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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关系;重构

随着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陆续推出,我国产生了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为主线的内部控制监管模式,中国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中风险控制体系不再停留于较高层级的专家远程监控,而是得以向实际业务纵深渗透和发展。但是,要使审计委员会机制植入公司治理框架后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与内部审计关系的科学定位则成为了前提和基础。

一、我国现代内部审计与当前国际内部审计在职能定位方面的差异

(一)当前国际内部审计职能定位

纵观当今国际形势,全球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而《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现代内部审计是由内部审计师对企业内不同的运营和控制实施系统的评价活动,其工作目标涵盖了财务和运营信息的可靠性评估、企业所面临风险的识别程度和控制程度、企业是否已经建立了适当的管理标准、资源是否被有效和合理地加以利用等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关的管理控制目标。可见,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通过衡量和评价控制的充分性和执行的效率及效果来为企业提供服务。因此,需要的是一支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队伍,而这支队伍的领头羊就是企业的首席审计执行官。《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明确其职责:获得审计委员会的授权,有效地管理内部审计活动;为保持内部审计所必要的独立性,向审计委员会作职能性报告,向总经理作行政性报告,在职能上向审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实务公告1110-2:首席审计执行官的报告关系中对职能性报告关系和行政性报告关系作出了说明:

职能性报告是指:公司治理机构能够做到发挥下列功能,是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和权力的根本保障,具体内容有:批准内部审计工作章程;批准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和相关审计计划;批准接受首席审计执行官对于内部审计活动结果或其认为的其他事项的通报,包括与首席审计执行官召开的没有经理层参加的单方会议;批准任免首席审计执行官的决定;批准首席审计执行官年度薪酬和工资调整;适当询问管理层和首席审计执行官,确定是否存在影响内部审计活动范围和预算的限制。

行政性报告是指:存在于企业管理结构内的报告关系,有助于协调内部审计日常运行,主要包括:内部审计机构的预算制定与管理;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员评价和薪酬;企业内部沟通和信息交流;企业组织内部政策和程序的管理。

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实务框架构建的内部审计机构不仅进一步提升了审计独立性,也确保内部审计完成了企业风险控制体系按照COSO框架建设中作为基石这一功能定位。可见,现代内部审计不仅重塑了内部审计的角色和目的,并且同时指出了内部审计的机会和责任。

(二)我国内部审计职能演进与定位现状

我国的内部审计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发展,内部审计的功能定位也在悄然转变。国家审计署2003年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九条中规定,内部审计工作主要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不难看出,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已经从最初主要以会计为导向的专业向以管理为导向的专业方向转移。

为推动和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以及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2006年7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正式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按照“指引”的要求,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而在指引的框架下,内部审计部门成为专门负责内部控制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的专职部门。为了保证内部审计独立性进一步提高,指引中还将内部审计的报告机制表述为“该部门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该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可由董事会决定”。由此可以认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颁布,产生了中国企业向着市场经济发展迈进的管理新标准,催生了内部审计部门职能向着现代企业制度需求的进一步演进。公司的内部审计作为风险控制诸要素中的基本组成部分,成为整个风险控制体系中的基石。这种理念上的转变,开启了我国内部审计与国际内部审计在职能方向的接轨之路,历史性地赋予了内部审计新的专业使命,使得我国现代内部审计外延得以进一步拓展,对于该职能部门的战略定位,将推动内部审计从事后型专业检查向预防性控制专业方向转型。

(三)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定位现状所导致的管理瓶颈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中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导致了经济体之间在内部管理需求方面有相当的差异,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设置有不同的组织方式。目前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受本单位董事会或董事会所设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其工作目标定位比较符合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第二种是受本单位最高管理者直接领导,其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第三种是受本单位总会计师领导,相对而言处于较低的职能层级,独立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从上述国际和国内对于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的比较不难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从公司治理角度推动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不仅丰富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涵,而且进一步拓展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外延。但与执行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北美及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相比,内部审计独立性建设方面还缺乏制度基础的保障。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将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关系清晰地表述在《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对企业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作用是引导性和建设性的,特别是内部审计关键人物在职责和报告机制的定位模糊,无法从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能够维持从下属营业风险管理层级到高级管理层级再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报告机制,从而使监管当局实施风险管理的战略决策无法得到实质性的贯彻执行。

二、当前我国公司治理架构中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及其现实作用

为推动我国上市公司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善公司治理,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根据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纷纷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基本形成了将一元结构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与二元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相结合的监督模式,从制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治理层的作用,加强和优化了董事会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但实际操作中,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发挥在现实中却遭遇了瓶颈,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第一,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描述线条粗放,监督措施落实层面定位缺损,导致治理层级对风险管理在实践中缺乏实际指导性。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是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是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是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是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审计委员会绝大多数是由专家构成的,无论是在财务信息的审核把关,还是履行监管职能方面,都具备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道德要求。但从上述要求中不难看出,审计委员会职责定位由于线条过于粗放,难以保证其职责履行的良好效果。特别是监督措施落实层面的定位缺损,是直接导致审计委员会功能发挥遭遇瓶颈的重要因素。

第二,审计委员会缺乏内部人嵌入,业务渗透力薄弱,导致其为董事会实施控制与监督的服务功能缺乏传导机制。

审计委员会主要由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组成,是由外部人组成的非常设机构,审计委员会的专家们虽然具备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但缺乏履行责任所需要的时间,它只能通过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听取相关汇报的方式开展工作。在这种机制中,缺乏内部人的植入,一年中寥寥数次的会议难以与企业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也无法将审计委员会的业务功能渗透到企业管理中去,这种传导机制的薄弱,势必导致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元素之一,为董事会实施控制与监督的定位功能大大削弱,甚至只能流于形式。

三、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重构与关系重塑

科学定位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之间的关系问题,无论从审计委员会作为治理元素的战略要求,还是内部审计向预防型与检查型相结合的控制专业转型的长远目标来说,都面临着一种现实的决策。我国上市公司监督机构间关系的潜规则规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分别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负责,这些监督机构彼此之间不存在垂直关系。尽管审计委员会的专家们有履行责任的能力,但履行责任所需要的时间得不到充分保证。在同属于监督机构的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两者之间,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非常设机构的性质以及独立董事出任的做法决定着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具有较高的战略性和相对较低的业务渗透。而内部审计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可以有效实施风险控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其工作职能和目标能够满足和弥补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如果将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进行无缝对接,将大大提高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中必要元素的治理效果,保障审计委员会实施风险控制的功能性传导。

战略性与业务渗透的对接需要将审计部隶属于审计委员会,从而保证内部审计部门最大的独立性。而现实操作中,由于现行制度缺乏实施对接所必备的制度基础方面的技术性支持,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面临轴心错位的尴尬局面,因此,要建立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风险控制架构,可以考虑从两方面着手进行重构:

首先,将任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纳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一方面,保障了内部审计工作高度的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将从制度上巩固审计委员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治理层对企业在风险控制等领域的业务沟通与渗透,为确保审计委员会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将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作为内部人植入审计委员会中,成为企业风险控制专家组成员之一。一方面可以重新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风险控制体系框架,从根本上提高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连接定位的精度,有效保证审计委员会治理功能的聚集与控制功能传递的渠道畅通效果;另一方面有助于重新塑造内部审计职业形象,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专业化道路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有红,赵佳佳.审计委员会职责再造与关系梳理.会计研究,2006,(5).

[2]钱华.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关系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2006,(11).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审计;内部审计;职能

1内部审计职能转变中风险管理审计的发展

风险管理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作为。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所谓风险管理审计是指组织内部采用一种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进行以测试管理信息系统、各业务循环以及相关部门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价、管理及处理等为基础的一系列审核活动,对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监督过程进行评价而提高过程效率,帮助组织实现目标。它的总目标是:以风险管理为标准,审核被审计部门在风险识别、评价和管理等方面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于损失发生之前能作出最有效安排,使损失发生后所需要的资源与保持有效经营必要的资源能达到适度平衡,帮助组织实现目标,因此内部审计是对风险管理、控制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预警,它既是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又是风险管理的倡导者,它通过风险管理为组织创造价值,成为内部审计的首要使命,对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财务丑闻的频发致使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以下简称“SOX法案”)。SOX法案对美国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产生了重要影响,鉴于美国商业对全球的深刻影响,SOX法案事实上已影响到全球的内部审计人员。SOX法案特别强调了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控制和管理、公司治理中的不可替代作用,使得内部审计在参与到企业价值增值活动方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良机。2004年,美国COSO委员会在原有“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基础上,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RM)”,为内部审计参与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了指南,这也必将促进内部审计由以内部控制评估为基础向以风险管理评估为基础转变。

内部审计的职能从最初的监督职能,经历了以消极防弊为主、以积极兴利为主以及为组织增加价值三个阶段,发展到今天已经是集经济监督、经济评价和管理咨询职能于一身。准确的职能定位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的前提。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1年在其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采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进行评价和改善,从而帮助组织实现它的目标。”由此可见,现代内部审计是建立在两项基本职能基础上的:一是内部审计要识别企业所面对的战略风险、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关联交易、合资以及合伙风险,企业重组、包括合并和购置风险,新业务、产品和系统的风险,适应汇率变化或现金流量变化的能力、信息系统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等。二是内部审计要评价管理部门为减少风险而设置的控制是否适当、有效,最终目的是帮助组织实现它的目标。

所以,以上定义通过强调内部审计范围包括独立性和咨询活动,突出了内部审计要积极主动关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治理程序的关键问题。内部审计的范围延伸到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内部审计的重心由事后评价控制转向事前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其中,风险管理又是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焦点与核心问题。

2内部审计职能转变中进行风险管理审计的现状及原因

2.1职能转变中风险管理审计现状

目前,从世界范围看,企业的风险管理审计尚处在发展阶段,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还没有实行,风险管理审计的理论研究方面的工作及成果还比较少,风险管理审计的发展还存在着若干问题。

(1)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待改善。

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安然事件、世通事件及安达信危机发生后,美国审计行业才注重风险管理审计的内容。我国风险管理审计刚起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当缺乏,不能很好的规范保障风险管理审计的开展,使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束手束脚,不利于开展风险管理审计。

(2)企业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大多数企业存在较为严重的企业治理结构问题,使得我国企业的风险管理始终停留在以眼前利益为目的的决策层次上,而不能像西方一些企业将风险管理上升到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企业的组织架构还不完善,缺乏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承担的主体不明确,当风险发生时,各职能部门间互相推卸都在想方设法逃避风险的责任。

(3)企业领导班子还没有意识到开展风险管理审计的重要性。

企业领导层他们大多认为只要把企业的风险防范工作管理好,就可能达到风险管理的目的,并没有意识到内审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审计的重大意义。但是内审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审计更能促进风险管理的进行,更系统全面的对风险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更合理的风险防范建议,以达到降低风险损失。

(4)经验不足,创新能力不足阻碍内部审计开展风险管理审计。

风险管理是内部审计的一项新的内容,一个新的领域。风险管理审计工作刚刚起步,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更缺乏相关的审计工作经验,这就是内审人员开展风险管理审计的最大弱点和挑战,在现阶段,就要求内审人员在工作中不断的创新,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和丰富工作经验,开拓风险管理审计的新工作局面。

(5)企业风险管理审计人才严重匮乏。

目前,由于企业缺乏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导致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再延伸的风险管理审计人才更加严重匮乏。由于目前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计算机操作能力不够,知识结构单一,风险意识不强,工作创新能力差等,将严重影响风险管理审计的有效开展和质量控制。

2.2内部审计职能转变中进行风险管理审计的原因

风险管理审计之所以逐步成为一种重要的、全新的审计模式,其主要原因是:

(1)受托责任多极化的需要。

利特尔顿教授在他的《会计理论结构》中说“审计职能就在于研究、审计和评价受托人对委托人所赋予之受托的履行情况;审计应对受托责任报告加以测试;应审核包括现金要素在内的许多要素的综合受托责任;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公司资产的受托责任,向来就是重要的审计问题”。历史地看,受托责任从最初的仅仅要求报告已取得和处理资源的种类和数量保管责任演进到含义颇宽的管理业绩概念,充分显示了受托责任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随着受托责任的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风险的大小自然成为委托人所关注的重要信息,相应的内部审计的内容也要进行拓展和延伸,风险管理审计则是必不可少的。

