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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医生论文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低保群体,商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疾病是许多边缘低保人员踏上致富道路的障碍,虽然2003年建立推广起来的新农合在帮助低保人员克服疾病的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新农合也面临保障水平低、受益面窄、筹资层次过低和基金运行效率安全等问题,这无疑给农村低保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雪上加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督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当前政府为农村低保群体购买商业医保是在制度上的创新,它能较好地利用商业保险的优势解决社会保险所存在的问题。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

1.当前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农村低保对象参与新农合是免交参保费的,其参保费是由财政部门专项安排。一旦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将由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按规定共同解决医疗费用。对于低保对象来说,新农合的参与率都比较高,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新农合基本由政府一手操办,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保障水平低,难以满足农村低保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首先体现在补偿比例上,一般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助比例在30%左右,低保户自付比例大;其次是封顶线过低,一般是在2万元左右。高昂的医疗费用和迅速增长的医疗需求与低收入的低保户和有限的政府投入形成了较大反差,以致使“保大病”的目标难以实现。二是合作基金运行效率低,管理能力薄弱。卫生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风险控制能力,技术无效率将增加制度运行成本,同时缺乏控制供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措施会导致基金使用无效率。

2.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

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的最典型例子是“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这两种模式主要采用的是基金管理模式,即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提供经办服务,并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新农合的基金赤字和基金透支风险均由政府承担,基金结余转入下一年度。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新农合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和资金筹集等工作。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这种模式的成功实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保证基金的运行安全,实现了新农合的“征、管、监”分离。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承办新农合的业务管理,这样既可有效利用保险公司现有资源和技术,又能促进政府职能有效转变。第二,降低了新农合的运行成本。在江阴市由政府办理新农合日常报销等事务的管理成本800万,相比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不到400万,费用开支缩减达到一半。[1]新乡市农村合作医疗移交中国人寿新乡市分公司后,全市从事这项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从544人减少到50人,运营经费从1038万元减少到300万元以下,加上政府支付给人寿保险公司管理费100万元,政府支付的管理费总额大体为400万元,节约了至少600万元左右。[2]第三,提高了新农合的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保险公司利用管理经验和精算技术及风险管控技术,规范审核、补偿支付流程,搭建了有效的信息处理平台,从而提高了服务质量。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3]

3.政府为农村低保群体购买商业医保的方案设想

在借鉴了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方案设想,即政府制定政策,民政部门负责监管和资金筹集,保险公司经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征、监、管”分离的模式。具体方案如下:政府制定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方案,承担低保户医保基金的赤字和透支风险,并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有关工作的落实;民政部门与财政部门设立低保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用财政性经费支付参保费和管理费,民政部门还应该监督整个业务操作流程,保证农村低保户的权益,同时与卫生部门共同确定试点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成立专业服中心,负责报销、结算、审核等业务,并向政府收取管理费和参保费;在基金运作方式上,财政部门通过专项基金拨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资金管理和财务预算,并定期向民政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4.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具体如下:一是缺乏政策的明确支持和法律保障,国家对低保户的政策保证其基本生活,而商业保险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保险,这会造成政府养懒,以致使政策出台的随意性,进而影响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风险控制问题,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与医院形成利益共同体,以致造成赔付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最终使保险公司难以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三是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关系问题,保险公司在办理低保险的过程中,会考虑到怎样与地方政府协商好管理费与参保费,同时保险公司也不愿意地方政府的过多地干预。

5.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完善措施

5.1在法律上和政策上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

尽快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征、管、监”相分离的运作机制的核心--政府、民政部门及保险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同时对基金的运作和监管作出相应规定。保险公司应该保持有限参与的原则,积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政策上,对保险公司参与社会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并写入税法中。

5.2建立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保险公司应该在有关方面加强与医院的合作,建立起保险公司与医院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比如在药品价格的协商以及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帮助地方医院来加强合作。

5.3完善保险机制,推动模式创新

在商业保险参与低保险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无法掌控保险费,对于定点医院难以监控,并且保险公司的支付业务很可能受到政府的干预。[4]]为此,应该进行制度创新,采取层级管理模式,即将低保险分为两个层次:基本保险层次和补充保险层次。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基本保险层次按基金管模式运作,补充保险层次的医保基金按商业化模式运作,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自负盈亏。[5]

参考文献:

[1]夏莉艳.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研究[J].经济纵横,2006;(01).

[2]关于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函保监厅函[2005].152号,2005.8.19.

[3]邹龙.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与思考[J].金融经济,2009,(10):117~118.

[4]李留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化保险运作模式探讨[J].投资于理财(理论版),2007,(05).

[5]姚俊.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位、模式与路径研究[J].农村经济,2008,(7):99~101.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低保群体,商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疾病是许多边缘低保人员踏上致富道路的障碍,虽然2003年建立推广起来的新农合在帮助低保人员克服疾病的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新农合也面临保障水平低、受益面窄、筹资层次过低和基金运行效率安全等问题,这无疑给农村低保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雪上加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督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当前政府为农村低保群体购买商业医保是在制度上的创新,它能较好地利用商业保险的优势解决社会保险所存在的问题。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

1.当前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农村低保对象参与新农合是免交参保费的,其参保费是由财政部门专项安排。一旦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将由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按规定共同解决医疗费用。对于低保对象来说,新农合的参与率都比较高,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新农合基本由政府一手操办,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保障水平低,难以满足农村低保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首先体现在补偿比例上,一般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助比例在30%左右,低保户自付比例大;其次是封顶线过低,一般是在2万元左右。高昂的医疗费用和迅速增长的医疗需求与低收入的低保户和有限的政府投入形成了较大反差,以致使“保大病”的目标难以实现。二是合作基金运行效率低,管理能力薄弱。卫生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风险控制能力,技术无效率将增加制度运行成本,同时缺乏控制供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措施会导致基金使用无效率。

2.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

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的最典型例子是“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这两种模式主要采用的是基金管理模式,即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提供经办服务,并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新农合的基金赤字和基金透支风险均由政府承担,基金结余转入下一年度。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新农合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和资金筹集等工作。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这种模式的成功实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保证基金的运行安全,实现了新农合的“征、管、监”分离。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承办新农合的业务管理,这样既可有效利用保险公司现有资源和技术,又能促进政府职能有效转变。第二,降低了新农合的运行成本。在江阴市由政府办理新农合日常报销等事务的管理成本800万,相比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不到400万,费用开支缩减达到一半。[1]新乡市农村合作医疗移交中国人寿新乡市分公司后,全市从事这项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从544人减少到50人,运营经费从1038万元减少到300万元以下,加上政府支付给人寿保险公司管理费100万元,政府支付的管理费总额大体为400万元,节约了至少600万元左右。[2]第三,提高了新农合的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保险公司利用管理经验和精算技术及风险管控技术,规范审核、补偿支付流程,搭建了有效的信息处理平台,从而提高了服务质量。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3]

3.政府为农村低保群体购买商业医保的方案设想

在借鉴了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方案设想,即政府制定政策,民政部门负责监管和资金筹集,保险公司经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征、监、管”分离的模式。具体方案如下:政府制定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方案,承担低保户医保基金的赤字和透支风险,并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有关工作的落实;民政部门与财政部门设立低保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用财政性经费支付参保费和管理费,民政部门还应该监督整个业务操作流程,保证农村低保户的权益,同时与卫生部门共同确定试点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成立专业服中心,负责报销、结算、审核等业务,并向政府收取管理费和参保费;在基金运作方式上,财政部门通过专项基金拨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资金管理和财务预算,并定期向民政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4.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具体如下:一是缺乏政策的明确支持和法律保障,国家对低保户的政策保证其基本生活,而商业保险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保险,这会造成政府养懒,以致使政策出台的随意性,进而影响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风险控制问题,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与医院形成利益共同体,以致造成赔付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最终使保险公司难以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三是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关系问题,保险公司在办理低保险的过程中,会考虑到怎样与地方政府协商好管理费与参保费,同时保险公司也不愿意地方政府的过多地干预。

5.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完善措施

5.1在法律上和政策上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

尽快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征、管、监”相分离的运作机制的核心--政府、民政部门及保险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同时对基金的运作和监管作出相应规定。保险公司应该保持有限参与的原则,积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政策上,对保险公司参与社会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并写入税法中。

5.2建立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保险公司应该在有关方面加强与医院的合作,建立起保险公司与医院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比如在药品价格的协商以及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帮助地方医院来加强合作。

5.3完善保险机制,推动模式创新

在商业保险参与低保险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无法掌控保险费,对于定点医院难以监控,并且保险公司的支付业务很可能受到政府的干预。[4]]为此,应该进行制度创新,采取层级管理模式,即将低保险分为两个层次:基本保险层次和补充保险层次。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基本保险层次按基金管模式运作,补充保险层次的医保基金按商业化模式运作,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自负盈亏。[5]

参考文献:

[1]夏莉艳.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研究[J].经济纵横,2006;(01).

[2]关于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函保监厅函[2005].152号,2005.8.19.

[3]邹龙.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与思考[J].金融经济,2009,(10):117~118.

[4]李留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化保险运作模式探讨[J].投资于理财(理论版),2007,(05).

[5]姚俊.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位、模式与路径研究[J].农村经济,2008,(7):99~101.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3篇

一、“大讨论”活动注重抓紧抓新抓实

金陵石化公司是1982年由7家企业合并而成的国有特大型石化企业。随着企业的发展以及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公司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越来越多,职工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公司党委适时提出开展“大讨论”活动,通过“大讨论”活动统一思想,凝聚人心。12年来,公司每年年初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主要领导的“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南党委宣传部、企管部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集中半年时间在企业内部开展全员“大讨论”活动。通过一系列具体做法,把“大讨论”成果落到实处。

公司各级党组织十分重视“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每年年初在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明确实施方案。分层次、分专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讨论。“大讨论”活动始终注重六个方面的结合,即与学习理论和开展形势教育相结合,与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推进公司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创新创效、扭亏增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与保持企业“三个稳定”相结合.与加强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相结合,与解决企业和职工实际问题相结合.使大讨论活动成为思想大转变、管理上水平的过程。近几年来,公司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远远超出以前的改革,但公司上下气顺劲足,各项改革都得到了顺利实施。

在“大讨论”中,公司坚持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前提、以人为动力,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各级党组织层层分解年度指标,出现了“人人肩上有指标,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好局面。与此同时,深入开展“三比三找”、“比学赶帮超”活动,促进技术经济指标水平全面提高。通过开展评选“十佳”合理化建议奖、“金点子”奖等竞赛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参与大讨论的积极性。连续12年的“大讨论”,逐步形成了以讨论促整改、以讨论促实干、以讨论促发展的特色。

二、“大讨论”活动推动了和谐企业建设

“大讨论”活动带来了思想观念的转变,激发了职工迎接挑战、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力量,形成了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的良性工作机制。

