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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决策内容
投融资决策内容:投融资决策委员会要对交易对手的以下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决定是否与之交易。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交易员姓名、企业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联系地址等。财务信息:包括资产结构、负债结构、资产质量、流动性、抵质押资产状况等。补充信息:包括开展业务的领域、资信情况、达成交易的难易程度、经营状况,团队的管理能力等。投融资分析报告:包括市场变动趋势、投融资机会预判、投融资规划执行完成情况、交易的风险收益情况、投融资成本与收益测算以及债券市值的风险估值等内容。
2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规则
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规则: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事项,应采用集体审议、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其职责和权力,重大事项须征得主任委员意见或委托后代行其职责和权利。列席委员,有权对会议的审议程序和审议过程的公正性、民主性进行现场监督和质疑,但对会议审议事项不具有表决权。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根据报审事项情况,经秘书处建议,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可决定随时召开或取消会议。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会议的一般程序: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和有关事项。会议秘书报告到会委员人数、列席人员情况。报告人向委员介绍审议事项的基本情况。向委员介绍对审议事项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委员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主持人作为委员时不得先行发表诱导性或倾向性意见。委员投票表决。会议秘书收集表决票并统计表决结果。主持人根据每位委员意见后,宣布表决结果,发表决定性意见,进行会议总结,明确有关事项和要求。
3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表决事项
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对需要表决的事项,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按“同意”“、不同意”、“复议”三种意见设置。委员对审议事项表示赞成的,投“同意”票。不赞成的,投“不同意”票。委员认为报审材料及其说明不足以支持其结论,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补充资料后再行审议和表决的,可投“复议”票。凡是付诸表决的事项,必须有占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的“同意”票方为通过。有二分之一(含)以上“不同意”票即为否决。上述条件之外的表决结果和主任委员根据项目讨论情况可宣布为保留复议。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对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但不能对会议审议表决未通过的事项进行否决。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行使“一票否决权”时,应表明理由和处理意见,并作为会议审议结论。
4投融资决策报审程序
投融资决策报审程序:首先,按投融资业务的金额、期限、类型确定是否应报审,对于无须报审的投融资业务,应在授权范围内按照业务流程办理,对于须报审的投融资业务,一般报审程序:对拟报审事项提出书面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对拟提交审议的事项进行复审调查,提出书面意见,超过授权范围、应由董事长审签的事项必须提交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经审核后同意提请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报请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并做好会议准备。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举行会议,进行审议、表决,形成会议纪要。报请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投融资决策业务事项,应报送下列文件、资料:交易员对该业务的意见(或评估报告及评估报告概要),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投融资决策业务审查审批表。其他要求上报的文件和资料,应对其报审资料和意见负责,材料必须真实、全面。报审意见必须明确,对涉及的问题、风险及防范对策应表述清楚,不得回避。有关负责人的签批意见及日期必须清晰、明确。
1金融机构的存在原因
商业银行是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民营企业信贷支持机构的缺位和多元化债务融资工具的缺乏,使民营企业不能像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那样通过债券市场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
1.1融资费用高,地区差异明显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民营企业在贷款申请环节,都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抵押登记、信用评估、财务审计费用的支出,民营企业一般融资金额较少,筹集资金的费用所占比例较高。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情专区)调查统计,2013年度终了,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是8.98万亿元、2.76万亿元、2.36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额的52%、18%、16%,区域不平衡状况明显。
1.2从金融机构的设置上分析民营企业融资困境从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设置情况来看,缺乏对民营企业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随着民营企业的飞速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民生银行等他们的数量和资金实力还远远不够,不足以提供融资支持。
1.3限制条款多,数额有限股权筹资与债务筹资相比存在资本成本高、股利一般会在税后支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的费用。降低净利润。并且都有比较严密的制度限制,造成与大型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融资来源狭窄。
