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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论文

汉语论文范文第1篇

要真正弄清楚每一种类型的语言结构,还需要弄清楚语言结构单位的性质,因为它凝聚着语言结构的基本特点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印欧系语言是语法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词"。

不同语言之间虽然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普遍特征,但基本结构单位不能“张冠李戴"。近百年来的汉语研究,

特别是其中的语法研究,把“字"逐出语言而代之以词和语素,这在方法论上无异于“张冠李戴",使汉语的

研究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语的眼光"。要摆脱这种“眼光"的束缚,还得从“字"开始,研究它与语言结

构的关系,就汉语论汉语,从中总结相应的理论和方法,以便为汉语的研究探索一条新的途径。

一、“字"和汉语结构的基础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一种语言如何将现实编成“码",使之成为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这与该语言社

团的思维方式有关。印欧语社团的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它的基本精神是抽象和推导,采用下

定义的方法把一个个概念说清楚。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与这种思维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大体的情况是:词对

应于概念,句子对应于判断;概念要接受判断规则的支配,与之相应,词的结构要受特定句法规则的制约,具

有能机械地适应句法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机制,即有特定的形式标志去表示结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推理由

于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语言编码的规则可能与它的关系远一点,

而篇章结构的特点则与它的关系较为密切。

把印欧语的结构基础与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联系起来考察,人们可能不以为然,但只要看一看印

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一论断的根据。现在流行的语法理论首先是古希腊的哲

学家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亚里斯多德的语法理论对后世语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是哲学家首先对语言研究感兴趣?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与特定的编码视角、编码方式有着内在

的联系。希腊语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亚里斯多德根据这种语言的结构特点把现实分为十大范畴:实体(substan

ce)、性质、数量、关系、地点、状态、情景、动作、被动、时间,其中“实体"是本质,其他九个范畴是偶

有的属性(accidents),是用来表述实体的。在逻辑判断的结构中,实体最主要的特征是主体(subject),从逻辑

上说就是主词(subject),别的偶有性范畴都是表述这个主词的,因而是它的宾词(predicate)。句子的结构规

则和逻辑判断相对应,主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主语(subject),能充当主语的词是体词(subsantive word)或

名词;宾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谓语(predicate),能充当谓语的词是动词(包括后来分出来的形容词);主语

和谓语之间由一致关系相联系。这一逻辑理论体系以希腊语的结构为根据,而它又反过来成为印欧系语言的语

法理论的基础。有人说,亚里斯多德如果说的是另一种不同于希腊语结构的语言,他就会创立另一套逻辑理论

体系,这很有道理。lyons(1979,270-274,334-344)曾对上述问题进行过具体的分析,读者可以参看。总之,

这一理论体系抓住了印欧系语言编码机制的核心,因而它的基本精神一直延续到现在。由一致关系相联系的“

主语-谓语"结构是这一语法理论体系的“纲",构成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词的结构和功能都只是这个“

纲"上的“目",一切特点都受这个“纲"的控制。比方说,词的句法活动范围与句法结构位置存在着规律性

的联系,因而功能单纯,可以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是名词,谓语位置上的是动词,定

语位置上的是形容词,等等);由于一致关系的要求,词的结构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一套能随句法结构位置的变

化而变化的形态体系和词根加前、后缀构词的派生法构词体系(徐通锵,1991,56-59)。这些特点

概括起来就是:句子是一种封闭性的结构,只要是一致关系所联系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子;句法结构单位的

语法特征突出,无论是构词、变词还是造句,都可以用一定的语法规则加以控制。

汉语的编码机制与印欧系语言不同,因为汉人的思维方式不同于印欧语社团那种以概念、判断、推理为基

本形式的三段论,而是一种“比类取象"的过程。“象"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哲学概念,指现实现象,“圣人有

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传·系辞上》)。每一种“象"都同某一类实

体相联系,既表征实体本身的特征,也表征实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并通过关系来确定实体的性质。解释“象"

的方法多取定义式的说明,如“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锐而高,峤;卑而大,扈"(《尔雅·释山》

),而解释“象"与“象"之间的关系大多不用判断性的定义,不用推导,而用比喻,一种“象"通过与另一

种差别很大的“象"的比较,找出共性,把握实质,即在不说出“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的情况下去把握

“象"的本质,古人所说的“援物比类"就包含这种意思(王前,刘庚祥,1993)。如果以印欧语社团的

思维形式为参照点,那么汉语的“象"大体上相当于概念,而“援物比类"的“比类"则相当于推理;这里没

有与判断相当的思维单位,这可能是汉语的句子结构根本不同于印欧语句子的结构的一个深层原因。下面为了

便于理解和行文,“象"仍以概念名之。以这种思维形式为编码的基础,汉语的结构基础自然会产生一系列不

同于印欧语结构的特点。和“象"相对应的语言形式是“字",和“比类"的思维形式相对应的是“因字而成

句"(《文心雕龙》)的句。由于汉语中没有相当于印欧语的“判断"那一级的思维形式,因而在“因字而成

句"时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的限制,可以自由地、开放性地表述所要表达的意思,使句子呈现出一种开放性的

特点,不象印欧系语言的句子必须限制在一致关系的框架之内。

“字"是汉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构单位,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不同,具有自己一系列特有的特点

。这可以概括为:结构简明,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字"的结构简单而明确,是一个以“1"为基础

的“1×1=1"的层级体系,或者简单地说,它是表达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个音节,形成“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一对应的结构格局(徐通锵,1991)。这是汉语的结构基础,各个结构层面(

语音、语义、语汇、语法的结构特征都交汇于此,因而每一个层面的研究都得以“字"为基础。正由于此,“

字"的含义广泛,所指模糊而不定,既可以指它的书写形体(如“说文解字"),也可以指一个音节(“吐字

清楚"“字正腔圆"),还可以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如《文心雕龙》的“因字而成句,积句而成章"

等),甚至还可以兼指以上各项内容。总之,“字"在它的简单的结构中隐含着复杂的内容,过去把它仅仅看

成为一种文字单位是没有根据的。其次,作为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它缺乏印欧语的“词"那样的语法特

征,既没有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也没有表示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因而其语法功能模糊而隐蔽,

无法根据特定的句法模式进行功能性的分类。例如“图"字,根据《汉语大字典》提供的线索,它有12个义

项,其中有些义项的功能相当于印欧语的名词(地图、版图),有些相当于动词(绘画、描绘;思虑、谋划等

),有的相当于形容词(图片、图像)。应该把“图"归入哪一个词类?很难说。汉语的词类问题所以一直得

不到有效的解决,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第三,和“语法功能模糊"这一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字"有顽强

的表义性,这恐怕是“字"的一种本质特点,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内在结构基础。这一点人们颇多疑虑,需要

在这里进行一些重点的分析。

“字"的表义性特征以往多注意形声字之类的结构,缺乏语言的分析,这或许是把“字"归结为文字问题

而产生的一种不良结果。形声字代替假借字而成为汉语最重要的一种书写形式,固然可以从一个侧而反映“字

"的表义性的语言特点,不过它究竟是一个文字问题,不宜作为根据来证明“字"的表义性。汉语中借字(借

词)的命运与印欧语系语言的借词很不一样,可以从侧面说明“字"的表义性特点。

借词是音、义都借自外语的词,是两种语言相互接触的产物。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在社会生活中出现

了大量新事物和新概念,表达这些事物和概念的外语词也渗入汉语,这样就发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语言的碰撞

和矛盾。汉语一直采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对待外来词的“入侵",尽可能采用意译法,只借用其

概念而扬弃它的语音构造和语素组合成词的那种语法构词规则,坚持“字"的表义性;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

意译化方法,就暂时采取音译,而后再换之以意译,象telephone由“德律风"而改为“电话",microphone

由“麦克风"而到“扩音器",band由“版克"到“银行",cement由“门汀、士敏土"而“水泥",piano

由“披亚诺"而“钢琴"等等,都是先音译后意译的具体例子。《辞源》出版于1915年,吸收西方语言的

外语词计2431条;《辞海》出版于1937年,吸收外语词计12879条。根据耿军(1990)的统

计,大体情况如下:

《辞源》

借 词 305 12.56%

专 词 1187 48.82%

意译词 939 38.62%

《辞海》

借 词

5218 40.51%

专 词

意译词 7661 59.48%

“专词"指人名、地名等,必须音译。意译词的比重,《辞海》明显高于《辞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

映汉语社会对外来词的改造方向。有些难以意译的外来词就尽可能设法进行汉语化的表义性改造。印欧语的词

是多音节的,汉语往往就只取其第一个音节,再配以一个加上意符的汉字,使之汉语化,这里尤以化学名词最

为突出,例如,magnesium(镁),natrium(钠)等等。这种汉语化的改造办法由来已久。汉、魏、晋、南北

朝时期,佛教传入我国,由于翻译佛经的需要,汉语从梵语和中亚的一些“中介语"(如吐火罗语等)借入大

量词语,由于语词结构上的矛盾,汉语就对它们进行了汉语化的改造。如“佛"借自梵语,原文为buddha,音

译为佛陀、佛驮、浮图…,bud-仅为其中的一个音节,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由于“佛陀"之类的音译词不合汉

语“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意义"的强制性对应习惯,不利于复音词的构成,汉语社会就把buddha这个词的

意思归入bud-这个音节,译为“佛",使之汉语化,尔后再以此为基础造出“佛土"“佛法"“佛像"“佛身

"“佛经"“立地成佛"之类的字组,使之消除外来的痕迹。这是汉语改造外来词,使之意译化的一种重要方

法。上述这些方法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坚持“字"的表义性,反对把它降格为一个纯粹音化的符号。这是汉

语为使外语的结构适应自己的结构特点而进行的一种调整。印欧系各语言之间的借词由于语言结构类型的一致

,因而借用很自由,基本上只需要进行字母的对应转写就可以把另一种语言的词借进来,不需要进行原则的调

整。这与汉语的意译化方法相比较具有天壤之别。汉语的特点就是在这种不同类型语言的结构撞击中显现出来

的,这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义"在汉语结构中的地位。汉字的发展始终坚持它的表义的趋向(王宁,19

91,73),这正是它适应汉语的结构特点的反映。汉字忠实地记录了汉语的结构。所以,“字"的一个基

本特点就是它的表义性,这是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基础,也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汉语的研究

应该以“字"为基础去探索它的结构。

前面的比较与分析说明,印欧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词"和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字"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原

则的差异,其集中的表现是:“词"的突出特点是它的语法性,受一致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结构规则的支配

,而“字"的突出特点是一个音节和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它的顽强的表义性。基本结

构单位是语言结构的最活跃的细胞,它们之间的差异正是不同类型的语言具有不同结构特征的集中体现,我们

应该循此去研究语言的结构,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二、汉语中的“字"和“词"

“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那还有没有词?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回答。“词"是印欧

系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问汉语有没有“词",实际上是在用印欧语“词"的标准来衡量汉语的结构单位。由

于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不同的语言只是采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现实进行编码,因而相互之间可以进行代

码的转换。以“词"为视角考察汉语的结构,自然可以找出相当于“词"的语言现象;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即

使在汉语中找出类似印欧语word那样的“词",它也不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只是一种辅的结构单位

,而且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可能会说:这是奇谈怪论,而我们认为这正是汉

语的实际情况。

作为语言的结构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字",没有“词";“词"这个字只是指“意内而言外也"

(《说文》),既与“字"的意思无关,也与现代语言学的word之类的单位无涉。词是《马氏文通》所开创的

汉语语法研究从印欧语中移植进来的一种舶来品,在汉语中没有根基。在这方面论述得最清楚、最科学的是赵

元任(1975,233-234),认为印欧系语言的word(词)这一级单位“在汉语里没有确切的对应物

"。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字"与汉语的句法结构》一文中讨论过,这里不再重复。汉语中没有“词"

,但又有象“词"那样的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词"与“字"的关系。赵元任说“汉语中没

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这“词概念"指的是“音节词"(字)、“结构词"(语法结构单位)之类的

东西,不过我们这里想根据概念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来了解“词概念",并借用赵的论断来讨论“字"与“

词"的关系。“词概念"是无形的,它需要借用一定的物质形式才能表现自己的存在。那么这无形的“词概念

"寄托在哪里?就寄托在“字"的义项和“字"的结合之中,象前述的“图"字的各个义项就隐含着类似印欧

语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功能的词。现在很多语言学家都已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意识到了这一点,认为“多义

项动词应看作不同的词"(马庆株,1989,168),“一个字可以代表不相干的若干词“(孙景涛,1

986,32)。但“字"的意义范围是模糊的,连续的,而义项是对模糊的、连续的义域进行离散化分析的

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字典对同一义域的不同处理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这可以从一个侧面

说明“词"不能代表“字"而成为汉语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

“字"通过结合而构成的字组(特别是其中的固定字组),其作用大体相当于一个“字"。这是汉语在演

变中为减少“字"的数量而又要保持和丰富语言的表达能力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自我调整,以使保留下来的“

字"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编码功能。象表示“黑色"意思的“字"在上古时期有98个之多(张永言,1

984),现在常用的只留下“黑"等少数几个字,通过与有关字的结合构成字组去表达各种与“黑色"有关

的意思。这种增加“字"的长度以减少“字"的个数的自我调整的客观效果是为词概念找到了一种较为客观的

表现形式,这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复音词"。如果说,一个“字"中可以隐含着几个不同的“词",那么“

字组"就可以以“字"的某一个义项或语义特征为基础把语言中与此有关的“字"拉过来,彼此相互注释,相

互限制,构成一个语义明确、功能相对单纯的“复音词",使原来隐含在义项中的词概念明确化和离散化。如

果仍以前述的“图"字为例,那么,“地图、版图、海图、挂图"等是“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

《周礼·夏官·职方氏》)中的“图"的意义的复音化和语词化;“图案、图像、图形、草图、按图索骥"中

的“图"是描绘出或印出的形象"(《玉篇》:“图",画形也")这一意义的散离化和复音化;“图存、图

谋、徐图、雄图"等则是“图"的思虑、谋划"意义(《说文》“画计难也")的具体化和语词化;“贪图、

妄图、希图、试图、企图"等是“图"的“设法对付、谋取"义的明确化,等等。这样,字组中的“字"通过

相互注释、相互限制就使“字"的广泛而模糊的含义比较明确和离散,隐含在义项中的“词"也由潜在而变为

现实,以往把复音词的大量产生归因于语音的简化,认为是为了避免同音的干扰而创造复音词。这两者之间可

能有联系,但不一定有直接的、内在的联系,近代北方话的发展可以为这一论断作出明确而有力的注释。吕叔

湘(1963,21)在谈到这一点的时候明确提出:“北方话的语音面貌在最近几百年里并没有多大变化,

可是双音词的增加以近百年为最甚,而且大部分是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有关的所谓‘新名词’。可见同音

字在现代主要是起消极限制作用,就是说,要创造新的单音词是极其困难的了。"复音词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恐

怕需要从减少字数而增强保留下来的字的编码能力的关系中去理解,它是我们探索汉语语义发展规律的一条重

要途径;同音字的大量产生是这一过程所产生的“果",不是“因"。

“词"不管是寄托在“字"的义项之中也好,还是通过“字"的结合而形成的复音词也好,都得以“字"

为基础;没有“字",就不会有“词",这或许可以成为对赵元任的“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

,‘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的副题"这一论断的一种注释。不过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通

过这些办法找出来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词不是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原则的区别。

第一,印欧系语言的word受句法一致关系的支配,因而其语法功能是有定的,可以据此进行名词、动词、

形容词的划分,而汉语的词以语义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则无关,因而它的句法功能,妙

用“主语一谓语"框架的结构标准来徇,是无定的,无法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汉语的“词"的语法功能还得

以语义为基础去分析,不能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混为一谈。第二,从结构上说,word在印欧系语言中是一种离

散的、现成的结构单位,与语素、词组的界限大体上是清楚的:语素没有重音,词只能有一个重音,而词组则

有几个重音,而汉语中散离的、现成的结构单位是“字",而不是词(吕叔湘,1964,45),“字"与

“词"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个“字"中隐含着几个词固然难以确定,就是依据“字"的组合而构成的“字

组"(词),它与“字"的界限也是模糊的,呈连续的分布状态。汉语的结构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对一的对应,我们如以此为视角,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字"和“词"之间的连续

统(continum)。请比较:

(附图 [图])

这里只分析到二字组。三字组(“红通通")、四字组(“稀里哗啦")由于涉及到其他一些问题,这里

从略。“看书"作为一种非词的二字组放在这里,以便比较。着眼于“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

对应的结构格局,就可以发现“词"的语音形式的一种连续统式的分布,如果把方言中的所谓z变韵,d变韵,

嵌1词之类的现象都收集起来进行分析、排比,在这个连续统中还可以插入其他的类型。根据这种连续统式的

分布状态,“字"与“词"的关系或许可以概括为如下的规律:字组(这里含单字,把它看成为一种特殊类型

的字组)越短,它的语义越广泛、模糊,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多,因而它的语义功能也就越复杂,可能代

表的词也就越多;反之,如果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越长,则它的语义越明确,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少,语

义功能、句法功能也就越单纯,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长字组只能有一个意义、一种功能。这种字组

的长度与语义功能、句法功能的明确性的反比关系顺着连续统而渐次发生变化,这也是汉语的“词"难以确定

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两方面的区别足以说明,汉语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实际上不是一种性质的结构单位:word受句

法一致关系及其相关规则的支配,而汉语的词则受语义规律的制约;把由“字"的结合而构成的“词"叫做“

字组"或“固定字组",恐拍比叫做“词"更确切、更合适。不过“词"这个概念现在已颇为流行,可以因循

旧贯,因为重要的是“确定介乎音节词(指“字"--笔者)和句子之间的那级单位是什么类型的,至于把这

些类型的单位叫做什么,应该是其次考虑的问题"(赵元任,1975,240)。

汉语的“词"以表义性的“字"为基础,没有“字"也就不会有“词",不管是认字的还是不认字的,都

知道“字"是什么东西,而“词"则是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之后才能掌握的结构单位。赵元任说“字"是中国

人心目中的“中心主题",而“词"则是在许多不同意义上的辅的副题,这一论断是非常正确的。什么是

“中心主题"?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语言的结构本位。汉语是一种以“字"为结构本位的语言,语言研

究如果能紧紧扣住这种结构本位,并以此为基础吸收国外语言学中于我有用的理论和方法,就能使汉语的研究

水平向前发展一大步,其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五·四"前后开始的汉语音韵研究和方言研究。高本汉在研究汉

语音韵时没有偏离“字"这一结构本位,而是用历史比较法、内部拟测法这些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来改进这种

结构本位的研究,因而为汉语音韵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时期(徐通锵、叶蜚声,1980,1981)。汉语

方言的调查和研究兴起于结构语言学的兴盛时代,而其奠基人就是结构语言学派的权威学者赵元任,但是他没

有照搬结构语言学的语言调查的理论和方法,而一切以“字"为基础,并于二十年代编成《汉语方言调查表》

;有了这个字表,我们就能照字记音,进行方言结构规律的研究。直至今天,这本字表仍旧是我们进行汉语方

言调查和方言研究的一本必不可少的手册。方言连读变调的研究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也是以“字"

为单位进行研究的,讲“二字组"“三字组"的连读变调,从来不说“语素与语素"的连读变调。这种以“字

"为基础的理论和方法使汉语方言的研究取得了开创性、突破性的进展。这些领域虽有很多争论的问题,但从

来没有发生过要不要以“字"为基础的争论,这说明它们的研究方向没有偏离汉语的结构本位,因而其研究成

果都比较成熟。语法研究的情况截然相反,它抛弃了“字",而以印欧语类型的词为基础,这就偏离了汉语的

结构本位,因而引起了一系列问题的争论。

三、以词、语素为结构单位的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

汉语的语法研究为什么会偏离“字"这种结构本位?这与学术研究的传统和语言研究对象的变化都有密切

的关系。传统的汉语研究以“字"为本位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不研究语句的结构;以书面语为研究对象,

而不管在魏晋时期就已开始发展起来的、与文言文不一致的口语。这两点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距离越来越大。鸦

片战争以后,社会要求言文一致,要求研究一直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文,“所望吾国好学深思之士,

广搜各国最近文法之书,择取精义,为一中国文法,以演明今日通用之言语"(孙中山,1918)。社会发

展的客观需要和我们自己又没有相应的研究传统,就只能到印欧系语言的研究中去找理论、找方法,因而从《

马氏文通》开始的中国语法学就用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来观察汉语,使汉语研究中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

语的眼光"。

什么是“印欧语的眼光"?熙(1985)认为它就是“把印欧语所有而为汉语所无的东西强加给汉

语"。但是,什么是“有"?什么是“无"?这里没有一种客观的鉴别标准,不同的人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理

解。所谓“眼光",实质上就是观察语言结构的一种宏观的观察点,与编码的特定视角有关,因此确定“眼光

"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语言的结构常数或结构关联的基点。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常数“1"在句法层面,由“1个

句子=1个主语×1个谓语"的“1"控制着整个语言的结构(徐通锵,1991,56-59),因此“印

欧语的眼光"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的“主语-谓语"的结构框架和与此相联系的名词

、动词、形容词的划分。汉语研究舍“字"而取“词",实质上就是要以这一套理论体系为观察点来改造汉语

的结构,使之适合于印欧系语言的结构框架。《马氏文通》开始形成了这种“眼光",但由于它与语言事实有

矛盾,因而其后不久人们又想摆脱这种“眼光"束缚陈承泽,1922,14)。汉语的语法研究就是在这种

束缚和反束缚的矛盾和竞争中发展的,而矛盾和竞争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处理词和与此相关的问题。《马氏文

通》是字、词并用,“字"指结构单位,而用“词"指结构单位的功能,说明它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汉语研

究的影响。完全抛弃“字"而改用“词",始自黎锦熙(1924,2-3)的《新著国语文法》,认为“文

法中分别词类,是把词作单位;不问他是一个字或是几个字,只要是表示一个观念的,便叫做词",“词就是

说话的时候表示思想中一个观念的‘语词’。"从此以后,“字"就被逐出语言的研究,清除了用“印欧语的

眼光"来观察汉语的一个障碍。为什么“《新著国语文法》的英文法面貌颇浓厚、颇狰狞"(黎锦熙在解放后

为该书写的序言)?这与“词"观念的确立是相互呼应的。这些研究在方法论上偏重于模仿,不大注意汉语本

身的特点,难以满足汉语研究的需要,因而在三十年代引发出一场文法革新问题的讨论,强调汉语特点的研究

。这次讨论很有价值,是试图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的一次尝试,虽然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成熟,“摆

脱"的意识也还比较薄弱,没有找到解决词类问题和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的办法,但为四十年代的汉语

语法研究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和思想准备。四十年代以王力、吕叔湘和高名凯为代表的汉语语法研究比较强调汉

语的特点,在某些方面已经突破了“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而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这主要是:句法结构的

研究已突破印欧语的动词中心说,分出名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和动词谓语句三种类型;在动词谓语中提炼

出连动句和兼语句,突破了印欧语的句子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定式动词的结构格局;词类问题的处理也已根

据汉语的特点出现了一些松动的办法;比较强调句法语义的研究,等等。当然,每本著作的情况不完全相同,

但这些想摆脱印欧语语法理论束缚的趋向是有积极意义的。五十年代的语法研究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主宾

语问题的讨论,一件是词类问题的讨论。这两次讨论都主张根据汉语的特点用新兴的结构分析法来研究汉语,

反对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特别表现在词类问题的讨论上),反对语言分析中的语义标准

。这些对促进汉语的研究很有意义,避免简单地用汉语的事实给西方的语法理论作注释,不过在反对用“印欧

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结构这一点上却有一些讽刺意味,因为它批判了这一种“印欧语的眼光"(例如汉语实

词因没有形态变化而不能分类),却为另一种“印欧语的眼光"的流行和发展开辟了前进的道路,或者说,在

批判表层的“印欧语的眼光"的过程中却又深化了深层的“印欧语的眼光"。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谓

语中心,这是对印欧系语言动词中心说的一种改进,“连动"和“兼语"统一为“连谓",使句子的结构更符

合“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中的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的标准。第二,用语素代替词号作为汉语语法结构

的基本单位,把汉语完全纳入结构语法的框架中去研究。这恐怕是“印欧语的眼光"的一种更深沉、更本质的

反映。如果说“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那么汉语中不仅没有语素这种单位,而且连这种概念

也没有。可能有人会说,“字"就是语素。否!它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言现象。第一,语素基本上是一种线

性结构,不含非线性的因素:不能有重音,不是语言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即使是词根,没有相应词缀

的配合,也无法实现编码的功能;ablaut之类的元音变换(如bring-brang-brung中的i-a-u)是非线性的,但很

难把这种“变换"看成为语素,ia模式分析这类问题的失败经验(hockett,1945,99-105)已为

此作出了充分的反面说明。和语素相反,“字"是一种非线性结构:“字·音节·意义(概念)"之间存在着

强制性的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声调的使用使得同样复杂程度的单位占比较短的时间"(赵元任,1973,

93),“字"是汉语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第二,语素的功能单纯,只是词的结构要素或表示词的某

种特定的句法功能,而“字"是汉语结构的枢纽,是语音、语汇、语义、语法的交汇点,因而是各个层面的基

本结构单位。第三,一个“字"中可以包含若干个不同的词,而语素绝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构。“字"与语素实

际上是不能进行类比的两个不同类型的范畴。把语素作为汉语语法的基本结构单位,实际上就是把汉语中不存

在的东西作为结构单位,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语法体系可能很精致,但不实用,与汉语的实际状况有很大

的距离。我们这里对五十年代以来的“印欧语的眼光"问题之所以讲得比较多,就是因为这涉及那些反对“印

欧语的眼光"的学者的“印欧语的眼光"。我们从学习语言学的第一天起就在接受印欧系语言理论和方法的熏

陶,对“印欧语的眼光"已经习以为常,不是主观上想摆脱就能摆脱得了的。我们非常反对汉语研究中的“印

欧语的眼光",但在评述“五·四"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时却是用这种“眼光"来分析有关的问

题的(徐通锵,叶蜚声,1979),因而分寸的掌握不大准确。熙是反对“印欧语的眼光"最有力的一

位学者,但他对汉语的语法结构的看法却打有很深的“印欧语的眼光"的烙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

们现在在这里批评某些传统观念,很可能我们自己也正在不知不觉中受这些传统观念的摆布。这当然只能等将

来由别人来纠正了,正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熙,1985)。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自然

也同样适用于本文的分析。

前面简要的历史回顾说明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由于它的影响和干扰,

我们就难以根据汉语的特点而进行独立的研究,只能是“外国的理论在那儿翻新,咱们也就跟着转。这不是坏

事,问题是不论什么理论都得结合汉语的实际。可是‘结合’二字谈何容易。机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适履的事情

不是没有发生过"(吕叔湘,1986)。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用来分析印欧语,固然可以得心应手,而用

来研究汉语就会捉襟见肘,矛盾重重,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在“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下的词类划分以及

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结合"中的最大难题,《马氏文通》以来的语法论争基本上就是围绕

着这条轴线展开的。为什么?因为汉语以“字"为本位的结构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犹如南辕北

辙,难以调和。语言学家虽然想了很多办法,提出各种各样的假设,其中包括汉语语法的结构本位,但都难以

调和两类语言在结构上的矛盾而实现“结合、的目标。《马氏文通》用“字"研究词法,用“词"研究句法,

由于这里的“字"对等于印欧系语言的word,所以是一种以词为本位的语法研究(邵敬敏,1990,51)

。《文通》凭语语义分词类,由于“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以何如耳",因而无法

解决词类以及它和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此路不通,黎锦熙(1924,6,29)主张以句为本位来解决这

个难题,提出“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位置、职务,才能

认定这一个词是属于何种词类:这是国语文法和西文法一个大不相同之点。所以本书以句法为本位,词类多从

句的成分上分别出来",并把这些论述概括为“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著名论断。这里虽然已经发现

汉语与印欧语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但还是依照这种理论来研究汉语,给词分类。句本位在印欧系语言的研究

中是成立的,只要抓住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语-谓语"这种封闭性的结构就可以进行词类和它与句子成分

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但在汉语中这种理论是不成立的,因为汉语的句子是一种开放性的结构,一个句子能否成

立,不决定于有无“主语"或“谓语",也不决定于是一个“主语"和“谓语"还是几个“主语"和“谓语"

,而决定于一个事件的话题的相对完整的叙述(徐通锵,1991,1994),因而无法把它纳入“主语-

谓语"的封闭性结构框架中去研究。语言学家发现这种理论-不能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二不能解决词类与句

子成分之间的关系问题,只能放弃,另探新路。五十年代以后汉语语法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熙,他用结

构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汉语语法,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他没有在结构本位问题上发表过明确的意见,

但从他的研究实践来看,前期偏重于语素,认为它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词、词组、句子等都只是语素的

不同层次的序列;后期在理论上偏重于词组,认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可以以词组的结构规则为“纲"来研究汉语的语法(熙,1982,1985),后来人们把这一思想明

确地概括为词组本位,陆俭明(1992,127)还从四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释。语素有没有成为一

种“本位",作者没有说,学术界也无评论,我们也不必给它安上一顶“本位"的帽子,但语素在熙的理

论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至于“词组本位"的理论,它的是非曲直应该放到汉语

语法研究的发展历史中去考察。它是在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以及它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

之后提出来的一种新的理论假设。熙想用这一理论来解决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的矛盾:既要保持“主

语一谓语"的结构框架,又要排除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为此,他提出汉语语法的两大特点:

第一,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不像印欧语那样一一对应(名词和主宾语对应,动词和谓语对应,形容

词和定语对应,副词和状语对应),而是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对应(如动词和形容词不仅可做谓语,而且可以做

主宾语……);第二,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和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这种一致性“还特别表现在主谓结

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句子,不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子句",“汉语的主谓结构

实际上也是一种词组,跟其他类型的词组地位完全平等"(熙1985,8)。这两个特点,以“二"为

体(本位),以“一"为用,这样汉语句法结构的分析就可以限制在词组的层次上,只要分析“主谓"“述宾

"“述补"“偏正"“联合"这些词组的结构就行,词类的划分也是以此为基础考察它的分布,不必考虑它与

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是熙的语法理论的一个发展,1982年的《语法讲义》还把能否“作谓语"“

作定语"作为划分形容词的一个标准,而到1985年的《语法答问》由于考虑到汉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

系是一对多的错综“对应",不能不放弃这种句法功能的标准,不然,“由于百分之八九十的动词和形容词可

以做主宾语,能够做定语的名词百分比更高",就会陷入“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词无定类的泥潭。

熙的词组本位理论在理论上是能够自圆其说的,但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本质,因而能够运用的范围很

窄。汉语句法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开放性,与印欧系语言以一致关系为标志的封闭性的主谓结构形成鲜明的

对照。词组本位不仅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开放性,而且还进一步把封闭性的句子结构缩小到词组的结构,

这就使语法研究的路子越走越窄,难以分析汉语以开放性为特点的句法结构。其次,熙所说的汉语语法的

两大特点实际上都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而得出来的结论,因为印欧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

关系是一对一的对应,以此为准,汉语的“对应"就是一对多。一对一的对应是语言结构规律的反映,而一对

多的所谓“对应",这里只能说不存在规律,不成规律的东西自然也就不能成为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马氏

文通》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一大弊病就是要在这种不存在规律的地方找规律。总之,词组本位象词本位、句

本位那样,仍旧不能把握汉语语法结构的脉络,难以有效地解决语法研究中的问题。

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汉语的语法研究一方面抛弃汉语特有的结构本位--“字",而另一方面

却又在“印欧语的眼光"的支配下寻找它的本位,从语素、词、词组到句子,差不多各级“本位"都试过了,

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说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适用于印欧系语言的研究,拿来研究汉语,由于语言

的普遍特征,在某些狭窄的领域内可能适用,但无法解决汉语研究的基本问题。一种语言的结构本位只能有一

个,语音、语义、语汇和语法的研究都得以它为基础,不可能是一个领域一个“本位"。汉语的研究还得继承

我们自己的传统,以字为“本位",研究句法的结构规则。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吸收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

,不需要实现普通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与汉语实际的结合,而是说在“吸收"和“结合"的时候必须以汉语的

结构本位--“字"为基础,因我之需,为我所用,不要因“印欧语的眼光"的干扰而把汉语“结合"到印欧

系语言理论中去研究。研究汉语的方法论原则还得立足汉语,参照科学思潮的发展,在汉语的研究中提炼相应

的理论和原则,“张冠李戴"式的研究恐怕很难解决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难题。

四、“字"本位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前面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了“字"与汉语结构的关系,但要真正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还得弄

清楚“字"与语言研究方法论的关系。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语言的规则归根结蒂都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不同语言的差异主要是因编码视角的

不同而形成的接受投射方式的差异。汉语以“字"为结构本位,其突出的特点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

念"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顽强的表义性;它以“比类取象"为编码的特定视角,直接接受现实规则的投射,

