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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哲学的音乐美学观范文

时间:2022-10-23 06:03:32

古代哲学的音乐美学观

作者:杨亚丽单位: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中国音乐美学思想发展的历史中,魏晋是继先秦时期后美学思想发展历程中的一个创新的时期。这一时期由于社会的动荡不安,民众在乱世中岌岌而生,知识分子之中,有以乱世为机跻身朝堂之上之辈,也有处江湖之远忧思报国之士,也有消极隐世寄情山水之人,在纷乱的政局中,各种思想交融碰撞,尤其以儒、道、玄学三家发展的更为兴盛,也争辩的更为激烈。

一、魏晋时期音乐美学思想发展概况

魏晋时期有别于先秦诸子论战之处是,在这一时期,玄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由道家与黄老学派思想衍生出的玄学,从人性与天理等方向为儒家与道家无法解释的社会问题打开了新的思想空间。玄学的兴起动摇了儒家思想的政治根基,也为后世的思想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更迭交替的政局变换中,一大批文人的创新思想开始觉醒,思索、争辩、论难、著述,涌现出一大批影响后世的著作。无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整个意识形态,包括哲学、宗教、文艺等等,都经历转折。这是继先秦之后第二次社会形态的变异所导致的。“社会变迁在意识形态和文化心理上的表现,是占据统治地位的两汉经学的崩溃。烦琐、迂腐、荒唐、既无学术效用又无理论价值的谶纬和经术,在时代动乱和农民革命的冲击下,终于垮台。代之而兴的是门阀士族地主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是一种新的观念体系。”在魏晋玄学影响下的魏晋整体美学思想也开始向“意”、“神”、“情”的方向发展,在这种关注于艺术本体自然美的大环境下,音乐美学也走向音乐本体论的发展方向。其中阮籍的《乐论》与嵇康的《声无哀乐论》、《琴赋》等篇,成为魏晋时期论乐思想中两种不同方向的和谐统一。

二“、和而不同”的理论基础

“和而不同”一词出自《国语•郑语》:“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夫如是,和之至也”,从史伯的这段话中,“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是客观规律,只有“以他平他”,异类相杂,才能使万事万物统筹在一个整体中,以不同的面貌欣欣向荣,生生不息。“若以同裨同”,相同的事物重复累积,则违背了普遍性规律,不利于世间万物的繁衍生息。

蔡仲德先生在《中国音乐美学史》中说道:“史伯认为音乐和自然万物、社会人事同构,也应取和而去同,所以‘声一无听’,单一的声音不可能动听,而要‘和六律以聪耳’,以高低不同的众多乐音组成悦耳的乐曲,也就是说音乐之美不在于一而在于多,不在于‘同’而在于‘和’,在于寓杂多于统一”。“和而不同”作为世间普适性的客观规律,在阮籍、嵇康身上表现的尤为突出:两人同属“竹林之名士”,东晋袁宏作《名士传》将阮籍、嵇康同向秀、山涛、刘伶、阮咸一起归为竹林名士,这七人作为继正始名士夏侯玄、何晏、王弼之后探索个人的精神超越与理想人格的塑造的一个群体,在当时政治环境黑暗的氛围中,高举“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主张,隐居出世,放任自然,齐聚竹林论难思辩,形成带有浓重老庄哲学色彩的在野名士群体。但阮籍“喜怒不形于色”、“口不臧否人物”,而且在政治环境中为保安身“虽去佐职。恒游府内,朝宴必与焉”,在官场上得到魏文帝的认可,先“拜东平相”,后“帝引为大将军从事中郎”,可见阮籍在“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的环境中“欲济世而无路,求放达而不成”,在司马政权下曲意周旋的苦闷的人生状态。而嵇康则“志之所之,则口与心誓,守死无二,耻躬不逮,期于必济”,对于无法容忍之事“刚肠疾恶,遇事便发”,对于司马政权始终持反抗态度,即使临刑东市,仍神色自若,引《广陵散》以明其心志。从二人人生遭遇中可以看出两个人不同的人生观与人格特征。这种不同涵盖在探索个人的精神超越与对“自然”的崇尚老庄哲学及玄学理论的大的思想统一之下,呈现出和谐争鸣的景象。