(2)市场经济环境下强化企业管理控制的需要。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剧烈。在激烈的竞争中,如何尽可能多地占有市场份额,使企业保持竞争优势,是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必须不断地改善管理工作,而管理控制的一种方法就是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因此,减少企业面临的风险是组织实现目标的关键,风险管理审计的目的在于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更好地对企业进行管理控制。

3内部审计职能转变中进行风险管理审计需采取对策

3.1转变传统观念,重视风险管理审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企业面临的风险范围大幅扩大,风险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并且影响着企业的生死存亡。要求企业管理层要彻底转变观念、增强风险意识,把风险管理审计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与此同时审计人员也要转变观念,尽快实现从传统的账账基础审计、绩效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管理审计转变,突出风险管理审计的重要性。

3.2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审计人才

内审人员要想成为风险管理专家,不仅懂得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扎实专业技能,还要精通现代管理信息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具备相应的风险管理素质,熟练地运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开展风险管理审计。企业应该花大力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审计人员,为开展风险管理审计奠定基础,主要做法:一是对现有的审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水平;二是选拔优秀审计人才出国学习现代风险管理审计技术。

3.3创新工作能力,发挥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

任何工作中,人的因素是最具有影响、最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只要能够发挥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任何难事都会迎刃而解。中国及世界企业界当中,目前由于风险管理审计刚刚起步,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并没有完善,工作也还是探索摸索当中,还没有什么经验及范本供大家遵循和参照,在这种情况之下,这就要求内审人员不断创新工作能力,发挥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开拓企业风险管理审计的新局面。

3.4企业风险管理审计要做到经常化

由于风险随时随地都会发生的,而且是不断变化的,幻想一次、两次风险管理审计就能解决根本问题是荒谬的、不现实的,因此风险管理审计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要定期地或不定期地开展风险管理审计审查评估。经常性地开展风险管理审计,不断的总结和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审计的质量,最终能够把握风险管理的精髓,把自己变成风险管理的权威性专家,提高内审机构的地位。

参考文献

[1]孙素清.企业风险管理审计的应用初探[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6,(5):25-29.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服务职能发挥

一、内部审计服务职能的涵义

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存在这样的事实,当谈及内部审计的职能时,强调审计监督多,而对其服务职能涉及较少。甚至有人认为,审计就是查出企业的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这是对内部审计的片面理解。就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首先,内部审计应为领导决策、宏观管理服务。一个企业每年度的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都要围绕本单位的工作重心、群众反映强烈和领导最关心的问题开展工作。完成审计项目后,不仅要及时、准确、客观地提出审计出来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领导解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问题,改善和加强管理。例如,审计部门通过对局外部项目进行审计,发现外部项目资金管理比较混乱,现金坐收坐支现象严重,于是提出了加强外部项目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等审计建议。局领导根据审计部门提出的建议及有关部门的调研,责成财务部门建立了网上银行制度,并在外闯市场单位工作量集中的区域设立了财务结算处,要求局所属单位的货币资金全部纳入结算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从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了资金周转,缓解了局资金紧张的局面。

其次,应为被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内部审计要本着“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把为被审单位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实行边审计、边帮教、边落实。不仅要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帮助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以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比如:审计过程中发现局属单位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不规范,修复、自制、加工形成的产成品上千万元,均未通过“产成品”科目核算,而采取材料领用时直接计入车间成本,成品销售和自用时仅作销售收入,造成产品销售收入无相应销售成本相配比,同时,未销售的产成品游离于账外,致使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审计人员根据上述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弊端,建议该单位将自制、加工形成的各类成品物资纳入“产成品”核算,实现销售时列相应收入,同时结转产品销售成本,以真实反映其经营业绩和资产的实际价值。该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制定了产成品核算办法,报上级财务部门批准后付诸实施,不仅规范了产成品核算,而且保全了资产的完整性,同时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再次,审计监督本身就是一种服务。在依法审计过程中,对查出的被审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的经济事项,贪污受贿、、挥霍浪费等违法犯罪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该上缴的限期上缴,该处罚的依法进行处罚,以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对被审单位,尤其对当事人无疑能起到震慑、教育作用,对社会其他单位、其他自然人起到辐射教育作用。从大局讲,维护了经济秩序,服务了经济建设。因此,审计监督的服务作用是从直接和间接两方面体现出来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其主要服务形式。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 比较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可以发现其既存在着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都对内部审计人员从独立、客观、保密和执业能力上做了相关的规定,但在有些内容上则存在差异,且要求也各不相同。

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的,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从职业道德行为的角度,对审计主体的职业素质、品质、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业责任提供进一步的指导。

一、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框架结构

本规范共有十一条。包括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观念、职业纪律、职业态度、职业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说明了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的法律法规,即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从正面规定了内部审计人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和第九条规定了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观念的基本要求:独立、客观、正直、勤勉。“独立”是审计职业基本观念,是审计这一职业的基础,不论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都必须遵守。这是由审计工作产生的背景所决定的。审计源于受托关系,它是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存在委托和受托责任关系,委托者为了检查受托者是否忠于职守而产生的。不难看出,审计人员既不能偏向委托人,也不能偏向受托人,否则就会出问题,这便是审计的独立性。

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了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纪律的基本要求:保密、诚信、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审计取证必须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确保被审计单位不隐瞒任何重要的事实和情况,只有这样,审计人员才能做出恰当的审计结论。而要获得被审计单位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就必须诚实守信,替被审计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是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谨慎是一种警惕性,是人们处理事务的一种态度。审计工作简单地说,就是取证并作出审计结论的过程。证据是审计结论的前提,必须有一定的数量的保证,否则取得的证据不具有代表性,无法做出恰当的结论。当然,谨慎地取证并不是意味着证据越多越好,取证毕竟需要花费一定人力、物力,我们必须“合理使用职业判断”,以减少不必要的取证成本,这也是现代审计的基本思想。

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是对审计人员职业能力的基本要求: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应当接受后续教育等。内部审计人员入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背景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入职后还必须接受后续教育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除了专业能力外,内部审计人员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妥善处理好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备人际交往能力,是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人际交往能力是内部审计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国际审计准则中关于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会在2000年6月通过的新道德准则包括原则和行为规则两部分,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的标准:

第一方面为诚实。这是内部审计师建立信用,保持其判断的可靠度的基础。

第二方面为客观。指出内审师在收集、评价和沟通有关被检查的活动或过程的信息中,应展示其最大限度的 职业客观性。在其做出判断的过程中,不受其个人喜好或他人的不适当影响,对所有相关环境做出公正的评价。

第三方面为保密。内部审计师尊重其收到的信息的价值和所有权,除非是在合法或有职责的情况下,否则没有适当授权不披露信息。

第四方面为能力。内部审计师在工作中应具备并使用在内部审计业务中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三、中外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比较

比较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可以发现其既存在着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都对内部审计人员从独立、客观、保密和执业能力上做了相关的规定,但在有些内容上则存在差异,且要求也各不相同,如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而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办相应提出审计师应当持续地提高其服务的熟练程度、效率和质量,未明确达到上述要求应采取哪些具体方式。从该方面看,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更加具体,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而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则更重视结果而非过程。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将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作为专业胜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正式提出来,并在后来颁布的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中,以更具可操作性的形式完善起来,这象征着我国内审现在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注重内部审计师与董事会、管理当局的人际协调关系。而国际内部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并未明确提出该方面要求,而是在其实务准则中,将人际交往能力以十分具体的形式规定出来(红皮书:1200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突出了重视内部审计师的交际能力,并认为这是发挥内部审计师“高参”和“助手”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经营这一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相对而言,我国在内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中条文形式的规定,更彰显对内审人员人际交往能力的重视程度。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规范》.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监督;服务;监管;功能

1 内部审计功能拓展

内部审计功能定位伴随着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不断发生变化,从最初的监督导向逐渐向咨询服务、风险导向转变。本文基于委托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全面分析内部审计功能拓展情况。

1.1 委托理论下内部内部审计理论功能拓展

委托理论是内部审计产生的重要理论基础。从本质来看,内部审计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而对受托人采取的一种监控行为。由于现代企业的经营大多是委托情况下进行的,为了防止出现所谓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情况的发生产生了一系列的内部监督与控制行为,其中内部审计就是一个重要表现。在委托理论下,内部审计功能经历了以下演变。(1)财务导向下的内部审计功能定位。最初的内部审计是以财务为导向的,很多企业都将内部审计行为视为对组织内部进行会计检查、对财务行为以及他业务进行综合性评价,以便企业管理部门提供一些决策建议。财务导向下的内部审计主要以关注企业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事项为主,主要目标是检查企业是否完成了受托责任,并向企业管理层报告审计结果,履行监督与评价职能。(2)业务导向下内部审计功能定位。业务导向是财务导向的一种深化和发展,业务导向更加注重内部审计业务检查功能,其重点由财务报表审查转向具体业务的分析与评价,其目的是发现更多的信息,更好的完成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职能。(3)管理导向内部审计功能定位。管理导向以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为背景,内部审计的加强对于搞好公司治理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内部审计的功能逐渐由业务层面的监督与评价向更高级别的内容发展,诸如高层监管、董事会重大事项审计等。其业务内容也由业务层面转向了管理目标、方针制定以及决策等层面。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为内部审计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从而提升了内部审计的地位。

1.2 风险管理理论下的内部审计功能定位

风险管理理论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20世纪70年代风险管理理论趋于成熟。风险管理理论认为风险无处不在,企业在经营与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同样的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内部审计也可能由于审计环境的不完善、制度的缺失、以及人员素质的不足导致内部审计出现风险。风险导向下的内部审计主要用于应对由于公司治理以及内部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伴随着企业现代化制度的建立,对内部审计也提出比较高的要求。基于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不但强化了其监督评价功能,更突出咨询与服务功能。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将及时掌握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委托人,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内部审计还可以对企业整体经济活动与发展进行预测和监控,使人与委托人由于风险不一致而隐含的利益冲突现象有所减少。同时内部审计还可以有效识别那些机会对企业不利和有利,从而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2 以企业增值为导向的三位一体的内部审计功能体系构建

2.1 增值是内部审计最根本目标

从内部审计功能拓展情况来看,从最初的监督评价、确认咨询以及风险导向审计。其最终的根本目标是为了减少内部利益矛盾与冲突,规避企业风险,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因此从本质来看,内部审计事实上是为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个目标服务的,内部审计具有增值功能,而且增值也是内部审计最根本目标。从图2-1可以发现以企业增值为导向的内部审计功能体系。

2.2 监督评价是内部审计最基本职能

无论内部审计功能如何拓展,监督评价仍是内部审计最为基础的功能。这一点需要在理论上给与确认。只是在监督评价的内容上伴随着内部审计理论的不断发展,监督评价内容再从具体的业务层面向企业的管理层面、决策层面发展。例如内部审计可以对公司治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对治理环境是否适合治理结构进行评价、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道德风险行为以及其他行为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委员会来进行监督和评价。在监督评价过程中,为了获得更为准确的会计信息,就必须通过加强审计监督来完成。内部审计应对企业的经济活动、经营成果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报告有关重大问题和提供信息,从而实现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此外,所有者在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时,通常是依靠建立一个内部控制系统来完成,从监督系统的有效性出发,考核评价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从而达到强化组织经营管理的目标。总之监督与评价功能已经上升到企业更高层面,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2.3 咨询服务是内部审计核心职能

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内部审计的咨询服务功能被认为是核心职能。原因是内部审计无论是监督评价,还是提供信息报告,其本质上都是一种咨询性质的信息服务。《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中定义为:为相关客户服务并提供建议,与客户协商确定咨询的性质与范围,其目的是使企业提高效率和增加价值。内审的咨询职能是从以往内审的评价职能中分立出来的,它进一步开拓了内审的服务范围及内容,直接为组织参与者提供建议,使其更有价值。内部审计通过向管理者提供咨询服务达到对组织经营与管理的直接改善。