1.4银行体系制约民营企业融资民营企业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业,银行事先会对融资单位进行调查其偿还能力和资信状况、抵押担保能力、贷款管理成本等才签订合同。与大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无论从其哪一方面都存在缺陷和漏洞。银行就会区别对待大企业与民营企业。典型的结果就是金融机构更愿意将资金贷款给规模大、管理健全、信用等级高的大型企业而民营企业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融资需求。
2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解决路径研究
2.1从银行方面解决融资困境
1湖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金融创新制约因素分析
1.1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一是网点少,且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城镇,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区域还存在金融空白,导致这些地方农户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二是一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加入银联,农民只能到网点办理业务,存、取款等简单操作不能通过其他银行的ATM进行操作,给农民造成了不便;三是相当部分湖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网络不顺畅,未能加入人民银行大额和小额支付结算系统,需要通过其他银行进行资金的清算,划账速度较慢。
1.2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农村金融体系法律法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一是农业保险立法严重滞后,缺少农业灾害补偿法律,保险公司只选择风险较低、且国家财政有一定补贴的涉农项目进行承保,并且保额相对较小,贷款风险难以覆盖。二是产权法律建设滞后,在现有的农村产权制度下,农村耕地使用权、农村住房、宅基地抵押、流转存在较大的法律障碍,导致金融机构创新缺乏必要的政策依据,缺少相应的保护措施。三是监管法律建设滞后,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方面的立法过于分散,没有形成体系,同时我国金融监管法规中还没有专门针对具有自身独特属性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法规,存在监管法律空白。
1.3农村信用环境缺失我国农村信用环境欠佳,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不尽完善。首先,乡镇企业信用状况依然堪忧,大部分乡镇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管理混乱,企业还款意愿较差,恶意逃避金融债务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银行不良贷款增加。其次,农村信用评级标准尚未统一,农户信用档案信息系统还不够完善,缺少农民其他收入信息,信用担保机制也不健全,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再次,对金融案件执法不到位,企业和农户恶意逃避债务处罚力度不强,挫伤了金融支农的积极性。以上原因使得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缺乏必要的社会信用基础和有效的信用保障体系,开发新产品面临较大风险。
1.4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金融创新的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而人是需要激励的。但是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内部创新激励机制尚未完善,员工的薪酬主要由其工作年限和职务决定,与他的工作绩效无关,虽然员工的奖金与工作绩效挂钩,但是奖金金额一般较小,对员工创新激励效果不明显。同时,一种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出现,其他金融机构很快就会加以模仿,存在“搭便车”行为,这种行为降低了创新者从事金融创新活动可以获取的预期利润,阻碍了农村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积极性。
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模式选择
2.1抵押模式创新在现代金融中,金融机构为了防范信贷风险,往往在贷款时要求贷款客户提供抵押品,其中主要是不动产抵押品。而我国农村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在信贷融资中普遍缺乏有效的不动产抵押资产,但是拥有存货、林权、土地使用权等动产资源。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在信贷抵押物方面创新,可以利用集体土地及其地上财产、林权、大棚甚至农户自己的住房等等作为抵押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譬如林权抵押贷款,农户可以直接用自己拥有的《林权证》作抵押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该模式中间环节少,信贷手续简便,融资成本较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易于操作。通过抵押模式创新,使农村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拥有的动产资源真正转化为获取信贷资金支持的有效载体。
2.2信用担保模式创新这类金融创新是通过联保的方式,提升单个借款主体的信用等级,主要包括农户和农村工商户联保贷款等。农户联保贷款适用于农户贷款额度较大,生产有保障,市场有前景的资金需求,采取"自愿联合、多户联保、分期还款、风险共担"的办法,经过签订"联保协议"和民主选举联保组长程序发放的贷款。一般以3~10户为一组,小组的每一成员既是借款人,同时又是小组其他成员的保证人,但联保农户之间不能有直系亲属关系,且对小组成员的所借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湖南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众多,一些龙头企业如裕湘面业、益华水产、金浩茶油等成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因此,湖南可以通过联保贷款模式,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关联企业、农户组成贷款联保互助组,实现银行、龙头企业、农户的共赢。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初探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几下几种:1.电商小贷公司。电商小贷是指电商企业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自身平台所积累的商务经营数据和其他第三方数据审核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而在网上进行借贷的融资模式。