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

学生保险论文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1篇

参保意愿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检验大学生是否参保的客观影响因素的统计显著性,现采用二元概率分析,利用Logit模型,对803名大学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进行了计量分析。模型中用到的解释变量主要包括4项,即性别(L1)、所在年级(L2)、家庭住所(L3)和健康状况(L4)。因大学生年龄段比较集中,这里不再对年龄分段做变量分析,以上变量均采用在两种可能性之间进行选择的定性数据形式。用Eviews统计分析软件,将赋值后的数据进行模型化处理,可得结论:若显著水平为0.05,L2的P值为0.1449,可知变量L2不显著,即学历对是否参保并无显著影响。现剔除L2变量,重新以L1、L3、L4这3项变量计算模型,结果得出:L1的P值为0.0000、L3的P值为0.0000、L4的P值为0.0491,检验全部通过。可见,L1、L3、L4对P值具有较大的影响,其中L1的影响大于L3,而L4为反向影响,即性别和家庭所在地是参保的积极影响因素,健康状况与是否参保呈负相关,具有消极影响因素。

2结果

2.1问题现状

2.1.1城乡医保制度的认识及了解度

调查数据显示,在获得健康信息的渠道中,大学生通过网络获得的有75.8%;通过新闻广告认识的有43.2%;通过医疗书籍获得的有42.5%;通过选修课获知的有18.4%;通过讲座和报告的有17.7%;其他方式有8.3%。在参保的群体中,认为非常了解城乡医保制度的学生只占5.4%;知道一些但不全面的占71.1%;完全不了解的占23.5%。由上述信息传播的交叉数据中可以得出,大学生获得健康信息的最主要渠道是网络,参加了城乡医保的学生占80.8%;没有参加占19.2%,其中有64.1%的学生已经参加其他种类医疗保险,有27.6%的不了解该项政策内容、不知如何参加。显然网络及其他有效途径的宣传并没有被相关部门重视,部分学生对现行的医保制度还是一知半解,这离我国基本医保100%参保率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2.1.2城乡医保制度的效果及认可度

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认为参加城乡医保能缓解家庭的经济负担的占45.1%;认为没有作用的占24.8%;不清楚的占30.0%,大学生对城乡医保就制度层面分析,能够起到减轻经济负担的作用。另外,认为推行大学生城乡医保非常有必要的学生占59.3%;认为无所谓、有没有都行的学生占27.6%;还有13.1%的学生说不清楚。由此可以看出,有近6成的学生认为推行城乡医保非常有必要,说明大学生极力推行并相对比较认可城乡医保制度。结合实地调研的情况,大学生对城乡医保制度制定与运行两方面的认可是相互矛盾的,被调查的学生普遍反映因为不太了解现行的医保制度,所以无法做出确切的判断和选择,虽然已参保,但对实施中运行效果的认可度相对并不高。

2.1.3城乡医保制度的使用及满意度

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医疗费用全部自负的占54.4%;部分报销的占42.5%;全部报销的只占2.9%,有超过半数的学生医疗费用选择全部自负。由于医保报销的使用率不高,造成大学生对现行制度运行的评价不是很满意。医保制度的重要部分是报销的比例,认为报销比例很高的占4.5%,比较高的占10.2%,合计14.7%;认为报销比例中等的占37.4%;认为报销比例比较低的占8.8%,很低的占5.6%,认为报销比例低的合计为14.4%;与认为报销比例高的基本相当,不清楚的占33.5%。由此可看出,大学生认为医保报销比例并不算高,对制度实效性的满意度相对较低。

2.1.4办理城乡医保报销的情况及评价

调查数据显示,首先在本地医保报销的难易程度,认为很方便的占6.2%,认为方便的占19.9%,认为一般的占23.8%,认为比较方便的占10.3%,认为很不方便的占16.9%,没办理过、不清楚的占22.8%,认为方便程度一般及以上的占60.3%;其次在异地产生医保报销,认为办理手续很方便的占3.6%,认为方便的占12.8%,认为一般的占19.1%,认为比较方便的占3.5%,认为很不方便的占14.2%,没办理过、不清楚的占46.8%,认为方便程度一般及以上的占39%。由此可以看出,本地办理报销有6成的学生认为比较方便,而在异地办理报销手续,有4成的学生认为比较方便。总体来说,办理医保手续繁琐,异地办理比本地更加不便。

2.2原因探讨

2.2.1学生参保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虽然有超过半数的学生医疗费是全部自负,但那仅仅是医疗费发生较少的情况。对于部分家庭一二百元目前已经不能产生负担,城乡医保的初衷原本也是通过全市的统筹,当遇到大病时能起到救助的作用,如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一档参保学生每人每学年限报10万元;二档参保学生每人每学年限报12万元,当出现这样的情况时能够大大的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大学生是一个年轻的群体,身体正处于比较健康和免疫力较高的状态,近些年来,由于学习、就业及生活等各种压力的多重影响,身体素质开始下滑,很多疾病开始趋于年轻化,肥胖病及心理疾病等方面的医保需求在增长,亚健康问题日益突出,疾病风险正随着现代大学生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的改变而改变,大学生健康状况不容忽视,这就彰显了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

2.2.2多渠道全方位来获得健康信息

由于大学生医保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有其特殊性,大学生又具有聚集、文化水平高等特点,在宣传上,让每一个学生都了解,并不是难事。然而,部分大学生反映由于不太了解现行的大学生医保制度,无法做出确切的判断和选择,所以政府、学校及相关部门在组织、宣传城乡医保方面还有更细致的工作要做。目前网络比较发达,大学生又是新生代,对于信息的获取网络获得是很正常的,相对于新闻广告和医疗书籍等,学校传统的选修课、讲座和报告等形式却排在了后面。因此,推行多渠道全方位来宣传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对医疗保险的认知度,使其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医保经办流程及各种业务办理,有助于实现大学生基本医保100%参保率的目标,进而推动重庆市医保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2.2.3城乡医保报销的效用与水平不高

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1年内医疗费在100元以下的占38.0%。然而,现行制度中医保报销的起付线是100元,直接导致这部分学生只能全部支付,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优惠。1年内的医疗费在100~200元之间的占24.7%,即使超过了医保报销的起付点,由于办理报销并不方便甚至不知道怎么办理,况且没有高出多少,这部分学生就放弃报销。所以基于该问题,推高了大部分学生在发生医疗费用时选择全部自负。据统计,认为缴保费水平很高的占4.9%,认为比较高的占24.3%,认为水平一般的占57.9%,只有5.0%的认为比较低或很低,还有8.0%的认为不太清楚。大学生不是创收而是消费的群体,缴保费用基本是需要由家庭来支付,在社会上这缴费水平看似很低,对于学生来说,就显得有点偏高。

2.2.4城乡医保报销的比例不高且繁琐

因为“报销金额=(单次医药费-自付费用-起付线)×支付比例”中自负费用占的比重较大,由于医院开药时并不是只选择医疗报销栏目内的药品,所以有时尽管看病花费大量资金,体现在报销金额上却很低,造成部分大学生认为报销比例不高。调查数据显示了大学生对医疗费用报销程序的评价不高,办理手续复杂繁琐,这主要是因为办理时需要出具相关的票据和证明诸多,基本的手续应具有身份证、医保卡、医药费用收据、处方等,特别是在外地就医者,需要的票据和证明更多更麻烦,如出院证明、医院级别证明、外地就医相关手续及外地就医申报登记等。由此可见,医保报销手续相对麻烦,尤其外地就医时更加不方便,大学生在办理相关的全部手续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多,难度较大,因此给学生造成选择困惑。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通过调查问卷和计量分析,可以得出:第一,基本的客观情况中,性别和家庭所在地是参保意愿的积极影响因素,健康状况是参保意愿的消极因素,学历对参保意愿并无显著影响;第二,参加城乡医保的大学生比例并不低,但离我国基本医保的100%参保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而且女生参保比例多于男生,城镇户口的参保比例高于农村;第三,办理医保报销时,还不是很方便,而且异地办理补偿手续比本地办理更加麻烦;第四,大学生对城乡医保的了解度并不高,有超过两成的学生完全不了解重庆市大学生城乡医保制度;第五,大学生对城乡医保有很多的期待,如提供优质的服务、包含更多疾病种类、政策改进方向、补偿比例等方面。

3.2建议

3.2.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参保意识

有针性地对大学生群体进行医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基本医疗保险意识,做好城乡医保相关的政策宣传工作和政策咨询工作。如以网络宣传为主,同时开设城乡医保的知讲座、选修课、创办宣传栏等,让每一个大学生都能认识到风险的不确定性,有效地调动大学生参保的积极性,使大学生充分了解医保政策带来的好处,通过医保平台真实体验到参保的重大意义。在新学年之际有必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医保办理、续保缴费相关方面工作,让大学生了解城乡医保政策的特点:如政府补贴、缴费较少、待遇较高等,正确引导并加强大学生的参保意识,使大学生认识到医保制度对保障学生的利益的重要性,从而形成大学生城乡医保工作运行的长效机制[7]。

3.2.2改进补偿程序与水平,增强吸引力

城乡医保补偿程序繁复,导致了报销难度加大,无疑成为大学生参保的一大障碍[8]。加强制度创新,简化报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兼顾成本控制,形成信息化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城乡医保对大学生的健康保障作用。首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有针对性地制定关于寒暑假期间大学生就医和跨地区就医管理办法:如外地就医的大学生在办理报销补偿时,所需的医院级别证明、转区外就医手续或区外就医申报登记可由学校相关部门代办,缓解大学生医疗报销难度;其次,由于大学生极少患病住院,因此要提高门诊补偿额度,适当降低住院和门诊报销的起付线,提高封顶线,降低自负比例。全面推行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需求,提高补偿水平,使大学生具有更高的参保积极性,增强医保的吸引力。

3.2.3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推行强制参保

城乡医保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从理论上说应该具有强制性[9]。虽然无收入来源的大学生基本上是靠家庭供给,大学生又作为特殊的群体正是身体健壮的黄金时段,直接导致参保意识不高,全面推行强制参保无疑具有一定难度,但是针对大学生群体,只有缴纳了基本医保费用,才能更好的明确权利与义务关系,当患病时切实减轻国家、学校及家庭的经济负担,使大学生真正体会政策实施的优越性。国外大学生医保制度几乎都采取强制参保原则,如德国、新加坡、英国、日本等,这些国家要求大学生必须参加医疗或相关保险才能注册入学[10]。据以往研究表明,实行强制参保原则,能更好地规避医疗保险中的逆向选择现象、保证大学生全部参保同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使城乡医保真正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和互助共济的功能。

