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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体系论文范文

医疗体系论文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通过文献资料分析等方法探讨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现状,剖析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效途径及政策建议。认为,要使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现状得到改善,需要政府部门投入资金,加大管理力度,特别是不断扩大中国城乡覆盖面,仍是推动医疗保险体系不断完善的当务之急。

一、当前我国新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俗话说:“小康不小康,首先看健康”。在我国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医疗保障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建设,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架,其主要标志就是确立了新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农村地区也逐渐建立起了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尽管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总体上看还不尽人意。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狭窄

截止2003年6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突破1亿人,但从总量上看,医疗保险覆盖面只相当于2001年城镇就业人口的42%,在三大社会保险中是参保率最低的一种。从结构上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的是国有企业、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大量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工,灵活性就业人员,城市弱势群体等,如低收入或下岗、失业职工,残疾人和孤寡老人,进城的农民工,以及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等,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还没有享受到制度上的医疗保障,有违社会公平原则。

(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形成

尽管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合作还有明显欠缺:一是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现有体系中各个层次的运行还没有纳入正轨,成效并不显著。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服务等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

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是关系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医疗卫生体制包括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问题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问题。就一般的意义讲,医院补偿机制就是指医院获得收入的方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对国有医院的补偿政策也有所变化,补偿的规模逐渐降低,医院以经营收入为主,追求经济效益成为医院的经营动机。为了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政府允许医院从他们销售药品中获得15%~30%的价差作为补偿。在中国,90%的药品是由医院零售的。在追求利润的诱导下,医院常常给患者开大处方,特别是多开国外进口或由外资企业生产的价格高昂的药品。

此外,我国药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也存在着严重问题,普遍存在的现象致使药品虚高定价,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医院“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药品生产和流通体制的弊端,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运转形成了严重的冲击。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医院、医保机构和患者三方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关系紧张。为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政府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旨在规范医院行为的文件,对医院的选择、用药、诊疗项目、费用结算方式以及定点药店的选择都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不少城市的医保机构,改变了过去与医院实行“实报实销”的“按项目付费”的费用结算办法,而采用对医院约束力更大的“总额预算制”。这种结算办法增加了定点医院的压力,甚至出现了医院与医保机构的冲突。医院和社保机构的矛盾,也导致了参保患者的不满。他们认为虽然参加了医疗保险,但事实上却得不到医疗保障,这将会动摇他们对医保制度的信心和对政府的信任。

(四)政府对医疗资源投入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投入到卫生医疗事业的资金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个人支出增长迅速。1997—1998年低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l000~2200美元之间)的公共健康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平均比例为1.26%,中等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2200—7000美元之间)的平均比例为2.25%,而中国只有0.62%。即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公共健康支出仍然处在非常低的水平。国家卫生医疗资金投入不足,是宏观上医疗保险资金短缺的一个原因。

总之,政府财政对医疗资源投入的不足,对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医疗保险基金始终处于捉襟见肘的状态。与此同时,由于医疗服务结构的不顺,没有合理地分解患者的医疗需求,使资金流向高成本的大医院,使有限的医保资金没有得到有效地利用。

二、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途径及政策建议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最迫切的任务之一,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为了尽快实现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完善目标,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政府的资金投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医疗服务供方(医院)的投入,二是对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如灵活就业群体的医疗保险、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和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对医院,政府应考虑适当增加财政资助的比例,从补偿机制上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需要强调的是,在医疗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承担相应责任,两级政府应该进行合理的分工,而不仅仅是靠中央财政拨款。当然,对于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应该有必要的监督,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服务上面。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有责任投入资金。同时,医疗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种筹资方式。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种社会力量,如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共同编制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对于农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也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已经明确了政府出资的标准,即地方财政为每个农民每年补助10元,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应切实覆行职责。同时对贫困地区,中央政府还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保证农民得到医疗保障。(二)医保、医疗、医药“三改联动”。创造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良好环境

医疗、医保和医药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三个组成部分,只有三个方面协调运作,才能保障整个医疗系统正常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医保和医药在医疗系统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间的密切关系,决定了三项改革必须联动,齐头并进。首先,政府对公立医院或其他非盈利医疗机构正确定位,通过适当的补偿机制转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其次,政府要下决心彻底解决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问题,扭转药品虚高定价的局面。最后,调整好医疗保险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的医疗制度改革目标。

(三)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理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具有“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功能。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该是双层或三层机制,即小病、常见病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社区医院就诊,大病、重病在较大的医院就医。社区医院的医疗成本比较低,患者能够得到比较及时和实惠的服务。为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首先应当大力培养全科医生队伍,使其成为社区医疗服务的主力军;第二,鼓励医生或医生团体在社区开办诊所,诊所或医院既可以是新设立的,也可以是由区级(一、二级)医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医疗服务领域,并鼓励社会对社区医疗服务的捐助;第四,将社区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社区医院或诊所视同定点医院。

(四)加快社会医疗保障的立法步伐。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证

医疗保险实行三方付费制度,所以,规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责任和行为,特别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十分重要。因此,要尽快对医疗保障进行立法。对于医疗服务的供方,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资格,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院、药店签订合同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需方,也要用法律来约束其就医行为。通过分类给付,增加个人费用意识。对出借、冒用医疗保险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或停用的处罚。对企业和单位,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化基金的征缴力度。基金上缴要按时和足额到位,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有长期、稳定的来源。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也要有相应的行为规范,并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有义务向社会公示其管理的业绩,并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社会监督。

(五)扶持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真正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为了进一步推动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至少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划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范围,补充医疗保险应该交由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为此,应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会保险的经营范围,对于社会保险管辖范围的,商业保险不应插手;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领域,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也不应干预。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政策。目前的优惠政策力度还不够大,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一定额度内(工资总额的4%)予以税前列支;对经营补充医疗保险的公司,保费收入减免营业税;对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2篇

(一)英国

全民健保制度在英国的建立和发展,可以说是取决于英国政治文化的特点以及其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体系的历史发展轨迹。

1.社会经济发展路径使得对社会福利问题的政府干预在英国有更好的社会接受性

在英国本土,长期弥漫着紧张的气氛,特别是在漫长的资本主义萌芽和发展时期,因圈地运动而出现的大量流民以及社会结构分化的加剧严重地威胁到社会秩序,各种非政治的暴力行为、骚乱和起义始终没有停息过。统治阶层对“秩序”的强烈渴望以及民众对赈济的要求,都促使政府伸出“扶持之手”,开始立法济贫,父权主义由此滋生出来。所以,到20世纪初,当英国朝野意识到工业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已然威胁到英国在世界的地位时<u(汪行福,2003),不难理解,“政府越来越被认为是有适当的职能,甚至有义务不仅解除穷人,而且解除社会所有阶级的紧张与痛苦……通过各种社会援助机构为那些接受贫困救济的人提供一个固定服务的做法已被认为是不够的了”(汪行福,2003)。同时,费边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等社会理论的发展为英国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对整个社会生产和全体劳动力实行了准军事化的集中管理和统筹调度,甚至对主要生活用品实行了全员定量分配。这种“公平分享”的“大锅饭”原则非但没有降低生产效率,反而使英国社会各阶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一致。根深蒂固的贵族家长制理念和政府干预的良好效果大大增加了政府干预的社会接受性。

(2)战争、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直接为NHS奠定了基础

战争给英国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战争给英国社会带来巨大的创伤。英国的经济向来对外贸具有极大的依赖性,但是,在二战中,英国的军舰和商船损失惨重,其海上优势一去不返;战争耗费的庞大军费开支、海外投资收入的急剧减少、出口贸易的锐减(减少了近70%),加上重建的需要,使其外债激增,英镑地位恶化;战后,英国在南亚次大陆、中东地区的殖民地也纷纷独立,在希腊、土耳其和东欧地区的势力范围和影响大大缩小,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一批自治领地离心倾向也与日俱增。所有这一切都使英国综合国力受到严重削弱,原本被经济繁荣所掩盖的政治经济矛盾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慰抚民众,并清除共产主义对国人的吸引力,英国政府在1941年委托贝弗里奇领导“社会保险与相关服务部际委员会”,负责对战后的社会福利计划提出具体建议和改革方案。“贝弗里奇报告”在广泛征求民间意见的基础上,建议建立一套综合性全民医疗服务体系。事实证明,这种借助广泛的再分配消除社会弊病的“民主社会主义”十分符合公众的期望。可以说,战争使得政府在英国的地位和作用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其二,战争对英国的医疗体系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与美国不同的是,英国离两次世界大战的主战场都近在咫尺,预期到对战争期间的平民伤亡医疗需要,英国于1938年建立了战时紧急医疗计划,利用政府资金在全国广建医疗设施、配备医疗人员,而在后来的战争中,许多民用医疗设施转作军用,也有大量的医师(约1/3)被征召入伍(H.Smith,ed,1996)。可以说,在NHS建立之前,英国的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的力量;尽管当时英国也有一定数量的自愿捐助型医院,但是,这类医院的自治性、互和组织性大都不强,其发展势头并不强劲(Mohan,Jhohn,2003)。其结果,英国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对医疗服务的社会化有积极的抵触动机的既得利益集团。

综上可见,由于特殊的文化和历史原因,英国社会倾向于利用再分配政策来维护公民的健康权,促进弱势群体对健康的可及性;同时,政府的介入成本又相对低廉,于是政府便成为社会合意制度的必需要素,这也正是政府在英国医疗保险体系中扮演主导性角色的关键原因所在。

(二)美国

与英国相类似,美国之所以会形成自由主义的医疗保险体系,也有着十分深刻的文化、政治与历史原因,这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反集权主义的价值观

美国是由一批逃避欧洲旧秩序束缚和压迫的移民建立的,他们自然地继承了源自欧洲的自由主义特征,即信仰个体的自由和平等,将个人的成败,包括健康看作是自身努力的结果,同时,他们非常“反对权力之残忍与延伸”(路易斯·哈茨,2003),认为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限制,并高度崇尚分权。事实上,尽管跟随移民潮流人美国的英国文化因子是美国自由主义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英国文化进入美国后,在各种社会条件的作用下发生转化,形成了崭新的价值观。比如,在开疆拓土的过程中,由于个人的作用突出,使个人主义在美国文化中具有的地位超过了其他国家;而美国相对宽松的人文环境和广阔的生存空间,则大大地缓解了人口压力,降低了社会不公正迅速恶化的可能性,从而为美国人推崇个人自由与责任提供了客观条件。也正是因为此,在美国,三权分立被贯彻得更为彻底、更为坚定,对待政府干预的态度也更为保留,这是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在美国的建设陷入僵局的重要原因之一。

2.立法权力的高度分散

在崇尚分权的美国,立法过程中的决策权是高度分散的,通常一项重要法案的通过需要经过36个常设委员会,各委员会在各自的权力范围内又享有很高的自治权。其结果,如果决策者决定推进激进式改革,往往会招致利益集团的激烈反对,而分散的权力中心在不同利益集团的游说压力下往往也难以取得一致意见。这一点在美国医疗保险体系的形成历史中体现得十分明显。例如,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立法过程中,罗斯福总统曾考虑将政府医疗保险立法计划提交国会,但是,由于遭遇到医疗卫生行业的激烈反对,政府内阁成员以及国会各委员会的意见出现了严重的分歧。为大局着想,罗斯福总统只得“丢卒保帅”,将全民医疗保险立法计划搁置下来。

3.所涉及的各类利益集团的政治动员能力之间存在显著差距

由于政府医疗保险会使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构成竞争关系,并给市场带来更严厉的监管,这一概念遭到了医药卫生业和保险业的强烈抵制。美国医疗协会(AmericanMedicaiAssociation,AMA)不仅成功地将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塑造为“共产主义的阴谋”和对自由的“奴役”(例如,宣称该制度会限制个人的就医选择),而且将其他反对政府干预福利事务的组织联合在一起,从而有效地影响了立法者的政治意愿,也正因为此,AMA的反对一直被视为政府保险制度之建立最为关键的阻力来源。事实上,联邦老年医疗保险(Medicare)最初并不提供与现代商业健康保险类似的处方药保障,这与AMA及美国药品制造商协会(thePharmaceuticalManufacturers,Association,PMA)所代表的医药垄断集团的激烈反对不无关系。

相反,支持建立全民医疗保险计划的力量显得相对薄弱。从直觉上讲,劳工组织应该是最具有推进此类立法之动机的利益群体。但是,一方面,美国稳定的民主政治制度和较强的社会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工人运动的热情;另一方面,工会的活动也遭遇到了企业和保守力量的强烈抨击,特别是1947年《塔夫特—哈特莱法案》的通过,给工会活动带来了很大程度上的束缚。鉴于力量薄弱,工会只能集中精力,将通过集体谈判争取雇主提供的额外福利作为首要任务,在事实上并没有对全民政府医疗保险制度付出较多的政治努力,致使支持促进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建立的政治资源显著不足。

总的来看,美国立法权力的高度分散为利益集团影n向立法进程提供了可能性,公众对自由的崇尚则是其游说活动得以成功的根本前提。其结果是,政府保险计划在美国医疗保险体系中地位的确立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正是因为政府保险计划的缺失,又在客观上进一步推动了市场的发展、加强了市场的地位、提升了利益集团的政治影响力。因此,在美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中,政府所做的就是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进行适度的干预,扮演“补缺”的角色。