“大讨论”活动促进了思想观念转变。一是牢固树立走内涵扩大再生产道路的观念。企业要和谐,发展是前提。近年来,金陵石化公司不断加大装置改造与扩建工程力度。炼油“双加”工程、烷基苯的改造、化肥水煤浆改造以及二套苯酐装置建设等,都本着少投入、多产出,适时投入、快速产出的原则展开。目前,原油加工能力已经跨入千万吨级行列,精细化工产品形成一定规模。二是牢固树立眼睛向内抓管理、外拓市场争效益的观念。在加强内部管理上,“大讨论”以装置达标、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为突破口,将精细管理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三是牢同树立走深化改革之路的观念。通过“大讨论”,广大职工统一了思想,对企业内部实行的一系列改革,从开始不理解逐步转变到理解和支持,坚定了改革改制和体制机制调整的信心和决心,始终保持了企业“三个稳定”。为公司“争先进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讨论”活动推动了企业扭亏增盈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每年收到最多的就是扭亏增盈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充分体现“大讨论”活动围绕中心、着力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近年来,金陵石化公司的改革面临攻坚,减员分流工作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安置以及医疗改革等,牵涉职工的切身利益,矛盾复杂,因此,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对此,我们认真组织关于稳定工作的“大讨论”,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稳定工作责任制,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导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上来.引导到做好本职工作上来,引导到遵章守纪上来,确保公司在稳定和谐的环境中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大讨论”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有益探索

长期以来,“大讨论”活动坚持观念引导、实践渗透和结合实际,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和谐共进的工作理念,在企业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起到了思想引领作用。“大讨论”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多年来,公司“大讨论”活动坚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的根本利益为着眼点和落脚点,赋予思想政治工作新的时代内涵,使职工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得到增强。通过“大讨论”,实现了对职工的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群众的思想觉悟、思想素质得到提高和升华,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向心力。

“大讨论”活动是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的有效形式。“大讨论”的过程本身就是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过程。职工围绕讨论内容,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推进了民主决策,对企业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促进作用。

“大讨论”活动是提高企业凝聚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大讨论”活动,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导到干好本职工作上来,提高了职工心理承受能力和抵御各种风浪的能力。通过“大讨论”活动,振奋了职工精神,凝聚了职工的聪明才智,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形成一道具有金陵石化特色的企业文化风景线,为企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作者系金陵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医院各项工作之中

冯 瑶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政治优势。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和人们思想意识及利益追求的多元化,如何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卫生系统思想道德作风建设,发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自觉做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忠实卫士,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江苏省中医院找准思想政治工作与医院实际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坚持不懈、行之有效地将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医院各项工作中。

一、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

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首要的一条就是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根本。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对职工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医院是知识分子高度密集的地方,人员文化层次较高。参与意识和接受能力较强,这就给医院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特殊行业的医疗卫生服务。医务人员职业道德高低,关系到千千万万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民众的家庭幸福。为此,我们必须利用一切思想文化阵地、精神文化产品,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

高尚品德。省中医院运用医院《杏苑报》、宣传橱窗、宣传展板、观看录像、邀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弘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开展科学知识、道德修养等教育,大力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先进人物,利用思想政治工作载体的双向互动优势开展工作,使职工们积极参与,正确认识,倡导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努力做到医生“医者”的道德风范。

二、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正面典型宣传相结合

典型宣传就是结合某一宣传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思想为指导。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医疗卫生新体制,不仅要对原有体制进行改革.而且要引导职工对现行体制有充分认识,使他们转变观念。而在当前转型时期,医患之间的关系并不乐观.个别医务人员工作被动、“明哲保身”,因而,结合当前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我们以当代好医生华益慰的先进事迹教育为抓手,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在医务人员中积极推行“无私奉献”、“为人民服务”、“医者父母心”等精神,宣传正面典型,树立学习的榜样,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和宣传氛围,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作出贡献。

三、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科学管理相结合

医疗质量是医院工作的生命线,是医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依靠,也是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由“虚”变“实”的有效途径。思想政治工作本身就是一项服务性工作。就医院而言,它服务于医疗等各项工作之中,要自觉地实行思想政治工作与医疗工作相结合,公平、民主、科学的管理本身就是超前的思想政治工作。医院管理首先是对人的管理,以人为中心,并通过人达到一定的工作目标。思想政治工作同样是以人为中心,它与医院管理工作相互包含、相互转化、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我们把思想政治工作的柔性导向融于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医院的规章制度等硬性规定中去,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力争达到积极的宣传效果。如结合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具体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大对药品促销专项治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基建工程管理程序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职工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调动他们参与医院管理的积极性,充分理解和支持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医疗业务工作相结合

随着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新技术新成果层出不穷,医疗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百姓对医疗的需求不断增强,无形给医务人员增加压力和动力,外部需求促使医务人员积极提高业务素质。近年来,省中医院每年都有几百篇稿件在省、市媒体宣传,广泛宣传医院重点专科、医疗特色、专科特长、新技术、科研成果、学科带头人、著名主任专家教授,不断向社会展示和推广医院的科技成果与实力水平,激励广大医务人员不断钻研业务技术、大胆创新、推动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向更高方向发展。我们不但注重培养医疗人才的业务,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更加注重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强调仅有精湛的业务没有救死扶伤的高尚医德,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医务人员。

五、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4篇

3月17日下午,风和日丽,彩旗飞舞,宁波鄞州体育馆,万头攒动。宁波御坊堂三生日用品有限公司“御坊堂弘扬中医药文化万人签名启动大会”在这里隆重举行,除了大型的中医药养生文化展览,4000余名三生经销商代表井然有序地在百米红布卷上庄严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和誓言,场面蔚为壮观。在这次万人签名大会上,三生公司还隆重表彰了业绩卓著的年度销售之星和五星经销商,举办了精彩的文艺演出。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于生龙,《中华国医国药》总制片周萍女士等亲莅现场,见证了这一场三生人的誓师之会。

对于这次盛大的签名活动,宁波三生董事长黄金宝指出,中医药是我国最具有世界影响的文化标志之一,然而其在国内的发展却面临着困境,三生举行此次弘扬中医药文化的全国性万人签名活动,既表达了对弘扬国粹的决心和信心,又凝聚了所有三生人力量,齐心协力提速自身中医药的科研和产业化力度,共同打造三生“御坊堂”养生保健品牌。同时希望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弘扬中医药养生文化中来,共同促进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复兴中医药事业。

据介绍,作为一家以生产百年品牌海狗丸而闻名的企业,御坊堂深谙中医药养生文化的博大与浩瀚,继承和发展了中医养生理论。自公司成立以来,通过继承求创新的理念和思路,一直致力对中医药理论的潜心研究以及对配方的改良和创新,在继承优秀养生文化的同时,不断借鉴吸收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带着百年的产品底蕴,延续着专注创新的精神,今天的御坊堂,挖掘出了自身的养生产品优势,公司产品已经囊括了保健食品、化妆品、洗涤用品三大系列近百个品种,以卓越的品质和功效征服着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公司获得直销牌照以来,更把弘扬中医药养生文化作为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每年拟投巨资用于公司产品的开发和创新。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垄断;定点医院;激励机制;赔付率

中图分类号:F224,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3)-0081-07

目前保险公司实行的“定点医院资格管理制度”是根据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质量决定下一年是否续约。这种松散的管理制度难以促使医院去努力控制医疗费用。钟胜、罗琳、陈伟和包文彬、顽海斌借用博弈论和委托理论探讨了保险公司和医院在风险控制方面达成合作的可行性和这种合作的稳定性,提出了保险公司与医院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激励机制的设想。但是,他们对该激励机制的具体形式没有进行研究。李良军、牟一新、刘小平,等和牟一新、陈智明、李良军对这类问题做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一个设想:当医疗保险有盈余时,应将大部分盈余用于奖励遵守合同的定点医院;当医疗保险出现亏损时,让违反合同的定点医院负担一部分费用。但是李良军、牟一新、刘小平,等和牟一新、陈智明、李良军没有对这一思想进行深入分析。

所以,本文试图将利用委托理论的分析思路和数理方法,以赔付率作为内生变量,把钟胜、罗琳、陈伟、和包文彬、顾诲斌的定性研究定量化,把李良军、牟一新、刘小平,等和牟一新、陈智明、李良军的设想具体化,进而来深入分析商业医疗保险中垄断型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医疗保险风险管控问题。

一、医疗保险风险管控

问题的症结及模型的基本假定

传统的委托理论作为目前最有效的激励理论,其理论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委托人寻求一个最优的激励机制,以便在委托人和人之间分担风险;防止或减少人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的发生。无庸置疑,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存在委托关系,而且存在诸如:医院放松对被保险人的体检标准从而引入高风险的投保人群、开“大处方”、与患者联合欺骗保险公司等道德风险行为。但是,这种委托关系有别于一般的委托关系。因为,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既没有资本控制上的从属关系,也缺乏直接紧密的经济联系,难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上下级委托关系。从而导致保险公司缺乏对医院进行有效约束的手段尽管如此,委托理论的分析思路和方法,可以为保险公司约束定点医院、管控医疗保险风险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接下来,本文将借用这种分析思路和方法,引入赔付率作为内生变量,研究垄断型医疗服务市场上保险公司对定点医院的激励问题。现有如下假定。

假定1考虑到小县城市和农村的医疗资源稀缺,可假定这些医疗服务市场是垄断的。

假定2由于在医疗保险中,定点医院只是第三方,在合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创收。所以,可以假定定点医院在控制保险风险上的努力负效用(或者称为努力成本)近似为零。

假定3作为委托人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对自身利润和赔付率的高低间接地推断定点医院控制保险风险的努力程度。从而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自身利润和赔付率来确定医院分享保险利润的比例。因而,可设医院在第i(i=1,2,…,n)期分享保险利润的比例为Q(r)(0≤Q(t)≤1),赔付率r(0≤Q≤1)为第i期医院所负责区域内被保险人所得到的保险公司的医疗赔偿费总额占医院所负责区域内投保人所缴纳保费总额的比率。赔付率的r大小,一方面与医院的主观努力程度有关;另一方面与被保险人自身身体状况和思想素质等外部因素有关。在外部因素相同的条件下,医院努力程度a(ai≥0)越高,赔付率越低,但是随着医院努力程度的不断增加,赔付率递减的程度将减缓。另假定Q(ri)为边际递增的减函数,即Q(ri)≤0和Q(rt)≥0。另外,考虑到医院分红比例应具有简单可操作性,Q(ri)应该是较为简单的初等函数。

假定4由于被保险人发病的不确定性和医疗结果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赔付率具有随机性,该赔付率随机分布情况会受到定点医院的努力程度影响。设随机变量rt的期望为定点医院的努力程度ai的函数,既

