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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

税收管理的方法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存在问题;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01

一、财政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监督监管不够到位

由于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地区削弱了财政税收管理的力量,不少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被撤并,导致了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管理滞后。不少地方存在着没有设立财政税收管理机构,没有落实专门的管理经费,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问题。

2.民主管理不够完善

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很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就是这一制度的关键内容。实际上,许多地方和单位虽然成立了民主理财领导小组,但成员大多不是经过民主选举的,而是领导指定的,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3.规范化转移支付有待加强

大量事实一再证明,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资金来往是出现转移流程不规范、转移周期长、资金使用率低、贪污违纪现象多发的地方。中央政府主要负责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进行支出的具体管理。中央已经通过分税制的实施,大大提高了财政收入的中央集中比例,减少了纳税部门偷税漏税的途径,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来协调我国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个财政平衡。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构成我国转移支付的三大部分。在这当中,仍然有很多地方存在着需要尽快改善并加以解决的问题。首先,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的资金比例在转移支付总量中所占比例过高,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带有明显的有利于地方的倾向,而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例很小,它主要能够反映地方财务均等平衡的状况,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收返额度高是正常的,但是比例过于悬殊就不利于经济的平衡发展,税收返还额度在成一定的比例增加,也使某些经济现对落后的地方社会经济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其次,在政府转移支付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这也是在转移支付过程中频发支出不透明、财政截留、现象的一大因素,在这个过程当中产生的财务问题由于从支出项目繁杂、设计部门较多,核查起来十分困难,因此,要在转移支付的源头把好。

二、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创新的方法

1.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

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不仅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也是通过改革整治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中诸多漏洞的手段。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目的在于调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比例、依据当前情况,应当适当加强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强化政府财政同一支出的平衡;加大中央政府的直接支出,加强统筹管理,减少财务问题,同时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的压力,配合行政改革中人员精简的客观要求;还要对地方政府的支出权限进行必要的规范,既赋予足够的财政权力,也要控制过度的财政自由,使得地方支付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加速进行。

2.健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要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合理搭配,形成资金来源稳定可靠,资金分配方法较为科学合理的中央、省(市)两级两类转移支付体系。首先是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整合其中的专项转移支付,妥善安排转移支付的结构比例。其次是要改革税收返还与增值税分享制度,从而稳定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最后是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资金分配体系,从而逐步改变目前从基数法确定转移支付数额与转移支付水平的方。

3.财税改革要在制度上实现创新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一直是制约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改革深化的羁绊。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劳动热情被充分激发,农业生产工具的价格下调,给农业生产降低的生产成本,在免除农业税等税收项目外,在水手结构上也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整。正式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必由之路。通过适当的途径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合作扩大生产是有效手段。在财政税收体系中,合理的采用“合同制”,也是完善地方政府财务税收管理分配职能的一大创新,不仅仅加强了地方财政税收的自,也使得中央政府能够施加有力的宏观调控。体制改革是永不过时的话题,制度创新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一再被历史证明。加强中央管理和不同级别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制度创新的出发点和着眼点。

4.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创新;方法;建议

一、我国在财政税收管理上存在的不足

1.规范化支付转移程度不够

笔者通过对大量事实的分析,目前,我国政府部门之间发生的现象较为普遍,常见的问题有资金往来的流程欠缺规范、资金使用率不高、转移的周期过长。中央政府主要负责的工作室财政收入的管理,而地方政府主要就负责财政支出。中央通过分税制的改革,将财政收入的中央集中比例进行调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纳税们不偷税漏税的问题,从而对中央正度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也有一定的帮助,并协调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关系。我国转移支付包括财力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和专项转移支付三个部分。其中,各个部分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加以改善。一方面,转移支付总量中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的资金比例过高,而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小,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是反映出地方财务均衡的情况,尽管对于经济发达地区而言,高税收返额度是正常的,但是过于悬殊的比例就反映与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够均衡,同时,税收返还额度的比例不断在增长,不利于某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的发展,导致其经济和社会服务的水平相对落后。另一方面,在政府转移支付过程中也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导致在转移支付过程中常常发生财政截留和支出不透明等现象,在此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问题所涉及到的支出项目繁杂、设计部门较多,核查工作相对困难,为此,笔者建议,应当在转移支付的源头就要做好把关工作。

2.财政监督力度不够

由于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致使某些地区的财政税收管理力量得到了削弱,有相当一部分机构和工作人员被撤并,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队伍流动性较大,工作积极性大受影响,管理相对滞后。甚至在一些地方还没有设立相应的财税管理部门,对于日常经费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并缺乏专门管理税收工作的人员。

3.民主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针对目前的发展状况而言,有些地区并没有真正做好民主管理以及政务管理的工作,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当中,民主理财和财务信息公开就是民主管理体系中的一大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虽然也有不少地区和单位内部设置了民主理财小组,但是大多数小组的成员并非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而是根据领导的安排来任职的,发挥不了真正的监督作用。

二、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创新的方法建议

1.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要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之间的关系搭配,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同时要建立健全的中央、省(市)等两类两级的转移支付体系,使资金分配的方法更趋合理和科学。笔者认为首先可以考虑适当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在各种转移支付中所占的比例,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合理的调整,并完善转移支付的结构比例。其次应当对税收返还等制度进行改革,确保转移支付资金来源的稳定。最后要对其分配方式进行改革,进一步建设当前我国透明、健全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2.完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的建立

完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的建立,不仅仅是我国基本国情的要求,同时也是利用改革对目前财政税收管理中所存在漏洞进行整治的有效途径。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其目的就在于协调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比例,针对目前的现状,笔者认为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可以适当加强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使政府财政的支出得以平衡;通过加大对中央政府直接支出的力度,来强化统筹管理,认真处理财务问题,与此同时,还应当缓解地方政府财务管理工作的压力,顺应行政改革中人员精简的客观要求;除此之外,还应当对某些地方政府的支出权限进行规范化管理,既要保证其拥有足够的财政权利,也要对财政自由进行有效的控制,完善地方支付财政税收管理改革机制。

3.实现财税改革制度上的创新

财政税收体制的问题一直是困扰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进行深化改革的绊脚石。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激发了农民对于劳动的热情,对农业生产工具的价格采取适当的下调措施,降低其生产的成本,对于一些免除农业税等相关的税收项目之外,对于税收的结构也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不单单是地方政府的职责,同时也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除此之外,还能够利用合适的途径来进行招商引资、吸收新的先进技术和扩大生产规模。可以合理将“合同制”运用在我国财政税收体系中,这也是实现财税制度创新的重要途径之一,一方面可以强化地方财政税收的自,另一方面还能够让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得以加强。制度创新是永恒存在的话题,制度创新在一定的程度上对社会和经济起到促进作用。然而,加强中央管理和不同级别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制度创新的出发点和着眼点。

参考文献:

[1]谢毅哲: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J].商,2013(10).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财务管理;现代企业;实施方法

从广义上来说,企业是指能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以生产产品和服务社会为目的,能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的一种盈利性的组织。作为一个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企业要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其存在目的就是为了追求利润和自身的经济发展。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要正确运用税收筹划,使企业得到税后利益最大化。

1.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及税收筹划

1.1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模式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是在传统的财务管理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企业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主要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管理原则,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处理企业财务关系的经济管理工作,目前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中心。其中筹资、投资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且财务的成本管理能反映出某个企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

1.2 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涵

企业的税收筹划利于企业在投资、生产和经营方面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可以增加企业的可支配收入。通常来说,税收筹划也可称为纳税筹划,它是泛指在遵循税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企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利用税法中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建立多种纳税方案,从而选择最利于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活动。

1.3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

企业税收项目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点管理对象。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就必须要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来获得最大的利用,而其中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就是有效的办法之一,这种可以降低企业税负的条件措施就可以称为企业税收筹划。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应该注意税收筹划的特点,以保证正确设计实施方案。

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之一是合法性。税收筹划绝不允许违反任何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因为其定义的内涵之一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筹划,如果触犯了法律则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预见性是企业税收筹划的第二个特点。纳税企业要提前预知国家的立法意图,以便设计出各种不同的纳税方案,才投资筹划和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事先的安排与协调,从而选择税负低而收益高的方案来实施。

此外整体性是企业税收筹划的第三个特点。国家的经济政策会随时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现状来制定或变更,因此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应时刻与国家的税收政策相适应,整体而全面的考虑自身面临的各种外在和内在的因素,而且不要局限于某一个时期,要有长远的规划,从而使企业的总价值最大化。

2.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人员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性不足

企业的税收筹划是的一项基本权利,然而很多的企业工作人员并没有完全的意识到,或者干脆任务税收的筹划工作就是企业领导和财务部门的职责。而实际上税收筹划只是减少企业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应该将其渗透到实际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中,税收筹划的好,则会涉及到每个员工的个人经济利益,因此要提高认识,并加强对于员工有其是财务人员的知识及技能培训。

