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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问题对策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概念及现状

1.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

非营利组织会计就是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各类非营利组织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会计类型。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它与企业会计在会计基础理论方面如会计对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基本原则、基本假设、会计信息的表达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但由于其组织目标、财务资源来源、财务资源分配机制、受托责任和业绩考核方面的特征,使得非营利组织会计又有其特殊性。

2.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现状

在发达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起步较早、制度比较完善,已形成了较为规范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法规体系,学术界对非营利组织会计理论的研究也比较系统。尽管我国非营利组织历史悠久,但对其会计系统研究的兴起还是近十几年的事情。关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研究最近几年才正式起步,并在近几年有了较快的发展。由于研究的时间尚短,以致研究总体上还不是很深入全面。

非营利组织会计应当归属于企业会计体系。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根据国家提出的“面向社会,走向市场,减员增效,减拨经费”,以及非营利组织也需要“自负盈亏”的要求,非营利组织的经济效益指标将越来越重要,其会计核算也将逐渐从以核算预算执行情况为主转向核算非营利组织本身的经济效益为主,企业会计中的诸多原则如配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等也将越来越多地适用于非营利组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业务相互交叉融合,一些企业可以从事社会福利等相关非营利事项,同时有些非营利组织也可以开展经营业务,这使两者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所规范的内容基本一致,尤其《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更接近于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只要对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作适当的补充完善,对个别特殊问题另作专门描述,即可成为对制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具体准则或制度都有指导作用的基本会计准则。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使命及特点

1.使命

使命就是一个组织的宗旨、任务、即为谁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使命是一套组织的价值系统,是组织行动的动力基础,是促进集体的合作意识和协调一致的基本精神,也是评价组织整体与个人成就的标准。非营利组织的使命是该组织对社会大众的公开承诺,每一项使命等同于宣言,都必须反映机会、能力和投入感三项要素,好的使命必须具有行动潜力,否则只不过是漂亮的宣传用语罢了。使命必须具备三项条件:注重本身的优势和特点;时时关注外界的机会和需求;确认自己的信念。组织的使命应力求可以实现、个性鲜明、有激励性、与众不同;应避免定位太高而难以实现。

使命是一个非营利组织对解决社会问题的公开承诺,因此较具有理想性,不易具体描述和短期达成,同时使命具有较高的想达到的意图,及令人自愿投入的价值观,属于理念层次。

2.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

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不以营利为目的,更注重社会效益

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或股东价值最大化,而非营利组织是社会公益组织,主要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实现社会使命,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对组织的评价不能以利润指标衡量,应该更注重宏观的社会利益。

(2)以政府拨款和捐款收入为主,兼有经营性收入

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按性质划分,大体包括四个部分:①财政拨款,包括:来自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拨款和项目经费;②社会捐赠,包括:个人、社会、企业的捐款;③服务收费,包括:会员缴费;④经营性收入,非营利组织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组织目标,维持组织自身的持续发展,在使命的约束下可以开展一定的经营性业务以获取收入,但以不损坏组织公益形象为前提。

(3)所有权特殊,不存在所有者权益

与企业不同,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并不是组织财产的所有者,他们在向非营利组织提供财产或资源时一般不期望收回经济上的利益。非营利组织在运营过程中获取的盈余既不归组织资源提供者所有,也不能在人员之间进行分配。

三、非营利组织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立法层次较低

在我国现行的非营利组织立法体系中,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其他的法律性文件都是行政法规级别的。由于没有统一的高级别立法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合法地位、基本权利、设立和管理、法律责任等做统一明确的规定,而目前的法律都只是就某类非营利组织单独进行规范,当这些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发生冲突,便会给非营利组织带来了不便和障碍。(2)内部会计管理不利

部分会计人员素质较差,有些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人员较少,会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很难专心会计工作,有些甚至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没有进行有效的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缺乏基本的会计知识。不但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还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不但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降低会计工作的效率,甚至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账等。

(3)资金来源单一且不稳定,经费严重缺乏

非营利组织即没有政府的强制性和课税权。也不能通过经营活动获得丰厚利润,只能依靠社会捐助和政府拨款来开展活动。现阶段如果完全依靠非营利组织独立谋求发展,必然使其发展过程延长,甚至出现反复。非营利组织筹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的志愿性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公民才愿意捐资给非营利组织。另外,人们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管理和使用上的信任度一般较低,也严重影响筹资的进行。

(4)管理不严缺少监督

我国对非营利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双重管理就是指每一个组织都要接受两个单位的直接监督管理。其一是该组织所在行业和部门的主管机关或者被授权的组织,即业务主管单位;其二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即登记管理机关。但是非营利组织一经注册成立,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便很少进行监督和检查,平时只是口头要求。

2.加强与完善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对策

(1)完善非营利组织会计法规体系

建立非营利组织法规体系,完善非营利组织管理机制,是实现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之策。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必要的支持和扶持,通过一定的政府支持和扶持,在合作中引导、帮助其健康成长,可以有效避免不良势力对非营利组织的渗透,更好地引导广大非营利组织会计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下开展活动,在法制规范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对会计人员尤其是高级财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使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会计职业的特性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道德素质。当前,造假等违法行为多是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实施的。所以,如果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得不到提高,那么就会上顶不住压力,下挡不住诱惑,从而导致造假的发生。

(3)建立严格、透明的、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

中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公信度不高、筹资能力不强,在很大程度上与自身不完善的财务制度有关。财务的透明度是树立非营利组织公信度的基础,如果没有严格和透明的财务制度,那么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廉洁性就无法得到制度上的保证,那也就无法吸引更多的社会捐款和赞助。因此,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应按照有关法律对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向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组织的财务报表,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

(4)提倡捐赠、鼓励创新

在我国,党和政府的动员和宣传能力是无与伦比的。因此,如果政府能够在公民道德的教育中大力提倡志愿捐赠、志愿服务的精神,同时积极鼓励非营利组织的竞争与创新,就将能够培育出一种民间的良性循环。

总之,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这就需要政府的扶植与培养,如前所述,在当前阶段,政府的主要作用就是改善对非营利组织的行政管理体制,这也是公共权力分散化,社会化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赵建勇戚艳霞:《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张纯:《非营利组织理财》,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3]赵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探讨,财会月刊,2006.1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2篇

近期社会公众对非营利组织关注的焦点无疑集中在慈善机构上,从被媒体爆炒、公众热议的红十字会郭美美炫富事件,嫣然天使基金李亚鹏被曝侵吞善款,到有消息报道李连杰壹基金被质疑“贪污”3亿多元赈灾善款,此类事件揭示出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面临的危机和问题。本文拟以嫣然天使基金为例,分析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试图为改进我国非营利组织管理提供启示。

(一)嫣然天使基金收支管理现状

嫣然天使基金(SmileangelFoundation)是由李亚鹏和王菲倡导发起、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支持和管理下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其宗旨和目标是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筹集医疗救助资金让更多唇腭裂患儿得到治疗。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披露的年度审计报告。从表1—表3可以看出:2006—2012年嫣然天使基金捐助收入逐年增加,2012年高达5628万元;随着收入的逐年增加,相应的支出总额也在逐年上升。嫣然天使基金的官方网站公布的各年度救助人数呈现出不稳定的趋势,救助人数没有明显的提高,而且从2010年开始反而出现了下降,这与当前我国巨大的现实需求不符。通过嫣然天使基金各年度救助人数情况,结合支出总额和资助资金总额等数据计算出人均手术成本,2007年到2012年之间基本呈增长态势,虽然中间有小幅波动,但整体趋势是持续上涨的。嫣然天使基金在官网上公布的唇腭裂人均手术成本在4398元左右,根据这一人均手术成本,计算出2012年嫣然天使基金直接用于治疗516例唇腭裂救助者的费用不到300万元,与超过5000万元的资助资金相比相去甚远。据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5000多万元的资助善款中有超过80%被用于筹备嫣然天使儿童医院项目中,该项目支出显然也违背了其筹集善款的初衷,这也是嫣然基金近期饱受诟病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在支出总额中,宣传筹资费用和项目管理成本也呈现出较大的增长幅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基金管理绩效问题。

(二)嫣然天使基金支出管理问题分析

1.资金利用效率低下

通过对嫣然天使基金的审计报告所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计算可知,2012年的宣传筹资费用占直接救助唇腭裂患者的比例为200%,并且在高额的宣传筹资费用的去向上,嫣然天使基金并没有更加详细地公布其使用用途。自2006年基金成立以来,救助者的数量没有明显提高反而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与2012年直接用于救助唇腭裂患者的捐助资金300万元相比,花费5000万元筹建的嫣然天使儿童医院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似乎与其组织宗旨不符。众多数据显示,嫣然天使基金在利用捐助资金时缺乏计划,效率低下。

2.专款不能专用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公布的管理规则,嫣然天使基金是为救助唇腭裂等“先天性疾病患者”为主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强调基金资助对象为前来接受唇腭裂手术的贫困儿童。可见,嫣然天使基金设立初始就突出了其“专款专用”的本质特性,管理者对所筹集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但根据嫣然天使基金公布的资助名单显示,其所救助的患者存在许多类似“癜痕修复术”、“彩光修复术”等整形美容手术项目,以及治疗包茎、包皮过长等一些小儿易得的病症。由此可见,嫣然天使基金现实运行中有违背宗旨和目标的情况存在,很难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出项目亟需进一步的规范管理。

3.财务信息披露不足

关于嫣然天使基金运行情况,目前只能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官网了解,而且其公布的审计报告中也只包含一个会计年度收支表,缺乏具体、详细反映嫣然天使基金主体财务信息的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等必要财务资料。年度收支表只是综合反映该基金一个年度的总体收入和支出情况,明细项目没有显示,信息量太少,无法让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基金运行情况和资金配置使用情况。对于嫣然天使基金所筹集资金的来源、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机构运转成本以及救助资金项目的支出去向和使用效率、效果等,缺乏一个必要的信息公开渠道,无法让资源提供者知晓自己所提供资源的实际社会效用,更无法对嫣然天使基金的合规运行实施合理控制和有效监督。

4.存在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嫌疑

关联交易常用来描述营利组织为了操控利润而与关联机构进行合谋的行为,非营利组织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存在操控利润的嫌疑,但却常常为某些组织或个人所利用,借助关联交易手段,服务于一己私利。嫣然天使基金公布的2012年度5000多万元总支出中,仅5%用于唇腭裂手术,不到300万元,其余款项绝大部分被用于筹建嫣然天使儿童医院。虽然嫣然天使儿童医院为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名义上建立医院是为嫣然天使基金更好地发展打基础、做准备,但在中国已有众多治疗唇腭裂资质医院的背景下,花费高达5000万捐助资金建立一家儿童医院,并且嫣然天使基金并没有向社会公开对于这个项目的总体规划与社会效益预测,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上披露的嫣然天使基金审计报告中也不能获知5000多万元捐助资金的用途和支出情况,使得嫣然天使基金背负上借助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