我国电商信贷主要分为电商系和银行系,其中电商系在这种信贷融资中占据绝对优势。电商系的融资模式又可细分为以下几类:第一,自建小贷公司。将信贷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向外融资,加上自有资金通过小贷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对外提供贷款。第二种是与银行合作完成信贷。电商利用网络平台对企业进行审核,后提交给银行,由银行进行放贷。银行系的放贷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自建电商平台,这种模式主要是国有银行,如交行的“交博汇”、建行的“善融商务”等。但是这种模式的不足在于由于银行系电商的流量不足,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模式很难做大做强。第二种模式是银行与电商企业合作,利用电商企业掌握的大数据作为网上贷款风险审核的信息。但是它过于依赖电商而使得业务独立性大大下降,而且电商有自己的打算,它不可能将核心数据拱手相让从而失去在这一领域的独占性优势。第三种模式是与第三方数据提供机构合作,利用第三方机构掌握的电商运营的数据包括电商ERP、资金支付、物流、交易平台数据等链条环节数据,不但能较好的掌握客户终端的需求信息,还能较好的了解电商的运营规则,而这种模式也是未来主力开拓的方向。2.在线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是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基础上,在贸易融资和支付结算领域通过虚拟的互联网金融助推实体经济的融资模式,它的本质是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服务流的有效整合。供应链金融的出现使得银行利用大数据和大数据分析打破现有信贷评估系统信息不对称的有效工具,通过模型构建和大数据分析了解企业和个人信用、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这样的模式往往比传统的抵质押物的风险控制力更强。3.互联网投资。互联网投资理财产品是指金融机构或者电商利用网络面向网络大众销售金融产品,互联网投资产品丰富,准入门槛低,手续灵活方便,而且能够突破区域限制,收益率较传统金融机构高,主要投资者为长尾分布人群。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资人群的理财资金少,往往被传统金融机构拒之门外,殊不知这一长尾人群数量大,市场前景广阔。余额宝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市场的青睐,短短的几个月,余额宝作为一款实质性的货币市场基金其投资人数就已经位居世界第一位,资产管理规模位居全球基金前五。4.大数据金融模式。代表性的企业有淘宝、京东商城、苏宁云商。这些公司利用其构建的电子商务平台的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布局营销,实现精准销售。5.第三方支付模式。这一模式的典型企业主要有拉卡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银联在线等。6.P2P模式。P2P虽然发端于美国,但是自从传到中国以后,发展势头迅猛,在规模上已然超越了美国,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P2P模式———实质上的中国民间融资。P2P的出现让小贷公司突破了不能融资、担保公司不能放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贷的政策限制。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业务还包括众筹融资、虚拟货币等。
二、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体系建设
(一)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紧迫性互联网金融从2012年兴起,经过急速的扩张和发展,通过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和行业的洗牌,已从完全竞争市场向寡头市场发展,互联网金融资源越来越向少数几家优势电商集聚,而主要行业领导电商为了追求市场份额特别是行业垄断权、定价话语权和垄断利润,通过商业战略和技术手段为行业进入者设置了诸多的有形或者无形的壁垒。按照行业发展的一般规律,资源要素和产品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后继者想要进入行业分取利润一杯羹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替代现有行业主导者成为行业新的霸主的难度可想而知。我国国有五大行以及主要的股份制银行都意识到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性,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应对策略,制定了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战略布局。银行纷纷试水互联网金融业务,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深藏于现象背后的深刻原因。客观上,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科技发展的大势不可逆转;主观上,银行也已经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能否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关系到银行发展,因此纷纷采取主动出击的策略和主动应付的姿态,希望在互联网金融这一趋势潮中占据制高点,形成新一轮发展的动力。银行的有效出击和抢占制高点策略为其他金融机构有效发展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使得我们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力,能否在合适的时机应对关系业务的拓展,关系盈利的增长和盈利空间,关系能否突破现有业务模式、规模的束缚,关系公司整体的发展。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将积极有效的利用互联网金融上升为公司发展战略层面的高度上,为公司冲破束缚、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基础。
