被试姓名),里面盛的是什么(指着巧克力盒)?

(2)主试打开盒子,从盒子里拿出来一块橡皮泥,问:这是什么?然后主试把橡皮泥放回盒子,并盖上盒盖。

(3)现在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认真思考回答,然后回答我,好吗?

①记忆问题:这个盒子看上去是盛什么的?

②真实问题:实际上盒子里面盛的是什么?

③错误信念:你认识你们班的***(其熟悉的某个儿童的姓名)吗?他从来没有打开过这个盒子,如果我问他这个盖着的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他会怎么回答呢?

B.物体意外转移实验

(1)指导语:“小朋友,你好!现在,我们一起看一个动画片,是喜羊羊和灰太狼的故事,你要认真看,看完我会问你几个问题。”播放短片。

(2)现在,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认真思考回答,然后回答我,好吗?

①记忆问题:喜羊羊离开房间之前把小球放在哪里了?

②真实问题:实际上现在小球在哪里呢?

③错误信念:喜羊羊回来了想玩小球,他会首先到哪里找他的小球?”

C.看护者意外转移:

(1)指导语:“小朋友,你好!请你看一个动画片,是明明和妈妈的故事,你要认真看,看完我会问你几个问题。”播放短片。

(2)问问题:现在,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认真思考回答,然后回答我,好吗?

①记忆问题:明明的妈妈最开始的时候想去什么地方?

②真实问题:实际上,明明的妈妈去了什么地方呢?

③错误信念:明明现在想找妈妈,他会首先到哪里找他的妈妈呢?

实验中,为控制顺序效应,所有儿童均先做欺骗外表实验,然后一半的儿童先做物体意外转移实验,再做依恋对象意外转移实验;另一半儿童则是先做依恋对象意外转移实验,再做物体意外转移实验。

三、结果及结果预期

1.结果

2.结果预测

(1)安全依恋型的儿童的错误信念通过率高于非安全依恋型儿童的通过率。

(2)安全依恋型儿童对于依恋对象的错误信念通过率显著高于对于客体的错误信念通过率。

(3)非安全依恋型儿童对于依恋对象和客体的错误信念通过率无显著差异。

四、讨论及理论分析

首先,是依恋类型(安全型与非安全型)与母亲敏感性的关系。以往研究者用Q分类做出的结果说明,安全依恋型和母亲敏感性有关,并且其母亲更敏感的儿童在看护者(依恋对象)意外转移任务中的通过率更高。目前的研究还证明,敏感性与看护者转移任务有关,而和物体转移无关。一个儿童可能是基于与看护的交流来理解他/她母亲的愿望和意图,从而更快地发展心理理论,最终影响他们在任务中的表现。总地来说,母亲的敏感性是依恋安全型的一个前提,进而影响儿童错误信念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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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母亲敏感性与儿童错误信念理解能力的关系。有研究用错误信念任务和情绪理解任务对54个月大的儿童对信念和情绪的理解进行测量。多变量分析表明,母亲对幼儿内心状态的敏感性和儿童对信念的理解成直接的正相关。而母亲的敏感性与儿童的认知水平对错误信念任务通过率的影响相互独立,也就是说,母亲的敏感性不是通过影响儿童的认知水平来影响儿童的错误信念表现的,而是敏感性直接影响错误信念表现。母亲对幼儿内心状态的敏感性在儿童错误信念能力中体现得非常明显,因此它们对于研究儿童当前对错误信念的理解水平具有代表性。一个能够对儿童的能力、兴趣、需要和情绪有很好反馈的母亲,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儿童对其内在世界的感知发展;和不敏感的甚至是对儿童的注意、兴趣和情绪起消极作用的母亲所建立起来的母子关系可能会阻碍儿童对内心状态的自我反省,因而阻碍了其对错误信念理解的发展。母子关系影响错误信念的发展,而且母亲对儿童不同方式的反馈会对儿童信念的形成产生不同影响。

再次,是母亲敏感性对儿童移情能力的影响。Sroufe(1996)表示,那些被给予了适当反馈的儿童,更可能体会到他人的看法。而儿童的这种体会他人看法的发展,有利于儿童心理理论的发展,也就导致了错误信念的高通过率。

此外,还有人提出这样的解释:敏感性高的母亲比敏感性低的母亲更容易感受到儿童是否已经处于心理理论的最近发展区了(当然,这些母亲并不懂什么是最近发展区,她们只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行为)。所以,敏感性高的母亲在感受到儿童在成人的帮助下可以理解他人时,她们会更多地与孩子交流,帮助孩子了解他人,这样孩子的心理得到更好、更快地发展,在错误信念任务中的表现自然也就更好。具体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影响儿童的错误信念,还需要后续研究的进一步探讨。

五、本实验研究的意义

概括起来,本实验研究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我们探究了依恋类型,主要是安全型和非安全型儿童错误信念的发展是否有差异;(2)我们对前人的研究加以完善,考察不同依恋类型儿童的错误信念的发展是否有早晚的差别;(3)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点,由于之前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在西方儿童中进行的,通过我们的实验,可以探究中国和西方国家的儿童在依恋类型与错误信念相关关系上是否存在差异,从而为跨文化研究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Katharina,Ereky-Stevens. Associations between Mothers’ Sensitivity to Their Infants’ Internal States and Children’s Later Understanding of Mind and Emotion. Infant and Child Development,2008,(17):527-543.

[2]Ted Ruffman, Josef Perner, Lindsay Parkin. How Parenting Style Affects False Belief Understanding. Social Development,1999,8(3):395-411.

[3]Douglas K. Symons,Sharon E. Clark. A Longitudinal Study of Mother-Child Relationships and Theory of Mind in the Preschool Period.Social Development,2000,9(1):3-23.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依恋;收养儿童;灾后重建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3)16-0008-04

近年来,灾难时有发生。这些重大灾难事件的突发性和破坏性不仅短期内会给灾民带来极大的心理创伤,使之出现急性应激反应,而且往往持续数月或数年,甚至终生,包括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和适应障碍[1],尤其是那些在地震中失去“完整家庭”和“完整躯体”的儿童[2]。对唐山地震孤儿30年后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表明,孤儿心理健康水平低于非孤儿[3]。这表明灾难给人们带来的生理上的伤痛是可以通过时间愈合的,而丧亲这种心理上的创痛却不可弥补。因此帮助丧亲儿童面对以后的人生是很重要的课题。

据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透露,汶川地震一共留下了650名孤儿,实际被收养的只有12例,另外630多名孤儿由民政管理的儿童福利机构来管理。从长远来看,对灾后丧亲儿童的安置工作是一大难题,目前的主要安置方式包括福利机构、家庭寄养以及家庭收养。国内的实证研究表明家庭寄养模式优于福利机构模式[4],而且国外研究表明被收养的儿童比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儿童表现出更少的紊乱型依恋(Vorria et al,2003)[5]。据此可以推测,收养模式可以帮助儿童从创伤中恢复过来,并且对儿童将来的社会适应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收养是一种更有效的干预方式(Juffer &Van IJzendoorn,2006)[6]。

灾后收养儿童具有双重身份同时也面临着双重困境。一方面,他们是灾后儿童,面临的困境是“灾难事实”,可能会出现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7];另一方面,

他们是被收养儿童,面临的困境是“收养事实”,收养暗示着分离、丧失、中断以及与新的父母之间依恋关系的重建(Bowlby,1982)。[9]以往的研究也揭示了收养儿童与收养家庭之间的依恋关系存在其特殊性,此外,收养还意味着风险(被安置前的缺失)以及保护(来自福利机构以及候选养父母的照顾)[9]。在灾难突发的最初一段时间内,儿童被安置在各种福利收容机构,因为客观原因,常常要面临安置点的变更,这种变更对儿童的依恋关系重建也是有影响的。本文从依恋关系的角度探讨了灾后收养儿童的心理重建。

一、依恋理论的相关研究

(一)依恋的定义

依恋最早由英国精神病学家鲍尔比(Bowlby,1968)提出,他把依恋定义为“一种个体与具有特殊意义的他人形成牢固的情感纽带的倾向,它能为个体提供安全和安慰,产生于婴儿与其父母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是一种感情上的联结与纽带”。这种倾向虽是先天的和普遍的,但是表现在依恋的质量上仍然存在个体差异。根据儿童在面对压力情境下采取的依恋策略,可以把儿童分为安全依恋型、不安全依恋型和依恋紊乱型。安全依恋型儿童在感到不适时更愿意寻求依恋对象的帮助,而且更容易被安抚;而不安全依恋的儿童则会表现出抗拒和回避(Ainsworth et al,1978)[10];依恋紊乱型是被认为最不安全的一种依恋,因为这类儿童在面对压力情境时表现出了前后的不一致性(Main & Hesse,1990)[11]。

(二)依恋和母婴互动

心理学家玛丽·安斯沃斯(Mary Ainsworth)根据对儿童在陌生实验室情境中对母亲依恋行为的观察,把儿童划分为A、B、C三种类型(焦虑—回避型不安全依恋、安全型依恋、焦虑—反抗型依恋)和八种依恋亚型。

依恋理论有三个假设,它们是依恋理论的核心,包括敏感度假设、能力假设和安全基地假设(Rothbaum & Weisz et al,2000)[12]。敏感度假设是基于母亲对婴儿信号的反应能力;能力假设强调安全依恋的儿童将来的社会功能和情绪调节能力优于不安全依恋的儿童;安全基地假设深深植根于鲍尔比和玛丽·安斯沃斯认为儿童把他们的母亲当作探索外部环境的并且在害怕和感受到压力的时候可以寻求安慰的基地。