2.2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盲目建立税收的筹划方案

企业的税收筹划可以使其减轻一定的纳税负担,但是也不可为了追求税负的最小化,而忽视税收筹划的合法性,盲目的建立税收筹划方案。同时要注意考虑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经济目标来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尽量做到周全考虑,避免因筹划活动失败而付出沉重的代价,把风险降到最低。

2.3 混淆了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漏税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它与企业的财务是密不可分。然后很多企业和个人经常混淆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和漏税的概念。两者的区别在于对我国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上,税收筹划是合法的,经过统筹安排的,而偷税、逃税和漏税则是非法的减轻赋税责任的做法。

3.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应用

3.1 完善管理机制,培养合格的财务管理人才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都是面向市场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从市场上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还应对包括财务管理部门在内的企业关键管理部门的经理人员都实行激励机制,这样才能真正留住人才、充分利用人才,使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最终使企业经营效益提高,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3.2 通过销售方法延迟纳税时间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可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的销售方法等来推迟销售收入实现,从而能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这些销售方法即是对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税收进行筹划,而且非故意行为的延迟收入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3.3 通过税负转嫁的方法来减少纳税金额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还可以采用税负转嫁的方法来减少赋税。企业通过购入或销出商品价格的改变,可以实现将部分税收转移给他人进行负担,使税收负担在不同的纳税个人或企业之间进行分配,税负转嫁也是财务管理部门税收政策制定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3.4 调整好企业筹资时的资本结构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4篇

一、 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问题

1.税权分配高度集中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要求统一、团结的国家,更加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所以,对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来说,其税收的权利也高度的集中在中央。然而,我国地域辽阔,省市众多,并且每一个省市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并且贫富差距也十分悬殊。而税收权利的高度集中就极不利于我国地方经济的调控,不利于地方政府合理的配置资源。因而,税收权利的高度集中是目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2.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制性弱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在法制性方面还有一定的欠缺。在法律规定方面更是缺少专门的法律,现行的一些法律也只是暂行条例。因而有待进一步的进行加强。同时,法制性薄弱还体现在其他的很多方面,如在财政税收管理权利方面,地方和政府的权利没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再如,在税收的相关人员上,其监查、预审都缺乏专业性的法律规定。

3.财政税收监督管理不力

除了以上两点重要问题外,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就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到位。财政税收管理体制需要严谨的监督管理。而就我国当下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一些企业一味的追求利益,所以频频的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监督不力导致的。其次,我国财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一定的欠缺,普遍出现责任感不强、工作力度不够的现象。

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举措

由上述可以看出,我国当下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着较多的严重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国家的发展。因此,对于当下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必须加以完善。本文在此提出了几点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措施,希望能够为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一步的完善做出一些贡献。

1.适当下放税收管理权限

要先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就笔者来看,首先就要适当下放税收管理的权限。从我国目前权利集中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出,过度的集权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国家适当的下放税收的权利是十分有必要的。在国家统一政策的基础上,下放一部分的税收权利给地方政府,如个人所得税等等。同时地方要以国家的政策为主,根据自身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来进行税收相关方面的管理。此外,下放权利要逐步的进行,不能一次性下放过多的权利,导致不良现象的产生。

2.加强税收管理体制立法

加强税收管理体制方面的立法,也是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体制。要不断的建立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相关方面的立法,并且要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多个角度进行考虑,如地方与财政税收权利的划分、执法人员工作相关方面的法律等等,从而做到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能够有法可依,不断的加强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制性。

3.贯彻税收的政策、制度及法规

加强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还要从贯彻我国税收政策、制度以及法规等方面进行考虑。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实施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和配合。所以,在今后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发展中,要不断的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利和责任,使得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相关政策、制度等深入到每一级政府。

4.加强税收监管力度

建立科学、完整的税收考核机制,加强对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补充查补入库、准确率等税收征管质量的指标。提升税收监管人员的素质,通过培训、深造等措施,大力培养一批责任感强、使命感强、专业能力过硬的专业人员,提高税收监管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税收监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避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5篇

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制度是经过一段漫长的发展阶段而形成了如今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秉承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原则[1]。统一领导,就是说财政税收由中央进行统一领导,中央制定全国通用的税法、税种,为税收的征缴提供统一的依据和规范。分级管理,就是由中央赋予地方政府一部分对税收的管理权力,对于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缴纳手续进行灵活处理,形成了税法统一、税权集中的管理体系。

二、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权力过于集中

我国政府采取中央集权的制度来管理国家,由中央来实现对地方的管理和宏观调控,财政税收管理也不例外。税收权力的的过于集中,导致各级地方政府不能根据地区的发展特色进行财政税收的征收。我国为了缓解这类现象,已经开始注意给予地方政府一部分的税收管理权力,但是很多地区仍然出现社会资源配置不科学、税收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现象。

(二)税收管理缺乏法律依据

财务税收管理工作内容比较复杂,包括了税收分配的计划、税务征收的组织协调、税务监督等工作环节[2]。财务税收管理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制度来进行。但是我国的税收管理相关的法律只有几部,且我国各地政府的税收行政法规大多都是暂行条例的形式,缺乏足够的法律效力,这就导致税收管理缺乏规范,无法落实税收的监察、预审和征收工作。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也不利于中央政府对财务税收进行统一管理,降低了财务税收的使用效率,制约了我国的发展。

(三)税收监管不到位

财务税收的征收和使用需要专业人员和专业部门进行监管,如果监管不力,就会发生一些违法行为。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税收监管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部分监管人员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另外,我国执行管理机构改革以来,财政税收监管的机构数量不断减少,人员被大量裁减,消磨了工作积极性,拖累了税收监管的工作效率。

(四)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不规范

财政税收的转移支付,就是政府将征收的税收资金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到国家建设项目当中的过程[3]。我国目前在财政税收的转移支付上主要采取三种形式:转向支付、财力性支付、体制补助与税收返还支付,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平衡。但是由于财政税收的转移支付手段不规范,就会导致一些工作人员挪用、滥用税收资金,让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的目的落空,妨碍了我国的建设与发展。

三、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对策思考

(一)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为了提高我国财政税收的管理水平,必须要进行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要从观点上进行改变,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国范围内的财政税收管理制定统一的依据,同时为各级地方政府留下灵活处理的空间。改革之后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既要形成良好的管理秩序,让税收管理具有规范性,也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弥补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促进全国经济的平衡发展。

(二)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我国财务税收管理工作出现的很多问题都是由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不足,业务不熟练或者工作态度有问题而引发的。比如财政税收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问题,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手续执行不规范,也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员利欲熏心,私自将税款挪作他用甚至贪污的原因。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引导,一方面进行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增加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另一方面积极宣传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让财政税收管理人员树立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当中依法行事,一丝不苟。

(三)确定财政税收的收支范围

财政税收的收支范围,就是财政税收如何进行征收、从哪些单位征收、征收多少和财政税收如何使用、用到哪里、用多少。财政税收的收入和支出要根据市场规则,实现合理征收和科学使用。合理征收,就是税务部门要严格界定职责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对企业、单位、个人税务征收的种类、数额进行确定,避免重复征税和不合理征税等现象的出现。科学使用,就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提前制定税收的预算方案和税务资金的分配方案,促进地方经济的均衡发展,形成良好的财政税收管理秩序。

(四)对财政税收管理制度进行创新

对于财政税收管理的创新,可以适当引入合同制,利用合同形式对财政税收的收入和支出进行管理。这样有利于地方政府依据地方经济的发展现状进行建设,还能够提高中央对地方经济的宏观调控力度,既能够提高财政税收管理的工作效率,又避免了税收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病。

四、结论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6篇

(一) 征税主体的管理

征税主体的管理主要表现为税收管理。税收管理是国家对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管理的活动。税收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和各级税务机关。国家主要是制定税收方针政策、建立修改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各级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机关,具有组织税收收入和进行税务管理的职能。征税主体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使得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来保证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

二是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来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是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满足税收管理的需求。

(二)纳税主体的涉税管理

纳税主体的涉税管理主要表现为纳税管理。纳税主体的纳税管理,在以上三个方面与征税主体相比较,具有很大的差距。

一是不可能全面、透彻地了解税收法律、法规;

二是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纳税管理。企业的纳税管理一般是通过财务部门作为一项附属工作来进行的;

三是投入纳税管理的人力有限。目前大多数企业只有一名税务机关要求的办税人员,其职责只是完成事务性的工作,没有进行系统的纳税管理。

如此看来,作为纳税主体的纳税人在纳税管理上与征税主体的税收管理,形成了严重的不对称。由于纳税管理非常薄弱,成为纳税主体偷漏税的痼疾之一,使国家税收不能够达到应收尽收;也会造成纳税主体应该得到的税收利益却没有得到。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些纳税人一手偷税,一手多交税的现象。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建立和加强纳税主体的管理,使税收法律关系两个主体的管理趋于对称,才能使税收法律关系征纳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以顺利实现。