不需经过特殊的形式规则的调整,因而语言范畴与概念范畴一致,与印欧系语言的两类范畴既有联系又有矛盾

的情况很不一样。这些特点决定了汉语研究的独特的方法论,这就是可以在语言规则和现实规则之间建立起对

应的联系,用临摹性(iconisity)原则来描写。

临摹性作为一种明确的方法论原则为时还不长,始自本世纪三十年代peirce的论述,但它的基本精神早就

已经在深刻地影响着语言学家的研究实践,希腊-罗马传统的规定说和约定说之争,我国先秦时期的名实之争

都与这种原则的精神有密切的关系。临摹性原则的基本精神据perice的描述大体上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叫临摹

图像(iconic image),它必须与它所指的事物相似,如相片、塑像、语言中的拟声词;一种叫临摹图像(iconic

diagram),它是符号的系统排列,其中没有一个符号和它所指的东西相似,但是符号之间的关系必须表现它们

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如技术图案、无线电线路等。“语言中成素(element)的次序平行于实际的经验或认识

的顺序"就是peirce用来说明语序规则的临摹性的一句名言,经常为语言学家所引用(据haiman 1980;jakobso

n).peirce的这两类临摹性后来haiman(1985)简化为“成分临摹"和“关系临摹",以此探索语言研究

的方法论。

语言规则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临摹性应该成为语言研究的一种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象汉语这种直接接受现

实规则的投射的语言,临摹性原则应该占据支配地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尽管缺乏理论性的探讨,但在实践中却

始终恪守着临摹性原则,训诂学中“以形求义"和“因声求义"就是这种原则的两种重要的表现方式。“以形

求义"可能因其“形"而归入文字问题,但不要忘记这里的“形"只是求“义"的一种方式。汉字为什么一直

顽强地坚持它的表义性?就是由于它与汉语临摹性的编码原则相适应,是“字"中有“言",可以通过“形"

去研究"“言"(义),是观察“言"的一个窗口,世界上别的任何发展成熟的文字体系都没有这种功能。如

果说,“以形求义"的“形"终究与文字有关,那么“因声求义"的“声"就完全是语言的问题了。为什么可

以通过“声"而能求取“义"?这不是与音义结合的任意性、约定性矛盾吗?不错,有点矛盾。我们过去对音

义结合的任意性的理解有点绝对化,固然,狐立的一个字人们看不出它的音义结合的理据,但如着眼于字族的

结构,那就不难发现同族字中“字"与“字"之间的制约关系,找出理据,使人们有可能去“因声求义"。段

玉裁、王念孙等自觉地运用这种方法,通过“一声之转"的“转"去探求“字"的语义,从而使汉语的语义研

究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性进展。这一事实本身就很能说明这种“因声求义"的原则的重要性和生命力。它是汉语

临摹性原则的一种重要表现方式。这方面的问题太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这里只是借此说明:“

字"中形、音、义三位一体,是汉语临摹性编码的基本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已经基本上把“字"与临摹性原

则的关系说清楚了,现在应该在此基础上研究汉语语句结构规则的临摹性问题,建立语义句法,继承和发展汉

语的研究传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汉语句法研究现在还没有什么基础,但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其基本精神就是

弄清楚句法规则的语义基础,或者说在语言规则中找出现实规则的投射理据。现在这方面有点深度的研究在我

看到的材料中主要有戴浩一(1985)的时间顺序原则(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和石毓智(

1992)关于语义的“±定量"和句法的“±肯定"的关系的论述。时间顺序原则的具体含义是:“两个句

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戴列举了大量事例对此进行了很有启

示性的分析。确实,这是汉语的一条重要的临摹性原则,有很强的解释力。以往的语言学家也发表过类似的意

见,例如洪堡特早就说过汉语的句子跟思想的简单明确的顺序一致是汉语特殊的优点(据robins,1973,36);hai

man(1980,516)也曾依据语序的特点提出“有理据的临摹性"(the iconisity of motivation:"语法规则像拟

声词一样直接表现它的意义。这种临摹性的最清楚的例子就是语序。如果其他的方面都一样,叙述句描写的陈

述次序和它们所描写的事件的次序是对应的。"应该说,汉语是最一贯地遵守这种临摹性原则的语言。戴浩一

的时间顺序原则是对这些论述的改进和补充。这种原则在汉语的研究中很重要,但使用的时候也有一个“度"

,即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戴浩一对这个“度"的解释是:“把动词作为中心参照点,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跟动

词有语义联系的成分",这恐怕不确切,至少是不全面的。先请看下面的两例。

1.槽内的水左冲右突,翻着花,滚着个,激扬飞溅,像暴炒着一串玉珠,风翻着一槽白雪,隆隆声震荡

着山谷。(郑伯伦:《黑龙潭印象》)

2.演员们的出色表演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例1除最后一句“隆隆声震荡着山谷"外,中间的各个“动词"性词语的顺序只代表观察者的思维顺序,

而不代表现实现象的时间顺序,更动其间的次序,句子照样成立,而且意思不变。为什么?因为这里的“主语

"是无生的“槽内的水",时间顺序原则的一个重要条件与“主语"的有生性有关,戴浩一列举的全部例子的

“主语"都是有生性词语,离开了这个条件,“谓语"中即使有若干动词,它们的排列顺序也不一定与现实现

象本身的先后时间顺序一致。例2的“出色表演"和“成功地塑造"虽与时间顺序有关,但在“出色"和“表

演"之间,“成功"和“塑造"之间就与时间顺序不一致,因为只有在“表演"之后才能知其是否“出色",

“塑造"之后才能定其是否“成功"。这种矛盾与说话的时点有关,只有在演出之后才能依照例2的次序排列

,说明汉语的句法分析不能局限于“主语-谓语"的框架,而应引入语境、说-听双方的交际意图之类的内容

,进行实际的语义分析。所以时间顺序原则在接受现实规则投射的时候有一定的语义条件的限制,不能随便扩

大它的使用范围。

石毓智关于“±定量"和“±肯定"关系的分析是临摹性原则的一次成功的运用。“量"是一种重要的语

义特征,可以自由地用数量字或程度字修饰的都是不定量的(前者表离散,后者表连续),反之即为定量的;

不定量的“字"或字组可以加“没"或“不"否定,即既可以用于肯定的结构,也可以用于否定的结构,而定

量的“字"用于“±肯定"就有很大的限制。他根据现实的规则“量大的事物能够长期保持自己的存在,量小

的容易消失"的投射理论研究汉语的“±肯定"的语义规则:语义程度极小的定量“字"只能用于否定结构,

语义程度极大的定量“字"只能用于肯定结构,语义程度居中的不定量“字"才能自由地用于肯定和否定两种

结构中。假定有一组同义系列的“字"或“字组",按其语义程度的大小从左到右排成一个系列(左边的为小

量,右边的为大量),例如:

挂齿 提起 说起 谈论 叙说 诉说 倾诉

这些字组的句法表现可以整理出一个从否定到肯定的连续系列:“挂齿"的语义量小,只用于否定结构,

前面都有表否定的“不"或“没";“倾诉"的语义程度高,只能用于肯定结构,其前不能加“不"或“没"

否定;语义程度居中的“谈论"可以自由地用于肯定或否定的结构;靠近左端的“提起"“说起"经常用于否

定结构,表现在前面加上“不"或“没"说起来更顺口,而靠近右端的“叙说"“诉说"经常用于肯定结构,

如前面加上“不"或“没"否定,说起来比较别扭。我们以往不知道语义和句法之间有什么联系,石毓智的研

究为这种联系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证。另外,这也为同义系列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课题,要求以语义量

的大小排成一个系列,从中比较和研究它们与句法结构的关系。这是一个很有开发前景的新领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句法研究现在还是初步的、零散的,研究的成果也比较粗疏,而且还没有摆脱印欧

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方法论原则在汉语的句法研究中是有生命力

的,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的。我们这样推崇临摹性的研究,这不是我们的主观偏爱,而是根据以“字"为结构

本位的汉语编码方式的特点而得出来的结论。“字"的临摹性必然会引向句法结构规则的临摹性。这是观察汉

语句法结构的一个关键,也是能否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束缚的一条重要途径。自然,要用临摹性原则建立汉

语语义句法的一个完整体系还有一系列原则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结构和“字"的语义分类之间的

关系。结构与分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印欧系语言的“主语-谓语"结构和名词、动词、形容

词的词类划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就是这种依存关系的一个有力例证。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文字、音韵、训诂,没

有语句的结构,自然也就不必对“字"进行分类。汉语研究的客观需要要求我们去解决这个历史上遗留下来的

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如果有了眉目,其他如结构规则、句型、语序、层次、虚字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有定

"“±肯定"之类的问题的解决才有可靠的理论根据。结构框架的问题我们建议采用“话题-说明"(徐通锵

,1991,1994),而其他的问题有待于来日的研究。

附注:

①这里指合音字,北京话比较少见。历史上曾有相当数量的合音字。方言中的变音(包括变声、变韵、变

调)很多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合音的范围。

②代表单音节化的儿化。

③“子"代表轻声,马蒂索夫把这类现象看成为“一个半音节",很有道理(据戴庆厦,1990,3)

④这里代表变调。变调的实质是使两个单字调合而为一,形成一个跟单音节声调相类似的声调(五台,1

986,4)。所以这种类型的例子,从声调看,它相当于一个音节;从声、韵母的组合来看,它是两个音节

。这一类例子把它看成一个音节或两个音节,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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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75,《汉语词的概念及其结构和节奏》,同上。

汉语论文范文第2篇

要真正弄清楚每一种类型的语言结构,还需要弄清楚语言结构单位的性质,因为它凝聚着语言结构的基本特点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印欧系语言是语法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词"。

不同语言之间虽然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普遍特征,但基本结构单位不能“张冠李戴"。近百年来的汉语研究,

特别是其中的语法研究,把“字"逐出语言而代之以词和语素,这在方法论上无异于“张冠李戴",使汉语的

研究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语的眼光"。要摆脱这种“眼光"的束缚,还得从“字"开始,研究它与语言结

构的关系,就汉语论汉语,从中总结相应的理论和方法,以便为汉语的研究探索一条新的途径。

一、“字"和汉语结构的基础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一种语言如何将现实编成“码",使之成为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这与该语言社

团的思维方式有关。印欧语社团的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它的基本精神是抽象和推导,采用下

定义的方法把一个个概念说清楚。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与这种思维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大体的情况是:词对

应于概念,句子对应于判断;概念要接受判断规则的支配,与之相应,词的结构要受特定句法规则的制约,具

有能机械地适应句法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机制,即有特定的形式标志去表示结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推理由

于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语言编码的规则可能与它的关系远一点,

而篇章结构的特点则与它的关系较为密切。

把印欧语的结构基础与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联系起来考察,人们可能不以为然,但只要看一看印

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一论断的根据。现在流行的语法理论首先是古希腊的哲

学家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亚里斯多德的语法理论对后世语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是哲学家首先对语言研究感兴趣?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与特定的编码视角、编码方式有着内在

的联系。希腊语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亚里斯多德根据这种语言的结构特点把现实分为十大范畴:实体(substan

ce)、性质、数量、关系、地点、状态、情景、动作、被动、时间,其中“实体"是本质,其他九个范畴是偶

有的属性(accidents),是用来表述实体的。在逻辑判断的结构中,实体最主要的特征是主体(subject),从逻辑

上说就是主词(subject),别的偶有性范畴都是表述这个主词的,因而是它的宾词(predicate)。句子的结构规

则和逻辑判断相对应,主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主语(subject),能充当主语的词是体词(subsantive word)或

名词;宾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谓语(predicate),能充当谓语的词是动词(包括后来分出来的形容词);主语

和谓语之间由一致关系相联系。这一逻辑理论体系以希腊语的结构为根据,而它又反过来成为印欧系语言的语

法理论的基础。有人说,亚里斯多德如果说的是另一种不同于希腊语结构的语言,他就会创立另一套逻辑理论

体系,这很有道理。lyons(1979,270-274,334-344)曾对上述问题进行过具体的分析,读者可以参看。总之,

这一理论体系抓住了印欧系语言编码机制的核心,因而它的基本精神一直延续到现在。由一致关系相联系的“

主语-谓语"结构是这一语法理论体系的“纲",构成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词的结构和功能都只是这个“

纲"上的“目",一切特点都受这个“纲"的控制。比方说,词的句法活动范围与句法结构位置存在着规律性

的联系,因而功能单纯,可以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是名词,谓语位置上的是动词,定

语位置上的是形容词,等等);由于一致关系的要求,词的结构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一套能随句法结构位置的变

化而变化的形态体系和词根加前、后缀构词的派生法构词体系(徐通锵,1991,56-59)。这些特点

概括起来就是:句子是一种封闭性的结构,只要是一致关系所联系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子;句法结构单位的

语法特征突出,无论是构词、变词还是造句,都可以用一定的语法规则加以控制。

汉语的编码机制与印欧系语言不同,因为汉人的思维方式不同于印欧语社团那种以概念、判断、推理为基

本形式的三段论,而是一种“比类取象"的过程。“象"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哲学概念,指现实现象,“圣人有

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传·系辞上》)。每一种“象"都同某一类实

体相联系,既表征实体本身的特征,也表征实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并通过关系来确定实体的性质。解释“象"

的方法多取定义式的说明,如“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锐而高,峤;卑而大,扈"(《尔雅·释山》

),而解释“象"与“象"之间的关系大多不用判断性的定义,不用推导,而用比喻,一种“象"通过与另一

种差别很大的“象"的比较,找出共性,把握实质,即在不说出“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的情况下去把握

“象"的本质,古人所说的“援物比类"就包含这种意思(王前,刘庚祥,1993)。如果以印欧语社团的

思维形式为参照点,那么汉语的“象"大体上相当于概念,而“援物比类"的“比类"则相当于推理;这里没

有与判断相当的思维单位,这可能是汉语的句子结构根本不同于印欧语句子的结构的一个深层原因。下面为了

便于理解和行文,“象"仍以概念名之。以这种思维形式为编码的基础,汉语的结构基础自然会产生一系列不

同于印欧语结构的特点。和“象"相对应的语言形式是“字",和“比类"的思维形式相对应的是“因字而成

句"(《文心雕龙》)的句。由于汉语中没有相当于印欧语的“判断"那一级的思维形式,因而在“因字而成

句"时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的限制,可以自由地、开放性地表述所要表达的意思,使句子呈现出一种开放性的

特点,不象印欧系语言的句子必须限制在一致关系的框架之内。

“字"是汉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构单位,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不同,具有自己一系列特有的特点

。这可以概括为:结构简明,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字"的结构简单而明确,是一个以“1"为基础

的“1×1=1"的层级体系,或者简单地说,它是表达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个音节,形成“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一对应的结构格局(徐通锵,1991)。这是汉语的结构基础,各个结构层面(

语音、语义、语汇、语法的结构特征都交汇于此,因而每一个层面的研究都得以“字"为基础。正由于此,“

字"的含义广泛,所指模糊而不定,既可以指它的书写形体(如“说文解字"),也可以指一个音节(“吐字

清楚"“字正腔圆"),还可以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如《文心雕龙》的“因字而成句,积句而成章"

等),甚至还可以兼指以上各项内容。总之,“字"在它的简单的结构中隐含着复杂的内容,过去把它仅仅看

成为一种文字单位是没有根据的。其次,作为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它缺乏印欧语的“词"那样的语法特

征,既没有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也没有表示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因而其语法功能模糊而隐蔽,

无法根据特定的句法模式进行功能性的分类。例如“图"字,根据《汉语大字典》提供的线索,它有12个义

项,其中有些义项的功能相当于印欧语的名词(地图、版图),有些相当于动词(绘画、描绘;思虑、谋划等

),有的相当于形容词(图片、图像)。应该把“图"归入哪一个词类?很难说。汉语的词类问题所以一直得

不到有效的解决,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第三,和“语法功能模糊"这一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字"有顽强

的表义性,这恐怕是“字"的一种本质特点,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内在结构基础。这一点人们颇多疑虑,需要

在这里进行一些重点的分析。

“字"的表义性特征以往多注意形声字之类的结构,缺乏语言的分析,这或许是把“字"归结为文字问题

而产生的一种不良结果。形声字代替假借字而成为汉语最重要的一种书写形式,固然可以从一个侧而反映“字

"的表义性的语言特点,不过它究竟是一个文字问题,不宜作为根据来证明“字"的表义性。汉语中借字(借

词)的命运与印欧语系语言的借词很不一样,可以从侧面说明“字"的表义性特点。

借词是音、义都借自外语的词,是两种语言相互接触的产物。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在社会生活中出现

了大量新事物和新概念,表达这些事物和概念的外语词也渗入汉语,这样就发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语言的碰撞

和矛盾。汉语一直采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对待外来词的“入侵",尽可能采用意译法,只借用其

概念而扬弃它的语音构造和语素组合成词的那种语法构词规则,坚持“字"的表义性;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

意译化方法,就暂时采取音译,而后再换之以意译,象telephone由“德律风"而改为“电话",microphone

由“麦克风"而到“扩音器",band由“版克"到“银行",cement由“门汀、士敏土"而“水泥",piano

由“披亚诺"而“钢琴"等等,都是先音译后意译的具体例子。《辞源》出版于1915年,吸收西方语言的

外语词计2431条;《辞海》出版于1937年,吸收外语词计12879条。根据耿军(1990)的统

计,大体情况如下:

《辞源》

借 词 305 12.56%

专 词 1187 48.82%

意译词 939 38.62%

《辞海》

借 词

5218 40.51%

专 词

意译词 7661 59.48%

“专词"指人名、地名等,必须音译。意译词的比重,《辞海》明显高于《辞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

映汉语社会对外来词的改造方向。有些难以意译的外来词就尽可能设法进行汉语化的表义性改造。印欧语的词

是多音节的,汉语往往就只取其第一个音节,再配以一个加上意符的汉字,使之汉语化,这里尤以化学名词最

为突出,例如,magnesium(镁),natrium(钠)等等。这种汉语化的改造办法由来已久。汉、魏、晋、南北

朝时期,佛教传入我国,由于翻译佛经的需要,汉语从梵语和中亚的一些“中介语"(如吐火罗语等)借入大

量词语,由于语词结构上的矛盾,汉语就对它们进行了汉语化的改造。如“佛"借自梵语,原文为buddha,音

译为佛陀、佛驮、浮图…,bud-仅为其中的一个音节,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由于“佛陀"之类的音译词不合汉

语“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意义"的强制性对应习惯,不利于复音词的构成,汉语社会就把buddha这个词的

意思归入bud-这个音节,译为“佛",使之汉语化,尔后再以此为基础造出“佛土"“佛法"“佛像"“佛身

"“佛经"“立地成佛"之类的字组,使之消除外来的痕迹。这是汉语改造外来词,使之意译化的一种重要方

法。上述这些方法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坚持“字"的表义性,反对把它降格为一个纯粹音化的符号。这是汉

语为使外语的结构适应自己的结构特点而进行的一种调整。印欧系各语言之间的借词由于语言结构类型的一致

,因而借用很自由,基本上只需要进行字母的对应转写就可以把另一种语言的词借进来,不需要进行原则的调

整。这与汉语的意译化方法相比较具有天壤之别。汉语的特点就是在这种不同类型语言的结构撞击中显现出来

的,这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义"在汉语结构中的地位。汉字的发展始终坚持它的表义的趋向(王宁,19

91,73),这正是它适应汉语的结构特点的反映。汉字忠实地记录了汉语的结构。所以,“字"的一个基

本特点就是它的表义性,这是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基础,也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汉语的研究

应该以“字"为基础去探索它的结构。

前面的比较与分析说明,印欧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词"和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字"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原

则的差异,其集中的表现是:“词"的突出特点是它的语法性,受一致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结构规则的支配

,而“字"的突出特点是一个音节和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它的顽强的表义性。基本结

构单位是语言结构的最活跃的细胞,它们之间的差异正是不同类型的语言具有不同结构特征的集中体现,我们

应该循此去研究语言的结构,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二、汉语中的“字"和“词"

“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那还有没有词?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回答。“词"是印欧

系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问汉语有没有“词",实际上是在用印欧语“词"的标准来衡量汉语的结构单位。由

于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不同的语言只是采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现实进行编码,因而相互之间可以进行代

码的转换。以“词"为视角考察汉语的结构,自然可以找出相当于“词"的语言现象;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即

使在汉语中找出类似印欧语word那样的“词",它也不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只是一种辅助性的结构单位

,而且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可能会说:这是奇谈怪论,而我们认为这正是汉

语的实际情况。

作为语言的结构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字",没有“词";“词"这个字只是指“意内而言外也"

(《说文》),既与“字"的意思无关,也与现代语言学的word之类的单位无涉。词是《马氏文通》所开创的

汉语语法研究从印欧语中移植进来的一种舶来品,在汉语中没有根基。在这方面论述得最清楚、最科学的是赵

元任(1975,233-234),认为印欧系语言的word(词)这一级单位“在汉语里没有确切的对应物

"。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字"与汉语的句法结构》一文中讨论过,这里不再重复。汉语中没有“词"

,但又有象“词"那样的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词"与“字"的关系。赵元任说“汉语中没

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这“词概念"指的是“音节词"(字)、“结构词"(语法结构单位)之类的

东西,不过我们这里想根据概念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来了解“词概念",并借用赵的论断来讨论“字"与“

词"的关系。“词概念"是无形的,它需要借用一定的物质形式才能表现自己的存在。那么这无形的“词概念

"寄托在哪里?就寄托在“字"的义项和“字"的结合之中,象前述的“图"字的各个义项就隐含着类似印欧

语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功能的词。现在很多语言学家都已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意识到了这一点,认为“多义

项动词应看作不同的词"(马庆株,1989,168),“一个字可以代表不相干的若干词“(孙景涛,1

986,32)。但“字"的意义范围是模糊的,连续的,而义项是对模糊的、连续的义域进行离散化分析的

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字典对同一义域的不同处理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这可以从一个侧面

说明“词"不能代表“字"而成为汉语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

“字"通过结合而构成的字组(特别是其中的固定字组),其作用大体相当于一个“字"。这是汉语在演

变中为减少“字"的数量而又要保持和丰富语言的表达能力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自我调整,以使保留下来的“

字"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编码功能。象表示“黑色"意思的“字"在上古时期有98个之多(张永言,1

984),现在常用的只留下“黑"等少数几个字,通过与有关字的结合构成字组去表达各种与“黑色"有关

的意思。这种增加“字"的长度以减少“字"的个数的自我调整的客观效果是为词概念找到了一种较为客观的

表现形式,这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复音词"。如果说,一个“字"中可以隐含着几个不同的“词",那么“

字组"就可以以“字"的某一个义项或语义特征为基础把语言中与此有关的“字"拉过来,彼此相互注释,相

互限制,构成一个语义明确、功能相对单纯的“复音词",使原来隐含在义项中的词概念明确化和离散化。如

果仍以前述的“图"字为例,那么,“地图、版图、海图、挂图"等是“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

《周礼·夏官·职方氏》)中的“图"的意义的复音化和语词化;“图案、图像、图形、草图、按图索骥"中

的“图"是描绘出或印出的形象"(《玉篇》:“图",画形也")这一意义的散离化和复音化;“图存、图

谋、徐图、雄图"等则是“图"的思虑、谋划"意义(《说文》“画计难也")的具体化和语词化;“贪图、

妄图、希图、试图、企图"等是“图"的“设法对付、谋取"义的明确化,等等。这样,字组中的“字"通过

相互注释、相互限制就使“字"的广泛而模糊的含义比较明确和离散,隐含在义项中的“词"也由潜在而变为

现实,以往把复音词的大量产生归因于语音的简化,认为是为了避免同音的干扰而创造复音词。这两者之间可

能有联系,但不一定有直接的、内在的联系,近代北方话的发展可以为这一论断作出明确而有力的注释。吕叔

湘(1963,21)在谈到这一点的时候明确提出:“北方话的语音面貌在最近几百年里并没有多大变化,

可是双音词的增加以近百年为最甚,而且大部分是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有关的所谓‘新名词’。可见同音

字在现代主要是起消极限制作用,就是说,要创造新的单音词是极其困难的了。"复音词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恐

怕需要从减少字数而增强保留下来的字的编码能力的关系中去理解,它是我们探索汉语语义发展规律的一条重

要途径;同音字的大量产生是这一过程所产生的“果",不是“因"。

“词"不管是寄托在“字"的义项之中也好,还是通过“字"的结合而形成的复音词也好,都得以“字"

为基础;没有“字",就不会有“词",这或许可以成为对赵元任的“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

,‘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的一种注释。不过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通

过这些办法找出来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词不是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原则的区别。

第一,印欧系语言的word受句法一致关系的支配,因而其语法功能是有定的,可以据此进行名词、动词、

形容词的划分,而汉语的词以语义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则无关,因而它的句法功能,妙

用“主语一谓语"框架的结构标准来徇,是无定的,无法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汉语的“词"的语法功能还得

以语义为基础去分析,不能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混为一谈。第二,从结构上说,word在印欧系语言中是一种离

散的、现成的结构单位,与语素、词组的界限大体上是清楚的:语素没有重音,词只能有一个重音,而词组则

有几个重音,而汉语中散离的、现成的结构单位是“字",而不是词(吕叔湘,1964,45),“字"与

“词"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个“字"中隐含着几个词固然难以确定,就是依据“字"的组合而构成的“字

组"(词),它与“字"的界限也是模糊的,呈连续的分布状态。汉语的结构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对一的对应,我们如以此为视角,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字"和“词"之间的连续

统(continum)。请比较:

(附图 [图])

这里只分析到二字组。三字组(“红通通")、四字组(“稀里哗啦")由于涉及到其他一些问题,这里

从略。“看书"作为一种非词的二字组放在这里,以便比较。着眼于“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

对应的结构格局,就可以发现“词"的语音形式的一种连续统式的分布,如果把方言中的所谓z变韵,d变韵,

嵌1词之类的现象都收集起来进行分析、排比,在这个连续统中还可以插入其他的类型。根据这种连续统式的

分布状态,“字"与“词"的关系或许可以概括为如下的规律:字组(这里含单字,把它看成为一种特殊类型

的字组)越短,它的语义越广泛、模糊,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多,因而它的语义功能也就越复杂,可能代

表的词也就越多;反之,如果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越长,则它的语义越明确,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少,语

义功能、句法功能也就越单纯,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长字组只能有一个意义、一种功能。这种字组

的长度与语义功能、句法功能的明确性的反比关系顺着连续统而渐次发生变化,这也是汉语的“词"难以确定

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两方面的区别足以说明,汉语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实际上不是一种性质的结构单位:word受句

法一致关系及其相关规则的支配,而汉语的词则受语义规律的制约;把由“字"的结合而构成的“词"叫做“

字组"或“固定字组",恐拍比叫做“词"更确切、更合适。不过“词"这个概念现在已颇为流行,可以因循

旧贯,因为重要的是“确定介乎音节词(指“字"--笔者)和句子之间的那级单位是什么类型的,至于把这

些类型的单位叫做什么,应该是其次考虑的问题"(赵元任,1975,240)。

汉语的“词"以表义性的“字"为基础,没有“字"也就不会有“词",不管是认字的还是不认字的,都

知道“字"是什么东西,而“词"则是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之后才能掌握的结构单位。赵元任说“字"是中国

人心目中的“中心主题",而“词"则是在许多不同意义上的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是非常正确的。什么是

“中心主题"?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语言的结构本位。汉语是一种以“字"为结构本位的语言,语言研

究如果能紧紧扣住这种结构本位,并以此为基础吸收国外语言学中于我有用的理论和方法,就能使汉语的研究

水平向前发展一大步,其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五·四"前后开始的汉语音韵研究和方言研究。高本汉在研究汉

语音韵时没有偏离“字"这一结构本位,而是用历史比较法、内部拟测法这些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来改进这种

结构本位的研究,因而为汉语音韵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时期(徐通锵、叶蜚声,1980,1981)。汉语

方言的调查和研究兴起于结构语言学的兴盛时代,而其奠基人就是结构语言学派的权威学者赵元任,但是他没

有照搬结构语言学的语言调查的理论和方法,而一切以“字"为基础,并于二十年代编成《汉语方言调查表》

;有了这个字表,我们就能照字记音,进行方言结构规律的研究。直至今天,这本字表仍旧是我们进行汉语方

言调查和方言研究的一本必不可少的手册。方言连读变调的研究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也是以“字"

为单位进行研究的,讲“二字组"“三字组"的连读变调,从来不说“语素与语素"的连读变调。这种以“字

"为基础的理论和方法使汉语方言的研究取得了开创性、突破性的进展。这些领域虽有很多争论的问题,但从

来没有发生过要不要以“字"为基础的争论,这说明它们的研究方向没有偏离汉语的结构本位,因而其研究成

果都比较成熟。语法研究的情况截然相反,它抛弃了“字",而以印欧语类型的词为基础,这就偏离了汉语的

结构本位,因而引起了一系列问题的争论。

三、以词、语素为结构单位的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

汉语的语法研究为什么会偏离“字"这种结构本位?这与学术研究的传统和语言研究对象的变化都有密切

的关系。传统的汉语研究以“字"为本位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不研究语句的结构;以书面语为研究对象,

而不管在魏晋时期就已开始发展起来的、与文言文不一致的口语。这两点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距离越来越大。鸦

片战争以后,社会要求言文一致,要求研究一直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文,“所望吾国好学深思之士,

广搜各国最近文法之书,择取精义,为一中国文法,以演明今日通用之言语"(孙中山,1918)。社会发

展的客观需要和我们自己又没有相应的研究传统,就只能到印欧系语言的研究中去找理论、找方法,因而从《

马氏文通》开始的中国语法学就用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来观察汉语,使汉语研究中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

语的眼光"。

什么是“印欧语的眼光"?朱德熙(1985)认为它就是“把印欧语所有而为汉语所无的东西强加给汉

语"。但是,什么是“有"?什么是“无"?这里没有一种客观的鉴别标准,不同的人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理

解。所谓“眼光",实质上就是观察语言结构的一种宏观的观察点,与编码的特定视角有关,因此确定“眼光

"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语言的结构常数或结构关联的基点。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常数“1"在句法层面,由“1个

句子=1个主语×1个谓语"的“1"控制着整个语言的结构(徐通锵,1991,56-59),因此“印

欧语的眼光"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的“主语-谓语"的结构框架和与此相联系的名词

、动词、形容词的划分。汉语研究舍“字"而取“词",实质上就是要以这一套理论体系为观察点来改造汉语

的结构,使之适合于印欧系语言的结构框架。《马氏文通》开始形成了这种“眼光",但由于它与语言事实有

矛盾,因而其后不久人们又想摆脱这种“眼光"束缚陈承泽,1922,14)。汉语的语法研究就是在这种

束缚和反束缚的矛盾和竞争中发展的,而矛盾和竞争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处理词和与此相关的问题。《马氏文

通》是字、词并用,“字"指结构单位,而用“词"指结构单位的功能,说明它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汉语研

究的影响。完全抛弃“字"而改用“词",始自黎锦熙(1924,2-3)的《新著国语文法》,认为“文

法中分别词类,是把词作单位;不问他是一个字或是几个字,只要是表示一个观念的,便叫做词",“词就是

说话的时候表示思想中一个观念的‘语词’。"从此以后,“字"就被逐出语言的研究,清除了用“印欧语的

眼光"来观察汉语的一个障碍。为什么“《新著国语文法》的英文法面貌颇浓厚、颇狰狞"(黎锦熙在解放后

为该书写的序言)?这与“词"观念的确立是相互呼应的。这些研究在方法论上偏重于模仿,不大注意汉语本

身的特点,难以满足汉语研究的需要,因而在三十年代引发出一场文法革新问题的讨论,强调汉语特点的研究

。这次讨论很有价值,是试图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的一次尝试,虽然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成熟,“摆

脱"的意识也还比较薄弱,没有找到解决词类问题和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的办法,但为四十年代的汉语

语法研究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和思想准备。四十年代以王力、吕叔湘和高名凯为代表的汉语语法研究比较强调汉

语的特点,在某些方面已经突破了“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而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这主要是:句法结构的

研究已突破印欧语的动词中心说,分出名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和动词谓语句三种类型;在动词谓语中提炼

出连动句和兼语句,突破了印欧语的句子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定式动词的结构格局;词类问题的处理也已根

据汉语的特点出现了一些松动的办法;比较强调句法语义的研究,等等。当然,每本著作的情况不完全相同,

但这些想摆脱印欧语语法理论束缚的趋向是有积极意义的。五十年代的语法研究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主宾

语问题的讨论,一件是词类问题的讨论。这两次讨论都主张根据汉语的特点用新兴的结构分析法来研究汉语,

反对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特别表现在词类问题的讨论上),反对语言分析中的语义标准

。这些对促进汉语的研究很有意义,避免简单地用汉语的事实给西方的语法理论作注释,不过在反对用“印欧

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结构这一点上却有一些讽刺意味,因为它批判了这一种“印欧语的眼光"(例如汉语实

词因没有形态变化而不能分类),却为另一种“印欧语的眼光"的流行和发展开辟了前进的道路,或者说,在

批判表层的“印欧语的眼光"的过程中却又深化了深层的“印欧语的眼光"。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谓

语中心,这是对印欧系语言动词中心说的一种改进,“连动"和“兼语"统一为“连谓",使句子的结构更符

合“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中的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的标准。第二,用语素代替词号作为汉语语法结构

的基本单位,把汉语完全纳入结构语法的框架中去研究。这恐怕是“印欧语的眼光"的一种更深沉、更本质的

反映。如果说“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那么汉语中不仅没有语素这种单位,而且连这种概念