二、收养儿童的依恋研究

收养在依恋建立方面面临明显的挑战,是因为它加入了特殊的情境,例如婴儿与血亲父母依恋纽带的断裂,以及与收养母亲依恋纽带的重建(Portello,1993)[13]。

一项跨国收养的研究表明(Marcovitch et al,1997)[14],收养前的经历对依恋关系影响也很重大,仅仅只是收养不一定必然导致儿童与收养家庭之间依恋关系的阻碍。

一项关于收养家庭依恋关系的元分析显示,收养年龄小于一岁的儿童与抚养者建立安全依恋的比例和同龄儿童相当,而一岁后被收养的儿童相对普通儿童则表现出较少的安全依恋,出现更多的紊乱型依恋(Vanden Dries,Juffer,VanIJzendoorn & Bakermans-Kranenburg,2009)。收养儿童在建立安全依恋方面存在风险,追溯原因可能是他们在福利机构的成长背景或者被虐待以及忽视的经历造成的。在一项对收养儿童的依恋关系的元分析中,研究者采用了两种评估方式:观察评估以及观察评估和自评相结合,综合比较了收养儿童与原生家庭儿童以及寄养儿童在依恋关系上的区别,结果表明,原生家庭的依恋关系优于收养儿童,寄养儿童的依恋关系最差。这提示我们对孤儿的安置方式最理想的是家庭收养,被收养的儿童比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儿童表现出更少的紊乱型依恋(Vorria et al,2003)。

三、影响收养家庭依恋关系的因素

(一)收养前的因素

1.灾难对儿童依恋关系的影响

儿童与父母或者养育者之间能否发展出一种安全的依恋关系对儿童一生的发展至关重要(Cassidy & Shaver,1999)。尤其是经历过重大创伤的特殊儿童。创伤儿童中断的依恋历史会使他们处于矛盾之中,既期望进入到新的关系中享受温暖,又害怕新的关系不能满足自己的情感需要,同时难以从过去的创伤经历的阴影中走出。严重童年创伤的幸存者常常无法让自己成为“自己最好的朋友”,即无法直接获得对自己的正性感觉。这类困难大部分都被认为是生命中的最初几年发展成型的,这个时候亲子的依恋关系会因为养育者的攻击,某种程度的矛盾、忽视而受到损害(Alen,2001)。儿童以一种被动和怀疑的态度面对新的看护人,这无疑给养父母带来了挑战。

2.机构寄养对收养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

Rutter与Coloert等(2007)的研究显示了机构寄养对收养儿童依恋行为的影响:无机构寄养经历的收养儿童、经历机构寄养时间为0~6个月及6~42个月的收养儿童,显著脱抑制性依恋行为的发生率分别为2%、4%、23%,儿童收养前的不良经历与依恋行为有着显著相关。

在收养的例子中,儿童不能选择他们的优先养育者,而是从福利院或者孤儿院被安置到其他合适的家庭。鲍尔比(1952)的研究指出福利机构的照养对依恋的不良影响。在他的研究中,那些孤儿常常一天更换几个照料者,这些照料者对他们的照顾往往只限于婴儿床上,很少有情感联系。然而,对许多六个月到九个月时被收养的婴儿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只要给予他们足够多的母爱,早期损害的影响可以大大减少。

3.安置点对儿童的影响

灾后儿童一般都会经历从福利院进入收养家庭的这个安置点的转换过程,经历过安置点中断的儿童大多有行为和情绪问题(Robin,Reilly,Luan & Localio,2007)。由于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持,关于安置点的转换对依恋关系是否有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虽然从收养家庭得到的数据不足以支持假设,但是从对收养儿童日后的发展来看,这个因素还是值得重视的。Daniel(1993)认为让收养儿童向他们在福利院的养育者和伙伴道别,在情感上作一个结束是有利的。最好的方式是采取渐进收养的策略,即让收养父母花几周时间了解他们的孩子,在福利院的养育者不在场的情况下远远地观察孩子,然后逐渐和他们互动。给孩子们足够的时间逐渐地适应这种安置点的转换。

安置点的类型也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对收养儿童的研究发现:一方面,国际收养的案例比国内收养的案例要表现出更少的问题行为和心理健康的疾病(Juffer & Van IJzendoorn,2005)。另一方面,在自尊方面二者却没有表现出差异(Juffer & VanIJzendoorn,2007)。至于依恋关系方面,由于早期的分离和丧失经历,原籍收养和异地收养孰优孰劣还有待考证。

(二)收养后的因素

1.养父母的养育方式

在早期的依恋研究中,非亲生父母被看作是代替品,他们缺乏与收养子女建立依恋关系的能力。但是安斯沃斯在一项对乌干达母亲的研究中发现,母亲对婴儿的日常照料和社会互动才是建立依恋的关键(Demo & Cox,2000)。正如罗伯森(Robertson)所说:“无论一个母亲是孩子的亲生母亲还是寄养母亲或者养母,只要她是儿童早期的照料者,那么她就是儿童的客体,也就是儿童依恋的对象”(Robertson & Robertson,1989)。例如,安斯沃斯发现母亲抱孩子的次数和时间不是建立安全依恋的关键,关键是当孩子寻求母亲的时候母亲是否抱着孩子以及对待孩子的方式,并确保这种反应是即时和敏感的。这会让他们觉得安全,因为母亲的形象随时随地都会满足自己的需要。尽管她的研究是基于血亲母亲和婴儿的关系,结果仍然适用于收养关系。

对婴儿敏感一致的反应是建立安全依恋关系最重要的养育方式。敏感一致的养育方式包括四个维度:(1)温暖或抚育;(2)期望或要求;(3)规则的明确性和一致性;(4)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Bee,1992)。基于这四个维度,可以把父母的养育方式分为三种,宽容型、独裁型以及权威型(Baumrind,1966)。尼尔和福瑞克(Neal & Frick-Horbury,2001)发现,父母的养育方式和儿童的依恋类型有显著相关,父母的养育方式是民主型的被试92%属于安全依恋型。泰晤奇(Tavecchio,1999)也发现类似的关系,安全依恋型的儿童感受到父母更多的关心,而不安全依恋型的儿童则感受到更多的控制。

2.收养家庭的子女状况

已有的研究在收养家庭的子女状况对收养儿童的情绪和问题行为的影响方面的结论上并不一致,贾弗和罗森博姆(Juffer & Rosenboom)在1997年对斯里兰卡、南韩和哥伦比亚的收养儿童和非收养儿童的研究结果表明:收养家庭有无子女对母婴的安全依恋不存在影响。但是该项研究的对象被收养时的年龄都相对较小,对于收养时年龄大于六个月的情况,结论是否能够推广还有待商榷。

3.社会支持

克罗克伯(Crockenberg,1981)提出对收养家庭的社会支持是收养儿童各个方面发展的保护性因素,他发现社会支持和依恋之间存在紧密的相关,社会支持是安全依恋的最佳预测指标。社会支持有三种来源:父亲、家庭中年龄大一点的孩子和其他人(包括亲属、邻居、朋友和专家)。

马克文奇(Marcovitch,1995)在与罗马尼亚的收养家庭的父母和养子女的访谈过程中发现,他们提到最有效的社会支持是儿童发展工作坊和支持团体。工作坊提供一些儿童基础发展和养育的知识,收养家庭的成员包括父母和孩子共同构成支持团体。

(三)其他因素

1.收养儿童的年龄

对影响收养家庭依恋关系的潜在因素的元分析结果显示:被安置的年龄是收养儿童与养父母之间建立依恋关系的关键。如果在一岁以前,儿童能够得到养育者温暖和敏感的照料,他们一般会发展出最基本的信任。多项研究的确证明,如果儿童在他们生命最初的几个月内被收养的话,他们通常会发展出正常的依恋关系(Juffer,Bakermans-Kranenburg,Van IJzendoorn,2008);相反,如果晚几年收养,他们发展出不安全依恋的风险会大大增加(Vorria et al,2006)。罗伯森提出年龄较大的儿童与收养家庭的依恋关系更弱,可能和年龄较大的儿童经历了更多的分离和丧失有关,收养时的年龄越大,需要承担的风险就越高。

2.收养儿童待在新家庭的时间

收养儿童与养父母待在一起的时间越多,就更容易从原先遭受过的创伤当中恢复过来。贾弗和范(Juffer,Van IJzendoorn,2005)的元分析显示,那些与养父母生活超过12年的收养儿童在行为问题方面,比与养父母相处时间更少的儿童有很大的改善。因此可以推测,收养家庭与儿童相处得时间越长,越利于儿童安全依恋的

建立。

四、依恋重建的方法

(一)对收养家庭的干预

对收养家庭进行干预主要是对收养父母进行敏感性训练和授与依恋巩固的技术(Juffer et al.,2008)。一项对干预技术的元分析表明,这些干预对敏感性的提高、安全依恋的建立以及不安全依恋的降低的确有效(Bakermans-Kranenburg et al.,2003)。

预防性干预主要针对养父母进行依恋理论、养育技能等各方面的培训,以帮助养父母与孩子从一开始就能够向安全依恋的轨道发展。这主要基于依恋理论的重要假设:依恋质量是由母亲对婴儿发出的寻求亲近和接触信号的反应的累积结果。

(二)对不良依恋儿童的干预

矫正性手段主要针对的是在收养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问题,即儿童出现了依恋障碍(attachment disorder)。治疗的基础假设是,儿童压抑了阻碍依恋形成的早期消极经验的愤怒,临床干预主要是帮助儿童释放这些愤怒,并让儿童信任新的父母是可以信任的看护人。治疗师通过努力鉴别和打破儿童的心理防御机制,给予强制性支持和抚触来打破破坏性循环,重建儿童的信任。使用的具体方法包括游戏治疗、家庭治疗等。治疗的实施过程一般持续两周共30小时,治疗的大部分时间放在帮助父母学习有效的养育技巧上,使父母知道如何对孩子予以关爱,正确对待与养育孩子,使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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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10篇

基金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资助项目(2012AA11180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1105137);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1JJ4034)

作者简介:白中浩(1978-),男,河南睢县人,湖南大学副教授,博士

通讯联系人,Email:

摘要:建立了一款置于汽车后排中间位置的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模型,采用MADYMO与LSDYNA耦合的方法进行仿真计算,并对该模型进行滑车试验验证.首先对无扶手、面式扶手、杆式扶手以及面式扶手及侧翼相结合的4种不同类型的座椅进行侧面碰撞仿真试验,其次对扶手高度不同的座椅模型进行侧面碰撞仿真试验,最后对仿真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扶手能限制儿童乘员从座垫滑落而有效避免安全带约束儿童颈部造成的窒息死亡,侧翼能有效保护儿童乘员的颈部和胸部,侧翼和扶手组合式儿童安全座椅模型保护效果最好;扶手高度适中的座椅能对儿童乘员提供最好的保护.

