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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的动向探讨范文

时间:2022-06-15 11:43:55

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的动向探讨

一、我国P2P借贷行业的初级阶段

纯粹的线上或线下运营。我国最早的P2P借贷平台出现于2007年,并且根据业务开展是否依赖互联网,分为线上平台和线下平台。线上平台是完全模仿西方国家的P2P网贷平台,典型企业包括人人贷和盼贷等;而线下平台在撮合借贷双方方面完全不依靠互联网,是传统民间金融中介的P2P化,其典型企业包括宜信和信而富等。事实上,建立一个P2P借贷平台是低成本、低技术含量的,因此该行业在我国迅速涌现出大量企业。遗憾的是,2013年年中至今,关于P2P借贷企业倒闭的新闻频现各于大媒体,其原因有两个。首先,根本原因是我国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使线上平台无法有效地通过网络进行借款人认证与信用评估。在我国纯粹的线上平台所面临的社会征信环境与英美等国所不同。以美国为例,其三大私营信用局Experian、Equifax和TransUnion保存有大约360亿份消费者信用报告,每年发出约30亿份新报告,能覆盖两亿名消费者。另外,由Fair&Isaac公司开发的FICO信用评分模型所得出的个人信用评分也是美国P2P网贷平台进行信用评估所采纳的重要数据来源。显然,在我国有待健全的社会征信环境下,纯粹的线上P2P借贷平台难以生存。其次,一些平台不得不同时进行线下经营以更好地实现信用风险控制,但这导致经营成本过高,不利于盈利。

二、P2P借贷商业模式在我国的演进:线上+线下

与纯线下模式和纯线上模式经历的“倒闭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1年至今,通过网络吸引出借人而线下对借款人进行审核的“线上+线下”的P2P借贷模式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

(一)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平安集团、国开金融和招商银行对“线上+线下”P2P借贷的介入

1.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点融网合作开发

浙江业务点融网由一家BVI(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公司控股,在中国开展P2P借贷业务。2012年11月,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点融网合资建立浙江点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持有28%的股份,具体负责后者在浙江的业务。此外,点融网还与在上海控股多家小贷公司的新东苑国际合作,开拓上海业务。点融网浙江公司成立当月,第一笔贷款撮合成功。截至2013年3月,累计交易额已达2770万元,预计到2015年将累计撮合贷款46亿元并实现盈利。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点融网的动机至少有三点。首先,点融网拥有明星创始人团队。创始人苏海德(SoulHtite)是美国LendingClub的创始人之一,曾担任其首席技术官,拥有资深的技术背景,可以在互联网技术上实现LendingClub向点融网的无障碍转移。其次,点融网在创始阶段便获得多位国际知名天使投资人的投资。他们包括:LendingClub首席执行官RenaudLaplanlche、PurisimaWestFunds董事总经理ScottLangmack,以及著名的风险投资公司环球硅谷(GSV,即GlobalSiliconValley)。第三,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相信能够协助点融网完成业务的快速增长,实现双赢。风险投资的精髓不在于向创业企业提供资金,而是通过投资者的人脉和专业性为其提供客户、项目渠道乃至寻找合适的高管等便利,助其成长壮大并最终上市。

2.平安集团建立陆金所

2011年9月,平安集团建立子公司陆金所,并且为了配合其业务,还建立了平安融资担保公司负责审核和担保贷款项目。次年3月,陆金所的P2P借贷产品“稳盈-安e贷”上市,8月该产品便实现了每周超千万元的交易规模。此后,由于贷款项目供不应求,陆金所获得了媒体的广泛关注。2014年2月1日,陆金所共向投资人发放282个项目,总额1600万,平均每个贷款项目为5.7万元。可以说,陆金所的P2P借贷业务已经达到每周近亿元的交易规模。由于陆金所并不公布其经营信息,据估计,截至2014年2月,其累计撮合贷款额介于40亿到400亿元之间。陆金所是平安集团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布局的重要一步。其项目来源和审核,正是依赖于该集团旗下银行、信托和保险等多年积累的客户信用数据基础。但是,平安集团的用意并不仅仅是开拓P2P借贷业务。首先,陆金所的业务直接促成了该集团面向互联网消费者的“平安一账通”产品的出现。投资人向其陆金所账户划入资金时,除了可以利用腾讯集团的“财付通”,还可以使用“平安一帐通”。平安集团也将收购第三方支付牌照,成立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其次,2013年7月,该集团成立银地合作平台“团体综合金融发展委员会”(即“团金会”),并预计与地方政府签下5000亿的投融资协议。除了平安银行、信托、证券和保险,陆金所也位列该银地合作平台,负责资金募集、消息推介和项目转化3。

