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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省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情况仍时有发生,农资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并重和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开展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活动,健全大要案件督办制度,保证重大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100%,违禁农业投入品收缴率100%。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推动、媒体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农业部门牵头的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联合协调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联合行动。
(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个主管处(科)室和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农资打假信息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传递和交流。各成员单位每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向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情况。
(三)建立健全服务、投诉机制。农业、工商和质监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咨询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等服务、投诉平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取缔非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转变管理职能,整合执法资源,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创建安全有序、规范诚信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综合治理、规范秩序、诚信经营、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服务发展”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道路运输经营证照齐全。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制度、人员、分工、责任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等监管措施有效,监管记录清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齐全,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班车客运事故频率下降,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在0.4人/百万公里以下。
(三)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规范。旅客投诉率低于0.2/万人次;机动车维修服务投诉率低于5/维修车辆千台次;驾驶员培训投诉率低于6/培训学员千人次。
(四)执法制度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公路“三乱”问题发生。执法人员考试合格率达98%以上;无行政败诉案件。
(五)建立道路运输行业部门配合、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贯彻党的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党政同责
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把食品安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年底前向市委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县食安办)
二、严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
(一)加强冷链食品管理。
1.加快“川冷链”平台应用,加强与省局追溯平台数据对接,强化冷链食品追溯。(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冷链食品从源头到终端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推动溯源信息资源跨部门共享,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配合)
2.严把入口关,推进冷链食品道路运输运单管理信息化,强化运输物流防控,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对冷链食品实施统一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全面推行冷库库长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柜销售冷链食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商场超市(县经信商科局)、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县市场监管局)等管理,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和食品安全事故。动态评估研判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县卫生健康局)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机关各股室(局)、事业单位、基层各分局:
2012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来临。为了维护国庆节和中秋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喜迎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中秋佳节,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加强2012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市工商局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事关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与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基层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食品市场消费环境。
突出重点,切实加大“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力度
基层各分局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工作。一是集中开展中秋节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中秋节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月饼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月饼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月饼质量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禁止销售过度包装和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月饼,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国庆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膨化食品、冷冻食品、豆制品、糕点、饮料、酒类等“两节”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对小食品店、小摊点、小集市的检查力度,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清理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两节”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庆节食品市场秩序。三是集中开展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日常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品种,继续深入开展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食品添加剂市场、食用油市场、酒类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工作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确保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有效防范,妥善处置“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突发问题
基层各分局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层层落实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突发问题。要及时了解各种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市场动态情况,要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苗头。要明确各相关职能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信息逐级报告、统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要加强信息管理,严格信息,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问题,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主要工作目标是: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源头性事故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营商环境对标对表“长三角”、标准质量领先淮河生态经济带、食药监管领跑江淮生态经济区,科学制定全市市场监管“十四五”工作规划;牢固确立大融合大创新大监管市场监管新思路,着力推动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全力服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持续推进“四大融合”