关键词: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儿童乘员安全;侧面碰撞;仿真

中图分类号:U463.836 文献标识码:A

Research on the Side Impact of Builtin Child Safety Seat

BAI Zhonghao,CHENG Shenghua, CHEN Yafeng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Design and Manufacturing for Vehicle Body, Hunan Univ, Changsha, Hunan410082, China)

Abstract:A model of a builtin children restraint system was set up. The method of coupling between MADYMO and LSDYNA was used in simulation and a sled test was adopted to validate this model. First, side impact simulations were carried out respectively for vehicle seat without armrest, with different types of armrests and the combination of armrest and lateral flank. Then, an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e of the different heights of armrest for children was done through other side impact simulations. Finally, the simulation results were analyz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armrest can prevent the child occupant from slipping out of the seat cushion so as to avoid suffocation death caused by neck bridled, while lateral flank can protect children's neck and chest effectively. Vehicle seat with the combination of lateral flank and armrest can provide the best protection for children in all types. The results also show that the seat with moderate armrest height can provide the best protection for children.

Key words:builtin child safety seat;child passenger safety;side impact collisions; simulation

从2014年9月1日起,国家将对儿童安全座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对儿童安全座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儿童安全座椅的误用率,而且适用于较宽年龄范围的儿童[1].

目前,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已得到一定的应用,如Volvo部分车上应用的儿童安全座椅和国内任锡娟等[1]设计的集成式儿童安全座椅,其形式主要为座垫高度的调整,适用于3~12岁儿童乘坐,同时,当座椅放置最低点时,又不影响成人乘坐.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由于座垫高度以及座垫深度的变化等能够对正面碰撞中不同年龄的儿童都具有较好的保护[2].然而,相对于普通儿童安全座椅,内置式儿童座椅缺少头、肩部侧翼以及扶手挡板,若采用三点式安全带而放弃五点式安全带,则不利于侧面碰撞工况下儿童乘员的保护.另外,采用三点式成人安全带,儿童在碰撞中和碰撞后易造成颈部勒伤或窒息死亡[3].国内外对儿童安全座椅已经有较深入的研究,如Klinich等[4]研究了汽车儿童座椅座垫长度、腰带形式等对儿童防护影响.杨济匡等[5]对侧面碰撞中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与安全气囊匹配进行多目标优化提供了一种新方法.这些研究主要是针对普通儿童安全座椅,其产品已比较成熟.对于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还处于研制和实验阶段,由于座椅形式和放置位置等差异,2种儿童座椅的影响因素并不相同.白中浩等[6]对3种独立碰撞工况下的无扶手座椅模型进行参数优化,在侧面碰撞工况中,选取头、胸部伤害值进行参数优化.

本文建立一款置于后排中间位置的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模型,采用MADYMO与LSDYNA耦合方法[7]仿真计算并对该模型进行滑车试验验证,对4种不同形式的座椅在侧面碰撞工况下的儿童假人响应进行仿真对比分析.其次,选取对儿童保护最好的侧翼及扶手组合的座椅模型,对座椅扶手高度进行调节,分析其对儿童乘员的影响.

1内置式儿童约束系统仿真模型

1.1仿真模型的建立

本文采用前处理软件HYPERMESH和多刚体软件MADYMO建立座椅有限元模型和儿童约束系统,并使用LSDYNA软件与MADYMO软件进行耦合计算.座椅有限元模型主要包括座椅骨

架、座垫以及座垫高度调节机构,为提高计算效率,本文未对儿童座椅两侧座椅建模.该有限元模型共计56 562个单元,其中壳单元46 077个,实体单元10 130个,梁单元101个,刚体单元254个.多刚体假人为MADYMO中自带的P6儿童假人,并在MADYMO中建立有限元安全带,安全带材料为弹性各向同性材料.采用预模拟的方式对假人初始位置、座垫的初始变形以及应力进行设置,并对安全带状态进行预模拟.

采用有限元和多刚体耦合的方法能结合两个软件优势:一方面能够利用LSDYNA准确模拟座椅变形的特点;另一方面,发挥MADYMO软件中假人的计算精度高、效率高和数值稳定的特点.实物模型和仿真模型分别如图1所示.

1.2仿真模型的验证

在湖南大学汽车碰撞试验室进行了滑车碰撞试验,并采集了儿童假人头部和胸部的三向加速度以及滑车车身加速度.将试验获得的滑车车身加速度施加于仿真模型的假人上,通过调整各项参数与试验一致后,获得假人响应加速度曲线.

由图2试验与仿真曲线的头胸部加速度曲线可知,在仿真最后阶段曲线有一定的不同,这主要是由于试验中座椅支撑失效而造成的头胸部加速度的第1个小峰值或曲线延迟下降,对假人伤害值无影响,因此仿真中未模拟.经计算,假人头部伤害值HIC36 ms误差为1.65%,胸部3 ms加速度值误差为1.9%,证明仿真模型具有较高的精度.

1.3实车加速度曲线获取

为更好地模拟儿童安全座椅在实车碰撞中的情况,本文利用某款车型在侧面碰撞获取的后排座椅的加速度曲线(如图3所示).实车碰撞速度为50 km/h,碰撞试验按照ECER95法规要求.

将试验获得的加速度曲线施加到儿童乘员身上,方向与实车碰撞方向相反,然后对建立的多个不同类型有限元模型进行对比仿真分析.

2座椅形式对儿童乘员的影响

2.1仿真试验的设计及假人损伤参数的选取

现有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多为无扶手和侧翼式(如图1所示),而普通座椅的扶手主要包括2种类型,杆式扶手和面式扶手,侧翼只有一种类型即面式.

由于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在设计时考虑成人的乘坐舒适性以及外观,因此其扶手及侧翼采用无倾斜角的伸缩式.通过参照传统儿童安全座椅,本文设计了4款不同形式的座椅,并对这4种座椅进行仿真试验和对比分析.不同类型座椅仿真模型及4种不同座椅的类型见图4和表1.

4组仿真模型参数中,只有面式扶手及侧翼形式不同,其余参数均相同.面式扶手及侧翼的材料为硬质塑料,在LSDYNA软件中采用24号材料.根据人机工程学原理,扶手设计的关键尺寸是扶手的高度和间距,这取决于两肘之间的宽度、肘部平放高度及人体宽度[8].扶手的高度一般取儿童上臂自然放置时的高度,本文针对六岁儿童的保护,故设置为125 mm.据儿童两肘宽度,设置两扶手间距为270 mm.

与成年人相比,儿童头部重量相对自身体重所占比例较大.成年人的头部仅占整个体重的6%,而婴儿的头部重量相当于全身重量的一半,3岁和6岁儿童头部的比重,分别为整个体重的18%和16%.儿童心脏在胸腔中占有的比例大于成人心脏在胸腔中占有的比例.儿童从3岁至青春期,颈部发育不完全,其颈部软骨是一个逐渐骨化的过程,肌肉和韧带也未完全形成[9],因此儿童乘员若不正确使用约束系统,在发生事故时很可能导致颈部损伤风险的增加.因此,本文主要选取头部、胸部和颈部的伤害作为儿童伤害的主要评价指标,同时选用头部Y轴位移(以假人头部重心位置面部正前方为X轴,左方为Y轴,正上方Z轴)作为参考.另外,由于本文模型中采用三点式安全带,易导致儿童产生“座椅带症状[9]”损伤,因此选用臀部加速度作为参考评价指标.

2.2仿真试验结果

仿真计算后,在MADYMO中提取假人头、胸、骨盆加速度曲线、头部Y轴位移和颈部Nij曲线,进行滤波后,结果分别如图5~图9所示.截取头部Y轴位移最大时仿真动画的图片,如图10所示.为更好地对比儿童假人的伤害,分别对头、胸、骨盆加速度曲线、头部Y轴位移以及颈部Nij曲线进行计算,得到假人头部损伤准则HIC36 ms、胸部3 ms加速度,骨盆最大加速度apmax、头部Y轴最大位移Dmax以及最大Nij值如表2所示.

2.3仿真试验的结果分析及结论

2.3.1无扶手仿真结果分析

由表2中仿真1的结果可知,6岁儿童的头部HIC36 ms的值为205,远远小于人体的耐受限值1 000,这是由于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位于后排座椅中间,儿童假人头部未与车内饰件发生碰撞接触;胸部3 ms加速度值小于耐受限值60 g,但其值仍较大,易对儿童乘员造成伤害,这是由于对只有安全带的假人进行约束且集中于胸腹部从而导致其值较高;颈部损伤值Nij小于耐受极限值1,但其值仍较大.本文采用的是6岁儿童假人,对于年龄更小的儿童,由于其头部占身体比重比较大且颈部更脆弱,易造成致命伤.另外由动画结果(图10)可知,碰撞中,儿童假人颈部被安全带勒住;碰撞后,儿童假人从安全座椅座垫滑落,颈部仍被安全带勒住,易造成窒息死亡[10].结论:本文采用的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对儿童的伤害主要集中于颈部和胸部,且易造成窒息死亡,而头部伤害较小.

