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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消费者;安全生鲜农产品;影响因素;扬州市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030(2012)02-0034-06

一、引言

生鲜农产品一般是指未经深度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它在我国居民日常消费中占有很大比重。近年,“毒蔬菜”、“病死猪”、“毒木耳”、“荧光蘑菇”等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使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性的担心不断增加。为落实“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我国的强制性无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已进入试点和推广阶段,但生鲜农产品松散的产销衔接方式依旧是诱发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作为我国大部分地区生鲜农产品主要零售终端的农贸市场也因为个体摊贩的小规模经营使得对其进行质量安全管制的成本大大增加,加上信息不对称问题存在,极易引发农贸市场中部分不法商贩销售,甚至加工有害生鲜农产品事件的发生。因此,有学者认为以个体摊贩为主体的农贸市场不适宜经销安全、优质农产品。

在我国生鲜农产品新型零售业态发育迟滞的情况下,提高消费者对农贸市场中生鲜农产品安全性的识别能力,对消费者规避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农贸市场中部分个体摊贩的“败德”行为有着重要意义。然而,目前国内对安全农产品消费者认知方面的研究大都关注于消费者对安全认证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认知,以及对可追溯农产品的认知和对市场准入标识QS的认知等方面。少有学者关注农贸市场中消费者对无标生鲜农产品安全性的识别问题。

为此,本文以2009年11月初发生在扬州市部分农贸市场的“荧光蘑菇”事件(当地媒体连续报道了部分农贸市场中的个别不法商贩使用荧光粉浸泡双孢蘑菇以提高“卖相”的事件)为调查分析对象,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消费者正确识别安全生鲜农产品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二、消费者识别安全生鲜农产品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按照Nelson等对商品进行的分类,生鲜农产品品质兼有搜寻品、经验品和信任品的属性。生鲜农产品的搜寻品属性较易识别,不会出现市场失灵现象;信任品属性需要第三方质量见证(质量认证和标签等)将其转换为经验品才有助于消费者识别,而经验品属性消费者是可以识别的,但其识别的正确性则更多地依赖其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消费者学习理论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品的活动中,会不断积累购买和消费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以完善其购买行为。无论是理性主义者的主动学习论,还是经验主义者的被动学习论,都认为消费者学习与其所处环境条件有着密切关联。此外,Bandura又将个体因素引入到学习过程中,认为个体因素、环境因素和行为是动态交互的关系。就消费者识别具有经验品属性的安全生鲜农产品的影响因素而言,在农贸市场环境下,消费者正确识别生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也是其学习的结果,也会受到消费者个体因素和消费者面临的外部信息环境影响。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在考察消费者识别安全双胞蘑菇的影响因素时考虑了消费者个体因素和外部信息环境因素两个方面。

1.消费者个体因素

消费者个体因素包括消费者个体特征和消费者学习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主观态度两方面:

(1)消费者个体特征。消费者的个体特征有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家庭人口规模等。有着个体差异的消费者其积累的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也会存在差异。年长的消费者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更为重视,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其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较年轻消费者高;就性别差异而言,女性大多需要料理家务,由于经常采购和处理生鲜农产品,通过经验积累,其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较男性高;受教育程度高的消费者,其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较高,加上其获取各类信息的渠道较多,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应较高;收入水平高的消费者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也会促使其了解更多相关质量安全知识;家庭人口数较多的消费者,家庭责任较重,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较强,加上家庭成员间的信息交流,其对相关质量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应较高。

(2)消费者学习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主观态度。消费者学习的主观态度也就是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品质的重视程度。消费者重视程度越高,其对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需求程度也越强,而且,积极的信息搜寻行为也会提高这类消费者的相关质量安全知识掌握程度。

2.外部信息环境因素

考虑到“荧光蘑菇”事件的特点,在考察外部信息环境因素时,本文主要从消费者是否获取该事件信息,以及获取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渠道数两个方面来衡量消费者的信息环境差异。

(1)消费者是否知晓事件信息。知晓“荧光蘑菇”事件信息的消费者会因为对自身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考虑而主动了解相关知识以规避这类风险。

(2)消费者获取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渠道数。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有关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信息数量以及传播速度都较以往增加和加快。在这样的条件下,消费者获取该类信息的渠道越多,说明其面临的信息环境越好,积累的相关质量安全知识会越多。

三、消费者识别安全生鲜农产品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风险认知;理论模型;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3.088

0 引言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社会的稳定、厂商的经济利益。从目前的国内形势来看,消费者对我国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并不理想,甚至有些消费者并不认同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改善。在某种程度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情况反映了大众对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满意度,也直接成为影响其消费行为的关键因素,总而言之,许多消费者对现有食品的供给产生了安全风险认知的偏差。Hornibrook等通过建立感知风险理论计算模型,研究了购买超市高级牛肉消费者的风险认知的情况和规律。高艳等构建了食品安全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的理论模型,利用多元回归分析法对模型的相关假设进行检验实证。本文通过回顾和总结国内外文献中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认知的理论模型及测量方法和食品安全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及其措施,并重点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认知理论,为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参考。

1 风险认知的理论模型和测量方法

风险认知是心理学中的概念,周应恒等将风险认知定义为消费者进行购买决策时感知到所购买产品性能达不到预期的可能性,外界环境中的复杂多样性会造成个体风险认知产生较大差异。个体主义的风险认知理论亦称为风险的心理测量理论,在主观情况下,运用多种心理测量标度的方式进行定量分析,具有表达明确、成熟、影响力的特征。通过个人的经验数据概括出社会公众特征。风险认知的理论模型主要可以分为双因素模型和多维度模型两种,下面对两种模型进行详细介绍。

1.1 双因素模型

双因素模型又称不确定性后果法,它将消费者的风险认知划分为两个维度:即认知到的风险作为购买结果的不确定性和不利的购买所带来后果的严重性。两个维度可用来预测消费者风险认知的大小。对两个维度该相加还是相乘,学者们持不同的意见。

1.2 多维度模型

利用风险要素法,可将风险认知分为多个维度来研究。而国内外学者对感知风险维度的划分方法可以总结如表1所示。目前普遍使用的是六维度风险构面,即包括心理风险、财务风险、性能风险、身体风险、社会风险和时间风险。

1.3 风险认知的测量方法

测量风险认知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心理学测量范式和实验法。心理学测量范式是由Slovic等人提出来的,是目前多数风险认知研究中采用的测量方法。该方法是利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询问被访者相关问题,并利用李克特量表进行量化,最后通过赋值评分得出被测试者对风险认知大小。在心理测量范式中常运用揭示优先法和表达优先法两种方法。揭示优先法是从历史的角度,利用统计数据以及损益比等分析材料,对风险进行判断。表达优先法是假设公众自动在风险与收益之间取得平衡,选择有代表性的样本,并直接要求被测试者表述其看法,但这一方法的主要困难是样本的确定。国内研究比较倾向于心理学测量范式,但是该方法也有不足,例如在调研时往往描述的是被访者之前的经历,而不是对未来的描述,且风险感知是动态的,不利于调查者收集。实验法是以实验控制的方式,探讨风险认知变量间的因果关系。而Liu等基于多层次方法,提出了定性、半定量、定量三种层次的危险评估框架,指出风险危害的可能性和风险的交互作用。

2 食品安全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及其措施

基于前人研究结果可以得到消费者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个体特征、产品信息、风险态度、参与程度和信任等五个方面因素。

2.1 个体特征因素

个体特征如性别、年龄、职业、文化水平、家庭结构、收入、居住地等。消费者的人口统计学变量是影响消费者风险认知的重要因素。杨柳等研究得出农户性别、年龄等个体特征显著地影响农户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担忧程度。曾寅初等研究表明女性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认知高于男性,于铁山却指出在食品安全本身风险认知方面,男性对食品安全风险认知要高于女性。周萍入等则认为性别、年龄影响不大,职业有一定影响。

2.2 产品信息因素

从信息来源角度来看,食品的质量安全信息包括政府、社会中间组织、企业和消费者这四类主体的信息。电视和报纸是当前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的主要途径。周萍入等认为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了解程度、渠道的获取显著影响消费者安全风险认知。积累、补充和搜索产品知识可以降低消费者对风险后果评估的不确定性和消费者的感知风险。但由于食品安全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食品安全认知容易产生偏差。消费者食品安全感知信息的不对称程度对购买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企业提品风险信息的不完全性、媒体报道的偏差、竞争激烈的加剧程度等因素造成消费者不能客观地感知产品风险水平,不利于做出科学的购买决策。新闻和娱乐媒体对塑造个体上的风险认知和社会层面的风险认知影响很大。减少风险认知偏差的措施主要包括提高消费者对超市的忠诚度,让消费者了解零售商在供应链方面的政策和投资策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风险认知属于主观的判断,这给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2.3 风险态度因素

风险态度是消费者面对不同风险水平的一贯选择趋向或消费者接受风险的意愿程度。大量涉及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证研究表明,消费者的风险态度与风险认知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消费者的风险认知与风险偏好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偏好风险的人往往形成低水平的感知风险,而厌恶风险的人则反之。消费者的态度又与人口社会特征相联系。周萍入等认为风险因素和社会心理因素对风险认知有影响,其中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较显著。赵俊晔等对受访者进行调查,有99%的人认为目前市场上的水果或多或少存在农药残留,表明绝大多数人对水果安全持消极的态度。稳定其风险偏好,有利于降低消费者的风险感知水平,具体措施有:提供差异化与多样化的商品、保持风险信息渠道的畅通、优化产品的质量控制系统、提高产品结构的差异化程度、培育核心竞争力及提高供应链的协调程度。

2.4 参与程度因素

参与程度又称为“卷入程度”,指消费者与所购买产品之间的相关程度,可以表现为对产品的兴趣、关心程度等,是影响风险认知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当商品的价格很高时,消费者感受到损失金钱的风险水平会越高。消费者对奶制品的感知风险显著地受到阶段性因素的影响,比如消费的频率、个人经历。如果公众的关注程度越高、安全意识越强,那么转基因食品的风险认知越高。

2.5 信任因素

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信任因素包括对信息主体、信息途径和信息本身的信任。实证结果得出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对政府和企业所采取的措施的信任程度显著地影响消费者的感知风险。例如对于消费者而言,食品安全的信任属性是与高水平的感知风险相联系的。人们对绿色食品信息了解越多,信任程度越高。张文胜等人通过Logistic模型实证研究发现,通过朋友和家人的信息途径传播的乳制品安全信息,受到信任程度较高。另外,消费者对政策部门信息、专家意见以及互联网信息的真实性存在一定的疑虑,企业盲目进行品牌宣传及规模扩张可能会增加消费者对乳制品安全的不信任。

3 结论与展望

国外在研究食品安全风险认知时考虑了消费者一些复杂心理因素的影响,主要研究对象为蔬菜、饮品、牛肉等食品,采用的研究方法或模型有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普通线性回归模型、Logistic模型、分层模型、结构方程模型等。然而,笔者还发现了已有研究中存在以下三方面的不足:第一,有关风险认知的实证研究方法较多,但是国内许多学者只是简单地将国外的理论应用,而没有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第二,研究的影响因素过于集中,基本上都是从人口统计学的特征入手,很少有文献是从消费者的心理特征和价值观角度进行研究;第三,研究区域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对二、三线城市研究较少。综上所述,应该进一步研究更为准确的测量方法,以测量消费者安全风险认知水平,深入探索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认知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地引导消费者的安全风险认知,减少消费者的认知偏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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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肯德基速生鸡;态度;行为倾向;博客;扎根理论

一、问题的提出

央视曝光的"速生鸡事件",以其使用违规药品,使鸡在短短40天内长5斤,并涉及包括肯德基、德克士等知名快餐企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在"速生鸡事件"前,肯德基早已因其"苏丹红事件"、"豆浆门事件"等多起事件身陷食品安全事件的泥潭之中,这些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对消费者的消费态度、行为和消费方式的改变产生了影响。因此,本文以肯德基速生鸡事件为素材对消费者食品安全事件后态度和行为倾向机理进行探索。

二、文献评述

态度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或观念等社会现象所持的一种心理反应倾向,消费者的态度即为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对商品或服务等表现出来的心理反应倾向,是消费者对某一事物或观念所持有的正面或反面的认识上的评价、情感上的接受和行为上的倾向(卢泰宏,2006)。

对食品安全事件后的消费者态度,众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如唐钧(2009)对问题奶粉事件的食品安全评价、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归因和对问题企业奶制品的购买倾向等七个方面研究了公众的社会态度;全世文等(2011)指出新知识的积累和新信息的搜索都可以显著地促使消费者降低对奶制品的感知风险;靳明等(2013)将态度划分为:质疑、反对和悲观的消极情绪,中立,信任、支持和乐观的积极情绪等三个维度,认为随着事件的调查进展和公众的卷入程度加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公众的认知和态度。但都没有对食品安全事件后的消费态度进行从"认知-情感-行为倾向"整体性的框架研究,因此本文采取扎根理论探索型方法对其进行进一步研究。

三、理论模型的构建

(一)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本文采取扎根理论这一探索性研究技术,通过对文本资料进行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三个步骤来进行。资料分析过程中采用持续比较的分析思路,不断提炼和修正理论,直至达到理论饱和。本文的研究材料来自收集网络博客、贴吧中有关速生鸡的文章、帖子,截止时间2013年3月19日晚8点,除去对事件的单纯报道、转载以及重复、科普类的文章,仅留下消费者对于速生鸡事件直接的表达想法的文章和记着采访消费者记录消费者谈话的文章:A.以"速生鸡"在天涯博文里用标题搜索,共搜索到45条,保留10篇;B.以速"生鸡 kfc" 为搜索词,在新浪博客中按标题搜索,共搜索到16篇,保留2篇;C.以"速生鸡"在天涯贴吧搜索标题,共得到80篇帖子,以回复数排序,回帖数大于5的予以保留,共有15篇。

(二)范畴提炼和模型构建

1、开放式编码过程

开放式编码是对原始访谈资料逐字逐句进行编码、标签、登录,以从原始资料中产生初始概念、发现概念范畴。本文对原始资料进行逐字逐句分析,通过对相关资料语句贴标签的方式进行初始概念化。天涯博文为A、天涯贴吧为B、新浪博客为C,字母后边的数字代表第几篇文章或帖子。通过开放式编码共得到有用语句113条。然后进一步对获得的初始概念进行范畴化。例如对于描述速生鸡"40天长5斤"、"非人道圈养"等归为"产品知识"范畴。最终得到产品知识、风险估计、责任归因、过激言论、理性质疑、负面情绪、客观关注、品牌信任、消费习惯、少吃、不吃和替代12个范畴。