(三)英美两国医疗保险体系的运行结果

英美两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各有特点,其运行结果也存在着显著差异。总体而言,英国用较低的医疗费用,将国民健康维持在了一个较高的水平,同时也利用强制性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安排较好地解决了居民无医疗保险问题,但是,由于英国卫生开支控制得比较严格,使得医疗服务的供给相对短缺,病人就医的平均等待时间很长。而在医疗开支水平较高的美国,其健康指标却并没有明显地优于英国(参见表1),未参保率更是居高不下,1994年-2003年间,美国65岁以下人口中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比例一直保持在16.1%—17.5%之间。

可以说,两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在实践各自政策目标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难以解决的缺陷,鉴于此,这两个国家都在考虑医疗保险体系的改革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英国就对NHS进行了数次重组,特别是根据《1990年全国健康服务与社区护理法案》,允许各区域卫生管理局和作为“基金持有人”(fundholders)的家庭医生向各类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在NHS中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显著地促进了医疗服务的差异化和竞争,大大减少了病者的等待时间。据2005年12月的数据显示,病患从确诊需要住院治疗到人院的平均等待时间从1991年的30周缩短为7周。

在美国,建立某种全民医疗保险体系的呼声一直未曾绝迹,从目前看来,还有日益高涨的趋势,如何提高医疗保险覆盖率已经成为当前各总统候选人争取选票的首要话题之一。2006年4月,美国马萨诸塞州通过了卫生服务改革法案,对医疗保险市场和医疗服务市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要求该州居民必须拥有医疗保险,否则就不能享受税收减免、甚至需要缴纳罚金,而州政府将对贫困人口提供补贴。加利福尼亚等州也在考虑制定类似法案。

总的来看,这两个国家都在探索并实践一些局部性的、渐进式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措施,以便在政府和市场的角色之间取得更好的平衡,鲜见全面激进的改革。

三、决定一国医疗保险体系模式的因素

从以上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一国医疗保险体系模式是必然的历史结果,影响其发展路径的关键因素可以分为三类:

(一)社会偏好的行为方式决定于一国的社会文化传统,有着强烈的价值观含义

在一个自由主义占上风的社会中,人们会更偏好相对独立、自由的医疗保险购买选择与就医选择,而相对排斥制度性的整体福利安排,这意味着选民更支持市场主导的医疗保险体系和卫生保健体系;相反,在一个左翼思想氛围浓厚的社会里,人们更关注弱势群体的健康权利,进而更重视医疗保险的普及程度,认为“市场无权决定生死”,而这类社会往往对中央经济和社会计划的接受程度较高,所以选民会倾向于支持将医疗融资的决策权委托和让度给他们所信赖的组织,比如政府、社团等。

(二)社会的合作能力

当一个社会由于人们的合作能力有限而一时无法就医疗保险的制度安排达成妥协,或者达成妥协的成本过高时,则会要求政府出面;相应地,如果一个国家的市场发育水平很高,产权制度完善,市场规模较大、主体相对成熟、组织结构健全、竞争性强,其协调和组织能力就较强,人们通过市场得到其所需医疗保险安排的成本就较低,从而会导致市场挤出政府,或者政府难以进入。

(三)发展路径

一国医疗保险体系的模式,并不单纯是由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制度发展的历史路径也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在制度发端初期由于社会合作能力的高低决定了政府和市场的角色,那么,在此之后,人们会主动、积极地学习这项制度,并创造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安排,从而强化初始制度安排,也就是说,制度的选择存在着路径依赖。

四、对中国的启示

对英美两国医疗保险制度实践的研究,至少能为中国医疗保险体系问题的解决提供以下三点启示:

(一)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一种政府与市场因素的组合一定会优于另外一种组合,政府选择在医疗保险体系中的介入途径和介入方式,必须尊重社会偏好和社会合作能力,力求在政府和市场力量之间取得平衡。

(二)改革方案的制定必须考虑社会偏好和社会合作能力的稳定性。社会偏好与社会合作能力往往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是长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积淀的结果,二者之间也存在密切的相关关系:崇尚自由主义的社会一般具有较强的妥协、协调和组织能力,也就是社会合作能力;而对集体主义接受性较好的社会来说,内生的社会合作能力一般相对较弱,可能需要某种外在因素的介入。也正因为如此,社会偏好的改变、社会合作能力的提升都是难以在短期内迅速实现的。这意味着,在推进中国医疗保险体系改革时,必须首先理解所有决定社会偏好和社会合作能力的因素,特别是在参考国际经验时,不能轻易地推进一项模仿或移植措施,因为这些措施会不可避免地牵扯到文化整合问题。如果试图推行背离国情的政策,其运行必然是不稳定的,并且会招致巨额的成本和代价。

(三)长期地看,社会合作能力水平和社会偏好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这意味着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政府与市场的最佳平衡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转型期的中国,开放以及伴随开放的对外来制度的学习和模仿本来就对中国固有的文化传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也在提升社会合作能力,从而对医疗保险体系的构建带来新的含义。但是,必须警惕的是,“改革”本身在当下的中国已经被不自觉地赋予了正当性和合理性,以市场化为主题的“变”成为常态,而“不变”则被视为守旧,甚至是社会前进的绊脚石,然而,这种状态本身就存在一种危险,即市场化的推进可能更多地是来自政府的改革意愿及其在正式制度层面的努力,并不足以在短期内改变社会合作能力,甚至只是给市场留下了机会主义的空间;如果在社会合作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贸然推进市场化,成本将是巨大的。

总之,要确定转型期中国城镇医疗保险体系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首先清晰地把握社会合作能力的水平和变化趋势,以找出均衡解的位置。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3篇

医疗保障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在首先明白医疗保障的基本理论的前提下,从政府职能的角度来说,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因此,建立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是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使广大社会公民公平地享受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

(一)社会保障概念

关于社会保障的概念,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学者,基于不同的认识角度,有不同的表述。我们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2]。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而采取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各项社会保障措施构成的社会保障整体[3],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4]。

(二)医疗保障概念

说到医疗保障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大多数是从社会保障的概念引申出来的。一般认为,医疗保障制度是保证公民获得必要医疗服务的保障制度,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构成医疗保障体系。从形式上看,医疗保障可以是保险的形式,即医疗保险;可以是救济的形式,即医疗救济;也可以是补助的形式,即医疗补助等。因此,医疗保障所包涵的内容和范围比医疗保险广,医疗保险只是医疗保障的一种。本文所指的医疗保障仅指强调政府责任的基本医疗保障,是将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在内的保障公民获得必要医疗服务的各项制度。因此,从责任来看,医疗保障更侧重强调政府的责任,而医疗保险强调的是政府、单位以及个人的责任分担。北京市从2003年起,北京市探索建立市民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保险开始向医疗保障的概念延伸。特别是近几年以来出台的几项政策,如:2007年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7〕11号)、2007年《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政策》、2008年《中共北京市委文件(京发〔2008〕5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北京市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2008年《北京2008年奥运会医疗保障体系》等,均是采用医疗保障的概念,以此强调政府责任。

二、医疗保障体系的政府职能定位

(一)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

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它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具有重要的地位。

首先,政府职能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政府职能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内容,直接体现公共行政的性质和方向。它直接回答了政府是“干什么的”、“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正在干什么”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通过了解政府职能,就可以把握公共行政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从而了解到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法规等其他公共行政的内容。因此,政府职能是公共行政的最基本内容。

其次,政府职能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政府职能与政府机构的关系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①政府机构是政府职能的物质载体,政府职能要想有效发挥,必须通过政府机构来实现;②政府机构设置,必须依据政府职能这一重要标准,政府职能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机构的设置、规模、层次、数量以及运行方式。再次,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标准。公共行政的最终目标在于追求行政效率的不断提高。影响行政效率的因素有许多,诸如组织机构设置、工作人员状况、工作环境、工作程序等。但最终检验行政效率高低的标准,应该要看整个政府职能发挥的好坏。政府职能履行情况好,行政效率就可能得到提高;反之,行政效率不可能提高[5]。

(二)医疗保障领域的政府职能定位

政府要实现公共行政,提供公共服务,最重要的是确定政府职能定位。政府职能确定了,就能制定相应的政策、履行相应的职责。就医疗保障领域来说,确立政府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主导地位,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一个完善的、系统性的制度体系是确保医疗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而制度设计则是政府职能中一项最基本的职能。目前,北京市医疗保障的制度体系尚不完善,政府在制定医疗保障制度时,一般都是为了解决社会突出问题,缓解突出矛盾而制定针对一部分人群的医疗保障政策,而不是事先做好系统的框架设计。因此,已出台的医疗保障制度都是呈条块状,而条块之间的衔接往往会有矛盾。各项保障制度之间的保障水平、覆盖人群都不统一,制度存在缺位,一小部分人没有基本医疗保障,这都需要政府通过进行系统的制度建设,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三、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现状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号令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此医疗保险是根据2005年6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号令第二次修改进行制定。从1992年起,北京市即着手研究医改问题,1996年医改起步,2001年2月20日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将自由职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郊区的被征用地农民及新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了保障范围。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交费、和报销比例。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2月政府令,出台了《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158号令》,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合理分担。主要内容有[7]: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人员包括: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交费情况:①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如果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以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②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保险费: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缴纳,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按每月3元缴纳。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纳的2%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9%基本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如下:不满35周岁,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45周岁以上,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报销比例:①门诊、急诊。在职职工起付线为1800元,不到1800元从个人账户中支付。超过起付线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提至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2万元。②住院。按一个医疗保险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算,其中三级医院(如三甲、三乙等)为:起付线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支付15%;3万-4万元,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4万-7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支付5%;7万-17万元部分,由大额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17万元以上部分,个人支付100%。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每次的起付线为650元。

2.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2月出台的《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158号令》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市人才中心或公共职介中心存档,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家庭小时工等。交费:去年全市年平均工资的4.9%,2008年的缴费标准为1607元。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者按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12日和每月25日为扣款日。缴费中断超过60日的,续保后按初次参保对待,还须等待180日后才可享受医保。报销范围:住院、住院前7日抢救留观、部分门诊的医疗费用,凡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都在报销范围。

3.北京一老大病医保

参保人员: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交费: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报销比例:起付线至7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7万元(包括门诊特病费用)以上部分,个人支付100%。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每次的起付线为650元。

4.北京一小大病医保

参保人员: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交费: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报销比例:起付线至17万元,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17万元(包括门诊特病费用)以上的部分,个人支付100%。每次住院起付线均为650元。

5.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保

参保人员: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男超过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超过16周岁不满50周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交费: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纳600元,财政补助100元。残疾人员每人每年14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由户籍所在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由户籍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全额补助。报销比例: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6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7万元。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北京新农合的参合率、筹资情况、补偿构成

为一步增强农民抵御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的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差距,2003年北京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市13个郊区县、188个乡镇都开展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北京市新农合医疗制度特点

北京市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个人多方筹资,以乡镇为统筹单位,按照以筹定支的原则,确定保障待遇。其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建立了合理的筹资机制。新农合基金采取个人、中央、政府共同集资的机制。截至2006年底,合作医疗总筹资已经达到43585.07元,其中参保户率为81.47%;农民个人缴费为20.66%;住院补偿支出比例、门诊补偿支出所占比例、体检补偿支出所占比例分别为78.22%、18.98%和1.99%。

②建立了严格的服务管理体制。北京市已逐步形成了由“政府领导,卫生主管,部门配合”的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区县合作医疗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建立由农业、卫生、财政、税务、审计、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委员会”,落实区县和乡镇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编制。

③形成了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联动机制。近两年,北京市紧紧围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个总目标,不断加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医疗队伍三大建设。为使农民看得起病,坚持以不断巩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着力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使农民看得着病,坚持以不断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基础,改善农村医疗设施条件;为使农民看得好病,坚持以不断加强乡镇卫生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郊区卫生队伍整体素质。

四、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纵观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展快、覆盖广、运行稳是其最显著的特征,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制度整体性、系统性不够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根据不同人群的需要而制定的,往往是为了解决社会某种特殊人群的突出矛盾而制定针对这一人群的医疗保障制度。因此,条块结构的制度设计体现出保障体系的整体性、系统性不够,制度仍有缺位,少数市民没有医疗保障。据《北京晚报》访问北京市人大代表、内司委主任委员李小娟介绍:截至5月底,北京养老保障制度已覆盖1087万人;医疗保障制度已覆盖1479万人,全市约有43.8%的人群参加了城保,0.3%的人群参加了个保,9.4%的人群参加了镇保,15.4%的人群参加了新农合,有25.4%的人群参加了非就业人群的医疗保障,但仍有约5.7%的户籍人口目前尚无基本医疗保障。

(二)不同基金使用效率明显不同,部分基金使用效率明显偏低

就基金使用效率而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于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7年北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缴基金4.41亿元,支付0.25亿元,基金使用率5.67%(由于2007年刚刚启动,此数据无法进行分析,不可说明问题)。200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和大额基金收缴109.37亿元,支付86.24亿元,基金使用率78.85%[13]。

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例,2001-2007年,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每年均实现了当期基金结余,结余基金逐年滚存累计数额越来越大,年均结余率接近30%。

(三)管理手段落后,无法实现真正的费用监管

在上面进行经办机构“管理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人员难以承受,参保人员反映强烈”问题论述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想到,由于计算机系统建设落后导致结算方式落后的现状不仅带来参保人员和经办人员两方的不满,同时这种落后一定会导致审核质量的下降,利用假单据等进行骗保行为时有发生,对门诊支出缺乏有效监控,使基金安全面临极大挑战。根据2007年统计数据显示[14],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支出比例已从2002年的26:74发展为2007年的51:49,门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从6.48亿元增长到68.25亿元,几年来增长了953%,人均门诊支出从2002年的232元,到2007年的1131元,增长了388%。而由于没有完备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作为管理方很难了解到这些费用发生于哪些定点医疗机构,哪些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过高,不合理问题过多,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