也没有。可能有人会说,“字"就是语素。否!它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言现象。第一,语素基本上是一种线

性结构,不含非线性的因素:不能有重音,不是语言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即使是词根,没有相应词缀

的配合,也无法实现编码的功能;ablaut之类的元音变换(如bring-brang-brung中的i-a-u)是非线性的,但很

难把这种“变换"看成为语素,ia模式分析这类问题的失败经验(hockett,1945,99-105)已为

此作出了充分的反面说明。和语素相反,“字"是一种非线性结构:“字·音节·意义(概念)"之间存在着

强制性的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声调的使用使得同样复杂程度的单位占比较短的时间"(赵元任,1973,

93),“字"是汉语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第二,语素的功能单纯,只是词的结构要素或表示词的某

种特定的句法功能,而“字"是汉语结构的枢纽,是语音、语汇、语义、语法的交汇点,因而是各个层面的基

本结构单位。第三,一个“字"中可以包含若干个不同的词,而语素绝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构。“字"与语素实

际上是不能进行类比的两个不同类型的范畴。把语素作为汉语语法的基本结构单位,实际上就是把汉语中不存

在的东西作为结构单位,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语法体系可能很精致,但不实用,与汉语的实际状况有很大

的距离。我们这里对五十年代以来的“印欧语的眼光"问题之所以讲得比较多,就是因为这涉及那些反对“印

欧语的眼光"的学者的“印欧语的眼光"。我们从学习语言学的第一天起就在接受印欧系语言理论和方法的熏

陶,对“印欧语的眼光"已经习以为常,不是主观上想摆脱就能摆脱得了的。我们非常反对汉语研究中的“印

欧语的眼光",但在评述“五·四"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时却是用这种“眼光"来分析有关的问

题的(徐通锵,叶蜚声,1979),因而分寸的掌握不大准确。朱德熙是反对“印欧语的眼光"最有力的一

位学者,但他对汉语的语法结构的看法却打有很深的“印欧语的眼光"的烙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

们现在在这里批评某些传统观念,很可能我们自己也正在不知不觉中受这些传统观念的摆布。这当然只能等将

来由别人来纠正了,正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朱德熙,1985)。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自然

也同样适用于本文的分析。

前面简要的历史回顾说明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由于它的影响和干扰,

我们就难以根据汉语的特点而进行独立的研究,只能是“外国的理论在那儿翻新,咱们也就跟着转。这不是坏

事,问题是不论什么理论都得结合汉语的实际。可是‘结合’二字谈何容易。机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适履的事情

不是没有发生过"(吕叔湘,1986)。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用来分析印欧语,固然可以得心应手,而用

来研究汉语就会捉襟见肘,矛盾重重,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在“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下的词类划分以及

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结合"中的最大难题,《马氏文通》以来的语法论争基本上就是围绕

着这条轴线展开的。为什么?因为汉语以“字"为本位的结构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犹如南辕北

辙,难以调和。语言学家虽然想了很多办法,提出各种各样的假设,其中包括汉语语法的结构本位,但都难以

调和两类语言在结构上的矛盾而实现“结合、的目标。《马氏文通》用“字"研究词法,用“词"研究句法,

由于这里的“字"对等于印欧系语言的word,所以是一种以词为本位的语法研究(邵敬敏,1990,51)

。《文通》凭语语义分词类,由于“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以何如耳",因而无法

解决词类以及它和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此路不通,黎锦熙(1924,6,29)主张以句为本位来解决这

个难题,提出“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位置、职务,才能

认定这一个词是属于何种词类:这是国语文法和西文法一个大不相同之点。所以本书以句法为本位,词类多从

句的成分上分别出来",并把这些论述概括为“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著名论断。这里虽然已经发现

汉语与印欧语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但还是依照这种理论来研究汉语,给词分类。句本位在印欧系语言的研究

中是成立的,只要抓住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语-谓语"这种封闭性的结构就可以进行词类和它与句子成分

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但在汉语中这种理论是不成立的,因为汉语的句子是一种开放性的结构,一个句子能否成

立,不决定于有无“主语"或“谓语",也不决定于是一个“主语"和“谓语"还是几个“主语"和“谓语"

,而决定于一个事件的话题的相对完整的叙述(徐通锵,1991,1994),因而无法把它纳入“主语-

谓语"的封闭性结构框架中去研究。语言学家发现这种理论-不能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二不能解决词类与句

子成分之间的关系问题,只能放弃,另探新路。五十年代以后汉语语法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朱德熙,他用结

构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汉语语法,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他没有在结构本位问题上发表过明确的意见,

但从他的研究实践来看,前期偏重于语素,认为它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词、词组、句子等都只是语素的

不同层次的序列;后期在理论上偏重于词组,认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可以以词组的结构规则为“纲"来研究汉语的语法(朱德熙,1982,1985),后来人们把这一思想明

确地概括为词组本位,陆俭明(1992,127)还从四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释。语素有没有成为一

种“本位",作者没有说,学术界也无评论,我们也不必给它安上一顶“本位"的帽子,但语素在朱德熙的理

论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至于“词组本位"的理论,它的是非曲直应该放到汉语

语法研究的发展历史中去考察。它是在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以及它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

之后提出来的一种新的理论假设。朱德熙想用这一理论来解决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的矛盾:既要保持“主

语一谓语"的结构框架,又要排除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为此,他提出汉语语法的两大特点:

第一,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不像印欧语那样一一对应(名词和主宾语对应,动词和谓语对应,形容

词和定语对应,副词和状语对应),而是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对应(如动词和形容词不仅可做谓语,而且可以做

主宾语……);第二,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和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这种一致性“还特别表现在主谓结

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句子,不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子句",“汉语的主谓结构

实际上也是一种词组,跟其他类型的词组地位完全平等"(朱德熙1985,8)。这两个特点,以“二"为

体(本位),以“一"为用,这样汉语句法结构的分析就可以限制在词组的层次上,只要分析“主谓"“述宾

"“述补"“偏正"“联合"这些词组的结构就行,词类的划分也是以此为基础考察它的分布,不必考虑它与

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是朱德熙的语法理论的一个发展,1982年的《语法讲义》还把能否“作谓语"“

作定语"作为划分形容词的一个标准,而到1985年的《语法答问》由于考虑到汉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

系是一对多的错综“对应",不能不放弃这种句法功能的标准,不然,“由于百分之八九十的动词和形容词可

以做主宾语,能够做定语的名词百分比更高",就会陷入“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词无定类的泥潭。

朱德熙的词组本位理论在理论上是能够自圆其说的,但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本质,因而能够运用的范围很

窄。汉语句法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开放性,与印欧系语言以一致关系为标志的封闭性的主谓结构形成鲜明的

对照。词组本位不仅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开放性,而且还进一步把封闭性的句子结构缩小到词组的结构,

这就使语法研究的路子越走越窄,难以分析汉语以开放性为特点的句法结构。其次,朱德熙所说的汉语语法的

两大特点实际上都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而得出来的结论,因为印欧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

关系是一对一的对应,以此为准,汉语的“对应"就是一对多。一对一的对应是语言结构规律的反映,而一对

多的所谓“对应",这里只能说不存在规律,不成规律的东西自然也就不能成为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马氏

文通》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一大弊病就是要在这种不存在规律的地方找规律。总之,词组本位象词本位、句

本位那样,仍旧不能把握汉语语法结构的脉络,难以有效地解决语法研究中的问题。

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汉语的语法研究一方面抛弃汉语特有的结构本位--“字",而另一方面

却又在“印欧语的眼光"的支配下寻找它的本位,从语素、词、词组到句子,差不多各级“本位"都试过了,

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说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适用于印欧系语言的研究,拿来研究汉语,由于语言

的普遍特征,在某些狭窄的领域内可能适用,但无法解决汉语研究的基本问题。一种语言的结构本位只能有一

个,语音、语义、语汇和语法的研究都得以它为基础,不可能是一个领域一个“本位"。汉语的研究还得继承

我们自己的传统,以字为“本位",研究句法的结构规则。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吸收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

,不需要实现普通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与汉语实际的结合,而是说在“吸收"和“结合"的时候必须以汉语的

结构本位--“字"为基础,因我之需,为我所用,不要因“印欧语的眼光"的干扰而把汉语“结合"到印欧

系语言理论中去研究。研究汉语的方法论原则还得立足汉语,参照科学思潮的发展,在汉语的研究中提炼相应

的理论和原则,“张冠李戴"式的研究恐怕很难解决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难题。

四、“字"本位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前面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了“字"与汉语结构的关系,但要真正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还得弄

清楚“字"与语言研究方法论的关系。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语言的规则归根结蒂都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不同语言的差异主要是因编码视角的

不同而形成的接受投射方式的差异。汉语以“字"为结构本位,其突出的特点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

念"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顽强的表义性;它以“比类取象"为编码的特定视角,直接接受现实规则的投射,

不需经过特殊的形式规则的调整,因而语言范畴与概念范畴一致,与印欧系语言的两类范畴既有联系又有矛盾

的情况很不一样。这些特点决定了汉语研究的独特的方法论,这就是可以在语言规则和现实规则之间建立起对

应的联系,用临摹性(iconisity)原则来描写。

临摹性作为一种明确的方法论原则为时还不长,始自本世纪三十年代peirce的论述,但它的基本精神早就

已经在深刻地影响着语言学家的研究实践,希腊-罗马传统的规定说和约定说之争,我国先秦时期的名实之争

都与这种原则的精神有密切的关系。临摹性原则的基本精神据perice的描述大体上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叫临摹

图像(iconic image),它必须与它所指的事物相似,如相片、塑像、语言中的拟声词;一种叫临摹图像(iconic

diagram),它是符号的系统排列,其中没有一个符号和它所指的东西相似,但是符号之间的关系必须表现它们

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如技术图案、无线电线路等。“语言中成素(element)的次序平行于实际的经验或认识

的顺序"就是peirce用来说明语序规则的临摹性的一句名言,经常为语言学家所引用(据haiman 1980;jakobso

n).peirce的这两类临摹性后来haiman(1985)简化为“成分临摹"和“关系临摹",以此探索语言研究

的方法论。

语言规则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临摹性应该成为语言研究的一种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象汉语这种直接接受现

实规则的投射的语言,临摹性原则应该占据支配地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尽管缺乏理论性的探讨,但在实践中却

始终恪守着临摹性原则,训诂学中“以形求义"和“因声求义"就是这种原则的两种重要的表现方式。“以形

求义"可能因其“形"而归入文字问题,但不要忘记这里的“形"只是求“义"的一种方式。汉字为什么一直

顽强地坚持它的表义性?就是由于它与汉语临摹性的编码原则相适应,是“字"中有“言",可以通过“形"

去研究"“言"(义),是观察“言"的一个窗口,世界上别的任何发展成熟的文字体系都没有这种功能。如

果说,“以形求义"的“形"终究与文字有关,那么“因声求义"的“声"就完全是语言的问题了。为什么可

以通过“声"而能求取“义"?这不是与音义结合的任意性、约定性矛盾吗?不错,有点矛盾。我们过去对音

义结合的任意性的理解有点绝对化,固然,狐立的一个字人们看不出它的音义结合的理据,但如着眼于字族的

结构,那就不难发现同族字中“字"与“字"之间的制约关系,找出理据,使人们有可能去“因声求义"。段

玉裁、王念孙等自觉地运用这种方法,通过“一声之转"的“转"去探求“字"的语义,从而使汉语的语义研

究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性进展。这一事实本身就很能说明这种“因声求义"的原则的重要性和生命力。它是汉语

临摹性原则的一种重要表现方式。这方面的问题太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这里只是借此说明:“

字"中形、音、义三位一体,是汉语临摹性编码的基本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已经基本上把“字"与临摹性原

则的关系说清楚了,现在应该在此基础上研究汉语语句结构规则的临摹性问题,建立语义句法,继承和发展汉

语的研究传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汉语句法研究现在还没有什么基础,但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其基本精神就是

弄清楚句法规则的语义基础,或者说在语言规则中找出现实规则的投射理据。现在这方面有点深度的研究在我

看到的材料中主要有戴浩一(1985)的时间顺序原则(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和石毓智(

1992)关于语义的“±定量"和句法的“±肯定"的关系的论述。时间顺序原则的具体含义是:“两个句

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戴列举了大量事例对此进行了很有启

示性的分析。确实,这是汉语的一条重要的临摹性原则,有很强的解释力。以往的语言学家也发表过类似的意

见,例如洪堡特早就说过汉语的句子跟思想的简单明确的顺序一致是汉语特殊的优点(据robins,1973,36);hai

man(1980,516)也曾依据语序的特点提出“有理据的临摹性"(the iconisity of motivation:"语法规则像拟

声词一样直接表现它的意义。这种临摹性的最清楚的例子就是语序。如果其他的方面都一样,叙述句描写的陈

述次序和它们所描写的事件的次序是对应的。"应该说,汉语是最一贯地遵守这种临摹性原则的语言。戴浩一

的时间顺序原则是对这些论述的改进和补充。这种原则在汉语的研究中很重要,但使用的时候也有一个“度"

,即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戴浩一对这个“度"的解释是:“把动词作为中心参照点,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跟动

词有语义联系的成分",这恐怕不确切,至少是不全面的。先请看下面的两例。

1.槽内的水左冲右突,翻着花,滚着个,激扬飞溅,像暴炒着一串玉珠,风翻着一槽白雪,隆隆声震荡

着山谷。(郑伯伦:《黑龙潭印象》)

2.演员们的出色表演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例1除最后一句“隆隆声震荡着山谷"外,中间的各个“动词"性词语的顺序只代表观察者的思维顺序,

而不代表现实现象的时间顺序,更动其间的次序,句子照样成立,而且意思不变。为什么?因为这里的“主语

"是无生的“槽内的水",时间顺序原则的一个重要条件与“主语"的有生性有关,戴浩一列举的全部例子的

“主语"都是有生性词语,离开了这个条件,“谓语"中即使有若干动词,它们的排列顺序也不一定与现实现

象本身的先后时间顺序一致。例2的“出色表演"和“成功地塑造"虽与时间顺序有关,但在“出色"和“表

演"之间,“成功"和“塑造"之间就与时间顺序不一致,因为只有在“表演"之后才能知其是否“出色",

“塑造"之后才能定其是否“成功"。这种矛盾与说话的时点有关,只有在演出之后才能依照例2的次序排列

,说明汉语的句法分析不能局限于“主语-谓语"的框架,而应引入语境、说-听双方的交际意图之类的内容

,进行实际的语义分析。所以时间顺序原则在接受现实规则投射的时候有一定的语义条件的限制,不能随便扩

大它的使用范围。

石毓智关于“±定量"和“±肯定"关系的分析是临摹性原则的一次成功的运用。“量"是一种重要的语

义特征,可以自由地用数量字或程度字修饰的都是不定量的(前者表离散,后者表连续),反之即为定量的;

不定量的“字"或字组可以加“没"或“不"否定,即既可以用于肯定的结构,也可以用于否定的结构,而定

量的“字"用于“±肯定"就有很大的限制。他根据现实的规则“量大的事物能够长期保持自己的存在,量小

的容易消失"的投射理论研究汉语的“±肯定"的语义规则:语义程度极小的定量“字"只能用于否定结构,

语义程度极大的定量“字"只能用于肯定结构,语义程度居中的不定量“字"才能自由地用于肯定和否定两种

结构中。假定有一组同义系列的“字"或“字组",按其语义程度的大小从左到右排成一个系列(左边的为小

量,右边的为大量),例如:

挂齿 提起 说起 谈论 叙说 诉说 倾诉

这些字组的句法表现可以整理出一个从否定到肯定的连续系列:“挂齿"的语义量小,只用于否定结构,

前面都有表否定的“不"或“没";“倾诉"的语义程度高,只能用于肯定结构,其前不能加“不"或“没"

否定;语义程度居中的“谈论"可以自由地用于肯定或否定的结构;靠近左端的“提起"“说起"经常用于否

定结构,表现在前面加上“不"或“没"说起来更顺口,而靠近右端的“叙说"“诉说"经常用于肯定结构,

如前面加上“不"或“没"否定,说起来比较别扭。我们以往不知道语义和句法之间有什么联系,石毓智的研

究为这种联系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证。另外,这也为同义系列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课题,要求以语义量

的大小排成一个系列,从中比较和研究它们与句法结构的关系。这是一个很有开发前景的新领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句法研究现在还是初步的、零散的,研究的成果也比较粗疏,而且还没有摆脱印欧

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方法论原则在汉语的句法研究中是有生命力

的,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的。我们这样推崇临摹性的研究,这不是我们的主观偏爱,而是根据以“字"为结构

本位的汉语编码方式的特点而得出来的结论。“字"的临摹性必然会引向句法结构规则的临摹性。这是观察汉

语句法结构的一个关键,也是能否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束缚的一条重要途径。自然,要用临摹性原则建立汉

语语义句法的一个完整体系还有一系列原则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结构和“字"的语义分类之间的

关系。结构与分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印欧系语言的“主语-谓语"结构和名词、动词、形容

词的词类划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就是这种依存关系的一个有力例证。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文字、音韵、训诂,没

有语句的结构,自然也就不必对“字"进行分类。汉语研究的客观需要要求我们去解决这个历史上遗留下来的

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如果有了眉目,其他如结构规则、句型、语序、层次、虚字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有定

"“±肯定"之类的问题的解决才有可靠的理论根据。结构框架的问题我们建议采用“话题-说明"(徐通锵

,1991,1994),而其他的问题有待于来日的研究。

附注:

①这里指合音字,北京话比较少见。历史上曾有相当数量的合音字。方言中的变音(包括变声、变韵、变

调)很多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合音的范围。

②代表单音节化的儿化。

③“子"代表轻声,马蒂索夫把这类现象看成为“一个半音节",很有道理(据戴庆厦,1990,3)

④这里代表变调。变调的实质是使两个单字调合而为一,形成一个跟单音节声调相类似的声调(五台,1

986,4)。所以这种类型的例子,从声调看,它相当于一个音节;从声、韵母的组合来看,它是两个音节

。这一类例子把它看成一个音节或两个音节,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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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论文范文第3篇

要真正弄清楚每一种类型的语言结构,还需要弄清楚语言结构单位的性质,因为它凝聚着语言结构的基本特点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印欧系语言是语法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词"。

不同语言之间虽然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普遍特征,但基本结构单位不能“张冠李戴"。近百年来的汉语研究,

特别是其中的语法研究,把“字"逐出语言而代之以词和语素,这在方法论上无异于“张冠李戴",使汉语的

研究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语的眼光"。要摆脱这种“眼光"的束缚,还得从“字"开始,研究它与语言结

构的关系,就汉语论汉语,从中总结相应的理论和方法,以便为汉语的研究探索一条新的途径。

一、“字"和汉语结构的基础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一种语言如何将现实编成“码",使之成为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这与该语言社

团的思维方式有关。印欧语社团的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它的基本精神是抽象和推导,采用下

定义的方法把一个个概念说清楚。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与这种思维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大体的情况是:词对

应于概念,句子对应于判断;概念要接受判断规则的支配,与之相应,词的结构要受特定句法规则的制约,具

有能机械地适应句法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机制,即有特定的形式标志去表示结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推理由

于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语言编码的规则可能与它的关系远一点,

而篇章结构的特点则与它的关系较为密切。

把印欧语的结构基础与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联系起来考察,人们可能不以为然,但只要看一看印

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一论断的根据。现在流行的语法理论首先是古希腊的哲

学家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亚里斯多德的语法理论对后世语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是哲学家首先对语言研究感兴趣?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与特定的编码视角、编码方式有着内在

的联系。希腊语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亚里斯多德根据这种语言的结构特点把现实分为十大范畴:实体(substan

ce)、性质、数量、关系、地点、状态、情景、动作、被动、时间,其中“实体"是本质,其他九个范畴是偶

有的属性(accidents),是用来表述实体的。在逻辑判断的结构中,实体最主要的特征是主体(subject),从逻辑

上说就是主词(subject),别的偶有性范畴都是表述这个主词的,因而是它的宾词(predicate)。句子的结构规

则和逻辑判断相对应,主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主语(subject),能充当主语的词是体词(subsantive word)或

名词;宾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谓语(predicate),能充当谓语的词是动词(包括后来分出来的形容词);主语

和谓语之间由一致关系相联系。这一逻辑理论体系以希腊语的结构为根据,而它又反过来成为印欧系语言的语

法理论的基础。有人说,亚里斯多德如果说的是另一种不同于希腊语结构的语言,他就会创立另一套逻辑理论

体系,这很有道理。Lyons(1979,270-274,334-344)曾对上述问题进行过具体的分析,读者可以参看。总之,

这一理论体系抓住了印欧系语言编码机制的核心,因而它的基本精神一直延续到现在。由一致关系相联系的“

主语-谓语"结构是这一语法理论体系的“纲",构成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词的结构和功能都只是这个“

纲"上的“目",一切特点都受这个“纲"的控制。比方说,词的句法活动范围与句法结构位置存在着规律性

的联系,因而功能单纯,可以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是名词,谓语位置上的是动词,定

语位置上的是形容词,等等);由于一致关系的要求,词的结构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一套能随句法结构位置的变

化而变化的形态体系和词根加前、后缀构词的派生法构词体系(徐通锵,1991,56-59)。这些特点

概括起来就是:句子是一种封闭性的结构,只要是一致关系所联系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子;句法结构单位的

语法特征突出,无论是构词、变词还是造句,都可以用一定的语法规则加以控制。

汉语的编码机制与印欧系语言不同,因为汉人的思维方式不同于印欧语社团那种以概念、判断、推理为基

本形式的三段论,而是一种“比类取象"的过程。“象"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哲学概念,指现实现象,“圣人有

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传·系辞上》)。每一种“象"都同某一类实

体相联系,既表征实体本身的特征,也表征实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并通过关系来确定实体的性质。解释“象"

的方法多取定义式的说明,如“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锐而高,峤;卑而大,扈"(《尔雅·释山》

),而解释“象"与“象"之间的关系大多不用判断性的定义,不用推导,而用比喻,一种“象"通过与另一

种差别很大的“象"的比较,找出共性,把握实质,即在不说出“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的情况下去把握

“象"的本质,古人所说的“援物比类"就包含这种意思(王前,刘庚祥,1993)。如果以印欧语社团的

思维形式为参照点,那么汉语的“象"大体上相当于概念,而“援物比类"的“比类"则相当于推理;这里没

有与判断相当的思维单位,这可能是汉语的句子结构根本不同于印欧语句子的结构的一个深层原因。下面为了

便于理解和行文,“象"仍以概念名之。以这种思维形式为编码的基础,汉语的结构基础自然会产生一系列不

同于印欧语结构的特点。和“象"相对应的语言形式是“字",和“比类"的思维形式相对应的是“因字而成

句"(《文心雕龙》)的句。由于汉语中没有相当于印欧语的“判断"那一级的思维形式,因而在“因字而成

句"时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的限制,可以自由地、开放性地表述所要表达的意思,使句子呈现出一种开放性的

特点,不象印欧系语言的句子必须限制在一致关系的框架之内。

“字"是汉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构单位,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不同,具有自己一系列特有的特点

。这可以概括为:结构简明,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字"的结构简单而明确,是一个以“1"为基础

的“1×1=1"的层级体系,或者简单地说,它是表达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个音节,形成“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一对应的结构格局(徐通锵,1991)。这是汉语的结构基础,各个结构层面(

语音、语义、语汇、语法的结构特征都交汇于此,因而每一个层面的研究都得以“字"为基础。正由于此,“

字"的含义广泛,所指模糊而不定,既可以指它的书写形体(如“说文解字"),也可以指一个音节(“吐字

清楚"“字正腔圆"),还可以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如《文心雕龙》的“因字而成句,积句而成章"

等),甚至还可以兼指以上各项内容。总之,“字"在它的简单的结构中隐含着复杂的内容,过去把它仅仅看

成为一种文字单位是没有根据的。其次,作为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它缺乏印欧语的“词"那样的语法特

征,既没有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也没有表示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因而其语法功能模糊而隐蔽,

无法根据特定的句法模式进行功能性的分类。例如“图"字,根据《汉语大字典》提供的线索,它有12个义

项,其中有些义项的功能相当于印欧语的名词(地图、版图),有些相当于动词(绘画、描绘;思虑、谋划等

),有的相当于形容词(图片、图像)。应该把“图"归入哪一个词类?很难说。汉语的词类问题所以一直得

不到有效的解决,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第三,和“语法功能模糊"这一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字"有顽强

的表义性,这恐怕是“字"的一种本质特点,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内在结构基础。这一点人们颇多疑虑,需要

在这里进行一些重点的分析。

“字"的表义性特征以往多注意形声字之类的结构,缺乏语言的分析,这或许是把“字"归结为文字问题

而产生的一种不良结果。形声字代替假借字而成为汉语最重要的一种书写形式,固然可以从一个侧而反映“字

"的表义性的语言特点,不过它究竟是一个文字问题,不宜作为根据来证明“字"的表义性。汉语中借字(借

词)的命运与印欧语系语言的借词很不一样,可以从侧面说明“字"的表义性特点。

借词是音、义都借自外语的词,是两种语言相互接触的产物。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在社会生活中出现

了大量新事物和新概念,表达这些事物和概念的外语词也渗入汉语,这样就发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语言的碰撞

和矛盾。汉语一直采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对待外来词的“入侵",尽可能采用意译法,只借用其

概念而扬弃它的语音构造和语素组合成词的那种语法构词规则,坚持“字"的表义性;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

意译化方法,就暂时采取音译,而后再换之以意译,象telephone由“德律风"而改为“电话",microphone

由“麦克风"而到“扩音器",band由“版克"到“银行",cement由“门汀、士敏土"而“水泥",piano

由“披亚诺"而“钢琴"等等,都是先音译后意译的具体例子。《辞源》出版于1915年,吸收西方语言的

外语词计2431条;《辞海》出版于1937年,吸收外语词计12879条。根据耿军(1990)的统

计,大体情况如下:

《辞源》

借 词 305 12.56%

专 词 1187 48.82%

意译词 939 38.62%

《辞海》

借 词

5218 40.51%

专 词

意译词 7661 59.48%

“专词"指人名、地名等,必须音译。意译词的比重,《辞海》明显高于《辞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

映汉语社会对外来词的改造方向。有些难以意译的外来词就尽可能设法进行汉语化的表义性改造。印欧语的词

是多音节的,汉语往往就只取其第一个音节,再配以一个加上意符的汉字,使之汉语化,这里尤以化学名词最

为突出,例如,Magnesium(镁),Natrium(钠)等等。这种汉语化的改造办法由来已久。汉、魏、晋、南北

朝时期,佛教传入我国,由于翻译佛经的需要,汉语从梵语和中亚的一些“中介语"(如吐火罗语等)借入大

量词语,由于语词结构上的矛盾,汉语就对它们进行了汉语化的改造。如“佛"借自梵语,原文为buddha,音

译为佛陀、佛驮、浮图…,bud-仅为其中的一个音节,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由于“佛陀"之类的音译词不合汉

语“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意义"的强制性对应习惯,不利于复音词的构成,汉语社会就把buddha这个词的

意思归入bud-这个音节,译为“佛",使之汉语化,尔后再以此为基础造出“佛土"“佛法"“佛像"“佛身

"“佛经"“立地成佛"之类的字组,使之消除外来的痕迹。这是汉语改造外来词,使之意译化的一种重要方

法。上述这些方法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坚持“字"的表义性,反对把它降格为一个纯粹音化的符号。这是汉

语为使外语的结构适应自己的结构特点而进行的一种调整。印欧系各语言之间的借词由于语言结构类型的一致

,因而借用很自由,基本上只需要进行字母的对应转写就可以把另一种语言的词借进来,不需要进行原则的调

整。这与汉语的意译化方法相比较具有天壤之别。汉语的特点就是在这种不同类型语言的结构撞击中显现出来

的,这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义"在汉语结构中的地位。汉字的发展始终坚持它的表义的趋向(王宁,19

91,73),这正是它适应汉语的结构特点的反映。汉字忠实地记录了汉语的结构。所以,“字"的一个基

本特点就是它的表义性,这是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基础,也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汉语的研究

应该以“字"为基础去探索它的结构。

前面的比较与分析说明,印欧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词"和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字"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原

则的差异,其集中的表现是:“词"的突出特点是它的语法性,受一致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结构规则的支配

,而“字"的突出特点是一个音节和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它的顽强的表义性。基本结

构单位是语言结构的最活跃的细胞,它们之间的差异正是不同类型的语言具有不同结构特征的集中体现,我们

应该循此去研究语言的结构,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二、汉语中的“字"和“词"

“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那还有没有词?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回答。“词"是印欧

系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问汉语有没有“词",实际上是在用印欧语“词"的标准来衡量汉语的结构单位。由

于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不同的语言只是采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现实进行编码,因而相互之间可以进行代

码的转换。以“词"为视角考察汉语的结构,自然可以找出相当于“词"的语言现象;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即

使在汉语中找出类似印欧语word那样的“词",它也不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只是一种辅助性的结构单位

,而且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可能会说:这是奇谈怪论,而我们认为这正是汉

语的实际情况。

作为语言的结构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字",没有“词";“词"这个字只是指“意内而言外也"

(《说文》),既与“字"的意思无关,也与现代语言学的word之类的单位无涉。词是《马氏文通》所开创的

汉语语法研究从印欧语中移植进来的一种舶来品,在汉语中没有根基。在这方面论述得最清楚、最科学的是赵

元任(1975,233-234),认为印欧系语言的word(词)这一级单位“在汉语里没有确切的对应物

"。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字"与汉语的句法结构》一文中讨论过,这里不再重复。汉语中没有“词"

,但又有象“词"那样的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词"与“字"的关系。赵元任说“汉语中没

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这“词概念"指的是“音节词"(字)、“结构词"(语法结构单位)之类的

东西,不过我们这里想根据概念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来了解“词概念",并借用赵的论断来讨论“字"与“

词"的关系。“词概念"是无形的,它需要借用一定的物质形式才能表现自己的存在。那么这无形的“词概念

"寄托在哪里?就寄托在“字"的义项和“字"的结合之中,象前述的“图"字的各个义项就隐含着类似印欧

语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功能的词。现在很多语言学家都已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意识到了这一点,认为“多义

项动词应看作不同的词"(马庆株,1989,168),“一个字可以代表不相干的若干词“(孙景涛,1

986,32)。但“字"的意义范围是模糊的,连续的,而义项是对模糊的、连续的义域进行离散化分析的

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字典对同一义域的不同处理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这可以从一个侧面

说明“词"不能代表“字"而成为汉语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

“字"通过结合而构成的字组(特别是其中的固定字组),其作用大体相当于一个“字"。这是汉语在演

变中为减少“字"的数量而又要保持和丰富语言的表达能力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自我调整,以使保留下来的“

字"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编码功能。象表示“黑色"意思的“字"在上古时期有98个之多(张永言,1

984),现在常用的只留下“黑"等少数几个字,通过与有关字的结合构成字组去表达各种与“黑色"有关

的意思。这种增加“字"的长度以减少“字"的个数的自我调整的客观效果是为词概念找到了一种较为客观的

表现形式,这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复音词"。如果说,一个“字"中可以隐含着几个不同的“词",那么“

字组"就可以以“字"的某一个义项或语义特征为基础把语言中与此有关的“字"拉过来,彼此相互注释,相

互限制,构成一个语义明确、功能相对单纯的“复音词",使原来隐含在义项中的词概念明确化和离散化。如

果仍以前述的“图"字为例,那么,“地图、版图、海图、挂图"等是“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

《周礼·夏官·职方氏》)中的“图"的意义的复音化和语词化;“图案、图像、图形、草图、按图索骥"中

的“图"是描绘出或印出的形象"(《玉篇》:“图",画形也")这一意义的散离化和复音化;“图存、图

谋、徐图、雄图"等则是“图"的思虑、谋划"意义(《说文》“画计难也")的具体化和语词化;“贪图、

妄图、希图、试图、企图"等是“图"的“设法对付、谋取"义的明确化,等等。这样,字组中的“字"通过

相互注释、相互限制就使“字"的广泛而模糊的含义比较明确和离散,隐含在义项中的“词"也由潜在而变为

现实,以往把复音词的大量产生归因于语音的简化,认为是为了避免同音的干扰而创造复音词。这两者之间可

能有联系,但不一定有直接的、内在的联系,近代北方话的发展可以为这一论断作出明确而有力的注释。吕叔

湘(1963,21)在谈到这一点的时候明确提出:“北方话的语音面貌在最近几百年里并没有多大变化,

可是双音词的增加以近百年为最甚,而且大部分是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有关的所谓‘新名词’。可见同音

字在现代主要是起消极限制作用,就是说,要创造新的单音词是极其困难的了。"复音词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恐

怕需要从减少字数而增强保留下来的字的编码能力的关系中去理解,它是我们探索汉语语义发展规律的一条重

要途径;同音字的大量产生是这一过程所产生的“果",不是“因"。

“词"不管是寄托在“字"的义项之中也好,还是通过“字"的结合而形成的复音词也好,都得以“字"

为基础;没有“字",就不会有“词",这或许可以成为对赵元任的“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

,‘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的一种注释。不过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通

过这些办法找出来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词不是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原则的区别。