2、主轴编码

主轴编码的任务是发现范畴之间的潜在逻辑联系,发展主范畴及其副范畴。本研究根据不同范畴在概念层次上的相互关系和逻辑次序对其进行归类,共归纳出5个主范畴。

事件认知。其副范畴为产品知识、风险估计和责任归因。产品知识是指具备不同产品知识的消费者对事件的认知不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性的风险估计是一种能够影响消费态度和购买行为的重要心理;消费者对出事产品的责任归因主要为三类:企业层面、政府层面和技术层面。

情绪型。其副范畴为过激言论和负面情绪。过激言论一般都是因为某种特殊环境和事件的强烈刺激而引起,当事人有可能因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而导致情绪上的不稳和过于激动而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语;负性情绪是指消费者由于事件而产生的焦虑、愤怒等情绪,两者都是是情绪型态度的表现形式。

理智型。其副范畴为理性质疑和客观关注,都是理智型态度的表现形式之一。

信任型。其副范畴为品牌信任和消费习惯。品牌信任是因对出事产品品牌具有高信任度而不受或者略微受到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消费习惯是指出于对消费习惯的坚持而不受或者略微受到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

行为倾向。其副范畴为不买、少买、替代和继续购买。

3、选择性编码

选择性编码是从主范畴中挖掘核心范畴,分析核心范畴与主范畴及其他范畴的联结关系,并以"故事线"方式描绘行为现象和脉络条件,从而发展出了新的实质理论构架。我们确定"食品安全事件认知对消费者态度和行为倾向的影响"这一核心范畴,围绕核心范畴的故事线可以概括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认知影响消费者态度类型分类最后导致不同的行为倾向。消费者对事件所产生的的消极情绪作为负面因素,促进消费者产生替代行为;消费者对事件品牌的信任作为正面因素促使消费者继续使用原产品;而消费者对事件的认知属于中性因素,更具理性。因此,本文以"认知-态度-行为倾向"为食品安全事件对消费者替代行为的影响的"故事线"为基础,提出一个全新的食品安全认知维度。模型图见图1。

四、研究结论

本文对肯德基"速生鸡事件"进行扎根理论研究,发现消费者的认知机理为"认知-态度-行为倾向"模型。消费者对事件进行认知后,会形成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态度又会导致不一样的行为倾向。认知主要由风险估计、产品知识和责任归因三大维度构成;行为倾向为继续购买、减少、替代和不购买四种;而在态度方面,主要分为情绪型、理智型和信任型三种类型。

参考文献:

[1]Solomon, M.R.消费者行为学[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6.

[2]靳明,靳涛.从黄金大米事件进展透析公众的态度与认知变化[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3,(11).

[3]唐钧,林怀明.食品安全事件中的社会态度与管理建议[J].公共管理,2009,(3).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消费安全事件;消费安全问题;发生类型;触发因素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7 ― 0074 ― 03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既有生产的转型也有消费的转型。尤其近年来受国际形势影响,国家相关政策在不断调整,从抓生产到促销费、从重出口到扩内需,消费的重要性日益明显,消费者的选择不断增多,但一系列消费安全问题和事件也随之出现、不断凸显。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当前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食品领域,侧重于四个方面:一是分析食品安全的影响因素。如Van Asselt认为食品安全的风险存在于整个供给链,从源头供应、加工到物流、餐饮等每个环节都存在着危险源。〔1〕张红霞等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内容分析,发现微生物超标是目前生产企业最主要的风险因素,其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因素。〔2〕二是讨论政府的责任以及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防治措施。如王常伟等人从媒体曝光食品安全事件、政府监测与抽检、消费者感知三个视角对比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态势,进行了政策启示的讨论。〔3〕三是对事件发生后消费者信任问题的研究。如关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消费者信任的状况、影响因素和信任得以迅速修复的原因等。〔4〕四是研究媒体在事件中的角色。如有研究者通过对 《人民日报》三次食品安全事件报道的量化分析,讨论当前主流媒体在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5〕。

当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主要集中在经济学、传播学和医药卫生领域,缺少社会学等研究视角的补充与融合;二是集中在食品安全事件方面,对消费安全事件的其他领域研究不足;三是就事论事的研究居多,在对事件的归纳提炼上尚需深入。事实上,我国每年发生的消费安全事件数量较多,涉及不同的领域。由此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这些消费安全事件是如何发生的?其触发因素有哪些?其间有哪些偶然或必然?本文正是基于此考量,通过对近年来典型案例的分析,提炼消费安全事件的触发因素和动力机制,进行类型学的比较。

二、相关概念的厘清

受既有研究不足的限制,有关消费安全研究的几个重要概念易被混用。对基本概念的厘清是深入研究的基础,本部分将对此做一简要辨析。

(一)食品安全与消费安全

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食品安全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概念。在此之前,使用较多的是食品卫生一词。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是一种狭义上的界定。从广义上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包括了食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安全三个层次。我们目前更多是在狭义的层次上使用此概念,但不论是在哪个层次,其核心都是围绕“食品”这一主题。

消费安全的范畴则要广阔得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第一条权利是“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即俗称的“安全权”。一般认为,消费安全的内容主要体现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两个方面,其中,人身安全又包括了生活安全和健康安全。由此可以认为消费安全就是指公民在以消费者身份进行的消费活动中,其安全性要得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能受到侵害。

消费安全不仅是个卫生学或营养学上的名词,更是一个法律的、社会治理的概念。对这两个概念进行厘定的意义在于,当前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将两者混用或者顾此失彼的现象。要么用食品安全代替了消费安全,要么只强调食品安全,而忽视了包括药品、化妆品、玩具、建材等诸多类别的消费安全。

(二)消费安全问题与消费安全事件

消费安全问题是指消费者在消费中或消费后所遇到的问题,比如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误导、售后服务难等等。近些年来,我国消费安全问题呈多发之势。然而消费安全问题虽多,但大多不为公众知晓,最终成为消费安全“事件”的则更少。

通常认为,事件应包含时间、地点、人物、起因、过程和结果等要素,要具备一定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事件是“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它不仅是研究的对象,更是透视社会结构的研究路径和视角。由此可以认为,在历史中发生过的一切事情,只要具有足够的可操作性,都可以作为事件被用于考察其背后的历史真实,而无须它自身具有多么深远的历史意义〔6〕。在消费领域中,一些消费安全问题由于涉及的金额、影响的范围、造成的危害程度或者是相关利益方的博弈等原因,会引起更多的关注,不断“事件化”,就可能成为消费安全事件。简言之,消费安全问题呈现的方式较为分散和表象,其集中化、显性化即成为消费安全事件;经由消费安全事件可以透视消费安全问题,洞悉其背后的社会结构与变迁。

(三)消费安全事件与

最初是作为政治术语而出现的,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学术概念。目前学界在的研究上已较为成熟。一般认为,具有群体性、突发性和组织性等特征。尤其是在其发生原因上,主要是基层政治生态恶化和由此导致的社会信任感丧失,从参与者选择的手段和战术来看,主要表现为自组织和暴力对抗〔7〕。

显然,消费安全事件与之有明显不同,其在人员数量上没有要求,而重在问题的影响程度,尤其是消费安全事件一般不具有政治性,事件中相关利益方的怨恨指向目标多为“非政治性主体”。在中,基层政府往往是被指责、被冲击的对象,是矛盾的主要一方。而在消费安全事件中,尽管也会出现对政府部门的不满,但更多时候其是与消费者持同一立场,共同针对问题厂商。

三、消费安全事件的发生类型分析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消费安全事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比如从内容上,有食品、药品、化妆品、美容整形、电子产品、汽车、房产、玩具、建材、旅游等。在影响程度上,借鉴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划分标准,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消费安全事件四种。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结合前面的研究背景分析,本文关注的是消费安全事件的发生类型,研究事件的触发因素是什么。根据笔者对近年来诸多消费安全事件的比较分析,综合风险成本、促发动力以及粗略统计的事件发生频率,可以将其分为三个方面,九种类型。

(一)事件触发因素来自内部

1.企业自曝。即企业主动“自揭家丑”,公开宣称其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警示并采取补救措施。如2013年恒天然奶粉肉毒杆菌事件、近几年的多起汽车召回事件等。

企业是法律意义上的消费安全责任主体,其提高产品安全性的意愿和努力是保障消费安全的基础。但企业是理性的经济人,是经营风险的承担者,其主要目的是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因此对企业自身而言,由其主动自曝家丑并不是很经济、很现实的行为选择。在现实的案例统计上,这方面事件的发生频率很低,主要集中在汽车行业。究其原因,除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因素外,更主要的还在于我国强力颁布实施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并得以有序推进和实施,而在其他领域,要么没有类似召回制度,要么实施力度偏弱。

2.内部举报。这种方式是由内部人员向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或新闻媒体提供线索,或者通过网络论坛发帖曝光等方式使问题公之于众。举报人的促发动机大致有三种,分别是利益、责任或矛盾纠纷。内部举报的准确性高,涉及问题较为严重,影响也更大,日益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在食品领域,2011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各省市也制定了实施细则,尤其对内部人员举报加大奖励力度。但不可否认的是,内部举报人员所面临的风险成本很大,如减薪、降职、解雇,无法继续从事同一甚至同种职业及至受到人身伤害等,内部举报的保障机制尚很不完善。

3.同行举报。同行举报一直是个颇有争议的现象和话题。它既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提高查处的准确性和成功率,又易诱发不正当竞争、恶意举报等问题。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同行举报应是同业监督,而不能是同业诋毁。但即便是前者行为,处理不好仍会出现“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可能,因此同行举报行为存在着较高的风险成本,在现实中的发生频率不高。

(二)事件触发因素来自外部

1.监管抽查。这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每年经由相关政府部门查处的消费安全问题数量颇多。仅以药品案件的查处情况为例,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统计年报数据,2012全年共查处药品案件170266件,100万元以上的案件45件,涉及物品总值40509.58万元。然而出于对社会稳定以及对事件可控的考虑,职能部门监管查处的消费安全问题更多以事后通报为主,因此以影响较大的事件形式呈现出来的概率不高。

2.媒体暗访。近年来,媒体以暗访形式采写报道的现象增多。此处无意讨论其可能涉及的权利、伦理等问题,仅分析其影响效果。显而易见的是,媒体暗访所触及问题敏感,设备工具先进,报道效果生动、冲击力强,极易在社会上产生影响、得到关注。中央电视台每年“3・15晚会”的强大影响力即为例证。这种类型较为常见,此处不再赘言。

3.公众投诉。这里指的是消费者向消费安全监管部门、媒体进行的问题投诉或举报,以及向法院提讼的行为。消费者向企业售后服务部门进行的投诉不在此列。近年来,随着消费安全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消费者权利意识的增强,由于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而使问题得以曝光、解决的现象增多。据红麦舆情的《2013年度中国食品安全热点舆情事件》显示,在根据事件热度所选取的15个食品安全事件中,因公众投诉举报而曝光的占到40%,在所有曝光渠道中占比最高。①然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消费者总体维权意识和意愿偏低,比如据光明网在2013年两会期间所做的调查就显示,当消费者遇到侵权问题时,有75.5%的人选择“算了,吃个闷亏”,而不是去积极维权。②二是在选择了投诉、举报或诉讼的人当中,除了普通消费者,更多的是“职业打假人”群体。

4.职业打假。自1995以来,以“打假第一人”王海为代表的一批职业打假人就一直活跃在市场上,并充满着各种争议。除“职业打假人”这一名称外,他们有时还被称作专业打假人、专业投诉人、职业举报者、职业维权者等等。初始意义上的职业打假人主要是通过知假买假的手段来索赔获利的个体,但现在已出现了公司化、团队化行动的态势。总体来看,该群体受经济利益驱动,行事比较低调,虽被监管部门和企业熟识,但并不为广大的普通消费者知晓。在政府部门监管执法和媒体的暗访报道中,经常有职业打假人的参与。因篇幅所限,有关职业打假人的研究将另文专述。

5.专家打假。与上述的职业打假人不同,专家打假并非专职打假,而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去揭露消费安全领域的问题。比如德裔化学家弗雷德里克・阿库姆(Frederick Accum)、英国医生哈塞尔(Arthur Hill Hassall),美国律师消费者运动之父拉尔夫・纳德(Ralph Nader)、英国营养学家卡罗琳・沃克(Caroline walker)等等〔8〕。国内在此方面尚缺乏有影响力的人物,原重庆质监局副局长、被称为“科技打假第一人”的吕长富可属此类型。总体而言,这种类型的发生概率偏低。

(三)自然发生类型

公共事故。即那些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导致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此类事件发生突然、涉及人群较广、影响难以控制。如近几年发生的奥的斯电梯倒行事件。与前述几种类型不同,这类公共事故不存在促发动力、风险成本等问题,多为客观自然发生,不可控因素较多。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九种类型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在有些消费安全事件中,可以发现几种不同发生类型的相互作用。譬如,有些媒体暗访是得到内部人员举报的线索,或是由职业打假人协助完成;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执法中,也经常会有公众投诉举报的作用,亦不乏职业打假人的身影。

由于缺乏系统的统计资料,本类型比较主要借助媒体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和笔者的实地调查,所以在类型的精致方面还需提炼。但进行类型比较的意义在于,将有助于对消费安全事件发生机制的分析,也使得在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中更具方向性。可以看出,在诸多消费安全事件中,由内部驱动发生的偏少,更多是由外部驱动发生。其中,职业打假型的消费安全事件在理论上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但实际中的发生情形并不多见,其个中缘由值得关注。

四、结语

随着消费的转型和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消费安全事件日益被公众所感知、所体验。从小处说,消费安全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能否可以安心吃饭、放心出行。往大里看,消费安全关系到市场秩序、人际间的信任以及社会的稳定。本文从发生类型方面对消费安全事件进行了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在理论上由外部因素触发的消费安全事件是较多的。在实际中,政府监管抽查对消费安全、保障民生起着重要作用,但由其促发的消费安全事件却并不甚多。一方面,监管部门发现问题产品后会及时处置,在事态得到控制之后才以总结式报道的情形偏多,因此以事件化形式出现的较少。另一方面,是否会有为降低职业风险而恪守成规的科层仪式主义因素存在?对此,还需大量的统计资料支撑并作进一步的实地调查。

〔参 考 文 献〕

〔1〕 E.D. van Asselt,M.P.M. Meuwissen,et al. 2010.“Selection of critical factors for identifying emerging food safety risks in dynamic food production chains.” Food Control. (21). pp.919-926.

〔2〕张红霞,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来源及防范策略〔J〕.经济问题,2013,(05).

〔3〕王常伟等.我国食品安全态势与政策启示――基于事件统计、监测与消费者认知的对比分析〔J〕.社会科学,2013,(07).

