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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职员聘约合同》时效可由公司与职员双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公司。
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
第四则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兼职
.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个人投资
.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保密义务
1、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
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则制度;
二、职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七、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五则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标准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标准工作时间:11小时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30分
编辑部及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灵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一向上级汇报。编辑部工作人员外出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迟到、早退或旷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主管。发现替他人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对请假进行备案。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病假累计半年以上者,至第七个月起按岗位薪金数额的70%为基数发放。
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
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主管备案。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需外出应请示主管(编辑部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必须通知部门主管。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记录。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经理级以下人员每晚加班2小时,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时作为休息时间。每累记加班24个小时,或连续加班12个小时没有休息,可申请一天带薪假期,或相当于三天工资的加班补助金。管理层为不计酬加班。
加班请假:
1.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班声明(领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退。
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大型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3天)、春节(8天),给予休假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2周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二、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员工请假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公司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6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三、探亲假: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职员可享受一次为期15天的探亲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职员可享受为期7天的探亲假;
四、婚假:职员结婚给婚假10天假期,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五、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给假5天。
六、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进行经济处罚、停职或开除。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六则工资待遇
一、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____元的工龄补助。
二、奖金: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三、全勤奖励:全月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发放全勤奖金。
四、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底发给。
五、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第七则奖惩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则制度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十六则福利
: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本制度解释权归蒲显晨及所有,自年月日起执行
日常作业规范
开始工作前先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同时对设备进行卫生打扫,确保全部正常方可开机操作。开机时先开外设,外设多时要按期功率大小开启,不得同时开始多套设备,最后开启主机,主机开启过程中避免所有可能的冲击及震动。
开机后要等待计算机完成全部的开机准备工作方可进行操作。
正常作业中严禁使用屏保功能,尽量避开多任务并行,关键性作业时要将所有不必要的程序,及常驻式程序,如病毒防火墙等,以免造成硬盘间歇性读取错误,由其在刻录CD-R时。
每台计算机要按工作需要安装相应的必备软件,非必备软件尽量不要安装过多的软件。特别是刻录软件,每台计算机最多安装一套,以免由于DLL冲突造成的刻录失败或不正常。
在安装软件或使用外部文件时,在使用前必需先对盘体进行查毒作业,如发现病毒确认其是否可以安全清除,如无法确认或无法安全清除,马上停用相应盘体。
在安装软件时要尽量不要安装在C盘及操作系统所有分区,如果一定要安装在此类分区,但至少也要保证此类分区至少3G的剩余空间,其它分区至少2G剩余空间用于网络操作及程序运行进产生临时文件和进行数据交换之用。
每次完成工作需要关机时,必需关闭所有正在运行的程序,取出光驱内的盘体。如果计算机在网络中,还需确认在网络中没有被使用。关机时,在主机没有完全关闭之前不得关闭其它外设(USB,IEEE1394设备除外),在确认计算机完全关闭后方可离开。除此之外,每台计算机在连续工作8小时后,要先关闭主机15分钟,以保证数据安全和计算机的正常使用寿命。
每台计算机由专人管理,管理者一般为本机主要操作人员。
为保证计算机稳定运行,计算机管理者每周至于少进行一次磁盘碎片整理,每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杀毒,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磁盘扫描,一次数据备份。每次进行以上维护操作要填写维护日志,每次都填写都必需有两人同时填写,每月上报一次。
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出现问题后,要先确认是常规问题,还是确认问题。如是确认问题,近可能的自行进行处理。实在无法处理时,要具实书写设备问题汇报,主要内容包含有问题现象,出现问题前一周的维护日志,其间有无可疑事件,出现问题前的操作过程。然后及时将汇报并由上级以安排处理。如出现问题没有及时处理的,造成的后果由操作人及本设备操作人员负责。