3.2.4政府主导,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2篇

保险职业道德的意识不强烈,导致了行业的诚信危机。保险专业学生、保险人和保险业管理者对职业道德的认识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根据对在校500名保险专业学生的调查问卷显示,他们认为毕业之后进入到保险公司工作,最重要的目标是高薪,占比高达81.5%;其次是实现自我价值,占比15%;而是否应该遵守保险职业道德,他们认为首先要实现业绩,占比高达95%,其次是进行诚信经营,占比仅为2.5%。由此可见,在保险专业学生看来,从保险业务中获取高薪,做出业绩是核心,至于采用何种手段,他们表示并不重要。在保险人队伍中,年龄和素质不等,保险业务一般首先通过熟悉的人开展。在保险消费者眼中,保险人的信誉并不好,因为他们会想方设法甚至不择手段增加保额。保险业的管理者们,因为行业竞争激烈,业务压力很大,对业务能力的关注远大于职业道德,因此,整个保险行业的诚信问题越来越严重。保险行业信任危机的产生,是各种因素合力的结果。首先,互联网时代经济利益至上,道德底线沦丧,人们为了获得利润甚至不择手段。在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上,由于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制度的不完善,信用的保证主要是基于人的伦理道德要求,因此,企业和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出现利己主义行为,产生违反原则等道德风险,这是保险领域产生诚信缺失的重要根源。另外,对于违背诚信的行为,法律上的惩罚规定尚不完善,经济上的惩罚力度不大,诚信监督主要体现为道德的自律及有限的舆论监督,信用法规建设滞后,使得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缺乏规范化程度高和可操作性强的运作规则。近年来,随着我国监管制度的日趋完善,中国保监会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有力地推动了业务的快速发展,市场体系的渐完善,但依然存在体制不健全和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导致保险公司信用水平不高等诸多问题。其次,保险行业重保费轻管理,导致对职业道德的重视不够。在许多保险公司内部,经营思维仍然重保费收入,追求短期利益,上级公司对子公司的考核体系主要集中在业务水平而非诚信度,这严重存在“重保费规模,轻管理”的不良倾向。公司管理者和保险从业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业务收入,许多时候不会顾及章程条款,铤而走险,在销售保险产品时,人甚至存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由于对保险人的管理制度不完善,整体素质偏低,流动性大等因素,保险公司没有建立完善的约束制度,导致保险行业消费者的投诉增多,方式多元化,维权意识空前高涨,诚信问题堪忧。同时,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之后,理赔难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间,质量上都存在一些不足,应该在公开理赔流程、缩短理赔周期、简化索赔手续、提升客户体验做出更多努力。第三,高校保险专业对职业道德的教学内容单一,与行业结合不够密切。目前开设了保险专业的高校,保险职业道德教育大多设置在两课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进行,这些思政老师大多没有专门的保险公司从业经验,对保险行业的特征和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诚信问题认识不是很深刻,导致教学过程单一,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因此,如何将大学保险专业职业道德的教学与公司、社会的需求零距离,无缝对接,培养一批不仅业务水平好,而且职业素养高的新一代保险从业人员成为当前高校保险专业教学的重要目标。

二、改革完善保险专业学生保险职业道德培养的方案与路径

诚信是企业的生命。“经济利益不是生活的全部”,道德作为特殊的生产性资源具有独特的经济价值,不仅体现在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中,也体现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现代企业的经营实践,全面印证了道德与现代经济的这种正向价值关联。

道德作为人性化产品设计的灵魂、缩短单位产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重要因素、市场信誉之源、激活有形资本的特殊资源和理性消费的引导或约束力量,对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起着独特的资本性作用。因此,加强保险职业道德是行业发展的根基,对未来保险职业人才的职业道德培养迫在眉睫。

(一)学校与公司对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校企合作

保险专业应该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符合保险行业需求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具体培养方案如下:第一,《保险职业道德》课程的开发和优化。这门课程从理论层面对学生讲述保险职业道德的含义与对未来从业的重要性。在教师启发下,指导学生进行职业道德认知判断,自主独立分析、评价和决策。第二,加强学生情感体验,重点抓好对学生“信”的培养,即把保险职业道德知识内化为信念。诚信意识需要得到广泛的普及,这不是一种思维,而是一种自觉的理念。要想方设法纯化学生对保险行业的职业道德情感,塑造学生的职业道德信念,校企双方应创设形式多样的具体情境,让学生在生活、学习、交往等情境中进行职业道德情感体验,内化道德规范。第三,让学生积极进入保险公司进行社会实践。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进入保险公司锻炼体验,是培养其优良职业品质的另一重要途径。目前保险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大学本科一般采用3+1模式(即学生在校理论学习三年,进入公司实习一年),职业院校的专科一般采用2+1模式(即学生在校理论学习两年,进入公司实习一年)。这样从理论到实践的培养方式,基本实现校企合作、共同培养的目标。

(二)让学生树立消除企业与消费者之间零和博弈,构建双赢局面的理念

不管是保险行业还是非保险行业,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都可能会出现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零和博弈,即企业认为消费者的权益多了,企业的利润就会减少,反之,消费者会认为企业的利润增加的前提是减少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实际上,这两者之间并不会存在必然的联系,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是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近年来,保险消费者保护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消费者维权方式、手段呈多样化趋势,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修正版)》将金融消费明确列入保护范畴,保险行业受到消费者更多的挑战。因此,保险行业应该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在处理客户关系方面,企业从重视如何吸引新的客户转向到全客户生命周期的关系管理,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放在对现有关系的维护上。在对保险专业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上,一定要让他们清楚地认识到,消费者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以及他们将面临的环境,以更好的姿态面对。

(三)将保险职业道德上升到保险伦理,作为企业文化载体,融入到整个企业发展之中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3篇

1972年德国的梅腾斯Mertens首先提出“关键能力”概念,并于1974年进一步将“关键能力(Schlucssclkompe-tenz)”定义为:关键能力是那些与一定的专业实际技能不直接相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它更是在各种不同场合和职责情况下作出判断选择的能力,胜任人生生涯中不可预见各种变化的能力。[1]目前一般认为,关键能力包括社会能力与方法能力,二者与专业能力共同构成综合职业能力。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院长李德威在哈尔滨举办的国际职业教育论坛上提出:“面向全球的职业教育,要培养符合现代化要求的职业人才。这种人才不仅表现在掌握企业所要求的职业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具备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称之为‘关键能力’”。教育部在2006年16号文件指出,要“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并在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要求测评学生的“自我学习、信息处理、语言文字表达和合作协调能力”。同时,在教育部与其他部委的相关文件中也一再强调学生及职业人士的职业核心能力,即关键能力的重要性。加强关键能力的培养,不仅是当代国际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主流趋势,还是国家倡导的能力本位的有效载体,也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更是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关键措施。

二、提高“关键能力”的途径

1.巩固专业思想,坚定信念。前些年,保险行业虽然人才需求量大,但需求短视,需要的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外勤员工。人才缺口巨大而员工供应不足,造成保险业进入门槛过低,外勤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且缺乏专业知识,导致人们对商业保险的评价不好,行业社会形象大打折扣。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招收的是“四批二”的学生,大部分来自郊县和农村,对保险行业缺乏认识。保险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保险教育工作非常重视,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如今,《保险伴我一生》知识读本已出现在中学课堂上,为造就具有较强保险意识的公民奠定了基础。而以房养老政策、银行倒闭政策、国家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提高至大专等举措,均为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中国保险市场的迅猛扩张为保险公司对大专及大专以上人才的需求注入了活力。因此,新生入校要做好以下两件事:第一,必须对学生进行金融保险专业思想教育,使之初步认识保险,了解保险的意义和功用;第二,帮助学生制定职业规划,使之明确奋斗目标。学生除了明确学习知识的目标,还要明确“与人交流、沟通、分析与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方面的目标,即在校期间努力培养关键能力,以提高毕业后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2.构建“关键能力”培养的内容与方式。在传统的专业课程教学中,教师的任务就是按照学科体系讲授基本知识、方法和原理,帮助学生弄懂重点与难点。但在高职教学中,对教师的要求很高,必须从教学内容与方法的选择、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过程的组织等方面加强专门技能与职业核心能力的整体设计,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同时得到关键能力的训练。因此,专业教学团队首先应依据岗位任职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及核心能力,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课程,做到专业与产业(岗位)对接。教师应根据保险实务优选教学内容,融入保险从业资格证考核的内容,做到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以学生为主体,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行动导向的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为主,以实际保险工作任务为驱动,围绕保险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教学、角色体验等教学方法,做到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强化对学生关键能力的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笔者承担的是金融保险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结合实践将教学内容分为3个模块:第一块是理论知识,第二块是素质培养,第三块是保险实务。在教学中,笔者采用分组教学法,学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小组探究互助、合作与交流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同时,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渗透素质培养,按6个模块“与人交流、与人合作、信息处理、数字应用、解决问题、自我提高”实施,分别是职业核心能力全国统一测评大纲八项职业核心能力的前6个。[2]针对高职保险专业生源的实际情况,从学生开口说话开始进行关键能力训练。例如,安排学生根据案例表演小品,以培养合作意识;给学生布置收集保险公司招聘信息的任务,以了解保险业、保险公司的状况;要求学生会运用PPT宣讲、会从网上选择每周经济新闻、分享自己感兴趣的事物等。在开放式的教学过程中,学生既能发挥创造力,又可提升思维,经常有创新带给大家欢乐和启迪。在保险实务的教学过程中,笔者经常采用案例教学,吸引学生积极参与互动。特别是与现实生活联系密切的教学章节,如《人寿与健康保险》中讲到具体的险种,可邀请保险公司的兼职教师参与教学,介绍最新的险种;也可邀请保险公司的专家来校开展讲座或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还可安排学生在大一下学期参与保险从业资格证考试,并在业余时间跟岗,为逐步实现毕业与就业零距离对接做好准备。

3.课外“关键能力”培养。关键能力可分为基础核心能力(职业沟通、团队合作、自我管理)、拓展核心能力(解决问题、信息处理、创新创业)、延伸核心能力(领导力、执行力、个人与团队管理、礼仪训练、五常管理、心理平衡……)三部分。[3](1)结合保险工作的特点。保险业的大部分岗位,如保险营销、金融机构客服专员、理财经理等都属于服务产业,工作对象是动态、有思维和行为的人,而且每个顾客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因而这项工作的特点是具有服务性、双赢性,还充满了竞争性。工作技能通过知识素质的应用灵活程度、客户的满意度和工作绩效等来衡量。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应从入校之初着手,派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担任新生的班主任,专门负责专业指导,并与辅导员一起负责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2)开展职业规划讲座。通过讲座,让学生明确专业思想和培养目标,了解将来工作的职业范围,以及需要具备的职业能力、毕业要求等。在校时间短暂,刚入校就应考虑就业和可持续发展,并做出职业规划。(3)军训是培养新生关键能力的途径之一。关键能力中的五常管理(常清理、常整顿、常清洁、常维持、常自律)、团队合作、执行力,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4)每个学生轮流负责一个岗位,鼓励学生参加学院(或学校)学生会、团委、社团的干部竞选。通过这一途径,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力、领导力等,让学生认识到孤掌难鸣的道理,学会与人合作,发挥团队力量。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式,使学生形成阳光开朗、积极向上、不怕挫折的性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5)积极参与课堂以外的实践活动,培养职业核心能力。例如,到社区宣传保险知识、勤工俭学等,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不仅增加了社会经验,还能够培养自律、自控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此外,还可通过参与学校社团(如足协,书法协会、摄影协会、戏曲协会、舞蹈班)、“青协”、各种职业技能大赛(如商务礼仪大赛、创业规划大赛、保险知识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假期社会实践等途径,培养交流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等关键能力。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4篇