〔4〕王彩霞.食品安全事件后消费者信任修复的均衡性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1,(12).

〔5〕王宇.食品安全事件的媒体呈现:现状、问题及对策〔J〕.现代传播,2010,(04).

〔6〕李里峰.从“事件史”到“事件路径”的历史〔J〕.历史研究,2003,(04).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民众感知;政府行为;监管评价;食品安全满意度

引言

自1995年《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国内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1]。然而当前频发的食品安全风险事件,深刻反映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无力,不断引起消费者对政府监管能力的质疑,致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满意度日益低迷。在此情境下,如何更加有效提高监管水平,消除民众食品安全的恐慌心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是我国政府当下必须考虑的问题。

围绕消费者满意度视角的食品安全监管评价这一主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积极的借鉴。Jannke de Jonge等研究指出政府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促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状况产生乐观评价,政府监管工作的无效则导致消费者产生悲观评价[2]。王常伟等指出部分消费者对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评价较低,尤其是在政府的监管与执法力度方面[3]。马琳研究发现,大部分消费者认为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管是政府的职责,对政府监管评价越高的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评价越高[4]。Brewer等通过调查发现,近一半的消费者对政府监管食品中的添加剂、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感到十分担忧,其担忧程度极大影响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评价[5]。Williams认为食品中过量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等是影响消费者对政府监管效果评价的重要因素[6]。纪杰认为食品中有害物质反映了政府监管效果的不突出,严重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评价[7]。Spencer Henson指出,可通过公共和私人等方式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除政府监管外,还应发挥社会监督等第三方监管的作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评价也将影响到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评价[8]。

基于上述研究可知,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评价受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政府监管有害物质效果的担忧程度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深入探究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评价情况以及影响监管评价的主要因素,针对性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显得尤为重要。

1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1.1 食品安全监管评价的理论选择

政府作为保障人民利益的公共管理者,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食品安全风险事件的频发致使民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满意度持续走低,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出质疑。西方政府监管理论起源于市场失灵,在资源无法有效配置的情况下,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运用其强制性手段对市场进行干预。虽然政府监管是弥补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但政府干预不足或干预过度都会导致政府失灵。本文在传统政府监管理论的基础上升华并提出新公共管理理论。其基本理念为:(1)主张重新定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将市场上的竞争机制引入到政府部门的方式,提高政府运行效率。(2)主张重新整合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在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基础上,提倡非政府组织共同承担公共管理的责任。(3)主张政府组织结构的变革,将高度集权的政府组织向分权化、扁平化、网络式的组织结构发展。费威、颜海娜等的研究体现出了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念,指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不仅需整合政府的监管强势,更需引入政府以外的力量,形成多元主体优势互补,才能更好应对食品安全问题[9,10]。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政府监管进行了重新定位,并考虑纳入新的监管力量,强调了食品安全监管中社会监督力量与政府监管的相互配合,有助于转换政府固有的监管思路,提高政府监管效率,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满意度水平。

1.2 研究假说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GR),是指样本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所持积极或者消极的评价。任燕等相关研究表明,政府的监管措施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显著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评价[11]。王育红等研究发现,影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的因素主要有认证机制完善程度、监管与执法力度和法律体系规范程度等[12]。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存在正向影响。

消费者对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RS),是指样本消费者对政府监管的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担忧程度。吴林海等调查研究指出食品中有害物质是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效果评价的关键因素[13]。山丽杰等认为公众对有害物质特别重视,对政府监管效果担忧程度较高[14]。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产生正向影响。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SS),是指样本消费者对政府的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所持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纪杰等研究指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评价很大程度上受到新闻媒体、舆论评价等因素的影响[7]。洪巍等认为网络舆论、新闻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风险事件越多,消费者对社会监督评价越高,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越低[15]。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产生负向影响。

交互作用。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GR)、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RS)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SS)三个独立潜变量两两相关。苏理云等研究显示政府监管因子、有害物质因子和外界因素因子(包括新闻媒体和舆论评价等)存在相关关系[16]。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4: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GR)与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RS)存在交互作用;

H5: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RS)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SS)存在交互作用。

H6: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GR)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SS)存在交互作用;

根据以上研究假说,本文提出图1所示的食品安全总体评价假说模型:

2 研究设计与基本特征分析

2.1 样本选取与变量设置

为全面、准确地反应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总体况状的评价,以便更好为政府监管食品安全提供政策服务,本文有重点的在全国选择福建、贵州、河南、湖北、吉林、江苏、江西、山东、陕西、四川等10个省份若干地区的4258名消费者展开实地调研。整个调查过程随机发放问卷共4500份,剔除无效问卷总共回收4258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4.6%。

本文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为保证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验证图1的假说模型,围绕各项假说设计问卷题目。各变量均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法进行测量,1~5级表示满意度从低到高。问卷共设置17个观测变量,由4个潜变量构成(见表1)。

2.2 问卷设计与特征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在性别方面,男女比例分别为51.22%和48.78%,男性略

多于女性;在年龄方面,95.39%的受访者年龄在60岁及以下,其中年龄层在26-45的受访者比例最高,为42.60%,60岁以上的受访者仅占4.61%;婚姻状况方面,已婚人数比例为61.04%,占大多数;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受访者学历层次整体偏高,高中及以上的受访者比例为78.37%,初中或初中以下比例仅为21.63%(见表2);

3 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实证分析

3.1 探索性因子分析

本研究运用SPSS19.0对提取的观测变量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输出的旋转后因子载荷矩阵如表3所示。结果显示,KMO值为0.840,Bartlett球形检验效果显著,P值小于0.01,达到1%的显著性水平,观测变量之间存在相关性,样本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

3.2 信度与效度检验

本研究运用SPSS19.0对旋转输出的3个因子进行信度与效度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GR)、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RS)、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SS)的克伦巴赫系数(Cronbach’s)依次为0.784、0.760、0.701,均通过信度检验。食品安全总体评价的Cronbach’s为0.704,表明总体评价变量间的内部一致性良好。各因子的结构效度评价结果显示每个因子的公因子数只有一个,且方差贡献率均大于50%,表明三个潜变量之间的结构效度良好。

3.3 验证性因子分析

运用AMOS18.0对探索性因子分析得到的三个潜变量及各自的观测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的路径图与路径系数如图2所示。

4 模型检验结果和分析

4.1 参数检验与拟合评价

模型整体的拟合结果如表5所示,整体拟合效果良好。

4.2 结构模型路径分析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等三个潜变量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558、0.222、-0.085。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的标准化路径系数最大,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且该变量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的影响效果最显著,假设H1成立。消费者对政府监管效果担忧程度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222,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假设H2成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085,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的影响呈负相关且影响程度较小,假说H3成立。

4.3 潜变量的交互作用分析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三个潜变量之间存在交互作用。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与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402、0.394、0.940,在1%的水平上两两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假设H4、H5、H6得到验证。

4.4 测量模型因子载荷分析

因子载荷系数反映了观测变量对潜变量的影响程度,如表6所示。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潜变量中,最大的影响因素是REGU,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683,表明政府监管与执法力度越大,消费者对政府监管的满意度越高,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越高。

消费者对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潜变量中,最大的影响因素为HM,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730,表明消费者最担忧重金属含量超标,对政府监管效果担忧程度越大,越倾向于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的不满意。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潜变量中,最大的影响因素是GOVE,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603,表明新闻媒体等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负面新闻越多,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总体评价越低。

5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深入研究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总体评价情况,并厘清了影响消费者对政府监管评价的主要因素。结果显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以及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等要素均与食品安全总体评价显著相关。其中,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满意度对食品安全总体评价的影响最大,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体现出政府监管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体地位。政府监管效果的担忧程度与食品安全总体评价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评价与食品安全总体评价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负相关。

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对策建议:首先,政府需完善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导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横向拓展中央层面食品法律,纵向辅之地方法律法规,形成以法律为基础、全面覆盖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网络。其次,内部优化政府部门结构,厘清政府监管职责。外部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不安全食品生产者的法律制裁。再次,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发展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优化政府监管效果。最后,正确引导新闻媒体、网络舆论、消费者等社会监督力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从而助力政府监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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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 D J,H V T,R J R et al. Understanding consumer confidence in the safety of food: Its two-dimensional structure and determinants [J]. Risk Analysis, 2007(3):729C740.

[3]王常伟,顾海英. 消费者食品安全感知、监管满意度与支付意愿[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89-95.

[4]马琳. 城市消费者食品安全评价影响因素调查[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72-79.

[5] Brewer M S, Rojas M. Consumer attitudes toward issues in food safety [J].Journal of Food Safety, 2008(1):1-22.

[6]Williams P. Food fears: a national survey on the attitudes of Australian adults about the safety and quality of food [J]. Asia Pacific Journal of Clinical Nutrition, 2004(1):32-39.

[7]纪杰. 食品安全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及监管路径选择――基于重庆的问卷调查[J]. 中国行政管理,2014(7):97-100.

[8]HENSON S. Food safety regulation: an overview of contemporary issues [J]. Food Policy, 1999(6):589C603.

[9]费威. 不同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行为抵消效应研究[J]. 软科学,2013(3):44-49.

[10]颜海娜,聂勇浩. 制度选择的逻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演变[J].公共管理学报,2009(3):12-25.

[11]任燕,安玉发. 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来自北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调查分析[J]. 消费经济,2009(2):45-48.

[12]王育红,林峰,仝静等. 基于灰色关联模型的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J]. 食品工业科技,2013(6):49-52.

[13]吴林海,钟颖琦,山丽杰. 公众食品添加剂风险感知的影响因素分析[J]. 中国农村经济,2013 (5):45-57.

[14]山丽杰,吴林海,钟颖琦等. 添加剂滥用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与公众恐慌行为研究[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97-105.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可追溯系统 应用前景 企业战略选择

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定义是一种有效的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系统方法和手段,通过这一系统能对问题产品快速定位并准确隔离,最后实施快速召回,降低质量安全的风险,保护公众健康。本文从应用前景研究视角,探索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的推广与现实意义。

一、国内外理论研究状

(一)国外理论研究状况

国外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较早,因此食品可追溯技术的理论也较为丰富,研究也较为全面。认知和支付意愿是影响该体系推广的重要原因,理论研究显示不同的消费者对食品可追溯体系的认知有概念的差异。社会最优供给的可追溯食品所额外增加的成本与生产者出于收益考虑所能够承担的额外成本间存在着差异。

(二)国内理论研究状况

相对于国外的研究,国内研究起步较晚,理论也较少。国内很多学者也借鉴国外的研究方式,对国内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进行了研究。为了百姓饮食安全,国家积极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然而,我国食品可追溯开展较晚,普及面较窄,现在还处于初期摸索阶段,食品安全观念落后,生产规模小,技术兼容性差,操作成本高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限制了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推广和建立。

二、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

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很多食品暴露出不同程度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究其根本原因不外乎以下两个方面:

(一)食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

在食品市场上,很多食品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注重食品安全、无视消费者的健康,致使消费者对有害食品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购买行为。部分生产单位申报安全证书时,一般能较好地执行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但是在获得证书后,在利益驱使下,往往会生产低质量的产品。信息不对称,使得劣质产品驱逐优质产品,进而占领整个市场。

(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内容比较单薄,无法满足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较为笼统,不具体明确,责任主体也不明确,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也不能应对新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消费者食品安全可追溯的态度

(一)食品安全性是影响消费者的主要因素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人们的饮食不再仅仅关注温饱问题,而更多的是安全健康问题。食品的价格不再是影响人们消费的主要因素,食品是否安全则是人们首要考虑的。

(二)消费者的支付意愿

支付意愿可以理解为消费者愿意为某种消费支付的资金,可追溯商品的价格会随着成本的上升而上涨,由此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剩余的减少。食品可追溯系统为消费者提供生产地和加工流程等信息,监控食品生产过程与流向,成为食品供应链系统中各个主体信息交流的重要工具,由此被认为是从根本上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的主要工具之一。

四、企业战略选择

(一)食品安全问题对企业影响

食品企业的形象最主要的就是安全,一旦食品企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就会在消费者心目中产生很大的阴影,影响企业的销售量,品牌价值和股票的价格,甚至致使企业倒闭破产。

(二)食品企业建立追溯体系的理论依据

我们知道市场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信息不对称。在食品供应链中,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消费者之间由于客观的原因必然有着信息不对称,这严重损害消费者和生产高质量食品企业的利益。食品安全可追溯技术很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实现企业的差异化战略和品牌战略。

(三)企业的长远利益分析

(1)实现企业差异化战略。食品是生活必需品,弹性小、替代品多。因此,食品企业要想在食品行业长远发展,不仅要满足消费者基本要求,还要有着创意,有着自己特色,争取有利的竞争优势地位。因此,企业应用新的科技实现差异化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较好途径。可追溯体系能成功传递消费者所需的各种信息,满足消费者安全需要,实现产品特性、实现差异化。(2)提高产品的安全性与质量控制能力。近年来,人们对食品的质量安全也在发生改变,正由量到质的飞跃。因此,食品企业要长远发展,就必须注重食品的安全问题。而食品可追溯体系正好符合这个质量控制的总体思路,它可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食品万一发生安全问题时,能第一时间追溯到问题责任方,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召回成本。(3)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食品可追溯体系为食品生产商、加工商、物流商和销售商等构建了一个信息平台,通过这个信息平台,各个企业能了解到各个环节的信息。这些信息不单为消费者提供,也为食品企业提供了了解产品的渠道,各个厂商不但能清楚了解本环节的信息,还能清楚了解供应链上其他环节的信息,他们能更有计划的安排生产,生产更有市场的产品,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产品库存,所以必能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五、对政府建议

第一,支持建立个民间的食品安全基金,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支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旦企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基金就减少该企业的基金收益,减少的部分用于奖励给安全性好的食品企业。第二,使用有安全等级的企业标识,各类食品企业名字后面必须加上等级标识,由权威机构对国内的食品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等级评级,安全系数最高的企业定为A级,然后依次是B、C、D、E。该标识随着企业的安全性而改变,每年对食品企业做一次食品安全等级评估,若企业的产品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其安全等级会相应下降,有利于加强企业的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第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出现安全问题的企业严惩不贷。借鉴国外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应急处理机制、信用制度和信息制度,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加大处罚力度,明确责任主体,依法从重从严惩罚。

六、前景展望

随着我国信息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和相关政策的推出,我国国内食品安全发展要求,顺应国际发展潮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有着较好的前景。我们企业要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也必须广泛的建立起信息可追溯体系。然后,随着智能信息技术的进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成本不断地下降,便宜且方便的追溯方式将成为居民生活的一部分。综合上述探讨,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能够为消费者、食品企业、国家带来很大效益,将会在食品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拥有极其广阔的应用前景。