二、基于管理会计视角的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改进对策

嫣然天使基金的管理实践给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敲响了警钟,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为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改进提供了启示。再放眼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参考。根据美国智能捐赠联盟的调查,美国民众认为捐款中应该有70%~80%以上要直接投入慈善服务,而且必须立即投入,至于募款经费的比例,应在20%~30%之下。美国慈善协会认为60%的捐款收入应当作直接慈善服务之用,募款经费则在35%以下,也就是服务支出与募款经费的“服募比”约大于2。美国《财富》杂志2002年公布了一份评价非营利组织的报告,将捐款收入分为服务支出、募款经费、行政费用与未来储蓄四项,指出当非营利组织的募款经费与行政费用超过当年捐赠收入的50%,建议捐赠者要小心了。美国儿童教育基金会专门提供奖学金给中低收入的儿童,让他们可以就读比较好的私立大学,专款专用的比例高达97%;美国国家高龄协会的这一比例达96%,组织规模庞大的国际慈善会的该比例也高达93%。澳大利亚的国家税务局也特别规定,基金会每年必须将募集资金的85%支付给福利机构,才能保住其免税资格。美国学者詹姆斯•P.盖拉特(2003)通过研究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问题,指出可以充分利用会计系统和预算管理来解决,并特别强调了预算编制的重要性。我国学者赵宏伟(2009)在研究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时认为,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自律机制和审计制度不健全、缺乏财务管理与控制制度、会计工作不规范等是我国非营利组织普遍存在的问题。张彪(2009)针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社会使命、完善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争取外部援助、扩大自创收入、扩展筹资渠道等应对之策。可见,国内外学者对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问题都进行了一些相关分析和研究,并给出了若干解决途径和方法。笔者以前人的相关研究为基础,针对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认为可以借鉴管理会计的一些理论工具和方法,来不断改进和完善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算管理是管理会计最核心的理论工具之一,其思想来源可上溯至古老的儒家经典著作《礼记•中庸》。预算不仅是组织管理的目标,也是组织运行控制的标准,更是组织运行结果评价的依据。非营利组织的资源主要来自外界捐赠,对其配置和使用如何规划不仅体现出资源的有效利用,更是对资源提供者的一种尊重和责任。非营利组织管理者必须结合组织宗旨建立起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资源的来源和去向作出严格的规定,对预算外的违反制度的资源使用给予制止和惩罚,使整个组织形成一种健康有效的以严格预算促进有效管理的风气。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有预算而无执行”的情况,预算制度和标准制定得再完美,没有严格的预算执行和考核,结果肯定不会太理想。因此,结合非营利组织的收支实际,在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预算标准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预算,并将预算执行结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标准,唯有如此,才能确保预算管理能切实发挥作用。

(二)建立严格支出控制机制

成本控制是管理会计思想的精髓,其要求企业管理者重视对企业成本开支的严格控制,甚至将其提升到组织战略的高度,认为企业竞争到一定境界的时候,成本高低往往成为决定生死的关键。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即除了要承担维持自身运行的相关费用支出外,其主要职责在于将公开募集的资源合理、有效地提供给需要的机构或群体,也就是社会公益支出。因此,合理控制非营利组织的支出就需要一个有效的控制机制来保障。良好的控制机制应当包括组织部门设置、职能界定、不相容岗位分离、人力资源政策、工作人员行为标准、赏罚激励政策等等。基于国际环境影响和自身需要的考虑,当前我国企业界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建设,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率先建设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在企业界的示范效应下,行政事业单位也紧随其后,于近期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在各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作为社会组织中的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承担的社会职责无可替代,因此如何让其在规范、合理的轨道上运行尤为重要,政府与企业的相关做法值得效仿,良好的支出控制机制将成为不二选择。对于自身运转费用支出,非营利组织应做到根据规模大小、业务范围确定出合适比例,以尽量低的费用支出来维持自身机构运转;对于社会公益支出,则需要采用项目审批、执行、审计、后续评价等流程来进行,每一笔资金或物资的流出,都需要有明确的接受者、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连贯的执行过程,并有严格的审计与后续评价过程,尤其是专款专用、专用物资等,要确保其落到实处。明确责任到人是支出控制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近期爆出的“5•12”汶川地震救灾物资放置6年霉变的消息无疑极大地负面刺激了广大慈善参与者的神经。

(三)建立绩效管理机制

管理会计强调战略绩效管理,而不仅仅是简单的绩效评价,平衡计分卡是受到管理会计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共同关注和重视的一种绩效管理方法。平衡计分卡突出“平衡”思想,将财务与非财务、长短期、内外部以及过程与结果融合到一起,提出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以及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来全面管理组织绩效。管理会计的绩效管理方法,同样有助于非营利组织加强管理。尽管平衡计分卡的内在价值观最终指向为财务价值的提高,但其内在的思想却值得非营利组织去学习和借鉴。非营利组织的绩效如何体现呢?这显然会与营利组织完全不同,营利组织的盈利水平高,我们就会认为它绩效好;但非营利组织的目标为社会公益,无法使用营利组织的评价标准去评价非营利组织的绩效。非营利组织通过集中广大社会资源提供者无偿提供的资源,为需要的特定群体提供相关服务或帮助,不仅承担了对资源提供者的受托责任,而且还承载着对服务接受者和受助者的道德责任。非营利组织从成立到不断成长壮大,不能离开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从而使服务的接受者满意,达成社会效用的提高,最终实现资源提供者和服务接受者的“双赢”。因此,可以借鉴平衡计分卡管理思想,在非营利组织中建立绩效管理机制,促使非营利组织更好地成长与发展。

(四)构建价值创造文化理念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

一般而言,非营利性组织是指那些经营目的在于社会公共利益而非谋取个人或组织的经济利益,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非营利性组织作为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鉴于此,对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实施监管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非营利组织现行会计监管体系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现行会计监管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系下延续下来的,其监管的基本思路、手段、方法等没有实质性的发展。在经济关系日益复杂的形势下,现行会计监管体系日益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

1、会计监管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会计监管模式从总的方面来看,分为行业自律、政府主导以及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三种模式。目前,我国会计监管模式采取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模式。我国政府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会计监管法规体系,但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会计监管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二是会计法规之间的协调存在问题。

2、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主体权责界定不清。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监管是多方位进行的,各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交错,多头监管现象普遍存在,导致监管部门的职能异化,以至于不分主次。这些弊端将会造成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困难,最终导致无效的监管。

3、监管力量分散。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监管部门在实际监管中没有形成监管合力,有时大家都管,有时大家都不管,结果造成监管混乱,导致会计监管效率低下,以致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不利于打击会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失真。

4、内部监管薄弱。非营利组织内部的会计监管主体主要是本部门的会计人员及审计人员,他们对本单位的经济事项虽然最为了解,但他们并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有些内部监管人员甚至与管理当局共同作弊,帮助管理当局制造虚假会计信息。

二、强化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的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会计监管显得越来越

重要。从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市场发展的现实情况考虑,当前强化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并完善其体系,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基本措施:

1、健全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法规体系。强化会计监管,必须以完备、健全的会计监管法律制度为基础,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和完善制约会计活动的法规制度;二是健全会计监管自身的法律体系。

要建立符合我国具体情况的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法律体系,就要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会计监管的地位、作用、职责、任务等,强化会计监管检查手段,规范会计监管工作的方法、工作程序,做到有法可依。

2、界定会计监管主体之间的权责。对现行的各监管主体的有关法律法规与会计法律、法规进行对比分析,从法律上统一会计监管权,将会计的监管权完整地授权给财政部门,彻底界定国家对会计监管权的授权部门,达到授权与责任都清楚。为此,要在有关经济法律中全面、系统地澄清各监管主体的主要工作职责和辅助工作职责,让各监管主体真正清楚自己的主要工作职责和辅助工作职责,使之将自己应该负责的工作真正有效地担负起来,以解决各监管部门权责不清、职能重叠交叉的问题。3、加强非营利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关于内部控制,财政部已经颁发一系列规范,从而使单位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成为一种强制性要求,非营利组织应结合自己的特点建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我们应从文化建设、法制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多管齐下切实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实现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

首先,建立健全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控制。任何一个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都会有一定的收支。有收支,就必须要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机构责任机制、会计岗位责任制等,要求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财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其次,建立健全业务授权控制制度。经过授权,可以尽可能明确规定涉及财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经办人员,包括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第三,要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设立内部审计,特别是其管理者必须主动邀请政府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力量的介入,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4、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应加强对会计人员,尤其是高级财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严格会计人员管理。特别是《会计法》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实施后,需要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有会计执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一方面应注重会计职业人员专业实践年限和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应改革和完善会计证书和会计技术职称管理制度。通过这些措施和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水平。

5、强化高管人员行为约束。在非营利组织内部,高层管理人员处于单位领导和管理的最高层次,会计人员能在多大程度上诚实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也取决于法律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约束。因此,对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高层管理人员,而不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高层管理人员是内部会计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它在非营利组织内部会计监管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就我国一些非营利组织高管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其行为是非常必要的。

随着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对其会计监管的重视也日益提高,但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使其会计监管行之有效,更好地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彭家生,会计监管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分析[J],财务与会计,2002.11.