二、模型的建立和分析

(一)只考虑当期内陪付率的激励机制设计

设医院所负责区域内所有投保人的第i期保费总额为∏,保险公司在这个区域内的第i期管理费为Ci,一般来讲,管理费与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赔付次数等因素有关,而与赔付率无关。如果医院所负责区域内医疗保险第i期期终有盈余,保险公司将按如下奖惩合同支付定点医院的合作报酬。 其中间断点V=sup(ai)=0.5。结合下面式(3)便知,合同惩罚部分所表示的意思是,一旦赔付率超过规定值,超支部分将由定点医院自行支付,这与我国乃至全世界的医疗保险主流结算方式“总额控制法”类似。从而保险公司在这个区域内第i期的盈余为:

就目前国内主要的医疗赔付方式而言,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分成住院费和门诊费进行报销,被保险人的住院费直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局直接拨付到医院的帐户上进行报销,被保险人的门诊费由被保险人预先垫付然后通过个人帐户拨付进行报销。因此,保险公司的医疗赔偿费∏i将全部通过被保险人转为医院的收入。那么,医院的实际收入为:

命题1不存在实值函数Q(ri)使得Ui和Vi都是ri的减函数,ai的增函数。

特别地,若Q(ri)=K(常值,且0≤K≤1),Ui在[0,1]上单调递减;Vi在[0,1]上单调递增。

利用微积分的知识易证明命题1,故从略。

由命题1可知:

结论1在垄断的医疗服务市场中,不存在最优的激励机制使得保险公司和定点医院达到双盈,而且在垄断的医疗服务市场中,采用固定的激励系数(或称分红比例)难于激励定点医院努力控制保险风险。

在垄断的医疗服务市场中,不存在与赔付率有关的激励合同可以同时使得医院能够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努力控制保险风险降低赔付率,保险公司能够在较低的赔付率情况下获得更多收益。不存在这种最优的激励合同的根源在于保险公司赔付给医疗保险患者的赔偿费直接或间接通过患者全部进入了医院的囊中。如果要打破这种根源寻求最优的激励合同,那么只有打破这种既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也没有紧密经济联系的特殊的委托关系,最好的办法便是保险公司吞并定点医院形成一个大的集团

公司或者医疗保险业务完全由定点医院来做。但是,在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和保险管理体制似乎很难做到。所以,更现实的办法还是在现有的体制下寻求一种次优的激励机制。

尽管如此,次优的激励机制是存在的。事实上,在合作合同中引进赔付率这个因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医院在提高自己收益意识的驱动下能够自觉地控制医疗保险的风险,避免或减少“开大处方”、做不必要的检查、要求被保险病人重复住院等道德风险的发生。所以,只要存在一个实值初等函数Q(ri)使得医院的收入Vi在一定的区间上是赔付率的减函数即可。因而可设在第i期医院分享保险利润的比例。

当K=0.5时,取等号。证毕。

由命题2知,采用如式(4)所示的分红系数Q(ri)可以使得定点医院有充分的积极性去控制保险风险和避免自身道德风险的发生,否则,赔付率越高得到的收益就越低,也就是说,定点医院为了收益越多必将尽力将赔付率控制在[0,v]上。从而保险公司收益最大化以及定点医院收益最大化将等价于各自收益在[0,v]上的最大化。由命题2还可得知,在定点医院尽力控制保险风险降低赔付率的同时,保险公司不得不拿出更多的利润给定点医院以示奖励,从而保险公司自身的收益随之而减少。因此可得如下结论:

结论2在垄断的医疗服务市场中,采用浮动的激励系数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促使医院努力控制保险风险、避免和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但是为了定点医院能够积极主动地控制保险风险,保险公司不得不在自身收益最大化问题上作出让步。

接下来,通过图形结合法考虑Vi的最小值点f与u、v的关系是如何影响这种特殊的委托关系。如果最小值点f落在v的右边,定点医院为了使自已的收益更多有积极地主动地努力控制保险风险的倾向。如图2所示,如果最小值点f落在u的左边,定点医院为了使自己的收益更多在配合保险公司控制保险风险时没有任何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果最小值点f落在u和v之间但靠近v,定点医院加强对保险风险的控制会比放松对保险风险控制容易且得到的收益还多,此种情况下定点医院也将会积极地主动地与保险公司配合控制保险风险。如果最小值点f落在u和v之间且靠近u医院放松对保险风险的控制反而比努力控制保险风险容易且得到的收益还多,此种情况下医院也没有任何积极性与保险公司配合控制保险风险。综上所述,只有当f靠近v而远离u时才可能使得医院积极主动地努力控制保险风险。

由以上分析和命题2可知,保险公司对垄断型定点医院的激励问题便可转化为如下最优化问题:

其中,第一个约束条件为定点医院的激励相容条件。该约束条件表示的意义是,保险公司一旦给定分红系数Q(ri)后,定点医院将考虑是否努力或者努力程度应该多大才能够使得自己在n期内的总收益最多,由于以往的赔付情况并不影响医院今后的收益,从而总收益最大化等价于每个单期内收益的最大化。即,定点医院选择努力程度ai使得在

第二个约束条件为保险公司自身收益的最低控制约束条件,式中U为保险公司最低收益控制线,由结论2得,最低收益控制线不能过高,否则,将得不到次优的激励合同,该委托模型无解。在假定2的前提下,定点医院必须与保险公司合作,因此上述委托模型不存在人的参与约束条件。由于公司不得不压低自身收益的最低控制线。

(二)引入另一个可观测陪付率对激励机制的影响

1、通过引入另一个可观测陪付率来快速降低赔付率的激励机制设计

传统的委托理论认为,在观测成本较低的情形下,将另一个可观测变量引入激励合同,只要该变量包含比原有可观测变量更多的有关人努力程度和外部市场环境状况的信息,这样做有助于帮助委托人监督人的行为,弱化委托人和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从而降低成本。根据传统委托理论的这一结论,我们可以考虑在上述委托模型式(5)和式(6)中引入另一个可以观测到的赔付率,如定点医院所负责区域内上期的赔付率、另一个相邻的垄断型定点医院所负责区域内当期的赔付率,显然获取这些变量不必花费额外的观测成本。因而可设在第z期医院分享保险利润的比例为:

Q(ri)=K(1-t)(1-ti)(0≤ri≤1) (7)

其中K(k≥0)为待定系数,具体值确定方法与2.1节类似,t(0≤t≤1)为另一个可观测的赔付率,并且0.5≤k(1-t)≤1。容易验证式(7)所给的Q(ri)满足假定4的要求。

命题4如果Q(ri)=K(1-t)(1-ri)(0≤ri≤1),且t≠1。

命题4的证明与命题2的证明类似,故从略。

由命题2和命题4可知,f≤t。

在引入其他可观测变量t后,定点医院要想得到与未引进其他可观测变量t前同样的收益,必须更加努力控制保险风险、避免自身道德风险的发生来降低赔付率。

由命题5可以得知;在待定系数k较小或看另一可观测变量t较大的情况下,变量ri对vi(ri,t)的影响程度强于变量t对Vi(ri,t)的影响程度。这样定点医院才有足够的信心来控制保险风险,降低自己所负责区域内的赔付率,使得自己收益更多。

如果另一个可观测变量t为另一个相邻的垄断型定点医院所负责区域内当期的赔付率,而且如果另一个相邻的垄断型定点医院也采用同样的浮动分红系数,由式(7)知,另一个相邻的垄断型定点医院为了自己收益更多也将竭力控制保险风险来降低自己所负责区域内的赔付率t。所以,将另一个相邻的垄断型定点医院所负责区域内当期的赔付率引入模型更具有激励效力,但是,这样一来可能会导致两个定点医院在控制保险风险时形成攀比,一味地追求自己收益最大化通过降低医疗服务质量来压低自己所负责区域内的赔付率。

如果另一个可观测变量t为定点医院所负责区域内上期的赔付率r。由命题4知,定点医院所负责区域内每期的赔付率越小,每期的收益就越多,从而强化了激励机制。但是,与此同时很可能带来“棘轮效应”(或称为“鞭打快牛”)的后果。长久下去,定点医院也将会通过降低医疗服务质量来压低自己所负责区域内的赔付率。

2、通过引入另一个可观测陪付率来稳固合理赔付率的激励机制设计。由2.2.1节的分析知,通过式(7)引入另一个可观测陪付率t,可以快速强化激励机制,适宜于早期赔付率较高的情况下使用,但是到了晚期赔付率比较合理的情况下容易导致定点医院一味地追求自己收益最大化通过降低医疗服务质量来过分压低自己所负责区域内的赔付率。鉴于此,到了后期可以对式(7)做如下改进:

Q(ri)=kt(1-ri)(0≤ri≤1)

(8)

其中k(k≥0)为待定系数,具体值确定方法与2.1节类似,t(0≤t≤1)为另一个可观测的赔付率,并且0.5≤kt≤1。容易验证式(8)所给的Q(ri)

也满足假定4的要求。

命题6如果Q(ri)=kt(1-ri)(0≤ri≤1)且t≠0,则存在唯一的一点t=1-1/2kt∈[0,0.5]增函数;Ui是ri的增函数,ai和t的减函数。

当ri∈[f,0.5]时,Vi是ri的增函数,ai和f的减函数,Ui是ri的减函数,ai和t的增函数。

命题6与命题4的结论类似,其证明与命题2的证明类似,故从略。由命题2和命题6可知,f≤ri所以,通过式(8)引入其他可观测变量t后,定点医院必须更加努力控制保险风险、避免自身道德风险的发生来降低赔付率,方能得到与未引进其他可观测变量前同样的收益。

再由Vi(ri,t)-Vi(ri)=-∏ik(1-t)(1-ri)≤0知,通过式(8)引入另一个可观测的赔付率t,同样可以降低成本。

命题7与命题5的结论和证明类似,故从略。由命题7可知,在待定系数k较小或者另一可观测变量t较小的情况下,变量ri对Vi(ri,t)的影响大于变量t对Vi(ri,t)的影响。这样定点医院将有足够的信心来控制保险风险,降低自己所负责区域内的赔付率,使得自己收益更多。

如果另一个可观测变量t为另一令相邻的垄断型定点医院B所负责区域内当期的赔付率,而且如果定点医院B也采用同样的浮动分红系数,由式(8)知,定点医院B为了自己收益更多也将竭力控制保险风险来降低自己所负责区域内的赔付率t。从而导致该定点医院A的收益下降,定点医院A为了获得更多利益,只有更加努力控制保险风险来降低自己所负责区域内的赔付率。所以,通过式(8)将另一个相邻的垄断型定点医院所负责区域内当期的赔付率引入模型比通过式(7)引入模型更加具有激励效力。但是,随之而来可能会导致两个定点医院为了追求自己收益最大化通过降低医疗服务质量来过分压低自己所负责区域内的赔付率,比通过式(7)引入模型带来的不良结果更加严重。如果保险公司加大监督力度,不仅会增加管理费用,而且可能得不到意想中的结果,因为定点医院可以通过轮流压低各自负责区域内的赔付率来获得较多收益。所以在该种模式下不应将另一个相邻的垄断型定点医院所负责区域内当期的赔付率引入模型。

