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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会计信息非对称博弈经济学分析

会计信息是一个既关系到微观经济管理,又关系到宏观经济评估、调控的重要因素。会计信息真实与否,直接影响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而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和危害

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不实和会计信息造假。应该指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会计信息不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或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造成会计信息与经济活动本意之间的出入。

会计信息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的当事人为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造成的信息虚假。此种行为具有欺诈的主观意向,以蒙蔽会计信息的使用人,逃避检查监督、为谋取不当利益为目的。结果必然是与会计法规相悖,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扰乱经济发展秩序。

会计信息失真造成的不利影响可概括为:可能导致宏观决策的失误;导致利益和资源的不合理分配,使造假者谋取私利的目的得以蒙混过关,使经济运行趋于畸形,资源的流向不符合社会总体利益;使投资者无法作出正确决策,影响资本市场正常的发育和发展;影响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影响会计信息其他用途的实现;影响研究人员的研究结论等六个方面。

此外,会计信息失真还主要表现为腐蚀会计队伍和干部队伍。有关生产的各要素中,劳动力是最活跃的因素。会计队伍是一具有专门技能的人员集合体,而干部队伍则是具有管理才能的人员集合体。会计人员或管理干部被腐蚀,向社会抛出失真的会计信息,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更深远的危害是败坏了人们的思想。培养会计人员和管理干部的成本,反而会成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垫底。

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学分析

会计信息是指关于特定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及其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数据信息,是对会计主体经济业务活动中以货币计量反映的价值运动的一种客观表达,具有质、量、度三方面特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它包括经济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它既是关于其主体系统、连续、全面的信息,又是历史信息,是对主体经济活动的价值层面的近似反映。会计信息的这部分特征,为会计信息的失真成为可能。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会计信息不实

这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或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即因会计核算过程中必须进行大量的估计,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导致会计信息不实的特征表现。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应收账款的回收率等等,再加上外部经济环境变动剧烈的影响,会计核算遵循复式记账、货币计价、历史成本三原则,就必然是不可避免会计信息严重背离现实情况即会计信息不实。

显然,这是会计业务在现有会计规范下无法避免的。换句话说,这种会计信息失真不是会计主体主观因素所致。

(二)会计造假

这是会计主体(人员)主观因素所致。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之一阿克尔洛夫通过“旧车市场”这一个简单模型揭示了两层道理:

1.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的运行可能是无效率的,市场并没有把好车从卖主手里转移到愿出高价的某买主手中。

2.这种市场失灵具有“不利选择”或“逆向选择”的特征,即市场上只剩下次品,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劣币驱逐良币”。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与“旧车市场”类似的例子很多,比如偷漏税现象,但最典型、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会计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尽管它本身还没有像一般商品一样进入市场进行所谓的“等价交换”,但它却已具备了商品的不少特征: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必须付出相应的劳动,才能生产出这种东西;会计信息具有相当的交换价值,并可能给使用者带来丰厚的利润;尽管现阶段会计信息大都停留在无偿使用的状态下,但仍不乏花钱买信息的实例。这时,会计信息作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就得以充分体现。这就是说,会计信息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但是,今天的现状是会计信息还不被当作商品进入市场流通,信息的需求者无偿使用着会计信息,而信息的生产者(或会计主体)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承认和回报。会计信息作为经济社会人们经济活动的一种产物,必然烙上经济规律的烙印即会计信息的生产者(或会计主体)必定为追求本身利润的最大化而千方百计对会计信息进行利己的加工和处理,制造一些有利于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提供给信息的使用者。这些经过利己方式加工处理的会计信息,对信息提供者来说,保全了自身的利益,但对信息的使用者来说,只能是无选择地被动接受,既使在虚假信息较普遍流行的情况下,也别无选择。虽说有审计等形式的监督参与,但由于信息提供者的技术处理及监审难到位的事实,会计信息的失真,就必然遵循“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规律而频频出现。因为如果提供真实信息的话,提供假信息者就相对占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真信息提供者就可能在市场竞争博弈中处于较假信息提供者更为不利的位置。也就是说,会计主体乐道于会计信息造假是因为其边际损失小于边际收益。这样一来,会计信息也就像“旧车市场”一样,假信息泛滥,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失真治理对策

旧车市场、偷漏税现象、会计信息失真等三个事例的存在说明市场在某些方面是失灵的。只要存在信息非对称的前提条件,市场失灵的现象就会发生。而市场一旦失灵,就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去矫正。会计信息失真是一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成因。治理会计信息失真,要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机理来看,其治理应从内部动因和外部环境两方面入手。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最根本的是实施法制规范和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但由于本文着重讨论会计信息造假问题,因此下文所谈“治理”多系围绕“造假”问题而展开,即主要从经济学的观点出发,遵循和利用经济活动规律,讨论如何割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产生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防止或减少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

(一)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制度和信息化建设

会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会计人员必须掌握这方面的技能才能胜任。因此必须严把入口关,凭证上岗。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会计业务、会计制度也不断创新,要求会计人员不断学习,才能较好地避免或减少技术错误造成的失真。由于会计人员处于经济监督前沿,则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有过硬的技能,还要有坚强的意志,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只有这样,会计人员才能从业务技术上和思想觉悟上自觉树起一道牢固的防线,有了这道防线,会计信息失真就失去了基本的人为基础。会计核算中心制度是为了加强会计监督而采取的制度创新措施。尽管这几项创新制度牵涉到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会计核算资料保管等方式的创新,在实践中尚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这项创新对遏制会计造假、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作用明显,可较广泛地适用众多会计主体的选用,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另外,会计电算化的信息化进展,也有助于防控会计造假,也应不断加以完善。

(二)规范会计信息制作制度

由于会计信息制作的不确定性,即凡是符合公允性原则的会计信息就是真实的,因此会计造假相当一部分是借助合法的估计、主观判断等方法来实现的。而一旦事情败露,则可藉口“这是一种估计错误,不是故意的”,这就从技术上找到了逃避制裁的借口。

因此,规范会计信息制作制度,就能堵住一些制度漏洞,尽量减少造假的可能。

(三)建立良好的会计监督机制

良好的会计监督机制包括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广泛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使会计系统的各个岗位职责分明、各负其责、互相牵制监督。广泛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不仅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如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税务监督等,还应包括各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监督。

由于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重点不同,且他们根据自己的需要会对要使用的会计信息的真实程度进行必要的检查,使造假被发现的几率加大。因此,充分发挥各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监督,就等于引进了市场的监督机制,使造假者不仅要面对法律制裁,同时也要面对无情的市场约束。

(四)建立有效的奖励制度

建立有效的奖励制度,应包括适当奖励对会计制度有创新的、诚实执行会计制度的以及揭露或举报造假的单位和个人。会计主体(或个人)诚实执行会计制度,相对而言承受了因造假获利的机会成本;会计准则、制度发生变化时,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会增加会计信息的维护成本;对会计制度进行创新,要承担风险成本等等。

此外,有效的奖励制度,就能化解这些成本问题。这就必须引进有效的、广泛的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增大造假成本

根据经济学原理,只有边际损失小于边际收益时,理性的经济人才会为之。也就是说,只有当会计主体从会计信息披露的行为中所获得的收益大于其披露成本时,会计主体才会主动进行会计信息披露。不论会计造假的社会原因还是经济学根源,都是为了获得不当利禄。

“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劣币驱逐良币”的背后,其造假者的动机都是利益驱动。因此,必须加大打击力度,增大造假成本,使造假者不仅得不到造假的利益,还要承担声誉损失和经济处罚,并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改变举证方式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2篇

一、失真信息是否等同于“失去真实性的信息”

把会计信息失真定义为“丧失真实性”,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其中之一就是公允信息之中仍有可能包含着部分丧失真实性但不失公允的所谓“失真信息”。而只要不失公允的信息就不会对使用者造成危害。

其二便是如何找到失去真实性的信息。不少专家学者均提到了“真实性审计’。的确,真实性审计是比抽样审计更为可靠,然而面对当今业务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现实“真实性审计”根本不可能成为主流。现代审计的目标是对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发表意见,根据公允性定义可以看出,“真实”的要求是高于“公允”的。真实要求丝毫不差,现代审计只能检查出“低层次”的公允性,无法企及“高层次”的真实性。而现实的情况是,除了通过审计,我们没有其他方法来检查会计信息。也就是说,“丧失真实性”的失真信息是不能最终消灭而将永远可能存在的。既然这样,把失真信息界定为“丧失真实性”就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其三是真实性的含义是什么?强调真实是为了有用。对会计帅而言,在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时,以万元甚至亿元为计量单位就具备了真实性,而在计算股东的每股盈余时,只有精确到0.01元才具有真实性。可见真实性存在着一个在不同情况下取不同标准的问题。显然在不同层面上对其实的要求是不同的,真实性存在着多重标准,而唯一的标尺应该是有用,即所提供的信息要能够帮助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我们无法确切地说应该真实到什么程度才够得上是真实。真实是相对的,真实也并非会计的目的。单纯地罗列真实数据是毫无意义的。更何况,从国内生产总值与每股盈余采用不同的计量单位中不难看出,对真实性存在着一个主观判断与取合。我们依据判断决策时的需要,对它们各自的真实度作出了选择,显然经过这样的选择;并不能保证它们能如实精确地反映实际了。然而我们依旧认同它们的真实性。可见我们在判断真实性的时候,也下意识地把不影响决策的差错也包容了。既然是这样,所谓的失真信息显然不能定义为失去真实性。

其四在于会计中也有重要性原则,它与真实性、谨慎性并存。所谓重要性是指对于不影响决策者的不重要信息可不予以披露。如果把失真信息定义为失去真实性的话,那么符合会计重要性原则而提供的信息一定会“失真”,因为这样的会计信息已与真实有偏差了。对决策者来说是摆在他们面前一堆繁冗的真实会计信息重要,还是符合重要性原则且不影响他们正确判断的这样的“失真信息”有用?且不提能否依靠现代会计找到失真信息,即使找到又如何?在花费大量审计成本后决策者还是作出了相同的判断,这样追求真实性,是否违背了成本与收益的原理和会计重要性原则制定者的初衷呢?

因此失真并不能解释为失去真实性,而是应有其自身的内涵。对信息使用者来说,只要是公允的信息就不会有危害。这样,我们就可以对失真的信息进行重新界定:所谓失真的信息也就是会造成危害的信息即不公允的信息。简单用等式表示即为:

失真不等于失去真实性,失真=不公允。

二、会计信息失真与审计“重要性”

现代审计中的“重要性”是指会计信息漏报或错报的严重程度。这个程度在特定环境下足以改变或者影响任何一位理性决策者依赖这些信息所作的判断。

根据重要性的定义,可概括出其基本特征:

(1)重要性概念的核心是不能遗漏或错报重要的会计信息。判断会计事项是否重要的标准是看其是否会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若对使用者的决策来说无关紧要,则不是重要的,否则就不能遗漏或错报。

(2)重要性概念是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提出的。因为财务报告是为信息使用者而编制的。这个信息使用者应该是一个理性人,是对企业和经济活动具有合理程度的知识又愿意用合理的精力去研究信息的人。

(3)重要性的判断不能脱离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同的企业所处环境不同,因此判断的标准也是不相同的。

评价重要性的时候,通常分两个层次,即财务报表层和账户余额层,而在讨论信息失真的时候也应分层次——整个报表层次的信息失真是属于显性的,而账户余额层次的失真则可能是隐性的,只有通过验证各个账户余额,才能得出整体结论。

假设财务报表中所含的错误,不论从单项考虑或综合考虑,其影响都很重要,也就是这份报表会引起任何一位理性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判断错误,那么该份财务报表存在重要的错报,即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失真的,但并非所有错报或漏报我们都认为是重要的,只要不会引起使用者发生判断差错,那么,该错报信息不属于重要的错报,也既并未失真。

从重要性的要求看,判断—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既取决于该经济业务的数量,也取决于起性质。虽然现行的会计准则或审计准则都还没有明确地规定重要性的量化标准,然而实务中经验积累所得也有一些数额可以用语判断重要性。如:

(1)税前净利5%─-10%(净利较小时用10%,较大时则用5%);

(2)总资产的0.5%——1%;

(3)权益的1%;

(4)总收入的0.5%——1%;

(5)根据总资产或总收入两项中较大的一项确定一个变动百分比。

其次是根据错报的性质来判断其重要性。也就是说,即使某项错报的金额并不大,但由于它是舞弊或者违法行为造成的,那么仅就性质而言,该项错报也是重要的,这种错报也属于信息的失真。

根据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方法,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失真信息的特征,比如足以导致某项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动,或是足以导致某项财务指标发生质的改变,例如企业由盈利变为亏损,净资产由正数变成负数等;或是其性质比较严重或比较敏感,例如现金、有价证券盘亏等。对于频繁发生的单项额度较小的经济业务通常应根据总发生额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来判断是否会引起信息使用者判断错误,是否属于失真信息。

另外,会计信息的披露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对于重要事项除了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以外,还要通过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方式对其性质、原因、影响等作适当说明。

尽管我们认为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失真信息的判断都带有主观性,但这并不妨碍其具有客观的一面。重要性是外部环境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其判断要受到会计系统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制约,它不以信息提供者的意志为转移。就此而言,重要性是客观的。此外,重要性的标准应该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并注意前后一致。也即在相同的环境下,对同样的业务所适用的重要性标准应一致;在不同的时期,对同一业务的重要性标准应相同。总之,应使不同的理性人在相同的情况下对同一会计信息进行判断时,结果相同或相近。

由此可看出,失真的信息也就是超过重要性水平的那些使得使用者的判断被误导的信息,两者密切相关。

失真=超过重要性水平临界点。

三、会计信息差错、虚假与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差错和虚假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两种主要表现,但却是两个性质根本不同的概念。所谓会计信息差错是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造成会计信息与经济活动本意之间的出入。这种出入具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无造成虚假的主观愿望;

(2)差错在会计核算资料中暴露得比较明显;

(3)差错责任人一般得不到经济及其他利益;

(4)差错的纠正比教顺利。

会计信息虚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出于种种目的或虚构盈利,或隐瞒营业亏损,或者避免股东要求多分红利,或甚至逃避纳税等等;事前经过周密安排而故意造成的信息虚假。此种行为虽然都不是以个人的利益为目的,但显然会破坏会计信息真实性,歪曲财务报表内容,具有欺诈的意向以使利害关系人的判断和决策错误,损害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就会计信息差错的后果来看,信息差错未必会达到影响使用者判断的程度,凡差错超过重要性水平的才能算作信息失真。