如在对设备进行修护过程中发现为人为操作失误、常规问题及本岗工作人员技术要求可以达到处理的,给与经政或经济处罚。
-----公司劳动合同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职位_____,乙方应经过15天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两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实行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实行本公司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现金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可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第三条工作时间及公假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公司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公司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公司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公司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如公司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公司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公司经营相似的公司、团体以及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公司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公司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________讨论制定,报经______批准,用______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
(二)公司《员工手册》及其它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经鉴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论文摘要】通过反恩医院传统人事管理在人员配置、职称晋升、绩效评估、薪酬分配以及人才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不足,分析目前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与难点,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入西方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结合国情,建立本土化、高效能的医院人力管理模式。
当前,公有制非营利性医院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已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我国加人WTO,需要提高医院的综合竞争力。而医院传统的人事管理从管理机制、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上都难以适应现代医院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因此,研究新形势下我国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现状,进行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将有利于我们应对竞争和挑战。
1医院传统人事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1人才流动机制不完善
在传统的医院人事管理中,人员与医院之间的聘用关系未形成,职工与单位有强烈的依附关系。人员横向、纵向流动的渠道不畅,存在“三难现象”:人员能上难下,能进难出,人才引进困难。由于公立医院引进人才手续繁琐,淘汰分流人员问题受多方限制,因此尽管当前社会上已经有相关规模与数量的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中介公司以及专业的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但对医院而言,由于人事制度改革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员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机制还未完善,由此造成医院编制紧张,难以引进医院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传统做法是医院招聘大中专新毕业生和调进急需人才,须先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请示,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协商,按照年度人员调配计划进行批复,同意后方可将档案调人。在医院的内部人员流动上,职务终生制和能上不能下更是一个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行政后勤干部的聘用脱不开“聘用易、解聘难”的束缚。出现有的干部工作能力平庸却占据着重要岗位,真正有能力的人又很难到一些重要岗位发挥才干,即使真有个别职工被原科室解聘,也只是简单地换个岗位而已。
2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存在重论文轻实绩的弊端
近几年,虽然职称评审工作经过不断的改革,打破了原来的论资排辈现象,但仍然存在重论文轻实绩的现象。个别医务人员为了晋升不惜重金聘请他人,或者只是为了晋升而申报科研课题,一且课题评审通过取得资格后就放弃课题研究,不思进取。使某些只有学术“质数”而缺乏专业“质素”的人员占了重要岗位,长此下去,使医院的学科发展缓慢,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下降。
1.3缺乏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
绩效考评的恰当与否,直接影响医院的整体效益。不合理的考评体系不仅不能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规范管理,反而扭曲了绩效考评的真正意义,导致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目前多数医院的绩效考评流于形式,只有年度考核,没有每月每季或半年考核,对于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及工人等不同类别和层次没有明显的针对性。虽然现在的年度考核已由过去单纯的定性考核逐步发展为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但可量化的内容和指标仍缺乏科学性,平时疏于对员工工作绩效数据的收集与积累。由于绩效考核仅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定性等次,而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15%。因此传统的职工年度考评,很难形成有效的激励作用。
1.4薪酬分配不合理
目前医院的传统工资制度分为专业技术、职员、工人等三个类别,每一个类别又按高、中、初或行政级别再分,其工资档次及岗位津贴等调整均由国家统一管理,奖金分配及津贴分配仍未摆脱平均主义,把本应搞活的津贴按工资的40%发放,不敢拉开档次。尽管近几年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出台了一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同时,医院对打破“铁饭碗”、“大锅饭”,实现按业绩贡献取酬的要求强烈,个别医院虽采取了一定的改革措施,但大部分医院的薪酬分配模式仍是一种单纯的平均分配,未能从创造价值的角度来评判,构建起一个全方位评判能力、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人力绩效的模式,从而更科学评价业绩贡献大小。
1.5缺乏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开发