第一,印欧系语言的word受句法一致关系的支配,因而其语法功能是有定的,可以据此进行名词、动词、

形容词的划分,而汉语的词以语义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则无关,因而它的句法功能,妙

用“主语一谓语"框架的结构标准来徇,是无定的,无法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汉语的“词"的语法功能还得

以语义为基础去分析,不能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混为一谈。第二,从结构上说,Word在印欧系语言中是一种离

散的、现成的结构单位,与语素、词组的界限大体上是清楚的:语素没有重音,词只能有一个重音,而词组则

有几个重音,而汉语中散离的、现成的结构单位是“字",而不是词(吕叔湘,1964,45),“字"与

“词"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个“字"中隐含着几个词固然难以确定,就是依据“字"的组合而构成的“字

组"(词),它与“字"的界限也是模糊的,呈连续的分布状态。汉语的结构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对一的对应,我们如以此为视角,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字"和“词"之间的连续

统(continum)。请比较:

(附图 [图])

这里只分析到二字组。三字组(“红通通")、四字组(“稀里哗啦")由于涉及到其他一些问题,这里

从略。“看书"作为一种非词的二字组放在这里,以便比较。着眼于“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

对应的结构格局,就可以发现“词"的语音形式的一种连续统式的分布,如果把方言中的所谓Z变韵,D变韵,

嵌1词之类的现象都收集起来进行分析、排比,在这个连续统中还可以插入其他的类型。根据这种连续统式的

分布状态,“字"与“词"的关系或许可以概括为如下的规律:字组(这里含单字,把它看成为一种特殊类型

的字组)越短,它的语义越广泛、模糊,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多,因而它的语义功能也就越复杂,可能代

表的词也就越多;反之,如果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越长,则它的语义越明确,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少,语

义功能、句法功能也就越单纯,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长字组只能有一个意义、一种功能。这种字组

的长度与语义功能、句法功能的明确性的反比关系顺着连续统而渐次发生变化,这也是汉语的“词"难以确定

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两方面的区别足以说明,汉语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实际上不是一种性质的结构单位:word受句

法一致关系及其相关规则的支配,而汉语的词则受语义规律的制约;把由“字"的结合而构成的“词"叫做“

字组"或“固定字组",恐拍比叫做“词"更确切、更合适。不过“词"这个概念现在已颇为流行,可以因循

旧贯,因为重要的是“确定介乎音节词(指“字"--笔者)和句子之间的那级单位是什么类型的,至于把这

些类型的单位叫做什么,应该是其次考虑的问题"(赵元任,1975,240)。

汉语的“词"以表义性的“字"为基础,没有“字"也就不会有“词",不管是认字的还是不认字的,都

知道“字"是什么东西,而“词"则是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之后才能掌握的结构单位。赵元任说“字"是中国

人心目中的“中心主题",而“词"则是在许多不同意义上的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是非常正确的。什么是

“中心主题"?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语言的结构本位。汉语是一种以“字"为结构本位的语言,语言研

究如果能紧紧扣住这种结构本位,并以此为基础吸收国外语言学中于我有用的理论和方法,就能使汉语的研究

水平向前发展一大步,其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五·四"前后开始的汉语音韵研究和方言研究。高本汉在研究汉

语音韵时没有偏离“字"这一结构本位,而是用历史比较法、内部拟测法这些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来改进这种

结构本位的研究,因而为汉语音韵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时期(徐通锵、叶蜚声,1980,1981)。汉语

方言的调查和研究兴起于结构语言学的兴盛时代,而其奠基人就是结构语言学派的权威学者赵元任,但是他没

有照搬结构语言学的语言调查的理论和方法,而一切以“字"为基础,并于二十年代编成《汉语方言调查表》

;有了这个字表,我们就能照字记音,进行方言结构规律的研究。直至今天,这本字表仍旧是我们进行汉语方

言调查和方言研究的一本必不可少的手册。方言连读变调的研究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也是以“字"

为单位进行研究的,讲“二字组"“三字组"的连读变调,从来不说“语素与语素"的连读变调。这种以“字

"为基础的理论和方法使汉语方言的研究取得了开创性、突破性的进展。这些领域虽有很多争论的问题,但从

来没有发生过要不要以“字"为基础的争论,这说明它们的研究方向没有偏离汉语的结构本位,因而其研究成

果都比较成熟。语法研究的情况截然相反,它抛弃了“字",而以印欧语类型的词为基础,这就偏离了汉语的

结构本位,因而引起了一系列问题的争论。

三、以词、语素为结构单位的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

汉语的语法研究为什么会偏离“字"这种结构本位?这与学术研究的传统和语言研究对象的变化都有密切

的关系。传统的汉语研究以“字"为本位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不研究语句的结构;以书面语为研究对象,

而不管在魏晋时期就已开始发展起来的、与文言文不一致的口语。这两点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距离越来越大。鸦

片战争以后,社会要求言文一致,要求研究一直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文,“所望吾国好学深思之士,

广搜各国最近文法之书,择取精义,为一中国文法,以演明今日通用之言语"(孙中山,1918)。社会发

展的客观需要和我们自己又没有相应的研究传统,就只能到印欧系语言的研究中去找理论、找方法,因而从《

马氏文通》开始的中国语法学就用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来观察汉语,使汉语研究中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

语的眼光"。

什么是“印欧语的眼光"?朱德熙(1985)认为它就是“把印欧语所有而为汉语所无的东西强加给汉

语"。但是,什么是“有"?什么是“无"?这里没有一种客观的鉴别标准,不同的人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理

解。所谓“眼光",实质上就是观察语言结构的一种宏观的观察点,与编码的特定视角有关,因此确定“眼光

"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语言的结构常数或结构关联的基点。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常数“1"在句法层面,由“1个

句子=1个主语×1个谓语"的“1"控制着整个语言的结构(徐通锵,1991,56-59),因此“印

欧语的眼光"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的“主语-谓语"的结构框架和与此相联系的名词

、动词、形容词的划分。汉语研究舍“字"而取“词",实质上就是要以这一套理论体系为观察点来改造汉语

的结构,使之适合于印欧系语言的结构框架。《马氏文通》开始形成了这种“眼光",但由于它与语言事实有

矛盾,因而其后不久人们又想摆脱这种“眼光"束缚陈承泽,1922,14)。汉语的语法研究就是在这种

束缚和反束缚的矛盾和竞争中发展的,而矛盾和竞争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处理词和与此相关的问题。《马氏文

通》是字、词并用,“字"指结构单位,而用“词"指结构单位的功能,说明它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汉语研

究的影响。完全抛弃“字"而改用“词",始自黎锦熙(1924,2-3)的《新著国语文法》,认为“文

法中分别词类,是把词作单位;不问他是一个字或是几个字,只要是表示一个观念的,便叫做词",“词就是

说话的时候表示思想中一个观念的‘语词’。"从此以后,“字"就被逐出语言的研究,清除了用“印欧语的

眼光"来观察汉语的一个障碍。为什么“《新著国语文法》的英文法面貌颇浓厚、颇狰狞"(黎锦熙在解放后

为该书写的序言)?这与“词"观念的确立是相互呼应的。这些研究在方法论上偏重于模仿,不大注意汉语本

身的特点,难以满足汉语研究的需要,因而在三十年代引发出一场文法革新问题的讨论,强调汉语特点的研究

。这次讨论很有价值,是试图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的一次尝试,虽然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成熟,“摆

脱"的意识也还比较薄弱,没有找到解决词类问题和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的办法,但为四十年代的汉语

语法研究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和思想准备。四十年代以王力、吕叔湘和高名凯为代表的汉语语法研究比较强调汉

语的特点,在某些方面已经突破了“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而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这主要是:句法结构的

研究已突破印欧语的动词中心说,分出名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和动词谓语句三种类型;在动词谓语中提炼

出连动句和兼语句,突破了印欧语的句子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定式动词的结构格局;词类问题的处理也已根

据汉语的特点出现了一些松动的办法;比较强调句法语义的研究,等等。当然,每本著作的情况不完全相同,

但这些想摆脱印欧语语法理论束缚的趋向是有积极意义的。五十年代的语法研究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主宾

语问题的讨论,一件是词类问题的讨论。这两次讨论都主张根据汉语的特点用新兴的结构分析法来研究汉语,

反对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特别表现在词类问题的讨论上),反对语言分析中的语义标准

。这些对促进汉语的研究很有意义,避免简单地用汉语的事实给西方的语法理论作注释,不过在反对用“印欧

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结构这一点上却有一些讽刺意味,因为它批判了这一种“印欧语的眼光"(例如汉语实

词因没有形态变化而不能分类),却为另一种“印欧语的眼光"的流行和发展开辟了前进的道路,或者说,在

批判表层的“印欧语的眼光"的过程中却又深化了深层的“印欧语的眼光"。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谓

语中心,这是对印欧系语言动词中心说的一种改进,“连动"和“兼语"统一为“连谓",使句子的结构更符

合“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中的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的标准。第二,用语素代替词号作为汉语语法结构

的基本单位,把汉语完全纳入结构语法的框架中去研究。这恐怕是“印欧语的眼光"的一种更深沉、更本质的

反映。如果说“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那么汉语中不仅没有语素这种单位,而且连这种概念

也没有。可能有人会说,“字"就是语素。否!它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言现象。第一,语素基本上是一种线

性结构,不含非线性的因素:不能有重音,不是语言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即使是词根,没有相应词缀

的配合,也无法实现编码的功能;ablaut之类的元音变换(如bring-brang-brung中的i-a-u)是非线性的,但很

难把这种“变换"看成为语素,IA模式分析这类问题的失败经验(Hockett,1945,99-105)已为

此作出了充分的反面说明。和语素相反,“字"是一种非线性结构:“字·音节·意义(概念)"之间存在着

强制性的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声调的使用使得同样复杂程度的单位占比较短的时间"(赵元任,1973,

93),“字"是汉语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第二,语素的功能单纯,只是词的结构要素或表示词的某

种特定的句法功能,而“字"是汉语结构的枢纽,是语音、语汇、语义、语法的交汇点,因而是各个层面的基

本结构单位。第三,一个“字"中可以包含若干个不同的词,而语素绝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构。“字"与语素实

际上是不能进行类比的两个不同类型的范畴。把语素作为汉语语法的基本结构单位,实际上就是把汉语中不存

在的东西作为结构单位,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语法体系可能很精致,但不实用,与汉语的实际状况有很大

的距离。我们这里对五十年代以来的“印欧语的眼光"问题之所以讲得比较多,就是因为这涉及那些反对“印

欧语的眼光"的学者的“印欧语的眼光"。我们从学习语言学的第一天起就在接受印欧系语言理论和方法的熏

陶,对“印欧语的眼光"已经习以为常,不是主观上想摆脱就能摆脱得了的。我们非常反对汉语研究中的“印

欧语的眼光",但在评述“五·四"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时却是用这种“眼光"来分析有关的问

题的(徐通锵,叶蜚声,1979),因而分寸的掌握不大准确。朱德熙是反对“印欧语的眼光"最有力的一

位学者,但他对汉语的语法结构的看法却打有很深的“印欧语的眼光"的烙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

们现在在这里批评某些传统观念,很可能我们自己也正在不知不觉中受这些传统观念的摆布。这当然只能等将

来由别人来纠正了,正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朱德熙,1985)。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自然

也同样适用于本文的分析。

前面简要的历史回顾说明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由于它的影响和干扰,

我们就难以根据汉语的特点而进行独立的研究,只能是“外国的理论在那儿翻新,咱们也就跟着转。这不是坏

事,问题是不论什么理论都得结合汉语的实际。可是‘结合’二字谈何容易。机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适履的事情

不是没有发生过"(吕叔湘,1986)。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用来分析印欧语,固然可以得心应手,而用

来研究汉语就会捉襟见肘,矛盾重重,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在“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下的词类划分以及

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结合"中的最大难题,《马氏文通》以来的语法论争基本上就是围绕

着这条轴线展开的。为什么?因为汉语以“字"为本位的结构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犹如南辕北

辙,难以调和。语言学家虽然想了很多办法,提出各种各样的假设,其中包括汉语语法的结构本位,但都难以

调和两类语言在结构上的矛盾而实现“结合、的目标。《马氏文通》用“字"研究词法,用“词"研究句法,

由于这里的“字"对等于印欧系语言的word,所以是一种以词为本位的语法研究(邵敬敏,1990,51)

。《文通》凭语语义分词类,由于“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以何如耳",因而无法

解决词类以及它和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此路不通,黎锦熙(1924,6,29)主张以句为本位来解决这

个难题,提出“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位置、职务,才能

认定这一个词是属于何种词类:这是国语文法和西文法一个大不相同之点。所以本书以句法为本位,词类多从

句的成分上分别出来",并把这些论述概括为“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著名论断。这里虽然已经发现

汉语与印欧语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但还是依照这种理论来研究汉语,给词分类。句本位在印欧系语言的研究

中是成立的,只要抓住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语-谓语"这种封闭性的结构就可以进行词类和它与句子成分

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但在汉语中这种理论是不成立的,因为汉语的句子是一种开放性的结构,一个句子能否成

立,不决定于有无“主语"或“谓语",也不决定于是一个“主语"和“谓语"还是几个“主语"和“谓语"

,而决定于一个事件的话题的相对完整的叙述(徐通锵,1991,1994),因而无法把它纳入“主语-

谓语"的封闭性结构框架中去研究。语言学家发现这种理论-不能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二不能解决词类与句

子成分之间的关系问题,只能放弃,另探新路。五十年代以后汉语语法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朱德熙,他用结

构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汉语语法,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他没有在结构本位问题上发表过明确的意见,

但从他的研究实践来看,前期偏重于语素,认为它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词、词组、句子等都只是语素的

不同层次的序列;后期在理论上偏重于词组,认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可以以词组的结构规则为“纲"来研究汉语的语法(朱德熙,1982,1985),后来人们把这一思想明

确地概括为词组本位,陆俭明(1992,127)还从四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释。语素有没有成为一

种“本位",作者没有说,学术界也无评论,我们也不必给它安上一顶“本位"的帽子,但语素在朱德熙的理

论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至于“词组本位"的理论,它的是非曲直应该放到汉语

语法研究的发展历史中去考察。它是在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以及它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

之后提出来的一种新的理论假设。朱德熙想用这一理论来解决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的矛盾:既要保持“主

语一谓语"的结构框架,又要排除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为此,他提出汉语语法的两大特点:

第一,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不像印欧语那样一一对应(名词和主宾语对应,动词和谓语对应,形容

词和定语对应,副词和状语对应),而是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对应(如动词和形容词不仅可做谓语,而且可以做

主宾语……);第二,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和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这种一致性“还特别表现在主谓结

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句子,不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子句",“汉语的主谓结构

实际上也是一种词组,跟其他类型的词组地位完全平等"(朱德熙1985,8)。这两个特点,以“二"为

体(本位),以“一"为用,这样汉语句法结构的分析就可以限制在词组的层次上,只要分析“主谓"“述宾

"“述补"“偏正"“联合"这些词组的结构就行,词类的划分也是以此为基础考察它的分布,不必考虑它与

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是朱德熙的语法理论的一个发展,1982年的《语法讲义》还把能否“作谓语"“

作定语"作为划分形容词的一个标准,而到1985年的《语法答问》由于考虑到汉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

系是一对多的错综“对应",不能不放弃这种句法功能的标准,不然,“由于百分之八九十的动词和形容词可

以做主宾语,能够做定语的名词百分比更高",就会陷入“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词无定类的泥潭。

朱德熙的词组本位理论在理论上是能够自圆其说的,但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本质,因而能够运用的范围很

窄。汉语句法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开放性,与印欧系语言以一致关系为标志的封闭性的主谓结构形成鲜明的

对照。词组本位不仅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开放性,而且还进一步把封闭性的句子结构缩小到词组的结构,

这就使语法研究的路子越走越窄,难以分析汉语以开放性为特点的句法结构。其次,朱德熙所说的汉语语法的

两大特点实际上都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而得出来的结论,因为印欧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

关系是一对一的对应,以此为准,汉语的“对应"就是一对多。一对一的对应是语言结构规律的反映,而一对

多的所谓“对应",这里只能说不存在规律,不成规律的东西自然也就不能成为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马氏

文通》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一大弊病就是要在这种不存在规律的地方找规律。总之,词组本位象词本位、句

本位那样,仍旧不能把握汉语语法结构的脉络,难以有效地解决语法研究中的问题。

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汉语的语法研究一方面抛弃汉语特有的结构本位--“字",而另一方面

却又在“印欧语的眼光"的支配下寻找它的本位,从语素、词、词组到句子,差不多各级“本位"都试过了,

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说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适用于印欧系语言的研究,拿来研究汉语,由于语言

的普遍特征,在某些狭窄的领域内可能适用,但无法解决汉语研究的基本问题。一种语言的结构本位只能有一

个,语音、语义、语汇和语法的研究都得以它为基础,不可能是一个领域一个“本位"。汉语的研究还得继承

我们自己的传统,以字为“本位",研究句法的结构规则。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吸收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

,不需要实现普通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与汉语实际的结合,而是说在“吸收"和“结合"的时候必须以汉语的

结构本位--“字"为基础,因我之需,为我所用,不要因“印欧语的眼光"的干扰而把汉语“结合"到印欧

系语言理论中去研究。研究汉语的方法论原则还得立足汉语,参照科学思潮的发展,在汉语的研究中提炼相应

的理论和原则,“张冠李戴"式的研究恐怕很难解决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难题。

四、“字"本位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前面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了“字"与汉语结构的关系,但要真正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还得弄

清楚“字"与语言研究方法论的关系。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语言的规则归根结蒂都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不同语言的差异主要是因编码视角的

不同而形成的接受投射方式的差异。汉语以“字"为结构本位,其突出的特点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

念"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顽强的表义性;它以“比类取象"为编码的特定视角,直接接受现实规则的投射,

不需经过特殊的形式规则的调整,因而语言范畴与概念范畴一致,与印欧系语言的两类范畴既有联系又有矛盾

的情况很不一样。这些特点决定了汉语研究的独特的方法论,这就是可以在语言规则和现实规则之间建立起对

应的联系,用临摹性(iconisity)原则来描写。

临摹性作为一种明确的方法论原则为时还不长,始自本世纪三十年代Peirce的论述,但它的基本精神早就

已经在深刻地影响着语言学家的研究实践,希腊-罗马传统的规定说和约定说之争,我国先秦时期的名实之争

都与这种原则的精神有密切的关系。临摹性原则的基本精神据Perice的描述大体上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叫临摹

图像(iconic image),它必须与它所指的事物相似,如相片、塑像、语言中的拟声词;一种叫临摹图像(iconic

diagram),它是符号的系统排列,其中没有一个符号和它所指的东西相似,但是符号之间的关系必须表现它们

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如技术图案、无线电线路等。“语言中成素(element)的次序平行于实际的经验或认识

的顺序"就是Peirce用来说明语序规则的临摹性的一句名言,经常为语言学家所引用(据Haiman 1980;jakobso

n).Peirce的这两类临摹性后来Haiman(1985)简化为“成分临摹"和“关系临摹",以此探索语言研究

的方法论。

语言规则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临摹性应该成为语言研究的一种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象汉语这种直接接受现

实规则的投射的语言,临摹性原则应该占据支配地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尽管缺乏理论性的探讨,但在实践中却

始终恪守着临摹性原则,训诂学中“以形求义"和“因声求义"就是这种原则的两种重要的表现方式。“以形

求义"可能因其“形"而归入文字问题,但不要忘记这里的“形"只是求“义"的一种方式。汉字为什么一直

顽强地坚持它的表义性?就是由于它与汉语临摹性的编码原则相适应,是“字"中有“言",可以通过“形"

去研究"“言"(义),是观察“言"的一个窗口,世界上别的任何发展成熟的文字体系都没有这种功能。如

果说,“以形求义"的“形"终究与文字有关,那么“因声求义"的“声"就完全是语言的问题了。为什么可

以通过“声"而能求取“义"?这不是与音义结合的任意性、约定性矛盾吗?不错,有点矛盾。我们过去对音

义结合的任意性的理解有点绝对化,固然,狐立的一个字人们看不出它的音义结合的理据,但如着眼于字族的

结构,那就不难发现同族字中“字"与“字"之间的制约关系,找出理据,使人们有可能去“因声求义"。段

玉裁、王念孙等自觉地运用这种方法,通过“一声之转"的“转"去探求“字"的语义,从而使汉语的语义研

究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性进展。这一事实本身就很能说明这种“因声求义"的原则的重要性和生命力。它是汉语

临摹性原则的一种重要表现方式。这方面的问题太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这里只是借此说明:“

字"中形、音、义三位一体,是汉语临摹性编码的基本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已经基本上把“字"与临摹性原

则的关系说清楚了,现在应该在此基础上研究汉语语句结构规则的临摹性问题,建立语义句法,继承和发展汉

语的研究传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汉语句法研究现在还没有什么基础,但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其基本精神就是

弄清楚句法规则的语义基础,或者说在语言规则中找出现实规则的投射理据。现在这方面有点深度的研究在我

看到的材料中主要有戴浩一(1985)的时间顺序原则(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和石毓智(

1992)关于语义的“±定量"和句法的“±肯定"的关系的论述。时间顺序原则的具体含义是:“两个句

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戴列举了大量事例对此进行了很有启

示性的分析。确实,这是汉语的一条重要的临摹性原则,有很强的解释力。以往的语言学家也发表过类似的意

见,例如洪堡特早就说过汉语的句子跟思想的简单明确的顺序一致是汉语特殊的优点(据Robins,1973,36);Hai

man(1980,516)也曾依据语序的特点提出“有理据的临摹性"(the iconisity of MOTIVATION:"语法规则像拟

声词一样直接表现它的意义。这种临摹性的最清楚的例子就是语序。如果其他的方面都一样,叙述句描写的陈

述次序和它们所描写的事件的次序是对应的。"应该说,汉语是最一贯地遵守这种临摹性原则的语言。戴浩一

的时间顺序原则是对这些论述的改进和补充。这种原则在汉语的研究中很重要,但使用的时候也有一个“度"

,即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戴浩一对这个“度"的解释是:“把动词作为中心参照点,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跟动

词有语义联系的成分",这恐怕不确切,至少是不全面的。先请看下面的两例。

1.槽内的水左冲右突,翻着花,滚着个,激扬飞溅,像暴炒着一串玉珠,风翻着一槽白雪,隆隆声震荡

着山谷。(郑伯伦:《黑龙潭印象》)

2.演员们的出色表演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例1除最后一句“隆隆声震荡着山谷"外,中间的各个“动词"性词语的顺序只代表观察者的思维顺序,

而不代表现实现象的时间顺序,更动其间的次序,句子照样成立,而且意思不变。为什么?因为这里的“主语

"是无生的“槽内的水",时间顺序原则的一个重要条件与“主语"的有生性有关,戴浩一列举的全部例子的

“主语"都是有生性词语,离开了这个条件,“谓语"中即使有若干动词,它们的排列顺序也不一定与现实现

象本身的先后时间顺序一致。例2的“出色表演"和“成功地塑造"虽与时间顺序有关,但在“出色"和“表

演"之间,“成功"和“塑造"之间就与时间顺序不一致,因为只有在“表演"之后才能知其是否“出色",

“塑造"之后才能定其是否“成功"。这种矛盾与说话的时点有关,只有在演出之后才能依照例2的次序排列

,说明汉语的句法分析不能局限于“主语-谓语"的框架,而应引入语境、说-听双方的交际意图之类的内容

,进行实际的语义分析。所以时间顺序原则在接受现实规则投射的时候有一定的语义条件的限制,不能随便扩

大它的使用范围。

石毓智关于“±定量"和“±肯定"关系的分析是临摹性原则的一次成功的运用。“量"是一种重要的语

义特征,可以自由地用数量字或程度字修饰的都是不定量的(前者表离散,后者表连续),反之即为定量的;

不定量的“字"或字组可以加“没"或“不"否定,即既可以用于肯定的结构,也可以用于否定的结构,而定

量的“字"用于“±肯定"就有很大的限制。他根据现实的规则“量大的事物能够长期保持自己的存在,量小

的容易消失"的投射理论研究汉语的“±肯定"的语义规则:语义程度极小的定量“字"只能用于否定结构,

语义程度极大的定量“字"只能用于肯定结构,语义程度居中的不定量“字"才能自由地用于肯定和否定两种

结构中。假定有一组同义系列的“字"或“字组",按其语义程度的大小从左到右排成一个系列(左边的为小

量,右边的为大量),例如:

挂齿 提起 说起 谈论 叙说 诉说 倾诉

这些字组的句法表现可以整理出一个从否定到肯定的连续系列:“挂齿"的语义量小,只用于否定结构,

前面都有表否定的“不"或“没";“倾诉"的语义程度高,只能用于肯定结构,其前不能加“不"或“没"

否定;语义程度居中的“谈论"可以自由地用于肯定或否定的结构;靠近左端的“提起"“说起"经常用于否

定结构,表现在前面加上“不"或“没"说起来更顺口,而靠近右端的“叙说"“诉说"经常用于肯定结构,

如前面加上“不"或“没"否定,说起来比较别扭。我们以往不知道语义和句法之间有什么联系,石毓智的研

究为这种联系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证。另外,这也为同义系列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课题,要求以语义量

的大小排成一个系列,从中比较和研究它们与句法结构的关系。这是一个很有开发前景的新领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句法研究现在还是初步的、零散的,研究的成果也比较粗疏,而且还没有摆脱印欧

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方法论原则在汉语的句法研究中是有生命力

的,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的。我们这样推崇临摹性的研究,这不是我们的主观偏爱,而是根据以“字"为结构

本位的汉语编码方式的特点而得出来的结论。“字"的临摹性必然会引向句法结构规则的临摹性。这是观察汉

语句法结构的一个关键,也是能否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束缚的一条重要途径。自然,要用临摹性原则建立汉

语语义句法的一个完整体系还有一系列原则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结构和“字"的语义分类之间的

关系。结构与分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印欧系语言的“主语-谓语"结构和名词、动词、形容

词的词类划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就是这种依存关系的一个有力例证。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文字、音韵、训诂,没

有语句的结构,自然也就不必对“字"进行分类。汉语研究的客观需要要求我们去解决这个历史上遗留下来的

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如果有了眉目,其他如结构规则、句型、语序、层次、虚字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有定

"“±肯定"之类的问题的解决才有可靠的理论根据。结构框架的问题我们建议采用“话题-说明"(徐通锵

,1991,1994),而其他的问题有待于来日的研究。

附注:

①这里指合音字,北京话比较少见。历史上曾有相当数量的合音字。方言中的变音(包括变声、变韵、变

调)很多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合音的范围。

②代表单音节化的儿化。

③“子"代表轻声,马蒂索夫把这类现象看成为“一个半音节",很有道理(据戴庆厦,1990,3)

④这里代表变调。变调的实质是使两个单字调合而为一,形成一个跟单音节声调相类似的声调(五台,1

986,4)。所以这种类型的例子,从声调看,它相当于一个音节;从声、韵母的组合来看,它是两个音节

。这一类例子把它看成一个音节或两个音节,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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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论文范文第4篇

对外汉语教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指多媒体汉语教学,如影视教学、电化教学、函授教学、个别教学、自学等。狭义的理解即课堂教学。尽管多媒体教学发展得很快,但目前课堂教学依然占据着中心位置。可以说,设立对外汉语教学专业的国内高校,都以课堂教学为中心,课堂教学仍然是对外汉语教学的主要方式。“有关对外汉语教学的总体设计和构想、教学的原则都要靠课堂教学去落实;各种课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要靠课堂教学去达到和完成;对外汉语教学的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听、说、读、写诸项基本技能,从而达到能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也要通过课堂教学去实现。”既然课堂教学占有这么重要的位置,那么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对外国留学生的汉语语法教学也就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外国留学生在基础汉语学习阶段是从零开始的,为培养汉语方面的语言技能,必须进行大量的语言练习。这是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唯一途径,也是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特点。或者说,学生的语言技能,单靠教师的讲解是不够的,学生自己也要勤学苦练。如果在课堂上忽略了这一特点,教师讲得再多也无济于事,有些教师甚至使用外语讲课,这更是犯了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大忌”。教师应该把课堂时间尽量留给学生,让学生大胆开口,多加练习,直至能够流利运用为止。

由于文化背景和生活环境的影响,留学生在语言习得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与中国学生不尽相同。留学生的难点往往是我们意想不到的,或是容易被忽略的。教师要善于发现这些难点:一方面要精心备课。在备课中对“难点”做出初步预测估计;另一方面要在课堂上积极引导,发现“难点”。在课堂上可以采取由学生直接提问或教师在课堂练习中寻找的方式。例如,一个学生在读课文时念道“马飞,快地跑过来”,那么教师马上就能知道,他不懂“飞快”一词的含义,所以断句断错了。这时教师示范朗读就等于纠正了学生的错误,或者再领读一下,效果会更好。

二、对外汉语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真正有经验的教师上课是顺其自然的,是“教无定法”的,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教学方法。这里简单谈一谈教学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一)了解学生的学习目的和心理,有的放矢地教学

一般情况下,一个班集体是由几个国家的学生组成的。首先,教师要从总体上了解教学对象所在国家的概况,包括政治、历史、文化、风俗等;其次,要了解每个人的学习目的、心理特征及其所掌握的汉语程度等。

据笔者统计,外国留学生来华情况有如下几类:

1.外国公司派来的,来自日本、韩国的居多;

2.国家间互派的,以第三世界国家的学生居多;

3.对中国感兴趣,以后想在中国工作的;

4.所学专业与中国文化有联系的;

5.旅游、经商、消遣或者看朋友的。

因前四种情况来华的留学生学习目的比较明确,有学习动力。而“旅游、经商、消遣或者看朋友者”则只想学点儿口语,目的性不强。教师对他们既不能强迫学习,又不能放任自流,应该采取积极引导的教学方式。不管学生抱什么目的而来,只要走进我们的课堂,教师就有义务教好他们,让他们学有所获。他们都是成年人,自尊心都比较强,教师要尽量多引导启发,少批评说教,鼓励他们多开口说,还要让学生都有同等的练习机会。

(二)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

“寓教于乐”是中外教育学家总结出的一条教育原则。学生在愉悦中才能对学习产生兴趣。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是任何课堂教学都需要的。此点对外国留学生尤为重要,多数外国留学生比较看重“自我”,如果他们觉得乏味,就会丧失学习汉语的积极性。所以教师应该引导他们在娱乐中学习。可是,在有限的汉语水平制约中,如何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呢?有人曾提出把“脑筋急转弯”引入到对外汉语的语法教学中来,以促进留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形象理解和掌握,提高学生学习汉语的兴趣和积极性,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脑筋急转弯”是作为一种益智类语言游戏出现的。巧妙运用汉语中语音、词汇、语法以及文字、修辞等语言现象创作的“脑筋急转弯”,能让人更深切地感受到汉语这种独特的符号系统自身具有的美学功能。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我们也“脑筋转了一下弯”,尝试着把“脑筋急转弯”这种语言游戏运用于对外汉语教学中,达到教师“润物细无声”,学生“轻松学汉语”的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把“脑筋急转弯”当作一个“引子”,由它引入所要讲的语言知识点,让学生更形象地理解汉语语言现象。把它当作课堂教学中的一个调节剂,能活跃学生的思维,丰富学生的语言知识,提高学生学习汉语的兴趣,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理解汉语中的一些语言现象。

在对外汉语教学的重要环节——语法教学中巧妙运用“脑筋急转弯”,有利于学生理解所要讲的语法点。外汉语教学中的语法教学,一直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但在语法教学各个阶段的侧重点和讲解方法问题上,人们却各持己见。但总的来说,必须坚持的原则是语法教学不宜过分强调,不能为了讲语法而讲语法,而是应该让学生接触语言事实。正如赵金铭所言:“与其讲语法不如让学生接触有关的语言材料,这也许是掌握语法的最好途径。”的确,课堂语法教学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教师的“脑筋”也要尝试着“转弯”,让学生在“转弯”中轻松学语法。这就需要教师进行点拨式教学和随机教学,排除学生学语法的畏惧情绪。教师在讲语法时可以尝试加入“脑筋急转弯”这种引子和调节剂,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下面我们来看具体教学方法中“脑筋急转弯”的运用:

1.趋向补语的教学

趋向补语是留学生在汉语学习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难点问题,即对汉语趋向补语的掌握和运用问题。如何使学生掌握趋向补语的趋向意义和引申意义,正确地理解并加以运用,需要一个很好的“引子”。教师在讲解趋向补语时可以举这样一个经典的例子:

(1)——一个人走在独木桥上,当他走到桥中央的时候,抬头一看,前面过来了一只狼,扭头往后一看,身后站着一只老虎。可是这个人却过去了。问:他怎么过去了?

——昏过去了。

这是典型的动趋结构,即“V+复合趋向补语”的用法,并且涉及趋向补语的另一个重要用法,即趋向补语“过去”的引申义。趋向补语“过去”有三个相关意义:单个词的意思是,离开或经过说话人或叙述的对象所在地向另一个地点去;用在动词后的一般用法。如:把球踢过去,把信封翻过去等;用在动词后,表示失去原来正常的状态,如:病人晕过去了。是利用“过去”的多义双关的第三种用法。我们还可以引申到“过去”的婉辞用法:“死亡”。从而引出一个专题:“趋向补语的引申用法”,让学生了解一个系统的趋向补语的用法。

2.“比”字句的教学

(2)——为什么青蛙能跳得比树高?