现代内部审计咨询服务的特点是积极主动的,而且是无偿的。通过审计得出的结论和报告,应该具有建议性和实用性。建议性应该是内部审计报告应该能够的公司业务的操作、决策以及战略制定能够产生实质性的作用。实用性是内部审计总结出的经验和信息不能具有概括性的作用,而且具有操作性和富有弹性,以便于能够将这些经验和信息应用到现实当中去。内部审计咨询服务还应该具有时效性以及预见性。时效性就是内部审计反映的信息应该是及时的,可靠的,能够满足领导管理与决策需要。而且内部审计还应该具有预见性,要对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机会以及挑战能够进行预测,从而可以提醒企业提早作好准备。

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内部审计提供咨询服务不可能是面面俱到,而应该是有主有次,重点突出。一般来说企业内部审计咨询服务的重点应该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公司治理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内部审计就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咨询应侧重于:组织内部环境、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内审人员应就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管理层提供咨询服务,协助管理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对治理环境和治理过程的咨询是内审对公司治理效果提供咨询服务应包括的内容。其中,对治理环境的咨询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治理文化及道德、政策因素等方面;对治理过程的咨询主要包括:企业总体战略的制订和执行、舞弊审查、信息沟通、财务治理及薪酬政策等相关过程。

内部审计对企业风险管理发挥的功能是,遵循目标-风险-控制的程序,按照锁定目标,分析风险,控制风险的逻辑程序。在分析过程中要分析企业目标直接风险以及关联性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

对风险管理有效性认识。内审对组织风险管理的确认活动,遵循“目标——风险——控制”的顺序,这种具有逻辑的模式,重视与企业目标直接关联的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调整审计战略、确定审计重点,从而提供更相关、更符合管理当局需求的确认信息,帮助组织提高经营效率并增加价值。此时,内部审计是从如何规避、转移和控制风险入手,通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来提高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至少包括对组织以下几个方面的确认:目标制订、风险识别系统、风险评估有效性、风险反应活动、风险监控系统有效性。

内部审计的监督、确认和咨询三个职能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发挥作用,而是存在着联系。首先,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是其最基本的职能,确认和咨询职能是适应组织环境的变化而演变出来的。其次,咨询服务的展开是以内部审计在监督和确认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为基础的。监督是对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效果的监督。确认是根据用户的要求和标准对特定领域进行评价并提供信息,用于改善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是更为对象化和目标化的。咨询服务是直接为组织管理当局提供专门建议,改善经营管理状况。第三,确认与咨询服务的差别主要为是否存在除被审单位、内审人员之外的第三方关系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以外的第三方是确认服务的对象,它保护第三方利益。但咨询服务的对象是不涉及第三方的被审单位的“内部人”。现代内部审计非常注重其所服务对象的要求,需求不同,服务内容也做相应调整,以实现内审的目标。综上,内部审计始终强调实现组织增值,具体方法有二:其一,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其二,减少企业潜在损失。内部审计通过执行其在企业中的监督、确认和咨询职能实现为组织增值的最终目标。

5.3.3 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国法监督的关系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能定位问题,已成为整个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个关键。如何准确把握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以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国法监督在理论界引起了众多争议,实践中也存在许多误区。一般而言,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存在着漏洞,这些残留的问题需要找一个有效工具来解决。

内部审计中的监督、确认职能能将国家法律有些伸不到的角落照亮,协助监管部门监督国有资产,保持其安全和完整。此外,内部审计咨询作用的发挥,使得国有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到企业的状况与发展动向,从而及早做出正确决策,防范违法乱纪行为发生,提高企业效率。国有企业中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未彻底明晰前,就无法准确圈定其权力(利)界限,政企不分等国有企业管理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为此,我们试图尝试从坚持国资委“出资人”立场出发,着力探讨未来国企内审机构的主体属性,职责范围,以及相关法律问题,以期内部审计职能在国法监督中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部审计职能在国法监督中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 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功能的策略分析

为了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各项功能,实现企业价值增值的目标。应主要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 强化内部审计在企业内部地位

应重视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尤其是随着公司治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需要内部审计发挥更多作用。因此企业管理层必须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来保证内部审计的地位,给予内部审计充分展示自身功能和价值的空间与舞台。

3.2改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不建立恰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经营者改善管理的动力就不足,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于“服务”后就不会有大的突破。企业要建立有效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并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形成良好的内控环境和内控制度。同时,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要发挥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要实施有效的激励。要分别从激励的方式、激励的力度及激励的公平角度来充分考虑。其次,以完善考核手段为基础准确评价内部审计人员的业绩。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建立齐备的考核档案。并将考核结果公开,记入个人档案 ,接受监督,作为晋职、升级、加薪或奖励的依据。

3.3 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实施国资委及总经理双重监管的制度

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灵魂,针对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升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① 采用国资委及总经理双重监管制度,内审机构在职能上向国资委或同类机构报告,行政上向 CEO 或总经理报告,这种双报告模式能更好的使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独立性。②利用国家立法的形式强制性促使内审执行主管报告级别的提高。扩大内审范围,优化内审工作者的知识结构,发展内外部多种评审活动 内部审计不能仅限于财务审计,要拓宽审计范围, 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用到经营审计上,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确认和咨询职能。在用人方面,应选拔一些学历较高,业务水平较强,知识结构丰富的人才。内部审计机构还应积极开展内部和外部评价,及时弥补内审人员在职业道德和知识结构方面的缺陷,为企业提供“持续的、专业的和充满创造力的服务”。

3.4宣传审计理念,优化内审环境

要做好内审工作,良好的审计环境是非常必要的,内部审计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与理解。优化内审环境要做到以下几点:1)企业管理者的理解与支持;2)审计机构内部员工的团结与努力;3)被审计部门的支持与协助。企业内审应识别被审计部门的真正要求, 始终以增加组织价值为出发点,借助营销理念促成融洽内审环境的营造。从以上分析,应该看到,内部审计职能究竟如何定位,并没有一个固定模式,也没有一个完美无缺的定义,而是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最佳定位。企业的规模、经营生产特点、组织结构的设置、监督的效率与成本、企业文化特点以及经营理念都影响到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就目前而言,最好的内部审计职能应为监督、确认和咨询,他们可同时服务于企业管理、公司治理和国法监督。

参考文献

[1]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P133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现代企业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制度 模式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a)-0144-01

内部审计在当今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调查[1],截至2009年,辽宁省约有570家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占总调查对象的58.42%,虽然审计项目仅对合同及资金使用回报率进行监控,但因此而产生的效益增加却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有必要对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如何实施和完善进行研究。

国外对内部审计的影响及机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Wallace等[2]通过分析设立内部审计的上市公司,发现公司规模、外部环境、等因素与内部审计的设立相关。Goodwin[3]采用澳大利亚2000年的数据,通过对比有内部审计和没有内部审计公司发现,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公司规模、资产结构、公司是否属于金融业相关。Carcello调查了217家美国中等规模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数据,发现内部审计预算和公司风险、支付监督成本的财务能力有关。国内对内部审计的研究较晚,宋常[4]研究了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的关系。瞿曲[5]等分析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服务的差异,并研究了内部审计的质量的影响因素及成本效益原则。王光远[6]等考察了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有效整合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方法。

本文从现代企业治理的角度分析现代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需求,及内部审计在公司中的职能,以及在现代企业环境下如何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1 现代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需求与职能

随着现代企业的经营形式多样化,利益关系也日益复杂,这些变化和变革加大了企业的治理难度,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主要从两个本质方面提出了对内部审计的需求。

1.1 现代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需求

(1)企业经营对内部审计的需求。

企业经营包括原材料管理、生产管理、产品质量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及各项经营事务的总和。而任何一个公司的运营都需要监督,这种内部的监督通过靠内部的控制制度进行,在经营过程中对各类风险则需要内部审计独立、公正地进行预测,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和防范。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说,企业的组织运营需要内部审计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监督评价,以保证企业有序健康的发展。

(2)企业治理对内部审计的需求。

现代企业的运营不仅要发展,还需要解决权、责、利关系的制衡,在增加企业价值,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同时,还需保证企业资源合理利用,保障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这就需要内部审计来对企业内部进行管理监督,只有建立内审机制,企业治理才有基础和依据。

1.2 内部审计的职能

内部审计的职能是指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下,在企业治理中内部审计起的作用和履行的功能。主要分为三类:监督职能、评价职能及管理服务职能。

(1)监督职能。

监督职能是内部审计的首要职能,它是以对组织的内部控制及治理进行独立评价为目的而进行的客观地审查行为[7]。

(2)评价职能。

评价是建立在监督职能的基础上的,通过审计查明了客观事实真相,再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进而形成经济评价意见,评价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目的就是从宏观上评价被审计对象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及在一定程度上是否满足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依据,从而督促管理层予以重视,加以整改。

(3)管理服务职能。

内部审计不仅体现了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和制约,也体现在加强管理、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方面,即管理服务职能。

2 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随着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不断发展,企业管理更加的完善和规范化,内部审计机制也由原来的“人治”向“制度治”进行转变。

2.1 内部审计制度体系的框架

我国内部审计制度体系的框架由三部分组成: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如图1)

其中法律规范指国家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具有国家约束力的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包括强制性规范和具有指导性价值非强制性条款。相当于行业内部标准,要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执行,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是各企业在前两者的约束范围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独创性和需求性。

2.2 内部审计制度的管理原则

(1)建立内部审计机制管理的环境制度。

加强基础制度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机制。

(2)建立内部审计机制管理的组织制度。

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企业性质,建立独立于管理阶层的内部监督组织。保护小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3)完善内部审计考核与追究制度。

内部审计的最终结果是对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及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评价后的修正及改进需有理可依,所以有必要建立适当的内部审计考核制度和追究制度。

3 结论

现代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越来越广泛,对内部审计的需求也愈加迫切,对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机制的新形式的研究,为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提供理论基础。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制度框架性的设计与完善将有助于内部审计制度的有效性得以发挥。

参考文献

[1] 关于转发《辽宁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全省内部审计工作普查的通知》的通知[EB/OL].2008-07-01http://.cn.

[2] Mark L.Frigo,A Balanced Scorecard Framework for Internal Auditing Departments[J].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 Research Foundation,2002:11-12.

[3] Victor Brink.Internal Auditing: Nature,Functions and Methods of Procedure[J].The Ronald Press Company.1941:8-10.

[4] R.K.莫茨,H.A.夏拉夫,著.审计理论机构[M].文硕,译.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4-8.