[2]韩冬芳,我国会计监管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J],商业研究,2005.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问题,对策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是会计专业高年级开设的专业选修课。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是我国目前会计改革重点关注的议题之一。截至目前,我国政府会计及管理体制仍处于改革探索阶段。非营利组织会计在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这块已经迈开改革的脚步,财政部2010年12月31日颁布《医院会计制度》,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不够重视。一般二本院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开设在三下或者四上学期。在目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环境下,大多数同学忙于准备研究生、CPA、公务员等各种考试准备中。由于会计是一门实务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很多用人单位在招人时往往都要求有工作经验或者有经验的优先录取,所以教育论文,即使部分不参与各种考试的同学也在课余时间忙于兼职,甚至不惜翘课在外面兼职。这些都严重分散了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精力的投入。

(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涉及知识面较广。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涉及会计学、财政学以及公共管理等多学科知识。会计专业的同学一般具有较扎实的会计基础理论,但是,对于财政学等相关的知识相对比较欠缺。加上学习投入不足,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有一定难度怎么写论文。

(三)《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知识更新速度较快。“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一词在我国目前还是理论研究领域使用较多,在实践中,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沿用的是预算会计,反映的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活动,主要是反映和监督财政总预算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随着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预算会计所依附的财政体制、预算管理都呈现出新的特点,使得会计主体,资金流转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此,课程内容也必须不断加以调整、更新。

(四)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引入问题。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领域大多采用权责发生制。新西兰是世界上最早在政府会计与预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其改革已趋成熟,是在政府会计和预算中采用权责发生制比较完全、改革比较彻底的国家。其他如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英国等都已在政府会计及预算领域引入权责发生制或者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目前我国只有已经出台的《医院会计制度》以及还是征求意见稿阶段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教育论文,而政府会计还是收付实现制。采用权责发生制这一会计基础是大趋势,所以在教学中涉及政府会计相关内容讲解比较繁琐,既要考虑现行制度的实际情况,又要兼顾改革的大趋势。

二、教学改革对策。

(一)使用比较教学法。比较教学法就是把彼此之间具有某种联系的教学内容放在一起加以对比分析,以确定异同关系,帮助学生认识其本质差异。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教学中使用比较教学法,比如财政总预算会计部分涉及财政性存款的账户管理制度——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以及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下的财政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部分内容,把预算单位部分的核算加以比较。这样,关于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行政单位会计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以及财政应返还额度等内容就清晰明了。在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问题上,可以与企业会计的权责发生制进行比较,也可以与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国外政府会计进行比较,引导学生思考。在行政单位会计部分,可以比较事业单位中与财政资金流转有关的内容;而事业单位的业务收入又可以与企业会计进行比较。这些都是会计核算中微观角度的比较。通过这些比较,既可以加深对新知识的理解掌握,也可以巩固以前的会计基础知识。

(二)结合最新理论动态,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是指具体的事例教育论文,即来自于现实的、真实的、有环境的、有情节的第一手资料,案例教学即为具体事例教学,是指教师教学过程中本着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的宗旨,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案例为内容,通过教师设置案例,学生分析、评价案例,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一种互动式教学模式。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由于主要反映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很难有象企业会计那样成熟的案例。因此,在案例选取时可以选择紧跟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步伐,及时将最新动态反映在教学中。比如,《医院会计制度》颁布后,可以以新旧《医院会计制度》对比进行讨论,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选择一个主题,围绕主题查阅文献,提出本小组观点,每组安排一位同学负责演讲汇报。这既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主体的积极性教育论文,也有利于培养团队精神。

(三)将专题讨论引入教学过程。一般本科教学都是教师满堂灌,学生在下面被动接受,这不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会计专业的同学在高年级时大多已具备较深的会计理论基础,可以就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中改革呼声较高的部分单独作为专题,提前让同学们查阅资料,用自己已有的专业知识来解决问题。比如权责发生制基础问题,可以在开课之际就作为专题布置下去,让大家有个准备的过程。单独安排一到两次讨论课怎么写论文。这可以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邀请实务工作者作专题讲座。会计学是一门实务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教师大多是从学校到学校的理论工作者。《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由于涉及的领域特殊,学生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流转过程非常陌生,也很抽象。加上现在都是大班教学,很难安排去政府机关进行实地考察。因此,可以邀请实务工作者就财政资金流转,国库集中收付的具体操作过程进行讲解,学生对实际工作中有什么疑问可以现场提问。这样可以避免纯理论教学的枯燥,也为学生今后学以致用作很好的铺垫。

(五)改变考核形式。长期以来,本科学生的教学考核基本都是最后一次考试定成绩。目前虽然已经采取平时成绩30%加期末成绩70%的形式教育论文,但是,最后的考试还是占主要部分。这不利于调动学生日常学习的积极性,因为考试可以最后突击复习,也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所以,可以变更考核形式。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如平时占50%,案例研究与专题讨论(或者只选其一)占10%,期末占40%。这样就有助于调动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避免应试教育,更重视学生的能力与态度。也可以引起学生对课程学习的重视。

参考文献:

[1]姜东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的改进建议[J].商业会计,20011(11)

[2]范樟妹.比较教学法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中的应用[J].现代企业教育,2011(4)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会计; 比较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具有物质产品生产和国家事务管理职能,主要以精神产品或各种服务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组织机构。非营利组织被称为“第三部门”,与政府和企业并列,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国,非营利组织分为公立非营利组织和私立非营利组织,包括教育组织、健康和福利组织、宗教组织、慈善组织等。在我国,与之相对应的单位一般称之为事业单位,包括教育、文化、科研、交通、卫生、社会福利等社会服务单位。

一、中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比较

(一)中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主体比较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美国非营利组织将整个组织作为报告主体,而将每一个基金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采用基金会计模式核算。所谓基金在,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汇编》中解释到“按照特定的法规、限制条件或期限,为从事某种活动或完成某种目的所分离形成的,依靠一套自身平衡的科目来记录现金及其他财务资源,以及相关负债和剩余权益(基金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一个财务与会计主体”。美国基金划分为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暂时限定用途基金和限定用途基金。各类基金之间相互独立,各自形成一套自动平衡账户,记录相关资产以及净资产的信息。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为事业单位自身,报告主体为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采用的是预算会计模式。我国2012年2月修订通过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称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行政隶属和经费申报关系,事业单位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各级之间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基层单位向上级单位或主管会计单位申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美国会计主体模式能够很好地管理各类基金,控制和检查限定资源的使用是否符合捐赠人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国事业单位现存在的变相基金分类不够细化,也不够规范,需要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按照一定的标准重新分类。

(二)中美非营利组织会计确认基础比较

收入和支出应以什么标准、在什么时候以及如何记录和如何在会计报表中报告是会计确认基础所要解决的问题。会计确认基础可分为应计制(权责发生制)、现金制(收付实现制)和修正应计制(修正权责发生制和修正收付实现制)。在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以应计制和修正应计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其中应计制以应收应付作为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可预计应计的收入则按照修正权责发生制,在收入可以计量和可以利用时予以确认。可以利用是指预计可以在当期或当期之后不久就可以收到,从而可以用来偿付当期负债。应计制基于交易或事项的实质而不是现金的收付。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基本采用现金制,我国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引入了应计制原则,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成本核算等方面采用应计制。美国采用的应计制增加所提供信息的相关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比性。与美国相比,现金制虽然操作简单,但是不能客观、完整地反映会计主体的真实情况,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充分获得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而且同一会计主体两种会计基础并存,造成会计信息的混乱。

(三)中美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比较

根据交易和其他事项的经济特征,将其分成几个大类,这些大类作为财务报表的要素,即会计要素。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指出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业务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七类,这些大类构筑财务报表所包含的各类项目。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对七要素的内容没有进行统一分类,而是根据各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和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我国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费用,这些要素构成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事业单位财务报告。我国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中没有设置结余这一要素,而在净资产要素下设有结余。这说明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虽然承认“结余”这一事实,但不确定“结余”这一会计要素,这样设置和美国相比不是很恰当合理,不够具体和细化,而且不利于不同报表使用者获取各自需要的会计信息。

(四)中美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比较

财务报告是提供财务信息的载体,为各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是会计工作的核心,非营利组织也不例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117号公告鼓励非营利组织编制和公布相关、可理解、可比的、通用的、体现整体组织观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状况变动表、业务活动情况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告附注。自愿保健组织和福利组织必须同时提供职能费用表。资产负债表反映组织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及其关系,从会计报告结构上看,美国非营利组织依据“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或净资产”理论,采用“报告式资产负债表”格式,采取合并方式编制;附注中可以有相关的文字图表说明。我国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我国事业单位资产负债依据的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理论,采用“科目余额表”方式,简单汇总编制,而且,没有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不能反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形成和使用情况,资产负债表不符合国际惯例,不能充分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实质,而且附注的说明不及美国详细、系统。

二、对改进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启示

(一)对改进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的启示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采用预算会计模式,而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采用的基金会计模式更能满足各方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强化各类基金的管理。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也应以基金为会计主体,以整个组织为报告主体。结合我国非营利组织资产、负债、收入结构的特点,可以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主体大致分为三类:一般预算基金、限定用途基金(必要时分为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暂时限定用途基金)和非限定用途基金。其中一般单位预算核算的重点为支出有无按规定进行及其使用效果或效益如何,可包括财政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由此形成的资产、净资产、收入、支出和基金结余情况。受资金提供者所附条件的限制,依据时间因素划分永久限定用途基金和暂时限定用途基金。我国非营利组织若以基金为会计主体,采用基金会计模式,将使各项预算资金的界限更为清楚,有利于非营利组织的财务资源管理。

(二)对改进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启示

我国应采用逐步扩展的方式分步推进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核算基础,逐步由修正的应计制向完全的应计制过渡。现我国非营利组织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对于经营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收付实现制过于简单,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无法准确记录和反映“隐性债务”,而且会造成某些年度间收支项目的不配比。这样一来,对于同一会计主体,同一类别的会计事项,采用两种相悖的确认标准,势必造成会计信息的混乱,削弱其相关性,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降低。鉴于美国非营利组织经验,应逐步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便更好地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更为综合完整的财务信息,使非营利组织的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控制和管理。

(三)对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启示

我国应增设“结余”要素。五要素论认为结余最终要转入净资产,仅反映非营利组织在一定会计期间内资产及其增值情况,其经济意义不大。笔者认为六要素论反映了收入支出与结余之间的耦合关系,尤其对于现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下有重要意义。我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净资产表示的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这一数量概念,并不能表现非营利组织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在具体用途上的限制。增加结余这一要素使得资产负债表有一个更合理的划分,能正确反映非营利组织增收节支的结果和运用资金的成绩,也会更加有利于利益相关者了解、利用财务信息。

(四)对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报告体系的启示

我国应完善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体系,改进相关报表格式。首先,非营利组织应增加设置现金流量表。我国非营利组织逐步采用修正应计制以后,实际发生的现金收支情况与收入支出表中的收支将不完全一样,为了有效揭示非营利组织资金周转运作情况,更好地控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使用情况,应增设现金流量表。其次,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改为基金后,对于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格式应有所改进。资产负债表应依据“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或净资产”理论,与美国一样采用“报告式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也应该按照基金分类来核算收入、支出与结余,还应完善会计报表附注,充实附注揭示的内容,注重图表和文字的结合,侧重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报表主表的理解;充实财务情况说明,对非营利组织的宗旨、结构、章程、人员配置、业务活动基本情况、年度计划、其他重大影响事项等情况作出说明。

三、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面对充满挑战和竞争的21世纪,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更应该吸收国外先进的科研成果,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发展和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建立中国特色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建立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三足鼎立”的会计体系。

【参考文献】

[1] 玛里亚・蒂托玛莎.非营利组织公认会计原则解释与应用[M].李建发,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 张昕.中美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比较研究[D].沈阳:东北财经大学,200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2004.

[4] 胡明洁.对于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基本准则的探讨[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8.

