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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回藏关系的调查与思考范文

时间:2022-10-02 10:17:42

和谐回藏关系的调查与思考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5年第一期

松潘①地处甘、青、川交界,是川西北一座历史悠久、文化多元、民族和谐的高原古城,以明代松潘卫而得名。历史上松潘就是藏、汉、羌多元族群交汇之地,伴随着茶马贸易的发展,大量回族不断进入松潘,回族也就同藏族、羌族、汉族共同构成了松潘县的4个主要民族。到2011年末,松潘县总人口已达74 888人,由21个民族构成,藏族占43.7%、羌族占10.5%、回族占15.2%、汉族占30.5%,其他民族占0.1%。②松潘县下辖2镇23个乡,回藏两族在这些村镇均有分布。民族关系是“就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接触和影响而言”[1],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的社会关系。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学术界历来就十分关注民族关系问题的研究。在川、滇、陇、藏、青五省区中,回族与藏族早已是两大世居民族。虽然回族与藏族在历史、文化、宗教、政治、风俗及经济形态上呈现出迥然不同的民族特征,但这并不影响两个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交流与融合。因此,“回族与藏族之间的民族关系是中华各民族关系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民族关系”[2]。目前学术界关于回藏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清代和民国时期的河湟、安多、香格里拉、青藏高原内部、甘南等地,对位于川西北的松潘地区则缺乏系统研究。并且这些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上多集中于回藏贸易和族群特征,而笔者通过对松潘地区的调研发现这一地区的回藏民族关系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具有深入研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松潘历来就是藏族集中的地方。据《松潘县志》记载,自先秦至唐初,活动在今松潘地区的主要部落大都是氐羌系统的部落集团,这些部落与藏族的族源有着密切的关系。唐朝与吐蕃在川西北地区相互争夺,贞观十二年(638年),松赞干布与大唐联姻未遂,勒兵二十万攻松州,与唐王朝吏部尚书行军大总管侯君集所率之四路大军战于城郊,终成唐蕃和亲之佳话。①现在松潘古城城门前还矗立着文成公主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雕像。吐蕃东征时,大批吐蕃士兵和居民来到今松潘地区,与当地各部杂处、交往,逐渐融合。宋朝时期,吐蕃将领潘罗支统领该地。元、明、清历代政府在这里长时间实行土司统治[3]。关于回族进入松潘的时间,有学者认为,唐宋时期回族的先民“蕃客”,就已经进入到松州[4]。但学术界一般认为,回族进入松潘始于元朝。忽必烈进军南下,以松潘为大本营,分三路包围四川,随军征战的色目人、回鹘人等进入松潘,部分人留居松州屯垦,后忽必烈下令“探马赤军随处入社与编民等”,回族军士落为民籍[5]。明朝大量回族商贩进入松潘卫大部分地区,在杂谷脑、松潘、汶川、茂县、松潘东路一线建清真寺。有清一代,回族商贩仍不断来松潘贩运,到了清道咸间,“松潘回族二千余户”[6]。清末西北回民起义,有部分陕、甘、青回族逃避战乱迁居至此,据笔者调研所知,他们中的多数来自陕甘地区,特别是陕西渭南。为了全面了解松潘县回藏关系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2014年8月,课题组前往四川省松潘县进行实地调研。此次调研活动采取了问卷法、个别访谈和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此次调研对40余位当地居民进行了随机个案访谈,受访者中有商人、清真寺管委会主任、阿訇、银行职员、村民等各行各业的当地居民。同时,调查组随机发放了调查问卷69份,回收69份,回收率为100%,有效问卷69份,有效率100%。此次问卷调查主体在地域上涵盖了13个乡镇,占松潘县乡镇的52%;民族成分包含有汉族7人,回族39人,藏族18人,羌族5人,分别所占比例为10.1%,56.5%,26.1%,7.2%;年龄上包含了各个年龄段的,并且男女比例基本持平。故而此次调查的调查对象具有一定的广泛性,调查涵盖面广泛。调查问卷内容主要分为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族际通婚以及相互了解程度等几方面。

二、调查结果分析

松潘是川西北藏区回藏经济文化交流的主要城市。综合调查问卷的数据和访谈所得,并结合相关文献资料,笔者认为松潘县回藏关系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而且内容丰富,交往深入,突出表现在居住格局、回藏贸易、宗教信仰、日常生活、族际通婚5个方面。