二、 纳税主体进行纳税管理的途径

纳税主体需要纳税管理这是从税收管理的客观需要提出来的,纳税主体的纳税管理应该全方位、系统地进行。

国家税收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交给国家的份额,要及时足额地交给国家;应该留纳税人的部分,纳税人也能够真正地得到。按照税收分配的基本原则和目的,纳税管理的总体构想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纳税管理体系,这个纳税管理体系从政策适用、实务操作程序到信息有效控制和管理,应该覆盖企业的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具体内容是:

(一) 解决税收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问题

税收法律法规浩如烟海,作为纳税人想全面了解和掌握是不可能的,同时也没有必要,因此需要能针对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编辑适合本单位的税法实用手册。

(二) 提出纳税建议方案

纳税建议方案首先要达到满足税法的遵从性,即提出的方案完全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纳税建议方案,争取使企业获得最大的、合法的税收利益。

(三) 构建企业纳税控制系统

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方式是通过颁布开征各个税种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来实施的,是贯穿纳税人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得以实现的。因此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全过程都有涉税的内容,而涉税事宜的运作以及处理的结果将最终影响企业税款支出的状况。因此要使企业的税款支出即完全符合税收规定,同时又使企业税款支出控制在最合理的水平,就需要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涉税环节和涉税内容实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

(四) 进行纳税管理体系的培训

企业纳税管理体系从政策适用,到操作程序,到纳税控制系统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许多专业性很强的内容,涉及各个涉税环节的操作人员。要使每个涉税人员都能很好地完成系统要求的工作,最终实现纳税主体的全方位管理,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让其充分了解纳税管理体系的内容和要求。

三、 通过税务服务提高纳税主体的纳税管理水平

(一) 税务是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联结的桥梁

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在管理方面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税收信息的不对称。这种不对称主要表现为在获取和拥有税收信息上,纳税主体处于弱势、被动的地位。如果要求每个纳税主体所拥有的税收信息量达到与征税主体相平衡,在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在实际中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实现平衡的成本也是纳税主体无法承受的。从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生产的社会化和社会分工细分化的发展趋势看,在纳税主体的纳税管理问题日益凸现的情况下,社会必然会产生一种事物,以缩小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在管理方面的差异。目前税务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一方面起到维护税法的作用,另一方面能够提高纳税主体的纳税管理水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税务行业的中坚力量――税务师事务所在过程中有获得纳税人信息的优势,同时税务师事务所按照纳税人的具体状况编制税法手册,使纳税人可以集中地、有针对性地掌握和理解税收法律法规,以及日常咨询中的政策辅导,使纳税人掌握税法的信息变得主动起来。税务师事务所把从纳税人获取的信息通过判断后,请税务部门加以鉴证,这样达到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信息联结畅通,并最终取得一致,进而提高征纳双方的管理水平。这种观点是建立在征税主体依据税法应收尽收,纳税主体依据税法税款及时足额上缴、税收利益充分享受的基础上进行的。税务师事务所在税务中的定位,就是架起实现税务部门的意图与纳税人的义务和合法权益联结起来的桥梁。

(二) 借助税务师事务所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

在日常出现的纳税问题中,一部分是纳税人有意识地偷逃骗税,这是少数的;大部分问题的原因是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即征税机关不能全部获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而纳税人又无法完全获得税收政策的有效信息,还有就是税法与其它法律、法规的差异,特别是税法与会计两则的差异。因此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使信息可以及时地获取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征税主体与众多的纳税人直接联结,就目前的情况是不现实的,因此通过税务师事务所可以集中地、有选择地使双方信息畅通,应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7篇

江西省南康市地税局主动适应“个私兴康”的县域经济发展要求,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主线,以规范个体经济税收管理为抓手,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加强个私经济地方税收管理办法,打造了征管改革与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征管质量与税收收入同步趋升的良好态势。2001年全市共入库个私地方税收2751万元,占地方税收总量的47.3%,2002年1-9月共入库个私地方税收1894万元,同比增收157万元,增长11.6%,占地方税收总量的52.1%,个私地方税收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凸显。一、实现“三个转变”。2001年9月以来,南康市地税局针对个私纳税人占全市纳税人总量95%以上的特点,总揽“唯有规范质量来”的管理理念,积极应对,大胆实践,实现了个私经济税收管理上的“三个转变”,促进了全市地税工作的全面发展。一是管理理念的转变。受税收任务至上以及个私税收高征收成本因素的影响,地税部门重征收、轻管理,重企事业单位税收、轻个私税收思想严重。为此全局摒弃旧思想,转向企事业单位税收与个私税收管理并重,突出把规范个私经济税收管理寓于征管改革的重中之重,用质量统揽规范,做到刚性规范和柔性管理结合,使全局干部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治内就是治外,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理念。二是征收机制的转变。为了建立运转灵活、规范、高效的征管手段,该局于2001年9月将原乡乡设所时全职能的30个基层分局所,整合集中为5个分局,征管机制实现了“多元化征收、属地化管理、一级化稽查”的转变,个私税收管理也实现了由分散手工征收向集中微机征收、专管员管户向管理员管事制的转变,较好地解决了管理责任淡化和弱化现象。三是管理方式的转变。今年5月,在个私税收已全面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兼顾务实与灵活、法治与效能的原则,该局决定管理方式由全面管理转向分类管理,本着“管住大户、管细中户、管活小户”的思路,做到大户重点税源重点抓,实行行业管理;中户以管为主,实行户籍管理;小户以征为主,实行按季征收,大大节约了人力资源,提高了税收管理质量。二、做到“六个规范”。一年来,南康地税局与时俱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走好实施个私税收规范化管理这个棋子,个私纳税人税务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分别由原来的86%、53%、79%上升为98%、96%、93%,税务管理质量的提高,激活了税收工作“一盘棋”。一是规范管理制度。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基础,该局按照依法治税、征管改革、权责平衡的总体要求,融“从严管理、效率管理、科学管理、协作管理”为一体,突出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操作性、创新性”,出台了《南康市个体私营经济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南康市地方税务发票管理办法》、《南康市地方税收“银税一体化”实施办法》等7项个私经济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个私税收税源管理、税款核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档案管理、税务检查、执法评议、过错追究等9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执法责任,并编印7500册发至每位纳税人,增强了办法操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的知晓度,成为全体地税人员和个私纳税人征纳行为的基本规范。二是规范征管规程。征管机制转换上收税执法权后,需要重新分解和规范。该局重新整合征管业务规程,全面清理税收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规范了九大类十六项行政事宜,并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细化了税收工作的步骤、方法、标准、时限、责任及文书传递,使每一个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都有章可循、有制度制约,保证了征管规程“流水线”似地运作。尤其是在个私税收税款核定程序上,该局要求地税人员严格按照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集体评税、定额下达的程序,邀请乡镇、工商、国税、财政等部门和行业代表组成集体评税小组分行业、地段、规模逐户进行税负评定,并制作公告栏张榜公布,否则按每户次管理员扣奖金5元,分局长扣奖金10元,确保了税款核定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三是规范征管档案。资料是征管质量直接真实反映。该局舍得花费,投入资金近10万元,给基层分局添制了资料盒、资料架,实行征管资料“三专一化”管理。“三专”即专门个私税收控管台帐、专职资料管理员、专用税收资料室;“一化”即征管资料管理档案化,由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领发、整理、审核、保管,及时督促缺损资料的补正,建立目录台帐、征收台帐,一户一档,分乡镇、路段及管理员序号存放,年终装订成册档案化管理。资料管理员考核系数高套一档(享受副分局长待遇),调动了其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了征管资料档案化水平和税收管理质量的提高。四是规范执法评议。“好的行动纲领,不如实际的行动”。该局自念“紧箍咒”,每月抽调征管、发票、计会、监审等科室业务人员组成执法评议考核小组,“把脉号诊”个私税收税政、票证、征管“十率”情况,征管“十率”:即在国家税务总局征管“七率”的基础上,增加了考核资料管理的“征管资料合格率”;考核文书程序应用的“执法程序规范率”;考核税政政策执行的“执法准确率”,使征管考核更加贯穿税收业务全过程。评议考核结束,该局还将考核结果向全局通报,制作《税收执法评议考核整改意见跟踪卡》,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反馈时间,并拿出人月评370元的奖金与质量挂钩,今年1-7月共扣发征管责任人奖金8674元,体现了干好干坏不一样,确保了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到位。五是规范税收服务。纳税人的需要,就是我们的任务。该局崇尚纳税人利益至上,积极探索多种优化税收服务的途径,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一是推行政务“十公开”,采取制作图表或文字牌匾的形式将地方税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发票领购程序、税务违章处罚、工本费收取标准和依据、纳税人的权力与义务、服务承诺、税务稽查工作规范、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以及税务人员岗位职责等内容悬挂于办税服务厅,让纳税人一进办税厅,就知道如何办税,找谁办税,一目了然,方便快捷;二是与农行、中行、信用社合作,大力推行“银税一体化”申报纳税方式,由纳税人与金融机构签订《代缴税款委托书》,每月从其“税款储蓄专户”中按期扣缴税款视同申报纳税,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轻轻松松地申报纳税。截止7月底,全局采取“银税一体化”申报纳税的纳税人达4500多户,占个私纳税人总量的75%以上。六是规范委托。个私税收点多面广、零星分散,单靠地税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建立全方位的税收监控网络,亟需全社会和职能部门的协作。该局一方面先后建立了营运车辆税收委托稽查征费所制度,实行“先税后费”;个人私房交易税收委托房管局、土管局制度,实行“先税后证”;车船使用税委托交警制度,实行“先税后验”;代开销售发票随征地方税委托国税局制度,实行“先税后票”;另一方面严把依法征税、执行税政关;审计严把应收尽收、责任追究关;财政严把超基数奖励和漏征税款用行政经费或规费抵补关,保障了委托工作规范化运作,全年委托个私地方税收约300多万元,最大限度地遏制了零散地方税收的流失。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8篇