而会计信息虚假则一定是有关人员出于种种原因故意弄虚作假,以达到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判断的目的。所以虚假信息一定是失真信息。

这样,我们可以看出:

失真信息=虚假信息+一部分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差错信息。

四、信息失真与认定

管理当局在财务报表时,其实对表中所有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收入、费用等都作出了认定。美国《审计准则证明书第31号——证据事项》确定了财务报表有以下五类认定:

(1)存在或发生,即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权益的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在会计期间内是否确定生;

(2)完整性,即在报表中应该列示的所有交易和项目是否都列入了:

(3)权利和义务,即某一特定日期,各项资产是否属公司的权利,各项负债是否确属公司的义务;

(4)估价或分摊,即各项资产、负债、业益、收入和费用等要素是否按适当的金额列入报表,这不仅取决于金额确定是否遵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而且还取决于数学上有无错误:

(5)表达与披露,即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地加以分类、说明和披露。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会计信息失真是长期困扰我国经济生活的问题之一,文章从会计信息相关权利的行使和相关责任的追究两个方面,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进行了探讨。

相对于安然事件在美国引起的轩然大波,国内的银广夏事件则显得的过于平淡,安然事件或许比银广夏事件更复杂,其手法也更高明,但在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程度上两者却是一致的。同样的情形为什么会导致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会计信息中相关主体的责任和权利的认定是重要原因之一。

一、会计信息中的权利现代会计理论是“以会计用户为导向”构建起来的,为相关的会计用户提供有用的信息是会计的基本目标,相关用户据此会计信息进行经济决策。所以对于一项会计信息,它至少存在两个主体: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他们之间就形成了会计信息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权利及相关权利的法律保护。会计信息的提供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法定的要求,二是公平交易的要求。法定的要求有:股票公开交易的公司必须向投资者、监管部门、相关机构提供会计信息,需要纳税的企业必须向税务机构提供会计信息等;公平交易的情况有:信贷者应该向金融机构提供会计信息,被兼并方应该向兼并方提供会计信息等。无论是哪种情况,获得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基本权利。从法律上讲,如果提供了虚假的会计信息,就意味着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获得真实、完整会计信息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对“该种权利”的保护。

从经济利益上讲,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会计信息失真中,其经济利益可能或已经受到损失,他们是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受害者,因而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坚决反对者。所以,在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过程中,应该在法律上赋予会计信息使用者相应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设计出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用发挥的程序和制度。会计法已经明确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的责任,在中国证监会日前实施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也明确表明董事个人应保证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法律责任,但我们翻遍目前的法律、法规,却见不到对利益损失者赋予什么样的权利,这对于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非常不利,现实情况会计信息造假者的肆无忌惮就表明了这一点。所以,在法律上应赋予会计信息使用者相应的权利,以保证其获得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信息。这些权利应该包括:(1)有权利要求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会计报告;(2)有权利聘请中介机构对提供的会计报告进行审计;(3)当发现对方提供的会计信息存在虚假时,有权利向对方,要求赔偿经济利益的损失。

2.会计信息使用者相关权利的自我保护。从实际利益上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坚决反对者,但在制度安排上把他们作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中坚力量是否可行。这一问题的实质:一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如何对会计信息失真进行判断;二是他们是否具有会计信息真假的判断的资格;三是有无能力和时间去对会计信息的真假进行判断。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和潜在用户有业主、贷款者、供货者、潜在投资者、职工、管理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以上有些成员和潜在的成员对特定企业有直接的经济利益,有些成员,诸如财务分析和咨询人员、管辖机构以及工会等则又为向拥有或企图拥有直接利益的人们提供咨询或充当他们的代表而得到利益,或拥有直接的利益。上述会计信息用户的绝大部分既不具有判断会计信息真假的能力,也不具备判断会计信息真假的资格。

在实际中虚假的会计信息是如何发现的?一部分是由会计信息的用户发现的,例如税务机构、企业兼并中的购买方、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这些发现者有的具有作出会计信息失真判断的资格(税务机构),有的掌握充分的证据,可以使司法机构或行政机构作出会计信息失真的判决。一部分是由会计信息管理机构或公司企业的监管机构发现的,在我国主要是财政部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他们或者在例行的检查中,或者经过举报进行检查时发现的。前一种情况主要是特定的用户,后一种情况主要是广大的投资者。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只要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进行决策所依据的会计信息是虚假的,就有权利对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即使他没有资格和能力对会计信息进行判断,也可以寻求具有资格和能力的机构予以帮助。我们在制度上给予保证的是,使他们具有的权利和寻求帮助的权利。然而,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只听到政府有关监管机构的声音,却几乎听不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声音,一般公众在遇到会计信息失真时也习惯于寻求政府的帮助。在司法实践中,当股民上市公司时,也没有立案的资格。政府可以充当利益损失者的代言人,也可以承担追究造假者的责任,但是相比而言,利益的损失者动力却更强,他们所具有的能量更大。我们在制度上,应该赋予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权力,同时要赋予他们当其利益受到实际损害时要求赔偿的权利,这样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才能落实到实处。

二、会计信息中的责任如前所述,基于法定的或公平交易的要求,一方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信息,如果有义务的一方提供了虚假的会计信息,就有可能使另一方作出错误的决策,进而导致经济利益受到损失,提供会计信息的一方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会计信息有关责任的认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但从这几部法律的有关条文看,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会计信息中法律关系的认定,存在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现行的有关会计信息的法律责任,基本上是从对会计信息提供者的惩罚角度去规定的,而没有体现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权利的保护,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会计信息提供者法律责任的认定,是根据违反法律规定情节的轻重,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而没有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2)对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关会计信息行为,只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规定,没有民事赔偿的具体规定。

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依据什么法赔偿,如何赔偿等还是空白。由于会计信息的使用会导致经济后果,所以在我们的法律规定中,不但要体现政府管理的职责,还要保护会计信息中的民事关系,不但要打击造假者(违法者),而且还要给予受害者(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法律救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民事关系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我们在确立会计信息中的有关责任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民事赔偿制度。要根据虚假会计信息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立相应的民事赔偿制度。对于没有造成实际利益损失的虚假会计信息提供者可以只给予罚款的惩罚,对于那些已经造成实际利益损失的虚假会计信息提供者应作出民事赔偿的惩罚。民事赔偿是民事关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民事赔偿既体现了对过错一方的惩罚,也体现了对受害一方的保护。基于会计信息的决策所造成的后果,和会计信息之间应该推定为因果关系,民事赔偿也就顺理成章。由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多,虚假的会计信息会对很多人造成经济利益的损害,可能会导致集团诉讼,所以要制定出关于会计信息民事赔偿的诉讼程序,包括诉讼主体、认讼地点等,对其中的民事赔偿的金额也要有原则性的规定。:

2.要有明确的关于会计信息的刑事责任。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是非常严厉的惩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虽然有相应的条款规定在什么情况下追究和会计信息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在刑法中只有偷税罪、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应该从会计信息提供的角度,制定全面的、明确的和会计信息相关的罪名。

3.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要具体。在市场经济的社会分工中,会计师事务所在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在确立会计信息的有关责任时,必须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加以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中介机构有追究刑事责任和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但过于简单,缺乏相配套的条款和措施,应该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条款。确立会计信息中的权利和责任只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方面,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是多方面的,其最终目标是使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从主观上不产生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欲望。

参考文献:

1.汤云为,钱逢胜.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陈汉文.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研究,1999(5)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委托-公共信息产品会计信息失真

一、引言

近几年来,财务造假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外资本市场,琼民源、银广夏、蓝田股份等被揭露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令人发指。相比之下,美国被认为有着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与严密的监管,以及科学的会计制度,曾是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对象之一。现在美国也出现了象安然公司、世通公司和施乐公司等若干起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作为一种会计现象,笔者认为这并不仅仅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问题,还暴露出目前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存在着严重缺陷。本文将从公司的委托关系的角度来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制度方面的根源。这一系列事件如何避免和解决,将为我国这个新兴的证券市场的制度安排提供新的思路。公司的委托理论实际上是对公司的契约组合理论的具体化。在委托关系中,一方面,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使契约当事人不可能完全掌握委托契约的有关信息,另一方面,信息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资源,不可能免费提供。这样,公司治理机制和市场机制本身不可能生产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地配置它们,使委托关系总是处于一种不完全信息状态。这将造成契约当事人之间相互“欺诈”和“寻租”问题。比如委托契约中出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为此,契约当事人必须为委托契约支付制度运行成本即交易成本,在委托契约中表现为成本。

在现代公司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导致成本的出现,使得人(主要指企业管理当局)成为公司事实上的控制者,他们控制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提供会计信息。由于会计信息的其它来源不存在或即使存在也不为信息使用者所用,致使会计信息的提供被人垄断控制。此时人利用其独特的垄断地位来实现其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以反映一个公司特定时日的财务状况、特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因此,可以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人凭借会计政策选择权,通过生产和报告有利于自己决策的会计信息这个替代变量,供远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委托人了解情况,并据此实现自己的管理目标。会计信息的作用在于其能够降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从而达到改进决策效用,实现公司福利最大化目标,促进社会资源趋利性流动,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目标。换句话说,财务会计信息是一种能够影响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产品,是社会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近十几年来,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也很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问题,不仅是会计学的

一个中心论题,而且也是一个关乎社会经济是否能够有效运行的重要问题。

公司中存在的基本的委托-关系是委托人(所有者)和人(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二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利益目标也不相同,人可能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以欺骗委托人,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公司经营行为后果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实施经营行为的人的选择,即决策;二是由于外部环境的原因。委托方只能观察到经营行为的后果而不能得知经营行为的过程本身。而在事前辨别经营行为的后果到底是由于人的选择还是由于外部环境作用的结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成本极高。因此,委托方应当根据某些假设(如关于人偏好和外部冲击的分布函数等信息),根据经营行为的结果为人确定一个报酬方案。委托方应当使得在这个方案下,人将不但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同时也最大化委托人的效用。这样,委托人与人有了经济利益上的一致性基础,使得利益关系清楚,减少利益冲突,改善双方的“激励相容性”,从而减少由于利益冲突原因而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二、一般模型分析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委托-模型来分析研究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问题。为了分析方便,我们采用一些参数化的委托-模型,这些模型是在霍姆斯特姆和米尔格罗姆(HolmstromandMilgrom,1987)模型的基础上的改进和扩展。为了研究方便,在不影响结论准确性的基础上,作如下假设:

假设1假定人的努力变量为a,一维变量,努力的产出函数取线性形式,并以企业的净资产报酬率R(a)表示产出形式,a是指努力程度:π=R(a)+ε,ε~N(0,σ2)。假设2假定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人是风险规避的。假设人的效用函数具有不变绝对风险规避特征,即μ=-exp(-ρw),其中,w是实际货币收入,ρ为人的风险规避量,即Arrow-Pratt绝对风险规避度。

假设3假设最优激励合同具有线性形式。Weitman提出了采用线性契约的合理性,Holmstrom和Migrom证明了线性契约是能够达到最优的。于是委托人可设计如下激励契约:s(π)=α+βπ,其中α为人的固定收入,β为人对利润的分享系数,且0≤β≤1,π为利润函数。

假设4假定人努力的成本c(a),c(a)可以等价于货币成本,进一步,为简化起见,假定c(a)=1/2bR2(a),这里b>0代表成本系数;则w=s(π)-c(a)。那麽人的确定性等价(certaintyequivalence)收入为:

w-1/2ρβ2σ2=s(π)-c(a)-1/2ρβ2σ2

其中1/2ρβ2σ2是人的风险成本。这样人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E[w]-1/2ρβ2σ2=E[s(π)-c(a)-1/2ρβ2σ2]=α+βR(a)-1/2bR2(a)―

1/2ρβ2σ22)

假设5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委托人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来获得有关人行动信息,从而加强对人的激励监督。假定在监督中委托人的选择变量是有关人行为的观测信息的方差σ2,对人加强监督就是要降低σ2。但是监督是要化成本的,监督成本函数为M(σ2)。σ2为监督的困难程度(σ2越大,监督越困难,监督成本越高)。

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E[V(π-s(π)-M(σ2))]=E[π-α-βπ-M(σ2)]=(1-β)R(a)-α-M(σ2)

2

委托人对人实施监督是为了得到更多有关人行动选择的信息,来减少人的风险成本,增加收益。在对称信息条件下,人付出的努力水平是可以观测的,不存在不对称信息,最优风险分担与激励没有矛盾。

(一)委托模型一(信息对称)

霍姆斯特姆和米尔格罗姆(HolmsaromandMilgrom,1987)认为在信息对称条件下,委托人可以观测人的努力水平a,此时激励约束IC不起作用,任何水平的a都可以通过满足参与约束IR的强制契约实现。委托人的问题是选择(α,β)和a解下列最优化问题:

Max[-α+(1-β)R(a)]

s.t.(IR)α+βR(a)-1/2bR2(a)-1/2ρβ2σ2≥w0

解上述最优化问题,得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为:R(a)*=1/b,β*=0

在信息对称条件下,委托人总效用为:

ν*(π)=R(a)*-1/2b(R(a)*)2-1/2ρβ2σ2-w0=1/b-1/2b(1/b)2-w0

=1/2b-w0

(二)委托模型二(信息不对称,只包含人努力变量的信息)

而在实践中,努力水平a不可观测的,此时委托人需要激励和监督人。假定在市场

条件下,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根据假设4,其目标函数为:

Max[α+βR(a)-1/2bR2(a)―1/2ρβ2σ2]其一阶条件为:α=β/b,

委托人的最优激励契约与最优监督水平就是选择(α,β),解下列最优化问题:

Max[-α+(1-β)R(a)-M(σ2)]

s.t.(IR)α+βR(a)-1/2bR2(a)-1/2ρβ2σ2≥w0

(IC)R(a)=β/b

将参与约束IR和激励约束IC代入目标函数,解之得该模型的最优化一阶条件为:

β=1/(1+bρσ2)>0

在此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委托人的总效用为:

ν1(π)=R(a)-1/2bR2(a)-1/2ρβ2σ2-w0=β/b-1/2b(β/b)2-1/2ρβ2σ2-M(σ2)―

w0

本文把委托人对人激励和约束监督而发生的费用定义为“成本”。事实上,在

信息对称条件下委托人总效用与非对称条件下委托人总效用之差,即为成本(下同)