2.3.2有无扶手的影响分析

通过仿真1与仿真2和仿真3的结果对比可发现,对于有扶手的座椅,假人头部HIC36 ms值、胸部3 ms加速度值、骨盆加速度值均增大,颈部Nij值略有减小或不变.通过对比动画结果可得,扶手的增添限制了假人臀部的偏移,同时导致儿童身体侧倾使头部Y轴最大位移Dmax变大.与无扶手时身体能够整体侧移相比,假人头胸部与臀部的相对位移变大,因而导致头、颈、胸部伤害值均增大.但由动画(图10)可知,儿童假人未从座垫滑落,但在碰撞过程中颈部仍旧被勒住,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安全带勒紧造成的窒息死亡.但对于其他位置的儿童安全座椅,扶手的添加限制假人的移动从而避免假人与内饰件的碰撞,因此保护效果具有差异.结论:针对本文中的模型,座椅扶手的添加可能会对儿童乘员造成更严重的伤害,但能够有效避免安全带勒住而造成的窒息死亡.此结论只适用于后排中间位置内置式座椅,对于其他位置的座椅,影响效果需进一步研究.

2.3.3扶手类型的影响分析

仿真2与仿真3中座椅扶手分别是面式扶手和杆式扶手,由仿真结果可得,其头部HIC36 ms值、胸部3 ms加速度值、颈部Nij值都比较相近,但杆式扶手的骨盆加速度峰值特别大,达到93 g,结合动画分析可得,由于假人腰部被扶手限制,而臀部未被限制,致使其骨盆加速度峰值增加.由于儿童腰椎未发育完全,假人只有腰部被杆式扶手限制,致使腰腹部所承受载荷较大,易致伤害.结论:杆式扶手易对儿童腰部产生伤害,面式扶手相对于杆式扶手对儿童假人的保护具有更好的效果.

2.3.4侧翼扶手组合的影响分析

仿真4是具有面式扶手以及侧翼的座椅类型.与仿真1结果对比可发现,其头部加速度在50 ms时与侧翼发生碰撞,造成头部加速度增加较大,其HIC36 ms为293,但仍远远小于耐受极限,因此可以不考虑其增加的影响.由于具有侧翼的防护,头部Y轴位移减小较多,颈部Nij明显减小至0.415,对儿童颈部保护提供更好的效果,同时胸部3 ms加速度值也有一定程度的减小.儿童假人未从座垫滑落且碰撞中未发生颈部被勒住情况,有效避免儿童的窒息死亡.由于扶手和侧翼的增加,该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的结构会更复杂,会增加座椅的成本.结论:具有侧翼和扶手的座椅类型不仅能够对儿童颈部和胸部提供更好的保护,而且能够有效避免安全带勒住而造成的窒息死亡,但结构较复杂,成本较高.

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座椅对6岁儿童乘员的颈部和胸部保护效果由好到差:侧翼与扶手组合式>无扶手式>杆式扶手/面式扶手;对6岁儿童的颈部勒住而造成窒息的有效避免,由好到差:侧翼与扶手组合式>面式扶手/杆式扶手>无扶手式.由此可知,扶手的作用主要在于限制儿童乘员从座垫滑落从而有效避免安全带勒住儿童颈部而造成的窒息死亡,侧翼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儿童假人颈部及胸部.具有侧翼和扶手相结合的儿童座椅能对儿童乘员提供更好的保护.

3扶手高度对儿童乘员的影响

具有侧翼和扶手相结合的儿童安全座椅能更好地为儿童乘员提供保护,因此选用此种类型的座椅模型进行进一步研究.扶手的高度对假人的臀、胸的运动状态具有较大的影响从而影响头颈部的伤害,因此本文主要研究扶手高度对儿童乘员的影响.

将儿童座椅的扶手高度分别设置为80,100,120,140和160 mm,对应仿真编号分别为5,6,7,8,9.在侧面碰撞试验中,假人的头部HIC36 ms值较低,而臀部的伤害一般较小,因此主要考虑胸部和颈部伤害.仿真结果经计算后获得假人胸部3 ms加速度值及颈部Nij值,见表3.假人胸部3 ms加速度值及Nij值随扶手高度变化情况伤害值及其拟合曲线如图11所示.

仿真5~9中儿童假人胸部3 ms加速度值及颈部Nij值随着扶手的增大先减小后增大,胸部3 ms加速度值在扶手高度为142 mm时,伤害最小,颈部Nij值在扶手高度为113 mm时,伤害最小.结合仿真动画可知(如图10(a)效果相似),扶手高度太低,儿童乘员腿部从扶手上部越过,对假人的限制作用减弱,导致假人胸部及颈部伤害增大;扶手高度过高时,对儿童假人的限制作用较大,缺少缓冲,导致胸部和颈部伤害变大.另外,扶手高度过高,不便于儿童乘坐.

综上所述,扶手在高度适中时(110~140 mm),即能对6岁儿童乘员的胸部和颈部都能够提供较好的保护,又便于儿童乘坐.

4结论

1)本文采用多刚体软件MADYMO与有限元软件LSDYNA耦合的方式进行仿真计算,能够有效利用有限元座椅变形的精确性以及MADYMO在对假人计算时具有精度高、效率高和数值稳定的特点.

2)在现有的后排中间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的基础上,对原座椅形式、面式扶手座椅、杆式扶手座椅以及面式扶手及侧翼相结合的4种类型内置式儿童安全座椅进行侧面碰撞仿真分析,根据儿童假人各个部位的伤害分析其原因和结论,最终得出:扶手能够限制儿童乘员从座垫滑落而有效避免安全带勒住儿童颈部造成的窒息死亡,侧翼能够保护儿童乘员的颈部和胸部,扶手与侧翼组合的座椅能够对儿童提供最好的保护.

3)对于选用侧翼和扶手相结合的座椅结构,对不同扶手高度的模型进行了对比仿真分析.最终结论:扶手高度适中的座椅能对儿童乘员的胸部和颈部都提供较好的保护,且便于儿童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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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环境设计预防犯罪;儿童活动空间;安全性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园林绿地空间为儿童提供可以自由游玩的场所,改善儿童的生活环境。然而绿地空间在规划、设计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却会造成安全隐患,给儿童的户外活动带来犯罪侵害的威胁和阴影,儿童活动空间的安全性不容忽视。

1 儿童的概念和相关理论

1.1 儿童的概念

儿童(child),是指从生命诞生之始到青春期之前的人类。但儿童时期的年龄段各有不同。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界定的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各国或地区法律有不同的定义。由于历史、社会、文化等的原因,对儿童年龄范围的界定存在争议。社会和人们公认儿童的年龄段为0-14岁,一般儿童活动都是针对这个年龄段的人群。从16世纪开始,人们意识到儿童不再是缩小版的成年人,儿童也有特殊的消遣与娱乐活动。《儿童权利公约》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应尊重并促进儿童充分参加文化和艺术生活的权利,并应鼓励提供从事文化、艺术、娱乐和休闲活动的适当和均等的机会。

1.2 认知发展理论

近代最有名的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J.Piaget,1896-1980)提出的认知发展理论对于研究儿童认识的发生与发展方面有重要的影响,成为学科典范。皮亚杰把儿童的认知发展分成以下四个阶段[l]:

a. 感知运动阶段(Sensorimotor Stage,0-2岁)

靠感觉获取经验,这个阶段的儿童借助感知运动可以协调感知输入和动作反应,从而依靠动作去适应环境。这一阶段的儿童的各种活动都需要家长的保护,保护者的存在和看护是必要的。

b.前运算阶段(Preoperational Stage,2-7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开始用语言及符号等表征外在事物,但只能从自我考虑问题,不能从多方面考虑问题。这一时期的儿童是处于幼儿园阶段,学校和家庭周边的社会环境以及自然环境是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素。

c.具体运算阶段(Concrete Operations Stage,7-12岁)

在本阶段的儿童随着抽象概念的形成,已有一般的逻辑结构,能使用具体事物的操作来协助思考。但是这种逻辑推理能力只是初步的,如果离开具体事物的支持就会感到困难。这一时期的儿童是处于小学阶段,主要活动是与小伙伴的交往和对周边环境的探索,自然环境是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素。

d.形式运算阶段(Formal Operational Stage,12-14岁)

这个时期,儿童思维发展到抽象逻辑推理水平,能够摆脱现实的影响,可以进行假设、演绎和推理,作出富有创造性的反映,开始接成人的思维。这一阶段的儿童是处于初中阶段,想在外界环境中寻找属于自己的空间。

2 儿童活动空间

2.1 游戏对于儿童的意义

柏拉图对于游戏的定义:游戏是一切幼子(动物的和人的)生活和能力跳跃需要而产生的有意识的模拟活动。荷兰历史学家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1872-1945)在其著作《游戏的人》中将游戏定义为:自发的、在规则的约束中感受紧张和欢乐的活动及行为。游戏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活的中心。特别是在幼儿期,游戏就是生活的全部。儿童通过游戏体验新鲜事物,学习知识,培养理解、思考、创造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获得表现力、社会性和协调性。游戏是人生的第一堂社会教育课,积极健康的游戏,安全的游戏空间,不仅能让儿童获得欢乐,也能增进人格发展的健全 [2]。