(四)就业保障机制不完善,就业难度大

虽然北京市政府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的政策,努力增加就业岗位,鼓励社会力量开发适合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困难群体就业,拓宽就业困难群体安置渠道,增强困难人员的就业稳定性,但是近年来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在4.5%左右。根据2006年的居民医疗保障情况调查的结果来看[15],北京市无基本医疗保障员中有约85%是处于就业年龄段的人员,主要有以下三类:①就业不稳定人员②失业人员;③两劳释放人员,现无业。这些人由于职业竞争能力较差,工作位有很大的限制,要找到合适的工作比较困难;而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也是造成这些人就业不稳定或失业的原因之一,因此他们没有经济能力参加以就业为前提的基本医疗保险。而在现有己出台的非就业医疗保障制度中,又没有适合他们加的基本医疗保障。

五、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路径

(一)构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解决城镇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问题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论是对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构筑社会安全网,还是对于推动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至关重要。2007年4月4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强调,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是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建设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试点工作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必须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坚持自愿原则,调动地方积极性,尊重个人意愿;加强保险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安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努力解决好广大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二)提高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有关精神,彻底转变重城市轻农村的片面发展观,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缩小城乡差别,关键是要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步伐。城乡一体化并不意味着城乡一致化,而是要根据农民的医疗需求、经济条件,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同时,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医疗保险待遇差别,最终实现城乡居民保障水平基本相同的全民医疗保障。目前就是要以住院和大病为保障重点,提高住院和大病的报销比例以及最高支付限额,逐步达到镇保的保障水平。

(三)统筹安排,做到制度的“无缝”衔接

居民医保制度将已经享有医疗待遇的老年遗属、高龄老人、少儿学生、大学生和重残人员纳入了保障范围,虽然制度名称有所变化,但是对他们来说保障内容、保障水平不应该随着制度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制度的设计上应该统筹安排,保障待遇不应该降低,维持不变或者有所提高为宜。同时,应该考虑制度衔接的各种可能性,制定各种制度的衔接办法,提高公共管理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做到“无缝”衔接。

(四)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要增加政府财政投入,提高农民参合率,针对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保障待遇不足等问题,以确保住院和大病保障为重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在加强区县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和大病保障待遇。一要健全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机制,对合作医疗中的基金、医疗服务提供、运作等方面进行科学管理。对资金筹集、报销比例与减免范围、财务管理、出诊转诊、药品管理、卫生服务等诸多环节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要严格执行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律法规。三要加强审计与监督。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日益高涨的医疗费用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公平欠缺与效率低下等问题日益困扰着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这是由于医疗保险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医疗保险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远远高于其他形式的保险,所以如何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将它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医疗保险不至于陷入危机之中而濒临崩溃,一直是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目标。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

医疗保险又称为健康保险或疾病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的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2009年4月2日,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份耗时近3年、广泛吸取国内外经验的新医改路线摈弃了此前改革过度市场化的做法,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不断增加投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一、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取得的成效。

1、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系统已建立。

初步实现了医疗保障管理职能的归并和统一,逐级建立了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和业务经办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了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多数统筹地区配备了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绝大多数地区从制度运行之初就实现了社会化管理服务。

2、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

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医疗保险改革政策的规定统一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统一使用。通过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有效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

3、形成了有效制约与激励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新机制。

通过建立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医疗服务竞争机制和医疗待遇保障机制,增强了患者自我保障意识和费用意识,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由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初步探索建立了医疗消费制约机制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浪费现象有所遏制。

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1、医疗保险水平不高,个人负担重。

近年来,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截至2008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己覆盖城镇职工人口3.18亿。但城镇医疗保险水平却有一定不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了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在这一支付段中所应承担的自付额。(注: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这一措施虽然引入了对医疗服务需求方的成本制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职工过度使用医疗服务资源的“道德风险”。但必须看到,在基本医疗保险只能覆盖家庭部分成员时,其所规定的起付标准偏高,而最高支付限额又偏低,无形中加大了个人和家庭自费医疗的比重,无法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的作用。

2、医疗费用上涨过快。

根据调查,2000年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为124.5亿元,2007年达1152.2亿元,增长了将近10倍。从相关统计资料中显示,1990-2003年,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90年的4.03%,上升为5.62%,说明卫生费用增长过快,己经远远超越民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另外,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由1997年的2384.3元上升到2005年的4661.5元,可见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没有有效地抑制医疗费用过度上涨的趋势。

3、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

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中国目前高新技术、优秀卫生人才基本都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民众患病在当地医院难以有效就诊,到外地、到大医院看病,不仅加重了医院负担,也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

严重的“分布两极化”。例如,西安市800多万人,有三甲医院28家。而有些千万人左右的地级市,三甲医院数量却屈指可数。而且,我国的城市卫生资源的80%配置在城镇大中医院,社区卫生资源只占20%,许多城市的医院都是按条块划分的,如包括中央、地方、部队、行业、企业等等。大城市、部分区域集中了大批优良设备和高素质人才,医疗资源配置显得很不合理而且边远区域和地段医院的床位和设备多处于闲置状态。卫生资源配置一直是重医疗轻预防。重大医院轻基层医院、重高科技服务而轻基本医疗。尽管目前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发点,实现“低水平、广覆盖”,重点明确放在控制医院成本,遏制浪费追求效率上。但由于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不合理,医疗服务价格的畸形增长,医疗服务效率持续下降。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本地经济发展的新方法。

1、继续深化医疗机构改革进程。

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运行中,主管医疗保险的部门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引入竞争机制。对医院提供服务不好或医疗、收费行为不规范,可由医保部门取消其指定医院资格;病人也可选择自己较满意的医院看病治疗。这样可促使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为、减员增效、降低成本、提供优质服务。

2、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

要坚决杜绝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行为,医院不能再靠医疗和药品费的“暗箱”进行不平等竞争,我国应逐步分离医院的医药不分家的方式。医疗既然已进入市场,就应遵循市场上最基本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在,任何一个顾客进入商场都无法容忍不标明价格的商品。尽管医疗属于特殊消费,也不能游离于市场规则之外。

3、解决好药品虚高定价问题。

药品的定价必须由国家省级有关部门确定,地(市)级以下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药品价格。要严格按照《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确定的政策原则审定药品价格。对药品价格的审定,不能一劳永逸。对已经制定并公布的药价,要及时了解,跟踪企业和医院、药店实际执行的情况。一旦发现企业实际出厂价、批发价低于规定价格较多时,应及时降低政府定价。对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要实行定期审价,原则上每两年重新定一次。对实行单独定价的药品,企业应每年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价格执行情况和企业的财务状况。所有的生产企业,都要在药品的外包装上印刷政府规定的零售价,企业自己定价的药品,要印刷自己的零售价。要完善药品价格登记公布制度,并加强药品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把全部药品纳入监测和公布的范围。

4、整合医疗资源,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是国家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功能中心和活动焦点,是个人、家庭和国家卫生系统接触的第一环节。是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推进社区服务可以引导资源的合理流向,可带动相关部门的改革与发展(医院机构改革、区域卫生规划、资源共享、管理体制改革全行业资源统一管理),走出一条既能满足社会需求、又能节省资源、控制费用的发展路子。

5、扩大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

例如可以尝试用医保卡支付健身活动的费用。身体素质锻炼好了,才能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俗话说:治标更要治本。如果我们把防病工作做在治病工作前面,就能够达到节省医药费的目的。

2008年奥运会以后,我国把每年的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目的就是激发广大群众健身热情,提高人民身体素质,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四、结语。

总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改革的进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作出极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潘常刚,薛新东。医疗领域的政府干预与声誉机制[J].中国药物经济学,2009,(03)。

[2]李定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问题思考[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1)。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构建;路径

一、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难,看病贵”是当今最受关注,也是最棘手、最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牵涉多个领域,构成因素纠葛复杂。虽然对其改革路向众说纷纭,但一致的观点认为,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所在,形成一个覆盖面广的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开看病贵难题的第一把钥匙。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从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截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7983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人数为3131万人。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职工的健康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3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5.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220亿元,累计受益2.6亿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现象的发生,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稳定、保障广大农民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总体来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顺利实施。但是也应该看到,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城镇其他非从业居民尚未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会转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风险的困扰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带来的分配不均等,广大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就开展试点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及组织实施办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城镇人口5.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44.9%,其中就业人口2.94亿,非就业人口3亿。城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2.21亿人(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4068万人),占全体城镇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万人①。尽管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许多城镇居民仍然徘徊在医疗保障体制之外。因此,构建健全完善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在实践中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就成了当前的应势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二、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实现全民医保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欢迎。但也应该看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毕竟还处于试点时期,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当中不断加以完善。

1.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许多群众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都持欢迎的态度,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试点地区并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居民依然徘徊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之外。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许多已经参保的居民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真正内涵和一些具体细节也缺乏了解。部分群众对报销补偿费用期望过高,对设立的起付线不了解,对医疗费分段计算补助也不熟悉,尤其是对报销程序还不是完全清楚。这就有待于各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工作做实、做细,使广大群众在真正了解、熟悉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踊跃地支持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2.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局部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一般为县、市级统筹。统筹层次低,不仅不利于进一步分散风险,也不利于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调剂和发挥更大的互助共济作用。从保障水平来看,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许多试点地区还是以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为主,最高报销上限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各试点地区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投入力度,在化解住院和门诊大病风险的同时,要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探索统筹解决城镇居民门诊费用问题的办法。

3.监督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健全

从试点地区的情况来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支出管理方面,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仍有开大处方、开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和不合理的大型检查等情况,导致部分群众获得的补偿金额降低,也导致了参保居民对医保制度的误解和不信任。个别定点医疗机构把门诊病人转化为住院病人,诱导病人过度消费医疗资源,造成参保居民住院费用增长。有的医院审查不严,个别患者冒名顶替套取资金,严重侵害了参保居民的权益。在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方面,也没有建立包括基金运行分析制度、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和常规基金运行监督检查制度在内的基金的收支监测预测预警系统,还没有形成包括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制度监督、行政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在内的内外部双重监督体制[1]。

4.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近年来,各地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无论是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也应该看到,这与广大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医疗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颇有微词;就医环境需要改善,尤其是城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还很薄弱,亟待加强。

当然,这些措施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后,要加进一步努力打造健全的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省心、放心、舒心的服务。

三、新时期健全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路径选择

被誉为“国民保健服务之父”的贝弗里奇曾经说过:病人因没钱而拒绝医疗,这是任何文明社会都不相容的。保障每一个公民病有所医,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是每一个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总体来看,我国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应该认识到,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以民为本,因地制宜,多方努力,在实践当中不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立法工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完备的法律框架

近年来,尽管我国城镇居民的医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但毕竟还处于试点阶段,许多措施和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社会保障法是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就没有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笔者认为,我国应制定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法》,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新型配套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定地位,并将之严格纳入到我国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中,明确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

2.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

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在政策设计上必须考虑各方承受能力,做到“基金筹集多渠道、费用缴纳低水平、待遇保障多样化、保险服务便捷化”。

(1)形成合理的筹集机制

首先要完善筹集机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坚持“低缴费、广覆盖”的原则,在缴费能力与医疗待遇之间找到个平衡点。在实践当中,一方面应加大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的力度,提高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财政支持。同时,中央、省级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城镇居民的财政补助力度,以实际行动促进和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要积极拓宽筹集渠道。在将政府财政拨款和救助以及城镇居民缴费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应不断在实践中拓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积极引导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外资机构及个人等方面的捐助,不断充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

(2)健全管理体制

应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严谨长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进高效的管理网络,构成科学简约、调控灵敏的医疗保障管理体系,以实现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调控灵敏、服务周到的管理目标。在组织管理方面,受经济条件限制,我国广大县级城市可以借鉴河南舞钢市的管理模式,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借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现实性的制度体系进行监督和管理。较大的城市和条件具备的地区,应该建立起相对独立的、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同时加强对制度运行的社会监督。在基金管理方面,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确保基金安全[2]。

(3)规范运行机制

首先要合理确定参保范围,明确保障重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主要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中的广大城镇居民。在保障的重点方面,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应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层次和级别的保障标准。其次要科学制定费用支付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以确保支付待遇与缴费水平相适应,做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稳运行。再次,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针对医疗保障的运行特点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等进行深度研究和评价,以便为制度的进一步实施指明方向。

3.健全完善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要按照管理社会化、服务人性化的原则,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有效、简捷方便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3]。积极发挥社区医疗保障制度平台的作用,依托社区平台,建立医保机构同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联系制度,为广大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要加快社区医疗体制的创新,形成社区医疗服务、专业医疗服务和综合性医疗服务相配套的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网络[4]。通过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调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要想健康发展,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医疗卫生、药品流动体制改革。这三个方面同时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今后我国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它们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在医疗服务市场上,要把供需双方由“信息不对称”变为“信息对称”,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与数量进行事先判断的能力,提高其选择的主动性;通过建立医药专营制度,逐步实行医、药经营分离,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体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

5.建立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当中,要把对城镇特别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作为促进城镇居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合理结合起来。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建立专项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基金,交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也可以通过成立基金会,由专门机构负责进行运营。通过此项基金,对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进行适当救助,以使比较困难的城镇居民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在救助方式上,可采取缴费参保、减免医疗费用、建立社会福利医院及实行定额补助等办法解决。同时,要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救助管理办法[5]。总之,要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城镇困难居民群体因病返困、因病致穷,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振平.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探[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7(10):p677~678.