AC2=ν*(π)-ν(π)=(1-2β)/2b+β2/2b+1/2ρβ2σ2

=ρσ2/2(1+bρσ2)+M(σ2)>0

(三)委托模型三(信息不对称,增加另一个可观测与外生变量ε有关

的变量)

接下来我们考虑在上述模型中再增加一个与人努力程度无关的新的可观测信息变

量,进一步改善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令v为另一个可观测的变量。假定

v与努力水平a无关(如v是资本市场上所有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报酬率),但v可能与外生

变量ε有关从而与π相关。假定v具有正态分布,均值为零(Ev=0),方差为δ2。考虑下

列线形合同:

s(π,z)=α+β(π+γv)

其中γ表示人的收入与信息变量v的关系。委托人的问题是选择最优的α、β3和

γ,使得委托关系激励程度最强,成本最小。

在这个假设下,人最大化下面目标确定性等价收入:

E[α+β(π+γv)+p-1/2bR2(a)―1/2ρβ2var(π+γv)]

=α+β(R(a)+γv)-1/2bR2(a)―1/2ρβ2(σ2+γ2δ2+2γcov(π,v))

上式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

R(a)=β/b

则委托人的最优激励契约与最优监督水平可描述为:

Max[π-α-β(π+γv)-M(σ2)]=Max[-α+(1-β)R(a)-M(σ2)]

s.t.(IR)α+βR(a)-1/2bR2(a)-1/2ρβ2var(π+γv)≥w0

(IC)R(a)=β/b,r(e)=(1-β)/h,其中0≤β≤1

最优化的两个一阶条件为:

1/b-β/b-ρβ(σ2+γ2δ2+2γcov(π,v))=0

γδ2+cov(π,v)=0

进而解之得:

β=1/(1+bρ(σ2-cov2(π,v)/δ2))

γ=-cov(π,v)/δ2

注意,因为σ2δ2≥cov2(π,v),所以0<β<1。

模型中加入新的可观察的信息变量之后,委托人的总效用为:

ν3(π)=R(a)-1/2bR2(a)-1/2hr2(e)-1/2ρβ2var(π+γv)-M(σ2)-w0

=β/b-1/2b(β/b)2-1/2h((1-β)/h)2-1/2ρβ2var(π+γv)-M(σ2)-w0

则此时加入新的信息变量之后总成本为:

AC3=ν*(π)-ν3(π)=ρ(σ2-cov2(π,v)/δ2))/2(1+bρ(σ2-cov2(π,v)/δ2))+M(σ

2)

上述结果可以进一步推广:对于任何可观测到的与a或ε有关新的变量,只要将其写进契约就可以降低成本。当然,这里的前提假设是观测没有成本,或者观测成本小于由此带来的成本的降低。如果观测所花费的成本大于由此带来的效益时,是没有价值的。下面我们简要分析一下上述三个模型,模型一是信息对称情况下的模型,此时委托人可以观测人的努力水平a,人不需激励(β*=0),也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结果α*=1/b。委托人总效用达到最大ν*(π)=1/2b-w0,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实践中是不存在的。其它两种模型都是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模型,它们各自所包含的信息量是不一样的,因此它们所达到的激励程度β、成本ACi(i=1,2,3)和监督成本Mi(σ2)也是不同的。总结上述三个

模型的结果如下:

表一

模型一模型二模型三

βi1/b1/(1+bρσ2)1/1+bρ(σ2-cov2(π,v)/δ2)

ACi0ρσ2/2(1+bρσ2)+M(σ2)ρ(σ2-cov2(π,v)/δ2))/2(1+bρ

(σ2-cov2(π,v)/δ2))+M(σ2)

Mi(χ)0M(σ2)M(σ2-cov2(π,v)/δ2))

由表一可知,β2<β3<β1,AC2>AC3>AC1,这说明上述模型所包含的信息量越多,则对人的激励程度βi越高,成本越少。另外,由于Ri(a)=βi/b,R2(a)<R3(a)<R1(a),该公司的净资产报酬率也越大。另一方面由于模型所包含的信息量的增多,公司产出的不确定性σ2将会降低,因此σ2将随着βi的增大而减少,M(σi2)也随之降低,M2(σ22)4>M3(σ22-cov2(π,v)/δ2),作为成本一部分的监督成本也在逐渐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模型一所描述的在实践中是无法达到的,模型二、三所代表的契约是有实践意义的,以上分析说明委托模型中的信息含量越多,契约的激励程度越强,成本越少。

在上述委托-基本的静态模型中,委托人与人的关系是一次性的,一个委托人只面对一个人,每个人只从事一项工作。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是给定的。上面证明可以看出,如果委托人不能观测人的行动,为了诱使人选择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动,委托人只能根据可观测的行动结果来奖惩人,这就是所谓的“显性激励机制”。而伦德纳(Radner,1981)使用重复博弈模型证明,如果委托人和人之间保持长期的关系,双方都有足够的耐心(贴现因子足够大),那麽帕累托一阶最优风险分担和激励机制可以实现。也就是说,如果委托-关系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多次性的,即使没有显性激励契约,“时间”本身也会解决问题。(张维迎,1996)法玛的观点与伦德纳和鲁宾斯坦不一样。法玛(Fama,1980)认为,在竞争的经理人市场上,经理的市场价值决定于其过去的经营业绩,经理必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努力程度)负完全责任,因此从长期来看,即使没有显性激励机制,经理也有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因为这样做可以提高自己在经理人市场上的声誉,从而提高未来的收入。霍姆斯特姆(Holmstrom,1982a)模型化了法玛的上述观点,即“人市场-声誉模型”。该模型表明,如果管理者工作多期,除最后一期的努力为零外,所有以前各期的努力均为正,而且努力程度随年龄的增长而递减。该模型是假设企业过去的业绩完全取决于人的努力程度,但事实上企业过去的业绩并不完全取决于人的努力程度,而且取决于外部市场环境的客观随机冲击。也就是说完全以企业过去的业绩作为决定人本期收入的评价标准会挫伤人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因此说该模型的假设条件太强

了,该评价标准是有缺陷的。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企业过去的业绩包含着人努力程度的信息量。在外部环境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企业过去的业绩与人的努力程度确实有关:人越努力,好业绩出现的可能性越大,但“评价标准”也有可能随之提高。当人预测到他的努力将提高“评价标准”时,他努力的积极性也就下降。这种评价标准随业绩上升的趋势被称为“棘轮效用”。“棘轮效用”实际上是指出了委托人的道德风险问题。从长期的委托关系来看,当观测到的产出高时,委托人应该支付给人高的报酬,但委托人可能谎称产出不高而逃避履约责任,从而把本该支付给人的收入占为己有。换句话说,在委托-关系中,不仅存在人的道德风险问题,而且也存在着委托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现实中激励机制设计面临着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建立人业绩的评价标准,上述模型也说明了这一点。委托人与人都希望评价标准尽可能客观一些,因为评价标准越客观,有助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降低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对人努力水平信息的判断越准确,激励机制就越强,成本越少。

三、分析与结论

上述三个模型说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低,公司的经营效率越高,成本越小。模型三说明如果能找一个与努力变量a无关而与外生变量ε相关(正的或负的)的可观测的变量v,且观测v又不需花费成本,将v写进契约可以使成本减少,激励程度增强。模型中假设v是资本市场上所有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报酬率,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变量v与ε的相关性问题。ε是指影响利润π的外生不确定性因素,实际上也就5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我们知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个方面。系统性风险是指对大多数公司产生系统性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只是不同公司受影响的程度不同而已,如战争、通货膨胀、经济衰退、高利率等;非系统性风险是指对某一特定公司发生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如法律诉讼、工人罢工、营销计划的成败、主要合同签约与否等等偶发事件而引起的。换句话说,非系统风险是由人的能力及其努力程度引起的不确定性。上面模型四中增加的可观测变量v就是包含系统性风险信息的变量(比如,在经济繁荣时期,大多数公司的业绩都会上升;当经济不景气时,大多数公司的业绩将下滑。)。因为上面分析我们知道资本市场中的每一个公司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是一样的,因此每一个公司的净资产报酬率以及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报酬率都包含系统性风险的信息,这一点也可以从大多数股票彼此之间有正相关的关系得出。因此模型三中增加的可观测变量v(资本市场上所有公司平均利润的信息)确实与ε相关。综上所述,在公司的契约中增加信息量v可以作为评价人努力工作的评价标准,该标准是客观公正的。它可以改善公司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成本。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司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各公司总是力图用同量资本获得更多利润。为了获得更多利润,资本不仅在同一行业内部进行激烈的竞争,而且在不同行业之间也进行激烈的竞争。这样,由于不同行业之间的竞争,各不同行业的企业净资产报酬率趋于平均,形成了平均资产报酬率。马克思指出,由于各个部门(行业)利润率不同,“资本会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利润率较高的其他部门。通过这种不断的流出和流入,总之,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的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为所有企业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是相同的,所以平均净资产报酬率所包含的系统性风险的信息与上述单个企业是一样的。这样说来,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既然把变量v可以降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什麽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上市公司观测计算此变量,并把这一相关内容写入契约呢?这是因为上面假设变量v的观测成本不为零,而且这一变量的观测成本很高。对于每一个公司来说,其单独搜集资料并计算这一变量的成本太高,是不经济的,而且得出的信息变量v不具有权威性。即使具有权威性,它还存在“搭便车”的问题。因此任何一个公司都不愿花费成本来计算和披露变量v的信息。换句话说,变量v的信息是一个公共信息产品,只有政府提供才具有权威性,而且比较经济,又可以避免由于“搭便车”而导致的供给不足的现象。由于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总资产报酬率这一指标是比率指标,也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在资本市场上,对人经营业绩的评价没有一个统一的硬性标准,作为委托人的投资者的收益包括现金股利与资本利得两部分,而现实中不论是委托人还是人都比较看重股票价格的走势(资本利得),而不重视现金股利。但是由于会计技术的复杂性,一些管理者对于利润“大冲洗”(Bigbath)的滥用,通过商誉的摊销、存货的后进先出法以及递延所得税等项目,隐藏本期费用,储备利润以增加今后年度的收益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因此在目前的会计准则下会计利润很容易造假,会计报表容易失真。而股票价格的走势则容易随着虚增的会计利润而上涨,至少虚假的会计信息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支持股价上涨,不被发现。综上所述,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如果主要通过股票价格的涨跌来评价企业人的业绩,容易产生财务舞弊行为,那麽如何评价呢?实际上马克思早在《资本论》中已经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评价作过精辟的论述:他认为企业资本循环的全过程是

G-W…P…W‘-G’•G-W…P…W‘-G’……

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企业资本循环完成一个全过程是从货币G到货币G’的过程,因

6

此,企业的经营业绩应该看管理层为股东创造了多少现金G’,G’比G增加了多少。而不应该只看股票价格上涨了多少。我们知道,现金是无法造假的,即使造假也无法长期造假。在资本循环还没最终完成以前,企业所创造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还没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但此时尽管企业没有创造多少现金G’,却可能通过会计造假使股票价格上涨。换句话说,虚假的会计信息能使股票价格上涨,却不能帮助企业完成资本循环,为股东创造并实现现金G’。虚假的会计信息不能长久的保持下去,一旦被曝光,将给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以上分析就是目前美国资本市场与我国资本市场出现的若干起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的制度上的原因。

因此,如果国家提供了公共信息产品――企业平均净资产报酬率之后,资本市场上委托双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评价应以现金股利为主,以资本利得为副。上市公司应以公司平均净资产报酬率发放每年的现金股利,当然也不排除公司某年由于投资机会的缘故而停发当年的现金股利,可以累积到以后年度发放。对于公司创造的超额利润部分的现金,公司可以用于再投资,也可以按适当的比例在股东与管理者之间进行分配。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会计技术的复杂性,上述做法尽管可以规避一方面财务造假,但可能会形成另一种造假行为,即公司的现金利润可能会来自股本的变现,因此股东和注册会计师应从资本保全的角度关注一下现金的来源。另外,如果政府没有同时强制性规定发放现金股利的相关制度措施,则这一公共信息的提供在实践中是没有效果的。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复杂性,管理层有可能通过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操纵企业的净资产报酬率,而作为投资者的股东短时间内又很难发现管理层的操纵行为,即使最终被发现,巨额损失可能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政府强制性规定上市公司每年必须按照企业平均净资产报酬率发放现金股利(也可累积发放),则上市公司无法长期造假,因为通过会计造假是无法实现现金G’,也就无现金发放现金股利。这样做就可以从根本上规避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由于是一个新兴市场,我国的证券市场存在着监管体系薄弱,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人员不足的现象,如果能按照上述结论规范我国的资本市场,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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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uWang1,2PingXinWang1RuTing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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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5篇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成为会计界若干难题之一,因为会计信息是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是价值运动及其属性的一种客观表达,是整个会计行为系统的核心部分,其实质是各种利益关系的反映。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同时,会计信息失真直接增加审计工作量,且审计难度加大,不仅仅是审计账务本身,而是要从其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入手,造成审计工作人力、物力和时间的巨大浪费。因此,必须加大力度,事先防范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2、会计信息失真的种类

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很多,只有熟知各种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审计,“对症下药”地予以处置。在分析会计信息失真原因时,许多人直接想到的是会计作弊,从审计的角度看,会计信息失真的范围远不仅限于会计作弊,归结进来一般有如下类型:

2.1、合法失真与非法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按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合法失真与非法失真。如果失真的会计信息产生于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并且依据的合法合规的会计处理过程,即为合法会计失真,反之为非法会计信息失真。

2.2、故意失真与无意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按其与有关人员的关系不同,分为故意失真与无意失真。故意失真是控制会计基本信息的人员为了会计主体本身或相关主体的局部利益,不顾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和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要求,故意篡改、伪造、变造有关会计凭证,虚报、漏报、瞒报有关的会计数据而造成报出信息与主题本身的实际信息不符的现象。例如,在审计过程中,经常会发现账账不符、账表不符和账实不符,而其中的账实不符最隐蔽,审计难度也最大。无意失真是基本会计信息的控制人员由于职业道德、专业素质等内因以及行业会计制度等外因的影响,造成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运用相关条款不当或账务处理错弊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另外,根据会计核算的有关原则如重要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和币值稳定假设等对基本会计信息的筛选,也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也是在审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3、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及成因分析

会计信息失真究其原因,有政策、体制等客观方面的原因,当然也有作为会计知识载体的会计人员本身的素质问题,且失真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

3.1、会计信息不实

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对会计法规的理解不透彻,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以及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造成会计信息与经济活动的真实性之间有差异,即前面所提及的“无意失真”或“合法失真”,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

