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教育局优秀教师评选推荐方案范文

教育局优秀教师评选推荐方案范文

教育局优秀教师评选推荐方案

一、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

1.优秀教师表彰名额:全区表彰优秀教师20名;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名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城区小学、示范幼儿园各推荐1名;

2.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名额:全区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各乡镇中心学校、**州一中、**州二中、西溪南中学、潜口中学、呈坎中学、示范幼儿园各推荐1名。

二、评选范围

“全区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及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曾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上述人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三、评选条件

全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四、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全区优秀教师”和“全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区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办法和要求

1.全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

2.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倾斜。

3.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基层推荐单位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上报推荐人选前,应予以公示。

4.各校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建设和谐校园、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突出表彰重点,强化激励导向,为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六、申报材料

各校推荐表彰的全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填写《全区优秀教师、全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并于**年9月10日前将审批表及个人事迹材料一式3份报区教科文委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