一、实现“三个转变”。2001年9月以来,南康市地税局针对个私纳税人占全市纳税人总量95%以上的特点,总揽“唯有规范质量来”的管理理念,积极应对,大胆实践,实现了个私经济税收管理上的“三个转变”,促进了全市地税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是管理理念的转变。受税收任务至上以及个私税收高征收成本因素的影响,地税部门重征收、轻管理,重企事业单位税收、轻个私税收思想严重。为此全局摒弃旧思想,转向企事业单位税收与个私税收管理并重,突出把规范个私经济税收管理寓于征管改革的重中之重,用质量统揽规范,做到刚性规范和柔性管理结合,使全局干部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治内就是治外,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理念。

二是征收机制的转变。为了建立运转灵活、规范、高效的征管手段,该局于2001年9月将原乡乡设所时全职能的30个基层分局所,整合集中为5个分局,征管机制实现了“多元化征收、属地化管理、一级化稽查”的转变,个私税收管理也实现了由分散手工征收向集中微机征收、专管员管户向管理员管事制的转变,较好地解决了管理责任淡化和弱化现象。

三是管理方式的转变。今年5月,在个私税收已全面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兼顾务实与灵活、法治与效能的原则,该局决定管理方式由全面管理转向分类管理,本着“管住大户、管细中户、管活小户”的思路,做到大户重点税源重点抓,实行行业管理;中户以管为主,实行户籍管理;小户以征为主,实行按季征收,大大节约了人力资源,提高了税收管理质量。

二、做到“六个规范”。一年来,南康地税局与时俱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走好实施个私税收规范化管理这个棋子,个私纳税人税务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分别由原来的86%、53%、79%上升为98%、96%、93%,税务管理质量的提高,激活了税收工作“一盘棋”。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基础,该局按照依法治税、征管改革、权责平衡的总体要求,融“从严管理、效率管理、科学管理、协作管理”为一体,突出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操作性、创新性”,出台了《南康市个体私营经济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南康市地方税务发票管理办法》、《南康市地方税收“银税一体化”实施办法》等7项个私经济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个私税收税源管理、税款核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档案管理、税务检查、执法评议、过错追究等9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执法责任,并编印7500册发至每位纳税人,增强了办法操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的知晓度,成为全体地税人员和个私纳税人征纳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是规范征管规程。征管机制转换上收税执法权后,需要重新分解和规范。该局重新整合征管业务规程,全面清理税收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规范了九大类十六项行政事宜,并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细化了税收工作的步骤、方法、标准、时限、责任及文书传递,使每一个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都有章可循、有制度制约,保证了征管规程“流水线”似地运作。尤其是在个私税收税款核定程序上,该局要求地税人员严格按照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集体评税、定额下达的程序,邀请乡镇、工商、国税、财政等部门和行业代表组成集体评税小组分行业、地段、规模逐户进行税负评定,并制作公告栏张榜公布,否则按每户次管理员扣奖金5元,分局长扣奖金10元,确保了税款核定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三是规范征管档案。资料是征管质量直接真实反映。该局舍得花费,投入资金近10万元,给基层分局添制了资料盒、资料架,实行征管资料“三专一化”管理。“三专”即专门个私税收控管台帐、专职资料管理员、专用税收资料室;“一化”即征管资料管理档案化,由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领发、整理、审核、保管,及时督促缺损资料的补正,建立目录台帐、征收台帐,一户一档,分乡镇、路段及管理员序号存放,年终装订成册档案化管理。资料管理员考核系数高套一档(享受副分局长待遇),调动了其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了征管资料档案化水平和税收管理质量的提高。

四是规范执法评议。“好的行动纲领,不如实际的行动”。该局自念“紧箍咒”,每月抽调征管、发票、计会、监审等科室业务人员组成执法评议考核小组,“把脉号诊”个私税收税政、票证、征管“十率”情况,征管“十率”:即在国家税务总局征管“七率”的基础上,增加了考核资料管理的“征管资料合格率”;考核文书程序应用的“执法程序规范率”;考核税政政策执行的“执法准确率”,使征管考核更加贯穿税收业务全过程。评议考核结束,该局还将考核结果向全局通报,制作《税收执法评议考核整改意见跟踪卡》,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反馈时间,并拿出人月评370元的奖金与质量挂钩,今年1-7月共扣发征管责任人奖金8674元,体现了干好干坏不一样,确保了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到位。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9篇

(一)缺乏完善的税收管理体制法律

在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中,我国发展建设十分薄弱。在划分地方和中央税收管理权限的时候也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税收行政人员也不具备监查等权利,并且也无法在法律的基础上去划分事权。我国缺乏系统的税法,一般税法都是由国务院直接颁布。财政税收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的保障,因此其也不具备显著的实施效果。

(二)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集权过度

我国的本质决定了我国税权分配高度集中,作为中央集权制国家,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地方经济发展缺乏平衡。在此情况下,如果中央仍然紧紧的把控着税权,就会造成地方缺乏足够的管理税收的权力,这对地方政府以自身实际情况为依据进行财政资源配置来说十分不利,同时还会影响到地方进行财政收支的安排。中央将税权集中管理,会使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从而对地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税收监管机制缺乏

由于我国税收监管机制缺乏,关于税收监管的法律法规也十分缺乏,因此无法有效地监管出现的漏税、偷税行为。除此之外,我国存在素质高低不同的财政税收监管人员,其缺乏足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因此会造成违纪违法的情况屡次出现。由于改革的有效,因此财政税收监管机构也越来越少,科学合理的裁减了工作人员,这些都致使监管团队成员缺乏足够的工作积极性,还会使得有些员工出现工作态度消极的情况,这对开展财政税收监管工作来说十分不利。

二、新形势下完善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途径

(一)适当放权

我国中央集中了所有的税权,这对地方的管理来说十分不利。所以,应该在中央税权的基础上,与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相结合,适当下放税权。中央掌管着我国税收的立法权,中央立法管理中央税种,而地方税种可以交由地方立法,也可以交由中央立法,除此之外还可以财务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方式的导向为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应该将调整税收政策的权利下放给地方,例如调整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中央在放权的过程中,需要做到综合考虑,对适度原则予以遵守,保证所放权利的适当,如果放权过大,容易使得地方出现对权力滥用的情况,如果放权过小,其对地方管理税收来说不利。

(二)对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

将划分地方和中央管理權限的法律法律建立起来,并对其不断地进行完善,能够使得在划分税收权限方面有法可依。科学的调整和划分地方以及中央税收管理权限,其变更需要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在执行过程中能够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法律千万不能抱有蔑视的态度,更不能出现对其他方式进行利用从而将法律替代的行为。除此之外,还需要针对税收管理体制权限将法律依据制定出来,并对其加以实施,对实施过程中的权威性以及高效性进行提升。与此同时,还需要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力度进行加强,将人为因素进行消除,从而避免税收不公平和混乱的情况出现。

(三)加强落实贯彻税收政策的力度

将税收相关的法律制度积极落实和贯彻,不断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需要立足于各地区区域的特点,将地区财政税收管理实施规则建立起来,科学、合理的规划税收管理以及税收收入分配,明确我国各级政府的职能和权责。对税收执法力度不断的进行平衡,从而保证各地区的个人和企业都能够做到公平竞争,依法纳税,对各地区经济的发展进行平衡。

(四)对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提升

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开展顺利与否,都是由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所决定,财政税收管理的效果也会直接受到管理人员素质的影响。因此对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提升十分重要。一方面,需要将税收内部秩序建立起来,对其进行培训,从而培养出一批素质较高的人才,并且保证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使命感以及责任感,将优秀的管理团队建立起来,对其管理能力不断进行提升,从而对违纪违法现象进行减少和避免。另一方面,需要指导和培训税收管理人员,并对指导和培训的力度不断进行增强,从而对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进行优化升级,促使其组织能力得到提升,对其服务于百姓的意识进行增强,从而更好地推进财政税收管理工作。要将完整的税收考核机制建立起来,对税收征管的质量不断地进行考核,及时补充准确率、查补入库等税收征管质量指标,对农村公共财政的实施不断地进行推进和深化。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10篇