1)会计制度的限制

会计工作是根据相关规定与制度进行的,而任何一项规章制度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时已徙而法不徙”则难以确保信息不出现偏差。另外,制度的可选择性也是造成信息失真的原因。任何一个会计准则或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一切,每当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可能很难找到相关“文件”。再者,有时会计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利益的不完全一致同样导致会计政策选择的偏向性。例如,会计计量方面的区间规定以及会计计价方法的多样性规定等,虽然制度规定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计价方法要保持一致,但不同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尤其是现在企业实施项目法管理后,同类会计事项的个性日益丰富,其政策选择范围也随之增大,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也就加大。

2)委托制的限制

在委托制下,由于存在委托双方的效用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等特有的非均衡特征,致使会计信息失真。首先,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致,激励不相容。委托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目标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人不仅寻求以货币衡量的物质报酬,还致力于一些非物质性的因素如增加闲暇时间,追求在职消费等等来实现其效用最大化。一方追求效用最大化则损害另一方,且始终不可能达到最优状态,这样经营者为追求自身效用,未必会提供所有者决策所需的全部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其次,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因为所有者是“外部人”甚或为“外行”,而经营者是“内部人”且大多为“内行”,这样,在相关信息占有方面,经营者相对处于优势地位,而所有者相对处于劣势地位。信息占有的不对称,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方便。另外,委托双方签订的契约不完备,其契约往往是关系契约,不可能把会计实务中的所有情况都包括在内,且会计实务变化之快是难以预料的,因而人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与契约的缺口和遗漏选择有利于粉饰的会计信息。

3.2、会计信息造假

会计活动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事前经过精心策划而故意造成信息虚假,即前面提及的“故意失真”、“非法失真”。在审计过程中常常发现有如下表现:①编造虚假会计凭证;②篡改财务报表的认定;③歪曲财务报表中的交易、事项;④故意对相关金额、分类、认定或披露采用错误的会计处理方法;⑤贪污收入、盗窃资产或让公司支付未得到的产品或服务费用;⑥编制虚假的发票、入库单、装运单等文件;⑦颠覆会计期间、权责发生制等基本假设;⑧管理层有意规避或授意他人背离有效的内部控制;⑨通过内外勾结构造虚假的交易循环。如此一来,私有企业可以隐瞒收入,虚减利润,偷逃税款;国有企业则可创造“账面利润”,达到提高个人政绩、荣誉,地位升迁为目的。产生非法失真的主要原因是:

1)执法不严

由于执法不严,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的造假,低廉的造假成本,高额的造假回报和利益趋动,使得一些人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顾。

2)会计监督体系不完善

审计监督不足助长了会计造假的恶性循环。企业监督主要是由国家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方面组成。企业内部监督和有关部门对企业实行的国家监督,由于人事关系和部门利益的影响,其监督不能完全有效地进行;而作为社会力量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些原则性差的事务所见利忘义,出具虚假的验证报告,不仅监督职能丧失,反而滋长了造假的风气。

3)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会计人员的执业水平不高,执业道德和行为不规范,会计人员只管报账拿钱,不问生产经营,有的甚至支歪招,出鬼点,帮助造假,完全丧失会计的监管职能。

4、防范对策与措施

4.1、规范性防范

主要是指政府利用法律、法规、具体的行业制度等方式,从经济活动的开始到会计处理的每一个环节均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对违犯规定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办法,从而为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供保证。

1)制度性防范

《两则》和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以及2001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是会计制度基本规范。因此在制定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如制定制度的组成人员应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体;最终确定的会计准则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使会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对于准则中的某些定义和释义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某一定义和释义可能会有多种理解,则应对各种可能的理解均作详细的阐述,表明各种理解的适用情况,这样就不会给准则的使用者造成误解。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是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但现实的矛盾是:我国正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因而不能通过限制企业的选择权来解决这一问题,只能通过内部审计或一定的监督机制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对于同一行业相类似的不同企业,其会计政策的选择性范围应有所限制。

2)法律性防范

要充分维护《会计法》的权威,加强《会计法》等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企业领导、会计人员熟悉会计法规。同时要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能,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要强化单位领导人在会计工作中法律责任,即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并且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或者利用虚假的凭证、账表进行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那些严重违反《会计法》使会计核算不真实的当事人、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不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要调离工作岗位,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4.2、技术性防范

主要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财会人员及其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等方面入手,调动财会人员的积极性、责任心和荣誉感,主动规范,预防为主,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首先要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主动防范,使其在处理经济业务的过程中,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防止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另外,要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如:合理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各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制制度、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包括成本支出的范围、费用定额、支出标准、报销制度、签批权限等、引入企业内、部门外的监督机制,如车间财务会审制度、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查制度等,结合会计部门的内部审核制度如印鉴分存、账簿档案分管等制度,处处设防,层层把关,形成立体防范体系等等。

4.3、审计性防范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光靠内部监督是不够的,还必须辅之以外部监督。要建立以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行政监督为主的外部监督体系,尤其是要积极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经常的、独立的外部会计监督。通过建立起科学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为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真实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审计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摸清企业家底,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情况。对企业财务和经营情况真实与否做出审计结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处理审计查出的侵犯所有者权益、国有资产流失、舞弊腐败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另外也要加强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重点揭露出具假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帮助被审计企业造假帐、算假账等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审计组织公正执业。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6篇

一、问题提出

从宏观的角度看,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会计信息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信贷决策、对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评价、政府对微观企业的控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廉政建设等,都密切相关。因此,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不仅影响到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等群体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教授提出的“天下欲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精辟见解,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

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是对会计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大量存在,其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制约效应,已经显现。因而,有效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为我国会计界、经济界乃至我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产生伊始,人们责备的目光就投向了属于企业管理体系组成部分的会计工作,以及用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然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和企业会计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却末能根本扭转会计信息失真的局面。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去反思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顽症的真正原因,以便“对症下药”。

笔者认为,站在理论研究的角度,科学界定会计信息“具真(具有真实性)”与“失真(失去真实性)”的判断标准,是认识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前提条件;从不同经济层面分析制约、左右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因素,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

二、理论前提:会计信息“具真”与“失真”的判断标准

1.主要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

在会计的发展过程中,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都十分重视会计信息“真实性”问题的理论研究,并试图界定“真实性”标准的含义。

为明确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年5月了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在该公告中,FASB正式将“反映真实性(representationalfaithfulness)”作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之一,并确立了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以下观点:①认为真实性“就是一项数值或说明符合它意在反映的现象”。②认为反映真实性与“可核性”、“立性”等共同构成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之一。③反映真实性存在“反映真实性的程度”、“精确和不肯定性”“偏向的影响”、“完整性”等问题。该公告分别进行了阐述。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FASC)在1989年7月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真实反映”作为“可靠性”质量特征的首要内容,并认为:①“信息要可靠,就必须真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交易或事项”。②由于“所应计量的交易或事项的鉴定,或是能够确切传达相应信息的计量和列报技术的设计与运用,存在内在困难”,所以“大多数财务信息都可能存在不足以真实反映所拟反映情况的风险”。国际会计准则没有正面界定会计信息“真实性”之所指。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将“真实性”作为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首要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其并未解释会计核算所要求的“真实性”的实质性含义。

据此可以得出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标准的几点初步结论:

①尽管不同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都明确要求会计信息具有“真实性”,但其各自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含义值得进一步研究。

②不同的会计准则制定者总是将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质量特征联系起来进行理解,认为只有具有“真实性”的信息才是可靠的,可靠的信息首先必须是真实的。

会计信息的“反映真实”特征存在“程度”问题与“风险”问题。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反映的真实程度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空间具有差别,会计信息完全真实地“再现”企业经济活动的要求具有“风险性”。

2.“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概念的存在

正是由于会计信息“反映真实”的“风险”问题,因而有必要区分会计信息“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的不同要求。

会计信息“绝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本来面目的“再现”。这种“绝对真实”是会计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百分之百”程度上的原本表现。实际上,绝对真实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真实性”。而且,绝对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一定就是能够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的会计信息。

“相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的准确描述,其以“不歪曲”企业经济活动情况为基本判别标准。相对真实是一种现实的“真实性”。在会计实务中,相对真实的判别标准是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即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是否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来进行,是否符合会计标准的要求。因而,相对真实也可称为“合法性真实”。对于投资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会计信息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则达到了“可接受真实程度”。

区分“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标准的意义在于:

第一,对于会计学者、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绝对真实”是其追求的一种“境界”,一种终极目标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高目标,就是制定出在确保实现会计目标前提下,能够产生“绝对真实”信息的会计行为标准。追求“绝对真实”,正是不断优化会计准则,不断提高会计制度质量的动力。

第二,“相对真实”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低要求,也是对会计实务处理的基本要求。就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其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必须能够导致“相对真实”的信息。否则,依据其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所提供的信息歪曲了“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其所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

第三,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而言,会计信息“真实性”意味着其必须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要求,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达到“合法性真实”的要求。实际上,会计人员只要严格而准确地按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规范处理会计业务,提供会计报告,其行为和结果都应当被认为是“合法”的,其会计信息也是“相对真实”的。以“绝对真实”信息质量标准来要求会计实务工作者,既不现实,也无必要。3.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本把握

用量化标准看待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它本身不可能是一个绝对数,而是一个合理的“区间值”。这个区间值的上限是“绝对真实程度”,下限是“可接受真实程度”(即合法性真实)。当会计信息质量低于“可接受真实程度”(合法性真实)时,会计信息“失真”。对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应当在“合法性真实”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力求会计信息更高程度的“真实性”,这是由会计学者追求真理的科学研究精神、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等所决定的;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则必须便会计信息质量达到“可接受真实程度”,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这是由相关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等所决定的。

三、原因分析: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解剖

从逻辑上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都是“失真”的信息。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准则精神、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实际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多种多样。从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目的出发,有必要确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点”和“难点”。

笔者以为,区分“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和“非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十分必要。前者是指“蓄意造假”或“故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这是我国当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需要“追根溯源”的主要方面。后者则是指“非故意的过失”、“会计人员专业素养”等原因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企业会计系统的存在和运行与企业、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等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分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时,应将企业会计系统置于整个企业管理体系中,将企业置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中进行考察。

从宏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制度基础和环境状况,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判断:①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程度。包括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产权关系制度的确立,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理念,等等。②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程度。包括市场机制、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及其执行的有效性,等等。③投资者行为理性化程度。包括投资者群体的理性投资理念,投资风险防范与约束机制,等等。④法律约束的有效性。包括对资本市场各个参与者行为的法律约束,对资本市场监管者的法律约束,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约束,对企业会计行为的法律约束,等等。

从微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影响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各个决定性因素是否以合理的方式存在,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从企业角度进行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组织管理机制、(现代大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内部产权规制、企业创新机制、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企业约束与激励机制等;从企业会计角度进行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机制、会计核算规范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体系、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等。

笔者认为,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动因在于:

(1)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环境条件。主要包括:①市场运行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大量存在;②市场管理者及监管者的非理;③市场参与者的非市场经济意识。

(2)“人的有限理性”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动因。主要包括:①经营者利益与产权所有者利益的矛盾;②经营者约束机制失灵;③经营者激励机制不合理;④企业整个管理控制制度失效或虚设,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

(3)硬性法律法规制度的“软约束”。主要包括:①执法不严;②执法不及时;③对资本市场各参与者的法律约束失衡和软化。

四、基本结论,建议与思考

对于处于转型期间的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很可能是灾难性的。因此,治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刻不容缓。笔者的分析研究结论表明,目前我国企业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其主要根源尚不在会计系统与会计制度本身,而是左右企业会计行为的深层次原因。为此,遏制和消除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以及建立科学、行之有效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约束体系。

2.以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出发点,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的科学化和有效性。

3.以企业经营者为核心,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界定以经营者业绩为基础的经营者权利、责任和利益合理的“制度安排”体系。

4.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包括会计法规)的同时,强化刚性法律法规的“硬约束”。

基于正在逐步建立但尚需进一步完善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末能真正规范运作的市场化企业体系,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实际上也是一种意料之中的结果。笔者认为,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正处于一个关键而又敏感的特殊时期。对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产生与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关系,必须予以正确认识。

1.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制度建设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世界各国会计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低水准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不可能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在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环境中,同样也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正如用质量糟糕的菜刀肯定切不出样式好看的菜来,用质量上乘的菜刀却也未必会切出漂亮的菜样。在美国等会计准则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它们也十分重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并往往通过极为严厉的法律法规来惩处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行为。

2.评价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建设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看其能否适应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会计制度建设,几经风雨,但无论是计划经济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其对于我国经济制度的发展与完善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会计制度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历史贡献是有目共睹的。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7篇

一、引起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上的缺陷

1.从会计学的同性来看。会计学的属性有理论属性和方法局性两方面。从会计学的理论同性看,它研究的对象是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一门社会科学,从会计学的方法属性看,它又是一门以严密的数学逻辑关系为计量原理的精等科学。

如果我们把会计学的理论属性和方法属性结合起来看,会发现两者的冲突和矛盾。会计核算中每个数据的计算都在严密的数学规则下进行,而某些支持数据的数字来源,却往往是经济学中的一些概念的货币化,经历了一系列估计和判断的过程,这就使得某些数据的产生不是依赖于客观世界的真实,而是来自于主观世界的意识和经验判断,使得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结果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产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2.从会计报告的目的来看。西方一些国家在对会计报告目标的研究过程中形成了两大学派,即“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这两个学派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有显著的差别。“受托责任学派”首先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决策有用学派”则首先强调相关性。从逻辑上来说,相关的信息应该是可靠的,但是相关性毕竟不等同于可靠性,两者往往互相冲突,为了加强相关性而改变会计方法时,可靠性可能会有所削弱。而且目前一些经济和会计都比较发达的国家,“决策有用学派”逐渐占上风,成为一种主流观点,对相关性的重视超过了可靠性,这就有可能出现为了强调相关性而牺牲可靠性的现象,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因此加大。