(一)是保险行业和谐可持续发展之需

保险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中的特殊行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与国外相比,由于保险业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制度、管理等环节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诸多因素招致了少数保险行业人员目前职业道德水平偏低。[1]保险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也屡有发生,使得保险行业的形象和信任度在我国社会大众心目中受损,诚信度逐年呈下降趋势。众所周知,高校保险专业的大学生是保险行业未来的新生代主力军,加强对他们职业道德方面的培养,是保险行业和谐可持续发展之需。

(二)是保险行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之举

一直以来,保险行业重保费轻管理,对广大员工职业道德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保险业的职业道德形象难以提升。调查发现,除保险从业人员缺乏责任感、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外,还存有理赔时频发的解释权纠纷等。为了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不少保险企业都采取措施,通过“内外兼修”来重塑形象。为促进人力资源的高效效运行,满足企业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保险行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已开始注重了对广大员工素质的培训工作,然而学者王华江指出:我国现有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偏低的原因主要是各个保险公司侧重于提升保险从业人员的销售技能及专业知识,忽略了相应的职业道德教育所致。为此,要搞好保险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重要举措就要注重提升广大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是高校保险专业大学生的立业之基

保险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绝大部分将和本专业相结合,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到保险企业或公司去大展宏图、去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可见今天的在读保险专业的大学生就是明天保险行业的从业人员。恩格斯曾说过“每个阶级、甚至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道德。”因此,注重加强对高校保险专业大学生职业道德方面的培养,教育他们“德是立身之基”、“商重利、义当先”,要在保险行业取得长足发展,就要靠自己的工作业绩来证明,绩效来自客户端的信任。为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高校保险专业大学生未来的立业之基。

二、高校保险专业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途径

(一)发挥思政课堂的主渠道作用

思政课堂则是大学生接受政治思想与道德教育的主阵地。为此,高校要利用好这个平台,先从理论教学上发挥出德育渗透的优势。将“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等思想道德知识体系,系统地传授给大学生,打造出“学好本领,做一个有道德之人”的普遍共识。其次,在教学方法上要灵活多样,可将传统课堂只有教师一人讲述的教学模式打造成研讨课、辩论课等能调动大学生积极参与的互动模式。信息时代要利用好网络,将“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自强不息、勤勉尽责”等与思想道德教育相关的课件下载下来,课堂上,将这些鲜活生动的故事情节用视频展示出来。为师者在解说的同时,要及时加强沟通、疏导和交流,这些思想道德精髓都是保险从业人员所需的、必备的专业素养。在次,要发挥出教师自身的榜样示范作用,因为身教更胜于言传。例如教师工作中兢兢业业,为人处事堂堂正正,科研方面杜绝抄袭等都是恪守职业道德风范的具体体现,大学生就会效仿学习。为此,先利用好思政课堂,在夯实大学生政治思想与道德教育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向职业道德领域渗透。

(二)依托保险专业课教学与实践

高校保险专业大学生保险知识、能力的获取与专业素质的培养,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与实践共同实现的。为此,各任课教师,特别是保险专业课教师都应找出自己所教学科与职业道德教育的结合点和准确的切入点,坚持在专业课教学中对大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渗透。可在传授保险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的同时,根据保险专业的特点、针对保险行业的就业市场对大学生毕业后所就业的岗位需求,重点培养其相关的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道德操守、职业道德纪律、职业道德规范等,把保险业课堂专业教学作为培养大学生职业道德的主渠道,使职业道德“润物细无声”地渗透到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中去,然后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与就业指导相结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道德素质是职业素质的核心,它同职业素质的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具体。一是指导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引导保险专业大学生立足现实,抛弃不符合实际的幻想,从本专业出发,确立自己的职业理想;树立吃苦耐劳、诚实守信、明理守法,到基层保险行业,在现实职场中,发挥出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在保险业最需要的地方发挥自己的潜能。二是抓好大学生职业导向工作。在对大学生进行职业倾向调查问卷的基础上,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对大学生进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测试,依据测试结果,然后调整教学思路,进行“补强与加固”工作,帮助大学生提升职业道德水平、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三是开展创业教育。创业教育就是要从整体上提高和开发大学生的创业基本素质,对其全面进行创业意识、个性心理品质、创业能力的培养。这些本身也都在职业道德教育的范畴。

(四)在社会实践中历练

社会是一所综合性大学,高校没学到的知识与经验,可从社会这所大学中补充。为此,高校应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常规的情况下,委派专业对口教师代表校方为大学生联系能提供和本专业相联系的厂家、企业,进行校企联合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了解工作环境,坚守职业道德、历练职业精神,同时对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来说,通过认真工作,还可以弥补家庭经济上的困顿,领队教师要教育和指导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进一步体悟社会生活,在人才济济的就业市场,坚守职业道德是自己最好的名片,因为“打工实践”就是对社会对每个大学生的真实考察,同时每个大学生都要照照这面镜子,好好总结与反思自己,一方面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另一方面遵守职业道德底线,在社会实践中,通过接触和感悟企业章制,就业形势等,真正培育和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进而转变成一种职业发展理念。

(五)加强学界与业界的双向交流合作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5篇

1.1对象

采用分层抽样方法,于河北联合大学、唐山师范学院、唐山学院及河北能源技术学院4所高校,按年级分层抽取1100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017份,有效率92.5%。其中河北联合大学学生348名,唐山师范学院学生302名,唐山学院学生160名,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207名;男生551名,女生466名;一年级学生189名,二年级学生271名,三年级学生177名,四年级学生270名,五年级学生110名;152名学生来自城市,685名来自农村;461名大学生月平均消费在500元以下,370名月平均消费在500~800元之间,186名月平均消费在800元以上。

1.2方法

自行设计问卷,首先进行现场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问卷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确定最终问卷。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对医保的认知、参保情况。

1.3统计分析

采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使用SPSS17.0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其中百分率和构成比的比较采用χ2检验,影响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中,27.0%的大学生表示最近1a内身体不适,其中77.4%进行了治疗,22.6%未进行任何治疗;治疗的方式主要是去医疗机构就诊(78.7%)和自我治疗(21.3%)。大学生就诊地点主要为学校卫生室、诊所(45.31%),社区卫生服务站(39.52%)及医院(8.18%)。

2.2对医保的认知情况

2.2.1对医保制度了解程度

2.1%的大学生表示很了解医保制度,31.8%表示了解,66.1%表示完全不了解。经χ2检验,不同性别、不同年级、城乡的大学生对医保制度了解程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值分别为28.520,27.833,6.165,P值均<0.05)。女生比男生更了解大学生医保制度;随着年级的升高,大学生对医保制度的了解增多;来自城市的大学生比来自农村的更了解医保制度。

2.2.2参加医疗保险的必要性

62.3%的学生认为很有必要参加大学生医保,33.7%的学生觉的无所谓,4.0%的学生认为没必要。经χ2检验,不同性别、不同年级、城乡的大学生对参保问题的认识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大学生认为没必要参保的原因依次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23.3%)、报销手续过于麻烦(23.3%)、保障范围太小(16.3%)、报销比例太低(14.0%)等。

2.3大学生参保情况

2.3.1大学生参保的基本情况

2012年河北省大学生参保率为82.0%,而唐山市大学生参保率为61.1%。不同年级、不同性别、城乡学生参保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2.3.2提高大学生参保险意愿的主要途径

大学生认为提高报销比例是最主要的途径(35.9%),其余依次为降低起付线(28.8%)、其他(18.0%)、增强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意识(17.3%)、简化服务手续(5.8%)、提高服务质量和态度(5.0%)、降低缴费额度(3.6%)。

2.4大学生参保影响因素分析

以大学生是否参保作为因变量,大学生的性别(0=女,1=男)、年级(0=大一和大二,1=大三~大五)、城乡(1=城市,2=农村)、月平均消费额(0=<500元,1=≥500元)、是否了解大学生医保制度(0=不了解,1=了解)、是否认为有必要参保(0=没必要,1=有必要或无所谓)等因素为自变量进行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为进一步明确参保的影响因素,采用逐步法以0.10作为排除概率标准,以0.05作为入选标准,将单因素分析结果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纳入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中,结果见表4。α=0.05检验水平下,大学生的性别、年级、是否了解大学生医保制度和是否认为有必要参保对大学生参保情况的影响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3讨论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6篇

(一)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现实需要

实现充分就业是世界各国政府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之一。就业是民生之本,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要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生就业问题不可避免。1999年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扩招”政策,全国各大高校纷纷开始扩大招生规模,导致在校大学生数量不断攀升。与此同时,高校输出的大学生所具备的知识技能与人才市场需求脱节,导致大学生结构性失业突出。2003~2010年期间,我国大学毕业生每年约有20%~30%找不到工作,出现较严重的失业现象(如表1所示)。建立大学生就业导向型失业保险制度,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发展的需要

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制度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狭窄、参保率低制约着制度的可持续发展。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失业保险参保对象为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制度设计上没有把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和完成职业培训或学业等的青年人(新增劳动力)覆盖进来,所以我国失业保险参保率一直较低。以2011年为例,全国2011年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4317万,仅占全国当年经济活动人口数78579万的18.2%①。大学生已成为我国人口组成的一个重要而且庞大的群体,以2013年为例,当年应届大学毕业生达699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与劳动力市场的其他劳动力供给者一样,都会面临失业的潜在风险,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制度来转嫁失业者的失业风险成本,因此大学生对失业保险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所以,对大学生提供失业保险制度既是迎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广覆盖”的需要。

(三)促进失业保险制度就业功能的需要

失业保险制度在微观层面具有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功能。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是我国调整失业保险关系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的实践中,各地主要以发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的方式践行保障生活的功能,虽然《失业保险条例》也规定了失业者可以领取“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但由于缺乏具体操作性规定,再加上失业保险基金在就业促进方面的支出比例也没有制度保证(现行人保部发[1999]28号《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要列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实际发生额,从基金中直接列支,不能按比例预先提取,不得在基金外设立专项基金”),所以绝大多数地方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失业者的生活,在就业保障方面的支出非常有限,这导致了我国目前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的功能缺失。建立大学生就业导向型失业保险制度,不仅为初次就业失败的大学生提供生活补贴,更重要的是提供就业(创业)帮助和求职补助等。

二、建立大学生就业导向型失业保险制度的可行性

(一)政府政策意向的可行性

从2006年起,我国政府针对失业大学生就制定了相关的保障措施。例如在2006年,中组部、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06年9月1日后有就业愿望但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应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对登记失业毕业生中家庭困难的学生,列入当地低保救助对象(但在各地实践中,由于领取低保的程序繁杂、条件苛刻,大多数学生又害怕“公示”丢面子,所以许多人不愿意去领“低保”)。在最难就业年的2013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将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综合措施,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在就业帮扶方面,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省结合实际确定。从以上政策文件中可以看出,当前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已经将大学生就业纳入到当前劳动力市场体系的宏观管理。