三、阮籍与嵇康乐论中的“和”

作为竹林名士之杰出者,牟宗三先生在其著作《才性与玄理》中说道:“阮籍有奇特的性情,而嵇康善谈理,余者皆无足取焉”。阮籍与嵇康论著中都有论乐,阮籍的《乐论》集中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一)论音乐的“自然之道”,“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二)论音乐必须平和恬淡,认为“乾坤易简,故雅乐不烦;道德平淡,故五声无味”;(三)论音乐必须整齐划一,认为音乐应具有“一天下之意”,使“风俗齐一”、“四海同音其欢,九州一其节”的作用;(四)论“淫声”与悲乐,认为乐以和为主,不以哀为主,哀伤之乐非善乐也。

而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则主要从:(一)“和声无象”、“音声无常”;(二)“音声有自然之和”;(三)“声音以平和为体”;(四)“躁静者,声之功也”;(五)“声”能使人“欢放而欲惬”等方面论述了“音乐并不包含哀乐,也不能唤起相应的哀乐”这一论点,在二人的论乐命题中可以看出,两人都在论述音乐与自然的关系,这与两人深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是分不开的。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一章喻道时提出“大音希声”的音乐美学命题,用以喻“道”之“大”,“道”之玄妙,从此“大音希声”成为形而上的音乐审美标准。老子对于“自然”的推崇,将音乐也与自然联系起来,认为只有“大音”才符合“道”的特征,而“五音使人耳聋”,形而下有具体形态特征的“五音”则会造成“耳聋”“、目盲”“、口爽”等损害人身的结果。

老子在第二十五章中对“道”是这样阐述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由此可见,“大音”是与道相关联的音,而“道”则是“先天地生”、“周行不殆”、“为天下母”的一种无形无质的存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是效法“自然”而存在的,在老子的“自然观”中,一直秉持的观念就是“无为”,然后能本身自在,做到“清静”、“不争”、“自在”、“无为”,才能建立起“华胥之国”的理想社会存在方式,在这种“理想国”中,人们能够“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国与国、社会的存在模式为“小国寡民”、“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是“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是“自然”之“道”的核心政治观。也是老子一直秉承的“治世”之“道”。

庄子的“自然”在其理论中占有极大的分量。他崇尚一切天然无人工雕饰的美,不管是《知北游》一篇中“山林与,皋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还是《大宗师》一篇中“彼方且与造物者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芒然仿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都表达了他对于山川宇宙富于浪漫主义色彩的向往。宇宙混沌、朴素、旷远的形态,符合庄子对于自然的审美标准。对于这种自然观,从庄子理想的“自由”意识与“生命”解放的思想中渗透而出,体现在其理论的各个篇章。

在《大宗师》中,庄子说“入于寥天一”,在《应帝王》中说“汝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雕琢复朴”,又说“既雕既琢,复归于朴”、“夫虚静怡淡寂漠无为者,万物之本也”,看似形而上的玄妙,但却深刻的还原了美的根本特征。庄子还特别崇尚“真”,他提出“法天贵真”,以真实的本原为难能可贵的特性。

天然之美在于不受约束不被限制,合乎自然发展之道,不扭曲不矫饰。这种还原万物“真”的原貌的美学准则,可贵之处在于它顺应人的自然之情,保持了质朴天然的人的天性,那么人就从中获得了性情的自由和解放,从而以“大自在”获得美的体验。在《逍遥游》中,庄子对于大鹏“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也”的向往,对于“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的描述,提升了其对于“自然”的升华高度,他极力追求的无限之美和大美,成为对于“自然”的最高理想。

在老庄自然观的影响下,阮籍与嵇康及其他“竹林名士”都注重人与“自然”的协调关系,关注生命本体的质量,提升人的主体精神层面,成为人性真正觉醒的重要标志。他们都对于生命形式的自然有自己的领悟。从《晋书》中看到:阮籍“当其得意,忽忘形骸”;嵇康“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刘伶“遗形骸”;王戎“为人短小,任率不修威仪”,这些注重风度、神韵、气度、俊逸等形态的审美准则,对后世审美标准产生了深远影响。