3.从会计确认基础的主观性来看。权责发生制是会计确认的基础,该理论虽然较好地解决了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问题,但它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即在确认过程中加入了主观的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需要主观确认“量”的机会越来越多,比如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及摊销、金融资产、人力资源价值的确认等。所以,经济越发展,这种主观性确认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会计确认除了要界定确认的量以外,还要界定确认的时间,即在什么时刻确认才能最恰当地反映经济业务对企业的影响。这种时间确认的界定也会产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4.从会计计量理论来看。首先是计量单位问题。会计的四大基本假设之一就是货币计量假设,但货币计量本身具有局限性。一是这一假设是以币值稳定为前提条件,而一旦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会计所描述的财务成果和经营业绩就会受到扭曲,不能反映企业真实情况,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二是财务报告中许多数据都是通过合计、汇总而来,是若干交易或事项的金额汇总。抵销所形成的。这种汇总抵销也不可避免地掩盖了某些矛盾与问题。三是当前有不少尚难以用货币计量,但却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如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次是计量属性问题。目前最基本和常用的是历史成本计价法,而使用者的决策总是希望通过财务报告获得更多面向未来的信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传统财务报告信息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决策对信息的相关性的要求。

5.从会计信息的稳健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基础看。会计信息是建立在稳健性原则基础上的,它有利于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性,增加企业营利能力。但它也有局限性:首先,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不性质量特征都要求会计信息符合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状况,采取稳健性原则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很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偏离实际;其次,企业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增加企业的资金来源,采取稳健原则确认的计量常会使企业会计报表的信息偏于保守。

重要性原则允许企业对不重要项目可以例外处理或灵活处理,但对于哪些项目是重要的,哪些项目是不重要的,无论从质的方面或从量的方面都未能作出规定。这样,如果企业将重要的项目按不重要的项目处理,势必会影响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公允表达,使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偏离企业的实际情况。

6.从会计信息本身含有估计的因素来看。在会计核算中,企业总是力求准确性,但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具有不可确定性,因而需要根据经验判断作出估计,另外,又存在许多不可确知和难以准确计量的因素,因此,会计确认和计量工作不得不借助于假定和估计的方法。这就使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常常具有近似的性质。因而,会计信息不可能绝对精确地与客观价值运动相符合。这也会加大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

(二)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

1.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首先,取决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如果代表性过窄,会计准则众可能出现偏向性;其次取决于会计准则是否具有较长意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再次,既是会计准则定义、释义的准确性,如果一项会计准则的涵义可能有多种理解,甚至有歧义产生,必然产生实务操作的不确定性①。以上这些会计准则制定的不确定因素,都会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

2.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美。当前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赋予企业充分的自,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改革也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同时,随着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经营活动范围的扩大化,社会、法律和金融环境的日趋复杂化,同类会计事项的个性日益丰富,法定会计政策也趋向于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会计政策选择范围。会计方法选择的多样性也会加大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另外,由于国家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都是由人来制定的,人们在制定这些法规、制度的过程中必然或多或少地掺杂进一些个人的主观判断,还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有限性和认识对象的复杂性,使得各种规范本身就不能完全符合客观实际,因而在这些法规、规范、准则的指导下所产生的会计情息就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造成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3.会计准则与制度中对于一些重要信息的披露没有作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够恰当。这些重要信息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对表外业务的技在规范很少或根本没有。但事实上它们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二是对于有关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也没有恰当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三是对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等非经济信息,现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中没有要求对之加以反映。

4.会计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利益的不完全一致性是导致通过选择会计政策引起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原因。会计反映的结果往往是利自分配方案的依据,会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指标有时是其使用人利害得失的关键,利益关系人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干预这一反映结果,当其中一方隐蔽地实施干预后,就会使其偏高原来的客观情况。会计信息提供者(如经理阶层)因占有信息优势和直接参与会计活动而最有条件实施干预,在追求本身利益最

大化驱动下,总能作出使自己得益的选择。

5.新旧法规以及各个法规之间存在着矛盾及不协调。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所导致的会计环境的频繁变动,使会计法规的建设明显滞后,而且现行会计法规中还残存着不少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内容,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如《会计法》中的内容有的落后于经济现实,有的缺乏可操作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行为、新的经济业务、新的市场工具不断涌现,会计准则的缺位使得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带有很大的弹性。另外,各会计法规之间也存在着不协调,如基本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具体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之间,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之间,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都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冲突的地方。这些都使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加大。

(三)要个会计环境

1.会计环境具有不确定性。我国过去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处于这种环境下,会计以国家宏观管理为目标。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工作围绕企业经济效益,以向外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为基本职能。由于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新的经济情况不断涌现,相关的制度法规尚未健全,使得会计对经济事项的处理产生不确定性。即使是一个较为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也有局部政策调整变化问题,因而或多或少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

2.会计环境变化与会计方法变化的不同步性。会计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会计核算难以准确地提供价值运动的信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运动环境是瞬息万变的,我国对会计核算的规定,原则上又是相对稳定的,所以当客观的会计环境变化后,会计方法却不能同步跟踪反映,这就必然会产生会计信息反映的误差和失真,市场越是不稳定,竞争越是激烈,这种误差和失真度就越大。

3.科技因素的影响。会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经济运动的来要而发展,为经济运行的发展服务。而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所以,科学技术的先进与发达及其在会计上的运用,会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差异。如会计信息在搜集整理、汇总加工、传输过程中,不仅依靠财务会计本身的有关资料,在很大程度上还依据统计和业务核算等资料,科技的发展直接影响着这些外部资料的精确性,从而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而我国的科学技术还不是特别发达,电子计算机运用到会计也只是刚刚开始,所以在会计工作中常常会退到一些科学技术无法精确解决的问题,这自然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如何预防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

(一)从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的缺陷上考虑

1.虽然说会计学的理论属性和方法属性的矛盾是无可避免的,但在进行估计和判断过程中,我们可以尽量克服太多的主观影响,在采集数据时尽量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使所得到的数据比较精确。

2.目前在一些经济和会计都比较发达的国家中,“决策有用派”逐渐占上风,如当前美国会计界就倾向于优先考虑相关性,在这样一种国际环境中,我们不应盲目认同,而应重视台计信息的可靠性。只有把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看作是财务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会计信息的灵魂,才能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减少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正如著名会计学家葛家越指出的那样:我们决不反对相关性的重要性,会计信息应当具有相关性,但相关性要有可靠性来落实。相关的信息若不可靠,等于不相关。会计信息总是只能满足大多数使用者的一般的决策的需要,而不可能满足每个使用者具体的决策保要。强调相关性不能牺牲可不性,不可对的信息只能误导使用者,很难说它有什么决策有用性。在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严重,我们更应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3.权责发生制会计确认基础本身有它的优点及存在的必要性。我们应努力做的是如何把规则制定得更具体和广泛。使得在现实经济业务中的各种应计项目或待摊费用等项目都能在法规中找到相应的处理方法,避免受主观意图的影响。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特别留意企业会计人员是否有运用权责发生制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做法。

4.在一定的限度和范围之内修正历史成本原则,使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由于物价变动,历史成本会计不能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而物价变动会计则可以弥补历史性会计信息这一不足,能充分反映物价上涨或下跌对会计数据的影响。采用物价变动会计方法可以反映企业各类资产的实际价值,各种产品的实际成本以及各会计期间的实际收益,避免历史成本会计产生虚增收益,为投资者、债权人和企业管理人员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会计信息。在具体选用何种物价变动会计模式时,我们可以借鉴美、加、英、澳和南美等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物价变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我国实际国情的物价变动会计模式。

5.科学合理地运用稳健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稳健性原则实质在于要求会计人员在反映带有不确定性因素的经济业务时采取审慎的态度。但这必然使会计信息偏离实际情况,所以为了避免给信息使用者造成误导,也不能无所顾忌地应用稳健性原则,即使有必要运用,也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并且以不致于引起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误导为度。对于重要性原则,应在法规中详细规定界定重要性的量和度,并尽量考虑到各种不同何况,从而能做出比较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当然,现实经济生活是非常复杂多变的,所以对于哪些项目是重要或不重要的规定也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又从实践到理论的反复而长期的过程。

6.确定具体的会计确认标准。到目前为止,我们只出台了八项具体会计准则,许多会计处理都还没有具体的准则作为依据,使得会计信息容易出现偏差。因此,我们应尽快出台具体的会计准则,过立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使会计反映和监督有比较准确严格的判断标准,使会计信息不确定性和估计因素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从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美性角度考虑

1.在制定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如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应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体;最终确定的会计准则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使会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对于准则中的某些定义和释义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某一定义和释义可能会有多种理解,则应对各种可能的理解作一详细地阐述,表明各种理解的适用情况,这样就不会使准则的使用者造成误解。另外,对一些会计概念成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的规定上,尽可能少用“也可”、“或者”等模糊性词语,尽量使同一内容的规定一致。

2.法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是导致合法会计情息失真的重要因素,所以要减少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就不能忽视这一问题。但是现实的矛盾是:我国正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所以我们不能通过限制企业的选择

权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在目前情况下是不可缺少的。所以应通过内部审计或一定的监督机构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另外,对于同一行业相类似的不同企业,其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应有所限制。

3.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的内容需要不断改善,尤其是对于一些实际中遇到的新问题,如对一些重要表外信息、无形资产及一些重要的非经济信息的披露。以前报表中没有或不突出这些信息也无伤大雅,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信息时决策者越来越重要,准则中必须对之作出明确的规定。当然也不能急于迈大步子,要求一下子制定十分完美的准则。我们认为目前可以先借鉴国外已有的对于这方面信息处理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定,以后再根据实际应用的反馈信息作进一步的修订。

4.如果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考虑了利益关系人各方面的利益问题,能够达到与利益协同完全一致,也就不会引起会计信息失真。所以会计政策选择下的合法会计信息失真,是信息提供者通过自身的努力完全可以避免和克服的。避免会计政策选择下的合法会计信息失真应该从两个环节着手。一个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制定环节,另一个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政策选择环节。在制定环节,首先,应建立有多方利益关系人参加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制定机构,其中既有学术界又有企业界,既有政府部门又有民间组织,既有审计机关又有会计职业团体,以便使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所确定的会计空间尽量与利益空间相吻合。制定出具有普遍认同的准则、制度,尽量消除对同一事项选择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产生差异过大现象。其次,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制定程序,草案颁布应经过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应扩大范围,审批条件应慎重严格。在选择环节,企业会计部门应尽量考虑各利益关系人的利益,以便使会计政策的选择符合利益协同的“一致”。

5.首先应该修订和完善《会计法》,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应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应结合我国国情,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表述,要注意会计法规之间的衔接一致,以免在推行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三)从在个会计环境的影响来考虑

1.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制定尽量适应会计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要考虑到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些新情况,还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

2.建立适合我国经济特点的物价变动会计。在保证传统的会计核算与核等资料基础上,根据我国目前的物价变动特点及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的程度,选择一些受价格影响较大的项目,如固定资产及其折旧额,依据重要成本理论的方法,进行必要的调整,并把调塑的情况在现行会计报表中附加说明,为领导决策服务。

3.依靠科技因素,加快经济发展。并能充分利用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会计服务。如运用数学模型对会计对象进行定量分析,使会计信息更加精确。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以提高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由于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是基于一些客观因素之上,所以我们的预防对策也只能从提高准则。制度制订的完美性及改善外部会计环境者手,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注释:

①王华:《论会计信息失真》,《广东审计》,1997年第2期。

参考文献:

[l]陈志萍.会计信息[M].上海:中国纺织大学出版社,1997。

[2]孟凡利,周经昌.会计信息论[M].中国的价出版社。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危害,原因;对策

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其目的主要是向会计主体外部提供会计信息。即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真实、相关、及时、可比、清晰等方面的要求,其中,真实性是最根本的要求。然而,近几年,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严重,以至于影响企业投资、纳税及相关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的各个方面。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拟从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方面进行较深入的探讨,以期对大家有所启发,并希望得到有关专家的批评指正。

一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虚假的会计信息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从微观角度来看,假如企业的会计信息是虚假的,那么对于企业的投资者来说,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投资收益。若是国家资产的投资,则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这就产生了投资风险对于企业的债权人来说,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还本付息的结果。若国家银行是其债权人,则造成了呆账或死账,形成了金融风险。若公众是其债权人,则形成了债务纠纷。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来说,有可能进入瞎指挥、盲目管理的状态,并使企业的商誉水平大幅度下降。从宏观角度来看,假如企业的会计信息是虚假的,那么国家对企业征收的税收收入有可能被大量地偷逃,国家就得不到应有的国库收入,国家机器就不能得以顺利地运转。国家应征收的税收收入大量散失在社会上,就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激化社会在分配上的矛盾。

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了宏观调控与微观决策的失误。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传递给全国、全社会的信息失去真实性,影响所及诸如国民经济的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等统计资料误传给国家计划、统计部门,凭以制定的国家长、短期发展计划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起误导作用。基层会计信息失真,给微观主体的决策也会造成决策失误的后果。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市场销售、资金流转、成本水平、效益状况等数据虚假,会导致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不对称信息是指市场上由于买方和卖方之间各自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市场失灵、资源配置效率下降。由于会计信息的不完全性和非物质性,使所有市场参与者面临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风险,而会计信息供求关系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使会计信息市场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了。

内部经济利益的驱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试行了各种方式,其基本思路是将企业的绩效与生产经营者的个人收入挂钩,以隶最大限度地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企业的生产经营者为了实现个人的高收入,自然会努力工作,但在某些主客观原因不能实现预定的经营目标时,为了保护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不致减少或丧失,自然会将目标转到篡改其经营业绩的财务资料上,通过作假帐来达到预先确定的利润分配方式和比例的目的。这种内部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带有普遍性的。

外部监督机制的弱化。在计划经济年代,尽管我国没有实行国家对企业的审计制度,但由于当时的企业经营者、国家政府经营部门、工商税务、财政部门或机构都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监督机制。改革开放以来,不仅企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有了独立的经济利益,国家机构甚至包括地方政府,也有了自身的利益。这样以来,原有体制的服务功能就相应地弱化。为弥补监督机制不足,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垒面恢复了国家的审计制度,并辅以每年一度的财税大检查。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的大检查所取得的成绩必须予以肯定,但也应当看到仅靠这些手段是不足以遏制和纠正会计信息不实和由其造成的危害的。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身存在着缺陷和漏洞。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会计制度改革长期以来处于滞后状态,将计划经济做法应用在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会计核算,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而我国会计制度的制定无论从空间上还是从时间上都缺少一个博弈的过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变迁,新的经济情况、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旧的经济规范有待更新,会计规范也难免有漏洞和不足之处,这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三治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应当采取的对策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危害极大,长期失真不仅会导致企业破产,而且会导致政府决策失误,扰乱经济秩序,同时将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必须引起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即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严格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垒财产物资、财务收支的制度,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奠定良好的会计基础,强化企业约束机制,坚决制止管理者任意违反财务规定、自行支配企业财产物资的经营行为。