3.国开金融投资开鑫贷

开鑫贷成立于2012年12月,是国内首家依托小贷公司网络开展借贷业务的P2P公司。开鑫贷的股东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和国有控股公司江苏金农,其中国开金融出资490万元,占比49%。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支国家队,近年开鑫贷的发展受到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委省政府、国家开发银行等政府机构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开鑫贷两大股东为公司提供网络、客户、平台和业务创新等支撑。江苏金农公司以及江苏省内50家优质小贷公司形成的网络体系和客户储备可以源源不断地为其提供客户资源和现场管理。截至2013年10月31日,在上线不足一年的情况下,开鑫贷取得位列全国行业前三的业绩,平台累计成交18.2亿元,吸引江苏省内外2300余个社会投资人,为730多家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未发生一笔逾期。

4.招商银行推出“e+稳健融资”产品

2013年9月17日,P2P借贷服务“e+稳健融资”产品在招行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悄然上线。截至2013年11月1日,共8个项目并实现贷款总额1.5亿元4。招行这一动作所引起的市场关注热度不亚于陆金所,其贷款满标速度快,以项目“e+稳健融资项目CS20130001”为例,总额5000万元,仅经过10月15日、16日两天便迅速投满。招行进入P2P借贷行业的考量至少有两点。首先,招行在项目筛选和审核方面具有专业优势,还可以对合格项目开具银行兑付凭证,提高平台公信力。其次,虽然招行在此业务中仅充当中介,但可以促使小企业开户,间接地支持其传统业务。

(二)“线上+线下”P2P借贷模式及其得到市场认可的原因

1.根本原因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业务模式适应我国征信环境。上述四家P2P借贷平台并不是线下自行寻找和审核贷款客户,而是借力合作机构。典型的合作机构是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它们发放贷款需要动用资本金,因此乐于将部分项目转介给P2P借贷平台,并收取担保费用。这种业务模式将贷款客户审核外包,虽然有线下成分,但无运营成本压力,对我国当前社会信用环境有最佳适应性。尤其是陆金所和招行“e+稳健融资”平台,分别依托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担保以及招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部门,同属一个金融集团的线下业务和线上平台更有可能发挥综合协同作用。

2.四家P2P借贷平台均主要以中小微企业为借款人。如果对个人进行信用贷款,则违约率难以控制。另外,如果从事个人抵押贷款,则业务程序多,经营成本过高,对于低贷款额来说得不偿失,以中小微企业为借款人则符合四家的竞争优势。

3.对于陆金所和招行“e+稳健投资”来说,能获得广大出借人的认可,还得利于大型金融机构的股东背景。当前,陆金所和“e+稳健投资”分别向出借人提供略高于8%和6%的收益率,这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却仍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大量出借人并实现了可观的交易规模。出借人愿意接受较低的收益率,显然和平安集团与招商银行的隐形信用担保有关。

(三)“线上+线下”P2P借贷平台的比较分析

1.依托大型金融机构的直接扶持,陆金所和招商银行“e+稳健融资”后来居上首先,陆金所和“e+稳健融资”做大贷款规模有两个原因。一是有赖于平安集团和招商银行的招牌所赋予的公信力。二是出借人对于经平安集团和招商银行审核的贷款项目较为放心。陆金所和“e+稳健融资”已经吸引了大量出借人,况且平安集团旗下银行、保险、信托和证券的客户,以及招商银行的客户都可以作为其营销对象,因此不难想象两家将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成为P2P借贷行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其次,平安集团和招商银行都获得了相当的外溢效应。开展P2P借贷业务只是这两大机构布局互联网金融的棋子。陆金所直接促成了针对网购消费者的“一帐通”服务的推行,还成为平安集团“银政合作”的参与机构之一。“e+稳健融资”则吸引了不少中小企业在招商银行开户。