长期以来,医院忽视对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开发,管理队伍存在老年化、兼职化。目前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进修学习由科教科管理,医院只是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而忽视了管理者的素质教育培训。医院能否在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经营水平的高低,拥有高素质、高能力的职业化管理者,逐步实现医院管理队伍的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是医院人力资源规划中最关键、最核心的因素。
2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特长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通过对组织内的人和事的管理,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事的配合,以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并对人的各种活动予以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从而实现组织的目标。因而,现代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强调“以人为主”的管理理念,其中将管理职能工作划分为五个部分:人力资源规划、选拔和招聘;人力资源开发;薪酬和福利;岗位分析和工作描述;聘用管理的合同关系,将员工的开发管理作为其科学管理的核心。从开发的角度上,它不仅包括员工的智力开发,还包括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觉悟的提高;既注重对员工现有能力的充分发挥,又注重员工潜在能力的有效挖掘。从管理内容上,人力资源的开发还涉及职业生涯设计和绩效评估,医院通过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确定人力资源目标和建立实现目标措施;通过绩效评估,收集、评价和传递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成果信息,确定员工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从而为员工提供利用其能力克服不足的机会。为了更好地认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与人事管理的区别,有效应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特作两者比较。
3人事制度改革的皿要内容
随着社会和医学事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人事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医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人事制度改革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说过:“世界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可宝贵的”。现代管理就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那么医院如何由传统的“管事为主”向“以人为中心”的管理过渡?这就是人事制度改革所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3.1精简机构,按需设岗,精干队伍,高效利用人力资源
同志曾经说过:“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人和经济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因而要促进人事制度改革。首先要改革用人机制,实行全员聘用制。根据医院的现实需要,结合近期发展目标,科学、合理地设置医院机构,确定岗位职数,做到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能上能下,人尽其才。
3.2建立开放、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制度
开放是指既要善于内部招聘,又要敢于向社会公开招聘;平等是指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应让其应聘,提供参与机会,做到一视同仁;竞争和择优就是要允许一个岗位有多人应聘,通过优胜劣汰来选拔与岗位最佳匹配的人选。选人用人是搞好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关,在选拔人才时,必须制定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规范等基础工作,做好工作分析、岗位评价,这样才能最终达到“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上”的人力资源管理境界。
3.3建立公正、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
薪酬是医院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薪酬分配得当,既可节约医院的人力成本,又可以调动员工积极性,从而能使医院保持良好的效益。如果薪酬分配不当,不仅导致员工满意度低,工作情绪低落,而且还会导致人员流失,工作效率和整体效益下降,甚至可以威胁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在实际的薪酬分配中,要根据不同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拉开分配档次,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对于少数能力、水平、贡献均十分突出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可确定较高的内部分配标准。这样既是对员工劳动价值的肯定,也是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新晨
3.4建立科学、公正、会开的绩效考核制度
实行全员聘用制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每季一次,半年小结,年终进行阶段性述职,平时考核记录在档,年终考核量化打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调职调岗,续聘辞聘。因而提高绩效考核的准确性必须要有一套能够反映岗位特点和本人(科室)实绩的科学考核标准,要针对医生、护士和管理人员、工人等不同类别和层次的人员,确定不同的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特点,把不同岗位的责任、技术劳动的复杂和承担风险程度、工作量的大小等不同情况,将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和责任要素一并纳人考核指标,既实行定量考核,又兼顾定性考核,并能将考核结果面向所有被考核者公开,及时做好反馈沟通工作。
关键词:人事管理制度;解决措施;基层医院;困境
引言
人事管理制度在基层医院运行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事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院的运行效果,关乎到基层医院发展的社会知名度和信誉值。因此,进行基层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变革成为医院的首要任务。只有解决了人事管理中人浮于事,岗位与事权不对等、工作量与收入不匹配,杜绝以人设岗等问题,人事管理才能走出旧体制、不合理制度的困境,才能达到人事管理效益最大化,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基层医院人事管理制度面临的困境分析
(一)人事管理体制陈旧,缺少活力在基层医院的运行发展中,技术性和专业性都比较强。近几年,一线人才的引进和诊疗设备、器械更新都很快,基层医院的硬件有比较大的提高。而内设机构、人事管理模式多年未变,人事管理制度呈现出不完善的状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人事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而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部分基层医院受制于传统的陈旧体制,僵化的机制,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程序化严重,缺少活力。在人事管理岗位人员配置方面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虽然医院中工作人员数量较多,但是专门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却相对较少,导致人事管理工作的开展受到极大的限制[1]。