[5] 陈威燕.中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比较[J].财会通讯,2011(7):85-86.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课程教学 教学改革

近年来,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陆续出台。这些修订制度的出台说明我国对于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等有关专业一般都会开设《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该门课程涵盖了预算会计部分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部分。随着财政体制改革以及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热潮以及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日益彰显,《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的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应及时调整,以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

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所处的宏观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完善,财政以及预算管理制度也在逐步发生变化。财政部也陆续推出了相关的改革措施。这些措施的出台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多项决议也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提出了需求。在此背景下,高校对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的设置以及教学上应有所变革,而不是将所有的焦点都放在企业会计。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具备相关的会计专业知识,进而能够胜任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相关政府机构以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岗位工作。近年来,部分学生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等途径进入到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而不仅仅供职于企业。因此,《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的授课不能够再以课堂理论讲授,填鸭式教学为主,教学方法亟待改善。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主要安排在大二或大三,其课程性质是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在该时段,学生将其主要精力放在英语四六级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考研究生或公务员的准备上,导致学习本门课程的精力有所分散。再者,本门课程授课课时较少,授课内容十分繁杂,不仅会有会计方面的理论知识,还会涉及财政学相关知识。部分学校没有设置财政学课程,而且还在短时间内学习不同会计制度的内容。这导致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时十分吃力,进而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课堂授课时,很难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教师开展教学困难。

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措施

(一)修订本门课程的教学内容

多数高校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课程建设也不够完善,所以在教学内容上亟待修订以及完善。通过修订本门课程的教学内容,使学生能够更好的掌握相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有关的会计理论知识,满足人才培养的需求。通过本门课程的教学能够使学生更快的适应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相关工作岗位需求,突出本课程的实用性。

(二)丰富教学方法

由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不仅会涉及到财政学的知识,还会涉及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等相关会计账务处理。繁多的授课内容会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下降。如果仅采用讲授法进行课堂教学显然教学效果不会理想。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该课程教学过程中必须要采用适合该门课程的教学方法,丰富本门课程的教学方法。该门课程授课过程中可以采用比较教学法。将我国的政府与非营利会计的相关会计制度与国外的有关制度进行对比,将我国的政府与非营利会计的相关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对比,分析其存在的差异,使学生能够较好的理解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征,掌握该门课程的基本理论、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等理论知识,把握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方向。该门课程授课过程中还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与讨论教学法相结合的方法。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知识理论性较强,其中的相关概念晦涩难懂。学生搜集文献资料,准备案例中的讨论题目,然后阐述对讨论题目的观点,教师对学生阐述的观点进行分析总结并给与评价。这样一方面使学生加深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理论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锻炼了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充分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

本门课程授课时应充分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首先,在课件中可以通过增加插图、动画、音频或者视频等格式的文件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其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可以采用“慕课”的形式进行。该门课程的内容具有明显的模块化特点。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各自成体系,都有自己的会计制度。所以,十分适合对其内容进行划分,制作成微视频。学生可以针对自己的兴趣进行模块的选择,也可以针对课程中没有理解的知识点再进行学习。通过“慕课”的形式对传统课堂进行补充。

(四)加强实践教学

由于学校建立的校外实践基地很少涉及到政府有关部门,所以,必须要加强校内模拟实践教学。传统的校内模拟实践教学要么是通过实训习题进行训练,要么是通过购买仿真实训软件完成的。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采用情景教学法实现实践教学。通过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业务融入到高仿真的工作场景中,使学生通过高仿真的工作场景完成各个教学单元的实训,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拉近学校与社会的距离。

参考文献:

[1]周亚荣.《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改革探讨[J].中国校外教育,2009,(06).

[2]高燕燕,孙自愿.“CTD”导向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思考[J].财会通讯,2011,(16).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审计制度 资金监管 治理结构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由于信息不透明,资金运用违反规定而屡次受到了公众的职责,“郭美美”事件更是将红十字会推到了风口浪尖,一时间,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遭到了严重的质疑,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于中国非营利组织监督管理机制的思考和讨论,其中,“审计”作为公众及政府监督的重要一环,尤其值得我们思考,本文通过分析比较目前中外非营利组织审计制度的不同,发现了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审计存在的问题,并对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审计制度缺陷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政府监管和审计制度现状

目前,我国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法律层面: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体系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建立起来的。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立法主要有:(1)法律:《公益事业捐赠法》;(2)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3)部门规章:《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4)地方法规及规章“关于辖区内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法律规范”。

根据上文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审计的法律法规尚不完整,缺乏专门针对非营利组织审计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在现行法规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漏洞。由于中国的非营利组织和政府部门存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也造成了红十字会审计制度上存在的重大漏洞。

二是制度层面:(1)财务会计制度:2004年8月,财政部。民政部联合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确定了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和内容,对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应披露的事项做了规定:该制度第七十二条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于年度终了后的4个月内对外提供,要求提供中期财务报告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外提供;第七十四条要求组织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2)审计制度: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审计,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抓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但是,以红十字会为例,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对于会计准则的采用存在着许多的混乱,中国红十字会至今仍然没用采用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而是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照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来进行审计的,主要的目的是满足国际宏观财政预算的需要,在审计过程汇总,为了方便国家审计局对财政拨款的核算,目前的财务审计方式比较粗略,只按照收支两条线做审计。

三、美国非营利组织审计制度

目前,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包括:非政府非企业组织(即民间非营利组织)和公共部门(即政府和公立非营利组织)两部分(陆剑桥,2004)。美国管理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起于《非营利法人示范法》,目前美国在联邦政府层面和各个州政府都开展了非营利法人法的修法;随着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为了明确联邦政府对各类不同的企业和组织的管理,防止由于法规模糊不健全带来的混淆,美国大多数州开始制定成文法用以规制三种不同类型的法人:商事法人、非盈利法人及合作社法人。之后,非营利组织主要以非营利法人的形式存在,从而产生了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它的出现意味着成立非营利组织是一项公民权利而非政府特许,这使得成立非营利组织是一项公民权利而非政府特许,搓饵使得非营利组织的成立从一种依托于身份的特权发展成为了一项自由的权利。二为基金会,他的出现不仅带来了规模化发展的思路,也带来了专业技能的提升,同时还可以成为其他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提供方。三为社会企业,它具有实现社会公益的目标,亦具有市场趋利性,是实现市场和公益界跨界融合的混合型组织的典范。随着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也不断构建,纽约州首先对非营利组织的类型在立法层面上进行分类,并完善了相关的细则。至此,美国能够对非营利组织的执业和监督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与中国不同,美国的非营利组织接受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审计,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中重要的权威机构之一,主要通过颁布审计和会计指南或行业审计指南的方式,规范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实务。1966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其第一份审计指南《自愿健康和福利组织审计》。该指南主要为注册会计师对该类组织的财务报告审计提供指导,但没对非营利组织建立公认会计原则作出说明。1972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医院审计指南》,1973年颁布了《学院和大学审计指南》。197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特定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原则和财务报告》1966年又合并为《非营利组织的审计》,适用于从公募组织到动植物协会等18种不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1990年,《保健组织审计》取代了《医院审计指南》。

四、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研究我们了以下结论:

一是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大多数没有脱离政府而独立存在,因此它的监督主体尚不明确,缺乏严格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去规范非营利组织的运作。

二是我国缺乏明确的立法对各类非营利组织进行分类管理,造成了如今非营利组织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难以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

三是从审计制度上来说,目前我国对非营利组织的审计制度建设不甚完善也不甚科学,未来可以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对其进一步完善优化。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新医院会计制度;改革

一、文献综述

会计一般分为企业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由于广义的非营利组织包括政府和狭义的非营利组织,所以后者在国外又称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在我国一般包括预算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概念虽然没有权威表达,未曾出现在我国正式文件中,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大量存在,所以并不妨碍对其研究。

前人的研究中,有指出非营利组织会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措施,如王红(2007)、热娜・吾斯曼(2008)都在研究中分析了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建议。有从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某一具体层面探讨,如张丽娟(2006)就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方面(包括会计目标的重要性及目标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探讨;李春华、李春杰、楮瀛、杨洪波(2010)结合国外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的经验,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准则体系的构建提出了建议,认为应该建立非营利组织概念,构建理论结构并进行理论规范;陈小利、刘莉莉(2009)指出了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措施。还有的讨论了发达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带来的启示,如王晓玉(2009)分析了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得出我国预算会计已经非改不可的结论,并思考了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应考虑的几个问题;徐潇潇(2008)将中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发现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发展与美国仍有一定差距,不过也不能盲从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应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本文借鉴了前人研究成果,但不同之处在于,本文是在我国新医院会计制度推出的前提下,借鉴新医院会计制度的经验提出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措施,更具现实意义。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一)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前景

非营利组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也在不断发展,收入的多渠道,支出的多用途,使得业务越来越多元化。另外受托责任进一步强化,向绩效型、服务型趋势转变,都必然促使非营利组织会计进行改革。

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所以无法照搬企业的会计处理模式;有人提议效仿西方国家,建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本文觉得不太妥当,因为我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自1998年预算会计改革以后,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核定收支、定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筹资渠道更广泛,甚至一部分可以收支相抵,所以非营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差别将越来越明显;随着公立非营利组织越来越走向市场,同时民间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在会计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间的差别会越来越小,因此建立单独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是十分必要的,也有利于引导民间资金投入社会公益事业,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

(二)现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存在的问题

1、核算内容不全面。主要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情况,不能全面反映资金运动及资产负债状况。比如资产方面,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虚增了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偏离越来越大;负债方面,只能反映负债总体情况,不能反映其明细,比如将借款利息,一些应付账款、暂收款项都计入了“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对于负债的全面情况无法了解;成本方面,经营性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计算成本,非经营性业务则采用收付实现制,两种会计基础并行,使得某些业务费用难以合理分摊,无法真实反映成本,也不利于内部管理。

2、财务报告存在问题。财务报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事业单位会计方面。首先,没有提供现金流量表,无法反映现金变动、货币资金周转、投融资产生的偿债能力、变现能力等实际情况;其次,资产负债表中左方列示资产和支出,右方列示负债、净资产和收入,动态要素(收入、支出)通过静态报表反映,不符合资产负债表的定义;其次,财务报告并未包含审计报告,不仅影响了财务报告信息的公允性和可信度,而且无法客观反映非营利组织的受托责任。

3、会计核算基础存在问题。目前,事业单位会计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支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业务,只能反映现金交易信息,很多信息比如当期发生尚未用现金支付部分,非现金收支情况等都得不到反映,影响成本耗费、财政支出的计算。

(三)全球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的影响

许多发达国家都在进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改革,比如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扩展到资产负债各方面,定期修订会计制度等。在改革动力的影响下,我国当然应紧跟趋势,同时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建立非营利组织会计。