[2]许勇胜.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管理的探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p35.

[3]郑秉文.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攻坚[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p79.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6篇

影响医疗设备临床应用安全的因素

1医疗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

有些医疗设备在设计生产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缺陷,还有很多医疗设备为了追求利益完全是粗制滥造。这类医疗设备应用于临床,将严重影响临床的诊疗工作,甚至会对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据统计,设计、生产及上市前由于临床验证的局限性而产生的安全问题约占10%~20%。

2使用操作不当

目前医疗设备品牌型号繁杂,各种功能也越来越多,临床医护人员缺少系统的操作培训,存在适应症选择不当甚至不会使用、乱使用,使得医疗设备没能在临床的诊疗工作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起到了相反的作用。由于临床使用不当或错误操作、维护管理不善而产生的安全问题占50%~60%。

3设备运行环境、性能退化和故障损坏

很多医疗设备对使用环境要求相当高,有些需要在无尘或层流环境下使用,有些则需要在恒温、恒湿的环境下使用。实际情况是很多医疗设备的使用都达不到设计的要求。由于患者多、医疗资源有限及医工人员短缺等种种原因,造成很多医疗设备都在超负荷的工作,造成设备性能退化;各类原因引起的故障损害而产生的安全问题占20%~30%。

医疗设备的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QC)的概念最早形成于工业制造领域,其目的在于控制产品和服务质量,包括确定控制对象、制定控制标准、编制具体的控制方法以及明确所采用的检验方法等过程[3]。医疗设备质量控制的目的是确保临床应用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院综合效益[4]。依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管理医疗设备需要在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使用、淘汰和报废等整个寿命期内建立起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通过一整套管理和技术手段,定期和不定期地核查医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纠正措施,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医疗设备的质量控制能直观地反映医疗设备在使用和维修中的各项性能、指标,让医学工程师对医疗设备是否安全作出正确判断[5]。

1医疗设备质量控制的内容

医疗设备使用质量控制伴随着医疗设备从进入医院使用到淘汰报废的全过程。医疗设备使用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有:计量管理、质量检测、维修、维护保养和预防性维修及淘汰报废5个方面。(1)医疗设备的计量管理:医学计量是医疗设备质量控制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临床应用质量和使用安全,是医疗设备质量控制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医学计量关注的是医疗设备自身的性能指标是否准确,能否达到临床使用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对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加强计量监督管理、规范计量行为。医疗机构必须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体系及实施管理制度,对强制检定的医疗设备、器械计量工作实施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管理。为了确保医学计量器具所出具的结果准确、可靠、有效,必须依据国家《计量法》的规定对医学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2)医疗设备的质量检测:医疗设备的质量检测是医疗设备应用安全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医疗设备的质量检测指根据计划定期对在用医疗设备进行必要的技术性能测试,及时了解和掌握在用医疗设备的性能状况,确保应用质量和安全使用,达到最佳诊疗效果,将对患者伤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质量检测方式可分为:①验收检测:指医疗设备到货安装后在正式投入使用前所进行的相应测试阶段;②状态检测:指医疗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对医疗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进行的全面测试阶段,以确保医疗设备始终处于最佳性能状态,并及时发现医疗设备性能的变化程度;③稳定性检测:指为了确定使用中的医疗设备性能相对于一个初始状态的变化是否符合质量控制标准而进行的检测,并对检测情况进行汇总,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完善质量检测工作。(3)医疗设备的维修: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的目的是减少设备故障率,提高使用率,降低医疗设备运行中的损耗和成本。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电路故障、机械故障及设备软件故障等,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只有及时排除故障才能保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因此,不仅要求医学工程人员的技术熟练并且精湛,同时还要求其时刻做好维修准备。对临床科室而言,设备出现故障时医学工程人员能否及时到达现场,在短时间内找出问题并排除故障最为重要。医疗设备维修是医学工程人员赖以存在的基础,具有工作任务重,技术含量高,难度最大的特点,维修工作做不好,质控工作就成了空中楼阁。因此,维修工作不能放弃或弱化,还应加强,这是医工人员的生存之本[10],维修不是简单的进行修补,而是医学工程人员与现代化的医疗设备技术进行的较量,因此要充分利用现代化通信和网络设施,随时与厂商或商、维修热线电话或专业网站取得联系,进行技术咨询,加快排除故障的时间。目前,维修主要有3种方式:自修、厂方维修和第三方维修。(4)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预防性维修:医疗设备的保养维护是构建医疗设备安全使用体系的基本保障。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对保障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①应根据设备的性能要求,对设备进行内外除尘清洁,、机械检查和坚固,及时检查和更换易损部件,建立医疗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对维修保养情况和故障现象等进行详细登记;②对医疗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是确保医疗设备安全使用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医疗设备效率的有效措施。PM是周期性地对仪器进行一系列科学的维护工作,医学工程人员根据设备情况、厂家资料与风险分析制定不同的详细检查和测试方法,针对设备的外观及附件、安全性能、功能检查进行常用性能指标测试和调整、电气安全测试、软件系统的测试、数据整理和备份等。PM能及时了解掌握设备的性能状况,减少故障及维修工作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保障医疗设备安全使用,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5)医疗设备的淘汰报废:医疗设备淘汰报废是医疗设备质量控制过程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医疗设备的报废原因一般为自然生命中止、技术寿命完结、行令禁止及精度降级等。医学工程人员要按照质量控制检测标准对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严格把关,给出客观真实的鉴定报告,应该报废的设备坚决报废,决不允许医疗设备“带病”工作。3.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生说明医疗设备的风险范围有可能超出了可以接受的程度。2008年12月,我国正式出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定义、上报原则、流程等做出了明确的具体规定。因此,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于医疗设备的质量控制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数据统计和检测

必须对质量控制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信息和数据加以收集,并进行分类、归档和处理,从汇总后大量的原始检测结果中提取统计学信息,总结出设备运行维护中的规律,对质控工作效果以及人员绩效作出评估。质控结果对下一步设备的购置与临床使用提供了来自一线的客观参考数据,为医院决策层实时掌握医院设备运行情况提供数据参考。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医疗美容技术系列教材 中医美容 教学改革 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8-0181-01

一、提高教学质量是医疗美容技术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根本目标

进一步发展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的高等职业教育,就是要加强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教材建设能促进提高教学质量,医疗美容专业的教材建设是提高医疗美容技术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教材是教学灵魂,是培养目标、教学要求、教学内容的具体体现,是教师组织教学最重要的依据。教材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学生学习内容,也决定了教师的教授内容和教学方式。学生以教材为依据进行学习,掌握应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教师通过教材传授知识和技能,体现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只有建设符合高职教育实际情况的教材,才能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载体和支撑。

二、高等职业教育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系列教材建设中存在的缺陷

医疗美容系列教材各门课程,是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培养和训练职业能力的系列课程。然而,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医疗美容系列教材存在一定缺陷。

(一)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系列教材选用高等职业教育中医学专业的教材

高等职业教育中,医学教材主要是为了培养临床医生和技术为目标,注重中医学各科人才的培养,要求学生掌握中医临床各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缺乏对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在知识内容的构架上缺乏中医美容知识的介绍和中医美容技能的培养,更缺乏现代美容市场上不断更新的中医美容的新项目、新技能和新的诊疗手段,不适合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人才的培养。随着医疗美容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医疗美容事业对中医美容专业人才的需要,有很多中医药类院校都增设了此专业,有很多学者和专家投入到医疗美容的教育事业上来,也着手对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教材编写和改革创新,但还远远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二)高等职业教育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实训教材和中医学理论教材分裂

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实训教材和中医学理论教材分裂,中医学教材讲授的是中医理论知识,而医疗美容的实践技能培训应单独成体系。实训教材独立形成,自成体系,与理论教材无法配套,不能衔接,造成教学过程中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步调不一致,不能达到“教、学、做”为一体,达到理论与技能操作的融合。

(三)高等职业教育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教材建设队伍结构不合理

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教材建设队伍以年轻教师为主,以各个学校内部教师参加编写为主,所以现在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学派、各种系列的中医美容教材。这些教材的撰写者是为了评职称编写,东拼西凑,缺少实际运用。并且年轻教师大都从大学毕业直接到高等职业院校任教,没有工作过程和工作经验,对中医美容技能把握不准,要编写中医美容教材,缺少职业技能支撑。部分年轻教师对教育部16号文件精神和高职教育改革的相关理论知之较少,要编写中医美容系列教材,缺少高职理论支撑。

三、讨论

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虽然是中医学专业的边缘学科,与中医学在教学内容上有大量相同的内容,但是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更突出于中医美容教学,培养学生对损容性皮肤问题、皮肤的亚健康问题、型体缺陷问题、身体亚健康问题、养生保健等医学内容的掌握与运用。这是针对目前医疗美容市场的需求而设定的,随着医疗美容事业的发展,这个行业对人才的培养要求更加专业,要求从业者必须具备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营销和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别是对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专业知识要有系统的理论知识体系和具体的实践操作能力。而随着行业的发展,用于美容、美体、养生的技术越来越广泛,涉及到中医、现代医学、物理、心理等多个学科,必须将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进行整合,编写更加适合于医疗美容(中医美容方向)的创新型、实用型系列教材。

【参考文献】

[1]张惠玲.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开发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中国出版,2010(10).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8篇

前段时间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有关“超级细菌”传播的消息,上至政府,下至普通民众无不感受到了这种“超级细菌”的威力。“超级细菌”是对抗菌药物耐药的产物,细菌耐药的危机正在离人类越来越近。

医学的发展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人类的健康服务。但是鉴于现在愈演愈烈的细菌耐药问题,对照了中西医学的理论体系及发展史。发现造成目前细菌耐药危机的根源在于西医学的理论缺陷,而目前的医疗体系又恰恰是以西医院为主体。因此化解这场耐药危机只有一条道路-将西方医疗科技与中医理论相结合,建立一个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的与细菌和谐共处的现代医疗体系。本文对细菌耐药危机的成因及如何化解作一分析。

细菌耐药的现状

国内监测发现耐药的葡萄球菌,2003年所占比例0.17,2008年上升到0.34,耐药的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2003年0.25,2008年超过0.77,监测专家发现一些细菌已产生了超广谱酶,这种酶能水解抗生素,可以抵抗人类费尽心机研制出来的7~8种广谱抗生素[1]。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比例达0.70,甲氧西林耐药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MRCNS)比例达0.80,红霉素耐药肺炎链球菌比例达0.70以上,均居全球首位;喹诺酮类抗菌药进入我国仅20多年,其耐药率已达0.80,居全球首位[2]。同时对耐药菌治疗所需费用为敏感菌的100倍,从而使抗感染治疗费用急剧增加,如美国为对付耐药菌所使用抗感染药物的费用每年增加100亿美元,同时为开发新抗菌药要耗费400亿美元,1项关于儿童肿瘤患者的研究中,由产ESBLs细菌所致的感染引起或直接导致了比例0.15的患者死亡,在1次医院内爆发流行,在可提供治疗及愈后资料记录的患者中的初步死亡率达0.53(23/43)[3]。由上可见,细菌的耐药问题已然成为了威胁人类健康的一大危机。

细菌耐药危机的成因

细菌耐药的问题毋庸置疑是抗菌药物尤其是广谱抗菌药物的大量使用甚至是滥用所造成的。有大量的研究资料表明,我国的抗菌药物使用存在着滥用的现象,有人将其归咎于检验力量的薄弱及某些医务人员的急功近利等[3]。然而笔者认为,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只是加剧了耐药危机的出现。问题的真相出在我国医疗体系的设置上,医疗体系中,医院的设置分为盈利性医院和非盈利性医院,非盈利性医院又分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按级分又分为省级医院、市级医院、县级医院、乡卫生院,其中省级、市级、县级医院可分为中医院和西医院。但是一直以来,无论从政策保障和投入机制上,还是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上,中医院处于劣势,“国粹”日趋被“西化”,中医药事业萎缩并被边缘化[4]。因此,我国医疗体系的设置是以西医院为主体的。通过对比中西医理论不难发现,西医理论在细菌导致疾病的问题上是不够全面的。中西医理论由于起源地人文背景不同,分析问题的角度是不一样的。西医学借助于现代先进的科学仪器设备,立足于人体解剖形态,探究人体器官结构的状况,注重实体的病理改变,多从局部、微观、静止的角度阐明疾病机理,研究细胞、分子、基因的变化,追究细菌、病毒的来龙去脉,对疾病的病因、病位、病理变化的认识较为具体、深刻。因此人们将西医学称为“形态医学”,由此它也诞生了诸如“细菌致病学说”这样的理论[5]。而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建立,由于受古代科技水平落后的影响,人们在长期的临床医疗实践中,发现以解剖直观方法认识内脏功能和病理变化,其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并不能满足揭示生命的高度复杂性这一医学需求,借用解剖学方法难以建立完整的医学理论体系。古代医家在当时文化、哲学思想的影响下,采用了“以表知里”(《素问・阴阳印象大论》)、“司外揣内”(《灵枢・外揣》)的认识方法,通过对活的生命体的观察分析构建了自己独特的重视功能形态的理论体系。当然在中医理论的诞生过程中也离不开解剖学知识,但该理论体系构建完成后,其解剖学知识的成分和作用就退居十分次要的地位。人们将中医学称为“状态(即‘象’)医学”[6]。中医理论是以整体观念和阴阳五行学说为指导思想,以脏腑经络学说为理论核心,以辨证论治为诊疗特点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它强调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与自然、社会又是和谐统一的。在具体的医疗活动中,中医强调“治未病”的思想,即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由此确立治则治法,包括:扶正祛邪、标本缓急、正治反治、调整阴阳、调和气血、调整脏腑、调摄精神[7]。通过对比两种医学思想,不难发现,西医学对于感染性疾病的问题上,把感染性疾病主要归咎于身体之外的细菌等外因,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细菌致病学说”。所以在感染性疾病的预防或是治疗上,西医治疗大多采取一个办法-抗菌药物预防或治疗(最近也出现了使用免疫治疗的方法)。正是基于这种理论的指导,再加上医疗体系的设置以西医院为主,于是便形成了抗菌药物广泛使用的局面,甚至失控成为滥用。由上所述,细菌耐药危机的真正成因即是源自西医理论本身的缺陷并且加上现行“重西医轻中医”的医疗体系。