(一)居住格局通过调研笔者了解到,解放以前的松潘县城几乎没有藏族居住,县城主要居民是汉族和回族。一般汉族居住在古松桥②以下,古松桥以上主要是回族居住。解放后,由于对藏族干部、知识分子的需求和培养,藏族才从周边的牧区陆续迁入松潘县城。早期的藏族主要聚居在偏僻的高山牧区,而回族主要居住在交通沿线和商业发达的城镇中心地段。这样的居住格局也反映了回藏两个民族早期经济分工的不同。其实,藏族迁居县城也不全然是政策的引导,这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还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思想观念的转变,他们的择业选择增多,部分藏族群众离开牧场,也开始转入商业等其他行业。回族一般是围寺(清真寺)而居的,从清真寺的分布格局也可大致窥见回族的主要聚居区。据笔者统计,松潘县下辖的2镇23个乡中,大小清真寺零散分布于10个乡镇之中。①这些清真寺中最早的是位于松州古城中的城关清真寺,建于明洪武十二年,最晚的是建于民国末年的松潘佑所屯清真寺和水草坝清真寺,其余几座多是建于清道光年间至民国初年,这大致可以看出松潘回族由集中分布到分散分布的变化趋势。这些有清真寺的乡镇除了施家堡乡外,集中分布在现在的国道213沿线。国道213在松潘路段与古代松茂古道的松州路段大致吻合,这也正印证了回族最初在松州多沿交通要道的分布特征。在松州古城随机发放的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中能看到青云乡也有一定的回族分布。在调研中当笔者问道:“现在回族分布得还是很紧凑吗?”一位阿姨的回答是:“很分散,多是在镇江关,但是每个乡镇基本上都有,占的数量比较少,只有十里乡、城关镇相对集中,其他的乡镇都比较少。”总体看来,回族分布依然呈现出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藏族广泛分布于松潘各乡镇,由于他们多从事畜牧业,居住地多与草场的分布相一致。西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所撰写的《草地藏族调查材料》指出,20世纪末的松潘地区:“关内七部落和毛儿盖一个部落,其中关内七部落分布在岷江上源河谷及牟尼沟、任雾沟等支流。岷江上游自漳腊以下大道城镇为回汉两族村镇。大姓部落到‘镇江关’以南进入羌族地区,松潘城东雪山后的黄龙乡三舍与小黑蛇弯有少数藏族。”[7]其中还记录了一些藏族聚居区的户数,牟尼沟(牟尼乡)1 000户,大姓(大姓乡)600户,大寨(大寨乡)300户,下尼巴(青云乡)200户,祈命(今名祁命,山巴乡)300户,商巴(山巴乡)300户,寒盼(水晶乡)200户。②除上述乡镇外,川主寺镇、小姓乡、上八寨乡、草原乡、红土乡、下八寨乡等都是藏族主要分布区,其中草原乡是县唯一的纯牧业乡,藏族群众十分集中。综上所述,川主寺镇、青云乡、大寨乡等乡镇回藏两族均有分布。松潘回族和藏族的居住格局总的发展趋势是由各民族集中分布到分散交错杂居,在城镇表现得尤为明显。交错杂居的分布格局为回族与藏族的交流提供了便利的地理条件,民族居住地相互临近为各民族互动合作、加深认知提供了可能。

(二)回藏贸易松潘,在地理上沟通了我国西南与西北,是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黄河文明与长江文明的交汇处,自古便是古代茶马贸易重镇,曾一度成为川、甘、青三省边境最大的贸易集散地。特殊的地理位置使松潘成为宋代以降西路茶的重要贸易集散地,特别是在茶马贸易中得到了空前的繁荣。松潘的回藏贸易是本地区茶马贸易的重要一环,是回藏关系的经济基础和沟通的桥梁,可以说松潘回藏两族的互动了解也皆因回藏贸易而缔成。这种区域性的民族贸易在明朝已初具规模,历经了清朝、民国时期的进一步发展繁荣,直至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依然焕发着蓬勃生机。经济上的互补性与协作性是松潘民族经济关系的重要特征。历史上,以茶马互市为中心的回藏贸易,打破了藏区的封闭性,加速了边地藏区的开发,满足了各民族间的经济需求,增进了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与交流。松潘的回藏贸易的内容并非一成不变,不同时期回藏贸易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根据贸易内容的不同,松潘回藏贸易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唐代先民进入松潘到解放前,这一时期的贸易主要是茶叶、马匹、药材、生活用品等,交易内容相对固定和单一。松潘草地广产良马[8],盛产麝香、贝母、鹿茸等药材,此地还是西路边茶贸易的重要集散地和销售区之一,故茶马交换活动十分频繁。牧区工业较为落后,需要通过本地的土特茶品与回商的交易换取生活用品。第二阶段是解放后至今。现代信息网络的不断完善,区域间贸易的加强,回藏贸易也卷入了商品经济的浪潮之中,在内容上也表现出了多元化,茶叶、生活用品已不再是主体,但畜产品、药材依然是交易的重要内容。在访谈过程中,在问到一位回族商人“您与藏族一般做什么生意”时,他说:“牛羊、酥油、奶渣等畜牧类产品,中药材,比如贝母,虫草等。”可见这一时期,藏族已不用再从回商手中换取生活用品了。