(作者单位为贵州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310657038),部级,项目编号:贵大国创字(2013)002,项目负责人:裴伟康(1991―),男,本科,研究方向:金融学。]

参考文献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消费行为;大学生;消费心理;对策

1大学生消费行为相关概念界定及说明

1.1消费及消费行为的含义

消费是人类通过消费品来满足自身欲望的一种经济行为。广义的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生产消费指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的使用和消耗;个人消费指人们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过程。本文所讨论的消费为狭义的消费,即个人消费。

消费行为指消费者为获取所用的消费资料和劳务而从事的选择、购买和使用等活动。其主要表现为购买行为,指人们购买商品来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过程。

1.2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含义

大学生消费行为通常指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生在其日常生活过程中,为了满足自身需要,消耗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过程。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其消费行为在符合一般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特点的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点。

1.3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需求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其中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和归属需求可称为缺乏型需求,只有在满足了这些需求之后,个体才能感到基本上的舒适。尊重和自我实现两种需求可称之为成长型需求,因为它们主要是为了个体的成长与发展。需求层次理论,就本文所要探讨的消费行为而言,是解释大学生消费动机的重要理论。

2. 西安市大学生消费水平现状

2.1经济来源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西安大学生大部分收入来源是父母提供,其比例占收入来源的95%以上;此外收入的来源渠道还有勤工俭学、兼职、贷款、奖学金等。其中可支配收入方面,约59%的学生每月可支配收入在500元~700元之间;约29%的学生可支配收入在700元~800元之间;还有少部分人可支配收入不到500元,这部分人大部分家庭条件不太好,收入来源大部分是勤工俭学和兼职所得。

2.2消费结构

大学生的消费结构是指各项消费支出在总消费额中所占的比重,其反应了大学生不同性质消费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据相关资料显示,总体消费中占比例最大的是日常生活消费,其次是交际、通讯、学习等方面的消费。对消费项目进行概括,可以分为生存消费、发展消费、交往消费和享受消费。

发展消费指大学生用于加强自身竞争力的投资消费,包括考证的报名费和培训费。无论是在消费的数量上还是消费的金额上,发展消费是西安大学生消费中的重要一部分,投入30~100元报名费考证的学生占到了31%,100~300元的则占到了19.5%,除了报名费外,还有资料费和培训费等。

交往消费是大学生为了满足情感需要、获得社会认同而进行的消费,包括通讯、网络、恋爱、聚餐等。74%的大学生每个月上网费用在30元以下,19.5%在30元~50元之间,7.5%的大学生上网费用过高,在50元以上;通讯费方面,每月50元以上消费的占到了34.2%;享乐消费主要是指大学生娱乐、旅游等方面的消费,近半的学生每学期至少出去旅游一次,旅游费用因人而异。

3西安市大学生消费的基本特点

3.1消费结构

西安市大学生的消费结构总体合理,基本不存在浪费和盲目消费的现象。西安市大学生消费总额中占比例最大的是生存消费。其次是发展消费,再次交往消费和享乐消费越来越受到学生的重视,这说明大学生在加强自身竞争力的同时也开始关注生活质量。

3.2消费心理

从调研来看,大部分大学生认为应该节制消费,而且消费时应该做好性价之间的平衡,这说明大学生总体消费观念还是比较理性的。但也有部分学生过于追求名牌,如调查品牌重要程度时,近50%的人认为品牌较为重要,而且23.5%还认为品牌非常重要,更有甚者不顾自身经济情况一意追求名牌。从中可以看出,还是有一些不良心理存在于部分大学生的消费中。

3.3消费行为

调查发现,西安大学生消费行为比较健康。近32%的学生每月生活费会有剩余,而且61%的人愿意将剩余部分转到下个月。同时,也发现大学生消费存在一些不良心理,这些心理导致了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如近62%的人认为可以提前消费。

4西安市大学生合理消费行为引导对策

4.1个人角度

大学生应该从自身的内部出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外界的诱惑有一定的抵御能力。当前大学生的心理特点、经济能力决定了大学生自身不可能和独立的社会个体一样消费,更多需要家庭的供给。在消费过程中,不能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消费。所以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非常重要的。

4.2家庭角度

从父母来说,必须有正确的消费观,要以身作则,在日常消费中要有节俭的意识。在很多存在不合理消费观念的大学生身上可以看出,他们家长的平时的教育过程中就存在问题,自身也存在不正确的消费观念。比如,有的父母就教育子女要注重同学之间关系的培养,造成大学生在人情消费上花费过多。家庭是当前大学生消费资金的主要源头,大学生的日常消费大部分是家庭供给的,必须从根源上对大学生消费进行控制。

4.3学校角度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形成一种适度消费、合理消费的舆论氛围对当前大学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大学生群体之间有很强的从众性和攀比性,良好的校园消费氛围对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有着非常好的效果。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消费观念。

4.4社会角度

在当前的社会大环境中,很多错误的价值观影响着当代大学生。比方说“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就是一种极度拜金主义的体现。所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大学生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有着重要影响。社会应给予大学生正能量。

5结语

大学生的消费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大学生正确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关系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很多问题,都与错误的消费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合理的消费观念,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大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李静,山东省大学生消费调查及引导策略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09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8篇

【论文关键词】消费者安全权 权利性质 民事权利 社会法属性 论文论文摘要:本文从消费者安全权的定义入手,结合民法以及社会法领域对该权利性质的界定,加以目前民法领域以及社会法领域对该问题的分歧与反思,从权利主体出发对其权利性质进行了全面分析,从一个新的维度对消费者安全权加以解构与界定. 一、不同法律视角下的消费者安全权权利性质 (一)消费者安全权的含义 消费者安全权是消费者权利中的一种。具体来说,消费者安全权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人身安全权。包括:a健康不受损害;b.生命安全有保障。 2.财产安全权。 有关学者认为,“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二)有关消费者权利的性质的主要观点 目前主流观点对于消费者权利性质的认定主要分为两种。 民商法学者因其持有的传统公法、私法两分法观点,而将消费者法看做是民法的特别法,由此得出消费者权利具有私法属性,属于民事权利。念 经济法学者因其持有的公法、私法、社会法三分法观点,而将消费者法纳入社会法体系中,由此得出消费者权利具有社会法属性。 (三)有关消费者安全权权利性质的主要观点 目前在学界,无论是民法学者还是经济法学者,都认定消费者安全权具有民事权利属性,将其划入民事权利的范畴。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两方面的内容。这里的人身安全一是指健康不受损害,二是指生命安全有保障。这与民法中健康权和生命权的内容相对应……因此,我们认为,安全权具有民事权利属性,是一项民事权利。 二、对主流观点分析思路的批判 主流观点认为“安全权里的人身安全一是指健康不受损害,二是指生命安全有保障。这与民法中健康权和生命权的内容相对应。” 由此可以看出,主流观点认为消费者安全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因为消费者安全权中的一些内容与民法中的内容相同。笔者认为这样的结论下得未免草率。 笔者认为分析一项权利的性质,不能简单地对其内容进行表面上的一一对应,而是要从该权利的主体、该权利内容的特性等角度一一进行分析: 1.消费者安全权的权利主体是消费者,要探究消费者安全权的性质,对消费者这一主体性质的考量是必不可少的。但传统观点对这一点并没有进行分析。关于这一点,笔者将会在下面进行专门论述。 2.传统观点得出消费者安全权属于民事权利这一结论主要是因为二者在权利内容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二者的权利内容并不像传统观点看到的那样相对应。 首光,二者虽然都以人身、财产安全利益为内容,但民事权利包括的内容要远远广于消费者安全权。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和债权,而消费者安全权通常只与物权有关。 其次,消费者安全权并不是在民事活动的所有领域都会发生的,而是只发生在消费这一特殊领域,这一点是与普通的民事权利不同的。’ 最后,消费者安全权是发生在特殊领域的,该领域中双万当事人是不平等的,而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立法的精神采取的也是倾斜保护,这与民法平等主体平等保护的精神格格不入,如果要说其是民事权利,则未免自相矛盾了。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消费者安全权内容与民事权利在形态上有相似之处,但他们的包括范围、适用领域、甚至保护的基本精神都是不一样的。 三、从权利主体出发对消费者安全权权利性质的分析 苏永钦在评价我国台湾“民法典”的修订时有这样一段论述:“民法一方面表现‘改革不落人后’的气概,另一方面又在用语 上刻意的去除‘社会角色’的痕迹,如避用‘消费者’、‘企业经营者’以维持其‘普通法’风格。 拉德布鲁赫在对商法的私法性质进行阐释时说:“商法规范的主体,是以个人主义的典型商人为形象,根据商人纯粹追逐利润和自私自利的特性而刻画的—众所周知‘商场如战场’。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不难看出,民法上的主体,是没有社会角色的抽象平等的单个个体,并且这种主体自私利己、具有理性,能够识别、克制自己的行为并且自我负责。而社会法上的主体,则具有非常鲜明的社会角色,其是一个集体概念,并且具有适度具体高低有差、感性愚钝、克私利公等特点。 在明确了两种主体的不同之后,我们再来深入分析一下消费者安全权的性质: 首先,消费者作为一个群体,是具有一定范围的,只有“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才能被称为消费者,这一点与民法上的“抽象平等无差别的人”的概念是不相符的。 其次,消费者安全权是一种集体上的权利,每个人在维护或者主张这种权利的时候,由于这个群体所具有的共同社会属性,相当于也在维护或者主张整个群体的权利。 最后,消费者因为信息不对称,很难获得和经营者对等的信息,这会造成他们在进行消费的时候,盲目、冲动,并不能够像民法上的理性人一样,具有足够的智慧,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良好的预见。 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从权利主体角度来说,消费者具有集体性、适度具体高低有差、感性愚笨等社会法主体特点,是一个社会法上的主体概念。也就是说,消费者安全权的权利主体是一个社会法上的概念。 四、结论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消费者安全权它的权利主体是一个社会法上的概念,也就是说具有社会法属性,而安全权的内容也只与民事权利有些形似,性质上有很大差别。其具有很多如保护的倾斜性、双方当事人的不平等性、权利的集体性等社会法特征,实际上应该是一种具有社会法属性的权利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 能源缺口;能源安全;新能源;能源供求

中图分类号 F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2)10—0137—07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10.020

能源最优利用问题的研究始于自然资源经济学的创始人霍特林(Hotelling)于1931年提出的“霍特林法则(Hotellings Rule)”:为了确保不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效用最大化,能源价格增长的速度应该等于社会贴现率[1] 。1970年代的石油危机引发了西方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新一轮研究热潮,主要的成果体现在理论方面,许多学者利用动态最优化理论和不确定性等理论工具,将霍特林所开创的研究领域的广度和深度都进行了拓展[3—9]。但是,霍特林所得出的确保能源最优消费的核心结论并没有被动摇,而是得以发展为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也得到了更多的实证检验[2,10]。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增长的能源消费需求与较低水平的能源占有量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有水快流”式的粗放开发模式、较高的石油对外依存度以及相对较低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平是当前中国能源利用中的三大问题。虽然国内学者也就能源紧缺问题做了大量研究,但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国内能源供需水平的数值测算和预测[13—14]以及政策分析等层面[11,14],而针对当前能源利用中的主要矛盾从理论高度分析能源开发利用问题的研究还比较缺乏。本文通过建立严谨的数理模型框架,针对前述能源利用中的主要问题,阐明中国“能源缺口”的成因,并从理论上分析两种根本上消除中国“能源缺口”的可行办法:发展新能源,以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文的理论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中国能源问题的理解,同时也为今后进一步的实证分析提供了相应的理论依据。

1 理论分析:基本模型的建立

“能源安全”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能源生产安全、消费安全、运输安全等等方面。本文着重从能源消费安全方面进行分析,即能否在经济体可承受的合理价格之下,持续、足量地满足经济体的能源需求。近年来,对能源安全的探讨扩展到使用安全方面,即能源使用不能对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破坏。对于世界上多数能源消费大国来说,保障能源持续、及时和足量地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且保持价格的可接受性,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政治和经济任务。

为了从经济层面更好地量化“能源安全”这一指标,本文用“能源最优消费路径缺口”的大小来表现“能源安全”的严重程度。在下面的分析中,“能源最优消费路径缺口”(以下简称“能源缺口”)的定义为,在至少满足每一时期最基本能源消费需求的前提下,为了保证能源消费的社会福利最大化,由能源最优消费路径所决定的能源消费量与维持一定产出所必须的最低能源消费量之间的差距。建模过程中未涉及开采成本因素。具体地,我们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能源缺口”的大小:

能源缺口(t)=维持一定产出所必须的最低能源消费量—能源最优消费量

(1)

这里括号中的t意为第t个时期。能源缺口的数值越大,说明按照最优路径求出的能源最优消费量较能源最低要求消费量之间的差距越大,因而能源供给的形势越严峻,“能源安全”的程度也就越低。式中的能源最优消费量很可能与能源实际消费量并不相同,因而此处我们定义的“能源最优消费缺口”与国内学者分析时常用的“能源缺口”(能源的实际需求量高出实际供给量之间的差额)的概念并不相同。

张生玲等:中国能源安全分析:基于最优消费路径视角

3)

这样的需求函数形式与一些学者的实证结果相符合。如Cooper(2003)和滕泰等(2006)的实证结果表明,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经济体的石油价格弹性都非常低,因此可以设定两个时期的线性能源消费需求函数的斜率不变[12—15]。此外,根据Cooper的测算,石油需求的长期需求弹性要高于短期需求弹性。较高的长期需求弹性可能反映了化石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新能源得以更广泛地利用后对化石能源依赖性的降低。当未来时期的需求不确定性z>0时,根据我们的需求函数得出的长期需求价格弹性就会比短期需求价格弹性更高。

在供给方面,能源总供给量由三个方面共同决定:国内能源总储量Q,当期能源进口量Qim1和未来时期能源进口量(1—x)Qim2。国内能源总储量是一定的,当期能源进口量也已经确定,唯一存在不确定性的就是未来时期能源进口的数量。这里用x表示未来时期能源进口的风险因子,Qim2为未来时期潜在能源进口最大可能水平。X的取值范围介于0和1之间。因而两个时期能源消费的约束条件为