2.2 儿童活动空间

儿童活动空间是指在城市绿地休憩空间中,专门为儿童群体所设计的活动场所,为儿童提供游戏、休憩、交往、锻炼等活动的开放的外部空间[3]。儿童活动空间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专门为儿童设计建设的如儿童公园、儿童游乐场、综合性公园中的儿童游乐区等;另一种是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居住区绿地、城市广场等休憩空间。儿童活动空间不仅有丰富的设计要素,还有自身的特殊性。在设计时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安全性就是其中之一。

3 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

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 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是通过改变会促发犯罪的环境及状况来预防犯罪的手法。这个理论认为,如果对外界环境进行适当、有效的管理和整治,不仅可以减少犯罪的机会,降低犯罪行为发生的几率,而且能减轻人们对犯罪的恐惧和不安,提高个人和社会的生活质量。CPTED 这个词最早出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由美国的犯罪学家C.雷・杰弗瑞(C. Ray Jeffery)首创和使用。杰弗瑞认为,单靠刑事政策来降低犯罪率是很难做到的,创建能预防犯罪的环境、培育预防犯罪的社会关系在减少犯罪方面也能起到重要作用。与杰弗瑞同时代的建筑学家奥斯卡・纽曼(Oscar Newman)主张居民要监视所住区域,空间设计要有明确的领域界限,用城市规划的手段增强社会的控制,提高秩序感和安全性,提出了“可防御空间理论” [4]。纽曼认为,可防御空间的形成有5个基本因素:领域性(Territoriality)、自然监视(Natural surveillance)、环境印象(Image)、周围环境(Milieu)、安全的邻近地区(Safe Adjoining Areas)。

⑴领域性:领域是指由个体、家庭或其他社群单位所占据的,并积极保卫不让同种其他成员侵入的空间。领域性是指个人或群体暂时或永久地控制一个领域的行为模式。这个领域可以是一个场所或一个区域。提高空间的领域性,会产生防卫和震慑作用,减少犯罪的机会。提高领域性的办法有:限制出入口,场地设计时使用象征性的障碍物、区别场地的不同标高或不同的铺地形式等来区分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 [5]。

⑵自然监视:提高环境的可监视性能使公共空间中的陌生人处于社区居民的监视之下,能对犯罪分子产生心理威慑力,从而使社区居民更具安全感。提高环境的可监视性的办法有:良好的建筑布局、视野开阔的道路及充足的照明。

⑶环境印象:环境中不文明的现象越多,人们就越会缺乏安全感,对环境失去信心,从而对环境问题视而不见或者置之不理。这时,潜在的犯罪者就会乘虚而入。随处可见的垃圾、涂鸦、废弃建筑等都是不文明的体现,就算不引起犯罪也会给人们造成不安和恐慌。优美的环境既可以丰富居民生活,又具有防范效果。

⑷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主要是指周边土地的使用方式和周围场所的特征。例如周边有警察局或者繁华的商业区的话会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⑸安全的邻近地区:与邻近地区的接壤部分也要进行安全性设计,加强监视来提高空间防御性。

4 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安全问题

4.1安全死角的存在

儿童活动空间的安全死角是指绿地空间中由游戏设施、公共设施、构筑物、植物景观等形成的隐蔽空间,遮挡视线,降低可监视性,容易将儿童甚至不法分子隐藏起来,造成安全隐患,成为犯罪的温床。根据日本的一项调查数据,通过对1031处绿地空间(包括儿童公园、街区公园、近邻公园、城市广场等)进行调查,发现约46.3%的空间存在安全死角,产生死角的障碍物数量约为797处[6],主要类型如下(表1):

由表1可看出,公园的厕所由于位置较隐蔽,使用率相对较低,是最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厕所的安全确保是各国设计师都需要面对的课题。图1是一个小型公园厕所的改善方案,该厕所离主干道较远,周边植物茂密导致视线封闭。厕所的男女出入口均在同一边,有一定的危险性。窗户的采光度不够,形成安全死角。改善后的厕所靠近主干道,可监视性提高。出入口设计将男女使用者分流,危险性降低。窗户采光增加,厕所内部的可见性提高,安全性加强[7]。其次的安

全死角是地形的高低差以及乔灌木的种植。在设计中通常将这三者结合起来,营造丰富的景观层次。以图2为例,乔木和灌木都种植在同一土台之上,原本通透的树下空间被灌木所填塞,遮挡视线,不利于观察周边情况。在设计地形、营造植物景观层次的时候要考虑乔灌木的高度搭配对活动空间视线的影响。

4.2 管理的缺失

公园的免费开放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与欢迎,但是也随之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安全性、环境卫生和管理等方面。公园游客增多,其中不乏借道、留宿、摊贩、乞讨等闲散人员,安全隐患大大增加;乱扔垃圾、乱涂乱画、损害公物等行为屡禁不止,使公园环境变差;公园经济收入减少,但养护管理成本却大幅度提高,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导致管理缺失。儿童活动空间是公园中最需要关注的场所,要加强管理监视。公园管理处要设置在视线开阔的地方,便于整体把握周围的情况。要制定日常巡查制度,通过不定时的检查对环境卫生、公共厕所、设备设施、仓库及闲置建筑、园林绿化等方面进行巡查,解决存在的问题,美化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公园形象。

5 安全的公园设计

5.1 较大规模的公园

为了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公园要从设计和管理方面加强防范性。图3是一个较大规模的综合性公园,靠近周边的道路被茂密的树林包围,园内有草坪广场、水之广场等各类场地,环境优美的同时安全性也较高,其安全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⑴公园管理处的存在。公园的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公园的维护、巡查等管理运营工作,一旦发生犯罪案件会马上了解事件的情况,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

⑵公园内部空间开阔。公园以开放的广场和草坪空间为主,在使用者经常聚集的休息场所适当配置能遮荫的高大乔木及休息、活动设施,视线通透,便于监视和管理(图4)。

⑶厕所的位置合理。周边视线开阔,不易形成安全死角。

⑷公园空间适合多个年龄层。有适合老人、小孩、青少年和成年人的活动场地和设施,高利用率是保证公园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5.2 小规模的公园

小规模的公园如街区公园(图5),园内没有公园管理处,主要在种植设计与管理、设施配置和公园的利用率等方面提高安全性,防止犯罪行为发生。其安全要素主要有以下两点:

⑴公园内的设施及树木的合理配置和管理。公园有人工的缓坡草坪、喷泉和大量的乔灌木,环境优美,视线开阔。灌木修剪整齐,低于常人视线高度。乔木选用高大、分枝高的树种,既茂密又不影响视线,两者形成一个通透安全的空间。作为儿童活动场所,这个由起伏的地形和茂密的植被形成的私密空间既有趣味性、舒适性,又强调了领域性。通透的设计提高环境的可见性,加强自我监视的安全性(图6)。

⑵利用频率高。周边居民对公园的利用频率很高,保持与环境的亲密性(图7、图8)。同时积极地参与管理养护,使得公园环境整洁优美。公园是否安全与其规模及类型并没有根本的直接关系,而周边居民的日常利用、积极参与管理却是很重要的因素[8]。要使公园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就要配置丰富的游玩设施,为不同年龄的使用者设计多种游玩方式。当公园成为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场所时,它才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空间。

【参考文献】:

[l]晏婷婷.基于心理学的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设计研究―以杭州地区为例[D].浙江农林大学,2013.

[2]金纹青,曹磊,何秋萌.居住区儿童户外游乐空间安全影响因素的相关性分析[J].天津工业大学学报,2013,32(6):77-80.

[3]刘晶.安全视角下的儿童游憩空间设计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5.

[4]崔海英.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的溯源及评析[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27(5):1-5.

[5]陈仕姣.城市公园中儿童游戏空间景观安全性设计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

[6](日)中村攻.公@の安全点[M].东京:本の泉社,2014.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0-6岁儿童、安全座椅、行为、认知

道路交通伤害是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全球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1]。其带来的严重后果,给儿童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创伤,以及沉重的社会负担。据报道,中国每年有超过25000 名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2],死亡率是欧洲的2倍,美国的2.6倍[3]。目前我国机动车数量激增和城市化进程发展快速,而随之而淼亩童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风险也显著提高,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因此,本文调查了解上海市长宁区儿童乘车安全措施使用及父母对此的认知、态度情况,为预防儿童乘车伤害发生提供参考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纳入标准:在长宁区居住半年以上、拥有私人轿车且日常使用轿车接送孩子的0~6岁儿童父母。

根据公式N=Uα2*P(1-P)/δ2,以P=30%, U0.05=1.96,δ=0.08*30%=0.024计算,得到样本量为1401例,考虑无应答及抽样方法的设计效率,适当扩大样本量,即0~3岁和4~6岁儿童每层各需要调查1500人。

针对0~3岁儿童家长,以全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调查现场,通过计免/儿保门诊随机抽取符合纳入标准的对象。针对4~6岁儿童家长,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从长宁区42所幼儿园和21所托儿所(包括总部和分部)中分别随机抽取36所和18所,对抽中托幼机构中的符合纳入标准的家长进行调查。

1.2 调查方法

采用自主设计的问卷,经过多轮专家论证和预试验后确定。主要内容有:人口学信息,如家长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儿童乘车及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相关情况;家长对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和使用意识、态度情况。

0~3岁儿童家长在计免和儿保门诊候诊时,由调查专员发放问卷,家长现场自行填写,确认无缺漏项后回收。4~6岁儿童家长,则由经过培训的卫生老师发放,家长根据填写说明,在家填写完成后交给卫生老师回收。

1.3 质量控制

对社区的调查专员和幼儿园卫生老师进行培训。调查现场有调查专员对问卷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填写好的问卷进行完整性审核质控。带回家填写的问卷同时附填写说明。问卷回收后,由社区和疾控中心质控员分别抽查10%、5%进行电话质控, 以验证问卷真实性(核心信息符合率92.35%)。