建立外部约束机制。即完善社会监督体系,这是制止和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保证。首先是完善立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法律手段强化管理者在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制定有关信息管理法规,对管理人员提供伪劣信息的惩处作出明确规定。其次是增强会计监督的全面性与权威性,加强对信息准则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约束企业会计行为,增强信息的客观性、可验证性、公开性。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发挥社会审计的公众作用、健全以注册会计师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以外部审计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是会计信息到达外部信息使用者的最后一道关卡,这一体系的完善程度和运行效率对于市场上的信息流通具有决定性作用。第三,政府对信息市场进行适度的管理,通过行政手段强化对企业外部监督,通过政府审计机构、财税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并与会计管理部门合作,建立会计信息规范体系,规范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披露会计政策的选择与变更以及重大环境变化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危害;对策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最根本要求。而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仍极为普遍,会计信息失真不仅给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阻碍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其失真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危害之大,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造成了对会计信息的“诚信危机”。会计信息失真涵盖的范围很广,只要企业所披露的会计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都可以称之为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深入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因素,进而寻找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就成为当前会计、审计准则改革进程中颇具现实意义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当前在上市公司中,虽然新的会计准则的颁布及其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会计信息的失真现象,但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总体上来说还不尽人意,存在的问题较多,对近年我国所发生的大量会计信息失真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上市公司违规造假,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故意隐瞒或虚构交易事项;蓄意歪曲或不愿披露详细、真实的信息;低估损失,高估收益,使得上市公司财务信息不够真实,或上市公司运用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办法,提供带有明显误导性的财务报告,以粉饰经营业绩,使得会计信息不真实,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等。

2.会计人员滥用判断,利用其职业判断能力,对会计事项作出非公允的表达,致使会计信息扭曲。例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即企业在提供会计信息时应遵循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允许对不重要的事项可以简单处理、例外处理,但对于重要性的判断标准,无论是从质的方面还是从量的方面新准则均未能作出规定。这样对业务事项是否重要的判断就将由会计人员处理,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同一经济事项所作出的重要性判断就可能产生差异,这种差异将直接导致对同一事项会计处理方法的不一致。许多会计事项正是由于会计人员的随意判断导致会计信息大量失真。

3.会计人员在核算过程中的差错失误。由于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欠缺,或者粗心大意,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差错,造成会计信息不准确。例如: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会计行业的影响很大。与原有会计制度相比,内容更新较多,许多会计人员习惯于执行会计制度,会计业务发生时要告知“借”与“贷”的相应科目,但新会计准则规范的是确认计量和列报的一般原则,甚至没有具体的科目名称,这就使得部分会计人员在核算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滥用会计科目,虚列会计明细,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4.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些上市公司就利用会计准则等有关财务核算规则存在的缺陷及其企业自身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大搞“特技表演”,导致会计信息未能公正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利用坏账准备计提随意性强;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多种选择;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与冲回;折旧政策的调整;利用会计差错更正;提前确认收入等等制造失真会计信息。

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取消“后进先出”法,对于原先采用后进先出,存货较大,周转率较低的公司,如一家采用后进先出法的电器设备制造的公司,在原材料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成本将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便会显著下降。而对以生产电缆线、变压器的公司而言,由于当前国际市场有色金属的价格不断上涨,改变计价方法就会出现相反的结果。这种计量属性的改变,也会产生会计信息的失真。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1.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会计信息失真将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国民收入无序分配,导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其税收政策无法正常执行,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经济正常发展受阻,证券市场及其整个国民经济建设混乱,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还将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滋生腐败,影响社会稳定,滋长浮夸之风和腐败现象,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2.对于上市公司自身来说,会计信息失真将使企业的会计工作丧失其职能,从而失去会计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指导作用,会影响企业经营者管理和科学决策,企业会因家底不清无法作出合理的经济预测而发生财务危机或其他重大损失,另外,信息失真会使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丧失向企业融资的信心。如此情况下的企业,长期下去,必将削弱其市场竞争力,制约其发展、壮大。

3.对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来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将给投资者和债权人带来信息投资风险,将会误导社会公众对证券投资作出错误的抉择,出现投资得不到回报,最终丧失投资热情。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一是非故意性原因造成的,例如: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资料及其数据的过程中,由于专业水平不够,经验不足,导致计量出错,主观判断失误;二是故意性原因造成的,例如为了某种意图和目的,通过弄虚造假,人为地、故意地隐瞒收入与支出等,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具体可以从下面几点来分析:

(一)各方利益的推动

1.投资方利益的推动。在证券市场中,相当一部分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喜欢猎取小道消息,只关心股票价格的升降,对会计信息的真假缺乏研究,从而造成市场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大量需求。

2.上市公司利益的推动。某些上市公司为了在当前证券市场中树立其良好形象,并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以致于利用会计造假、操纵利润的各种利益冲动一直有增无减。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愿披露详细、真实的信息;低估损失,高估收益,使得上市公司财务信息不够真实。再者,上市公司运用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办法,提供带有明显误导性的财务报告,以粉饰经营业绩。

3.政府行为的不规范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对企业经济活动的调控通过市场以间接方式进行,但某些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左右企业管理人员的经济决策,甚至授意企业管理人员报列虚假的财务数据,人为夸大当地的经济增长速度,造成国家统计数据与地方统计数据相差悬殊,企业会计信息基础数据注水严重。这种由于政府行为的不规范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在当前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二)公司治理结构不科学。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多数是由原国企改制而来,导致"掏空"、"造假"等现象屡有发生,目前上市公司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得公司治理中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全丧失效力,形成了自我评价风险,不仅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大股东自身的利益。这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使得公司的实际经营决策大权主要由公司高管人员掌握,造成部分公司信息不透明,内部人控制和操作不规范等弊端,其缺陷严重制约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是会计信誉度低的根本原因。

(三)会计监督环境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

1.企业外部的会计监督,如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各种经济监督之间监督标准不统一,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互相交叉,无法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企业内部的审计监督软弱,许多单位迫于《审计法》,才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这样内部审计机构在运行中不能被单位真正接纳,反而受排斥。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不能过多地参与单位的经营决策,担心自己的工作被领导误解,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在工作中处处小心翼翼,对单位违法违纪的财务活动视而不见。

2.作为社会力量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1)注册会计师缺乏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审计被誉为最超脱、独立性最强的审计,因为职业规范要求它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独立于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而在现实工作中要完全做到这一点却很难,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成为了普遍现象。(2)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差。一些原则性差的事务所为了承接业务,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证报告,不仅监督职能丧失,反而滋长了造假的风气。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尽管我国的会计法及相关法规对违反会计法规的行为均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其处罚力度远不足以威慑会计造假者,使得造假成本很小。此外,执法不严,也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对会计信息的造假。低廉的造假成本,高额的造假回报和利益趋动,使得一些人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

(四)会计人员素质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会计行业古来有之,且一直在管理工作中居于高位。我国现有1200万会计人员,一个县一般也有1000多名会计人员。另外,我国的会计学教育也已开展了半个多世纪,许多高学历的会计人才分布在各个会计岗位上,但是,当前仍存在三个主要问题:(1)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2)会计人员素质不高;(3)风气不好,做假账、造假账,违反财会制度和职业道德,这都将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三、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强化董事会和监事会职能、限定国有大股东持股比例、推行股权激励、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治理措施,使得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理顺会计管理体制,强化会计监督,完善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从而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信息的透明度、会计信息的质量及其会计信誉度。

(二)强化会计监督机制。建立以单位内部监督、注册会计师社会监督、政府部门国家监督为主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加强企业会计信息的共享,防止会计信息的提供者炮制不同口径的失真了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加强法制建设和监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也是会计监督的关键。对那些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会计单位和个人要严惩不贷,决不姑息。特别是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典型单位、典型案例、典型责任人,应依法从重处理并公诸于众,以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和威慑力量。只有这样,才能加大会计造假的机会成本,有效扼制非法会计信息的失真,同时也是给那些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法律上的保护。

(三)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升会计人员素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求现代会计必须随之转轨变型,适应形势,更新知识,会计从业人员不断进行后续教育培训学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形式多样化,会计主体多元化,在企业错综复杂、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同样也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2)具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3)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4)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只有具备这些素质和能力的会计人员,我们所获得的会计信息质量才有保障。

(四)应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有关内容。2006年2月15日我国新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正式颁布,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施行。但新准则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本次准则修订过程中引入了多种会计计量属性,这就不可避免地增加了会计人员对会计计量属性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而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我国正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而且这也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所迈出的重要一步,所以我们不能通过限制企业的选择权来解决这一问题。由于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在目前情况下是不可缺少的,我们应通过内部审计及外部监督机构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此外,在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对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加以限制。

四、结束语

会计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而且,“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作为通用的“商业语言”,尤其是我国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意味着从2007年起,中国企业将使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与国际企业对话。这种对话在经济全球化、国际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也日显重要。但同时,会计信息失真也会伴随着这个发展过程,如何更好地杜绝它的存在,是我们现在值得探讨的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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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10篇

一、问题提出

从宏观的角度看,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会计信息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信贷决策、对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评价、政府对微观企业的控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廉政建设等,都密切相关。因此,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不仅影响到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等群体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教授提出的“天下欲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精辟见解,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

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是对会计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大量存在,其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制约效应,已经显现。因而,有效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为我国会计界、经济界乃至我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产生伊始,人们责备的目光就投向了属于企业管理体系组成部分的会计工作,以及用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然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和企业会计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却末能根本扭转会计信息失真的局面。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去反思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顽症的真正原因,以便“对症下药”。

笔者认为,站在理论研究的角度,科学界定会计信息“具真(具有真实性)”与“失真(失去真实性)”的判断标准,是认识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前提条件;从不同经济层面分析制约、左右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因素,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

二、理论前提:会计信息“具真”与“失真”的判断标准

1.主要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

在会计的发展过程中,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都十分重视会计信息“真实性”问题的理论研究,并试图界定“真实性”标准的含义。

为明确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年5月了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在该公告中,FASB正式将“反映真实性(representationalfaithfulness)”作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之一,并确立了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以下观点:①认为真实性“就是一项数值或说明符合它意在反映的现象”。②认为反映真实性与"可核性"、“立性”等共同构成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之一。③反映真实性存在“反映真实性的程度”、“精确和不肯定性”“偏向的影响”、“完整性”等问题。该公告分别进行了阐述。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FASC)在1989年7月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真实反映”作为“可靠性”质量特征的首要内容,并认为:①“信息要可靠,就必须真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交易或事项”。②由于“所应计量的交易或事项的鉴定,或是能够确切传达相应信息的计量和列报技术的设计与运用,存在内在困难”,所以“大多数财务信息都可能存在不足以真实反映所拟反映情况的风险”。国际会计准则没有正面界定会计信息“真实性”之所指。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将“真实性”作为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首要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其并未解释会计核算所要求的“真实性”的实质性含义。

据此可以得出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标准的几点初步结论:①尽管不同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都明确要求会计信息具有“真实性”,但其各自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含义值得进一步研究。②不同的会计准则制定者总是将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质量特征联系起来进行理解,认为只有具有“真实性”的信息才是可靠的,可靠的信息首先必须是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反映真实”特征存在“程度”问题与“风险”问题。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反映的真实程度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空间具有差别,会计信息完全真实地“再现”企业经济活动的要求具有“风险性”。

2.“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概念的存在

正是由于会计信息“反映真实”的“风险”问题,因而有必要区分会计信息“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的不同要求。

会计信息"绝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本来面目的"再现"。这种"绝对真实"是会计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百分之百“程度上的原本表现。实际上,绝对真实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真实性“。而且,绝对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一定就是能够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的会计信息。

“相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的准确描述,其以“不歪曲”企业经济活动情况为基本判别标准。相对真实是一种现实的“真实性“。在会计实务中,相对真实的判别标准是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即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是否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来进行,是否符合会计标准的要求。因而,相对真实也可称为“合法性真实“。对于投资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会计信息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则达到了”可接受真实程度“。

区分“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标准的意义在于:

第一,对于会计学者、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绝对真实”是其追求的一种“境界”,一种终极目标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高目标,就是制定出在确保实现会计目标前提下,能够产生“绝对真实”信息的会计行为标准。追求“绝对真实”,正是不断优化会计准则,不断提高会计制度质量的动力。

第二,“相对真实”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低要求,也是对会计实务处理的基本要求。就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其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必须能够导致“相对真实”的信息。否则,依据其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所提供的信息歪曲了“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其所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

第三,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而言,会计信息“真实性”意味着其必须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要求,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达到“合法性真实”的要求。实际上,会计人员只要严格而准确地按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规范处理会计业务,提供会计报告,其行为和结果都应当被认为是“合法”的,其会计信息也是“相对真实”的。以“绝对真实”信息质量标准来要求会计实务工作者,既不现实,也无必要。

3.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本把握

用量化标准看待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它本身不可能是一个绝对数,而是一个合理的“区间值”。这个区间值的上限是"绝对真实程度",下限是"可接受真实程度"(即合法性真实)。当会计信息质量低于“可接受真实程度”(合法性真实)时,会计信息“失真”。对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应当在“合法性真实”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力求会计信息更高程度的“真实性”,这是由会计学者追求真理的科学研究精神、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等所决定的;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则必须便会计信息质量达到“可接受真实程度”,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这是由相关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等所决定的。

三、原因分析: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解剖

从逻辑上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都是"失真"的信息。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准则精神、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实际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多种多样。从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目的出发,有必要确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点”和“难点”。

笔者以为,区分“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和“非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十分必要。前者是指“蓄意造假”或“故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这是我国当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需要“追根溯源”的主要方面。后者则是指“非故意的过失”、“会计人员专业素养”等原因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企业会计系统的存在和运行与企业、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等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分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时,应将企业会计系统置于整个企业管理体系中,将企业置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中进行考察。

从宏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制度基础和环境状况,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判断:①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程度。包括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产权关系制度的确立,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理念,等等。②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程度。包括市场机制、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及其执行的有效性,等等。③投资者行为理性化程度。包括投资者群体的理性投资理念,投资风险防范与约束机制,等等。④法律约束的有效性。包括对资本市场各个参与者行为的法律约束,对资本市场监管者的法律约束,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约束,对企业会计行为的法律约束,等等。

从微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影响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各个决定性因素是否以合理的方式存在,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从企业角度进行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组织管理机制、(现代大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内部产权规制、企业创新机制、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企业约束与激励机制等;从企业会计角度进行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机制、会计核算规范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体系、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等。