如果另一个可观测变量t为定点医院所负责区域内上期的赔付率ri-1,由命题6知,定点医院所负责区域内当期的赔付率越小,当期的收益就越多。强化了激励机制;上期的赔付率越小,当期的收益却越小,弱化了激励机制。从长远的利益出发,定点医院将不会过分压低也不会过分抬高自己负责区域内的赔付率。

综合2.2节的分析,可得如下结论:

结论3采用式(7)所示的浮动分红系数Q(ri)可以促使定点医院积极地控制保险风险、快速地降低赔付率。适合初期赔付率较高的情况下使用。采用式(8)所示的浮动分红系数Q(ri)可以促使定点医院积极地控制保险风险、稳固赔付率。适合后期赔付率较低的情况下使用,但是引入的另一个可观测变量最好为定点医院所负责区域内上期的赔付率。

三、结束语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公立医院; 法人治理; 实施条件

[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6 — 0025 — 02

目前,我国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和机制的症结主要体现在:政府作为出资人,缺少特定的出资人代表;政出多门,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公立医院法人地位不明确;医院院长权限界定不清,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制度缺失〔1〕。为了破解以上问题,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和路径,使公立医院演变为高效、法制、责任的卫生服务机构,已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必然选择。为此,在理论思考和借鉴国内外实务运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公立医院内部法人治理改革应具备的四个实施条件:

条件之一:两权分离下的委托模式是公立医院内部法人治理的基本前提。两权分离与委托理论起源于西方经济学的现代公司理论,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公共管理的研究,尤其是在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领域。公立医院改革的首要问题就是产权制度的改革,其原因基于两方面考虑:第一,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且难以为继,欠发达地区比较严峻,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等也出现类似隐患。第二,公立医院内部人事制度变革及其引发的“减员增效”和医务人员自由流动使得产权改革更为迫切。要化解这些矛盾必须以产权制度的变革为前提,“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2〕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取向。

产权不明晰的直接后果是资产效益无法保障?监管不力以及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提供缺口甚大。资本全球化的力量也促进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市场开始解除规则而形成财产体制上的变革。变革使医院按市场的要求重新安排公司治理结构成为可能〔3〕。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直接来源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关于政府公立医院管理者责 权 利 规制架构,是有效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和约束医院各利益主体行为,以保证各利益主体应有权益的制衡机制〔4〕依据经济学“委托-”的解说,公司的所有者以“委托人”的身份将企业的业务经营和事务管理委托给其“人”。依据“委托-”机制,所建立的公司治理模式表明所有者将其部分权力让渡给他们的“人”或者“受托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质就是有关委托人与人或者受托人之间的权力安排的模式。相关的研究表明,公立医院产权改革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如认为公立医院的产权改革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现实选择和必然趋势〔5〕方鹏骞也提出,终极所有权 、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公立医院产权改革〔6〕因此,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的构想是源于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和实践,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为产权特征,是适应平衡各方面利益主体的权力、义务、责任和提高医院绩效的制度安排。

条件之二:分权和制衡体系设计是公立医院内部法人治理的制度保障。权力的分立和制衡是现代企业制度特有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也正是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要求。所谓“分权”在此种制度设计中体现为:属于投资人的所有权被分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被股东会、董事会及职业经理层、监事会所掌握。三方均要在法定的或约定(公司章程)的范围内行使权限,各司其职,互不干涉。据此,各方权利主体都有表达和实现自己意志与利益的机会。三方既不能越权也不能独裁,各自的权力表达途径都必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形式与程序。所谓“制衡”是指各个机构在行使各自职权的过程中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最终在机构间形成一种权利的平衡。由于各国公司发展的历史及立法习惯的影响,在实现不同法律制度的国家中,上述机构的具体设置及其权限不尽相同。如美国,公司的机关由股东会和董事会构成,而没有设置监事会。股东会选任董事会,由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在德国,公司的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选任监事,由监事组成监事会选任董事,由董事构成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不论何种组织形式,分权和制衡是其共同的本质特征。

20世纪80年代后,一些发达国家的医院开始吸收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的特点,对董事会结构进行多元化的变革。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也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对国有医疗机构的产权关系和管理体制进行尝试性探索。目前,比较公认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由上述的“三会一层”组成,作为内部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外部法人治理结构,具体由资本市场、医疗服务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等组成,形成相关利益者的外部环境制衡机制。另外,还有专家提出按照“共同治理机制”的原则,通过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董事、银行董事、独立董事三种途径提高医院外部的治理功能。

条件之三:相关群体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是公立医院内部法人治理的利益链条。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是指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与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相比较,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相关者的整体,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的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和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政府部门、本地居民、社区等的压力集团,甚至包括自然环境、人类后代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的个体〔7〕。以此来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企业对各个利益要求的回应的质量,而不仅仅取决于股东。这些利益相关者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他们有的分担了组织的经营风险,有的为组织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有的对组织负责进行监督和制约。因此,经营决策必须要考虑他们的利益或接受他们的约束。

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分析,在公立医院的利益链条上有三个不同的利益阶层:公众作为最终所有者,希望享受到公平、廉价、优质的医疗服务;政府希望以最少的财政投入,解决最多的卫生问题,医院员工希望个人收入最大化。必须指出,政府兴办公立医院的目的与企业不同: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利润最大化为自己的首要目标;而公立医院则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首要目标。所以,有必要针对公立医院自身的特点,理清公立医院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包括:政府或出资人和管理层、医疗服务人员、患者、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等。借鉴以上的理论,公立医院的运营目标:公立医院首先要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体现其本身的公益性;为医疗服务者提供充分施展才华的机会,同时对其付出的医疗服务给予应有的物质回报;确保投资者或股东资本得到保值增效;有效完成医疗教学、公共卫生服务等社会职能。总之,和谐的公立医院的标志是以医院为核心的利益共同体,突出体现公益性,并能够协调相处,可持续发展的非营利组织。

从经济学的视角,公立医院法人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目的是降低交易费用,医院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所产生的交易费用表现为成本。追求成本最小化是实现相关群体利益最大化的根本途径和目标。

条件之四:改、管相济的协调配合机制是公立医院内部法人治理的关联要素。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的改革总体处于谨慎推进阶段。由于,在重要的社会转型期,大量的新旧制度矛盾互相交汇、冲突。加之,我国公立医院的成因受到传统意义上的制度、文化、利益群体、沿革因素等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及惯性阻力。因此,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必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谋划、有机配合、渐进实施。尤其,要注重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产权改革与动态治理的关系。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能解决公立医院的所有问题。有的试点医院虽然进行了产权改革,但未能建立相应的内部治理机制,不但没有达到改革的初衷,反而偏离了医院的根本服务宗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公立医院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面对着政府、银行、药企、职业经理人、员工、竞争对手等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与协调问题。如何作出快速、高效的反应,决定公立医院的发展动力和运行成效。改革具有阶段性特点,而管理是公立医院发展的永恒主题。二是降低运行成本与政府补偿的关系。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是对公立医院改革呼声最高的问题。首先,要通过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杜绝诱导需求,完善精细管理等措施控制就医成本。同时,对公立医院的补偿仍然十分必要。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暂时解决不了“缺口”问题,还有待于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完善新时期符合国情的补偿机制。三是制度创新与激励约束的关系。多年来人事管理制度僵化及激励约束机制扭曲的深层次原因,致使公立医院发展潜力不能得以有效释放。在推进制度创新的过程要注重研究解决高级管理者年薪制、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确认、职称评审的“论资排辈”等实际问题,为内部法人治理提供动力源泉。

〔参 考 文 献〕

〔1〕 王霞,郑雪倩,李敬卫,等.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现状综述〔J〕.中国医院,2007,(05):2-42.

〔2〕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Z〕.

〔3〕 周少海,李卫平.公立医院治理研究的相关概念阐释〔J〕.中国医院管理,2005,(08)24-27.

〔4〕蔡志明,王琦,卢祖洵.公立非营利医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理论探讨〔J〕.中国医院,2004,(06):33-36.

〔5〕殷大奎.深化防保体制改革〔J〕.中国政协,2004,(12):42-43.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7篇

本・戈尔达克是一位英国医生和流行病学专家,他自称也是一名“极客”(Geek,一般理解为性格古怪的人,但随着互联网文化的兴起,也用于形容对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有狂热兴趣并投入大量时间专研的人)。他的第一本书《小心坏科学:医药广告没有告诉你的事》,力图揭露并剖析公众信息来源中有关现代生物医学的伪科学知识,并纠正错误的科学观念。如今他的新书《小心坏药厂:制药公司如何误导医生并坑害患者》更进了一步,直接深入生物医学的经验主义科学基础:制药公司、医生、医疗媒体、政府监管部门和医学院“合谋隐藏并操纵有关医药研发和营销的数据”。

在戈尔达克看来,首要问题是数据缺失。新药的临床试验通常由生产这种药品的制药公司进行或赞助,试验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新药看起来有效,而且试验数据从未完整地公之于众,制药公司会选择证明药品有效的数据,然后撰写论文,发表在医学学术期刊上。监管部门应当拥有所有关于药品效果的数据,但是通常也不会分享,因此研究者也无从研究这些数据。戈尔达克在书中举例指出,监管部门给研究者的资料中会有大段大段文字被涂黑。制药公司会在各种学术会议上向医生大力宣扬自己新药的优点,同时资助患者团体去游说监管部门早日审批新药。学术期刊收到的论文未必是文章标明的作者所写。但是如果期刊决定发表此文,制药公司可能会大量购买此期刊物。这样一方面期刊可以从中获益,另一方面制药公司可以将刊物分发给医生,鼓励他们开这种新药。虽然医生可能会为患者着想,但是他们并不知道临床试验数据缺失或被扭曲,而且制药公司资助医生参加的各种学术会议和培训也屡见不鲜。

简而言之,每个环节都存在问题,“糟糕的试验至少还能分析,而数据缺失则毒害了大家的知识库。”戈尔达克感慨。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8篇