(二)资金供给的可行性

为大学生建立就业导向型失业保险制度,主要宗旨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具体措施包括发放异地求职补贴、生活补贴、培训补贴等,实施这些就业扶持政策,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如果大学生群体被我国目前的失业保险制度所覆盖,就可以利用各地巨额的失业保险结余基金。在我国失业保险实践中,参加失业保险的主要对象是城镇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国企职工,而非正规就业群体(他们最容易遭受失业风险)却由于各种原因很少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而且目前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狭窄,制度运行出现了怪圈:大部分参加者很少遭遇失业,而面临失业风险高的人群由于资格和门槛的限制往往又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导致我国失业保险基金出现巨额结余现象。以2011年为例,年末领取失业保险人数占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1.4%;当年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240.2亿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现象,其中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川六个省市201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超过100亿,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最少的是自治区,2011年为5.8亿②。巨额的失业保险结余基金,为大学生就业导向型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经济可行性。

三、大学生就业导向型失业保险制度的设计

建立大学生就业导向型失业保险制度,主要宗旨就是要把失业保险待遇与促进就业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在注重失业保险作为收入保障功能的同时,强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

(一)责任主体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能否顺利就业不仅关系到自身人力资本投资回报问题,还会严重影响到完成初等教育的学生是否接受高等教育的选择,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失业风险具有外部性,而且这种风险不是个人能完全控制的,因此,政府理应成为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责任主体之一。政府的责任主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为大学生提供失业保险制度,通过完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把大学生群体覆盖进去。其次,地方政府应该成为大学生失业保险的管理主体,为失业大学生提供登记、发放相关补贴、以及职业培训等服务。责任主体之二是学校,因为大学生在就业之前没有雇主,所以学校需要承担学生失业保险费的代收代缴业务。责任主体之三便是学生个人,学生本人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作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必备条件,因为任何社会保险都实行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学生为自己就业负责的意识。

(二)待遇条件

根据现行《失业保险条例》以及国际通行做法,笔者认为我国大学生毕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实行登记制和缴费制,即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已经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非自愿失业;毕业后三个月内没有找到工作,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大学生。

(三)待遇项目

凡是具备了大学生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均可以享受以下待遇:失业期间的生活补贴、异地求职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见习补贴。前两项直接发放给个人,后两项发放给培训学校和见习单位。在我国目前的人才市场,大学生失业属于结构性失业,他们的人力资本与用人单位的要求不匹配,如绝大多数用人单位招聘大学生要求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这也是导致一部分大学生失业的主要原因。通过培训和见习,大学生就可以增强实践能力和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符合人才市场的需求,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大学生的失业。

(四)与现有制度的衔接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7篇

早在1902年,《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就已经出现了“保险”的课程设置。《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仕学馆开设十一项课程门目:算学、博物、物理、外国文、舆地、史学、掌故、理财学、交涉学、法律学、政治学。其中,“理财学”相当于今天的“经济学”,其课程安排涉及三个学年:第一年开设理财学通论,每周4学时;第二年开设国税、公产、理财学史,每周4学时;第三年开设银行、保险、统计学,每周4学时。而且,对于“不习外国文者”,规定“于理财、交涉、法律、政治四门各加课一小时”,亦即有部分学生的“理财学”课程是每周5学时。这是北京大学史料中有关保险课程的最早记载。

1904年,《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设立银行及保险学门。当时,大学堂设八个分科大学(注:“分科大学”相当于今天大学下设的“学院”):经学科大学、政法科大学、文学科大学、医科大学、格致科大学、农科大学、工科大学、商科大学。其中,在商科大学之下,设有银行及保险学门(注:“门”相当于今天大学学院下设的“系”)、贸易及贩运学门、关税学门。根据当时的课程安排,在银行及保险学门的主课中,有一门课程是“保险业要义”,它是所有课程中对学时要求最多的三门课程(注:这三门课程是外国语、银行业要义、保险业要义)之一:第一年每周3学时,第二年每周4学时,第三年每周2学时,三年共18学时。从学时要求看,“保险业要义”这一门课程相当于今天大学里六门课程的容量。

1909-1910年间,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筹办工作紧锣密鼓,1910年3月31日,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举行开学典礼。不过,鉴于师资和经费限制,《奏定大学堂章程》原定的八科46门的宏大计划被迫大幅缩减为七科13门,它们分别是:经科大学(毛诗学门、周礼学门、春秋左传学门)、法政科大学(法律门、政治门)、文科大学(中国文学门、外国文学门)、格致科大学(化学门、地质学门)、农科大学(农学门)、工科大学(土木工学门、采矿及冶金学门)、商科大学(银行保险学门)。商科大学原计划开设三门,大幅缩减之后,银行保险学门成为仅存的硕果。

关于这一筹办和开学过程,北京大学史料有较为详细的记载。1909年《学部奏筹办分科大学情形折》记载,“除医科,须俟监督屈永秋到堂,再行妥筹办理,计经科、法政科、文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商科,分门择要先设”。1909年《学部奏筹办京师分科大学并现办大概情形折》记载,“商科原分三门,现拟先设银行保险学一门”。1910年《学部奏分科大学开学日期片》记载,“京师分科大学,迭经臣部商同大学堂总监督刘廷琛筹划开办事宜。…… 现在中外各科教员均已到堂,应行升学各生,业经详加考验,分别录取。兹定于本月二十一日行开学礼”。经查,该“本月二十一日”为当年农历二月二十一日,即公历1910年3月31日。

1912年,保险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据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记载,大学商科共设六门:银行学门、保险学门、外国贸易学门、领事学门、税关仓库学门、交通学门。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对此亦作同样规定。有学者认为,从学科设置看,商科专业比清末多了三门,保险学从银行保险学中独立出来,成为单独一门,这不仅意味着保险学本身的发展,也反映了民国初年保险业的兴盛以及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张亚光,2011:《中国近代金融学教育考探》,《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当时,保险学门的课程包括:经济原论、商业数学、商业地理、商业簿记学、商业各论、财政原论、商业史、商品学、商业通论、商业经济学、保险通论、生命保险、损害保险、决疑数学、应用统计学、商业政策、统计学、民法概论、商法、破产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会计学、英语、第二外国语、实地研究。其中,“保险通论”相当于今天大学课程里的“保险学原理”,“生命保险”相当于“人寿保险”,“损害保险”相当于“财产保险”。

不仅保险学门开设保险课程,经济学门也开设“保险学”课程。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和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均规定,大学法科之经济学门开设“保险学”课程。据《国立北京大学学科课程一览》记载,1919-1920年度,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本科课程设有一门“保险学”,主讲教师为马寅初教授(注:马寅初曾在北京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并于1919年出任北大第一任教务长,1951年任北京大学校长)。据1922年《国立北京大学职员录》记载,经济系教授马寅初讲授银行论、货币论、保险学、国际金融论等课程。

除了保险学门和经济学门,法律学门和政治学门也开设过与保险有关的课程。据《政治学系课程沿革说明书》记载,1917-1918年度,北京大学法科之政治学门开设“保险统计算学”课程。1918年《国立北京大学廿周年纪念册》记载,北京大学法科研究所法律门设有“保险法”这一研究科目,担任教员是左德敏教授。《法学院法律学系课程一览》和《法学院政治学系课程一览》记载,1935-1936年度,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学系和政治学系均开设“保险法”课程,主讲教师均为戴修瓒教授。

在检索史料的过程中,我们还捕捉到一些零星的与保险有关的资料,也一并记录于此。在留存很少的大学堂毕业考试试题资料中,我们发现了有关保险的考题,如在“学部考试译学馆甲班学员毕业全题”中,商业经济学题为:“近来各国盛行保险事业,其种类如何?其效用如何?能详举否?”1917年,北京大学法科四年级学生王杰撰写题为《保险论》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为周家彦教授。1929年,北京大学图书部新到中文书有徐兆荪翻译的美国大学教科书《人寿保险学》,原书作者为美国保险学科奠基人、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保险学系主任Huebner博士,该中译本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25年出版,北京大学图书馆至今仍有收藏。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8篇

标题

标题,又叫题目,有总标题与层次标题之分。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是论文的总标题。

标题是论文的旗帜、眉目、窗口和向导,是牵动全文神经的关键,是对读者的第一吸引。因此,它应当是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应当是“提纲的提纲”。标题不仅对论文内容具有极为重要的提示作用,而且也是论文分类的重要依据。人们阅读论文,总是先看题目,然后决定是否阅读摘要或全文;而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也大多只列举题目和出处。因此,一个好的论文标题,不仅应能向读者或文摘人员显示出论文的关键内涵和研究工作的大致水平,而且应能对本专业的读者产生强烈的吸引力。

(1)确切∶确切是指标题能恰如其分地反映问题的实质,精当地概括论文的中心内容,尽量体现研究工作所达到的深度和范围。不能使用过于笼统的、泛指性很强的词语,更不能使用经过艺术加工的、华而不实的词藻或口号式的语言。此外,标题的用词要确切,文字必须符合语法、修辞和逻辑规则,并应尽量避免使用不规范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2)简洁∶简洁是指在准确的前提下,力求文字精炼,字数越少越好。也就是说,对论文的标题,在字数上要尽量“吝啬”,应追求“添一字嫌多,去一字嫌少”。一般情况下,中文标题不要超过20个汉字,英文标题不要超过12个实词;如在此字数范围内确实不能解决问题时,可采用加副标题的办法。目前科技论文的标题在总体上有偏长的倾向,应当引起注意,因过长的标题很难引人注目。

(3)鲜明∶鲜明是指标题醒目,使人一看就知其意,不费解,无歧义,便于记忆和引用。

保险学教学改革的方法

摘要:保险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针对当前我国保险学理论与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PBL与LBL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以及“仿真型”实践、“经营型”实践与“校企合作型”实践相结合的三维实践教学模式,以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其就业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保险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关键词:PBL;LBL;“仿真型”实践;“经营型”实践;“校企合作型”实践

一、保险学教学改革的背景

现代经济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人才对保险业的发展来说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对人才的需求激增,供给缺口巨大,已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加快发展保险教育,尽快培养出符合现代保险业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保险学是国内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然而,根据对国内高校保险学教学的了解,以及专门针对武汉市三本院校保险学课程教学的调研,我们发现,长期以来,国内众多高校在保险学教学中普遍重理论、轻实践,不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课堂教学基本还是“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

2014年2月26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出要“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201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是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深入反思当前保险学理论与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能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从而实现保险教学与保险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

二、PBL与LBL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LBL教学法(Lecture-basedLearning,LBL)是一种以讲义为导向的教学模式,采用这种方法教师能够系统、全面地教授某门课程的专业理论知识,顺利实现既定课程的教学目标。

LBL教学法的优点在于:第一,能够较大程度地节约教学资源。当前,我国不少高校仍存在教育经费紧张、师资力量不足的困境,LBL教学法通常采取一名教师同时教授几十名乃至百多名学生的大班教学方式,因此可以有效节约教学资源。第二,教师传授知识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准确性。LBL教学法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使教师能够根据该课程的专业地位对教授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取舍,一方面避免了学生所学知识的重复讲授,另一方面又能系统、准确地将知识传授给学生。第三,对学生基本素质要求较低。LBL教学法以教师为主导,授课内容的取舍、师生互动的氛围等主要靠教师自己把握。因此,教师可以根据多数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因材施教,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如期完成。