(二)战略鉴于互联网金融的时代特征以及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为了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应把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金融和信息化列为公司的重大发展战略。公司应注重线上线下业务的整合、协调、统一,实现线上线下业务的交错、互补,实现线上线下的相互促进,实现线上线下的两条腿协调行走。长期来看,公司要将线上业务作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将线上业务做大做强,做出具有高度信誉度、强大社会影响力、覆盖面广、技术先进、管理有效、商业模式新颖、客户认可度高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少数主导企业之一。短期来看,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需秉承避实就虚的策略,尽量避免与优势电商的正面交锋,通过制定差异化的移动互联网发展战略,利用公司在金融产品服务领域的优势,循序渐进、有步骤、有条件、有针对性的发展。在稳步发展B2C的基础上,主抓B2B的发展,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以资产管理公司为例,在资产处置和资产收购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资产总量高、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大型优质客户。在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初期,要紧紧抓住这些客户资源,以他们为核心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实现短期内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这种发展战略同样适用于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
(三)产品创新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产品上的创新,应该把握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在符合监管要求以及自身企业发展战略的前提下,按照资源最有效配置的原则,以现有业务和平台为核心和立足点,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渗透互补作用,有重点、有步骤地向现有业务的上下游延生扩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线上线下的优势互补,弱势互抵,逐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和盈利空间。金融机构尤其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利用现有的金融资源服务优势选取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最为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现有业务优势互补的业务类型,包括B2C、B2B业务特别是供应链金融业务。
1.B2C业务B2C业务是现有的电子商务主导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较为成熟,已经形成了几家大的电商企业垄断电子商务市场的局面。作为后继者,要想成为后起之秀,按照常规的发展模式借鉴电子商务主导企业的经营模式显然很难成功。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金融服务优势,将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载体,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优势金融产品与服务融入交易当中,这样的商业模式可以避实就虚,在强化自身优势的同时,避免与大的电商正面交锋,采取迂回战略,实现快速发展。(1)搭建平台搭建一个服务质量高、客户体验好、汇聚人气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评判一个企业或者是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份额、市场地位的重要标志。要想发展互联网金融,就要做实电商平台。搭建平台的途径有自身研发、与现有的主导电商合作、或者是通过兼并收购等。综合考虑发展的可行性和主动性两大因素,收购现有电商企业成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理想之选。尤其是可以选取彼此重复度低的平台联盟商,建立资源互补型的大电商平台。(2)发展平台在成功兼并或者收购一家或者几家电商之后,要整合被收购企业的业务资源和优质资产,结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色,制定进一步的互联网发展战略。B2C商城可以采用网盟和自营的双重模式,发展的初期推出限时抢购、限时抢批、降价竞购的策略促成交易量的攀升。同时,采取网络、平面广告等营销策略积极培育电商平台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价廉质优的大众受益下,实现流量的几何级增长,培育以社交网络为载体的外部性,在短期内实现对电商平台的感知-认知-吸引-依赖的过程,迅速提高电商平台交易流量,为公司的下一步发展———融入优势服务和产品、进行大数据分析打下基础,因为电商交易流量和交易金额的速度对互联网金融的成败起着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电商平台的功能界面要时刻体现民主化和方便快捷的操作理念,早期可以通过自营、加盟甚至与其他电商合作的方式,通过吸引企业、分销商免费入驻的方式,免除传统电商企业的进场费和交易费,快速做大市场。B2C的经营理念是贴近大众、贴近市场。因此,在功能的设置上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有机结合,照顾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让消费者意识到这样的电子商务平台是方便、快捷的。根据金融企业做电商平台的发展来看,电商平台的容量边际成本很低,但随着交易量的逐步上升,物流、仓储等问题就会显现出来。与专业化的电商平台相比,线下的物流效率、仓储空间成为制约金融类企业创办电商平台的最大瓶颈。其实,这一困扰多数金融类企业电商平台的难题并不是难以解决。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与几家大型物流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保证物流的时间和效率。另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当中积累了物流基地的客户公司可以以这样的物流基地客户为突破口,建立基于诚信、合作基础之上的再度合作,租用物流基地客户的基地,通过此类客户寻找其他物理网点的基地信息,在短时间内建立覆盖全国重要城市的仓储物理网点,突破物流、仓储的短板限制。(3)融入产品和服务金融企业做电商平台不只是做电商平台,更大的目标在于利用这样一个载体积极销售有特色、占优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样的载体可以将金融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融入到交易过程当中,从而提高社会认知度、扩大销售渠道,拓展客户来源,解决线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约束,提高利润增长点。