[5] 瞿曲.基于受托责任理论的内部审计若干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博士论文,2006.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7篇

    这次全国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理论研讨课题,是由广东省审计厅、广东省内部审计协会和浙江省审计厅、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共同承担的。从今年七月开始以来,课题组共收到十六个省、市的文章共计85篇,这些论文均由民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实务工作者和理论界的学者撰写。论文从理论和实践上探讨了我国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发展策略,论述了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目标、机构、职能和管理体制,并展望了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前景。论文取材新颖、观点明确、内容丰富、论述正确,对于促进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在我就这次的论文活动进行综合评述。

    一、论文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进行了论述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共有制经济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国的民营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为活跃流通、繁荣市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安置下岗职工和富于劳动力、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起了重要作用。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乏长远的战略规划,“小富即安”思想严重;家族管理现象普遍,公司治理较薄弱;扩张中的融资“瓶颈”等。民营企业要想实现更高的目标,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发展内部审计。

    在产权特征和公司治理上,民营企业与国有国营企业的最大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权明晰程度,前者产权主体明确,产权清晰,而后者国家作为一个产权主体,看似明确,实则模糊;二是委托关系,前者或者所有者直接从事企业经营管理,从而不存在股东与经营者层面上的委托关系,或者所有者不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存在委托关系,但委托人和人主体明确、委托链简洁、关系简单,后者所有者不可能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委托关系一定存在,而且委托人和人之间主体不明确、关系模糊、委托层级较多。

    民营企业设立内部审计制度是企业自身的一种内在的主动需求。在民营企业,其外部产权明晰,不存在多级。企业是一种团队生产,当存在个人行为的外在性时就会有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在企业的团队生产中,如果没有监督者的监督就会有偷懒、虚报业绩、转移企业财物等现状的发生。当存在委托责任关系就会有受托责任人对委托人是否尽心尽职,有没有如实履行受托责任等问题。作为理性人的民营企业的业主(股东)当然就会想方设法杜绝这些增加企业内部成本影响到其自身财富增长的因素,但依靠其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尤其是当企业规模大、生产经营复杂、生产经营场所分散时,业主(股东)控制的距离太远,难以实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即使是业主(股东)能够对企业实施有效控制,使企业团队努力工作,但企业团队内各个职能部门所作出的努力是否能够如愿以偿的给业主(股东)带来效益,增加其财富,有赖于外部人的评价,因为一个人或组织难以对自己的工作好坏和努力的结果作出正确的评价和预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建立一个专司内部监督控制职能的部门,有利于协助业主(股东)组织和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其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二、论文从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目标与职能进行了论述

    1、大家一致认为,内部审计目标是内部审计行为的出发点,是内部审计活动所要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所以内部审计目标必须反映所服务企业的性质,并受制于客观经济环境。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必然反映的是民营企业的本质特性及其内部审计的本质要求。

    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目标是单一的,就是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目标就是反映民营企业最本质的内生变量的产权属性和公司治理属性。民营企业的股东的终极目标是实现自身财富的不断增长,而在有效的公司治理构架下,经营者与股东的目标趋于一致。在这个组织目标统辖下,内部审计目标就是在于协助组织成员增加企业价值和提高组织运作效率,帮助组织实现目标。

    2、内部审计职能是围绕实现内部审计目标而内生的固有功能,它受到审计目标的影响,所以审计职能也会受到企业特性的影响。

    较为一致的看法是企业的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而民营企业更重视的是服务职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是自身发展需要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内部审计活动,目的就是在于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协助和保证组织实现目标。除了国有企业一般的评价和控制等服务性职能外,因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产权属性和公司治理属性不同,还突出明晰产权和咨询等服务性功能。民营企业的产权属性表现为外部的明晰性和内部的模糊性,公司治理上表现为存在构建合理公司治理的基础,产权属性决定了民营企业拥有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所不具有的一项特殊服务功能-明晰内部产权,而存在构架合理公司治理基础的属性决定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咨询服务功能。

    因此,咨询是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服务职能的另外一个重要内容。在一个存在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的目标与股东目标一致,领导团队追求价值增值,内审必须帮助组织实现这个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极其复杂多变,内审凭借自己的独有身份和优势,采用参与式的审计方式,以服务为导向,为企业提供保证咨询服务。其所涉及的服务咨询领域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项目投资、销售市场景气状况等战略性决策,也包括了物资采购、生产工艺,产品促销效果、人力资源管理、后勤服务系统效率、信息系统设计与运行等技术和运营性决策,内审人员通过与经营者的交流自己的审计结论协助经营者改善经营效益。

    三、论文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管理体制进行了阐述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管理取决于民营企业本身”,这是这次所有论文的一个共同点。在民营企业,无论是存在所有者和经营者相分离的治理结构还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单边治理结构,经营者都有动力把内部审计机构安排成最具有工作效率和效能的组织结构,影响内审工作效率和效能的是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了提高内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民营企业应把内部审计机构直接设置在股东会或董事会的领导下。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业主(股东)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股东会人数不多,工作机制和决策机制灵活,能够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管理,内部审计机构可以直接隶属于股东会的领导,保障审计人员的绝对权威。对于规模大,按公司制运行的民营企业则应将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的领导之下。

    在管理体制上,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只受本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的上级负责。在业务上受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具体表现应为执行遵守《中国内部审计条例》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行业准则和规章。

    四、论文探讨了审计内容与重点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财务审计为基础,以管理审计为重点。民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是一项基础工作,是进行管理审计的基础。民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一是保证企业组织科学合理,生产流程规范运行;二是保证内部控制系统提供的信息真实及时,以便保证实现审计目标,提供决策有用性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发挥内审的管理职责,实施管理审计,达到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内审人员通过自己的工作,帮助组织成员,提高组织机构的效率,合理配置经济资源,达到企业经营的既定目标。

    2、突出战略审计和风险评估。民营企业目前正面临经济转型期和第三次创业的考验,民营企业的家族经营模式还没有形成一个企业家队伍,企业领导者对未来经营环境和核心竞争力的洞察力、预知力和创新力都不够敏锐,对新兴行业经验不足,定力不够。这些不利条件使得民营企业举步维艰,一旦出现投资决策、经营决策错误,就有可能出现企业现金断流,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所以民营企业目前迫切需要的是战略性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期望内审能够对组织管理的业务性质、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市场、组织的市场形象、运营机制等战略问题进行审计和评估,协助保证组织规避市场风险、获取战略优势。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 比较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可以发现其既存在着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都对内部审计人员从独立、客观、保密和执业能力上做了相关的规定,但在有些内容上则存在差异,且要求也各不相同。

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的,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从职业道德行为的角度,对审计主体的职业素质、品质、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业责任提供进一步的。

一、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框架结构

本规范共有十一条。包括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观念、职业纪律、职业态度、职业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说明了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的法规,即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从正面规定了内部审计人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和第九条规定了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观念的基本要求:独立、客观、正直、勤勉。“独立”是审计职业基本观念,是审计这一职业的基础,不论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都必须遵守。这是由审计工作产生的背景所决定的。审计源于受托关系,它是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存在委托和受托责任关系,委托者为了检查受托者是否忠于职守而产生的。不难看出,审计人员既不能偏向委托人,也不能偏向受托人,否则就会出问题,这便是审计的独立性。

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了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纪律的基本要求:保密、诚信、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审计取证必须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确保被审计单位不隐瞒任何重要的事实和情况,只有这样,审计人员才能做出恰当的审计结论。而要获得被审计单位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就必须诚实守信,替被审计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是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谨慎是一种警惕性,是人们处理事务的一种态度。审计工作简单地说,就是取证并作出审计结论的过程。证据是审计结论的前提,必须有一定的数量的保证,否则取得的证据不具有代表性,无法做出恰当的结论。当然,谨慎地取证并不是意味着证据越多越好,取证毕竟需要花费一定、物力,我们必须“合理使用职业判断”,以减少不必要的取证,这也是现代审计的基本思想。

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是对审计人员职业能力的基本要求: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应当接受后续等。内部审计人员入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背景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入职后还必须接受后续教育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除了专业能力外,内部审计人员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妥善处理好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备人际交往能力,是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人际交往能力是内部审计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国际准则中关于内部审计师职业规范的规定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会在2000年6月通过的新道德准则包括原则和行为规则两部分,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的标准:

第一方面为诚实。这是内部审计师建立信用,保持其判断的可靠度的基础。

第二方面为客观。指出内审师在收集、评价和沟通有关被检查的活动或过程的信息中,应展示其最大限度的 职业客观性。在其做出判断的过程中,不受其个人喜好或他人的不适当影响,对所有相关做出公正的评价。

第三方面为保密。内部审计师尊重其收到的信息的价值和所有权,除非是在合法或有职责的情况下,否则没有适当授权不披露信息。

第四方面为能力。内部审计师在工作中应具备并使用在内部审计业务中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三、中外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比较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9篇

这次全国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理论研讨课题,是由广东省审计厅、广东省内部审计协会和浙江省审计厅、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共同承担的。从今年七月开始以来,课题组共收到十六个省、市的文章共计85篇,这些论文均由民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实务工作者和理论界的学者撰写。论文从理论和实践上探讨了我国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发展策略,论述了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目标、机构、职能和管理体制,并展望了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前景。论文取材新颖、观点明确、内容丰富、论述正确,对于促进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在我就这次的论文活动进行综合评述。

一、论文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进行了论述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共有制经济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国的民营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为活跃流通、繁荣市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安置下岗职工和富于劳动力、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起了重要作用。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乏长远的战略规划,“小富即安”思想严重;家族管理现象普遍,公司治理较薄弱;扩张中的融资“瓶颈”等。民营企业要想实现更高的目标,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发展内部审计。

在产权特征和公司治理上,民营企业与国有国营企业的最大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权明晰程度,前者产权主体明确,产权清晰,而后者国家作为一个产权主体,看似明确,实则模糊;二是委托关系,前者或者所有者直接从事企业经营管理,从而不存在股东与经营者层面上的委托关系,或者所有者不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存在委托关系,但委托人和人主体明确、委托链简洁、关系简单,后者所有者不可能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委托关系一定存在,而且委托人和人之间主体不明确、关系模糊、委托层级较多。

民营企业设立内部审计制度是企业自身的一种内在的主动需求。在民营企业,其外部产权明晰,不存在多级。企业是一种团队生产,当存在个人行为的外在性时就会有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在企业的团队生产中,如果没有监督者的监督就会有偷懒、虚报业绩、转移企业财物等现状的发生。当存在委托责任关系就会有受托责任人对委托人是否尽心尽职,有没有如实履行受托责任等问题。作为理性人的民营企业的业主(股东)当然就会想方设法杜绝这些增加企业内部成本影响到其自身财富增长的因素,但依靠其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尤其是当企业规模大、生产经营复杂、生产经营场所分散时,业主(股东)控制的距离太远,难以实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即使是业主(股东)能够对企业实施有效控制,使企业团队努力工作,但企业团队内各个职能部门所作出的努力是否能够如愿以偿的给业主(股东)带来效益,增加其财富,有赖于外部人的评价,因为一个人或组织难以对自己的工作好坏和努力的结果作出正确的评价和预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建立一个专司内部监督控制职能的部门,有利于协助业主(股东)组织和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其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二、论文从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目标与职能进行了论述

1、大家一致认为,内部审计目标是内部审计行为的出发点,是内部审计活动所要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所以内部审计目标必须反映所服务企业的性质,并受制于客观经济环境。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必然反映的是民营企业的本质特性及其内部审计的本质要求。

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目标是单一的,就是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目标就是反映民营企业最本质的内生变量的产权属性和公司治理属性。民营企业的股东的终极目标是实现自身财富的不断增长,而在有效的公司治理构架下,经营者与股东的目标趋于一致。在这个组织目标统辖下,内部审计目标就是在于协助组织成员增加企业价值和提高组织运作效率,帮助组织实现目标。

2、内部审计职能是围绕实现内部审计目标而内生的固有功能,它受到审计目标的影响,所以审计职能也会受到企业特性的影响。

较为一致的看法是企业的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而民营企业更重视的是服务职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是自身发展需要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内部审计活动,目的就是在于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协助和保证组织实现目标。除了国有企业一般的评价和控制等服务性职能外,因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产权属性和公司治理属性不同,还突出明晰产权和咨询等服务。民营企业的产权属性表现为外部的明晰性和内部的模糊性,公司治理上表现为存在构建合理公司治理的基础,产权属性决定了民营企业拥有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所不具有的一项特殊服务功能-明晰内部产权,而存在构架合理公司治理基础的属性决定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咨询服务功能。

因此,咨询是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服务职能的另外一个重要内容。在一个存在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的目标与股东目标一致,领导团队追求价值增值,内审必须帮助组织实现这个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极其复杂多变,内审凭借自己的独有身份和优势,采用参与式的审计方式,以服务为导向,为企业提供保证咨询服务。其所涉及的服务咨询领域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项目投资、销售市场景气状况等战略性决策,也包括了物资采购、生产工艺,产品促销效果、 人力资源管理、后勤服务系统效率、信息系统设计与运行等技术和运营性决策,内审人员通过与经营者的交流自己的审计结论协助经营者改善经营效益。

三、论文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管理体制进行了阐述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管理取决于民营企业本身”,这是这次所有论文的一个共同点。在民营企业,无论是存在所有者和经营者相分离的治理结构还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单边治理结构,经营者都有动力把内部审计机构安排成最具有工作效率和效能的组织结构,影响内审工作效率和效能的是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了提高内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民营企业应把内部审计机构直接设置在股东会或董事会的领导下。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业主(股东)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股东会人数不多,工作机制和决策机制灵活,能够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管理,内部审计机构可以直接隶属于股东会的领导,保障审计人员的绝对权威。对于规模大,按公司制运行的民营企业则应将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的领导之下。

在管理体制上,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只受本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的上级负责。在业务上受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具体表现应为执行遵守《中国内部审计条例》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行业准则和规章。