一、对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整体评价

(一)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在运行中的积极效应

一是现行的征管模式强调以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税务机关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征收、管理、稽查相互制约。进一步明确了征纳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促进纳税人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在征税程序和纳税申报的管理上更加科学、简便和规范。从宏观上对税收管理的规范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随着近年来税收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计算机网络的大力开发和应用,使税收征管工作从繁琐中解脱出来,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申报、征收和稽查三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办税服务厅集中征收的办法,设置专业稽查机构,增加稽查人员力量,大大增强了税务机关执法的力度。

(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1、征管机构在功能应用上存在着不尽完善的方面。办税服务厅没有充分发挥其功能效应,不能提供大量信息,对未申报户、欠税户缺乏很好的税源控制方法,没有和工商、银行、企业实现联网。同时,稽查力量仍显不足,稽查的内容、方法也有应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目前稽查部门实行的“选案、稽查、审理、执行”方法,在执行中出现一些问题,利用选案提供的数据不尽准确,影响了稽查工作的准确率,而且纳税人自身素质不高,势必影响原始数据的准确性,造成了一些“问题户”长期置于税收管理范围之外,给税收监管工作带来弊端。

2、税收管理体制结构还存在缺陷。一是就税制总体而言流转税所占比重偏大,所得税所占比重过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占税收总额的51%。二是就流转税内部结构而言,增值税比重过大,消费税比重过小。增值税占税收总额的41.55%消费税仅占4.3%。三是就所得税内部结构而言,个人所得税比重大幅提高。

3、一些税种先天不足,税收对经济调节乏力。税种设置、税率设计的目的,最终要通过征收管理来实现。税收征管中的一系列问题,使一些虚无缥缈税种的设置初衷大打折扣。现行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烟酒。由于大量的欠税和税收流失,该税种的调节作用无法发挥,与政策设计的初衷大相径庭。而且,从中央到地方,对烟酒税收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实际工作中采取了一些积极扶持政策,完全偏离了限制消费和生产的初衷。

4、财务核算虚假,税收监督不到位。一是偷税逃税普遍化社会化,税收差额严重。据调查,我国的税收差额大体在30%40%。当前最的突出问题是,一些不法分子大肆盗窃、伪造、倒卖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数额巨大,触目惊心。在少数地区,税收违约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组织和引导下的统一行动。二是财务核算成果人为控制,经营指标虚假。受各种利益因素影响,许多企业建有两套或三套账目进行偷逃税。一些没有设立两套账的单位,在财务核算上也掺杂许多虚假成分,不仅导致税收流失,还造成国民经济统计指标的失真。三是某些企业负责人腐败严重,侵蚀税基。企业负责人的腐败和政府官员的腐败一样,屡禁不止,尽管企业腐败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反映在财务上,毫不例外都是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资财,侵蚀税基。

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原因———国民纳税意识淡薄

几千年的封建制旧税收制度,过重的税率与过多的苛捐杂税种类,使人们在思想上对税收有一种抵制心理。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思想意识并没有随着国家和税收性质的改变而消除。我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税收意识的发育先天不足。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个体经营工商户阶层,法盲比重较大,整体素质较低。纳税人税收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税收大量流失的直接原因。

(二)社会原因———整个社会的执法状况欠佳

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一直严重困扰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在这样一个社会大环境下,税收执法始终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行政干预、人情干预、部门配合不力、司法腐败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严格执法。

1、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难。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以各种具体操作上的理由拒绝暂停支付和扣缴税款。金融部门为防范风险,实行贷款抵押,企业资产大部分甚至全部抵押给银行,税务机关扣押、查封企业财产,有时没有标的物。

2、法人案件处理难。一般说来,对纳税人个人的税务违章案件比较容易处理,而对法人涉税案件的处理往往会遇到来自地方的行政干预和社会的压力。企业的税收问题被查实后,地方政府一般要予以庇护,税务机关一般也要作出让步。一些地方企业普遍困难,税务机关在案件处理上,不得不考虑社会稳定和税源延续问题,因而手下留情甚至不了了之。

3、涉税违法案件判处难。税收执法专业性较强,司法立案需要重新取证,一些涉税违法案件查处迟缓,久拖不决,处罚不及时、定案不准确、执法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许多税案重刑轻判,轻刑免判,置严格执法的税务机关于尴尬境地,客观上助长了一些企业和个人的投机意识和侥幸心理。

(三)法制原因———税收立法滞后于改革进程

大部分税种没有通过人大立法,而是以条例形式,法律层次低,而且具体条款频繁修改,缺乏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一些正在执行的条款不能作为认定纳税人犯罪的依据,客观上存在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执法上的双重标准。

税收程序法律依据不足,现行《税收征管法》对税收程序的规定过于简单、原则,可操作性差。只重视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监督,忽视对相关部门的制约,尤其是对有关部门配合和支持税收工作的具体义务和不履行这些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很明确,造成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孤军奋战,孤掌难鸣。

(四)内部机制原因———税收征管机制落后

机构设置条块分割,重叠交叉,效能低下。一方面,各种经济成分的重新组合,各种所有制形式的频繁变动,各行业相互交融,使得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方式、隶属关系呈明显的多极性和不稳定性。反映到税收征管上,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征管范围无法划清。另一方面,随着企业主管部门的合并、撤消、精简、职能改变,原有的行业格局、所有制格局重新排列,给税收管理效能的提高带来一定负效应,征收分局与稽查局在任务承担与职能行使上相脱离,交叉管理,税负不公,争抢税源,漏征漏管严重。

征管查各环节职责不清,力量配备不当,片面强调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纳税管理薄弱。征管一线的税务所,往往疲于应付上级工作,忽视了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甚至产生渎职。

三、进一步完善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对策

(一)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实现税收管理法制法

要继续开展深入、持久的税法宣传,利用一切渠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运用典型事例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偷税可耻,纳税光荣的良好风尚,以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加强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另一方面就是加强对违法纳税人的检查和处罚,并公布于众,以儆效尤。要严格执法,实现税收管理法制化,建立健全税收法制体系,使征纳双方和社会各个部门都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执法必严。要坚决制止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的做法,做到严格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调整税负,优化管理结构,完善税种

调整税负主要是扩大税基。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现行税种,开征必要的新税种,适时适当调整税收政策。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运用计算机软件等先进工具方法,强化基础税源管理,减少税源的流失。

优化管理结构。从总体上说,应当在合理设置税种的前提下实现税制的简化。合并重复设置的税种;合并性质相近、征收交叉的税种;对征收某些特定目的税种的必要性和征税效果应当重新认真研究,权衡利弊后决定取舍;适时开征一些必要的新税种。合理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逐步加大前者在税收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提高地方税收在税收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并适当地将一部分地方税的立法权下放给省级地方政府。

(三)规范政府行为,完善税收立法,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加快税收立法步伐。尽快出台税收基本法。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税收上“应当作为”和“不应当作为”条款,明确集体行政违法责任和个人行政违法责任,明确不同责任的不同追究方式和法定程序。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有税收法律法规,尽早通过人大立法,增强其刚性和权威性。

加快“费改税”步伐,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以规范化、法制化的收支形式和渠道取代不规范、随心所欲的收支形式和渠道,建立科学的税收指标考核体系。通过税费改革,一方面对现有收费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取消不合法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收费秩序;另一方面收费立项管理将逐步进入法制化轨道,除政府实施特定管理或提供特殊服务,满足非普遍社会公共需要,向特定对象收取规定的费用之外,其它均不得收费,政府收费行为将受到严格的约束。通过税费改革,将一部分体现政府职能,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改为相应的税收,纳入政府税收体系,建立以税收为主,少量必要的规费为辅的规范化政府收入分配体系,改变目前政府分配秩序混乱的状况从而为增强税收刚性清理外部环境,使税收更具权威性。

(四)强化税收管理,提高稽查力度,防止税源流失

加强税收管理,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个人所得税法,逐步建立起覆盖个人全部收入的自行申报的综合所得税制度,完善和开征财产税、遗产税,完善流转税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

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实行稽查形式多样化,稽查手段现代化,要充分运用好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重点稽查三种形式,大范围采取计算机选案的方法深入细致地进行稽查,正确处理好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各环节的关系,协调好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

(五)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制度,简化纳税程序

一是要合理设置窗口,完善办税大厅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抓好硬件建设,建立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美观实用的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办税服务承诺”、“办税制度八公开”等办税服务制度,把办税服务厅真正建设成为依法纳税的场所,优质服务的窗口,税法宣传的阵地和文明行为的样板。

二是要规范业务流程,简化各项办税程序。进一步完善国地税联合办公和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国、地税部门网络互通,促进信息共享,方便纳税人,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11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员制度问题构想手段

