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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热点问题论文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高校法律问题探析法务处

【正文】

当今,国内高校处于规模扩张和高速发展的历史时期(见下图),正在经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办学到如今市场经济大潮下办学模式多样化的过程,教育资源大幅重组,办学自主空间变大,教学招生步伐变革加快,高校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同时高校也遭遇了日益增多的法律问题。正确认识和应对这些法律问题,对高校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998-2002年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统计表

19981999200020012002

普通高等学校数量(人)10221942181319111396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规模(人)33353815528958706471

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数(人)10836002754500376760046421005428200

校舍建筑面积(平方米)154000000259562300303362700

一、对高校热点法律问题的认识

高校由于一方面担负国家高等教育任务,明显具有公有事业性和一定程度上的行政组织性,另一方面随办学自逐步放开,办学模式、资源和渠道多样化、规模巨型化,也日益体现其作为特殊民事主体而具有的综合性、复杂性和遭遇法律陷阱时的严重性,因此可以把学校所主要面临的法律问题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基于公有事业性,体现其社会职能所面临的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问题;二是基于其作为超大性综合型经济实体,广泛参与经济活动所面临的民法意义上的法律问题。但就现实而言,后者对学校良性发展意义十分突出。

(一)、行政法意义的法律问题

虽然高校是否真正拥有行政权在学理上仍然有争论,但不断出现的学校官司却有力地证实这一现象的客观存在。其关键在于如何处理依法治教与办学自的关系、大学自治和司法审查的关系。

1.招生:

高校招生权目前的状况是“学校招生,教委监督”,自有所扩大并有继续扩大之势,招生权力责任相伴增大,实际上将演变成高校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权。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精神,学校将受到更多更透明更强有力的法律监督。学校可能在招生宣传(不正确说明学校师资、规模、等次、费用等诱导考生)、录取标准(如不合理限制残疾、性别、地区、身高等)、录取程序(如不合理录取、退档、拖延、说明)、录取方式(暗箱操作、超标收费、附加条件之类)、录取错误等方面遭遇诉讼。

2.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上学籍管理、学位授予、毕业证颁发、学生处分等是典型的行政权力行使,因为它对学生造成的影响极大,直接涉及到学生受教育的宪法权利,但操作中又因为没有完整统一的程序机制,随意性大,容易侵害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会在被诉时因违反正当程序原则遭法院撤销。

组织考试也是学校经常性权力之一,因此考试的组织、准备、执行、评卷可能有违公平和公正,对学生影响也很大。

例:《中国青年报》曾发表了北大博士生刘燕文为学位与北大打官司引起教育界、法律界广泛关注的报道,以及此前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两案都是校方败诉。究其原因:

一是学校校内的自治性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如田永案,校方根据其制定的《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规定,给予田退学处理,并据此不给填发“两证”,但学校的规定与国家教委1990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内容相抵触,法院认定校方的紧急通知中有关退学的规定无效。

二是学校长期以来在做出涉及学生受教育权的处理决定时,程序上不规范。学生的被告知权、申辩权、申诉权得不到充分保证。这些都使学校在诉讼中增加了败诉风险。

近年还有武汉理工大学案(武汉市首例学生状告高校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案件):原《武汉工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与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相抵触。本案终审结果表明,校方规定并不合法。一审判决校方败诉后,武汉理工大学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中院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人事组织:

学校作为完整法人必须遵从劳动法的有关辞聘、加班、报酬、劳动保护等相关规定,而学校往往由于财力所限及追求发展而忽视职工权益而造成侵权;同时学校对职称评定、人才流动、干部任免、教工处分等问题处理违法可能被请求人事仲裁。

4.校内处罚

学校为数从多的规章制度规定了一些违章处罚措施如经济处罚、高倍赔偿等,甚至可能出现违法的人身限制、伤害等作法,这就必然面临一个如何协调规章与法律法规使之保持统一的问题,从制度违法到操作违法,无不是易引发诉讼的雷区。

(二)、民法意义上的法律问题:

1.高校作为一个法人应该在权利义务上与普通民事主体没有什么大的不同,但由于高校超规模的扩张,使学校经济权益和经济活动呈现出一些显著特点:

(1)综合性:高校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非正常死亡民事赔偿、承包经营、后勤资产核算剥离、合作办学合作建设、招标采购、培训交流、商业借贷等一系列问题;

(2)巨额性:由于高校资源集中、投资增长、发展迅速、新开工项目多、对外交流范围长足进展,特别是在入世之后,经营教育理念深入人心使学校民商事活动体现出金额巨大的明显特性,上千万上亿的项目已不是新鲜事;

(3)辐射性:学校民商事活动开展与学校教学研各项工作息息相关,互为连环,互为依托,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将会使学校不仅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而且会波及其它诸多方面,产生连锁反应,比如最近我校出现民工封堵洪美公寓大门事件,对学生教学考试、生活、管理都会产生重大影响,更严重可能会引发政治事件,如处理不当学校在经济损失之外还会陷入不良发展的恶性循环之中,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

(4)滞后性:高校因为受政策面影响较大,国家对高校发展往往先出台政策,再实践中逐步用法律手段约束,因此法律对高校改革与发展的影响有滞后的特性,这点助长了一些人不顾法律,决策随意的倾向,到管理混乱,控制失衡,问题暴露的时候再亡羊补牢已经

2.主要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高校特别是作为在部分学科有一定优势的综合性大学和名牌大学,科研成果的保护、利用和转化问题将越来越突出。随着学校品牌的形成与发展,学校校名等教育资源被盗用、侵占案例将出现和增多;教师学生著作权保护以及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识别工作将成为经常性工作;强势专业先进成果专利申请、保护、管理和实施,科学机密的法律保护会直接关系到学校学术科研的生命力;网络教育的开展也存在维护网络智力成果权的保护问题。

(2)非正常伤亡民事赔偿问题。由于师生员工人数众多,情况各异,非正常伤亡事件在所难免,而学校身处文化聚集区,人文思潮涌动,政治稳定成本很高,因此要做到既尊重事实,依法办事,拒绝不合法的赔偿要求,又要做到有利有节,注重社会效益,如果不加强研究,不正确处理,会使学校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付出高昂的代价。

(3)校内产业经济实体体制问题:要正确认识学校和实体之间法律关系,明确责任和权利;正确处理控股参股、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劳动人事、承包分成等一系列问题,保证校产保值增值,规避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4)后勤社会化问题:主要有以下情况:后勤人员和资金、财物如何合理计算,稳步剥离;后勤集团的独立程度、法人资格、与学校或与外来合作者法律关系的正确定位;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对实行商业运作后的后勤适当控制。

在学生公寓问题上对于外来开发者法律资质调查,合作关系的性质认定,操作过程的法律监控,担保贷款的发放使用审查监督,办理相关法律证照手续等。

在政府参与的情况下,辨析政府法律作用,清楚其法律角色,排除纯政策困素干扰,减少滋意盲从。

例:据报道,为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武汉市新江汉大学2000年7月与湖北学府后勤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江大的后勤设施交由学府公司建设,在到期未能完工的情况下,控股学府公司的城明集团与新江大发生诉讼。本案中,学校提供土地273亩,由城明集团控股的学府公司投资1.7亿元实施建设,2001年10月底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协议》还补充规定,工程建成后,由江汉大学与学府公司共同组成合资公司,管理经营学校后勤项目48年。

江大党委书记罗友松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工程不能如期完工,是由于承建方在建设过程中资金不能到位造成的。去年3-10月,因为城明集团资金不到位,致使工程时建时停,学校为保证工程进度,共贷款1.98亿元投入工程建设。

建设单位城明集团有关负责人则称:工程进度延迟的直接原因,是校方未能按期提供设计图纸。此外,校方未经城明集团同意,单方面与施工单位搞“双向承诺”,侵犯了该公司的建设项目管理权,同时造成投资失控、成本增加。

2002年5月30日,在城明集团撤诉、双方进行调解的情况下,江大进行了整体搬迁,但江大开学的日子是3月1日,由于新校区后勤设施未如期完工,学生没能按原定时间迁入新校。校方介绍,由于老校区部分图书和实验器材已先行搬入新校区,学校退租了部分学生宿舍,导致返校学生没地方住,开学后的教学受到很大影响。

(5)建筑施工、合作办学合作建设、招标采购、培训交流、商业借贷等各方面都存在很多法律问题。

比如:基建:从99年起,政府给高校改革办学以更多的政策支持,积极引导自主办学,扩招、银校合作等思路相继实现,计划主管部门也相对放松了对学校自筹基建计划的限制,给了学校一些自由度。使学校基建项目方面自主安排和选择度稍有提高。这一阶段起,学校可以安排一些切实提高教学条件以及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的项目。但随之而来法律问题更加深入。

特别是新校园区的建设,资金筹措和资本运作是园区建设中存在的最主要困难和问题。园区主体工程和基础设施及公建设施的征地、建设,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前期,除政府及部门注入了部分建设资金外,学校将承担工程建设的大量经费,政府不可能全包下来,财政不好安排,只能适当补助或贴息,必须签订一定的银校合作协议,可能有的银行承认借贷的资金难以兑现,园区内学生公寓和办公、生活设施及园区内配套工程建设因为资金、合同争执等问题扯皮怠工跟不上等,在这一系列的环节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问题,就会影响学校大局,损害学校利益,有时甚至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据《新闻周报》3月23日报道):大学城无序开发带来的不仅是非法滥占耕地、农民失地无作以及拖欠巨额债务,在那些已建和在建的大学城内,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也同时在愈演愈烈。经国务院再次下发停工令,南京江宁大学城里的6所大学工地才被迫停工。但是,因建大学城而带来的各种问题陆续浮出水面。近日,南京工程学院部分教职工投书该报,批评江苏省教育厅任意处置该校旧址的土地,严重损害了教职工利益。此前的2003年10月16日,该院在南京工程学院内举行了数百名师生参加的校内游行,强烈要求撤销155号文件,以后这样的游行又举行了两次。今年3月15日,本是南京工程学院领导与各位教职工早已约定的“对话”时间,但是教职工们临时被通知时间有变动,因为江宁分校区的新生们正在“罢吃”。起因是,学校的伙食费比外面高出两三成。无独有偶,在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也曾发生过类似“罢吃”现象。如今,新一轮的“罢吃”正在江宁大学城的校园内重演。南京工程学院一些教职工代表反映,如果教育厅和学校不听从广大师生的意见,他们将等到7月1日《行政许可法》生效时将教育厅和学院告上法庭,届时这一事件将有可能成为《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行政诉讼第一案。

应对高校热点法律问题的方案

高校面临的众多法律问题,当然不是一朝一夕轻易就可以解决的,它受制于大的政策面的影响,拘束于法律环境的改善,有待于高校管理决策层法律意识的增强,尤其是有关方面能对高校处身风雨飘摇之中,除了大抓建设加快发展进程外,有清醒完整的认识,从而从组织、制度和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强法律事务工作,早日纳入良性发展轨道。

(一)从组织上看,应尽快建立专门的学校法制或法务部门,作为直属校党委、行政的处级咨询、审核和决策机构,统一学校法务工作。

行政机关一般将专门处理法律事务的部门称为“法制处”,企业单位一般将相关机构称为“法务处”,学校却很少见类似机构,因此相比之下,学校在应对诉讼风险方面经验明显不足。

1.教训:高校日益朝自主方向发展,经济活动自由度越来越大,参与重大投资机会也越来越多,如果在任何一家比较规范的民营企业,有着相同规模的经济来往,很难想象它会在没有法律意见书的情况下签订一份重大合约,开动一项上千万的工程,没有独立会计师审计调查,也绝不会贸然与人合作或为之担保贷款,任何情况下不会将自己的公章发票交与承包方控制或滥用。而一些高校在一些合作、承包项目上可以说是有深刻的教训,影响巨大,后果或者说损失难以估量。