1.强化思想理念融合
增强大局意识。谋划工作上“一盘棋”,注重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监管大局中定向定位、定质定标;组织实施上“一个战壕”,坚决做到局部服从全局,小局服从大局,不讲条件,不讲价钱,不打折扣;关系处理上“一家人”,全力树好大局形象,维护大局利益,为全局争光添彩。增强协作意识。分工上职责明确,工作上相互配合。加快构建面上统筹、条线顺畅、点位互助的工作新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内外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奋发争先的工作新局面。增强执行意识。牢固树立“高标准执行是本职、不执行是失职、执行不好是不称职”的执行观念,以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序的工作流程、敏捷的执行反馈,确保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有效落实。增强担当意识。面对市场监管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系统以“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不负韶华、不辱使命,把该管的事管好,把该抓的工作抓好。增强规范意识。健全完善制度,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同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运行质效,不断适应大创新大监管的需要。
2.强化职能业务融合
厘清处室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专题会商、横向协同、联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打破相互封闭、相互独立的传统工作方式,产生1+1>2的改革效应。发挥市食安办、质委办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健全日常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推动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方法综合。构建市、县和基层联动执法机制,打造市局统筹有力、县局运转高效、基层做强做实的监管体系,提高快速响应、精准出击能力。
3.强化平台融合
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全市统筹推进,下大力气解决“僵尸”平台和“信息孤岛”问题。充分利用好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重点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集成优化“透明食安”“质量大数据”等系统,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手段,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共享的智能化监管新模式。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深挖根治”的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的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的全面检阅之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整治市场乱象,谋划长效机制建设。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应有效果,现制定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以“走前列、探新路、创特色、当标杆”为目标,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以及监督检查中问题多、乱象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商品及服务领域,逐步构建涵盖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动态监测等方面的市场监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的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送反馈机制。通过经济违法案件执法稽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酒店饭店等重点地区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途径,加大线索排查收集力度,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情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完善线索管理台账,主动对接政法机关,掌握线索侦办进度。
(二)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个体工商户登记准入把关,对于符合法定要求的做到按时办结;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全区统一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对法院、公安部门提供的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着力消除监管中的空白地带、模糊地带、交叉地带。
(三)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完善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及时、准确、高效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加强12315热线平台授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筛选投诉举报数量多、基层和企业意见大的职业索赔人线索,为精准监管和靶向执法提供数据支撑;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排查金融类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相关信息;加强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广告监测平台信息等归集力度,精准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严处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社会危害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一、市场监管风险的概念及其特征
1.从产生的现实环境来看,市场监管风险具有时代性目前,我国进入了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社会转型的价值真空,规则滞后的无序竞争,使市场经济中的很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反映出来,每一个政府部门都面临着风险,如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等。国家工商总局原局长周伯华在2009年12月指出,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很多都要通过市场来实现,都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去保障落实,这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予了更重的任务和挑战。在国家的行政法律体系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适用法律法规最多的部门之一(仅次于公安机关)。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引发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监管盲区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同时,工商行政管理监管领域由实体领域不断向网络、电子商务等虚拟领域扩展,在食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领域的行政权力明显增大,这无疑加重了行政的责任。权多则责大,责大则风险高。在近两年的基层调研中笔者发现,很多基层执法人员深深地感受到责任的沉重和风险的增大,危机感明显增强。
2.从形成的原因来看,市场监管风险具有复杂性工商行政管理自身和监管对象的特点,决定了市场监管风险的复杂多变性。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一个大一统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几乎涉及市场经济的所有法律、法规都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的管理权限。职能单一的执法部门有专门的法律界定职能和权限,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便利,执法人员易于掌握操作和明确责任。例如,海关有《海关法》,烟草专卖部门有《烟草专卖法》,物价管理部门有《价格法》等。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没有事实上也不可能有一部专门法律来界定工商管理的职能和权限的,这就要求工商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法律素养和统筹协调水平。此外,由于法律法规本身的滞后性和不健全性,一些监管领域出现了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情况。这些不可控因素,不仅考验着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也考验着他们的监管智慧。另一方面,从监管对象看,市场的特点千变万化,既有市场主体的变化,也有市场行为的变化。一是监管领域跨度大。工商机关监管的范围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多个环节、多个领域。二是监管对象复杂化。工商管理机关在履行职能中既有对交易过程的监管,也有对行为的规范,既涉及到商品,也涉及到每一个人。三是监管范围广。工商管理部门监管的范围有流通领域所有商品和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网吧、传销以及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等多个方面,造成监管风险点增多。随着市场监管领域的不断延伸,一些高端领域、新的经营业态和交易方式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更强,监管难度增大。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商品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虚拟市场的监管,蕴藏的风险很多。一些原来局限于某一地域的风险,会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兴的经营业态的推动下,迅速向全国乃至国外市场扩散,风险度随之加大,一些区域性风险往往可能转化成系统性风险。