三、新医院会计制度介绍及改进之处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介绍

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根据国务院医改工作统一部署,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于近日同步推出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五项制度。其中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此次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五项制度包括:修订后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新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印发的《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较旧会计制度的改进之处

1、强化了医院成本核算和收支管理。这次改革,在成本的对象、范围、控制方面都做了相应改革;更注重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对收入来源支出用途的核算更明确细化。比如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在性质上将医疗成本分为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七类,从功能上分为医疗业务成本(细分为临床服务成本、医疗技术成本、医疗辅助成本)和管理费用;取消了“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原先此科目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购置开支,是根据医院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中提取以及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形成,与固定资产价值并不相符;提出采用新科目“待冲基金”对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过程性管理,来解决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问题,也能够将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区分;此外,还在医疗业务核算中加入药品收支,将医院的医、教、研收支分类处理,使得医院收支更明确。

2、财务报表体系更完整。财务报表涵盖了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医疗收入明细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及三张成本报表,已与企业会计报表比较相似。

3、医院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方面的突破。新出台的《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被认为是医院财务报告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突破,它主要从内部控制(包含采购、付款、收款、销售等环节)和风险评估角度规范审计,便于在审计财务报表时即时发现问题,便于加快内外监督体系的形成,推进医疗机构的改革。

4、完全引入权责发生制。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新医院会计制度则规定:“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突破明显。

四、对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的展望

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应从典型的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着手,积累经验,循序渐进。医院作为代表性的单位,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出台必然能提供丰富的经验。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可以从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借鉴的经验

1、完善会计信息体系,改进财务报告。可以从增加调整与收支分类、资产负债管理等相关的会计科目,细化调整成本、收支情况的分类,参照企业会计财务报告体系改进财务报告等方面入手,来完善财务报告体系,更真实清晰地反映成本、收支、资产负债、折旧等方面的会计信息,强化受托责任。

2、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引入权责发生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逐步引入,也利于随时纠正改革中的偏差。可以根据时机的成熟,慢慢扩展到更多的非经营业务,从医院扩展到更多的事业单位,最后实行统一的权责发生制。

3、逐步向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方向发展。其他非营利组织应积累医院会计制度的经验,逐步推出类似的财务报告审计指引文件,加强风险评估的审计,用统一的制度引导审计工作向财务审计、绩效审计方向发展。

(二)在未来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

1、正确处理非营利组织会计与其他会计的关系。如果将来建立了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要注意非营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企业会计之间的关系,分清各自的核算对象、核算范围。

2、加强内部控制。首先,对于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内部会计控制上,还要注意内部管理控制;其次,要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内部控制制度;此外,还要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做好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

3、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随着会计改革,核算业务多元化,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高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跟上会计改革的步伐,加强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

4、大力开展国际间会计工作的交流。国外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起步早,某些先进的做法和经验很值得我国借鉴。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积极地加强国际间会计工作的交流,必定能为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工作带来新的启示。

参考文献:

1、徐曙娜,陈明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2、王红.完善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建议[J].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3).

3、热娜・吾斯曼.论非营利组织会计若干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8(9).

4、张丽娟.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研究[J].新东方,2006(11).

5、李春华,李春杰,楮瀛,杨洪波.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构建探讨[J].财会通讯,2010(1).

6、陈小利,刘莉莉.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3).

7、王晓玉.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对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的启示[J].企业导报,2009(8).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新医院会计制度;改革

一、文献综述

会计一般分为企业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由于广义的非营利组织包括政府和狭义的非营利组织,所以后者在国外又称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在我国一般包括预算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概念虽然没有权威表达,未曾出现在我国正式文件中,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大量存在,所以并不妨碍对其研究。

前人的研究中,有指出非营利组织会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措施,如王红(2007)、热娜·吾斯曼(2008)都在研究中分析了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建议。有从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某一具体层面探讨,如张丽娟(2006)就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方面(包括会计目标的重要性及目标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探讨;李春华、李春杰、楮瀛、杨洪波(2010)结合国外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的经验,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准则体系的构建提出了建议,认为应该建立非营利组织概念,构建理论结构并进行理论规范;陈小利、刘莉莉(2009)指出了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措施。还有的讨论了发达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带来的启示,如王晓玉(2009)分析了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得出我国预算会计已经非改不可的结论,并思考了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应考虑的几个问题;徐潇潇(2008)将中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发现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发展与美国仍有一定差距,不过也不能盲从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应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本文借鉴了前人研究成果,但不同之处在于,本文是在我国新医院会计制度推出的前提下,借鉴新医院会计制度的经验提出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措施,更具现实意义。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一)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前景

非营利组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也在不断发展,收入的多渠道,支出的多用途,使得业务越来越多元化。另外受托责任进一步强化,向绩效型、服务型趋势转变,都必然促使非营利组织会计进行改革。

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所以无法照搬企业的会计处理模式;有人提议效仿西方国家,建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本文觉得不太妥当,因为我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自1998年预算会计改革以后,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核定收支、定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筹资渠道更广泛,甚至一部分可以收支相抵,所以非营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差别将越来越明显;随着公立非营利组织越来越走向市场,同时民间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在会计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间的差别会越来越小,因此建立单独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是十分必要的,也有利于引导民间资金投入社会公益事业,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

(二)现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存在的问题

1、核算内容不全面。主要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情况,不能全面反映资金运动及资产负债状况。比如资产方面,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虚增了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偏离越来越大;负债方面,只能反映负债总体情况,不能反映其明细,比如将借款利息,一些应付账款、暂收款项都计入了“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对于负债的全面情况无法了解;成本方面,经营性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计算成本,非经营性业务则采用收付实现制,两种会计基础并行,使得某些业务费用难以合理分摊,无法真实反映成本,也不利于内部管理。

2、财务报告存在问题。财务报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事业单位会计方面。首先,没有提供现金流量表,无法反映现金变动、货币资金周转、投融资产生的偿债能力、变现能力等实际情况;其次,资产负债表中左方列示资产和支出,右方列示负债、净资产和收入,动态要素(收入、支出)通过静态报表反映,不符合资产负债表的定义;其次,财务报告并未包含审计报告,不仅影响了财务报告信息的公允性和可信度,而且无法客观反映非营利组织的受托责任。

3、会计核算基础存在问题。目前,事业单位会计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支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业务,只能反映现金交易信息,很多信息比如当期发生尚未用现金支付部分,非现金收支情况等都得不到反映,影响成本耗费、财政支出的计算。

(三)全球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的影响

许多发达国家都在进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改革,比如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扩展到资产负债各方面,定期修订会计制度等。在改革动力的影响下,我国当然应紧跟趋势,同时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建立非营利组织会计。

三、新医院会计制度介绍及改进之处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介绍

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根据国务院医改工作统一部署,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于近日同步推出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五项制度。其中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此次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五项制度包括:修订后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新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印发的《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较旧会计制度的改进之处

1、强化了医院成本核算和收支管理。这次改革,在成本的对象、范围、控制方面都做了相应改革;更注重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对收入来源支出用途的核算更明确细化。比如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在性质上将医疗成本分为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七类,从功能上分为医疗业务成本(细分为临床服务成本、医疗技术成本、医疗辅助成本)和管理费用;取消了“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原先此科目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购置开支,是根据医院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中提取以及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形成,与固定资产价值并不相符;提出采用新科目“待冲基金”对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过程性管理,来解决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问题,也能够将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区分;此外,还在医疗业务核算中加入药品收支,将医院的医、教、研收支分类处理,使得医院收支更明确。

2、财务报表体系更完整。财务报表涵盖了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医疗收入明细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及三张成本报表,已与企业会计报表比较相似。

3、医院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方面的突破。新出台的《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被认为是医院财务报告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突破,它主要从内部控制(包含采购、付款、收款、销售等环节)和风险评估角度规范审计,便于在审计财务报表时即时发现问题,便于加快内外监督体系的形成,推进医疗机构的改革。

4、完全引入权责发生制。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新医院会计制度则规定:“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突破明显。 四、对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的展望

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应从典型的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着手,积累经验,循序渐进。医院作为代表性的单位,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出台必然能提供丰富的经验。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可以从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借鉴的经验

1、完善会计信息体系,改进财务报告。可以从增加调整与收支分类、资产负债管理等相关的会计科目,细化调整成本、收支情况的分类,参照企业会计财务报告体系改进财务报告等方面入手,来完善财务报告体系,更真实清晰地反映成本、收支、资产负债、折旧等方面的会计信息,强化受托责任。

2、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引入权责发生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逐步引入,也利于随时纠正改革中的偏差。可以根据时机的成熟,慢慢扩展到更多的非经营业务,从医院扩展到更多的事业单位,最后实行统一的权责发生制。

3、逐步向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方向发展。其他非营利组织应积累医院会计制度的经验,逐步推出类似的财务报告审计指引文件,加强风险评估的审计,用统一的制度引导审计工作向财务审计、绩效审计方向发展。

(二)在未来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

1、正确处理非营利组织会计与其他会计的关系。如果将来建立了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要注意非营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企业会计之间的关系,分清各自的核算对象、核算范围。

2、加强内部控制。首先,对于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内部会计控制上,还要注意内部管理控制;其次,要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内部控制制度;此外,还要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做好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

3、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随着会计改革,核算业务多元化,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高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跟上会计改革的步伐,加强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

4、大力开展国际间会计工作的交流。国外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起步早,某些先进的做法和经验很值得我国借鉴。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积极地加强国际间会计工作的交流,必定能为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工作带来新的启示。

参考文献:

1、徐曙娜,陈明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2、王红.完善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建议[j].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3).

3、热娜·吾斯曼.论非营利组织会计若干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8(9).

4、张丽娟.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研究[j].新东方,2006(11).

5、李春华,李春杰,楮瀛,杨洪波.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构建探讨[j].财会通讯,2010(1).