2.紧迫性:不少学校已经设立了政策法规室之类的机构,可以说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由于它不是一级常设专门机构,影响范围有限。因此基于高校近年遭遇诉讼或法律陷阱的现实,加之迫在眉睫的各高校新校园区建设工作拉开帷幕,学校如果意欲治本,应首先考虑系统性地解决问题,设立具有行政职能的法务处,以规范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促成对学校重要经济活动、重点法律事件的高度关注和干预,正本清源,最大限度帮助科学与合法决策,及时疏理规章,矫正非法。

3.可能性:高校有一批熟悉学校情况和具备相当法律素养的教师等人员,他们不少具有律师、经济、投资、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有助于组成一个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队伍。

(二)从制度上和管理上看,要建立事前防范、事中处理和事后追究的整体机制。

1.重在事前防范

高校无小事,不容耽误,否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法务处的工作重在防范,首在防范,应充分利用高校现有法律空间,争取实现学校利益最大化。

(1)规章疏理、审核和备案。

“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建立一套科学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系,是建设国际化、研究型、综合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重要内容”。2003年9月和11月,教育部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2003]4号)文件,高校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精神和指示,积极推动学校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对现在法律文件框架的分析研究,疏理现在校内规章制度,并建立从报送、审议、审核到备案的校园“立法”程序,以建立和完善学校政策规章体系,逐渐形成一整套稳定的、科学的学校管理规则。

(2)文件政策的出台先经法律关。积极参与有关科技政策的修改和审订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对影响师生员工个体权益或关系学校人、财、物等重要方面变化的相关政策文件的颁行,要充分尊重法律规定和程序。

(3)重要涉法事件的登记备案制度。的处理、非正常死亡案例的出现、涉及师生辞聘、入退学、处分等,均应由法务处备案调研,及时出台措施。

(4)重要项目的资信调查、立项可行性分析,法律风险预测到完整的法律意见书的出具,重要专家的资质调查与成果保护。

(5)对学校科研生产所涉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许可、实施提供咨询意见和方案。

目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令人堪忧。大多数高校管理层和教学科研人员,都未把无形的智力成果当成财产权利,没有将之视为先进生产力要素加以认识保护;过于注重理论、成果评奖等指标评价体系,容易忽视让知识产权价值取向占主导地位;没有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既无机构设置,也无专兼职人员管理,在教学科研项目立项、攻关、研发、成果鉴定、技术转让等环节,没有相应办法来激励、监管、实施,易使有价值的知识产权流失;特别是在校名、计算机软件、作品、商标等,普通高校基本上没有建立保护制度,对职务技术成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其后果是,科技人员在、申报成果、及时转让、学术交流与合作中,将没有申请专利或采用其它手段进行保护的技术成果公开;没有一定的约束制度,其后果是在职人员通过兼职、调动、离职、私下转让、许可等方式将学校的知识产权无偿使用;没有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职务与非职务的鉴定往往很难进行,另外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产生一定影响。

高校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也是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最佳孵化器。有鉴于此,有关专家急切呼吁:必须转变传统观念,大力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以及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信息开发利用、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和奖励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抢占学术制高点,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快知识智力成果转化,提升高校教学科研能力。

(6)对学校办产业进行公司化重组和治理,使其具备完全法人资格,与学校从法律上剥离并良性运转。

校办产业在高校事业体制的框架内,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协调而有效运转的关键在于校办产业的法人管理体制的建立,从而确定产业在社会上的法律地位,明确校办产业和学校、产业管理部门、各产业之间、产业内部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7)组织选聘学校法律顾问,协助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处理诉讼、非诉讼案件,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

2.积极参与事中处理:

(1)尽力调解法律纠份,促成各方和解。

学校不是经得起缠讼的单位,因此法务处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促成和解,即保证学校利益不受无理侵犯,又要最大限度减少不良影响;

(2)积极准备,认真参加人事和劳动仲裁。

(3)诉讼,必要时与相关律师对口联系做好工作。

3.全方位事后追究:

(1)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2)弥补制度缺失,补充和修正学校规范。

(3)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2004-4-12

参考文献:

1.《1998-2002年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统计表》中数据来自中国教育部官方网站。

2.《三峡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地方合并高校可持续发展探讨》(张朔):(高校)应按照可持续发展目的性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保证发展的正确方向。

3.1996王轶状告安徽省招生主管部门招生赔偿案:此案涉及安徽财贸学院非正常退档。

4.1992年2月28日在《中国青年报》报道:河南省当年有二个同名为张志刚的新乡和洛阳考生参加高考,且同为理科考生,又均达到当年的自费生录取分数线,两个张志刚都应被河南师大录取,但事实上只有洛阳张志刚被录取。由于有关人员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把录取通知书误发给了新乡张志刚。

5.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999-12-17。

6.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北京科技大学:一审受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999-2-14;二审受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4-26。

7.《中国教育报》2002年4月1日第2版:大学生自杀,作为学校本身,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该不该给付赔偿金?从教育部到公安部,目前好像都没有关于此事的明确规定。只是有一个关于赔偿金的规定,据说是2000至3000元。但从记者采访的一些学校来看,不管是校方还是学生自己的责任,学校都给付了较高的赔偿金,远不止两三千元。有的学校为了尽快“了却”此事,甚至要花十几万元。

8.《楚天都市报》2002年3月2日《学生公寓未能如期完工新江汉大学难“乔迁”》、《湖北日报》2002年5月31日《1.5万名师生兴高采烈搬新家新江大开始全面搬迁》。

9.华中科技大学成立了“政策法规处”,其主要职能为: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校领导指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校领导科学决策提出建议和依据;研究符合国际化研究型大学要求的办学模式及其运行机制;承担学校改革与发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任务;在学校领导下,与校内有关部处合作,修改完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协调、指导产业、后勤部处有关政策、规章工作;参与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受学校委托,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学校法律顾问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等

10.2002年7月31日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山东省宏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山东大学土地补偿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山东大学在移交的土地上存在瑕疵,在土地移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上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存在违约行为以及存在不适当履行合同的问题,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光案件受理费一项:山东大学一审负担9726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山东大学负担168848元。

11.摘录自华中科技大学政策法规处《2003年工作总结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 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教育 马克思主义

随着党和国家经济、政治包括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学生对于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备加关注,这就要求教育的方式、方法要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使思想理论教育在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有效实施大学生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教育成为当务之急。

大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教育可以概括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的,按照高等教育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主渠道”的教育功能与优势,增强大学生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帮助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精髓,培养大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科学方法,正确观察、分析、认识和理解现实生活中重要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

一、坚持构建教育理论体系与探索教育规律相一致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既是一切行动的指南,又是大学生形成科学意识的理论基础和依据。在开展大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教育中,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基础和支撑,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体系,强化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定重大方针和政策的基本原理教育,提高大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特别是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为此要根据大学生群体普遍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能力,确定大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及其教育方式,并赋予马克思主义理论新的内涵。要及时研究伴随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而生发的大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探寻实施有效教育的规律,引导大学生把握我们党和国家制定重大方针、政策的基本原则,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国内外形势,使大学生关注的问题、价值的取向和行为走向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理性思考,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的捍卫者,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二、坚持教育内容体系与完善课程架构相结合

大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具有鲜明的现实性、具体性和动态性特点,要求我们在教育方法上必须强调时效性、理论性和政策性相结合。其内容体系由稳定部分和动态部分两部分构成。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形势与政策的基本观点、基本立场和基本方法,为稳定部分;不断变化的社会发展态势、格局及策略,即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动态部分。相对稳定的部分是大学生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基础;动态变化部分是大学生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教育的现实需求,也是教育的内在规定。把大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的教育,科学、合理地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将其稳定部分和动态部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精神相一致的,大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教育系统的规范的课程内容与架构,方能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精神,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使教育更加贴近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及其特点。建立起系统的整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框架和科学的思想方法,有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三、坚持热点难点问题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相统一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3篇

物理化学 科学思维方法 创造性思维

物理化学是综合院校化学、生物、食品、制药以及环境工程等专业的一门重要的基础理论课,又叫理论化学,被称为“化学的灵魂”。其目的是在已学过的先行课程基础上,运用物理和数学的有关理论与方法,进一步研究物质化学运动的普遍规律,对化学运动的一般规律,从理论上给予更深刻、更本质的说明。因此说,物理化学是一门难教、难学的课程。为此,在教学中,为激发学生学习物理化学的兴趣,必须让学生了解这门学科中所包含的科学的思维方法,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一、以直觉、想象为主的思维方法

直觉思维是指不受某种固定的逻辑规则约束而直接领悟事物本质的一种思维方式,是主动的体会观察,思索理解。直觉是在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过程中产生新思想、新概念和形成新假说、提出新模型的基本途径之一。热力学一、二定律就是人类在探索自然规律的过程中,对其直接领悟后凭直觉发现的原理。原理就是自然界变化的基本规律,它是人类根据丰富的实践经验凭直觉,通过归纳的方法,即从特殊到一般的思考过程中得出的,它不能从其它更普遍的定律推导出来,即原理是不能用推导、演绎的方法得出。物理化学对这两个原理的证明也是依靠自身,用反证法证实它们的客观性,即物理化学中蕴涵着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就是逆向思维。如热力学第二定律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克劳修斯说法:“不可能把热从低温物体传给高温物体,而不产生其他影响。”另一种是开尔文说法:“不可能从单一热源吸取热量使之完全转变为功,而不引起其它变化。”这两种说法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很难找到一种方法证明一个过程既服从克劳斯说法又服从开尔文说法。但通过逆向思维从反方向击思考,证明一个过程若不服从克劳修斯说法,也必然不服从开尔文说法。为此,在物理化学的教学中,应当向学生指明:得出原理没有逻辑过程,不必寻求它的推导,它也没有推导、演绎过程。爱因斯坦说过“只有通过那种以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才能得到这些定律”。

想象是在联想的基础上加工原有意象而创造出新意象的思维方式。发现原理只能靠大胆地想象、猜想,甚至是异想天开的幻想。物理化学中经常用到科学的想象,这为培养学生丰富的想象能力提供了机会。创造科学理论的过程,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自然界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

二、以逻辑思维为主的创造性思维

物理化学中的许多结论,是在自由假定下,运用基本概念和原理、经逻辑演绎得出结论。在教材中占据大量篇幅,在教学中要让学生了解以下几点。

首先,从运用原理到得出结论,是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通过演绎得出结论。这种演绎过程对学生如何进行逻辑推理,辨证思维是极好的典范。在演绎过程,人们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有综合运用各种知识的能力。它不同于纯粹的数学逻辑,它在推导的每一步,都以经验事实为依据,具有明确的物理意义。如热力学两大定律是在归纳和总结人类经验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得出来的;而焓是以第一定律为基础通过演绎而得,同样,亥姆霍兹函数和吉布斯函数是通过联合应用第一和第二定律演绎出来的。在教学中,尽管结论产生的演绎过程不要求学生掌握,但要求学生很好地理解演绎过程,熟悉结论产生的思维方法,会对学生产生较深远的影响。

其次,演绎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要由观察的经验事实裁决,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有计划的实验可以检验结论,根据实验可以归纳出若干经验定律,再通过思维、判断和推理,提出假说或建立模型以说明现象发生的原因。根据假说可以进一步预测新的性质和规律,并有针对性地设计新的科学实验。如果这些推论以及新的实验结果被观察事实所证实,那么假说就成为公众所能接受的理论。如在热力学理论中,以理想气体为模型,推出的气体、液体、溶液及固体的化学势公式就是热力学的结论,它被化学变化,生理变化中许多事实所证实,因而证实了热力学的出发点是正确的。因此,让学生明白:发现原理靠直觉,得出结论靠演绎,而检验理论用实验方法,也是直觉方法。