耐药危机的化解

问题的根源一旦被找到之后,解决思路就会变得清晰。细菌耐药危机是人类医疗行为的结果,也从侧面反映出目前的医学并不完美。创造完美的医学成了人类共同的梦想,将中西医学相结合就是其中之一。中西医如何结合有很多专家学者都在研究,一个几乎一致的观点就是“中西医结合是历史的必然”。赵智明、蔡辉在他们的文章中提出-未来医学将是以中医思维模式为主,结合现代医学手段的新医学[8]。但是这样的新医学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细菌耐药的危机却已经摆在了我们的面前,要想避免这场危机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行动起来,借国医疗改革的契机,笔者认为目前我们应该做的有以下两点:第一,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使用抗菌药物自然是非常必须的。第二,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点,改革目前的医疗体系,改变目前“重西医轻中医”的思想,引导临床医师和大众重视中医理论。与外来的西方医疗科技一起,建成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的中国式现代医疗体系。这种以中医理论为指导思想的医疗体系一旦形成,它将是一个“治未病的医疗体系”、一个“与细菌和谐相处的医疗体系”,它将指导人们形成正确的健康观念,自觉的做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当然也包括人与细菌的和谐),最终将这场细菌耐药危机所化解。

参考文献

1 刘丽.浅析细菌耐药机理与抗生素的合理应用[J].中国伤残医学,2007,15(4):61-62.

2 梁德雄.抗生素的“囚徒困境”一谈美国CDC预防细菌耐药性的关键策略[J].抗感染药学,2007,4(1):1-4.

3 苏玉严.细菌耐药性研究现状与对策[J].中国热带医学,2008,8(9):1648.

4 侯宾,崔瑾.中国医疗体系的现状简述[J].云南中医学院学报,2006,8(29):19-20.

5 郭文正.滥用抗生素,危险![M].天津: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2004:98-100.

6 李翠娟,巩振东.中西医研究方法差异的发生及其意义[J].陕西中医学院学报,2007,30(4):1-2.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9篇

【摘要】通过对中医药的介绍以及疗效的一系列阐述,来说明中医疗效评价体系建立的基础以及建立中医临床疗效系统评价体系,对于科学、客观、系统地开展中医临床疗效评价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医药;临床疗效;中医疗效评价体系

1 中药概况及分类

中药主要起源于中国,是指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即中医用以防病、治病的药物的总称。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1.1 中药材:药材是中药饮片的原料。药材指符合药品标准,一般指药材原植、动、矿物除去非药用部位的商品药材。药材未注明炮制要求的,均指生药材,应按照附录药材炮制通则的净制项进行处理。

1.2 中药饮片:是指在是指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可直接用于调配或制剂的中药材及其中药材的加工炮制品。中医临床用来治病的药物是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而中成药的原料亦是中药饮片并非中药材。

1.3 中成药:中成药是用一定的配方将将中药加工或提取后制成具有一定规格,可以直接用于防病治病的一类药品。

目前,随着对中药资源的开发和研究,许多民间药物也归入中药的范畴。所以,中药是以中医理论为基础,用于防治疾病的植物,动物矿物及其加工品,不论产于中国,外国均称中药。

2 中医药临床疗效的优势

中医治疗具有安全、有效、低毒等优势,其单味药及复方的药理作用具有多效性,同时存在多个有效成分或部位,而通过辨证论治原则组成的复方,其各个组成部分相互之间产生化学反应又具有新物质及新功能,使得复方形成比单味药更优越的整体调节功能,从而更有力地纠正机体的各种不平衡状态,为有效地治疗复杂疾病奠定了基础。中医非药物治疗使用器械或手法,发挥着整体功能综合调节和协助人体自然康复的作用,强调因人施用、辨证施用,注重医患双方的互动性和方法的实用性、有效性。

通过临床调查,中医内科的优势病种以心、脑、肺、肾及糖尿病、肿瘤等为主;非药物疗法适应症及其优势病种除外科、骨伤科、推拿治疗的形体病证外,还有同属于内脏慢性病和内分泌病及病因复杂或原因不明的病种。结合文献研究,可见中医长于诊治多系统、多器官、多组织的综合病变,精神神经、内分泌、免疫系统疾患、病毒性疾病以及功能性、原因不明的病证等,而在形体和器质性疾病、原因单纯而明确等病变的诊治上,则与西医学不可同日而语。中医在治疗心因性疾病、心身疾病以及男性病、妇科病方面也有较大优势。但中医优势病种也并非一切均优,而是有条件的。如糖尿病治疗,中药降糖并不占优势,但对并发症有很好的疗效;中药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主要是能明显延缓慢性肾衰的病理进程;而治疗肿瘤则是从整体提高人体的综合抗病能力与机能恢复能力,减少病痛,提高生活质量,延长存活期,减少放化疗的副作用,增强其疗效。对于中风,中医药的治疗在降血压和快速清除出血、急救等方面大不及于西医学,但对中风后遗症的康复,针灸有着较好的疗效,可提高患者的独立生活能力。

中医对生命和疾病规律的认识采取了完全不同的途径,大体分为自身实验、临床观察、传承印证、社会选择的一系列过程临床疗效是中医药学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建立中医临床疗效系统评价体系,对于科学、客观、系统地开展中医临床疗效的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主要是照搬现代医学的评价体系及方法,要求干预因素越简单越好。但随着慢性疾病、多因素疾病的增多,事实证明最有效的方法是多种疗法的综合干预,即复杂干预。中医药中风单元就是典型的复杂干预,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功能锻炼和健康教育等。这给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体系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中医临床实践是辨证论治的个体治疗,其研究往往是针对复杂干预,而且中医的临床疗效评价又以人的状态变化为导向。因此,如果照搬现在的体系及方法,会出现两难问题,即方法设计严格、质量高了,但评价不出治疗效果;能看到很好治疗效果的病例,却无法以设计严格、科学的方法进行疗效评价。因此,要力争建立起既可使辨证论治个体化诊疗充分发挥,又能借鉴现代评价体系的方法,用科学数据客观展示辨证论治效果的评价体系。

3 中医学临床疗效评价体系的建立

中医需要构建适合中医生存和发展的质量评价体系,以促进中医自我发展。要建立中医临床疗效评价体系。需首先注重整体观念,因为整体观念是中医临床疗效评价的指导思想,整体观念是中医学关于机体自身完整性及人与自然、社会及环境的统一性认识,是我国古代哲学思想和方法学在其中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说,中医学十分重视从病人整体及宏观的角度去分析疾病,从而获得疾病完整的信息,以更好地指导其临床诊疗,而且中医学诊疗的目的也是从整体上对机体的阴阳状态进行调节,进而恢复机体“阴平阳秘”的和谐状态,即从根本上改善病人的症状、体征甚至体质问题,所以中医学是整体的、系统的和社会的医学体系,如“天人相应”和“七情致病”等都认为人不是独立的生物体,而是受到自然界和社会密切影响的大系统中的一部分,在治疗疾病时当然也应该考虑自然环境和社会对病人的影响,这与现代医学的单纯“生物医学”模式相比对疾病发生的认识更加全面,与正在发展中的“生物-心理-社会”新医学模式相比具有更成熟的理论体系指导,这是中医诊疗特色与优势的体现,但是目前将“整体观念”系统应用于中医临床疗效评价的还很少,这是需要引起中医界高度重视的问题。因为只有将机体整体生存质量评价指标引入中医临床疗效评价体系当中,才能科学、全面反映出其确切疗效。当前,缺乏能够科学、系统地体现中医整体、复合及多靶点干预疾病的疗效评价体系,是中医临床有效性无法得到客观评价及广泛认可的主要原因。

中医中药在中国的大地上已经运用了几千年,经过几千年的临床实践,证实了我国的中医中药无论是在治病上、在防病上,还是在养生上,都是确凿有效可行的。在西医未传入中国之前,我们的祖祖辈辈都用中医中药来治疗疾病,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当前传统的治疗理念正逐渐为世界所接受,传统医药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由于西方医学在治疗慢性疾病方面有着一定的局限性,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中医来进行治疗,因此中医学在亚洲、欧洲、以及美洲等地不论是中医的医疗机构还是中医诊所以及从业人员在数字上都相当可观,甚至在有些国家中医药行业有着自身的合法地位。鉴于中医的发展现状,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是必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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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文康.中国中医药[J].2000.15(5):106-110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10篇

    时展到今天,包括中医学、蒙医学在内的传统医学,都无可避免地走进了现代科技时代。19世纪中期起的半个世纪是西方医学在中国确立地位的关键时期,[1](P.55)从那时起作为中国国粹的中医经典其权威性尚且受到质疑,包括蒙医学在内的民族医学更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单纯的传统理论与经验很难为现代人接受。传统医学在现代的发展史,基本上属于它的衰落史。然而,另一方面,看似无所不能的现代科技以及被现代科技滋养着的现代医学,远远没有给人们解决所有的健康问题。鉴于人类疾病的复杂性和现代医学的局限性,人们在返璞归真中,重新思考着传统医学、民族医学的价值和作用。医学人类学者亦提出了“多元医疗模式”(medicalpluralism)的概念,分析探讨在同一社会中,多种医疗体系和医疗资源如何共生、共存。本文从医学人类学的视角,对蒙古族传统医学的形成、发展及其特征进行考察,并以生活在内蒙古的蒙古族医疗信仰和实践的多样性为例,分析探讨多元医疗模式的存在带给人们的多样化选择。以期为理解文化多样性与人类健康的关系,以及医疗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提供一种新的认识视角。

    一、医学人类学视角中的医疗文化

    就医学的性质而言,一方面,现代西方医学将人看成一个生物体,在实验室进行器官、组织、细胞以至分子水平的研究,属于自然科学范畴。但由于作为医学服务对象的人既是自然进化的产物,具有生物特征,同时人还具有社会特征,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文化的创造者。因而,健康和疾病不仅仅是生物学问题,更是社会文化问题。

    医学人类学着重于有关健康与疾病的跨文化研究,在20世纪60年发展成为人类学的主要分支学科。医学人类学在人类学基本理论指导下,运用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从生物和社会文化的角度,研究人类的疾病和保健问题及其与生物学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相互关系。[2](P.2)在医学人类学文献中,根据医疗体系在其社会中的地位以及病因观①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主要类型。

    第一类:现代医学,即现代西医。在其所在国被称为是常规医学、正统医学或主流医学等。在当代,现代西医借助科技力量获得快速发展,在治疗人类的疾病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政府认定为正统医学体系,而当地的民族传统医学则被归入非正统的医学体系。

    第二类:替代医学或称补充医学。这类医学一般有较长的发展历史、较系统的医学理论,且疗效确切,但因其医学理论和治病机理尚未能用科学做出圆满的解释,使得这类医学的治疗者执业的合法性受到一定限制,其药品在许多西方国家不能作为药品销售,只能作为健康补充品在一般食品商店里销售。中医学及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学等都属于这一类。

    第三类:民间医学。依照医疗人类学的定义,就是非现代西方的、土着的、当地人自行发展出来的或具有鲜明地域特征和民族特征的一套固定而完整的医疗观念和行为,包括对疾病的认知、命名、分类、病因查找、治疗、预防等内容。[3](P.42)

    上述分类采用的是以现代医学作为常规医学的西方国家的划分标准。在中国,上述分类标准中的替代医学或补充医学被称为传统医学,就是指历史上传承下来的中医学以及少数民族医学。在我国的医疗制度中赋予中医学、蒙医学等传统医学和西医学一样的合法地位,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不仅是政府的选择也是社会文化的选择。可见对医学体系的分类与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及所处的历史时期有关。

    医学不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科学,而且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不同民族的传统医学是该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该民族利用当地的植物、动物、和其他自然资源对抗疾病的经验总结。不能因为其理论和方法暂时还不能用现代科学做出圆满的解释而轻易予以否定。一般认为,传统医学的历史往往是一个古老民族文化的缩影,甚至被视为是本民族的象征之一。蒙古族传统医学,简称蒙医药学,是一门历史悠久、具有完整理论体系和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的传统医学系统。蒙医药是蒙古族文化的宝贵财富,具有鲜明的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千百年来,为蒙古民族的繁衍昌盛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更好地理解蒙医药学等民族医学在维护健康治疗疾病方面的作用,及其所具有的持久而旺盛生命力的原因所在,笔者认为,有必要就蒙医药学的形成、发展及特征做简要论述。

