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是确定岩寺中心敬老院为建设重点,按创建民政文明窗口单位的高标准进行建设,一期新建床位66床(**年完成);二期新建床位66床(**年完成),并建设好配套设施,将附近乡镇的五保供养人员纳入覆盖范围,突显敬老院建设工作的亮点。

二是继续扩建潜口敬老院,**年新增床位14床。并积极创造条件,**年改扩建杨村敬老院,新增床位30床。

二、建设标准

建筑:敬老院建筑根据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生活需要进行设计。宜为砖混结构的平房院落或三层以下楼房,室内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材料,台阶、楼梯、扶手等设计要考虑供养对象生活安全的需要,并且不得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建筑、装饰材料。

规模:敬老院床位设置。到**年底,洽舍乡敬老院设定床位20床;岩寺中心敬老院设定床位132床;潜口镇敬老院设定床位22床;杨村乡改扩建敬老院设定床位30张;五保老人居住用房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10平方米。

敬老院要配备开展日常工作所必需的用房和辅助用房。辅助用房要设置办公室(办公室应尽量少占面积,以基本满足需要为妥)、厨房、餐厅、储藏室、活动室、医疗室、浴室和公厕等,要创造条件建设用于康体保健、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功能室,配备必要的农副业生产基地。

设备:敬老院要做到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配备必要的膳食制作、文体娱乐、医疗卫生、洗浴、消防及办公管理等设备。居住用房配备整齐统一的床、桌、椅、柜、被褥等生活必备用品。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足额配套资金。凡被列入省财政、民政建设计划的敬老院民生工程项目,按省财政厅财预〔**〕1718号文件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省下达我区**年建设任务71床,建设标准8400元/床,省(含财政预算及福彩公益金)补助2930元/床,区(含财政预算及福彩公益金)补助5470元/床。区民政局在多方用足用好民政资金的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足额配套建设资金,加大财政资金倾斜敬老院的建设力度。

(三)建立项目公示和督查制度。实行项目公示制度,敬老院项目建设资金,必须通过政府及媒体进行公示,并对建设资金予以监督审计。

四、档案管理

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一院一档,完善档案内容。一般需具备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设计、招标管理、工程施工、施工监管、项目督察、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