笔者认为,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动因在于:

(1)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环境条件。主要包括:①市场运行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大量存在;②市场管理者及监管者的非理;③市场参与者的非市场经济意识。

(2)“人的有限理性”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动因。主要包括:①经营者利益与产权所有者利益的矛盾;②经营者约束机制失灵;③经营者激励机制不合理;④企业整个管理控制制度失效或虚设,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

(3)硬性法律法规制度的“软约束”。主要包括:①执法不严;②执法不及时;③对资本市场各参与者的法律约束失衡和软化。

四、基本结论,建议与思考

对于处于转型期间的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很可能是灾难性的。因此,治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刻不容缓。笔者的分析研究结论表明,目前我国企业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其主要根源尚不在会计系统与会计制度本身,而是左右企业会计行为的深层次原因。为此,遏制和消除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以及建立科学、行之有效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约束体系。

2.以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出发点,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的科学化和有效性。

3.以企业经营者为核心,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界定以经营者业绩为基础的经营者权利、责任和利益合理的“制度安排”体系。

4.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包括会计法规)的同时,强化刚性法律法规的“硬约束”。

基于正在逐步建立但尚需进一步完善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末能真正规范运作的市场化企业体系,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实际上也是一种意料之中的结果。笔者认为,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正处于一个关键而又敏感的特殊时期。对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产生与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关系,必须予以正确认识。

1.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制度建设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世界各国会计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低水准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不可能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在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环境中,同样也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正如用质量糟糕的菜刀肯定切不出样式好看的菜来,用质量上乘的菜刀却也未必会切出漂亮的菜样。在美国等会计准则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它们也十分重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并往往通过极为严厉的法律法规来惩处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行为。

2.评价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建设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看其能否适应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会计制度建设,几经风雨,但无论是计划经济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其对于我国经济制度的发展与完善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会计制度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历史贡献是有目共睹的。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11篇

一、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产生的原因

认真剖析会计信息失真原因,是深刻领悟“不做假帐”内涵,采取相应整治措施的前提。

会计造假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古今中外经济生活中都是存在的,只是严重程度和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当前这一顽疾屡治不愈的主要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1、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低。一是缺乏职业道德。一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私欲不断膨胀,在物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通过各种手段伪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将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据为己有,中饱私囊,以至走向犯罪;二是会计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知识贫乏,缺乏钻研业务和敬业精神,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尤其是对新会计制度知之甚少,工作拖拉,会计基础管理薄弱,家底不清,财产不实,财务管理混乱,无法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加之法律意识日益淡薄,难免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三是部分会计人员,受个人利益驱使,放弃职守,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违反财经法纪,做假账、设账外账和“小金库”,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虚报浮夸,粉饰业绩,隐瞒收入,逃避税收,谋求私利。

2、屈从领导压力,被动做假。目前我国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是从属关系,单位领导决定其报酬及任期时间,他们的工作完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管理之下,同时会计人员的个人利益也与企业利益密切相联,一些会计人员出于对自身工作、报酬、职务等个人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屈从于领导意图。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在领导的授意、指使、强令、胁迫下,会计人员被迫弄虚作假,有的甚至同流合污。如国内证券市场出现的“银广厦”案、“郑百文”案、“麦科特”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在企业负责人指使和策划下,会计人员才造假的。这些案例,虽然是会计人员造假,其实都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胁迫的结果。

3、利益驱动。会计信息失真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其根源是为了追求小团体利益或个人私利。

如某些单位负责人或为了考核奖励、职工工资分配;或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或为了去银行贷款;或为了私设小金库;或为了隐瞒利润;或为了个人名利和地位等等,在财务会计造假上大做文章,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更有甚者,编造几本帐簿,应付不同需要。有的企业为了上市,经过“包装”,变亏损为盈利,变微利为绩优,以此通过中介机构的评估和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有些中介机构在利益驱使下,违背职业道德,按照被审计单位的授意,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给企业会计信息披上“真实”外衣,骗过有关部门,最后粉墨登场,跻身上市公司行列。“著名”的麦科特公司仅仅花费1600万元包装上市,便从股市圈走了5亿多元,可谓“低投入,高产出”。

4、制度保障不健全。一是企业制度缺陷,目前我国企业大部分没有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易造成单位负责人独断专行,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客观条件,使会计人员沦为管理者造假的工具;二是会计准则不够完善。市场经济,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会计管理制度,而目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差,虽然近年来我国为规范市场运作,陆续出台或修改了一些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部分法规的出台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立法缺乏超前性和预见性,而且一些法律条文较粗,缺乏可操作性,导致监督和打击不力。

5、监督执行乏力。目前在我国执行的是会计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理论上很完善,但执行中却不尽如人意。一是会计监督弱化,单位会计受制于领导,权力是领导给的,只能为领导服务,否则“顶得住的站不住”,现实中会计人员因坚持原则而受排挤、报复的不在少数,很多会计人员只能无奈地选择“明哲保身”,致使会计监督形同虚设;二是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弱化,权责利界线不清,内部监督不能独立发挥其作用,内部审计往往根据领导的偏好去“监督”,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现象;三是政府监督没有形成合力,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外部监督虽有所作为,但由于诸多监督机关监督标准不统一,在管理上各自为政,注重完成各自的职能任务,相互间的配合及监督合力未能形成,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四是社会监督体系不够完善,虽然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审查验证的范围还很有限,其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五是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立法体系不完善,不能有效地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造成单位和个人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自我约束能力,一旦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诱发企业造假行为;六是由于监督不力,客观上助长了会计造假行为,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越演越烈,处于恶性循环状态。

6、惩罚力度不够。我国《刑法》、《会计法》对会计做假行为都作了处罚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普遍存在着执法不严、惩治力度不够的现象,不能起到惩戒作用。一是会计造假行为败露后,司法介入欠缺,有时甚至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减弱了法律的威慑力;二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刑事处罚,或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和刑事处罚。经济处罚由造假单位来承担责任,最终要落到投资者的头上,股份公司要损害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又要转嫁给股民,致使执法处罚乏力;三是重处罚单位,轻处罚个人。处罚单位,影响的是广大单位职工的利益,对造假主谋单位负责人和执行者会计人员惩处力度不够,很少能影响到造假者的利益,从而助涨了造假者气焰,导致造假者胆大妄为;四是会计造假成本低、风险小使会计造假现象有禁不止,尤其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助长了造假行为,使造假者在侥幸心理和利益驱使下无所顾忌,由于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不造假的机会成本过于高昂,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泛滥。

二、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对策建议

应当看到,会计信息失真是通过会计工作表现出来的,但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因素却不仅仅表现在会计领域。从目前来看,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须采取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做到标本兼治。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广泛宣传会计诚信的重要性,教育会计人员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则,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职业观,自律、自重、自强,上顶住压力,下挡住诱惑,维护会计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观念,按岗施教,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和财经法规制度,使其不断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提高其职业判断技能,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三是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准入、考核、奖惩、培训、退出等办法,同时将会计职业道德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范畴,纳入会计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使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成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内容;四是建立和实施企业、中介机构、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每年进行年审、考评,表扬信用好的,曝光失信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从业资格,并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让造假单位和个人名誉扫地,付出代价,增强单位及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五是切实维护会计人员的正当权益,保护和奖励那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恪尽职守的会计人员,让那些廉洁奉公、“不为三斗米折腰”的会计人员“顶得住、站得住”,营造抑恶扬善的良好环境,鼓励守信守法者,惩罚失信违法者,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

2、规范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来自单位内部,“源泉”主要是单位负责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从“源头”抓起。一是要加强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会计知识的培训,尤其是加强对其诚信意识、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以增强其遵守财经法规意识,争取其对会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此推动会计工作规范发展;二是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新《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要求,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其加强会计管理;三是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管,健全和完善对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制度和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四是加大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五是要加大会计信息失真的处罚力度,重点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尤其是追究指使、胁迫、强令会计人员做假账的领导者法律责任,要让造假者从各方面都受到损失,让人们感到造假得不偿失,增强单位负责人责任意识。如郑百文公司原董事长因造假被判刑,就是个很好的反面教材。

3、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会计主体行为的规范程度。一是不断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各项制度、措施和办法,有效地维护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协调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基层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全面负责的良性机制;二是明确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确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形式,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权,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三是建立并完善单位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内审制度,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防范财务造假,有效堵塞漏洞;四是充分发挥会计控制的作用,由所有者委派财务总监,领导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工作,变一支笔签字为两支笔签字,使财务总监与经营者之间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权益,使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12篇

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普遍,不但助长了部门利益,而且干扰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风气。本文拟就预算会计信息失真及其信息质量保障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预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及其原因

1.预算经费的收入和结余,不能准确反映预算执行的真实情况。目前,会计核算账面反映的预算收入,除按预算标准向上级领报外,还包括运用单位经费结余弥补的部分。支出情况更为复杂,除用于事业任务直接支出外,还有与本事业单位有直接关系甚至无关的一部分差旅费、招待费、公杂费以及事故处理费用等开支,同时还包括上年事业费超支转入数,而另有一些应在有关事业经费开支的却又放在预算外生成的经营收支中支出。正是因为收支不规范,账面数字与会计核算应当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不符,再加上决算报表不及时,账面经费结余或超支已反映不了预算的真实情况,说明不了实质性问题,无法分析预算经费管理的优劣,缺乏考核经费管理标准的科学性。

2.经费家底反映不实。无论从账面上还是会计报表上看,有些单位历年预算和预算外结余是比较多的,但由于有的单位动用结余纳入预算管理和进行生产经营投资未能转账,结余数出现虚假现象,而真正能动用的家底却有限。另外有些单位为了多得利息或隐匿资金,把留用的结余经费存入银行或转到其它经费的银行账户上,账面上仅有部分结余,远不能真正反映单位实有家底数。

3.预算外收入与实际悬殊较大。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凭借各自的行政权力进行各种名目的收费现象日趋严重,使本单位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资金迅速膨胀,甚至形成预算外的预算外资金,这类收费收入大多数未纳入正常的预算资金管理,有的自收自支,有的转作家底留用,因此各级财务账面上反映的预算外收入与实际收入相差甚远。还有部分预算外收入,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原因,被记入其它会计科目,也有些单位为逃避上缴,故意将收入记入留用或其它科目,造成账实不符。

4.会计报表与账面不符。一方面由于记账原因造成报表不实;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报表时随意增减科目或调整数据,加之受报表格式限制,口径不尽统一,说明又不全,很难全面、准确地反映财务活动的实际情况。预算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很复杂,原因也很多,但总括起来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财务制度自身不够规范严密。就财务制度而言,其规定和要求不够明确、统一。预算经费的收、支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预算执行的真实情况,并且预算经费管理制度与会计制度的某些规定不能协调统一,甚至有些规定不够明确。有的单位预算经费比较紧张,保证不了正常开支,把差旅费、招待费放在有关事业费科目中支出,使事业经费几乎成了万能经费,在会计核算上混淆了预算经费与预算外经费的界限。二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存在根本缺陷。计划经济条件下几十年一贯制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发展。会计人员既是国家利益的代表,又是单位内部职工,人事、工资都由所在单位管理,很难坚持原则,利害一致也会导致会计人员偏向所在的单位一边,这是预算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原因。

二、构筑预算会计信息保障体系

1.建立公允、规范的预算会计核算体制。它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两方面,它的覆盖面涉及所有会计主体,从而实现会计信息之间的客观性、可比性。当前重要的是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保证预算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

2.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针对单位会计人员的特点和工作要求,科学地确定培训内容,做到教育对象层次化、知识结构系统化,为会计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提供保证。

3.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纪律教育。要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纪律与规范,并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结合会计证管理制度,加强对会计人员执业纪律的监督检查,引导教育财会人员坚持原则、遵守法纪、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入来源,从源头上纠正会计信息失真。预算会计反映预算资金的运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入形成的预算外资金的不规范账务处理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之一。从全国范围看,各级各部门行政事业收费居高不下,数量甚至达到几倍于税收,并且造成各单位乱收乱支,严重影响了经济秩序和财经纪律,笔者认为,结合费改税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是纠正会计信息失真的治本之举。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13篇

[论文摘要]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严重危害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与与市场信心。本文针对会计信息失真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会计信息失真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果会计信息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甚至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导致决策的失误。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及危害

目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最突出表现为虚盈实亏、资产不实、隐瞒负债。常见的作假手段有:有的单位通过少转成本,少摊费用等手法,将亏损变为盈利;有的违背销售实现确认原则,采取年终突击开票方式,虚增产品销售收入,人为地增大当年经济效益;有的故意延长费用的摊销期限,人为地调节特定会计期间的损益;有的采用不合法凭证,省略必要的核算过程,或者凭证不归档等进行作弊。《经济日报》2006年12月23日报道了财政部抽审百户国有企业2005年会计报表情况,多数企业主要会计要素核算存在偏差。其中,81%的企业存在资产不实问题,共虚列资产37.61亿元;83%的企业存在所有者权益不实问题,共虚列所有者权益26.12亿元;89%的企业存在损益不实问题,共虚列利润27.47亿元;27%的企业明显存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不真实、不合规的问题。

这些虚假或严重失真的会计信息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它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使他们根据虚假或失真的财务信息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同时也误导政府监管部门,使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这样也为、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和经济生活中不良风气提供了温床。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本身的内在原因,也有社会监督不力等客观因素。具体地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利益驱动。一是偷税、漏税的经济利益驱动。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据适当税率计算得出的。因此,基于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等目的,一些企业便会利用各种方式粉饰会计报表。当然也有些企业基于资金筹措和操纵股价的目的,有时甚至不惜虚构利润,多交所得税,以证明其盈利能力;二是粉饰政绩的政治利益驱动。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国有企业扭亏为盈,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既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对于企业领导人而言,若完成此项任务,可谓前途光明,否则可能职位难保。因此,这些企业就可能极力粉饰会计报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三是为了取信于人,筹集资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为了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就会提供一些失真的会计信息去极力粉饰其会计报表。