——因为树不会跳。

这两句对话真实信息的语法结构应当是“青蛙跳得比树跳得高”,而非“青蛙跳得比树高”。前一个句子利用语音的歧义,通过省略把一个比较状语从句结构变成了后一个句子中的补语结构。我们用这个“脑筋急转弯”是为了引入“比字句”的结构和用法,让学生了解不同的语法结构之间的关系。

搞好课堂教学是对外汉语教师的根本任务,而要创造一种轻松、活泼、生动、有序的课堂氛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教学方法要灵活,也就是首先要具有搞活课堂气氛的意识。这也是对外汉语教学学科的特殊性、教学对象的特殊性、汉语本身的特殊性以及文化差异的特殊性等因素对对外汉语教师的要求。吕叔湘先生在谈到语文教学时就曾说过:“成功的教师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把课教活了。如果说一种教学法是一把钥匙,那么在各种教学法上还有一把总钥匙,它的名字叫做‘活’”。因此,教师备课和课堂操作要在“活”上下工夫。教师通过“脑筋急转弯”这种灵活的形式,可以使学生了解到汉语中生动有趣的语言现象。对外汉语教师必须具有随机应变的教学机智,做到“乐教”和“善教”,寓教于乐,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在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运用“脑筋急转弯”,需要教师在充分而合理地运用教学机制的基础上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选材取例上要难度适中。由于对外汉语教学对象的特殊性,针对不同等级水平、不同学习阶段的留学生,要考虑他们已经掌握的语言技能及其所达到的水平,选择不同难度的“脑筋急转弯”,内容上也要与他们的生活有联系,这样才能生动有趣。

第二,发“问”要巧。由于“脑筋急转弯”主要由提问和回答两部分构成,目的在于通过问答句来引入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教师特别注意叙述问题和答案的技巧和方式,正确地引导到所要讲的语言点上,做到巧妙而又让学生有所收获。例如,引入趋向补语的方式,例(1)问“他怎么过去了?”要比“他怎么过去的?”更有提示作用。而有时候为了制作“脑筋急转弯”而故意设置的语言障碍要在游戏之后给学生予以纠正,叙述正确而完整的表达方式。

(三)对汉语语法难点讲解过程中语境理论的运用

关于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有人曾提出运用语境理论来进行对汉语语法难点的讲解,希望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语境,即语言环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语境即语言本身的环境,指语言结构中的上下文;广义语境指使用语言时起制约作用的各种因素,包括言语交际活动中的主、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如使用语言者的身份、职业、修养、处境、心情等,客观因素如交际的时间、地点、场合、对象等,也包括语言的社会环境,如时代、民族、地区、社会文化的特点。

目前的语法课教学,仍然偏重于讲解语法学知识,片面、孤立地分析说明一些语法规则、结构等,没有联系具体的语言环境,忽视了语言的实际运用。其实,有些令教师和学生都感到棘手的语法难点,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1.关于“了”的用法

一般的对外汉语教材及相关的语法书都把“了”分为动态助词“了1”(在动词后)和语气助词“了2”(在句子后),但留学生通常都不理解为什么有的句子中“了”在前而有的句子中“了”在后,因为有时候语气助词“了2”也是表示动作或行为的完成,如:

(3)我买到书了。

(4)我买了一本书。

例(3)中的“书”是特指,交际双方以前谈论过关于这本书的话题,因此,双方有共享预设,说话者强调的是一件事情的完成。例(4)中“一本书”是个新信息,说话者着重说明的是动作的执行。联系语境来说明,比起让学生简单地记住用“了1”与“了2”的语法规则要更为有效。

再比如:

(5)在韩国学习汉语一年了。

(6)开学以前,我想在我们班至少有两个男同学,不料连一个人也没有了。

(7)早上的空气很凉快了。

(8)在西安过了三天了。

上述句子在一定的条件下都是成立的,但联系到学生使用时的实际语言环境,便都成了病句。例(5)的说话人如果在韩国,这个句子没问题,表示已经学了一年汉语,并且还要继续学下去。但是说话人现在已经在中国,因此不能用“了2”,应改为“在韩国学习了一年汉语”。例(6)的说话人希望班里至少有两个男生,但实际上一个也没有,而按照字面解释,好像是说本来至少有两个,后来没有了,因此,也不能用“了2”。例(7)的说话人如果在北京已生活了一段时间,体验到气候的变化,那这个句子是对的,实际上说话人刚来北京,所以也不能用表示变化的“了2”。例(8)句的说话人如果还在西安,句子可以成立,但如果已回到北京,那么也不能用表示继续的“了2”。

留学生在学习“了”的用法时,最大的困惑是不知何时该用何时不该用。目前使用的对外汉语教材与语法书中,通常把句子当作最大的单位,没有扩展到句群、段落,也就没有讲清用“了”与不用“了”的句子交叉使用的情况。

我们再看看下面的例子:

(9)我向他提出了休息一会后,自己便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他也在远远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把枪横搁在腿上,背向着我,好像没我这个人似的。

(10)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和三十日,我采访了陈俊华和郝永云夫妇。与郝永云交谈时,他们可爱的小女儿正在床边玩耍。她不时地扭过头来,好奇地睁着大眼瞅着我和她的妈妈。她显然是出生于地震之后。将来,这个天真活泼的小东西会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本不会有她。因为,一场震灾险些夺去她父母亲的生命。那会儿,他们刚刚结婚。

(11)星期天上午,阿婆早早地弄好了饭,待一家人吃过饭,收拾完了,阿婆说要带我去外边走走。我们一起来到展览馆。展览馆里有许多字和画,玻璃柜里还有雕塑和古董。阿婆什么也不看,只在那些字幅前面走来走去。阿婆看不懂字,连标签上的价钱也看不懂。她不停地问我,这幅多少钱,那幅多少钱。那些字都很贵,最便宜的要三百元,最贵的要六百元。阿婆说,想不到真有这么贵的字,一幅字就是好几千斤谷,难怪你爸爸要心疼哩。

上面三个例子都是以句群为单位的。在这些句群中,第一个句子与后面的句子是连贯的,并且后面的句子大多是描写性的。因此,我们可以告诉学生,在叙述过去发生的事情时,第一个句子是强调事情的发生与完成,所以要用“了”,而描写之后发生的动作时,往往不需再用“了”。在某一个具体语境中,这种交叉情况是一个连续体。

2.关于“是”的用法

现代汉语中,“是”表示肯定,有“的确、实在”义,需重读,不能省略。如:

(12)昨天是冷,一点不假。

(13)他手艺是高明,做出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再看下面几个句子:

(14)溥仪的童年是比较开心。

(15)日语和汉语是在很多地方不一样。

(16)写信是不太好。

从语法形式上看,例句(12)(13)与(14)(15)(16)是一样的,换句话说,例句(14)(15)(16)从语法上看没有错。但是,例句(12)(13)的交际双方对于“昨天天气冷”与“他手艺高明”有共识,也就是说,这两个句子是有前提的,而联系例句(14)(15)(16)的上下文,却没有共享预设,因此,这几句中的“是”都不能用。

运用语境学的理论,能够提高对外汉语教学的效果,培养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这也是语言教学的最终目的。

三、总结

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的目的在于教给留学生正确的汉语语法规则的输入,使留学生能够在交际过程中正确运用汉语语法,从而达到有效交流的效果。将“脑筋急转弯”这种益智的语言游戏应用到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而且能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使留学生快速掌握汉语语法。将语境理论应用到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也能够帮助留学生深入到特定的情境中了解并掌握汉语语法的具体使用方法。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应该将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取长补短,以提高教学质量。

论文关键词:汉语语法脑筋急转弯语境理论

论文摘要:汉语语法一直是学习汉语的留学生感到头痛的一大难题,所以,如何对留学生进行语法教学就成了理论界争论的焦点。课堂教学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本文结合课堂教学中“脑筋急转弯”这一益智游戏与语境理论来探讨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提倡将这两种方法结合使用,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王未.语境理论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作用[J].江苏社会科学,2000,(6).

[2]赵金铭.教外国人汉语语法的一些原则问题[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4,(2).

[3]张文元.激发兴趣感在现代汉语教学中的运用[J].咸阳师专学报,1997,(5).

汉语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解构主义;汉语言文字学;结构主义

Abstract:Asacounteractiontosuchwesternphilosophictheoriesaslogicismandconstructivism,deconstructivismoffersanoveltheoreticalperspectivetotheacademicworldincurrentdays.AdeconstructivistviewofChinesegraphologicalstudiesshowthat,sinceChinesetraditionallinguisticshasestablishedasetoffinetraditionsofitsown,ChinesegraphologicalstudymustbreakawayfromtheshacklesofEuropecenteredideologyandsucceedourowntraditions.Meanwhile,weshouldfollowacreativeselfrelianceroadofChinesegraphologytodevelopinnovativetheoriesbasedonexistingfactsofChinesebyapluralistapproachbytakingadvantageofthetheoreticaladvantagesofwesternlinguistics.

KeyWords:deconstructivism;Chinesegraphology;constructivism

1

20世纪初期的结构主义曾经以其完整的系统和功能为西方提供了思想资源,为语言、文学、哲学等领域提供了一套封闭的研究方法。自20世纪中叶开始,随着人们对社会和政治问题认识的深入,逻辑中心主义和结构主义等在人们的政治文化生活中不能发挥有效的功能,西方思想逐渐陷入迷惘、失望和忧愤之中。西方语境也出现了反形而上学传统的后现代思想。作为后现代思想之一的“解构主义”思潮,对政治、哲学、文学、语言以及人的思维方式等产生了重要影响。以德里达为代表的解构主义思潮开启了西方政治和哲学思潮新的发展方向。

解构主义产生的思想渊源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尼采哲学。19世纪末,尼采宣称“上帝死了”,要求重新评价一切价值,这种质疑理性、颠覆传统的叛逆思想对解构主义产生了重要影响。其次,是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思想。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导论》中探讨了西方哲学史上的存在与逻各斯问题。他要研究古代的逻各斯(Logos)是怎样变成近代的逻辑(Logic)的?它又是如何以理性的名义取得西方思想史上的统治地位?海德格尔通过对古希腊哲人巴门尼德残篇的研究发现,逻各斯与存在的原始意义是相通的。而自柏拉图后,西方人开始与存在发生对峙,越来越自信自己拥有支配存在的主体性与知识能力。海德格尔对形而上学和逻各斯中心主义加以批评,德里达则直接继承了海氏的理论。再次,解构主义的出现与欧洲的左派批评理论密切相关。1968年,一场激进的学生运动席卷整个欧美资本主义世界,法国的运动被称为“五月风暴”。但革命后随之而来的是激进学者不得不把革命的激情转向学术思想深层的拆解工作。他们明明知道资本主义根深蒂固,难以撼动,却偏要去瓦解其存在的各种基础,包括语言、信仰、机构、制度和规范等。

解构主义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其代表人物德里达以《文字学》、《声音与现象》、《书写与差异》三部书的出版宣告解构主义的确立,形成以德里达、罗兰•巴尔特、福柯、保尔•德•曼等理论家为核心并互相呼应的解构主义思潮。德里达为了达到反形而上学、反逻各斯中心的目的,选择从语言学和符号学的角度入手,提出了自己一系列的消解策略。解构主义内容冗杂,缺乏统一的理论和解释。解构主义者也拒绝为自己的理论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它们主要的批判理论与策略包括:反逻各斯中心主义(anti-logocentrism)、延异(différance)、替补(supplementarity)、互文性(intertextuality)。

反逻各斯中心主义是解构主义的核心思想。海德格尔认为,西方形而上学的思想传统发端于柏拉图对古希腊逻各斯的强行曲解,认为言语与意义(即真理,上帝的话)之间有内在、直接的关系。因此,逻各斯中心论也被称为“语音中心论”,强调言语优于文字,书面文字是第二位的。德里达对此说法进行了解构。他说,书写文字并不见得天生就低劣于语言发音,为了打破传统的“语音中心”偏见,他力图建立一种“文字学”,以便突出并确认书写文字的优越性。这种文字优越性,首先表现在它在符号学意义上的“可重复性”。其次是符号应该在不考虑讲话人意图的情况下,依然能被人们正常地加以理解和接受。符号上述的两个必备特征,即“可重复性”和“不考虑讲话人之意图性”,验证了德里达所说的文字优越。在更大的范围说,文字包括了整个语言学的符号系统,因而它也是狭义上的言语和文字赖以存在的基本条件。这便是德里达所谓的“元书写”(arch-writing)。元书写概念一经确立,必然打破逻各斯主义的语音中心说。

德里达从言语与文字的关系入手,成功地消解了传统的二元对立的价值观。整个西方形而上学的思想传统以人的理性和自我意识为中心,形成了在二元对立中的等级秩序观念。如在言语/?文字、男人/?女人、灵魂/?肉体、意识/?无意识、开明/?蒙昧、西方/?东方等的区别对立中,逻各斯中心论认为前者优于后者,具有鲜明的等级观念。德里达独辟蹊径,从语言学角度入手,通过对言语和文字的解构,瓦解了二元对立的观念,提出二元之间只有差异,而没有等级秩序区分。不仅如此,“对立”的两项之间还存在大量的相互渗透和包容等。

德里达还发明了“延异”概念,即延迟与差异。他直接利用索绪尔的符号任意性观念,打破语言是外在“真理”体现的神话。他说“延异(différance)”既非概念,也非一个单词,本身是一个杜撰的词。在法语中,difference和différance两者的发音相同。若要区分它们,我们必得借助文字拼写上的差异,这本身就是对言语优于文字逻各斯主义论点的一个极好讽刺。解构主义关于“替补”和“互文性”的策略主要为文学批评理论所借鉴,这里不再介绍。

通过以上提到的一系列的具体策略,尤其是从言语与文字关系入手,德里达批判了逻各斯中心论,打破了等级森严的二元对立观,提出了概念之间没有等级和中心而只有差异的思想。解构主义从语言学的角度入手,目的是解构西方的形而上学和逻各斯中心论,对现存的等级秩序提出挑战。强调通过对旧秩序的打破,建立新秩序,重新塑造新的价值体系,在日常生活中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这种批判与重建的双重姿态,德里达称为“双重约束”(doublebind)。他说:“事实上,我一直被两种必要性拉扯着,或者说我一直尝试公平对待两种可能看起来相互矛盾或不兼容的必要性:解构哲学,即思考哲学的某种关闭范围,但不放弃哲学。我承认这么做很困难,但无论在写作还是授课中,我重视始终尝试尽可能地同时采取两种姿态。”[1]

这一思想产生后在思想和文化界产生重大影响,其影响甚至波及到建筑理论领域。它在政治学上就是对西方中心论的瓦解,重视多元文化价值。而这恰恰是任何一个处在全球化过程中的民族和国家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解构主义思想对民族价值和民族文化的重建,对世界多元化格局的确立起到积极作用。当然,解构主义思潮自产生后也受到很多批评。因为其理论本身漏洞很多,而且它所运用的逻辑、方法与理论,大多从形而上学传统中借用而来,这样说来有点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的味道。而且解构主义发展下去也陷入了另外一种历史困境,即真理虚妄、意义不确定以及漫无边际的任意解释等。因此我们对这样一种影响巨大的理论思潮也应该抱一种批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利用解构主义审视我们传统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最主要的是承认语言多元性,承认每种语言与文字都有各自独立存在的价值与作用,而不可轻易否认自己的语言文字。现代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深受西方语言理论体系的影响。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古代没有语言学,中国古代谈不上语言研究,进而否定汉语和汉字研究的传统和成就。从汉语言文字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到对汉语和汉字的认识与评价都带上了西方学术思潮的烙印。如汉语的语法研究一直是跟在西方的语法理论后面的,如汉语的语义学研究一直没能好好继承自己的传统,没能发展出自己的理论体系,如对汉字的误解导致的汉字落后、汉字要改革等错误观念,如汉语目前的理论体系对很多汉语现象缺乏解释力等等。这都是西方逻辑中心主义的深层观念所导致的结果。

兴起于西方的解构主义思潮,是对西方中心主义传统思潮的反思。现在“解构”一词不再属于哪一个领域或地域,而是属于人类自身。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我们今天研究“解构主义”,吸取其精华,也就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中国。

2解构主义思潮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在中国的影响也日益显示出来。在此视角下,我们反思汉语言文字学研究,既要承认我们的成就,同时也要发现我们的问题。我们应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从汉语言文字的客观事实出发,破除欧洲中心主义的思想,总结出汉语言文字的规律,开拓新世纪汉语言文字学的研究道路。

中国的传统语言学形成了很多优良传统。在今天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中,我们首先应该继承自己的优良传统,并将其发扬光大。中国传统语言学最值得我们发扬的传统有以下三点。

(1)重视实证和归纳。

现代学术意义上的实证法来自西洋。但是,作为学术研究的一般方法,实证法在中国本土有厚实的基础、悠久的历史和持续的传统。中国传统语言学研究从许慎开始就特别重视实证和归纳。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说,他考据文字“至于小大”,都“信而有证”,“其于所不知,盖阙如也”。“叙曰: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重一千一百六十三,解说凡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一字。”[2]316仅仅这几个数字就无可争辩地说明了许慎重视实证的态度和做法。许慎之子许冲在《进〈说文解字〉表》里,称其父秉承了“圣人不空作,皆有依据”的问学传统。许慎以实事求是、信而有证的学术精神和态度成就的《说文解字》奠定了汉字学基础。着眼于汉代的这种实证态度,学术史上汉代古文学家的学术成就称为“汉学”。这种实证方法一直延续下来,到清代还有很多追随者。正是由于坚持了这种求实的态度和精神,清代的语言学研究达到了传统语言学的高峰。清代的实证表现为考据法的盛行,梁启超曾在《清代学术概论》一书中给予考据法以高度评价。

中国语言学史上的大量著作都是通过实证和归纳而成就的。如在《说文解字》研究上,清代乾嘉学派通过实证研究取得卓越成就。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后,乾嘉和传统实证方法一直处于被否定的地位,这是不尊重传统的表现。对此,王力先生曾强调:“能不能因为乾嘉学派太古老了我们就不要继承了呢?决不能。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乾嘉学派必须继承。特别是对古代汉语的研究,乾嘉学派的著作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段王之学在中国语言学史上永放光辉。他们发明的科学方法,直到今天还是适用的。”[3]鲁国尧先生也认为,研究汉语史的最佳方法,或者最佳方法之一是“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的结合。[注:参阅鲁国尧《“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的结合——兼论汉语研究中的“犬马-鬼魅法则”》,《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3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可见重视实证是中国语言学的重要特色。

(2)重视书面语言及其意义研究。

中国传统语言学重视书面文献的研究,重视意义的独立研究价值。中国从先秦时代起就形成了一套汉语的书面语言——文言文,文言文一直是古代中国记录文献的语言,也是知识分子进阶应试所用的语言,故名“雅言”。文言文不仅在中国文化的传承上起到非常重要的历史作用,而且还是形成现代汉语的源头之一。当然,由于书面语和口语的脱节,从隋唐时期开始文言文和口语分离日渐严重。到近代,文言文就成为影响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一个间接因素。白话取代文言,成为汉语历史发展的必然。但是不能就此否认文言文在汉语发展历史上的积极作用。

我们需要实事求是地评价文言文及其在历史上的功用。文言文是汉语的一个传统,一个与汉字的表意性质有关的传统。汉字作为表意体系的文字与西方拼音文字性质差异巨大。中国学者把意义作为独立的对象加以研究,形成了以汉字的形、音、义为研究对象的文字学、音韵学和训诂学。《说文解字》所包含的字在离开语言环境后,还可以见到它的本义,看到其本义如何引申出新的意义。古代学者一直把意义当作可以独立研究的对象看待,而不认为它从属于语法。在训诂学中,意义是可以分析的,它运用“义界”的训释方法,就是在意义内部进行结构分析。传统语言学还特别重视语音在词汇语义系统、词源系统、诗词韵律中的表现,古人很少做纯形式的运作,而是在务实的基础上以音证义,以义证音。这是传统语言学研究的又一特色。

(3)重视语言和文化的关系。

在中国古代的语言研究中,一直有很浓厚、很自觉的人文传统,“离经辨志”、“随文释义”、“微言大义”等说法,都表明人们自觉不自觉地追寻语言背后的东西。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乱也。”[2]316他研究文字的根本目的是解经传道。这种传统一直延续下来,并且形成了中国古代“小学”与经学融合的现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里,语言文字学著作即在经部。因此,传统的文字学、训诂学研究历来与文化有着密切关系,如文字构成的理据、古代名物典章制度的训释,都直接牵涉到文化,或是直接为文化服务。这就是语言研究和文化研究相结合的学术传统。

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现代。如张世禄先生在《文字上的古代社会观》中写道:“居今日而欲知茫昧之古代社会,史策既无征考,则惟有求诸古来之余形遗迹,俾可想见其一斑而已。例如考化石而知生物之递嬗,察地层而识地壳之胎成,皆其类也。世界言象形文字者,必推吾国,则此文字者,诚有史以来,先民遗迹之所留,曷借之以窥其政俗之梗概,以补史策所未及者乎。”“世上言上古文化者,或且欲吐弃一切,并文字之不知谓何,吾又乌睹其可哉?”[4]他在这篇论文中从汉字的构造入手来看古代社会的风土人情、物质生产和精神建构,体现了语言文字与文化相互参照研究的特点。20世纪50年代初,罗常培先生出版《语言与文化》一书,是自觉研究语言与文化关系的划时代专著。

中国现代语言学由于受到西方语言学影响很大,在解释汉语现象时并不能完全适合,甚至常常碰壁。原因在于西方语言本身较重形式,而汉语和汉字则具有较浓厚的人文色彩。为了促进汉语研究,找到一种较为切合汉语实际的解释框架,从20世纪80年代起,在中国兴起了文化语言学。[注:新时期文化语言学的代表性著作有:邢福义主编《文化语言学》,湖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游汝杰《中国文化语言学引论》,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版;戴昭铭《文化语言学导论》,语文出版社2003年版;张公瑾、丁石庆《文化语言学教程》,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等。]汉语中的很多语言现象都可以通过这方面的研究得到合理的解释。因此结合文化来研究语言一直是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的一个传统。

中国语言学的这三个传统都值得我们继续发扬。尤其是后两个传统恰恰是解构主义所重视和强调的。解构主义着力打破西方中心论的观念,客观而实际地认识其他语言文字的地位。解构主义非常重视书面语,这从德里达的《论文字学》、《书写与差异》等著作名称中就可以看出端倪。德里达正是看到了逻辑中心主义、结构主义等存在的局限性,才利用语言的差异,强调书面语言和文字的重要意义。

汉语和汉字重意义的特点和现代语言学的从形式到意义的转向是非常吻合的,这本来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但却被以西方为中心的语言学者认为是落后和缺乏理性的表现。西方逻辑中心主义认为,语音和思想的本质、存在的意义之间有最直接、最接近的关系。从“语音中心主义”出发,言说和口语受到推崇,文字被贬低。而且他们责难对象不包括字母文字,而是针对非语音文字。不少西方哲学家都表达了类似的见解,黑格尔批评汉字说:“他们的文字对于科学的发展,便是一个大障碍。或者,相反地,因为中国人没有一种真正的科学兴趣,所以他们得不到一种较好的工具来表达和灌输思想。大家知道,中国除了一种‘口说的文字’以外,还有一种‘笔写的文字’,后者和我们的文字不同,它并不表示个别的声音——并不把口说的字眼记录下来,却用符号来表示那些观念的本身。”“中国因为语言和文字分了家,所以文字很不完善。”[5]黑格尔的这种见解代表了西方人看待汉字的普遍观念。西方人对汉字的偏见,还进而扩展到对汉语的认识。对汉语和汉字的偏见甚至一度成为西方人不自觉的思维习惯。

结构主义语言学奠基人索绪尔力图创立一个具有普遍理性的语言学理论,将语言学变为一门科学。尽管索绪尔在心理上不愿意舍弃语言材料和语言现象的丰富多样性,但是为了建立一个具有整体性、普遍性以及独立性的全新理论体系,事实上他将理性的语言观和人文现象对立起来,舍弃了语言符号的人文性。他对人文现象的舍弃,根源就在西方近代哲学中根深蒂固的逻辑中心主义,他的语音中心论实则是逻辑中心主义的翻版。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逻辑中心主义和理性主义以及二元对抗的思维模式是建立在西方拼音文字基础上的,长期以来被西方学者认为是代表人类思维发展的最高阶段,这种观念与拼音文字血肉相连,互为因果。这严重影响到对人类语言文字的公正认识,导致弱势民族语言被边缘化以致面临失语的困境。

解构主义实际上是西方学者对西方文明中心论的反思,它检讨和总结了西方世界因为自己的科技成就和物质丰富而产生的西方中心主义的错误思维,以及将文化系统建立在逻辑中心主义之上的缺点。解构主义承认东方非拼音文字和拼音文字所代表的文化一样,具有各自的价值。德里达从融合表音与表意的汉字中发现了在逻辑中心主义外发展出强有力文明的证据。德里达的理论阐释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历史上部分西方学者的汉语言文字观念曾对西方逻辑中心主义造成过威胁,“一次是与科学思想的结合,汉字通过一般语言,通过莱布尼兹使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历史产生了偏离。再一次发生在20世纪初的东方学家费诺洛萨(ErnestFenollosa)和现代派诗人庞德(EzraPound)那里,这次是与诗学的结盟”[6]。德里达认为,从文学和诗学方面,汉语言文字展现的魅力能打破逻辑中心主义。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无论莱布尼兹,还是费诺洛萨、庞德,乃至德里达本人对汉语言文字的揄扬都是建立在“误读”的基础上,他们都没有彻底了解汉语言文字。无论是相当多的西方学者对汉语和汉字的贬低,还是少数学者的褒扬,他们的观点和认识都没有建立在对汉语言文字深刻了解的基础上。因此,还必须依靠我们自己,从汉语现象出发,才能真正看清自己的传统,并将其发扬光大。

3

从解构主义的立场看,汉语言文字学的发展,应当从汉语现象出发,走自主创新的道路。

中国语言学在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些优良传统,但是这个传统在中国近代向现代的转折时期遭到质疑,受到冷落。与之同时,西方语法理论却极大地影响了汉语言文字学研究。那么现代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的道路应当如何走呢?答案很明确,只能走自主创新之路。

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都必须走自主创新之路。文化的发展更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寻找适合自己民族的发展道路。汉语言文字学研究也不例外。在这方面,前人和现代的语言学者已经导夫先路,提供给我们可资借鉴的探索。

马建忠最早借鉴西方的语法理论写出了《马氏文通》。该书并不是完全模仿西方语法写成,而是马建忠用“普世语法观”分析汉语语法的结果。对此许国璋先生的评价颇中肯綮:“(《马氏文通》)不象是模仿学习《拉丁文法》,也不象以法国《普世唯理语法》为范式。此书之成,我以为只是马建忠根据普世语法字别种、句司字的通理,凭个人的哲学自信(conviction),经过十四年的勤求深探,写成这部中国向所未有,在体系上又超过当时西方语法书的力作。”[7]马建忠利用“普世语法观”分析汉语语法现象是有道理的,因为作为人类交际工具的各种具体语言,必然会有很多共同的特征。《马氏文通》对汉语语法分析贡献很大,但总体上看,其中更多的是总结出汉语语法和西方语法的共同方面。因而汉语本身的特点还值得我们继续研究。王力先生说:“各种具体语言,作为人类的交际工具,当然具有共同性,因此世界上的各种语言的语法也是具有共同性的。”然而更重要的是,“就一种具体语言的语法来说,世界语言的共同性是次要的,而特点是主要的,没有这种特点,就会丧失其为独立语言的资格,和另一语言同化了”[8]。可见,对一种具体的语言来说,人类语言的共性固然重要,但各自的特点是更值得关注。

王力先生说的世界各种语言的共同性,应更多体现在日常语言中。而对于某种语言来说,日常语言只是这种语言的表层部分,其深层部分应当是文学语言等,文学语言更容易展现一种语言的民族特点。科学语言的民族特点很不明显。自然科学的那些诸多概念、公式、定理与逻辑推理,很难说有什么民族特色。能代表一个民族语言特色的,必然是其文学语言。在结构主义思潮影响下,语言学十分重视口语,重视语音中心主义,重视共时描写,其最大的贡献就是促成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的独立。但如果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甚至走到语言科学主义,则会导致很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如对书面语不重视,就容易使语言研究失去民族特色。我们以往的汉语研究由于过分借用西方语法理论来构建自己的体系,想利用这种体系来解决汉语的所有现象与问题,但结果并不遂人意。

合理的做法是从汉语的实际现象出发,扩大汉语的研究领域。我们过去的语言研究只管散文,而不管诗词骈文,只能分析形义相应的词语,不能分析形式压缩、内容积蕴的典故之类,这显示了汉语语言学的贫血现象。试问,如果汉语中去掉了“葛郎玛”(grammar)套不住的一些特点,那我们的汉语还是汉语吗?这些现象包括:第一,汉语中的对偶、平仄和骈文等;第二,汉语句法构造比较特殊,主语、谓语、宾语常有省略;第三,汉语的词难以确定词性等。

在这方面,启功先生的《汉语现象论丛》为我们开辟了道路,为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的自主创新做出了贡献。启功先生摆脱了从语言理论出发到汉语中寻找汉语规律的模式,坚持从汉语语言现象的实际出发去研究总结汉语自身的结构规律。从对一些具体汉语现象的观察中,分析归纳出若干条汉语规律。如古代诗歌骈文的语法问题,修辞与语法的关系问题,语言环境对语法结构的影响问题,语气、语调跟语义、语法的关系问题等。启先生对“葛郎玛”不能包括的汉语特点都有一定探索和解释。[9]

关于汉语词性灵活的问题,19世纪英国汉学家威妥玛曾提出:“汉语词的多功能性(theversatility)——如果可以这样称呼的话,即汉语中对于这么多的词语(尤其是我们倾向于称之为名词和动词的词)有共通性,在有广泛差别的语法功能的可容性方面达到如此程度:任何把语言权威性地划分到像我们语言中词性的范畴里去的努力,都将枉费心机。而且,我们语言中的此类分析当然得有它们相对应的汉语语法,且不管能否对它们做词类分析;在所有的别的语言中用屈折变化生效而产生的大部分结果所需的那些方法,汉语自身也拥有,否则汉语就不成其为一种语言。”[10]对此,王宁先生也有精彩比喻:“象英语、俄语这些种语言,一个词象一根小铁钩,一边有环,一边带钩,这个钩钩进那个环,连成一条就是一句话。钩和环得对合适了,大钩穿不进小环,大环挂不牢小钩,词的自由结合度很小,错了一点就被判为语法错误。可汉语的词象一个多面体,每面抹的都是不干胶,面面都能接,而且用点心都可以接得严丝合缝。比如回文诗,干脆结成一个圈儿,从哪儿都能念。这虽是文字游戏,可难道不启发人去想汉语的特点吗?”[11]39-40

以上认识使我们看到,要想真正认识一种语言,就必须不带偏见,承认其独特的价值。在此基础上,无论是西方学者还是中国学者对于汉语现象的认识都会有更多的一致,都会发现更多的汉语特点,并总结出相应的规则和理论,这也才是汉语言文字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4

我们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从汉语现象出发,借鉴解构主义思潮建立适合汉语特点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好下面问题。

(1)如何看待继承传统与借鉴西方的关系问题。

中国传统语言学已经有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其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成果,形成了一些优良传统,这些是我们继续发展的最重要基础。但我们的传统研究也有自己的弱点和不足。如传统的语言学有注重实证和归纳的优点,也有不善于演绎和推理的不足。单独的归纳法,难以产生现代意义的语言学。训诂学中字、词不分的问题,还有语音研究上,由于受到音节的模糊性和笼统性限制,而没有细致精确的声音分析的习惯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弱点,反映出我们传统语言学理论的不足。

西方语言学在中国语言学走向科学的过程中,曾经起到很大的作用。现在我们使用的结构分析和描写方法等,都来自西方。西方语言学具有的科学精神和哲学的思辨精神以及逻辑的推理与表述,造就了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基本方法。西方语言学的不少流派都对中国语言学研究给予了很多的启示和帮助,我们应当继续学习和关注。此外,西方学者关于汉语传播和研究的著作也很值得我们重视。这些著作的成果有利于我们看到汉语的特点。[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有:张卫东《威妥玛氏〈语言自迩集〉所记的北京音系》,《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4期;《试论近代南方官话的形成及其地位》,《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8年第3期;《北京音系何时成为汉语官话标准音》,《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8年第4期;《论十九世纪中外文化交往中的汉语教学》,《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等。张西平《传教士汉学研究》,大象出版社2005年版等。计翔翔《十七世纪中期汉学著作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等。]

当然有些西方学者对汉语言文字的偏见,我们必须加以抛弃。我们不反对学习西方,但反对亦步亦趋地跟在别人后面,甚至重复别人遗弃的东西。西方语言学也有一定的片面性,如果我们盲目追从,把那些本身片面的东西用在汉语上,结果只能是削足适履。

(2)如何看待书面语言和口语的关系问题。

现代结构主义语言学曾对中国语言学的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起到了有益的作用。结构主义以来以语音为中心的重口语和共时的方法对当代语言学的独立具有重要贡献。但这种过分重视口语和语音、轻视书面语的情况也产生了一些弊端。很多汉语现象不是单纯的形式结构所能解释的。如启功先生所说,一个五言诗可以变换十种句式,只有一句不通。比如为什么汉语中那么多四节拍,多于四拍的压成四拍,少于四拍的加成四拍。虽然现代语言学重言轻文,是苦苦挣脱了因文废言的传统语文学发展起来的。但是如果把结构主义强调到极点,就会导致另一个极端,即限制了语言学研究的范围,影响了语言学研究的丰富性,导致汉语言文字学研究出现贫血现象。

而解构主义则给我们一种更广阔的视野。我们对于口语和书面语都不能偏废。(3)如何看待实用语言和文学语言的关系问题。

在目前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中,对文学语言的研究是不足的。汉语有常用部分和非常用部分,常用部分即实用语言,非常用部分如古代汉语、现代文学语言等。文学语言与实用语言不同,实用语言以明白清楚为目标,因此逻辑、语法重于形象;文学语言则以有意味有情趣为目标,因此形象重于逻辑。“常用部分和非常用部分是一个整体。如果我们把母语比做一颗大树,树干、树枝、树叶、花朵,都属于表层的常用部分,根是深层的非常用部分。”[12]因此对汉语的研究,实用语言和文学语言是不可偏废的。(4)如何处理好汉语本体与应用研究的关系问题。

当前的汉语言文字学研究中,还有重本体、轻应用的倾向,似乎只有本体研究才是真正的语言学。实际上任何本体研究如果脱离了应用就很难取得真正的成果。启功先生紧密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发现了很多实际问题,然后考虑理论上如何解决。他在自己的研究中,立足于应用,注意古今汉语、文言白话的等值翻译,注意中文信息处理的“电脑传译”,注意辞书编纂的义项归纳与排列等等。这都给我们树立了极好的楷模。正是由于没有很好处理本体和应用的关系,目前语言文字学许多应用领域,如语言的规划和规范问题、汉语的国际传播和对外汉语教学问题、汉字规范和国际通用标准问题、辞书编纂问题等,都存在由于本体研究的滞后或游离而产生的诸多难题,影响了我国社会语言生活的健康发展,阻碍我国向高科技信息时代前进的步伐。因此,今后的汉语研究必须重视本体与应用的结合。

为了解决好上面的几个问题,我们必须坚持语言学研究理论和方法的多样化。“语言学的方法必须多样化,用一种方法排斥和否定另一种方法是不妥当的。这是因为,人类认识自然、认识社会都比认识自身容易,认识自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不是某个单一的研究路线能够解决的。”[13]只有我们的汉语言文字学有了自主创新的能力,才能和西方语言学界进行平等对话,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的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这就是解构主义给予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的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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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启功.汉语现象论丛[M].北京:中华书局,1997.[10]威妥玛.语言自迩集[M].张卫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9.