一、医疗过错的范围涵盖了医疗事故

首先应当明确的一点是医务事故与医疗过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承担法定责任的前提,后者则从民法侵权理论中的过错原则引申而来。从逻辑层次上看,医疗过错的外延大大超过了医疗事故的范围。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而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都表现为过失,要么是疏忽大意,要么是过于自信从而导致了危害后果的发生,所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医疗事故的界定,仅为过失而否认故意,因此有学者认为,由于医疗损害民事诉讼并不涉及医务人员的主观故意,因而建议使用“医疗过失”而避免使“医疗过错”[6].其次,医疗过错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含义也不尽相同。医疗过错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这种人身损害不但包括身体的损害而且还包括精神的损害,损害后果可以是明显的损害,也可以是轻微的损害,相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损害程度,医疗过错的损害程度可以较轻。根据规定医疗事故的鉴定可一鉴多用,受司法机关委托即为司法鉴定,受医患双方委托即为自行鉴定,受行政机关委托即为行政鉴定[7],而医疗过错的鉴定只能由司法机关提起委托,鉴定组织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而组建的法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文书格式符合诉讼法及证据规定关于“鉴定结论”形式要件标准,鉴定人出庭接受对鉴定过程和鉴定结论的质证,鉴定公开、权力监督、错案追究,所有这些鉴定程序和实施措施,都保证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中立性和公正性。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共委托当地医学会鉴定41件医疗纠纷案,其中有40件不属于医疗事故,只有1件属于医疗事故,对此,办案法官感慨:我国的医疗水平比发达国家低,但医疗事故的认定却如此少,真令人怀疑医疗事故鉴定的合理性。据悉,海南省医学会鉴定的医疗事故率为17.5%。部分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患方当事人,经法院许可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在300多例案件中有80%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被推翻[4].对医学会作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者,有许多学者表示质疑[4、7、8],认为这种鉴定模式类似医生之间“邻居鉴定邻居”,其中复杂的行业内部关系外行人一般很难知晓;另外,《中华医学会章程》还规定:本会依法维护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该章程对医务人员保护和服务的内容,不仅与《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人员回避的规定相矛盾,而且也违反了鉴定中立的最基本原则,使社会各界对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的合法性和鉴定结论的公正性不断地产生怀疑。

二、法律冲突的价值判断

行政法规与民事法律之间产生原则性冲突,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并不多见。根据法学理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立法寓意,并未完全体现出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和人格尊严的精神,也与《民法通则》第106条产生冲突。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决定医患双方利益的核心是医疗事故鉴定问题,由于医疗事故鉴定机制的设计存在着的根本缺陷,鉴定结论能否客观公正地还原事实真相就值得怀疑,因为鉴定结论将直接决定双方的利益得失,同时也间接地影响着社会公平评价体系。要保障一项权利,首先要确定哪一项义务优先,或者说要确定哪一种价值优先[9],这也是人类社会对自身固有权利保护的新趋势。医疗纠纷案件大多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法律若要优先保护其中一方的权利,其优先的理由至少应包括以下两点,第一是社会根据:公民基本权利的意义在于要求国家职能部门的保障,当公民的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既使法律没有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也有义务提供救济[10].在医患纠纷的相互关系中,患方作为个体面对庞大的医疗机构,无论是在医疗信息、专业知识,还是在经济基础、法律支持等方面,都处于相对劣势,属于医患纠纷对弈中的弱势群体,而由自然人组成的社会评价体系,出于济弱的本性和助人的天性,往往会同情弱者,于是医患纠纷双方权利优先的天平往往会倾向患方。第二是法律根据:根据《立法法》第79条的规定,《民法通则》的法律效力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两者之间属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当下位法中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予赔偿的规定,与上位法所确定的损害赔偿原则不相符合时,下位法不相符合部分的不应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予以适用。根据侵权法学理论,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损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是否实际承担民事责任取决于其主观是否有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因素。事实上,医疗事故并未涵盖所有的医疗侵权损害,而医疗过错却涵盖了医疗事故[5、8].《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是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特别法,而是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体系中的行政规范,为了国家的法制统一,应当修改其中与民法原则相矛盾的内容,避免与《民法通则》产生法律冲突,使医疗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由《民法通则》进行调整规范。基于上述社会根据和法律根据的分析论证,笔者认为:在医患双方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司法机关应以平等保护为原则、优先保护为例外,在基于同等的法律事实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患方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充分的保护。

三、医疗过错的司法适用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两分法,即要么是要么不是。其实不论哪种结果出现,都会使医患双方的矛盾处于紧张对抗之中,这种气氛会对审判产生一定影响。医疗事故鉴定又因为是医学多专业知识相互交叉融合的结果,有时会使一些法官完全依赖鉴定结论而难以进行法律分析。笔者认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证据的一种,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法院裁判的唯一依据,法院可以对此进行全面客观的证据审查。若法院将医疗事故中所有的问题,都交给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认定,那实质上是移交了裁判权[4],而放弃或者忽视对鉴定结论进行法律分析的权力,同样也是自甘审判能力退化和司法裁判权异化的表现[8].

医疗过错鉴定不论是鉴定文书的形式要件,还是鉴定结论客观公正性的实质要件,甚至是对鉴定权力的监督约束机制,都较医疗事故鉴定规范和公道,再加上司法权对患方当事人合法权利可能的优先保护,因而,医疗过错鉴定将更加凸显现代文明的司法理念和公民基本权利不容侵犯的宪法精神。当前在审理医疗纠纷工作中,患者是否做过医疗事故鉴定不能作为医疗过错鉴定的前置程序,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一方当事人对结论不服,但不申请重新鉴定而是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并按有关规定依法委托;若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一方当事人虽然对结论不服,但因经济等客观原因而未提出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只要医疗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人民法院仍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等法律规定,确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相应民事责任。

四、小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赔偿的规定,与《民法通则》关于公民、法人过错单侵害他人人身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若从形式逻辑上分析并不矛盾,但因医疗过错涵盖了医疗事故,所以实际上两者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冲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应当认为《民法通则》的效力要高于行政法规,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应予及时修改。

参考文献:

[1]《政法论坛》2004年第3期,138-144页,沈健:《试论建立我国医疗事故纠纷的仲裁机制》;

[2]《法学》2003年第2期,75-78页,洪莉萍:《医疗事故的界定及相关问题探析》;

[3]《法律适用》2004年第1期,6-8页,王治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

[4]《法律与医学》2004年第1期,1-5页,马军:《论医患纠纷损害赔偿新释解》;

[5]何颂跃主编:《医疗纠纷与损害赔偿新释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257-266页;

[6]《中国司法鉴定》2004年第2期,42-44页,朱广友:《医疗纠纷鉴定:判定医疗过失的基本原则》;

[7]《法学评论》2004年第2期,132-137页,沈健、韩波:《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8]《法律适用》2004年第1期,9-12页,刘心稳:《医疗事故纠纷案中医疗机构过失的认定》;

[9]《现代法学》2003年第2期,188-192页,王夏吴:《司法是人权保障的最佳方式》;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9篇

8月1日晚,西安建国饭店内流光异彩、星光璀璨,集国内外美容一线企业家、行业协会领袖、商海专家以及一流媒体的年度盛宴——2012丝琳妮尔·华山论剑·第九届中国美业领袖年会的迎宾晚宴和暨大美塑·医美传媒生日庆典在闪耀登场。中国美业各路英雄豪杰再次聚首,在由医学美学美容杂志社打造的这个产业导航者求新求变、思想碰撞的文化平台上,切磋交流、齐抒胸臆。

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及嘉宾有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副局巡视员王农、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副处级管理员杨玉强、陕西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秘书长刘云、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朱宏亮、中国美容博览会主席桑敬民、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分会会长李世荣、韩国国际美容健康总联合会会长郑镇旭、广州暨大美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平、医美杂志社原副社长郑升平、龙人传媒董事长龙人、中国美业领袖年会大会主席辛映继以及众多行业和媒体同仁。

重量嘉宾,权威阵容

桑敬民、李世荣、杨平分别上台致辞,祝贺第九届华山论剑领袖年会顺利召开,并祝福医美传媒20岁生日快乐。横山幸义、郑镇旭则分别代表日本、韩国的美业同仁代表向年会致敬,表达了各自的美好祝愿。

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婷品牌总经理张立春、香港知医堂董事长庞家弦、皇家天使SPA会所董事长曹阿楠、西安蒙妮坦美容公司董事长杨传博、辽宁省美容美发商会秘书长旭晓英、云南省美容美发协会秘书长武云、重庆美容美发商会秘书长田惠敏、中国SPA协会会长刘相秀上台,代表全国各地美容美发协会、商会的领导,向华山论剑美业领袖年会以及现场所有的美业同仁送上最诚挚的问候和祝福。

华山论剑领袖年会的顺利召开与各位战略合作伙伴密不可分,正是他们的大力支持,促成了年会的蓬勃发展。新加坡丝琳·妮尔总裁陈志桅、广州修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邱皓、深圳巨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郭东、广州肽能基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倪佩红、珂蓝国际(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房俊英、腹龄国际董事长金秋冰、广州环亚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兴国、深圳京华堂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俊山、深圳格丽莎豪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李敏、深圳海晖实业董事长臧东科、香港佳采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鸿然、慧妮(国际)美容机构董事长岳慧、岳阳本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运文、香港植丽素企业总经理林乃正、深圳好木成林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小林、广州尊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策划谭邦军等企业嘉宾纷纷上台发表讲话,对中国美业领袖年会给予高度赞誉。

台湾国际美容交流协会代表、中国spa协会名誉会长、台湾志丽美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燕呢女士继去年组团参会之后,今年依然带领着台湾美业同仁代表共同赴会,希望通过这个平台,更好地加强海峡两岸的美容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

奖项缔造者:权威评审

作为美容行业权威、公正的惟一永久性奖项,华山奖的目的在于发现优秀企业、树立行业标杆,其评选规则和制度均秉承公平、公正、严谨、准确、诚信的原则,采取评审团制度和提名制度,确保公信力。第九届华山奖评审委员会副主席广州修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邱皓,以及深圳巨邦国际董事长郭东、中国整形与美容学会民营分会会长张立成、中国美容医学杂志常务编委陈辉教授、广州暨大美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平、台湾志丽美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燕呢等专家评审委员现场接受了年会主席颁发的聘书。

郑升平教授是医学美学美容杂志社创刊的元老,也是中国医学美容领域的专家。40年来,先从医、后从文,在医学美学领域躬耕不辍,于专业研究、医院经营管理等方面贡献突出,荣获华山论剑·中国美业终身成就奖。

双“美”庆生

今年是中国美容第一刊医美杂志社20周年的生日,同时也是暨大美塑的7周年生日。广州暨大美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最早倡导高科技美容的优秀企业之一,以7年为限,实现了高科技培育核心竞争力,用世界领先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目标,成为美业最具影响力的品牌之一。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老龄化;财务质量;偿债能力

一、引言

石人炳(2002)采用刘敏(1999)的方法估计了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比率①,并根据比率变动规律将人口“老龄化”划分为三个不同阶段。同样的,本文也采用相同的方法估计并划分中国人口“老龄化”阶段。统计结果表明,1995年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剧,且速度日趋加快;2011年攀升至9.1%。根据George J.Stolrfitz(1992)、杜鹏(1994)等人的界定,中国已进入顶部“老龄化”阶段②。那么,人口“老龄化”进入顶部阶段即老龄化时代后,中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究竟如本文研究并解释2005年③后中国医药类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变动规律。

二、财务质量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研究的目的是挖掘历史统计数据的规律变动及规律变动拐点,特别是研究顶部“老龄化”阶段医药类上市公司财务质量及财务变动趋势。张琰(2011)认为,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客观描述了公司绩效,研究过程中则尽可能选取信息含量较多的财务变量,并借助相关分析方法研究医药类上市公司财务质量及变动趋势,而偿债能力作为反应公司财务质量的主要指标。因此,本文通过以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为例,并比较、解释不同子行业的财务变量在不同时期变动规律,从而判别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

自2005年以来,医药类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逐渐提高。2007年前流动比率接近于2,2007年后流动比率上升至6.52,远大于流动比率的临界状态;七年中,最小的速动比率为1.43,其余年份的速动比率均大于临界值。截至2011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较2005年提高了2.23倍,速动比率提高了2.59倍。“老龄化”背景下,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升,流动性风险进一步下降。

另外,我们发现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大多数行业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但是医药类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不但未出现下降现象,反而出现了上升的趋势,充分体现了医药类行业“弱周期”的特点。2010年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次贷”危机前提高了71.5%。医药类上市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的标准差较“次贷”危机前发生了较大变化,即两指标分别较危机前提高了165%、152%。行业内的上市公司出现了分化,部分公司的竞争优势得以强化,部分公司的竞争优势却出现了削弱现象。行业分化的原因在于2010年新增了医药类上市公司,并且部分企业预期到“十二五”规划即将出台,规划出台后将使部分行业得到政府支持的力度增强。那么,具体又是哪些子行业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发生了大幅变化呢?