调查共发放问卷3760份,回收问卷3568份,应答率为94.89%。在回收的问卷中,重要信息缺失的废卷和非父母回答的问卷未纳入分析。总共有3509份有效问卷纳入分析,有效应答率为93.32%。

1.4 统计分析

采用Epidata 3.0 软件建立数据库,采用平行双录入法录入数据。 使用SPSS 17.0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采用构成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卡方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3509份,其中男童占51.4%,女童占48.6%。小于1岁组儿童占14.8%,1-3岁组占39.6%,4-6岁组占45.6%。问卷应答者中,男性占33.0%,女性占67.0%;大多数应答者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88.6%);65.0%的家庭年收入在12-120万之间(表1)。

2.2 儿童乘车相关行为

表2显示,0-6岁儿童乘车方式中,以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比例最高(44.1%),其次是由大人怀抱乘车(占28.1%),18.0%独自坐座位系安全带,9.8%独自坐座位不系安全带。不同年龄组儿童的习惯性乘车方式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2=586.7,p

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儿童,进一步分析其使用的座椅类型。使用最多的是幼儿型安全座椅(65.1%),其次是提篮式安全座椅(17.0%)和增高型安全座椅(12.5%)(见表3)。不同年龄段间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类型有显著统计学差异(?2=406.3,P

儿童在乘车时的乘坐位置以后排为主,仍有1.8%的安全座椅安装在前排,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儿童有7.2%习惯性乘坐前排副驾驶位置(见表4)。儿童安全座椅安装位置,年龄组间差异无显著统计学意义(?2=2.2,P=0.396)。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儿童中3岁及以下儿童乘坐比例高于4岁及以上年龄组,但年龄组间差异无显著统计学意义(2=4.2,P=0.121)。

2.3 家长对儿童乘车安全的态度和认知情况

调查显示,66.1%的家长认为儿童乘车时使用安全座椅是最安全的乘车方式,但仅37.5%的对象认为掌握了安全座椅的相关知识。

本次调查共涉及6条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的核心信息。儿童安全座椅核心知识总知晓率为67.1%,其中知晓率最高的为“父母抱着孩子乘车,不能在汽车发生碰撞时有效保护孩子”(81.5%),其次是“儿童乘车时是否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与车速无关”(78.3%)。知晓率最低的为“1米4以下儿童乘车不能坐在后排座位上并系上安全带”(43.0%),其次是“1岁以下的婴儿应使用反向安装在汽车后排座位上的儿童安全座椅”(47.6%)(见表5)。836人(23.8%)的调查对象知晓全部核心知识,183人(5.2%)全部回答错误(见表7)。

而对于关于儿童乘车的描述“短途旅行需要使用安全座椅”、“低速行驶需要使用安全座椅”、“开慢点不能确保儿童乘车安全”的认同率分别为72.7%、74.7%和76.3%。83.1%的家长认为有必要对安全座椅使用强制立法。

除了认为儿童乘车使用安全座椅最安全和知晓一岁以下婴儿应使用面向后的安全座椅两项外,其余知识和态度条目,不同年龄组间的差异均有显著统计学意义(表5)。

采用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家长知识水平的影响因素。变量赋值如下:应变量以知识得分大于等于4分为认知水平较好,赋值为1,以低于4分为认知水平较差,赋值为0;儿童性别:女孩为0,男孩1;儿童年龄:4~6岁为0,其余为1;调查对象性别:女性为0,男性为1;调查对象文化程度:大专以下为0,其余为1;家庭年收入:6万以下为0,其余为1。

结果显示,文化程度较高,家庭年收入较高的调查对象儿童乘车安全相关知识认知水平也较高。见表6。

2.4 家长对儿童安全乘车认知与乘车行为相关性分析

分析调查对象安全座椅使用的态度和知识与儿童是否使用安全座椅的关系(表7)发现,认为乘坐儿童安全座椅的家长,其子女座椅的安全座椅使用率最高,达52.5%,对最安全乘车方式的认识不同,安全座椅使用也呈现显著的统计学差异(?2=256.5,P

3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长宁区0-6岁儿童乘车使用安全座椅的比例为44.1%,明显高于北京的一项调查结果[4],但远低于美国76%的使用率[5];其中,0-3岁年龄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49.8%)好于4-6岁组,也较2012年该区某调查中27.7%的0-3岁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6]。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儿童安全座椅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中儿童伤害的发生率和死亡率[7],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在高收入国家非常普遍,但中国尚未具有国家层面出台的儿童乘车安全座椅强制性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许多家长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违法驾驶行为多见。本次调查中,有38.2%的0-3岁儿童乘车时是由大人怀抱的,更有46.8%的4-6岁儿童乘车时独自坐在座位上,独自坐在座位上的4-6岁儿童有超过三分之一还不系安全带,甚至还有7.2%的未使用安全座椅的0-6岁儿童是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位上。这些不安全的乘车行为使得儿童乘车安全未受有效保障,同时也会或多或少得引起驾驶员分心,形成驾驶安全隐患,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儿童伤害的发生或加重。为此,今后我们应该强化舆论宣传,交通、卫生、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倡导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以不安全的儿童乘车行为为重点开展社区干预。

本次调查发现,0-6岁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随家长对安全座椅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的改善而提高,而且家长对安全座椅的使用态度与儿童安全座椅的实际使用行为密切相关,家长认同安全座椅是最安全乘车方式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最高。但是,总体上来看,调查对象对于安全座椅的认知水平还较低,核心知识的总体知晓率为67.1%,仅23.8%的家长知晓全部核心知识,存在不少认识误区,例如超过一半的家长并不知晓“1米4以下儿童乘车不能坐在后排座椅上并系上安全带”、“1岁以下的婴儿应使用反向安装在汽车后排座位上的儿童安全座椅”,近1/3的家长对儿童短途、低速乘车时的安全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仍持有“短途旅行不需要使用安全座椅”、“低速行驶不需要使用安全座椅”、“开慢点也可确保儿童乘车安全”这类错误的观点,与陈晓军[8]、李海[9]等的研究结果一致。此外,根据logistic回顾分析家长知识水平的的影响因素显示,文化程度较高,家庭年收入较高的对象其儿童乘车安全相关知识水平也较高。尽管长宁区属于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上海市中心城区之一,但其0-6岁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不小的差距,除缺乏强制使用立法等政策大环境支撑外,家长对于儿童安全座椅不高的认知水平可能是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强化儿童安全乘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特别是应重点加强对文化程度较低家庭有关儿童安全乘车的认知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家长掌握相关知识,改变对儿童安全乘车的认知,进而采用更可靠的儿童乘车安全措施以确保儿童乘车安全[10]。

参考文献

[1] 林穗,方胡艳,蒋林,等.广州市5岁以下儿童2001―2010年意外死亡趋势流行病学分析[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2,33(12):1258-1260.

[2] 段佳丽,符筠,耳玉亮,等.北京市中小学生交通伤害流行现状及其相关危险行为[J].中国学校卫生,2014,35(8):1131-1135.

[3] Routley V, Ozanne-smith J, Li D, et al. Pattern of seat belt wearing in Nanjing,China [J]. Inj Prev,2007,13(6):388 -393.

[4] Purc-Stephenson RJ,Ren J,Snowdon AW.An exploratory study of parents’use and knowledge of car safety seats in Beijing,China[J].Int J Inj Contr Saf Promot, 2010,17(4):231-238.

[5] Macy ML,Clark SJ,Freed GL,et al.Carpooling and Booster Seats: A National Survey of Parents[J].Pediatrics,2012,129(2):290-298.

[6]姜玉,夏c华,周鹏,等. 0-3岁儿童的父母有关儿童乘车安全相关知识和行为调查[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5,19(1):31-34.

[7] Barraco RD,Cheng JD,Bromberg WJ,et al.Child Passenger Safety Workgroup of the EAST Practice Management Guideline Committee Child passenger safety:an evidence-based review[J].J Trauma,2010,69(6):1588-1590.

[8] 陈晓军,杨静珍,Peek-Asa C,等.城市儿童乘车安全措施使用情况调查[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3,17(10):851-854.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陕西;儿童文学创作;现状;问题;提升途径

陕西儿童文学界曾被誉为“当代儿童文学的重镇”,就创作来看,前些年陕西儿童文学界创作势头非常强劲,并出现了周兢、李凤杰、鱼在洋、王宜振、陈长吟、安武林、孙卫卫等许多享誉国内的作家和作品;“80后”、“90后”作家吴梦川、张梦婕、王粉玲、高璨等也都有影响不错的作品。从地域上来看,全国儿童文学界形成了陕西、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儿童文学强省相互并存的局面,且陕西儿童文学界的影响力毫不逊色。然而,随着2013年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的揭晓,陕西作协上报作品除了安武林、孙卫卫分别以诗集《月光下的蝈蝈》和散文集《小小孩儿的春天》获奖之外,其他9部作品“惨遭滑铁卢”。作为中国作协旗下最为重要的四大文学奖项评比,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是与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骏马奖比肩的重要奖项,这样的成绩和现状对于文学大省陕西而言,多少有一些尴尬。且近年来,陕西儿童文学界创作领域优势并不突出,整体作家队伍良莠不齐、后继乏人。陕西儿童文学的整体现状如何?儿童文学创作到底有多难?陕西儿童文学的前景又是如何,该做哪些努力和支持?下面我们将做一些探讨。