[11]王宁.汉语现象和汉语语言学[M]∥汉语现象问题讨论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

汉语论文范文第6篇

我们在研究中还发现,一种语言的语法特点往往跟记录这种语言的文字形式也有许多关系。虽然语言是先于文字而存在,但文字的出现必然要适应并有利于这种语言的存在和发展。也就是说,一种文字与被记录的语言,必然在语音、词汇和语法上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否则,这种文字就会失去长存的资格。当然,文字与语言的哪一要素联系得较明显,这会因文字的特点不同而有所偏重。从汉字来看,它与汉语语法的个性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汉字的特性适应并支持了汉语语法的意合特点,同时,汉语语法性征也是汉字得以长存的因素之一。

汉字是现代世界上各种记录语言的文字中唯一继承传统而被保留下来的文字。它与音节文字、音素文字构成当今文字的三大类型。音节文字与音素文字是通过记音而达到记义的。汉字作为表意文字则是直接记义的。它在记音方面不甚明显,也就是说,汉字在联系语音方面的功能是较弱的。在汉语圈中,同一汉字在不同方言区可以读不同音而在意义的理解上却又是相同的。所以,汉字的功能特征在于它的表义性。它是建构在音形义相互联系的基础上的。其最大特点是既以形表音,同时又以形表义;其间音与义是通过形体建立联系的,即音与义之间是间接取得联系的。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称为汉字的三维结构。有如下图所示:

形体

语音……语义

(虚线表示间接性)

因此,对于汉字,就有了听音尚难辨义,识音则能解义的特点。另外,如上文所述,汉字是以表义为中心的,所以它又具有开放性特征。一个形体,在汉语中,不仅仅允许它在不同时代、不同方言中取不同的读音而获得同一意义,甚至还可以为语音系统与汉语迥异的其他民族语言(如日本、朝鲜、越南)所借用。

由于汉字的表义是体现在形音义一体化上,因此,可以说每一个汉字基本上都是音义的结合体,这与语素是音义结合体这一特点是相吻合的。传统的语文教学被称做“读书识字”,我以为这正说到了点子上。问题还不仅仅到此,关键是在于识字就能读书上。这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语言现象,汉语语句构造是依赖语义勾联起来的。我们只要从掌握汉字的字形入手,了解了一个个汉字的音也就懂得一个个汉字的义,同时从这些串联成句的字义中又可领会出句义、文义。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也就在一个“悟”上。现代语言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在“悟”的背后的语言人文主义特点,挖掘其中的规律。因此,研究汉字和语法的关系当然也是这方面的重要课题之一。下述三个方面是我们在探索中获得的几点认识。

其一,汉字的表义性适应了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我们知道,语言的组合序列有如一条长链,链链相扣,环环相接,其间每个语词乃至每个汉字都是语言中的一个链子。在汉语中,这种链式序列可以允许人们根据需要取去某些链子(语词)而不影响达意,其衔接处可以完好如初。所以说,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恰恰表现在意合性上。意达而词之多寡可随意增删。神经病理语言学实验表明,人们记忆句子和理解句子,并不记忆句子的形式。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加工处理的不是语音,而是语言所运载的信息,即语义。汉字的缺点是与语音联系不紧,但它在对于字义的理解上显然优于拼音文字。因为汉字的规律就是文字形式与概念间的联系比较紧密。拼音文字的字形是以代表音素或音节的字母连缀而成的,人们在掌握字母和拼法之后,一般可读出字(词)音来,如果其意义正好是在口语中已熟悉了的,他也可以同时明白词义。但在一些国家的阅读教学中,也常常出现会拼、会读而不知句子含义的“语义性失读症”。然而,汉字的字形和字音都服从于语义,表现出语义,因此,学习汉语的人很少出现能读音而不理解意义的现象。这就是说汉字具有知音解义的特点。这种特点有力地支持了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汉语语法表达中的重意义支点,轻形式配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汉字的这种表义性征。句子中的语词弹性现象主要地体现在汉字上。汉字的块状和可拼合性为汉语语法的“随表达意图穿插开合,随修辞语境增省显隐”〔2〕和以意义支点为中心的表达意识提供了丰厚条件。

其二,汉字的单音节语素性质适应了句法中的韵律需求。汉语作为一种带有浓厚文化背景的民族语文,其注重韵律的特点是这样的明显,它不但讲究句子的抑扬顿挫铺排,而且还讲究句子音节的多寡对应。一般观点认为,句子是由词组合而成的。汉语的词,在古代以单音节为主,字即是词。在现代,汉语词汇已向双音化发展,古汉语的词延传到现代大多降级为语素,因此,字又相当于语素。虽然如此,但传统的文化征性并没有因此消失。汉语语素具有灵活性,它可以根据需要而随时升格(还原)为词。据统计,汉字中仍能独立成词的约有2000字,在现代汉语日常生活的语料中,这些作为词而独立运用的字,其出现率为61%。至于那些不成词的实语素,在一定的语境中也可以成词。例如,在“夹道迎接”、“双喜临门”、“拥被而卧”中的“道”、“临”、“拥”这些字都是词,它们体现的正是字所代表的意义。另外,由于汉字的表义性,使得现代汉语双音节词在表达中既可选择单字(单音节)形式也可选择复字(双音节)形式,从而有效地调节了语言的节奏,使句子的结构匀称,音节配合和谐。如“学校”可说“校”,“月亮”可说成“月”,“时候”可说作“时”,“开始”可说为“始”,“工厂”可简作“厂”等等。有时根据表达需要,多音节词还可以随意拆合,依赖汉字表义特性加以运用,使字(语素)升格为词。如“青春痘”一词可以拆成两个词,“我们要青春,不要痘”(广告语)就是一例。汉语的对偶句对音节的选择更是显示了汉民族语言文化的传统——汉字对组词成句的特有作用。这方面行家已有诸多论述,不在这里赘述了。

其三,汉字的块状整体认知适应了汉语语法的整体认知特征。汉人的思维观在于注重整体性。人体生理学的研究表明,中国人的思维偏重于大脑右半球。而右脑主管的能力正是具体性的能力,综合性的能力,类推性的能力,空间性的能力,直觉性的能力和整体性的能力。〔3〕这些特点在汉语言文化中表现很突出。例如,汉人传统的舞台艺术表演,一举手一投足,都能令人由个体、局部想到整体、全貌。汉人对汉字的理解也是抓住整体轮廓。汉字是一种高形差度的文字,印刷模糊,残缺笔画部件,甚至遮去一半字体,仍能认读。这对于拼音文字来说,是难以想象的。由此,我们联想到近年来有人提出的汉字上的“识繁写简”问题。这个提法适合不适合当前的实际需要,我们不妄加评论。但有一点,“识繁写简”是符合汉民族整体认知的文化心理的。在这方面,有许多人有过亲身体验。那些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中青年,在识字上就有这么一个特点,用繁体字印刷的古典作品,他们阅读下来几乎没有问题,但如果请他们写几个字,可就为难了。这里面说明了这么一种现象——他们能读能认繁体字,但无法书写出来。他们在认字时是运用整体认知原则的。这种整体认知在汉语语法中也有许多表现。从现行语法观看,有些句子是属于成分残缺的,但人们在阅读理解时并不困难。例如,“自行车下坡请减速!”“一个孩子好!”这些句子用现行语法理论都很难给予合适的分析。但在交际中却是达意的好句子。因为人们是从整体上去把握句子的,而不是像印欧语一样从形式入手去理解内容的。更有趣的是下面这两句话词序不同,意思竟然相同,交际者从来不引起误解:

在家里我对儿媳像闺女一样,

│儿媳对我也像亲妈一样。

│在家里我对儿媳像亲妈一样,

儿媳对我也像闺女一样。

让外国人理解,就不明白“闺女”换“亲妈”,意思怎么还会相同呢?其实这儿正好充分体现了汉人所具有的抓意义支点——“我对儿媳”、“儿媳对我”,从而进行整体领悟的能力。从上述分析可见,汉人在认识汉字和汉语语法上具有一种通约性。这也是汉字之所以从创始以来几千年而不废的原因之一。从中亦可看出汉语语法之不重形式而重意合的民族文化传统。

由此,我们还可以推论,假如有朝一日汉字的方块形体改为世界共同的拼音文字,汉语语法不能不随之发生变化,走上形态特征的道路。因为汉字的见形识义、识音解义、以意义为重心的特点和汉语语法具有十分深刻的共通性,汉字为汉语语法特点的存在提供了诸多方便。

从目前来看,汉字与语言的关系在字音、字义方面已经有许多成果,但在汉字和汉语语法的关系上尚属未开垦的处女地。我们希望这个领域今后越来越引人注视,会有更多的同仁参与探索、挖掘其间规律,从而促进汉语言文字的理论研究深入发展。那么,本文的写作目的也就达到了。

注:

〔1〕拙文《论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载《汉语学习》1989年第3期P4—6。

汉语论文范文第7篇

在高职院校的教育理念中,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主要是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知识,注重学生对汉语言文学的应用技能,忽略了对学生的文化素养和思想境界的提高。了解和领悟汉语言文学的课程理念,对汉语言文学的教学实际意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高职院校汉语言文学教师当中,绝大多数教师对汉语言文学的教育的核心理念存在理解上的误区,不能准确地把握汉语言文学的教育培养方向,无法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上培养学生的文学知识素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解决高职汉语言文学教学存在问题的对策

1.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采用全新的教学方法

在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教师要积极转变传统的汉语言文学的教学观念,重视在汉语言文学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2]。而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往往忽略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要积极探索新的汉语言文学课堂教学模式,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效率。例如,教师可以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课堂上采用探究式的教学模式。比如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的学习中,可以让学生分组去研究自己喜爱的现当代文学作品,然后在课堂可以通过话剧表演,多媒体课件演示,以及小论文等方式,展示合作研究的效果,教师对学生的研究结果做出评价和总结,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作品的知识内容。

2.建立完善的汉语言文学课程结构体系

在高职院校的汉语言文学的课程结构体系中,教师树立科学的课程结构观念,建立起完善的课程结构体系,从大的角度思考汉语言文学教学的问题,积极优化课程的教学设计,提高汉语言文学的教学的整体效应。在建立完善的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结构体系中,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为课程结构体系的重心,通过为学生预留更多的自主学习时间与空间,提高学生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的实践探究,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完善的汉语言文学课程结构体系,能够让学生在自主的学习过程中,提高汉语言文学课程的整体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

3.深入领会汉语言文学教学的理念

在新课程改革的教学理念的要求中,高职汉语言文学课程的教学要充分培养学生文学素养,通过探究、合作、交流的教学方法,创建活跃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体系。在高职院校的汉语言文学教学中,许多教师过分注重对汉语言文学课程专业技能知识教学,这和汉语言文学重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冲突。汉语言文学教学的理念出现错误,很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因此,高职汉语言文学教师要深入去领会汉语言文学在当今社会的教学理念,把握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本质,认识到汉语言文学是由语言、文学等元素组成的一门课程。汉语言文学的教学不仅是培养学生对语文工具的应用,更是培养学生在日常的生活中,能够运用汉语言文学的知识能力[3]。

三、结语

汉语论文范文第8篇

目前,继承语和文化和社会服务学习教学模式(commu-nityservice-learning)的结合逐渐推广起来。社会服务学习已经被不同语种的外语教师广泛应用在语言教学实践中(如西班牙语、德语、法语和韩国语)。2014年3月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召开的第二届国际继承语学习会议上,社会服务学习教学法被专门开辟为一个专题(Servicelearn-ingforHLspeakers:howtoguide)。该专题讨论反映出在美国东部和中西部均有学者将社会服务教学模式应用于不同继承语种教学中。社会服务学习是教师帮助学生把课堂所学内容与社会生活互相结合的一种教学方法(Exley,1998;Forman&Wil-kinson,1997;Gilson&Ottenritter,1999;Swick&Rowls,2000)。服务学习最早可以追朔到约翰杜威(JohnDewey)的研究,他主张“知识是用来改变社会的工具”(Hatcher,1997,p24)。研究证明,参与服务学习的学生对社会活动的参与有着比较正面的态度(Eyler,Giles,&Braxton,1997;Lisman,1999;Miller,1997;Prentice,2006),而且大大促进了学生对课堂内容的学习兴趣和效率。

Rosenberg(2000)指出社会服务学习和志愿活动的区别,“社会服务学习不单只是志愿活动,而是结合了课堂教学和社会活动的学习项目”(p8)。社会服务学习必须应用在有学分的课程中,即社会服务学习是把学生课堂上的学习成果与社会服务的需求相结合,因此教师给予学生社会服务学习项目的成绩是该课堂学成绩的一部分(Swick&Rowls,2000;O''''Bryne,2001)。社会服务学习和实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O''''Bryne,2001):实习通常是在一门课程结束之后的工作实践,是学生正式进入职场的前期准备(O''''Bryne,2001)。社会服务学习项目可以在任何学期展开,将传统的课堂教学引入一个生动的、互动的实践空间(Caldwell,2007,p468)。Furco(1996)认为学生尽早在实际社会中应用课堂所学,会使他们加深对专业内容的理解。服务学习使学生有机会批判性地思考与专业相关的社会问题,并在实践中积累处理问题的经验,把在校所学的知识实用化(Furco,1996,p8)。服务学习使教师有检验教学的机会,了解学生是否具有理论和实践转化的能力。Marlene(2001),Deluca,Andrews和Hale(2004)的研究发现,当服务学习融入课堂教育的时候,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了加强。除此之外,Forman和Wil-kinson(1997)也发现服务学习是培养学生社会参与意识的一个有效教学方法。

2传统文化教学和社会服务学习结合的模式

在美国,社会服务学习已经很成功地和西班牙语及英语(作为外国语课)广泛结合(Caldwell,2007;Marlene,2001;Morris,2001),但是服务学习和汉语结合的实际研究还很少。汉语教学领域也缺乏关于大学生和中国移民社会互动的社会服务学习的相关研究(Koliba,1998)。2006年,研究者开始在全美中文教师学会议上(CLTA)讨论社会服务学习。Liu(2012)利用高年级华裔大学生学习汉语的成功经验,分析了1.5代移民和出生在美国的第二代华裔面临的语言和文化问题,但没有将社会服务学习和继承语汉语教学相结合的研究。

本研究是在加州州立大学的《中国传统文化》课程采用了社会服务学习的方法。加州州立大学的中文教学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只开设了初级汉语课程。90年代初,随着南加州华人移民的增多,选择汉语课的学生逐渐增多。受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中美贸易额激增影响,商学院开设国际贸易中国方向(InternationalBusiness-ChineseConcentration)本科学位课程。在商学院和人文学院教授的共同商讨下,商学院本科生完成学位必修需要五门(15个学分)的高级汉语课程,占本科生高年级课程学分中的25%。其中中文315(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是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授课对象主要是华裔的学生,每次授课时间是75分钟,每周2课时。该社会服务学习项目要求中国文化课的学生访问南加州的老年华裔移民。华裔老年移民的日常生活依旧保持中国的传统的价值观和内容,例如庆祝中国的节日,唱京剧,练太极拳,画国画,做中国饭菜和保持佛教的。每个具体的生活内容后面均体现了中国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本研究将本次的社会服务学习模式分为三个步骤:(1)归纳华裔学生关心的文化问题;(2)翻译访谈文本和传统文化;(3)课堂报告和文化外译问题的讨论。第一个步骤:归纳华裔学生关心的文化问题:文化问题贵在疑问。社会服务学习访谈的问题来自于学生所面临过的和感兴趣的问题而不是教师强加文化内容灌输于学生。教师归纳出学生的文化问题,并设计和华裔老人面谈的问卷。教师的角色是帮助学生形成所关注的文化问题,评论和归纳学生的文化观点。第二个步骤:翻译访谈文本和传统文化。学生分成两人的小组,依据文化问题与华裔老人面谈,用中文记录访谈内容,并翻译成英文。社会服务学习项目要求学生一学期所投入社会服务和文化翻译的时间总共不少于20个小时。第三个步骤:课堂报告和文化外译问题的讨论。在学期末,教师给每个服务学习的学生成绩占总成绩的25%。翻译的文本涉及访谈内容的文化外译,需要遵循2007年现代语言协会提出的“跨语言和跨文化能力(translingualandtran-sculturalcompetence)”标准要求(Byram,1997;Kramsch(2006))。课堂展示实际是学生跨语言能力展示,教师和学生均参与讨论,不提倡死背文化内容,教师引导学生理解文化问题涵盖的理念和影响。

3结论

从本次研究可以看出,汉语继承语教学与社会服务教学相结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从语言角度,华裔学生以口语对话形式记录访谈的文本,结合课堂的文化讨论进行文化评述,社会服务学习帮助华裔学生发展了较薄弱的书面语表达能力。从文化的层面看,该模式加强了美国华裔用跨文化的角度理解身处的多元社会文化环境。华裔学生表示,利用学到的中国文化为身边的美国朋友解释遇到的中国文化问题时,增强了对华裔身份认同感和自豪感。同时,本研究使我们注意到目前我们汉语文化外译的接收研究方面面临如下几个问题:

3.1文化软实力的意识学生注意到,目前在西方行销的汉文化翻译教材或者汉语教材,没有能够体现汉语的文化软实力。事实上,依据西方的学说,在一个社会当中,政治、经济、文化被称为一个社会的三要素。文化的力量不啻于政治和经济,甚至大于政治和经济的力量。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尔2004年在其著作《软实力:世界政治成功的手段》(SoftPower:TheMeanstoSuccessinWorldPolitics)一书中说,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既包括由经济、科技、军事实力等表现出来的“硬实力”(HardPower),也包括以文化吸引力体现出来的“软实力”。硬实力和软实力同等重要,但是在信息时代,软实力正变得比以往更为突出。美国的大众文化对世界具有吸引力,而这种吸引力其实就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的体现。尽管中国政府从2007年始把文化软实力提高到关系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但是目前汉语继承语教学没有能够体现中国文化软实力的合适的教材和阅读材料。许倬云《万古江河》认为中国文化是多元发展与分合,在磨合的过程中渐渐进入世界体系,因此,文化外译的主要工作就是不断将中国的文化传播到世界不同的文化中去。因此文化外译外传的接受研究应该着眼于如何让不同国家文化背景的受众“接受”中国文化,增强汉语文化软实力和国家的影响力。而文化教学内容要适于中国文化的全球化,首先是必须做好汉语继承语的教学工作。

汉语论文范文第9篇

(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求

社会的发展脚步在迅速的加快,学校也应该加快脚步,不断地进行改革与创新,将专业化的知识注重与现实的结合,从而来培养更加高效的复合型人才。汉语文学是一门专业性十分强的专业,该专业主要是研究我国博大精深的文学,尽管可以陶冶人的内心情操,但是与社会的接轨不是很强,所以学校需要在该方面进行大力的改革与创新,学校不应该死板的教育学生们知识,而是更好地去应用知识。改变传统的授课模式,让学生们进行自由化的学习与发展,重点培养学生们的创新能力,树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将汉语言文学与信息化充分的结合起来,学校教师不断地进行研究与总结,创新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激发学生们学习汉语言文学的兴趣,逐步的提升学生们的专业素质与专业修养。

(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汉语言文学在未来的发展还是很具备一定的市场前景,汉语言文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专业,所涉猎的科目与信息十分的广泛,并且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比一般的学生更加的具有文笔能力,在创作、文化管理、编辑、文学评论等方面是十分的需要该专业的人才。面对现在这样一个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学生们除了具有专业的知识以外,还应该掌握信息化的技能,将两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好的提升自身的职业技能,在未来的就业环境中也能增加自身的竞争力。这是时展的必然,不努力学习就会被时代所淘汰。

二、汉语言文学信息化结合应用的具体举措

(一)加强汉语言文学的信息化管理

素质教育的发展要求学校要不断地进行改革,实现人性化管理。信息化的时代需要的是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学校也强调以生为本。所以学校在汉语言文学的教育与管理上,应该实行自主化的教学模式,让学生们充分展现自身的才能。让汉语言文学进行信息化,需要加强该专业的实践管理环节,让学生们所学的专业能够应用到实处。学校可以与有关单位或者企业进行合作,每年组织学生们去相应的单位进行实习,不断地锻炼学生们的学习技能,从而更好的帮助学生们提前适应社会,同时也加强学生们的专业素质与修养。最主要的是加强专业的实践环节,学生们学习专业知识更加的认真,并且容易理解,有助于提升教学效果与实用性。

(二)打造汉语言文学与信息化的一体化教育体系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转,当前社会对人才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学校应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注重培养知识、技能与素质等全面发展的人才,加强汉语言文学与信息化的有效结合,以社会对人人才的需求为着手点,不仅要让学生们掌握汉语言文学的专业化知识,也要提升学生们的信息技术能力,将这两者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努力去构建汉语言文学信息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提升学生们学习汉语言文学信息的专业技能,努力促进课程改革,不断的去拓宽获取信息的渠道,丰富学校的教学资源,不断地提高学校学生们的综合信息能力。

(三)优化师资力量

汉语言文学信息化在我国的发展还不是十分的迅速,并且在高效的师资队伍建设还不完善,存在很多的问题,上面已经提到过。如何建设一支高效的师资力量需要学校的不断努力与创新,学校首先应该加大师资队伍的建设,老师首先应该接受高效化的培育与管理,这样老师才能真正的为学生们言传身教。学校也可以从社会上聘请专业的汉语言信息化教师来学校进行专业化的知识讲解,让学生们能够将专业性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真正的结合起来,更好的帮助学生们获取技能与知识的真正理解。学校在组织老师进行专业化的培训之中,也可以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经验,结合我国的发展脚步与实际国情,真正的实现技术与专业的融会贯通。同时,学校要想不断地改进自身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技能,就应该尽量的去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扶持,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实际措施,学校的汉语言文学信息化的结合应用筹措相应的资金,从而更好的去实现两者的实际结合与具体应用。从而还能更好的提升学校的教育理念与教育声望,吸引更多的学子前来本专业进行就读。

三、结束语

汉语论文范文第10篇

目前,我国的体育新闻报道中越来越注意运用汉语言文学中的创作手段和方法,而且体育新闻曾经也一度成为了新闻界和体育界热议的话题,体育新闻报道中也越来越注重对人文关怀的特写,并且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体育传媒事业在新闻领域更加显得有激情和活力。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文关怀已经成为了时代特别关注的一块,不仅是汉语言文学所追求的真善美的重要的内容,而且也是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的一块。体育中心的人文关怀是真善美工作的重要表现,与汉语言文学中追求的真善美有一定的相同之处。所以,体育新闻报道中的人文性关怀与汉语言文学在追求真善美方面追求一致。由此看来,汉语言文学与体育融合的可行性最突出的体现就是新闻报道中的人文性关怀,而且体育新闻报道中所运用的文学题材与汉语言文学也是息息相关的。

2、体育文学的发展

2.1、体育文学的发展情况

随着体育事业的蒸蒸日上,体育研究越来越受到时代的推崇。并且研究的范围已经涉及到各个领域,虽然以体育为题材的体育文学确实比较冷淡,但是体育文学这方面的发展潜力还是相当大的。汉语言文学与体育融合的可行性的第二个表现就是在体育文学方面的发展,研究这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体育文学和体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体育文学在我国文学发展史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一段时期内,由于社会的转型,体育文学曾处于一度的低靡期,与我国文学发展并不是同步的,甚至是落后于我国文学的发展。在体育文学发展的近期,体育文学也有许多的文学作品,而且这些作品有许多是借鉴了文学的体裁,在体育报刊杂志上也出现了与体育相关的内容,例如说,体育诗歌的发表,体育小说和体育戏剧的出现,增加了许多的优秀的文学作品。这种趋势的发展为汉语言文学中文学的发展增加了不少的色彩,同时也丰富了汉语言文学中文学的内容。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体育比赛的前后都具有强烈的艺术感和思想深度,在某种程度上,体育与文学所表现出来的特点是有深层次联系。

2.2、体育文学的发展表现

近几年来。我国的体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非常惹人瞩目的成绩,以前一贯发展较为冷淡的体育文学在近几年来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例如说,中国古典文学与体育的融合方面。中国的古典文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部分,古典文学与体育相融合的体育文学具有极其重要的并且独特的文化价值和健身功能。这种古典文学与体育相结合产生的体育文化不仅传播了我国的传统文化,而且对我国体育的发展和文学的发展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会推进我国体育事业与文学的快速发展。除此之外,文学中融入了体育中动态的因素,使得文学中静态的因素与体育中动态的因素充分地结合起来,更加突显出汉语言文学与体育融合的协调与一致。体育文学的发展变现还体现在一些具有代表的体育文学作品当中,例如中篇小说《足球流氓》,这篇小说不仅写出了一种当时环境下的一种特殊的文化,同时也呈现了体育界一种特殊的真实形态。还有体育网络文学的发展,代表作有李寻欢的《足球男人》等,这些体育网络文学虽然只是一些散文、随笔或者是评论,但是他们真实的反映出体育文学当中的多元化显现,既凸显了体育的发展状况又显示了汉语言文学中的一些写作方法和手段。以上所表现的就是汉语言文学与体育融合的可行性的第二个表现,即体育文学的发展。通过研究汉语言文学与体育融合的可行性分析,不仅可以为体育文学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参考价值,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我国的体育文学的快速繁荣发展。

3、结语

汉语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汉语言 文学 运用

一、汉语文学专业性质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性质,从其专业名中即可得到相关的理解。首先是“语言”,然后是“文学”,其中“语言”起修饰“文学”的作用, “文学”是中心词,二者呈偏正关系。在此结合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课,来理解汉语言文学的性质:

1.语言性

语言类是个集合总称,它包括语言学,文字学等。汉语言文学专业,关于语言类的专业课比较多,有《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汉字学概论》,《语言学概论》和《训诂学》等,其所涉及的种类也比较多层面也比较多。不仅有现代汉语的层面,也有古代汉语的层面。在语言性的延展上,又包括文字学以及文字训诂学。所以总的来说汉语言文学专业,其语言性比较强的。

2.文学性

汉语言文学专业,在一语言性的基础上,而又延展到文学性上,尤以中国文学较为侧重。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关文学类的专业课占其总的课程一半以上,光古代文学这一块就包括两门课程,又有现当代文学,以及和文学相关的文学史,课程繁多,深浅不一,要求所学者掌握的程度也不一样。主要文学类课程有《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二》,《现代文学作品选》,《当代文学作品选》以及相关的文学史,不过一般情况下,一般高等院校是不开设“当代文学史的”,这是中国类的文学课程,还有外国类的文学课程《外国文学作品选》以及《外国文学史》,可见汉语言专业的文学类课程相当多的,而且都是需要着重掌握的。所以总的意义上来说,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文学性事占其总性质大多数,是最重要的性质。

3.文学教育性

基于其文学性的基础上,有延展到文学教育性上。汉语言文学专业,其文学教育性,当是其第二大性质。所包括的专业课,不仅应用性强,而且指导教育性也很强。文学教育性的最主要体现是其自身的深刻性,理论性以及研究性。从其相关专业课程安排就可以知晓:《美学》,《写作学》,《文学概论》,这三门课程,以《写作学》的应用性最强,其它两门则以理论和深刻性为代表。这三门课程的文学教育性是其本质的特征,也是汉语言专业学习的关键,也是在总体上给理解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科性质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帮助。文学教育性,在本质上揭示了汉语言文学专业内在规律性,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最深刻的性质。

二、汉语文学的运用

1.美学指导

汉语言文学的首要应用性既是美学指导,而不是相关文学的运用性。美学是理解文学的基础,也是理解世界万物的基础。只要适合美的标准的事物,其即可存在,如果不适合美的标准,其不可存在。美是维持世界存在的根本规律,也是人类心理发展的最高层次,在这个基础上来说,理解文学的前提,就是要理解美学,美学给文学提供了内在的规律,是文学存在的根本保证。所以,汉语言文学的首要运用性就是美学指导。

2.文学理解

文学理解是在美学指导的基础上,引申出来的一种运用性,也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最显现的一种运用性。美学可以解构文学作品,在解构的基础上,即可帮助我们理解文学作品,文学理解,既是理解文学作品。汉语文学专业,通过相关专业课的学习,并在美学指导的基础上,已经具备了很高层次的文学理解性。在其运用性上,不仅可以对已学过的文学作品进行理解,也可对没有学过,没有看过,甚至刚刚出版的文学作品进行理解,文学理解,是一个高的层次,不是一般没有拥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可以做到的,文学理解不同于文学阅读。文学阅读只是理解文学作品文本字面意思,对于文本反映的深层次上的含义是不能作理解的,文学理解既是要解构文本深层次上的含义,这就需要相关理论专业知识作为基础。

3.写作运用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身就有写作的训练,也有相关的理论专业课。《写作学》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所学者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以及格式规范,《文学概论》则为其提供了深层次上规律总结,这两门课时写作运用的基础,也是写作运用的以进行的保证。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写作即同于其它专业的写作要求,也有其自身的特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写作,因其文科性质比较强,其写作追求的层面也“以文弄墨”,不过归之于个人,可能也会相应的转弱。写作的运用是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身的要求,也是其专业性质的一种体现。

汉语论文范文第12篇

关于汉语词类研究的重要性,龙果夫教授在其《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序》中有这么一段精辟的论述:“(

词类问题)有巨大的理论的和实用的意义,因为各种语言的语法结构的本质反映在词类上。离开词类,既不可

能理解汉语句法的特点,也不可能理解汉语形态的特点,因而也就不可能说明汉语语法,无论是从科学的角度

还是从实用的角度。”正是基于这一点,又由于汉语自身特点的原因,汉语词类问题一直是语法学界研究、争

论的热点。从《马氏文通》至今,虽几经反复,犹未有定论,大有继续深入研究的必要。为了给研究者提供方

便,我们把自《马氏文通》以来的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加以搜集、整理,并对此作一个简单的评述。为了叙述得

清楚、透彻些,在此不妨也把古人的一些有关认识附录在前。东鳞西爪,多有不足之处,冀读者笑正。

一、《文通》以前的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1898年的《马氏文通》揭开了汉语语法学的序幕。但是,对汉语语法现象的研究则是古已有之,而其

