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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协同执法机制范文

时间:2022-06-22 11:18:42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协同执法机制

摘要: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以信息化带动经济增长,从而促进经济有效转型。但是,电子商务领域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压力,知识产权的执法运行方面仍存在着不足。本文主要分析了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执法的现状,进而探讨了如何构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协同执法机制的途径。

关键词:

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协同执法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实体经济逐渐向虚拟经济转化,形成了以互联网电子商务为主的新经济模式,由此出现了各大网上购物平台,积累了大量的消费群。在发展的同时就会相应出现一些问题,如知识产权问题,由于是虚拟经济,就会在网络上出现各种产权侵权问题,如未经同意盗用他人商标、销售盗版商品等等,这一领域就成为当今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地,也是产权执法的艰难地。

一、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执法面临的挑战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越发严重,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知识产权执法过程中的失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互联网电子商务中,存在着大量的消费者人群,各个年龄段的消费者都可以是潜在的消费者,虽然消费者数量多,但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人数也不在少数,由于电子商务本来就是依托于互联网的虚拟购物平台,消费者摸不到商品的质量,不能亲自体验,只能依靠个人感觉,这就造成了消费者受到侵害,但是侵害的程度和范围,没有一定的标准,就造成了执法机关难以解决。二是在执法强度方面,执法机关能够查封扣押的物品、金额、进行销毁的违法违禁产品的数量与实际要查封扣押物品、金额销毁的违禁产品的数量相差很大,执法机关实际能处理的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三是执法速度跟不上知识产权转移和藏匿的速度,网络知识产权转移速度很快,但执法机关要经过立案侦查、走访调查等一系列的过程,这就给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造成了可趁之机。执法机关无法凭借现有的执法措施、通信工具和技术去确认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没有足够的条件去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还有一些利益集团,与执法机关在表面或暗地里进行周旋,为了追求利益,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供方便,采取各种措施干扰执法机关打击侵权行为。针对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执法的现状,无论是从执法体制上还执法机关自身,都要做出适当的调整,采取高科技协助执法机关执法,必须让电子商务网站做出改变,让他们协助执法机关,共同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构建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协同执法机制的途径

加强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电子商务依托网络,最主要的还是人类,所以,针对网络和人类制定出符合各自的法律。在网络方面,主要是制定优化网络环境的法律,坚决打击各种不良、安全系数低、没有安全证书的的网站,为电子商务提供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对于电子商务中人类,主要是针对网络上的商户,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应该提交证明销售商品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对商品的质量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这些都应该有法律去约束。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但不完善。电子商务正处于起步阶段,许多法律没有涉及到每个方面,还是存在许多缺点,这就需要有关部门能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条文,并且能适应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对现在尚未明确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能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执法措施。电子商务网站应建立知识产权违法交易审查系统,方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跟踪。这种系统主要目的在于监督控制网络商户的交易行为,一是对商标、专利号是否与工商局颁发的授权信一致;二是对被确认为具有合法知识产权的商品进行防伪标识的添加;三是检查商户在电子网站上进行经营活动,就需要提交经营许可证和证明商品知识产权的文件。这种审查系统的建立,应在执法机关的指导下进行,能够使执法机关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时,在电子商务网站上获取有用的信息,同时也要经过法院的审查,看是否与涉及到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问题相冲突,建立一个科学合法的审查系统,维护知识产权人的正当权益。

执法机关应与电子商务网站联合开展执法。现在的电子商务,逐步形成一个聚集群,主要分布在江浙一带,网络销售逐渐代替了实体销售,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节省时间,但不可避免就会出现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因此,电子商务网站有必要也有义务协助执法机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互联网电子商务网站应做好监督管理的工作,对于商家的认证资格、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认证书以及商品质量认证文件,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符合条件的,才能准许在网络上销售。在平时的销售活动中,积极监督网站的安全问题,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执法机关应加强与网站的合作,对于网站中出现的投诉问题,应及时予以受理,设立监督管理部门,及时监测网站的安全问题,对于涉嫌侵权的商品和财产,及时进行查封扣押。及时与网站联合,对网络商户进行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在构建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执法协同机制的过程中,还应建立一些配套协助性的制度,如加强执法机关的职能建设、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人员和商户的知识产权教育等,从而确保知识产权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和监督。

三、结束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我国的经济市场更加繁荣,经济形式也在不断增多,电子商务的发展成为当今社会经济的主流形式,伴随而来的就是电子商务领域下的知识产权问题。从目前来看,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非常严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机关与互联网网站进行联合执法、协同执法,同时加强对协同执法配套措施的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害,维护电子商务发展的整体秩序。

参考文献:

[1]贺宁馨,肖尤丹.促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思考——基于行政管理的视角[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4,v.2906:677-683

[2]李娜,余翔.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协同执法机制建构初探[N].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No.9604:66-70

作者:林喜春 单位: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商务和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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