最后,客观事物之间具有普遍关联性。类比就是在这一基础上,对具有类似或同一性的两类对象的联想和比较,又称作类比推理。物理化学教学中体现出的类比方法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本学科知识点之间的类比,二是与其他学科的类比。比如热力学、动力学、相平衡、界面现象、电化学等章节陆续出现五个形式非常接近的公式,如化学反应等压方程、克-克方程,阿累尼乌斯方程、能斯特方程和开尔文方程。这些公式的相似性必然是建立在客观世界各种现象的普遍联系的基础之上的。通过比较,找出共同点和关联性,既加深对物理化学本学科知识点的理解,也使学生对自然规律的普遍适用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三、问题是新理论的先导

任何理论都不可能具有终极的意义,永远不会是最后的定论。比如,表面现象中的几个吸附理论,就说明理论需要发展和完善。这种发展和完善,靠善于提出问题,提出新问题,从新的角度去看旧问题。提出问题是科学向前发展的第一步。在教学中,就一个理论与另一个理论的衔接关系,向学生指明:新问题和新想法是后续课理论的先导。如热力学第一定律解决了自然界一切事物变化过程的能量转化问题,那么我们应该马上想到事物的发展有没有方向和限度,这就是问题,由此就有了热力学第二定律,但有人将其错误地扩展到宇宙,去预言自然界的演化方向,结果得出令人可悲的结论:宇宙“热寂论”。自然界的演化方向到底是越来越有序还是越来越无序?这一问题的提出,导致一个划时代意义的理论即耗散结构理论的出现,由它统一了热力学第二定律和达尔文理论,解释了自然界的演化方向问题。

综上所述,以物理化学理论的发展为典范,注意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提出问题的习惯十分重要。在逻辑思维的基础上发挥多元化的思维技巧,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既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又有合理的能力结构,才能真正实现物理化学的教学目标标,才能真正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解决一个问题靠技术,而提出一个问题要发挥人的想象力,它才是科学发展的源动力。

参考文献:

[1]傅献彩,沈文霞,姚天扬.物理化学(第五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4篇

事前引导预警

伦敦骚乱,倘若在事件爆发前做好充分的民调,及时发现社交网站中的怨气,合理引导,配合国家政策调整,一切损失都可以降到最小。因此,问题与事件到来之前,政府、企业、网民、社会等各个层面都需要各司其职,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1.政府法规细化到位,进行法制约束。现阶段我国微博管理的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是涉及互联网管理全局的、全面的法律法规。而地方层面的,直接与微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仅有《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规定中的责、权、利、害虽有表述,但并不严格,约束力不够。其中,最实质的规定就是“微博客服务准入制度”以及“实名注册制度”。缺乏国家层面的微博直接相关规定,缺乏管理各环节的细化法规,缺乏未成年人微博使用保护法规。这是当前我国微博管理在法律法规方面的严重问题。

如何应对缺失?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微博管理规定”,将微博管理在法律法规上提升到国家层面。二要针对微博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细化法规。美国有《传播净化法》,严格互联网内容审查,德国有《传播危害青少年文字法》等。因此,我们的法律可涉及准入、内容审核、文字语言、著作权等方面,使更多环节的监管有法可依。三要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使未成年人远离不健康内容,保护他们健康成长。

2.政务微博要“多开”、“开好”,成为舆论阵地。消解社会怨气,开创互联网健康风气,仅仅提供宣泄场所远远不够,主动“解答”才是消解怨气的良策。

3.微博议程设置到位,组建网评队伍。笔者认为微博的议程设置要做到以下几点:将重大事件、问题、热点事件设置为话题,引导网民深入了解问题;对于重大事件、热点问题要抓住关键问题进行议题的设置,帮助微博用户抓住事件本质,通过现象看实质;议程设置要考虑公众讨论的争论性,合理的争论是必要的,但容易引起舆论争端的话题尽量不要进入议题;议程设置要考虑娱乐性,寓教于乐方是大智慧。

当前,“口水帖”铺天盖地。培养一批网评队伍,深入到“话题”热议的空间,努力成为意见领袖,引导舆论的风向,是网站要做的工作。而这一工作的关键是“网评队伍的组建”。他们可以是专职人员,但是迫于企业运行成本,企业也可参考论坛业余版主的模式,组建一支价值观积极向上的业余微博网评队伍。

4.网民自律意识到位,净化网络环境。自律是网络管理的终极目标。自律意识是什么?即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互联网法律法规,对在微博上发表的言论和事件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抱着负责任的态度转发和评论,认真参与健康话题的讨论,坚决不从事微博不当行为,对不当微博使用行为予以制止,努力倡导健康向上的微博文化。英国骚乱后,《卫报》网络版推出了“使用微博9种负责任的方式”,可作为“自律意识”的参考。

事中灵活应急

事前引导预警到位,遭遇突发事件或棘手问题,便能够迎刃而解。在事中处理时,需要策略到位,“理性”应变是原则,“灵活”二字为关键。

1.政府行政监管到位,网络执法跟进。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约束力,而一旦舆情出现问题,要严查问题源头所在。对舆论策划头目、舆论中的活跃分子及相关微博供应平台进行“网络执法”是政府事中监管的必然行动。需要注意的是,“网络执法”要在第一时间开启,抓住有利时机,宜早宜快;另外,不能挫伤广大公众参与讨论的积极性,执法重点在“策划头目”和“活跃分子”。

2.网站把关机制到位,人力技术双管齐下。前段时间,Twitter宣布要实行内容审查机制。Twitter如此,我们的微博平台商更应进一步落实把关机制,尤其是对微博信息的把关机制,真正实行先审后发制度。目前,网站在这一环节上用力较为薄弱,事实上,这是微博管理的重要环节。尤其在突发事件爆发的过程中,每一条微博信息都有可能成为事件演变、恶化的关键条目。怎样把关?人力和技术双管齐下方能搭建严密的“门”。人力,即网站要培养一批专职及业余人员成为微博信息的把关“人”;技术,即网站要通过技术手段对微博信息进行过滤筛选,屏蔽有害信息和极端分子。

3.意见领袖关注到位,发挥积极作用。微博的病毒式传播机制让意见领袖的作用凸显。

如何让意见领袖发挥积极作用?首先,要将他们纳入管理者视野;其次,与传统媒体互动,宣传意见领袖的影响力,以强化领袖的自律意识;再次,在重大事件、热点问题中,要融入策划意识,鼓励意见领袖积极参与、正确引导;最后,要不断加强意见领袖的自身建设,加强文化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其思想道德水平、网络媒介素养等。

4.网民理性意识到位,健康表达意见。在突发事件或热点问题的讨论中,网民应具备理性表达的意识。要能够判断舆论的风向,不随波逐流。在表达的时候,要注意言论尺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约定。一旦发现舆论风向不正时,应紧急躲避,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

5.紧急快速反应到位,建立联动机制。事实上,在事中仅仅依靠网络层面的管理已经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了。这时,需要虚拟和现实层面的联动。也就是说,需要政府、网站、网民、传统媒体等各个方面联动,紧急快速反应。

事后监管善后

往往,总结问题比处理问题更有价值,比如微博打拐,让我们看到微博动员能力的同时,也反思了隐私曝光对青少年的危害。在发生微博事件后,必须反思,监管到位,做好善后。

1.政府依法执行到位,平息负面舆情。政府应该找到事件爆发的根源,对肇事者、事件相关人予以行政处罚或法律追究。微博用户在互联网上制造的舆论事件,本身就包含着对现实不满的怨气。现实问题解决了,公众的情绪稳定了,网络问题自然也就解决了。

2.网络文化培育到位,营造人文精神。在网络事件平息之后,我们整个社会需要更加努力地投入网络文化的建设之中。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网上良好舆论氛围。要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网络公共服务水平、便利人们工作生活的网络应用,着力倡导积极健康、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①这样的网络文化培育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网络文化植根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宏大战略中,是党和政府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更是社会建设的重任之一。因此,小小微博,涉及网络文化,更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课题。这需要全社会的关注。

注释: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热力学统计物理;教学改革;教学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8-0105-02

《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属理论物理课程,是高等院校物理学专业本科学生在修完《热学》课程之后必修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它对于后续课程的学习以及从事相关科研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热力学与统计物理》语言严谨但枯燥,包含大量的公式和推导,教学中容易忽视科学思维训练和科学思想方法的培养。经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同学学完《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后,对涉及到的概念、规律和处理方法都感觉比较模糊,实际应用困难。在教学方法上,目前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是老师推导公式,学生听讲,使学生整体感觉模糊。热力学是一大堆偏微商,偏来偏去;统计物理是这分布那分布。教师在讲台上讲的是口干舌燥,筋疲力尽,学生在台下却无精打采,昏昏欲睡。如何实现在教学中师生的互动,知识的传递、信息的交流和思维的碰撞在《热力学与统计物理》课堂教学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在近几年的教学中,针对《热力与学统计物理》的现状进行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教学内容改革

1.深化物理概念。由于《热力学与统计物理》教材中有很多理论的堆积和繁杂的推导过程,而对课程中蕴含的思维训练和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等内容很少涉及,在传统的教学中,大部分时间都是花在推导公式上,忽视了应用人才的培养。在《热力学统计物理》教学中,尽量做到从最普遍的基本原理出发,运用归纳、演绎的方法导出实验规律,然后培养学生运用物理理论解决一些典型实际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同时强调对物理概念和意义、物理意义的理解,简化数学推导,使学生形成较完整的物理学图像。

2.优化课程结构。根据《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和《热学》、《量子力学》、《固体物理》等课程的关系,尽量减少与《热学》、《固体物理》等相应课程内容的重复。例如对于热力学中的内容(如平衡态、温度、物态方程、热力学第一定律、功、热量与焓、理想气体、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卡诺定理等)和统计物理中的内容(如等概率原理、玻耳兹曼统计、能均分定理、麦克斯韦分布)与《热学》的重复率高,在教学时适量减少课时。例如德拜理论等内容可以放在《固体物理》中并且要重点讲授。通过教学内容的整合,提高了教学效率,优化了课程结构,缓解了授课学时和教学内容的矛盾,从而明确了课程的主线。

3.增加前沿知识。在讲授课本知识的同时,适当增加前沿内容。例如讲解获得低温的方法时,增加介绍3He、4He稀释致冷和激光致冷;对于非线性不可逆过程热力学,重点介绍耗散结构的概念和应用;补充相变中朗道连续相变理论和临界点附近涨落与关联的理论;增加介绍统计物理中玻色爱因斯坦凝聚的新进展;介绍朗之万方程在光学粘胶、多普勒致冷和磁光陷阱等方面的应用。通过增加前沿知识的学习和介绍,加深学生对基本内容的理解,开阔学生的视野,引起学生的兴趣并有利于科学思维的培养。

4.注重实践环节。在讲授理论知识课的同时,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和课程设计环节。由于《热力学与统计物理》是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在教学中往往重视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环节,这不利于应用性人才的培养。需要在教学中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和课程设计环节。例如熵变的计算、铁磁—顺磁相变、粒子输运问题、平衡态的确定、半透薄等知识和问题,结合Ising模型,郎之万方程,Monte Carlo、Random Walking等计算方法,有针对性的进行课程设计。通过实践教学,既加深了学生对物理学过程、物理概念的理解,又锻炼了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能力,从而增强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方法改革