2.监督不力。一是社会监控系统不健全。对企业的审计监督虽然设置了较多的行政执法机关和社会监督力量,但是实际上各自为政,不能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二是审计检查中不能严格执法。一些部门只是为了追求一定经济利益,只是想通过收费,甚至分成等形式到企业中捞一把,对一些违法违纪情况视而不见,或者以罚代法了之;三是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得不到发挥。随着我国《企业法》等有关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得到落实,而如何有效合理地监督制约经营者的权力和行为,却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于是在企业中普遍出现了“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怪现象;四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不力。有些企业虽然设有内部审计机构,但却与财务机构是一套人马,对财务机构本身根本就不能实施监督,还有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仍是一片空白,那就更谈不上监督了。3.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长期以来在我国“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致使某些企业领导为了完成任务或指标,不得不采用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方法来实现其所谓的“业绩”。另外,有些企业领导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常常要求会计人员采用各种违反纪律的手段和方法,对会计资料和数据进行修改。有些财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低,不能有效地制止违法违纪行为;还有些财会人员本身业务不精,有意无意间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当然,在客观上由于最近几年会计方面的改革频繁,不能全面地出台新准则,致使一些财会人员不能及时获取、掌握准则、法规等,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是存在的。

三、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危害是严重的,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当从多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1.完善法规建设,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执法。近年来我国虽制定了不少财务会计法规,但从实际来看,还很不完善和健全,有些条文的操作性较差。这样,会计人员执行时就无法跟从,没有统一标准,造成会计信息混乱、失真。因此,首先应当从完善和健全财务会计法规和其他相关法规入手,加大实施“新会计法”的力度,使财务会计法规尽可能地全面、配套、及时,并且有可操作性,堵住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漏洞。其次,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树立学法、懂法、执法的良好环境,确保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法规;确保企业经营者、财务会计人员等自觉遵纪守法,维护《会计法》的权威,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再次,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肃处理,不能以罚代法。同时,要对执法队伍严肃整顿,提高执法水平,重塑执法队伍的形象。

2.完善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全面考核干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出现亏损、破产是正常现象,政府考核企业的关键应是考核企业的经济运行环境和运行质量,而不应仅局限于个别经济指标。否则,企业为了完成扭亏增盈目标,不得不作假。甚至由于地方保护主义观念,还会出现上级政府认可企业作假,上级政府与企业联合做假等现象。对企业干部的考核也应全面进行,不能以个别经济指标来考核干部的“政绩”,否则会导致企业领导的短期行为,竭泽而渔,虚报数据,巧取豪夺。同时还应该加强企业干部的“离任审计”,坚决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怪象。

3.提高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的素质。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人员素质问题。这里的素质是指全面素质,既包括政治素质,又包括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一方面,企业领导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第一道防线。如果会计人员故意造假账,必然出于某种目的,企业领导要把好审核关,不能让审核流于形式。同时,企业领导还应尊重会计人员的意见,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不能,以权压人,更不能纵容、指使会计人员造假。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是企业领导人责无旁贷的义务和神圣职责。另一方面,会计人员要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维护国家财产安全;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要虚心学习,熟悉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会计业务技能,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可见,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信息的直接提供者,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另外,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会计工作管理,要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坚决为因坚持原则而遭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申张正义,逐步在大中型企业施行会计委派制,提高会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参考文献:

[1]夏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与继续教育新模式[J].《中国成人教育》,2006,(07)

[2]宾雪玲等:《浅谈会计信息质量现状与对策》[J].《消费导刊》,2007、11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14篇

论文关键词:会计信息档案失真原因防范

会计信息档案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实践获得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行状况的经济信息。真实的会计信息档案可以如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在过去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帮助投资者和贷款人进行合理决策;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帮助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评估和预测未来的资金流动。所胃的会计信息档案失真,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档案严重偏离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一种现象。因此,真实的会计信息档案对于企业本身,甚至对于整个国民经济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找出会计信息档案失真的原因,研究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当前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造成会扛十信息档案失真的原因很多很复杂,下面列举几个主要方面的原因:

一会计信息档案失真的原因

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我们应该从会计行业所处的社会经济大环境和会计行业自身特点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会计信息档案失真的外部原因

1.社会道德秩序失衡

任何经济活动和经济模式里面总是渗透着某种道德文化观念。在逐利原则的驱动下,人们忽视了对道德的修养,出现了见利忘义等行为,侵蚀着会计领地,恶化会计环境,“真账假做,假账真做”,会计信息档案严重失真,会计诚信面临危机。

2.上市公司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不彻底,上市公司未能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因此,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为:①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在股东大会上,其他股东不可能在真正意义上对大股东形成约束。②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表现为缺乏必要机制来保障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维护股东和其他相关者的利益;董事不履行诚信义务、不勤勉尽责的现象时有发生;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缺乏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能力与动力;董事长的地位与作用过分突出。③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实现真正分开,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不规范,导致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从而造成控股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加之我国目前缺乏一套有效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公开、公正和有效传递,而信息量又空前增大,且瞬息万变,这就为市场交易主体的不诚信和欺诈提供了可能。④失信成本低且处罚不妥。导致会计信息档案失真的重要外部原因是直接的利益驱动。虽然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有风险,但会计造假带来的收益却是呈几何级数放大。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企业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档案迎合企业负责人,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

(二)会计信息档案失真的内部原因

1.缺乏内部控制制度

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在很大程度上防范错误和舞弊,提高会计信息档案资料的可靠性。而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从总体上看多属于事后控制为主,这必然导致内控成本较高而收效甚微,无法有效防止会计造假事件的发生。

2.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具有不相同的信息,表现为会计信息档案的制造者与会计信息档案的使用者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会计信息档案的制造者一般是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管理,控制着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拥有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而会计信息档案使用者由于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只能靠会计信息档案制造者提供信息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这就使得会计信息档案制造者有可能为着自己机会主义的动机和欲望冒着“道德风险”进行逆向选择,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档案。

3.会计自身的特点及局限性

由于会计原则或会计标准的选择余地较大,而不同的选择又会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这就为会计造假提供了条件,具体表现为:①业绩评价体系中会计指标设计的局限性为会计信息档案失真提供了可能。所谓会计信息档案失真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会计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业绩评价指标不真实,虚报了企业实际情况。而我们的业绩评价指标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目标完成状况的考核与衡量,如过去用的总产值、企业利润,现在用的利润率、企业价值等指标,无一不是侧重于对企业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考核,而不问产生这种结果的程序或过程是否合理。这种过分强调结果而忽视产生过程的指导思想,诱发了会计造假行为的不断产生。②会计原则为会计信息档案失真提供了操作空间。现代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费用,会计信息档案制造者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人,推迟确认费用等。③会计政策为企业提供了越来越宽的选择范围。会计信息档案制造者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或其他会计目的的会计政策,给会计信息档案使用者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信息档案失真的防范:实施五项“工程”

(一)建设会计信息档案的“龙头示范工程”:政府诚信

政府诚信,主要指政府在行政过程的诚信,包括政策的权威性、连续性和执行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性,特别是行政官员的言行一致性和诚心的人格的魅力fzl。就会计师行业来讲,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离不开政府提供的各种法律文件,如果这些不真实,会计师又奈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打造会计诚信信息档案,需要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坚持依法行政,把诚实守信贯穿于一切工作之中。财政部门是会计的主管部门,它是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及财经法律的组织者,指挥者和监督者,是会计界的龙头。打造会计诚信信息档案无疑首先要建设好这一“龙头示范工程”。①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对自己诚信信息重要性的认识。②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存在的某些不诚信信息档案问题。③严格把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注册登记和年检制度,定期对批准设立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④切实监督检查各个单位会计情况。

(二)建设会计信息档案的“主体工程”:企业诚信

会计信息档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主导会计行为的是单位负责人,会计信息档案的主体应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个人道德修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单位的整体信息诚信水平。事实证明:绝大多数会计信息档案造假,虽经会计人员之手,但却是长官意志所为。因此,领导要带头开展“讲诚信”。为此,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在经营理念上,须牢牢坚持诚信信息原则,在经营活动中,加大对单位员工的诚信教育力度。

(三)建设会计信息档案的“环境工程”:社会诚信

从会计信息与社会信息关联性看,构筑社会诚信信息这一“会计工程”最重要的是加强社会各行业人员规则意识的培养。要建立起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诚信信息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并在全社会范围内全方位、多形式地对会计人员开展持久、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会计职业道德即“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具体包括:①正直客观立场;②公正平等意识;③独立自主人格;④会计职业判断与责任能力;⑤廉洁奉公作风。

(四)建设会计信息档案的“防御工程”:制度建设

1.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以提高经营效益和工作效益、防止因混乱而导致经济数据严重失实为目的,用于行政和业务管理方面的方法、措施和程序[3]。为了确保会计信息档案的真实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仅要贯穿于生产经营与销售的各个环节。如对资产的账实核对,对成本费用的指标控制,对购销业务的监督考核,更是需要通过实施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来保证其数据的真实完整,这不仅仅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事情,它更与企事业的整体管理环境和程序密切相关,与生产、销售、储运等部门密切相关,是一个系统工程。①建立责权控制制度及业务凭据流转规程。建立责权控制制度就是要建立合理的、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使各部门之间既合理分工,相互制约;又协调配合,相互联系。建立业务凭据流转规程就是规定各项经济业务凭据的传递程序。经济业务凭据的传递程序既能体现各部门和人员应负的责任,又能使各部门在凭据的传递中相互监督。有了健全的凭据传递程序,经济业务就能迅速地有条不紊地得到处理。如:材料采购业务要经过申请、批准、采购、验收、人库、付款、入账等手续;产成品销售要经过签订合同、开单、收款(现销)、发货、委托收款(赊销)、人账手续;成本费用的发生要经过申请、批准、付款、签字、报销、人账等手续。这些手续由谁签字、由谁负责,要有明确规定。②建立信息档案系统管理制度。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档案系统,并制定相应的信息档案系统管理制度,将有效地加强对生产、销售、财务各环节的管理,确保企业各环节经济业务的信息和数据真实完整。③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就是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要有科学合理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像巨额投资、大额成本支出、资产处理、资金调度等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如果存在盲目决策、程序混乱、管理失误的现象,将给国家、单位和社会造成重大的损失。因此,新修订的会计法对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做到制度化、规范法;在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决策人员与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④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建立成本控制制度不仅能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而且也是确保成本管理中成本数据真实完整的重要手段。成本控制制度是包括成本决策、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等环节构成的成本管理体系。成本管理不是一项单纯的财务工作,而是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的综合成果。真实完整的产品成本数据应是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事后核算出来的。⑤建立业绩考评分析制度。建立业绩考评分析制度,就是要对企业的人员工资、财产规模、生产进度、成本控制、产品销售等状况进行全面系统地考评分析,以便于及时全面地反映生产经营状况,检查发现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经济数据的准确完整,为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危害,原因;对策

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其目的主要是向会计主体外部提供会计信息。即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真实、相关、及时、可比、清晰等方面的要求,其中,真实性是最根本的要求。然而,近几年,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严重,以至于影响企业投资、纳税及相关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的各个方面。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拟从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方面进行较深入的探讨,以期对大家有所启发,并希望得到有关专家的批评指正。

一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虚假的会计信息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从微观角度来看,假如企业的会计信息是虚假的,那么对于企业的投资者来说,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投资收益。若是国家资产的投资,则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这就产生了投资风险对于企业的债权人来说,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还本付息的结果。若国家银行是其债权人,则造成了呆账或死账,形成了金融风险。若公众是其债权人,则形成了债务纠纷。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来说,有可能进入瞎指挥、盲目管理的状态,并使企业的商誉水平大幅度下降。从宏观角度来看,假如企业的会计信息是虚假的,那么国家对企业征收的税收收入有可能被大量地偷逃,国家就得不到应有的国库收入,国家机器就不能得以顺利地运转。国家应征收的税收收入大量散失在社会上,就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激化社会在分配上的矛盾。

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了宏观调控与微观决策的失误。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传递给全国、全社会的信息失去真实性,影响所及诸如国民经济的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等统计资料误传给国家计划、统计部门,凭以制定的国家长、短期发展计划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起误导作用。基层会计信息失真,给微观主体的决策也会造成决策失误的后果。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市场销售、资金流转、成本水平、效益状况等数据虚假,会导致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不对称信息是指市场上由于买方和卖方之间各自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市场失灵、资源配置效率下降。由于会计信息的不完全性和非物质性,使所有市场参与者面临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风险,而会计信息供求关系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使会计信息市场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了。

内部经济利益的驱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试行了各种方式,其基本思路是将企业的绩效与生产经营者的个人收入挂钩,以隶最大限度地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企业的生产经营者为了实现个人的高收入,自然会努力工作,但在某些主客观原因不能实现预定的经营目标时,为了保护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不致减少或丧失,自然会将目标转到篡改其经营业绩的财务资料上,通过作假帐来达到预先确定的利润分配方式和比例的目的。这种内部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带有普遍性的。

外部监督机制的弱化。在计划经济年代,尽管我国没有实行国家对企业的审计制度,但由于当时的企业经营者、国家政府经营部门、工商税务、财政部门或机构都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监督机制。改革开放以来,不仅企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有了独立的经济利益,国家机构甚至包括地方政府,也有了自身的利益。这样以来,原有体制的服务功能就相应地弱化。为弥补监督机制不足,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垒面恢复了国家的审计制度,并辅以每年一度的财税大检查。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的大检查所取得的成绩必须予以肯定,但也应当看到仅靠这些手段是不足以遏制和纠正会计信息不实和由其造成的危害的。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身存在着缺陷和漏洞。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会计制度改革长期以来处于滞后状态,将计划经济做法应用在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会计核算,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而我国会计制度的制定无论从空间上还是从时间上都缺少一个博弈的过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变迁,新的经济情况、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旧的经济规范有待更新,会计规范也难免有漏洞和不足之处,这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三治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应当采取的对策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危害极大,长期失真不仅会导致企业破产,而且会导致政府决策失误,扰乱经济秩序,同时将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必须引起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即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严格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垒财产物资、财务收支的制度,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奠定良好的会计基础,强化企业约束机制,坚决制止管理者任意违反财务规定、自行支配企业财产物资的经营行为。

建立外部约束机制。即完善社会监督体系,这是制止和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保证。首先是完善立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法律手段强化管理者在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制定有关信息管理法规,对管理人员提供伪劣信息的惩处作出明确规定。其次是增强会计监督的全面性与权威性,加强对信息准则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约束企业会计行为,增强信息的客观性、可验证性、公开性。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发挥社会审计的公众作用、健全以注册会计师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以外部审计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是会计信息到达外部信息使用者的最后一道关卡,这一体系的完善程度和运行效率对于市场上的信息流通具有决定性作用。第三,政府对信息市场进行适度的管理,通过行政手段强化对企业外部监督,通过政府审计机构、财税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并与会计管理部门合作,建立会计信息规范体系,规范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披露会计政策的选择与变更以及重大环境变化对企业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