(三)宗教信仰松潘是一个多宗教共存的聚居区,广泛传播着藏传佛教、伊斯兰教的各种派别,羌族的原始信仰以及各种民间信仰。宗教信仰深刻地影响着回族和藏族的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在历史进程中,以藏传佛教为信仰的藏族和以伊斯兰教为信仰的回族在松潘这片土地上相互交融,彼此影响。宗教建筑是宗教信仰的载体,也是一地宗教文化最直接的反映。松潘拥有政府批准开放的四大教派(即苯教、宁玛派、萨迦派和格鲁派)寺院19座,其中苯教寺院13座、宁玛派寺院2座、萨迦派寺院1座、格鲁派寺院3座[9]。松潘的清真寺共有11座,多修建于清末民初,其中城关清真寺始建于明洪武十二年,是松潘县城最早的清真寺[10]。在松潘可以看到苯教寺院、藏传佛教寺院、道教庙宇、清真寺交叉分布,这些寺庙互不排斥,有时还会互相交流学习。松潘地区有着和谐的宗教氛围,这种和谐氛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同一宗教内各教派间相互包容、交融。有学者在今松潘大寨乡调查时发现,“这里的藏族百姓在宗教信仰上不分宗教派别,他们将苯教、藏传佛教格鲁派和宁玛派等多种宗教或教派作为共同的宗教信仰对象,并在社区内形成一种和谐的宗教信仰习俗”[11]。这主要表现在家境较好的村民家若有人去世,既邀请苯教僧人,又迎藏传佛教各派僧人。不同于甘青地区的回族,松潘地区的回族在宗教信仰上没有强烈的教派意识。根据实地考察,笔者在松潘县城关清真寺的管委会主任那里了解到在这个清真寺中包括了三四个教派,他们都会来这里共同听“瓦尔兹”,融洽地进行宗教活动。长期以来,松潘地区的伊斯兰教各教派之间就遵守和谐相处的十六字方针,即“各行其是,互相尊重,共同发展,互不干扰”。第二,在族际通婚的影响下改信其他宗教。松潘县城关清真寺的阿訇说:“我们的信众有汉族、藏族、羌族,昨天开斋节还有穿着藏袍的信众来这里准备开斋饭。”不过,相较于藏族信仰伊斯兰教,回族信仰佛教的就不多见了。第三,这样和谐的氛围还表现在,在一个家庭中会出现多种宗教信仰共存的现象。在松潘回藏之间的族际通婚,藏族群众多会改信伊斯兰教,而其亲朋好友不会改变宗教信仰,因此就会出现一个家庭中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两种信仰并存的局面,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并未因宗教信仰的差异而受到影响。

(四)日常生活生活习惯是一民族在历史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特有的生活方式,深受宗教文化、地域环境的影响。回藏两族生活习惯差异甚大,例如在宗教信仰的影响下,回族在生活习俗,特别是在饮食方面有着严格的禁忌。松潘回族和藏族在经济上互相补充、相互依存,长期发展的回藏贸易也渐渐渗透到两个民族的生产、生活之中。在从事贸易时,为了便于沟通,回族商人学会了藏语,现在松潘多数回族商人依然能听懂藏语,甚至可以用藏语进行交流,而藏族也通过回商加强了汉语水平,双方在语言上能够相互适应,互相学习。在饮食上,回族的餐饮业也是其传统优势产业,如今进入松潘随处可见清真餐馆,回族做的各色面食也成为藏族群众的最爱。藏族的食物是适应了地域的一种特色饮食文化,以糌粑、酥油茶、青棵酒以及风干牛羊肉和奶制品等为主。久而久之,适应了藏区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回族,藏族的食品也成为他们日常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松潘古城中有一个名为诺臻的清真藏餐吧,这里将藏餐清真化了。开店的夫妇,丈夫是藏族,妻子是回族,他们经营的这家小店使很多穆斯林游客弥补了来藏区无缘藏餐的遗憾。对调查问卷题为“您会参加其他民族的红白大事或节日吗”,数据分析结果为:70%会,17%不一定,11%不会,2%选择了其他。清真寺的一位阿訇回答这一问题时说:“这个他们都比较懂,回族要是去参加的一般都会准备回族的。比如说结婚吧,他会定两个餐馆,一个是清真的,一个不是。”可见在日常生活中,各民族都可以做到相互理解,妥当处理因宗教不同而引起的生活习惯问题。