1.对比法的应用。由于《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存在大量的物理意义相同或相近的物理概念、物理量、物理规律和处理方法等,通过增加对比让学生掌握该门课的主线,培养学生的科学思想和方法。例如对于内能、自由能、吉布斯函数、焓的概念;麦氏关系;熵、自由能、焓、吉布斯、内能等的各种判据和条件;微正则分布、正则分布、巨正则分布;玻尔兹曼统计、玻色统计、费米统计等内容,教学时主要讲授部分内容,引导学生对比分析物理概念和研究方法的区别和联系。通过对比教学,既加深了学生对基本感念、基本研究方法的理解,又能起到举一反三的教学效果。

2.互动式教学的应用。教学中适当地应用互动式的教学方法,改变以往课堂教学的传统模式。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自我学习的能力。在教学中,增加一些基本概念、定律和处理方法的讨论。例如讨论热力学温标和理想气体温标的异同点;讨论理想气体状态方程和焦耳定律的独立性;讨论分析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微分表达式和热力学基本微分关系的不同之处;讨论熵的概念以及不可逆过程中熵变的计算方法比较。根据熵增原理讨论了宇宙的起源、宇宙的形成、宇宙的未来和宇宙的演化等。在相变中除了物体的固、液、气三相变化,讨论自然界还存在许许多多的相变现象,例如物质从金属变成超导体的超导相变;液态氦从正常液体变成超流体的λ相变;磁铁在居里温度从铁磁性变成顺磁性等。通过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概念、规律的适用条件和一般处理方法等,并在互动过程中逐步培养学生自学意识、参与意识、群体意识和问题意识,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其他方面工作

在《热力学与统计物理》教学中我们还进行了其他方面的改革和实践。在考核方面,采用闭卷考试、一页开卷、课程设计、论文等多种考核方式。为适应教学的需要,针对教学内容作了完整的习题解答和复习资料,并作为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在保证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全面性,以及在精选内容时注意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的前提下,制作了图文并茂、引人入胜的课件。在课堂上运用多媒体,VCD、DVD,教学软件、音像制品等这种直观的、形象化的演示,有利于学生增强感性认识,便于理解和记忆。

四、结论

在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下,针对《热力与学统计物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和尝试。实践证明,这些改革和实践缓解了授课学时和教学内容的矛盾,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和自主实践课的空间,增强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有利于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赵凯华,罗蔚茵.新概念物理教程:热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2]林宗涵.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汪志诚.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汪志诚.热力学统计物理(第四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5]苏汝铿.统计物理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6]王竹溪.热力学(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7]梁希侠.统计热力学(第二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6篇

《新青年》是进入公共领域的一份杂志,谈论的也多是当时公共领域中的问题。谈论这些问题,需要一定的公共知识。这个知识,当以法政为主。毕竟法律与政治,从来都是公共领域中最重要的问题。《新青年》不是没人能谈这个问题,比如高一涵,就比较专注于这方面,而且谈得比较好。但《新青年》的主帅是陈独秀,他是个传统意义上的文人。就他自身而言,长于文艺而拙于法政。

由清末梁启超时代引进的欧美法治体系,好景不长。本来就先天不足的法治,固经不起军阀利用,更经不起那种立志要创造新文明的力量的摧毁这也无妨,问题在于,他本人在价值取向上就轻视法政。

这里有一个细节,当年留学日本时,陈独秀、苏曼殊和章士钊曾住过一个房间,陈这样评价同屋人章士钊和我们俩不同,不爱文艺而致力于法政,是一个十足的官迷。热衷法政就是官迷,这是陈的偏见不说,要说的是,一个文人要向青年进行法政启蒙,就要问他自己蒙不蒙。然而,20世纪,恰恰是这些蒙而不知的文人型知识人而非法政型知识人主导了青年,并引领了朝流。毕竟文艺是诉诸人的感性而法政只能诉诸理性,年轻人因其年轻又恰恰是一个感性的存在。他们容易动容、容易投八、容易献身,而且无怨无悔。因此,新文化运动型的知识人看似启蒙,其实是一种多少有点导往蒙昧的宣传。由他们和他们宣传鼓动起来的年轻人,委实给20世纪的后50年做出了他们自己都意想不到的“贡献”。

现代政治文明中的自由,从来都是法律框架内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也就没有自由。这是现代法政知识的常识。但《新青年》要自由,张口就是法律外的自由,而且是绝对的。尽管它所要求的绝对,乃是言论,但言论本身难道可以豁免法律的限制吗?殊不知,法律限制自由,正是为了保障自由。如果自由不是单方面的,自由与自由便是互相抵触的。在自然状态中,这种抵触足以使得自由不复存在。因此,人类文明连就了法律,用它来保障各方面的自由。当然,这种保障有代价即自由对任何人都不可以绝对,它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你的自由不得冒犯他人的权利无论行为,还是言论。

《新青年》敢于声称言论要获得“违背法律的自由”,是因为它为这种违背提供了一种可疑的正当性。在作者看来“法律是为保守现在的文明,言论自由是为创造将来的文明”。为了不断创造新的文明,言论自由当然可以突破法律的限制。这样的表述其实是对法律的无知。就现代法律的发生而言,它不是为了保守现在的文明(它本身倒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而是为了保守人的各种权利。

在《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中,康德谈及权利时,曾经指出“与‘自然状态’相对的是‘文明状态’……在自然状态中, ……没有一个用公共法律来维护‘我的和你的’‘文明’的社会结构。”这个社会结构靠法律维系,法律之所以被需要,就在于它的使命是维护“我的和你的”权利。从康德这本谈“权利的科学”的书里,可以看到,权利乃是法律存在的出发点,法律的一切俱围绕权利而展开。能够保障自然状态中无以保障的权利,这正是法律作为现代文明的一种体现。因此,任何一种抵触或违反法律的言论,哪怕它顶戴着创造新文明的名头,结果也将导致对文明本身的摧毁。

事实正是如此。北洋时代可谓20世纪法治最不坏的时代。由清末梁启超时代引进的欧美法治体系,尽管阻力重重,但却是在蜿蜒中前行。然而好景不长,本来就先天不足的法治,固经不起军阀利用,更经不起那种立志要创造新文明的力量的摧毁。这些新文明的启蒙者,事实上开启了一个世纪的法治蒙昧。他们以新文化的热情,点燃了一代青年的热情。这种热情很典型地表现在当年的中,那点燃在赵家楼里的一把火,从法律自度看,就是刑事。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案例展示;运用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6)08-0127-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6.08.059[本刊网址]http//

引言

案例教学法,以其开放式、交互式和多样化等特点成为当前教学争用的新星。将案例教学应用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使枯燥的理论教学变得更生动形象。通过真实性、典型性和时代性的选择案例,保证了案例教学内容的丰富多彩。巧妙的设计运用方法保障了教师把控教育课堂的能力。通过案例教学带动教学课堂的氛围,从而启发学生新思路,激发学习兴趣,让课堂获得最理想的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法的定义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通过对案例的选择和计划,得到适合教学使用的教学案例,配合有效的运用方法应用到教学课堂中,并通过课堂互动完成对案例教学的实施,使学生对教学内容感兴趣,通过各种信息、知识、经验、观点的碰撞来达到启示理论和启迪思维的目的。

二、案例教学法中案例如何选取

(一)选取案例要具有真实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选取的真实性,主要是指选取案例是生活真实事例,不是道听途说,或者教师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随意编造杜撰。只有对真实可靠的案例进行分析,才能够让学生信服。案例具有可信性,也是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应用的关键。案例最好是发生在学生周围,学生能感同身受的事情,并且与平时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这样才更易于引起学生的共鸣,真实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必要基础。

(二)选取案例要具有典型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选取的典型性,主要是指案例要能代表所教理论知识点,并能深刻揭示所反映的问题,并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社会意义。所谓的代表性就是指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方面比较有特点。有一定影响主要是指作用比较突出,在社会上引起一定的反响。社会意义主要体现在所选案例要具有普遍的教育意义。同时生动的感染力也是案例选择的重要方面,具有感染力的案例才能引起学生的强烈共鸣,才会调动学生参与进来的热情。具体做法需要教师注意观察当代大学生所关心和关注的焦点问题。选取中要多选取正面、积极的案例,当然案例教学中反面典型案例也会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

(三)选取案例要具有时代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选取的时代性,主要是指所选案例要具有时代特征,体现时代价值。时代性,不仅要反映党的政治精神,特别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等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而且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新政策、新规定和改革开放下的新举措。时代性就是要体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将与时俱进的思想联系到实践教学中。良好的时代性保证了教师在教授课程的过程中用发展的眼光分析问题,及时发现和更新教学内容,有效地将新理论和新政策运用到教学中,进而丰富学生的学习内容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三、案例教学法中教学如何进行实施

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要通过三个主要的环节来完成,主要包括课前环节、课堂环节、教师总结环节三个部分,其中课堂环节又可分三部分组成:小组讨论,组间辩论,学生总结。

(一)课前环节。课前环节,是课前给学生安排的课前阅读,让学生提前进行准备。教师可以将案例或案例相关信息通过多媒体、网络或纸稿等手段发放给学生。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时间来进行阅读分析,并且把不理解的问题记录下来,带着问题来进行学习。这样让课堂教学更加有针对性,效率更高,不仅能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欲望,而且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课堂环节。课堂环节,是课堂上以小组为单位来组织讨论,拿出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使课堂教学更具有组织性,学生学习过程也更具主动性。每个小组人数可以在5人以上,10人以下。课堂环节分为三个阶段:小组讨论,组间辩论和学生总结。小组讨论是指学生先在组内对课前环节产生的一些问题展开讨论。同时,将这些问题进行分类汇总,以便在全班范围内组织讨论。组间辩论是指在各小组间设置辩论环节,辩论的目的是更有针对性的发现同学们共有的问题。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全面诠释案例中涵盖的教学内容,并锻炼同学发现问题和反映问题的能力。

(三)总结环节。总结环节,也是案例教学中“画龙点睛”之笔。总结环节需要发挥教师的作用,对每个讨论小组讨论出的结论,进行总结性的分析。并以点评的方式,对结论中的优点给予肯定,对结论中不足之处给予指正。最后要对案例做简要分析,并将案例与所学内容结合的知识点进行概括。对学生讨论中表现出的价值观与人生观的差异,采取包容性接受的态度,并对学生负面的思想进行纠正,保证学生思想道德的健康发展,引导学生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看待问题,思考问题。

四、案例运用方法

案例运用方法是案例法教学中的重点,不仅体现了案例法理论与实际结合的特点,还为教师实施案例法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案例运用方法有三种,分别是举案明法、举案明理和举案风趣。

(一)举案明法。举案明法就是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来说明相关道理和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因为法律知识都是抽象的理论条文,不仅枯燥乏味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而且条文款项繁多不好理解。真实的案例呈现会让学生有学习的欲望,并能生动形象的展示出各法律条文在实际问题中的运用。举案明法,通俗易懂。在讲到侵犯受教育法时,具体案情如下:

张先生的儿子小帆学习很差,高考过后,张先生看儿子读大学无望,便想到了冒名顶替的办法。托关系找到小帆学校的教导主任王某,并与王某合伙将某大学校的录取名单中的小强的名字换成小帆,将成绩单和档案进行了调换,造成小强与所考的大学失之交臂。事后小强觉得公布成绩与自己实际水平不符,便将想法告诉了母亲刘女士。于是刘女士向校方请求调卷底,经校方和高考教育管理机构的审核和调查,发现小强成绩被掉包,最后刘女士将王某和张某告上法庭,最终重新获得了读大学的机会。王某和张某冒用他人姓名的行为,侵犯了小强的权益,违反了宪法最基本的受教育权,受到了法律追究。