四、论文探讨了审计内容与重点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财务审计为基础,以管理审计为重点。民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是一项基础工作,是进行管理审计的基础。民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一是保证企业组织科学合理,生产流程规范运行;二是保证内部控制系统提供的信息真实及时,以便保证实现审计目标,提供决策有用性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发挥内审的管理职责,实施管理审计,达到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内审人员通过自己的工作,帮助组织成员,提高组织机构的效率,合理配置经济资源,达到企业经营的既定目标。

2、突出战略审计和风险评估。民营企业目前正面临经济转型期和第三次创业的考验,民营企业的家族经营模式还没有形成一个企业家队伍,企业领导者对未来经营环境和核心竞争力的洞察力、预知力和创新力都不够敏锐,对新兴行业经验不足,定力不够。这些不利条件使得民营企业举步维艰,一旦出现投资决策、经营决策错误,就有可能出现企业现金断流,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所以民营企业目前迫切需要的是战略性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期望内审能够对组织管理的业务性质、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市场、组织的市场形象、运营机制等战略问题进行审计和评估,协助保证组织规避市场风险、获取战略优势。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政府审计;审计服务;免疫系统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2006年3月,我国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它标志着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面对这样一个明确的目标,处于这样一个变革的时代,政府审计机关如何深入贯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结合自己的法定职责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将理念具体为实际的行动是我们急需探讨的课题之一。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政府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就是监督,因此,理论界对于政府审计服务的探讨较为有限,主要研究领域集中于审计体制的探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信息公开、审计基础理论(如审计职能与职责、审计技术与方法、中外审计领域的比较介绍)等。有关政府审计服务的研究散落于有限的几篇文献中,甚至是在文中一带而过,笔者对此进行了总结,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赵伟江(2004)较早地对审计服务理念进行了追溯和探讨,并引发出在审计服务理念的基础上,围绕公共审计服务的有效供给主线,来研究政府审计作为政府向公众提供公共审计产品或服务的职能部门,在公共审计服务网络中,如何来重新界定传统的职能界限、变革传统的行为方式和方法。

王鸿(2007)、杨茁(2007)等从政府职能重心调整的角度对国家审计的重点进行了论述和展望,认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不应仅局限于经济责任和摸清家底,我们应该更关注如何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对企业的财务和管理分析,促进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对审计发现进行认真分析,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国有企业改制意见和加强企业管理的建议。这些内容实际上都属于审计监督之外的服务行为。

还有一些对国外政府审计借鉴的文章中提及了国外政府审计服务的相关介绍。王本强(2006)详细介绍了澳大利亚审计署(ANAO)的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周兆康、欧阳程(2000)也有类似的介绍:联邦审计署作为独立的经济监督者,除实施审计监督外,还编制针对被审计单位业务的实务指南。从他们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良好的实务指南是政府审计服务的一种形式。

此外,在国际绩效审计研究方面,Percy(2001)和Pollitt(2003)的论述中都体现了作为审计组织,不仅应有监督职能,而且还要提供增值服务,提供解决方案和改进意见。

二、政府审计和政府审计服务

政府审计又叫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运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审计。对政府审计的职责,《审计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分为法定事项审计、特定事项审计、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对社会审计的监督和核查。

关于政府审计服务,虽然在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常有提及,“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大局”等屡见报端。但对于其定义,理论界并没有准确的提法,只是在关于审计职能的争论中,提到过服务职能。

关于审计职能,有“单一职能论”,认为审计只具有经济监督职能,又称“唯监督论”;有“二职能论”,即防护性职能和建设性职能;三职能论,即监督、鉴证和评价职能;四职能论,即监督、管理、鉴证和考核职能。其中主流观点是“三职能论”,并且在三职能中又有侧重论:国家审计侧重于监督,内部审计侧重于评价,社会审计侧重于鉴证。此外,不少人尤其是内部审计人员认为审计有服务职能。对社会审计而言,审计服务的提法已经很普遍。在社会审计领域,审计服务是明确而又具体的。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了社会审计的四种法定审计业务,除此之外的其他业务只能称之为其他服务或相关服务。

由此可见,虽然审计服务的提法随处可见,但对于其定义及内涵却较为模糊,政府审计领域提到更多的是审计监督,相对而言,社会审计领域所称审计服务更为常见,审计服务内容也较为具体。在本文中,政府审计服务是指由政府审计机关提供的、除法定监督事项之外的、直接面向企业的并使其从中受益的所有服务事项,即政府审计机关面向企业提供的服务。

三、政府审计服务的概念解析

(一)政府审计服务的特征。根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和服务型政府的治理理念,政府审计服务具有如下特征:

1、无偿性。作为政府行政机关之一,政府审计部门的经费由国家保障,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不能由被审计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经费负担。如果向被审计单位收取费用,则等于国家机关直接同社会企业竞争,干预正常的市场经济,不符合服务型政府和市场经济的理念。但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零星工本费等可由相关物价部门核准之后向企业收取。

2、附属性。政府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就是监督,对国家权力运行机制进行经济监督,不能脱离了基本职责而去搞服务、搞咨询。其他服务只能作为一种附带产品,在履行其基本职责的过程中作为一种“增值服务”的形式出现,从而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体现“重在建议、重在解决问题”的最终目标。这种附带产品提供与否,不影响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

3、主动性。政府审计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的过程中,应主动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实际困难和审计中发现的监督事项之外的问题和缺陷,提供相关建议和服务,平时的工作中应主动深入企业进行调查,而不是被动地满足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要求或者漠然置之。

4、非强制性。政府审计服务不同于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是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批准之后进行的,无论被审计单位是否愿意都必须进行的法定事项。而政府审计机关提供的服务具有非强制性,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接受或拒绝这种服务。这里需要注意分辨的是,有些审计整改建议是必须接受的,有些建议是服务性质的,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

5、非标准化。政府审计的服务形式因对象而异,不存在标准化的模式。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虽然较为专业,但毕竟代表的是政府,所以审计机关在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千差万别,被审计单位需要帮助的问题可能也是五花八门,有些服务并不是很专业,但只要有了政府机关这种权威性,便可迎刃而解。

(二)面向企业的政府审计服务和“审计免疫系统论”的关系

1、“审计免疫系统论”为政府审计服务提供了理论指导。“审计免疫系统论”的提出,为政府审计服务奠定了理论依据,指出国家审计不仅要进行审计监督,揭露问题,还要发出警报,进行预警;不仅要查错纠弊,还要发挥抵御功能,提出深层次的建议,这就为新时期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政府法定审计职责的扩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使政府审计服务成为“免疫系统”的必然一部分,在进行履行法定审计监督职责时,必须要考虑如何同时进行预警、提供深层次的建议,提供增值服务。

2、政府审计服务是“审计免疫系统论”在实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由多个免疫作用构成,现在公认的免疫作用包含免疫防御保护、免疫清除修补、免疫建设完善三种。这三个作用中,防御保护是最低层次,是基础;清除修补是第二层次,是重要层级;建设完善是第三层级,是关键。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知识各种形式的宣传、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法制道德培训教育等体现了审计免疫系统的防御保护功能;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的同时,提出审计建议,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分析和建议等体现了审计免疫系统的修补功能;指导被审计单位内审工作、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治理结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一些重大困难,向政府反映企业运作过程中遇到的不合理行政行为或制度等体现了审计免疫系统的建设完善功能。

四、政府审计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理论来源于实践。事实上,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宏观背景下,在“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指引下,各级政府审计机关早已在审计实践中自觉地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供了各种增值服务,笔者对实践中各级审计机关提供的相关服务进行归纳和整理,如下:

1、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和评价。政府审计机关在执行审计公务的同时,可以结合控制测试的结果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对其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以更好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如,吉林市审计局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针对有的企业由于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各业务环节之间核算脱节,造成资产账实不符、财务核算不真实的问题,主动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18项,规范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理清和健全各业务环节有关账目,为企业改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2、指导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特别是绩效审计工作。现在许多企业已开展内部审计,审计机关可以利用各种机会,指导被审计企业或帮扶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也可以指导外部审计工作。特别是针对绩效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这方面很少开展,而政府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方面却已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丰富的理论知识。

3、为企业反映、处理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审计机关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我国政府的眼睛,在审计工作中不仅要向政府汇报审计情况,同时作为沟通的桥梁,也可以为企业提供下情上达的通道,向政府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不合理行政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如,黑龙江审计厅在全省审计机关建立民营企业维权投诉站,专门受理、查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侵犯民营企业合法经济权益的行为;积极提出参谋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加强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质量的监督,促其规范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4、清理债权债务,全力规范被审企业财务管理。审计机关作为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之一,可以帮助被审计单位进行协调,清理债权债务,规范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黑龙江虎林市审计局2007年为企业清收应收账款209万元,对7家企业普遍存在的应收未收款项数额大的问题,积极为企业想办法清收市内应收款46万元,帮助7家企业相互清算化解应收款项163万元。

5、业务宣传,专业培训。审计机关可以为被审计单位提供人员培训、业务宣传培训等工作。如,山西吉县审计局曾对部分专业基础差、业务技能低的财会人员进行指导,接受被审计单位财会人员咨询,根据单位不同以及行业特点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帮助被审计者了解自己的权益,解决在权益方面的难题,积极帮助被审计者破解财务方面问题症结,遏制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6、帮助企业筹措资金。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对企业的了解,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如,2008年长治市审计局了解到煤焦市场价格不稳定,直接影响到市煤气供气公司对全市居民供气的严峻问题,长治市审计局与当地财政局组成联合组,深入到企业第一线,为企业计算煤气成本、原煤用量,测算冬储原煤所需要的资金,帮助企业筹措资金3,000万元,走出困境,使企业能够正常生产及供气。

7、其他服务。各地审计机关还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和被审计单位需求特点等提供其他力所能及的服务。可以利用自己的业务专长和工作中收集到的信息,向企业提供审计信息服务,如查询审计公告,还可以向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提供实务操作指南等。

总之,审计的产生和发展受其所处环境的影响,审计服务的需求决定了审计服务的类型和种类,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观念变革,随着经济交易的日益复杂和增多,审计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审计服务的类型也会越来越丰富。

(作者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杨晓华.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新论.审计与经济研究,2004.4.

[2]张文学.国家审计为国企改革服务的若干思考.审计理论与实践,2000.1.

[3]王本强.澳大利亚审计署的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及对我国政府审计管理的若干启示.审计研究,2006.4.

[4]葛晓天.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政府审计变革初探.审计研究,2005.1.

[5]王鸿.政府职能重心调整与国家审计的选择.中国行政管理,2007.9.

[6]崔振龙.政府审计职责及其发展展望.审计研究,2004.1.

[7]赵伟江.公共审计服务治理理念与政府审计机制创新.审计研究,2004.3.