3.从防控的流程来看,市场监管风险具有关联性由于工商行政管理的复杂性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市场监管风险的关联性很强,许多看似离工商部门很远的行为,也可能给工商部门带来监管风险。一是与市场主体关联性强。像2011年发生的双汇“瘦肉精”事件,虽然主要发生在畜牧生产领域,目前也只有畜牧部门被问责,但是这样的问题产品一旦进入流通领域,如果工商部门监管不到位,就会给工商部门带来失职的风险。这种在原材料及生产源头传来的风险使工商部门防不胜防。二是与其他部门关联性强。工商机关和质监、卫生、食药监、农业等部门监管的对象有重叠之处,因此,防控市场监管风险,工商部门还必须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配合。三是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强。工商部门人员的职业风险主要包括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监管风险与廉政风险是相生相随、紧密相连的。2009年8月,工商总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相互交织”。在这个意见中,不仅明确了风险点防控工作的指导原则,也深刻点出了“两个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因此,开展“两个风险”防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三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涉及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各条业务流程开展防控工作。坚持“两个风险”一起抓、一起查、一起防,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才能更好地减少“两个风险”发生的机率。
二、市场监管风险的危害和诱因
由于市场监管风险关联度高,影响面大,连带性强,其潜藏着巨大的并发危险性、冲击的连续性和强烈的破坏力,如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轻则影响工商执法权威和部门形象、地方社会稳定、支柱性企业和产业健康发展,重则会使地方经济出现方向性转变,引发其他社会风险的爆发,形成冲击波,从而对工商监管执法地位、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际形象声誉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带来的风险。网络是把双刃剑,当前信息化网络发展迅速,新型传播形式在引导社会舆论方面产生巨大冲击。行政执法机关又是社会各界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许多在传统社会中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经过网络的传播和对网民的不恰当引导,事情的真相就会被歪曲,风险就会被不断放大,这一点应该引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高度关注。从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执法的实践来看,容易诱发市场监管风险的主要因素有:
1.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世界经济危机、国际重大经济社会事件等国际经济形势负面变化会对我国市场秩序造成破坏、冲击和影响,从而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同时,国家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会经常性地对宏观产业政策进行这样或那样的调整,而每一次调整都会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工作产生连锁性影响,如市场准入宽严尺度的变化,监管巡查力度强弱的变化。很关键的一点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市场监管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后,相应的法律法规很难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再加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信息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传递、理解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这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方面就有可能出现偏差,存在“两个风险”的可能。
2.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相互矛盾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过去的情况和问题制定的(当然其中也会体现一定的前瞻性),从其颁布实施起,就难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随着市场监管执法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呈现,这种滞后性就会愈加凸显[2](P4)。因此,在执法实践中就会遇到依法行政与实事求是之间的矛盾,加之工商行政执法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种尺度一旦把握不好就会产生风险。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之间、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之间,在内容方面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这也就蕴含了市场监管风险,而理解方面的争议更是加剧了风险。这种争议既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产生的争议,也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产生的争议,还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管理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产生的争议。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不认同;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不属于或者不再属于企业登记前置的许可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仍持须为登记前置的意见。如此,工商行政管理在某些行业的行政许可方面就存在很大程度的风险。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我局打好服务和监管组合拳,统筹兼顾各项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紧密结合“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市场监管执法、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职能,扎实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宗旨,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深化改革工作基础
(一)认真学习部署落实。通过党组专题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干部大会、工作例会等形式及时组织学习省、州、县委改革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传达省、州、县委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分工、改革任务、工作要求、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及时了解省、州委改革决策部署情况和市场监管工作动态。
(三)建立制度扎实推进。坚决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等服务制度。完善改革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县委报送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及完成情况。注重改革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加强与政府政务中心以及其他行政审批部门沟通协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四)宣传引导强化改革。今年,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送改革类的政务信息,同时,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政务公开等形式,积极做好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
二、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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