    二、蒙古族传统医学的形成、发展与特征

    蒙医药学的形成与发展可概略地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2世纪以前,原始医学阶段,即蒙医药学的萌芽和积累经验时期。古代蒙古族及其祖先,繁衍生息在北方辽阔的蒙古高原,过着逐水草而游牧、狩猎的生活,在同寒冷、潮湿、风雪等自然灾害和各种疾病抗争的实践中,逐步积累了原始的医疗知识和经验,早在12世纪以前,就发明和使用了许多适合当时蒙古社会、经济、文化、气候、地理条件的独特治疗方法。当时,蒙古人多饮用酸马奶、羊肉汤以补养身体;对由寒冷所致的疾病用热敷、热针、艾灸及瑟必素疗法;①对于因长期食用肉食,积热内盛,则施以放血、煎服大黄根等医治。自古以来蒙古人因狩猎、游牧等生产生活方式以及长期的征战,经常骑射搏击,容易发生跌伤、骨折、脱臼、脑震荡等外伤事故。因而,古代蒙古人积累了丰富的治疗骨伤的经验,创造出许多适合当时社会生产、生活条件的整骨疗伤的方法。这一时期是蒙医药学的萌芽和积累经验时期。

    第二阶段: 13-16世纪上半叶,古代蒙医药学的形成时期。从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落,到明朝初期,随着蒙古帝国的兴起和强大,各民族、各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十分频繁,蒙医药也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原始时期产生的整骨术、蒙古灸、刺血疗法、外伤科、饮食疗法以及药物学知识均有了新的发展。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随着临床经验的积累,产生了初步的医学理论。至迟到公元13世纪,蒙古族开始孕育自己的医学体系。这一时期最大的特点是,随着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日益发展,医药学方面的交流也更加频繁。蒙医药学不仅吸取了其他民族医药学的精华,丰富了自己的内容,而且,蒙医药对其他民族医药学的发展也给予了一定的影响。

    第三阶段: 16-20世纪中叶,近代蒙医药学的形成与发展时期。16世纪以后的近400年的历史时期,蒙医药学在古代蒙古族经验医学的基础上,吸收了古印度医学和藏医学、中医学等传统医学的成分,发展成为有系统的理论体系,又保持原有古代蒙医药学丰富医疗经验特点的近代蒙医药学。随着印、藏医学的传入,在蒙医内部出现了三个不同的学术派别,即:传统的古代蒙医学派、藏医学派和近代蒙医学派。

    古代蒙医学派:这个学派以擅长传统医疗技术而闻名。他们有丰富的蒙古传统医疗经验,尤其在骨伤科、传统疗术和饮食疗法等方面经验丰富。当时这个学派的某些疗术带有蒙古传统宗教———萨满教的色彩。这一学派崇尚自然疗法,理论上受蒙古族传统的天人相协思想影响,追求顺应自然,强调和谐,因此治疗思想基本是通过传统的针刺、放血、药浴、整骨、正脑等方法,达到寒、温、动、静的相对平衡状态。

    藏医学派:印、藏医学经典在蒙古地区广泛传播以后,蒙古族中学习印、藏医学,尤其学习《四部医典》并支持其理论的人日益增多,并成为一个学派。此学派基本沿用藏医理论、方法治病。他们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其中的很多人精通《四部医典》,编写了许多医学着作,对藏医理论和医疗经验的传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他们忽视古代蒙医学的传统疗术和临床经验。

    近代蒙医学派:大约17世纪末、18世纪中叶,在上述两派争鸣的基础上形成了这一学派。他们主张古代蒙医学同印度医学和藏医学相结合的观点。这个学派既熟悉古代蒙医的传统医疗经验,又精通藏医《四部医典》的理论。在几个学派的长期并存中,近代蒙医学派逐渐强大,到了19世纪以后成为蒙医学的主流。这个时期是蒙医药学发展史上的极盛时期。在这400年的历史中涌现了很多着名的蒙医药学家,他们给后人留下了《方海》、《四部甘露》、《蒙药正典》等数十部丰硕的古典医学巨着。[4](P.71-73)

    包括蒙医药学在内的民族医学大多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在千百万年的演进发展中,形成各自不同的特征,但同时民族医学也具有一些共同特征,例如:

    朴素的自然观。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在人与自然相抗争、相协调的过程中,充分尊重和运用自然力,尽量调整人体自身以适应自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整体的、以调整人体功能为主的医学观。即认为人是由身体、心理和精神构成的精细而复杂的整体,因此,要以整体观来诊断和治疗疾病。又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都有不同的体质和气质,医生在诊断和治疗时要分别对待。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城乡统筹;医疗保障;二元体制;社会公平;政策建议

一、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基本概念界定

(一)统筹城乡

统筹城乡在我国应该说是一种崭新的理念,这一理念至少包括统一筹划、平等对待和共同发展几个涵义。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指的是逐步消除一直以来存在的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二元结构,把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看成是整个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进行统筹策划、综合考虑;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以农村促进城市发展,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统筹城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统筹解决,优化资源配置,打破城乡界线,实现共同繁荣。

(二)医疗保障制度

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其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就是要保障社会的整体公平和人们的应享权利,即不论贫富,保证所有公民平等地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

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公平性、社会性、共济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保护和提高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医疗保障制度通过收入再分配和为公民提供保障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贫富差距,减少了社会冲突,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三)统筹城乡医疗保障

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是指,从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整体上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进行筹划和制度安排,将它们看做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消除城市和农村在享受医疗保障方面的不公平现象,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医疗保障体制,使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社会,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能平等地享受保障,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概括来讲,在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政府是责任主体,对象是城乡全体居民,手段是体制和机制创新,目标是全体社会成员均等享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最终实现医疗保障的城乡统筹发展。

二、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相关理论

(一)福利经济学理论

福利经济学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影响非常大。福利包括个人福利和社会福利,福利经济学所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指社会福利中能够直接或间接用货币来衡量的部分,即经济福利。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提出了国民收入极大化和收入均等化两个影响经济福利的因素,主张通过国民收入增加和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中的再分配两种方式来增加社会福利。国民收入总量越大、收入分配越均等,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因此,要想更好的增加社会福利,不仅应提高国民收入总量,更要逐步增强国民收入分配的均等性。

(二)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包括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又包括垄断性公共产品和优效产品。供水、供电系统等属于前一种,基础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属于后一种。在准公共产品中,垄断性公共物品一般在政府给予一定补贴的前提下,可由私人企业来提供。而优效产品则需要由政府来提供,是无论人们的收入水平高低都应该得到的。同时优效产品还具有正外部性,对于它的提供可以使政府获得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疗保障产品即属于优效产品,无论人们的收入水平如何都应该有权利消费或者得到,并且当达到一定数量后,消费者人数的增加会减少全体消费者的效用,具有明显的拥挤性。

(三)公平公正理论

社会公平涉及诸多领域,是一个跨界概念,美国政治学家约翰・罗尔斯是社会公平理论的集大成者。罗尔斯在他的著作《正义论》中提到: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有两个原则。首先,人们应当在资源方面平等一一平等原则。一般来说,资源指的是外在物质资源,比如收入或财富。而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中所指的资源,是社会可以为个体提供的基本有用品,主要包括自由、权利、机会、收入和财富。其次,在个体的基本有用品得到满足和保障的前提下,允许收入或财富的不平等分配一一差异原则。但对差异原则的要求是,这种不平等必须有益于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贫穷者和弱势群体。基本医疗保障,作为一种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利的公共品,也属于罗尔斯所提出的基本有用品的范畴。

(四)城乡发展观理论

美国伟大的城市规划理论家和杰出的作家刘易斯・芒福德在他的名著《城市发展史》中,把城市社区赖以生存的环境称为区域。他认为,所谓区域,作为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是既定的;而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化单元则部分体现了人类深思熟虑的意愿。这里所说的区域也可称为人文区域,它是地理要素、经济要素和文化要素的综合体。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城市都存在着深层次的人文差异。自然的影响愈是多样化,城市的整体特性就愈复杂、愈有个性。这是避免人们长期形成的过分简单化趋向的一种永久的保证。他提出,为保护人居系统中的自然环境和谐统一,城乡之间一定要关联发展,并指出其重要性。

三、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一)推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消除二元差异

第一,要加快城市化建设,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二,对农村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倾斜,加大投入,加快包括生态环境、水利建设等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第三,要从各城市实际承受能力出发,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建设。

(二)整合相关管理机构,实现统一管理

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必须有完善的管理体制作支撑,以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成本的降低。目前,整合、重组医疗保障相关管理机构,以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和优化管理体制是当务之急。依据医疗保险职能的对口管理原则,应把各个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到一个机构,分列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理顺各部门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这样,社会保障部门不仅能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培养出高效高水平的工作队伍,还能够提高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效率,促进社会保障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合理配置城乡医疗资源

政府在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工作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应责无旁贷地在财政上加以支持。不仅应在总量上继续加大对城乡卫生费用的投入,而且应向基础薄弱的农村倾斜,加大农村财政的拨款、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农村公共卫生资源的投入,提高农村卫生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具体来说,首先,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硬件建设,对乡镇卫生院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使其既具有村卫生室的快捷方便,又具有县医院的可靠技术。同时,乡镇卫生院也要根据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的需求来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对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设备购置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其次,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软件建设。通过系统的理论培训机制、灵活的实践训练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护人员在职在岗培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健全和落实其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留住人才、发展人才,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四)增加财政补贴,稳定筹资机制

我国现行的筹资水平是逐年提高的,但筹资机制还不够规范,有很强的随意性,因此,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筹资机制势在必行。有学者提出参合农民可以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缴纳保费,而参保居民则可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保费,同时,各级财政也根据居民医疗费用开支增长的一定比例来补贴,这种提法较为科学合理,值得参考。

(五)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衔接

完善工作机制需要集中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完善医疗保障监理,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约束机制;通过谈判、协商,制约医疗消费不合理增长,有效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探索医疗保险谈判机制。实现信息衔接指的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衔接,以及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提高统筹层次,减少异地就医人数,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使参保人员在身份发生变化时或者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流动时医保关系“可转移、可衔接”。异地就医机制的完善还需要医疗保障电子系统的技术支持,因此要实现现代化的管理,应该加快建设覆盖全国的医疗保障电子系统,使各地医保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查询等服务能够实行全国计算机联网管理,使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资金转移和续存,逐步解决参保人员跨省以及跨市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此外,还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医疗保险“团购”的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六)加强监管力度,降低城乡居民就医成本

首先要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对骗保等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严惩不怠。医疗保险基金是整个医疗保险制度的根本,因此必须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完善管理机制,并加强对经办机构及人员的监管,对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考核,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加大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其犯错误的成本,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强对医药价格的监管力度,努力将其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在目前我国医疗、药品市场尚不规范的情况下,各地价格、卫生主管部门要下大力气规范医疗服务的价格和质量监管机制,强化患者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使医疗服务产品的价格能够真实地反映其价值,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对患者利益的损害。

(七)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促进农民工自由流动

2009年新一轮医改针对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当务之急,应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以解决因农民工在城乡和地区流动性大而导致的医疗保险关系难以续接的问题,促进农民工自由流动。农民工跨地区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个人账户余额一并划入其个人账户。其次,在制度设计上要以大病统筹为主,做好大病风险的防范,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同时,需考虑农民工的年龄结构特点,把覆盖范围扩展到门诊服务,设置较低起付线。另外,还应加快部级信息化系统平台的建设,为农民工群体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创造良好的技术平台支撑。

(八)建立完善的法制体系,加快城乡统筹法制化建设

加强社会保障的立法,是完善城乡统筹医疗保障制度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要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法制化建设,建立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手段,规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基金监管等。就我国现阶段来讲,应当制定一部统一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应当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围绕城乡统筹的基本理念,针对农村的特点做出特别的规定。在《社会保障法》基础上可以再制定子法,包括一些相关的单行法规,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区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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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和谐医患关系

当前,医患关系呈紧张态势,医患之间甚至导致死亡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将本就处于对立状态的医患关系推得更远,使医患矛盾更加雪上加霜。是什么原因导致本应相互信任、相互依赖的医患之间出现如此巨大的矛盾和冲突呢?究竟应该如何使医患对立的状态得到缓解直至消除呢?毕竟医患之间是唇亡齿寒的关系,医生和患者无论哪一方受到伤害,另一方的利益也难以得到保证,因此,重构医患之间的和谐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分析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既有医疗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药品配售市场不完善、媒体不恰当的报道渲染等社会方面的因素;也有医院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漠、道德水平滑坡,医患之间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举证倒置、谨慎行医导致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的恶性循环等医院方面的原因;还有对疾病缺乏客观正确的认识、对医疗行为期望值过高、维权意识增强、对医务人员缺乏最基本的信任等患者方面的原因。

纵观以上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有些是社会大环境方面的问题,一定时期内难以改变;有些是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需要政府深入调查研究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有些是思想观念和认识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宣传和教育;有些则是伦理道德和职业精神方面的问题,需要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重塑医疗卫生行业形象。在这些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当中,职业精神的提升是目前就可以着手加以改善,并是可以产生立竿见影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

目前,在全国卫生系统轰轰烈烈开展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正是基于医患关系的现状,为重塑医疗行业社会形象而对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进行的一次深刻反思和理性回归。陈竺部长在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破解医改难题,实现医改目标,不仅需要制度建设、政策完善、投入增加,更需要精神的引领、价值的支撑和道德的坚守。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从2012年3月开始,分为学习研讨、总结凝练、践行3个阶段,201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最终表述。目前已明确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3个核心要素:一是中国传统医学“大医精诚”文化和道德内涵;二是西方医学尊重生命的人文思想和道德理念;三是伴随我国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形成的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