一、陕西儿童文学团队及创作现状和问题

陕西儿童文学创作团队,从早期的李凤杰、鱼在洋、王宜振、安武林、孙卫卫到“80后”、“90后”作家吴梦川、张梦婕、王粉玲、高璨等,总体上而言创作水平较高。其中,王宜振坚守诗歌创作,作品融合中国传统美学和西方现代美学,讲究意象的营造和美学意蕴。他坚持创作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突破自我和不断创新,追求作品的文学和艺术价值,创作的校园朗诵诗和校园抒情诗在中国儿童文学界好评如潮。曹文轩评价他的诗作是“真正的诗”。安武林文字功底深厚,善于观察,凡童年趣闻、市井风俗、求学往事、读书偶得……皆可娓娓道来;他的童话创作在儿童文学界评价较高,同时他的创作所涉体裁广泛,涉及诗歌、散文、童话、故事、小说、寓言、书话、评论等,并先后获得多项国家奖励。作为少儿出版社的策划人和资深编辑,他所策划的儿童系列作品已成为品牌读物,为此安武林被戏称为少儿出版界的十大文学名编。孙卫卫的小说轻松幽默,适合当代儿童阅读。作为儿童文学作家,孙卫卫保持一颗童心,他说他从儿童文学中获得了爱,也希望用文字把这种爱传递给更多的孩子,渴望每个孩子都能够获得成长的养料,具备良好的品德。然而,严格上来说,移居北京的孙卫卫和安武林只能算是陕西籍作家。据2013年的官方统计,省作协的2900多名会员中,只有10余人是专职搞儿童文学创作的,陕西儿童文学的创作团队后继乏人。与此同时,儿童文学的创作类别分为小说、诗歌、童话、散文、科幻文学等7个门类,其中以童话和科幻文学为重。然而,以陕西儿童文学创作现状来看,这两个门类的作品并不多,甚至可谓是核心性缺失。而针对陕西儿童文学的现状,无论是省作协或是出版社的扶持政策,都不能做“无米之炊”的努力。所以,陕西儿童文学的问题之根本是创作团队的后继乏人。

二、陕西儿童文学创作提升途径

1、作家要最大限度的保持童心

俄国文学批评家别林斯基这样看待儿童文学作家,他说儿童文学作家应当是生就的,而不应当是造就的。从事儿童文学创作的人应该有一种天赋。对此,用儿童文学理论家朱自强教授的话说就是:儿童文学创作要有一颗少年心。这种天才、天赋便是我们所说的童心。我们常说,文学是作家自我最大限度的表现和展示,儿童文学作家的创作也不例外。为此,儿童文学创作,要保有一颗童心,用童心、用儿童的视角和儿童的思维看世界,用儿童的想象力认识和表达世界。

2、作家要坚守真善美和人性

在儿童文学舶来化、娱乐化的当下,儿童文学该如何创作、如何创新?作为儿童文学的作者,应该有自觉意识,坚守真善美的人性基础,为孩子们提供真善美的东西。儿童文学可以有不同的形式,但儿童文学为儿童提供真善美的基本精神是不变的。当作家在创作中最大化的表现和超越自己的时候,就是一个保持独立自我和个性的时候,只有不去迎合、不去妥协,保持真心,才有可能创作出具有自己个性和特色的作品来。由此,才有可能为孩子们展现来自作家内心中最真的东西。

3、作家要熟悉儿童生活

生活是创作的源泉,作为儿童文学作家,还要尽量熟悉当代少年儿童的生活,和孩子们成为好朋友。深入生活的同时也要保持阅读,无论是看报还是上网,要特别注意阅读和孩子有关的各种信息,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

4、管理机构和出版社要对儿童文学作家和原创作品大力支持

儿童文学创作队伍的壮大不是一蹴而就的,儿童文学作家多是辛苦耕耘也不见得会一夜成名。出版单位面临市场和考核压力,在推出新人的时候确实要面临很大的压力。但是我们相信,只要作品优秀,能够引发少年儿童的审美体验,出版社还是会大力支持原创作品的。而对于管理机构作协而言,应该开拓更多的平台,提供更多的机会,争取更多的奖项和资金支持和鼓励儿童文学创作队伍。

三、结语

我国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大概有2亿多,用儿童文学讲好中国故事,用文学传播中国信念、中国价值、中国精神,为广大少年提供民族文学的滋养,是儿童文学刻不容缓的光荣使命。我们儿童文学作家、儿童文学的管理者和出版者要心存正念,合力共同促进儿童文学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小玲,李向红.谁将擎起陕西儿童文学的大旗[N].陕西日报,2013-9-17.

[2]谭旭东.震撼少儿心灵的黄钟大吕——王宜振校园朗诵诗论[J].运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6).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中西儿童教学 差异 比较研究

中西儿童文学有着迥异的历史演进历程。欧洲早在文艺复兴时期,就发现并确定了童年的地位,十八世纪法国卢梭的“自然主义”又对儿童文学及儿童教育产生了积极影响。所以在欧洲,产生了一大批享誉世界的儿童文学经典。中国的儿童文学起步较晚,但由于借鉴了西方的进步的儿童文学理论,其理论起点较高。然而,由于文化传统、社会历史等种种原因,中国儿童文学的创作成就并不是那么显著,作品的风貌也与西方儿童文学有着鲜明的差异。对此,诸多评论家撰文分析了中西儿童文学的差异,并深入探寻了个中原因。

中西儿童文学从形式到内容方面的差别都是非常明显的,很多评论者在他们的文章中罗列了诸多区别。

在宏观方面,王黎君在《从典型文本看中西童话差异》[1]中指出,西方童话重娱乐和游戏精神,而中国童话则传承了“文以载道”的传统,说教气较重。同样指出这一弊端的,还有田华的《中西方儿童文学的差异》[2]。但他在该文中补充道,即使是在新时期出现的一些作品,如郑渊洁的《皮皮鲁外传》,在天花乱坠的想象之外,也未能摆脱生硬的“思想品德教育”。同样针对中西儿童文学的差异,杜隽在《中西方童话的相异性》[3]中的总结则更加全面。除上述区别之外,他还认为,西方童话中的环境被虚化,更具幻想性,也更注重人文精神的宣扬。比较而言,汤锐的论述最为全面也更为深刻。他在《中西儿童文学的比较》[4]一文中提出了新的观点,即中国的儿童文学注重传统伦理的宣扬,而在西方儿童文学的精神空间中,道德评价与伦理启蒙往往并不重要,而侧重于鲜明的人本、哲学观念的表现;中国儿童文学注重群体意识及规范意识的灌输,而对于西方儿童文学来说,个体性的原则显然是占了上风的;在审美标准和美学风貌方面,中国儿童文学突出“和谐”与“平衡”的观念,而西方儿童文学则充满了个性解放的鲜明特色。

在微观方面,冯昀的《从狐狸形象到中西儿童文学的比较》[5],从狐狸这一经典儿童文学形象着手,以小见大,得出了与王黎君类似的结论:西方的儿童文学标榜快乐原则,徜徉一种人文的精神;而中国的儿童文学则看重“载道”、“树人”的使命感和重视精神教化的功能。金莉莉的《一个童话叙事模式的中西比较――重读〈稻草人〉与〈快乐王子〉》[6]从叙述主体的叙述控制权的差异来表明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对童话教育功能的重视:《稻草人》的叙述主体显而易见,作者使用了全知视角,并且直接忽略了稻草人的叙述视角,控制力非常强;而《快乐王子》则不然。李红叶在《叶圣陶与安徒生――兼论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对安徒生童话的接受》[7]中,通过中外两位儿童文学作家的比较,得出结论:安徒生对中国现代儿童文学的影响更多地是属于文体层面的影响,而非童话精神的渗透。孙大公的《大千世界 童心未泯――中外儿童文学中不同的动物观念管窥》[8],从中西不同的动物观出发,认为在西方童话中,动物与人始终保持着各自独立的个性,且两者的关系处于对等状态;在中国儿童文学作品中,动物往往充当纯粹的配角或陪衬式的角色,两者处在依从关系中。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观念的转变,一些富有民主思想的价值观念也影响了中国的儿童文学创作,出现了一些反映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作品。

在对中西儿童文学艺术面貌的差别进行原因探析时,评论者多数是从中西方不同的文化传统着手找出答案。而文化传统中,又侧重从宗教、神话、道德伦理等方面展开论述。

杜隽指出,早熟的中国文化,对血缘关系的重视,以家为本的传统,中国文化对功利性的强调,以及儒家“教重于乐”的观念影响了中国儿童文学的风貌,导致“五四”之前中国的童话作品寥寥无几。但同时他也认为,新时期以来,中国儿童文学与西方儿童文学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相似点,有的作品摆脱了一贯的说教风气,把教育与幻想结合在一起,还吸收进了西方的人道主义精神;在表现方法上,新时期童话中的幻想存在着放射型幻想和内倾情感体验型幻想两种类型。从这一角度进行探究的还有田华的《中西方儿童文学的差异》[9],陈虹的《中西童话中成长母题表现差异及其原因探析》[10],等等。

对于造成差异的原因,各个评论者的结论大同小异,其中王松鹤的《中西儿童文学不同的历史演进》[11]角度较新。在该文中,他从中西儿童文学各自的演进历程角度出发,解释了造成差异的原因:西方对儿童的发现很早,加上拥有诸多进步的儿童观,所以产生了大量的优秀作品;而中国儿童文学的兴起却较之西方晚得多,儿童的精神世界被长久冷落,所以即使产生了儿童文学,也因封建传统积习较深而陷入创作困境。此外,朱自强的《二十世纪中国儿童文学理论走向――中西方儿童文学关系史视角》[12]清晰地梳理了中国儿童文学自发轫之始到新时期对西方(包括前苏联)儿童文学理论借鉴的历程及其创作的得失,并指出,中国内忧外患的沉重现实使得从西方引进的进步的儿童观得不到生长的土壤,“它(中国儿童文学)的悲剧命运起因于它的生不逢时的超前性”。这一观点突破了一味从传统文化积习中寻找根源的局限,指出了中国儿童文学理论与创作错位的另一原因,对中国儿童文学创作的不景气也持宽容和理解的态度。