在整个事件中张先生不仅侵犯了他人受教育的权利,而且还犯了行贿罪。王某身为教育一线的工作者知法犯法,,给教育蒙羞。同时也应该看到小强通过法律手段赢回了属于自己的大学梦,有效的终止了违反乱纪行为。因此,举案明法不仅会让学生学到法律知识,还会指导学生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举案明理。举案明理是指通过案例分析来诠释某个法律款项的意义和运用方法。举案明理重在明理,通过联系案例把道理、规则和意义表达清楚。比如在讲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时,通过讲“大学生养猪”的案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当大学生养猪的消息遍布网络时社会反响热烈,大学生要理性地看待问题,职业没有贵贱之分,大学生养猪受媒体的炒作而使舆论不断。不能单单从大学生养猪一个字眼来审视大学生的个人追求,对于一个大学生有返乡创业的热情本就该受到社会的鼓励,大学生回家乡养猪,不仅能解决农村劳动力闲置的问题,还能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也是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的目的所在。社会上那种“什么贵就干什么”的逻辑极大的误导了学生的价值观。因此大学生树立正确、立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是非常重要的。

(三)举案风趣。举案风趣是将案例教学法应用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特色所在。将案例应用到教学过程中,不仅丰富了学生的学习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还增添了课程的趣味性。举案风趣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将案例的有趣之处突显出来,营造案情的真实氛围,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在讲祖国统一问题时,最受关注的就是,可以结合美国对售问题,讲到印度尼西亚人扮演奥巴马跳骑马舞,炒作奥巴马为连任跳骑马舞吸引眼球。

五、案例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

案例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的学习热情得到了很大提高。以往的学生出勤都是受考勤机制的强制,学生根本没有兴趣来听课,真正学习的学生很少。而在案例教学的推动下,学生对课堂教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学生不仅被案例的内容所吸引,更愿意探究案例所蕴含的理论知识,更愿意参与辩论活动,将乏味的理论知识有效的接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使用了案例教学法后,课堂上丰富的案例展示和师生互动,把书本上抽象的概念和枯燥的规定赋予了灵性,更具体、更有活力地呈现在学生面前。活跃的课堂氛围也会使教师的教学热情大大提高,增进师生感情,有助于提高课堂的知识覆盖面。

(二)学生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提升。常言道,实践出真知,在实践中将理论知识合理利用,并通过实践反馈回理论的含义和运用,将课堂中学习的东西运用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学习中,获得新的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说明了案例教学运用到教学中的必要。师生间的相互交流,一起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同时,通过学生主动学习,教师引导学习,将所学知识有效的传授给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课前对案例进行了解和分析,课上对案例进行细致论证,学生对所学知识更自信,并能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宝贵意见,最后还有老师的客观点评和系统总结,整个课堂活跃着积极的气氛。

(三)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得到提升。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政治教育最终目的,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点所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意在有效的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觉悟和熟悉法律法规,并将其运用的实际生活中,有效解决现实中遇到的问题。案例法运用到课堂教学中极大的锻炼了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案例分析,又回馈给学生理论知识的丰富,进而提升学生适应未来工作岗位的能力。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8篇

申论考试命题的题材具有普遍性、时效性、非敏感性的特点,这是无论部级还是地方各级考试所共同遵循的规律。

一.普遍性

题材反映的是全国各地、各领域、各行业、各层级普遍存在的问题,蕴含的对策思路是全国要共同遵循的指导思想或原则。例如,2014年国考以怒江水电开发为题材,主题是科学发展;2014年浙江省考以应对金融危机为题材,主题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2014年北京市考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主题,领导经济建设、应对金融危机和加强公民文明素质建设是全国各级各地政府普遍面临的宏观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道德建设与依法管理结合,是政府处理上述问题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二.时效性

申论命题在选题的时间范围上,突出当前热点;在当前一个时期的热点中突出当年热点,在当年热点中突出最“热”热点,这些热点问题与政府的施政重点通常表现为一定程度的重合。例如2014年前后“史上最牛钉子户”等话题显示出征地拆迁问题突出,当年国考主题为“土地是关系到国家稳定与发展的命脉”;2014年浙江省申论主题为当前政府关注的首要问题——应对经济危机,加快经济转型。在保持整体时效性的同时,申论命题也会表现出“反规律”性,即回避过于热门、社会关注过于集中的话题,增加命题的不可预测性,以免被应考者押中题目。例如2014年国考就回避了公众普遍关注的抗御自然灾害、保证食品安全、处理等问题,而选择了相对为人所忽略但又有一定时效性的应对金融危机和粮食危机问题。

三.非敏感性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9篇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2)03-0007-03

新芽吐绿,春意渐浓。紧跟素质教育前进的步伐,2011河北省中考再次为我们奉献了一席内涵丰富、品质上乘的大餐。试题贴近生活、服务成长,导向主流的宗旨明确;考查恪守进行心灵绿色、启迪心智、陶冶情操、塑造人格、浸润幸福的教育,扎实落实课程目标,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以全景式精致展现;试卷于加强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都起到重要促进作用。试卷不仅准确把握了国家教育改革的精髓,也促进从“注入式”教学向“启发式”转变产生重要而深远影响。试卷和试题以美的内容和形式揭示和传播教育的全新目标与理念,升华了我们学科价值的理解和认识,也2012年中考备考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2011年试题评价

(一)呈现形式芳菲竞秀

无论卷一还是卷二,试题材料的呈现方式得到尽情展现。如第7题公共场所禁烟是漫画,如第5题盗版问题是图片,如成就经典的第8题民族团结考查是热点事件的凝练素描,如28题价格欺诈等不仅丰富了卷面,也充分体现了初中生认知特点的尊重,特别是柱状表格的科学运用,使得能力的考查更加到位,疏通了原来想考但总考不到位的瓶颈问题,如29题表格数据难度适中,读图能力引导适当,与一些过于复杂、脱离初中生认知的试题相比,利用柱状表格考查人口国情,无论从时效性还是方式实用性都达到最佳组合。如30题则利用图片考查抽象的法制建设,以社会生活为线来思考法律知识,拉近了知识与学生的距离,达到了“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境界。试卷写人、论事、谈精神,精彩纷呈的表现形式既给了考生解题的“抓手”,也“命中”了教学中“重理论、轻运用”的软肋,不仅使“材料活起来”,也真正使学生“体验多起来。”发挥了中考评价教学的引领作用。

(二)材料作用显见增强

与往年比,2011年试题背景材料的作用继续增强,符合能力立意的要求。材料不仅是试题依托,还蕴含解题的条件与思路,考查的能力与难度,材料作用的增强有利于避免猜题押宝,促进科学减负,符合教育改革纲要与十二五规划义务教育改革及中考评价的要求。如第3题郭明义品质的考查,只有通读人物事迹,才能总结归纳出“雷锋传人”的正确选项。卷二部分如29题,无论是根据表一得出“人口总量仍有较大增加”这个“忧”的结论,还是根据图一、二信息得出“人口增速减缓,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人口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喜”的结论,都必须仔细比归纳表格中信息,这就突出了材料信息的理解归纳与推理能力检验,如果单纯从整合知识的角度入手,可能使命题和解题都无所适从。材料作用的增强也意味着答案的更加精准。脱离材料的任何一个角度和细节去照抄照搬任何答案,要么是画蛇添足,要么是缺斤短两,所以须重新审视和重视材料在解题中的地位与作用。

(三)时事考查清丽温润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时事的传统考查多为简单的事件或人物再现,思维含量不大,体现不出学科的价值,甚至一些时事本身并非初中生所能接受。2011年1-4题,利用主题式选择题考查十二五规划这个涉及国情教育的重大时事,郭明义这个具有时代标志意义的典型人物,可谓有统有分,定位合情合理,赋予了时事考查新的内容、新的形态、新的生命。3、4题材料部分文学色彩浓郁、内容翔实,不仅有利于培养考生的人文素养,还体现了学科综合特性。试题时事内涵的升华,不仅源于理性的创新思维,更源于命题的科学与严谨,从而达到了形式更新、位置更好、考查更全、内容更准、价值更大的境界。纵观河北时事题的进步历程,特别是2009年以来,每一道试题都已成为一道风景,在简约中透出气象万千,在温润中析出内涵无限,品读其中会让我们的视阈更加宽广,让考查更有韵味。时事的创新考查,一般为两种形式,一是以某一热点为背景,挖掘相关知识,另一种则是以知识为线索,组织多个热点,如正义、公平等的素材,使时事考查步入崭新境界。

(四)体现综合情境交融

首先是综合知识。试卷思想品德部分2、4、5、6、9、10题,均为开放式选择,即一个选择能够考查更多的知识与角度,满足了中考的知识含量要求。如选择题第2题,四个选项考查了四个重点知识。同样,卷二部分也不再是单一知识的考查,例如28题,考查了诚信、责任、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如何维权等知识,这也充分体现了中考开放性与综合性的显著特征。其次是综合材料,如23题,一个选择,四个热点事件,综合论证一个知识,开辟了命题的新境界。

再次是综合能力。知识与材料的综合也意味着能力考查的增强,2011年试题,不看材料不行,照抄照搬不行,不用政治术语不行,缺乏系统知识不行,缺乏运用知识的能力更不行。所以必须重视包括结合材料审题等相关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同时,试题立足情境,渗透情感态度价值观。纵观试卷,无论是公共场所禁烟,关注食品安全,还是解读价格欺诈,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试题都创设了具有真实性、探究性、具有典型意义、简洁凝练,感染力强的情境,试题从生活现象人手,引导学生通过现象进行思考、分析,认识人物或事件的本质,实现知识的迁移与应用。通过郭明义事迹推进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学术打假等事件感受正义,感悟公平,通过深圳30年巨变等热点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这些,都让考查成为了思想生长的地方。

(五)坚守《说明》清风劲吹

1.严把命题原则。首先,试题把握时代脉搏。试题共涉及十二五规划、郭明义事迹、公共场所禁烟、价格欺诈、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建成、深圳特区建立30周年等十几个主要热点,体现了《考试说明》中“特别是要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未来”的要求。

其次,试题坚持正面立意。例如郭明义的精神品质,深圳30年巨变,我国计划生育的成绩,法制建设的成就等,符合《考试说明》“命题要注意试题素材的正面教育功能和积极的价值取向的”要求,更多地传递出“正向能量”。虽然,在历年考查中于贴近生活、年度影响力大较大的“小事件”也采取了“负面”切入的方式,但实现正面教育的目标却没有改变,如调控情绪、保护隐私权和智力成果权,反价格欺诈的考查等。同时,难度设置适中。试题在三维目标、难度和区分度的把握,灵活性、开放性与综合性等方面均准确依据了《说明》。试题设问梯度设置合理,张弛有度,彰显命题人学情的客观把握。

2.体现修订内容。每年的《考试说明》是本省中考命题的重要依据,每年考试说明中调整、删除与增补的内容不仅是

进一步表述的完善和深入,贯彻政策的体现,也为命题创新提供支撑。认真研读、比考试说明的变动,有助于明确备考方向、理清思路、抓住重点。2011年考试说明增加了以下内容:公平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社会发展需要正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根本准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优先发展教育,人才强国战略,自觉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和义务等。2011年中考试卷则在8、9、10、22、23、24、29、30等题中加以有效体现。同时,在考试说明中新增加的题型和题例在当年中考中也会得到有效体现,如考试说明[例14]关于人口国情的题例在2011年中考29题得到有效印证。

3.遵循主干知识。试卷无论是选择题选项表述,还是简答题、材料分析题答案的设置,均符合《说明》中的知识要求。例:

6.我国目前吸烟人数已超过3亿,约7.68亿非吸烟者被动吸入“二手烟”,其中约2亿为儿童。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可见,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①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②有利于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③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④杜绝了香烟未成年人的诱惑