总结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科学内涵,可以有以下认识:职业精神是与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精神。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就是医疗卫生行业从业者所应具备的职业精神,由于医疗卫生工作是医疗卫生工作者群体利用自己和同事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对患者的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是以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保证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己任的职业,所以,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内涵就应当包括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刻苦钻研、精益求精、恪守医德、尊重生命、救死扶伤、大医精诚、以病人为中心,以疾病为依据,尊重患者、抚慰生命。并由此可以延伸出: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价值取向应以患者为中心,以救死扶伤为原则,以治病救人为己任,无论医患之间发生何种冲突,都应坚守这一基本价值取向。医疗卫生职业的价值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据患者的病情给予正确合理的诊断和治疗;二是让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感受到人文关怀;三是传递乐观向上的心态,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在北京举行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座谈会上,张茅同志强调:组织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一方面要鼓励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主动参与,引导大家共同思考医疗卫生工作者的价值追求,弘扬职业精神,提高道德修养、技术水平和沟通能力,争取患者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另一方面,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参与到活动中来,从而使公众更好地了解现代医学技术的特点、规律和局限性,理解医疗卫生工作者救治病患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和理性就医,增进医患相互理解,防止极端事件发生。

医疗行业是与人民群众关系最直接的窗口行业,肩负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神圣职责和使命,要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引领职工精神发展。医院文化是医院的底蕴和灵魂,是引领职工精神发展的核心动力。大力推进医院文化建设,弘扬先进的思想文化,完善科学的制度文化,培育清正的廉政文化。通过医院文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为患者营造舒适温馨、人性化的就医环境,建立起医患之间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和谐相处、和睦发展的医患关系;通过医院文化建设,增强职工“荣誉感”和“归属感”,塑造职工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二是加强医患沟通,增强患者就医过程的体验性。医疗过程三分在“医”,七分在“疗”,而沟通又在“疗”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好的沟通能够使医患之间相互信任、相互配合,增强患者战胜疾病、恢复健康的信心,也有利于医务工作者大胆采用先进的治疗方式,从而有利于人类整体对疾病的征服。可以开展相互的体验活动,让患者感受医生的辛苦和不易,让医生感受患者的焦虑和彷徨,有了相互的体验之后,才会对对方的工作有设身处地的感受。三是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占据舆论宣传的主阵地,要对事实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对医疗知识进行宣传和普及,对医疗行为的局限性要进行说明,引导公众理性就医。

参考文献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城镇医疗保险体制 改革 法律问题 对策 问题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2-0099-02

建设城镇医疗保险体系已经成为了十分重要的民生问题,和我哦过人民幸福以及安康密不可分,建立健全一个十分完善的城镇医疗保障的体系,对城镇居民进行保障,进而使其获得最为基本的卫生服务,这样不仅仅有利于促进公平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推进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将法律的强制性作为前提和基础,为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进行推进的同时,不断对其相应法律的内容进行调整,进而形成了具有普遍使用以及具有总体约束力的医疗保险法规的体系。下面,笔者就探讨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若干法律问题。

一、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我国现行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源自于我国公费医疗制度以及劳动保障的医疗制度,保险的对象往往具有很强的继承性,受当前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所有制形式所具有的限制,其所覆盖的范围仍然十分狭窄。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享受人员已经占到了全国人口比例还不到百分之二十五,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一般情况下,中等收入的国家所接受健康保险人群占到了总人口比例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八十,当前我国享受到医疗保险的比率比较低。除此之外,在《决定》中仅仅对我国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的范围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对于究竟能否将低保人员以及下岗人员等等纳入到医保的覆盖范围中尚且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城镇医疗保险是社会弱势的群体,国家的理发将其排除在外,严重违反了相关宪法关于公民在疾病时、年老时有从社会以及国家获得救助的权力。对我国城镇基本的医疗保险受益面积进行扩大,不仅是我国全面贯彻宪法精神的基本体现,同样是当前新时期建立起和谐社会所提出的要求。

二、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的对策

1.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降低准入条件

有效将城镇医疗保险准入的条件进行降低,提升其对于低保人员以及下岗人员等等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参保率。就城镇医疗保险自身原则来说,如果其自身的覆盖范围太狭窄,就会直接影响到了其基金收支的平衡。我国城镇里面弱势的群体主要包括低收入职工以及下岗失业的人员。很多时候低收入职工以及下岗失业人员既不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更加无法从原来的工作单位获得自身的医疗费用,如果不能够从本质上将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率扩大,将这些人纳入到其中,一定会从本质上增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2.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完善资金分配机制

在我国,主要将实施国家财政补贴作为主要部分,个人单位承担为辅这样的原则,在保证我国政府财政补贴到位的时候,还要加大对于企业自身的保障基金征收的力度,明确工商部门以及税务部门等等在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领域中的职责,将相关征缴管理的措施进行细化,将执法力度加大。对于个人账户必须要采取税收等等其他相关比较灵活的手段来实施,比如说,对于企业的职工应该采取税收手段来对其资金进行征缴,进而对个人账户进行充实。在实施分配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到注重公平,重视对于低保人员以及下岗人员等等相关弱势群体利益实施保护。

3.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调整各方主体行为

我国相关统一的医疗保险法还没有出台,在我国城镇医疗保险改革过程中存在着定点医疗机构、保险部门以及参保人等三方主体,对三方关系进行维系的核心就是各自义务以及各自权利之间的统一,要求人们必须要通过相应法定、法规以及法律来对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进行妥善处理,对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在自身运行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进行规范。根据相关粗略的估计,在2000年我国的居民卫生保健支出自身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零点四六,超过了国际规定了的零点四这一个临界值,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到了卫生负担最为不公平的一个国家。我国的穷人卫生费用在自身总收入中所占有的比例已经远远超过了富人,对医疗保险筹资支付的公平性原则以及支付能力原则进行了违反,对我国城镇医疗保障体制在自身改革的过程中所提出的实现全面医疗这一目标进行了背离。

4.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

进一步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范围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行了扩大,促进我国医疗服务的公平竞争,方便我国广大参保人员买药以及就医。将第三方购买者在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进行充分发挥。加强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以及我国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控,对风险进行防范,保证基金能够增值以及保值,确保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得到稳健的运行。对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进行理顺,建立起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进而将社会化的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三、结语

本文中,笔者主要从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的对策这两个方面展开讨论,对城镇医疗报下体制改革中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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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向华.Gao Xianghua 公益信托法律制度对城镇医疗保险改革的启示[期刊论文]-中国医院管理2006,26(5).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医疗需求;私人部门;社会伦理;公平;效率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5)06-0033-04

在二战结束后的几十年里,医疗政策制定者一直就现代医疗体系究竟应该 “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以及“政府监管为主还是市场竞争为主”争论不休,一直到现在还未有定论。同时,受政权更迭影响,各国的医疗体系一直在“亲市场”与“亲政府”之间徘徊。

我们的分析并不是要回答上述争论,而是想表达如下观点――如果私人部门能够得到有效监管,并按照社会道德认同的方式进行运转,一国医疗体系就能够受益于私人部门。

一、医疗体系的基本功能

为了研究私人部门在满足医疗需求中扮演的角色,我们有必要首先列出医疗体系的基本功能:一是为医疗服务筹集资金(通过税收、保费或患者自付);二是提供医疗服务;三是购买医疗服务(由患者或保险机构付费);四是监管和监测医疗体系(治理);五是确保医疗体系有充足的人力资本(医生、护士和医疗技师)和实物资本;六是确保社会公众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服务;七是通过医保制度建立保障网,使那些患严重疾病的个人和家庭避免因巨额医疗费用而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的境地。

二、医疗体系的目标

如果我们在大街上随机询问人们对医疗体系目标的看法,可能的答案是“为了保持和改善人们的健康状况”,或者“防止个人和家庭因发生重大疾病而陷入财务困境”。这些粗线条的目标给了我们很大的空间,使我们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选择实现这些目标的方法。

例如,假定用于医疗体系的财政预算给定不变,并以“质量调整生命年(Quality-adjusted life-years, QALFs)”作为衡量医疗效果的指标。那么,为了实现特定人群质量调整生命年最大化,我们该如何分配总额固定的财政预算?是否无须考虑究竟应该或者不应该提高某一群体的质量调整生命年?如果需要考虑应该提高哪些群体的质量调整生命年,财政预算又该如何分配呢?究竟应该将财政预算用于帮助那些病症最重的人群?还是应该根据人们的意愿和支付能力来分配?

类似地,在“防止个人和家庭因发生重大疾病而陷入财务困境”方面,医保体系提供多大程度的保护是合适的呢?如果以一个家庭每年计划用于购买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方面的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最大比例X作为衡量指标,X究竟应该处于什么水平才算合适?X是否应该因家庭收入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是这样,X与家庭收入水平之间应保持怎样的关系?

三、实现医疗体系功能的主体

原则上,医疗体系的七项功能可以由以下主体实现:一是患者本人(在那些仅将医疗服务视为私人消费品的国家);二是私人营利性商业机构;三是私人非营利性机构;四是政府机构;五是准政府机构,即由政府赋予特定监管职责的私人机构。

在这些主体中,“私人机构”既包括非营利性机构,也包括营利性机构。根据微观经济学理论,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追求目标不同,在相同市场环境中的行为也不同(弗兰德、古德曼和斯坦诺,2010)。具体地,非营利性医院和疗养院追求服务的高质量和高使用率,仅要求获得说得过去的利润;营利性医院和疗养院则追求利润最大化,并将其视为唯一目标。现实情况是,这两类机构都主要以获得利润为目标,市场行为也很类似,在高度竞争和产能过剩的市场中尤其如此。

营利性机构追求利润,为股东创造财富。非营利性机构追求“超过费用支出的收益”,通过将这部分资金用于再投资提高其市场占有率和声望。从这个角度看,收益的增长已经成为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共同追求的目标。

四、医疗体系与社会分配伦理

如何分配医疗资源才“公平”和“适当”呢?对此,不仅不同国家的观点迥异,甚至一国内部也常常有不同的声音。不同国家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会影响其医疗体系的融资方式及其结构,对医疗体系在医保改革过程中的演变也有影响。如果不能在实施医保改革前明确这些观点,医保改革就有可能失败。例如,由于没有事先在这方面统一认识,美国推行医保改革时对此进行了旷日持久的争论。

关于医疗服务应该如何在全社会范围内分配的问题至少有三种完全不同的观点,还有很多观点介于这三种观点之间。下面我们首先介绍这三个截然不同的观点,然后讨论社会伦理和“效率”。

(一)关于医疗服务“公平”分配的观点

1. 绝对平均主义。医疗体系应保证:患者接受的医疗服务仅与其所患疾病有关,与其社会经济地位无关。人们的医保保费及就医时自付的医疗费用与收入之比应当随收入水平的提高而上升。

加拿大和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亚洲国家的医疗体系就是建立在这种社会伦理之上,只是部分亚洲国家的医疗支出中的自付比例较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平均主义程度。政府运营、医疗保险机构单一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医疗体系最鲜明的特点。在这种医疗体系中,医疗保险机构替每位居民向医生、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支付的费用是相同的,医疗保险机构的融资规模主要根据其支付能力确定。

通常情况下,上述国家的医疗服务收费模式鼓励医疗服务提供商的“平均主义”。但在美国,由政府运营的旨在救助穷人的医疗补助(Medicaid)计划向医疗服务提供商支付的费用要低于商业医保,这导致许多美国医生拒绝为参加医疗补助计划的穷人看病,因为医生为穷人诊治得到的收入低于为参加商业医保的患者诊治得到的收入。美国的政策制定者应当反思,这是否是其制定政策的初衷?

2. 两阶层的医疗体系。大多数患相同疾病的患者得到的医疗服务应该是相同的,但一小部分富裕的社会精英阶层可以自行购买更加昂贵的医疗保险。

英国和一些欧洲大陆国家(例如德国)持有这种观点。不过,德国参加私人医保的富人接受的诊疗待遇几乎与其他人一样,并且参加私人医保的人群仅占总人口的很小比例。这些欧洲国家采用两阶层医疗体系的主要原因在于,平均主义有可能(但不必然)限制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数量,两阶层的医疗体系为富裕阶层更高的需求提供了可能。其中,加拿大的医疗体系虽然没有在官方层面上为富裕阶层提供这样的机制,但美国的高收费医疗服务满足了那些有能力支付更多医疗费用的加拿大人的高端需求。迄今为止,持有这种伦理标准的国家都倾向于通过各种监管手段将高端的私人医疗服务体系的市场份额控制得较小。

在英国,大约有11%的人口除了自动享受由政府运营的国家健康体系提供的医疗保障外,还可享受私人医保服务。这些购买私人医保的患者既要向私人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也要向政府缴税。税收是国民保健体系的经费来源,政府不会因其不需要国民保健体系向其提供医疗保障而向其退税。也就是说,英国参与私人医保计划的人群既需支付国民保健体系的保费,又需支付其参保的私人医保保费。

与英国不同,选择加入私人商业医保的德国人则可以退出国家法定医保体系,并免于缴纳相关工资税(约为工资总额的13%―14%)。但是,德国私人医保的市场份额一直很低,这主要是因为德国的法律规定,所有退出国家法定医保体系并加入私人医保体系的人不能再重新享受国家法定医保,除非此人变得身无分文。该规定大大增加了个人从国家法定医保体系转换到私人医疗保险的风险,因为私人医疗保险的保费是根据商业化原则和精算结果确定的,随着投保人年龄的增长,私人医疗保险保费的增速比国家法定医保体系快得多。

总体来看,欧洲建立两阶层医疗体系的国家大都为90%以上的人口提供了相对平等的医疗服务,仅参与私人医保的人口比例不超过10%。

3. 多阶层医疗体系。医疗服务是应由患者自己付费的私人消费品。因此,人们享受的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可得性因收入水平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是完全合理的。