(4)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生态安全;生态足迹;汉江流域

0 引言

生态安全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概念,通常可以理解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1],生态安全所表征的是一种存在于人类与其生存和发展环境之间的和谐共生的关系,及不受胁迫的状态,其最终落脚点是人类安全[2]。由于流域生态安全对流域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明确流域生态安全问题,对与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流域的生态安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既包括自然的因素,也包括人为的影响。对流域生态安全进行评价,不同的学者基于特定的研究尝试了不同的方法,但大体可以概括为两种,一是类在景观尺度上基于景观的空间格局指数的评价[4];一类是基于土地利用/土地覆盖(LUCC)构建生态安全综合指数的乘数模型来进行评价,其框架常参照联合国经济开发署(OECD)建立的压力-状态-响应(Pressure-State-Response,即P-S-R)框架模型[5]。然而,适用于区域和流域生态安全评价的生态模型则并不多。生态足迹法因其能够较好地将生态学原理和数学模型、资源承载力相结合,以此来分析某地区的资源和能源生态性消费,并与其所拥有的资源和能源相比较,从而判断其生态性消费是否处于生态承载力的范围之内及其安全性,同时由于其引入了均衡因子和产量因子,使得不同地区间的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因此是作为生态安全评价中一种原理简单、方法明确的具有生命力的评价方法[2,6,7]。

生态足迹是指,现有的生活水平下人类占用的能提供资源或消纳废物的、具有生态生产力的地域空间[8]。生态足迹分析法引入了“生态生产性土地”这一概念为各类自然资本提供了统一的度量基础,所谓生态生产性土地这一概念是指具有生态生产能力的土地或水体[9]。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可以将全球表面的生态生产性土地分为六类,即:化石能源用地、可耕地、牧草地、森林、建成地、水面。生态足迹分析法通过划分消费项目,计算人均年消费量,并将其消费量折算为人均占用的生态生产性用地的面积,再通过相应的均衡因子将人均占用的各类生态生产性土地汇总为区域总的生态足迹,以此来衡量某一区域内人口的生态性消费。

在生态足迹分析中通过引入了生态生产性面积的概念,实现对自然资源的统一性描述,把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使用联系起来,并引入均衡因子和生产力系数,进一步实现各国各个地区各类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的可比性和可加性,此方法在是目前较为科学、并简单易行的生态模型[6]。然而传统生态足迹方法,也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陷,传统的生态足迹方法评价模型的静态性、贸易调整方法上的缺陷、生态足迹帐户涵盖不全、参数取值的片面性、忽略不同类型土地在功能上的兼容性、忽略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生产力的影响等[10-12],广为学者们所诟病,对此相关学者进行了相应的探讨和模型的改进[13]。自从生态足迹分析方法被引入我国,相关的学者已经开展了大量相关的的理论和实证研究[12-13]。已有学者将其应用于区域和流域生态安全评价的尝试[14,15]。

1 本研究的思路和目标

汉江流域人口密集,人类活动集中度大,已经对区域生态演变构成巨大压力,流域的生态安全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在选择汉江流域(湖北范围内)作为研究区域,参照生态足迹的方法构建生态性消费指标,并综合统计学分析方法和GIS可视化分析方法,探究研究区的生态安全空间差异和分布特征,为相关研究决策和决策研究提供参考。

2 研究方法和数据处理

2.1 资料来源

本研究采用的人口、居民食品消费量等统计资料来源于《湖北统计年鉴(2014)》,《湖北农村统计年鉴(2014)》,《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14)》等统计资料;所用研究区边界及行政界限等图件来源于1:100万《长江流域地图册》。

2.2 数据处理与计算

传统的生态足迹方法由于在国能的地区间和城市尺度的研究上,缺乏类似于国家尺度的贸易类型和数量的统计,使得在该尺度上的研究中很难进行合理地贸易调整[11]。因此本研究综合进行了统计资料和研究目标的分析,以生态足迹理论为基础,比照生态足迹方法,在全省人均消费量的指标基础上选取了12种生态性食品消费量综合构建了生态性消费量的指标。这里只讨论生态性生物资源的消费,并未将能源消费纳入讨论范围。具体而言,就是依据全省年人均消费(原始数据为乡村居民)的12种食品消费量(kg),除以世界平均生产力(kg/ha),将其对生物生态性消费量转化为提供这些消费需要的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ha)。然后再通过均衡因子加以汇总,并乘以行政区内的年末人口数量,由此得到县市总生态足迹(ha)。并以此为基础,求取单位土地面积上的生态足迹压力。并对求得的指标进行了基于最大距离法聚类分析(见图1)和GIS空间可视化表达与分析(见图2)。

表1 2013年湖北省农民人均主要食品消费量

注:因统计数据在统计上缺少湖北省城市居民主要食品消费量的数据,所以通过综合湖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别和消费特点,将湖北省城镇居民的主要食品消费量按照农村居民的1.5倍计算.

表2 均衡因子及汇总农民人均生态足迹消费

注:均衡因子的选取引自世界各国生态足迹计算研究报告,受数据收集所限结合本研究的特点,本研究不讨论基于产量因子与生态承载力.

表3 县市地均生态性消费压力

注:为了数据表示和分析的方便需要,将生态性消费压力在总的生态足迹除以行政区面积的基础上乘以104,这并不妨碍本研究的结论.

2.3 结果与分析

图1 汉江流域各县市地均生态消费压力聚类结果

从表3可以看出,汉江流域各县市对生态性土地的需求压力呈现明显的差异,为了进一步研究这种差异,通过用统计软件R软件对生态性消费压力指标进行聚类分析(聚类结果见图1)。从聚类结果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汉江流域各县市的生态压力区域差异明显。武汉市的地均生态性消费压力8.59994,显著高于整个区域其它县市。处于中等水平的县市分别为老河口市、枣阳市、襄阳区、襄樊市辖区、荆门市辖区、应城市、天门市、汉川市、潜江市、仙桃市等县市。受到较小地均生态性消费压力的县市为谷城县、南漳县、保康县、房县、宜城县、神农架林区、钟祥市、京山县等县市。通过GIS的可视化表达(见图2),更加可以看出各个县市的这种生态消费压力在空间上差异。地均压力较小的地区为中部和西北部地区,而武汉市及其周边的潜江、仙桃等县市,人口众多,人口密度大,所受的生态消费压力较大。结合相关学者对该区域的土地利用双向动态变化度和土地利用强度的研究[16],也可以看出武汉、仙桃等地,在这种压力胁迫之下,不断提高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强度,其生态安全的格局在空间上与本研究有较强的一致性。

图2 汉江流域地均生态消费压力分异

3 结论与讨论

研究表明,汉江流域各县市由于各自的发展状况、资源禀赋和人口压力不同,所受到的生态性消费的压力也有着较大差异。并在空间上呈现出特定的分布格局。研究区域的生态消费压力,并将其差异性在用GIS的可视化手段在空间上加以定位和表达,有利于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政策,为维护流域生态安全提供政策参考,促进流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系统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研究通过使用全省统一的生态性产品的人均消费量作为讨论的基础,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的生态足迹方法在研究不同发达程度地区在消费结构上的差异,因为贫困地区的消费能力和水平比较低,反而得出越贫困的地区,其发展越合乎可持续的要求的结论。

通过聚类分析,探讨了流域能不同地区之间在生态性产品消费的压力上的关系,并在空间上阐释了这种分异规律。从而为具体的政策措施的制定,提供更加确定的执行政策措施的空间定位参考。

由于受到数据收集的限制,本研究并未量化流域内各县市的生态承载力的差异,而是采取了统一的单位行政区面积上的生态消费进行讨论,不能够很好地刻画各个县市实际自然资源禀赋上的差别,而可能对生态消费压力产生的不同响应。此外,流域的生态安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就汉江流域而言,除了生态性消费的直接压力之外,还受到土地利用与覆盖变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引起的流域的水资源异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研究只是从自然资源消费的空间测度这个侧面来探讨了流域生态安全,有待进一步深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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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武翠芳,徐中民.黑河流域生态足迹空间差异分析[J].干旱区地理,2008,31(6): 799-806.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Logistic分析;信心;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流通领域

一、引言及综述

自进入21世纪来,随着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经济状况和消费观念的改变,大众对农产品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尤其大众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心理,甚至对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发生也了变化。在此背景下,如何及时发现大众需求与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之间的矛盾,妥善解决食用农产品供需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增强监管部门科学监管,对保证大众日常生活的食用安全,增进监管部门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国内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谢敏等从市场失效角度分析查找在已有的政府措施下未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王志刚首次采用实证研究法,利用消费者个体对食品安全反应情况作为调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科学依据。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的着力点也开始细化,施晟等借助产权经济学、博弈论等理论工具对食品安全治理机制进行多维度分析,提出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应构建包括信誉制度、监督制度和激励制度在内的三重监管体系;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周洁红等研究结论显示产品上下游加强合作、增强法律法规的压力对降低公开召回风险及对追溯行为有显著影响;王秀清等提出农产品安全信息对消费态度有重要影响,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可以起到显著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和质量安全监管的总效率,同时,强调政府部门的介入,确保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些研究虽然从消费者角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分析,但侧重于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分析,以及对影响消费行为因素的分析,进而分析由消费行为导致安全农产品市场供需的变化,提出在市场调节机能时效时部门调节措施。

此外,前人研究多集中在影响消费行为因素、购买意愿分析、政府部门监管、促进质量安全技术手段、政策建议等方面,有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或是信任度研究,多是将信任度作为自变量研究信任对某因变量的影响,由于我国特殊的文化因素影响,只能对国外相关研究适当借鉴,不能直接在国内应用。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实证分析我国消费者对流通流域中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探讨影响消费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任度的因素,旨在为监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决策参考。

二、数据来源与描述分析

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2015年7~8月期间对安徽省六安市、湖北省咸宁市、广西省桂林市,3 省3个地级城市的抽样问卷调查。本次抽样调问卷查调查遵循科学、效率、便利的原则进行,分别选取华北、西南、华中地区食用农产品生产大省,在省内选取省会周边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较大的地级市为代表。在问卷调查时,充分考虑了单样本选取的分散性、随机性,选取各地菜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公交车站等为调查地点,调查对象分为不同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生活环境情况;同时,对受访者个性特征也进行简单统计,例如身体素质、食源性疾病发病情况等。问卷中关于受访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关注程度多选项题目;关于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了解程度、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程度、对政府部门监管能力、对未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期望等为单选项题目。在调查过程中,共发放问卷300份,经过对回收调查问卷的审核,最终得到有效问卷269份,有效回收率约为90%。对有效问卷调整理后,将受访者普性特征和个性特征统计情况汇如表1。

从被调查数据分析来看,受访者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已婚者人数多于未婚者。此次调研受访者当中,已婚受访者比例达63.2%,高出未婚人群26.4%。

2. 长期在城镇生活的受访者居多。在所有受访者当中,除了在城市工作以外的时间生活在乡村的占25.3%,完全在城市生活的受访者占74.3%。

3. 受访者体质状况和近一季度食源性疾病史分布情况合理。在被调查对象中,体质一般及良好以上的受访者人数占97.8%,在近一季度中因购买使用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而发生食源性疾病一次及以下的受访者占比77.0%。从个性特征统计的结果来看,各项指标能够说明此次调研数据的客观性。

4. 受访者受教育程度低中高分配较为合理。高学历人群所占比例为40.9%,较高;初等学历受访人数所占比例为24.9%,比例相对较少。

5. 受访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注度。本次调研将“黑鸭子”事件、甲醛鸭血、甲醛白菜、蛆虫柑橘、禽流感、黄金大米、毒龙虾、海南毒豇豆、“五得利”硼砂面粉、肯德基“速成鸡”、瘦肉精“双汇”等11例近期在国内发生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具体指标,通过对各个事件知晓度来判定受访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注度。为反映每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事件信息了解的总体状况,就每个消费者对11个事件关注度进行统计。知道1~2例事件的受访者占到28.3%,知道3~4例事件的占到35.3%,知道5~6例的占到24.1%;7~8例的占到8.9%;9~11例的占到3.4%。

6.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知晓度。知道一些相关知识的受访者占到14.1%,对其十分熟悉的仅有1.9%;有29.2%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3.7%的受访者表示完全不知;而55.8%的受访者表示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了解程度表示一般,即这部分受访者可能对某些知识有所耳闻,但是对其不熟悉,更不会将相关知识运用到生活当中。

7. 受访者对监管部门监管作用的评价。有30.5%的受访者表示有作用;46.5%的受访者就表示一般,有8.1%和9.7%的受访者分别认为监管部门之监管作用作用不大和没有作用,仅有5.2%的受访者表示政府部门监管作用显著。

三、回归分析

(一)变量定义与赋值

受访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度结构属于离散型,本研究根据有关计量经济学理论依次假设Yi满足logistic或是probitic分布,由于Logit的条件概率比probit的以更缓慢的速度趋近于0或1,故本研究选用Logistic模型(表2所示)。

(二)模型选择与分析

受访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Y),只有两种结果:有,则Y =1;无则,Y=0。假设,Y=1的概率为p,设Y遵从Bernouli概率分布,则Y的函数可以表示为:

f(Y)=p(Y=1)*p(Y=0)=p(Y=1)*(1-p(Y=1)):Y-0.1(1)

采用二元选择Logitic回归模型进行估计,设μi~[0,],可将(1)式变化为相应的Logitic模型,基本形式如下:

log it(pi)=ln=ln=α+∑βixi+μi

Li=ln()=β1+β2Xi+μi(2)

即:

LCONF=C(1)+C(2)/MARRIED+C(3)×ENVIRONMENT+C(4)/HEALTH+C(5)×EVENTS+C(6)×EDUCATION+C(7)×KNOWLEDGE+C(8)×GOV+C(9)×RECORD(3)

在该模型中,pi为Y取值的概率,xi为解释变量;α为常数项;βi为解释变量的影响系数;μi表示随机误差。

本文利用EVIEWS 7.0软件对(3)式进行最大似然估计(ML-Binary Logit Quadratic hill climbing)(表3所示),并对模型拟合检验(McFadden R-squared)、模型斜率系数整体显著性检验(LR statistic)、模型系数进行Wald检验,残差进行White异方差检验,模型稳定性进行Ramsey-Reset检验结果显示,模型总体拟合良好,同时平行性、稳定性良好,可以采用Logistic回归(表4所示)。

三、研究结果及分析

1. 受访者食源性疾病发病史对其质量安全信心度有极显著负向影响作用。流通领域内的食用农产品,对于消费者来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购买食品之前缺乏充分的质量信息,在消费者购买消费之后能够认识到产品质量特性,或是经过长期购买能够积累经验进而对食品质量特性做出判断,即农产品对消费者来说应该先成为经验品、再有可能成为信任品。消费者购买食用农产品而发生食源性疾病,说明农产品有质量问题,随即会使消费者产生不好的购买经历,随着因食用问题农产品而发生食源性疾病次数越多,消费者对产品的食用经验感觉越差,进而对产品失去信任。本研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受访者因食用问题农产品而发生食源性疾病的次数越多,则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越低,这与事实相符。该结论与有易感人群的消费者对液态奶的质量安全性的信任度偏低的结论相近。在受访者群体当中,发生过一次以上食源性疾病的消费者有103名,占比38.3%(如表1所示),说明国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现状令人堪忧。