中研究最多、取得的成绩最大的无疑是对汉语词的研究。

从汉代开始,我国就有了对“语助”的研究。此后直至清代,历代都有人对汉语词的一些现象及其特性加

以描述和说明,诸如“实字、虚字”说,“死字、活字”说,“叹辞”说等等,多散见于一些私人学术著作和

笔记中。元代(一说明万历20年),我国出现了一部专门论述汉语虚字的著作--卢以纬的《助语辞》第一

次对汉语虚词作了较为集中的论述。当然,这种研究多从表义、释义出发,很少涉及语法功能。

清代是我国古代对词类研究的集大成时期。清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前人未加留意的词的类

别概念。如王筠《说文句读》中的“动字、静字”说,王引之《经传释词》中的“问辞”说,其他像“称代辞

”、“形容辞”、“指辞”、“设辞”这些称谓也都出于清人之口。对前人已有研究的现象,清人又加以进一

步的细致研究,扩大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如王鸣昌的《辨字诀》在南宋张炎等提出“实、虚字”之说后,又进

一步把虚字分为起语辞、接语辞、转语辞、衬语辞、束语辞、叹语辞、歇语辞等七类。代表清人对词类问题认

识的最高成就的是刘淇的《助字辨略》和王引之的《经传释词》。

在从汉代到清代的漫长历史阶段中,我国古代学者对汉语词类的认识始终是朦胧的、模糊的,还没有进入

自觉阶段。他们没有视词类问题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而只是附之于“小学”(文字、训诂之学),并使之

成为经学的附庸,所以不可能真正触及汉语词类的本质问题。

从另一方面看,古人对汉语词的研究也是很不全面、很不均衡的,主要侧重于虚词的诠释和说明,而对于

争议颇多的实词却往往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提及,即使触及到的也只是从词汇平面去解

说,而很少从语法平面去探讨。古人所以这样做,在于他们感到实词意义明了,便于理解,毋需为之多费笔墨

另外,古人研究语法还有一个普遍的、严重的缺点,即所用术语从来不给予定义,因而一些有关汉语词类

概念的术语的含义往往不很明确,有时前后用语歧出,缺乏规范化,这都给汉语词类研究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

麻烦。这个缺点在后来的《马氏文通》得以幸免。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一时期前人对词类的研究还是很有成绩的,他们首创了不少语法学上的概念和术语。

只要稍微浏览一下《马氏文通》,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不少有关的术语大都取之于古人。不难设想,如果没有

古人的数千年的辛勤探索,汉语语法学要一下子达到《马氏文通》这样的起点,恐怕也是不可能的。

总之,这一时期古人对汉语词类的研究还是不全面的、不系统的,它只能称作是汉语词类科学研究的前奏

或准备。

二、《文通》至文法革新讨论之前的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马氏文通》的诞生标志着汉语语法学的兴起,同时也标志着汉语词类研究的真正开端。从1898至1

938的四十年的时间里,汉语语法学处于草创之时,同样对汉语词类的研究也处在新生阶段,既有不少建树

,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这一时期的汉语词类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文言词类的研究;一是对国语白话文词类的研究。

前者以《马氏文通》为代表,后者以《新著国语文法》为代表。虽然它们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总倾向还

是一致的,因而不妨合在一起论述。

A.共同的倾向

首先,这一时期词类研究的最大的共同倾向是模仿倾向。《文通》在词类分别上基本套用拉丁语法,把汉

语的文言词分成九类,其中实字包括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五类;虚字包括介字、连字、助字、叹字

四类。而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则参照了纳斯菲尔德的《英语语法》,也将汉语的词分成五大类共九种:

实体词:名词、代名词;述说词:动词(同动词);区别词:形容词、副词;关系词:介词、连词;情态词:

助词、叹词。

两者一比较,不难看出,除了在每类词的具体范围上有所差别外(如黎氏把指代词、疑问代词统归入形容

词,而马氏未曾),马、黎两家词类体系大致相当。而同期的其他一些语法著作在词类的划分上,或以《马氏

文通》为法,或仿效《新著国语文法》,即有变更,也是无伤主体,均没有突破原有的体系。

对这一时期的汉语词类研究,何容先生在其《中国文法论》中作了精辟的概括,他认为这时的“中国文法

书,差不多都是依照欧洲文法的例,把词分成八类,再加一类欧洲语言里所没有的‘助词’,而成为九类”(

新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39页)。这一论述几乎适用于当时的一切文法书。

说当时模仿严重并不意味着全无一点革新的气息。早在1920年,刘复(半农)就提出了“建造起一个

研究中国文法的革新的的骨格”(《中国文法通论》第91页)的主张,可惜未能贯彻到底。当时真正称得上

革新派的要数陈承译、金兆梓、何容诸人。他们对汉语词类研究的贡献主要体现在理论上(具体将在下文提及

),而在实际的划分上仍跳不出《文通》的窠臼,只有金兆梓的划分(见《国文法之研究》第52页)相对说

来比较有新意,既照顾了意义,更突出了功能,对印欧语的词类体系有一定的突破。可惜作者对“体”、“相

”这些概念言之不明,使读者甚感茫然。在词类的划分上也存在着互相牵扯的毛病。

尽管这四十年中革新的呼声愈来愈高,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模仿体系的地位,原因在于革新派本身缺乏

一个全新的、比较合理的、能为众人乐意接受的词类体系。

这一时期词类研究的第二个共同倾向就是各家对词的分类标准普遍重视不够,不少人把主要精力放在给一

些词的归类上,这正如王力后来所指出的:“争论的中心不在于分类,而在于归类。”(《关于词类的划分》

,见《语法和语法教学》第77页)这样做,优点是重在实用,通病是理论阐述不够、不深。可想而知,没有

对汉语词类划分标准的足够认识,要想圆满地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那当然是难以奏效的。

B.分歧点

对汉语自身特点的认识不同,直接导致了汉语词类观的不同。总括起来说,这一时期汉语词类研究有两大

分歧。

1.词无定类和词有定类

马建忠和黎锦熙都是“词无定类”论者,但各自的出发点,又有所不同。马氏认为“字无定义,故无定类

”(《文通》第24页,1983年新1版),主张“依义定类”、“随义转类”,他这是从意义出发的。到

了黎锦熙先生,他说得更明确:“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

位置、职务,才能认定这一个词是何种词类……国语的九种词类,随它们在句中的位置或职务而变更,没有严

格的分业。”(《新著国语文法》第6页,1951年版)他强调:“依句辨品,离句无品。”(同上)两个

人虽然出发点不同,但结论都是一个--“词无定类”。这个观点无疑是不符合汉语实际的,理所当然地遭到

了后来语法学者的责难。

和上述两人相反,陈承泽认为“字(词)有定类”。陈氏在其《国文法草创》一书中主张要以“字”在句

中“所居之文位”(第11页)来定其类。他提出了“一义数用”的观点,认为词应“从其本用”(第18页

)定类,这就避免了马、黎因“随义定类”、“依句辨品”而造成的“词无定类”的弊病。但究竟什么才是字

(词)的“本用”,作者却未能说清楚。不管怎么说,陈氏的观点比之前两人确实大大进了一步,为汉语词类

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确立了前提。

2.分类标准:意义标准和功能标准

当时学者虽然在词的类别上颇多相似,但运用的标准却各不相同,归纳起来有两条:一条是意义标准;一

条是句子成分标准(或曰功能标准)。

马建忠在划分词类时强调:“义不同而其类亦别焉。故字类者,亦类其义焉耳。”(《文通》第23页)

亦即从意义角度出发,与之相同的有杨树达等。他们拿意义作划分词类的唯一标准,而根本忽略了词的语法功

能。这样做极易滑向“词无定类”的歧途,因为“一词数义”现象在汉语中是屡见不鲜的。

黎锦熙、陈承泽、金兆梓等则反对以意义为标准来区分词类。黎先生主张“依句辨品”,陈承泽强调以“

字”在句中“所居之文位”来定其类,金兆梓也认为“中国文字的字形上,不能表词性的区别,是全靠位置区

别的”(《国文法之研究》第52页)。三者说法不一,但意思是一个,即都赞成以词在句子中的功能来决定

词类。这种标准较之意义标准确实要进步,其优点有二:(1)从语法角度出发划定词类,可给任何一个在句

中的成分归类;(2)词类和句子成分关系单纯化、明朗化,使人一目了然,便于讲清问题。缺点在于把词义

和功能割裂,将句子成分和词类合二为一,也极易坠入“词无定类”的泥潭中去。

这一时期在理论上贡献最大的要首推《中国文法论》的作者何容先生。何先生在该书第三部分“论词类区

分”中对汉语词类划分的原则问题作了探讨。认为:“单从意义方面说明各类词的分别,是不容易说明的”(

第58页)、“各类词都有其共同的形式上的特征以别于他类词”(同上)、“所谓某一类词的形式上的特征

,也就是从语言的表意方法上表现出来的它们的共同之点。”(第57页)可见,何先生是主张以语言自身的

表意方法即形式上的特征作为区分的标准的,即以词的语法特征(语法功能,不仅仅是指充当句子成分的能力

)来作为区分词类的标准。

C.成就与不足

关于这一时期词类研究的主要不足,已在上文各部分谈到,这里不复赘言。在此主要概括一下这四十年所

取得的成就,这主要体现在:

1.从自发走向自觉,第一次把汉语词类问题视为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重点,系统地分别了词类,创立、

选用了一些语法上的术语并全都给予较明确的定义,因而奠定了传统语法词类体系的基础。直到今天,我们仍

在沿用着前人择定的不少词类概念,当然有的内涵已发生变化。

2.研究日趋细致,不仅分出了大的类别,而且还进一步划分了许多次范畴(如黎锦熙就给每类词分了很

多细目),论述详尽,尤适合语法教学,有的颇贴切于汉语的某些实际。如黎锦熙已注意到汉语量词的特点,

只是由于受纳氏文法的束缚,他仍将量词归在名词分下来论述。虽还未独立为一大类,但已难能可贵。

三、文法革新讨论至建国前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1938年的文法革新讨论冲击了语言学界的模仿体制,人们开始“根据中国文法事实,借镜外来新知,

参照前人成说,以科学的方法谨严的态度缔造中国文法体系”(陈望道《文法革新论丛·序言》)。文法革新

讨论给汉语词类研究带来了转机。

运用西方语言学理论来建立自己的词类体系,是这时期汉语词类研究的共同倾向。由于各家都比较注意从

汉语本身特点出发,因而和以前不同,这时期的汉语词类观体现了较多的分歧点,这是一种正常可喜的现象。

A.有关分类标准的分歧

这一时期,关于词类划分的标准主要有三种:一是王力、吕叔湘的“意义说”;一是方光焘的“广义形态

说”;一是高名凯的“三条标准说”。

王力、吕叔湘在分类标准上基本以意义为主。王力说:“中国语里,词的分类,差不多完全只能凭着意义

来分。就意义上说,词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实词,它们的意义是很实在的,它们所指的是实物,数目,形

态,动作等等;第二类是虚词,它们的意义是很空灵的,独立的时候它们几乎没有意义可言,然而它们在句子

里却有语法上的意义。”(《中国语法纲要》第43页,开明书店1946年4月初版)由此可见,王力所说

的意义对实词来讲是词汇上的意义,对虚词来讲则包括语法上的意义。吕叔湘也主张把词“按意义和作用相近

的归为一类”(《中国文法要略》第16页),虽说已强调“作用”,但在具体分类时仍以意义为主。上述观

点,基本上还是套用旧说,因而意义不是很大。

在此颇值一提的是方光焘在文法革新讨论中提出的“广义形态说”。方光焘认为可从词的形态上来分类,

但他所强调的是一种不同于印欧语形态的广义形态。他说:“我认为词与词的互相关系,词与词的结合,也不

外是一种广义的形态,中国单语本身的形态,既然缺少,那么辨别词性,自不能不求助于这广义的形态了。”

(《中国文法革新论丛》第50页)从狭义形态发展到广义形态,这是方先生的独到创见,它摆脱了印欧语的

羁绊,把汉语词类研究引向了一条新路。

高名凯在其《汉语语法论》一书中对汉语词类问题也发表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首先,他认为:“词类是

词的语法分类,每一类的词都有特殊的语法意义和语法作用。”(第60页)随后,他提出了区分词类的三个

标准:一是词所表达的语法意义;二是词在句子里的功能;三是“注意词的形态”。他的这种不囿于意义一项

而取多项标准的观点显然大大超越了前代学者和同时代的学者。标准从一条到三条,这更切合汉语的实际。但

他后来却主张以狭义形态作为区分词类的标准,并认为汉语没有狭义形态,从而得出汉语实词不能分类的错误

结论(详情见下文)。

B.有关词类划分的分歧

既然各人都有不同的分类标准,那么在分类标准指导下的词类划分当然也就各有千秋了。

吕叔湘把词分成实义词和辅助词两大类。实义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三类,“因为他们的意义比较实

在些”(《要略》第16页)。凡“意义比较空虚”“可以帮助实义词来表达我们的意思”(第17页)的,

称为辅助词,包括限制词(副词)、指称词(称代词)、关系词和语气词。吕先生的贡献在于他首先创立了语

气词这一大类。但总体说来,划分欠细致。由于受叶斯泊孙“三品说”的影响,他把词分为甲、乙、丙三级,

这显然是不足取的。王力先生在《中国现代语法》中给词作了划分,和以前各家不同的是,王力先生提出了“

半实词”、“半虚词”之说,这种尝试是值得肯定的,因为汉语中有的词无论是从意义还是从功能来看都介乎

虚、实之间,很难直接判定它属于虚词、实词中的哪一类。此外,王先生还提出了一种不列为第十类词的特别

的词--记号。按王先生之说,“凡语法成分,附加于词,仂语或句子形式的前面或后面,以表示它们的性质

者,叫做记号。”(第307页)这种记号实际上相当于后来称之为语缀的语法成分,不便视为词的一种类别

。同样,王力也因受“三品说”影响而把词分为“首品”、“次品”、“末品”。

高名凯对汉语词类的区分同样是与众不同的。他认为“汉语的实词不能再行分类”(《汉语语法论》19

57年版第67页),因为“汉语的实词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功能”(第82页)。高先生的这个观点是有违汉

语事实的,并且和他本人的“三条标准说”有相抵触之处。但是尽管如此,高先生在其著作的绪论里还是把汉

语实词分成“三种(名词、动词、约词)四类(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汉语语法论》1948年版

第52-53页),并在第三编“范畴论”中详细地论述了指示词、人称代词、数词、数位词、次数词、体词

、态词、欲词与愿词、能词、量词等十个方面的范畴,这正反映了高先生思想上的矛盾之处。

C.成就与不足

文法革新讨论使人们开始注意汉语的自身特点,因而在词类研究上也突破了不少成就,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具体体现在:

(1)由于从汉语的本身出发,不盲目模仿,因而对汉语的词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例如,对于汉语的“数

词”,以前的语法著作(如《新著国语文法》)大都归入形容词,而王力先生第一次把它同其他词区别开来,

使之独立成类。总之,对词的分类比以前更为精细。

(2)词类的体系更有系统性和科学性,重视实用,也较多地从理论上予以阐述,把对词类的研究和对句

法的研究结合起来,避免就事论事。

(3)开始注意到了词类活用和兼类问题。其实,早在二十年代初期,陈承泽就提到了词类活用问题,但

他所说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活用。而吕叔湘先生在其《要略》第二章最后一小节中专门探讨了词类活用问题

。他认为一个词只应有一种用法(本用),若有其他用法则为活用,他这种认为词和功能“一一对应”的观点

显然是受到了印欧语的束缚。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谈到了词的分隶问题(兼类问题),但他认为:“要

看词之应否分隶,不该看它是否有两种地位和职务,而该看它是否有两种相差颇远的意义。”(第25页)这

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兼类也不完全一致。但无论如何,王、吕先生在这方面的开创之功是不应抹杀的。

但是,在革新的成就中也隐藏着一时难以避免的不足,主要是:

(1)模仿风气虽被大大冲淡,但并未绝迹。从王力、吕叔湘、高名凯等人的著作中我们仍不时地找到一

些模仿的痕迹。王力、吕叔湘在说明词的关系时,不切实际地引进了叶斯泊孙的“三品说”。而高名凯认为汉

语实词无分类的观点,无疑与法兰西学派分不开。

(2)研究中存在的另一严重缺陷是:在划分词类时,仍过于强调词汇意义这一条标准,而对其他标准则

重视不够。王力、吕叔湘的著作中都体现了这一点,而未能出现依据广义形态拟定的词类新体系。

(3)由于大多数学者只重视句法,因而对词类的研究并没有付之多少心血,所以词类的研究成果并不显

著。

四、当代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建国后,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需要使得建立新的、科学的汉语语法体系势在必行,但碰到的第一个难题就

是汉语词类问题。词类问题是个既复杂又重要的问题,自《文通》以来一直悬而未决,迫切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建国头两年,国内虽然出了几本语法书(如《语法修辞讲话》、《语法学习》),但在词类研究上基本沿

用旧说,并无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解决汉语词类问题已成为可能。于是一九五三年前后,一次全国性的规模巨大的

词类问题的讨论就在《中国语文》上展开了。这次大讨论避免了以前在这个问题上的偏差,即不单单给词作简

单的分类,而开始涉及到了汉语词类的原则性问题即汉语的词能否分类及其分类的标准。

首先,在汉语的词能否分类的问题上,语法学界产生了两种互不相容的观点。以高名凯为代表的少数学者

坚持认为汉语的实词不能分类,理由是汉语本身缺乏构形形态,这完全是拿印欧语的词类理论来硬套汉语,根

本忽略了语言的民族特点。而王力、吕叔湘、胡附、文炼等多数学者则肯定汉语词类的可分性。讨论的结果,

肯定论者占了上风。

其次,在分类的标准问题上,各家也发生了争执。争执的中心是汉语的形态问题。高名凯等坚持认为只有

狭义形态才是划分词类的标准,而多数学者则主张给汉语的词分类应从广义的形态即词和词的相互关系、词与

词的结合、语词的句法功能等因素入手。最后,多数学者取得了相对一致的意见,提出了区分词类的一般标准

:(1)词汇意义(概念的范畴);(2)形态标准(包括构形性质和构词性质的);(3)句法标准(词在

句中的作用或功能、词的组合等)。这样就比较圆满地解决了汉语词类研究的前提问题。

另外,对汉语词的具体分类以及词类的界限问题,很多学者也作了探讨,尽管互有出入,但无伤总前提,

这是允许存在的。

总的说来,这次讨论是成功的,收效甚大,对当代语法的研究有着不小的推动作用。

词类问题的大讨论,澄清了长期蒙在汉语语法学界的一片迷雾,为词的分类和归类提供了指导性的原则。

很多学者在各自的论著中给汉语的词进行了具体的分类、归类尝试,结果虽不尽相同,但大体反映了汉语词类

的基本事实。其中“”前影响较大的是《暂拟体系》(张志公主编)的词类系统和《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丁声树等著)的词类系统,下面逐一介绍。

《暂拟体系》根据“词汇·语法范畴”把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前者下辖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

、量词、代词六类;后者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五类。对各类词的定义、特点和主要用法,《暂

拟体系》还作了说明,描写细致详尽,尤利于中学语法教学,确实是以前的语法书望尘莫及的。至于体系中的

“附类说”,并不能说明多大问题,故后人颇多贬辞,不妨作为小类处理。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前身是《语法讲话》)是结构主义在中国大陆的首作。它区分词类的标准是“性

质和用法”,其实质和“三结合”标准差不多。与众不同的是,《讲话》并未采用一般的“虚、实词”说,而

是一次性地把汉语的词分成名词、代词、数词、量词、动词、形容词、副词、连词、语助词、象声词等十类。

在迄今为止所看到的语法书中,《语法讲话》最早将量词独立成一大类,这是很有必要的。《讲话》的另一个

特点是把每一类词分成若干小类并对许多个别的词详加说明,比较具体,举例也颇精当。

期间,整个语法研究陷于停滞萧条的境地,当然也就谈不上词类研究了。

“”被粉碎后,语法研究恢复了生机,对词类问题的研究又摆到议事日程上来。这一时期,整个词

类研究的特点是突破《暂拟体系》的框范,给汉语词类问题以新的阐述。这方面的力作是吕叔湘的《汉语语法

分析问题》和熙的《语法讲义》。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语法讲义》有关汉语词类观的突出之点是把汉语的词分成“封闭类”和“开放

类”两大部分。这种划分从能否遍举(全部列举)和能产性大小这个角度出发,比较干脆利落,避免在虚实上

纠缠,也便于教学。另外,他们还根据语法功能,把实词分为体词和谓词两大类,比较成功地反映了汉语实词

存在的两种不同的趋势。应该说,吕、朱二先生为汉语词类研究作出了新的贡献。

考察四十年来的当代词类研究,我们不难认识到以下几个特点:

(1)进一步重视对汉语自身特点的认识。以前在词类区分问题上照搬印欧语的理论和方法,主要是对汉

语的自身特点认识不足。

(2)重视词类划分标准的探讨和研究。划分标准是个很棘手的理论问题,整个词类大讨论几乎都是围绕

这个轴心,此后的不少学者也都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应该说,这方面的成绩还是不小的,“三结合标准”(

词义、形态、功能)直到今天还被人们所公认。

(3)重视词类界划的研究和说明。以前的各家只给词作简单的分类,至于各类词的界限以及如何判定某

一个词的性质等,则常被忽略,即使有所提及也是言之不明。当代学者显然在这方面又超越了前人。如不少人

采用的以“鉴定字”和“重叠式”来区分词类的方法都是比较切实可行的,起码不失为一种有用的辅助手段。

(4)重视词的兼类和活用的研究。词类的活用和兼类现象解放前就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但他们对“活用

”和“兼类”的差别往往辨之不明。当代学者在这方面作了较深入的研究。王力认为凡属兼类词必须具备两种

以上的常见用法(详见《中国语法理论·新版自序》上册第22-24页,中华书局1957年1月版);张

志公认为一词兼类的意义必须相关(详见《汉语语法常识》第21-22页,中青出版社1953年11月版

);吕叔湘认为:“主要的原则是:凡是在相同的条件下,同类的词都可以这样用的,不算词类转变;凡是在

相同的条件下,同类的词不是都能这样用,而是决定于习惯的,是词类转变……语义的变化比较特殊,只是偶

而这样用,没有经常化,这算是临时‘活用’,不同于永久性的词类转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第46

页);熙认为:“当我们把A、B两类词分开的时候,可以允许有一部分词兼属A、B两类。但是兼类的

词只能是少数,如果把A和B分为两类之后,大部分A类词同时兼属B类,或大部分B类词兼属A类,那只能

说明我们当初把A和B划分为两类词本身没有多大意义。”(《语法讲义》第39页);胡裕树认为:“甲类

词在特定的条件下,为了修辞上的需要,偶尔用作乙类词,这是活用。”(胡编《现代汉语》第332页,1

982年10月第4次印刷)等等,这些观点都很有见地,较好地解决了汉语词的兼类和活用的问题。

(5)不仅重视各类词的研究,而且重视每个具体词的语法功能的揭示,如《现代汉语八百词》、《动词

用法词典》等,这无疑是对词类研究的深入。

当代词类研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对如何把握好“意义、形态、功能”这三结合的标准,以及如何

确定一个公认的词类体系,还缺乏一致的认识。但是,当代词类研究的功绩是抹杀不了的。

结语

纵观汉语词类研究的整个历史,我们可以从中理出这三条线索:

1.标准的多重化

曾有不少人企图通过一条标准(或意义标准或功能标准或形态标准)来给汉语词作一个彻底的划分,这种

愿望是好的,因为这样不会有交错的情况出现。然而事实上做不到,因为不合语言(特别是汉语)的客观实际

。于是很多学者只好深入探求,终于由单项标准发展到今天的多重(三条)标准,同时还找到了其他的辅

手段,这样就大大增强了划分词类的能力,使问题得到了比较令人满意的解决。

2.分类的精密化

回顾汉语词类研究史,可以看出对汉语词的划分是越来越细了。马建忠和黎锦熙参照印欧语法,把词分成

九类。此后,依据汉语特点,吕叔湘把“语气词“单独立成一大类,王力把数词单独立成一大类,科学院语法

小组的《语法讲话》又把量词单独立为一大类。另外,越到后来,词的次范畴(小类)也越多,这些都表明汉

语词类的科学研究越来越精细了。

3.角度的多样化

传统词类研究多从意义的虚实出发,把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随着词类研究的深入,研究的角度也不

断增多。比如有人从功能的角度把实词分为体词和谓词两大类,从词的数量的多少和能产程度的高低这一角度

把词分成了开放类和封闭类两大部分。这两种分类法不仅给语法研究开辟了新的路子,同时也给语法教学提供

了不少方便,对后来者也不乏启迪。

从词类研究的历史和发展趋势来看,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应进一步认清汉语的特点,从而找到更为合乎汉

汉语论文范文第13篇

提要:实况汉语教学努力营造并充分利用汉语的习得环境,坚持教学过程的交际化,坚持使用真实、自然的语言材料,在汉语教学的同时,坚持国情文化的教学,在视听说三者的关系上相当灵活,在开设实况汉语教学的过程中,注意适时、适量,实况汉语教学只适合于解码类的课型。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我们的实况汉语教学(含/汉语实况听力0、/汉语实况与话题0等课型)经过了十几年的教学实践,尤其是近些年来,一些相应教材的不断问世,有关论文的相继发表,使得其教学效果不断提高,人们对其中的许多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了使实况汉语教学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和发展,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上,对与其有关的几个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实况汉语教学与营造

第二语言习得环境第一语言与第二语言学习和习得过程有某些共同规律,但二者之间也有很大差异。实况汉语教学清楚地认识到二者之间的诸多差异,因此在教学中避免了直接法过于偏激,过于简单的弊病。

非目的语环境的学习,师生往往有着共同的媒介语,便于讲解语法规则和文化背景等,培养的学生往往有较强的阅读能力,但听说能力较差。

目的语环境的学习,学生每天必须说目的语,培养的学生语言能力较强,特别是听说能力。两种不同环境的学习虽然各有利弊,但目的语环境学习的优势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目的语环境学习目的语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有的人到了中国后不会利用语言环境,每天除了上课外就是在宿舍里看书,这与他们在国内学习汉语没有什么两样。还有的人则完全相反,他们似乎知道语言环境的重要性,但忽视了课堂教学与书本上的学习,于是整天在社会上活动,和中国人闲聊,学了一些社会上的方言土语,但整体上汉语水平很低。这两种人的学习之所以不成功,原因多多。从教学本身找原因,就会发现我们教学中的问题。教学脱离语言实际,教学方法呆板,教材陈旧,课程设置单调等问题,也就是说并没有努力营造一种汉语学习的习得环境。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人们往往增加一些由教师组织的参观访问活动,这虽然是必要的,但解决不了教学上存在的根本问题。有的老师在某些课的教学中,经常带留学生到真实的交际场合进行一些功能性的练习,如打电话,买东西,寄信等,无疑,这会大大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留学生的汉语交际水平,但这只是一种点缀,语言教学不能天天这样,而且在操作上也存在着随意性。实况汉语教学试图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纠正轻视语言环境和忽视课堂教学的两个极端倾向,把社会上的真实、自然的语言交际搬到教室,引进课堂,编入教材。实况汉语教学力求营造并利用一种第二语言的习得环境,使学生几乎是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下学习汉语。

二实况汉语教学与教学过程交际化

早在功能法提出教学过程交际化之前,视听教学法就十分重视情景教学。视听法特别注重情景在语言教学中的作用,而这个/情景则尽可能地具体化、真实化。视听法的一系列主张在其教学原则及教学活动中得到较充分的体现。比如,注重培养言语习惯,注重语言与情景的结合,注重整体的结构感知等。视听法是离我们实况汉语教学最近的一种教学法,我们从视听法中,可以看到人们在努力营造一种语言习得环境,这种环境力求与真实的语言环境接近,注重使用正常的语速、语音、语调。

功能法是对对外汉语教学影响最大的教学法,是以社会语言学为理论基础,以交际功能为纲的一种教学方法体系,其主张对实况汉语教学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功能法极力主张语言教学要选择真实的言语,真实的情景,在真实交际过程中使用语言。其教材要求选择真实的语言,在情景的选择上,强调适合社会语言交际,把真实的、地道的言语材料安排在合乎社会交际情理的情景之中。情景要力求真实或逼真,以保证学生学到真实、地道的言语。创造真实、自然的汉语交际环境,是实况汉语教学刻意追求的教学形式。功能法的主张对语言教学有着很好的影响,遗憾的是它本身并没有真正做到言语材料的/真实、地道0。而真实的语言环境也难以体现在课堂上的交际活动的练习中,所以只好模拟环境,扮演角色。由于个人的性格、天赋上的差异,使得这种方法并不是普遍受欢迎的,因为这种形式已经把教学过程变成人为的交际过程,甚至可以说这些交际手段带有一定的虚假性。可以说,在语言材料真实、自然这个问题上,实况汉语教学的认识和做法比其他教学法、教材更彻底一些。

三实况汉语教学的语言材料的真实性问题

人们开始注重听力教学大约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而到了功能法盛行的70年代的欧洲,人们对听力教学有了新的认识,经过长期的讨论,人们普遍认识到听力教学应力争使用真实材料,而对/真实材料0的理解,英国教学专家玛丽#安德伍德(MaryUnderwood)曾指出就是/普通人用普通方式说的普通语言0(ordinarylanguagebyordinarypeopleinordinaryway),也就是真正的日常会话。当时语言教师和教材的编写者们都力图将真实材料和真实的交际任务联系起来。她的主张对我们的实况汉语教学有很大的启示,其中的许多做法与我们的实况汉语教学有很多相似之处。回顾各语言教学法流派的主张和作法,我们从中看到许多近似或类似我们实况汉语教学的主张和作法,这对我们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启示。不过,实况汉语教学没有停留在前人的传统的教学法和教学经验上,而是进行了大胆的创新。

结构主义语言学认为学习语言就应该学习活的语言,而不是语言学家在书本上规定的应该怎么说的话。因此,教材编写的依据也应是操该种语言的当地人当时所说的话,这种主张与做法显然比直接法有了更大的提高,它对语言本身有了深刻的认识,它注意到了语言的现状和实际,同时认识到这种现状和实际的合理性,而不是一味地谴责。

实况汉语教学是在汉语的现状基础上提出的。如果我们不顾这些现状和实际,只学习那些经过精雕细刻的语言,那么所学的语言与社会上应用的活的语言之间的差距是不言而喻的。实况汉语教学正是为了缩小这个差距。实况汉语教学从听入手,并作为主要的教学目的。5汉语实况听力6、5汉语实况与话题6等教材的编写,采取的是/先声后文的原则,课文只是原声录音带和录像带的忠实文本,录音带和录像带是教材的生命,而课文即录音文本则不很重要。这些录音带和录像带最重要的选材标准是实况,不是请发音标准的人在念,而是普通人在很自然的环境里说。这样,这些录音和文字便保留了这些实况语言的真实状态。在这些语言材料中,有的语速很快,甚至每分钟接近400字;有的南腔北调,属于地方普通话;有的口语词较多,语言不够规范;有的甚至偶有口误和语病。当然我们也不会选那些中国人听起来都有困难的语言材料作为教材。我们以真实、自然、新颖来概括这些语言特点,即真实的言语表述,自然的言语环境,新颖的语汇,以至于有些词语在词典里找不到。以此作为听力教材,达到了让学生学习真实语言的目的。学生身在教室,犹如置身于活生生的语言大环境之中。经过这样的学习,学生较轻松地适应语言的现状,不会出现只能听懂/校园汉语的怪异现象。

由于缺乏对实况汉语教学的了解,有人误以为实况汉语教学是专门找那些不甚规范的语言用于课堂教学,实际上,这些不规范之处是一种客观存在,并非是我们的刻意追求,我们追求的是真实、自然,而真实、自然的语言中包含着一些不甚规范之处,应该认为这是十分正常的。与其他语言教学所不同的是我们正视这种现象,而不是回避。我们认为实况汉语教学将会大大有助于听者建立正确的标准,甚至可以说,没有接触过实际的语言环境而建立起来的/标准一定是脆弱的,无用的,这种标准很难适应当今汉语的现实状态,这好比一个婴儿长期生活在保温箱里,他将永远不能适应外面的环境。

四实况汉语教学与国情文化

视听法十分重视在教材中广泛选用目的语国家的生活和文化背景知识,借助/视的条件,注重目的语国家文化知识的介绍,这与我们的实况汉语教学基本上是一致的。实况汉语教学的真实、自然、新颖的特点同样体现在教学内容上,即展示给学生的是当今的中国社会,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让留学生看到的是中国真实的社会、自然的人们以及每时每刻发生的新鲜事。通过这门课,让学生在学到活生生的汉语的同时,也了解到中国人在干什么,在想什么,在追求什么。尤其是让他们了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政治、经济、思想观念、生活水平等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化。谈到对外汉语教学的文化问题,人们自然会想到知识文化和交际文化的说法,然而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我们感到知识文化和交际文化很难概括对外汉语教学所涵盖的文化内容。可以说实况汉语教学在文化方面的侧重,既不是那种未必每个留学生都感兴趣的知识文化,也不是那种留学生大致已经了解了的交际文化,而是一种中国的当代国情文化。然而,这方面的内容却是我们大部分教材和教学活动所缺乏的。实况汉语教学实际上是把学习汉语的课堂演化成了当今中国的一个缩影。