A.①③

B.②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此题利用一个热点背景重点考查了生命健康权、抵御诱惑、未成年人保护等主干知识。同样,卷二部分也是异曲同工。如29题(2):图一、二显示出的我国人口的哪些变化令我们“喜”?出现这些可喜变化的原因有哪些?答案:人口增速减缓。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人口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原因:我国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我国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或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主干知识的有机组合充分体现了“题在书外,理在书中”的理念。

二、2012年备考建议

“风景这边独好”,2011年试题以智力成果的方式向我们诠释了中考的科学发展观,试题以丰富的思想浓缩向我们吹响了备考2012的集结号。创新成就经典,旗帜就是方向,此,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抓基础

1.看《说明》,选重点。首先,《考试说明》没有明确要求的可以淡化复习。备考复习应以《说明》为依据,七、八、九年级基础知识进行逐一照,这样既可节约复习时间,又可提高复习针性。其次,《说明》新增加的内容做到重点复习。同时,要新增加的题型、题例进行训练,了解新题型和题例的解题思路。再次,要知识点进行完善。例如人教版教材应该适当补充有关国际形势教育的内容,教科版应适当补充有关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内容。

2.看生活,找知识。思想品德科学强调关注生活,联系实际,所以应社会重大热点和关系青少年成长的事件予以关注。应热点相关的主干知识进行整理,构建以专题为中心的知识体系,不仅可以使学生尽早熟悉有关知识,明确热点与知识的联系,也能为升华教材做好准备。例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复习,可梳理出以下主干知识:公平有利于社会稳定,树立公平合作意识;社会的公平需要正义的制度来支持和保障;感受身边的变化,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变化及取得的巨大成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国家的根本任务等。

(二)简化结构清思路

《课程标准》与《考试说明》都要求教师和学生从整体上把握教材,而不能套用过去按课排列的方式,应教材结构和知识进行“重组”。

1.优化结构。根据当年的考试需要,可根据中考的特点以构建大板块知识体系为主要方式。这样不仅使复习重点更加突出,也有利于学生及时、准确调取信息,精准作答。例如,可划分为:心理、道德、法律、国情四部分。这种划分不是将知识进行孤立,而是要有一个清晰的知识脉络,为全面综合分析问题,准确集结知识做好准备,避免知识脉络不清,主次不分,杂乱无章的现象。同时,根据师生熟悉教材的特点,可将知识逻辑关系进行简洁编排,例如,我与自己(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自我保护,学会调节情绪,珍爱生命,抵御诱惑);我与他人(自己、他人、集体、社会负责);我与法律(依法治国,法律的基本知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宪法的地位,公平正义);我与社会(做一个社会负责的人,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建设)等。

2.总结规律。所谓规律性问题是指历年中考经常涉及的热点与知识,也就是“经常性考点、常规性热点。”如环境保护类问题,不论背景和题型角度如何变换,都基本涉及“我国在节能减排中的举措,措施的积极意义,采取措施的必要性,材料说明了什么,如何评价人物行为,漫画和表格反映了什么,青少年怎么办等角度。类似的考点和热点还有:宪法常识,民族团结教育,责任教育等,节能减排,新法诞生,科技重大成果等。从近两年中考趋势来看,作用类问题考查力度逐渐加大,应该给予特别关注。如:法制的作用,科技的作用,外开放的作用,环保的作用,民主的作用,监督的作用,民生举措的作用,网络的作用,诚信的作用等,同时还有先进人物事迹,科技创新成就,关注民生的举措,新法的实施、民族团结、与历史相关的周年类问题及早给予关注。

(三)巧用热点提效率

1.科学选取热点。本着热点为内容服务的原则,将热点作为教材的部分例证,转化为教和学的一部分,是思想品德学科理解的一种新理念。但应注意的是,关注热点不能脱离学科需要,需热点进行理性推敲,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关注热点不等于备考所有热点。选择热点要看热点与教材的联系,看其角度是否新颖多变,要删除与主干知识联系较少,脱离初中生认知实际的热点,要删除切入角度单一,难以进行开放设计的热点,同时应有纪念意义的周年类热点进行梳理更新,要把理论性太强,尚无定论,专业术语浓烈的热点进行删除,历年考查过的热点在关注度上给予降低或角度转换。同时要参考在《考试说明》中的体现,热点与青少年生活的关联远近,国家热点的关注度等。

2.多角度解读热点。要善于挖掘热点与教材的连系角度,同一领域热点进行多角度筛选,同一热点的不同角度进行逐一比,材料的表述语言与方式进行精巧设计,准确把握热点的核心角度。解读既突出重点,又应全面复习,努力挖掘知识的实用价值,多设计“怎么做,影响有哪些”等具有探究性的问题;要从选择,简答到材料分析题,从探究、漫画到表格题进行多题型设计;将相互关联的热点进行整合设计,如:体现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成绩,关注民生的重大举措等;要选取有“小巧新活”视角的材料和角度,从高起点、低落点层面进行设计。

3.优化讲题效果。讲解试题是发展能力,纠正错误,形成良好解题习惯的关键。讲解时,要把解题思路讲出来,如:审读材料联系教材综合知识主次顺序多角度分析。要把要求讲出来。如用政治术语表达,答案进行分点列举,先主后次,先近后远,结合材料解题,点到为止,精确答案等。要把技巧讲出来。如选择题正确与否要“追根溯源”找到与错的依据;材料题学会看限制,问题之间看联系,知识运用看延展,解析问题有重点,综合材料找不同等。要把解题策略讲出来,比如:先易后难做题,不照抄照搬,合理借鉴常规题等。需指出的是,选用试题应尽量立足高质量练习,不选用思路老套的试题,更不能搞题海战术。

(四)立足能力重运用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热学;教学;技术

【中图分类号】G642

21世纪是知识竞争、人才竞争的新时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离不开高尖端的知识资源。而人才是知识的拥有者和创造者,时代的发展要求人才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不仅要掌握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对于人才的培养模式必须摒弃传统陈旧的老套路,不断改革、创新,寻找一套适应新世纪人才标准的培养模式。热学是国内物理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并且在该专业领域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作为物理学专业的基础学科,若不能够很好的理解和掌握该课程,对学生后续课程的学习将有很大的影响。近年来,国内的热学教育工作者针对于热学教学做出了深刻研究,并且提出了较为科学可行的建议。我校已经开设热学课程多年,并且任课教师也对该课程不断改善教学模式,提升了教学质量,在学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应用结构教学法

结构教学法是指在课堂上应用知识结构以及知识点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来组织安排教学内容。教师要抓住热学的知识结构特点,在实际教学中很好的组织和应用。这就要求在理论教学中,不单单要传授给学生热学研究的发展历史、对象、方法,还要向学生们介绍热学的基础理论结构体系,从而让学生系统的掌握热学专业的基本内容、知识结构,并认识到热学在物理学的学习中极为重要的地位。在对各章内容进行讲解之前,首先要依据课程的目录安排,讲解本章的知识结构,并介绍知识发展的思路,引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的学习。比如在学习《热力学第一定律》这章内容时,第一要介绍功、内能、热量这些物理量的基础概念;第二要引出热力学第一定律,接着对热力学第一定律的应用进行深入研究。如理想气体中的典型应用。如此一来,学生带着疑问来接受知识,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对知识有了更为深刻的掌握和理解。并且有利于学生积极主动的去思索问题,提高了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

抓住热学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对于组织好课堂教学内容来说也是极为重要的。因为知识本身并非是单一存在的,而是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并且各知识点都是围绕一条主线而展开的。所以,在讲课过程中就要抓住这条主线,将各知识点很好的联系在一起,贯穿起来教学,从而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例如,在热学理论中,热力学第一定律和热力学第二定律一起构成了热力学的主要理论基础,两个定律互相独立,又相互联系。热力学第一定律和热力学第二定律从表面上这两个定律好像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他们有着共同的主线,那就是"能量"。热力学第一定律是宏观物体与热现象过程有关的能量守恒定律,功和热量都是系统在过程中能量变化的量度,是内能、热量和功之间"数量"上的关系;而热力学第二定律中介绍了内能与其他形式的能量(例如机械能)相互转化的问题,用于解决热现象有关过程的方向问题,实际来讲,仍然是有关"能量"的理论研究。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就要抓住"能量"这一主线,组织安排好功、热量、内能等方面的计算教学,并展开过程可逆性的讨论,从而使得学生更加全面理解和掌握热力学第一定律和热力学第二定律。

二、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

热学专业课程的基本内容具备较为完整的体系结构,因此在教学中对于基本概念要进行精讲,同时注重物理思维方法的培养,在教学中要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于选讲的内容以及扩展教学部分,教师可根据课时安排以及学生要求,自行安排教学。课堂教学未涉及到的知识内容可作为学生课外阅读范围。我校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学生搭建了相互讨论、学习的平台。在教学的过程中安排了课堂讨论环节,将讨论的时间以及具体章节都会提前通知,以方便学生提前做好准备。学生可以从老师所列的论题中选择自己有兴趣的,分小组进行讨论。老师将巡回于各讨论小组之间,进行适当的指导。采用课堂讨论的辅助教学模式,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讨论过程中,有利于学生的发散思维,有时学生对知识点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全面,或者存在错误理解,这样在讨论的过程中就会出现疑问或者矛盾,当老师进行了正确的引导和讲解后,学生会对该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达到提高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三、改革传统的教学手段

热学教学中的微观理论多为抽象的概念,因此传统教学中枯燥的模式使得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如何使这些抽象的概念更为形象、直观的展现于学生面前,是现代教学中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多年的教学经验的积累,我们对热学中抽象的概念制作了图文并茂的电子课件,在教学过程中展现给学生,这样大大降低了学生思维的难度,使学生对抽象的概念有了更加形象、直观的理解,加深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然而多媒体课件仍然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的教学,在实际教学中,应该将多媒体课件与传统教学模式巧妙的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共同服务于热学的课堂教学。

结论:

物理学是物质结构以及物质运动规律的深度解释,物理学势必会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发挥其重要作用,并将占据不可替代的主导地位。因此,热学作为物理学中的重要基础学科,势必会进行重大的教学改革,以适应未来科学技术的发展的需要,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物理学人才。在热学教学对于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极为重要。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没有兴趣,也就没有学习动力,被动、枯燥的学习一定不会掌握到知识的真谛。因此在教学中要将调动学生学习兴趣作为主要的教学方向,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并且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引导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在愉快的学习氛围中,掌握和理解物理学知识。

参考文献:

[1]赵秀琴.科学教育专业热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实施[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2]李海琴.热学教学改革初探[J].青海师专学报.教育科学.2005(S3)

[3]赵喜梅,尹世忠,王建勇.《热学》教学改革初探[J].邢台学院学报.2005(04)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11篇

热点报道是个常说常新的话题。因为改革和发展越是深入,读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就会越多,特别是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步入关键时期,新闻媒体在热点报道中更要进一步坚持选好题目、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努力为党和政府排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对此,特别应谨守三道“防线”。

一、谨守政策“防线”。所谓热点问题,既是一段时间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又往往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是新闻舆论的难点和敏感问题。这些问题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不仅涉及党和国家的政策,牵连千家万户,而且既包括正面效应,又含有负面效应,如果处置不当,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使问题的负面影响扩大化,不利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所以,在热点报道中,一要加强对社会舆情的分析研究,及时掌握动态,在一些容易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起于青萍之末时就能看出端倪,善加引导,防止出现不顾大局、片面追求轰动效应的做法。二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口径,按照党对某一事物规定的报道规模和程度、提法分寸、政策界限去采编稿件,对、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灾难事故、重要涉外事件等要严格把关,不去随意公开报道,更不宜盲目热炒。对一些关系群众贴身利益的、受到人们普遍关注的改革举措,则应把握人们心理,积极稳妥地搞好报道,防止出现负面影响。三要注意报道方式,坚持因势利导,入情入理,以理服人,切忌简单化、绝对化、片面化。如在旧城改造和小城镇建设中,有的地方由于种种原因而出现了拆迁难的问题,干群关系受到一些影响。对此,日照日报专门开辟了“关注镇村城市化”栏目,经过深入采访,写出了《民意顺则事业兴》、《力聚“无形效应”》等一批在旧城改造中把群众工作放在第一位的典型报道,引导各级干部在拆迁工作中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不仅收到了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的效果,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小城镇建设。