(五)族际通婚族际通婚是两个民族成员之间深层的交往,受民族、血统、地域、宗教等多方面影响。“唯有当两个民族之间语言能够沟通,有大量的日常社会交往,价值观念彼此认同,在法律上和权力分配方面基本相等,相互没有民族偏见和歧视行为这样的客观条件下,才有可能发生族际通婚”[12]。在访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族际通婚在松潘县比较普遍,不管是藏汉、回汉、藏回,还是藏羌、汉羌、羌回,都比较多。回族和藏族都是全民信教的民族,宗教在他们的生活中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因此回藏通婚现象较为典型,也就成为我们在研究族际通婚问题中一个很好的窗口。关于各方对回藏通婚的看法,问卷中有这样一道题:您如何看待回藏通婚问题。答案中赞同占31%,无所谓的占56%,反对的占8%,坚决反对的占5%。从中可以看出大家并不排斥不同宗教信仰的两个民族之间的通婚。结合被调查者的年龄、民族不同,我们发现松潘地区不同年龄段在对族际通婚中宗教影响程度的看法上(图1),多数人认为没有影响或是一般影响。一般来说,在宗教信仰中老人应该要比年轻人的信仰更加坚定,而数据中所显示的是56岁~75岁的群体更多地选择了一般或没有影响,这样的结果说明宗教信仰在族际通婚的影响程度上与年龄无关,也可以看出松潘地区宗教信仰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是长期以来就已经形成的。从图2的数据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回藏两个民族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更多地也是持没有影响或一般影响的态度。我们所调查的数据中回藏两族占数据的83%,因此上述结果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代表松潘地区回、藏两族的观点和态度。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笔者采访时了解到,回藏两族之间通婚,一般藏族要随回族信仰伊斯兰教。而这种宗教信仰改变只是个人行为,与家人无关,家人一般都表示理解,他们入教后会按时斋戒。回藏通婚的子女多信仰伊斯兰教。

三、松潘县回藏关系的启示与思考

通过对松潘县的调研及现实状况的梳理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松潘这片土地上真正实现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这一典型的和谐民族社区给其他民族地区带来了借鉴和启示。

(一)应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13]。这一论断早在2006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宗教信仰及在宗教影响下形成的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构成中的重要因素,也是民族关系中非常敏感的问题,民族、宗教问题无小事,稍处理不慎,就会伤害到民族之间的感情,引发民族纠纷,甚至是民族问题。松潘地区宗教种类多,各民族宗教信仰复杂,其中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是中国信教人数较多的两大宗教,藏族和回族几乎是全民信教,宗教影响到了回藏两个民族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要重视和谐的民族关系在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经济文化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和谐的民族关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相互统一、相互影响”[14]。民族关系是具有特定内涵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回族和藏族作为松潘地区两大世居民族,他们之间和谐的民族关系给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共同繁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回藏贸易的发展使他们拥有了共同利益,长期的杂居交往增强了他们彼此的认识和了解,族际通婚更使得松潘地区的回藏两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切的民族关系。正是这样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使得他们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同样,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经济文化发展也会对和谐民族关系起到促进作用。

(三)要加强民族间的沟通,促进民族间文化的相互包容。多民族杂居的地区文化会表现出一定的趋同性,但是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独特性还是会长期存在,而且和谐的民族关系正是建立在尊重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之上的。“与民族杂居的边地特性相应,这里(松潘)的多民族文化融合也具有典型的边地特点,既相互影响而又各自独立”[15]。回族和藏族在这片土地上居住数百年,各自文化的突出特征都保留了下来,多元民族文化并存成为松潘地区的一个典型特征。通过贸易往来、族际通婚等方式,回藏双方加深了了解,例如藏族对回族的饮食禁忌就非常了解,他们也并不认为饮食上的禁忌会给他们与回族的交往带来不便,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在这里得到了包容和尊重。

(四)要重视对民族地区和谐民族关系历史传承性的研究。一地和谐、融洽的民族关系“不是偶然的,而是和历史、传统文化以及各种现实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的”[16]。松潘地区和谐的民族关系并非偶然,而是有其历史必然性。回藏贸易是松潘回藏关系发展的基础,虽然现阶段松潘的回藏贸易在交易方式上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其中的某些内容都有所保存和继承,例如药材、畜产品。作为民族关系更深层次的表现———族际通婚,也是回藏双方在长时间的了解后做出的最终选择。松潘回藏关系的形成可概括为在茶马贸易的发展中形成,在生产、生活中加深理解,在族际通婚中深化发展,最终形成各民族文化独树一帜但又“和而不同”的和谐多元民族社区。松潘和谐的民族关系和宗教氛围对这一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可靠保障,也为其他民族地区发展良好民族关系树立了典范。

作者:张冀震 王明倩 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预科教育学院 西北民族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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