2.以大型金融机构为股东,开鑫贷和点融网的发展各有优劣势开鑫贷和点融网目前不具备大型商业银行股东背景,在“线上+线下”P2P借贷模式中颇具代表性,因此值得从投资者、管理团队、贷款项目渠道和潜在渠道以及出借人来源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在投资者方面,目前开鑫贷只有国开金融和江苏金农两个股东。国开金融能够为开鑫贷提供全国性小贷公司网络,但将其定位为“准公益性质”,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可能使开鑫贷“狼性不足”。点融网则在投资者上拥有优势,除了获得多位天使投资人投资外,2012年5月还获得由著名风险投资机构北极光领投的数千万美元投资。在管理者方面,点融网拥有明星创始人团队,并从国际著名金融机构招募了管理团队,但人工成本过高,而且国际团队可能不接地气。开鑫贷的管理层均为本土背景,更熟悉我国民间借贷和信用环境,但从新闻媒体对开鑫贷的报道率来看,该团队在公关方面着力不足,不利于吸引广泛的出借人。在贷款渠道方面,两者实力相当。开鑫贷依靠江苏省数十家小贷公司提供贷款项目及其审核和担保。点融网则拥有浙江和上海两地小贷项目资源。在潜在贷款渠道方面,开鑫贷预计在增资之后依靠国开金融将项目渠道拓展至全国其他省市的小贷公司,而点融网只能将东方资产管理旗下的23家小贷公司作为潜在项目来源,因此开鑫贷的潜在渠道更为宽广。在出借人基础方面,与陆金所和招行“e+稳健融资”贷款项目的供不应求相比,开鑫贷和点融网目前有明显劣势。以开鑫贷为例,其累计撮合的18.2亿元贷款由2400名出借人提供,而仅凭这些出借人难以实现规模经营。虽然江苏银行和紫金保险都是开鑫贷的合作机构,但它们的客户都尚未成为营销对象。点融网的交易规模更为逊色,而且尚无证据表明东方旗下中华联合保险的客户已经成为其营销客户。开鑫贷起步比点融网晚,但其经营绩效优于后者。

三、平安集团等介入P2P借贷行业对我国大型金融机

构和区域性银行的启示目前我国P2P借贷企业众多,经营状况大多并不理想,但平安集团的“陆金所”和招商银行的“e+稳健融资”服务一经推出便获得了广泛的市场关注,交易规模的增长速度远超国外领先P2P借贷企业,发展势头迅猛。这两个P2P借贷平台是行业的后来者,但能迅速地脱颖而出,究其原因便是其拥有金融机构的大股东背景和扶持,不仅提高了平台的公信力,还能通过渠道和信用评估优势迅速做大规模,这是目前缺乏商业银行背景的其他P2P借贷企业所无法企及的。拥有商业银行牌照的大型金融机构和区域性银行介入该行业有一定的自身优势,而且外部环境也正在改善。

(一)P2P借贷业务可帮助区域性银行突破经营地域和资本金限制

从监管动向来看,我国的众多区域性商业银行跨地域经营面临一定阻力,且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限制了其可用资本的规模。区域性商业银行开展P2P借贷业务,可以将其经营区域内经过筛选的中小企业贷款项目推介给全国范围的出借人,这对当地中小企业而言无疑吸引力极大,从而能间接推动它们在银行开户,巩固其区域竞争力。另一方面,P2P借贷是中介服务,不仅避免了资本金占用,还可以收取中间服务费。目前,P2P借贷平台向借款人收取的手续费约为贷款金额的4%,如果规模做大,这将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二)P2P借贷促进大型金融机构协同类产品的研发

拥有银行牌照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P2P借贷服务能给其子公司、分公司一定的协同类产品研发动力,提高“一揽子金融服务”对普通投资者的吸引力。首先,大型金融机构通常以大项目为主开展业务和营销,而我国民间财富体量巨大,从融资角度来看,通过P2P平台吸引小客户也能汇聚大量资金。比如,招行“e+稳健融资”平均每个项目贷款额近2千万,最大的项目为5千万,但都能通过集聚民间财富迅速完成。其次,P2P借贷服务能为大型金融机构降低资本金约束的压力。目前国内P2P借贷平台提供给出借人的收益率约为10%左右,高于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但出借人完全可以接受等于或略高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的收益率。事实上,出借人选择贷款项目,看中的并不仅仅是收益率。例如,招商银行“e+稳健融资”仅提供约6%的收益率,却仍然供不应求,这突显了对于、出借人而言,平台的品牌比收益率更为重要。第三,P2P借贷服务有助于大型金融机构深入开展财富管理业务。财富管理正在成为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券商、基金、信托等机构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P2P借贷业务,金融机构可以以自身品牌吸引个人客户,不仅向他们推介贷款项目,还可以交叉营销其他业务线和分、子公司的产品,为财富管理业务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三)我国对P2P借贷业务模式的需求强烈,监管环境也将改善