6、陈小利,刘莉莉.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3).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10篇

摘要:非营利组织在目前的社会中广泛存在,也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但非营利组织在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还缺乏透明性,这严重影响了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在阅读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对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进行回顾与总结,试图提出新的启示以及下一步研究思路,以供后续研究参考。

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文献综述

一、引言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近年来,他们在捐资助学、扶贫开发、抗震救灾、促进社会公正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据统计,2012年全国各类基金会超过3000 家,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款物捐赠总额约817 亿元,占我国GDP 的0.16%,人均捐款60.4 元。然而,随着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快速发展,民众对其的质疑声也日盛,特别是近年来由于运作效率低下、信息不透明而引发的以“郭美美事件”、“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宋庆龄基金会”为代表的非营利组织问题接连曝光,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质疑,也极大损害了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声誉和公信力。要想重塑非营利组织的公信力,加强组织会计信息的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非营利组织的概念

关于非营利组织的界定,目前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不同国家对其有不同称谓,如“第三部门”、“慈善组织”、“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免税组织”等,正确理解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对于我们合理定位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角色,研究提升其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国际上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Salamon 教授从“结构- 运作”上,针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提出五特征法,即将具有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志愿性以及自治性等五个核心特征的社会组织界定为非营利组织。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资金来源上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了定义,认为其大部分收入是依靠会员的会费、政府资助或社会支持者的捐赠,而不是来自其产品销售或服务带来的利润。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从会计研究的视角,将非营利组织定义为符合以下特征的实体:(1 )绝大部分资财来自资财提供者,并且他们对于各种资源的提供不期望获取经济利益上的回报;(2)业务运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营利和获取其它经济利益;(3)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或在清算时分享剩余资财的所有者权益。

国内对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可谓是见仁见智,学者们根据研究的需要,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界定,具有代表性的有,王名(2002)认为,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公益性和互益性活动、独立于政党体系之外的正式的社会组织。陈振明(2003)在其所编的《公共管理学原理》一书中,将非营利组织定义为“第三部门”,认为“第三部门就是指介于政府部门与营利性部门之间,依靠会员交纳的会费、民间捐款或政府财政拨款等非营利收入从事前两者无力、无法或无意作为的社会公益事业,从而实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宗旨的社会公共部门,其组织特征是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李维安(2005)把非营利组织定义为:“具备法人资格,以公共服务为使命,享有免税待遇,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赢余不分配给内部成员,并具有民间独立性质的组织”。

纵览以上国内外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者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各不相同,但实质内容却相差不大,对理解并不构成障碍,即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以政府财政预算为主要资金来源,且能够相对独立的从事公益事业或互益事业的组织。

三、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

学者们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研究,大多集中于“信息披露的作用”、“信息披露的层次”、“框架体系”、“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途径”等方面,本文对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回顾,这些研究成果对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的进一步研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一)国外学者的研究

西姆和斯格尔(1997)认为对于非营利组织来说,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样至关重要,非营利组织应当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保证组织的稳定和发展,进而实现其组织的行为目标和社会责任。Lourdes Torres etal.(2003)在研究了加拿大,英国,美国,西班牙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后发现,不同国家应采取公认的会计准则,并对其绩效进行考核,以便向公众传递更多的信息,更好的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快速发展。美国学者里贾纳·E·赫茨琳杰(2004)的经典著作在借鉴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证券交易的成功管理经验基础上,构建了增强非营利组织透明度的信息披露机制DADS 法,强调通过法律手段对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进行规制。Behnet al.(2007) 发现,负债较多的、规模较大的、获得捐赠多的、高管薪酬高的高等教育类非营利组织更愿意自愿披露其财务报告。Parsons(2007)研究发现,当潜在捐赠者能够直接获得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时,其捐赠行为更容易产生。Trussel and Parsons(2008)认为,慈善组织的效率、稳定性、信息公开完整及声誉是影响捐赠者捐赠行为的四大因素。Saxton et al. (2011) 的研究表明,慈善捐赠程度和慈善组织当期的网络财务与绩效信息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这些研究证实了捐赠行为是一种理性的可预测的行为,而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是影响捐赠者捐赠决策的重要因素。

(二)国内学者的研究

在DADS 法研究的基础上,程昔武等(2008)从信息供给的角度构建了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理论框架,提出了信息披露应坚持先自愿、再强制、后补充的优序原则。也有学者将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分为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分析与共享和奖励与惩罚三个模块,认为信息披露模块是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机制的核心部分,其他两个模块有利于扩大信息披露的效应并且保障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得以有效持续的运行(颜克高等2010)。同时,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近年来失信事件接连发生,学者们也开始关注非营利组织治理的研究(张立民等,2011),他们认为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与审计是在经济社会制度需求下的制度供给,具有预防、揭露和抵御的功能。只有建立一套有效的非营利组织治理机制,才能防止与化解非营利组织出现的信任危机,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并且进一步将非营利组织的治理框架分为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两部分,其中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与审计是治理机制的重要环节。程博(2012)构建了一个由“法律层—指南层—披露层”的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框架体系,并对每层进行了相应的设计。

纵观国内外研究现状,从学者们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是一个多层次的机制,一方面,非营利组织必须担起责任,加强组织治理,自愿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另一方面,非营利组织必须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外部的强制性信息披露是必不可少的补充与保障。

四、结语

著名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将现代社会划分为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三大部门,非营利组织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时,作为一种新的资源配置体系发挥独特的优势。我们在研究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时,不仅是为了非营利组织这一本身组织结构的健康发展,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非营利组织所代表的一种倡导志愿精神、传播慈善文化、促进社会公正的新的社会价值观与道德信念,看到非营利组织在促进我国民主政治、缓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信任体系建立方面所能发挥的巨大作用。正如希望工程发起人徐永光先生所言:“希望工程迄今捐款36 亿元人民币,算经济账只够在上海修5 公里的地铁,但它给社会带来的精神、道德、文化价值是很难用钱来计量的”。通过对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文献综述,笔者有以下几方面的启示与展望:

第一,建立与完善信息披露法规与制度,规范信息披露。目前我国关于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相关法规还不完善,存在着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以及大量的非营利组织游走于监管之外等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与完善信息披露法规与制度。

第二,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自愿性建设,提高信息质量与规范。随着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自愿性信息披露是组织性质和发展的使然,正确引导组织自愿信息披露的动机,有助于提升组织公信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健全会计理论发展,构建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会计信息的生产与披露无疑会受到会计理论的影响和限制,理论的不完善直接影响到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

参考文献:

[1]Parsons, L.M. The Impact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andVoluntary Disclosures on Contributions to Not-For-Profit Organizations[J]. Behavioral Research in Accounting, 2007(19):179-196.

[2]莱斯特·萨拉蒙著,李亚平、于海译. 第三域的兴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3]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4]陈振明.公共管理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335.

[5]李维安.非营利组织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1.

[6]Shim Jae K, Joel G Siegel. Abraham J Simon .Financialmanagement for nonprofits: The complete guide to maximizing recourses and managing assets [M]. McGraw-Hill,1997.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成本;对策建议

我国的非盈利性组织机构主要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非营利组织或机构,以开展互惠互利的活动。非盈利组织机构分为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两类。本文则重点阐述我国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披露状况。近十几年,财政部先后制定下发了各项会计工作准则制度,但现在我们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披露仍停滞不前,这取决于多层次的制约因素。

一、制约我国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因素

国有非营利组织和政府不同,它不拥有企业的商业秘密,也不涉及国家的安全机密,完全可以充分地披露会计信息,体现透明度,并通过各种管道向公众宣传其使命、基本道德标准及操作规程,而不必担心其它非营利组织的竞争。因为竞争的实质是,谁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大众,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会计信息的披露,正是为了获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的先决条件。但是,为什么会计信息披露的当前状态还是仍然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呢,我认为这主要受到国有非营利组织的下列会计信息披露的限制的影响。

1.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被忽略

需求引导供给,没有需求就不会有供给,需求的弱势地位必然会导致供给的不足。非营利组织不存在一个完整产权的所有者,捐赠者没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非营利组织只有一定范围内的剩余控制权,受益人虽然最终拥有剩余索取权,但其本身作为虚拟主体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产权所有者的缺位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信息需求的内在动力不够强大。且不同信息使用者的个人素质不同,对组织会计处理的理解力存在差别,需求重点不同,更导致了需求动力的严重分散,减弱了信息使用者的群体影响力。

2.会计信息披露成本的限制

对国有非营利组织来说,可能少了像企业那样因信息披露而引起的诉讼成本和披露导致的竞争劣势而产生的成本,但仍然会有处理和提供信息所需要的成本。处理和提供信息的成本包括搜集、处理、审计以及传输信息的成本,还包括对已披露信息的质询进行处理和答复的成本。因此,国有非营利组织往往成本会计信息披露作为一种可有可无的支出管理,总是试图压缩它的规模,这种情况下不充分的披露会计信息已经成为必然。

3.会计理论不完善

会计信息的生产与披露无疑会受到会计理论的影响和限制。会计理论的发展一方面对会计主体本身的会计信息生产和披露产生直接的影响,另一方面还会影响规范会计信息生产与披露的会计规则。尽管非营利组织的产生与企业同步,但其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企业,深入研究会计理论大多在最近几十年才兴起,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和有争议的地方,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发展并与实践相结合。所以不完善的会计理论直接影响了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的披露。

4.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要形式

我国目前基本上的财务状况是由资产负债表提供披露,财务情况说明书可以根据编制的时期不同而详略有别。信息披露必须遵循可靠性、相关性等标准,积极自愿披露。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信息应重新整理披露模式,如增加现金流量表,调整资产负债表,加强资产负债表中的表外信息披露,重视财务情况说明书和适当增加财务分析指标等。

二、解决方案和建议

1.非营利组织应重视委托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由受托人提供的会计信息要能满足物资提供者即委托人的决策需求。会计信息披露将使组织内的会员了解会计信息有了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道,从中可以获取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运作效率和效果的信息,进而做出增资或减资等决策。同时,会计信息的披露能够帮助客户理解资金的用途和去向。

2.应加强非营利组织受托人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

由于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特性,造成了对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监管主体的缺失。真正关注于非营利组织运作效率的主体,除了委托人以外,就应该是政府部门。但是,我国的现状是政府对非营利组织更多的是针对其行为的监管,而不太重视其财产利用情况。至于公众就更没有立场来对与己关系不大的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进行监督。因此,这种对受托人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的强制性监管就很薄弱,这也正是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3.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现代资本市场存在的基础,它要求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的企业公开会计和非会计信息,信息披露的要求同样适用于国有非营利组织,且由于非营利组织具有服务公众的使命,并享有减免税待遇,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更严格的信息披露与其突显的社会责任相适应。首先,政府非营利组织,通过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信息给公众,通过相关法律的发展,政府提供的非营利组织的法律监管,如果非营利组织未按照法律规定办事,那么它将受到政府的惩罚甚至遭到解散。二是独立的评估机构通过监察向公众提供非营利组织的相关信息。独立评估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非政府机构,没有法律赋予的管制权利。本着独立、客观、第三方的原则通过非营利组织来收集数据,按一些大家一致认可的评估标准,对非盈利组织进行评估,并公开评估的数据,并将评估数据及评估结果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告之公众。三是媒体通过信息传播向公众披露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情况。新闻媒体关注整个社会,当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的时候,媒体也应该给予它们更多的关注。

