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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激励机制,鼓励争先创优,确保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全镇2014年度村(居)目标管理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全镇13个村(居)。
二、考核内容
突出“三化一攻坚”这一工作主线,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设立村(居)14项重点工作考核目标,基础分值为100分。
1.农业现代化(17分)。对土地流转规模、质态及绿化造林工作进行考核,流转任务数参照界政发〔2014〕1号文件执行。对引进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超额完成流转任务、整村流转、流转方式创新、在农民集中居住区附近配备“农家菜园”的,分别给予加分。对服务不到位,造成承租主体流失、田块抛荒,因村居原因造成租金发放不及时,租金收缴不到位的,分别给予扣分。
2.新型城镇化(15分)。对当年房屋征收完成量、建章控建成效、公共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整治等进行考核,并根据房屋征收完成量给予加分。
3.新型工业化(20分)。对提供有效招商信息数量、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引进、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年税收5000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个数、新增入驻全民创业园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不含厂房)的工业项目个数进行考核;对超额上报招商信息、超额完成项目引进、全民创业任务和被认定为县创业示范点的,分别给予加分。
4.脱贫攻坚(10分)。对集体经济收入、结对帮扶、劳动力培训、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新增“三来一加”项目个数等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集体经济收入、“三来一加”项目和提供“三来一加”县观摩点的,分别给予加分。
5.社会稳定(10分)。对信访稳定、舆情稳控、网络问政办理、平安创建等工作进行考核。
6.劳动保障(5分)。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率、镇下达的企业招工任务完成率等进行考核。
7.党的建设(4分)。对阵地管理使用、党员发展、两委班子战斗力、干部工作作风等进行考核。
8.计划生育(3分)。对季度服务参检率、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进行考核。
9.合作医疗(3分)。对镇下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完成率及台帐完善情况进行考核。
10.年度筹款(3分)。对“一事一议”、以资代劳、工程水费、农业保险等费用筹缴情况进行考核。
11.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4分)。对夏、秋两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考核。
12.安全生产(2分)。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13.民政、双拥、武装工作(2分)。对民政、双拥、武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4.其他工作(2分)。对上述未列入考核的其他阶段性工作进行考核。
15.表彰加分。对集体当年受到县以上表彰或命名的给予加分。
三、考核方法
1.成立村(居)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目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统计办。
2.考核由镇目标办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依据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村(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量化打分,镇目标办汇总得分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3.设立村(居)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项目,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舆情稳控、秸秆禁烧、社会治安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产生较大影响的,取消评先资格。
四、奖惩措施
1.强化过程性考核,每季度汇总一次,对季度排名倒数的村(居),全镇通报批评。
2.年终依据考核得分情况,确定村居排名,并设一、二、三等奖,各颁发奖匾一块,并给予经济奖励。年底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后进村居,责成村(居)主要负责人公开检讨,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后进村居的,责成党支部书记引咎辞职。
五、相关说明
本考核办法由镇目标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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