然而,LBL教学法也存在很明显的缺点:第一,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LBL教学法以教师讲授为主要形式,教师往往重视知识量的传授,甚至不少教师在学时有限的情形下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可能采取“灌输式”教授方式,这不仅易使学生产生倦怠心理,难以有效吸收所学知识,而且也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第二,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在LBL教学法中,学生一般处于被动学习地位,教师在多数情况下往往代替学生去思考和解决问题,留给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较小,久而久之,学生在碰到疑难问题时往往感觉无所适从,从而对教师产生依赖性,并且这种依赖性具有自我强化的特点,使得学生应试能力较强,但独立思考和独立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越来越弱。因此,这种教学方法非常不利于学生能力的提高以及个人的未来发展,也有悖于当前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

尽管教育界对LBL教学法存在诸多质疑,但至今尚未有更好的教学方法来替代它。我们认为,教师应根据所教授对象的专业背景、专业基础、学科知识结构等对教学内容和教学课时分配等灵活安排。因此,对专业基础薄弱、主观能动性和分析理解能力较差的学生,还是应以LBL教学法为主导。而对专业基础较扎实、主观能动性和分析理解能力较强的学生,LBL教学法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学生自我能力的发挥,不利于学生个人潜能以及创造力的发掘和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尝试使用PBL教学法可能更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高其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PBL教学法是由美国的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于1969年在加拿大的麦克斯特大学首次提出。PBL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导向(Problem-BasedLearning,简称PBL)的教学模式,其目的是将学生从被动学习的地位中解放出来,引导其向主动学习转变,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PBL教学法鼓励和支持学生对引人关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高学生独立或协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PBL教学法的优点在于:第一,有利于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PBL教学法中,学生由被动学习的角色转变为主动学习的角色,学生通过自主学习以及分组讨论来解决教师提出的相关问题。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角,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分组讨论也有利于学生取长补短,调动学生参与研讨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第二,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保险学是一门理论与实际联系非常紧密的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在PBL教学模式中,教师要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进行实用性教学设计,授课以保险理论与保险法规为基础,将各章节知识点贯穿于真实案例中,着重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和横向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运用能力。第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PBL教学法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各种形式的教学手段,如课外的自主学习、课上的小组讨论,既能锻炼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或协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能有效地开发学生的潜能和创造力,不仅有助于学生自学能力的提高,而且有助于学生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的锤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同时也与当今社会对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相适应。PBL教学法在国内三本院校中全面实施难度较大。第一,传统的LBL教学模式根深蒂固,学生适应PBL这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尚需时日。第二,PBL教学法要求教师具备很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而三本院校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可能很难提出有价值的专业问题,从而很难实现对学生的有效指导。第三,PBL教学法对学生素质的要求较高,只有主动性强、韧性足、学习技能较强的学生才可能从PBL教学法中受益,然而三本院校的学生整体能力相对欠缺,是否能普遍受益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第四,国内现有的考试仍主要以笔试为主,在实施PBL教学法过程中确定与之相配套的科学评价体系较难,可能会引起较大争议。因此,我国现阶段在三本院校中暂不宜全面开展PBL教学模式,只能作为传统LBL教学模式的补充而非主导。

三、三维实践教学模式

在当今时代用人单位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是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改变单一、传统的“校企合作”实践模式,重构保险学的实践教学模式,构建“仿真型”实践、“经营型”实践与“校企合作型”实践相结合的三维实践教学模式,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仿真型”实践一般是指在计算机上用仿真软件模拟现实,以期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实际上用仿真软件模拟实际经营是一条可行性非常高的路径。不少毕业生进入保险行业工作,最初一般会接受保险经营管理软件的操作培训。如果在保险学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仿真型”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操作实践,就能大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同时也极大地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目前,保险学“仿真型”实践总体上是“计算机+保险业务软件”的模式,通常选择在各高校专业实验室中进行。这种实践教学模式是对理论教学的调节和补充,强调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操作,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探索,从而对保险经营管理流程的各个环节有更加直观和深入的认识。但是这种实践教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实验学时与理论学时如何科学的分配,如果实验学时分配过少,可能难以达到预期的实验效果,而实验学时分配过多的话,可能会影响到理论教学的顺利进行,而理论教学受到影响反过来又会导致学生在实验中缺乏相关理论的支撑,从而对实验的正常开展形成阻碍。二是实验软件落后。不少高校由于经费有限,或者观念落后,往往不重视对教学实验软件的资金投入,体现在实验软件廉价落后,可操作性不强,软件更新缓慢,常脱离保险业大环境的变化速度,使得学生对实验逐渐失去兴趣。三是实验教学师资力量薄弱。不少高校同时具备保险理论水平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的“双师型”教师较为缺乏,现有的保险学教师大多从事理论教学,没有从事保险相关工作的经历或经验,因此难以胜任保险学的实验教学,教学效果也难以保证。

“经营型”实践指的是在高校内引入“校园保险超市”等经营性实践场所,由各保险公司对取得保险人从业资格证的学生进行培训,然后由他们担任“校园保险超市”工作人员,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参与“经营型”实践的学生主要任务是向校内师生及附近居民等潜在目标客户推介或量身定制保险产品。如果目标客户决定购买保险产品,后续承保业务由“超市”的工作人员联络保险公司完成。“经营型”实践的好处在于:第一,“经营型”实践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营销实践机会,极大地丰富了校内实践教学方式,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了保险理论教学和保险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第二,“经营型”实践教学形式对实践场所面积要求不高,经营成本低,且不存在法律制度障碍,极易获得保险企业和高校的支持,是完成生产性实践教学任务,实现学生、高校、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四方共赢的良好形式。第三,“经营型”实践为学生创造一种在校园内就能接触社会、融入社会的良好氛围,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并重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校企合作型”实践是一种注重学生培养质量,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的联合教学模式。虽然校内实践对于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作用不容小视,但校内实践教学环境毕竟与真实的工作环境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只有经过市场的洗礼,学生的职业能力才能真正获得提升。在新形势下,“校企合作型”实践要求我们一方面需要积极组织学生进入保险公司去了解操作流程,接受专业的岗位技能专项训练,同时接触和参与实际工作任务,另一方面需要与保险企业洽谈签订形式多样的合作协议,如联合举办保险专业人才“订单班”,又如邀请保险公司的资深员工进入校内为学生举办讲座,促进学生对保险业发展动态的把握,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思想意识。

总之,在当今保险业快速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高校需要深刻反思传统的保险学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教师要根据当前保险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努力探索适合保险市场发展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真正实现保险人才的培养与保险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

[参考文献]

[1]汪连新.《保险学原理》课程实践教学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2(3).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9篇

早在1902年,《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就已经出现了“保险”的课程设置。《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仕学馆开设十一项课程门目:算学、博物、物理、外国文、舆地、史学、掌故、理财学、交涉学、法律学、政治学。其中,“理财学”相当于今天的“经济学”,其课程安排涉及三个学年:第一年开设理财学通论,每周4学时;第二年开设国税、公产、理财学史,每周4学时;第三年开设银行、保险、统计学,每周4学时。而且,对于“不习外国文者”,规定“于理财、交涉、法律、政治四门各加课一小时”,亦即有部分学生的“理财学”课程是每周5学时。这是北京大学史料中有关保险课程的最早记载。

1904年,《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设立银行及保险学门。当时,大学堂设八个分科大学(注:“分科大学”相当于今天大学下设的“学院”):经学科大学、政法科大学、文学科大学、医科大学、格致科大学、农科大学、工科大学、商科大学。其中,在商科大学之下,设有银行及保险学门(注:“门”相当于今天大学学院下设的“系”)、贸易及贩运学门、关税学门。根据当时的课程安排,在银行及保险学门的主课中,有一门课程是“保险业要义”,它是所有课程中对学时要求最多的三门课程(注:这三门课程是外国语、银行业要义、保险业要义)之一:第一年每周3学时,第二年每周4学时,第三年每周2学时,三年共18学时。从学时要求看,“保险业要义”这一门课程相当于今天大学里六门课程的容量。

1909-1910年间,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筹办工作紧锣密鼓,1910年3月31日,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举行开学典礼。不过,鉴于师资和经费限制,《奏定大学堂章程》原定的八科46门的宏大计划被迫大幅缩减为七科13门,它们分别是:经科大学(毛诗学门、周礼学门、春秋左传学门)、法政科大学(法律门、政治门)、文科大学(中国文学门、外国文学门)、格致科大学(化学门、地质学门)、农科大学(农学门)、工科大学(土木工学门、采矿及冶金学门)、商科大学(银行保险学门)。商科大学原计划开设三门,大幅缩减之后,银行保险学门成为仅存的硕果。

关于这一筹办和开学过程,北京大学史料有较为详细的记载。1909年《学部奏筹办分科大学情形折》记载,“除医科,须俟监督屈永秋到堂,再行妥筹办理,计经科、法政科、文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商科,分门择要先设”。1909年《学部奏筹办京师分科大学并现办大概情形折》记载,“商科原分三门,现拟先设银行保险学一门”。1910年《学部奏分科大学开学日期片》记载,“京师分科大学,迭经臣部商同大学堂总监督刘廷琛筹划开办事宜。…… 现在中外各科教员均已到堂,应行升学各生,业经详加考验,分别录取。兹定于本月二十一日行开学礼”。经查,该“本月二十一日”为当年农历二月二十一日,即公历1910年3月31日。

1912年,保险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据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记载,大学商科共设六门:银行学门、保险学门、外国贸易学门、领事学门、税关仓库学门、交通学门。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对此亦作同样规定。有学者认为,从学科设置看,商科专业比清末多了三门,保险学从银行保险学中独立出来,成为单独一门,这不仅意味着保险学本身的发展,也反映了民国初年保险业的兴盛以及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张亚光,2011:《中国近代金融学教育考探》,《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当时,保险学门的课程包括:经济原论、商业数学、商业地理、商业簿记学、商业各论、财政原论、商业史、商品学、商业通论、商业经济学、保险通论、生命保险、损害保险、决疑数学、应用统计学、商业政策、统计学、民法概论、商法、破产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会计学、英语、第二外国语、实地研究。其中,“保险通论”相当于今天大学课程里的“保险学原理”,“生命保险”相当于“人寿保险”,“损害保险”相当于“财产保险”。

不仅保险学门开设保险课程,经济学门也开设“保险学”课程。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和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均规定,大学法科之经济学门开设“保险学”课程。据《国立北京大学学科课程一览》记载,1919-1920年度,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本科课程设有一门“保险学”,主讲教师为马寅初教授(注:马寅初曾在北京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并于1919年出任北大第一任教务长,1951年任北京大学校长)。据1922年《国立北京大学职员录》记载,经济系教授马寅初讲授银行论、货币论、保险学、国际金融论等课程。