二、谨守法律“防线”。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各种毒害社会、毒害人们的丑恶现象,乃至党内和社会的不良现象,要敢于揭露和批评,决不能袖手旁观,等闲视之。但这方面的热点报道,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既要行使法律赋予新闻媒体的权利,又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努力使权利和责任在报道实践中趋于一致。具体地说,一要注重新闻的真实性,用事实说话。因为只有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再现新闻事件的本来面目,并用发展和联系的观点全面、系统地考察客观事件,进而深入地揭示其本质和规律性,才能在引起读者共鸣的同时,发挥热点报道因势利导的作用。尤其在涉及法律问题时,要做到事实可靠,表述准确,留有余地,防止在事实细节和法律术语上出现差错,引发不应有的新闻官司。二要坚持公正原则。对所要报道的热点问题要出以公心,全面调查,客观反映,以理服人,而不可以偏概全或主观臆断,把个别行为当作普遍现象,更不能夸大其词,着意渲染,把局部情况夸大为整体问题。特别对涉及重大问题的批评报道,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又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不可为了追求新闻时效性、搞独家新闻而不顾违反有关法规。如某报曾以讨论的形式刊出《谁来管管“个别警察”》的专栏,集中发表了4篇文章,并配有犯罪警察和受害者哭泣的照片3张,不仅文章中言词偏激、有些观点错误,而且损害了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三要坚持内外有别,遵守保密法规。国家有关保密部门对新闻出版保密工作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在近几年新闻出版业发生的数十次泄密事件中,报刊泄密之所以占到81%之多,虽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新闻单位缺乏保密意识,对易出现泄密内容的报道把关不严应是主要因素。某报记者在进行扶贫工作的连续报道时,无意中将当地科研人员经刻苦攻关而探索出的利用稻草养猪的配方写进稿件,并将其研制过程、所用原料及具体配比作了详细叙述,很快就使这项用大量投入和心血酿就的成果被人无偿利用。可见,热点报道中如果麻痹大意,就可能给党和政府的工作“添乱”。

三、谨守科学“防线”。21世纪是人类依靠科学、依靠知识创新持续发展的新时代。新闻传媒无疑应该更加关注科学传播。但是,有的新闻媒体因一味寻求“卖点”而造成科技宣传良莠混杂,出现了与科学精神相悖的不和谐音,使热点报道出现不应有的错位。某报在报道三星堆遗址的发掘工作时,竟言之凿凿地说三星堆文明与外太空神秘宇宙有密切联系,其遗址属东方玛雅文化等,幸亏被专家发现后断然否定,并发表郑重声明辟谣,才使这一谬误得以及时纠正。还有个别新闻媒体违反规定,如对的宣传夸张过度,鼓吹什么“发财只在一瞬间”等,不但有违科学原则,也使热点报道的权威性大打折扣。所以说,树立科学精神是搞好热点报道的关键之一。新闻媒体只有坚持真实性与科学性,不断摒弃追求“轰动效应”的急功近利和商业化炒作,才能保持科学本色与崇高的品位。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12篇

从厅、局(院)机关处室到市、县(区)司法局、基层监狱劳教、律师公证单位,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工作者的参与面不断扩大。

涉及社会矛盾化解、普法依法治理、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民生工程、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力度不断被加大。

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得到有效地转化应用,先后建立推行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以奖定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县、市、区三级司法行政机关逐案审核,惩治和预防腐败“六位一体”的内控机制。

2012年4月,尽管时有风沙造访,宁夏的春天还是来了。岸柳青青、莺飞草长、桃红李白,塞上大地处处春意盎然。此时,宁夏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也迎来了它的又一个春天。

当月,全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会议召开,49篇理论研究课题获得2010~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近些年,宁夏的司法行政理论研究成果颇丰,仅2010~2011年,全系统共完成有质量的理论研究课题80多项,有4项课题被列为司法部部级研究课题,多项课题被列为宁夏法学会研究课题。并出版发行了《宁夏司法行政热点问题研究》一书。

理论研究是调查研究的深化,是在新的形势下破解司法行政工作难题,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特点规律,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近两年,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以解决全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的重大实践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理论研究工作,深入探讨和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消除发展中的制约瓶颈、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提供了积极的思想支撑和认识导向。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工作者的参与面不断扩大,从厅、局(院)机关处室延伸到市、县(区)司法局、基层监狱劳教、律师公证单位,课题数量、质量不断提高。一些研究成果在司法行政工作的实践中得到了应用和转化,一大批肯学习、善钻研、勤思考、热心理论研究的骨干人才脱颖而出。

2012年,司法厅又审核下达了85项理论研究课题,全系统重学习、重研究的氛围愈加浓厚。

枯燥之学,散发能量

宁夏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不但取得了重大突破,研究成果转化为工作创新的成效也颇为显著。

理论源于实际。近两年,宁夏司法行政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强。它紧紧围绕探索和破解阻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难题,加大涉及社会矛盾化解、普法依法治理、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民生工程、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力度,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应用性逐步增强。

理论研究需要群策群力。为此,司法厅组织动员各个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研究范围拓展到厅机关、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及各市、县(区)司法局、监狱、劳教所等各个单位,研究领域渗透到司法行政业务的各个领域,涌现出一大批理论研究成果和理论研究人才;借助“周末讲坛”,充分利用系统内外专家学者型人才的优势,大力开展理论热点面对面交流活动;依托区市县乡四级司法行政网上博客平台,交流理论心得,在系统内部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支持、人人参与理论研究的浓厚氛围。

理论要高于实际,并且能够更好地指导现实工作。近些年,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在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层面得到有效的转化应用,全区司法系统先后建立推行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以奖定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县、市、区三级司法行政机关逐案审核,惩治和预防腐败“六位一体”的内控机制等。

前行之路,任重道远

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在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明显增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加艰巨,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方位改革创新的任务愈加繁重。如何更好地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职能作用,对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针对创新社会矛盾化解、监所监管教育、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民生、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等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是今后全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深入研究创新法律保障机制问题。探索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不断创新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整合调解资源、构建“大调解”体系方式方法和实现途径,认真思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载体和具体举措,从而推动司法行政整体工作的全面提升。

深入研究创新法律服务民生机制问题。立足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认真研究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和保障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和新途径,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深入研究创新特殊人群管控机制问题。结合当前特殊人群管理的现状和特点,深入研究建立特殊人群教育帮扶新机制、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新水平、拓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控新空间的途径和方法,为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深入研究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机制问题。探索创新“大普法”的运行机制和“六五”普法的载体方法,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举措等方面深化“法律六进”、依法治理和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研究创新基层基础建设机制问题。要根据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战能力、加快“数字司法”建设步伐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巩固和夯实基层基础。

深入研究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问题。在监狱体制改革、劳教管理工作改革、社区矫正试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律师公证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考试制度等难点领域,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向纵深发展。

自我完善,走得更远

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的突飞猛进得益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带头参加理论研究,积极为课题组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理论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化学热力学;物理化学;相变化;可逆

物理化学又称为理论化学,它主要利用数学、物理学等基础科学的理论和实验方法来研究化学变化的基本规律。化学热力学是物理化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而热力学第一定律和热力学第二定律又是化学热力学的基础理论,它们分别赋予解决物理变化或化学反应过程中的能量转换以及过程方向、限度的问题。所以,学习好以两个定律为基本内容的化学热力学,掌握好热力学处理问题的方法,是学习好物理化学课的前提和保证。但由于这一部分理论性强,公式多,比较抽象,尤其是化学热力学在相变化过程中的应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普遍感到比较费力。针对这种情况,作者根据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对化学热力学在相变化过程中的应用进行分析总结,希望对学者和教者能有所帮助。

1.热力学的两大基本定律[1-2]

化学热力学是研究化学反应过程中能量相互转换所遵循的规律的科学,其主要内容是三个热力学定律。热力学基本定律主要有第一定律,第二定律及第三定律。

热力学第一定律主要是关于能量转化的定律,也叫能量守恒定律。对于封闭系统,热力学第一定律的数学表达式:

热力学第一定律涉及到热力学能、热和功相互转化的关系,即封闭系统热力学能的改变量等于过程中环境传给系统的热及功的总和。

热力学第二定律是关于热能与其他能量形式之间转化的特殊规律,即关于热力学过程进行方向和限度的判据的定律。它从介绍自发过程不可逆性的具体事例出发,给出了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克劳修斯表述和开尔文表述。热力学第二定律的数学表达式:

式中对可逆过程采用等号,对不可逆过程采用不等号,与不等号相反的关系是违背热力学第二定律的。

热力学第三定律从有序和无序的角度对熵值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样就可以计算物质在一定状态下的规定熵。热力学第三定律的数学式表述:纯物质、完美晶体、0K时的熵为零,即

S*(完美晶体,0K)=0

热力学基本定律都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它们的理论以及它的推论被一切实验和具体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在工业生产和新工艺的开发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热力学基本定律在相变化过程的应用

相变化过程是指系统中发生的聚集态的变化过程。如液体的汽化,气体的液化,液体的凝固、固体的熔化、固体的升华、气体的凝华以及固体的不同晶型间的转化等。对于相变化过程来说,它又分为可逆相变和不可逆相变。

2.1可逆相变

平衡温度,压力下的相变称为可逆相变。

例:已知在100℃,101.325kPa时,1molH2O(1)全部蒸发成水蒸气吸热40.668kJ。求在100℃,101.325kPa下使1kg水蒸气全部凝结成液体水时的Q、W、ΔU、ΔH、ΔS、A及ΔG。设水蒸气为理想气体,液体水的体积可以忽略不计。

经分析题意可知该过程在100℃,101.325kPa下由水蒸气变为等温等压下的液态的水,为可逆相变过程。

解:

在解题过程中注意:(1)物理量字母符号的写法要与国标或教材相一致,勿乱用符号或自创符号。(2)在将数据代入式子时要始终注意其单位,一般均应用国际单位。(3)计算过程中还需特别留意正负号,不能随意添加或丢弃。

2.2不可逆相变

非平衡温度,压力下的相变是不可逆的相变过程。对不可逆相变过程来说,由于U,H,S,A和G为状态函数,其数值由仅系统的始、末态决定,故可在始、末态之间设计一条可逆途径来求算,并且在所设途径中,应包含有与已知的热数据相应的可逆相变过程。

设计可逆途径的原则:

(1)途径中的每一步必须可逆;

(2)途径中每步的H,S计算有相应的公式可利用;

(3)有相应于每步H,S计算式所需的数据。

例:已知水的正常沸点是100℃,摩尔蒸发焓

求下列过程的ΔU,ΔH,ΔS,ΔA及ΔG。

1molH2O(l,60℃,101325Pa)

1molH2O(g,60℃,101325Pa)

经分析题意可知欲求的60℃、101325Pa下水的蒸发过程是不可逆的相变过程,因而需在该物系的始、末态间设计一条由100℃、101325Pa的可逆相变和两个单纯变温过程组成的可逆途径求其ΔH、ΔS、ΔA及ΔG。

解:

1molH2O(l,60℃,101325Pa)