五/汉语实况与话题中的话题教学

5汉语实况与话题6是我们最近编写的一部视听说教材,是国家汉办1998-2000年规划教材,它的前身是5汉语实况视听说6。在此我们先探讨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视、听、说三者的关系。在这一问题上,可说是见仁见智,有人把视听说课理解为以说话为主的课型,有人把视听说课上成了近似于听力的课型,其实,这都是很正常的,教师完全可以根据课型的搭配情况和教材的难易程度及教师自己的理解而有所侧重。实况汉语教学对学生来说是比较难的,因此侧重于视听教学,在视听练习上多花一些时间是应该的,也可以说是必须的。但这并非是说说话教学可有可无,而是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定位。

对于中高级水平的说话课,人们一直看法不一。我们认为,中高级口语教学应该加强,但单纯的口语课则大可不必开设,因为这时的留学生已具备了一般的口语水平,口语已不像初级时那么迫切,但他们整体的口语表达能力并不很好。因此我们首先应该明确中高级口语教学的目的已不是解决简单的生活和学习问题,而是要提高他们整体的口语表达能力,我们所采用的教学手段则是坚持成段口述的练习,而不能总是搞简单的问答练习。在中高级阶段进行话题教学是许多人的共识,然而话题的表现应该充分具体,而不是简单的一个题目。

鉴于如上认识,我们的/汉语实况与话题虽重视听,但也充分利用了视听过程中所获取的大量信息,以此进行话题的表述练习。而以前我们编写的5汉语实况视听说6中说话练习与视听练习安排在一起进行,说话练习往往被视听练习所淹没或被省略。我们在5汉语实况与话题6中把视听练习与说话练习分为两个部分,专门提供常用口语词语例释,这些词语虽然大部分不是视听障碍,却是成段口述常用的词语。把视听练习与说话练习分开,但引导学生作说话练习时要充分利用视听练习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和常用口语词语。由于是两个练习,界限分明,使同学明确知道现在进行的是话题练习。/视听与/说的关系是相对的,即开始阶段/视听占绝大部分课时,随着学生水平的提高,/说占的时间将会越来越多。话题练习对教师要求很高,在学生进行话题练习时,教师要抓住其主要问题,这里除了语法、词汇、语音的问题外还要注意学生所说的内容与视听练习的内容是否一致。另外,为了避免说话练习过程中很难调动所有同学的积极性这一问题,在一人讲时,提醒大家集中精力听,先让同学互相纠正口述中的不当之处,然后由教师纠正他们都没发现的问题,这是最关键的,因为这个问题可能是所有同学的问题。当然,这样的练了提高他们的口语水平外,对他们了解中国国情文化,也会大有好处。

六实况汉语教学的开设需注意的问题

1.何时开?功能法的语言教育家汉姆莱(Hammerly)曾就使用真实材料作为听力教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听力教材应有一个/由经过编排加工的材料到未经过编排加工的材料0的过程,也就是由有控制的材料到真实材料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语体由单一到多样,语音由标准到方音,语速由慢到正常,练习由易到难;辨音)))听真伪)))根据指令反应)))回答简单的问题)))听对话,说出人物、场合)))听有背景噪音、冗余信息的谈话,听后复述大意。经过实况汉语的教学实践,可以肯定汉姆莱的观点是正确的。实况汉语教学的做法是在中高级阶段使用以/先声后文为原则编写的完全采用真实语料的教材。而在初级阶段,我们强调教材中语言真实、自然,但却不宜直接使用/真实材料。总之,实况汉语教学的起点,不是初级水平,更不是零起点,而是已基本掌握了汉语基础语法,具有中等水平的学习者。实况汉语教学是以习得为主的教学,在中级水平开设是适当的。

2.开设多少课时?实况汉语教学刚开始时,课时不宜过多,每周以2-4课时为宜,随着留学生适应能力的提高,课时可以有所增加,但最多不应超过8课时,即不应该超过周课时的

3.适合于哪些课型?实践证明,要求留学生说一口与中国人无异的汉语是相当困难的,只有极少数出类拔萃者才能做到。而我们要求留学生听懂一般中国人的谈话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相当一部分留学生可以达到这一点。同样能阅读一般汉语文章比能写出一般的汉语文章,要重要的多,可行的多。这是因为解码系统的要求和编码系统的要求从来就不一样,解码系统的要求应明显高于编码系统,对编码系统不能要求过高,留学生说的话能让人听懂,写的文章能让人看明白即可。因此/汉语实况听力主要在解码系统,即/听上做文章,而/汉语实况与话题,也是把/视听过程作为最重要的,要求也比较高,而对/说的要求则要灵活得多。

多年的实况汉语教学实践可以证明,这是提高留学生汉语能力的有效途径,但它毕竟是对外汉语教学的一门新课型,有些地方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需要对外汉语教学界的同仁们进行更深入的理论探讨及大量的教学实践,使其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汉语论文范文第14篇

摘要: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许多传统课程的教学面临着新的挑战,古汉语课就是这样。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古代汉语的教学应该加强教材的改革,合理安排课程,把知识传授与素质教育很好的结合起来,不断更新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以培养有较强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们对古代的知识,特别是古代的语言更感生疏,而古代汉语课正是为增强学生阅读、利用文献能力开设的一门基础性、工具性课程。它对学生未来从事语言文学的教学与研究,从事其它相关学科的研究以及更好地运用现代语言文字,无疑是必不可少的。古代汉语,作为高等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课之一,过去在培养该专业人才方面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实践证明,这门课的开设是非常必要的。在未来中文专业人才的培养中,它将变得更加重要。随着我国教育改革逐步的深入,古代汉语课的改革,也必须适应教育改革的步伐,为培养未来社会新型人才做出贡献。本文拟从教材建设、课程安排、素质教育、考试方式及内容等诸方面,探讨古代汉语课教学改革的有关问题。

一、教材的改革教育改革的第一步,在于教材的改革。如果不首先在教材改革上下功夫,而谈教育改革,那就只能在教学方法上做些改动,达不到教育改革的真正目的。我国高等院校中文系从设置古代汉语课以来,至今已有几十种教材问世。这些教材各具特色,是编著者多年教学与科研的结晶,为古代汉语课的建设做出了贡献。古代汉语课教材的改革,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基本理论知识的介绍与文选的体例及其选材范围的处理上。就基本知识部分而言,一方面,应将它与现代汉语知识区别开来,在比较中突出古代汉语的特点,切忌与现代汉语重复,凡是与现代汉语相同的内容不应该编入其中,以往有的教材就忽视了这一点,完全按《现代汉语》的体例编写“古代汉语知识”的内容,如按部就班地讲古汉语词类、句子成分,使教材显得臃肿,同时,学生也难以从中把握古汉语知识的重点。然而,现代汉语终究是从古代汉语发展演变过来的,二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另一方面,又应该从寻根究源的角度,分析古代汉语某些特殊现象的演变轨迹,显示其与现代汉语的联系,如现代汉语中“打扫卫生”一类结构的来源,就应写进“古代汉语的特殊述宾关系”一节之中。就文选部分而言,应该注意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诸如选材的范围、编排的顺序、注释的详略及其与基本知识的关系等等,都是值得考虑的。我们应该从确定古代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文献作为“文选”的选材范围,选取的文章应该照顾到各个时代、各种文体,尤其要注意的是,要围绕古代汉语的基本知识来选择文章。选文的数量不宜太少,否则学生缺少课余自学消化的材料;也不能太多,否则教师难以确定讲授篇目。文选的编排顺序,以往的教材大都是分文体按朝代编排的,这并不恰当。我们认为,应该根据古代汉语知识点,分类编排,以往少数教材在这方面做过努力,但是还做得很不够。只有从有关文选中分析总结出古代汉语的特点,从感性材料中抽象出理性知识,才能处理好文选与古汉语知识的关系,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读者获得一个完整的、系统的、严密的理论知识结构。

二、课程的安排古代汉语是一门基础性、工具性课程,又是一门难度较大的课程。所以,将该课程安排在什么时候开设,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关于古汉语课的安排,我们认为,应该考虑如下三个问题:第一,应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学生在中学尽管接触过不少文言文,也有一些零星古汉语知识,但是就系统而言,绝大多数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所掌握的古汉语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对其中一些深层次的知识,诸如音韵,他们更是闻所未闻的。而所有这一切又都是难度很大的,既抽象又枯燥。因此,大一是不宜开设这一课程的。笔者曾了解到有所学校为使汉语课的教学以由古到今的发展线索进行,在大一就开设古代汉语,结果事与愿违,学生非但没有认清汉语发展的历史,反而许多必须掌握的古汉语知识也是一知半解,与他们在中学所学到的文言文知识相差无几。了解发现,学生普遍认为这门课的难度太大,很多知识“很玄”,难以接受。第二,应考虑到这门课与其他课程之间的相互关系。何处理好古代汉语课与各门相关学科的关系,也是至关重要的问题。现代汉语是古代汉语经过长期发展演变的结果的,二者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在安排时必须考虑它们的衔接。那么究竟先开设哪一门呢,如上所述,按照汉语发展演变的顺序,先古后今,其效果并不理想。古汉语难度较大,必须在对现代汉语知识从理论上有了系统把握的基础上,才能全面、深入地理解。中国古代文学课中的先秦、两汉文学的教学,大部分时间花在文学作品选上,而关键又在于疏通字词句,古代汉语课可与之相伴进行,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汉语史、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以及某些专书的语言研究等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选修课,都是在掌握了古汉语的基本知识的基础之上,对某些方面或某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课程,自然是应该在古汉语课之后开设的。综上,古汉语课既不能开设太早,否则学生无法接受;也不能开设太晚,因为在它之后还有一系列后续选修课。第三,应考虑理论知识与文选两部分的合理安排。以往有的学校把两部分分别集中起来讲授,或者先讲理论知识,再讲文选;或者先讲文选,再讲述理论知识。不管采用哪一种,其实都是不妥的。因为至少有两大缺点,其一是这样安排容易把文选与古汉语知识割裂开;其二是老是讲文选或讲理论,容易使学生觉得枯燥乏味,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我们认为,最好的方法是将文选与理论知识结合起来穿行,突出它们之间的联系,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既牢固地掌握古汉语的理论知识,又迅速地提高阅读古文献的能力。

三、知识传授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古代汉语课的职责与其他课程一样,也包含了知识传授与素质教育两个方面。它通过有关文选的讲解,增加学生的感性知识,同时也提高学生阅读与应用古文的能力。这就是客观上的作用。就主观而言,我们无论是编写教材,还是课堂讲授,都要有意识地注意知识传授与素质教育两方面的结合。比如编写教材中选材时,就应当既考虑知识的全面系统,又注意它在道德、能力、认识社会诸方面的教育作用。文选部分选材范围广,从上古一直到近代;涉及面大,包括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思想、科技、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从道德教育方面考虑,可以有意选择部分我国传统礼仪方面的文章,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文明礼貌的习惯;选入有关历史地理、民族融合、科技文化等材料,让学生认识我们的祖国、民族的伟大,增强民族自信心与爱国主义感情。从能力方面考虑,可选入一些中国历史上在科学技术、政治文化诸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等类人物的事迹,以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增强其自信心理。诸如此类,我们在教材编写过程中,若有意识地加以安排,无疑对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不无益处。从教学的角度讲,我们又不必完全局限于教材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相关知识,以完成教学目的为原则。书本上的东西是僵死的,但教学中的讲授却是灵活的。

如当我们涉及到封建的“君臣、父子、夫妇”之礼教讲解时,首先应讲明原始儒学中“君臣、父子、妇夫”关系的真实内涵,批判后期封建社会僵化人们思想的封建礼教,特别要批判那种严格的等级制度和盲目服从的思想。但同时也应指出其中的积极成分,讲明尊老爱幼,讲究礼仪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反对盲目地服从任何人,但我们主张要尊重他人,要谦虚地向他人学习。当我们讲清其中的道理之后,虽是封建落后;甚至反动的东西同样可以起到积极的教育作用。以培养学生辩证地看问题的能力。另外,古汉语课教学同样需要通过实践,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我们不能仅停留在文选的讲授上,为使学生将知识学活,提高其应用能力,适当地让学生标点、翻译一些白文,自然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再者,实地考察对古汉语课教学往往也是非常必要的。限于资金,不可能远离本地去考察,但各地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教学中有意地增加部分地方史材料,在结合课堂讲解的同时,去有关的历史遗址、博物馆参观考察。教师可结合实地资料,加以讲授。这种作法具有直观性、趣味性,往往可取得在课堂教学中不能取得的效果。也无形之中增强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感情。总之,古汉语课教学应该多方位、多角度地将知识传授与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未来人才的培养中做出贡献。

四、考试方法与内容的改革考试方法与内容,直接对学生学习起导向作用。如何使古汉语课考试起到它的导向作用,这是一个需要实践与摸索的问题。就考试内容而言,目前主要是两大块,一是知识介绍部分;一是文选部分。前者主要的考试形式,不外乎选择、填空、改错、名词解释、问答几类;后者也只有字词解释、句子翻译、白文标点及段落翻译等几种类型,这些形式对检查学生掌握古汉语课知识的情况,确实能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出题往往局限于课文之内,所以很难了解学生真正的应用能力。因此试题应适当增加课本之外的知识,若能如上文所述,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就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教学,使学生有更多机会去接触、阅读古籍,那么由于学生平时经过练习,有了较强的阅读古籍的能力,对考试增入课本以外的部分知识就不会感觉困难。同时由于考试要涉及到一定的课外知识,也促使学生不得不去阅读有关的史籍原著,因而也就增强了动手能力。另一方面,我们认为考试的形式,也可以是多样的。回答式、笔答式可以混合使用,以促进学生掌握知识为原则。再者也不必局限于教师出题,学生考试的形式。如请学生自己出考试题,互相交换进行考试,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方式。

汉语论文范文第15篇

1.1自《马氏文通》问世以来,有关汉语语法的论著对短语的分类基本上是按外部功能和内部结构这

两个标准来进行的,其中以内部结构为标准的分类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其实,汉语短语分类中的“功能说”和

“结构说”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叶斯丕森和布龙菲尔德理论的影响。在结构分类方面,布氏的句法结构观念似

乎特别适合于汉语,因为汉语词的构成方式、短语的构成方式和句子的构成方式是那样相似,以至布氏的句法

结构类型的分析可以直接应用于汉语每一层面上的语法单位的结构分析。短语在汉语语法单位中处于一种枢纽

地位,因此,短语的结构类型可以上通句子下至词。这是汉语语法单位进行结构分析的一条捷径,发展到顶峰

就是“词组本位说”。如范晓先生在《说句子成分》、《关于结构和短语》①等文中多次提出:汉语的句子结

构和短语结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除独词句外,句子只不过是独立的短语而已。根据这种观点,应当

是有多少种结构的短语,相应地便会有多少种结构的句子。

1.2“词组本位说”把句法结构类型和短语类型完全对应起来,即以分析短语的结构类型为基础,扩

展到句子结构。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它有可取之处;从实际的作业上看,它也具有相当的成效。它操作起来十

分简便,似乎可以一以贯之地分析汉语的一切“结构”,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恰恰是这种简便掩盖了汉语短

语类型分析的句法分析中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如(一)是不是每个短语都可以在结构类型中找出它的归属?有

的虚词和实词组合,其内部结构关系如何看待?(二)结构类型相同的短语,为什么其语法功能和转换关系不

同?比如“人才交流”和“学者讨论”在结构分类中都是主谓关系,但前者能作“进行”类动词的宾语,后者

不能;前者能在受定语限定之后作主语或宾语,后者不能。(三)许多结构类型不同的短语却有同样的语法功

能,这是为什么?

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的、备用的语法单位,对它内部进行分析以及据此而进行的分类,其标准与动态的、

使用的语法单位—一句子的分析不应该是一样的,事实上,构成短语的成分和构成句子的成分也并不具有完全

的同一性。吕叔湘先生认为“从语素到句子”有一个“中间站”,即短语。②这里我们借用下“中间站”这个

说法。我们认为,如果说汉语语法单位由静态转化为动态有一个中间站的话,那末这个中间站不是短语,而是

句子成分。语和短语都需要这个中间站的过渡,才能由静态的备用单位转化为动态的使用单位。③“词组本位

说”所做的单纯的结构分析究其根源是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单位,因而没能解决上述问题,也就不能使短语

研究向更深的方向发展。

正因如此,目前有些学者对“词组本位说”提出质疑,试图把短语的结构和句子的结构区别开来,进而建

立词法、短语法(有的学者叫“下句法结构”)、句法三足鼎立的语法分析体系,④这一步迈得很勇敢,也颇

有见地。如果把短语法单列出来,那末短语分类就和句法结构分类有了质的区别。但他们的分类如仍按短语内

部的结构关系来确定,上面提出的问题就仍无法解决。

二短语分类的原则

2.1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给短语分类。有一个原则问题必须加以强调,那

就是同划分任何语法单位类别一样,给短语分类也应该遵守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则:划分出来的类别能够有效地

服务于分析。反过来说,就是:不管用什么标准来划分,只要划分出来的类别可以用来有效地说明语法规律,

这个分类就应该是有效的语法分类。

基于上述原则,就我们已经掌握的语言材料进行试验的结果来看,依据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进行的分类能

够较好地服务于语法分析的目的,能够较好地解决至今尚未很好解决的一些句法分析问题,如句法分析中的主

宾类问题。用这个新的分类能够较好地说明短语作为与词一样的静态单位,其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它的句法功能以及对包括它在内的更大一级的句法结构有什么影响,而这些问题是依据结构关系分类所无法说明的。事

实上,类似这种分类的观点已经有人在实际的语法分析中运用过,只不过是非自觉的罢了。比如许多学者分过

“受事主语句”的特点,从这些分析中可以看出:在他们的意识中肯定是把“施事—一动作”格式和“受事—

一动作”格式加以对比,而这两种格式正是从分析语义关系的角度确定的。我们不过是试图把这种零散的、不

自觉地运用语义关系进行语法分析的做法当作一种理论依据加以系统化而已。

2.2我们给短语分类的标准是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当然,语义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因此这里

就需要给语义标准界定一个范围。如前所述,从分类的目的和结果来看,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也应该是语

法分类,因为它最终是为解释语法现象或语法规律服务的。这种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不是指个别的词与词之

间的具体关系,而是指某类性质的词与另一类性质的词之间的概括关系。

任何一种语法分析方法都至少要完成两个任务:一是切分层次;二是揭示被切分出来的直接成分(immedi

ateconstituent)之间的关系。切分层次是对结构的处理(实际上也与语义有关),而说明直接成分之间的

关系却与语义直接相联系,要想完全脱离开语义关系是不可能的。由于这种事实,再加上没有分清作为静态的

备用单位的短语和作为动态的使用单位的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目前许多语法论著中对短语结构关

系类型的说明实际上是把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如并列关系、补充关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如主谓

关系)以及句法成分的语法地位(如偏正关系)纠结在一起了。

2.3有的语法学者早在十年前就提出了短语和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语

法单位,“其内部的词与词之间就只有单纯的语义关系,而不存在其他关系”。并据此提出了十类语义关系,

见下:

Ⅰ并列:机关学校阅读欣赏

Ⅱ限定:秀丽景色大胆设想

Ⅲ补充:解释清楚热得淌汗

Ⅳ施动:风吹人住

动施:吹风住人

Ⅴ动受:展览书画维修房屋

受动:书画展览房屋维修

Ⅵ评议:应该参加能够胜任

Ⅶ同Ⅶ判断:是高山叫海洋

Ⅷ同一:首都北京班长小李

Ⅸ描写:衣着朴素成就辉煌Ⅹ双受:问他问题给我知识[⑤]

就我们目前收集到的资料看,这种分类大概是第一次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短分类,比较全面地体现了短语

与句子的本质不同。我们将在这种分类的基础上探求一下语义关系的不同是如何影响短语本身的句法功能,如

何影响包括短语在内的更大一级句法结构的。

需要说明的是“歧义结构”,因为从语义关系的角度无法确定“咬死了猎人的狗”是限定关系还是动受关

系。“歧义结构”是短语脱离语境而产生的现象,在具体语境中,短语的内部关系只有一种,因此“歧义结构

”对我们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没有影响。

三、验证语义标准短语分类实用性的方法

3.1如前所述,我们所做的语义标准分类是为了揭示短语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句法结构和句法分析产

生的影响。就我们观察的结果来看,它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一是充当句子成分时的

搭配能力;二是句子结构的变换关系;三是如果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即成为句子时,这些句子所具

有的特点。语义标准短语分类的实用性即在于此。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在下面具体验证的时候,并不一定在三

个方面同时进行验证,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并不能在三个方面同时产生影响。这里只就其中的一个或两个

方面进行验证。

验证的方法是比较,比如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不同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相同的,属于这种

情况的如施动短语不同于受动短语,但两者的结构关系;却是相同的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不同的,与此相反,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相同属于这种情况的如施动短语广义上相同于施动短语(主席团坐着/坐

着主席团),但就结构关系看却是主谓短语和动宾短语。

3.2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选择比较重要而且具有典型意义的施动动语和受动短语来比较。倘若把这两

种短语区分开来能够更好地分析和说明一些语法现象和规律,那就证明语义标准分类是有实用价值的,因为,

如果用结构关系标准来分,它们就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主谓短语。我们希望这种比较能起到“管中窥豹,可见

一斑”的作用。

比较两种事物必须以一个在外的条件为参照点,被比较的事物在这个参照点上呈现出相同或相异之处,这

样的比较才有意义。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进行比较,也需要参照点。我们找到两个参照点:一是两类短语由

静态的语言单位转为动态的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二是两类短语充当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下面我们分节

讨论。

四两类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在结构类型中都是主谓短语,按照一般语法著作的说法,一个主谓短语具备了一定的

语调或加上一定的虚词就可以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一句子。但是,是不是必定转成一个自足的句子呢?

回答是否定的。一个有趣的事实是:许多语法著述都讲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或限制),而不提或很少提到施

事主语句,因此给人的印象是施动短语似乎更容易直接转为自足的句子。其实不然,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

言语单位进有各自的自足条件,而各自的自足条件又呈现出明显的对立,这种对立又主要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

4.1丁声树先生在谈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时说:“……从谓语方面看,谓语往往不是一个单独的动词,

动词的前后多半有别的成分”。[⑥]这个概括当然是正确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受动短语转成的言语单位

就是受事主语句,因此,我们谈受事主语句谓语方面的限制,实际上就是分析受动短语转为受事主语句(言语

单位)时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的自足条件。

施事主语句对谓语是否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这一要求不是强制性的,如一些不及物动词作谓语,前后

可以没有别的成分,如:

(1)明天下午的会李校长发言。(2)我休息,他劳动。以上两例的谓语都是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

,而且这几个动词本身又不能带宾语,这和动词本身是不及物动词有关。

但是,汉语中的动词绝大多数是及物动词,多数施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也是由及物动词充当的。另一方面

,受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则必须由及物动词充当。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句子的自足条

件完全不同。

由施动(及物)短语转化而来的施事主语句,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否则尽管从结构上看主语和谓

语俱备,但它是不自足的,比较下面两个例子:

(3)医生们治好了他的病。

(4)*医生们治好了。

例(4)是不成立的。而由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因主语是它后面的及物动词的受事,因此,

动词一般不带受事宾语仍是自足的,如:

(5)他的病治好了。

(6)这首诗背下来了。

4.2事实上,人们在理解句子时,必然会受到两种短语的不同自足条件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下

面两个例句来证明这一点:

(7)敌人打退了。

(8)我们打退了。

例(8)无论怎样理解都是不自足的,“我们”不会是“打退”的受事,而例(7)尽管“敌人”也可以

是“打退”的施事,但这个句子只有理解成受事主语句时才是自足的,而且按照常理,人们一定会把这个句子

的主语理解成受事。

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其主语担负着语法和语义两个层面的任务:从语法上看,一个句子必须

有一个话题,即主语。假如这个话题在表层结构中没有出现,它一定被语境承担了。话题可以是施事,可以不是施事,受事主语句的受事就是话题。从语义上看,一个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不管这个受事在什么位

置,也就是说,受事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后面,也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前面。及物动词的受事若不出现,它在语义

上就没有着落,以施事、受事与同它们相联系的及物动词的关系而论,受事似乎更重要一些,这一点还可以通

过“把”字句和“被”字句的比较中看出来。

“把”字引进受事,“把”字后面的受事不能省略,如:

(9)我把信写完了(不说“我把写完了”)而“被”字引进施事,在许多情况下施事可以省略,如:

(10)小王被人打了(可以说“小王被打了”)我们认为受事主语句可能就是为了满足语法和语义两个

方面的要求而存在的,也正是因为满足了这两个方面的要求,例(5)(7)才是自足的,而例(4)(8)

不成立。又如:

(11)罪犯枪毙了。(12)行刑人枪毙了。例(11)是自足的,因为它是由受动短语转成的句子;

例.(12)不自足,因为按通常的理解,它是由施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如果它原本是个受动短语,那末当它

转化为句子时,动词的前边必须加上表示被动意义的虚词,如“被、给”等才合乎自足的条件。当然它也可以

是施动短语,那就必须在及物动词的后面加上受事“犯人、罪犯”等才能自足。

总之,按结构关系标准分类,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属同一类型,那末这种分类对揭示两类短语因语义关系

不同而导致的不同的语法特点就没有任何成效,相反,按语义关系标准把它们加以区分,就能很好地说明它们

各自不同的语法特点所产生的根源。

五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

按结构类型来说,主谓短语(包括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可以充当六大句子成分(这里仍沿用传统的称谓

)中的任何一种,但是,充当某一相同的成分时,由于二者的语义关系不同对句子的另一成分有不同的要求,

或者对短语本身有一定的要求。下面分别讨论。

5.1作谓语

受动短语作谓语要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一方面句子的主语必须是受动短语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发出者

(施事),另一方面短语内部的受事的范围也比较窄,或者由泛指代词“什么、谁”等充当,或者由遍指性名

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并且动词前有副词“也、都”等与之呼应。如果不是这样,往往是同式句子并列出现,

如:

(1)他什么都不说。(2)他样样事都会做。(3)大水……,头也不抬,话也不说。在意念上,以上

各句的主语都是受动短语中动作的施事。从变换式上来看,遍指性句式的施事主语可以和短语里的受事互换而

不改变句意。如:

(4)什么他都不说。(5)样样事他都会做。它们可以自由变换的原因大概是这类句子的格式比较固定

,以“S-O(遍指性受事)一也(都)-V”这样的格式作标志,不会把动作的施事和受事弄混。

当然,除了上述两个条件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受动短语里的受事是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如:

(6)我这辆车买贵了。(7)王师傅那套西装做大了。(8)小刘帽子戴歪了。⑦(6)-(8)的主

语都是施事,受动短语里的受事都是由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的,而非周遍性词语充当的。这三句有两个

共同的特点:一是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之间具有领属和被领属关系;二是充当谓语的受动短语中的动词后

面都有形容词补充成分。我们知道,描写短语作谓语时,主语和描写短语里的被描写成分之间一般情况下是领

属和被领属关系,如“他性格坚强”、“李明眼圈红了”。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推测: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对短

语内部动词的要求是,必须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形容词补充成分的语义指向是短语里的受事,如例(8)

的深层语义关系是“小李戴帽子,帽子歪了”,可以简说成“小李帽子歪了。”后者的结构关系和语义关系与“李明眼圈红了”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可以说,动词后面带形容词补充成分是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的一个必要

条件,如果没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句子就不成立,如“*小刘帽子戴了”,如果把形容词补充成分换成时

态或趋向补充成分,句子就觉得不够自然,如“*小刘帽子戴过了”,“*小刘帽子戴出去了”。

如果把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调换过来就成了施动短语作谓语。施动短语作谓语时对上述要求不是强制

性的,而是可有可无的,如:

(9)这辆车我买贵了。—一这辆车我买了。

(10)那套西装王师傅做大了。—一那套西装王师傅做了。

施动短语作谓语,一般不受这么严格的限制,其主语一般是非生命体,在语义上是作谓语的施动短语中动

词的受事(这是最常见的形式),但也可以是生命体。如:

(11)桌子我搬走。(12)这个人我认识。

例(12)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都是生命体,可见施动短语作谓语对句子的主语和短语本身结构的

要求都不严格,只要是生命体作施动短语的施事就可以了。又如:

(13)谁的孩子妈都爱。

当然,这方面没有限制,那方面就要有所“补偿”。从变换式上来看,许多施动短语作谓语,其主语又是

非生命体时,二者往往不能自由互换,下面例子中右侧的句子都不成立:

(14)汉语我辅导,(英语你辅导。)—一*我汉语辅导,(你英语辅导。)

(15)桌子小王搬走了—一*小王桌子搬走了。

有的施动短语作谓语,虽然主语是非生命体,但二者仍然互换,如例(9)(10)句可变换成例(6)

(7)那样,这可能和二者之间具有领属关系密切相关,例(14)(15)句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之

间没有领属关系,因而二者不能互换。

还有一种受动短语作谓语的情况,如:

(16)姐姐手扎了。(17)我眼睛迷了。

这种受动短语作谓语和上文讲过的情况不同,其主语在意念上并不是受动短语中的动作的施事,而是受事

,真正的施事是另外一种事物,如“针、木刺”或“沙子、风”等等,在表层结构中它们都没有出现。主语和

受动短语中的受事,在意念上不是施受关系,而是领属关系。正因为二者都是受事,它们之间尽管具有领属关

系,仍不能像例(6)和(9),例(7)和(10)那样互换,而且这种“O[,1](受事)—一O[,2

](受事)—一V”句式的谓语只能是受动短语,下面的句子是不成立的:

(18)*姐姐木刺扎了(手)。(19)*我沙子迷了(眼睛)。

5.2作宾语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都可以作宾语,表示事件或抽象的事物。但它们作宾语时,整个句子的谓语动词要受

到一定的限制(这一点和它们作主语时对谓语的要求是一样的),即很少以动作性很强的动词作句子的谓语,

往往由表示心理活动、感觉现象或表示判断的动词来充当。因此,从总体上说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宾语时没

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有些意义类型比较特殊的动词作谓语,对两类短语有不同的选择;反过来说,正因两

类短语的内部语义关系不同,才使其一可与此类动词搭配,另一个不可以与之搭配。如“进行”这个动词在意

义上表示持续性活动,在语法上它是一个形式动词,本身不表示动作,真正表示动作的是它后面的动词,“进

行”则在动作动词前承担表达时态的任务,并把后面的动词由谓语改变为宾语。“进行”的宾语一般是动词,

而且用作宾语的动词本身下能再带宾语。有时,“进行”的宾语可以由受动短语充当,但不能由施动短语充当

。如果我们按结构类型来分析,只能说有时“进行”的宾语可由主谓短语充当,这种说法掩盖了两类短语的不

同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不同的语法现象。下面的两个句子都是不成立的:

(1)*进行干部学习(材料)。(2)*进行我们交流(思想)。而我们可以这样说:3)进行社会主义建设。(4)进行思想改造。

许多语法学者在研究句型时,运用设计框架的办法来验证句型的不同,这里“进行--非名词性宾语”也

构成一个框架,它是区别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各自不同的语法功能的一个标志。

5.3作被限定成分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如果前面没有限定成分都可以作主语和宾语,并对谓语动词有大体一致的要求。如果

前面有限定成分,受动短语仍然可以作主语和宾语,施动短语一般不能。下面两句的被限定成分都是由受动短

语充当的:

(1)1984年,我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

(2)我们必须做好机构变动中的人员调整。为什么不能换成施动短语呢?原来,施动短语既不是名词性

的,也不是动词性的。而作被限定成分的受动短语,其动词意义比较抽象,有兼类词(兼动词名词)的倾向,

如(1)(2)句中的“改革”“调整”,又如“这个村的田间管理”,“家庭领域里的精神文明建设”等。

因此,受动短语可以以其整体功能的名词性充当普通名词经常充当的成分,即被限定成分。受动短语的这种名

词性使它在被限定成分的位置上的词序比较固定,因而又表现出一定的凝固性。上面两句的受动短语一般不能

变换成相应的动受短语:

(3)*……以城市为重点的改革经济体制逐步展开。

(4)*……机构变动中的调整人员。受动短语的凝固性还表现在它可以做许多学科的术语,如“苗木定

植”,“地质勘探”等等,许多刊物的名称也是这类学动短语,如“语文建设”、“汉语学习”、“哲学”研

究等等⑧,这些学科术语和刊物名称一般不用施动短语或相应的动受短语来称谓。

通过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两类短语的不同语义关系对其语法功能的影响。我们上

面分析的语法现象,恐怕是结构分类所不能解释的,反过来却证明了语义标准分类的实用价值。可供比较的短

语还很多,如动施短语和动受短语,评议短语和动作性限定短语等等,限于篇幅,只好暂付阙如了。

附注:

①范晓《说句子成分》,载《阜阳师院学报》(社科)1983.1。《关于结构和短语》,载《中国语

文》1980.3。

②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

③参见申小龙《中国语法学方法论研究》,载《语文导报》1986.5。

④参见陆仁昌《关系·平面·成分--汉语词组法试论》,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1984

.1-2。

⑤吕冀平《句法分析和句法教学》,载《中国语文》1982.1。

⑥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

⑦此三例转引自徐枢《从语文、语法和语用角度谈“名(受)+名(施)+动”句式》,载《语法研究和

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