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发达经济体的医疗体系完全遵照这一社会伦理――在美国,也仅仅是低收入人群的医疗体系存在不断朝上述方向靠拢的倾向。美国的低收入人群享有基本平等的私人医保体系,该体系主要由大型私人雇主及其签约的私人医疗保险机构管理,向雇员提供私人医疗保险。当前美国政策制定者倾向于提高医保的起付标准和给予健康储蓄账户(其原型是新加坡的医疗储蓄账户)一定的税收优惠,这些做法会增加医疗体系的不平等性。

当然,还有更多的国家,在设计医疗体系时遵照的社会伦理介于上述三种社会伦理之间。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国家想要取得医保改革的成功,就必须首先在社会伦理目标方面取得政治上的一致。只有当社会伦理目标被广泛认同并被清晰地表述出来,医疗政策分析人士才能设计符合公认的社会伦理目标的相关政策。同时,政治领袖不应当关注那些社会伦理目标不明确或者不符合实际国情的医保改革方案,尤其是那些由外国专家提出的医保改革方案。

(二)社会伦理及“效率”

人们通常认为,医疗体系的“公平”与“效率”是相互矛盾的,二者不可能同时实现,只能权衡利弊,尽量予以兼顾。这种观点不仅不能帮助人们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甚至会误导人们。

最容易理解的“效率”来自教科书。从理论上讲,生产标准化产品并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出售的生产者无须考虑谁获得了而谁没有获得这些产品,即不需要考虑该产品在社会成员间分配的社会伦理。但现实生活中,效率的概念要复杂和难以理解得多。

首先,我们要区分生产效率和分配效率。生产效率至少要具有以下三项特征:一是没有闲置的社会资源;二是对于给定的资源投入,社会产出的价值最大化;或者,对于一定价值的产出,实际投入资源的机会成本最小化。三是所有厂商生产的全部产品正好满足社会的需要。

分配效率至少具有以下两项特征:一是有从生产厂商到最终使用者的配送渠道,并且配送环节所使用资源的机会成本最低。二是对于给定的初始收入禀赋,产出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帕累托有效,即如果产出在社会成员间重新分配的话,不可能在不损害其他人效用的情况下增加一部分人的效用。

人们经常信口开河地讨论医疗政策、对“医疗服务的价值”和“效率”等问题的看法。但我们的经验表明,人们在使用这些术语时很少对这些术语给出严格的定义,这就使讨论变得非常模糊,很难得出有用的结论。

首先,究竟什么是医疗服务的“价值”?为一个有支付能力的富人安装的心脏支架或心脏除颤器与为一个没有支付能力的穷人安装的上述设备是否具有相同的价值?传统福利经济学家的回答将是否定的,因为其以购买者的最高报价作为衡量事物价值的标准。即购买者给出的报价越高,该事物的价值就越大。几乎所有有关应用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和实践应用都是基于这一估值理论。在医疗体系中,这就意味着只要严格按照价格与支付能力配置医疗服务,就能实现医疗服务的社会价值最大化。

但是,以该原则评估医疗服务价值的做法是已经被广大民众普遍接受,还是仅被那些代表人民的政治家所接受?是否有政治家、新闻工作者甚至经济学家公开宣称安装在富人体内的心脏支架的价值要高于安装在穷人体内的心脏支架的价值,即应当根据价格与支付能力配置医疗服务?如果不是这样,我们该如何定义和衡量医疗服务的“价值”?这是一个医疗经济学中悬而未决的难题。成本/效用分析无法解决这个难题,只能帮助我们定义经过质量调整的产出单位,如质量调整生命年和损失的残疾调整生命年(Disability-adjusted life-years lost)。人们仍不得不用货币价值衡量医疗产出的价值。

接下来介绍帕累托效率。令经济学初学者感到震惊的是,如果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处于饥饿中而其他一些人则饱食无忧,并且那些饱食无忧的人不愿意放弃自身的利益以拯救饥饿人群,这样的资源配置仍然会被经济学家认为是帕累托有效。这是否与人们对一国资源有效配置与否的一般观念相符?我们应当扪心自问,在医疗政策和宏观公共政策实践中,被人们神化的帕累托效率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

可以想见,对于非经济学家――即大多数社会公众――而言,要从理论概念上讨论“价值”、“效率”以及经常讨论但鲜有定论的“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平衡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适合大多数社会公众探讨的问题应当是,某一家医院、诊所或长期护理机构在诊治特定的患者群时实际花费的资源是否实现了最小化?由医疗体系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满足了专业临床医生(而非经济学家)的临床需求?医疗服务的配送渠道是否有效率?公共和私人医疗保险机构是否实现了实际资源成本最小化,对既定的医保计划收取的保费是否最低?据我们所知,影响医疗体系运行的大部分因素都存在无效率问题。

医疗体系论文范文第15篇

【摘要】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在保证教材理论知识系统性的前提下,本着“必须、够用、实用”的原则,使宠物医疗专业的教学任务和目标不断适应时展的需要,适应更多更好的培养宠物医疗专业人才的最终目标。理论教学部分与实验实训技能、实践实习考核等课程实验实训内容从传统的教材体系中分离出来,归类到实践技能教材建设之中,把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实践教学部分独成体系,为学生毕业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创造条件,同时也为自学宠物医疗专业的社会有识青年开辟一个职业技能的学习平台。除公共课外,把专业理论教学分为专业基础课理论和专业理论课程两部分,共开设19门课程,总计816学时。其中,专业基础理论9门课程(必修课程6门、选修课程3门),350学时;专业理论10门课程(必修课7门、选修课3门),466学时。

【关键词】高职高专 宠物医疗 理论教学 课程设置 教材建设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8(b)-0250-03

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是随着社会需求、在继承传统的畜牧兽医专业基础上而发展起来的新专业和热门专业。目前,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的开设在国内为数不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宠物医疗专业会得到长足的发展。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其理论教学体系与课程设置模式等研究,在前期“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理论教学体系与课程设置模式的研究”和借鉴兽医专业教学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对课程的综合与整合、加大实践教学比例、突出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的培养、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的更新、优化公共课、调整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比例等研究中得到确认,明确了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基础课程600学时,专业课程780学时(含专业基础和专业选修课程390学时),总学时为1380学时。其中,专业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专业课程的理论课程为816学时,实验实训技能课程为564学时。

1 宠物医疗专业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高职高专的教育发展仍然处在探索前进阶段,特别在高职高专院校新建立的专业表现的尤为突出。目前,宠物医疗专业仍然延用畜牧兽医传统专业的课程设置模式,特别是国内高职高专院校对宠物医疗专业教材开发建设的比较少,有些已经出版的高职高专宠物医疗专业的教材往往是高职高专兽医专业教材的翻版并存在内容重复现象,而且已有的宠物专业教材的种类不能满足学生学习的需求,有些出版社出版的宠物医疗专业的教学参考书又不能符合高职高专宠物医疗专业教材的规范,不能突出高职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教育目标,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如下几方面:

1.1 课程设置留给实验实训课程教学的比重不足

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的课程设置的原则,没有充分按人才定位的培养目标、职业岗位群所需能力及专业特点来确定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对高职高专教材的“必需、够用、实用”的尺度把握不够,普遍来讲宠物医疗专业的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理论课教学比重偏大,与普通高等教育的课程设置区别甚小,多数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教学,留给学生实践性课程的比重严重不足。从培养目标来看,实验实训技能课程的缺失主要存在于两方面:一是先进技术项目训练不够,不能与企业技术应用保持相对的一致性;二是训练量不够,不能满足教学目标的要求。

1.2 理论教学体系与课程设置存在缺陷

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或多或少地延续了原来的畜牧兽医教学传统,不论在教材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上都较保守,开放程度不够,不能紧跟时代的脉搏,对社会人才的需求缺乏预测性,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缺乏定量、定性分析,对未来职业岗位能力的确定存在很大的模糊性。仅就教材建设而言,有些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采用普通本科院校教材或在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中增减一些内容即可,课程设置也大体相差无几,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学生能力的实用性并未真正得到体现,不适应适用型人才的培养。目前,宠物医疗专业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内容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

1.3 教材建设落后于国家职业认证标准体系

目前,已有的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的教材与国家职业认证标准体系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不符合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学生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合理地进行专业教材职业技能方面的建设开发。

2 宠物医疗专业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的探讨

2.1 课程设置的探讨

按照教育部提出“重在改革,重在建设,重在办出特色,重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重视教学条件建设,重视专业教学改革实施状态和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的实际效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有关高等职业教育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和实践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根据社会对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人才的需要与几年来的教学研究实践,通过课题组成员的系统研究,确定宠物医疗专业的课程设置:

2.2 公共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内容

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的公共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内容,按教育部和高职高专院校所在教育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各高职高专院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在普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大体规定其总课时原则上不超过630学时,必修课程540学时,选修课程90学时。公共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的内容如表1。

2.3 专业基础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内容

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内容,按照教育部有关教材建设的要求和“必需、够用、实用”有度的尺度,把专业基础课程的理论课程单独提炼出来,形成了9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教材,其中必修课程6门,选修课程3门。为了便于实践教学独成体系,把传统的教材理论教学部分与实验课程教学部分相分离,把实验、实训课程内容归类到实践技能教材建设之中,形成新的教材建设体系。同时,也为自学宠物医疗专业的社会有识青年开辟了一个职业技能的学习平台。

宠物医疗专业9门专业基础课程总课时600学时(含专业基础选修课程150学时)。其中,专业基础理论课程350学时(含专业基础选修理论课程100学时),专业基础实验实训课程250学时(含专业基础选修课程50学时)。宠物医疗专业基础理论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内容如表2。

2.4 专业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内容

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内容,按照教育部有关教材建设要求和“必需、够用、实用”有度的尺度,把专业课程的理论课程单独提炼出来,形成10门专业课理论教材,其中必修课7门,选修课3门,同样把各门专业课程中的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内容归类到实践技能教材建设之中,形成新的教材建设体系。同时,也为自学宠物医疗专业的社会有识青年开辟一个职业技能的学习平台。

宠物医疗专业10门专业课程总课时780学时(含3门专业选修课程210学时)。其中,专业理论课程466学时(含专业选修理论课程116学时),专业实验实训技能课程314学时(含专业选修课程94学时)。宠物医疗专业理论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内容如表3。

2.5 理论课程教材建设内容的探讨

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教育在教材建设方面必须实现新的突破,建立以职业或技术岗位群所需理论知识为核心的专业理论教材体系,在教材建设中根据不同课程对专业理论的要求,在基本保证知识系统性的前提下,本着“必须、够用、实用”的原则,精选精编教材内容,做到重视基础,突出应用,反映前沿。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完善宠物医疗专业理论教学体系与教材建设,在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的前提下,博采众长,抓住特色,与时俱进,实现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教材建设的重大突破。

2.5.1 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教材建设内容

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教材建设内容的建立,是多年来课题组15个高职高专院校任课教师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总结课题组成员自2005年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和2007年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两轮教材的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课题组对宠物医疗专业的9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教材建设内容的适用性、课程之间的内容衔接、撤减课程的重复内容、增加了对专业课程有益的必要内容等各个方面,进行了科学的分析论证,制定出了宠物医疗专业的9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教材建设的编写大纲及主要编写内容(详见附件1)。

2.5.2 专业理论课程教材建设内容

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的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内容的建立,同样是经过总结宠物医疗专业几年来的临床教学实践,本着宠物医疗专业理论教学的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必须、够用、实用”的原则,认真分析、结合宠物医疗行业的实践发展需要而发展、完善的。课题组对宠物医疗专业的10门专业理论课程的教材建设内容的适用性、课程之间的内容衔接、撤减课程的重复内容、增加了对专业课程有益的必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科学的分析论证,制定出了宠物医疗专业的10门专业理论课程教材编写大纲及主要编写内容(详见附件2)。

2.5.3 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的理论课程教材建设特点

以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教育体系为指导,依据教育部高教[2006]1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在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的理论课程教材建设方面,突出了以应用、适用技术为主,充分考虑到了教材与教学的紧密结合,重点针对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的教学特点,充分发挥各门专业理论课程教材在宠物医疗专业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出在专业教材建设的编写思路上有所创新,在编写结构上简略清晰,确保了教材的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

3 理论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的结论

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理论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的研究,主要从整合宠物医疗专业的课程设置,理顺宠物医疗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材的内容与衔接,撤旧增新,避免教材资源浪费与教材内容重复的角度出发,使教材建设达到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应有的课程设置的要求,在教材的内容上符合当今宠物医疗专业理论教学课程体系的发展需要,在保证知识系统性的前提下,本着“必须、够用、实用”的原则,使宠物医疗专业的教学任务和目标不断适应时展的需要,适应更多更好的培养宠物医疗专业人才的最终目标。

为了把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的实践教学部分独成体系,我们把宠物医疗专业理论教学部分与实验课、实践技能、实训课程内容从传统的教材体系中分离出来,归类到实践技能教材建设之中,便于学生毕业后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创造条件。同时,也为自学宠物医疗专业的社会有识青年开辟一个职业技能的学习平台,即形成了新的实验、实训技能教材建设体系又与宠物专业理论教材建设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其目的是建立一个完整的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技能为核心的,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课程教学体系。

通过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的研究,为高职高专院校宠物医疗专业具有时代特色的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科目,能顺利通过农业部和国家教育部“十二五”规划教材的审定,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与实践验证佐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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