2. 受访者对质量安全事件知晓程度影响其对对其质量安全信心有极显著负向影响作用。随着网络等自媒体时代的到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经发生,会得到大范围传播;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不乏夸大事实报道或负面报道,消费者一旦看到相关事件,尤其看到与自己日常生活密切先关的安全事件,就会产生“宁愿信其有”的认知心理,最终造成对安全事件知道越多,对质量安全信心度就越低。此次调研,挑选11件具有代表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消费者进行调查,其中知道3条事件以上的消费者193名,占比71.7%;知道5件以上的有98名,占比36.4%(如表1所示),说明大众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注程度较大,同时也说明,由此导致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降低的可能性很大,这与权威部门对信息的存在隐瞒遮掩,或是监管部门预警机制不完善有关。

3. 受访者婚姻状况对其质量安全信心度有显著正向影响作用。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已婚的城市消费者对质量安全信心指数更大,这与婚后对生活质量的关注以及自身思想观念更加成熟有密切关系。这一研究结论与消费者结婚后更愿意购买可追溯食品的结论相一致。在受访者群体当中,已婚消费者170名,占比63.2%,说明在选购食用农产品的消费群体中,已婚人士占比较大;也暗示未婚消费者是潜在的客户,农产品销售者通过广告等宣传途径吸引未婚消费者,扩大销售量。

4. 受访者掌握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程度对其质量安全信心度有显著负向影响作用。本研究涉及与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是指消费者对维权渠道了解程度及维权经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熟知程度、掌握辨别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程度等内容。结果统计表明,受访者掌握相关信息量越大,则对质量安全信心指数越低,消费者对相关知识掌握越多,对我国食用农产品行业了解程度越深,则可能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是担忧,暴露出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问题较多、整体环境较差;消费者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程度越大,表现出越低的信心度,说明我国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消费者维权、生产者奖惩等等方面的法律条款不够详尽完善;消费者掌握辨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越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度越低,说明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不规范,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质量信息不透明等诸多问题。

5. 受访者对政府部门监管作用评价与其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度有显著负向相关关系。对政府部门监管作用评价指受访者认为流通领域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在政府部门的监管前后有无提高,即消费者对监管部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的大小或是有无监管作用的评价。如果农产品质量安全不需要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依然能够实现产品的安全营养,说明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较高,不存在问题产品,政府部门不需要监管,则纳税人可能因此而减低纳税额度、获得更和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相反,如果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依赖政府部门的强力监管,则说明当下食用农产品质量情况不容乐观,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心度肯定较低。从调研数据来看,认为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作用显著的有179人,占总样本的66.5%,这说明政府部门监管工作实施较好,得到大部分受访者的认可;同时也说明,目前我国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复杂,一旦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随即会发生质量安全问题。该研究结果暗示,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力量是政府部门,企业、消费者、第三方等其他主体并没有起到自我监管和相互监管的作用;监管体系的单一,会导致政府财监管成本增加、监管效率的低下。

6. 受访者身体健康程度对其信心度有较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受访者身体越健康程度与身体免疫体抗力正相关,越健康抵抗质量不安全食用农产品的能力越强,则消费者可能不会一时食用问题农产品而当即出现食源性疾病,因此受问题农产品质量问题负面影响相对较低,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相对较大。

7. 受访者的学历和生活环境与其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之间没有相互关系。不论消费者学历高低,其追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愿不分高低,说明当今大众饮食结构发生着变化,对食品质量非常看重。该研究结论与教育程度不相关结论相一致;与文化程度对消费者信任有负的显著影响,或是对消费者信任有正向显著影响的结论不一致。同理,不论消费者生活在城镇、乡村,亦或是国外,其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有一样的标准。

四、结论及建议

通过本研究,第一,受访者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共同影响其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度。然而,消费者受教育程度和生活环境两个因素对消费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度没有显著影响。此外,国内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寻意识较强,但是我国流通领域中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较为单一、总体情况不容乐观。

基于以上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透明化、常态化、现代化,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渠道,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使信息及时、有效,避免因滞后而引发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安全消费的恐慌。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体现法制性、高效性,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使大众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产生正确预期。

三是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监管的监督体系,全力建构消费者、生产者、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共同监管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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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12篇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本文在假想价值评估法的基础上,利用全国20个省市实地的调研数据,运用Heckman备择模型,实证分析影响城乡居民对于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及意愿值的因素。结果显示,在支付意愿方面,家人中是否有人患有“三高” 等疾病、是否关注食品质量安全、对营养标签内容的了解程度以及被调查消费者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等因素对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而地区、年龄、家庭人数、认为酱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程度等因素与其具有负相关关系;在支付意愿值方面,对安全酱油内容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等对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值具有正向影响,而地区的作用则正好相反;测算得到消费者平均支付意愿值为5?533元,溢价11?06%。基于上述结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安全酱油;支付意愿;假想价值评估法;Heckman备择模型

中图分类号:F06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90X (2015)04-0065-07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逐渐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食品安全问题。2008年,约86%的国内消费者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在其生活的城市已经非常严重[1]。为确保食品供给安全,各级政府采取了诸多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食品营养标签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推广有助于监管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也为明确各相关利益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对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酱油是中国传统调味品,自宋展至今,已经成为家庭日常必备的生活用品之一。酱油的需求量大,市场流通速度快,以前市面销售的大部分酱油都是以简单勾兑的方式进行生产,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随着人们饮食习惯的改善和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以普通勾兑方式生产的酱油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生活需要,安全酱油应运而生。而食品营养标签作为区分安全酱油与普通酱油的重要标志,实际上并未得到有效推广。其中,成本问题是重要的制约因素。那么,哪些因素影响了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消费者愿意为安全酱油支付的意愿值是多少?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鉴于此,本文基于全国二十个省市城乡居民的问卷调查,利用Heckman备择模型对消费者关于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及其意愿值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一、文献综述

(一)支付意愿的测算方法研究

目前,学者对支付意愿的测算方法不断进行

拓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种: (1) 市场价格比较法(PricesPaidinMarket);(2)联合分析法(ConjointAnalysis); (3) 疾病成本法(CostofIllness); (4) 贸易分析法(TradeAnalysis);(5) 假想价值评估法(ContingentValuingMeth?od,CVM)。其中,假想价值评估法将重点考察的特性与商品的其他特性区分开来,被认为是最合适的研究方法,近年来得到广泛的应用[2]。该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两个角度:一是,为享受效用提高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如本文中消费者为了享受安全酱油支付的额外价格);二是,在效用降低的情况下,愿意接受的最低补偿价格(WillingnesstoAccept)。

(二)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消费者对于安全食品如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根据学者已有的研究,可以这些因素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人口统计学因素,主要围绕性别、年龄、接受教育水平、职业背景等方面的影响[3-5];第二,认知因素,主要围绕对安全产品的感知以及对产品质量安的信任程度的影响[6-8];第三,经济学因素,主要是从收入和价格等方面来研究影响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因素[9-11]。

目前,国外学者关于支付意愿的研究较为成熟,主要涉及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认知以及支付意愿等方面。国内文献则主要集中在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其中,定性的理论分析主要集中于政策制度、成本收益、主体行为等方面[12-13],定量的实证研究则主要围绕消费者的认知和购买意愿的实证分析[14-15],在研究领域上有一定的局限性[16-17]。本文充分借鉴国外的相关理论,立足于我国丰富而独特的社会现实,研究影响城乡居民对于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和意愿值的因素。

二、数据来源及样本统计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以居民日常使用的酱油为调查对象,通过对山东,河南等全国20个省市城乡居民的随机抽样调查,获取其关于安全酱油支付意愿的信息。共回收问卷873份,其中有效问卷为693份,问卷有效率为79?38%。问卷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消费者个体及其家庭的基本信息;二是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认知水平;三是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四是消费者对支付意愿的评价。

(二)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受访者的统计学特征如表1所示。在性别方面,男性和女性各占约一半,基本保持平衡。本次调查样本群体年龄跨度从15~80岁,分布较广。被调查者的平均年龄为33?44岁,40岁以下的被调查者超过七成,样本主要集中在20~55岁的青年人和中年人。当问及健康状况时,44?73%的被调查者表示身体状况较好,占比最大,另有将近四成(36?51%) 的被调查者表示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在本次调查的样本中,普遍都有初中及以上的教育经历,其中,占比最多的是接受过大学本科教育的群体(26?12%)。在家庭收入方面,有225户的家庭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上,占到调查总数的32?47%,占比最高。在家庭规模方面,家庭人口中有18岁以下人口的共占41?99%,有521户家庭中没有60岁以上人口,占总体的75?18%。在问及家中是否有“三高”、肥胖、食物过敏等病症时,有243户家庭选择有上述情况,占比35?06%。在职业背景方面,有589位被调查者表示没有相关职业,将近九成。在食品安全问题关注程度方面,超过五成的被调查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关注。在食品满意度方面,仅有不到三成的被调查者对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表示满意。总体来看,样本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消费者的支付意愿

从表2可知,在全部693名被调查者中,愿意额外支付的被调查者占数量优势。在愿意为安全酱油支付的额度的被调查者中,愿意多支付超过单价10%以上者占优势。

三、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

(一)模型设定

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只有在实际发生支付时才能被观察到。若直接以“愿意为安全酱油支付的意愿值”作为因变量并对其进行OLS回归,会产生选择性偏误(Selection?Bias)。因此,本文选用Heckman备择模型来处理这个问题。

假定我们想要估计的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的意愿值模型为:

yi =x1iβ1 +ε1i其中,被解释变量yi表示消费者为安全酱油支付的意愿值,其是否可以被观测到取决于二值选择变量zi(取值为0或1),即只有当zi=1时,yi才可以被观测到。x1i表示影响消费者支付意愿值的因素,在本文中主要包括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认知行为。二值选择变量zi的决定方程为:

其中,z?i 是潜变量,且有z?i =x2iβ2+ε2i其中,x2i表示影响消费者是否愿意支付的因素,在本文主要从个体特征,家庭特征以及认知行为等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但与上述x1i略有不同。此外,假设ε1i~N(0,σ2)并且ε2i ~N(0,1)两者的相关系数corrε1i,ε2 ( ) i =ρ。因为假设ε2i服从正态分布,故zi服从probit模型。从而,pzi( =1x2i) =Φ(x2iβ2)这样,可以写出可观测样本的条件期望:

其中,m为支付额度分类,bi为支付的额度,fi为不同支付额度bi下的条件支付的频数。

(二)变量说明

结合相关理论与实地调查,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入手: (1)人口特征,包括被调查消费者的城乡分布状况、年龄、性别、接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 (2)家庭特征,包括被调查消费者家庭每年总收入、家庭人口数量、家庭18岁以下人口数量、家庭60岁以上人口数量; (3)认知行为,包括被调查消费者对自己健康状况的评价,是否具有相关知识,家人中是否有人患有“三高”、肥胖、对食物过敏等疾病,是否关注食品质量安全,对安全酱油了解程度,对酱油存在多大的食品安全风险的认识,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见表3。

四、计量结果

本文使用STATA12?0计量软件对Heckman备择模型进行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结果显示,模型的拟合度较好, 估计的整体效果也较好。

首先,在人口特征的因素中,地区因素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负相关,城市消费者相对于农村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安全系数更高的安全酱油,这是因为地区因素的不同决定了经济因素的差异,城市消费者收入水平更高,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更强烈。地区因素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值中影响依然显著,作用方向为负,这表明城市和农村的地区差别同样影响消费者对安全酱油支付意愿值的选择。该结论与之前文献[15]中“居住在城市的消费者相对非城市居民支付意愿更高” 的结论相一致。年龄因素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作用方向为负,但是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值中影响并不显著。前者在决策过程中更多的是影响消费者的经济水平,因而年长而富有生活经验的消费者更愿意在安全酱油上增加投入。性别、教育情况、婚姻状况、对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支付意愿和支付意愿值的影响不显著。

其次,在家庭情况的因素中,家庭人数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呈负相关。家庭规模越小、人数越少,消费者更愿意支付额外的成本以购买安全酱油;而家庭规模越大、人数越多,消费者越不愿意增加成本购买安全酱油。家庭规模越小,平均经济水平越好,越有精力去关注健康方面的问题。收入水平、18岁以下人数和60岁以上人数对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支付意愿和支付意愿值的影响不显著。

最后,从认知行为来看,家中是否有人患有“三高”、肥胖、对食物过敏等疾病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相关系数为0?24,呈正相关。即患疾病使人们意识到健康问题的重要性,作为消费者进行食品方面消费的时候,会更多考虑食品安全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因而愿意支付额外的成本购买安全酱油。被调查消费者是否关注食品质量安全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作用方向为正。消费者越关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该问题产生的危害了解也就越全面,因而更愿意衡量额外支付食品安全成本和健康方面的得失,更愿意支付额外的成本购买安全酱油。被调查消费者认为酱油存在多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和被调查消费者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同样在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中影响显著,作用方向为正。说明越重视健康且认为食品与健康关系密切的消费者,越愿意为健康而支付额外的成本购买安全酱油。在此基础上,计算得到城乡居民对安全酱油的平均支付意愿为5?553元。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采用Heckman备择模型两阶段法分析了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结果发现,不同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存在较大的差异。首先,地区、年龄、家庭人数、家人中是否有人患有“三高”、肥胖、对食物过敏等疾病、是否关注食品质量安全、对安全酱油的了解程度、对酱油存在多大的食品安全风险的认识和被调查消费者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等变量对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支付意愿的影响显著。其次,地区、对安全酱油内容的了解程度与对健康与摄取食物相关性的看法等因素,对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支付额度的影响显著,最后通过WTP测算获得城乡消费者平均支付意愿值为5?553元,对比单价10元/kg,城乡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支付意愿溢价11?06%。

根据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五点政策建议:首先,加强政府监管,健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和重构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定位,提高服务效率。特别是在安全风险较高的酱油行业,加强监管,尽快做到监管部门和政策实施部门的分离。其次,加强媒体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上述结论显示,消费者对安全酱油的了解程度越高,愿意支付的倾向越高。因此,应到加强媒体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加强其宣传力度,普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再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体系,加大相关投入。特别是应加大对食品营养标签制度推广和应用的投入,建立专项资金,充分发挥食品营养标签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第四,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抽查力度,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安全食品的发展需要规范的制度约束和广泛的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应加大抽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对于安全食品的抽检,保障安全食品名符其实。最后,选取先进企业作为典型,发挥榜样带头作用。以地区为单位,选取生产安全食品的先进企业作为典型代表,对企业进行表彰、媒体宣传以及提供政策优惠、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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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事件;企业危机管理;购买意向