除了保险学门和经济学门,法律学门和政治学门也开设过与保险有关的课程。据《政治学系课程沿革说明书》记载,1917-1918年度,北京大学法科之政治学门开设“保险统计算学”课程。1918年《国立北京大学廿周年纪念册》记载,北京大学法科研究所法律门设有“保险法”这一研究科目,担任教员是左德敏教授。《法学院法律学系课程一览》和《法学院政治学系课程一览》记载,1935-1936年度,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学系和政治学系均开设“保险法”课程,主讲教师均为戴修瓒教授。

在检索史料的过程中,我们还捕捉到一些零星的与保险有关的资料,也一并记录于此。在留存很少的大学堂毕业考试试题资料中,我们发现了有关保险的考题,如在“学部考试译学馆甲班学员毕业全题”中,商业经济学题为:“近来各国盛行保险事业,其种类如何?其效用如何?能详举否?”1917年,北京大学法科四年级学生王杰撰写题为《保险论》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为周家彦教授。1929年,北京大学图书部新到中文书有徐兆荪翻译的美国大学教科书《人寿保险学》,原书作者为美国保险学科奠基人、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保险学系主任Huebner博士,该中译本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25年出版,北京大学图书馆至今仍有收藏。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保险课程;实践;改革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1

保险业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保险业迅速发展、保险市场运行机制日趋规范、保险监管制度日益完善,促使保险专业人才需求巨大。为适应保险业不断的发展创新,为社会输送与时俱进的专业人才,我区高校也相应要做出改革创新。

一、保险课程的教学现状

(一)缺乏保险专业教师、教师自身匮乏实践经验

保险专业课程实践性较强,这就对保险专业课程的授课教师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授课教师既要有扎实的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又同时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针对保险公司运营流程、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等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然而,我院绝大多数保险专业教师师资储备不足,缺乏保险专业教师,尤其缺乏具备保险实践经验的教师。这直接影响了保险课程教学的效果以及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欠缺保险实训教学

目前,学校已经建立了金融实训室,但学校保险实验室总体利用率非常低,使实验室几乎处于闲置状态。主要原因是实验室实践教学软件没有及时更新,不能与最新经济形势下的保险制度和理念相匹配,导致无法真实的向学生模拟保险实训教学。

(三)教学内容、方法单一,与人才需求脱节

大多数保险专业课程在教学时与传统授课方式一致,采用“灌输式”教学,过于呆板,为达到课程标准,围绕教学大纲而制定教学目标。由于采用的填鸭式教学,理论知识占用了整个课堂的同时,授课缺乏实践教学,缺乏丰富的授课方式,导致学生课堂枯燥无味,学生对课堂丧失兴趣。这样的教学模式最终或将导致与人才需求脱节。

(四)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单一

目前,保险课程的考核方式仍然以理论考核为标准,考核并没有涉及到实训、实践方面。

二、保险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保险课程的强实践性要求与之相应的教学要不断创新、不断改革。为保险业输送与时俱进的人才、为金融发展不断更新理论知识、不断获取实践经验。当前,保险业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不断推动保险课程学科研究势在必行。因此,高校必须为社会培养“用得上、靠得住、留得下”的保险专业人才。

三、改革保险课程教学方式的几点建议

(一)引入案例,丰富教学方式

授课教师根据不同的课程有针对性的选取案例素材,将理论结合案例,向学生更直观的展示理论知识,加深对保险知识的理解,掌握课程知识点。

(二)充分利用校企联合的实习基地平台

学校目前已与保险公司建立实习基地,但由于基地建立时间较晚,学校还未充分利用实习基地。后期,应该积极鼓励学生多到保险公司熟悉运营程序,对于在日常理学习中遇到的困惑运用到实践操作中,在实践中解除困惑、巩固理论知识。

(三)增强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教师要发挥好理论知识、实践学习的引导者,就必须先完善自我综合素质,这就要求保险专业课程教师在具备坚实的理论水平的同时,又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真正为我区保险行业培养“用得上、靠得住、留得下”的保险专业人才。

因此,增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构建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的前提。

(四)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

针对保险专业课程的考核,应当突破陈旧的考核体制。保险课程的考核不仅包括对学生的理论知识考核,还应注重对实训教学项目的考核,考核标准要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理论,理论中提高实践能力。

四、结语

保险业正快速发展,保险市场运行机制日趋规范、保险监管制度日益完善,促使保险专业人才需求巨大。为适应人才需求,为培养“用得上、靠得住、留得下”的保险专业人才,突破陈旧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势在必行。当然,这需要专业授课教师不断丰富自身综合水平,还需要不断创新、探索出适合保险发展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不断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汪连新.《保险学原理》课程实践教学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2(3):174-175.

[2]谢朝德.论保险专业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2).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 保险学 运用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9-0202-01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讲解,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在案例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各种各样的案例,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结论或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来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保险学》是金融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同时,它也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从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必要性

保险学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法等内容,其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而且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虽然保险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对于在校学生而言,保险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是非常抽象的,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学生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这些概念,更谈不上能够将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总之,在讲解保险学基本原理或内容时,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加深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保险学教学中应当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以提高教学效果。

二、保险学教学中的案例选择

1.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教师首先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案例,巧妙设计问题。案例一定要和所要教学的术语、原理或内容紧密相关,有利于学生更直接有效地理解和巩固教学内容。例如,在讲解“保险利益”这个概念的时候,案例应当直接与之相联系,并能让学生区分“保险利益”和“保险金”这两个概念。案例的针对性还表现在案例应当直接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相联系,而不宜涉及过多的知识点,否则会扰乱学生的注意力,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2.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案例应当能代表某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同类案例的共性;或者对于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学生存有不同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往往代表一部分人的观念和看法。一个恰当的案例,不仅应当有利于学生理解课堂教学内容,还应当引导学生去思考和分析现实当中的类似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的结论在很多情况下是开放性的,这样能够引发学生在课下做更深刻的思考。

3.案例应当具有生动性。案例应当来源于现实生活中与大学生联系紧密的一些案例,以便开展深入的讨论。比如,在讲解人身保险时,可选择与大学生人身风险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各个种类;再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的内容时,引导学生分别从自身和保险公司两种角度展开讨论,有助于学生全方位学习和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诸多细节内容。

4.案例应当具有时效性。在保险学教材或案例汇编资料中都给出了保险课程的很多案例,但由于更新速度较慢,很多案例缺乏时效性,甚至得出的结论也存在问题。如果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简单地借用以前的案例,又没有根据新《保险法》对原有的分析结论作出解释或补充,很容易误导学生。

5.案例应当具有导向性。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仍然较严重,国民的保险意识也还不强,关于保险的各种纠纷大量存在。在案例教学中,一些老师往往选择反面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从帮助学生理解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然而,过多地采用反面案例很容易产生负面的影响。

三、案例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应用心得

1.教学准备。教师在教学前的充分准备是案例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之前,教师应当对于教学案例的内容以及案例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点有充分的把握,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有充分的了解。

2.教学方式。对于保险学课程,教师应当强调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强调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放松理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重在突出教学的目的与应用,而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

3.教学讨论。案例教学的实质是开放、互动,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是保证案例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教师应当把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留给学生,讨论主要在学生中进行,但教师绝不是旁观者,教师始终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第一,教师可以通过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所提的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做到少而精。第二,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课堂讨论气氛。第三,教师应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允许他们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第四,教师应当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进行讨论,力保讨论沿预期的方向进行。第五,教师要把学生从对案例本身的讨论引导到对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总结。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要点。阐明案例分析讨论中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总结讨论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在此基础上指出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为了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完成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通过重新审视案例的讨论过程和解决方案,学生对于课堂的教学内容能够加深理解。教师自身也应当总结本次讨论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何宏庆.保险学案例教学模式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1). [2]严继莹.保险学案例教学若干问题的思考[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1).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的迅猛发展,市场对医疗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激增,全国各相关高校每年输送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总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但遗憾的是,近些年相当一部分专业学生毕业后没有走上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岗位,而是被动地选择了其他行业,造成经过多年精心培养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严重流失。根据社会医疗保险单位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反馈,医疗保险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走上相关工作岗位后,动手能力差、适应周期长,导致用人单位新人培养成本高。

造成这一系列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一味强调理论知识的灌输和考核,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专业学生培养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从专业性和实践性上来看,医疗保险专业应该被定位为应用型专业。

尤其是本科层次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不应以学术型和研究型人才培养为目的,而应定位于实践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满足社会需求为专业发展目标,强化学生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与实践能力。其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然而现有的医疗保险教学模式长期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多数院校至今仍主要侧重于书本理论知识的传授,实践教学极为薄弱。

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实践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实操指导性强的教材和模拟软件。

(1)缺乏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专业教师。

首先,目前大部分医疗保险专业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由于目前的就业问题严峻,很多医疗保险专业的毕业生都选择通过继续深造以留在高校, “跻身”高校教师行列。

因此,这些教师是没有在专业实际部门工作的经历或实践的,虽然具有很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但是实践领会与操作能力则明显不足。在这方面,国外政界和教育教师界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为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资问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通道。[1]而在我国,由于体制原因、学历要求等,有实践能力的人才或有政策实践的专家由于没有高学历而无法从教。

其次,医疗保险专业的交叉性造成了教师专业能力与实践教学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医疗保险需要教师既具有扎实的保险专业知识,又具有深厚的医学底蕴。而某些院校医疗保险专业教师主要来自临床医学专业,这些教师有着深厚的医学知识,但只有少数教师有过保险公司实践经历,多数教师对医疗保险专业知识了解有限,缺乏医疗保险的实践经验;另一个极端是,专业教师都来自于金融保险专业,有着深厚的金融保险学功底但缺乏一定的医学知识。这些教师都很难将医学知识和医疗保险实务有效结合。

(2)缺乏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材和模拟软件。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的核心课程中一般涵盖了保险学、医疗保险学、社会保障学、人身保险学、健康保险学、医院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教材数量多,更新速度快,但是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介绍和管理条例的罗列。有些教材虽然名为“××理论与实务”,但是实务部分一般仅陈述某省市的医疗保险政策或者某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条例、细则,缺乏实际操作内容的介绍和指导,缺乏相关案例的讨论启示与实践延伸。

此外,医疗保险专业在许多高校并未配备实验室或者与其他专业共用实验室,并且各大高校在医疗保险实操模拟软件的引进和开发方面投入过少。

1.2 缺乏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

由于医疗保险专业的特殊性,其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体系发展较为完善,而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其主要表现就是缺乏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学生在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后无法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认知和领会,这是各大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的匮乏造成了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理性认知和感性了解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造成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较快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