通过对诸多国内P2P借贷公司的调研发现,中小企业贷款需求非常旺盛,因此要实现规模经营,关键在于吸引足够多的出借人。国际经验表明,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高净值人士对财富管理机构的信心降低,出现了自己理财的趋势,为P2P借贷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助力。据民生银行和麦肯锡预测,到2015年我国高净值人士将达到200万,而可供他们选择的理财产品却品种雷同、相关性高,不利于分散风险。随着P2P借贷行业逐步走向规范,可以预见,由于产品易于理解、收益率高,网上借贷将成为吸引民间财富的一大热点。我国政府发出了改善该行业监管环境的信号。发改委2012年《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完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国务院也提出“草根金融需要草根经济来办”。2013年8月,陆金所等若干P2P借贷企业成为全国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显示了监管部门对该行业持肯定的态度。另外,虽然目前我国缺乏对该行业监管的顶层设计,但以上海、江苏和山东等地为例,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对P2P借贷企业已经显示出较高的热情。在“一行三会”中,央行表现出的兴趣最大,由于对P2P借贷行业的监管牵扯到社会征信体系和第三方支付机构,预计我国将会出现一个央行和银监会的联席机构对该行业进行监管。

(四)大型金融机构和区域性商业银行开展P2P借贷服务可以采取的路径

平安集团和招商银行已经开始其互联网金融布局,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开金融也通过入股点融网和开鑫贷的方式初步试水,这提供了一定可供借鉴的案例经验。拥有银行牌照的大型金融机构和区域性商业银行介入该行业,可以考虑三条途径。

1.自行开展P2P借贷业务这样可以充分利用银行的项目渠道和审核能力,并且避免与任何外部机构分享其项目和客户资源。但此方式也有一定缺陷。首先,独资控股需要投入的资本金较多,也无投资退出收益。另外,纯粹的P2P借贷业务利润率不高,带给其他分、子公司的外部效应也难以衡量,因此对该业务的考核和激励较为困难。

2.单独投资现有的P2P借贷平台大型金融机构或区域性银行单独投资某P2P借贷平台,不仅要提供大量资本,并且为支援对方发展,需要向其开放自己的个人客户或贷款项目资源。另外还需要与对方协商减免自己以借款人角色使用其借贷平台的费用,以降低P2P贷款融资成本。当然,这种方式也有其额外收益:1.可以利用被投资平台的小贷或担保公司关系,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的联系,扩大品牌知名度;2.商业银行可以为被投资平台经营区域内的贷款项目提供批量增信或结构化增信,获得增信费用;3.待被投资平台做大上市后可享受投资退出收益。其中,第2点收益对P2P借贷平台而言极具吸引力。目前无商业银行背景的P2P借贷平台上的贷款项目均由小贷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相对于陆金所的平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和“e+稳健融资”的招商银行隐性担保,其担保实力在出借人眼中非常有限。由商业银行为被投资平台的贷款项目提供增信,能极大地提高出借人对项目的信心,帮助平台迅速做大交易规模。

3.联合其他机构共同投资现有的P2P借贷平台联合投资模式下,大型金融机构或区域性银行作为股东,也需要向被投资平台开放自己的客户资源,但同样可获得上述三种收益,且动用的资本金较少,是一种较好选择。如果能联合国际知名风险投资公司入股,不仅可以通过风险投资机构提高创业企业的专业能力,提高被投资平台的估值和上市概率,增加退出收益,而且可以充分利用合作机构的国内外项目和客户资源。注:1.2014年以前,英国P2P网贷行业由公平贸易局(OfficeofFairTrading)监管。2.其中4.3万人为投资者/出借人,5.7万人为借款人。3.另外,平安银行负责贷款、授信;平安银行、证券和信托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承销;平安银行负责地方公积金管理、平安银行和保险负责地方社保资金运营;平安证券负责辅导地方核心企业IPO。4.该业务2013年11月至今的经营状况无法统计。

作者:宋鹏程邹震田单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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