资料来源:国泰安数据库

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变动幅度最大的子行业是化学制药子行业,其次是生物制药行业;波动比率最小的是其它医药、医疗行业。2011年,流动比率最大的是生物制药行业,主要是因为2010、2011中国A股市场增加了新上市的生物医药行业上市公司,从而导致生物制药行业流动比率高于其它几个子行业。中药行业的流动比率则相对稳定,行业新上市公司数量较少,中药行业流动比率的变动充分体现了中药行业业务质量正处于逐渐变好的趋势。

化学制药子行业流动比率与速动比例大幅波动的原因在于化学制药研发费用占比相对于中药行业与其他医药、医疗子行业高,并且波动幅度较大。另外,化学制药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较高,在整个医药行业中属于高投入的子行业。研发与固定资产投入导致化学制药子行业偿债能力的波动幅度较大。生物制药类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波动幅度相对于其它子行业来说相对较大,这主要源于此行业公司上市时间相对较短,大量的企业上市未满3年时间,企业依然处于寻找运营规律的过程中,从而导致企业的偿债能力出现大幅波动的现象。其它医药、医疗行业的流动比率、速动比例波动较小的原因在于上市公司数量较少,上市时间相对较长,且上市公司多属医药商业,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小,从而导偿债能力波动幅度较小。

中药行业的资产负债率随着人口老龄化比率的逐步提高出现了逐步下降的趋势。特别地,资产负债率的波动率也随着人口老龄化比率变动速率的变化而发生大幅波动。虽然,《“十二五”生物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出台后,化学制药、生物制药行业的资产负债率出现了大幅下降的现象。

我们通过观察医药行业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析其流动性风险变动及规律。研究结果表明,无论是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或资产负债率的变动趋势均显示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正在逐渐提高,部分子行业受到政府相关政策刺激后,财务质量提高速度显著高于其它各个子行业。特别的,中药类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提高速度显著快于其它子行业。无论是在“十二五”规划出台前还是出台后,中药类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均在稳步提升,并且中药行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的标准差表明,说明其流动性风险远小于其它几个子行业的流动性风险。

三、研究结论

老龄化时代下中国医药类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逐渐提高,特别是中药类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稳步提升,偿债能力的各项财务指标均出现了稳定增长的趋势。在配方、工艺受到保护的条件下,人口老龄化使中药行业进入了稳定增长的轨道。药品类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逐步提高的过程中,医疗器械行业的财务质量也将进入大幅提高的阶段。(作者单位: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石人炳,《老年型人口的三个亚型的划分及其意义》,人口学刊,2002

[2]易晓文,《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评价实证分析》,温州大学学报,2008

[3]张琰,《医药类上市公司财务绩效评价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1

[4]George J. Stolnitz‘Demographic Causes and Economic Consequence of Population Aging’,1992.

注解:

①〖ZK(#〗老龄化比例=65岁人口数量/人口总量

②顶部人口“老龄化”阶段的 “老龄化”比例大约等于7%,又称为老龄化时代。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11篇

一、我国现行法医鉴定体制的现状

司法鉴定是指专业技术人员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对诉讼、仲裁活动中所存在的某些待定事实,进行鉴别和判定,并出具相关意见的科学实证活动。根据检验和鉴定内容的不同,分为不同的门类,其中对有关人体损伤的法医临床鉴定,是司法鉴定实践中的一个主要类别。据我市统计,法医鉴定的数量约占整个司法鉴定业务量的80%.我国的现行法医鉴定机构共有四类,即公检法在其自身设置的鉴定机构和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和管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其中公检法系统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鉴定组织,形成了多系统多层次相对独立的法医鉴定格局。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医鉴定机构,由于种种原因,其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部门利益驱动下,法医门诊遍地开花。这种多系统体制的产生虽有历史和社会的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受“权力至上”、“部门利益至上”的观念影响,各系统各部门建立自己的法医机构就像设立一个职能科室一样,认为顺理成章,既便于部门领导和使用,又能为部门创收。这是我国法医鉴定体制改革的最大障碍。

二、现行法医鉴定体制的弊端

我国广大的法医工作者,在配合刑事侦查、民事审判方面做了大量的鉴定工作,对于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司法鉴定体制的缺陷,造成法医鉴定无序,法制约束不严,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这种体制缺陷引发的弊端也日益突出。

(一)法医鉴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损害。既然司法鉴定是科学实证活动,那么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保持中立的社会角色。公检法三机关在各自的诉讼阶段,独立地指派法医进行鉴定,容易导致司法鉴定的暗箱操作,出现“自侦自鉴”、“自检自鉴”、“自审自鉴”等现象。特别是法院,集司法鉴定的鉴定权、对结论的采信权于一身,无形中便担负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这从根本上违反了法院居中裁判的原则,容易造成司法不公。老百姓往往认为法医同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同属一个单位,缺乏回避,影响法医鉴定的社会效果,群众信任度下降,公正性受到怀疑。

(二)法医鉴定机构重复,资源浪费。多系统相对独立的法医鉴定机构,由于分别隶属于各自部门,因而容易造成人员分散,资金不足,力量薄弱。面对复杂的、业务面很宽的法医鉴定工作无法做到专业化分工,造成很多法医什么都会,但什么都不精,从而影响鉴定质量,也严重浪费了司法鉴定资源,使有限的人力和财力资源不能集中使用,鉴定设备重复而简陋,无法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鉴定效力不明确,增加诉讼成本。由于鉴定机构林立,在鉴定职能上也没有明确的区分,公检法各个机构的鉴定结论证明力没有效力等级的区别,经常导致不同鉴定机构对同一客观事实得出的鉴定结论大相径庭,使得公检法在办理案件时,无所适从,损害了法医鉴定的严肃性,降低了诉讼效率。同时,法医鉴定机构的重复设立,各自为鉴,容易导致互不信任、互相扯皮的现象发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前不久,笔者在接触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就遇到此情形。该案在交警调解处理阶段,公安机关的法医对伤者的伤残程度鉴定为十级伤残,当事人双方对此鉴定结论均无异议,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400元。后因在赔偿数额上没有达成协议,交警部门调解终结,该案又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中,以案件起诉到法院就必须要由法院的法医鉴定机构鉴定为由,不采信当事人双方均无异议的公安机关鉴定结论。无奈之下,当事人只好又交了500元鉴定费给法院的法医鉴定机构。尽管后来的鉴定结论也是十级伤残,与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一致,但无形中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鉴定人的主体资格不统一,鉴定程序不规范。目前,对在诉讼活动中担负重要角色的法医鉴定人,没有统一的考试、考核制度,更没有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客观上造成法医鉴定人的素质良莠不齐,引发鉴定市场的不正当竞争,甚至导致幕后交易,让人质疑法医鉴定的公正性。另外,由于在鉴定程序方面没有统一的规范,鉴定人的随意性较大,致使鉴定结论经常和事实有所出入甚至冲突,这也是造成公检法各部门之间不能互相配合,在鉴定结论上互不信任的客观原因。在鉴定文书方面,也没有统一的格式和用语。这些情形使得鉴定结论无法显示其证明案件事实的完全功效。

三、改革我国现行法医鉴定体制的建议

我国现阶段无序混乱的法医鉴定体制,极大损害了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客观性、公正性,与我国的法制化建设格格不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现行法医鉴定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建立统一的法医鉴定机构。鉴定机构的中立性决定了法医鉴定机构不应与公检法存在隶属关系,而是以委托关系的形式为司法活动服务。鉴于法医鉴定在司法鉴定中所占比例及其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将分散在公检法系统的鉴定人员和设备剥离出原单位,合并组建统一的法医鉴定机构。同时,根据学科不同,将法医鉴定再实行专业化分工。这样,可以避免发生自侦自鉴、自检自监、自审自鉴,保证鉴定结果的质量和可信性。同时还可充分整合人才资源和设备潜力,避免相互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12篇

论文关键词 法医病理 医疗纠纷 鉴定标准

一、当前法医参与医疗纠纷鉴定的情况

鉴定是指有专门知识的人对客体本质特性的识别和判定。涉及人身死、伤、病、残和生理状态、个体认定及其他医学问题,属法医学专门性问题,经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查、识别与判定,为法医学鉴定。法医学涉及两个学科,顾名思义为法学和医学,法医学鉴定要求在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再进行医学检查和判定。在诉讼和一些执法活动中,司法或执法人员能力上无法解决的科学技术方面的专门性问题就要求进行法医学鉴定。同时,在非诉讼的活动中,如各种人身伤害事故,医疗纠纷和事故中的鉴定,保险理赔中的人身伤害程度和等级问题都涉及法医学鉴定的内容,应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法医病理学鉴定是法医鉴定的重要内容,在法医学鉴定中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各种纠纷和矛盾层出不穷,法医病理鉴定的利用率大大提高,但随之而来的也是不断增加的法医病理学鉴定纠纷,使得其鉴定工作者也面临更多的挑战。随着医疗纠纷成为了近几年的热门问题,涉及医疗纠纷的法医学鉴定也是不断地被批判被指责,鉴定工作者稍有不慎就容易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作为法医学鉴定重要方法之一的法医病理学鉴定常常是作为鉴定结论的重要依据,但是不可否认,由于鉴定者的技术限制、人员素质、学术冲突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和推断有时不够准确,多次鉴定或重复鉴定的结论常有差异。