[8]温美琴,胡贵安.论我国政府审计的环境变迁与职责重构.审计研究,2005.6.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11篇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尚未出台较详细、完善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而设计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提供合理、实用、切实可行的参考标准,利用其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审计质量。要设计出便于所有内部审计人员查阅和学习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必须使框架中的职业胜任能力结构和人员层次结构与我国国情相符。对于前者,国内外内部审计协会和专家学者进行过诸多研究,并形成了较一致的看法,且在某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广泛使用,发挥了提升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水平的重要作用;对于人员层次结构上的研究,诸如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等发达国家也已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规定,并结合职业胜任能力结构了自己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相比之下,我国对于内部审计人员层次结构的研究相对匮乏,尚未形成较完整的结论。受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制约,我国除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外,专门设置内部审计部门的企业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研究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层次结构,对设计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人员层次结构具有一定代表性。笔者在分析、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某国有大型企业为例,通过对其内部审计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层次和各层级人员的职责差异与任职资格要求进行分析,提出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人员层次结构设计的见解。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成果 1999年,IIA了《内部审计职业胜任能力框架》(Competency Framework for Internal Audit,简称CFIA),这是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的全球首个覆盖全面且分层次、成体系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根据所在层级和工作年限,又将内部审计人员划分为“首席审计师”、“经验丰富的审计师”和“新内部审计员工”三类,其中“首席审计师”又包括“首席审计执行官”和“审计主管”;“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包括“审计经理”和“高级审计管理者”;“新内部审计员工”包括“内部审计师”和“新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少于1年)”。由于员工所在层次不同,其工作重点和工作范围也不相同,则对于同一项职业胜任能力而言,不同层次的内部审计人员针对此项胜任能力被要求掌握的程度也有差异。如,与商业发展生命周期相关的知识对于首席审计执行官和审计主管来说非常重要,需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熟练掌握,而对于审计经理而言并非极其重要,只需能够理解并运用即可,对于刚刚加入内部审计部门的新员工则只需了解。比利时内部审计协会于2010 年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和任务》(Competency Framework & Tasks for internal auditors)手册。在人员的层次划分上,该框架将内部审计人员划分为新内部审计师、有经验的内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主管三个层次,与CFIA的六个层次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减少。这与其本国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有重要关系。澳大利亚内部审计协会于2010年了《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框架》,该框架按照四个层次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区别要求,分别是新内部审计师、有经验的内部审计师、内部审计主管和首席审计执行官。人员层次的划分可以根据不同组织的实际需要而进行适当改变。

(二)国内研究现状 相对于国外而言,国内关于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框架人员层次结构的研究文献很少,只有陈佳俊和贺颖奇(2009)在其设计的中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中,将内部审计人员层级简单分为内部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管理者,并分别给予了在职业胜任能力上的相应规定。我国关于内部审计人员层次结构的分析研究与国外相比十分欠缺,为了使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更方便实用,研究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层次结构十分必要。

三、理论基础

(一)合理合法的权力基础是组织得以维系的基本 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的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和哲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其管理学著作《社会和经济组织理论》中明确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的权力为基础,这样才能有效地维系组织的连续和目标的达成,即:成员有固定职责并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实行自上而下的等级系统;关系是对事不对人;成员选用做到人尽其才;成员明确工作范围及权责;成员按职位支付薪金,有升迁制度。组织理论中的等级系统观点、必须规定明确的成员工作职责的观点,要求组织对从事同一职业的工作人员按照等级赋予相应的职责,且等级越高,权力越大,职责范围也越大,对工作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要求也就越高。根据这种观点,要设计某一职业的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必须按照等级层次,对处于不同等级的工作人员,在职业胜任能力的范围和掌握程度上进行有区别的规定,以保证工作人员所具备的职业胜任能力与其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相匹配。

(二)企业人员能力结构模型基础 法国“现代经营管理之父”亨利·法约尔(Henri Fayol)在《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中,对企业人员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结构进行了系统化分析。在其设计的企业人员能力结构模型中,规定第二层次为职责性差别能力结构,即对处于不同职位和地位的人员,从六个方面的能力分别进行规定,如表1所示。根据韦伯的组织理论和法约尔的职责性差别能力结构模型,要设计符合实际工作情况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必须根据相应不同层级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在职业胜任能力范围和掌握程度上进行有区别的规定,形成纵向体系,以适应不同层次内部审计人员为顺利完成其使命而对职业胜任能力的需要。

四、国企内部审计部门职位结构分析:以我国东部地区某大型国有钢铁上市公司为例

(一)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设置 该集团公司审计机构成立于1985年,2000年以前称审计办公室,2000年改为审计处,同时,撤销工程预决算审查处,其工程决算审查职能及相关人员划归审计处。审计处管理工技岗位定员15人,其中科级职数4个。现在岗职工15人,其中中层领导干部3人,科级4人,一般职工8人,全部为管理工技人员。审计处内设机构三个:经济责任审计科、管理审计科和工程结算审计科。如图1所示。

(二)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该企业总审计处主要负责制订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管理规定,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实施财务审计、固定资产审计;对所属二级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合规审计、基建工程审计、物资采购审计、投资项目审计、风险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等审计业务;根据需要选聘社会审计机构,并对其审计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等。各下属审计科则根据本单位的主要功能实施具体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科主要负责对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实施财务审计、固定资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物资采购审计等审计业务,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管理审计科主要负责制订相关审计工作制度、管理规定,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对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根据需要选聘社会审计机构,并对其审计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管理审计项目台账、审计项目档案、审计软件,编制审计统计报表;工程结算审计科主要负责对集团公司及二级单位的基本建设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中修、技术开发、福利设施修缮、环境绿化等工程项目实施基建工程审计、合规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三)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责任 该集团审计处有一位处长和两位副处长;经济责任审计科有一位科长和一位科员;管理审计科有一位科长和两位科员;工程结算审计科有一位科长、一位副科长和一位科员。每位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都不尽相同,该集团公司进行了逐一规定。

(1)审计处处长主持审计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审计制度;主持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公司审计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审计项目的立项及审计人员的安排;检查和考核审计工作质量;审定上报审计报告等文稿资料;落实内部审计监督方针;负责本处管理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等任务。两位副处长,一位分管基建、技改、大中修等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编制项目结算审计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审计;协助处长不断完善工程结算审计的管理制度和投资控制的措施;对分管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进行检查,对其准确性、合理性负责;协助处长完成全处审计工作计划、汇报、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撰写工作和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绩效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贯彻落实内部审计监督方针和目标等。另一位副处长协助处长分管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算和风险管理审计工作,起草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评价风险隐患,提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建议措施;检查评价审计项目的完成情况;协助处长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及培训计划。

(2)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主持该科管理行政工作,执行年度审计计划,起草公司年度二级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和风险管理审计方案并执行;执行公司或处领导安排的专项或综合的财务会计和经济业务审计指令;起草审计报告、完成审计报告的科审;负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文字材料的起草;保持本科室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等。经济责任审计科科员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完成领导分配的对公司年度二级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参加并完成上级安排的专项或综合的财务会计和经济业务审计任务;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起草审计报告并完整归档;负责审计资料及数据的统计整理编报工作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等。

(3)管理审计科科长的岗位职责与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基本相同。管理审计科第一位科员负责劳资、人教、保险、计生、工会等工作;负责全处审计统计资料、公文的编辑整理上报,负责OA办公网络、文件档案管理;会议准备、办公设备用具的管理工作,其余职责与经济责任审计科科员相同。第二位科员负责内部审计制度修改、审计规划的起草、本处文字材料的起草,其他岗位职责与第一位科员相同。

(4)工程结算审计科科长执行年度审计计划,负责组织对公司和二级单位的基建、技改、大中修、绿化及福利设施修缮项目结算进行审计;执行公司或处领导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算审计、专项或综合的工程项目资金、经济效益审计指令,起草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审计;参加公司有关工程项目、大中修项目和其他项目承包合同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对本科审计的工程结算和审计结果的检查、复审、验收、考核;其他岗位职责与其他科科长相同。副科长主要协助科长完成其职责。工程结算审计科科员认真履行审计监督检查职责,执行年度审计计划,按时完成领导分配的公司和二级单位的基建、技改、大中修、绿化及福利设施修缮项目结算审查任务;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算审计、专项或综合的工程项目资金、经济效益审计任务;参加公司有关工程项目、大中修项目和其他项目承包合同的招投标工作,其他岗位职责与其他审计科科员相同。

(四)实例分析 根据该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职责规定和各层次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的规定情况可知:(1)从内部审计机构上看,审计处与各审计科之间的职责差异较大。审计处对所有类型的审计项目的计划、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和考核,执行整个公司层面上的内部审计管理职责;下属各审计科则主要执行各种类型的审计任务,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执行二级单位层面上的内部审计实施工作。机构职责的侧重点不同,决定了对处于不同机构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要求的差异。因此,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应当首先从人员层级上区别处级和科级领导。(2)从不同层级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职责规定上看,各审计科科员的职责与科长、副科长的职责也有类似差异。审计科科长主要对科内负责的审计项目执行起草、管理等事务,副科长则协助科长进行其本职工作,科员则主要执行各种内部审计项目的实施及科室的基础性工作(如档案管理等)。因此,在框架设计中,应将普通内部审计科员与科级领导相区别,分别在职业胜任能力要求和培训方面进行规定。此外,案例中审计处处长和副处长在职责上同样有所区别,而副科长的主要职责虽然是协助科长,按照法约尔的职责性能力结构理论,对相同的职责,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相应的能力要求上依然要有所区别。由于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对各层级内部审计人员在各方面职业胜任能力上的掌握程度要求十分细致,足以体现对同一机构内不同层级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要求上的区别,因此,在设计框架时,可将处级和科级层次的内部审计人员进一步细分为处长和副处长、科长和副科长四个层级。最后,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CFIA中的层级划分方法,在普通内部审计科员层次上,应将工作经验在一年以下的内部审计人员单独划分出来,在职业胜任能力上给予更多基础性要求以保证框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五、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人员层次结构

设计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应当将内部审计人员分为处级领导、科级领导和普通内部审计科员三大等级。其中处级领导、科级领导根据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位进一步划分为两个具体层次;普通内部审计科员以一年工作经验为界限,进一步划分为新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在一年以下)和内部审计师(工作经验在一年以上)两个层次。如图2所示。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按照人员层级进行区别规定,既方便各层次内部审计人员对框架的查阅和学习,而且可以框架为标准,方便评估各层次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水平,并有针对性地对欠缺之处提供后续教育,达到全面提升各层次内部审计人员各方面职业素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佳俊、贺颖奇:《中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年第11期。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政府审计;审计服务;免疫系统

2006年3月,我国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它标志着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面对这样一个明确的目标,处于这样一个变革的时代,政府审计机关如何深入贯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结合自己的法定职责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将理念具体为实际的行动是我们急需探讨的课题之一。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政府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就是监督,因此,理论界对于政府审计服务的探讨较为有限,主要研究领域集中于审计体制的探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信息公开、审计基础理论(如审计职能与职责、审计技术与方法、中外审计领域的比较介绍)等。有关政府审计服务的研究散落于有限的几篇文献中,甚至是在文中一带而过,笔者对此进行了总结,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赵伟江(2004)较早地对审计服务理念进行了追溯和探讨,并引发出在审计服务理念的基础上,围绕公共审计服务的有效供给主线,来研究政府审计作为政府向公众提供公共审计产品或服务的职能部门,在公共审计服务网络中,如何来重新界定传统的职能界限、变革传统的行为方式和方法。

王鸿(2007)、杨茁(2007)等从政府职能重心调整的角度对国家审计的重点进行了论述和展望,认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不应仅局限于经济责任和摸清家底,我们应该更关注如何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对企业的财务和管理分析,促进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对审计发现进行认真分析,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国有企业改制意见和加强企业管理的建议。这些内容实际上都属于审计监督之外的服务行为。

还有一些对国外政府审计借鉴的文章中提及了国外政府审计服务的相关介绍。王本强(2006)详细介绍了澳大利亚审计署(anao)的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周兆康、欧阳程(2000)也有类似的介绍:联邦审计署作为独立的经济监督者,除实施审计监督外,还编制针对被审计单位业务的实务指南。从他们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良好的实务指南是政府审计服务的一种形式。

此外,在国际绩效审计研究方面,percy(2001)和pollitt(2003)的论述中都体现了作为审计组织,不仅应有监督职能,而且还要提供增值服务,提供解决方案和改进意见。

二、政府审计和政府审计服务

政府审计又叫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运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审计。对政府审计的职责,《审计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分为法定事项审计、特定事项审计、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对社会审计的监督和核查。

关于政府审计服务,虽然在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常有提及,“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大局”等屡见报端。但对于其定义,理论界并没有准确的提法,只是在关于审计职能的争论中,提到过服务职能。

关于审计职能,有“单一职能论”,认为审计只具有经济监督职能,又称“唯监督论”;有“二职能论”,即防护性职能和建设性职能;三职能论,即监督、鉴证和评价职能;四职能论,即监督、管理、鉴证和考核职能。其中主流观点是“三职能论”,并且在三职能中又有侧重论:国家审计侧重于监督,内部审计侧重于评价,社会审计侧重于鉴证。此外,不少人尤其是内部审计人员认为审计有服务职能。对社会审计而言,审计服务的提法已经很普遍。在社会审计领域,审计服务是明确而又具体的。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了社会审计的四种法定审计业务,除此之外的其他业务只能称之为其他服务或相关服务。