1.3 实践课程设置层次不清、实践内容缺乏连贯性和递进性实践课程教学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必须按照教学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地开展组织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相互承接、相互联系的实践课程。然而,现在部分高校开设的实践课程没有统一的、相互联系的、递进的、完整的实践计划和安排,造成教学混乱的局面,实践课程教育的重点容易被学生和教师忽视,造成实践课程被“混着过”,这些不利于实践课程核心价值的体现和拓展,进一步造成了学生应付实践课、教师胡乱安排实践课的现象。[2]为了进一步培养符合市场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各大高校纷纷开设与医疗保险业相关的实践课程,如去医院医保科、商业保险公司等实操性实习单位熟悉相关专业岗位的职责及办事流程,开展医保政策实操手册的学习,进行数据处理软件的上机实验等。而这一类的实验操作课程由于没有统一、完整的教学安排,大部分支离破碎、流于形式,实际教学质量并不高,也未达到预期的目的。

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设计思路。

2.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应具备的条件。

(1)“双师”队伍建设。

医疗保险专业教学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同时包括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要求授课教师既精通医疗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同时又要熟悉医疗保险业务,如医疗保险产品分析、医疗保险计划设计、医疗保险核保理赔、医疗保险产品营销等。然而,由于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的双重压力,一般的专职教师很难达到这样的要求。所以,在师资配备时,可以考虑安排“双师”教学,即医疗保险专业理论课程部分由专业教师承担,而实训教学,尤其是课外实训教学部分由保险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负责。[3]“双师”教学既有利于专业教师专心负责和深化理论教学、从而减轻压力,也有利于让学生接受一线专业人员最直接、最权威的指导,亲身体验医疗保险实务操作流程,加强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避免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另外,各院校要考虑培养具有“双师”特征的专业教师。例如,将现有的专业教师分批送到相关岗位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回校后便可胜任医疗保险专业相关课内实训教学活动的开展,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完全依赖外界师资力量的尴尬局面。

(2)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社会医疗保险实践教学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在校内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包括实训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进行岗位模拟、现场讨论、计算机模拟操作等教学。在校外,各大高校应当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如医院医保科、政府医保局、商业保险公司等)、民间团体(如医疗保险协会等)合作,将其建设为长期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去参观、学习和交流,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物参与度和社会问题认知程度。另外,还应当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了解相关单位在未来发展的知识需求和人才需求,根据市场需要培育满足企业发展目标与学生发展目标的人才。此外还应加强与外界交流,建立多种渠道,及时为专业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市场信息和社会信息,以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时光里做出更好的安排和计划。

(3)实践教学资料的准备。

实践教学需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实践教学指导教材、实践模拟操作软件等资料。体现出各部分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实践的方式及手段、实践教学效果的考核和评价办法。根据需要编制实践教学指导教材一部,教学软件可以通过外购或其他途径取得。

转贴于

2.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形式。

(1)课堂实践教学。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课堂实践教学内容分为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两个部分。在介绍基本理论知识时,由于侧重于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可以采用案例讨论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可以小组讨论,也可以双方辩论的形式进行;在基本制度运用阶段,其实践内容应侧重于加深学生对基本制度的理解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这部分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基本的工作能力。因此,在内容设计上应能够体现社会医疗保险职位的特点。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职位设计实践内容,在实践过程中运用模拟实际职位手工操作与软件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具体做法是:提供固定场所建立模拟职场和实训室,引进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课堂教学企业化管理试点,装备模拟保险流程各环节的专业教学软件。

(2)校园实践教学。

在学校模拟保险企业等开展有关活动,培养学生的保险文化和职业素养。组织辩论会、演讲会等,训练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公关能力,培养其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增强学生独立处理问题和适应保险市场的社会竞争能力。通过各种公开和内部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竞赛,普及相关知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5]还可以组织专业学生在校内向同学开展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咨询服务。

科研和创新活动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竞赛也是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一种形式,是实现创新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展现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平台。[6]科技竞赛特别是国家教育部等主办的学科竞赛,对于推动医疗保险专业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医疗保险专业要倡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挑战杯”、“新苗计划”、“未来学术之星”等校级大学生科研课题、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科研比赛项目。

(3)社会实践教学。

校外综合实习部分结合学生毕业实习进行。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社会实践中的医学实践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医疗保险专业开设医学课程是专业工作的需要,但实际教学中总认为知道一些临床医学知识即够用,忽视临床操作技能训练。因此,作为一个完整的校外实践,医院临床实习是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的社会实践部分应建立医院临床实习和保险公司、医保部门“双实习”制度。[7]社会实践教学的具体做法是:根据医疗保险专业的课程特点可以选择医院、医保中心、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其校外实习基地,由实习单位教师指导学生从事具体的工作。其内容应体现社会医疗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一般按照实际的工作程序安排实习的内容,以锻炼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为主,具体内容和程序可与实习基地教师合作确定。力求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有良好的实习效果,获得实习单位好评,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实现实习后直接与实习单位签约就业。

(4)各实践环节可以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按照不同年级学生的能力特点和专业知识水平进行安排,可将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专业认知实践、课程实践教学、独立实验课、专业课题调研课、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毕业实习等形式,开展课内外相关实习课程,课程内容层层递进、相互联系,形成整个专业实习课程整体流程,培养出实操能力强、学习能力强、专业与市场对口的学生。[8]

1)理论课程与实践结合。如《社会调查方法》这门课主要由操作性和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组成。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要求学生完成一项实验课题,主要目的是运用所学理论知识,针对医疗保险改革中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并进行统计分析。每学期的第 1 周布置下去,第 1 7 周上交,学生可自行组成小组、自行选择课题方向、设计问卷、发放和回收问卷、做统计分析,最后撰写实验报告。

2)毕业论文与实践的结合。如:承担了校级科研项目的同学,由于有科研项目任务,因此会组织其他学生作为小组成员,利用暑期或平时的实践课程进行问卷调查,然后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和对策,最终各位小组成员完成这个项目的子课题并分别作为各自毕业论文的选题,从而较为成功地将学生科研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有机结合起来。

2.3 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

对课程的考核应当体现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两个方面。可以结合课堂内外的教学采用“过程评价+考试考核”综合评价模式,考试考核学生对医疗保险学基础理论、基本制度的掌握情况,其中过程评价主要对学生活动过程中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可以根据具体的内容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在评价过程中,可以选择相邻两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对照,以此来评价其教学效果。

3 结语。

一个完整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体系应包括实践教学条件、形式和评价,而开展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研究,将有益于全面实现专业教学目标体系,并为教学条件和实践管理提供较为具体的科学指导。充分挖掘医疗保险专业实践教学内容,扩展实践教学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使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相互补充,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的整体,为学生能力的拓展和将来的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杜乐勋,张文鸣。2007 年中国医疗卫生发展报告[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59-60.

[2] 况成云,杨江林。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专业学生的素质[J].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l(8):478-511.

[3] 藤航。我国本科医疗保险专业的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J].西北医学教育,2002(3):10-11.

[4] 袁杰,郑先平,等。我国医学院校医疗保险专业建设的理性思考[J].中医教育,2007(1):11-13.

[5] 郑先平,刘雅。对健康保险专业核保理赔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0(7):86-88.

[6] 俞彤,刘霖叶,等。医学院校开设医疗保险专业培养模式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7):259-360.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13篇

论文摘要:保险学课程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中,选择恰当的案例是保证教学效果的基础和前提,保险学案例的选择应当具有针对性、代表性、生动性、时效性和导向性。从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的效果取决于教学准备、教学方式、教学讨论、教学总结这一系列重要环节。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讲解,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在案例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各种各样的案例,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结论或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来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保险学》是金融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同时,它也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从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必要性 

保险学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法等内容,其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而且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虽然保险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对于在校学生而言,保险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是非常抽象的,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学生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这些概念,更谈不上能够将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案例教学把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拿到课堂上来,并让学生亲自参加讨论和分析,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比如,在讲到近因原则时,如何在众多的原因中判定近因在理论上是非常枯燥的实务问题。笔者在近因原则教学中,有意识地增加了许多案例,让学生充分体会到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再比如,讲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比如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学生的学习兴趣变得浓厚了,课堂气氛也活跃了。 

案例教学法可以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主体,不利于师生的交流,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而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分析、老师点评的方式使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学生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另外,教师通过学生提出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在今后的教学中制订更为细致的授课方案和计划。 

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去思考相关的原理,并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学生有了自己思考和倾听他人意见的机会,思维和判断能力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逐步得到提高。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学生可以锻炼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在讲解保险学基本原理或内容时,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加深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保险学教学中应当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以提高教学效果。 

二、保险学教学中的案例选择 

1.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教师首先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案例,巧妙设计问题。案例一定要和所要教学的术语、原理或内容紧密相关,有利于学生更直接有效地理解和巩固教学内容。例如,在讲解“保险利益”这个概念的时候,案例应当直接与之相联系,并能让学生区分“保险利益”和“保险金”这两个概念。案例的针对性还表现在案例应当直接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相联系,而不宜涉及过多的知识点,否则会扰乱学生的注意力,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2.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案例应当能代表某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同类案例的共性;或者对于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学生存有不同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往往代表一部分人的观念和看法。一个恰当的案例,不仅应当有利于学生理解课堂教学内容,还应当引导学生去思考和分析现实当中的类似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的结论在很多情况下是开放性的,这样能够引发学生在课下做更深刻的思考。 

3.案例应当具有生动性。案例应当来源于现实生活中与大学生联系紧密的一些案例,以便开展深入的讨论。比如,在讲解人身保险时,可选择与大学生人身风险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各个种类;再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的内容时,引导学生分别从自身和保险公司两种角度展开讨论,有助于学生全方位学习和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诸多细节内容。 

4.案例应当具有时效性。在保险学教材或案例汇编资料中都给出了保险课程的很多案例,但由于更新速度较慢,很多案例缺乏时效性,甚至得出的结论也存在问题。自2009年10月1日起,中国施行修订之后的新《保险法》,相比于原《保险法》,新《保险法》在很多方面都有大的修订。比如,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的利益不无冲突。如果受益人谋求个人私利,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原有《保险法》规定,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这对于无辜的被保险人显然有失公平。新《保险法》进行修改完善,规定此种情形下,实施非法行为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保险公司不因此免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利益仍然受到保护。如果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简单地借用以前的案例,又没有根据新《保险法》对原有的分析结论作出解释或补充,很容易误导学生。 

5.案例应当具有导向性。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仍然较严重,国民的保险意识也还不强,关于保险的各种纠纷大量存在。在案例教学中,一些老师往往选择反面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从帮助学生理解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然而,过多地采用反面案例很容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事实上,中国保险业由于起步较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保险业的诚信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再加上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比较欠缺,很多人对于保险还存在偏见甚至是反感。在案例教学中,反面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学生对保险业形成根深蒂固的成见,进而影响学生对保险业的认识和学习的积极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当把正面案例与反面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帮助学生理解保险学的基本原理,还要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正面引导,帮助他们理解保险的本质。 

三、案例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应用心得 

1.教学准备。教师在教学前的充分准备是案例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之前,教师应当对于教学案例的内容以及案例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点有充分的把握,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有充分的了解。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对于信息量丰富或者比较复杂的案例,教师应把选择好的案例在课前发给每一个学生,要求他们熟悉案例内容,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发言要点,为教学讨论做好铺垫。 

   2.教学方式。对于保险学课程,教师应当强调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强调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放松理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重在突出教学的目的与应用,而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保险学课程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才能进行实务性的学习。例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时,案例中必然会涉及到保险利益、近因、推定全损等基本概念,如果学生对这些概念都不理解,教师很难组织案例分析。 

3.教学讨论。案例教学的实质是开放、互动,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是保证案例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教师应当把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留给学生,讨论主要在学生中进行,但教师绝不是旁观者,教师始终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第一,教师可以通过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所提的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做到少而精。问题过于宽泛则学生的讨论比较散乱,不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控制,也不利于学生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知识的掌握。考虑到不同的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不同,案例提问还要有层次性,由易到难,逐渐深入。第二,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课堂讨论气氛。教师要鼓励学生自主思考,积极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并结合分组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在结合一些案例讲解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就可以采用角色模拟的形式。第三,教师应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允许他们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开放式的讨论更有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开放性思维。第四,教师应当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进行讨论,力保讨论沿预期的方向进行。在教学中,教师应当及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点评,解答学生提出的疑点问题,并对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正,把讨论引导到正确认识的轨道上来。对于学生争论较大的问题,即使是一些社会敏感问题,教师也应认真分析,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回答。第五,教师要把学生从对案例本身的讨论引导到对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总结。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要点。阐明案例分析讨论中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总结讨论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在此基础上指出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为了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完成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通过重新审视案例的讨论过程和解决方案,学生对于课堂的教学内容能够加深理解。教师自身也应当总结本次讨论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何宏庆.保险学案例教学模式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1). 