2.B2B业务相比于B2C业务做流量,搭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策略,B2B的发展方向和模式应定位于重点突破、主次分明、采取连横合纵的策略。所谓连横就是将当前盈利能力大、发展潜力好、利润率高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或者是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社会知名度高、财务经营好的企业整合成为优质客户和核心客户。所谓合纵就是优质客户的上中下游关联企业连为一体。综合金融企业的业务优势,发展B2B的商业模式重点应该放在供应链金融的模式上,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有忠诚度高的龙头核心企业群。在核心企业的路径选择上,有重点分步骤展开。首先,与现有的公司大客户洽商,将金融服务逐步引领到线上,实行企业进驻免费,同时简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流程设计,增加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开辟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定制通道,让企业亲身感受良好的线上金融服务质量,从而培养平台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第二,在做足现有客户线上金融服务的同时,应该开拓其他大型、重点客户来源通道,引进国内外知名产品生产企业和零售商、分销商以旗舰店的形式入驻商城,同时与国内知名大型电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丰富商城的吸引力。核心企业的进入是产业链金融的基础,在获得核心企业的认可后,通过核心企业的影响力推进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的集体进驻,打造上下游一体化、企业间紧密相连的高度外部性电商平台。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现存问题
1.电子化程度低,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作为二十一世纪金融产业的主导,商业网络银行具有广阔的前景与廉价的成本,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和人们的重视。虽然科技已经如此发达,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还在通过宣传资料、图表等传统的工具,很少使用计算机,缺少专门的个人理财业务软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与网络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计算机技术滞后,开发应用软件的速度滞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工作效率较低,这限制了商业银行发展各项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克服这一现状,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办理个人理财业务,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实现差别化服务。
2.缺少个人理财业务运行系统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性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客户经理制的出现就是这种理念的有力说明,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制度上和服务理念上的一种创新。国外银行的客户经理是把客户作为中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品的设计,目标是满足和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投资为核心。但是国内众多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考核仍然是基于客户经理完成吸收存款任务的情况,客户经理缺乏对客户需求、市场发展的了解,因为其并不用承担管理分析客户细心和市场信息的责任。各商业银行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设计开发,极少考虑到客户的需要,更不用提投资了。
3.缺少适当的市场定位在中国,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环境不同,收入分配差距大,个人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行业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同的地区、不同收入层次的人有着不同的投资偏好。要求商业银行明确不同市场的不同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理财产品的开发。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正确的市场定位,缺乏这种服务模式。银行向个人提供的服务几乎无差别,都是一些大众化的服务,因为商业银行只把个人业务作为筹资的一种手段。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解决对策
1.转变经营模式,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金融产业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自从二十世纪末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的出台,结束了金融分业经营时代。在全世界混业经营的刺激下,我国放开了对创新银行中间业务的限制,开始鼓励创新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借这一机会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调整,调整个人理财服务中的中间业务,改变中间业务的产品结构,准确把握客户多方位的信息,掌握客户的理财需要,通过客户经理进行针对性的理财服务。配套服务分析工具和投资理财专家的理财建议,提升客户的资产增值能力,培养更大的利润增长点。
2.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金融业人才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培养个人理财业务人才,一是构建专业的理财规划师认证体系,让理财业务人员需要持证上岗,规范个人理财业务人才队伍。二是全面培训现有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必须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首先要指定培训计划,然后要挑选高素质的候选人才,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其次要让理财人才熟悉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独立操作各类业务,这需要对理财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岗位轮替。金融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走出传统教育体制的模式。推进联合办学模式和订单式教育模式。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可以将企业的实践设备优势和学校的教育技术优势结合起来,为金融行业培养需要的人才,同时为学校的教育提供实践的场所。订单式教育可以让企业参与到学院金融相关专业的设置、制定金融业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金融教学课程等环节中。在金融业人才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人才培养的层次性,满足商业银行对不同层次人才的不同需求。改进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让学校和企业得到各自所需的东西,实现校园与社会的接轨。