4.建立适当的报告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应补充完善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反映了在一定时期内公司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量,表明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可帮助分析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财务活动的影响。完善现金流量表,以现金为基础来编制单位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提供现金流入、流出、净现金流量的财务信息,便于单位准确地了解可支配资金数额,有计划地使用和调度资金。此外,财务报表也应调整,如增加资产负债表附注也是公开的一个重要途径,一个完整的会计报告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每个基本单位的情况,基本财务报表,会计报告附表,财务报表附注说明,财务状况等。

总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竞争国际化背景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我国的事业单位管理者已经深刻认识到会计信息在事业在良性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尽管当前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相信通过政府、事业单位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改进,来更好的适应于各方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

参考文献:

[1]齐永新,关于我国国有非营利组织单位会计信息披露的思考[J]中国经贸。财税广角,2009(10)。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12篇

    [论文摘要]:非营利组织是政府体系之外,具有公共服务宗旨或促进社会福利发展,不分配盈余,享受免税优待的依法成立的组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虽然获得了较多的发展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主要阐述了非营利组织会计相关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概念及现状

    1.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

    非营利组织会计就是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各类非营利组织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会计类型。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它与企业会计在会计基础理论方面如会计对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基本原则、基本假设、会计信息的表达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但由于其组织目标、财务资源来源、财务资源分配机制、受托责任和业绩考核方面的特征,使得非营利组织会计又有其特殊性。

    2.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现状

    在发达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起步较早、制度比较完善,已形成了较为规范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法规体系,学术界对非营利组织会计理论的研究也比较系统。尽管我国非营利组织历史悠久,但对其会计系统研究的兴起还是近十几年的事情。关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研究最近几年才正式起步,并在近几年有了较快的发展。由于研究的时间尚短,以致研究总体上还不是很深入全面。

    非营利组织会计应当归属于企业会计体系。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根据国家提出的“面向社会,走向市场,减员增效,减拨经费”,以及非营利组织也需要“自负盈亏”的要求,非营利组织的经济效益指标将越来越重要,其会计核算也将逐渐从以核算预算执行情况为主转向核算非营利组织本身的经济效益为主,企业会计中的诸多原则如配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等也将越来越多地适用于非营利组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业务相互交叉融合,一些企业可以从事社会福利等相关非营利事项,同时有些非营利组织也可以开展经营业务,这使两者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所规范的内容基本一致,尤其《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更接近于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只要对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作适当的补充完善,对个别特殊问题另作专门描述,即可成为对制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具体准则或制度都有指导作用的基本会计准则。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使命及特点

    1.使命

    使命就是一个组织的宗旨、任务、即为谁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使命是一套组织的价值系统,是组织行动的动力基础,是促进集体的合作意识和协调一致的基本精神,也是评价组织整体与个人成就的标准。非营利组织的使命是该组织对社会大众的公开承诺,每一项使命等同于宣言,都必须反映机会、能力和投入感三项要素,好的使命必须具有行动潜力,否则只不过是漂亮的宣传用语罢了。使命必须具备三项条件:注重本身的优势和特点;时时关注外界的机会和需求;确认自己的信念。组织的使命应力求可以实现、个性鲜明、有激励性、与众不同;应避免定位太高而难以实现。

    使命是一个非营利组织对解决社会问题的公开承诺,因此较具有理想性,不易具体描述和短期达成,同时使命具有较高的想达到的意图,及令人自愿投入的价值观,属于理念层次。

    2.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

    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不以营利为目的,更注重社会效益

    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或股东价值最大化,而非营利组织是社会公益性服务组织,主要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实现社会使命,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对组织的评价不能以利润指标衡量,应该更注重宏观的社会利益。

    (2)以政府拨款和捐款收入为主,兼有经营性收入

    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按性质划分,大体包括四个部分:①财政拨款,包括:来自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拨款和项目经费;②社会捐赠,包括:个人、社会、企业的捐款;③服务收费,包括:会员缴费;④经营性收入,非营利组织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组织目标,维持组织自身的持续发展,在使命的约束下可以开展一定的经营性业务以获取收入,但以不损坏组织公益形象为前提。

    (3)所有权特殊,不存在所有者权益

    与企业不同,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并不是组织财产的所有者,他们在向非营利组织提供财产或资源时一般不期望收回经济上的利益。非营利组织在运营过程中获取的盈余既不归组织资源提供者所有,也不能在人员之间进行分配。

    三、非营利组织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立法层次较低

    在我国现行的非营利组织立法体系中,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其他的法律性文件都是行政法规级别的。由于没有统一的高级别立法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合法地位、基本权利、设立和管理、法律责任等做统一明确的规定,而目前的法律都只是就某类非营利组织单独进行规范,当这些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发生冲突,便会给非营利组织带来了不便和障碍。

    (2)内部会计管理不利

    部分会计人员素质较差,有些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人员较少,会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很难专心会计工作,有些甚至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没有进行有效的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缺乏基本的会计知识。不但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还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不但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降低会计工作的效率,甚至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账等。

    (3)资金来源单一且不稳定,经费严重缺乏

    非营利组织即没有政府的强制性和课税权。也不能通过经营活动获得丰厚利润,只能依靠社会捐助和政府拨款来开展活动。现阶段如果完全依靠非营利组织独立谋求发展,必然使其发展过程延长,甚至出现反复。非营利组织筹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的志愿性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公民才愿意捐资给非营利组织。另外,人们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管理和使用上的信任度一般较低,也严重影响筹资的进行。

    (4)管理不严缺少监督

    我国对非营利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双重管理就是指每一个组织都要接受两个单位的直接监督管理。其一是该组织所在行业和部门的主管机关或者被授权的组织,即业务主管单位;其二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即登记管理机关。但是非营利组织一经注册成立,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便很少进行监督和检查,平时只是口头要求。

    2.加强与完善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对策

    (1)完善非营利组织会计法规体系

    建立非营利组织法规体系,完善非营利组织管理机制,是实现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之策。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必要的支持和扶持,通过一定的政府支持和扶持,在合作中引导、帮助其健康成长,可以有效避免不良势力对非营利组织的渗透,更好地引导广大非营利组织会计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下开展活动,在法制规范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对会计人员尤其是高级财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使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会计职业的特性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道德素质。当前,造假等违法行为多是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实施的。所以,如果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得不到提高,那么就会上顶不住压力,下挡不住诱惑,从而导致造假的发生。

    (3)建立严格、透明的、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

    中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公信度不高、筹资能力不强,在很大程度上与自身不完善的财务制度有关。财务的透明度是树立非营利组织公信度的基础,如果没有严格和透明的财务制度,那么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廉洁性就无法得到制度上的保证,那也就无法吸引更多的社会捐款和赞助。因此,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应按照有关法律对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向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组织的财务报表,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

    (4)提倡捐赠、鼓励创新

    在我国,党和政府的动员和宣传能力是无与伦比的。因此,如果政府能够在公民道德的教育中大力提倡志愿捐赠、志愿服务的精神,同时积极鼓励非营利组织的竞争与创新,就将能够培育出一种民间的良性循环。

    总之,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这就需要政府的扶植与培养,如前所述,在当前阶段,政府的主要作用就是改善对非营利组织的行政管理体制,这也是公共权力分散化,社会化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赵建勇戚艳霞:《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张纯:《非营利组织理财》,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3]赵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探讨,财会月刊,2006.1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13篇

1.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

公立非营利组织即通常所说的事业单位。公立非营利组织(事业单位)可大体上分为以下三类:

(1)科学、教育、文艺、广播电视、信息服务、卫生、体育等科学文化事业单位;

(2)气象、水利、地震、环保、计划生育等公益事业单位;

(3)孤儿院、养老院、残疾人疗养中心等社会福利救济单位。

2.民办(私立)非营利组织会计

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大体上可分为三类:

(1)社会团体。指我国公民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但是资金来源主要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团体,应按照事业单位对待。

(2)基金会。指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接受或者募集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的民间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3)其它民办非营利组织。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金举办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非营利组织。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预算会计的理论铺垫

1.委托理论

政府和非营利性组织为了有效地履行职能,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就必须通过税收等形式先从社会公众手中争取一定的社会资源。公民一旦成为纳税人,资源的提供者(纳税人)与资源的使用者(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就发生了分离,形成了委托关系。这种关系本质上要求人必须就其资源的使用情况向委托人负责。即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必须按照纳税人的意愿来支配和使用公共财政资源,保证财政资源分配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尽可能以低廉的成本和优质的服务满足日益多样性的公共要求,并就资源使用的最终结果向纳税人负责。

2.财政透明度原则

公开与透明是取信于民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非营利组织机构的公共财政受托责任得以落实的前提条件。非营利组织预算的公开与透明的核心就是要消除信息上的不对称,将预算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财政透明度的基本要求是,利益相关者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取与非营利组织预算管理与会计有关的所有有用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1)将非营利组织与其他公共组织及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的责任和作用区分开来,明确非营利组织的政策制定和管理职能,建立明确的关于预算和预算外活动的协调和管理机制。

(2)非营利组织预算和预算外活动必须在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预算管理控制的程序下进行。如提高财政部门的独立性、实行绩效预算、实行权责发生制非营利组织预算会计等。

(3)向公众提供非营利组织预算与会计信息,完整地反映整个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及运营结果。

三、非营利组织预算理论下的目标与会计控制

1.非营利组织预算会计目标

非营利组织会计有三级目标,即基本目标、中级目标和高级目标。基本目标是保持公共资金的安全完整,防止腐败和揭露贪污。中级目标是促进合理的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对象包括税收的征收、其它收入、购买货物或服务付款、借款和偿付债务等。运行良好的非营利组织对各项业务活动都进行精确地预算或适当地计划,财务会计制度对经适当授权的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为此,非营利组织必须建立成本会计制度进行成本核算,使组织经济、高效地运行。非营利组织会计的高级目标是帮助政府解除受托责任。公共受托责任存在官僚机构对首席执行官的受托责任、行政部门对立法部门的受托责任、政府对公民的受托责任三层受托责任。解除受托责任的目标可通过增加人披露信息的激励和减少委托人的信息成本来更好的实现。

2.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控制

非营利组织的特征是“没有最终委托人的人”,不存在所有者权益,一般不受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约束。非营利组织主要通过法律(规)及合同条款、基金会计和预算控制来替代其所缺乏的市场规则,并对组织进行约束和控制。非营利组织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竞争性的市场以及没有剩余索取权的情况下,很难明确地制定管理者的业绩评价标准。结果,与非营利组织进行协作而发生交易的主体,只能通过在理事机构(各级人大、理事会)中寻求代表和对管理决策施加适当限制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因此,非营利组织会计广泛使用基金和基金会计。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政府会计理论研究的若干思考

1.明确非营利组织预算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信息需求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使用范围,但建立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出发,明确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十分必要。主要有以下几类:

(1)出资人和捐资人,包括出资或捐资的政府部门、单位或个人。

(2)债权人,包括向非营利组织提供贷款的各类金融机构、单位和个人。

(3)政府有关部门,包括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等。

(4)非营利组织内部管理部门,他们关心组织机构经营收支活动和资源使用的效率。

(5)非营利组织内部职工,他们关心的有关组织机构就业机会等方面的资料。毫无疑问,在非营利组织预算会计体系下,要实现上述会计信息使用者与政府部门或者公共部门之间的良好沟通,必须依赖于非营利组织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报告。而满足非营利组织预算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将成为决定财务报告的组成内容所应遵循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等的关键考虑因素。因此,充分调查研究我国非营利组织预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以及他们的信息需要,对于设计我国非营利组织预算会计体系及其内容十分重要。

2.要深入研究我国非营利组织预算会计制度执行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因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对非营利性组织预算会计制度所提出的新要求、新问题。要将研究和解决这些新要求、新问题作为改革费营利组织预算会计制度、建立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标准的突破口。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14篇

【摘要】本文基于提高非营利组织公信力视角,针对现行非营利组织现行会计模式存在的局限,对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途径进行研究,并提出了一些策略和建议。丰富了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相关文献。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基本策略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换,非营利组织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近期发生的非营利组织资金管理混乱、违规收取赞助费、侵占公款等一系列负面事件,严重阻碍了其良性发展。究其原因非营利组织披露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一些不法分子存在舞弊行为,制约着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提高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公信力,是亟待解决的难题,那么,非营利组织应该如何透明信息,透明哪些信息?本质上是会计机制的核心问题,而现行的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是否能够实现有助于非营利组织建设社会公信力的信息披露体系,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二、现行会计模式在信息透明方面的局限

我国非营利组织现行的会计模式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两种。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以会计系统所反映的财务报告作为披露内容,从信息满足需要的视角来分析存在诸多问题:(1)非营利组织的管理目标是完成使命,这取Q于服务对象的选择、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其中在管理和运营中会计系统应如何与之相容予以支持,现行的模式无法体现这类组织的特征要求。(2)这个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难以体现组织行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3)对外会计信息的披露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的绩效评价要求。(4)民间非营利组织和事业单位执行不同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容易导致同类业务的非营利组织生成的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的基本策略

(一)建立平等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

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要实行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理由在于:(1)从组织归类方面来说,非营利组织是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第三部门”,其资源获得有限,从事服务的领域相同,在相同领域从事相同服务,就应该按照同样的规则反映其资源配置、使用和效果。(2)从会计制度的特性来说,是将同类组织的事项通过制度规范而转化成通用语言,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组织进行选择和认定,对这些组织的事项进行归类和规范,对目标进行认定,对信息处理程序和信息质量进行规范。以便从事同样事项的组织提供的信息具备可统计性和可比性。(3)从政府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来说,一方面需要了解和监督非营利组织是否超过授权使用资源,另一方面,对组织的绩效进行评价和对比,比较同类行业或领域的不同组织的管理效率和运营效果,以便评价受托责任,决策未来资源的配置。(4)从组织自律和发展来说,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的非营利组织将来面对的是公众对组织的评价和认可,统一的会计制度利于公众对不同组织的信息进行比较,也就促进了非营利组织在运营管理上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二)专门制定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

尽管学界对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有“两分天下”、“三足鼎立”等意见分歧,但是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效率低下的情况下,既不应该将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也不应当将事业单位简单化,统一划归政府会计系列,而应将公立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合并,建立单独的适合我国国情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

理由是:(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刚刚建立,并实现了实质上国际趋同,但是应用于我国资本市场,仍然有许多需要调整和适应的方面,也有一些经济后果有待于后续的追踪式研究予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不适合将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纳入进去。(2)非营利组织是区别于政府和营利性组织的“第三部门”,其活动领域、业务类型等具有特殊性,非营利组织存在的目标和发展方式和营利性组织有本质的不同。(3)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内部会计管理水平和组织市场化的管理水平都相对比较低,专门的制度有利于培育和提高这类组织的财务和会计管理水平。

(三)建立非营利组织绩效会计控制系统

非营利组织运营的结果是一系列表现组织运营绩效的指标,这些指标不是利润,而是组织为实现目标所作出的努力、取得的成果。非营利组织要全面客观反映其组织绩效,组织绩效的可量化信息主要来自会计信息系统,需要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会计系统,这个系统通过信息的搜集、整理、监督和反馈,对组织的绩效进行控制,使之按照组织的目标绩效进行运营,这是一个以绩效为核心的控制系统。非营利组织必须建立一个以完成使命为宗旨,以服务客户为目的,全面提高组织运营绩效和提高社会影响力或公信力的运营和管理体系,建立一个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体系,建立一个链接“使命―服务―结果”的绩效管理模式,将内部管理绩效和社会效益绩效最大限度的融合。

四、我国非营利组织透明绩效信息的内容组成

按照绩效维度披露组织的信息,需要将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事项重新分类,重新设计绩效财务会计报表,按照财务会计的准则规范披露可计量的绩效信息。可计量的信息不能全面反映组织的绩效,不能完全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因此,在信息披露环节需要对财务性和非财务性信息进行整合。披露的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的概况。(2)组织资源的配置与治理结构信息。(3)组织绩效基础信息。(4)组织绩效整合信息。

五、结论

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趋势下,非营利组织以信息透明去建立社会公信力已是必行的路径,非营利组织应该改革现行的会计体系,构建绩效会计控制系统,按照上述内容完整地披露组织各项绩效信息。但是,非营利组织的绩效信息透明化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完善制度的同时,更需要转变观念,这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姜宏青.非营利组织绩效会计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受托责任;信息;披露

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公益性或非互益性活动的机构,分为法人组织与非法人组织两类:前者包括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企业法人非营利组织;后者包括未注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宗教组织等。受托责任是由于委托关系的建立而发生的。委托关系可由于通常的托付行为而建立,可以由于聘请而建立,可以由于任命而建立,还可以由于民主选举而建立。委托关系建立之后,委托人将资财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受托人则要以最大的善意、最经济有效的办法、最严格地按照当事人的意志来完成委托人所托付的任务,承担所托付的责任,这种责任就叫受托责任。

由于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对非营利组织的概念进行明确限定,面对为数众多的非营利组织信息使用者的迫切需求,一方面提供非营利组织资金的提供者了解自己作为委托人所提供的资金到底何时被使用、被使用在何处、被使用的效率如何,我们有必要讨论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问题;另一方面会计信息的有效披露对受托人不仅仅起到监督作用,而且可以正确评价受托人完成受托责任的能力,促进委托双方的合作,从而使非营利组织良性运转,实现非营利组织存在的目标。

一、受托责任视角下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的披露

在受托责任视角下,非营利组织不是真正拥有财产的所有权,只拥有使用权,即在非营利组织中,由于财产控制权的转移而形成的受托责任关系,产生了对会计信息的披露需求。同时,由于委托关系也造成了资产经营者和投入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尤其对于我国非营利组织而言,不同的组织遵循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这就更加增加了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难度和透明度。简单的用下图来说明非营利组织中的委托关系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

委托人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授权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受托人在获得财产的使用权之后通过非营利组织来进行运作,并承担对委托人进行成果的报告责任,这一责任完成的载体即为会计信息,而委托人将根据会计信息来对自己下面的行为做出决策并直接影响到非营利组织。注意在图中,委托人获得和受托人提供的会计信息并不一样,因为,受托人提供的会计信息和委托人可以获得的会计信息直接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二者之间必然出现差异。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

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外部环境和内部建设都还不完善,普遍存在资金不足、人才匮乏、规模有限、能力偏弱等问题,针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目前存在问题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1.建立非营利组织法规体系,是实现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之策。国家应制定或修订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制定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法》,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创立、运营管理的法律依据,通过政府给非营利组织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财力资源合理流向公益事业等等。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必要的支持和扶持,通过一定的政府支持和扶持,在合作中引导、帮助其健康成长,可以有效避免不良势力对非营利组织的渗透,更好地引导广大非营利组织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下开展活动,在法制规范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就《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而言,只有将公有非营利组织(国有事业单位)纳入到非营利组织中,建立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才会使非营利组织与公有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也有利于与国际发达地区的非营利组织进行有效的交流与合作。

2.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会计制度。非营利组织除通过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外,还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会计制度,并保证其落实到位。首先,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通过法律的约束,促使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其次,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组织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相关专项业务培训或继续教育等形式,尽快将制度落到实处。任何一个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都会有一定的收支。有收支,就必须要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机构责任机制、会计岗位责任制等,要求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财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最后,建立健全业务授权控制制度,经过授权,可以尽可能地减少不合法或不合规、不合理的经济业务的发生,从而保证决策的正确执行。要求明确规定涉及财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经办人员,包括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3.强化外部管理,引入审计监督机制。民政部门在开展年检和时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时候,要检查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有关财务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采取富有针对性的推行措施,促使非营利组织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同时,财政部门也应通过定期抽查或联合互查的方式,检查非营利组织是否依法建账,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用行政手段推进《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社会审计监督机制是外部监管的重要手段。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外部会计监督必然出现“真空”,从而使部分非营利组织游离于外部审计监督之外,有的非营利组织利用政府对其的税收优惠政策,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的外衣从事营利性活动。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对于发现和纠正当前非营利组织的各种不规范会计行为,保证其会计报表的真实透明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受托责任视角下强化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1.应重视非营利组织委托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由受托人提供的会计信息能满足物资提供者即委托人的决策需求。会计信息披露将使组织内的会员了解会计信息有了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从中可以获取资源运作效率和效果的信息,进而做出增资或减资等决策。同时,会计信息的披露要能帮助委托人了解所提供资金的用途和去向。只有满足了委托人的知情权要求,委托人才能清楚委托的资产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利用。

2.应加强非营利组织受托人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由于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特点,造成了对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监管主体的缺失。从某种范围来说,真正关注于非营利组织运作效率的主体,除了委托人以外,就应该是政府部门。但是,我国的现状是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更多的是针对其行为,而不是财产利用情况。至于公众就更没有立场来对与己关系不大的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进行监督。因此,这种对受托人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的强制性监管就很薄弱。这也正是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3.应加大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即对会计信息不以单纯的会计指标来衡量,要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除通过三张报表反映经济效益以外,还要设立一些社会效益指标来考察受托人的行为。如对资金的流向,时间及该项资金流出的使用效果等定性指标的披露。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监督非营利组织运行效率以及受托人完成委托人交付的责任情况。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商玉生.中国非营利机构的发展态势和发展思路上[J].海企业与社会公益研讨会论文.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