多数作者只论述了中西儿童的差异及其原因,但对于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少有人能予以解答。朱自强的《二十世纪中国儿童文学理论走向――中西方儿童文学关系史视角》[13]便是例外。在该文中,他为未来中国儿童文学的研究方法设计了“三驾马车”:以儿童哲学和儿童心理学为理论根基,以丰富的感性体验为先行,以切实的儿童读书状况为参照。这三点经验均是西方儿童文学理论得以发展的途径,且可行性较高。但在指出学习借鉴西方的同时,作者也清醒地告诫读者,中国儿童文学也要保持自身的主体性,否则,一味地照搬照抄西方理论,便是“东施效颦”,根本不能提升自身的水准。

但此种解决方案对西方童话采取的仍是仰视态度,仍侧重于学习和借鉴。王小浩的《中西童话的对话――评舒伟教授的〈中西童话研究〉》[14]提出,舒伟教授在《中西童话研究》中探寻了解决困境的另一出路:从传统文化中寻找精神源泉,以试图建立中西童话之间互相沟通与借鉴的平等对话关系。舒伟认为,许多中国的古代文学作品,如《山海经》和《西游记》等都含有鲜明的童话因素,这些童话因素足以和世界任何童话作品相媲美。于是,他为中国儿童文学作家指明了另一改革方向:“努力挖掘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同时善于吸收全世界的优秀营养。”以充分调动内因和外因的双向发展因素,创作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作品,实现中国儿童文学的根本进步。

尽管探寻原因的角度各有不同,但上述论文的研究对象仍只局限于叙事体裁的儿童文学作品,对儿童文学的其他体裁则关注很少。黄诗海、郑芷芳合著的《诗歌中的儿童世界――中西诗歌中儿童题材的对比研究》[15]就是例外。该文选取中西诗学的研究视角,作者认为,英诗以音为主,对词的磁性、结构、事态等都非常严谨,故描述的对象更加直观;而中诗主张天人合一,注重诗歌的“性灵”、“风骨”,注重表现其含蓄内敛的风格。此外,因作者所处社会背景和的不同,英诗中反映孩童苦难的作品往往以对宗教的信仰结尾,而中诗是现世的,因此慷慨悲歌与愤世嫉俗往往成为历代文人的常规心理及艺术理念。

对于中西儿童文学的差异,文学界多以叙事型体裁为依托进行比较研究,而忽视了对儿童诗歌、寓言、儿童小说等领域的关注。的确,叙事性儿童文学作品是儿童文学的一大重阵,也是为广大儿童读者喜爱的文体样式。但是,在诗歌、寓言、小说等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反映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因子,值得深入挖掘。

参考文献:

[1]王黎君.从典型文本看中西童话差异.绍兴文理学院学报,1999,Vol 19,(2).

[2][9]田华.中西方儿童文学的差异.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3]杜隽.中西方童话的相异性.湖州师范学院学报,1999,Vol 21,(4).

[4]汤锐.中西儿童文学的比较.浙江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4).

[5]冯昀.从狐狸形象到中西儿童文学比较.安徽文学,2009,(11).

[6]金莉莉.一个童话叙事牧师的中西比较――重读《稻草人》与《快乐王子》.浙江学刊,2000,(3).

[7]李红叶.叶圣陶与安徒生――兼论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对安徒生童话的接受.中国文学研究,2002,(2).

[8]孙大公.大千世界 童心未泯――中外儿童文学中不同的动物观念管窥.丽水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4).

[10]陈虹.中西童话中成长母题表现差异及其原因探析.江淮论坛,2008,(6).

[11]王松鹤.中西儿童文学不同的历史演进.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0,(2).

[12][13]朱自强.二十世纪中国儿童文学理论走向――中西方儿童文学关系史视角.社会科学战线,1996,(1).

儿童安全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儿童在城市居住区人口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对于居住区内的儿童来讲,居住区活动场地是他们认知社会、学习与交流的重要场所。与大小相同的儿童进行户外交流活动,有助于增强集体认同感,对于儿童性格的发展倾向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虽然在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中也有针对儿童活动场地的研究,但设计缺乏全面性,忽视了“儿童”这一活动主体的生理、心理特征、活动倾向和年龄区别等设计因素。

城市居住区儿童活动场地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对儿童活动场地的细节性考虑

通过调研分析,发现城市居住区内针对老年人的环境场地设计较多,儿童活动场地的设置并不多见且活动方式较为单一,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城市居住区内居住者的全面需求。这样的居住区,共享的活动空间没有针对性,没有专门符合儿童生理、心理尺度的活动空间。对于儿童来讲,成人活动范围和设施尺度较大,加之儿童还没有形成自我保护意识,给儿童活动的安全性带来一种潜在的威胁。

1.2 体验性儿童活动场地设置的欠缺

虽然在有些居住区内也有儿童活动场地的设计,但只单纯地规划出儿童活动场地范围,进行一些儿童基本游戏活动设施的摆设,功能单一,缺乏趣味性和创造性。儿童活动方式只是单一的重复,并不能达到集体游玩、启发思维的目的。

儿童行为特点和活动环境分析

2.1 儿童心理特点

依据调研分析, 城市居住区内儿童活动场地的服务对象主要是3—12岁的儿童,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儿童对于活动场地的使用方式、活动时间也有所不同。随着时间的增长,儿童的各种感知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以儿童五岁前后划分,五岁之前,儿童的感知的目的性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五岁之后,儿童能有目的性地观察和分析事物,能有意识地感知和观察问题。

2.2 儿童行为特点

儿童具有较强的模仿能力和学习能力,而且喜欢与同龄儿童交往。2—4岁时,儿童具备了基本的活动能力,处于相对活跃的阶段,比较喜欢一些模仿性的活动和攀爬活动;5岁之后,他们能记住一些特殊的标识,开始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活动设施也倾向于一些简单的制作和跑、跳、攀爬之类的工具;6-12岁,儿童活动基本有了性别上的区分,男孩们喜欢踢球、玩牌等活动,女孩则喜欢跳皮筋、捉迷藏等活动。此外,儿童活动具有自我性,即以具体的活动为线索,以自己为中心观察和思考一些问题。

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设计方法

3.1 依据城市居住区儿童活动场地设计规范

在城市居住区儿童活动场地设计的过程中不能过分地追求形式美感,必须依据儿童活动场地设计规范,在人体工程学、儿童心理学、环境心理学等研究理论的基础上,对儿童游憩设施规范化、科学化。

3.2 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的选择

在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出入口的选择上,应避免交通流量较大的区域,保障儿童活动的安全性。活动的场地宜为开敞式设计且可达性较好,确保儿童在游玩过程中始终都处于大人的视野范围内。

3.3 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设计

儿童活动量大、耐久性差。在对儿童心理、行为特点和体验过程的演变规律分析的基础上,以体验性设计理念为指导,对活动内容、活动器械选择及场地做细致的考虑,为活动场地设置多样化的活动方式,尽量避免单纯活动器械的摆放。此外,丰富的活动形式不单是指单一地增加儿童活动器械,例如,沙坑、水等。许多设计人员感觉只是简单的设计元素,并不能体现设计方案的个性,但对于儿童来讲,这简单的设计元素却具有多种活动方法,相对活动器械的摆放来说具有更高的利用价值。

儿童游戏设施的设计应具有特色且功能多样,注意颜色的选择与搭配,使儿童的视觉、触觉、运动觉、平衡觉等在受环境的强烈刺激后,其最基本的认知能力得以发展,满足儿童不同品味的需求,促进儿童的智力发展。

儿童活动场地在材料的选择和设施布局上应保障儿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性并符合儿童视觉观赏角度及人体工程学要求。儿童活动器械宜选用自然材质制作的游憩设施,要牢固耐用,表面光滑并进行防腐处理,游戏器械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事故。在公共设施的设计方面,要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尤其是针对残疾儿童的无障碍设计更应成为考虑的重点,设置游玩区域和专用坡道,保障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活动的公平性。

在场地的绿化设计时,注意选用无毒无刺激性的多种观花乔木或灌木,用植物为儿童营造一个可观、可感的体验性景观环境,并可利用植物创造丰富的互动空间,促进儿童之间的交流,提高儿童的学习兴趣。

在活动场地的铺装设计时,宜采用草坪这种软质景观。不仅自身的观赏价值,对于儿童来讲既卫生又安全。硬质铺装材料多采用水泥砖、软质材料等安全系数较高的材料,在铺装局部可点缀儿童形式的图案,营造儿童活动空间欢快的氛围。

此外,城市居住区儿童游戏场地中要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在满足景观功能性要求的同时紧密把握地域性文化特色,使儿童在游玩的过程中始终处于文化氛围的体验之中。

结论

城市居住区儿童体验性活动场地的设计应在全面衡量活动场地合理布置的前提下,强调“儿童”这一活动主体,并依据儿童行为特点、行为方式等,对活动场地的形式、设施的选择布局、尺度、色彩和材质上等进行细致地设计分析,对体验性理念提取并渗入到设计中去,营造丰富的儿童活动空间,让儿童能够在此体验一种新的适合自己的活动方式,引导儿童认知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童俊华. 幼儿园户外绿地[J]. 中国园林,2004.03

[2] 胡洁. 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儿童乐园规划设计[J]. 风景园林.2006.03

[3] (美)克莱尔·库柏·马库斯,卡罗琳·弗朗西斯著;俞孔坚译. 人性场所——城市开放空间设计导则[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4] 余洋. 景观体验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10

[5] (丹麦)杨•盖尔著;何人可译.交往与空间[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