(二)人事管理人员素质缺位人事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医院运行发展效果,而在现阶段医疗事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各种医疗条件都较为先进和开放,需要有懂技术、懂管理的专业人才进行科学管理,才能满足基层医院实际发展需要。但是在具体实际工作中,基层医院的人事管理队伍,一是懂专业的少,管理能力、技能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医院运行发展的需要。二是存在人员身兼数职现象,使得人员未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人事管理中,其管理能力、技能较为欠缺,无法依靠自身素质能力实现对人事管理工作的胜任。三是部分基层医院主管部门对人事管理制度的认识不够,使得人事管理制度的实际作用无法完全体现[2]。
(三)人事管理制度滞后僵化作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基层医院,应具备创新性、公益性以及服务型特点。但受到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以公立医院为主的大部分基层医院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存在滞后僵化的状态,医院未认识到人力资源为医院发展的第一资源,导致人事管理工作中,制度长时间内未进行更新和优化,现行制度越来越不适应人事管理的需要,人事管理人员工作态度消极,一线优秀人才流失愈发严重[3]。此外,人事管理制度的滞后和僵化也使得部分基层医院出现医闹、收红包、吃回扣等现象。
二、基层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优化措施
基层医院必须根据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及新时期国家对基层医院公益性服务职能定位,把握卫生事业特点,对现存内设机构进行改革。对内设机构存在的必要性进行考量,按公益性服务的需要,增设机构。职能和业务相近相通进行合并,全面整合基层医院的资源,构建整体联动、运转有效的新型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健立健全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三、注重优化人事管理制度
基层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离不开管理人才的支撑,对基层医院重视人才结构的优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4]。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基层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创新改革已经被提上日程。基层医院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紧握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创新改革的机遇和契机,制定科学的全员聘用制度,注重对聘后考核制度的优化和完善,进而提升人才聘用制度的灵活性与科学性,这样,医院人才结构才能得到优化,才能真正做到管理人员的人尽其用,人尽其才,做到因事设岗,按岗位需要和要求选配人才。废除因人设岗,人浮于事,人多不干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旧的人事管理制度。为人事管理工作岗位配备结构合理的管理人才,实现人事管理队伍的建设与扩大,充分发挥出人事管理的作用与价值。
四、注重人事管理人员水平提高
基层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开展,涉及人才选用、人才开发、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定岗考核等工作内容。医院必须高度重视人事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人事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一是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引导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并结合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来提升人事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二是医院应重视人事管理人才的选拨工作,确保其人才的专业性可以得到充分体现,以此转变现阶段人事管理工作效果不佳的情况[5];三是医院需结合自身条件的需要,面向社会、高校和其它领域吸纳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五、注重管理人员激励机制的构建
在基层医院具体发展过程中,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人事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管理体制以及分配制度的同步推行,同时,构建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体现劳动付出与收入的对等,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评选争优等方面制定操作性强的激励制度,为全体医务工作者提供相应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与此同时,基层医院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核定,按照编制管理办法以及机构设置规划人才结构。通过对全员激励机制的构建,充分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实现对人员行为的约束,进一步促进人事管理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
六、注重人员薪资待遇的提高
针对现阶段基层医院人才流失率较大的问题,医院需要秉承着事业留人、物质留人以及情感留人的原则,配合对相关福利待遇政策的充分落实,进而提升工作人员的实际获得感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并结合以下方面实现对人才流失率的降低:(1)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专项扶助资金等经费的充分应用,帮助基层医院工作人员改善工资待遇;(2)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贡献、付出比例分配机制的建立,例如在实际工作中,对重要岗位、工作量庞大、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可以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提高新参加工作人员薪资待遇;(3)医院需关注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生活情况,可以在婚恋、情感、生活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帮助,以此提高人员的归属感,降低基层医院人才流失率。
七、结束语
总而言之,虽然现阶段基层医院人事管理制度仍面临着发展困境,但是其制度本身的作用与所取得的成效至关重要。为此,基层医院必须对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制定优化措施实现对人事管理困境的突破,进一步推动基层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淑凤.浅谈基层医院人事管理制度面临的困境及其解决措施[J].中国经贸,2016(3):70-72.
[2]王志雄.浅谈基层医院人事管理制度面临的困境及其解决措施[J].祖国,2017(10):105-105.
[3]朱金亚,顾人俊,马轶男.浅析基层医院人事管理工作中院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人才资源开发,2017(18):38-39.