税收管理员是指税务机关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自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强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素质、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2008年度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就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

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专票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减免税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国税局为例,该局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绩效考核尚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二)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基层税务部门的分类管理不够细化,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

目前,在税源管理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员较少,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总纳税人有2800多户,但税收管理员仅30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100户,若要管好,难度显而易见。从征税成本看,目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几乎是美国的l0倍。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则需要增加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而这显然与国家实现征管目标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废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税收管理员担负着对纳税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管理、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多项职责,并且还要对所管理的事及管户负全责。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与专管员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没有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五)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风险加大

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这种税务文书导致税收管理员要承担纳税人管理方面的责任。假如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那么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则存在不真实等问题,税收管理员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也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仔细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建立在对企业直接“管”的基础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的概念

税收管理员应扩大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外延方面不仅仅基层税务部门的税务人员是管理工作员,每一层级的税务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内涵方面不仅是管理,而应该是管理与服务并重,这里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要让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的服务。按照税收风险理念,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每个人都有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职责,真正形成税收管理团队去应对纳税人群体;让一些管理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去处理复杂税收事项,将无差别的对纳税人平均管理转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的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

明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在全员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依托税收基层管理平台实行层级和岗位之间的考核评价体系、管事和管户相结合的执法与服务并行,形成“全员管理、专业评估、重点稽查”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税收管理员从层级上应分为总局、省、市、县、基层五级;从每个层级的岗位分工上应细化为:风险采集、纳税服务、税源调查、综合管理、稽查监督等岗位。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日常管理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分户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全程管户和环节管事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适度的专业化管理,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事项,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识别以及一些重点涉税事项的调查等交由专职管事人员负责。同时,专职管事人员要将在分析、评估、重点涉税事项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跟踪监控;税收管理员也要结合日常管理,将发现的疑点及时交给专职管事人员作为分析的依据。

(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管理权分成若干个环节,分解到不同的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建立起各个征管业务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其核心为权力的分解、过程的控制和岗位的制约。分解权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责任,要坚持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管户和管事的责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户的形式出现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强化责任,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源管理能力、遵从服务能力的提高。

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这在基层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屡次出现。因此,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坚持规避风险的原则,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签字等执法风险的事项,同时在管户上采取集体履职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方式,弱化个人管户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执法等方式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合理划分管户制税收管理员与管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管户税收管理员是指以特定纳税人为管理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管事税收管理员是指以不特定纳税人的重点事项和一次性(或偶发性)重要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按事项分类。管户制,指税收管理员以划定的特定纳税户为管辖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为主要职责。管事制,指税收管理员不以特定的纳税户为具体管辖对象,而是以不特定纳税人的特定涉税事项作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主要职责。管事与管户结合制,指纳税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中的日常涉税事项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承担,纳税人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涉税事项由管事的税收管理员承担。

2.按级别分类。国家税务总局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特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省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省级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市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市区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县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全县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税源监控及一般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

3.按岗位分类。风险采集岗,负责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种信息,在发现纳税人有涉及税收风险的可能而计算机又不能自动提取该风险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手工录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并提交给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审核。风险采集为全员采集,对一些特殊任务的风险采集由特定人员采集。纳税服务岗,负责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传递与反馈。税源调查岗,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的核实、优惠、认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税收政策和宣传解读。综合管理岗,负责特定纳税人、特定事项的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监控和缩小纳税人纳税遵从偏离度。稽查监督岗,负责追补没有遵从税收法规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并对上一环节的税收管理人员从管理能力、廉洁自律方面实施监督。

(二)合理优化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配备

税收管理员可按“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类型配置,也可按行业、产业类型、规模配置,还可聘请“院校管理学者、行业管理大师、标准认证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员专业管理团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结构应为:行政机关20%左右,税收服务厅15%左右,税收管理员65%左右,其中,调查核查人员为30%,纳税评估人员为20%,税收稽查人员为15%。

(三)逐步建立以流程管理制度为主线的考核机制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12篇

摘要:税收征管社会化是现代税收管理的三大特征之一,是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相对于税收征管社会化而言,税收征管专业化的提法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值得商榷。提出并促进税收征管社会化,是顺应历史潮流、促进社会发展、推动现代税收征管民主、公平、法治的重要措施,是建设公共财政、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般认为“税收征管社会化”主要是针对个体私营税收征管和基层协税护税问题的。其实,税收征管社会化概念有着更为深刻的内涵,它是顺应历史潮流、促进社会发展、推动现代税收征管民主、公平、法治的重要措施,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税收征管社会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的一个方面

税收征管社会化是指税务部门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将一部分征管事项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归还纳税人,积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公民和其他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税收征管,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建设和谐征纳关系的行为或过程。它是政府公共管理行为社会化的一个方面,是全球性政府职能社会化趋势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税收征管社会化包含对基层个体私营经济中零星税源管理、税收代管和社会化协税护税等方面的内容,但不仅局限于这些方面的内容,它还包含有更广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内涵。

(一)当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趋势

当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趋势是一种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所谓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是指政府调整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范围和履行职能的行为方式,将一部分公共职能交给社会承担并由此建立起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以有效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

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会信息化浪潮的冲击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世界性潮流。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对传统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不论是发达国家、发展

二、税收征管社会化是现代税收管理的三大特征之一

(一)现代税收管理的三大特征

现代税收管理的三大特征是法治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税收征管法治化是指税收征管中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征管方面立法、执法、司法越来越规范,在征管体制、管理程序、税收文化建设中,越来越讲求法治思想、遵循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法。税收征管信息化主要是指计算机网络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是指税收征管手段的现代化。目前各国都把计算机网络建设摆在了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位置,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而全社会共同参与税收管理活动的趋势就是税收征管社会化。法治化是税收管理制度建设和目标,信息化是改良征管工具和手段,而社会化则是税收征管制度发展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税收征管社会化是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税收征管社会化的主要表现

1.征管决策社会化。主要表现在税收征管立法方面。我国是人民民主国家,一切权利归于人民,税收征管也如此。征管法的修改要经过反复调研座谈、广泛征询意见、最后还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批准。这是征管决策社会化的表现。

2.申报征缴社会化。主要表现在申报缴纳方面。新的征管法要求纳税人自行申报,自行到银行划拨,实行“三自缴纳”,特别是对高收入者和对个人收入的支付,还要求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税务机关只起“监缴”的作用。税银联网和“税银库一体化”的建设,更加方便和完善了这些功能。

申报征收社会化首先确立了纳税人在纳税中的主体地位,还纳税权利、义务、责任于纳税人。它从法制的角度明确了不按时申报和不如实申报纳税是违法行为,纳税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纳税人由过去的被动纳税变为现在的主动纳税。通过推行自行申报纳税,取消专管员制度,把专管员从过去的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继而转向强化征管和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中去,使税收征管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目前,我国企业和个人自我纳税申报率已达100%,按期申报率企业稳定在95%左右,个体工商户也达到了80%以上。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13篇

一、对当前基层税收征管模式的管窥

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曾经是从“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到“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过程。目前,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模式的定位中,突出的就是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一个时期以来,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上做了很多努力,形成了许多好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比如在纳税户户籍和税源管理上主要有以下方式:划片管理;按行业管理;按经济性质管理;按税源大小管理;管户平均分配管理等等。实事求是地讲,基层税务机关的上述管理方式在目前条件下虽具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但往往还没有摆脱“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由于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征管体系和运行机制,使得征管岗责不明,内外监督不到位,业务流程不严密,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无法监控,在日常的税收管理上顾此失彼的问题十分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没有完全体现,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完善。

二、对完善基层税收征管模式的几点思考

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核心,搭建科学、合理的税源管理模式,切实推进税源监控精细化,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是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客观需要。本着从经济到税收和行业管理寓于区域管理之中,以行业管理推动区域管理的理念。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实行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和重组税收业务、科学设计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实施行业税收精细化管理,整合区域与行业管理的优势资源,不断探索和创新和谐的税源管理新模式,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命题。

思考之一:完善区域税源管理整体运行机制。

区域税源管理的内涵,主要是指基层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充分运用社会经济信息资源,对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及其应纳税额,通过一系列科学方法和手段进行规范、采集、监控和估算,以防止税收流失,并对存量税源、潜在税源的变化进行分析、预测与监督,使某一行政区域或经济区域内纳税人真正缴纳的税收尽可能地趋近于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应征税收所进行的一种综合性的税收管理工作。就当前的基层税收管理实践看,区域税源管理包括税源日常检查、税收管理和税源调查、税收计划分析及预测,以纳税人及其生产经营为主要对象的税源监控。同时,区域税源管理的主要职责在于最大限度地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性,一方面是保证进行纳税申报主体即纳税人数量的准确性,其中关键的是龙头企业和行业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是保证纳税申报内容的真实准确性,即通过纳税评估等手段,将既定行政区域内纳税人应当申报缴纳的税收征收上来,实行纳税遵从度的过程管理。以行业管理拉动区域管理,以区域管理作为量的积累与先导,推动行业与区域管理的相互对接,驶上现代税收管理的“新干线”,需要系统的关注日常制度设计和管理的几个焦点。