法医病理学鉴定毕竟只是在病理表面进行查验和判定,对于临床病学没有相当的知识和经验,对于医疗器械问题、医疗用药不当等外在物质性的条件是否合格标准更是无法准确判断,而这些对于一起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都是很重要的一个考察口。因此,如果完全由仅有法医来判断一起医疗中涉及纠纷的医务人员是否尽到自己的义务职责,是否在医疗事故中存在过失,由此判定医疗纠纷事故的责任方这会让大众觉得法医不过专业不够全面,对结论也会充满质疑。所以,在当前的医疗鉴定过程中,法医鉴定者也是为了避免自己的技术不够全面,在鉴定过程中常和和医学临床专家经常一起鉴定,共同商讨,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在专业技术的结合后再来分析医疗机构的治疗在程序上、治疗中和各种医疗仪器上是否存在明显瑕疵。

二、法医参与医疗纠纷鉴定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人员素质和技术方法问题

如上所述,法医鉴定者参加医疗技术鉴定,会给鉴定带来新鲜血液,融入其充分的法学和医学知识,发挥鉴定者的双重技术职能。法医鉴定客观上对鉴定者要求很高,我国对司法鉴定者要求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职业资格、职称、以及符合一定的学历和实务要求,可见,我国的规定对司法鉴定者的“入门门槛”不高,对学历和实务工作方面的要求不够具体,更不方便进行实质性审查。而法医学之所以不同于医学,因为其具有法学的一定知识,可是我国的法医鉴定者在此方面相对薄弱,其专业资格和职称也甚少在法学一方面有所体现,所以,对于法医鉴定者,笔者认为为了和其将来要从事的工作相适应,其要具备医学和法学的双重职称才能进行相应工作。而从我国现有情况来看,由于各地发展不一,具体的任职资格也有所不同。申请人进行学历和实务情况的造假、专业资格不具备,相关业务水平不高的申请人,轻而易举的直接申请登记为司法鉴定人。这样就给以后的鉴定纠纷埋下了巨大风险。

同时,在法医学鉴定中,鉴定方法多种多样,这丰富了鉴定的种类,也扩大了鉴定的范围,但是正是由于鉴定方法的多样化,由于鉴定人员技术水平的不同,鉴定手法的不同,很容易造成几次鉴定就有几个鉴定结论的荒唐结果,给司法判定带来更多的不便。

(二)鉴定程序不规范

遇有医疗纠纷,伤病员及其家属可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的要求,当病员、家属和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有争议时,则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要求进行鉴定。法医学机构受理医疗纠纷或事故后,要充分具体的实现要求鉴定人一方的知情同意,知情同意在医疗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医疗中是指医患双方达成对治疗手段方法、治疗时间和可能医疗责任的一致意见。虽然司法鉴定中也有司法鉴定协议书,但是对于法医鉴定中会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沟通时不可或缺的,只有向对方说明相关情况,说明鉴定可能达到的目的和可能发生的结果,得到当事人或委托方的理解,同时要对学术前沿有充分的认识,要向当事人或委托方作细致的说明,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鉴定纠纷的发生。

(三)法律制度不健全

立法总是滞后于社会发展,我国目前对法医医疗纠纷技术鉴定立法规定尚没有明确,这没有为我国法医司法鉴定作出一个法律上的认可和规范,这很大程度上牵制了法医司法鉴定的发展。对法医鉴定工作者的鉴定启动程序,鉴定者与相关当事人的规避制度,对不同结论的采信要求都没有严格的统一规范,这些都必须在以后的司法鉴定的立法过程中做出明确的立法规范。从而更好的从制度上推进司法鉴定历程。

三、法医病理司法鉴定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司法鉴定人自身原因和技术限制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司法鉴定人资质做出了规定,但是如上所述,由于我国的国情和制度不健全,目前还没有形成对司法鉴定人员统一的资格考评制度和审核制度,导致司法鉴定队伍混乱,这也是导致鉴定者的水平和层次也高低不一一个重要因素,不同鉴定人员进行的鉴定结论五花八门也是情理之中了。部分法医鉴定者不重视案情了解,简单的认为只要把技术性东西完成就能满足鉴定的需要。尸表和解剖不够细致、全面,鉴定程序存在瑕疵,而在鉴定书的写作不规范,论证及分析不全面、结论的得出也粗糙。同时,正如上文所述,司法鉴定方法的多种性,使用不同的技术方法或仪器就会有不同的鉴定结论,司法鉴定本来就是个“精细的学科”,常常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由于我国现有的司法鉴定技术还不够完备,对于有些问题,通过司法鉴定还不能得出相对准确的结论,不符合当事人的期待,容易造成司法鉴定纠纷。

(二)检验对象客观的原因

科学技发展的速度令人惊讶,但是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考技术解决,技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可能完全适应社会现实。在现实实践中,涉及鉴定的各方通常都对司法鉴定抱着过高的期望,他们想要对以此来完全判定事故责任。但是,不如当事人所想,科学的鉴定不是万能的,仅仅就死亡原因而言,即使是国内再高明的法医病理学家,通过尸体检验也能完全明确案件的死亡原因。至于死亡时间推断、致伤工具确定、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关系的确定等问题,不可能仅仅通过一个小小的司法鉴定就得出所有结论,否则鉴定机构就可以承揽公安机关的所有职责了,由此可见司法鉴定只是一个辅助的判断手段,并不是终极结果。

(三)请求鉴定的当事人的逐利性

此处的逐利性是指请求鉴定的当事人一定要达到自己所期待的鉴定结果。鉴定结论出来后,鉴定人拿到一份与自己利益不相符的鉴定结论时,可以申请任何一个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大有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态势。结果就很容易造成多头鉴定和重复鉴定的混乱局面,有的鉴定结论甚至完全相反。这大大浪费了司法鉴定资源,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以后的法庭审判中,面对如此五花八门的结论,法官将难以采信,导致案件更加复杂。而且鉴定结论只是而且只能对一方有利,因此,很有可能将会引发另一方当事人的不满,从而对司法鉴定提出质疑以泄不满,引发纠纷。

四、完善法医参与司法鉴定的对策

(一)提高鉴定水平,恪守职业道德

法医病理司法鉴定需要较高的司法鉴定技术和专业水平,司法鉴定人员自身的素质不过关、技术水平不过硬,始终是鉴定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国家要尽快完善对司法鉴定工作者统一的考评和审核制度,同时司法鉴定工作者也一定要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作为一名合格的鉴定工作者,必须具备全面完善的知识体系、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不断学习新技术和新知识,走在学术前沿的同时更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累积。除此之外,鉴定者还要熟悉相关而当法律法规,其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要比一般的医学者懂得更多的法律知识。法医鉴定工作者必须认识到其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鉴定一旦错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工作中必须“公平、公正、客观、求实”,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办事,从案件的整体性出发,有的放矢,最大程度的减少或避免失误。

(二)统一技术规范,规范鉴定程序

法医学鉴定方法技术多样,建立统一的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势在必行,应该明确每种鉴定方法技术的操作规范和流程,明确法医鉴定的程序和规范要求。应当在法医鉴定行业内建立统一有效的鉴定准则,统一鉴定的检查方法和鉴定时间的选择,对鉴定材料的可采性进行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同时要完善现有法律,实行“两鉴终鉴制”的鉴定制度,建立初级鉴定机构和二次鉴定机构的两级鉴定机构。在鉴定程序方面严格规范,在申请鉴定的主体要求和程序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就会避免过多地当事人不停的申请鉴定,造成鉴定技术的浪费和结果的多重化。其次要完善规范鉴定前知情同意的协议书的签订,这样鉴定才有了一个透明的规范的开始。最后在二级鉴定的启动方面也要做出详尽的规定,在初级鉴定明确不符合相关要求时,符合条件的主体才能提出进行二次鉴定。

(三)实行鉴定公开,减少双方误解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委托管理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建立的保障制度,它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下,当劳动者出现病患导致生活困难时,国家和社会给予一定的支助。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由三个部分组成,它们分别是企业(个人)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及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在我国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它不仅关系着我国经济是否健康快速发展,还影响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具体讲,社会医疗保险对我国的作用有:它能维护社会安定,社会医疗保险给予患病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物质帮助,有利于减轻劳动者缓解经济压力,从而减少很多不必要的不安定因素;它可以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等,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医疗保险对我国至关重要。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尤其是在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和服务管理上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运行效率低、管理监管出现漏洞、管理成本高等。

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上述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出现的问题在国外发达国家也经历过。但是在很多国外发达社会医疗保险国家中,它们针对自己的国情采取了各种措施来解决社会医疗保险中存在的问题。例如在美国,通过把商业保险机构引入到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形成了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式医疗模式”;在德国,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加强对医疗保险运行的监管,通过“管办分离”和“第三方付费”的方式来提高社会医疗保险效率,这本质上是把第三方引入到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中,这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荷兰的HIA模式也是社会医疗保险改革成功的成果,荷兰政府鼓励多家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所要投的保险公司,竞争是荷兰HIA的核心思想;最后,在英国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政府部门把市场竞争和第三方管理引入到NHS体系,以社保基金为中介来优化第三方管理,其改革也是成功的。这些国家的改革各有各的特点,但它们的改革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把市场竞争机制和第三方管理模式引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

社会医疗保险的委托管理在西方国家已经实践了很久,其理论依据主要有福利多元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及公共服务市场化理论。有了理论基础的支撑,社保委托管理的实践才有可靠的保证。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的委托管理也是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

我国社会医疗体制进行改革从1994年开始,经过近20年的变革,我国社保体制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医疗保险模式上,我国很多地区根据自身情况,敢于创新、大胆变革,逐步形成了一些独具特色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主要有:“基于大病补充医疗式的,把大病补充业务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厦门模式;“政府出资购买中介服务,保险公司负责新农合业务管理”的 “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把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全面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的“湛江模式”等。这些模式的委托形式多样,但是总体来说,他们属于两种模式,一种是简单的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公司只收取一定保费,不承担风险;另一种是有保险公司介入的,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参与医疗保险经营的模式,这种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些模式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例如, 社保参保率大幅提升、 降低了社保运营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有利于对社保活动的监管、促进了商业保险公司的发展等。

虽然我国发展出“简单委托管理式”和“风险承担式的经营型模式”两种社会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模式,但是,我国的这两种模式发展还处于初步阶段,存在不少缺陷。其主要缺陷有:商业保险公司缺少管理竞争主体、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管理的医保项目较少、委托管理试点区域狭窄、 缺乏具有竞争性的社保基金管理主体、管理监管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针对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委托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改革,笔者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实行“有管理的竞争”,在鼓励竞争的同时,进行适度的管理,让一些优质的中小保险公司也能够参与到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中来,从而可以避免垄断导致的效率低问题;第二, 放开社保业务给商业保险公司管理,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第三方面管理是为了获得利润或者获得以后发展的资源和管理经验,保险公司会对参与的社会医疗保险项目价值进行评估,如果社会保险项目太少,保险公司会认为无利可图,进而选择不参与或者退出第三方管理,我国医疗保险改革也就不从谈起;第三,扩大委托管理试点,加大成功经验的推广,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改革是全国性的改革,新乡、九江等地做好了不等于改革的成功。改革的关键是如何总结成功地区的经验,然后根据各地情况加以推广;第四,加快社保委托管理专门性规范文件的制定,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不建立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委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我国在这方面的改革可能会走向“无政府”状态;第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医疗保障产品,从国际经验看,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主体之间引入竞争机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第六,加强对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社保业务的监管,加强对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业务的监管除了依靠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权之外,还需要制定经办业务的相关法律,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严惩,加强商业保险公司行业内的相互监管,使其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而且媒体监督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陈新中、俞云燕.补充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及其路径选择[J].卫生经济研究,2010(1).