3.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银行电子化的发展,尤其是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在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计算机化网络化的同时,商业银行要注意保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通过银行内部资源的整合,计算机理财软件的辅助,增加客户需求的满足度,为客户设计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个人理财计划,并可以通过计算机辅助软件实现实际操盘操作。
第一篇
一、新形势下面临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代位监管不力,审核流于形式,外汇管理政策传导有效性减弱改革前,由于涉汇主体和外汇局工作人员见面机会较多,外汇管理人员有机会面对面了解涉汇企业经营状况,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解读和辅导。改革后,审核权限大范围下放至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机构实质上成为外汇局监管触手的延伸,其履行外汇局的“间接监管”(即代位监管)职能的情况直接关系到外汇管理政策的实施效果。但从现状来看,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中尽职审核不严,“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流于空泛,代位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外汇管理政策传导的有效性较改革前有所减弱。其原因有两点:一是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是实现经营利润的最大化,与外汇管理防范异常外汇资金跨境流动,引导合理资金流向的目标存在差异,从而直接影响了其对贸易投资背景真实性的审核效果。二是金融机构对业务合规性和真实性的审核要求在内控制度中虽均有体现,但内控制度较为宽泛,内容不够具体细致,缺乏针对性,给放松真实性审核提供了空间。
(二)行为监管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制约外汇监管成效目前外汇局的内设机构自上而下总体上仍然是按照传统的经常、资本、国际收支、外汇检查、外汇综合五个专业条线分工,内部岗位也仍然按照业务交易行为进行设置,相应的法规、系统开发建设、工作流程和工作部署等也都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逐渐向宏观、中观、微观管理相衔接转变,初步形成以主体监管为主的管理模式。主体监管即将同一主体的各类外汇行为信息整合到一起,全口径、系统化监管、监测。而以行为监管条块分割的现行管理模式已不再适应以主体监管为核心的管理需求,不利于外汇管理改革成效的真正落实以及外汇管理高效履职的实现。
(三)外汇检查工作面临挑战,外汇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外汇管理改革后形成的主要管理模式是由过去外汇管理“重事前审核”向“重事后监测”转变,即外汇局通过权限下放实现由“台前”向“幕后”的转变。外汇检查综合性较强,要求对各业务条线的政策法规都要有所掌握,传统的事前审批式的管理方式可以第一时间掌握涉汇主体和金融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改革后,较为直观的纸质单证以及审批手续转变为大量的系统数据,传统的调阅凭证、翻查账薄的检查方法已无法满足外汇检查工作的要求,同时相对宽松外汇政策的实施,必然伴随着各种潜在风险的加大,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转变外汇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保证政策的实施效果成为外汇检查工作面临的全新挑战。另外,改革去行政化的快速推进,企业便利化程度大大增加,但客观上也造成了外汇局同相关部门的信息和政策沟通、业务联系等方面的弱化,如果未能及时建立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监管机制,将影响外汇管理主体监管的效果。
(四)新型外汇管理人才匮乏成为外汇管理工作发展的短板在改革新时期,大部分行政审核环节取消或转移到金融机构,传统业务岗位工作明显减少,工作重心转为事后监测和监管,外汇管理人员要从以往简单劳动中脱离出来,转型为从事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这对外汇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综合业务素质、系统运用、监测核查、研究分析、创新实践等能力均提出了较高要求。然而,从目前外汇管理人员的实际来看,既熟悉政策和业务又能运用数学、统计学等知识进行数据分析的复合型人才明显匮乏。外汇管理人员转型如果跟不上外汇改革的速度,势必导致事后监管不力,影响外汇管理改革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外汇管理有效性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着重政策引导,强化风险提示效能金融机构作为外汇政策的传导者和执行者,其传导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效果如何会直接影响到外汇局监督管理的效果,而外汇监管结果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因此,外汇局一是要建立针对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建设和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其树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站在自我保护与防范风险的角度,积极主动地履行好代位监管职责。二是外汇局应将风险提示作为窗口指导的重要手段,以口头警示和书面通报相结合的形式,根据日常检查中挖掘的涉及金融机构、企业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对金融机构定期进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机构防范外汇违规风险,发挥金融机构的外汇政策传导及监督作用。
一、EDF概率的计算及修正
(一)先要从公司股票的股权价值Vε和股价的波动率σE以及负债来估计VA及波动率σA其中μA、σA是公司资产价值的瞬间收益率和波动率。dz是标准维纳过程。
(二)由第一部中的VA、σA和公司的债务来求得DPT、DPDKMV模型中定义DPT=SD+0.5LD,(SD为短期的负债,LD为长期负债)
(三)DD与EDF之间是具有稳定的函数映射关系从第二部计算中可以看出,KMV模型定义DPT=SD+0.5LD,这是基于美国庞大的违约数据库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但是中国信用体系数据库还不够完备,且不同行业的信用情况也对DPT计算有影响,因此KMV模型在度量我国信用风险时需要进行参数的修正。对于m值得选择,不同学者研究的论大都不一,但大部分结果倾向与m≥0.5以上的这个结论,由于我国公司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失信情况出现较美国发达资本市场较为严重,所以,m值一般设定为0.5以上比较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对于DPT计算方法的选择,还有很多种方法,如:有的学者采用模糊随机方法、DEA方法中的CCG模型、回归、神经网络等等。第三部中,计算EDF时,由于我国没有庞大的违约数据库,所以无法建立DD与EDF之间的映射关系,所以一般假定VA服从参数为μ、σ的正态分布。