[4]陈艳仙.浅谈基层医院药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养生保健指南:医药研究,2016(4):154-154.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除董事、监事外,均称为本公司员工,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
第四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第二章任聘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具有博士学位者。
2.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2.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
格者。
4.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
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鸦片或其他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章职务派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第六章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
第七章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
“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退伍后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雇。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八章服务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
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
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第九章交卸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章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圣诞节
3.感恩节
4.妇女节(限女性)
5.劳动节
(二)每星期
六、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条调入
(一)职工调入坚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在编制内从严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
(二)各部(室)在编制内,确因工作需要从局机关以外单位调入工作人员,由用人部(室)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门审核,经分管用人部(室)的局领导同意,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室)对拟调入人员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分管人事部门的局领导同意后,由局党组会议决定。
调入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称职,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视局机关空岗情况重新竞争上岗或由组织另行安排。
(三)人事部门根据局管理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提出年度接收毕业生计划指标建议,经分管人事部门的局领导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对拟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室)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经分管人事部门的局领导同意,由局党组会议决定。人事部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
(四)政策性接收安置人员,经局党组会议同意后,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招聘
(一)需要公开招聘的局机关工作人员,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室)提出招聘工作的建议方案,经分管用人部(室)和人事部门的局领导审核,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人事部门下设招聘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三)根据招聘岗位的职责确定招聘范围和任职条件。
(四)招聘工作按公布岗位、报名申请、资格审查、面试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五)对应聘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称职,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视局机关空岗情况重新竞争上岗或由组织另行安排。
第五条内部人员调整
(一)部(室)内部人员调整由部(室)提出调整建议,经分管用人部(室)和人事部门的局领导同意,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部(室)之间人员调整,由拟调入部(室)商调出部(室)同意后提出调整建议,经人事部门审核,并征得调入、调出部(室)和人事部门的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由局长办公会决定。
第六条借调
(一)各部(室)因工作需要,在本部(室)编制内对一般管理岗的干部可采取借调方式,但应从严控制。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如需继续借调,按借调程序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二)各部(室)借调人员,由用人部(室)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门审核,经分管用人部(室)的局领导同意后,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室)对拟借调人员进行考察,并征求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的意见,报分管人事部门的局领导批准,由人事部门办理借调手续。
(三)各部(室)有紧急突击性任务,经分管用人部(室)的局领导同意,可向局直属单位或相关单位临时借用工作人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临时借用人员,不纳入借调人员管理。
第七条聘用临时工作人员
各部(室)原则上不采用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用工形式,确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需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由用人部(室)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门审核,经分管用人部(室)的局领导同意,报分管人事部门的局领导批准,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聘用手续。
第八条调出
(一)调出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写出书面申请,所在部(室)领导签署意见,人事部门审核,经分管用人部(室)和人事部门的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局党组会议决定。
(二)下列人员申请调出,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培训费:
××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协议规定的年限;
××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回国后服务期未满5年;
××公费学习、培训一年以上(不含分流培训人员),毕(结)业后在局服务期未满5年。
(三)违约金数额为申请调出人提出终止协议前五年北京市年均工资之和,每服务一年,违约金递减×××。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学习培训后在局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的比例计算。
(四)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安排的调出人员不需交纳违约金、培训费。
第三章职务(级)评定及晋升
第九条处以下干部职务(级)评定及晋升
(一)应届大学专科和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为科员。
(二)应届研究生毕业,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硕士毕业研究生定级为副主任科员,博士毕业研究生定级为主任科员;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研究生在工作期间曾任职务(级)如果高于定级职务(级),按曾任职务(级)确定。
(三)晋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需分别在副主任科员、科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任(聘)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
(四)处以下干部的职务(级)的评定及晋升,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室)对拟定级和晋升人员进行考核后提出意见,经分管人事部门的局领导同意后,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晋升处级领导干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辞职辞退
第十一条辞职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职工可以提出辞职。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局机关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在辞职后可能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由单位公派,正在学习、进修的(不含分流培训人员);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辞职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室)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人事部门审核,经分管用人部(室)和人事部门的局领导签署意见,由局党组会议审核或批准。
(三)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2款的辞职人员,局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培训费。违约金、培训费的收取标准按本规定第八条第3款计算。(