1molH2O(g,60℃,101325Pa

1molH2O(l,100℃,101325Pa)

1molH2O(g,100℃,101325Pa)

此外,当已知某物质在时的和,欲求其在另一温度下时的物理量,可直接用下式计算:

结语

本文通过阐述热力学中两大定律,弄清热力学中能量衡算问题和过程进行方向及限度问题,并通过例题的讲解及分析讨论,使学生对化学热力学及其在相变化过程中的应用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和理解,使学生在解决问题时能应用自如。

【参考文献】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14篇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首先我们要注意的是,经济法学的性质是一门法学学科,这就注定其研究方法既要以经济学为内容,又要遵从法学研究的基本理论方法。 

实证研究指研究者亲自收集观察资料,为提出理论假设或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实证研究具有鲜明的直接经验特征。实证研究是法学学科中最常见的研究方法,它主要的特点是需要研究者亲自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观察以及总结。 

经济法实证研究是结合两个事物的特点而形成的,需要研究者根据当前发生的经济事件本身出发,搜集相关信息,然后对事件进行研究,找出其中在经济法方面的问题,并对应法律的相关规定给出相应的解释。 

二、经济法学实证研究的意义 

新兴起的经济法学,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经济法学是一门集经济、法律与管理的综合性学科。当前的经济法学研究主要还是从理论方面入手,而单纯的理论研究对于解决实际的经济问题又“心有余力不足”,理论指导只是单纯的以传统经验出发,并没有根据当下经济环境与问题发生的北京结合起来,脱离实际过于空泛,对于解决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显得过于落后。那么实证研究可以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摘取典型的经济案例作为研究对象,结合经济法的相关规定,给出一个实际性的解决建议与措施。 

三、在选题上,经济法学实证研究要符合我国国情 

当下的经济法学实证研究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重视,并且被学者用以日常的研究。那么在选题方面学者们研究的问题一定要在跟紧时展的脚步同时,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情。以当下经济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为出发点进行选题研究。例如:普遍为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商品质量、售后维权等。有些社会突出问题实际上多与经济纠纷有关,那么以这些热点的社会问题作为研究方向,首先在取材上较为便利,热点问题在社会上被人们广为关注,当下发达的自媒体也使得群众对于当下的热点社会问题,能够自由的发表自己的看法,结合事件的社会影响度以及大众评价,可以作为实证研究中的重要参考资料,再结合经济法学中的相关理论,理论结合实际的研究问题,提出既符合经济法学相关规定,会顺应当下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相关论点,帮助解决这些问题。 

四、论证与实证研究 

在法学实证研究中,相对于问题的提出,怎么去论证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才是最主要的。当下实证研究中的论证总是不能脱离陈旧的观念而独立进行思考,大部分的论证还是以既定的理论作为依据,缺乏创新性。那么在进行经济法学实证研究时,论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案例自身、既定经济法条例依据、社会经济发展背景、文化舆论背景等。论证时要区别于传统的论证思维,以现实中的实际出发,结合社会中的具体案例、热门案例进行实时性、有根有据的实证研究方法。 

经济法学实例研究方法的具体的实践包括:对具体的社会热点进行论证、对社会中具体存在的经济学案例进行论证、对有爭议的问题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论证等。 

五、结论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实证研究在经济法学的发展研究过程中,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方式,它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潮流,以当下发生的典型或非典型的经济事件为研究对象,结合我国实际发展的国情,使各种经济问题解决起来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更加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一条系统完整的解决措施。使经济社会能够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消费者或者经济主体能够知法守法,并且为这个新兴的经济学科提供强大的支撑力,从经济学的角度推动我国法治社会的向前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参 考 文 献 ] 

[1]李友根.经济法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及运用[J].重庆大学学报,2012,14(5):56-58. 

[2]贾怀志.浅谈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J].赤子,2014,22(2):46-52. 

[3]左玉玲.对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的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1,12(3):46-52.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金融法学 课程教学 授课模式 热点问题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1 金融法课程应强调金融业务与法律监管并用

1.1 金融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金融观

金融法学是一门以金融法律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应用法学。从《金融法》教材的编写内容来看,主要包括金融法主体、客体等基本理论;各类金融工具及其金融经营规制法;相应的金融监管法和金融调控法等大类,涉及宏观的调控监管手段与微观的单行法规,是一个经济法领域内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法部门;教学任务是讲授各类金融工具的操作流程及其各个环节的法律规范,让学生知晓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理财、积累财富的正当渠道,避免陷入理财误区导致触碰法律规范底线的情事发生。

1.2 金融法课程的实用性体现在跨专业领域的与时俱进

不论所学专业为何,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即利用勤工俭学赚取学费,即使在校期间不从事创富活动,毕业后仍要踏入社会为各个阶段的人生目标奋斗,理财习惯的塑造即成为一生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若能在大学阶段熟悉金融活动是现代经济生活之核心的意识,在法学本专业的范围内进行跨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同步学习,将可以更好地培养与时俱进、受用终身的金融理财观,所以,金融法课程十分强调跨专业领域的实用性。

1.3 金融法课程应配套强调法律监管

在积累财富的同时,授课教师必须随时提醒与强调各类法律监管的重要性,尤其是《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第八、九章“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的相关法条规定,让学生养成正当获取金钱财富的手段,不愿也不敢以身试法,间接刷新社会风气。

2 金融法课程的讲授应鼓励学生动手参与

2.1 以分组报告形式要求学生成为授课主角

金融法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应用法学,应设计活泼的课堂活动,鼓励学生动手参与,每学期布置十周进行分组报告活动,共计十组,每组人数7至10人,报告主题以当周授课教材的章节为主,学生们可以在组长的指定下提前1至2周进行选题讨论、资料搜集的分工和表现形式的彩排等准备工作,在互动的过程中体会共同完成任务的训练;在课堂上正式表现的时候体会台下师生检验与鼓励的批评和掌声,让学生积极参与课程的推进,成为授课的主角。

2.2 鼓励学生以多种形式展现小组创意

金融法课程采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授课,基于同侪互相竞争心理,下一组在吸收借鉴前一组同学表现的基础上,会更加用心创新表现形式,例如:小品、情景剧、舞蹈、歌唱等多种多样融入报告主题的展现方式,将该次课程主题寓教于乐,起到强化学习记忆的效果,加上录像设备的普及与使用,学生普遍反映将课堂报告表现进行录像、后期制作后上传至网络与众人分享的感觉很好,也算为大学生涯留下美好的回忆。

2.3 结合自学与教师提点强化学习效果

就学习效果理论曲线来看,让学生自己读教材,其学习效果只有10%;看老师示范,学习效果为20%;单纯听课,学习效果30%;看示范与听课,学习效果为50%;学习者与他人讨论,学习效果为70%;尝试动手做的学习效果会上升到70%以上;自己学会再去教导别人让他人理解,其学习效果可达95%。可见让学生动手参与、思考、教导他人的主动学习方式,其学习效果可以超过50%,达到授课的目标。同时,教师在观看学生分组报告后,对其表现进行讲评,提点表现误区和不足之处,并留下思考题供其课后查找资料进行汇总回答,既帮助报告组同学提高其思维水平,也让其他听课同学同步获得相应的讯息,纵向深化与横向宽化的立体式思考与记忆,对训练大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十分有帮助。

3 金融法课程的期末考查内容应着重学生思维逻辑的训练

由于该课程在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学计划中属于考查课,因此,在试题的设计上必须体现“思考”的作用,学生必须在平日上课积累逻辑训练的基础上,运用现有材料融入个人观点,才能较好地完成答卷要求。

3.1 以考查替代闭卷考试训练学生的思维逻辑

闭卷考试的好处在于题型多样,可以较好地检测学生的记忆效果,但受限于标准答案,所以无法充分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与逻辑推理能力,而金融法课程强调实用性与规范性并重,在考查形式上以论述题的方式提问,可以全方位整合最新经济形势、金融新闻和个人理财观点,充分展现学生平时学习的个性化成果。

3.2 从答卷的信息反馈进行教学调研

由于考查论述题的设计充分展现学生的个性化学习结果,因此,积累个别班级的答卷信息,还可以反映不同班级的学习风气,从中发现个别学生的学习盲点或闪光点,便于对下次课程的讲授进行相应调整,这些答卷即是教师进行金融法课程教学调研的基础信息,在多年来对教案、学生学习反馈的答卷调研资料中进行反复调整、创新,选课学生人数与日俱增,上课积极性和出席率皆很高。

4 金融法学课程教学中应强化对热点问题的探讨

4.1 要抓住热点问题的原因

金融法是一门理论与实务先行,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学科,繁琐深奥的数据资料,抽象费解的数学模型,不仅容易模糊金融消费者的判断,对立法者而言,要将其高度提炼,使用简洁、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更是困难所在,更何况法律的制定、出台有其滞后性的先天缺陷,面对瞬息万变的金融环境、推陈出新的金融客体,如何掌握其发展轨迹,必须先抓住热点问题。只要能切实抓住热点问题,就可以将既有的法律关系引入,从复杂纷乱的现实中厘清彼此的框架与权利义务,进一步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定性及其纠纷的解决找到法律规范的依据。

4.2 如何抓住热点问题

一方面可以从法院判决的案例入手,尤其是在社会上广泛引起讨论的大案、要案,必须随时掌握其最新发展动态,经过思考形成自己的观点;另一方面,必须时刻关注法规政策的出台及其内容,由于金融法隶属于经济法范畴之一,有鲜明的宏观调控行政性,面对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经济政策的推出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灵活性,尤其是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金融政策的内容及其实施效果,更要密切关注,这些政策体现的就是当前最紧迫的热点问题。

4.3 热点问题也是理论前沿问题

大学教师的教学广度离不开科研工作的深度,现实社会不断向前迈进,理论前沿自然也不断向前发展,在金融法学课程教学中,指定的教材内容过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所以任课教师在教案的编写上,必须随时补充最新的发展资料,尤其是结合热点问题加入实际案例剖析,在课堂上呈现可读性与趣味性,同步训练学生对案例分析思维的逻辑与表达能力,充分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和乐趣。

4.4 当前的热点问题

综合金融法学课程一些学者专家的看法,笔者认为当前的热点问题有:(1)如何运用金融法防范和控制地方融资平台风险;(2)如何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3)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中的金融法律法规保障问题;(4)协调经济和金融、企业、银行等金融关系的高端人才资源的培养;(5)金融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多层次资本市场新发展问题;(6)信托公司面临的刚性兑付问题;(7)新修改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确立的亮点和应关注的问题等。总之,这些热点问题的影响层面十分深远,不能放松关注。

5 完善金融法学课程教学的相关做法

5.1 本课程可以和司法考试的复习相结合

学生对与司法考试关联不大之科目的上课积极性一般兴趣缺缺,为了避免金融法课程沦为学生出席率的鸡肋,授课教师在讲授该课程时,可以与司法考试的卷三历年真题相结合,利用课堂多媒体设备强化学生的记忆效果,帮助他们充分理解,减少日后再次复习记忆的时间。

5.2 本课程应作为大学通识课程普及到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

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是未来国家富强的创造者,笔者认为,财商意识的培养不应该区分专业,而是应该利用通识课程的形式普及到全体大学生,尤其是金融伴随着触法的高度诱惑,更应该强化非法学专业大学生对经济刑法的守法意识,让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奉为圭臬。

5.3 以教材为基础结合教师对热点问题科研的心得

在金融法学课程教学中指定一本教材是必须的,最大的好处是让学生可以课前预习、课后复习,但最大的缺点却是资料的陈旧,所以,授课教师必须担负起讲解热点案例、更新资料的重要任务,这些教案的更新与内容的充实均来自对热点问题科研的心得,所以教学与科研必须同步进行、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