二、结论
(一)完善DPF计算在我国信用体系数据库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应该区别度量公司的信用风险,在选取违约参数时,应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公司的债务情况来进行判断,选取合适的DPT来进行DPF的计算。其次,在计算VA及σA时采取期权定价模型有很多种,我们要尽快探究出一种适合中国市场特征的模型。
(二)加快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应成立专门的研究部门,尽快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风险监控预测体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评级制度建设。
(三)建立精确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的精确度和真实性决定了我们模型预测的准确性,统计口径的规范化还是特别有必要性的。违约数据积累的缺乏在我国风险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和《北京市统计年鉴2013》计算而得。从图2可以看出,行业的泰尔指数呈现出波动上涨的趋势,从1992男的0.0142上涨到2013年的0.0338.1992年到2000之间,泰尔指数基本保持在0.015~0.02之间波动,波动浮动也比较小,这可能与在这几年时间内,金融行业能量并没够得到足够的释放有关,很多金融业处于管制阶段,金融业的收入与制造业的收入差距并没有很大。2000年到2008年之间,泰尔指数逐步上升,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之所以会形成这种趋势,是由于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态势下,行业的业务量不断增多,且行业的垄断性经营为这些行业获得了高额的利润,高额额利润促使行业的收入水平不断,而与此同时,制造业的收入水平只有很小的增长,从而使得金融业与制造业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泰尔指数就越大。2008年以后,泰尔指数有所回落,一方面是因为金融危机后,金融业受到了一定的打击,行业收入略微降低,另一方面,国家开始更加重视制造业的发展,制造业的收入有所提高,从而使得泰尔指数回落。
由于高风险的特质和在经济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各国的金融业总要受到比其它行业更为严格的管制。而经济制度、金融体系和监管哲学上存在的差异,使各国的监管制度呈现不同的特征。一我国的金融监管框架,在中央银行成立后开始形成,监管的目的是保证银行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合规性监管为主要内容。现实表明,原有的监管框架已远远不能适应金融改革深化和市场经济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论文以中央银行分支机构为视角,从监管实践出发,以风险监管为核心内容,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为主线,对完善我国中央银行监管制度进行研究,为制定中央银行的监管政策和具体措施提供参考。
论文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中央银行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践,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我国中央银行成立初期的金融监管框架包括监管目的、内容、手段,及其逐步发展的过程;二是在1988年我国出现通货膨胀和金融波动时,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管,这个时期监管的特点和风险监管意识的萌生;三是在1992一1993年上半年,金融业发生严重混乱时,中央银行稳定金融的监管过程及监管实践的启示。
第二部分为监管客体与金融环境分析,主要阐释产生违规行为和金融风险的制度性因素。首先是对国有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行为机制进行分析.主要分析金融机构的利益机制对其经营行为的影响,指出中央银行进行监管时必须考虑到这一因素的影响。其次分析了资产负债结构对经营行为的影响,指出在计划体制下金融机构缺乏流动风险意识,而随着中央银行职能和机制的改变,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也都将随之发生变化。之后分析了政府行为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包括:政府行为对金融机构设置的影响、政府行为对金融机构资产扩张的影响及政府行为对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的影响。最后阐述了企业行为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指出由于企业自身积累不足,资金来源严重依赖金融机构提供,企业的经营困境最终导致了银行的经营陷入困境。
第三部分为监管主体的行为效应分析,主要是分析各种主客观因素对中央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影响。一是金融法制与监管有效性,主要分析了金融法制不健全对监管有效性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监管环境与监管有效性,主要分析政府干预对中央银行监管行为的影响,三是利益因素与监管有效性,分析了中央银行的利益动机对监管的影响;四是监管方式与监管有效性的分析,对目前几种监管方式存在的缺陷进行了分析;五是金融政策调试与监管有效性的分析,认为监管是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的一种合作关系,目的是促进金融业的发展,而不是为监管而监管。
最后一部分是关于我国中央银行监管制度的完善的间题.这是论文的重点部分。首先,阐述了对金融风险实行控制的监管制度,这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制化、规范化监管,这对于建立中央银行监管的独立性、权威性、客观性、公开性有重要意义;二是实行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这使监管进入到金融机构的经营过程,推动金融机构增强自我约束机制,三是建立监管的信息支持系统,四是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业务的监管,在现阶段要求实行长、短期信用分开、银行业救助制度的完善,这也分四个方面:一是加强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二是要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以适应在新的金融体制下金融机构经营风险扩大的现实;三是建立信用评级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四是建立风险救助制度,以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金融关系的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