[2]严继莹.保险学案例教学若干问题的思考[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1).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工科保险 教学计划 专业特色 教学方式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1 工科保险高等教育产生的背景分析

1.1 “大金融”学科归属衍生的专业同质化是其产生的内在动力

自保险学教育在中国兴起,保险学科就属于“大金融”的一部分,隶属金融专业学科。2001年11月,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海外保险公司的大量涌入,推动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和不断创新。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保险业对保险高等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将人才需求量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国内各高等院校争相恢复、增设保险专业。财经类院校、综合类院校,甚至一些理工、农业、师范、外语等院校不顾条件限制,纷纷增设保险专业。然而,在先行的“大金融”保险专业的示范效应引导下,各学校虽然纷纷订立各自的人才培养计划,确定各自的人才培养规格,但其同质化异常严重。

1.2 “强理论、弱实践”的培养模式是其产生的外在需求

保险行业人才需要中最重要的要素是实践性,而保险专业理论教育与保险实践相脱节则弱化了学生实践性的培养。造成这种局面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两方面:一是缺乏有保险实践的老师;二是缺乏有效的实践教学设计。造成保险实践教学师资缺乏的原因之一与高校的人才招聘制度密切相关。

2 工科保险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与基本思想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安全工程学院依托原有安全工程专业、消防工程专业于1996年开办了安全工程(保险方向),到2003年此专业被教育部正式批准为全国唯一一所授予工学学位的保险专业。其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与各种保险实务,具有危险分析、风险评价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能力,掌握风险控制与管理技术,熟悉防灾防损及核保、核赔业务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1 夯实基础、突出特色是教学计划制订的基本思想

在教学计划制订过程中,我们始终奉行的基本思想“重基础,宽口径,培养文理复合型人才”的基本思想,遵循工程基础,安全背景,保险实务的基本原则,追求安全科学与保险理论的相互结合,突出特色。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经济管理与工程技术相结合:除保险学方面的课程外,增强工程技术底蕴。(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大量的、极富针对性的工程训练和实践,有效提升工程实践能力。(3)风险控制与风险转移相结合:安全与保险知识协调并重,重点掌握危险分析与风险评价技术,费率调整原理。(4)与社会需求相结合:除基础课与宽口径选修课之外,本专业在强调“安全、保险”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加强“经济、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

2.2 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保险学教育和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

保险学的教育和学科特别是全日制本科建设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并以应用为主的目标。许多保险专业大学生毕业后都有种感觉,觉得学校里学的东西没有什么用。同时,用人单位也反映,大学生不如高职生实用。我们主要通过以下两个途径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途径一:课程设计和实验任务的设置。在每门基础课理论教学的同时,我们设置了相关的课程设计和实验。比如事故调查课程设计,通过一周的模拟事故调查过程,让学生收集资料,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体验事故调查过程,为保险业的理赔实务奠定了基础。途径二:加强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在这里我们实行了“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创造尽可能多的时间,带领学生走出去,到保险业务第一线外出观摩、学习,以提高其实务操作能力。我们与省内的中国人保集团、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等保险公司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沈阳飞机制造公司、黎明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建立了学生认识实习基地。这样不仅促进了学生对保险业务的了解,同时增强了对保险对象的感性认识。

3 推进教学方式的改革是专业特色实现的保证

我们提倡改变教学中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被动接受的传统授课模式,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教师采用多样化的教学形式,推行老师授课与学生讨论相结合、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基本原理与学科前沿相结合的灵活的教学模式:首先,引进案例式教学。保险学中的许多课程实践性强、业务性强,适合于案例教学。案例教学通过对各种经典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有利于加深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的理解,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主动性。其次,提倡多媒体课件教学。主讲教师可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不仅可以增加课堂上的信息量,同时也可以免去板书的麻烦。

4 开展研究生教育是提高人才水平的最佳途径

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科保险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从而完善人才结构、提高人才水平。依托现有的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研究生,其中包括系统安全理论及应用、防火防爆工程与技术、安全经济学三个方向开展了研究生的教育与培养。安全技术及工程学科是全国唯一的集安全、消防、保险与安防为一体,集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及风险转移手段于一体的教学科研综合体,学科分布面广,实用性强;并以风险评价理论为核心,以系统全寿命周期的安全性为主要目标,进行系统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控制等诸方面的研究;强调以技术和管理相结合的手段解决安全问题。使学生掌握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技术,并能将其与工程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工程实践的能力。同时在掌握风险管理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非寿险经营活动中风险,特别是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对非寿险精算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实践性探索,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科保险专业现已有12届近五百名毕业生走向社会,毕业生中有的分配在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专业从事企业的风险防范与风险控制工作;更多的则走向了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凭借良好的工程背景和一定的理论基础,从事保险标的物的鉴定、估算及风险控制等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受到保险企业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作为全国第一个正式工科保险专业,它的任何尝试和探索都是艰辛而又有意义的。同时,保险专业也会与时俱进,在继续探索和逐步完善中前行,为保险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杜丹.论保险专业本科教学体系的改革思路[J],科技经济市场m2009(1):61-62.

[2] 李丹.高等院校保险学专业课程改革探索[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122-123.

学生保险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保险;本科教育;保险专业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公司的数量已从1家增加到2011年的158家,保险业从业人员增加到400多万人,并且保险公司内勤从业人员目前以每年3万人增长,同时,银行、证券等其他行业也有大量的保险人才需求;保费收入从4.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4339.25亿元;拥有保险本科专业的大专院校也从1所增加到2009年的88所,并还在进一步增加。面对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保险本科教育如何本着结合我国国情、面向未来保险经营和监管人才需求更加面向国际,本文拟根据本人近30年任教和专业管理实践更加根据多年对保险专业教学与研究的体会,结合同仁们保险教育研讨的交流,就保险本科教育的本科定位、实践经验、课程设置等若干问题作如下探讨。

一、保险本科教育的定位

保险本科教育是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的核心则是保险专业教育,即在一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支撑条件下的保险专业水平教育熏陶。一方面要求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这些理论基础又是为保险专业应用理论服务的。大部分保险专业的本科生在大学本科阶段,就是介于学历到就业前的专业预备阶段,因此专业教育非常重要;另一部分在国内或国外攻读研究生学位,也是在本科阶段专业水平的进一步深化。

保险学是应用型学科,但并非基础理论型学科。它是经济学、法学、统计学理论和方法在保险领域的运用,在法学理论方面,主要是民商法在保险领域的运用,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继承法等民商法理论在保险领域的运用,从保险合同、保险经营到保险监管,都渗透着民商法的理论,因此,从这个层面而言,保险是法律的产儿。在经济学方面,供求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等均在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中得到运用。而在保险精算方面,则离不开统计学的理论和方法的运用。因此,保险是经济学、法学和统计学在保险领域的综合运用,也正由于保险本科教育是专业教育,是应用型学科,也就更应当注重在教学计划中对专业教育时间和课程数量相应的保证,应当在大二第一学期开专业课,以有利于发挥专业优势。

保险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必须严格区分。尽管保险学是应用型学科,但并不等于职业培训。学历教育是大学的基本职能;职业培训则是在学生毕业上岗前由保险行业协会或者保险公司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的活动,这是行业协会或公司的一项工作安排。在一定层面来看,保险学历教育给学生以专业基本理论,培养专业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在若干年后该理论继续有用;职业培训则主要是培养学员眼前的保险实务操作能力。如对保险本科专业学生教育中,对“财产保险”课程而言,在介绍财产保险导论的基础上,分别阐述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的数理基础,其后分别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分别分险种进一步论述,无论何种险种,均包括:保险财产范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或责任限额、保险期间、赔偿处理,将该思路告诉学生,说明不同险种设计思路的共同点和不同点。而对职业培训而言,则具有明显的针对性,也可能是对某一险种的具体操作的讲述。因此,保险专业学历教育对学生培养的不仅关注是什么,而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不是培养学生简单背诵保险条款的能力,而是培养学生创造条款、研制保险产品的能力;不是培养学生牢记哪些是保险责任、哪些是责任免除的能力,而是培养学生掌握为什么哪些风险属于保险责任、哪些风险属于责任免除的能力。至于具体的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或责任免除,则完全可在就业培训中解决。

由此,保险学历教育的核心是专业基本理论教育。保险学生本科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将基本理论学习扎实,包括公共基础理论、保险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谈到这点,现在有一种实用主义风气,实际部门招人强调实践经验,有些学生认为老师讲述的理论没有用,有些老师也觉得理论是空的。所谓理论,就是前人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所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前人的实践经验与后人的实践结合而已。基于此,学生要读书,老师要看书,实际部门要信书。

二、保险本科实践教学的合理配置

实践经验对于保险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有两点需要明确:第一,学生的中心任务是读书。学生在学生阶段不认真读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喧宾夺主,扬短避长,到工作阶段的中心是工作,正如课程有前置课程和后续课程一样,人生的学习和工作也有先后顺序。同时,理论本身就是来自实践的,是前人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学好了理论,就等于了解了前人的实践。第二,教师的实践经验比学生的更重要。教师了解实际的影响面更大,他们面对大量的学生,便于传递实践中经历的信息;教师也更有机会和时间实践;教师掌握了系统的理论,更能将所掌握的理论有目的地指导实践,并且以理论驾驭实践,深化实践,从而,完善理论。

同时,要对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全面理解。保险作为应用型学科,理论务必与实践相结合,实践完善理论,理论指导实践;大学学历教育务必以理论教学为主,理论要注意结合实际,但不应拘泥于实务。对于保险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我认为不应拘泥于了解保险经营、保险监管的实际流程,更多应该关注保险领域发生的现象、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注重用所学的保险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保险问题,培养学生用所学的理论分析和解决保险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理论预测未来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