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人大加强探索实践交流材料范文

人大加强探索实践交流材料范文

时间:2022-05-31 11:25:15

人大加强探索实践交流材料

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权的行使,更是地方人大尤其是无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一种主要实现形式。这几年特别是《监督法》实施以来,我们就如何更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一、在全年工作议题的确定方面。人大常委会一年的主要工作,实际上在年初的人代会上即已确定,因此,年初选准选好议题,是提高常委会履职质量的重要保证和首要前提。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工作议题的选择工作。一是明确选题原则。常委会坚持贴近科学发展、贴近民主法制、贴近民生民意、贴近自身建设和把握整体、突出重点、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选题工作。二是完善选题程序。经过几年探索和不断完善,常委会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的确定工作要点和议题的运作程序。即:调研、提出要点和议题—开务虚会交流、分析调研成果—主任会议初选—常委会会议征求意见—主任会议初定—联席会议沟通并征求意见—常委会会议表决—报区委转发。三是确定重点议题。议题确定后,再次召开主任会议,明确该年的重点议题,由常委会领导和相应的工作委员会重点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方案预先向主任会议汇报。如关于全区网吧建设与管理情况的议题,就是今年常委会确定的一个重点议题。我们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历时两个月,通过三次召开座谈会、几次明察暗访和听取汇报,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审议该议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方式上。审议方式不仅规范着审议程序,而且也影响着审议监督的质量。我们制定了《关于改进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方式的暂行规定》。会前,对工作委员会关于常委会会议议题的调研报告,实行主任会议初审制。会中,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在审议后实行书面测评制,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会后,实行审议意见送达制,将常委会会议上的审议意见整理后形成文件送达“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年,我们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制定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工作程序》,对这一做法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三、在监督重点的把握上。找准并围绕事关大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采取选择几个相关议题集中进行审议,或同一议题连续多次审议的办法,加大关注和推进的力度和成效,这是我们这几年的又一探索。

今年,针对全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问题,我们选择了一系列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议题,全面关注和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委会组织全区三级人大代表对农贸市场改造、农村“三清”、沿江环境综合整治和“绿色”建设进行了专题视察,对全区网吧管理情况开展了明察暗访,召开了由学校、学生家长、未成年人、网吧业主和社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小化工企业的关停与搬迁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并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了人大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作用。

四、在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上。根据议题和审议情况,以及会后的跟踪检查情况,确定是否听取落实情况的汇报。时间一般安排在半年到一年之后,一年安排2—3次主任会议听取落实情况的汇报,根据落实情况,有的还安排再次听取,抓落实不流于形式。如常委会去年对《义务教育法》贯彻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今年三月份,常委会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发现小学教师的住房补贴问题还未完全按照执法检查意见的要求发放到位,因此,常委会又准备在下个月增开一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力促该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

五、在代表作用的发挥上。重点做了六项工作:一是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专题政情通报会。三年来,我们共组织近两百名代表参加了社区建设与管理、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达小康目标完成和全区打击刑事犯罪、加强治安管理等四场专题政情通报会,并在会后整理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二是增加了代表专题视察。从今年开始,常委会在原有常委会视察的基础上,还选题组织代表专题视察。视察中,“一府两院”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到场直接听取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组织参与重大活动。在全区重大经济社会活动中,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使代表履职与全区中心工作达到更加有机的统一。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动员和引导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每天安排两名代表参加所在街道的文明城市创建市容集中整治活动,有力地发挥了代表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四是通过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全区80%以上的代表参加每年的调研月活动。通过视察、座谈、走访和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确定第二年的工作要点和议题提供依据,扩大议题产生的代表基础和群众基础。五是健全区人大网站和主任信箱,畅通知情、交流、监督渠道。六是尊重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们一方面抓办理建议“三见面”的落实,抓及时在网上公布办理进度,一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常委会的督办工作。几年来,我们先后实施了重点督办、滚动督办、现场督办、比较督办、网上督办和督办月集中督办,以督办方式的年年有创新,实现了督办质量的年年有提高。我们还制定、修订了《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建议的督办机制,保障了建议办理的程序性、规范化和成效性。

六、在相互间的沟通协调上。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是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坚持每年与“一府两院”的领导开联席会议,着重就第二年的工作要点进行交流沟通,人大常委会领导就工作议题的拟定,逐题地就选题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作较为详尽的说明,并听取他们的意见。沟通既提前了解了“一府两院”的工作重点,帮助调整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同时更让“一府两院”的领导全面了解和领会了常委会的工作思路和所选议题的要领,这对工作的配合、提高对监督内容的认同度和达到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目的起到了较好作用,也受到了他们的欢迎和好评。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出台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与“一府两院”召开联席会议的暂行办法》,使这项工作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此外,我们还加强了与“一府两院”的经常性沟通协调,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制定了工作委员会与对口联系部门的联系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分管主任参加,组成人员会议邀请工作委员会主任参加,也已形成制度。沟通协调活跃、充实、促进了监督工作。一方面,“一府两院”及时、主动地把一些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常委会汇报,另一方面常委会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增添内容,及时实施必要的监督,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以上是我区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在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上的一些具体做法和体会,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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