由此可见,虽然审计服务的提法随处可见,但对于其定义及内涵却较为模糊,政府审计领域提到更多的是审计监督,相对而言,社会审计领域所称审计服务更为常见,审计服务内容也较为具体。在本文中,政府审计服务是指由政府审计机关提供的、除法定监督事项之外的、直接面向企业的并使其从中受益的所有服务事项,即政府审计机关面向企业提供的服务。

三、政府审计服务的概念解析

(一)政府审计服务的特征。根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和服务型政府的治理理念,政府审计服务具有如下特征:

1、无偿性。作为政府行政机关之一,政府审计部门的经费由国家保障,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不能由被审计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经费负担。如果向被审计单位收取费用,则等于国家机关直接同社会企业竞争,干预正常的市场经济,不符合服务型政府和市场经济的理念。但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零星工本费等可由相关物价部门核准之后向企业收取。

2、附属性。政府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就是监督,对国家权力运行机制进行经济监督,不能脱离了基本职责而去搞服务、搞咨询。其他服务只能作为一种附带产品,在履行其基本职责的过程中作为一种“增值服务”的形式出现,从而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体现“重在建议、重在解决问题”的最终目标。这种附带产品提供与否,不影响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

3、主动性。政府审计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的过程中,应主动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实际困难和审计中发现的监督事项之外的问题和缺陷,提供相关建议和服务,平时的工作中应主动深入企业进行调查,而不是被动地满足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要求或者漠然置之。

4、非强制性。政府审计服务不同于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是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批准之后进行的,无论被审计单位是否愿意都必须进行的法定事项。而政府审计机关提供的服务具有非强制性,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接受或拒绝这种服务。这里需要注意分辨的是,有些审计整改建议是必须接受的,有些建议是服务性质的,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

5、非标准化。政府审计的服务形式因对象而异,不存在标准化的模式。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虽然较为专业,但毕竟代表的是政府,所以审计机关在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千差万别,被审计单位需要帮助的问题可能也是五花八门,有些服务并不是很专业,但只要有了政府机关这种权威性,便可迎刃而解。

(二)面向企业的政府审计服务和“审计免疫系统论”的关系

1、“审计免疫系统论”为政府审计服务提供了理论指导。“审计免疫系统论”的提出,为政府审计服务奠定了理论依据,指出国家审计不仅要进行审计监督,揭露问题,还要发出警报,进行预警;不仅要查错纠弊,还要发挥抵御功能,提出深层次的建议,这就为新时期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政府法定审计职责的扩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使政府审计服务成为“免疫系统”的必然一部分,在进行履行法定审计监督职责时,必须要考虑如何同时进行预警、提供深层次的建议,提供增值服务。

2、政府审计服务是“审计免疫系统论”在实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由多个免疫作用构成,现在公认的免疫作用包含免疫防御保护、免疫清除修补、免疫建设完善三种。这三个作用中,防御保护是最低层次,是基础;清除修补是第二层次,是重要层级;建设完善是第三层级,是关键。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知识各种形式的宣传、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法制道德培训教育等体现了审计免疫系统的防御保护功能;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的同时,提出审计建议,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分析和建议等体现了审计免疫系统的修补功能;指导被审计单位内审工作、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治理结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一些重大困难,向政府反映企业运作过程中遇到的不合理行政行为或制度等体现了审计免疫系统的建设完善功能。

四、政府审计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理论来源于实践。事实上,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宏观背景下,在“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指引下,各级政府审计机关早已在审计实践中自觉地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供了各种增值服务,笔者对实践中各级审计机关提供的相关服务进行归纳和整理,如下:

1、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和评价。政府审计机关在执行审计公务的同时,可以结合控制测试的结果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对其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以更好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如,吉林市审计局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针对有的企业由于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各业务环节之间核算脱节,造成资产账实不符、财务核算不真实的问题,主动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18项,规范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理清和健全各业务环节有关账目,为企业改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2、指导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特别是绩效审计工作。现在许多企业已开展内部审计,审计机关可以利用各种机会,指导被审计企业或帮扶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也可以指导外部审计工作。特别是针对绩效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这方面很少开展,而政府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方面却已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丰富的理论知识。

3、为企业反映、处理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审计机关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我国政府的眼睛,在审计工作中不仅要向政府汇报审计情况,同时作为沟通的桥梁,也可以为企业提供下情上达的通道,向政府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不合理行政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如,黑龙江审计厅在全省审计机关建立民营企业维权投诉站,专门受理、查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侵犯民营企业合法经济权益的行为;积极提出参谋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加强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质量的监督,促其规范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4、清理债权债务,全力规范被审企业财务管理。审计机关作为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之一,可以帮助被审计单位进行协调,清理债权债务,规范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黑龙江虎林市审计局2007年为企业清收应收账款209万元,对7家企业普遍存在的应收未收款项数额大的问题,积极为企业想办法清收市内应收款46万元,帮助7家企业相互清算化解应收款项163万元。

5、业务宣传,专业培训。审计机关可以为被审计单位提供人员培训、业务宣传培训等工作。如,山西吉县审计局曾对部分专业基础差、业务技能低的财会人员进行指导,接受被审计单位财会人员咨询,根据单位不同以及行业特点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帮助被审计者了解自己的权益,解决在权益方面的难题,积极帮助被审计者破解财务方面问题症结,遏制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6、帮助企业筹措资金。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对企业的了解,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如,2008年长治市审计局了解到煤焦市场价格不稳定,直接影响到市煤气供气公司对全市居民供气的严峻问题,长治市审计局与当地财政局组成联合组,深入到企业第一线,为企业计算煤气成本、原煤用量,测算冬储原煤所需要的资金,帮助企业筹措资金3,000万元,走出困境,使企业能够正常生产及供气。

7、其他服务。各地审计机关还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和被审计单位需求特点等提供其他力所能及的服务。可以利用自己的业务专长和工作中收集到的信息,向企业提供审计信息服务,如查询审计公告,还可以向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提供实务操作指南等。

总之,审计的产生和发展受其所处环境的影响,审计服务的需求决定了审计服务的类型和种类,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观念变革,随着经济交易的日益复杂和增多,审计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审计服务的类型也会越来越丰富。

主要参考文献:

[1]杨晓华.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新论.审计与经济研究,2004.4.

[2]张文学.国家审计为国企改革服务的若干思考.审计理论与实践,2000.1.

[3]王本强.澳大利亚审计署的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及对我国政府审计管理的若干启示.审计研究,2006.4.

[4]葛晓天.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政府审计变革初探.审计研究,2005.1.

[5]王鸿.政府职能重心调整与国家审计的选择.中国行政管理,2007.9.

[6]崔振龙.政府审计职责及其发展展望.审计研究,2004.1.

[7]赵伟江.公共审计服务治理理念与政府审计机制创新.审计研究,2004.3.

[8]温美琴,胡贵安.论我国政府审计的环境变迁与职责重构.审计研究,2005.6.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免疫系统;高校内部审计;被动防御;主动监视;弹性自稳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高等院校的发展环境日益复杂,资金来源从单一的政府投入到多渠道筹资,业务活动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内部审计机构作为高校的重要职能部门,对科研、基建、采购、预算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确保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完善管理,防范风险,促进高校各项目标的实现。为保障高校稳定发展,保障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必须强化高校内部审计职能并促进审计职能的转型。“免疫系统”理论是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的一次创新和飞跃,同样适用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对高校审计工作的转型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一、审计“免疫系统”理论概述

(一)审议“免疫系统”理论的提出

在07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时任审计长的刘家义同志第一次提出了“免疫系统”理论。接着在08年的中国审计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上,刘家义同志全面阐释了“免疫系统”理论,提出“审计本质上是一个国际社会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的观点。“免疫系统”理论的提出,得到了全国审计工作者的积极响应。

(二)审计“免疫系统”理论内涵

审计“免疫系统”理论反映了审计具有预防功能和抵御功能。预防功能主要是指审计可以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并发出及时的报警信息,保持审计的威慑力和经济上的独立、客观、公正的特点。抵御功能是预防功能的进一步发展,主要是指审计不仅可以发现和处理出现的问题,还可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相关机制的意见,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的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1]。

这样的“免疫系统”理论说明审计可以进行防范问题的发生、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建立完善制度的办法等功能,使人们对审计的认识又上了一个台阶。“免疫系统”理论是人们对审计认识的一大发展,是系统科学原理在审计方面得到应用的发展,说明了审计理论的纵深拓展,是对审计工作的科学、合理把握。

二、“免疫系统”功能在高校内部审计中的功能发挥

把“免疫系统”理论运用到高校内部审计之中,同样具有被动防御职能、主动监视职能和弹性自稳职能。

(一)高校内部审计的被动防御职能

被动防御职能主要是通过在审计工作中找到问题,并提出防御问题的办法。之所以防御职能是一种被动方式,特别是在我国高校内部,主要是因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由上级领导下达,审计部门缺乏自主性;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不足、信息化条件有限,无法进行对全校的全面监控;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的审计方式和范围极为有限[2]。

(二)高校内部审计的主动监视职能

主动监视职能主要是指审计部门对学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控制、监督。之所以监视职能是一种主动性,主要是因为:审计监视是审计部门人员主动去监视全校审计工作;审计部门人员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拥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可以主动提出审计意见。

(三)高校内部审计的弹性自稳职能

弹性自稳职能主要是审计的完善工作,对高校的相关机制提出完善措施,降低风险的再次发生。之所以自稳职能是弹性的,是因为:自稳职能以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为基础,可以促进内部审计更加健全;审计工作的进行降低了风险的发生,从而实现了高校的自稳[3]。

在目前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中,被动防御功能、主动监视功能和弹性自稳功能发展并不一致。从全国范围来讲,被动防御功能过剩,主动监视功能尚不完善,弹性自稳功能还很遥远。所以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免疫系统”理论,这样才能实现很好的转型,发挥自身审计的功能。根据笔者多年从事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认为我国高校内部审计职能的发展方向为:从当前的被动防御职能为主转变为以主动监视职能为重心,最终实现弹性自稳职能。

三、高校内部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实际意义

(一)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是高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几年,随着高校办学自的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和形式增多,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各学校资金筹集活动日益频繁等,给高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由此引发的各类弊端不断显现。高校能否实现健康科学发展,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高校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针对招生、就业、教学、科研、基本建设、附属企业管理、后勤保障、等环节建立全面、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构建风险预防、预警和校正机制。内部审计正是这一机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高校内部审计不仅仅是“经济监督和评价活动”,而要树立审计免疫系统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突出主动性、全局性和服务性,查错防弊、预防风险、完善制度,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二)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是内部审计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般认为,高校内部审计是针对高校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主要针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事后监督,以防贪污受贿、防铺张浪费、保障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为主。尽管高校内部审计也意识到要将“监督关口前移”,但由于认识不到位、人员知识老化、审计信息化程度低,实际工作中偏重于对问题的查处,而控制系统完善及功能再造,忽视了风险预防,导致内部审计在理念、目标、内容,到模式、方式方法和受重视程度等均遭受瓶颈,制约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其健康科学发展。审计“免疫系统论”的提出,正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破了传统认识,把审计看作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科学地诠释了审计的真正内涵,也为高校内部审计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四、高校内部审计职能转型路径分析

(一)完善高校内部审计的被动防御职能

1.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就是制度建设,制度是工作的基础,同时也是保障。审计部门通过查找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提出相关改进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达到完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时提高高校内部审计的预防和风险意识,促进高校内部审计被动防御职能的有效发挥。

2.强化执行能力

有效发挥高校内部审计的被动防御职能不仅需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还需要强化执行能力,提高审计部门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我国高校内部审计的信息化程度比较低,这样就限制了审计部门的职能发挥,需要审计部门健全审计手段,强化执行能力。

3.提高职业素质

由于受我国高校制度的限制,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不足,导致审计部门人员不敢揭露问题和风险,不敢提出高校内部工作中的错误。所以需要高校内部审计人员提高职业素质,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勇于揭示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发挥高校内部审计的被动防御职能,才能保证高校经费开支的合理、

有效[4]。

(二)提高高校内部审计的主动监视职能

提高高校内部审计的主动监视职能就需要审计部门人员积极开展审计工作,不仅要完成规定的审计任务,还要积极开展审计建议工作。高校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能动性,与学校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互动,积极开展风险导向审计。

提高主动监视职能可以把审计关口前移,从事后审计转变为事中、事前审计,充分发挥审议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为早日实现高校内部审计从以被动防御为主转变为以主动监视为主而努力。

(三)实现高校内部审计的弹性自稳职能

要想实现高校内部审计的弹性自稳职能,必须积极开展管理审计工作。开展管理审计工作可以从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出发,从而快速实现高校内部的弹性自稳职能。同时还要提高审计报告利用率,加快整改措施。审计报告往往是审计人员辛苦工作的劳动成果,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所以要把这些审计报告利用到位,使高校内部审计的弹性自稳职能得到真正发挥。

五、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需要进一步转型,“免疫系统”理论应用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转型中有利于发挥审计的被动防御职能、主动监视职能和弹性自稳职能。要想真正做到高校内部审计的成功转型,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树立风险意识等。

参考文献:

[1]陆晓晖.审计“免疫系统”功能论的意义[J].审计研究,2009(3):15-17.