公司医生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生物制药;投资价值;因子分析;聚类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3

引言

近年来,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促进了生物医药产业的繁荣,生物技术药物在全球医药市场比重从2006年开始年年攀升,预计每年以7%的速度快速增加。虽然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起步较晚,但我国高校及研究院所中拥有大批科研人才,有充分的潜力发展生物科技,更重要的是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不断获得政策上强有力的扶持。随着“十二五”战略规划中生物医药被列入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以及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生物医药863计划、《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年)》、《医药工业“十二五”规划》、《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资本、人才等资源今后将会向生物医药产业聚集,未来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因此,生物制药产业具有诱人的投资前景和巨大的投资潜力,吸引了广大投资者的目光。正确认识生物制药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进行理性投资,将投资风险最小化是投资者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1]。

本文建立生物制药企业价值投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综合分析法中的因子分析方法对在我国沪深两市上市的生物制药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实证研究。将所得综合因子得分排名与市盈率排名进行对比,寻找最具有投资价值的公司。利用聚类分析方法,进一步说明投资者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发掘各公司的投资价值。

一、资料与方法

1.样本选取

根据最新的行业分类标准,2012年度在沪深股市交易的生物制药上市公司有27家,再对这些样本进行进一步的筛选,剔除了最新上市和连续三年亏损的四家,最后得到的样本公司为23家(见表2)。

2.数据来源及处理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结合财务管理、统计学等专业的理论知识,运用SPSS19.0和EXCEL数据处理与分析工具进行数据的定量分析。

二、生物制药上市公司价值评价

1.生物制药上市公司价值评价指标选择

结合财务管理、投资分析的知识以及参考相关文献[2-6],本文选取了每股收益等15个指标建立评估体系,见表1。

2.因子分析过程

(2)确定公共因子数量

利用KMO检验和Bartlett's球形检验进行因子分析适用性检验[7]。方差贡献率由各变量对某一个公共因子的方差贡献加总而来,是表示某个公共因子相对重要性的指标。利用主成分分析方法提取,前五个特征值的方差累计贡献率达到了89.279%,因此只需要选取前五个公共因子就可以保留原始变量提供的89.279%的信息。

(3)因子得分

为了增强各公共因子和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更好地解释公共因子代表的含义,本文以最大方差法旋转因子载荷矩阵。分析成份得分系数矩阵可知,公共因子F1在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报酬率、每股剩余收益、营业利润率、本科以上人员比例上有较大的载荷量,可以理解为代表着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共因子F2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上有较大载荷量,可以理解为代表着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共因子F3在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上有较大载荷量,可以理解为代表着公司的成长能力;公共因子F4在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剩余收益上有较大载荷量,可以理解为代表着公司的市场表现;公共因子F5在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上有较大载荷量,可以理解为代表着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8]。

通过计算每一个公共因子旋转后的方差贡献率乘以对应样本的相应因子得分进行加总,因子得分越高其内在价值越大,见表2。

3.因子分析结果

表2的综合得分反映了各公司的内在价值大小,但是内在价值高的公司并不代表投资价值最高。根据价值投资的观点,要选择股票市场中内在价值被低估或者说市价被高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投资目标。各公司每股市价也是一个绝对的概念,我们要把它用一个能在各公司之间横向比较的指标替代。市盈率是最常用来评估股价水平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9]。

市盈率是(普通股)每股市价与每股收益的比率,反映了投资者愿意对每一元净利润支付的价格,可以用来比较公司股票的投资报酬和风险。市盈率越低,说明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强或每股市价越低,因此投资风险就越小。但需要注意的是,市盈率指标只适用于同一行业中不同股票的投资价值的比较,因为他们的每股收益接近,具有可比性[7]。本文研究对象仅限于生物制药行业,所以适用该指标。

由上表结果可知,按照综合因子得分的排名与市场上表现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排名存在明显差异。表明在上市公司中存在价值被低估或者被高估的股票,也就是说有些上市公司是具有获得超额收益投资价值。由于市盈率排名越高,股票价格越高,存在着价值被高估的可能越大,从而投资风险越大。所以因子得分排名越高即公司内在价值越高、市盈率排名越低即投资风险越小、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越具有投资价值。因此,公司价值被市场投资者低估的股票有:天坛生物、长春高新、科华生物、双鹭药业、上海莱士、安科生物、千红制药。这些股票按照因子分析结果在2013年具有投资价值,投资者可以以此作为参考获得高于市场的平均收益。

4.基于因子得分的聚类分析

上述的结论分析已经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提供了一定的信息,但是因为投资者在做投资决策时,出发点往往各不相同,投资理念差异很大。为了更深入细致地分析行业板块的情况,帮助投资者发现投资价值,本文将进一步根据上文研究结果中的因子得分将这23家生物制药公司进行聚类分析,以期得到更多投资分析的有用结论。

本文利用聚类分析中的系统聚类法,测量尺度选用平方欧氏距离,聚类方法为离差平方和法[10],将23家生物制药公司划分为4类,结合各公司多方面能力排名(表3)分析如下。

第一类:该类别囊括了生物制药上市公司的大部分,一共有15家,这些公司的综合排名位于市场中等或者偏下的位置,且各自在一两个指标上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有待进一步的改善。但是个别指标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投资者如果希望寻找股市中的“黑马”,应该对该类别股票给予密切关注。

第二类:包括3家公司。该类别公司在盈利或经营管理能力方面表现较好,但是市场表现低于平均水平,偿债不佳,希望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较高投资回报的投资者在选择该类股票时需谨慎。

第三类:包括4家公司。该类别公司偿付债务能力具有很大优势,抗风险能力强,容易获得银行投资者和债务持有人的青睐。但是大部分的盈利报酬能力低于医药行业整体水平展望未来,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继续深化改革和连锁药店规模的逐步扩张,医药流通业的盈利报酬能力应该会有所改善。

第四类:莱茵生物一家。观察分析结果可知,只有莱茵生物市盈率为负值,这是因为2012年度该公司一项投资的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新增借款额度较大,其财务费用支出和管理费用大幅增加,但该项目部分收益无法确认,造成该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由于该公司存在这一特殊情况,其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并不具有可比性,不能因综合排名居于后位而否认该公司的投资价值,投资者可以追踪观察该公司动态及投资进展,以寻求合适的投资时机。

这些公司分别具有不同的特色,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理念和策略从中选择适合的投资对象,构造合理的投资组合。

三、讨论

我国生物制药上市公司数目少,上市年数短,可获得的数据十分有限,很多评估方法无法使用,对于它们投资价值的评价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本文利用因子分析与聚类分析进行综合分析,涉及的指标因素众多,可较全面的反映上市公司的盈利、偿债、股东回报、成长多方面能力,有利于投资者依据自己的投资理念构建投资组合,尽可能的提高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但是本文仍存在着以下不足:(1)由于某些指标难以在公司之间比较或者很难量化,本文选择的指标大多数仍属于财务指标,不能完全反映公司的业绩状况。(2)生物制药公司可能会因为某些突发事件而受益,业绩出现爆发性的增长,这种分析方法无法考虑这一点对投资价值的影响。(3)本文只研究了生物制药上市公司2012年一年的数据,没能从动态的角度反映出生物制药公司的发展趋势。这其实也是受限于我国生物制药上市公司上市年数太短,追溯到五年前或者三年前样本数太少,难以反映问题的实质。

参考文献:

[1]李泉,陈雪花.股票市场CAPM和三因子模型分析――兼议中国股市的未来发展[J].发展研究,2015(6).

[2]吴伟容,王召.基于奥尔森模型的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研究[D].北方工业大学,2011.

[3]邵永同,陈淑珍.基于DEA方法的我国上市生物医药企业融资效率实证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3,33(2):174-178.

[4]陈D.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生物医药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以华兰生物医药为例[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2(1):35-36.

[5]Casey C. Corporate valuation, capital structure and risk management: A stochastic DCF approach[J].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2001, 135(2):311C325.

[6]范颂华.研发型生物医药企业风险投资的价值评价体系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1):9-11.

[7]张应应.稳健性因子分析在股票评价中的应用[J].统计与决策,2015(16):76-79.

[8]郑向前.基于因子分析法对我国生物制药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2009.

[9]曾贵.市盈率在股票投资分析中的适用性研究[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4,21(2):68-72.

[10]杨林,王天翊,赵桂梅.金融业股票投资价值分析――基于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方法[J].中国市场,2014(10):87-88.

作者简介:

张婷婷(1990-),女,浙江临海人,硕士,研究方向:医药产业经济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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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定位传播

“位于南阳医圣故里的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打造仲景品牌,采用仲景经方,制造仲景名药。”吴延兵认为,该公司将仲景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借中医药文化传播企业的价值观、思维模式及行为方式,是通过文化定位传播,树立自身品牌的经典案例。

吴延兵说,东汉末年著名医学家、医圣张仲景,著有《伤寒杂病论》,确立的辨证论治原则,是中医临床的基本原则,是中医的灵魂所在。其对中医文化的影响力是别人无法达到甚至超越的高度。张仲景是独有的。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仲景注册商标,也是独有的,不可复制的。该公司将产品与仲景品牌和谐结合在一起,形成企业和仲景文化不可分割的联结关系,促进了企业文化的高端传播。   创新中医理论

上市9种专利新药,核心产品通心络胶囊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个专利新药进入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近年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创新络病理论指导下研发的系列特色专利中药,形成了专利产品群,市场优势十分突出。

吴延兵说,通过创新中医理论铸造企业品牌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产品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市场占有率无可代替;整个产品群相关度深,并且互相依存,是在创新理论基础上,由一种优势品种带动多种品种共同发展的典型代表。

发展公益事业

步长集团已发展成一个以医药产业为主,同时涉足高科技产业、健康产业等众多领域,多元化经营的产业集群。其医药板块步长制药在全国有多个事业部、多家生产企业,销售网络交叉覆盖全国1.5万个医院和13万零售药店。同时,该企业还组织开展“共铸中国心——西部地区心脑血管健康关爱计划“,以公益事业树立扩大自身影响。   “步长集团形成了立体化的运营模式,具有灵活多变性的特点,这样不仅可以随时应对各种运营中的问题和困难,而且整合的终端网络资源、专家学术资源、政府资源等丰富资源,优势资源整合,完全可以达到1+1>2的效果。”吴延兵分析道。

实现跨界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