一是实施分类管理。税源分类管理就是根据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不同特点,将其划分成若干类型,找出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税源分类管理有多种形式,如按行

业、按规模、按税种、按性质、按存序年限、按纳税人社会信誉等级、注册类型、类别以及特殊对象等,这些方法也不是单纯的使用其一,往往是几个标准结合使用来划分。

二是实行区域控制性税源管理机制。对中小和零散税源每年要分类型、分经济性质、分税种编制控制性税[文秘站:]源管理规划,对区域税源进行总体分析和税收计划作出统筹安排。以管事为主,以纳税人自行申报、自觉遵从为先导,以严管重罚为辅助, 确保区域税收负担率均衡合理

三是突出分行业税收征管,发挥管理的疏导、扶持、监督和保障的最大效益。抓行业,保重点;全力打造行业税收征管和重点税源“航母”。

四是开展纳税评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法规规定的标准,针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纳税资料及在其他税收征管中获得的纳税人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结合自身掌握的相关涉税信息,采用税收管理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定期间内履行义务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是加强重点税种与环节的审核及管理。实施有重点地突破,逐步解决区域税源管理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以点带面,形成相对较为完善的区域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尤其是加强所得税管理和审核,主要措施包括强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完善关联企业基础档案资料、建立转让定价税收管理价格信息数据库、实施预约定价管理;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

思考之二:完善区域税源管理内部工作机制。

税收征管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区域税源管理的过程。在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税收征管机制存在高效与低效之别,因此对区域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果也产生不同的影响。一般而言,在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既定的前提下,税收征管机制效率的高低决定了区域税源管理状况与相对公平合理的区域税负。

一是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主要是根据区域税源分布情况和区域税源管理的需要,依据不同划分标准,将纳税人分为不同类型,安排相应的税收管理员进行专人管理,主要措施包括:合理配备力量与设定岗责,为区域税源管理提供了保障;建章立 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强化日常区域税源监控;分层次多渠道开展管理员培训,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

二是推行区域税源管理绩效考核。各项区域税源管理措施依靠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务人员来完成,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是确保各项区域税源管理措施到位的基本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区域税源管理绩效考核尤为重要,主要措施包括:积极推行税收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实行了税收信息讲评制度;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

三是建立征收分析、管理评估、以查促管“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征收部门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供征收信息,管理部门根据税源监控情况,及时向征收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向稽查等部门提供涉嫌偷逃税的线索,稽查部门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征管问题,发挥查管互动作用。

四是完善预警分析摸板。主要包括:完善税收监控分析系统、制定数据处理分析工作管理办法等。

五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执法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将计算机考核与手工考核相结合,强化对执法行为的过程考核。制定《税收管理员执法考核评价办法》,解决管理员执法考核难、监督难、评价难和责任追究的问题。

六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以财务会计、税收政策法规、计算机操作应用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在线学习、岗位练兵等形式,强化“六员”和业务骨干培训,培养复合型人才。

思考之三:妥善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除了税收管理机制本身的因素外,在影响区域税源管理的征管因素中,以下几项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完善控管模式要与税制结构相适应。从根本上讲,税源监控精细化是为税收征管改革服务的,目的是促进建立一种良性循环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程度,努力缩小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的差距。就税制结构总体而言,目前我国间接税主要是流转税所占比重大。意味着我国纳税人主要是企业,因此必须把精细化管理的重点放在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上,采用抓主要矛盾管理到户的办法也正是顺应税收征管内在要求的体现。同时,复合税制结构的特点是税种多,纳税程序繁杂,政策法规变化性强。在这种税制结构下,税源监控既要重视源头监控,又要重视过程监控。因此必须深入研究税源结构的特点,有目标,有侧重的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以牵一发而动全身,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完善控管模式要与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相结合。建立动态、有效的税源监控方式离不开现代化科技手段的有力支撑,这已经为多年的税收征管改革实践所证明了的。要提高税源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特别是要积极推行数据电文方式,实行计算机联网,广泛推行税款数控机。建立严密的发票管理及防伪系统,改革银行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结算的范围和数量,使税源监控的方式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地方税;征管体系;税收立法权;纳税服务

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属于地方财政固定收入的税收,一般是将税源分散、收入零星,又与地方经济联系密切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地方税在地方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我国地方税征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税法律体系不健全

1.税收立法权存在的问题

第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立法始终呈现高度集中性特征,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均由中央立法机关和行政立法机关制定。同时,地方税收立法权严重缺位,地方政府只对“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等方面有有限的决定权。

2.地方税收执法问题

第一,地方税收立法权的缺失导致地方税收执法没有相应的、具体的法律可依。第二,涉税部门的协税意识弱,各部门缺乏必要的配合,未能形成定期信息交换机制,导致水源部分流失。对由此导致的涉税信息不准确传递不及时所导致的责任,没有相应的惩罚机制,难以完成高效的综合治税。第三,大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存在人员专业素质低,对税收法规理解不深刻,不能做到完全依法征税、高效征税。

(二)地方税征管信息化程度低

信息化的征管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地方税征管效率,但目前的地方税信息应用系统仍存在以下四个问题:第一、省级大集中、大统一的架构仍未完全形成形成。各地方税务机关各自开发,各自投入,系统间数据标准不统一,应用系统间相互封闭,难以实现资源、经验的共享致使综合治税难以实现,总体上效率不高。

(三)纳税服务水平低。

近年来,各地方税务机关开始了纳税服务建设,但是由于是刚刚起步,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仍存在许多大的问题。第一、地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意识差,在思想上没有把纳税服务作为其税收征管中的重要问题,仍停留在被动的纳税服务层面上。总体上纳税服务的积极性不高。第二、纳税服务的规范性弱。目前,《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实施细则》尽管明确了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并对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行为和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但这只是系统内部的工作规范,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发达国家地方税征管的经验及特点

(一)地方政府具有独立的税权与较强的税收征管能力

地方政府拥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税收征管权。美国实行彻底的分税制,在宪法的原则行规定下,联邦政府、州政府、州政府以下的政府都有权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有独立的税收管理权。各级政府有各自独立的税收法律系统来征收与管理其地方税收。

(二)先进的纳税服务理念

发达国家普遍树立了“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贯穿服务”的理念,将为纳税人服务视为税收征管这座“金字塔”的基石,并确立了提高纳税服务的目标,让所有纳税人了解自己的权力与义务、办税的制度与规程、违反者必须承担的责任:向纳税人提供持续、公正、便捷有礼貌的及时服务。美国在1998年颁布《纳税人权利法案》、澳大利亚在1997年颁布《纳税人》先后以法律的形式规范税务机关的行为并保证纳税人的利益。

(三)严厉的税收处罚措施

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表现为具体完备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律环境。法制化是税征管有效实施的基本前提。西方国家对税收法治特别提倡与崇尚,把它作为社会活动中规范人们行为的主要力量。例如,美国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就比较完备,它对税收征管过程中的规程、环节、申报、征收、代扣代缴、税务、违法处罚、复议、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做到有法可依。

三、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地方税征管体系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地方税立法与执法建设

1.正确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赋予地方政府相应的立法权。可借鉴美国的经验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是地方政府结合各自的实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为地方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因地制宜的涵养和培植地方税源。

2.合理的划分地方税管理权限,赋予地方政府必要的税收管理权。目前,我国应逐步下放部分地方税种的税收管理权。将涉及收入分配,具有宏观调控意义的,在全国普遍征收的税种的税收征收权、税款支配划分权归地方,减免权限适度地下方到省和计划单列市一级,便于地方根据自身特点贯彻实施。

3.建立完善的地方税司法保障体制。我国地方税收的司法保障体系必须既立足我国国情实、事求是又要大胆的借鉴和吸收当今发达国家的税务司法、税务执法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二)加快地方征管信息化建设

经过这几年的征管改革,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地方税征管新格局。今后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纳税申报制度,节约征税成本:要通过计算机等高等税收征管手段对税款核算、税款运动全过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税收监控管理,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专业化,以节约人力,提高征管质量。

(三)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体系

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第15篇

[关键词]美国;税收制度;税收管理;启示

作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现行税务管理体制具有明显特点。其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都有相应的税收立法权,并根据本级政府的情况制定税收征管措施。美国税务管理体制的独特之处,给我们带来许多启示。

一、美国现行税务管理体制的基本运行状态

美国现行税务管理体制与联邦制相适应,由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构成,各级政府都有独立的课税权和固定的收入来源。联邦政府主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国内消费税、关税、遗产与赠予税,其中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州政府主要征收销售税、州个人所得税、州公司所得税、州消费税等,销售税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地方政府则主要征收财产税、地方销售税、地方个人所得税等,其中财产税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在税收收入总额中,联邦税收收入占60%左右,州和地方占40%左右。