[2]林松池.高校内部审计创新的探讨[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12):184.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审计委员会;内部控制质量;独立性;履职

一、前言

内部控制通常被认为可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国财政部等五部委在2008年制定并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明确指出:内部控制的目的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随后颁布的相关配套指引则明确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财务报告等都属于企业内部控制的范围。但是近年来,随着三鹿、中航油、南方航空等企业内控失败事件的曝光,引发了资本市场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担忧。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全体员工负责执行的,目的在于合理保证企业的经营合法合规及财务报告信息完整可靠,其能否有效发挥作用与企业的内部治理联系密切。参考美国的做法,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查,并对内控的实施及自我评价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也就是说,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内部控制运行的专门机构,理论上来说应该可以提高内部控制的质量。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已经经过十余年的实践与发展,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已经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在国外,审计委员会也已被实务界及理论界证实是一种有效的上司公司治理机制。但是,有研究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更多的是为了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安抚媒体、传递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等信号。因而,在中国独特的经济运行背景下,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设立起来的审计委员会是否能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控制质量这个问题十分值得进行探讨。对此,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是结论存在争议。

二、理论研究成果回顾

杨忠莲和杨振慧(2006)指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可以减少财务报表重述的发生,即审计委员会能一定程度地帮助改善财务报告的质量。宋绍清和张瑶(2008)发现,设立审计委员会可以增加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程度。张先治和戴文涛(2010)使用问卷调查,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对企业内部控制有积极的影响。宋文阁和荣华旭(2012)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证明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所做规定的合理性。董卉娜和朱志雄(2012)发现,审计委员会设立时间、规模和独立性等特征对内部控制质量有正面影响。刘焱和姚海鑫(2014)指出,专业的审计委员会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但是另一方面,部分学者认为审计委员会并没有发挥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其中,程晓陵和王怀明(2008)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能提高公司绩效,但对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对法律法规遵循影响不明显。洪剑峭和方军雄(2009)实证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没有发挥提高会计盈余质量的作用,并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设计尚不完善。鄢志娟等(2012)使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发现审计委员会的功能不完善会造成公司财务报告的违规。陈汉文和王韦程(2014)则发现审计委员会在内部控制质量改善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从以上研究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质量影响的文献回顾中可以看出,审计委员会作为治理结构中监督内部控制运行的专项机构,其对内部控制的治理效果并未得到学术界的一致认同,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审计委员会并未发挥改善内部控制的作用,没有达到监管机构制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初衷。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这样一个理论上可行,在美国可行的一个制度在中国企业的治理效果打了折扣?

三、审计委员会治理效果不理想原因分析

(一)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不强

审计委员会在履行对内部控制运行的监督和评价等工作时,其成员必须具备很强的独立性,才能够客观、公正地行使其职权。因此,独立性是审计委员会有效发挥其在内部控制方面职能的重要保障。但是现实情况是,由于我国制度安排及企业本身特有的原因,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并不如人意。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比较普遍、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位也往往重合,在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具有绝对的权威。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其成员由大股东或董事会提名和任命,也就是说实际上是大股东进行选定的,他们与大股东及公司高管有着密切的利益联系,对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产生消极影响,无法代表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董事会负责内控控制的建立和运行,当其维护大股东的利益时,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独立性就会受到损害,往往会被迫放松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最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而不是全部,使得上市公司出于机会主义的动机而尽量降低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且有部分上市公司并未达到要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有待改善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能力是保证其顺利完成其对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等相关工作的基本前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专业能力、履职时间及获取信息能力。由于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就是审核管理者是否依据适用的会计准则来编制财务报告,以提供完整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其工作与公司的会计、审计工作关系联系紧密。对于专业能力来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只规定了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而对其他专业人士没有做任何规定。但是对于审计委员会来说,其职责还包括对内部控制其他方面的监督评价,成员仅仅拥有财务、会计知识是不够的,且现实中部分上市公司仅限于达到监管机构的要求甚至并没有财务专家,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性还有待提高。而就履职时间来说,充足的时间是审计委员会成员适当履行其对内部控制监督职能的最基本前提,但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一般都兼职于多个企业,缺乏适当履职的时间,使得他们无法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了解并发表有意义的建议,损害了其履职能力。对于获取信息能力来说,董事长和总经理常常两职合一,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者,可能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拒绝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内部控制运行的关键信息,阻碍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最后,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履职积极性。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仅领取固定的津贴,且缺乏对其履职情况的考评机制,这对其履职的积极性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四、改善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治理效果的建议

(一)提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内部控制质量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为了提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监管机构及上市公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为了避免使审计委员会成为公司大股东跟管理层维护自身利益的一个制度工具,必须在相关制度安排上改变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聘任规定,彻底改变企业实际控制人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任用与解聘的绝对权力。对此,可以尝试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相关中小股东共同推荐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人选,在股东大会上尽量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聘,使得选聘出来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并不仅仅代表大股东及管理层的利益,而是成为真正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代表。其次,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因此监管机构可以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在制度上强制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必须达到100%,否则,能真正独立于公司及相关管理者的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少就会影响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导致审计委员会无法公正、严格地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履职效果没有达到制度设计的初衷。

(二)提高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及积极性

履职能力是保证审计委员会成员能顺利完成对内部控制监督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保证,上市公司及监管机构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首先,监管机构应该在制度上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该具有的哪些专业知识及其对具体专业知识、背景的评判标准,并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不仅是财会背景,还应该具备与所任职企业所在行业相关的经营管理知识;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在适当时间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构成及履职情况,完善外部公众及监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构成情况的监督。其次,监管机构应该明确规定独立董事最多能够兼职的企业数量,如规定每个独立董事兼职的公司不能超过3个,以此来保证其具有充足的履职时间,使审计委员会成员能够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发表有价值的建议。最后,完善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在制度层面上建立起透明的独立董事激励考核制度,并使其与个人声誉挂钩。具体做法就是上市公司履行对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信息披露的责任,相关监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评价并予以公布,以此作为上市公司在选聘审计委员会成员时的主要参考标准之一,鼓励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积极履职。(作者单位:广西大学)

参考文献:

[1]杨忠莲,杨振慧.2006.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执行效果研究――来自报表重述的证据.审计研究,2:81-85

[2]宋绍清,张瑶.2008.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分析――来自中国A股市场的经验证据.财会通讯(学术版),10:88-91

[3]张先治,戴文涛.2010.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影响程度的实证分析.财经问题研究,7:89-95

[4]董卉娜,朱志雄.2012.审计委员会特征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山西财经大学学报,34(1):114-124

[5]洪剑峭,方军雄.2009.审计委员会制度与盈余质量的改善.南开管理评论,12(4):107-112

[6]刘焱,姚海鑫.2014.高管权力、审计委员会专业性与内部控制缺陷.南开管理评论,17(2):4-12

[7]程晓陵,王怀明.2008.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审计研究,4:53-61

[8]鄢志娟,涂建明,吴青川.2012.审计委员会的功能缺失与公司财务报告违规――基于五粮液的案例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27(6):49-56

[9]陈汉文,王韦程.2014.谁决定了内部控制质量:董事长还是审计委员会?.经济管理,10:97-107

内部审计职能论文范文第15篇

【论文摘要】我国的内审制度从1983年建立起与国家审计一样,经历过初期的“边组建、边工作”、“抓重点、打基础”,进而到“积极发展,稳步提高”和“加强、改进、发展、提高”的几个发展阶段。在新时期下,内部审计已经由一种零散的组织活动向一种社会职业发展趋势。文章提出四种对策以适应这种发晨趋势:更新观念、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提高素质。

现阶段,我国企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不可忽视。2003年7月美国COSO委员会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讨论稿。这意味着传统内部审计的角色将发生根本性的转换,而借鉴了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职业化将在企业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必然性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前,内部审计只是一些相互之间缺乏联系和交流,在组织内部独自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1941年,有人把它称为内部审计的奠基年,该年在美国成立的内部审计师协会使内部审计成为一种社会职业。发展至今,西方内部审计已成为一种成熟的社会职业,内部审计基本上实现了规范化,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特定的知识和技能,已经推行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CIA资格考试)和授证制度,全球己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这项考试。考试内容包括4个部分: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技术、管理控制和信息技术、审计环境。同时,内部审计已从一种单纯的实践活动上升为一种理论体系,完成了由“术”到“学的转变。实践证明,参加CIA资格考试,有利于促进我国内审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高,使已经达到国际水平的专业人才显现出来,向国际同行证明我们的实力;有利于加快我国内部审计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进程,进一步提高我国内部审计的国际地位。但随着CIA考试工作的拓展,取得CIA资格的人数将不断增加,解决我国CIA的注册和执业问题已迫在眉睫。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和IIA签订的CIA协议,我们应该尽快制定CIA的注册办法以解决好CIA的法津地位、执业、管理以及后续教育等问题。注册办法尚未出台,表明我们还有职责没有完成。

二、强化内部审计职业化的措施

1、更新观念

职业化是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不是可搞可不搞,而是必须要搞,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要不断创新,按企业管理层的意图,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行使审计职能,努力实现从监督导向型内审向服务导向型内审的转变,为领导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助手。同时要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主导和对社会审计执业质量的监督,逐步形成社会审计监督企业、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的监督链,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审计的作用,审计机关才能集中企业审计的力量,确保“突出重点”。

2、法制建设

作为构成审计体系的三类审计组织机构,国家审计有《审计法》作为法律依据,民间审计以《注册会计师法》作为法律依据,而在我国,内部审计却缺乏高级的法律规范来指导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只有审计署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一项部门法规。当前,伴随轰轰烈烈的“审计风暴”,国家审计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民众将其视为反腐倡廉的利器,而民间审计的建设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我国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内部审计法》,从法律上确立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而由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并颁布《内部审计准则》,从实务上具体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内部审计职业化进程。

3、理论研究

为加强对内部审计学术活动的组织,审计学会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多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学会的分会。这些分会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学术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也为内部审计师协会成立后奠定了组织的基础。此外,为了提供一个学术探讨的阵地,中国内部审计学会要多创办一些刊物,宣传内部审计工作,探讨内部审计理论。比如在2000年,为了适应学会改建为协会的要求,正式出版了完全属于自己的学术及实务刊物《中国内部审计》,从而在宣传与探讨内部审计理论方面上了一个新台阶。4、提高素质

随着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发展,原来旧的审计方法显然不满足要求,应力求在审计方法上断创新。与此相应,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多种专业和综合知识及经济管理、综合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审计人员的审计技能培养,把他们培养成具有商业、技术、人力风险控制等多方面知识的人才,使他们知道何处查找评估风险的技术依靠,同时能理解相关控制目标和能辨别测试控制、评估测试并做出适当建议。审计人员还能理解和使用审计系统,并被包括进评估实施管理有效性和系统使用者的角色中去,即他们既是系统审计者,又是使用者。

总之,内部审计的发展,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发展。一定要深刻认识面临的形势和肩负的责任,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着力于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能,着力于促进内审事业的新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益明:知识经济与审计创新[J].上海审计,2001(4).

[2]齐兴利、剧杰、袁新:从内部审计的历史演变透视现代内部审计发展态势[J].广东审计,2003(1).