阮籍与嵇康的乐论中还有“和”的方面,在于两人对于“平和之乐”的肯定。两人都认为音乐应以平和为体,摒弃不平和的音乐,但是仔细研究会发现,在“平和为体”的范围之下,两人的论乐方向却产生了很大的差异。

四、阮籍与嵇康乐论中的“不同”

竹林七贤都以“反名教”为旗帜,但嵇康对于“名教”的反抗最为激烈也最为彻底。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换得对于“自然”的向往和对于“名教”以及统治阶层的深恶痛绝。

这一方面阮籍的反抗就显得“软弱”许多。阮籍在司马政权下为官,与掌权者相处并无矛盾,虽有“济世志”,但在“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的环境中,阮籍也只能消极的以酒为盾,逃避其志求而不得的苦闷之情。

其“喜怒不形于色”、“口不臧否人物”,与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中的“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直性狭中,多所不堪”形成鲜明对比。在阮籍与嵇康的音乐理论中,也同样表现出两人人格的差异性。《乐论》在音乐与自然的关系的论述中认为音乐来源于自然,同时又能反作用于自然,使得“五声和,八风平”、“乐从和,和从平”,这是与伶州鸠、季札等人的道家阴阳家的思想相一致的;认为音乐能够“风俗移易”、“刑赏不用而民自安”,这一说法却和儒家的礼乐思想相一致;在音乐的平和恬淡方面,既有“使人无欲,心平气定”的道家音乐要求,又有必须使音乐能够维护等级秩序的儒家音乐准则;《乐论》虽以“自然之道”的基础出发进行论乐,但是却始终强调音乐必须整齐划一,“进退有节”,这是儒家音乐重理性守节度的音乐规范要求;最后阮籍否定了“淫声”,否定了“以悲为美”,在这一方面彻底的偏向了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阵营。《乐论》将这儒道两家思想合二为一,试图调和儒道两家的音乐思想差异,但是在阮籍的音乐理论中,却清晰的看到了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本质。

而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却是从音乐本体论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声音作为自然的产物,不可能“象其体而传其心”,声虽有“躁静”之分,但无“哀乐”之体,但嵇康也承认儒家的一些美学思想,比如音乐具有教化的功能,音乐的雅俗之分,“淫声”、“正声”之分等,但我们纵观嵇康的音乐理论会发现,嵇康的音乐思想则是建立在道家音乐美学思想“自然”的基础上的。嵇康强调“和声无象”“,他称音乐之和为‘至和’‘、大和’,既是因为这和谐特性来自天地自然,更是出于对此和谐特性的重视与推崇,所以他认为‘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这就将对音乐的形式及其美感作用的重视提到了空前的高度”。

五、结语

“和而不同”是中国古典哲学的一个核心命题,在以“和”为前提和环境中的“不同”,才能统筹在统一中“以他平他”,促进世间万物的繁荣昌盛。在中国古典哲学体系中,在历代文人、思想家、哲学家的上下求索中,嵇康与阮籍是不可忽视的代表人物。

在魏晋时期,阮籍虽有“反名教之心”,但其处世却消极圆融,所以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在竹林七贤中,阮籍算不上特立独行的一个,因为在竹林隐居之后,除嵇康外其余六个都走出竹林,走向仕途。但阮籍的任诞却是竹林七贤中最突出的一个,《世说新语》中任诞一篇,有8篇都在讲述阮籍的故事,对人“青白眼相待”、“居母丧下棋不止呕血数升”、“送嫂归宁”、去不认识的“早夭兵家女”家吊丧痛哭一场等等,这些故事在《晋书》中也有记载,作为一个曲意求全的不得意之名士,阮籍内心的矛盾与苦闷是十分巨大的,但他求全的本能使他除了“动辄大醉”消极逃避之外,没有别的方法。

而嵇康之所以在魏晋名士中评价比阮籍高,一则是他一直保持“真”、“自然”、“刚肠疾恶”的秉性之外,也一直旗帜鲜明的贯彻着“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批判性态度。他不仅仅是反抗封建权力机构的压迫与束缚的斗士,更是反异化、追求自由的勇士。他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自己一直为之奋斗的信仰,至死不改其对于自我本真自然之道的执着追求。这种精神在中国文人士大夫群体中,一直是“崇而敬之”、“心向往之”的理想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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