(四)辞职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批评教育,符合辞职条件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办理辞职手续包括工作移交、办公设备等财物交还、党政人事关系转移等内容。辞职手续必须由辞职本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六)辞职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于局的各种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违者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七)辞职的其它有关事宜,按《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辞退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局机关对有下列情况之
一、经教育无效的职工,予以辞退:
××未完成工作任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称职),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损害单位经济利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违犯工作规程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二)辞退职工,由人事部门提出书面建议,报分管人事部门的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局党组会议决定。
(三)辞退的其它有关事宜,按《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请假休假
第十三条请假、休假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局副总工程师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休假,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并及时报告局办公室综合处。
(二)各部门副主任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休假,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及时告所在部门综合处。
(三)各部门副处长和一般人员请假、休假,须经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及时告所在部门综合处。
(四)请假、休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以上程序批准后,及时报局人事部门备案。
(五)请假、休假未被批准或不请假无故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职工请病假,超过一天须出具医院或局医务室证明。
第十五条职工请事假,超过一天须书面请假,如遇突发事件需请假,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报告,假后补办手续。
第十六条凡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年休假。
(一)各部门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安排职工年休假。
(二)工龄满20年的职工,每年休假14天;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每年休假10天;工龄不满10年的职工每年休假7天。见习期、试用期(不含调入和提职人员)未满的职工,不享受年休假。
(三)年休假时间包括公休日,不含法定假日。
(四)职工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确因工作繁忙,一次未休完的,按第十三条规定经批准后,可再次休假。年休假最多分两次休完。
(五)年休假当年有效,不能跨年度使用。
(六)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或第二年的年休假待遇。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学习结束回局工作后,从下一年度享受年休假待遇。新调入职工,调入当年如已享受原单位的年休假待遇,不再享受局机关当年的年休假待遇。
第十七条凡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两地分居或与父母不住在一地的职工可享受探亲假。
(一)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以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以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未能休探亲假,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可以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
(四)上述假期根据实际需要,给路程假。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十八条职工结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假期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十九条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3天的丧假。去世亲属家在异地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路程假。假期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二十条女职工享受产假9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经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发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六章职工退休
第二十一条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即应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休无需个人申请,于达到退休年龄的下个月起领取退休金。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人事部门书面通知有关部(室)和本人,办理工作移交、资产清退等手续;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定其退休金,局级干部报国土资源部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其他人员由分管人事部门的局领导审批。
第七章工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局机关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调入人员的工资核定,由人事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提出意见;其中局级干部的工资变动报国土资源部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其他人员的工资变动由分管人事部门的局领导审批。
第二十四条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的工资政策文件后,由人事部门按有关文件要求提出工资调整方案,经分管人事部门的局领导签署意见,由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经局批准脱产学习一年及以上的职工,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及国家、局机关执行的北京市规定的津贴和补贴费。
第二十六条经局批准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自费出国留学期间停发工资,留学期满回局工作,按新岗位重新核定工资;留学期满仍未回局工作,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经局同意连续请病假超过×××个月(含×××个月)的职工,请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以及国家、局机关执行的北京市规定的津贴和补贴费
第二十八条经局同意连续请事假超过×××个月(含×××个月)的职工,请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津贴和补贴费。
第二十九条局机关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视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每月给予600—×××元的聘用费或补贴费,具体数额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室)提出,报分管人事部门的局领导审批。
第三十条局机关借调人员的工资发放
(一)借调到上级部门的局机关职工,工资仍由局机关发放;
(二)借调到其他单位的局机关职工,工资由借入单位发放;
(三)由局属单位借调到局机关的职工,工资由借调人所属单位发放;
(四)由其他单位借调到局机关的职工,工资由局与借调人所属单位协商解决。
第八章人事档案
第三十一条人事档案应是全面反映个人历史以及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现实表现的材料。要及时收集职工任免、调动、政审、考察、考核、工资变动、教育培训、奖惩、职称评定、出国(出境)审批、参加党团及其它社团组织或协(学)会等工作中新形成的材料,不断充实人事档案内容,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
第三十二条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和个人,要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归档材料。
第三十三条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材料规格要整齐划一,除电传材料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第三十四条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收集归档材料进行整理,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第三十五条按照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要求,要建立坚固的人事档案库房,配置铁质的档案柜。库房内要配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尘、防高温的必要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装铁门、铁栅栏窗等;库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和适宜的温、湿度。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建立检查核对、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十六条查阅、借阅、传递人事档案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阅人事档案须是中共党员干部,须经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的具体事宜。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国家及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