1 立法形成及工作权限。美国联邦税法由国会制定和修改,由财政部颁布实施细则,由税务局解释执行;各州和地方议会可自主制定各州或地方征收的税种和征收办法。美国联邦、州、地方三套税务机构,分属各级政府,各司其职,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美国国税局局长必须由总统提名,经国会通过后任命。国税局、州税局和地税局拥有独立的执法权,有权根据税法解释税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如果纳税人不服,可申请法院裁决解释,其他部门无权干预;有权根据税法对欠税多少进行估算,欠税人如不服,须负举证责任。

美国税务局有权对纳税人有关账簿和记录进行稽查,有权召集纳税人到税务局接受调查、出示会计记录。以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判断其是否有偷税行为。纳税人如不缴税,针对不同情况,税务局有权行使三种权利:一是抵押权,即税务局有权以纳税人的房地产地契为抵押,督促纳税人付清欠税;二是强索权,即税务局可以冻结纳税人财产用于清缴税款;三是占有权,指税务局有权依法处置纳税人财产,用以缴税。

在美国,除小额交易外,其他交易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否则就是违法。在银行开户必须有身份证明,每个美国人(含法人和自然人)都有一个社保号,银行按社保号把每个人的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报告给税务局。美国人的纳税意识很强,大都能自觉如实报税、缴税。但美国公民和公司一般不亲自申报纳税,而是委托会计公司代办纳税。同时,联邦与地方税务局、税务局与海关等有关部门之间互通信息,使税务局能及时、全面掌握每个纳税人的情况,防止税收流失。

2 级税务管理制度。美国各州的税收征管制度有所差别。一般说来,税务局的内设机构有五个:法制部门,负责税法执行的一般解释、宣传、复议、应诉等;审计(稽查)部门,负责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调查及处理;研究统计机构,负责税收收入的统计和分析;征收部门,负责接受和处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征收;服务部门,负责人事、财务、接待。美国对税务审计很重视,如夏威夷州税务局从事审计的人员占总人数的55%以上。

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的州之一,其征管制度在各州中颇具代表性。加州开征的税种主要有销售税、州个人所得税、州公司所得税、财产税等。2005年税收收入达2658亿美元,是当年联邦税收收入的11.7%,在各州税收收入中名列第一。加州现行的税务管理体制中,有三个部门负责税收征管,即特许税务局、物税局和就业发展局。加州特许税务局在全州共设6个征收机构,现有雇员4 800人。主要负责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以及一些非税项目的征收。2004-2005财政年度,加州共征收个人所得税424亿美元,公司所得税124亿美元。非税项目的征收主要是追缴纳税人对州和地方政府的欠款,包括机动车登记欠款、违反劳动法的罚款和法院判决欠款等。加州物税局原来只负责对县级财产税进行评估管理,后来逐步开征了销售税、使用税和特殊商品税。加州的销售税和使用税税率为6%,各个县根据财政需要和经济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附加县、市的销售税。销售税是对销售有形物体给消费者个人使用的行为征收,不包括批发和服务行业,也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由零售商向消费者收取后转交税务部门,如未向消费者收取则由零售商自行承担。使用税对销售税课税对象以外的商品进行课征。2003-2004财政年度,共征收销售税和使用税381亿美元。此外,物税局还负责对20余种特殊商品课征税费,其中包括燃料税、烟税、酒税、保险税、天然气附加费、水权使用费等。加州就业发展局负责征收、审计社会保障税。从加州税收管理机构和管理权限的变化可以看出,面对社会、经济形势变化,以税收手段调控经济运行、促进发展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如物税局成立之初,主要负责对地方财产评估进行调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分立出独立的特许税务局。在上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中,联邦政府寻求有效的税收手段应对危机,加州成立了独立的就业发展局,促进就业以及征管社会保障税。上世纪70年代,随着环保问题提上日程,开始征收伐木税和废物处理、资源循环使用方面的税费。加州三个税收征管部门分别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但各个部门之间既各司其职,又紧密合作。人员上,互派管理者,如加州特许税务局局长又是物税局的委员会成员,物税局的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是特许税务局的委员会成员。机构上,各部门问互相合作,信息共享,既确保了征管质量与效率,也降低了征税成本。

二、美国税收管理的特点

美国的税收制度、征管水平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在税收管理方面有以下一些特点:

1 税收征管法制化。美国的法制体系健全,其税收征管的法制化程度也相当高。美国税法及其法规对税收征管中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征管程序、申报、征收、代扣代缴、税务、违法处理、复议、起诉仲裁、免税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含以案例法的形式),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征税方(税务机关)、纳税人和中介机构法律地位平等,其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是对等的,任何一方做出违犯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严厉的制裁。

2 管理方式现代化。早在上世纪60年代,计算机技术已普遍应用到美国税收征管中。目前已形成全国性的数据处理中心2个、按地区设置的征税服务中心10个,其征管网络贯穿于从纳税申报到税款征收、税源监控、税收违法处罚等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并已和光电技术、自动化技术结合起来,如使用光电扫描仪来加快税收征管信息的录入速度。大量先进科技手段普遍应用于税收征管领域,不仅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节约了大量的税收成本和社会成本,使税务部门对税源监控的能力大大增强,而且通过计算机自动化技术实现了“人机对话”,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3 税务审计(稽查)刚性化。美国的税收征管实施专业化稽查,采用先进的选案程序和选案软件进行案件的筛选,配以财务审计专家进行对部分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正,然后制定严格的审计(稽查)方案实施审计。由于现代化技术手段的普遍应用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因此税务机关的主要力量放在了税务审计上,其人员占到了全体人员的50%以上(含直接从事审计人员和复议、仲裁司法等人员)。税务审计人员都经过严格优质的专业化培训,审计过程也是高度的专业化协作分工,税务审计后的处理、司法也是专业化进行。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税务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美国税法中对审计出来的偷逃税处罚非常重,使其具有极大的震慑力,有效遏制了偷逃税。

4 机构设置科学化。美国联邦税务系统由三级构成,第一级是设在首都华盛顿的税务总局,第二级是按经济区域在全国设立七个大区税务局,第三级是在大区税务局下设63个税务分局,共辖900多个基层分局;其税务信息处理中心每年处理申报表2亿多份,处理相关税源信息13亿多份。从税务人员看,美国非常重视税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并按职责及业务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类别。对税务人员的录用,除了有严格的学历要求外,还普遍采用考试录用,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基本原则。

5 纳税服务社会化。在美国,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执业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比较多,社会中介服务业异常发达。由于美国税法种类繁多,且条文多而细,一般纳税人很难弄明白,故大部分纳税人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纳税事宜。如美国安达信公司主要从事税务业务,业务范围遍及美国各地,并已拓展到海外。美国社会中介机构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照法律办理业务,恪守为客户保密原则,且收费合理,所以美国的税务比较普遍。

三、美国税收管理带给我们的启示

1 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收法律,是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根本。目前,我国税法制度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一是单行税法多为暂行条例或行政法规,还没有成为人大通过的正式法律,使税收法律的效力受到很大影响。二是一些单行税法交叉重叠,互不配套,且修补频繁,稳定性差。三是单行税法与宪法等其他法律的衔接性较差,如宪法只笼统规定了公民有纳税义务,但对税收法律原则等重大问题没有表述,造成法律间的相互脱节。我们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尽快完善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要尽快研究制定《税收基本法》,把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税收的立法原则等以基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完善现有税法的基础上,将各单行税收法规上升为法律。同时要做好与工商、财政、银行、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立法衔接问题,从立法的角度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2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步伐,是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前提。我国应该从税制优化和征管效率上对增值税的优劣作冷静思考,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应研究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合理解决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不均问题。要研究开征社会保险税、遗产税、环境保护税等,逐步取消屠宰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个人所得税采取个人申报和夫妻联合申报两种方式,并分别规定免税额。另外,必须正确对待税收计划。美国根据经济税源和税制测算当年税收收入,政府不下达税收收入任务,税务机关的职责就在于依法征收。实践证明,下达收入任务不但影响执法,还影响经济长期发展。笔者认为,我国应根据经济税源和税制指导税收征管,不再下达指令性任务。考核税务工作不再只看收入任务完成与否,而应从执法、收入、队伍等方面综合考核并以是否严格执法为主。

3 优化税务机构设置,实行扁平化管理,是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基础。从美国现行情况看,其税务管理机构少、层次少、人员少,但征管质量和效率非常高。我国目前税务机构设置上普遍存在机构多、人员多、层次多的问题。从未来税收发展的趋势看,税收管理的扁平化将是大势所趋。因此,可以考虑在税收征管水平较高、计算机技术普遍应用的地方,有步骤地取消农村分局,税收业务集中到县级局,条件成熟后再取消市(地)级税务机构,直接实现总局一省局一县局三级管理。在征管信息处理上也可以借鉴美国的方式,充分开发和利用税收信息,实现税收信息的共享,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