一、 前言

通过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企业做出的危机处理后消费者态度变化的研究,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到不同危机处理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程度。从而给企业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如何处理及应对提供一个参考平台。毋庸置疑,自从食品安全事件后,消费者对此类产品会产生负面心理并影响到了消费者购买行为,由此我们想通过不同的角度对企业等做出危机处理后消费者购买行为变化进行深入研究。同时让社会了解到这类事件对人们的影响力大小,向食品安全问题敲响警钟,达到提前预防,促进食品安全应急处理的目的。使人们对此类事件有更系统、专业、全面的认识。因此,本文重点讨论食品安全事件企业危机管理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趋势

1.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关注度及食品安全事件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研究。欧盟委员会(EC,2000-2001)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几乎70%的消费者关心食品安全。Janneke de Jonge等学者(2007)提出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那些会增加消费者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会给食品工业带来实质性的负面影响,也会给食品监管和食品消费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例如消费者减少消费、价格波动等等。在影响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认知及购买行为的因素中,人口统计特征中性别、年龄、婚否、收入、家庭规模、对安全食品的关切度等变量均影响了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认知及购买。被调查的消费者家庭规模越大,被调查者对安全食品的认知程度越差(笔者的统计结果与周洁红(2005)的研究结论相一致),越关注安全食品的消费者及愿意购买安全食品的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认知都较高,这符合消费者行为的一般规律。

国外企业管理人员认为没有明显的健康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接近零风险是广大消费者一个愿望。汉森(1996)给出了他的意见:客户愿意支付一定价值来改善食品安全。其中女性和年轻消费者最愿意以支付一定价值来减少食品中毒的风险。国内研究表示,因为食品安全事件的“涟漪效应”会导致消费者在短期感知风险迅速上升,消费信心下降;消费者为了降低感知风险而采取减少购买的预防性措施(Dowling & Stealin,1994;Robert & Weaver,1995)。而购买行为恢复是购买减少变化的下一个阶段,消费者在购买减少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和企业采取一系列措施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加之消费者自身对事件的了解, 其感知风险水平下降,消费信心回升(Kalogeras et al.,2008),由此导致购买行为恢复。

2. 食品安全事件下企业危机管理研究。欧洲某知名的CSR研究机构(CSR Europe)报道称,在其访问的欧洲12个国家的12 000多名消费者中,70%的消费者表示企业是否进行危机管理措施对他们购买决定时起到重要作用的;58%的人表示愿意为企业食品安全保障多付钱,20%的人表示非常愿意;66%的消费者表示已经因为相关的食品问题原因而抵制(拒绝购买)某产品。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企业积极做出危机管理措施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企业声誉是消费者对企业所持有的各种印象的集中表现(Gray & Ballmer,1998;Mudnane,2002),依赖于企业的识别项目、企业业绩以及消费者群体如何感知企业行为。良好的声誉会强化消费者心中的地位,进而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

国外食品安全事件也是接连不断发生:英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爆发的疯牛病;比利时1999年发生的二恶英污染;韩国2000年爆发口蹄疫及欧洲2001年爆发的口蹄疫,还有随后源于荷兰并且蔓延至比利时和德国的禽流感。对于大多数外国企业来说,未能有效控制风险可导致声誉受损、利润损失、扰乱生产力,在严重的情况下更会使该企业实体完全结束。为了保持竞争力,企业须具有较强的企业风险管理战略,定期检讨和修改其方案和风险状况,使管理能够跟上必要的变化。冒多大的风险,什么类型的风险对企业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当正确实施企业风险管理时,它可以为组织提供利用风险更好地展现企业自身,建立竞争优势的基础手段,并成为拥有质量和安全为象征品牌的市场领导者。

在国内,企业主要采取的方案有:迅速成立危机公关小组;快速相应,道歉先行;确定危机性质,制定危机处理战略;声明或者澄清;进行问题产品追踪,回收;未企业制造舆论,恢复声誉形象。无论从哪个方案出发,企业都是立即跟观众取得联系,并且告诉公众企业心得工作进展和经营状况,以过硬的产品智联感和一流的服务以及迅速的处理危机措施重新征服公众,只有当消费者接受了你的说法,并且再行购买你的产品,危机公关才能谈的上功德圆满。

3. 研究现状简评。国内外对食品安全对消费者购买意愿影响方面做了许多研究,现有的文献也对研究食品安全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近几年中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国内学者的研究方向大多定位于政府的危机管理,关注于政府如何监管食品企业以及相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政策制定等。对于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企业采取的危机管理研究以及其对消费者购买意向影响的研究较少。综上所述,该领域的研究还以进行以下的补充和完善,使得食品安全对消费影响研究的框架更清晰:研究企业不同危机管理对消费者购买意向的影响。企业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必定会对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产生较大的影响,何种方式对消费者最为有益、最能使消费者接受并且能使企业快速化解危机产生有利的效果是最值得研究方向。

三、 研究背景选择、研究假设与调查问卷

1. 研究背景选择研究假设。通过调查发现,当发生了食品安全事件后,企业会有两种大类反应:作出反应和不做回应。具体分类如下:

企业及时做出反应,可细分为以下九种应对措施:一是企业道歉,并且声明,具体事件有2012年4月,修正药业“毒胶囊”事件;2011年3月,“瘦肉精”事件(双汇集团);2011年9月,俏江南“回锅油”事件;2010年5月,“伪紫砂”事件。二是企业宣布立即召回、撤出有问题食品,具体事件有:2012年4月,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毒胶囊事件”;2009年1月,三鹿“三聚氰胺奶粉”案事件;2007年4月,“水饺问题”事件。三是企业同意消费者退还或者交换其他产品,具体事件有:2011年8月,“问题血燕”事件(英特怡年大药房、燕之屋文三路店)。四是企业立即收回食品进行销毁,具体事件有:2011年11月,“立顿铁观音稀土超标”事件;2007年8月,“奶粉问题”事件。五是企业提高工业流程,重新上架,具体事件有:2009年2月,“咯咯哒”问题鸡蛋事件。六是企业进行危机公关,利用媒体消息,具体事件有:2011年11月,“可口可乐中毒”事件;2010年7月,“麦当劳麦乐鸡”事件;2009年11月,“雪碧汞毒门”事件。七是企业承认,但未采取进一步措施,具体事件有:2011年8月,味千“猪骨汤精”事件。八是企业邀请专业人员做出解释,具体事件有:2010年3月,“地沟油”事件(齐鲁医院药物监测)。九是企业予以买家、消费者或爆料人员私了,具体事件有:2011年5月,“雨润问题肉”事件。

企业没有做出回应,具体事件有两种:一是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但一直否认,2011年10月,“速冻食品病菌门”,“思念”、“三全”、“湾仔码头”的速冻食品检测出金黄色葡萄球菌;2011年8月,“问题血燕”事件(李宝赢堂(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还有,企业否认,最终经调查确属误传,具体事件有:2009年11月,“农夫山泉含砒霜”事件。

综上所述,我们把所有的事件进行分类、分析、统计,最终将企业面对食品安全事件做出的危机管理措施进行分类,以便问卷设计以及调查访问。初步共分成五种措施(不包括企业否认)A.企业道歉,并且声明;B.企业立即收回食品进行销毁;C.企业同意消费者退还或者交换其他产品;D.企业进行危机公关,邀请专业人员做出解释,并利用媒体正面消息;E.企业提高工业流程,重新上架。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消费者认为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企业最先应该采取的措施是B占比38.7%,其次是A占比34,22%;消费者认为企业最有效的措施是B占比41.62%,其次是E占比17.77%,然是D占比17.26%。

鉴于以上的讨论,我们选定三种企业危机处理形式,一是主动告知消费者型管理措施(相当于A企业道歉,并且声明与D企业进行危机公关,邀请专业人员做出解释,并利用媒体正面消息结合):企业通过退货、补货或者退款,同时利用媒体公开道歉、正面消息等危机管理措施。二是主动召回并保证型管理措施(相当于B企业立即收回食品进行销毁与E企业提高工业流程,重新上架结合):企业通过主动下架撤回销毁、不断加强自身的生产、运输环节等措施。三是不做回应。

本课题依据已有研究和消费者访谈提出以下假设:

H1: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消费者购买意愿降低;

H2:企业通过主动告知消费者型管理措施相比较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消费者购买意愿有一定程度的上升;

H3:企业通过主动召回并保证型管理措施相比较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消费者购买意向有一定程度的上升;

H4:企业通过主动召回并保证型管理措施相比主动告知消费者型管理措施,消费者购买意向恢复情况更为明显;

H5: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采取主动告知消费者型管理措施相比企业不给予任何回应,消费者购买意愿恢复更加明显。

2. 问卷调查与数据分析。本文从发生食品事件后,消费者对于企业采取不同危机管理措施,消费购买意愿的不同程度变化,采用已有的购买意向问项共四项。PI1-PI4是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以前,原消费者购买意愿调查;INTA1-INT4是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消费者购买意愿调查;INTB1-INTB4是主动告知消费者型管理措施购买意向;INTC1-INTC4是主动召回并保证型管理措施购买意向;INTD1-INTD4是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之后,企业不给予任何回应,购买意愿调查。回收有效问卷206份。其中,性别构成:男性占比例32.85%,女性占比例67.15%;年龄比例:22岁以下占比例70.5%,22岁~35岁占比例4.9%,36岁~45岁占比例16.9%,46岁以上占比例9.2%;学历情况:本科以下占比例58%,本科占比例41%,硕士及以上占比例1%;每月食品消费情况:500元以下占比例22.2%;500元~1 000元占比例57.5%,1 000元~2 000元18.4%,2 000元以上占比例1.9%。

采用均值对比分析,分析结果见表1。具体分析如下:

1. PI-INTA,从表中分析得出,均值差值大于0,即企业发生了食品安全事件之后,相比较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其消费者购买意愿有明显下降,P值小于5%,符合假设。

2. INTA-INTB,从表中分析得出,总体平均值是 -0.767,即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企业立即进行退货、补货或者退款,公开道歉并且正面消息等危机措施相比较企业发生危机事件后,消费者购买意愿有所回升,P值小于5%,符合假设。

3. INTA-INTC,从表中可以分析得出,总体平均值是-0.937,即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立即下架撤回销毁、不断加强自己的生产、运输环节等工业流程的危机管理措施后相比较企业发生危机事件后,消费者购买意愿有所回升,P值小于5%,故符合假设。

4. INTB-INTC,从表中可以分析得出,平均值小于0,由此得出,在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之后,消费者购买意向的恢复在企业进行实际的行为措施比仅仅进行口头说明承诺更加有效。P值小于5%,符合假设。

5. INTB-INTD,从表中可以分析得出,平均值大于0,企业发生了食品安全事件后,企业不给予任何回应相比较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企业采取退货、补货或者退款,同时利用媒体公开道歉、正面消息等危机管理措施,消费者购买意愿又进一步的有所下降,P值小于5%,符合假设。

四、 结论

在企业发生了食品安全事件之后,当企业不给与任何回应的时候,消费者购买意愿相对于企业采取措施有所下降。原因可能在于消费者会选择购买其他品牌的产品或者继续等待,观望其是否真的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长期下来,企业的信誉度以及美誉度都会受到消费者的质疑,假若消费者转而买其他品牌,对于这个企业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即使企业立即做出危机管理措施,不同的措施对于消费者购买意愿的恢复也有不同的影响程度。相比较而言,消费者更加倾向于在发生事件后,企业积极采取立即下架撤回销毁、不断加强自己的生产、运输环节等工业流程。其次是企业立即进行退货、补货或者退款,公开道歉并且正面消息等危机措施。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适的危机处理措施。对于有实力及经济基础的企业,建议在食品危机事件发生后首选召回销毁的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是改善消费者的负面情绪,影响购买意向向有利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征.食品企业如何应对安全危机.科协论坛(下月半),2009,(1):190-192.

2.张莉侠,韩亮亮.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认知及购买行为分析——基于上海市生鲜食品消费的调查.中国农学通报,2009,25(4):50-54.

3.Jim Maurer ,Warren Stippich.Don't Risk It,Food & Drink,2011:136-138.

4.滕雪.食品企业危机管理的策略.企业导报,2010,(1):15-16.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消费需求

中图分类号:F407.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2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消费者对食品问题的投诉中,三分之二的投诉与质量安全有关。今年国内奶业倍受负面消息的冲击,所以选择奶业作为基本研究对象,通过引入“食品安全信息”变量,对QAIDS模型进行扩展,进行实证研究,并利用回归结果计算计算价格、支出、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弹性。

一、文献综述

就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认知情况,姜励卿(2004)、张晓勇,李刚,张莉(2004)、王新宇、杨九滢、史茜、汪楠(2010)等做过调查分析。更为近期的调查分析来自吴维成、黄博(2011),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牛奶制品质量安全需求做初步的探讨和调查分析。至于食品安全信息对消费者选择的影响,国内学者王志刚(2003)、周洁红(2004)等人均做过相关调查分析。但国内研究多以某个地区的整个食品行业为研究对象,缺少针对具体行业的分析;同时,大多数学者的研究是通过调查法获取相关数据,缺少利用消费系统模型研究食品安全信息的实证研究。本文将从以上不足的方面进行一定的探索和改进。

二、理论分析

受Swartz和Strand(1981)的观点影响,可以假设商品数量和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的信念均会影响效用,而消费者可以得到的关于产品的信息将决定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念。在此处,我们通过“产品质量的信念q”,把信息与需求函数联系起来。

考虑在效用约束下追求支出最小化,可以求得包含质量信念变量 的希克斯需求函数。依照Bockstael和McConnell(1993)对质量变化的比较静态分析,可以得出:

(1)

将上式分解,有:

(2)

衡量了需求量对食品安全信心的反应,根据链式法则有: 。此处只考虑负面信息,则有 ;的符号完全取决于。的方向并不确定:假定效用函数为凹函数, ,进而 ;是的正负不确定:k产品的质量变化对j产品的边际效用的影响可以正向,也可以负向。这就使得最终的影响方向取决于产品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食品安全信息对该产品需求量的影响变不确定,既可能出现某类食品的负面安全信息越多,需求量反而越大,也可能出现负面信息越多需求量越小以及需求量并不因食品安全信息的多少而改变的情况。

三、计量模型――扩展的QAIDS模型

1.模型基础:QAIDS

本研究的模型基础是二次型的几乎理想需求系统(Quadratic Almost Ideal Demand System),在给定价格体系和一定效用水平的情况下,认为消费者在给定效用水平的约束下追求最小化支出。QAIDS模型假定消费者行为满足PIGLOG的偏好特征,即通过将市场需求作为由一位代表性消费者做出的选择来解决加总问题。此外,James Banks,Richard Blundell和Arthur Lewbel(1997)通过引入一个二次项,允许支出份额与总支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

i产品支出份额可表达如下:

(3)

模型除需保持可加性、齐次性、对称性外,还需使得

2.模型扩展:纳入食品安全信息变量

传统的模型通常暗含的假设是消费者的偏好不发生变化。但实际情况中,食品安全信息会通过改变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的信念作用于其偏好,进而使消费需求发生变化,因此将“信息”变量纳入理论模型。

某类消费品在总消费支出的份额的回归模型可以表示为:

(4)

(5)

其中,代表衡量信息的变量,确切的构成将在参数构建时具体讨论,为残差项。

在传统的QAIDS模型中,截距项是常数,且需要求加和结果为“1”,可以看出,若仍要使可加性、齐次性、对称性得到满足,此时要附加条件,因此,该模型的约束条件为:

通过上面的式子以及谢泼德引理,可以推导出拓展的QAIDS模型的支出弹性、非补偿性价格弹性(马歇尔需求弹性)和补偿性价格弹性(希克斯需求弹性),分别为:

(6)

(7)

其中,

3.信息参数的构建

众学者通过对不同地区进行实证分析,认为与负面信息相比,正面信息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很小。且就现今中国的情况来看,正面信息很少见;即使出现正面信息,消费者也不一定相信。所以为了简化计量分析,仅利用食品安全负面信息作为信息参数构建的依据。同时还注意到经济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往往随着时间间隔的延伸而发生变化。信息对购买行为的影响具有滞后性,且不同时间上的变量对“信息参数”的边际影响并不一定相同。现构造如下多项式分布滞后(polynomial distributed lag,PDL)模型来测度信息参数:

为第t期内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数量,为系数,n为截距项,为残差项,i为滞后期数。信息参数方面的数据收集于百度搜索引擎。在百度新闻的高级搜索中,分别检索“奶 安全”、“奶 超标”,设置“只在标题中出现”,时间“2005-01-01至2009-12-31”,并排除二者重复、无关的以及正面的新闻,进行加总,得到乳业安全负面信息统计数据。

4.计量方法:迭代收敛的SUR

本文试图通过联立方程组和约束条件来计算出模型的各个参数值,属于典型的联立方程组模型,因此采用不相关回归(SUR)。并且本文是利用迭代过程估计一个非线性模型,在可加性、齐次性、对称性、跨方程份额之和为1的限制下,利用计量软件STATA进行似不相关回归,并选择迭代至收敛。

四、回归结果及分析

1.选择信息滞后阶数

在时间序列里确定解释变量的个数,可供选择的权衡标准主要有“赤池信息准则”(AIC)和“贝叶斯信息准则”(BIC)。本文综合考虑这两个准则。AIC、BIC选择解释变量的个数K,分别使以下目标函数最小化:

分别对信息变量进行滞后0期和滞后一期的SUR回归,前后两次计算AIC、BIC的值,结果汇总如下:

表三:AIC、BIC结果汇总表

加入滞后1期的信息变量后,AIC和BIC的值均变大了,以AIC和BIC为标准,不引入滞后的信息变量更有效。信息参数可以简化为:

综合以上检验结果,效率较高的回归可以表示为:

2.稳定性检验

对于时间序列模型而言,模型系数的稳定性很重要。本文利用CHOW统计量进行了稳定性检验,分别对2008、2009年各季度进行了CHOW统计量的计算。其中对2008年第二季度的检验结果如下。结果证明我们可以认为城镇居民乳制品消费结构没有发生变化,扩展的QAIDS模型有比较好的结构稳定性。

表四:CHOW统计量计算表

3.SUR回归结果及弹性分析

在三个回归方程中,信息变量“info”的系数的回归结果在5%的显著水平上均显著,表明“乳制品安全信息”对乳制品的需求确实存在一定作用,但“信息”变量的系数较小,统计上显著,但经济上并不显著。即其他条件不变时,关于乳制品安全的信息并没有对城镇居民的乳制品消费结构产生明显影响。

利用公式 可以计算信息对于支出比例的弹性。结果显示,信息对于乳制品支出比例的弹性很低,即乳制品的支出比例对于乳制品安全信息的反应很小。鲜乳品和奶粉的信息支出弹性为负,而酸奶的信息支出弹性为正,虽然这一效果并不明显,但这意味着酸奶相对于其它乳制品,是消费者比较信赖的,对于鲜乳品和奶粉有一定的替代效应。

表五:SUR回归结果

利用公式(6)、(7),可以计算出各季度的支出弹性、补偿性价格弹性(希克斯需求弹性)。对比支出弹性、补偿性需求价格弹性与信息支出弹性,可以看出,信息支出弹性要明显小于支出弹性和补偿性需求价格弹性,这意味着,相比于价格和预算支出,关于乳制品安全的信息对于乳制品之间相对需求的影响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就中国乳制品行业2005年至2009年的数据而言,乳制品安全的负面信息并没有对城镇居民的乳制品消费结构、相对需求产生显著影响。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国家不断增强打击查处力度,可食品安全问题仍旧频发,消费者不会因食品安全信息调整其消费结构及对产品的需求,企业便没有激励改善产品质量安全,最终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五、结论及建议

理论分析认为,食品安全信息对于食品消费的作用并不确定,作用取决于食品间的相互关系;实证分析表明,食品安全信息对于食品消费的作用在统计上显著,而在经济上不显著。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信息”入手,设计激励机制,使得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做出比较大的需求反应,厂商才会致力于保证和改善其产品的质量安全。

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第一,政府要结合民间信息机构,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真实、可靠的披露;第二,政府应加大力度惩罚交易过程中的欺骗者,制定法律政策,对于生产销售劣质食品的企业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第三,由于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价格和预算支出对于消费者需求量的影响很大,所以政府除了应该协助实现信息真实披露,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同一监管标准之外,更重要的是促发展,使得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固上升,进而,消费者可以扩大其预算约束,更多地将“食品安全”纳入其消费的决定因素中。

参考文献:

[1]陈思,罗云波,江树人.激励相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实选择[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3):168-175.

[2]何坪华,焦金芝,刘华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关注度的调查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7(23).

[3]姜励卿.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认知和信息搜寻行为研究――基于浙江省蔬菜购买者的实证分析[D]. 浙江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4,12.

大学生消费安全论文范文第15篇

(一)加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构建的研究

不得不承认,其缺少科学性与合理性,存在着诸如“角色不清”、“权限不清”、“定义不清”等众多弊病。因此,要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构建。李晓安、钱星认为,要完善这一体系,必须在《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法律框架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规章等的配套,建立若干具体完整的法律制度,且这些制度应着力于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服务(检测、鉴定)等方面[2]。王中亮主张重新制定一部《食品安全法》,对包括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食用消费各环节,即从农用到餐桌整个过程实施调节和规范;并且以这部法律为核心,建设多层次分门类的各种法律的法规配套组合,囊括立法、执法、监管、行政处罚以及刑罚的综合性法律体系[4]。雷方华主张以统一性和完整性为立法原则,本着降低执法成本和守法成本、加大违法成本的要求,进行科学理性的基本制度的设计,构建覆盖和规范整个食品链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7]。刘宏伟则从国际出发,认为我国需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制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次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1]。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一项战略性、长期性的任务,其必将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加大对企业伦理道德的研究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其重要原因在于部分企业利欲熏心,一味追求短期、微观的经济效益,忽视市场需求的变化及企业的发展前景。茅于轼先生在《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中提出应该构建一种“自利但不损人”、“诚实、敬业、守信”的市场经济道德底线,在“民以食为天”这个中国传统饮食观念下,我们更应该发挥道德规范作用,构筑坚强的道德支撑,将“利己但不损人”作为道德准则来限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14]123。陈杰认为,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观,坚持自律和生态伦理原则;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关注消费者需求的全面性,包括对健康安全、无害产品的需求,对美好生存环境的需求,对安全、无害的生产和消费方式的需求以及对和谐社会关系的需求[15]。袁武林认为,企业应将绿色文化作为其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在绿色文化的建设中,企业目标与环境目标相融合,企业营销理念与生态理念相融合;同时,更要在企业内部培养员工的绿色理念,建立绿色管理制度,形成人人具有绿色理念,人人宣传绿色理念的绿色文化氛围[16]。王奇、秦效宏则认为,政府应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承担起加强企业伦理道德建设的职责,通过法律法规的建设、行政机构的管理、奖惩机制的设置等多项措施促使企业树立绿色营销理念,保证食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17]。综述而言,目前对于此领域的研究还远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在现代文化的大力冲击下,更应该加强对于伦理道德的研究,并且应更多地从可持续发展观、生态经济学、生态伦理学等多角度进行研究。

(三)深入探讨消费者心理行为的研究

浙江大学周洁洪、江励卿认为,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管理过程的最终目标指向,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所体现的态度与消费者倾向会对政府和食品行业的行为选择产生深刻影响,而消费者自身的食品安全态度也决定着食品安全的效用程度[9]美国食品市场研究机构在1996年的消费者调查结果表明,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态度处于变化之中,且男性消费者比女性消费者更容易采取风险行为,其风险偏好随着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而增加。Brewer等研究表明,有六种主要因素影响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化学因素(例如乳制品中添加“三聚氰胺”)、健康因素(营养平衡性等)、污染因素(微生物污染)、政策因素(食品检验和标签管理)等。但是,国内在食品安全消费行为方面的研究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王向阳将消费者的心理活动分为认知过程、情绪过程和意志过程三个阶段,并对此作了相应的营销策略分析[18]。周静、周虹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发现消费者选择绿色食品的原因各不相同:出于“营养价值高于普通食品”考虑的占11%;出于“保护环境”的占19%;出于“性价比”的占11%;出于“其他原因”的占6%;其中最高的是出于“食品安全”的考虑,占54%[19]。黎建新通过研究发现影响消费者绿色购买的因素有:价值观、环保态度、环境生态知识、人口统计变量、生活方式等,并得出了开发绿色产品的启示[20]。邱重植、杨焱的研究表明,食品信息对称是影响食品安全消费的一个重要因素,消费者对于安全食品的价格支付意愿往往会根据自身情况全面衡量效用最大化[13]。而戴春山则从博弈论角度出发,通过建立消费者策略与企业生产策略模型,研究消费者购买欲对企业生产产生的理想状态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21]。由此观之,关于食品安全领域中消费者行为的研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今后应多加强对某种具体食品的实证研究;加强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绿色食品的需求研究;加强消费者风险意识研究以及其支付意愿的研究。另外,在研究方法上要学会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方法及思路,例如结合分析法、假设评价法和实验拍卖法等,并将其与中国具体国情与实践相结合。

(四)深化食品安全危机公关的研究

近年来,从苏丹红一号、劣质奶粉、有毒大米、孔雀石绿到毒豆奶、毒饺子、毒奶粉事件,我国食品安全危机不断。因此,食品安全亟需加大对公关危机的研究。关于危机管理的具体程序,不同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模型,学术界普遍认同的是三阶段模型、芬克的四阶段模型和米特若夫的五阶段模型。其中,三阶段模型将危机管理分为危机前、危机中、危机后三个阶段,要求从危机发展的各个生命周期去深刻把握危机事件的本身,并采取相应的策略达到有效管理危机的目的。葛晓春结合三阶段模型,从三鹿奶粉事件的危机管理过失中得出针对食品安全的危机管理公关研究方法:首先,在食品安全危机爆发前,对危机的风险进行分析;其次,在危机爆发时,首先在专家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识别危机类型,然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做好危机沟通;再次,在危机结束后,对已经破坏的秩序进行恢复性工作,对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的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并在最后对原先不完善的预案进行彻底的修改和补充。同时,该论者提出了加强中国食品安全危机公关管理的具体措施,即: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危机预防机制、快速应急机制、国际合作机制,加强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增强消费者食品危机意识以及妥善处理食品危机善后工作[5]。另外,有学者指出,危机公关应遵循五大原则:速度第一原则、权威证实原则、系统运行或系统工程原则、承担责任原则和真诚沟通的原则。冠生园能成功应对其食品安全危机公关,主要便是因为坚持了危机公关的五大原则。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加强食品安全危机公关的研究,还应重视媒体和公众的公关效应[12]。

(五)强化对绿色物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研究

绿色供应链研究是由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环境负责制造项目组”在1996年提出来的,但目前我国关于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研究不很成熟,很少有企业真正将其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并取得卓越效果。徐学军、樊奇认为,绿色供应链管理是以供应链管理技术和绿色制造技术为基础,以资源最优配置、实现与环境相荣为目标,综合考虑产品的原材料获取、设计、加工、包装销售、运输、使用、报废、处理及再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最终促使社会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22]。一般说来,绿色供应链管理包括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物流、绿色营销以及产品报废处理。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供应链管理的研究中,尤其缺乏对于绿色物流的研究,而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很大一部分是在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环节中造成的。因此,极其需要在大量生产与大量消费之间建立一条绿色通道,搭建沟通买卖双方的经济桥梁,绿色物流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对此,蒋智毅从经济学理论的角度探讨了绿色物流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即认知价值论、外部经济理论与效益统一理论[23]。丁淑平对绿色物流的内涵、必要性、实施障碍等进行了研究,并预测描述了我国今后的绿色物流之路。综述而言,关于绿色供应链与绿色物流的研究,今后应引入国外先进的预警技术和方法,发展我国风险评估技术,建立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对食品供应链从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到销售的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溯源,实现真正意义上从“农田到餐桌”的绿色安全链条[24]。

(六)扩展国际绿色营销的研究

不得不承认,“绿色壁垒”已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面对国际“绿色壁垒”的不合理化,反思如何走国际化的绿色营销道路以突破“绿色壁垒”的限制显得十分重要。彭朝林指出,推动国际绿色营销应包含四大因素:全球绿色消费;全球环保运动的呼唤;绿色壁垒以及全球可持续发展[25]。魏锋、李炼通过对绿色壁垒的正确认识,提出如何通过增强非价格竞争优势,走国际绿色营销道路;并就此提出了一系列新策略,即树立绿色国际营销观念与开发绿色产品、重视国际标准和产品认证工作、实施绿色投资、实行企业绿色营销稽核与审查策略[26]。柴世民、苏佩兰等人则深入研究了国际市场的发展状况,积极探索国际绿色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寻找开拓国际绿色产品市场的突破口[27]。李树则认为,应对绿色国际营销除了按照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加强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明晰产权关系外,还应建立一系列促进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化的环境资源制度(如增收环境费制度、生态税收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以降低绿色产业运作的交易成本,提高绿色经济的运行效率[28]。综上所述,只要我国企业不断加强该领域研究,我国的国际绿色营销道路前景一片广阔。

(七)深入中国特色绿色营销道路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